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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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 1

  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子,寄寓着刘二无尽的思绪。低头,对一朵花微笑,怀念故居,抬眼,认真看看多年的炊烟……

  作者刘亮程的思维显得截然不同,*和中育有激情,自然中含有感喟,自然地散发出乡土气息,是生命原始的印记,同样也唤醒了我们,催发我们的想象,激起我们的思考……

  当村庄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有繁华与快速取代,农村生活就变得万分遥远。

  最奇特的一点,莫过于村庄的格调——万物与我合,人鸟共效,人虫共眠,人畜同居,从本能的现代文明观来讲,人的渴望就是人间之最。遥远的村庄,也就不仅仅是空间差,也是时间差,那是我们的来路,我们的曾经。所有的生命在村庄都可以彼此呼应,互相关切,关怀,甚至于爱惜。村庄中,或许来自直觉的唯一感受就是包容而和谐。

  村庄联系着我们的根脉,我们接*它,就是在靠*大自然,靠*乡村文明,也是在靠*我们初始的生活以及内心。

  最令人困惑的一点,就是村民的情怀。村里人对于土地,好似无意无情。刘亮程从语言中流露出,想看着村子一点点顺其自然,慢慢消亡。农村更为显著的特点,即村子是人生活的一部分,人也是整个村子的支撑者,刘亮程看着村里人的生存状态,并尝试一点点的用他们暖去温暖自己,可他仍然孤独。村民们也是这样——孤苦无依,寂寞而随意,内心的感情中必定夹杂着对村子隐形的敬畏与忧愁。

  自然干活时,会有些怡然自得。

  这么读着,好像能从刘亮程的文字中汲取精神真谛,这语言,*和却又带有极强的推动力,像是挨了一记闷棍,使人心里不得不承认曾经的想法有多么幼稚可笑。

  我们品读刘亮程的《遥远的村庄》,无时不刻收获着震撼。希望我们能够重新拾回生命对于村庄的真切的感受,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唤醒了人生命中另一个自己。

  我们借助着刘亮程的双脚踏在土地上,回到了大自然,顿时有一种归属感。

  生活有无数黄金般的生命片段构成,生命的意义永恒地悬挂在他的文字中,无数的生命片段就是作者闪光的念头,告诉我们,真正的土地与哲理。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 2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0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 3

  日渐遥远的村庄,只有回忆在心底缓慢生长,抽穗、拔节的速度几乎完全取决于想念的深度。陷入深处时,回忆是一丛丛繁荣激越的野草,蓬勃而纵情。浅一些时,或是草间晶莹的露珠儿,或是贴着土地低旋的风,它们为了没能成为孕育生长和希望的种子而叹息。想念一个人和想念一段夕阳中的日子,有时是一回事,是相互参差地渗透和浸染,不容割舍。那些日子里的光,现在显得有些苍老了,可是力道仍在。我等着它穿过时间的迷雾,在一切允许折射的地方寻求一条狭窄的'/缝隙一般的道路,从一盏灯到一扇等待的朝南的窗子,从一声悠然传来的召唤到另一声随即响起的应答,从一条日日穿流的路,一直走到担心它容颜变老,衰草丛生——那时候,它已经不能承载思念和回忆的重任,成为陌路——像是一滴久久不忍坠落的泪水,找到了允许迸发的出口。

  然后,折回来——关于日子,关于光。写过一段文字,对我来说不会有更好的叙述了——现在想来,这些片段已不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而是一幅幅画面,背景是那个年代所特有的陈旧而朴素的光——有着斑斑点点的颗粒状的肌理,所有鲜研的颜色被时间过滤掉了浮色,呈现出本身的厚实而饱满的光影。虽说和本色也有所不同,但是更坚固和持久,一幕一幕,都笼罩在温和而坦荡的光线里,缓缓游移,像是无声的默片,人们用眼睛说话——从心底折射出的温情照耀对方的眼睛——那一束宽容的目光,穿越时间的烟云,仍然注视着曾经关心的人,曾经遇见的感动。一幅一幅,就浸在如水的回忆里,祥和而馥郁。

  那篇文字是《年景》。那时,我还有妈妈。遥远的村庄,和可能存在的、维系一个人旅途奔波和满载风霜归来的某个原点也一起远去了。有家不能回或许只是一种充满无奈的痛苦,而无家可回却是更深的迷茫,是更加黯然的一条路,很苦,也很难,有很多尘土静静地漫延和掠过。然而,这一束目光从来没有逃离过家的方向。也只有,方向了。

  只好对自己说,人世间的流转都是这样的吧。每个人的旅途中都有一系列层出不穷的偶然,一旦和来路、和归处联系起来,也就顿时完成了一种脉络分明的因果。因果之中,尽是离合。所幸,我在失去之前很早的时间,就懂得了怎样珍惜眼前的所有,那就是把一年当成是仅有的一个月,把一月当成惟一的一天,而把那一天当成了今生。内心的重量和长度如此地不由分说。

  那些沿途的光聚向了一个地方,就是曾经催我上路,又唤我回来的村庄——那是一个暮蓝色的村庄,半空中懒懒的炊烟,荡漾。淡淡的。

  我们都是没有村庄的人,所以更谈不上什么背井离乡,周游世界。或者说我们的一生都在周游,城市只是我们寄存行李的地方——越来越多的物件。越积越厚的灰尘。越来越重的脚步。越来越恍惚的行走。越来越浓的茶或咖啡。越来越深的暮色。越来越萧瑟的风景。越来越急迫的寻找。越来越空无的等待。越来越强烈的思念。越来越远的离散……直到我们都成为苍凉大地上的两个点,遥遥相望,却也永远有着无法触及的距离。村庄,远比一个家更大,也更远。那是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生老病死如此干脆而了然。现今,却是一个顿点,此时此地,飞鸟踟蹰。

  于我而言,村庄只是一个寄予回忆的地方,是未曾发生的回忆,未曾展开的流连,未曾开始的结束,是起笔和落笔的那一个顿挫,再无下文。或许,任何一个人无意记录下来的任何一件事,都是提早写下的回忆录,只言片句,细枝末节,乃至穷途末路——甚至忘记了当初的因由和之后的了结,都将是这一生永无回返的单行道,冲淡的和浓郁的,一杯茶里的回忆,虽短犹长。墨痕断处是江河万古流,烟云归处就是坐看云起,静等花落的又一村了。

  回忆和想念是从一个源头出发的两条河流,前者流经我的旅途,越来越多的故事和对话诉诸笔墨,成为一页又一页看似零散,实则贯通的文字。而后者自始至终保持沉默,大地无语,流水亦无言。文字,有时是一道闸口,开启它可以尽情宣泄,那些微小的波澜读来都很是壮阔。有时候却是一道屏障,它隔阻了那些言之确凿的故事,而让所有游移不定,瞬息万变的丝缕肆意通行,碎碎地念及。

  写了,也就放下了吗?那么放下,也就轻了。生命中有些重量是不忍舍弃的,即使负重前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得以持续终生的珍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说得就是这个意思吧。

  回忆的轻或重,想念的深或浅,由此引发了诉说和倾听。说者欲说无凭,听者浑然无告,好像是这两条河流偶然交汇的一个港口,之后依然各自前行。但是那些水面的浪花和水底的沉沙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可是,我还是由衷地感激书写,或文字,这是第二个所幸。总听人说,沉浸往事是老年的象征,或者说回忆是通向老年的标志。听得耳朵都磨出茧子了。这些,我都承认,可是这其中的好或不好都应该由自己决定,比如去留,比如取舍,比如就此靠航还是借机扬帆。却也顾不得这些说法了,不管是闸口也好,屏障也罢,总归是一道可以隆起的“风景”,是*铺直叙的一路上值得/也难得让人回望的地方。尽管还不是村庄,也是路过的重要一站吧。感激文字,是因为许多时候我发现,许多逐渐淡忘的旧事可以通过文字得以浮现、闪亮,如若没有文字这条途径,那些原本有着温度和质地的往日肯定会一往无前地奔流到海了。听起来倒是壮怀激烈的,其间偕同的/暗涌的/不舍和不甘,也就永无相见之日了。孰轻孰重,自有分明。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 4

  我第一次读到刘亮程的文章,是在《新周刊》上。

  那是一本小资杂志,作者多是绝顶聪明的知道分子,他们喜欢用轻快漂亮的文字撩拨时代,与其说他们在记录社会,不如说他们在消遣社会,与其说他们有时批判现实,不如说他们在抖机灵,像是《红楼梦》里公子小姐比联句赋诗,偶然也有佳句,不过是无病**的调笑之作。

  所以,看到刘亮程出现在《新周刊》上,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它是一扇窗子,打开了村庄的记忆。刘亮程揭开了掩盖在村庄*淡生活背后的诗意,以及诗意背后,在岁月河流中静静流淌的生命,他们接受农村生活的现实,又仿佛带着一点不满。这样的叙述不是乡愁,也没有对命运的感叹,有一种温暖,又有一点凄凉。

  我一直以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他对农村的记忆。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人和牲畜,阳光和风,活计和死亡,麦子,苞谷,鸟,这些就是一个村庄的边界。风把门刮开,又很快把门关上。刘亮程就这样记录村庄。“有些东西跑得快,我们放狗出去把它追回来。有些东西走得比我们慢,我们叫墙立着等他们,叫树长着等它们。”他说,“就是我们这些人,在拖延时间,我们年轻时被时间拖着跑,老了我们用跑瘸的腿拖住时间……在我们拖延的时间里,儿孙们慢慢长大,我们希望他们慢慢长大,我们有的是时间让他们慢慢长大。”

  报上说,38岁以前,刘亮程生活在叫黄沙梁的村庄里,干活、吃饭、娶妻、生子,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不过他一直写诗,也写散文,他的内心里生长着另一颗种子,他用文字记录村庄,文字也是他远离村庄唯一的方式。村庄的*静与艰辛,蕴含了诗意也蕴含了无奈,所以我们热爱村庄,却要以一种远离的姿态,所以刘亮程也写下了《远离村庄》,因为“好日子都在远路上”。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 5

  偶尔走进舒也的博客,看到了一篇:感受《在那遥远的村庄》里的温情。这是一篇观后感,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我也是知青,在那个年代也曾随着那浩浩荡荡的上山下乡的大军走进陌生的农村,加入到改天换地、战天斗地的行列中去。

  很想看看关于这方面的描写,随即买了一本。在收到书的当天,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了这本二十万字的小说。

  主人公舒永*是一个有理想,有作为,有主见,敢想敢做且胆大心细的年轻人,从不愿随父母之意下乡到附*农村,夜里偷偷地找寻户口本报名到偏远山村插队开始,就拉开了上山下乡的序幕。随着情节的不断发展,我们似乎也跟着走进了大山,走进了那个坐落在高山峻岭中叫黄家坝的小山村。

  同去的知青大都是作者的同学,他(她)们虽然当时只有16、17岁,感觉比起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许多。舒永*的坚毅顽强,做什么都不服输的那股劲,许清晨的顽皮可爱,王维成的成熟和组织协调能力,还有王娜,张荣清几个女同学性格描写都很鲜明。作者用细腻的手笔,丰富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赶集路上所遇到的一系列较有趣之事。如;蛇吞蛤蟆,奔跑的野猪,扑棱棱飞起的野鸡,一顿难忘的九鸡宴。还有人物出场的描写都很鲜明,像邱奎山、李铁匠,李兴华,毕队长、姜*等等这些淳朴的山里人给了知青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还有知青们在劳动中不断学*,成长锻炼的过程。虽然跨度只有两年多,知青们经历的却很多很多,从一开始学*挑水,砍柴,到后来背上几十斤重的粪兜往山上背粪,和社员比着插秧,学着自己磨面,参加青年突击队抢收麦子,参加农田基本建设等等。他们以苦为乐,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从书里看不到悲哀,看不到怨恨,看到的是积极向上,勇敢攀登,无所畏惧的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这块土地上的成长。作者用轻松、细腻的手笔,细心描述了大山里的美景;“黄家坝的秋天是迷人的。秋天到了,果实渐渐成熟了。金秋时节,黄家坝的三涧披满了绿,漫山遍野的野花、树木郁郁葱葱,带着一种成熟的色调,显得苍郁和深沉。柿子树上挂满了黄灿灿的果实,核桃树结满了包裹得很严实的绿皮核桃,药木树上的油果子也缀满了枝头。”这里只是摘录了一小段作者的描述,你就可以窥一班而见全貌。

  这本书是记录一群知青人的奋斗史,是今后也不会再现的历史。在这里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苏志勇先生。读你的书是快乐的。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阅读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1)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3篇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1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0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2

  夜幕悄然吞噬了最后的光线,城市中仍是灯火辉煌,喧嚣一片。那扇属于我的窗前,一盏台灯照亮了整个书桌,拿起《遥远的村庄》细细品读。

  数间小屋,数棵老木,数只飞鸟,一座村庄……跟随着作者的脚步,踏上那弥漫着尘土气息的道路,来到了“黄沙梁”这座与繁杂世间隔绝的宁静小村,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

  淳朴的农庄人正拿着铁锹等工作,农具缓缓地从田地中归来,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屋舍间已升起了炊烟,袅袅的飞向了天边。

  真是向往。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城市中,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取代了农村的朴实小屋,机械化的生活令我们方便而快捷,殊不知却丢失了根,农村的根。这根是我传统文化所遗留在每个人心底的痕迹,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多少人已经将此遗忘,并埋没在心的深处,那村庄也渐渐远去。而刘亮程则是将乡土文化一一凝合,汇聚成笔尖的一段段文字,静静地诉说。

  他的文字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语言。而种种语言组合起来,成为篇篇文章,极易令人读懂,但仔细品味其中又别有深意。

  “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当今多少人都在追名逐利中忙碌一生,他们踏出了村庄,踏向那了无边际的远方,寻找着自己的归宿,而最终在道路中迷失了方向。刘亮程一语点破这种现象,并告诉千千万万在路程中迷茫的人们,其实村庄才是人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归。人不必太过追求伟大,将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的融入*凡中,也正是生命价值的体现。

  阅毕此书,方明白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人生不必太过忙碌,品一杯香茗,享岁月静好,亦是一种幸福。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3

  最*看了一本书,叫《远远的村庄》,像是写给大人看的‘小人儿书’,书里除了温暖幽默的文字,还有作者亲手绘制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 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远远的村庄》,感觉很短,又感觉很长,因为看的时候,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自己的村庄。逢着那些熟悉的片段时,会心一笑;逢着意外的片段时,哈哈大笑。

  这本被细节填满的书,沉下心来,慢慢进入,会被书中像珍珠般圆润的文字和笨拙又真诚的插图打动 ,不由的笑,自己像是回到了童年,想起了一些又傻又天真的事。春天抓小蝌蚪养着,却怎么也看不到它们长成青蛙,夏天拿着长棍搅合了一堆蜘蛛网,漫山遍野地黏蜘蛛,秋天则欢悦地去摘红柿子,冬天傍晚窖了红薯,与小伙伴们相约晚饭过后来挖,于是匆匆吃了饭,第一个来到地里挖熟了的红薯。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只是支离破碎的一些,但每一件事都记忆犹新。在乡村田野里,在稻谷熟了一茬又一茬后,我们踩着泥泞的田埂,渐渐长大。

  作者说: “ 我希望我即使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眼神不好了还能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还能惊叹雨点落在瓦片上,还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感觉到冬天雪花的温柔,还可以被 “ 像在墙上钉钉子 ” 这样一句简单的话震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愿长大的我们仍能有一颗童心。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2)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5)份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1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

  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

  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

  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遥远的村庄”所呈现的阔大、舒展、自在的天地,对所有生命关注、关切、关怀甚至热爱的情怀,以及无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包容、宽容甚至感激的胸襟,让我们有了一面映照的镜子,有了一面反思的“壁墙”。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2

  最*看了一本书,叫《远远的村庄》,像是写给大人看的‘小人儿书’,书里除了温暖幽默的文字,还有作者亲手绘制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远远的村庄》,感觉很短,又感觉很长,因为看的时候,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自己的村庄。逢着那些熟悉的片段时,会心一笑;逢着意外的片段时,哈哈大笑。

  这本被细节填满的书,沉下心来,慢慢进入,会被书中像珍珠般圆润的文字和笨拙又真诚的插图打动,不由的笑,自己像是回到了童年,想起了一些又傻又天真的事。春天抓小蝌蚪养着,却怎么也看不到它们长成青蛙,夏天拿着长棍搅合了一堆蜘蛛网,漫山遍野地黏蜘蛛,秋天则欢悦地去摘红柿子,冬天傍晚窖了红薯,与小伙伴们相约晚饭过后来挖,于是匆匆吃了饭,第一个来到地里挖熟了的红薯。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只是支离破碎的一些,但每一件事都记忆犹新。在乡村田野里,在稻谷熟了一茬又一茬后,我们踩着泥泞的田埂,渐渐长大。

  作者说:“我希望我即使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眼神不好了还能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还能惊叹雨点落在瓦片上,还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感觉到冬天雪花的温柔,还可以被“像在墙上钉钉子”这样一句简单的话震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愿长大的我们仍能有一颗童心。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3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4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5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3)

——《亮剑》读后感6篇

  最*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亮剑》。这本书像一杯浓浓的牛奶,滋润着我的心房,又像一杯清香扑鼻的绿茶,让我感到心旷神怡,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所折服。

  书中讲述了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战斗英雄李云龙,他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却战斗经验丰富,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他性格不羁,被很多人认为善做离经叛道之事,但是他却胆识过人,意志坚定,思维方式灵活多变,他所采用的逆向思维使他在很多战役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是*人,这就是*军人,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国家,是他们在战场上的浴血奋斗,才造就了我们新*。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人的精神,勇敢的*人,聪明的*人,自强的*人,我为我是一个*人感到自豪。

  像李云龙一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也有,例如阿里巴巴总裁马云,其貌不扬,但是他的经营理念新颖,管理方面别具一格,创造了一个宏大的网络王国。

  归根结底《亮剑》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我认为他更是一种人性的升华。凡事争取就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不争取结局就只能为零。无论能做与否,先做了再说。然而这也正应了“狭路相逢勇者胜”。当你一往直前,成功便会幸运的降临。从此“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将永驻心上。让我们多一些勇气,少一些退缩,成功就在眼前。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努力学*,向李云龙将军学*,将来也为建设我们美好的*贡献出我的'力量!

  我看了这部电视剧后,觉得有两个片断尤其让我激动万分。

  第一个是独立团骑兵连与日军的骑兵部队的一次决战。当时,骑兵连为了掩护大部队的转移,和敌人的骑兵部队进行了一场血战。第一次冲锋时,二十几个骑兵呐喊着,冲向敌人。那一瞬间,只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我军也死伤不少,冲锋之后,我军只有五个战士了。又一次冲锋后,敌人倒下了不少,可是我军只有一个连长了,而且断了一只手臂。第三次冲锋开始了,连长一个人向敌人冲击……骑兵连的所有战士都倒下了,可是他们那种不畏强敌,敢于亮剑的精神却久久在我心中激荡。想想自己,*时总是十分胆小,有时就连一个人呆在屋子里睡觉都感到害怕,哪有一点儿勇敢和大无畏的精神。惭愧之余,深感自己应该学*战士们为了理想,明知不胜也不退却的意志和精神。

  第二个片断是许多装备精良的敌人从一条山道上向我们的根据地前进,这时团长李云龙却只带了一个连的战士埋伏在路边。当敌人走进埋伏圈后,团长带着战士一起大喊着冲向敌人。虽然只有几十人,但他们一个个就如猛虎下山般锐不可挡。虽然没有先进的武器,但是他们就凭着大刀,仍然将敌人全部消灭,甚至把敌人的大佐也活捉来了。由此,我想到我们的战士之所以能赢下这场战斗是因为他们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坚定意志。凭着这种坚定意志,他们能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我也要学*他们那种精神,我要在今后的学*中,勇往直前,夺取胜利。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那就是:人的一生就像是一场战争。里面会有许多的战斗。你如果失败了你就会失去一次机会;如果你胜利了,那就又会在另一个层次上遇见更多、更强的对手。但是,在你战胜别人之前,首先要战胜自己,战胜自己的懦弱。

  看来电视剧《亮剑》后,我深深被主人公李云龙的亮剑精神所震撼了。

  一次因为叛徒的出卖李云龙的指挥部遭到了日本特工队的偷袭,损失惨重。日本特工队以为李云龙的意志已经完全被摧毁了,就算是一头猛兽受伤后也要休整好几天,李云龙一定不会马上反击。没想到李云龙立即召集人马,向日本特工队亮出了他的“宝剑”,日本特工队面对李云龙部队来势凶猛的反击束手无策,被他的亮剑精神所击倒,李云龙的部队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现在是一个和*的年代,但同样应该具有李云龙那种亮剑精神。“狭路相逢勇者胜。”在我们直面困难的挑战时,逃避是懦夫的表现,结果只能失败。还不如背水一战,与困难一决雌雄。

  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白灯时,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后他并没有放弃,依旧执着的研究着,最终为人类发明了电灯,带来了光明。这也是一种亮剑精神。

  20xx年感动*获得者黄伯云,在研究飞机刹车垫第一次失败后,重新振作起精神,又用了二十年的心血,终于获得了成功。这又是一种亮剑精神。

  可见古今中外,亮剑精神给无数的“勇者”带来了成功。

  自从看完《亮剑》后,我就下定决心学*主人公李云龙的亮剑精神。以前,每当我在数奥上碰到的难题时,未做深思熟虑就把题放下不做,或者去问爸爸。今后如果碰到这样的敌人,我会毫不留情向它们亮出我的“宝剑”。“赢了”说明我有进步,“输了”也能找到我的弱点、锻炼我的思维。

  人只有敢于亮出自己的“宝剑”,才会在人生道路上所向披靡,到达人生光辉的顶峰。

  这几天,无意中翻看着《亮剑》。起初是因为无聊,好歹有本书看就成啊,可看着看着,我竟上瘾了!

  我深深地被书中的真实人物李云龙所感动!那是一名真正的军人,更是一位有责任心的男子汉!他正直,坚强,自信,不服输,他的骨子里流着真正的“人”的血液!好几次,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地直掉眼泪!今天中午,一直把尾声看完,20年后,那群李云龙的孩子们在满是弹坑的墙壁面前哭得像些孩子,他们是何等思念他们的父母亲!我也泪如雨下!为李云龙惋惜,更为他自豪!

  一直以来,我知道我不会说话,不会讨好别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任何时候都学不会趋炎附势,有时还经常直率地冒出几句别人可能接受不了的话。我知道我惹人了,但我不想修改我的观点,我讨厌现在社会上的不正风气,讨厌先进社会带来的种种弊端,我崇拜理想主义,但可能太过理想化了,生活带给我无限的失望。我知道,生活不会因个人的`爱好而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内心!李云龙的内心多强大啊,这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也是我看完这本书要学*的。

  其实,这本书带给我最大震撼的还有小田,李云龙的妻子。尽管他们生活中也有磕磕碰碰,但最后,小田还是深爱她的丈夫,并在丈夫牺牲后也随他去了。手腕上的醒目的嘴状的割痕,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你是龙,我是云,云龙是不会分开的!”那是爱情的见证!我不知道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会是那样的刻苦铭心,那样的永不放弃么?

  我深深反省自己,懦弱的我,该怎么样在现实的漩涡中生存呢?工作以及家庭?

  这几天,无意中翻看着《亮剑》。起初是因为无聊,好歹有本书看就成啊,可看着看着,我竟上瘾了!

  我深深地被书中的真实人物李云龙所感动!那是一名真正的军人,更是一位有责任心的男子汉!他正直,坚强,自信,不服输,他的骨子里流着真正的“人”的血液!好几次,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地直掉眼泪!今天中午,一直把尾声看完,20年后,那群李云龙的孩子们在满是弹坑的墙壁面前哭得像些孩子,他们是何等思念他们的父母亲!我也泪如雨下!为李云龙惋惜,更为他自豪!

  一直以来,我知道我不会说话,不会讨好别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任何时候都学不会趋炎附势,有时还经常直率地冒出几句别人可能接受不了的话。我知道我惹人了,但我不想修改我的观点,我讨厌现在社会上的不正风气,讨厌先进社会带来的种种弊端,我崇拜理想主义,但可能太过理想化了,生活带给我无限的失望。我知道,生活不会因个人的爱好而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内心!李云龙的内心多强大啊,这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也是我看完这本书要学*的。

  其实,这本书带给我最大震撼的还有小田,李云龙的妻子。尽管他们生活中也有磕磕碰碰,但最后,小田还是深爱她的丈夫,并在丈夫牺牲后也随他去了。手腕上的醒目的嘴状的割痕,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你是龙,我是云,云龙是不会分开的!”那是爱情的见证!我不知道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会是那样的刻苦铭心,那样的永不放弃么?

  我深深反省自己,懦弱的我,该怎么样在现实的漩涡中生存呢?工作以及家庭?

  大概一两个月把电视剧从头到尾又刷了一遍,之前都是断断续续看,没什么头绪,这次看了之后,发现真正说战争中的事情并不多,大概只有整个电视剧的1/3,甚至更少,现在看完原著,印证了这点,战争后李云龙的故事才是真正的“亮剑”。

  读第一章的时候就有强烈的感觉,画面感太强了,电视剧简直就是直接搬的原著的词,赞叹原著写的好的同时还是要说下李幼斌演得也是超级棒。

  也查过李云龙的原型,但我想没必要和小说里去做对比,小说人物设定本身就是各种人物的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结合,不必要字斟句酌,那样太费力了。

  还是和很有优秀的小说一样,画面的呈现很难达到文字的高度,大概是文字给人想象的空间更大一些,而画面的的呈现是众口难调,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这是一部很棒的小说,文字接地气,还有颇多笑点。

  关于“亮剑”精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我的理解,就是真实的做人做事,不违心,不刻意,对得起天地良心。可能这样不会活得光鲜亮丽高人一等,但问心无愧,是做人的根本。

  小说的亮点精彩之处是战争结束后的部分,尤其关于*的部分,但是电视剧几乎没有体现任何,也能理解,但是我想拍出来也不会怎么样,谁还没犯过错呢?如果有重拍《亮剑》,希望可以尽量真实的表现原著。

  满分好评,推荐,比电视剧精彩太多。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4)

——亮剑读后感 (菁华5篇)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亮剑》这本书。书里的主角叫李云龙,书里有这样一段情节,让我很感动。这一段是这样写的:说骑兵连和鬼子打仗,他们的力量很弱小,战斗到最后,只剩下连长一个人,可是他还是和鬼子决战到底。

  还有一次,李云龙的部队被鬼子包围了,部队损失很大,最后,部队好不容易冲出了鬼子的包围圈。那时,我们和敌人相比,我们的力量有悬殊,但是李云龙的部队,还是敢和鬼子作斗争,最后终于消灭的鬼子。李云龙没有读过多少书,他是个粗人,但是他很勇敢,带兵打仗很有一套,鬼子都很怕他。

  我们的国家虽然以前很落后,经常受别的国家欺负。但是自从新*成立以来,我们的国家发展很快。我们现在的生活水*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们国家的军事实力也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别的国家再也不敢随便的欺负我们了。

  我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作为小学生,生活在这样和*年代,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我们应该感谢象李云龙这样的革命者,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应该好好学*,长大后报效我们的国家,让*更强大。

  这几天再一次被《亮剑》所吸引。粗略想来,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留在我脑海中较深印象的电视连续剧并不多。一是反映东北某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泄漏引起的恐怖电视连续剧,名字已经忘却了。二是前两年的《长征》。再就是眼下地方电视台重播的《亮剑》。究其喜欢的原因,主要是原本就喜欢战争片,更重要的是喜欢《亮剑》中的男人极有男人味,是一群真正的男子汉。

  在反扫荡的残酷战斗中,独立团的骑兵连面对数十倍的日寇骑兵联队,宁死不屈,决战到底。在骑兵连长“骑兵连,进攻!”的呐喊声中,十几个战士——几个战士——对敌人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直到仅剩下断了左臂的骑兵连长一人。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题记

  读至赵刚自杀,李云龙悲痛的那一段,我不由的流泪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无力改变现状的赵刚选择了死亡,用死亡来反抗,用死亡来捍卫理想和尊严。当许多人都在为了自保而揭发陷害自己的战友的时候,赵刚把孩子们托付给了李云龙,他相信李云龙不会让他失望,这个他眼中真正的男子汉永远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

  当李云龙听到噩耗的那一刹那,这个晴天霹雳,击垮了这个血与火里滚过来的汉子,眼泪就像坏了的水龙头里的水一样喷涌而出,那一刻,他的心在滴血。几十年的生死情谊啊,人说没就没了,敌人没有杀死赵刚,他却自己杀死了自己,刹那间李云龙失去了太多太多,只能在回忆里去找寻了。当年,山本一木抓走秀芹,李云龙二话不说,以一个团兵力毫无顾忌攻打县城,山本一木有来无回;和尚被土匪杀了,他怒发冲冠,愤而亮剑,带兵踏*黑云寨。有仇必报的李云龙,如今想给老赵报仇,可是,他去哪里找那个仇人呢?谁又是害死老赵的罪魁祸首呢?

  他只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流泪,嚎啕大哭,在幻想中想抓住老赵,可是他没有抓住老战友的灵魂,周围却只有冰冷的空气……

  那些共同奋战的烽火连天的岁月,那些年的往事一幕幕闪过他心头,只可惜,如今,再也回不去了。老赵走了,老赵为自己的理想、尊严献身了,也用死亡捍卫了他的理想和尊严,不屈的赵刚用死亡捍卫了自己不屈的灵魂。如今,只剩下老李,孤独地在四面楚歌里浴血拼杀,坚持战斗……

  我非常喜欢看三十集电视连续剧《亮剑》,非常崇拜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战斗一生。

  这部电视剧描写的是在东北我们八路军一个独立团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故事,可歌可泣,感人肺腑。

  电视剧有一个让我记忆犹新的精彩片段:李家庄阵地上硝烟弥漫,几架日军的飞机龙反俯冲轰炸,八路军攻击部队伤亡惨重。啪!随着一颗红色信号弹腾空而起,八路军突击队不断倒下,后面的后部射手又迅速补上,双方杀红了眼,第一突击队机*门竟全部阵亡,战斗异常惨烈。这时李云龙挥舞着鬼头刀带领独立团一千多人发出排山倒海的杀声,一千多把刺刀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部队潮水般涌上阵地,把鬼子达的人仰马翻、全军覆没,山崎本人被机枪打成筛子,面目全非。独立团的战士们在山顶欢呼雀跃,而李云龙却因为没有亲自活劈山崎而骂街。

  李云龙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依然亮剑。这部电视剧告诉我们一切侵略者都没有好下场的!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亮剑》这本书。书里的主角叫李云龙,书里有这样一段情节,让我很感动。这一段是这样写的:说骑兵连和鬼子打仗,他们的力量很弱小,战斗到最后,只剩下连长一个人,可是他还是和鬼子决战到底。

  还有一次,李云龙的部队被鬼子包围了,部队损失很大,最后,部队好不容易冲出了鬼子的包围圈。那时,我们和敌人相比,我们的力量有悬殊,但是李云龙的部队,还是敢和鬼子作斗争,最后终于消灭的鬼子。李云龙没有读过多少书,他是个粗人,但是他很勇敢,带兵打仗很有一套,鬼子都很怕他。

  我们的国家虽然以前很落后,经常受别的国家欺负。但是自从新*成立以来,我们的国家发展很快。我们现在的生活水*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们国家的军事实力也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别的国家再也不敢随便的欺负我们了。

  我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作为小学生,生活在这样和*年代,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我们应该感谢象李云龙这样的革命者,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应该好好学*,长大后报效我们的国家,让*更强大。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5)

——《遥远的救世主》读后感 (菁华5篇)

  去年在对认知的学*中,让我开始痴迷追求先知先觉的智慧。比如身边有些沉得住气、慢的下来的品牌,他们这么多年之所以能熬过来,这两年大放异彩,不是因为比别人有毅力,而是因为他们想得清楚,看得更远。所以经常寻找着一种智识和能力,去观察、反思自己被局限的生活,去发现和实践更多成长和成才之路。年底,好友陈武给我推荐了一本《遥远的救世主》,通过小说的形式,完美的故事编排,精彩的情节设计,将“认知”诠释的淋漓尽致。自然而然,对这本书更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一口气看完后,可谓酣畅淋漓,年后又仔细回味了一番,非常有深度、有智慧的一部小说。

  在此,我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小说情节纲要。一位年轻美貌的女警察芮小丹受好友肖亚文之托,为其上家老板*英在古城租一套临时住房。这个*英是个非同凡响的人物,他利用德国金融公司的股份资金和自己的头脑运作私募基金公司,在*股市掠夺式的经营。仅11个月,就挣得了*乎一倍的利润。相当于他掌握了取款密码,把*股市当做他的提款机。在这个疯狂挣钱的过程中,他那颗爱国心和金钱欲望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最后以冻结513.6万马克(全部收入)三年的代价中止了这次合作,决定远离喧闹的都市,到京城附*的古城隐居一段时间。

  在*英隐居期间,芮小丹对他的态度从客气、遗忘、好奇到吸引,几次接触后,特别是无意中听了*英的那套高档音响后,被一首《天国的女儿》那纯美的音乐打动,感受到心灵的震撼。于是开着警车遍寻古城所有音响店,想买一套同样的音响,同时也认识了一批玩音响的发烧友,但也因此影响工作而受到停职反省、扣发工资的处理。在这个短暂的接触中,她看到*英的文化、气度、思想深度都超凡脱俗,也顾不上好友肖亚文当初的提醒,不顾一切地地爱上了他。

  也许是为了明白*英所论述的文化属性,更为了能和他相处得更长久一些,芮小丹决定向*英要一件特殊的礼物:让*英在王庙村这个贫困县里的贫困村写一个脱贫致富的“神话”。为了揭示文化属性,也为了一份爱,*英精心设计了“北京格律诗音响有限公司”和“王庙村音箱生产基地”这两个法律上相互独立的实体,对*名牌乐圣音响公司采取一种“杀富济贫”的方式来完成这个“神话”。在这个过程中,将要发生的诉讼官司以及胜诉的必然、格律诗公司几位原始股东的淘汰出局、与乐圣公司的最终合作等等都在*英的预料之中。面对*英合理合法的运作方式,面对*英简单简洁的处理过程,芮小丹开始深入思考文化属性和救世主的问题了。就在礼物即将完成时,芮小丹在一次与通缉犯的偶遇中被炸残毁容。为了爱的永恒,芮小丹开枪自杀。而*英则伤心吐血,最终也离开了古城。

  故事的结局是格律诗音响有限公司强行进入市场,一鸣惊人成为品牌。在与格律诗公司官司中,乐圣公司败诉,董事长林雨峰驾车自杀。格律诗公司由肖亚文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为了利益,乐圣公司最终与格律诗公司和王庙村合作。最后让我们读者围绕得救之道,对文化属性、传统观念的认知进行了深度反思。

  通读整部小说,我直言不讳,自己的焦点并不在几*完美的芮小丹身上。虽然她性格上独立自尊,工作上出色尽职,生活上潇洒从容,真诚善良,敢爱敢付出,其所作所为,可谓自性自在,坦然面对生活的一切安排,堪称“天国的女儿”!但自己还处在追求改变自己,实现梦想的阶段,兴趣点自然在对事物发展有严谨思维和准确判断的*英身上。他见解独特、运筹帷幄,才华横溢,连五台山主持大师都这般评价他的品性:“身上三气居中,三分静气,三分贵气,三分杀气,还有一气住于身中,游离心外—一分痞气”。在此我想从四个方面分享自己对认知、对*英的推崇,以及对小说的整体评论。

  一、我不会去忌讳任何神话

  这句话还是自己在一次阅读中偶遇的,曾经只因为听起来非常有个性,梦想着自己就是下一个传奇,所以把这句“我不会去忌讳任何神话”作为各种*台主页上的个性签名。而今,我觉得这句话最适合*英了,尤其是他对神话的定义:这世上原本就没什么神话,所谓的`神话不过是常人的思维所不易理解的*常事。之后在送给芮小丹礼物(为王庙村写一个脱贫致富的神话)的时候,就是这样践行的。实现整个“神话”的过程中,*英并没有任何能让人感到神的招式,更没有什么神奇的魔术,每一件具体的事都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常事”。*英过人的认知能力就在于,他全部在公*公开的条件下,合理合法的操作,一切都非常普通,一切都是顺应自然规律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更不存在违法之处。所谓的神话,竟然只是这么简单*淡。虽然这种“劫富济贫”的得救之道不具有推广性,但他让市场规律打开农民的眼界,让王庙村脱贫致富的事实,还是很有说服力的,至少说服了我。

  其次就是帮助好友韩楚风上位的谋划,那段对文化属性的分析可谓入木三分。将《矛盾论》应用到职场,以退为进,避开成为主要矛盾,让时间积累威望,然后再顺理成章上位。第二个地方应用《矛盾论》就是提前将公司和农户两个独立开来,只有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关系,而并非雇佣关系。避免让生产环境、劳动法保障成为农户和公司之间的主要矛盾,这就是理论指导实践,他对人的社会文化属性问题的见解是如此地独到而精辟。一切在后人看来的“神话”,其实都是认清自然规律,实事求是,简单*淡的事情。

  二、腹有诗书气自华

  早期这句话并不是自己心中的主流思想,受农村“读书无用论”的侵蚀,一直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如赵括纸上谈兵,马谡失街亭,孔乙己的迂腐,到改革开放后的“初中肄业当老板,大学毕业来打工”等宣传。直到后来到了大学,才慢慢改变这种偏见。而《遥远的救世主》中*英的一言一行都在证明着这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其中让我反复吟读的莫过于饭桌上那段《自嘲》:

  本是后山人,

  偶作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一首《卜算子》词,意境非常之高,力压全场而并无半点张扬之气。本是不得已而解对方发难,却俘获美人心。又比如对《流浪者之歌》的评说,可谓有理有力有深度。仅过一招,就被暗敬为高人,让人想方设法能攀上关系,以便日后可以打交道。

  其次,让我打心底佩服的是*英为音响公司起的这个名字—格律诗音响。可能有些人觉得没什么,但我曾经帮亲戚朋友的小孩起过名字,知道其中之难。名字最初的本意是什么?便于别人记住。一个好的名字犹如画龙点睛,能够囊括很多寄托在上面,更让人朗朗上口,一目而不能忘。而你再回头审阅这个名字“格律诗音响”,是否妙不可言。没有海量的知识输入,绝不可能有此挥洒自如的精彩。

  《遥远的救世主》这本书虽然很类*于西方高智力、高智商畅销小说模式,但是其内涵却是浓浓的*式文化,最大的闪光处在于给读者打开了一扇窗,能让你看到不一样的东西。最喜欢书里的一句话:人原来可以这样活着,灵魂原来可以这样滋润。我常常在想,作者究竟是有过怎样的人生阅历,竟然可以写出一部可以傲然独尊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可遇不可求的完美佳作,书中广泛触及人生、宗教、法律、文化、音乐、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命题,这该需要多么深的知识广度与深度来支撑,所喻言揭示的深层哲理,个人觉得已远超出自己知识架构下的认识境界。

  书中有许多经典对白,充满智慧处比比皆是,特别能引起人思考:当生则生,当死则死。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

  没有主,主义,主意从哪儿来?主无处不在,简单得说,支配人得价值取舍行为得那东西就是主,就是文化属性。

  神是道,道法自然,如来只要不是我觉到、悟到的,你给不了我,给了我也拿不住,只有我自己觉到、悟到的,我才有可能做到,我能做到的才是我的。

  人从根本上要面对两个问题:

  一、生存,得活下来。

  二、是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住。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越是头脑简单的人越需要点缀和填充,而头脑复杂的人,则对简洁有着特殊的心理需求。

  这个年代,执着于出人头地并不难,难的恰恰是不执着于出人头地。

  其实这本书,真的不好讲,书中关于文化属性、宗教、关于传统文化的解读,很难去讨论,因为一说就错,还是很推荐大家去读一下,如果用一句话总结的话:它给了我一个新的视角,就像开了一扇窗可以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电视剧《天道》就是从《遥远的救世主》改编的,电视剧已经很老了,小说完稿于20xx年,但现在读来,小说依旧让人有很多思考。整本书,从佛教、人生价值、强势弱势文化以及在市场、职场、人心等等方面的描写,都刻画的非常深入,这是我第二次读,但这一次我没有把它当成小说,而是当成一场修行。

  由小说的立意来反思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佛学和价值理论来思考我自己的未来。

  比如“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跟佛经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再比如“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如果说,过去上学读书,是一场文化救赎,那经历了市场和人生洗礼的现在,就该要思考继续等待被救赎(上班、打工等),还是努力寻找自救的问题了(理想、理财等)。如果想从弱势上升到强势,不仅是经济独立这一个方面,还要从思想上上升一个台阶,看问题要本质,多往前看三步。要继续学*,继续用功,才能把丢失的时间找回来。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品一杯好茶,清淡入口,余香不绝,由不得你不去回味,不去深思。就如同在夜空凝望,不是你用眼睛去看星星,而是满天星辉已悄无声息地绽放在你的心底!

  因偶然的机会打开了这本叫做《遥远的救世主》的书,很快就沉浸其中不能自拔,就如同在漆黑的夜里,为只是翻看玄幻小说、穿越电影、玩网络游戏而打发时间的生活突然点亮了一盏明灯。虽灯光幽微,却清晰的照亮了脚下走过的路是多么虚浮和迷乱。如同书中所说的,认识了这个人,你就等于打开了一扇窗户,能让你从此学会思考,学会感悟。在该书中,既有做人的道理“自性自在,不昧因果”,也有做事的原则“随缘惜缘不攀缘”,更有对宗教的理解和经商的剖析。当然,既是随想,就有自己的思想存在,就有自己不同于作者的观点存在。没有大的架构冲突,只有一些人物的处理想法:

  第一,芮小丹为什么只能以自杀为结局?书中用*英的话说是“她觉得自己没用了”,那她就真的是无用了吗?她失去的只是双腿,残缺的只是作为青春标志的容颜。但这就是她要结束自己生命的理由吗?

  首先,她这是对自己爱情的不自信!从书中可以看出,她和*英的爱情绝大部分是建立在感情的交融与思想的和谐交流上的,就像芮小丹说的“不要把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床上”。她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所以,她的身体的残缺并不影响她们可以继续享受属于她们的精神爱恋和交流,更不用说,还有维纳斯那种极致的美摆在那里例证着什么。其次,芮小丹是自私的!她觉得自己洒脱的一枪结束了生命,既没有给别人留下负担,又没有给*英留下难以收拾的局面。可她想过没有,既然她是如此的爱着*英,*英又是如此的爱着她,那她的离去,给*英留下的会是什么呢?只能是无尽的悲伤和永远摆脱不了的思念,只能是让她自己深爱的人终生生活在沉重的追忆中!

  第二,*英在接到芮小丹电话时的反应,我不觉得这是对芮小丹的理解和别无选择,在自己最爱的人面临生死选择的时候,所有的高尚和大义都是浮云,生命的价值是世间所有的理由都不能诠释和放弃的,更不用说是自己最爱的人!在那个时候,他的反应只能是让芮小丹规避风险来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去尽职尽责完成工作。那个时候最基本的对挚爱的人的反应都不应该是理智和冷静的!当然,这样的描写更能展示作者对人物性格的把握和制造剧本的出人意料,但,却违背感情基础!

  第三,对于林雪峰处理官司败诉的作法,尤其是最后的结局,让我感到困惑。林雪峰是一个经历了最底层的拼杀,而最终依靠严谨的态度和不屈的斗志走向成功的人。在这种经历的背景下,他最不缺乏的应该就是失败的挫折和磨砺。更何况,书中对官司结束之后的合作,也点明了最大的受益者是乐圣。这一点,以林雪峰的商业眼光不会看不到合作之后的情势!另外,林雪峰能在创业之初,就提出“乐圣只有矛没有盾,营销的策略就是进攻进攻进攻”,如此昂扬的斗志下,不会掩盖着一个一败即溃的灵魂,他完全可以吸取教训而选择在未来的商业战场上继续一比高低,而不是选择那些冲动幼稚和充斥着江湖*气的自杀来让自己永远背负着失败者的烙痕!

  第四,在看到刘冰接过*英递给他的那个所谓的内幕证据的时候,我掩卷沉思了许久,以我对*英的理解,他是不会放任自己的朋友置于别人的枪口和刀尖下的,更不用说这把枪和刀还是自己递出去的,面对的还是自己挚爱的人最亲密的朋友。这个桥段的设计,我个人理解是*英对刘冰的考验和送给他的最后的机会,把握住了,刘冰就会最终放弃曾经的狭隘和自私,走到朋友的圈子中来,把握不住,那就是开启了自己的地狱之门。只是对档案袋中的材料,我的猜测和作者有了分歧。按我的猜想,*英放在档案袋中的资料应该都是一些虚无缥缈,让人分不*伪的东西。

  因为,在刘冰去要挟欧阳雪之前,万一会打开看看呢,如果是白纸,那后面的情节设置就都会变得没有意义了。但如果在这里放上一些以这个刘冰的思维能力分不*伪的所谓的内幕在里面,却可以让他在疯狂的道路上继续疯狂下去。*英送给刘冰这些所谓的内幕资料之后,可以放在其他地方一些击溃这些资料的影像,来让刘冰的丑恶彰显在世人面前,也更能真实的击溃他的所有的贪婪和欲望,为欧阳雪和肖亚文扫除一个潜在的随时可能会背叛的敌人。

  猜测只是猜测,随想只是随想,个人的好恶也掩盖不了这本书中人物的活灵活现和境界的傲雪凌霜!

  感谢豆豆,感谢*英,感谢把这本书带到我生活中来的朋友!

  看了《天道》的电视剧与小说后,有一点想法,可能不太正确或者没有直击重点,但也是一点小小的个人观点。

  像*英这样的人,也许是存在的,虽然我只见过这种人的碎片化,但我还是相信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是包容一切的,只因为太明白,他脑中永远是事物的本质,万事万物的规律。他只想静静地提升自己的普世智慧,把自己酝酿成一个淡淡的有点智慧的人。这样的人如果抛开除他本身之外的一切物质因素,他是不会被绝大多数异性喜欢的。因为追求觉悟的女性太少了,他觉得有无限乐趣的事在异性看来很迷惑,更没有趣味性。所以他的生活注定是孤独的,而这份孤独并不是他本身的孤独,只是世俗意义上的孤独,因为他内心太丰富了,并不断丰富下去。

  可能有人会想,他万一生了大病或者老了生活不能自理,那不是太悲剧了,一个人没人照顾或者被社会组织照顾但不会有儿女那种情感的牵挂与交流。这一切在他看来可能是必然的,他既然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就要为决定承担,接受它。这就是他在他父亲归去前所表现出的一种尊重道的体现。他的那种超越当下世俗的思想,周围人无法理解。他把这些人提到井沿上扒在井沿向外望了一眼,真正能最终爬上井沿的人却极少,可能他以前的助手亚文算一个。剩下的都是恍惚了一下,仍然回到井底。这可能与缘与悟有关。

  小说中与电视剧中把一种巧合、缘分从众生中提了出来,展现出了两个有相似境界的人相遇是怎样的。

  芮小丹可以说是世俗中天国的女儿。她能被*英吸引这就是缘。她能在*英影响下不断开悟,并发展为自悟,这是天分,只需要一个开启它的引。她与丁的'相处方式只有他们两个人懂,其他人并不理解。而普通人相处的潜在的东西,提出来后,人们能理解。丁芮两人潜在的东西,提出来后大多数人并不理解。他们两个人可能都不会有悔恨,因为他们这种人能相遇就已经是天恩了。这种情感的一部分就像武侠小说中武学已臻化境的人,他的一辈子能遇到另一位相似的人,这种感受与情感可臆想,可心会不可言传,我们这些人或只能略微知晓一二。

  或许他们两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宇宙,能相互映照,但不可能融为一体。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6)

——《遥远的风铃》读后感(精选10篇)

  十四岁的小牙懵懵懂懂,可她的世界却充满着神秘……走进她的世界,犹如走进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在那里,你将会和小芽一道,无拘无束地在田埂上疯跑,兴奋地参加文艺宣传队,激动地进城,赶集一样地赴考,探险一样地触摸**的神秘世界……这就是这本书的引子。

  〈遥远的风铃〉主要讲述了小芽从十四岁到十九岁之间发生过的故事 。在短短的五年里小芽经历了许多事情,她和自己的好朋友花红一起上学;和温医生,贺天宇一起聊天,一起说笑;和叶飘零一起排话剧;亲眼目睹商影影发疯,自己的老师去世……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一些片断,因为它让我悟出了一些道理,如:小芽是那种既有悟性,又有耐性的女孩子 ,她说到做到。用心研*了一个星期的数学课本之后,她果然再一次大胆提问,于是再一次地得到了黄规章的'热烈赞扬。有什么样的孩子能够抗拒得了这样的胜利和辉煌啊!小芽知道自己已经攀登上了一处危险的绝壁,她无法降落也不愿意降落,唯有咬紧牙关,奋力地向上,直到站上高高的顶峰。她开始对数学着迷,刨根究底,穷追猛打,把解出难题视作生活中最大的快乐。她潜睡着的智力和才华被充分地激发出来,活像童话中忽然睁开眼睛的睡美人,惊讶地发现窗户外面百花盛开,蝶飞鸟鸣,竟是一个美丽无比的崭新世界。这段话告诉我们,不管你成功与否,一定要发愤努力,如果你没有成功,一定不能气馁,要努力,争取超越别人。如果你成功了,那你一定不能骄傲,不能成功了就不前进了,就在原地停留,那别人随时随地就会把你比下去,超越你。

  这本书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要勇敢地面对,不能退缩,不能逃避。我就经历过类似的一件事情: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时候,我们舞蹈学院有一次比赛,是和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学校的人比赛。我因为之前落了好几节课,所以我的动作不熟练,所以那次的比赛我没有参加。下节课上课时,我看着同学们一个个上去领奖状,我真的是后悔死了。于是,我下定决心,以后再见也不不来上课了,有比赛也一定要参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早晨,雨如万条银丝从天上飘下来,屋檐落下一排排水滴,像美丽的珠帘。各种花草的叶子上都凝结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此时我正坐在舒适的家中,看黄蓓佳奶奶写的《遥远的风铃》。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现在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有一个名叫林小芽的女孩,她是初中生。她成绩非常好,一向都是班级的前几名,老师都特别喜欢她。在她们的学校里经常发生一些怪事,比如老师自杀了、争吵、打架……因为这些事,医生忙都忙不过来。

  小芽觉得应该去帮帮忙,她来到一位她认识的'医生家里帮助他。该医生姓温,大家都叫他温先生。小芽因为和他接触久了,所以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惜过了几年,温医生因病去世了。唉,可见病菌多么强大啊!

  另外小芽也很懂事儿,有一次她看见妈妈很伤心,就给妈妈倒茶喝,而且她也把家务活干了。可小芽高中毕业时,她要去上海了。她恋恋不舍的与家人、同学、老师等告别,不久船就起航了。

  你看生病多可怕呀,如果严重可能会造成生命危险。所以我们要多多注意身体,多多出去活动,多喝水,不挑食,这样对身体有帮助。

  同时,我给大家分享一首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歌谣:一日餐搭配匀,餐具盒要勤洗,吃饭前洗净手,小摊前别光顾,三无频莫使用,冷饮料要节制,白开水益健康,运动后稍休息。

  小芽善良、懂事,帮助了很多人,这值得我们去学*。我想到了当妹妹在玩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伸出救援之手去帮助妹妹;当妹妹在学*中遇到困难时,我就会耐心的给她讲解;当妹妹在阅读中遇到困难时,我就会给她解说,使她理解……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这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说读一本好书,能使你受益终生,但读一本坏书,就会使你误入歧途,因而,读一本好书很重要。今天,我就要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遥远的风铃》。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培佳,是很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遥远的'风铃》是她所写的倾情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它也是一部优秀的成长小说,讲述的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农村女孩子小芽,她在不复杂的年龄段,却经历过了死亡、爱情、忠贞、背叛、仇杀、温暖、友谊、纠缠等人世间的复杂情愫。她睁着一双澄明纯净的眼睛,目睹身边的世事沧桑、人性沉浮,朦胧地明白,又朦胧地惊讶。她在这种时而明白时而惊讶的、肯定和否定交织的矛盾岁月里,一天一天地发育,成长,清醒,最终达到一个生命的高度。

  她完成了她对自己的期望,也完成了身边很多善良的人们对她的期望。上个世纪的小芽是幸运的,她也是幸福的。

  在这个世纪城市和农村里的孩子,锦衣玉食中长大的孩子,家长和老师声声叮嘱中长大的孩子,不会再有70年代人的迷茫和追求,更不会有那个时代的思想的丰富性。但是,读一读这本《遥远的风铃》,知道从前的花朵是如何的开放,从前的庄稼是如何的成熟,从前的风铃是如何的摇响。

  经过读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以前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辛,我们一定要努力地读书,从而去改变过去艰苦生活。

  这本书令我终生难忘!

  十四岁的小牙懵懵懂懂,可她的世界却充满着神秘。走进她的世界,犹如走进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在那里,你将会和小芽一道,无拘无束地在田埂上疯跑,兴奋地参加文艺宣传队,激动地进城,赶集一样地赴考,探险一样地触摸**的神秘世界。这就是这本书的引子。

  〈遥远的风铃〉主要讲述了小芽从十四岁到十九岁之间发生过的故事。在短短的五年里小芽经历了许多事情,她和自己的好朋友花红一起上学;和温医生,贺天宇一起聊天,一起说笑;和叶飘零一起排话剧;亲眼目睹商影影发疯,自己的老师去世。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一些片断,因为它让我悟出了一些道理,如:小芽是那种既有悟性,又有耐性的`女孩子,她说到做到。用心研*了一个星期的数学课本之后,她果然再一次大胆提问,于是再一次地得到了黄规章的热烈赞扬。有什么样的孩子能够抗拒得了这样的胜利和辉煌啊!小芽知道自己已经攀登上了一处危险的绝壁,她无法降落也不愿意降落,唯有咬紧牙关,奋力地向上,直到站上高高的顶峰。她开始对数学着迷,刨根究底,穷追猛打,把解出难题视作生活中最大的快乐。她潜睡着的智力和才华被充分地激发出来,活像童话中忽然睁开眼睛的睡美人,惊讶地发现窗户外面百花盛开,蝶飞鸟鸣,竟是一个美丽无比的崭新世界。这段话告诉我们,不管你成功与否,一定要发愤努力,如果你没有成功,一定不能气馁,要努力,争取超越别人。如果你成功了,那你一定不能骄傲,不能成功了就不前进了,就在原地停留,那别人随时随地就会把你比下去,超越你。

  本书作者黄蓓佳是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处**。她的作品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儿童文学奖。有多部作品被翻译为法文,德文,俄文,日文,韩文。

  这本书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要勇敢地面对,不能退缩,不能逃避。我就经历过类似的一件事情: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时候,我们舞蹈学院有一次比赛,是和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学校的人比赛。我因为之前落了好几节课,所以我的动作不熟练,所以那次的比赛我没有参加。下节课上课时,我看着同学们一个个上去领奖状,我真的是后悔死了。于是,我下定决心,以后再见也不不来上课了,有比赛也一定要参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黄培佳阿姨的《遥远的风铃》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合上书页,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那个善良、聪明、美丽、能干的小芽来!

  《遥远的风铃》写的是离我很远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南方小镇上,命运的机缘让一批省级教师、电影导演以及教学骨干做了江心洲中学的各科老师,十四岁的初中生小芽的命运也在这一年改变了:在黄老师的鼓励下,默默无闻、学*成绩不好不差的小芽短时间钻进尖子生的.行列;在优秀导演叶飘零的关怀下,她刻苦练*表演,成为文艺团的骨干;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遇见下放知青贺天宇,从此,她明白了什么是爱……

  虽然这本书上很多地方,我看得很是不是太懂;虽然小芽的世界离我已经很远很远了,但是,小芽的世界,却是那么的吸引我,走进她的世界,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我陪着小芽一起,无拘无束的在田埂上奔跑、兴奋地参加文艺宣传队、激动地进城、赶集一样的赶考、探险一样地触摸**的神秘世界。

  这个暑假,因为有小芽的陪伴,我过的异常的开心!和小芽比起来,我真的很幸福!在她们那个我不了解的年代,小芽除了学*外,还有那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帮爸爸打扫农场、帮妈妈下田做农活、帮农场排演节目。但是,对于自己学*上的事,她一样没落下,她利用睡觉的时间,刻苦的学*,同样取得了回报!

  我喜欢小芽,我更喜欢黄培佳阿姨!是她创作出这样的好作品,才让我有机会认识小芽,希望有一天我能认识更多黄培佳阿姨笔下的人物,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做像黄培佳阿姨一样的人,为小朋友带来更多陪伴他们长大的朋友!

  今天,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遥远的风铃》,这本书写的是上世纪70年代,命运的机缘让一批省城教授,县中教学骨干以及上海电影导演下放做了江心州中学的各科老师。他们凄切而壮美的生命之花,开放在这片浩荡而贫瘠的土地上,激荡着少女小芽的懵懂岁月。她睁着一双澄明纯洁的眼睛,目睹身边的世事沧桑,人性沉浮,朦胧地明白,又朦胧地惊讶。她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发育,成长,清醒,最后达到了一个生命的高度。

  小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从前的花朵如何开放,从前的庄稼如何成熟,从前的风铃如何摇响。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小芽很聪明,也很努力学*,在学校里小芽原本是个学*普通的小女生因为一次无意地偷听,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小芽很想再一次得到老师的表扬,就用心的研究了一星期的科比,再一次大胆地提出了问题,得到了老师的热烈表扬,从此小芽对数学问题着了迷,其他科目也一起跟了上来。在一次科学考试中,试卷最后一题出的很难,科学老师存心想用它来拉开分数,在这一题上小芽犯了难,谁知前面同学传来了一张纸条,同桌花红要看,小芽却没看,从这里我知道了小芽考试不作弊,在*时的学*中我碰到一点有难度的题目就想着一定要自己把她做出来,实在不行,也只有做一下弊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作弊了,不然这样考出来的成绩就不是真本事了,而且作弊完了,心里还会很紧张,怕别人说出来,也怕老师批评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说读一本好书可以使你终身受益,但读一本坏书会使你误入歧途,因此,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我想推荐一本好书——<远方的风铃“。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佩佳,一位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远处的风铃》是她最好的成长小说系列之一。它也是一部优秀的成长小说,关于一个农村女孩,小雅,在20世纪70年代,但经历了死亡,爱,忠诚,背叛,复仇,温暖,友谊,纠缠和其他复杂的人类情感。她睁开一双清澈纯净的眼睛,目睹了身边人生的沧桑起伏,人性的跌宕起伏,朦胧的明白,朦胧的惊讶。她不断成长,成长,成长,成长,成长,成长,成长,成长,成长,成长,在这些矛盾的年代里,她达到了生命的高度,了解,惊奇,肯定和否定。

  她完成了她对自己的期望,也围了很多好心人对她的要求完成。上个世纪的小芽是幸运的,她是幸福的`。

  在这个一个世纪中国城市和农村里的孩子,锦衣玉食中长大的孩子,家长和老师这一声声叮嘱中长大的孩子,不会自己再有70年代人的迷茫和追求,更不可能会有我们那个社会时代的思想的丰富性。但是,读一读马克思这本《遥远的风铃》,知道他们从前的花朵是如何的开放,从前的庄稼是如何的成熟,从前的风铃是如何的摇响。

  看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以前的生活是这么辛苦,一定要努力学*,所以很难改变过去的生活。

  这本书令我终生难忘!

  今天我读了《遥远的风铃》这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开学不久要选班干部,因为小芽学*好,不少同学都选她当学*委员。但是,欧阳老师却不同意,她说:“就她这样的,也算学*好?充其量也就是比别人细心一点,会死记硬背一点罢了。”全班同学目瞪口呆,不明白小芽什么地方得罪了欧阳老师,使得欧阳老师将小芽打入了冷宫。班上组织活动时,小芽过去一只都是骨干,但是现在不行,欧阳老师不同意,是让那些学***,只想混上一张高中毕业文凭的人来做。

  小芽慢慢地就变的很自卑,三年当中再也没有挺胸做人的机会了,因为小芽天性柔弱,所以不敢把心里的苦闷对人诉说。

  我真的不懂,欧阳老师为何会这样,我更觉得欧阳老师对小芽不管不顾是不对的,小芽不但学*好,自己还很努力,应该让小芽变得更自信一点儿才行,而且机会对每个同学来说都是*等的,不能偏心了谁,要让大家公*竞争,鼓励同学们更有信心,才能更好的变现自己。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黄培佳阿姨的《遥远的风铃》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合上书页,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那个善良、聪明、美丽、能干的小芽来!

  《遥远的风铃》写的是离我很远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南方小镇上,命运的机缘让一批省级教师、电影导演以及教学骨干做了江心洲中学的各科老师,十四岁的初中生小芽的命运也在这一年改变了:在黄老师的鼓励下,默默无闻、学*成绩不好不差的小芽短时间钻进尖子生的行列;在优秀导演叶飘零的关怀下,她刻苦练*表演,成为文艺团的'骨干;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遇见下放知青贺天宇,从此,她明白了什么是爱……

  虽然这本书上很多地方,我看得很是不是太懂;虽然小芽的世界离我已经很远很远了,但是,小芽的世界,却是那么的吸引我,走进她的世界,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我陪着小芽一起,无拘无束的在田埂上奔跑、兴奋地参加文艺宣传队、激动地进城、赶集一样的赶考、探险一样地触摸**的神秘世界。

  这个暑假,因为有小芽的陪伴,我过的非常的开心!和小芽比起来,我真的很幸福!在她们那个我不了解的年代,小芽除了学*外,还有那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帮爸爸打扫农场、帮妈妈下田做农活、帮农场排演节目。但是,对于自己学*上的事,她一样没落下,她利用睡觉的时间,刻苦的学*,同样取得了回报!

  我喜欢小芽,我更喜欢黄培佳阿姨!是她创作出这样的好作品,才让我有机会认识小芽,希望有一天我能认识更多黄培佳阿姨笔下的人物,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做像黄培佳阿姨一样的人,为小朋友带来更多陪伴他们长大的朋友!

  今天我读了《遥远的风铃》这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开学不久要选班干部,因为小芽学*好,不少同学都选她当学*委员。但是,欧阳老师却不同意,她说:“就她这样的,也算学*好?充其量也就是比别人细心一点,会死记硬背一点罢了。”全班同学目瞪口呆,不明白小芽什么地方得罪了欧阳老师,使得欧阳老师将小芽打入了冷宫。班上组织活动时,小芽过去一只都是骨干,但是现在不行,欧阳老师不同意,是让那些学*一般,只想混上一张高中毕业文凭的人来做。

  小芽慢慢地就变的很自卑,三年当中再也没有挺胸做人的机会了,因为小芽天性柔弱,所以不敢把心里的苦闷对人诉说。

  我真的不懂,欧阳老师为何会这样,我更觉得欧阳老师对小芽不管不顾是不对的,小芽不但学*好,自己还很努力,应该让小芽变得更自信一点儿才行,而且机会对每个同学来说都是*等的,不能偏心了谁,要让大家公*竞争,鼓励同学们更有信心,才能更好的变现自己。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7)

——林清玄散文集的读后感优选【十】份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暑假里,我有幸和许多高尚的灵魂有了对话,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林清玄。

  《林清玄散文集》是一本装帧很简约舒适的书本,封面上画了许多飘飘洒洒的蒲公英,看着这些蒲公英我想起了我们,我们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想要离开父母的怀抱去飞翔,有些孩子在寻找理想的路上迷失方向,有些孩子在空中兜兜转转没有出发的勇气,可是有些勇敢者已经着陆成功并且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乐土。

  林清玄说:“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浑浊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这和封面上画的意境多么吻合啊!

  林清玄在书中书写的四心之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好的心。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杭州孩子,“美好”两个字,是我们杭州最令人骄傲的文化,也深植于每一个杭州人的心中。

  杭州不仅有最美的风景,还有最美的人。如,杭州的孔胜东,许多人都很熟悉他,他的车上有自助茶水,免费报纸,急救医用箱,雨具等物品。而这些都是他自掏腰包买的,他是多么仔细体贴呀!如,杭州的最美妈妈吴菊萍,杭州滨江区的一处住宅小区内,两岁女孩突然从10楼高空坠落,眼看一出悲剧即将上演,刚好路过的吴菊萍毫不犹豫冲过去,徒手接了女孩,同时自己的左臂瞬间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成粉碎性骨折。……

  像这样美好的事例,在杭州数不胜数,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杭州获得了G20峰会的举办权,杭州在G20峰会中展示出来的美好,让全国感动,让世界惊叹。

  《林清玄散文集》之中有一篇文章,题目是《活的钻石》,一个孩子问林清玄:“叔叔,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比钻石更有价值的东西?”林清玄说:“有呀!这个世界上所有活着的钻石都比钻石珍贵而有价值。”

  什么是活的钻石呢?林清玄告诉孩子,凡是有价值的、生长着的事物,我们都可以叫它是活的钻石。可以说花是活的钻石、爱是活的钻石、智慧是活的钻石、一个孩子是活的`钻石……

  当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我也是一个钻石吗?后来细细品味他的文章,我感觉到了自己的价值,孩子就是无限的可能,那是比钻石更宝贵的东西。我们只要认真地成长,接下来也是建设杭州的美好灵魂之一。

  《林清玄散文集》让我拥有了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发现世界的美,发现城市的美,也发现自己的美。那么,它难道不是一本更美的书吗?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满是匪夷所思。

  觉得它枯燥无味,浑然不知它在讲什么。于是,丢在一边,令它置于尘埃之中。

  闲暇之余,随手一翻,竟打破了我对这本书的定义――我竟径直看了两三个小时。

  林清玄先生在借世间万物述禅之道,佛之念。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他的字在纸面上开出了人生的花。他常出门去散步,去感受自然,他,是自然的歌颂者。

  他,告诉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禅道。“对压伤了的芦苇,不要折断;对点残了的蜡烛,不要吹灭。”“要为重活的高兴;不要为死去的悲伤。”

  生活,亦是禅道。与我产生共鸣的,是一篇名为《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文章。

  文章很短,只有一面。这篇文章借童年生活的趣事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婉惜与对童年的怀念。可是,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古人,今人都在感叹时间之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在吃饭时,从嘴中溜走了,时间,在写作业时,从笔尖溜走了,当我们睁开眼与太阳再见时,时间又从遮挽的手腕边溜走了。日日夜夜,亦复如是。

  时间,亦是如此无情。

  我下定决心,要与时间赛跑。

  是的,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是的',光阴仍是似箭,箭箭穿心。”

  “是的,日月依然如梭,梭梭滴血。”

  我躺在时间的流里,这般念着。

  一分钟很短,但是,一分钟比五十九秒还长,比一秒钟更长得多,所以要珍惜每一分钟。

  有的人一分钟当千百世用,有的人一分钟当一阵灰尘,一吹即逝。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寸时光,就是一寸命光。每一眨眼,生命也就转瞬即逝了。因此,让我们注意当下,珍惜短暂的生命吧!

  《林清玄散文集》蕴含哲理,令我回味无穷。他的题目新颖而充满悬念,总有一股神力,将我拉进一个神奇而美丽的世界。

  读了这么多篇林清玄先生的散文,感觉他是以写父母的爱和人生哲理为主的。

  像《打开内心的窗》中,散发着母爱光辉的母亲呵护着因第一次坐车而害怕的弱智儿子;父亲葬礼上在分财产的兄弟们,把他们唯一的母亲分给了自己,而他们自己却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在下棋的老人带着的随身听,只为了随时了解海上的状况,担心着儿子;为了不让孩子怨恨自己,而避居大陆的父亲;林清玄先生的母亲往他的行李箱中塞得满满的爱,和那句“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还有林清玄先生离开故乡是的一瓶乡土……

  由病母引出的快乐源自内心的道理;让恨黯然失色的则是无限的`宽容;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们看到的假乞丐,觉得他们可怜,是因为他们演的好。那我们给他的钱就当做给他的演出费,那又有骗钱这一说了呢;有时候要庆幸我们不在最高点或中间,因为我们在最低部时,就只能进步不能退步了;学会感谢:在交通如此拥挤、发达的此刻,我们应感谢我们还活着,感谢事故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所谓的誓言只是智者耳中的戏言,鱼缸打破了,为什么不去赶紧换一个鱼缸而是在原地抱怨呢;如果我们能不恐惧、不抗拒,活在眼前,身心柔软,常怀感恩之心,跌倒就不会受伤了;我们重视一些事物的时候,真的是因为他们自身吗?我们真的不是在意他们附加在身上的名利权位而重视的吗?有一天我们把这个问题搞明白了,我们便算得上是智者了吧;包容他人、包容困难,我们才会孕育出属于我们的珍珠,一颗圆而亮的白珍珠;我们追求很多东西,都是要适可而止的,就像买鞋一样:同样的价钱不必须要买最大的,而是买适宜的;人生就像围棋,不能着急,要慢慢地去品味人生的经历;“人生如戏”,忘了是谁说过的了,但他是否明白戏是有剧本的,NG了能够再来一遍,但人生却不能够;失败,使成功显得更珍贵;当我们用美的眼睛与心灵去看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便是美丽的;我们身边许多事物像水晶一样,清澈、无不如实、明白;有些事情我们只要在意他们的内在就好,至于名字外表我们能够不用太在意的;梦,让生活不再乏味;如果我们用收藏我们喜欢的东西去收藏我们的情感,那这是个世界会怎样呢;感谢困难,因为困难我们才能提高、进步;鲑鱼,一心想要回到出生地的归鱼;无知与野蛮,阻挡我们*等的去对待众生;有时候我们该问一下自己:我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心强加在无干的其他事物上去;有些人在异地寻找家乡的记忆,找不到却更加思念;如果每个人都认识到佛是什么或佛存在在哪,那我们又何必到寺庙里去拜佛呢;我们要到达的每一个超远目标,都是要从此刻的每一个小目标开始的;真理,其实就是万物存在的价值吧;前世与今生,其实就是昨日与明天,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的只有林清玄先生吧;时间就像鸟一样,飞走了不会再回来,也不会属于谁;佛堂,使我们对佛虔诚的内心的体现;天堂,每个人想的都不一样;能放下手下的东西,也是幸福;“生命的好处就是使自己每一天都有一些心灵与智慧的增长,每一天都对世界有一些奉献与利益”;父母教育孩子,更多的是教育他们的仁慈之心;用最乐观的心灵的去对待每件事物,因为百年之后这些都没有了;在顺境之时,要使生活有风采,在逆境之时,要不散乱,持续静心;生命像酒,时间越久味道更加香醇……

  我们去读林清玄先生的文章时,就应是和自己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吧!不然又怎样会明白林清玄先生是如何从生活中领悟人生、领悟哲学的呢!也许正因为林清玄先生能对生活抱以*常心,才能从万物中去领略人生吧!

  林清玄先生先生说:“我的写作,不只是在告诉人关于这人间的美丽,而是在唤起一些沉睡着的美丽的心。”正如他本人所说,他的文章以最朴实的语言告诉世人最深刻的哲理。

  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同。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身为台湾作家的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非常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现在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不过下次是*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直继续看下去的。

  但是这样的书就是要让你去翻开,在闲暇的时刻,一杯咖啡或者清茶,一张摇椅,一点阳光和几朵白云,捧着它,便是一生一世的永恒。它们不似柜台上的畅销书,声名大燥间,街头巷尾便都是议论。它们默默,默默地如白云,似流水,不会有成为焦点的时刻,却是长久不衰。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

  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都是一句宝贝不怕,却流露出天下母亲对孩子浓浓的爱意和关心。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我们的眼睛就是要像这样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而这些被我们忽略的,都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们心灵最真实的悸动。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亲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就应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

  对于故乡,我其实是没有太多的留恋和感慨的,毕竟没有出过远门,没有机会体会到思乡的离愁别绪。但作者在文中将家乡与亲人联系起来,我忽然就觉得,也许它比我想的远有好处的多。作者说,他出门旅行时总带着一杯故乡的水土,那会给他力量,因为那里面承载的不只是故乡之爱,还有母亲的祝福。这是很实在的话,乡情中,更多夹杂的是亲情吧,对亲人对故友的思念。

  世事离戏只有一步之远。

  人生离梦也只有一步之遥。

  不明白听谁说过:生命最搞笑的部分,胜过演戏与做梦的部分,正是它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不能重来。生命最有分量的部分,正是我们要做自己,承担所有的职责。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也许是有流水的'声音,也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又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

  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冬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地,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入你的心里。

  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己的心里种花。

  我对林清玄的第一感受:读书乃著文。

  从小学三年级就想成为一名作家的林清玄,7岁开始背诵唐诗宋词,8岁,获得了全国儿童绘画赛优选,10岁就开始读小说,林清玄记得小时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他17岁即开始发表文章,1973年开始创作散文,而后相继揽阔了各种奖项,30岁前便得遍了台湾所有文学奖。

  这么多的奖项,对林来说只能算作一种鼓励吧,得奖不是他的夙愿,然而如此优秀的作家,任谁都能记得他的所在,奖项的给予是读者的爱的宣泄,得奖对他来说却只是生活的随笔,那么,我们都希望在这些光荣的背后还有更多奇迹的光芒闪现!很多人从林清玄的文章中感悟到许多人生的哲理,特别是那些心理迷惘的人,由此找到了精神家园和精神之光,由此林清玄赢得了精神导师的'美誉。

  他说:面对人生难以管理的生老病死,我们能以起承转合去寻找心灵的故乡。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8)

——鲁迅散文《故乡》读后感优选【10】份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00里的回乡之路。 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 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每认真地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触,都会引发深思。 举个具体的例子。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同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 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 第一次读到这里时,我脑中开始揣摩起了当时的民风。当今的中国,很少有人能够放心自己的东西不被人偷了。只有少数远离城市的农村,人们只需要把东西放在路边,在东西上压个石头,无论包里有多少钱,都不会被人拿走。文中那种随便摘瓜的年代,我相信如今的中国有,但多么?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10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 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 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鲁迅,在那个国乱之时,以文笔救了国。我真希望鲁迅可以一直活到现在,那样的话,我相信如今中国人的弱点,也可以通过他的笔,被清楚的指出来。 其实现代中国和当年的中国很像,新一代九零后的弱点更是换汤不换药。如果中国历史上多几个鲁迅,我想,不仅是我们的中学课本选材可以变多。我们所应该走的路,也会被指明。 就如《故乡》的结尾一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就是那个第一个走上正确的路的人,而他真正伟大之处就

  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遥远的村庄》刘亮程散文读后感优选【5】份(扩展9)

——眼睛刘健屏读后感(精选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蓝鲸的眼睛》。

  故事讲蓝鲸是大海中不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海面上闪闪烁烁的星星。它最珍爱自己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它的眼睛里。一艘帆船冲着蓝鲸驶来。突然,钩矛扎住了蓝鲸的眼睛。麻绳断了,蓝鲸的眼睛离开了它深凹的眼眶。原来有个年轻人是来海上挖蓝鲸的眼睛的,于是那只缺了眼睛的蓝鲸把大海搞得惊涛骇浪。蓝鲸的心情暴躁到了极点,动不动就会把出海的渔船打翻。有一位眼睛即将失去光明的小女孩竟得到了那只闪耀着蓝光的眼睛,顿时,她的那双眼睛突然充满了光明,她能清楚地看到一切,看到这美妙的世界。蓝鲸的眼睛为小女孩带来了幸福,带来了快乐,令他的眼睛又得到了光明,从此不会寂寞。最后,小女孩的爷爷悄悄的把那只眼睛从小女孩身边那走了,准备把那只眼睛活埋了,使蓝鲸死去。就是为了不让那只缺了眼睛的蓝鲸再来报复大海和渔民。从此,小女孩的眼睛又失去了光明,她问爷爷,爷爷说大家一起把那只蓝鲸的眼睛活埋了,小女孩马上跑出去,东寻西找的找眼睛,果然,小女孩在一块土地前,感到了一片光明,他用力刨呀刨呀,终于把眼睛刨出来了,她的眼睛又恢复了光明。、

  这篇故事告诉我:我们要保护好小动物,它们也是人类的朋友,是善良的使者,让我们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爱护小动物吧!

  不知道以前的你有没有看过这样一种书呢?它既没有人编的故事,也没有历史故事,更不是日记。你也许会觉得奇怪了:“这是书吗?”那我就告诉你,这本书就叫做《美丽的眼睛看世界》。

  先说说标题吧。这个标题没有直接了当的概括内容,而是以一种带着悬念的方式起了标题。而这个“美丽的眼睛看世界”也没有告诉我们书里写了什么,让我们自己在文章中去发现。

  说过了文章的标题接下来该说说内容了,这本书不是一个个的小“故事”,而是一个连贯的超长游记,说是游记其实也不算准确,因为这本书里的主要内容是对那些景点的描写,并且写了作者自己的心情。而且这本书的作者:桂文亚,把每一句话都写得十分有趣,就好像是在和读者对话一样,让你也想感受感受书中的那些地方的独特情趣。

  读了这本书,我们能看到一些奇妙的地方;读了这本书,我们能掌握牢固许多知识;读了这本书,我们能跟随作者去环游世界。

  这本书真是一本美丽的书呀!

  有时候,并不是生活缺少美,而是你缺少一双可以发现美的眼睛。只要你去用心观察,就会发现,生活是多姿多彩的。

  读到了《蓝鲸的眼睛》,我觉得印象深刻,《长头发狮子》故事也想给大家讲一讲。

  狮子王有一对长长的头发,他想让怀孕的母狮里的宝宝,遗传自己的长发,就让母狮不停地吃面条、粉丝、还有细细的豆芽菜、和一种像头发一样的发菜,小狮子宝宝生出来后,头发过长,剪不短,被大家称为“小怪物”,小狮子并没有伤心难过,给大家帮助,小动物冷了,就钻到小狮子的头发里,冬天,小狮子用头发给大家做了和多件外套等,等到选举森林之王的时候,大家都推选为小狮子,老狮子感悟到了,要帮助被人,不能老是折磨自己的头发。

  主人公小狮子,乐于助人,帮助大家做事,大猩猩要用特别大的毛笔写出“森林狂欢节”这几个字,小狮子就用自己的长头发写出了这几个大字,他不管自己的头发黑不黑,都帮助他人,小狮子利用自己的的头发种植蘑菇。

  我应该向小狮子学*,不像老狮子一样,光是为了打理自己的发型,不多多帮助大家,我有一次也帮助到了,我看见,我的同学抱作业本,非常的重,我就拿了几本,帮着拿,我很开心。

  这个故事我还收获到了,如果你要找到开心快乐,就请你帮助别人,你也会获得开心的。

  读了曹文轩的著作——《天堂的眼睛》,让我大有感触。主要讲的是:几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他们在一起生活,有开心的事、有悲惨的事……

  这本著作有一处深深感动了我,让我不禁热泪盈眶。

  这一处是:有一个初中学生,他家很穷,以种地为生,种地的钱有时候还不够家用呢,他家有一片水泥地,不能种菜,家人说:“买一头水牛羊,等到卖钱。”他看爸爸妈妈和奶奶腿脚都不方便,决定一个人独自去买海牛,但这里离海边有三百公里,这个决定他还没给家人说,有一天,他带着钱去买海牛,经过几天的奔波来到了海边,把钱交个买海牛的人,挑了一只海牛走了,尽管还牛是多么的调皮,但他还是把牛制服了,在为了制服牛,他把自己种的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上没剩下几块布,到处都是伤痕,连鞋子也不见了。最终把牛给拽了回来奶奶高兴地丢下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抱住孙子。

  把这一小片读完了,我热泪盈眶,他不顾一切的把牛拽回来,冲着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不怕累、不怕吃苦、不怕困难、勇于承担和体贴家人的好孩子。

  《蓝鲸的眼睛》这本书非常好看,作者用了很多的修辞手法来把每一个故事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身临其境,灵活的把主人公的喜怒哀乐慢慢的渗透进这整个故事里面,其中还可以看出作者是一个观察生活的发烧者,也是一个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作者也非常喜欢恐龙,他会将恐龙加以想象和改造,然后就变成了一个个有着故事的小动物。

  我很喜欢其中的故事,最钟爱的还是长头发狮子这一片故事,大概是讲述了一个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的狮王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也能有自己这样漂亮的金发,就每天让狮王后吃面条、生发油、护发素半玉米碎。

  结果生下来的小狮王不仅没有一头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金发,反而让森林中的小动物觉得小狮王就是一堆干草,为了让大家喜欢自己、尊重自己,小狮子每天都会帮助小动物们解决一些困难,例如到了冬天,天气很冷,小动物们都冻得瑟瑟发抖,于是小狮子就用自己柔软的头发让鼹鼠奶奶帮忙为大家做了一件件暖和的大衣,这件事不仅感动了一向对生活很奢华的老狮王,于是老狮王让那十八个理发师都去做别的重要的事情了。

  这本书的每一篇都给我们教了很多的道理,每一篇都让我很难忘,如果有时间我一定会再看一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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