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好兵帅克读后感1

  我记得以前读过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的书,原著是雅洛斯托夫——哈谢克。这是一部讽刺小说。一共有三卷,第一卷分十五章节,第二卷主题是在前线,一共分五章,第三卷写战争光荣失败,共有三章。

  帅克几乎干什么都是带一番好意去做,可办完每件事的最后结局都是一塌糊涂,把那些军官、*弄得气急败坏,他最后受的惩罚却轻如鸿毛。他先是干预了世界大战,又被警察送进了疯人院,接着又跑了一趟警察所,后又刚回家,又被征召入伍,接着又转了一趟军事监狱,紧接着跑到了警备司令所里。在哪里被随军神父选中当了勤务兵,才干了几天,就又被随军神父在打牌时输给了鲁舍加上尉当勤务兵。在那里他又惹了一桩事,被调到了前线。

  到了前线,他又在帮鲁舍加上尉传递信件的过程中在街上和匈牙利的人打架,后来场面逐渐变成大规模的斗殴。打了好一阵子,警察局里的巡逻队来到了,把他们都带到警察局转了一整圈,最后又回到了军队里。只是他由鲁舍加上尉的勤务兵变成了十一连传令兵了。(鲁舍加上尉所管辖的就是十一连)鲁舍加上尉的新勤务兵叫做伯仑。说实话的,说伯仑为勤务兵还不如叫他贪吃鬼。因为他几乎把鲁舍加上尉的每一顿饭都给报销了——每顿饭只留一点饭渣子。鲁舍加上尉除了见到点饭沫子之外见不到其他东西了。

  “我是一个官定的白痴”,这句话几乎成了帅克的口头禅,动不动就来上一句,但是从来没人相信。的确他天天总是傻里傻气的,实际上,他机灵的很呢!他差不多是专门来对付恶人的,他在军队里时常把杜宾中尉气地牙根疼,可又让杜宾中尉对帅克进行任何报复,也就相当于让杜宾中尉生了一回闷气。还把秃头少将气的指着帅克直骂,只好最后把帅克赶出去。

  帅克对付那些恶人、军官、*简直像猫捉老鼠一样容易,一治一个准。帅克就是这样一个人。

好兵帅克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好兵帅克》的书。里面讲的是帅克经历的一次世界大战。

  《好兵帅克》是一本有趣的书,帅克对什么都不在乎。他会微笑着听别人宣布他是个大白痴。他被别人送进疯人院后,他还说疯人院才是他身存的地方。当有一天帅克去卢卡什上尉家当勤务兵时,他想让猫和金丝雀熟悉熟悉,结果猫把金丝雀给吃了。

  《好兵帅克》分四卷,从在后方到光荣的败北后方续篇都是讲帅克的'故事。

好兵帅克读后感3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我们的眼界,丰富我们的知识。

  暑假的时候,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幽默、搞笑的书出自捷克作家:哈谢克的妙手中。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帅克身上的有趣的故事,让我深深地被文中滑稽可笑的主人公——帅克给吸引住了。帅克是一位应患风湿病而退役的老兵,他天真无邪、可爱风趣,在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监狱后他十分乐观,竟然欣赏起了监狱的风景和前一位罪犯在墙壁上题写下的诗;在与军官谈话时,帅克从不闪烁其词,欺骗军官,而是坦诚的回答所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还会用上一些民间谚语和上司接嘴,让那些军官哭笑不得,因此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最后还被许多军官官定为白痴……虽然他自己只是一个勤务兵,但是他很忠诚的效忠自己的主人。

  有一次,它的主人卢卡施中尉很想要一只威猛的猎狐犬,就叫帅克帮他去买一只,而帅克以前是做贩狗的,他知道怎么挑,于是就找来了以前的搭档-——布拉涅克,布拉涅克是一个偷狗的高手整个布拉格城里和*郊的狗,他条条都认识,而且还有一个原则:非纯种狗的他不偷。帅克和他商量了一下,就决定偷上校家里的一条椒盐色的纯种狗。他把狗偷回来了。卢卡施中尉会俩了很高兴,赞扬他很能干,就给了帅克五十克郎。

  帅克最后还被误被自己军队俘虏了……

好兵帅克读后感4

  好兵帅克是一本关于世界大战的书,里面许许多多的生动的人物,比如善良的帅克、勇敢的鲁舍加上尉、聪明的神父、野蛮的矮胖子和瘦高个……一个个生动而带有形象的人物纷纷展现在你的眼前,这些人物都很独特,比如说帅克,他虽然是个好兵,但是他有时贪婪,有时撒谎、有时吹牛,还偶尔欺负一下人,所以说,帅克也不是一个道德绝对完美的人,如果你和帅克做好朋友,他会很讲义气,常常把你逗得捧腹大笑;如果你跟他作对,他就会以特有的狡黠,刁钻把你弄得有苦难言,哭笑不得,你一听,就知道帅克是一个狡滑、狡黠、刁钻的人。

  其实好兵帅克里面讲得是一个关于他自己的一本书,书中讲的是有个帅克的人被军队给辞了下来,所以帅克非常的伤心难过,最后经过帅克的种种努力,不久后军队再次收留了他,于是,帅克每天最早起来练功,所以有许多人都称赞他,而某些人却对他产生了一些憎恨,想晚上把帅克给干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克林拿着一把刀冲向帅克去,正想把他干掉的时候,鲁舍加上尉把克林一枪给OK了。从此,帅克让鲁舍加上尉更加欣赏,帅克变得越来越勤奋了,不仅白天练,晚上趁大家睡觉的时候还在练,鲁舍加上尉点了点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到了打仗的日子,帅克率领托米、安斯、艾迦……一起冲锋前阵,没多久,敌人就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却中了敌人的埋伏,所以大部分人都死了,“我们虽然失败了,但我们死的光荣,死得不遗憾”,这句话是帅克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大家想想看,帅克的这篇故事真是让人感动,虽然这是一部关于战争的书,但他里面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在战场上我们就算要死,也要死的光明磊落,虽然帅克*时道德行为非常不好,但在精神上,帅克是我们的好榜样。

  整本书都贯穿着交战的主题,当权者们大肆宣扬的荣光,功勋在帅克和他的战友们眼中不值一提。从表面上看,这帮人物更关注自己的生命,财产等狭隘的利益,但实际上他们才代表着更本质的一种精神。

  这本书“好”,好在这本书的人物生动形象。

好兵帅克读后感5

  《好兵帅克》是一部杰出的政治讽刺作品,含怒骂于嬉笑之中。

  与充满正义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相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只是一场由于分赃不均而引起的闹剧。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屠杀纪念碑上,一个德国神父留下了沉痛的忏悔之言:“起初他们追杀*者,我不是*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帅克在法庭的指控文书竟不翼而飞,小人物令人啼笑皆非的命运暴露出奥匈帝国这个庞然大物的无能,色厉内茬。帅克的经历折射出*代欧洲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崩溃的过程。作者以漫画手法揭露了奥匈帝国的*,军队,法院,警察机关,医院,教会的种种可恨,可笑,可鄙之处。

  从十字军东征到中世纪的宗教审判再到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所作所为,如果真的有上帝,恐怕会把最严厉的惩罚施加到自己的信徒身上,而不是那些“邪恶“的异教徒。耶稣用他的血肉宽恕了那些残害他的人,可为什么他的信徒要因为一点信仰的问题去屠杀自己的同胞,重新制造出罪恶?

  两次世界大战是这样开始的:最初时*,然后是火炬*,再是焚书,最后是整个世界陷入战争的深渊。众人给希特勒的祝词写道:“我们向你献上我们的心,你是领袖,你是德国的救星,你是希望,你是忠诚,你是信仰,你是爱的化身,我们全兴全意热爱你,我愿意属于你。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德皇威廉三世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希特勒当然都是嗜血的恶魔,但难道一个好战的皇帝和一个*领袖就能孤身打响世界大战吗?显然,许许多多“普通的*”的参与才使得政治迫害和战争悲剧蔚为壮观,愈演愈烈。日本至今依然不肯痛痛快快地承认侵略战争的罪恶,供奉甲级战犯于神社,只能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聚集在日本各地广场上举行“声势浩大的欢呼以及无数只大大小小的帽子一起挥动”的那群“普通的*”还没有真诚地忏悔。作文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

《好兵帅克》读后感1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在本书中,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弱智的帅克·约瑟夫当过随军神父卡茨的勤务兵,后来他又先后变成了卢卡什中尉的'勤务兵和传令兵。

  在此期间,帅克以他的憨厚,善良在百依百顺的外衣下进行着与奥匈帝国强权统治的斗争。

  当我读到好兵帅克是一个白痴时,我心中的帅克变了。本来以为帅克一定是个智勇双全的军官,可是他出乎我所料,是一个白痴。

  虽然他不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才华的人,可是他每次都以百依百顺和善良的心来一次次“攻击”想捉弄他的军官。他以诚实忠厚来对待尖刻,他以善良和温柔来回敬凶恶。

  读了好兵帅克这本书,我更喜欢帅克的作风:他用“没有力量的力量”——表面上唯唯诺诺,暗地中进行着巧妙而有效的抵抗,打败了所有的人。

  确实,帅克在政治意义上是一个捷克民族的英雄,是一个捷克民族可以引以为豪的榜样!

《好兵帅克》读后感2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长篇讽刺小说。但我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同时也是一部历史巨著。因为它描写了欧洲*代史上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的崩溃过程。而这部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如何遵从于史实,而在于作者用卓越的戏谑、漫画式的笔法,以一个军队中的小人物,深刻准确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军队、法院、警察机关、教会等各类*黑暗而又虚伪的本质。小说幽默无处不在,然而字字浸着血泪。小说语言质朴无华,*静认真地刻画出一个时代的风貌。哈谢克在塑造帅克这个*凡而又大智若愚的形象的同时,也揭露了帝国丑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捷克退伍兵帅克,贩过狗,患有风湿。因出言无忌,再以战争爆发的导火索——萨拉热窝暗杀事件被怀疑送入警察局。后辗转参军,上演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虽然帅克被一些官老爷们看作白痴,但他以他率真的品性,赢得了广大下层人民的喜爱。他天真、善良、幽默、诚实、忠诚,生活简单而又快乐。

  他天真。当帅克被送进警察局,面对警署满脸凶相、咬牙切齿的官老爷们,他“胸怀坦荡,满面春风地跨进传讯室,问候道:‘诸位先生晚安!祝大人们万事如意!’”毫不惧怕,因为天真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惧怕什么。帅克后来成为了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为了满足上尉想养一条狗的愿望,他间接地偷来一位军官的狗给上尉做宠物。在上尉得知这条狗的来历以后,他怒气冲冲地要严厉惩罚帅克。面对眼射凶光的上尉,帅克竟然“用那对善良纯真的眼睛坦率真诚地望着他”、“天真无邪的眼睛继续放射出和善温柔的光芒”,用他“善良而温柔的眼睛直盯着上尉的脸”。卢卡什上尉提不起气来了,沮丧地瘫坐道圈椅上**“上帝为什么让这个畜生来惩罚我呀?!”,他觉得自己“不仅没有力气揍帅克,连卷一根烟的力气也没有了”。帅克的天真化解了迎面而来的一切问题,也正是这张善良的脸庞,日后成为军官们可怕的梦魇。

  他善良。书中一个情节是帅克带领杜布中尉的勤务兵古纳尔特去找卢卡什上尉告状,因为古纳尔特的上司是个歇斯底里的白痴,经常扇他耳光。尽管这次起诉最终以失败告终,但也足以表现出帅克的善良——路见不*拔刀相助,对战友的仗义以及不屈于恶势力的正义感。

  他幽默。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就会滔滔不绝、无所不知般地举出一大串充满人民智慧的传闻轶事。翻看此部小说,便会发现,凡是帅克说的话,几乎都有一大串故事作为提高自己所言可信度的证据。他的每一次讲话、每一次漫谈,都像是一片合格的议论文——论点明晰,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但是论据过于充分,以至于每一次和帅克谈话都很漫长,很拗口。有时候他会突然把话锋转向一个与正谈论的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上,要过好大一会儿才能言归正传。这样的话与士兵聊天固然惬意,但如果用长篇大论回答长官传达的命令就让人很不耐烦了。可是帅克说话的风格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他总是慢慢悠悠,娓娓道来……我想,这估计是他颇受士兵欢迎,而被一些军官认为是白痴的主要原因所在吧。这就叫“大智若愚”!我们的好兵帅克可以毫不费力地使一个班长抓狂,或者让一个上尉颓废——而他,仍然倾泻不止:“想当初,战前我服役的那时节,我们连里有一个叫达夫拉德巴莱依·鲁尔达戛莱耶夫的家伙……”

  他诚实。无论面对多么严峻的场面,无论事情发展得对自己有多么不利,他为人正派,永远不会说假话。甚至有些时候,我都为他干着急,他还是口口声声、字正腔圆地说到:“是的,法官大人,我承认我是那么做的,您说的没错!”但是正因为帅克的诚实,加上一些特有的品质,他总能危急关头化解困难,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他忠诚。帅克对国家忠诚。尽管奥匈帝国残酷地压迫捷克族人民,战争当中,他仍然对国家忠心耿耿。他发起那股效忠皇上的傻劲来,连那些身配黑黄绶带的*也自愧弗如地低下头来无以言对。帅克患有间歇发作的风湿症,按理说残废可以免服兵役,然而我们的好兵帅克却在国家须要战斗时,英勇无畏去参军。他在轮椅上引吭高歌,爱国之热忱无人能及。帅克对上司忠诚。在征兵路上的一个火车站处,他被落到了月台上,与卢卡什上尉失散了。尽管上尉对他恶心透顶——他实在受不了帅克的唠叨,和办起事来的一股傻劲——帅克依然追寻着上尉。历尽千难万苦(途中还被误认为是逃兵而进了看守所),终于在团部大本营与上尉会合。帅克对军纪忠诚。行军路上的一个小镜头让我很是感动:“从巴伦一直到霍托翁斯基,大家都把背包扔在双轮车上,唯独帅克在不畏艰难地背着背包行走,枪也跟龙骑兵一样挎得好好儿的……”这在那群投机取巧的士兵们看来,纯属愚蠢的举动,殊不知这样的兵才是好兵,不愧为“好兵”帅克!

《好兵帅克》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读过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好兵帅克》。《好兵帅克》是一本好看的书,也是一本充满讽刺和幽默的书。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帅克,为什么呢?因为他非常聪明,有着非凡的能力。既然你们不了解他,那我就把他的故事讲给你们听听。帅克,是一个看上去有点滑稽可笑,实际却是个机智过人的捷克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被征召入伍,奔赴前线,开始了一段荒唐可笑的军旅生活,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搅得鸡飞狗跳,天翻地覆。帅克非常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巧妙地同帝国统治者展开斗争。我不仅喜欢他,还非常崇拜他。他用自己的聪明的智慧,采取了种种办法对付统治者,巧妙地同帝国主义者展开斗争,使他们哭笑不得,使他们气急败坏。我觉得书中一连串荒唐和幽默故事的背后,其实是揭示出了奥匈帝国的荒谬,并且深刻的揭示出了战争对士兵来说就是屠宰场,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灾难的真理。

  《好兵帅克》书中的故事虽然让我看得捧腹大笑,但我还是希望世界上不要再发生任何的战争,也不要再有帅克式好兵,让世界充满和*。

《好兵帅克》读后感4

  今天,我被一本风趣的好书吸引住,这本书就是雅。哈德写的《好兵帅克》。这本书是讽刺*统治者的又一巨作,它与《堂吉诃德》一块儿列入世界讽刺文学名著,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好兵帅克的故事吧!

  普通士兵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凶残专横的奥匈帝国统治者和他的腐朽堕落的军队,对人民大肆掠夺,官兵欺上压下,“友军”之间相互倾轧,他们虐待俘虏,各级军官个个愚昧无知,贪婪腐败。帅克又善良又勇敢,机智却不露声色,虽然很*凡却有点“愚蠢”、滑稽可爱,然而他喜欢用谚语和笑话,接上司的口号,走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糟,使*统治者无法做事。

  我读完这本书深深被帅克征服,同时也想起我们的祖国。看看现在的生活,再看看以前的生活。**前的生活是民不聊生、鸡犬不宁,被统治者压迫,被官兵欺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现在呢,天天好吃好喝,丰衣足食,高楼大厦、红墙绿瓦,生活比蜜还甜,相比以前,我们要幸福的多得多。

  所以,现在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把美好家园留给我们的子子孙孙。

《好兵帅克》读后感5

  假期里,我从书店借来一本书《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很喜欢看。

  《好兵帅克》,是一部举世闻名的,也是很有趣且讽刺的小说,是捷克斯洛伐克作家雅·哈谢克所着。

  《好兵帅克》这本书的内容是: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好兵帅克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好兵帅克读后感1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许多书看。其中有一本书叫做《好兵帅克》。这本书是由捷克的作家:雅·哈谢克的佳作。可惜的是,当这本书还未完成的时候,死神迫使这位伟大的作家永远地沉默下来。

  这本书讲了:帅克,一个机智过人的捷克士兵,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队伍中获得了令人捧腹大笑的表现。他能巧妙地与上司通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揭露出了军官们的黑暗与捷克人民对统治者的憎恨。

  在这本书里,帅克那滑稽的表现、朴实的心灵还有他那宽仁的品质。说明了帅克是一个好人。可是,帅克的内心却是善良的,他为了捷克的人民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可那些可恶的军官们为了掩饰自己的黑暗,嘲笑帅克外表,认为帅克是一个愚昧无知的白痴、蠢货。

  现在,我已经把《好兵帅克》读完了。在这本书里,帅克是死的,但是,帅克的形象永远矗立在我的心里。我要向帅克学*,学做一个善良、正义、诚实、宽容的好人!

好兵帅克读后感2

  《好兵帅克》是由捷克作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客写的。里面的主角帅克总是有为自己逢凶化吉的好本事。“我是一个官定的白痴”是帅克的口头禅,帅克滑稽搞笑,是一个制造事故的专家,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故。每当我读这本书时,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眼前。帅克首先给随军神父奥托·加茨当勤务兵,后来,被神父在牌桌上输给了鲁舍加上尉,鲁舍加上尉把帅克当作衰神,再后来帅克当了传令兵,被赶上了前线。他的倒霉事似乎无穷无尽,但他十分乐观。不过,帅克也绝非一个道德完美的人,他贪杯、撒谎、吹牛。如果和他做朋友,他会很讲义气,如果和他作对,他就会把你弄得哭笑不得。非常遗憾,作者还没写完《好兵帅克》这本反应第一次世界大战悲惨的`不朽的著作就被死神夺走了生命!

好兵帅克读后感3

  被军队宣布为“白痴”而退伍的帅克以贩狗为生。

  一天,爱发议论的帅克在酒馆里议论王斐储迪南遇刺事件,被秘密警察以“叛国”罪名抓入警察局。帅克在精神病医院经历了许多可笑的事后,终于回到家里,可是世界大战爆发,他又被征召入伍。

  接到通知时,帅克的风湿病正发作,躺在床上不能行动。但他坐着轮椅,带着光荣花和自购的新军帽,由他的老佣人米勒太太推着,一路高呼爱国口号去参军。报纸大肆宣扬他的忠君爱国行动,出于同样目的,征兵委员会却把他当做“诈病士兵”,弄进所谓的“病房”大加折磨,然后把他连同真的诈病士兵和病得垂死的士兵一道送到兵营充当炮灰。

  好兵帅克同俄军作战,一心想忠君爱国,是一位好士兵。

  我要向帅克学*他忠君爱国的精神!

好兵帅克读后感4

  暑假到了,妈妈给我买了10本书,其中我觉得《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书最好玩、可笑!下面我来主要内容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帅克看起来滑稽可笑,实际却机智过人。他被军队宣布为“白痴”后,回到家里以贩狗为生。后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被征召入伍。当上了九十一团卢卡施中尉的传令兵,从此,开始了惊险曲折又荒唐的军旅生活。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扰得鸡飞狗跳,翻天覆地。最可笑的是一次,卢卡施中尉让帅克去找宿营的地方,帅克在河边看见了一套俄国军装,便穿了起来,就在这时,帅克碰到了来找俄国浮虏的侦查兵,就这样帅克被误认为浮虏关进了大牢,过后的几天中,每天他都要被省讯,但是,他每次都被骂成“白痴”(因为他一直不停的在解释他穿错军装)最终,还是被放了出去!

  这真是一个让人好笑的帅克!有时烦恼时,他会让你心情“晴空万里”、“多云转晴”!

  这就是我认识的帅克!

好兵帅克读后感5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约瑟夫、帅克,写了他一段悲惨的人生经力。

  帅克原来当过兵,因得了风湿病在家养病,靠贩狗为生,但被认为是逃避兵役。因谈论斐迪南大公爵被杀的事儿被认为是叛国被带进监狱。警察又认为帅可是白痴,把帅克带进了疯人院,在疯人院里,他们给帅克做检查,这不是检查,是折磨。后来帅克被无罪释放。遇上了神甫,这个神甫虽然是随军中最突出的,但他是骗子,他很好酒,总是喝个酩酊大醉,还骗了许多钱,甚至把帅可当筹码,真是可恶!后来帅克参军了,当了敌人的俘虏,又重返连队。

  别人为帅可是一个白痴,我认为帅克是个富有爱国心的智者。

好兵帅克读后感6

  从前,有个人叫帅克,因为是被认为是“白痴”所以被退出了军队,(我的感觉)是这么认为的,应该退的,这么大个胖子,有个毛用,在战场上,直接被人秒杀了,还有没有比这更草率的。

  答‘那是肯定的,他有一个朋友,绝对是坑中,坑中,坑中,的精英,因为他说自己有心脏病,另外又缺了五条肋骨,太不可思议了。

  帅克是好人,比如说,从不冲动,也不打人,说话都是温和地说,总是一副带着善解人意的样子,队了会闯祸以外也没有什么缺点了。

  最后我想说一个道理,被人骂了不要在意,把它们当作空气,把它们和烦脑抛到九霄云外云吧!

好兵帅克读后感7

  今天我看完了《好兵帅克》这本书,觉得十分好看。这本书是捷克讽刺小说家亚斯拉夫哈柯克写的,帅克的经历也是他按照自己的经历改写的。

  一开始,帅克就因“萨拉热窝”事件而被抓进监狱,后来几经周折去当兵,却成了逃兵,最后,当上了一个随军神父的勤务兵,这个神父的爱好是喝酒,有几次他醉得正不起腰了,帅克把他拖了回去,后来神父打牌时把帅克输给了鲁舍加中尉。可是帅克没当几天鲁舍加的兵就因偷狗一事被狗的主人—齐谷拉上校派去了前线,半路上,帅克又被扣留,好几天后才到,一到,就从勤务兵变成了传令兵,然后他们继续开拔到了奇罗拉西里达,然后帅克再次进了监狱。

  最后一卷光荣的败北还没写完作者就因病逝世了。留下了遗憾。此书文笔风趣、幽默,有的故事情节让人捧腹大笑,同时深刻剖析了、讽刺了旧社会混乱阴暗的一面。

好兵帅克读后感8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在本书中,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弱智的帅克·约瑟夫当过随军神父卡茨的勤务兵,后来他又先后变成了卢卡什中尉的勤务兵和传令兵。

  在此期间,帅克以他的憨厚,善良在百依百顺的外衣下进行着与奥匈帝国强权统治的斗争。

  当我读到好兵帅克是一个白痴时,我心中的帅克变了。本来以为帅克一定是个智勇双全的军官,可是他出乎我所料,是一个白痴。

  虽然他不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才华的人,可是他每次都以百依百顺和善良的心来一次次“攻击”想捉弄他的军官。他以诚实忠厚来对待尖刻,他以善良和温柔来回敬凶恶。

  读了好兵帅克这本书,我更喜欢帅克的作风:他用“没有力量的力量”——表面上唯唯诺诺,暗地中进行着巧妙而有效的抵抗,打败了所有的人。

  确实,帅克在政治意义上是一个捷克民族的英雄,是一个捷克民族可以引以为豪的榜样。

好兵帅克读后感9

  帅克曾经当过兵,但被军医认定为"白痴"所以被放回家,以后卖狗为生,后来又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奥匈帝国的兵。他先给随军神父当上了勤务兵,神父居然把他输给了鲁舍加上尉,后来,帅克发现:上尉欺软怕硬,欺上瞒下,跟其他的军官差不多。上尉总是欺负那些小兵,但他却拿帅克没办法。

  过了一段时,上尉先生被派到九十一团,而我们的帅克也被派到九十一团当兵。因为九十一团里前线最*,所以九十一团就等于去送死的炮灰。

  帅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因为我佩服他的讽刺功夫,虽然他出生于小家庭,但是,很多军官都拿他没办法。特别是上尉,上尉一见到他就郁闷。

  当地**对老百姓很不好。**很贪。举个列子吧,就拿最*发生的菲律宾案件来说:因为**不好,所以警察很胆小,笨拙:有一位警察刚把头伸进去,又退回来了;有一位警察砸窗户,不小心砸到人了。

  要好**,又看着国家的发展。

好兵帅克读后感10

  假期里,我从书店借来一本书《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很喜欢看。

  《好兵帅克》,是一部举世闻名的,也是很有趣且讽刺的小说,是捷克斯洛伐克作家雅·哈谢克所着。

  《好兵帅克》这本书的内容是: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3篇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长篇讽刺小说。但我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同时也是一部历史巨著。因为它描写了欧洲*代史上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的崩溃过程。而这部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如何遵从于史实,而在于作者用卓越的戏谑、漫画式的笔法,以一个军队中的小人物,深刻准确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军队、法院、警察机关、教会等各类*黑暗而又虚伪的本质。小说幽默无处不在,然而字字浸着血泪。小说语言质朴无华,*静认真地刻画出一个时代的风貌。哈谢克在塑造帅克这个*凡而又大智若愚的形象的同时,也揭露了帝国丑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捷克退伍兵帅克,贩过狗,患有风湿。因出言无忌,再以战争爆发的导火索——萨拉热窝暗杀事件被怀疑送入警察局。后辗转参军,上演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虽然帅克被一些官老爷们看作白痴,但他以他率真的品性,赢得了广大下层人民的喜爱。他天真、善良、幽默、诚实、忠诚,生活简单而又快乐。

  他天真。当帅克被送进警察局,面对警署满脸凶相、咬牙切齿的官老爷们,他“胸怀坦荡,满面春风地跨进传讯室,问候道:‘诸位先生晚安!祝大人们万事如意!’”毫不惧怕,因为天真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惧怕什么。帅克后来成为了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为了满足上尉想养一条狗的愿望,他间接地偷来一位军官的狗给上尉做宠物。在上尉得知这条狗的来历以后,他怒气冲冲地要严厉惩罚帅克。面对眼射凶光的上尉,帅克竟然“用那对善良纯真的眼睛坦率真诚地望着他”、“天真无邪的眼睛继续放射出和善温柔的光芒”,用他“善良而温柔的眼睛直盯着上尉的脸”。卢卡什上尉提不起气来了,沮丧地瘫坐道圈椅上**“上帝为什么让这个来惩罚我呀?!”,他觉得自己“不仅没有力气揍帅克,连卷一根烟的力气也没有了”。帅克的天真化解了迎面而来的一切问题,也正是这张善良的脸庞,日后成为军官们可怕的梦魇。

  他善良。书中一个情节是帅克带领杜布中尉的勤务兵古纳尔特去找卢卡什上尉告状,因为古纳尔特的上司是个歇斯底里的白痴,经常扇他耳光。尽管这次起诉最终以失败告终,但也足以表现出帅克的善良——路见不*拔刀相助,对战友的仗义以及不屈于恶势力的正义感。

  他幽默。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就会滔滔不绝、无所不知般地举出一大串充满人民智慧的传闻轶事。翻看此部小说,便会发现,凡是帅克说的话,几乎都有一大串故事作为提高自己所言可信度的证据。他的每一次讲话、每一次漫谈,都像是一片合格的议论文——论点明晰,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但是论据过于充分,以至于每一次和帅克谈话都很漫长,很拗口。有时候他会突然把话锋转向一个与正谈论的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上,要过好大一会儿才能言归正传。这样的话与士兵聊天固然惬意,但如果用长篇大论回答长官传达的命令就让人很不耐烦了。可是帅克说话的风格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他总是慢慢悠悠,娓娓道来……我想,这估计是他颇受士兵欢迎,而被一些军官认为是白痴的主要原因所在吧。这就叫“大智若愚”!我们的好兵帅克可以毫不费力地使一个班长抓狂,或者让一个上尉颓废——而他,仍然倾泻不止:“想当初,战前我服役的那时节,我们连里有一个叫达夫拉德巴莱依·鲁尔达戛莱耶夫的家伙……”

  他诚实。无论面对多么严峻的场面,无论事情发展得对自己有多么不利,他为人正派,永远不会说假话。甚至有些时候,我都为他干着急,他还是口口声声、字正腔圆地说到:“是的,法官大人,我承认我是那么做的,您说的没错!”但是正因为帅克的诚实,加上一些特有的品质,他总能危急关头化解困难,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他忠诚。帅克对国家忠诚。尽管奥匈帝国残酷地压迫捷克族人民,战争当中,他仍然对国家忠心耿耿。他发起那股效忠皇上的傻劲来,连那些身配黑黄绶带的*也自愧弗如地低下头来无以言对。帅克患有间歇发作的风湿症,按理说残废可以免服兵役,然而我们的好兵帅克却在国家须要战斗时,英勇无畏去参军。他在轮椅上引吭高歌,爱国之热忱无人能及。帅克对上司忠诚。在征兵路上的一个火车站处,他被落到了月台上,与卢卡什上尉失散了。尽管上尉对他恶心透顶——他实在受不了帅克的唠叨,和办起事来的一股傻劲——帅克依然追寻着上尉。历尽千难万苦(途中还被误认为是逃兵而进了看守所),终于在团部大本营与上尉会合。帅克对军纪忠诚。行军路上的一个小镜头让我很是感动:“从巴伦一直到霍托翁斯基,大家都把背包扔在双轮车上,唯独帅克在不畏艰难地背着背包行走,枪也跟龙骑兵一样挎得好好儿的……”这在那群投机取巧的士兵们看来,纯属愚蠢的举动,殊不知这样的兵才是好兵,不愧为“好兵”帅克!

  帅克曾经当过兵,但被军医认定为“白痴”所以被放回家,以后卖狗为生,后来又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奥匈帝国的兵。他先给随军神父当上了勤务兵,神父居然把他输给了鲁舍加上尉,后来,帅克发现:上尉欺软怕硬,欺上瞒下,跟其他的军官差不多。上尉总是欺负那些小兵,但他却拿帅克没办法。

  过了一段时,上尉先生被派到九十一团,而我们的帅克也被派到九十一团当兵。因为九十一团里前线最*,所以九十一团就等于去送死的炮灰。

  帅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因为我佩服他的讽刺功夫,虽然他出生于小家庭,但是,很多军官都拿他没办法。特别是上尉,上尉一见到他就郁闷。

  当地*对老百姓很不好。*很贪。举个列子吧,就拿最*发生的菲律宾案件来说:因为*不好,所以警察很胆小,笨拙:有一位警察刚把头伸进去,又退回来了;有一位警察砸窗户,不小心砸到人了。

  要好*,又看着国家的发展。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文学的代表之作,更是一部世界讽刺文学的经典之作。这部书向读者们展现了帅克的智慧与幽默,记录了帅克如何反击那些捉弄他的并且认为他是“白痴”的医生、军官以及其他奥匈帝国的“聪明的”统治者。书中成功塑造了帅克这个角色,巧妙地用幽默的方式来渡过难关。这部书不同于一般作品,它是对不*等和丑恶现象的讽刺,是对底层民众深沉的爱与同情。阅读《好兵帅克历险记》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从嬉笑怒骂中对奥匈帝国的腐朽残暴,对所谓的“上等人”的虚伪和自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主人公帅克的当兵奇遇征服了我:再一次谈话,帅克被警察抓住,被认为他有叛国言论。没想到帅克一脸天真、满面春风地承认了罪行,并大力赞扬监狱生活的好处。*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后来认定帅克是个精神病人,把他送到了疯人院。帅克在的疯人院里,一派喜气洋洋,好像过得很幸福,这让疯人院院长坚定的认为他不是个疯子,而是装疯逃避兵役,于是坚决地把他送还给警察。帅克当兵后,给贪婪的随军神父当传令兵。神父总是让他去给自己借钱买酒,帅克于是乐呵呵地对别人说,神父由于付不起私生子的抚养费才让他借钱。残暴好色的中尉让帅克去给自己弄条狗,结果帅克偷了条上校的狗。结果上校大怒,立即派中尉去前线打仗……

  这部书准确、深刻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军队、法院、警察机关及医院、教会的*而又虚弱的本质。通过手里拿着“叛国者”的帽子到处寻找拘捕对象的特务布里契奈德,以及草菅人命的军医,我们可以看到奥匈帝国是怎样一座黑暗、残暴的监狱。为了揭露所谓“神职人员”这种寄生虫,作者在卡兹和拉辛两个神甫的形象上着了浓重的笔墨。这个帝国的一切残酷、肮脏、荒谬与丑恶,都没能逃脱哈谢克那支锋利、辛辣的笔,他无情地揭露了这个庞大帝国所加于捷克民族的种种灾难,并塑造出帅克这个*凡而又极富于机智的不朽形象。

  如今,现在的社会已是和*年代,跟帅克那个大涨年代有着大大的不同,没有了硝烟,没有了战乱,社会安定。虽然时代、科技,一切都在进步,但是那些残暴,贪婪,黑暗至今还是沿传了下来,我们还要有帅克那样的智慧,与艰难险阻作斗争,所以,帅克就是我们值得学*的榜样。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会给我们带来欢笑和思考的小说,当我们思考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开始时的笑是苦涩的。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兵猴》读后感6篇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兵猴》。

  兵猴,顾名思义,是在猴群里保护种群生存的士兵猴子。虽说兵猴责任重大,可是,猴群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划,等级高的猴子可以优先进食,而等级低的猴子只能等着高等级的猴子吃完才能再吃。如果有好吃的而不给猴王的话,被发现了轻则痛打一顿,重则痛打一顿并且逐出猴群。

  文中的这只兵猴,胸前有一片白毛所以叫白毛。它小时候母亲中毒死了,但它还是个幼猴,不知道规矩,就经常被猴王欺负,但它的生命力极强,从而练就了一身抗打的好体格,因此它就被选为了兵猴。

  在森林里,猴子过着舒服的生活,根本不用担心天敌的侵犯。一天,一只老鹰在离猴群住的森林不远处的猛犸山上搭了窝,不久就生下了三只雏鹰有了这三只雏鹰以后,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有一只猴子被雏鹰吃掉。一天,猴王带领猴群来到猛犸山上,准备一举歼灭雏鹰。猴王带领猴群搭起了一座“猴桥”。白毛便沿着猴桥来到了鹰窝旁。当白毛把推下悬崖时,出去捕猎的老鹰回来了。它一把抓住了白毛飞到半空,想把白毛摔死,可白毛它不放手,它刚想回去的时候,猴桥没了,猴群只顾自己逃命全都跑了。

  白毛快要放弃的时候,它喜欢的一只母猴出现了,它的出现给了白毛莫大的信心,它拼命地往下扯,终于,老鹰没力气了,它与白毛一起坠入了山崖。

  忠于职守,不卑不亢的白毛,在危急关头不顾生命对白毛不离不弃的母猴,我更看到了猴群的贪生怕死,见利忘义。我们做人也要像白毛那样活得坦坦荡荡,也不能像猴群那样苟且偷生。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由千千万万个家庭组成复杂的社会。在我们人类的观念里,似乎只有人类才有家庭,其实不然。动物学家野外考察发现,许多动物也有家庭生活。请跟我一起走进沈石溪一部讲述动物家庭伦理故事的《兵猴》吧!

  故事一“山妖子”狼獾----讲述的是一贯与人类为敌的狼獾,为了营救自己两位落水的孩子,爬上了一位少年的竹筏,这位少年叫水秧儿。起初水秧儿是想占有狼獾一家,可是后来母狼獾为了救孩子,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感染了水秧儿,水秧儿动了恻隐之心救起了狼獾一家。可天不随愿,老天偏偏给水秧儿开了个玩笑,水秧儿的木筏撞在了矶石上散了架。水秧儿这是面临着被漩涡卷走的危险,是母狼獾伸出了援“手”救起了水秧儿。狼獾一家和水秧儿困在了悬崖上,被困期间水秧儿与狼獾一起经历磨难,一起渡过难关,彼此间互相熟悉并结下了友谊,也有了感情。当水秧儿的爸爸来救水秧儿,望见狼獾一家时,正要举枪射击,是水秧儿挡在爸爸的枪口前,帮狼獾一家逃脱。

  读完给我的感受是:人救獾是为了一网打尽,獾救人是为了感恩;在生活中只有懂得了互补,才能不断提高自己。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兵猴传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名字叫大白牙,顾名思义,大白牙有着一嘴锋利的白牙。大白牙是一只兵候,他十分勇敢。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全,他付出了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就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减少,猴王忍无可忍,打算让大白牙干掉两只小雕。猴群搭成猴梯把大白牙送到了绿头乌雕的巢穴。大白牙杀死了两只小雕,可是眼看就要成功了,绿头乌雕回来了,猴群都吓得逃跑了。大白牙便和绿头乌雕展开了搏斗。他使劲抓住绿头乌雕,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狠命撕咬着绿头乌雕的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得掉落,最后与绿头乌雕同归于尽。

  联想到自己,我就无比内疚。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最后失败了也不敢面对。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坚持。每次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大白牙练死都不怕,我这些小困难又算什么呢?

  《兵猴传奇》真是本好书,他让我学会了无数道理。

  《兵猴传奇》与《第七条猎狗》、《狼王梦》……一样,都出自动物小说大王—— 沈石溪。

  《兵猴传奇》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是它们萨蛮猴群的兵猴。兵猴,顾名思义,就是冲锋打仗的猴子。它之所以叫大白牙,是因为它的牙是萨蛮猴群里最坚固、最大、最锋利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大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与金丝猴的天敌—— 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它用自己的牙咬碎了金丝猴们的恐惧,咬碎了笼罩在金丝猴群头上那层死亡的乌云,为金丝猴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正是*人乃至地球人一致倡导的雷锋精神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学*吗?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不小心跌入寒冷刺骨的水中,一位带着三岁女儿路过的军人,立刻跑下自己的女儿,跳进水里,把人救了上来,可他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我们一定要弘扬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与关怀,让自己成为第二个雷锋。

  暑假里,我阅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兵猴》。

  《兵猴》这本书讲述了金丝猴大白牙被选做兵猴所发生的一些故事。大白牙被选做兵猴以后,解决掉了隔一天就抓一只金丝猴来吃的雕的两只幼雕。但是,绿头乌雕很快就回来了

  ,猴群也背叛了大白牙。就在它感到没有了希望的时候,发现猴群中的王后蓝蝴蝶冒着生命危险亲切地注视着它。这时,它的自尊心被激活了,它想它不能坐以待毙,它要跟伤害

  了它们很久的雕拼个鱼死网破!虽然那就像以卵击石,但是卵有卵的自尊,石有石的坚硬!最终,它和雕同归于尽。而蓝蝴蝶用安葬猴王的仪式安葬了它。

  在这个故事中,主人公大白牙完成了一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虽然它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它用生命换来了猴群的安宁与幸福,换来了猴群的尊重!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会

  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骚扰着大家,有的人知难而进,而有的人却知难而退。知难而退的.人永远也品尝不了成功的喜悦,还会渐渐地被人们遗忘,而那些知难而进、自信勇敢的人,在

  面对着无数的困难时,还会激发自己的潜能,永远也不会被困难吓住,因为坚强的信心,使*凡的人做出惊人的事业。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只要有勇敢自信的信念,加上自己的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

  这周,我畅游书的海洋,认识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物:机灵天真的马小跳;精忠报国的岳飞;足智多谋的诸葛先生;还有……最让我赞叹不已的,是一个动物主人公——兵猴。

  今天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叫大白牙,是一个孤儿。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与别人抢食,在一次领地保卫战中,因为奋勇杀敌,表现突出,意外地成为了萨蛮猴群的兵猴。后来,为了保护猴群,勇敢地同一只被他杀了两个孩子的,前来复仇的母雕殊死搏斗、同归于尽、壮烈牺牲。

  在萨蛮猴群历史上,一共出现过五只兵猴。何谓兵猴?兵猴者,敢死队是也。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全而英勇牺牲,因此他的牺牲是有价值的,有分量的。萨蛮猴群一定会记住他的。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话出自汉朝著名文学家司马迁之口。这使我想起了新*成立后,在抗美援朝战役中光荣殉职的毛*叔叔。他和大白牙一样,都是为了众人的利益去战斗而牺牲的,所以,全*与朝鲜人民都会永远铭记这位烈士的名字。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是一种多么伟大而无私的奉献精神啊!看,用胸膛堵住敌人枪口的黄继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都是为了人民的**事业在奋斗啊!

  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帅狗杜明尼克》,要想知道里面的内容吗,没问题,我来给你一一道来。 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条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在外面探险的征途中,他遇见了一头姓“獾”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黄蜂、一头懒驴、一只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还遇上了“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坏蛋。他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还同这些坏蛋进行了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热情、慷慨、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为了远*闻名的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觅得了一位美丽的伴侣,并准备开始新的、更伟大的冒险。 作者威廉.史代格出生于19XX年如今已经是将*百岁的老人了。

  他成长在美国纽约市的布朗克斯,从小即爱到家中充满创意的环境的影响,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的启蒙老师就是他身为职业画家的哥哥欧文。 史代克到了六十岁的时侯才开始他的童书创作,结果很快获得成功。他的第一部作品就是《帅狗杜明尼克》,本书为他赢得了令人瞩目的克里斯多弗奖,书里的插图当然也是他亲手绘制的。

  这本书中的.杜明克真神勇,我要像他那样勇敢。

  我们这些同龄人都喜欢养宠物,尤其是那些可爱活泼、聪明伶俐的狗。当电视里播放狗的电视时,我会坐在电视机前聚精会神地看,但我今天要说的是优秀小说《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这本书我感觉相当不错,内容相当精彩,并告诉我们,让我们知道并懂得,什么*惯是好的,什么是不良*惯,值得大家一读。

  《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条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在外探险的征途中,他遇见了一只姓獾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蜜蜂、一头懒驴、一只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故事:还遇上了世纪末日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坏蛋。他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还同这些坏蛋进行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为了远*闻名的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觅得了一位美丽的伴侣,并准备开始更伟大的冒险

  《帅狗杜明尼克》是美国作家威廉·史代格写的。

  这本书写的是:杜明尼克是一只活泼总想见识一个外面世界的小猎犬,在外出探险的途中,它遇见了一只姓“獾”的猪、一只懒惰的驴、一只乌龟,还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遇到了“世界末日土匪帮”,而且还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

  我觉得这本书写的很好,因为这本书不仅写得生动有趣,而且还叙述详细,写出了详细的探险过程,怎样对付“世界末日土匪帮,最后怎样成了大家心目中的英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杜明尼克的勇敢精神真值得我们大家学*,不信,你就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这本书中有一条很帅的小猎犬——杜明尼克,它是一条爱四处探险的小猎犬,在探险时,它遇到了一头有钱的老猪,老猪死后,老猪的钱,全都给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它救了一只会写字的黄蜂。遇到一头不背重物的懒驴、一只速度很慢的乌龟。还救了一只母鹅,这只母鹅姓“狐狸。”成了一对野猪的“媒人。”还遇到了“世界末日帮”的大坏蛋,与它们打斗,打不过,就凭着聪明,战胜了“世界末日帮”的大坏蛋。很快就成了大英雄,最后找到了一位伴侣。

  《帅狗杜明尼克》中的帅,不是长得帅,而是品德、聪慧,帅、牛。杜明尼克是一只敢于挑战自己的狗,因为如果杜明尼克不敢挑战自己,是不敢单独自己一个人探险的。杜明尼克还很大方,它经常用老猪给它的金银财宝,去给需要的人,如果是,我才舍不得呢,就算老猪给我再多的财宝。所以,我觉得乐于助人,也是它成为英雄的主要根源啊!

  我们应该多像杜明尼克学*。我还祝愿她们可以生一个像杜明尼克一样爱探险,和像它的伴侣一样美丽的小狗。《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3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儿童文学作品—《帅狗杜明尼克》。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写的是一个关于狗的童话故事。杜明尼克是一条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在外出探险的征途上,他先碰到了鳄鱼巫婆,她为杜明尼克的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接着,杜明尼克碰见了鲶鱼先生,得到了一支锐不可当的长矛。杜明尼克还遇见了一头姓“獾”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黄蜂、一头懒驴、一只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最值得一提的是他一直在跟“世界末日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坏蛋作斗争。

  杜明尼克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和坏蛋进行了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热情、慷慨、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了远*闻名的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他还找到了一位美丽的伴侣,并准备开始更伟大的冒险……

  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读着这本杜明尼克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向不够勇敢,缺乏冒险精神。我都四年级了,还不敢一个人去离家咫尺之遥的围棋教室上课,非得让家长接送;我到现在还不愿意单独睡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因为怕黑。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和妈妈到野外玩耍,被几条恶狗围住了。妈妈还敢用雨伞自卫,而我却吓得面如土色,不但没有拔刀相助,反而变成了逃兵。我的围棋老师也说我的棋艺进步很大,就是缺乏点勇往直前的冒险精神,永远都是中规中矩的,所以很难有所突破。

  看了《帅狗杜明尼克》,我决心要像杜明尼克学*,做一个勇敢地男子汉,勇往直前,永不退缩!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兵猴传奇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又读了兵猴传奇的`一篇文章《仇恨》一开始我有一点好奇,仇恨?是谁对谁的仇恨啊,怎么会写在关于动物的文章里,哈哈,我来帮帮你吧!

  开始我看到狼獾被称为“山妖子”我就对它没一点好感,可是到最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山妖子”也是通人性的,只不过在猎人眼里它是动物界的奸诈的老狐狸猎人总把抓到狼獾看为最高的荣耀,一旦抓住就能名声大振,成为最好的猎神。应为狼獾堪称比狐狸还聪明的动物,能轻易拿到猎人陷阱里美味食物,还能让猎人自己落到自己的陷阱里。可是它是知恩图报的动物,男孩从踹急的江水中把它们一家都救了出来,狼獾不但帮他找食物,可以说还把他当亲儿子看待,从不把他当成外人。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啊想狼罐这样的山妖子,还是懂人性的啊!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与《第七条猎狗》、《狼王梦》……一样,都出自动物小说大王—— 沈石溪。

  《兵猴传奇》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是它们萨蛮猴群的兵猴。兵猴,顾名思义,就是冲锋打仗的猴子。它之所以叫大白牙,是因为它的牙是萨蛮猴群里最坚固、最大、最锋利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大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与金丝猴的天敌—— 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它用自己的牙咬碎了金丝猴们的恐惧,咬碎了笼罩在金丝猴群头上那层死亡的乌云,为金丝猴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正是*人乃至地球人一致倡导的雷锋精神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学*吗?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不小心跌入寒冷刺骨的水中,一位带着三岁女儿路过的军人,立刻跑下自己的女儿,跳进水里,把人救了上来,可他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我们一定要弘扬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与关怀,让自己成为第二个雷锋。

  咱们的年夜脑仅仅只谢领了4%,否是若是把剩高的后劲全副谢收回的话,咱们的智商战体能城市晋升,但咱们的潜正在力气年夜局部皆正在戚眠形态,以是只要正在要害时辰能力阐扬,但咱们正在要害时辰老是畏缩,让咱们的`后劲质永*戚眠。

  兵猴是正在猴族外掩护种族壮士,每一当猴群有保存答*题的时分,兵猴老是冲正在闻后面。正在猴群逢到地敌——鹰时,兵猴明白牙依托本人有二颗宏大坚挺的门牙,趁鹰一没有留,跳上鹰向,正在鹰的头肩骨、膀上胡治撕咬,终极取鹰异回取尽!

  那须要莫年夜的怯气呀!明白牙为了族群,不吝就义本身的熟命取鹰——猴群的猎食者异回取尽,明白牙尾先克服了熟的欲视,果为取鹰专斗,无信是战死神提早签定灭亡左券,并且明白牙按捺住了对地敌的恐怖,敢战地敌做奋斗曾经是怯者了,并且猴取鹰力气迥异,简直出有成功的否能,但明白牙取鹰异回取尽,力气也是很凶猛的,那便是后劲质,置信本人正在要害时辰能止的人,才有否能胜利,本人便出有自疑,他人怎样会置信您呢?以是尾先置信本人,他人才会置信您!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坚定的锡兵读后感 (菁华5篇)

  最*我正在读《安徒生童话》里面《坚定的锡兵》这个故事,我非常喜欢。

  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小男孩他过生日,母亲送他了一盒锡兵。它们一共有25个,但是有一个锡兵跟其他的不一样,原来,它是最后做的,因为锡不够了。它只有一条腿。他渐渐爱上了一位纸做的芭蕾舞演员。她的肩膀上挂着一条丝带,丝带的正中间有一个装饰品。这位芭蕾舞演员一条腿抬得高高的,一条腿原地支撑着。所以锡兵以为她也是一条腿,有一次,小妖精把锡兵扔出了窗外,让两个小男孩发现了,他们就这了一条小纸船,把锡兵放在上面,尽管小老鼠追赶着他,但是他还是扛着毛瑟枪,眼睛一直盯着前方,忽然船翻了,一条大鱼游了过来,一大口就把锡兵给吞了下去,锡兵在大鱼的肚子里,大鱼的肚子里面很黑,非常非常狭窄,但是锡兵依然手扛着毛瑟枪,眼睛看着前面,大鱼被一个人钓了上来,送回了家,等母亲把大鱼的肚子切开了,小男孩就从大鱼的肚子里面把锡兵拿了出来,放在自己的桌子上,锡兵又来到了芭蕾舞演员的身边。这一天小男孩把锡兵扔进了火炉里,纸做的芭蕾舞演员很想就锡兵,一阵风吹了过来,把芭蕾舞演员吹进了葫火炉里,锡兵和芭蕾舞蹈家在火炉里面一点一点的变成灰烬和一摊锡。

  我最喜欢锡兵勇敢的精神,因为锡兵虽然是一条腿,但是他还是扛着毛瑟枪,挺胸抬头,眼睛看着前面好像军人呀!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坐在床上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一个故事,名叫:《坚定的锡兵》。我和妈妈一人读一个自然段。

  读完了故事,我觉得第二十五个锡兵是最坚强最勇敢的锡兵。不管刮风下雨,它总是勇敢地扛着枪,站的笔直笔直。

  有一天,小男孩把它扔到火炉里时,它一点也不怕。它是多么坚强的`锡兵呀!

  这个故事里我喜欢的句子有:它坚强的看着前方,勇敢地扛着枪。

  我喜欢的词语有:坚强、勇敢、蹦蹦跳跳。

  这个锡兵很坚强,同时也告诉我们小朋友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一定要坚强和勇敢。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坚定的锡兵》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锡兵和一个跳舞的姑娘。从前有个一条腿的锡兵和一个舞女,锡兵喜欢这个舞女,他为了追求爱,经历了很多磨难,但是他一直有坚定的信念,永不放弃,即使他被扔到火炉里,他仍然很镇定,因为他是一名军人。最后那个舞女和锡兵一起被烧成灰,只剩下锡兵坚定的心。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深受感动,我要像锡兵一样坚定,不畏惧困难,不放弃目标!

  我读了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所写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书中《坚定的锡兵》这篇童话故事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过生日时,他收到了一盒锡兵,里面有一个独腿锡兵。小男孩把这盒锡兵和其他玩具摆放在一起。玩具中有一个舞蹈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冰清玉洁,婀娜多姿,舞姿优雅。

  独腿锡兵自从第一眼看见了舞蹈姑娘,便被她深深地吸引了,产生了爱慕之情。

  夜幕降临,当其他玩具都开始自己热闹的夜生活,只有独腿锡兵和舞蹈姑娘默默无闻地站在旁边。此时,独腿锡兵神情专注,旁若无人,紧盯着舞蹈姑娘。

  半夜三更时分,一个魔法师从鼻烟壶里悄无声息钻了出来。看见了独腿锡兵紧盯舞蹈姑娘的眼神后,警告了锡兵。但锡兵对魔法师的话置之不理。

  第二天,锡兵被摆放在窗台上时,被风一吹,重重地坠落在三楼之下园中的草地上,锡兵的主人没有找到他。

  一阵暴雨之后,两个顽皮的小孩发现了锡兵,做了一个纸船,将锡兵放入了纸船。纸船被放进暴雨积水的水沟里,锡兵开始了他漫长的旅行。

  一路上,锡兵经历了种种挫折,种种磨难。历经了阴沟里汹涌水流得吞没;历经了阴沟里老鼠的盘问检查;历经了波涛汹涌的激流。被无情的河水淹没后,被凶狠的大鱼吞噬了。尽管如此,他却始终对舞蹈姑娘一往情深,念念不忘。

  锡兵得救后,重新回到了客厅的桌子上。他终于看见了朝思暮想的舞蹈姑娘,生活仿佛又回到了以前。

  厄运再次降临,锡兵被无情地扔进了火炉,被慢慢融化了。在他弥留之际,他的心愿终于实现了,舞蹈姑娘飞进了火炉,和他携手相伴一起进入了天堂。

  故事中身残志坚的独腿锡兵,自从第一次见到舞蹈姑娘后,便喜欢上了这位舞蹈姑娘。虽然他遭遇了接二连三的挫折和打击,但他始终对舞蹈姑娘念念不忘。这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锡兵对这个舞蹈姑娘的一往深情。也让我们看到了锡兵性格中的坚强和执着。

  故事中虽然锡兵和小姑娘最后被无情地扔进了火炉,融化了,离开了人世,命运有些悲壮。但对他们来说,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幸福的结局。

  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像独腿锡兵一样有坚强的意志,克服种种困难,就会拥有幸福和美好的生活。

  最*我正在读《安徒生童话》里面坚定的锡兵这个故事,我非常喜欢。

  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小男孩他过生日,母亲送他了一盒锡兵。它们一共有25个,但是有一个锡兵跟其他的不一样,原来,它是最后做的,因为锡不够了。它只有一条腿。他渐渐爱上了一位纸做的芭蕾舞演员。她的肩膀上挂着一条丝带,丝带的正中间有一个装饰品。这位芭蕾舞演员一条腿抬得高高的,一条腿原地支撑着。所以锡兵以为她也是一条腿,有一次,小妖精把锡兵扔出了窗外,让两个小男孩发现了,他们就这了一条小纸船,把锡兵放在上面,尽管小老鼠追赶着他,但是他还是扛着毛瑟枪,眼睛一直盯着前方,忽然船翻了,一条大鱼游了过来,一大口就把锡兵给吞了下去,锡兵在大鱼的肚子里,大鱼的肚子里面很黑,非常非常狭窄,但是锡兵依然手扛着毛瑟枪,眼睛看着前面,大鱼被一个人钓了上来,送回了家,等母亲把大鱼的肚子切开了,小男孩就从大鱼的肚子里面把锡兵拿了出来,放在自己的桌子上,锡兵又来到了芭蕾舞演员的身边。这一天小男孩把锡兵扔进了火炉里,纸做的芭蕾舞演员很想就锡兵,一阵风吹了过来,把芭蕾舞演员吹进了葫火炉里,锡兵和芭蕾舞蹈家在火炉里面一点一点的变成灰烬和一摊锡。

  我最喜欢锡兵勇敢的精神,因为锡兵虽然是一条腿,但是他还是扛着毛瑟枪,挺胸抬头,眼睛看着前面好像军人呀!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兵猴传奇的读后感(5)份

  《兵猴传奇》与《第七条猎狗》、《狼王梦》……一样,都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兵猴传奇》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是它们萨蛮猴群的兵猴。兵猴,顾名思义,就是冲锋打仗的猴子。它之所以叫大白牙,是因为它的牙是萨蛮猴群里最坚固、最大、最锋利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大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与金丝猴的天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它用自己的牙咬碎了金丝猴们的恐惧,咬碎了笼罩在金丝猴群头上那层死亡的乌云,为金丝猴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正是中国人乃至地球人一致倡导的雷锋精神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学*吗?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不小心跌入寒冷刺骨的水中,一位带着三岁女儿路过的军人,立刻跑下自己的女儿,跳进水里,把人救了上来,可他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我们一定要弘扬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与关怀,让自己成为第二个雷锋。

  品读着《兵猴传奇》中的“梅里山鹰”,我大有感触。这梅里山鹰,真是天空中的霸主,凶狠,勇猛,狩猎技巧高超。也那怪会被当地日曲卡雪山的居民称作“天之骄子”。他们之所以如此厉害,是和他们一个残忍的*惯脱不了干系的。

  据说,每一只母鹰产卵时都会生下两枚卵,而这两只雏鹰长到半大,才刚刚睁开眼睛时,便会发生一场争斗——淘汰掉其中一个!就像鲨鱼,十几只幼鲨刚在母鲨肚子中孵化,便开始了一场“大闹天宫”——一场血腥的厮杀。而那条存活下来的幼鲨将成为这片海域的主宰。因为它一生下来就是一个职业杀手,而它的那些兄弟姐妹们上一秒才来到这个尘世间,下一秒就命丧黄泉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事实也就是那么简单,一只动物如果从小就被宠着,那他将来必定会被置于食物链的最底层,因为他没了依靠,它已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反之,一只动物如果从小就历经磨难,那他将来必定是一代王者。就好比人,正所谓:“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有句歌词唱的好:“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然而,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苦难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由于我们忽视了苦难的必然性,忽视了苦难对我们生命的价值,忽视的我们在面对苦难时的风度,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毫无风度的叫苦连天,我们只能手足无措,不堪一击。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无法回避的元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

  我特别欣赏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他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和痛哭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今天,我读了《兵猴传奇》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兵猴传奇》讲述了鹰的幼崽在出生后会自相残杀,二一只鹰母亲他制止了这种行为,它历经了很多辛苦,却无济于事,有一次一条蛇来吞食鹰少年,事情发生了转机,鹰少年互相团结,并将蛇杀死,这只鹰母亲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他们变得十分团结!

  这本书,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可以创造出奇迹,把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妈妈从电脑里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其中一本《兵猴传奇》让我看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分为几个小章节,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仇恨》等。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梅里山鹰》。它主要写了金蔷薇和它的儿子金追和蓝灿之间和经历。哥哥金追和弟弟蓝灿从出生开始为了夺取母亲的爱互相伤害母亲金蔷薇为了俩兄弟能和睦相处费劲心思,终于在一次与双尾蝮蛇的争斗中,俩兄弟齐心协力终于收为囊中之物。成为了一家三口的丰盛晚餐,也让母亲付出的巨大心血终于有了可喜的回报。

  这篇,《梅里山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好兵帅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9)

——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精选五篇)

  《好兵帅克》是一本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一本书。它叙述了主人公帅克——-名普通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入伍到战斗的种种令人捧腹大笑的事。据说作者本人的人生和帅克这个角色极为相似,这本书就好像是作者在写“一战”时的自传。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是相当艰苦的。他在创作过程中,得了重病,但仍用口述的方式继续创作。但不幸的是,1932年,他就因严重的疾病离开了世界。《好兵帅克》就是他留给世界的珍贵的遗产。

  帅克是个很*凡的战士,虽然被人称为“白痴”,但实际上他是个很聪明机智的人,也充满了正义感。他时常会遇到一些麻烦和困难,可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用一种乐观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如果我们也能像帅克一样,一定能克服学*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帅克和他的作者都是好样的,都是*凡而又伟大的英雄,让我们感动,让我们深思……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看到别的孩子学*钢琴,我很好奇,就告诉妈妈我也想学*钢琴。妈妈一听很高兴,就省出钱来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可我坚持了没有多长时间就觉得很累,不想再学了。帅克和他的作者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却仍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自己和他们相比真是太渺小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深切体会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我希望现世间再也没有战争,而洋溢着整个世界的,只是鲜花、阳光和幸福!

  这几天,我读完了雅·哈谢克的《好兵帅克历险记》。

  本来,读这本书是为了赚我爸的有奖读书资金。后来,读了才知道,这本书写得很精彩。

  此书写的是从一战导火线——塞尔维亚事件开始的,讲述了一名士兵帅克的故事。帅克在一战前服役就被军医诊断为白痴,跟他说裴迪南大公,他能联想到捡狗屎的人。跟他说塞尔维亚事件,他却说买只枪不管胖的瘦的都能打死二十个。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便讲出一个奇闻轶事出来。他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真诚的脸庞,总是让自己化险为夷。着一股傻劲和才气让我想到了周笔畅的一首歌《傻瓜的天才》。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的渴望,在对士兵装病不想打仗做出了详细的描写,又装疯子的,又装狂犬病的,还有装肺癌的。甚至还有故意把自己弄伤弄残的,有故意吃毒药的,有找人故意拔腿砸断的,还有皮下注射煤油的。总之大家都在逃兵役。当然,军医院的军医也麻木了,只要是送进去的病人都按装病处理每天洗两次胃,灌两次肠,还用凉水浸湿的被单裹身。这根本不是治病而是致病,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处理装病的。但是帅克的确有风湿病,坐着轮椅来服兵役,以此发扬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但帅克还是被认为成装病而去洗胃灌肠。帅克是忠于他的上级的,只要是上级的命令,他都无条件执行,但为什么帅克越是努力服从命令,结果越是搞砸,是因为这些军官提出的命令就是虚伪荒唐,破绽百出的,所以帅克越是忠实于命令,**的意味就越重。

  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是隶属于奥匈帝国的一个小国,战争一开始,就开始广泛的暴-力式征兵,只要不是七八十岁的老头或者还在吃奶的孩子,都被征去了,所以当时奥匈帝国当时的士兵素质相当低。

  此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帅克给随军神父当勤务兵时写的随军神父根本不是什么随军神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对他在一次喝醉后发酒疯,他一会儿让帅克扇他两个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一会还说自己是猪,这样的人不光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严明。再如,在第三章列车上有一个少校,总是说士兵的胜利的必备条件是公共厕所,并说自己的士兵每天都上公共厕所,所以是战无不胜的。战士的战斗力与厕所是无关的,一个战士只要勇敢和服从上级命令才是有可能取得胜利的。还有后来的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巴伦每次都把他主子的食物吃掉。

  一群满脑子都是吃喝玩乐的士兵,是不会打胜仗的。这也就是一战中同盟国失败的原因。

  这本书非常精彩,可惜的是作者在写这本书时,身体应经不好了,本书的第4章是他躺在病床上口述的。但是1923年1月3日,死神让他永远的沉默了,以至于没有把一战后至今最受欢迎的讽刺小说写完。这是一个遗憾也是全世界的遗憾。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我们的眼界,丰富我们的知识。

  最*,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幽默、搞笑的书出自捷克作家:哈谢克的妙手中。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帅克身上的有趣的故事,让我深深地被文中滑稽可笑的主人公——帅克给吸引住了。帅克是一位应患风湿病而退役的老兵,他天真无邪、可爱风趣,在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监狱后他十分乐观,竟然欣赏起了监狱的风景和前一位罪犯在墙壁上题写下的诗;在与军官谈话时,帅克从不闪烁其词,欺骗军官,而是坦诚的回答所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还会用上一些民间谚语和上司接嘴,让那些军官哭笑不得,因此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最后还被许多军官官定为白痴……虽然帅克经常遭到别人的辱骂和误解,但是他的生活依然十分充实,应为他有别人做不到的诚信。作者的生动描绘把我牵引到了这个奇幻而又有趣的地方,好像作者所想象的这一切都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好像又都是在我眼前发生的。在我的双眼碰到这本书时,我就再也无法自拔了,帅克在笑时我也在捧腹大笑,他在发怒时我也觉得有一股怒火即将爆发……这本书形象的刻画出了一个天真风趣、言而有信、毫无心机的老实人,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脑海里还不时会浮现出帅克可爱、有趣、纯真的模样和一些记忆幽深而足以让人喷饭的情景,想到后我又会一个人独自傻傻地笑起来。

  “伟大的时代召唤着伟大的人物,于是有了*凡的无名英雄出现。分析分析他们的性*格你就会发现,他们虽没有拿破仑的历史魅力,却也足以使亚历山大的光辉黯然失色。”

  这是《好兵帅克》序言中的一句话,令人深思良久。

  读罢全书,几个问题横梗在我的心中,帅克真是可以使拿破仑,亚历山大的光辉黯然失色*吗?帅克到底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若智?是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还是那个时代不适合他?

  作者哈谢克还未完成这篇巨制便已远逝,他心目中的英雄还未被和盘托出,便已随着他的离去而没了下文。

  那么在这没有完成的半成品中,我到底看出了怎样的帅克?故事开始于一战,匪夷所思中会感到毛骨悚然,毛骨悚然却又令人忍俊不禁,又或反言之。

  帅克有严重的痛风,却接到了征兆入伍的通知。在此情形之下,他仍叫女佣人用轮椅推着,拄了双拐去参军。这件事竟上了包,轰动一时,也说明了征兵令多么的不*人情,试问一个行动不便的人如何去参军,如何去参加战争,那样的社会还存有理智吗?

  不管是不是参军了,都被认为是逃避兵役犯,书中关于用自残行为逃避兵役的人比比皆是,不管真病假病都有被折磨致死的事例,而帅克拖病参军,仍被认为逃避,受尽折磨,这个时代是疯了吗?

  有人说帅克:“是掌握了让派遣他去打仗的人输掉的艺术。它采用的方法不是规避和怠工,而是一本正经的执行他们的命令。”他是“聪明的傻子,天才的傻子。”

  或许的确可以如此理解,但我看来,帅克从未想过让谁输掉,他的经历有点像卓别林《摩登时代》里的小不点工人,随时都可能死,随时都会倒霉克,他就那么傻笑着大踏步的前进着,一路留下笑料,而最终安然无恙。

  是的,这个月亮脸,蓝眼睛的老兵任何时候都是一脸微笑,一连*静安详。他被莫名其妙的定以叛国罪,人倒头就睡;在医院里受尽折磨,饿肚子,灌肠,裹湿被单,一切都满不在乎。当押解他的人大谈该不该绞死他时,他如无事人一般站在一旁;当步兵行军,别人吃不消,他任笑呵呵的讲故事,唱歌。他对于社会、生活给予他的层出不穷的磨难,没有**,没有眼泪,没有抱怨,真是个“好兵”。

  《好兵帅克》用帅克,用他的朋友直接或间接的经历揭露并嘲弄了那**,军队,教会的腐朽昏庸,残忍,荒谬。帅克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做到了*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不言其它,从此而言,帅克是好兵,是英雄!

  帅克,好兵!

  《好兵帅克奇遇记》由捷克著名作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创作了这部传世讽刺杰作,这也是一部第一次世界大战最受欢迎的小说了!但因为雅罗拉夫。哈谢克的病逝,文章也只说到“帅克被俘”这个片段。

  《好兵帅克奇遇记》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帅克在看守所的那段经历,在帅克刚被可恶的征兵委员会**判为逃兵,整了个死去活来,又被送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中,帅克和那些被警察误会的人一样——都只穿着背心和小裤衩。这里的生活条件很差:伙食是一些腐烂的食品,吃了上顿没下顿;常有人来训话,不时会踢上几脚,在看守所走廊上可以捡到一根香烟屁股也算幸运了。这可真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呀!但天生乐观、坚强的帅克很快适应这种环境。后来,帅克在看收所的教堂中发现了娱乐圈——听

  神父说教,这总比在看守所里要好,可以坐着听神父讲一些关于上帝的故事,不用被训斥,还可以学*一些宗教知识,和上帝更接*一些。在一次听教中,帅克因想改过自新而哭泣,打动了神父,被神父收留做勤务兵。

  这部书使我感受到了奥匈帝国高压统治下的捷克民族的悲惨社会以及战争带给人类的巨大伤害,我又从帅克的重重经历中感受到了他的乐观向上和一颗爱国之心。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以寓庄于谐的巧妙手法写成,这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好兵帅克奇遇记》如此受到欢迎。

  今天我把这本书推存给每一位爱读书和爱了解异国人土风情的同学们,让我们了解捷克民族的风俗,让我们了解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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