《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偷书贼》读后感1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偷书贼》读后感2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3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偷书贼》读后感4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

  “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偷书贼》读后感5

  我肤浅。

  我喜聚不喜散,喜“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不喜“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我乐意去包容喜剧背后的残缺,却不愿欣赏悲剧的美丽。

  因此,我甚少去读关于战争的书,尤其是二战犹太人的,这往往意味着逃跑,躲藏,毒气室,焚尸炉。

  小学时读过《安妮日记》,情节早已淡忘,脑海里只剩下两种色彩,一种灰色,渲染的是那逼仄的空间,一种粉色,是安妮内心情愫的滋长。

  再大些时候,我读了《穿条纹衫的男孩》,书里的内容也早已模糊成一团,惟念念不忘的,是小主人公牵起犹太人的手,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却共同走向“浴室”的背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偷书贼》好像也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在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下,眼睛里总是闪着爱意的爸爸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总是骂骂咧咧脾气火爆,但又在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方式支撑着家庭的妈妈再不能搂着莉塞尔骂她“小*”;而鲁迪,这个聪明,顽皮,还没得到莉塞尔吻的男孩,也投向了死神的怀抱,独留下莉塞尔,在这复杂的世界里,领悟人生与生命。

  我不喜悲剧,悲剧总要在饱赚人们的泪水后扬长而去,它告诉你,你以为的永远在时间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你说的过去,永远无法挽回,你说的现在,永远无法到达。

  《偷书贼》又好像并不是悲剧,它的故事看似*凡,却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人们在战争面前渺小脆弱甚而绝望自私,但总有些永存的事物能作为心灵拐杖,支撑着人们迈向远方。

  也许未来的一天,《偷书贼》的情节也会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淡去。但我相信,我永远不会忘记小莉塞尔在地下室里,为了安抚悲伤慌张的人们读着一本又一本故事书的身影,就像我不会忘记那两抹色彩与那蓝白条纹。它告诉我,精神上的闪光不易失色,即使是迎接死亡,灵魂也是可以站着的。

  我依然无法理解悲剧,但我好像隐约看到了悲剧灰色面罩后的光点。美被毁灭了,但也曾驻扎过我的内心。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

偷书贼读后感1

  “偷”来的人生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

偷书贼读后感2

  作者很会讲故事,连我这个前两天还说着偏爱散文从没完整看完一本小说的人从开始看的那天起就一颗心被挂住了。作者以死神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叙述却将情感传递的很好,简单的带出了在二战背景下德国普通民众动荡不安的生活,以及犹太人被迫害的框架。前期很为马克斯心疼,原本对全世界反对种族歧视没那么特别的感觉,直到看到马克斯,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贪婪,就让一整个种族毁灭。我也是德国人啊,为什么我却只能活在地下,我渴望阳光。

  看到时真的心痛到不行。结尾也很烧心,最后2章几乎哭着看完。悲剧真的是将最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一片废墟里堆得像山一样高的人儿,小母猪一个个告别,想起了当年汶川地震,天灾发生时就是这样的场景,可这是人祸。那个柠檬黄头发,跳到齐腰的冰冷的河水里只为追逐一本书,笑着说给我一个吻的男孩我也爱他。只能说,这是时代的悲剧,在战争年代人人都是悲剧,文字可以作为当权者的武器毁灭世界,也可以支撑着那些心底尚有一丝求生欲望的人度过最艰难的日子。只希望,世界和*,用无战争。

偷书贼读后感3

  本周正在读的书是《偷书贼》,作者是澳大利亚影响最大的作家马克斯·苏萨克。

  据作者讲,写这本《偷书贼》的故事,是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曾经亲眼目睹盟军轰炸汉堡之后的惨状,也看过纳粹押解犹太人前往死亡集中营的悲剧。作者说,父母讲述的情景他一直记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把这些故事写成书。

  这本书的梗概如下:

  xxxx年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冷清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作者以死神作为故事叙述者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正如封面宣传语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在全知全能的死神眼里,人类是肮脏而充满罪恶的。在书中,死神很不理解,“偷书贼为什么会跪在那里,靠在那堆人类自己制造的、可耻的废墟上号啕大哭?”

  在小说中,“死神”作为旁观者,就像宫崎骏电影《千与千寻》中的一心用金钱交换小千的陪伴却总遭到拒绝的无面人那样,也显得很落寞。似乎它代表了一个缺少爱和温暖的世界里的生灵。小说中写小女孩莉赛尔和母亲向埋葬了弟弟的墓地回望时,“死神”这样说:“母女俩举起手来。她们含着眼泪向墓地做了最后的告别,然后转身离开,一路上回头张望了好几次。我多逗留了一会儿。我也挥挥手。却没有人回应我。”

  莉赛尔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两个掘墓人中的那个不到十四岁的学徒丢掉的,这本书就是黑色的印着银色的字《掘墓人手册》。而小女孩保存下这本书是为了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

  孩子被送给了一家老夫妇收养了,她到了一个新环境中,养母是为人熨烫衣物的老妇人,是个脾气坏的人,作者这样写她“老是喋喋不休地咒骂着,永无休止地争论和抱怨着”“其实没有人与她争吵”“只要逮住机会就说个不停,好像在厨房里和全世界的人论战,几乎每晚如此。”她经常领着莉赛尔去到富人区去送洗好熨烫过的衣物的同时再收一些待洗的衣物,每次敲开人家门时都毕恭毕敬的,人家一关上门,她则会立刻大骂那家人财富来得肮脏。而养父是个慈祥的能够给莉赛尔带来安全感的人。

  在战争的环境下,虽然生活困苦,但莉赛尔通过阅读,发现书是她比食物更难以舍弃的东西,于是,她开始偷书,阅读偷来的书,使她走进了丰富多彩的世界。她还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还给躲到防空洞的人们朗读书上的故事,给人们惊恐的心灵以安慰,让人们的精神和性情有了很大的变化。

  小女孩莉赛尔凭借阅读,凭借文字所散发出的美妙,使死神也感到非常惊讶,死神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这部小说带给我们很多思考。阅读让我们在冷硬的世界里,看到温软的心灵散发出的魅力。阅读是继承和发散我们人性中美好那一面,并因此让人们相信爱和善的力量。阅读,让人们得以愿意进入一个值得品味值得期待的未来。

偷书贼读后感4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

  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偷书贼读后感5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纳粹在空中扔,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和挤兑着。在以德国*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捍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后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慨,"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真正的贼》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读了《真在的贼》这本书,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书中的内容。每个人都知道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所以国王任命他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发现金库被盗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从自己的眼皮下不翼而飞。由于金库的钥匙只有国王和加文两人拥有。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所以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唯一的嫌疑犯。加文一气之下,从窗户飞了出去,住在苏博尔湖的树林里。其实,真正的贼是老鼠德克。有一天,他在一个被鼹鼠遗弃的洞里找吃的,竟然意外的进入了国王的金库,他想,国王有那么多好东西,偷一块也没关系。可是,让人生气的是,他偷另一块之后,还不满足,越偷越多。加文被冤枉而被迫离家出走后,他很后悔,于是,他又马不停蹄地把东西搬回了金库,来证明偷珠宝的贼不是加文,为加文洗清了罪名。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不可以学德克,不可以放纵自己的欲望,要不然就会使自己逐渐走上邪路。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真正的贼》,那么,就让我来给你讲一讲故事的内容吧!

  在皇宫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金库,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好,最坚固的地方。因为国王怕宝石丢,所以就派了一些将士去看守,他们叫加里,加斯,不过,只有国王和加里有金库的钥匙。

  一天,加里查宝石的时候,发现少了29个,向国王报告,国王一数,果然少了。第二天,国王问了所有看守金库的人,后来宰相来说了一句话,只有家里有钥匙。

  国王把加里抓了起来,其实应该抓一只老鼠,叫得意,他发现墙角漏了一个小缝,就转进去拿东西,后来,加里飞走了。国王派人去找他,后来宝石又丢了,国王知道误会加里了,找到家里以后,国王又把家里升官了。

  说明:做人要诚实!

  ㄍ真正的贼》主要讲的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所以国王任它命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发现金库被盗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不翼而飞。由于金库大门的钥匙只有加文和国王才有大门又丝毫无损,加文成了唯一的嫌疑犯,可是加文是一只诚实善良的鹅,人见人爱的鹅所以大家都不这么认为,最后国王终于知道真正的贼是一只小老鼠德克国王很惭愧错怪了加文。

  读完这本书我觉的要学*加文诚实守信,不要学德克不想加文的感受只为自己伤害了它人。我想每个人都难免有性格上的弱点,不过只要多些信任,生活自然会更加美好。

  今天,我读了《真正的贼》这本书,觉得很有意思,主要讲的是一个王国里面看守金库的鸭子加文非常有责任心,看金库很认真,国王知道加文表现出色就给它配备了三个手下帮助它,加文一直很负责。但是后来金库的东西莫名其妙的丢了,大家都怀疑是加文给拿走了,他们抓住加文进行审问,但是加文坚持自己没有拿,接着加文就找到机会从监狱里逃了出来。

  其实,金库的东西是她的一个好朋友老鼠德克偷走的,但是德克一直不敢承认,后来看到加文蒙冤,他的良心受到谴责,主动把东西又送了回去。看到这里,故事还没结束,但是我却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知错就要改正。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我也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个学期,我们读了好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是《真正的贼》。讲的是在一个王国里有个管皇家金库的鹅叫加文,他每天都要仔细的清点金库数目,然后报告国王。有一天在清点数目时,发现少了好多金币和红宝石,报告国王后,国王竟然怀疑是加文偷走的,无论他怎么解释,国王依然不相信加文是清白的,加文伤心的离开了王国。其实真正偷东西的是老鼠德克,德克知道加文被冤枉这件事后,他悄悄地把东西放回了原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加文带回王国。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的小老鼠德克是一只诚实的贼,他认为只是借来看看,并没认为这就是偷。

  在日常生活中不能*白无故怀疑别人,也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5篇)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于拉里,苏珊更*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

  第一次读毛姆的书,本来想读成名作《月亮与六便士》,没借到,所以拿了这本。

  读的很慢,断断续续,后半段才深入其中,毛姆的作品确实有独到之处,*淡叙述之中总有能牵动你的东西,总有你意料之外的环节,让你精神一震,牵着你读下去。

  拉里,参加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战争中亲眼目睹了死亡,对人生心存迷茫,战争结束后,他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选择了一条不被身边所有人理解的一条道路:游遍全世界。或者用他的话说:“闲逛”。他放弃了在别人看来有着光明前景的仕途之路,开始自己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在矿区当过旷工,在农场打过工,最后在印度宗教中顿悟,返回美国,散尽为数不多的财产,登上一条货轮做水手。在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之中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自由。结尾一句深入我心:抱无我无求之态度,走尽善尽美之路。

  拉里是自我救赎成功的为数不到的人,现实生活中,拉里的迷茫可以说人人都有,可他寻求渴望找到答案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毕竟要一个人几乎完全放弃物质上的追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拉里不光是作者的理想梦,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由此可见,毛姆的作品大多数应该都是追求人生意义这一主题。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满意那就是你的最佳答案。不必统一。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天下无贼观后感 (菁华5篇)

  电影“天下无贼”中的老乡“傻根”给我们讲他老家的一个故事,大意是说,在他们那个山村,如果你在山上看见一堆牛粪,但没有带工具,你可以划一个圈把牛粪圈起来,表示牛粪是你的,就不会再有人动它,过两天来拾,牛粪还在那,象动物用尿圈划自己的领地一样原始和自然。

  这个故事想告诉我们一个结论,他们村的民风很淳朴,电影院观众的反应也是这样,但也会听到不少嘘嘘声和笑声,这笑声分明是在说:“无法相信”。

  信其有还是信其无,其实都有道理。到底有多少人信其有,多少人信其无,是农村人信其有,城里人信其有,没办法知道。

  信其有的观众认为,那里的村民没有出过门,对外面的世界不解,对城里的生活没有体会,不知道流动人群和市场经济的力量。这种观点应该符合事实,山里的老乡们很淳朴,这是阳光思维的一个基本观点,首先要看到亮的一面。

  信其无的观众认为,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事,纯粹是傻!这也是影片所以给人物取名“傻根”的理由,很有代表性。

  我只知道城里人的观点,不知到村民们的观后感。如果他们也把故事当成一种笑料,这些村民基本已经城市化。如果只是恨那些专业的、高水*的、来自于城里的贼,就是根本与城市不搭界,应该是未开化的,是淳朴的。

  信其有是一个静态的概念,信其无则是一个动态的思路。用淳朴和奸诈形容一个个体可以很准确,但去形容一个地区的群体,本来就是一个统计规律。比如说,五成以上的.老乡比较淳朴,这容易让人接受。

  这里只是借用影片的画面,其实,淳朴和奸诈,与城里人和乡下人没有任何关系,城里人有淳朴的,乡下人也有奸诈的。

  在国人的概念里,一般用淳朴来形容老乡、孩子、学生,也听到过有人用淳朴来形容北欧这些高度发达地区的人。

  老乡、孩子、学生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没有见过世面,知识面也比较窄,没有经历过经济社会的压力和辛苦,对社会的险恶面没有太多的解,这是以关心、谅解、教育为基础的评价,是评价者对被评价者爱心的体现,表明评价者勇于承担的教育责任。这种评价往往会以另外一个面目出现,就是“他们还傻着呢”。

  当他们受骗上当的时候,过来人会很关心的劝导:“吃一堑长一智”吧。这种劝导一方面体现过来人的关心,但另一方面也炫耀过来人的精明,实际上也表现出过来人的“奸诈”。

  说北欧等高度发达地区的人淳朴,基于诚信的成份比较多,认为他们傻的成份比较少,在这一点上,国人不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过来人过分强调“无商不奸”,为不让自己的孩子吃亏,家长们常常向孩子们宣传社会的黑暗面,小小的年纪,就有一个扭曲的心灵,“所有的陌生人都可能是坏蛋”,一出门就有可能被被拐骗。这样的教育,很容易培养出“奸诈”的人才,由于父母定位的偏差,后代对社会的认识会产生更大的偏差,这是用高昂的代价买一个无理头的保险,有一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感觉。

  用矛盾论的观点去看,淳朴和奸诈是矛盾的两个对立面,要消除这个矛盾,我们的社会必须建立高度的信用体系,呼唤淳朴、呼唤诚信,这是人们的共同心声,建立诚实信用的社会体系才是过来人真正的责任。

  靠爸爸发家的年轻人认为,生就一个好爸爸是自己的命,好爸爸就是自己的资源。靠肉体发财的妓认为,生就一付好色相是自己的命,好身材是自己的资源。靠溜须拍马挣得一官半职的小人认为,能和领导搞好关系,那是我精通人际关系学、精通现代管理学,也是我的本事和能力。他们不认为自己和奸诈有任何关系。

  他们在享受自己的成果时,在陌生人面前时,显示出得意、自豪,在内心深处、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年轻人始终不能抹掉花花公子的脓包形象,妓永远挥不去肮脏的心理阴影,小人要不断投入时间、金钱,挖空心思,闻辩主人的屁味,吠咬同仁,小心翼翼的维持自己的利益。

  如果把淳朴和奸诈放在一条线上,从某一点开始,越往右边越淳朴,越往左边越奸诈,那么淳朴和奸诈就只是两个极端,现代社会上的人,大多数界于两者之间。如果更多的偏于淳朴,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有诚信的社会,如果更多的偏于奸诈,这个社会的诚信就需要大加树立。

  如果把淳朴和奸诈放在知识和年龄组成的坐标系里,分四种情况,知识少年纪小,这样的淳朴是真傻,这时的奸诈是纸老虎,属于小儿科类,需要正确引导,发展成为真淳朴。知识多年纪大,这样的淳朴是真淳朴,这时的奸诈是真奸诈,要么是大俗大雅,可以放心使用的人,要么就是黑心坏透,属于要坚决放弃、最多限制性使用的人。知识少年纪大,这样的淳朴是偏傻,这时的奸诈也偏傻,属于小聪明大笨蛋类,只能有限使用。知识多年纪小,只能说是成熟早,属于可造就类,要不断增长知识。

  聪明和奸诈有时很难区分,有一个区分的办法,就是分析其行为的目的。比如,明知道公司某岗位缺乏人才,现有领导借口阻挠同岗位或低一个级别的岗位引进新的人才,或者同一个级别的人才经常有辞职现象,或者同一岗位经常引进一些不合用的人才,或者经常不能招入人才,可能就是现有岗位的领导为保住自己的位置而耍的小聪明、做手脚,上一级领导一定要冷静观察和分析。

  区分聪明和奸诈的关键,在于评判人自己的水*。一般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这个人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或者“这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是分析一个人淳朴和奸诈的底线。通常年纪大的人,若基本判断是淳朴,多数可以信赖,所谓的真淳朴。年轻人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往往对上级表现出惟命是从式的淳朴,会降低判断者的分辨率,若基本判断是淳朴,还要看其行为的目的有没有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或者观察其行为有无退避责任的心态。

  做官为民做主,医生救死扶伤,职工以厂为家,这是判断一个人淳朴和奸诈的基本规则,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不为病人考虑,怕承担责任,有任何一点把柄,都可以判定这个人属于奸诈之徒,至少可以判他个为官不清,或者水*低劣。

  穷山恶水出刁民,那是因为财富还不够多,被逼失去淳朴。如果一个叫花子坐在马路边上,翻开自己的裤腰做虱子,过路的人不会惊讶,一个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人,没有时间考虑其他需求和风险,洗澡、新衣服、脸面等等都是别人的事情。如果一个小姐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翻开自己的裙腰做虱子,过路的人一定会万分惊讶,不惊讶的人一定认为那是一个傻子,而不是一个小姐。

  知识越多越*,是因为知识还不够多,是小聪明真傻。所以做出过激的行为,是在为其缺乏知识付出代价,是为增长知识而交的学费,这和傻根的行为没有任何区别。人在江湖,有时需要为五斗米折腰,在强大的敌人和自然灾害面前,做无谓的挣扎,还不如念一声“阿弥陀佛”寻求心灵的安慰来得有效,这样会牺牲的更加无畏和轻松,难得糊涂,勉强算得上淳朴。

  无知的淳朴就是傻,不值得赞扬。有知的淳朴是真淳朴,值得信赖!

  岛城的天空扬扬洒洒的飘着雪花,2004年的第一场大雪,给人们带来温馨与浪漫。夜色中的大街上纤细如沙的雪粒不时打在行人的脸面上,带来些许寒意;霓虹闪烁的商店、饭店从车窗外慢慢经过,公交车站上三三两两晚行的人们仰着头在看天上的雪花,也有一些不畏寒冷的男男女女在雪地里踏雪而行。应网友之约到雪地里踏雪,边走边感受雪花飘在脸上的浪漫。于是,便弃车沿街步行,雪层在脚下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声音,人家的灯光映射着飘飞的雪花,轻舞飞扬,世界一派温柔。不知不觉间来到影院附*,恰好上演《天下无贼》。好久没有在影院里看电影,临时决定看看。雪夜的影院人并不多,大约十几个人的样子,*似专场上映。

  《天下无贼》是冯小刚献给2005年春节的大片,故事梗概是:王丽(刘若英)在一栋豪华洋房里,给一个事业非常有成的大款当家教。不久,这个大款打发走妻子和外地小保姆,对家教动手动脚,结果被“敲”走一辆宝马,原因是藏在浴盆里的男贼王薄(刘德华)拿着DV在偷拍。

  在去大西北销赃的路上,两人产生分歧,王丽想从此洗手,王薄却不情愿。在藏传佛教的寺庙里,王丽许愿改过,但是王薄却贼心不死。王丽不得已要自己的那份钱,下车徒步前行,在坚持不住的时候,路经身边的修庙的河北农民傻根捎带她来到镇上,交谈中王丽深感傻根憨厚淳朴。在镇上,与王薄又相会,此时车已经出手,两人决定回到内地。

  傻根坚持要将自己在外务工的工资六万元随身携带回老家盖房结婚,在上车前,工友劝他小心有贼,傻根不信,并连声喊自己有钱,引来一批贼的注意。他上火车时遇到王丽两人,王丽决计暗中保护他。王薄对王丽的行动不理解,有意试试傻根的品行,结果证明王丽的判断不错,在交谈中王薄也为傻根的善良所感动,良心似有发现。

  车上,大西北的老贼黎叔(葛优)率领一批人马想洗劫列车,尤其想把傻根的钱弄到手,不想被王薄屡屡阻拦。老贼决定试试身手,降服王薄并收其入伙,一场斗智斗勇的贼人大战开始。

  王薄身单力薄,孤军奋战,不是老贼等人的对手,在傻根去献血的途中,钱被窃。正当王薄懊悔之际,老贼却来说他玩弄阴谋:钱是假的。王薄明白:车上还有高人!

  疑惑间,一批蒙面人上车打劫,劫车的傻瓜(范伟)打劫王丽旁边的女子,女子让他摸腰间,傻瓜楞住,是一把枪,女子抽出枪来大喝:警察!不许动!车厢里一片欢腾。

  原来警察一路追踪王丽和老贼两拨疑犯,早就怀疑他们的身份,故随车伺机抓捕,傻根的钱就是警察掉包的。在包厢里,王薄两人看望因献血而晕血的傻根,追踪的警察对王薄夫妻表明身份,并问他们为什么要保护傻根,王丽回答说自己已经怀孕,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也成为贼,而且傻根那么善良,不想让他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贼。

  黎叔估计不好脱身,让身边的女贼小叶(李冰冰)假扮警察到下一站押送自己下车伺机脱逃,不想女贼自首将他告发,老贼趁警察不在时将手拷打开由车顶窗出逃,顺便将傻根的现金偷窃,不想遇见同样不想让警察抓捕而出逃的王薄夫妻两人。王薄让王丽跳车,自己答应她将老贼盗窃的傻根的钱物归原主,于是一场残烈的争斗在王薄与老贼间展开……

  下车的老贼在站台上被警察抓获。卧铺车厢里傻根正在熟睡,车厢顶上,已把六万现金放回他身边的王薄一动不动。

  五个月后,在一间餐厅,警察找到正狼吞虎咽的王丽,告诉她王薄走,并让她把这件事情告诉未来的孩子,他爸不丢人。

  王薄手机上最后一条短信是:傻根的事已办好,等着我。

  …………

  综观《天下无贼》,影片的叙事结构是完整的,演员的表演也基本到位,尽管刘德华在香港影片中出演过不少社会角色,但毕竟是第一次扮演内地贼人,还好,基本上没有走形,刘若英的表演也比较成功,为这部商业影片在未来的华人圈打开销路奠定基础,可以期待这部影片将有较好的票房表现。

  影片的故事是虚构的、浪漫的、不可能的,但是虚构不意味着虚幻,人们都期待天下安宁,也期待着浪子回头,邪佞减少。《天下无贼》能把这样一个“大概念”落到实处,故事朴实,人物丰满,可谓是成功的建构一个梦想,它能让每个人对世界恢复美好的期待。宝马开出门去的时候,王薄还要倒一下车,对毕恭毕敬的门卫进行阶级教育,那时的贼是多么嚣张;等最后王薄以命赎罪的时候,观众便彻底净化心灵,一边掉几颗眼泪,一边发现自己良心未泯。

  《天下无贼》让浮躁的人们仿佛从心灵深处跟“傻根”拉*距离,跟“傻根”拉*距离就等于靠*美好,靠*失去的自己。大家都是被现实戳破的人,“傻根”那一点可笑放在银幕上就是“出淤泥而不染”,让我们忍不住想去守护,不让他(或者曾经的我们)从天下无贼的美梦中醒来,面对世界的真相。

  《天下无贼》在视觉方面首次呈现出冯氏大片的真实面貌,在镜头调度上*实却不失大气,特别是影片开始部分,两位主角的汽车在下雪的黄昏驶过甘南荒原,苍凉壮美,那一刻的镜头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其后刘若英在拉卜楞寺长跪祈愿时的镜头场面恢宏,色彩变化引人。

  《天下无贼》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其一,它最成功的地方在于情感,冯小刚第一次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表述得如此成功。第二,“冯氏妙语”不断,葛优、范伟妙语如珠,什么“有组织,无纪律”“IC、IP卡的密码”“后果很严重”之类的名句等等,在演员的嘴里成为引发笑声的锐利武器。冯导最大的优势在于肚子里有很多生活,随便就能“拎出”几个活生生的人来,在荧屏上出彩。其三,小偷斗法花样纷繁,煞是好看;李冰冰美艳的造型也为影片增色不少。

  当然,作为冯导的转型之作,影片里还有疏漏。结尾处,警察的出现和他的言语令人感到他的无情,使警察成为让人不喜欢的角色,确实是一个败笔。另一个瑕疵是冯远征和范伟出场打劫的那场戏,虽然有幽默效果,但略显突兀,破坏剧情的连贯性,不过这也正是冯氏喜剧的印记。

  走出影院,已*午夜,又回到雪花飘飘的洁白世界,繁忙的城市此时几乎一派静寂,大部分人们可能已经进入甜蜜的梦境,行走在这*安的世界里,真心期盼————天下无贼!

  一滴金漆缓缓跌落在地,仿佛佛陀的泪水,怜悯地凭吊着芸芸众生……

  ——题记

  在《天下无贼》里,那列在黑暗中奔跑的火车对于王薄、王丽、黎叔们来说似乎显得倍加漫长,这些艺高胆大的贼在火车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关乎“面子”的争斗——但,无论是剥鸡蛋,还是斗胆量、比“手艺”,甚至最后的殊死相搏,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火车上的大多乘客都非等闲之辈,无论是美艳女贼还是便衣神探,他们都靠自身的智慧在那节车厢里扮演了最主动的`角色,甚至上演了一幕幕螳螂捕蝉的好戏。可问题是,在列车里还有一个最被动的人——“傻根”,他执拗而单纯,甚至相信“天下无贼”这等荒诞的想法,他傻里傻气的样子简直让人感觉无可奈何。而他最后到底为什么睡得那么香甜,对我们来说更是不可思议。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从记事起,我们都在追求,然而,有时候,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要的是什么。所以我们迷茫,我们彷徨,我们害怕。

  快乐是什么?老谋深算的黎叔,保护傻根的王薄、王丽,想篡位的老二,{二年级作文大全150},争风吃醋的小叶,有人情味儿的便衣,其实每个人都在勾心斗角,暗中窥探,于是,{英语高考作文万能套用},长夜漫漫,所有的聪明人都无法安然入睡,却只有毫无心机的傻根睡得香甜。快乐属于像“傻根”这样认为相信别人就能幸福的人,而不是所谓的聪明人。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真的不是一个“天下无贼”的世界,不是傻根这个憨厚朴实的孩子眼睛里的世界,傻根相信这世界没有坏人,这世界没有贼,而王薄和王丽为了维护傻根脑海中这个完美的世界所做的一切,也是对自己的救赎,这个过程是矛盾和痛苦的,甚至最后王薄失去了最珍贵的生命。

  影片最后,遥远的青藏高原传来寺庙的钟声,王丽和一群孩子跪着虔诚祈祷,他们相信,他们的祈祷会融进人们心底最深处。他们相信,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告谕浰头巢贼读后感优选【5】份

  “何不以尔等为贼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农、运之于商贾,可以坐致饶富而安享逸乐。”这是王阳明在担任南赣汀巡抚期间,进剿所谓的“山贼”时,所发的《告谕浰头巢贼》一文中的一句话,这句话对我感触最深。是的,人生最难得的.就是把我住自我,在面临生活的困境或人生的重大选择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能换一个角度,把那些负面的能量运用到正面上来,也许会发现人生的另一层天地。在人生之路上,遇到挫折和所谓命运的嘲弄时,如果不能把握住自我,就会走上邪路,酿**生的悲剧。

  一个人面临关键的选择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静下心来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如果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甚至会使自己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时,就要考虑另一种可能,既然自己连死都不怕了,还不如下定一个决心,向旧的自我作一个决绝的告别,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只要有勇气和智慧,就能通过行动和努力来完善自我,把自己做到最好。

  我们的事业也是如此,日常工作中没受到什么刺激,也毫无追求,可能就一辈子庸庸碌碌地过下去了,但一旦获得一个强大的动力,一念贯注之下,付诸于十倍甚至百倍的行动,很可能就激发出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智慧和潜力来。要想事业成功,就要有自我控制能力,自己要管得了自己,把全部精力集中到这件事上,这样才有成功的可能。而要有自控能力,首先要控制自己的心,如果心静不下来,做事的效率和效果决不会好到哪里去。

  大家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或那样的痛苦或打击,为什么有的人能选择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最终改变命运的道路,而大部分的人却选择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甚至仇视社会或他人的道路呢?关键在于他们能不能把握住自己。把握住了自己,就能让能量在正确的轨道上流动,推动自己不断完善自我,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一个有意义的生命历程。

  在读《告谕浰头巣贼书》之前,我先读了先生在这一时期所发生的事情,阳明先生在赣州剿匪,他先是重新整编军队,,以二十五人为一伍,两伍为一对,四队为一哨,两哨为一营,三营为一阵,两阵为一军,实行逐级负责制,又重新设计兵符的形制与使用规范,以收整齐划一、如臂使指之效。

  如此规模的改制整编,从管理的角度看确实是很高明的手段。说它高明,倒不在于这个新的组织结构本身。

  任何一个机构单位,只要时间久了,内部关系都会盘根错节,严重影响管理效率。尤其是岗位调动、职务升降之类的事情,总会伴随着无边的怨言和谣言。所以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改制整编,如此则一切人事问题都自然变成“对事不对人”了。

  再者,虽然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兵不是一般的难养。人之常情,很难长时间一直保持紧张状态,机构单位也是如此,所以养兵不但耗时耗力,还往往越养越涣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淡季要把精力用在培训上,用在演练上,我们举办技能大赛,就是要凝聚员工们的士气、就是要让员工们保持对作战*以为常的心态。

  阳明先生的剿匪策略是剿抚并用,先易后难。先从乐昌、龙川的各路叛军入手。为防浰头叛军乘间作乱,阳明先生派人送去牛、酒、银、布,以示**慰问。慰问总要有个名义,这正是宣传攻势得以施展的机会。这一回阳明先生全用老百姓的语言,言谆谆,意切切,一副苦口婆心的态度写了一篇《告谕浰头巣贼书》。

  这篇告谕不仅体现了王守仁的`军政原则,也暗含了阳明心学的学术要领,很值得我们重视。开宗明义是,巡抚一方,职责就是弭盗安民。言下之意是,兵与贼虽然视同水火,但那是兵的职责所在,彼此没有私人恩怨,兵对贼并没有处于私人恩怨的偏见。

  继而谈到之前*乱的体会:“斩获虽然有七千六百多人,却发现真正的首恶不过四五十人,党羽不过四千多人,其余的人都是被贼人胁迫罢了。由此想到你们这些山寨,恐怕也有不少人是心不甘情不愿被迫参与的。我如果就这么带兵围剿过去,这就*乎于孔子所批评的不教而诛了,所以我特意派人给你们讲讲道理。”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也在全集团范围内强力开展“整风肃纪反腐倡廉”活动,针对那些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非法侵占公司利益以及为所欲为、做事不规、不计后果的违法乱纪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与彻查,确保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干部员工家庭和谐幸福。

  “何不以尔等为贼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农、运之于商贾,可以坐致饶富而安享逸乐。”这是南赣汀巡抚进剿所谓的“山贼”时,所发的《告谕浰头巢贼》一文中的一句话,这句话对我感触最深。是的,人生最难得的就是把我住自我,在面临生活的困境或人生的重大选择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能换一个角度,把那些负面的能量运用到正面上来,也许会发现人生的另一层天地。在人生之路上,遇到挫折和所谓命运的嘲弄时,如果不能把握住自我,就会走上邪路,酿**生的悲剧。

  一个人面临关键的选择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静下心来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如果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甚至会使自己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时,就要考虑另一种可能,既然自己连死都不怕了,还不如下定一个决心,向旧的自我作一个决绝的告别,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只要有勇气和智慧,就能通过行动和努力来完善自我,把自己做到最好。

  我们的事业也是如此,日常工作中没受到什么刺激,也毫无追求,可能就一辈子庸庸碌碌地过下去了,但一旦获得一个强大的'动力,一念贯注之下,付诸于十倍甚至百倍的行动,很可能就激发出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智慧和潜力来。要想事业成功,就要有自我控制能力,自己要管得了自己,把全部精力集中到这件事上,这样才有成功的可能。而要有自控能力,首先要控制自己的心,如果心静不下来,做事的效率和效果决不会好到哪里去。

  大家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或那样的痛苦或打击,为什么有的人能选择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最终改变命运的道路,而大部分的人却选择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甚至仇视社会或他人的道路呢?关键在于他们能不能把握住自己。把握住了自己,就能让能量在正确的轨道上流动,推动自己不断完善自我,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一个有意义的生命历程。

  《告谕浰头巢贼》是阳明先生写给当地巢贼的一封劝降告书,全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展示了阳明先生过人的智慧和悲悯之心。

  首先,我认为作为管理者最应当学*的不是其中的语言技巧和思辨智慧,更应该学*的是阳明先生剿匪的决心和勇气。阳明先生作为一方的管理者,能够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在恶势力的威胁之下,依旧顶住压力,正是阳明先生基于对自身良知的清醒认识,更是对这种认知的实地践行,是真真正正的致良知。对于管理者而言这种大局意识和不计个人利益得失的行为最为难能可贵。

  其次是阳明先生的悲悯之心,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在《教条示龙场诸生》中,阳明先生就曾提到四条告诫之语:立志、勤学、改过、择善。对于改过,阳明先生说:“夫过者,自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为其能改也。故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意思是说即便是圣贤都难免会犯错,但是不影响他们依旧被称为圣贤的原因在于他们知错能改。人最难能可贵的不是不犯错误,而是犯错误之后能够积极勇敢的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正如集团*期开展的的“反腐倡廉,整风肃纪”活动前期,针对员工个人的自查自纠阶段正是给予犯错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面对利欲诱惑,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谨记去战胜内心的巢贼,抵抗内心的贪婪,不做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即便不慎误入歧途,也要有及时改过自新的勇气。

  再次,对于实际管理过程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要建立良好的制度规范,用严谨的规章制度来管人、管事,不徇私情,宽严相济。要通过制度的奖惩机制来强化责任意识,增加犯错的机会成本,并通过制度实施中的反馈机制不断调整和完善现有的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对于员工要宽容以待,针对实际给予犯错员工改过自新的机会。“先礼后兵”是兵家的智慧亦是管理上的良策。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前提是不能触犯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如果非有人以身试法又不思悔改,那么正如阳明先生对剿匪所言:“故今特遣人告谕尔等,勿自谓兵力之强,更有兵力强者,勿自谓巢穴之险,更有巢穴险者,今皆悉已诛灭无存。尔等岂不闻见?”不要心存侥幸,此话正是有当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警示之意”。

  在员工管理方面,对于一部分刺头兵,该如何管理的问题。有一些员工自身能力并不差,但是容易搞小帮派,搞私人利益优先,而不是着眼于公司的大局和大家的共同利益。对于一个合格的企业管理者而言,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能够在单位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在为企业尽心效力的同时增强自己的本领才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对待这部分人员存在悲悯之心,而肆意纵容则万万不可。正如阳明先生告谕书中所写:“今谓我全无杀尔之心,亦是诳尔;若谓我必欲杀尔,又非吾之本心。”作为管理者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唯有靠强有力的制度惩戒方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总之,阳明心学的智慧值得我们去持续深入学*和思考,领会其中的思想,以良知为导向约束自身的思想,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将这种智慧贯彻到的日常管理实践中去。

  在读《告谕浰头巣贼书》之前,我先读了先生在这一时期所发生的事情,阳明先生在赣州剿匪,他先是重新整编军队,,以二十五人为一伍,两伍为一对,四队为一哨,两哨为一营,三营为一阵,两阵为一军,实行逐级负责制,又重新设计兵符的形制与使用规范,以收整齐划一、如臂使指之效。同时他奏请朝廷,在地区置县设防,以免将来贼势复起。

  如此规模的改制整编,从管理的角度看确实是很高明的手段。说它高明,倒不在于这个新的组织结构本身。

  任何一个机构单位,只要时间久了,内部关系都会盘根错节,严重影响管理效率。尤其是岗位调动、职务升降之类的事情,总会伴随着无边的怨言和谣言。所以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改制整编,如此则一切人事问题都自然变成“对事不对人”了。

  再者,虽然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兵不是一般的.难养。人之常情,很难长时间一直保持紧张状态,机构单位也是如此,所以养兵不但耗时耗力,还往往越养越涣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淡季要把精力用在培训上,用在演练上,我们举办技能大赛,就是要凝聚员工们的士气、就是要让员工们保持对作战*以为常的心态。

  阳明先生的剿匪策略是剿抚并用,先易后难。先从乐昌、龙川的各路叛军入手。为防浰头叛军乘间作乱,阳明先生派人送去牛、酒、银、布,以示**慰问。慰问总要有个名义,这正是宣传攻势得以施展的机会。这一回阳明先生全用老百姓的语言,言谆谆,意切切,一副苦口婆心的态度写了一篇《告谕浰头巣贼书》。

  这篇告谕不仅体现了王守仁的军政原则,也暗含了阳明心学的学术要领,很值得我们重视。开宗明义是,巡抚一方,职责就是弭盗安民。言下之意是,兵与贼虽然视同水火,但那是兵的职责所在,彼此没有私人恩怨,兵对贼并没有处于私人恩怨的偏见。

  继而谈到之前*乱的体会:“斩获虽然有七千六百多人,却发现真正的首恶不过四五十人,党羽不过四千多人,其余的人都是被贼人胁迫罢了。由此想到你们这些山寨,恐怕也有不少人是心不甘情不愿被迫参与的。我如果就这么带兵围剿过去,这就*乎于孔子所批评的不教而诛了,所以我特意派人给你们讲讲道理。”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也在全集团范围内强力开展“整风肃纪 反腐倡廉”活动,针对那些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非法侵占公司利益以及为所欲为、做事不规、不计后果的违法乱纪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与彻查,确保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干部员工家庭和谐幸福。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