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11-12 00:00:00 施工合同

山西省施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山西省施工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 西 省 建 设 厅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详细地址: 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为 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不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日。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增项款在甲方付中期款时一并付给乙方)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第六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能按时交纳以上所定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甲方事项

  开工前 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九条 乙方事项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捣墙垃圾除外),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施工图纸

  5.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9.2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事项

  14.1开工前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事项

  15.1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惯。

  1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6.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16.6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7.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附则

  19.1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9.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1)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1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有效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服务期、竞业限制等事项需要约定的,双方依法书面约定,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对新上岗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其参加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劳动法律法规等培训;对从事井下工作的劳动者,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小时。

  从事特种作业的,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人民*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按月、日、时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应当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但不包括下列各项收入:

  (一)中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省人民*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与职工一方*等协商,制定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协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恢复履行的期限或者条件。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2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自行撤离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

  第二十八条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其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条 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其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二)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结清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生活费以及拖欠的其他费用,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归还用人单位的生产工具、技术资料等,结清所欠债务。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3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以及女职工、残疾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至3年。

  第三十三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用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四)派遣期限;

  (五)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服务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劳务派遣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实施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后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不得影响先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以及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就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2)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1

  第七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职业培训;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八)职工下岗及经济性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九)集体合同的期限;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双方可以根据实际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或单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九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十条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3-10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自确定一名首*代表。

  第十一条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确定,并经职工*或代表团、组长联*会议确认,首*代表由工会*担任或由工会*委托职工协商代表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或上一级工会组织、指导职工推举产生,并须得到企业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企业有女职工的,职工协商代表中应有女代表。

  企业一方协商代表由企业从经营管理人员中确定,其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第十二条职工与企业双方均有权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在15日内用书面形式作出回应;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回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保证职工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

  职工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具有《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得对协商代表进行打击报复。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协商代表有保留工作的优先权。

  第十四条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和商业秘密的,双方均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并获得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表决。

  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应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代表签字。

  第十六条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恢复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签字后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工会同时报上一级工会。

  第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劳动行政部门须在15日内将集体合同的审核结果告知申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合同双方应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第二十条依法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2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不因双方首*代表的'变动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二)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

  (四)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提前3个月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

  第三十条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集体合同双方应组成监督检查组织,依法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代表,双方应认真研究和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双方首*代表应向企业职工*或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集体合同双方的上级组织可以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3)

——山西省劳动合同 (菁华3篇)

山西省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月)。(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岗位,承担_____任务,从事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摸视乙力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五、规章制度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山西省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在住址:

  身份证号码:

  务工许可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从事 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 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 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5)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隆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今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人(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已发给相当于本人 月工资 元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

  续订劳动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同上一期,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续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山西省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从事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_________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5)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今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4)

——山西省*遥古城导游词 (菁华3篇)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5)

——山西劳动合同 (菁华3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其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第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标准为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有关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性质: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以便于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证乙方基本的休息权利。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

  (二)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为元。

  (三)实行提成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双方约定的提成比例为.

  (四)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夜班补贴元。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标准支付乙方生活费。

  第十五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工伤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并有权提出批评或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三十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经协商,双方就其他事项作如下约定: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或本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章)

  鉴证日期: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从事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_________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5)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6)

——施工安装合同 (菁华3篇)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装饰安装工程给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个工作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预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协调邻里关系;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和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也可委托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按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竣工验收,乙方所进材料进场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8小时内验收,超过八小时没有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5、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签认,所有图纸一经签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提前协商,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窝工、返工、倒运、人员、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

  6、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认、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及其他事宜;

  7、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保护好原房内的水、电、气管道,保证管道的畅通;

  4、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

  5、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水、停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中较高的标准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工程所在地的家装协会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每一个分项目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分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10%,即___________元整;完成工程的50%时,支付工程款的30%,即___________元整;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总造价55%,即___________元整,剩余工程尾款5%,即____________元在质保期结束付清。

  2、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4、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7)

——海南省劳动合同 (菁华3篇)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职工。经双方*等协商同意,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为乙方缴纳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询和敦促。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卫生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

  (五)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六)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情况下,不干涉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不要求乙方从事有损人格尊严的工作。

  二、乙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如实提供个人有关资料,不得有欺骗讹诈行为。

  三、双方约定

  (一)工作范围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工种)负责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月工资额_________元。

  (三)工作时间和超过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实行5天工作制之后从新规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点,须征得乙方和工会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且每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

  (四)工资的给付

  1.甲方以货币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_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停工工资:非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发给乙方停工工资。停工工资费不得低于乙方*均工资的70%。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支付一笔相当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实得收入款数的费用予对方,作为代替通知金。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续订劳动合同,双方要在合同期期满前30天协商确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享受的.有关待遇和终止、解除合同后可获得的有关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金),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规定,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经济责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二)违约法律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须办理变更手续。

  (二)甲、乙双方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8)

——山西省买卖合同优选【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_方承担。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市——路——号房屋——间,建筑面积x*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x(附四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x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x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l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予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卅算的违约金给予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 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x月x日订于××市×路×号

  转让人(甲方):

  地址: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品种

  性别

  数量

  (头)

  规 格

  (公斤/头)

  单 价

  (元/公斤)

  单 价

  (元/头)

  金 额

  (元)

  供 种

  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计金额:

  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___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输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其他约定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上海市生猪业行业协会调解;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分配号:______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1、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2、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他损耗不负责任。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__%,允许含水分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30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30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4、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__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猛、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每吨收服务费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5、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__规定执行,富猛渣按___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7、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___承付滞纳金。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任选一)

  9、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__

  单位名称(章):__

  单位地址:_____

  单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传真: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县(区)______乡______村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县(区)供销合作社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格

  交售时间

  棉花

  一级至

  等外级

  公斤

  按国家规定每50公斤标准(327)皮锟棉单位价元,其他等级棉花价格按等级差价率计算。

  月

  至

  月

  出卖人按本合同种足种好棉田亩,并将棉田面积、交售任务落实到每个植棉户(附分户细表)。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买受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棉花标准和检验规定,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出卖人凭证售棉,晒干拣净,头底一致,不夹人化纤等其他杂物,不售湿花统花。出卖人如出售湿花、统花或头底夹心花,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方纠正后方收购。

  2.买受人合理安排轮售时间,方便植棉户交售出卖人在买受人约定的时间中交售,自觉遵守售棉秩序。

  3.出卖人到买受人指定的棉花收购站交售棉花。

  4.出卖人对收购检验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验,可要求保留小样。

  三、检验单位、地点、方法、标准

  1.由买受人棉花收购站检验。

  2.按商业部颁布的《棉花检验工作规程》。

  3.执行国家标准gbll03一72。

  四、包装物:出卖人自备,交售棉花时不得用化纤绳捆扎,售棉后带回。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市**确定的各项扶持棉花生产优惠按***规定办理。

  六、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买受人供应的与定购棉花挂钩的农业生产资料:买受人保证兑现国家的各项棉花奖售政策和本市确定的各项扶持生产优惠。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施工合同 (菁华3篇)(扩展9)

——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全文通用五篇

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真实和安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归档、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管和利用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本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省内外、境外组织举办的涉及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外事、宗教等方面具有一定行业性、地方特色、国家意义或者国际影响的会议、节庆、会展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活动;关系改革、发展、民生等专项或者综合性的工作活动。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在上述重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经过归档处理的文字、图表、音像、数据、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原始记录。

  第四条 重大活动档案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完整归档、系统整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凡属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归档保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未列入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当编制文件销毁清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销毁。

  第六条 凡属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涉密文件,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未经解密,不得进行寄存托管、档案整理业务外包和数字化加工。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重大活动档案捐赠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 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工作,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参与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 主办单位职责

  第九条 主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过程中档案的形成、归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作为主办单位的,执行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十条 主办单位应当将档案管理纳入重大活动管理范畴,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经费。

  单位独立举办的非周期性的重大活动,或者联合其他单位举办的重大活动,应当将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机构,并在重大活动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制发的重大活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项目计划任务书,应当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和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重大活动档案形成责任制,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重大活动重要片段采集和全程记录工作,编制和实施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十三条 主办单位应当对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 单位独立举办重大活动的,应当将本单位所有参与部门、工作人员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科学整理;其档案归入本单位档案全宗,另设类目妥善保管;编制专题目录、概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发挥重大活动档案的现实效用;保管期满后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保管条件不具备可能导致档案不安全或者损毁的,可以提前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 两个以上单位不分主次、联合举办的重大活动,相关单位应当将重大活动中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系统整理,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各自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的,须经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同意,并向其报送重大活动档案目录。

  第十六条 两个以上单位分主次、共同举办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将重大活动中所有参与单位、工作人员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统一整理,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由主办单位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的,按本办法第十五条办理。

  第十七条 临时机构举办的重大活动,应当邀请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直接负责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三章 协办单位职责

  第十八条 协办单位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重大活动所承担项目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第十九条 协办单位应当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档案专业培训和档案协调工作,按照档案专业要求,妥善管理活动期间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条 协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列入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各种原始记录向主办单位移交。

  第四章 档案部门职责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主办单位邀请参加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委派专业人员提前介入,协助主办单位进行档案专业培训,制定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确定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的重大活动,可以采用录音、摄影、摄像等技术手段直接采集、记录重大活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集、记录的信息移交主办单位统一归档整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重大活动档案征集制度,采取收购、征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征集重大活动档案。

  第二十五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重大活动档案,对捐赠、寄存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对移交进馆的重大活动档案,应当设立专门全宗,科学管理,进行缩微处理和数字化加工等,实施异质异地备份。

  第二十七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建立现代化的检索系统和信息共享*台,通过展览陈列、汇编史料等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布不涉密和非控制使用的重大活动档案信息,满足社会利用需求。

  提供社会利用的重大活动档案,应当提供复制件或者数字副本,附有档案馆印章标记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开展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

  (二)拒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工作机构的;

  (三)将属于重大活动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移交不完整、擅自销毁的;

  (四)未按规定对涉密文件进行安全管理的;

  (五)未按规定收集、整理、保管重大活动档案的;

  (六)未对重大活动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

  (七)未按规定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档案或者档案移交不完整的;

  (八)未按规定报送重大活动档案目录的;

  (九)未按规定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

  (十)拒绝接收重大活动档案的;

  (十一)擅自将未经开放鉴定的重大活动档案复制、提供、公布的;

  (十二)涂改、伪造、抽换、损毁、丢失重大活动档案的;

  (十三)擅自将重大活动档案出卖、转让、交换、赠送给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或者私自携运、邮寄出国出境的;

  (十四)违反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在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滥权、舞弊、玩忽职守、失密泄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文件材料,是指重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是指重大活动项目的召集、组织、策划者。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执行单位或者承办单位,是指受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具体执行或者承办重大活动项目的实施者。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协办单位,是指重大活动项目某一方面工作的协作者或者合作者。

  本办法所称临时机构,是指不在正式编制序列,存在时间短暂、没有设立档案工作机构或者配备档案工作人员的非常设机构。

  第三十一条 本省公民举办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其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真实和安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归档、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管和利用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本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省内外、境外组织举办的涉及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外事、宗教等方面具有一定行业性、地方特色、国家意义或者国际影响的会议、节庆、会展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活动;关系改革、发展、民生等专项或者综合性的工作活动。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在上述重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经过归档处理的文字、图表、音像、数据、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原始记录。

  第四条 重大活动档案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完整归档、系统整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凡属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归档保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未列入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当编制文件销毁清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销毁。

  第六条 凡属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涉密文件,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未经解密,不得进行寄存托管、档案整理业务外包和数字化加工。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重大活动档案捐赠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 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工作,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参与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 主办单位职责

  第九条 主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过程中档案的形成、归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作为主办单位的,执行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十条 主办单位应当将档案管理纳入重大活动管理范畴,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经费。

  单位独立举办的非周期性的重大活动,或者联合其他单位举办的重大活动,应当将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机构,并在重大活动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制发的重大活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项目计划任务书,应当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和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重大活动档案形成责任制,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重大活动重要片段采集和全程记录工作,编制和实施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十三条 主办单位应当对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 单位独立举办重大活动的,应当将本单位所有参与部门、工作人员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科学整理;其档案归入本单位档案全宗,另设类目妥善保管;编制专题目录、概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发挥重大活动档案的现实效用;保管期满后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保管条件不具备可能导致档案不安全或者损毁的,可以提前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 两个以上单位不分主次、联合举办的重大活动,相关单位应当将重大活动中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系统整理,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各自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的,须经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同意,并向其报送重大活动档案目录。

  第十六条 两个以上单位分主次、共同举办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将重大活动中所有参与单位、工作人员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统一整理,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由主办单位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的,按本办法第十五条办理。

  第十七条 临时机构举办的重大活动,应当邀请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直接负责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三章 协办单位职责

  第十八条 协办单位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重大活动所承担项目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第十九条 协办单位应当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档案专业培训和档案协调工作,按照档案专业要求,妥善管理活动期间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条 协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列入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各种原始记录向主办单位移交。

  第四章 档案部门职责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主办单位邀请参加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委派专业人员提前介入,协助主办单位进行档案专业培训,制定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确定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的重大活动,可以采用录音、摄影、摄像等技术手段直接采集、记录重大活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集、记录的信息移交主办单位统一归档整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重大活动档案征集制度,采取收购、征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征集重大活动档案。

  第二十五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重大活动档案,对捐赠、寄存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对移交进馆的重大活动档案,应当设立专门全宗,科学管理,进行缩微处理和数字化加工等,实施异质异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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