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正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因此,我就拿了一本《混血豺王》的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豹一生的故事。它出生在豺群里,但是因为它是狗和豺的混血而且长得又高大强壮,因此受到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成了豺群里最可怜的“苦豺”。可是夏索尔还是不停的谋害它,但它却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有一天,它不慎中了夏索尔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它饿得没办法的时候,无奈地做了一个酒鬼的狗,被迫去偷鸡。终于,他在偷鸡的时候,被村民们当场抓住。当白眉儿快被处死的时候,村长出手救了它,并把它当猎狗使用。白眉儿知道这是个求之不易的机会,便尽力表现,终于成了村长的爱犬。可是由于老黑狗的报复,迫使它回到豺群,又做起了“苦豺”。直到有一天它为豺群立下大功荣升为“王”。但由于前任豺王的怀恨在心,暴露了豺群的行踪,使猎户们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在豺群面前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最后又被逐出豺群,最终死在猎人的枪下。

  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遭遇的很多的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中,它从不被困难打倒,不言失败,不管它是挨饿还是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从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而且它很善良,对帮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能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学*主人公的这种好的精神和品质,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2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3

  这个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超好看的《混血豺王》,我看了之后非常感动,越看越喜欢了,于是,我写下了这一篇《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混血豺王》的主角是一只优秀猎狗洛戛和一只母豺达维娅生下来的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帮助白眉儿做了黑蝴蝶的儿子,可是好景不长,黑蝴蝶马上就发现了达维娅的阴谋,白眉儿成了孤儿。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收留了可怜的白眉儿,白眉儿靠着自己独特的打猎本领、很牛的嗅觉和丛林生活本领,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摘得了象征荣誉和地位的铜钉护脖儿。但是在一次给牛烫烙印时,为救主人而使用了豺的捕食方法“掏肠绝技”,接着又被老黑狗报复,只好回到了豺群。真可怜呐!

  回到了豺群,白眉儿被沦为苦豺,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并一直等待着机会恢复地位。真有志气呐!在狼群和豺群大战的时候,白眉儿立了大功,被众豺推举成王,把可恶的夏索尔赶下了台。但是白眉儿心太软,没有按照祖先的方法把夏索尔沦为苦豺。有一次雪天,埃蒂斯红豺群因没有食物只好把以前抚养过白眉儿的兔嘴给吃了。接着,人类们开始对埃蒂斯红豺群展开了前所未有的超级大屠杀,埃蒂斯红豺群里死的死、伤的伤,在最后一刻,白眉儿为了全豺群的生死选择了自我毁灭。白眉儿真是各方面都为他人着想!

  本书的主人公身上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的方面,我们要向白眉儿学*!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4

  相信大家都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作品我印象很深,我最喜欢他写的《混血豺王》。

  这本书讲了一只狗追捕一只豺,结果一起被河冲到了一座小岛上,并相依为命,母豺怀孕了,狗却被淹死了。母豺回到了豺群,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叫“白眉儿”。白眉儿因为被怀疑身份被赶出了豺群,当了人类的猎狗,帮人类打猎。因为豺性暴露只好又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最后因被豺群和人类排斥而被狗咬死。当白眉儿身受重伤,看到人类的诱惑时,它选择了宁可死去也不当人类的猎狗,去伤害自己的妻子生活的豺群。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的感觉。因为我觉得白眉儿很委屈,自己的出身又不能由它自己选,长了一身黄毛被豺王嫉妒,想方设法把白眉儿赶出豺群,到了狗群又被狗王妒忌。我觉得白眉儿很厉害,凭借自己高强的狩猎又得到主人的宠爱。我还觉得它很重情义,放走了自己豺群里帮过它的母豺。我觉得它也很勇敢,只身打败比它高大的狼王,它还很聪明能轻而易举地赶前任豺王下台,还获得了母豺蓝尾尖的芳心。

  白眉儿勇敢、坚强、重情义的精神打动了我,还有它聪明、坚强不屈的优点也打动了我,我很喜欢它。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5

  《混血豺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现代文学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他是慈溪人,他写了许多关于动物的作品,有《斑羚飞渡》、《狼王梦》、《猎狐》沈石溪把动物描写的活灵活现,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混血豺王》里面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豺,被赶出了豺群,后来被一个阿蛮星的男孩收留了下来,阿蛮星的身旁正有一只老黑狗,它是主人的猎犬,它一点也不喜欢白眉儿,因为白眉儿是一只豺。有一次白眉儿在捉猎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是救过白眉儿的那只豺,白眉儿不敢动手,就骗了主人,可是骗不过老黑狗的鼻子,后来被主人知道了,把白眉儿赶了出去。后来白眉儿变成了豺王,当阿蛮星遇到危险的时候,还救了阿蛮星。可最终还是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它从大到小没有妈妈,没有大人的教导,但是它身上有许多高尚的品质。它善良、忠诚,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永往直前,我们要向白眉儿学*。

  我觉得真本事很好看,而且我还要多读一读沈石溪的其他作品,希望了解更多的知识!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混血豺王读后感9篇

混血豺王读后感1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的地方。

混血豺王读后感2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混血豺王读后感3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不仅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故事的主角是一匹豺,它的眼睑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叫白眉儿。它有着复杂的血统与身份——它的父亲是条优秀的猎犬,而它的母亲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因为这个特殊的身份,它在猎犬与红豺的身份间徘徊,也造就了它非凡的一生。我从中学到了好多东西,也被感动了无数次。其中最令我动容的是两个场景: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白眉儿时产道崩裂,后来又独自东奔西走地为白眉儿觅食,导致身体逐渐恶化,有一天,它终于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它并没有恐慌,也并不畏惧死亡,它唯一的担忧就是幼小的白眉儿,它知道自己死后白眉儿也绝对不可能生存下来,便费尽心机,为白眉儿找了个“后妈”黑蝴蝶。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眼睁睁地看着白眉儿离开自己投向黑蝴蝶的怀抱——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安长大。

  在那一刻,达维娅是这样想的……

  它明白,有奶便是娘,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但它不后悔,母爱是无私的……

  还有在幼豺们被猎人挟持的时候,在埃蒂斯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白眉儿挺身而出,装作狗骗过了猎人,救下了幼豺,其实也就是救下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未来。可是它的身份被豺群识破了。豺与狗早在几百年前就是对立的阵营,彼此都深恶痛疾,是你死我活的水火不相容。于是,它被抛弃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两条前腿受了伤,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无法活动了。猎人们很快找到了它——他们要将它杀死,以解心头之恨。就在这时,阿蛮星,它昔日的主人给了它最后一次机会——重获新生,重新做一条猎狗,然后帮助猎人们杀光埃蒂斯红豺群。

  阿蛮星能治好它的伤,能让它重做回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能给它温暖舒适的环境供它栖息,阿蛮星绝不会亏待它,只要,只要它能背叛埃蒂斯红豺群。

  它拒绝了——尽管它对生命充满依恋,尽管它并不甘心灭亡,但是,它同时也深深地明白,主人阿蛮星的手里沾满了无辜的鲜血,也杀死了数不清的豺,是他让它妻离子散,是他让它惨遭抛弃,更是他差点使它的*。白眉儿放弃了这次机会,它发出一声声尖锐的豺嚣: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的彻头彻尾的豺!

  它的生命在猎人的枪弹中渐渐消逝,但它留给我的震撼却久久没有消失,我红了眼眶……

  它做过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也做过被众狗排斥的异类,它当过叱咤风云的豺王,也当过谁也看不起的苦豺,它的一生也曾大起,也曾大落。它的一生是传奇的,它的一生更是充满正义的,它用自己的一生教会了我什么是深明大义,什么是知恩图报,什么是桀骜不羁,什么是舍生取义,什么是视死如归……

混血豺王读后感4

  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之后,我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首先,我被白眉儿有勇有谋的执着的精神多打动,同时又很憎恨它是墙头草,随风倒。当在豺群里它没有生存地位的时候,它就立即去当了猎狗;可是当它在被大黑狗诬陷后,竟然又跑回豺群里当了一头豺。不过到了最后它为了救豺群的后代,而又不幸被人类抓住的时候,主人阿蛮星不计前嫌又想收留它,让它重新做狗的时候,它仿佛瞬间醒悟了,怎么也不肯再当变色龙了,于是它就被人类无情地打死了。 白眉儿自幼孤苦伶仃,年幼时父母就双亡,它的父亲是阿蛮星的一只猎狗,它的母亲是一只正宗的红豺。

  天意让它们结合了,并生下了白眉儿。这样白眉儿的出生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由于它自小得不到母亲的庇护,它沦落到了一只苦豺的地步。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白眉儿重情重义,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还感觉白眉儿不管做什么都兢兢业业,比如做狗的时候,奋勇当先,为主人捕杀了很多猎物,并在危机的时候救了主人的性命。它在做豺王的时候,又机智勇敢地带领大家逃出猎狗的包围。 白眉儿是一个不幸的角色,它生活在诬陷和诋毁之中,但它依然努力做好自己,虽然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角色,但那都是生活所迫。其实,做人能做到白眉儿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恩将仇报,其实还不如白眉儿。

混血豺王读后感5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它描写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宕起伏的一生。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虽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由于种种原因白眉儿还是成为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上了豺王。这时,阿蛮星成为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朋友的,当初你就应该选择不当豺王或者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留恋过去,结果白白送了性命。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混血豺王读后感6

  白眉儿,一条豺,一只狗,一个有血性的.灵魂,一个不屈的生命,一个悲惨的故事。

  为了报恩,它不惜与整个豺群为敌;为了豺群血脉延续,它不惜放弃豺王之位与整个生命,它不屈的灵魂令人仰望。洛葛,一只忠诚、勇猛的猎犬;达维娅,一条漂亮、聪慧、坚忍的母豺。在一次追猎中,一豺一狗在一起,生下了一只混血的白眉儿。后来,白眉儿的父母走了,只留下了它一个,沦为下等的苦豺。豺王夏索尔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阻。

  慢慢的白眉儿成为了猎户寨村长的猎犬,但原先的那只猎狗很不服气,最终识破了白眉儿。受尽宠爱却为救主暴露身份,被驱出家门,后又重回豺群,成为豺王。因为报恩,放原主人一条生路,但却招来了灭群之灾。后为救自己的子女,又一次暴露身份。最终死在猎人枪下,被其他的猎狗拿来下肚。读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作者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但却不失美好的一生。它为豺群的发展和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为了照顾老弱病残,为了挽救豺群不被消灭,与围追堵截的猎人浴血奋战。白眉儿是豺,但它又代表一种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精神。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战,它的勇敢它为救旧时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无畏英勇献身精神,都在沈石溪的笔下发挥得淋漓尽致,又不失野性。

  还记得书上有这样的一句话“生命固然重要,但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我现在还无法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在有些人看来最重要的东西:是金钱,因为这世上无钱便无法生活,但也许太过势利。是权势,高高在上。

  故事的结局如此的凄凉,让人不忍再读一遍,但这也是一个豺王在呐喊。呦欧,那是白眉儿的最后一声怒吼,随之便是一口鲜血从嘴腔中迸溅出来,与惊心动魄的嚣叫声搅和成一团,撒向苍莽的群山和荒蛮的草原。

  白眉儿如此的完美,却有如此多的磨难。但它从不低头,从不放弃。即使被所有的豺厌恶,即使被所有的人追打,即使在雪中快被冻死,即使在狩猎中差点被抓断脖子。它都有一颗不服输的心,这是它从未变过的。对比它,我发现了自己的缺点——从不愿意向困难挑战,总是轻易认输,不论是在学*上还是生活中。虽然无人责怪,但我发现我失去了勇气,失去了信心。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轻易认输,毫无斗志。正如一句话说的:“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加油!努力,坚持之后便会有彩虹!!!

混血豺王读后感7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

  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混血豺王读后感8

  我前几天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混血豺王》,主角是一匹叫白眉儿的豺。这本书是沈石溪写得,极其动人,很好看。生动地写了关于豺的趣事,下面我来讲讲吧。

  有一只母豺名叫达维娅和一只名叫洛嘎的公豺在一起建立了温馨的小家庭,生下一只名叫白眉儿的雄性豺崽。不幸的是,洛嘎在一次尾随豺王去觅食时,被两只大公狼咬死了;达维娅产崽后便一病不起,于是它咬死了母豺黑蝴蝶的豺女莎莉,把莎莉的尸体埋在了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下,使黑蝴蝶心甘情愿地抚养白眉儿。达维娅才放心地咽下最后一口气。可是,莎莉的尸体被一匹豺发现了,所有的豺都对白眉儿吐口水、撒尿拉屎,用异样的眼光看白眉儿,白眉儿只好去做人类的猎狗。

  可惜,一只黑狗识破了白眉儿豺的真面目,使白眉儿被人类抛弃掉。白眉儿回到了豺群,白眉儿因在与狼群搏斗中勇猛,聪明,咬死了3匹成年狼和7匹幼狼,被豺们认作豺王。不久后,在和猎人猎狗搏斗中,白眉儿暴露了狗的血统,被豺群抛弃,成为了猎人们的胜利果实。

  我们懂得了对所有人都说实话,而不要对他说实话,对她说假话,应该老老实实交代,才不会那么多忧愁。不要学*达维娅这种残忍的方法。要学*白眉儿坚强的勇气,忍受的意志精神,成为了豺王。

混血豺王读后感9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混血豺王》读后感 (菁华5篇)

《混血豺王》读后感1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歔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董存瑞,奋不顾身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混血豺王》读后感2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混血豺王》读后感3

  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之后,我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首先,我被白眉儿有勇有谋的执着的精神多打动,同时又很憎恨它是墙头草,随风倒。当在豺群里它没有生存地位的时候,它就立即去当了猎狗;可是当它在被大黑狗诬陷后,竟然又跑回豺群里当了一头豺。

  不过到了最后它为了救豺群的后代,而又不幸被人类抓住的时候,主人阿蛮星不计前嫌又想收留它,让它重新做狗的时候,它仿佛瞬间醒悟了,怎么也不肯再当变色龙了,于是它就被人类无情地打死了。白眉儿自幼孤苦伶仃,年幼时父母就双亡,它的父亲是阿蛮星的一只猎狗,它的母亲是一只正宗的红豺。天意让它们结合了,并生下了白眉儿。这样白眉儿的出生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由于它自小得不到母亲的庇护,它沦落到了一只苦豺的地步。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白眉儿重情重义,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还感觉白眉儿不管做什么都兢兢业业,比如做狗的时候,奋勇当先,为主人捕杀了很多猎物,并在危机的时候救了主人的性命。它在做豺王的时候,又机智勇敢地带领大家逃出猎狗的包围。白眉儿是一个不幸的角色,它生活在诬陷和中伤之中,但它依然努力做好自己,虽然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角色,但那都是生活所迫。其实,做人能做到白眉儿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恩将仇报,其实还不如白眉儿。

《混血豺王》读后感4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歔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董存瑞,奋不顾身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混血豺王》读后感5

  读《混血豺王》有感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

  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的看法,学*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

  这本书感动了我,感动朋友,这本书更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混血豺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

  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

  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

  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

  此书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

  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

  二月十六号,我读完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混血豺王》。

  主人翁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别的豺不同(或狗)。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犬洛嘎;妈妈是聪明灵活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犬的勇猛健壮又有豺的机智敏捷,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它的血统里一半流着猎狗的血,一半也流着豺的血。所以,在它的面前终究面临着一个问题:究竟是做一条忠实的猎犬,还是做一条无拘束的野豺?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的时候,白眉儿是一条忠实的猎犬,但由于它在一次狩猎中放走了曾经救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不能做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当然想重新回到豺群中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

  白眉儿经过自己的努力,它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群围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新时,把看守树的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险境。

  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了村寨,着召集了许多猎人和猎狗来剿灭豺群,为营救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死在了猎人的手上。

  白眉儿是善良的,对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从来不会吝啬。白眉儿很勇敢,面对重重困难和险阻从来不退缩。

  白眉儿虽然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他它的品质和精神值得我们去学*。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

  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每天晚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它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

  白眉儿的父亲死后,它跟它的母亲达维娅到了豺群,虽然达维娅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白眉儿还是成为了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黑虎牺牲自己,让白眉儿被迫离开主人,重新回到豺群中。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学*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菁华3篇)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这个名字很奇特,可以说它是一个混血儿,有着猎狗与豺两种动物的血,却处处使人震撼,也许这就是它的特点吧!白眉儿总是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一个山林里,住着一条猎狗与它的主人阿蛮星,猎狗白眉儿温柔乖巧,深得主人喜爱,可当他被老黑狗诬陷后,主人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又被赶回了豺群,开始了他新的生活。经过了各种磨难后,白眉儿成为了有名的、被拥戴的豺王,这是何等高级的荣誉,白眉儿当然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可即便享受了,也是痛苦的,谁都知道豺与猎狗是不同共戴的天敌,终于,在一次人与豺相斗的时候,白眉儿失去了身份,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白眉儿这个与别人相斗,而放弃自己救出幼豺的混血豺王,是人们心中的象征,人们打败敌人的勇气,是未来的英雄,是因为它勇敢、机智、有胆量,当然也是真正合适的豺王。可正因为人类,他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丧失了爱,丧失了生命与未来,难道这不感到痛心吗?人类几乎不可以和白眉儿相提并论,因为他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思想、行动,也只不过是它心中的手下败将,至于人类打败白眉儿的事实,它当然不是想死,只是活着没有意义罢了!、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混血豺王读后感实用二十份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正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因此,我就拿了 一本《混血豺王》的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豹一生的故事。它出生在豺群里,但是因为它是狗和豺的混血而且长得又 高大强壮,因此受到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成了豺群里最可怜的“苦豺”。可是夏索尔还是不停的谋害它,但它却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有一天,它不慎中了夏索尔 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它饿得没办法的时候,无奈地做了一个酒鬼的狗,被迫去偷鸡。终于,他在偷鸡的时候,被村民们当场抓住。当白眉儿快被处死的时候,村 长出手救了它,并把它当猎狗使用。白眉儿知道这是个求之不易的机会,便尽力表现,终于成了村长的爱犬。可是由于老黑狗的报复,迫使它回到豺群,又做起了 “苦豺”。直到有一天它为豺群立下大功荣升为“王”。但由于前任豺王的怀恨在心,暴露了豺群的行踪,使猎户们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 在豺群面前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最后又被逐出豺群,最终死在猎人的枪下。

  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遭遇 的很多的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中,它从不被困难打倒,不言失败,不管它是挨饿还是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从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而且它 很善良,对帮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能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学*主人公的这种好的精神和品质,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毫无疑问,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

  。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并警告了大黑狗,大黑狗在雨裂沟里斗不过白眉儿,只能寻求主人的帮助,可惜的是,主人面对已经失宠的他,根本就不相信,硬拉着大黑狗根白眉儿越追越远。这一次,为白眉儿身份的曝光埋下了伏笔。

  一次主人新买的牦牛疯了,在手无寸铁的紧急情况下,只能依靠白眉儿。白眉儿拼尽了全力也无法阻挡牦牛,为了救出主人,他使出了豺的独家本领;掏**。最后主人得救了,也不象以前那样信任白眉儿了,最后,大黑狗使主人对白眉儿的最后的信任也丧失殆尽。

  在大黑狗感到生命已经远去的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主人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他明明知道白眉儿是豺,但主人还埋在鼓里,他想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提醒主人,赶走白眉儿。于是,他趁白眉儿不在的时候来到白眉儿的狗窝,咬牙把自己咬伤,连肠子都出来了,只留下一口气儿,在白眉儿回来后和他假意撕扯一番,引来主人。阿蛮星面对这种惨状,认为是白眉儿下死亡死手,加上之前的怀疑,最终赶走了白眉儿。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纵横,并得到爱情的青睐,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

  正常情况下,豺群是不会惊动带着人类的,但是,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为了救出旧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生力军――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的是鱼翅与熊掌不能兼得。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进行搭配结合在一起,可以直接理解为企业最有发展才能的走兽吗?或许我们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制度森严,它们之间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学生随时做好准备为族群社会利益需要牺牲他们自己的苦豺,就像没有一个更加完美的军事经济组织。

  然而,显然人类的动物嗜血的野兽是港口的偏见,如豺,非常“火爆”。一个豺狐心“。。。。。。总之,我们喜欢用豺野兽写比喻坏人杀气;;我们*时的”当道“狼来描述恶人的那些残忍,狡猾的心脏,我们将花来形容电力坏人。”它不是像其他人。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发展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之间无论对于何时何地,何种逆境环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可以坚持自己学生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需要我们要保护主义这种影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一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非常值得推荐给大家的,相信大家有我一样深刻的理解和启发。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的地方。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混血豺王》的书。内容十分精彩,讲述了一只豺从“苦豺”变成了“豺王”的过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豺,名叫白眉儿,机智又勇敢。现任豺王夏索尔凶狠残暴,十分霸道。白眉儿努力争取当一只优秀的大公豺,可夏索尔千般阻拦它前进的步伐。在一次偶然的狼群遭遇战中,夏索尔带着众豺拼死反抗,可豺群哪是狼群的对手,接连几次败下阵来,军心涣散。白眉儿心想: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只见它迅速冲过去,咬住狼酋的脖子。夏索尔见状,带着众豺抵抗,最后豺群击败了狼群。经过这次战役,众豺都推举白眉儿当豺王,夏索尔也知趣的让了位,白眉儿顺理成章的当上了鼎鼎大名的豺王!

  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一件件突如其来的事情就像一场场遭遇战似的袭来。我就遇到过许多挫折的事,可我不都克服困难越过那一道道坎了吗?记得有一次,我在练*投篮,自告奋勇地跟妈妈说:“妈妈,我要和你投篮比赛。”“好啊!”妈妈应声答道。我们进行“跳格子投篮”比赛,开始我投得一帆风顺,妈妈却停滞不前。我正得意间,妈妈后来居上,超过了我。我奋起直追,到了最后一个格子,却怎么也投不进去,这时妈妈一记精准的.投球赢了这次的比赛,但是我没有气馁,紧跟其后,我也投进了!

  介绍这本书的原因是:做任何事都要有决心,相信自己,总会成功的!向梦想出发!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这个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我很喜欢这本书,一到晚上我就坐在床头,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白眉儿是一只浑血狗,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想不清楚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还是一只猎狗,最后选择做猎狗,因为被老黑识破,被迫离开主人,重新回到豺群,幸亏兔嘴用血洗清了白眉儿身上的狗的味道。一次,看见自己的旧主人被豺群追到树上就趁晚上去救主人,让他不要告诉猎人,没想到他忘恩负义,带着一群猎人来捕杀它们,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豺群,倒在了猎人的抢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有情有义,有恩必报,我们有的人还不如它,这种品德值得我去学*。

  前几天,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叫做《混血豺王》的书,当时看见书名很特别,而且又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所以很想看看,就买了下来,没想到这本书真的很好看。这本书讲了一只由猎狗与豺生的叫做白眉儿的狗,因为主人对它的误会,被赶出家门,变回了豺,又因为消灭了侵略他们领地的大花狼而成为了豺狼。

  在一次意外中,他救了他以前的主人,而它的主人却背信弃义,原本答应不让人回来复仇,却反悔了,豺群虽然躲过了屠杀,但小豺们全被猎人捕走了,猎人们又想利用小豺来消灭大豺,幸亏白眉儿救了所有的豺,但他却在众豺面前暴露了自己狗的本性,而且一条腿断了,众豺发现他狗的本性后遗弃了它,它的`妻子还把它的另一条后腿咬断了,最后它被猎人射杀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感到了人类的虚伪与丑陋,而且我还懂了一个道理——无毒不丈夫,有时不要太仁慈,要狠毒一些,白眉儿就是葬送在了自己的仁慈下。

  读完这本书,我还认识了豺的另一面,它不只是心狠手辣的屠夫,也是顾家的好丈夫(好妻子)、好父母。

  我认为这本书很好看,而且我还想读一读沈石溪的其他作品,希望了解更多的知识。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

  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这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讲的主要是一只由猎狗和母豺生下来的混血的豺经过努力,当上了豺群的头儿,它叫白眉儿,混血豺王读后感。

  因为白眉儿是猎狗和母豺生下来的,所以,白眉儿首先选择了继承父亲的职位:当一只出色的猎狗!于是,它找了一户人家,过上了猎狗的生活。可是,那家人的另一条猎狗想害白眉儿,跑到白眉儿的地方自己把自己抓个半死(相当于《三国演义》中黄盖的苦肉计),等主人回来,认为这件事情是白眉儿干的,就把它赶出了家门。从此,白眉儿开始流浪了。

  白眉儿思考过后,想回到豺群重新当一只豺。可是,尽管它帮众豺捉了一只大野猪,但众豺还是嗅出了白眉儿身上的狗味,要对它发起攻击。就在这时,一只叫兔嘴的豺保护了它,豺王扑上去,咬断了兔嘴的一只腿,兔嘴的血把白眉儿染成了一匹真正的豺。众豺只好收留了它。有一天,豺群要重新选王者了!结果,除了以前的老豺王,其他的豺都想让白眉儿当王者。从此,白眉儿当上了豺群的头儿。

  有一次,豺群因暴风雪被困在一个山洞里,山洞里连一只蝙蝠和老鼠都没有,只有长在墙壁上的青苔,可是豺们长着满嘴尖牙可不是用来吃素的,它们开始自相残杀,就连王者的命令也不顾了。这个时候,兔嘴“舍己救豺”,自己撞死在墙上,让别的豺吃它的肉。可是白眉儿跑了出去,它宁愿活活饿死,也绝不吃兔嘴的肉!还有一次,白眉儿为了救一只幼豺,暴露了自己跟狗的关系,结果被它妻子咬断了一条前腿,另一条前腿也被猎人打断了。豺群离开它了,抛弃它了,最后白眉儿被猎人射死了。临死前,白眉儿朝着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发出了自己的最后一声豺叫。它的生命就这样画上了永远的句号。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白眉儿在逆境中不气馁、不放弃、坚持到底的精神!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事要多为别人着想,关心他人。我们也要学*兔嘴那种舍己救人的精神!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这个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我很喜欢这本书,一到晚上我就坐在床头,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白眉儿是一只浑血狗,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想不清楚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还是一只猎狗,最后选择做猎狗,因为被老黑识破,被迫离开主人,重新回到豺群,幸亏兔嘴用血洗清了白眉儿身上的狗的味道。一次,看见自己的'旧主人被豺群追到树上就趁晚上去救主人,让他不要告诉猎人,没想到他忘恩负义,带着一群猎人来捕杀它们,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豺群,倒在了猎人的抢下。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精选10篇)

  《混血豺王》主要讲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是他是优秀猎狗和母豺的结合的产物,具有明显的杂交优势,身材高大健硕, 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

  我很同情白眉儿的悲惨命运,我也很佩服白眉儿不放弃求生的念头,多次和死神擦肩而过,经过自己的一番磨练,最終成为了豺王。

  我们也要这样,遇到问题决不退缩,要坚持才能成功。白眉儿为了生存,为了活下来,这个要杀他,那个也要赶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一只动物都能做到这样,我们人更应该比他做得更好,比它更能坚持才行,如果我们做不到那我们就没有能力了。白眉儿还很知恩图报,因为白眉儿对抗大花狼时,白眉儿小时的救命恩人免嘴被大花狼捉住时,白眉儿奋不顾身地冲过去,完全是为了救他小时救命恩人母豺免嘴才冲上前方,奔向大花狼,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全着想。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混血豺王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它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勇猛果断,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而我最佩服的还是它的铮铮铁骨。

  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白眉儿尽管有一半狗的基因,但拒绝了原主人的好意,没有像狗那样摇尾乞怜,而是宁死不屈,悲壮地倒在了猎人的枪下。读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白眉儿真傻,为什么不学狗叫,证明自己是一只狗而活下来呢?那是因为你没有真正地了解白眉儿,因为它不能不顾母豺和幼豺,不能放弃豺王的尊严,这就是骨气,它就像动物中的抗日小英雄王二小。

  古人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句话就是古往今来中国人的骨气的表现。抗日英雄杨靖宇说:“在侵略者面前低头,就不配做中国人!”爱国诗人闻一多面对西方世界某些人的轻蔑,呼喊出火一般的诗句:“我是中国人!”散文家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面粉,捍卫自己的尊严。珠海一家外国公司,有一次老板竟然强迫全体职员向她下跪,一些人在高薪的利诱下,纷纷屈膝于老板的淫威,而一名叫孙天帅的职员岿然挺立,严词责问,傲然跨出了厂门。这就是中国人的骨气,这就是中国人的英雄气概。

  动物都有骨气,更何况我们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唯有好好学*,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建设祖国而奋斗!我坚信,辉煌的前景,灿烂的未来,一定属于我们!因为,我们是有骨气的中国人!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这个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我很喜欢这本书,一到晚上我就坐在床头,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白眉儿是一只浑血狗,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想不清楚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还是一只猎狗,最后选择做猎狗,因为被老黑识破,被迫离开主人,重新回到豺群,幸亏兔嘴用血洗清了白眉儿身上的狗的味道。一次,看见自己的旧主人被豺群追到树上就趁晚上去救主人,让他不要告诉猎人,没想到他忘恩负义,带着一群猎人来捕杀它们,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豺群,倒在了猎人的抢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有情有义,有恩必报,我们有的人还不如它,这种品德值得我去学*。

  今日,我读完了《混血豺王》,这个故事讲的是:豺王白眉儿的从生到死。

  我最喜欢的是情节是:白眉儿大战狼酉,从苦豺升为豺王的场景。白眉儿为了救兔嘴,勇敢地扑向狼酉,狠狠的咬住狼酉,最后狼酉受了重伤,仓皇逃跑了。

  我喜欢这个情节是因为,在这场大战中,白眉儿表现地特别勇敢勇猛。他为了救曾经帮过他的兔嘴,冒险与狼酉搏斗。不畏凶险,不屈不挠,勇猛机敏,最终战胜了狼酉。我喜欢白眉儿这种精神。

  如果我是白眉儿,我最后肯定不拒绝猎人的邀请,再重做一次猎狗,不管怎么说,至少还有个新家,还有个人帮自己疗伤,还能活得好好的,生命永远是最重要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作品我印象很深,我最喜欢他写的《混血豺王》。

  这本书讲了一只狗追捕一只豺,结果一起被河冲到了一座小岛上,并相依为命,母豺怀孕了,狗却被淹死了。母豺回到了豺群,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叫“白眉儿”。白眉儿因为被怀疑身份被赶出了豺群,当了人类的猎狗,帮人类打猎。因为豺性暴露只好又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最后因被豺群和人类排斥而被狗咬死。当白眉儿身受重伤,看到人类的诱惑时,它选择了宁可死去也不当人类的猎狗,去伤害自己的妻子生活的豺群。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的感觉。因为我觉得白眉儿很委屈,自己的出身又不能由它自己选,长了一身黄毛被豺王嫉妒,想方设法把白眉儿赶出豺群,到了狗群又被狗王妒忌。我觉得白眉儿很厉害,凭借自己高强的狩猎又得到主人的宠爱。我还觉得它很重情义,放走了自己豺群里帮过它的母豺。我觉得它也很勇敢,只身打败比它高大的狼王,它还很聪明能轻而易举地赶前任豺王下台,还获得了母豺蓝尾尖的芳心。

  白眉儿勇敢、坚强、重情义的精神打动了我,还有它聪明、坚强不屈的优点也打动了我,我很喜欢它。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盖兹说,我说,“书籍是拥有不同优势的星星,只有找到属于你的星星,你才会受益。”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同感。是什么让我感动的内情。它是关于一个猎犬洛杉矶坎,追狼妈妈 - 大卫雅。他们是漂泊到一个岛上,密切配合,最终大卫雅怀孕,生下的孩子......但产生白眉与狗的关系,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当洛坎发送到达威雅吃肉骨头,大卫雅假装关闭它,长豺狗放进嘴里洛杉矶坎柔软的脖子,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眼睛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 他死了。大卫雅虽然有豺,狼而不是十恶不赦,这是有点心疼,把它给埋,用他自己的儿子去遥远的狼集团......

  其中有这样一段工作时间,达维娅的奶水温度不够,就想研究出了作为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可以伤心欲绝了通过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发展一样具有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一般先是因为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同时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进行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学*放在学生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效应仍然存在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不久,大卫雅死了,最后一分钟大卫雅咬黑蝴蝶会变成它的头滚咕噜其他地方,突然,他看到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白眉用嘴咬孩子,但没能咬住,而事实证明,白眉孩子开始了流浪......

  看到自己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这个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我们却有了许多很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个家长都不容易,有时从家长的角度去理解他们,就像达维亚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暑假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着《混血豺王》这本书。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只混血动物白眉儿的特殊经历和故事。白眉儿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外表看上去与狗很像。从小它就流浪在外,后来被猎人当狗收养了,长大了也就成了一只优秀的猎狗。在一次救主人的搏斗中,白眉儿显出了豺的本能。主人和豺有着很深的矛盾,知道豺在自已身边很危险,就把白眉儿赶出了村子。白眉儿又成了流浪豺。通过它的努力,白眉儿回到了豺的群体中,成了一只低贱的苦豺。经过拼搏和奋斗,白眉儿成了红豺群的一代豺王。它当了豺王后又经常流露出对人类的友善,让其他对人类恨之露骨的豺们不理解。为了从猎人们包围圈中救出小豺们,豺王露出了狗的本性,救出了小豺。豺群知道了豺王有狗的血脉,而狗是豺的敌人,把豺王赶出了豺群。后来,曾经的主人要求它去进攻豺群。白眉儿在无奈中,选择了露出野性,死在了主人枪下。

  随着猎人的枪响,我的心里难过极了。这让我想起了放寒假前的一件事。那天下了场大雪,我们班的同学在操场上打雪仗。后来隔壁班的同学也出来玩了。我们就分成班跟班对打。我作为主力队员向“敌人”发起了猛烈的进攻。“敌人”也在拼命抵抗。后来因为同班战友对我制作的“药”不满意,闹起了小别扭。我一气之下站在了“敌人”的一方,帮他们攻打同班同学。表面上我打得很开心,但是心里却万分自责,觉得这样很不够义气。后来就落落寡欢地退出了游戏。

  那时,我是在游戏,也感到了离群的痛苦,也感觉到帮两边的为难。书中的白眉儿,它内心里人和豺都是它亲*的群体,而他们又是那么的对立。在万分为难中,白眉儿只有选择死亡。幸好,我们没有白眉儿这么离奇的身世,我们可以在生活中紧紧地依靠群体,在群体中做一个忠诚的成员。

  当我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时,就开始对动物题材小说感兴趣了,于是,又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

  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小豺从小失去了父母,有一匹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它。但是白眉儿还是被赶出了豺群,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狗,然而当阿蛮星发现白眉儿是一只豺的时候,就把它赶走了。白眉儿又来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后来,阿蛮星来到了豺群住的地方,他的猎狗被豺咬死了,他自己也被豺群赶到了树上,关键时刻白眉儿救了他,过了几天阿蛮星又来了,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做他的猎狗,白眉儿用豺嚣证明了自己是一匹豺,于是阿蛮星放猎狗咬死了中了枪的白眉儿。

  白眉儿是一个勇敢,机智,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形象,兔嘴尽心尽力的帮助他,它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报答兔嘴。猎人阿蛮星当过白眉儿的主人,白眉儿对他也是仁至义尽,当自己的利益与全豺群的利益相冲突时,他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豺群。我要向白眉儿学*,做一个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人。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实用五篇

  前几周,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大概内容是,猎狗白眉儿因为杀死了主人的另外一条猎狗,被主人赶出家门后,它在外面流浪,最后选择回到豺群,他把身上的猎狗气味洗干净,再把狗叫改成豺的叫声,再把摇尾巴的方式改成豺式的摇尾巴,最后可以回豺群了。回到豺群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豺狼大战,故事讲的是,豺群住的地方来了八九只狼,狼每次都来抢豺的食物,因此豺和狼发生了战争。第一次战争豺群因为不懂狼的招式而失败了。第二次战争是发生在河边,当豺群正在河边喝水的时候,狼群

  突然围上来,逼豺群过江,豺群不得不过江避难,可是一只母豺瞎了一只眼睛,瘸了一条腿,走的很慢,被狼群抓住了。这只母豺曾经像母亲一样抚养白眉儿长大。所以,白眉儿跳了上来,跟狼打架,不可思议的是白眉儿竟然占了上风,豺群看着狼群快要被打败了,也都全部冲了上来,把狼群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的逃跑了,这一次战争是以豺群的胜利而告终。白眉儿最后当了豺王,率领豺群迁徙到野猪岭去的时候,中途遇到一场大雪,豺群在一个山洞里被困了几天几夜,没有食物,曾经抚养过白眉儿的这只母豺因为瘸了腿走的很慢,大家最后都想吃掉她,可是白眉儿不愿意,还拼命保护她的安全,最后这只母豺撞到石头上自杀了,她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身体献给豺群。

  白眉儿报答了对它母亲的.感谢之情,这一点让我很感动,我也要向白眉儿学*,长大后要好好孝顺爸爸妈妈,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我想这只母豺之所以撞在石头上自杀,应该是想给白眉儿吃的,母豺的母爱是很伟大的。但是,故事的结局是白眉儿死了,我觉得有点伤心。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纪录了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说它有情有义一点也不过分,它为了救“兔嘴”不惜牺牲自己,只因为兔嘴在它小的时候给过它温暖;说它有勇有谋,也不足为过,它用狗叫声,引走了猎人和猎狗,救了二三十只幼豺。

  毫无疑问,上面大家应该也知道白眉儿豺王是什么样的豺王?是好豺还是坏豺?大家应该都知道啦。可就是因为白眉儿学狗叫引起了豺的注意。后来,白眉儿因为在狩猎中为了救豺群而断了两条腿和一条尾巴。回到豺群一看,惜日的好友已成宿敌,连最爱它的蓝尾尖也站在夏索儿那边,并成了它的王妃,前任豺王夏索儿复位了,它把豺群带走了。然后被它救的幼豺感谢它一翻后也走了。我不经想起白眉儿当初刚刚当上豺王是何等威风,而现在的白眉儿只觉得胸膛一阵发热,眼前的金色牧草和猎人、猎狗都在摇晃。

  哦!忘了告诉你们,白眉儿被猎人赶出来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但因为猎狗的柔情而没有把原来首领夏索儿赶出豺群,在豺群里它享受了爱情的味道,享受了权力的至高,它是一只好豺却落得如此下场。

  白眉儿身上有好几种人间最美好的感情,可正是这些感情使它有了牵绊。比如说它身上的柔情,使它放走了豺王夏索儿。白眉儿很善良,便没有得到好归宿,真是好人不长久啊!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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