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2-05 00:00:00 条例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1

  第一条 为继承和发扬藏医药学,发展藏医药事业,发挥藏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藏医医疗、预防、保健、教育、科研、藏药生产、经营及管理等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要贯彻藏(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保护、扶持、发展藏医药的政策。

  第四条 发展藏医药事业,要继承发扬藏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吸收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手段,促进藏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逐步实现藏医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五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要加强对藏医药工作的领导,将发展藏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藏医药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自治州、县(市)的宣传、计划、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工商、物价、*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发展藏医药工作。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2

  第十八条 积极发展藏医药教育,逐步建立健全规模适宜、专业适当、层次和结构合理的藏医药高、中等教育体系,改善办学条件,县及县级以上藏医药机构是其临床教学基地和实*基地。

  第十九条 组织和支持在职藏医药人员参加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

  重视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的选拔培养,制定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鼓励藏医药人员学*、研究和运用现代医学相关的科学技术,促进藏医药学术交流;积极培养藏(中)西医结合专门人才。

  第二十条 尊重和保护名老藏医药专家,做好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总结和继承工作。鼓励具有较高学术水*和丰富临床经验的老藏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开展师承教育。

  第二十一条 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和服务质量。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3

  第三十一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及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要重视藏医药科技工作,将其纳入科学技术规划,加大藏医药科技投入,组织藏医药科研课题攻关。

  第三十二条 加强藏医药基础理论和藏医药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利用藏药材资源和优势,开展藏药研究工作,积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保护藏医药商业秘密。依法申请专利、批准文号、商标注册。

  第三十三条 自治州级藏医药研究机构是全自治州研制、生产藏成药的主要基地。要充分利用本自治州藏药材资源,采取传统制药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创制具有独特疗效的藏药产品并进行剂型革新,发展藏药产业。

  第三十四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对藏医药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广泛宣传藏医的医学理论和藏药的独特功能,提高藏医药的知名度。

  每年的藏历七月十五日为自治州的藏医药宣传日。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1)

——甘肃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 (菁华3篇)

甘肃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1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和处理特大洪水的措施,由上级人民*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有防汛任务的地方,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地方人民*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洪水调度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必须执行。修改洪水调度方案,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业单位,根据所在地区防御洪水的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抗洪措施,征得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水库防洪应以兴利服从防洪,确保工程安全为前提,拦洪削峰,最大限度地减免洪水灾害。在汛期,所有水库都必须从最坏处着想,作出防御特大洪水的具体措施,并尽可能为下游防洪和排涝提供有利条件。

  第十一条 水库工程的年度调度运用计划和渡汛方案,应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并根据工程现状,按照确保安全,正确处理防洪与兴利的关系,分口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编报,批准后严格执行,未经原批准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二条 各类水库工程调度运用计划和渡汛方案的编报审批办法。

  大型水库工程由管理单位编制,经地、市、自治州抗旱防汛指挥部审查,由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准,报国家防汛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

  中型水库和重要的小(一)型水库工程由管理单位编制,经地、市、自治州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准,报省防汛指挥部备案。

  小型水库工程由管理单位编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准,报地、市、自治州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

  对下游城镇、人口密集区、重要工矿区、铁路、公路、交通干线有威胁的水库工程,其审批权限可提高一级。

  第十三条 内陆河地区水库,要制定大风季节和春汛期高水位运用的限制水位,防止冰雪溶化和风浪对水库工程的破坏,确保春汛安全。

  第十四条 城镇和河道防讯应充分发挥河道和堤防工程的行洪、排涝能力,确保城镇人民生命财产、各类建筑设施和农田安全。

  第十五条 城镇防洪规划,必须服从河流流域治理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包括城市防洪和排涝设拖。

  第十六条 重点防洪城镇,每年应编报防汛渡汛计划,经地区行政公署、市、自治州人民*批准后,报省人民*、省建委和省防汛指挥部备案。

  第十七条 禁止在河道、滩区内围田造地,违章修设构筑物,禁止在洪沟*乱开山炸石,在河道内乱挖沙取土。需要取土时,须经河道主管机构批准,有组织有计划地在指定地点内挖取。

  第十八条 蓄滞洪区的安全与建设规划,由所在地、市、自治州防汛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市县制定,报省人民*批准实施。

  第十九条 每年汛前由各地、市、自治州防讯指挥部协同水利、交通、城建等部门对辖区内各防汛重点及全区的防讯设施和防汛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其要求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对江河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的通信建设要列入计划,给予保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及重要河堤段都应设置有线电话,有条件的汛期要设电台。一般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应设有线电话。无通信设备的边远山区,要规定报警信号,及时传递汛情,并要制定暴风雨时期情报的传递办法。

甘肃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2

  第二十一条 我省汛期一般为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有特殊情况临时变更。防汛期内,各级防汛指挥部必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汛情,按照防御洪水方案和汛期调换运用计划进行调度。

  第二十二条 在汛期,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执行讯期调度运用计划时,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在汛期,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以及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二十三条 在汛期,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惰,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工程设施出现险情,应立即向防汛指挥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报告。

  第二十四条 在汛期,气象、水文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有关天气预报,实时气象信息和水文预报;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及时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电力部门保证防汛用电。

  第二十五条 在汛期,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必须服从防汛工作需要,邮电部门必须保证汛情和防汛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广播、电视、公路、铁路、民航、*、林业、石油等部门应当运用本部门的通信工具,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

  第二十六条 在紧急防汛期,各极人民*防汛指挥部,必须由人民*负责人主持工作。

  第二十七条 在紧急防汛期,*部门应按照人民*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须由有关部门依法实行交通管制。

  第二十八条 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适当补偿。因抢险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但事后应将采伐情况报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并补办林木采伐手续。

  第二十九条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意外事故,危及工程安全,抢护不及或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当地防汛指挥部门可按原已批准的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采取非常措拖,保证提坝安全。同时,应通过一切途径向下游紧急报警,通知下游地方*,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第三十条 在发生洪水灾害的地区,物资、商业、供销、农业、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民政、教育等部门应当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供给、学校复课以及恢复生产等救灾工作;水利、电力、邮电、公路等部门应当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门要做好医疗防疫工作,密切监视疫情动态,防止各类传染病流行蔓延。

  第三十一条 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当按照国家统计部门批准的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及时核实,统计上报洪涝灾情,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第三十二条 洪水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防汛指挥部应当积极组织和帮助灾区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费用.应当优先列入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建设计划。

甘肃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3

  第三十三条 各级*门部要安排防汛经费,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四条 有防汛任务的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一定的防汛抢险的劳务和费用,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十五条 重要的防洪工程和险工险段,要在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和器材。各级防汛指挥部都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讯抢险物资,由商业、供销、物资部门代储的,可支付适当的保管费。受洪水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应当储备一定的防讯抢险物料。

  防汛抢险所需的物资,由计划主管部门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2)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全文 (菁华3篇)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全文1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从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教育培训,是指对农民开展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创业能力等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农民教育培训应当坚持*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资源共享,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会议制度。

  联*会议由*分管领导召集,由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农业行政部门。

  联*会议负责审查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批准;统筹安排各项用于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指导各部门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综合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研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其所属的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发展和改革、财政、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加教育培训,协助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推广、扶贫和移民安置、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民兴业创业。

  第八条  企业应当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务工农民的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或者通过资助、捐赠等方式支持农民教育培训事业。

  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宣传工作。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全文2

  第二十二条  农民教育培训应当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在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和农民创业能力教育培训的同时,应当进行科学文化、法律政策、权益维护、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  农民教育培训采取定点集中、现场示范、参观考察、进村入户、订单培训、定向培训、顶岗实*、校企联合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农民受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等教育培训条件和生活设施;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涉及农药、兽药、农业机械、农机具、设施设备和实验实*仪器等的`使用操作加强监管;接受有关部门对培训场地、培训设施、实验实*仪器、操作流程等安全性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类网络信息*台,采用现代数字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合同委托等方式,选择或者委托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承担*教育培训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补助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依托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务工农民参加技能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十七条  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当根据承担的任务,制定具体教育培训计划,并对培训对象、授课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收费及补助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

  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应当适应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学*需求、文化程度,分专业、分层次设置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绿色证书、农民技术员、职业技能资格等培训。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建立档案。

  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实名制的农民教育培训台账,记载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时间等信息。

  第三十条  农民自愿参加教育培训,自主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参加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

  第三十一条  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农民培训时,应当科学、客观地介绍产品功能,不得虚假宣传或者夸大产品功效。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全文3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考核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考核办法对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不参加考核的,取消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认定,并收回认定证书。

  第三十三条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报经财政、价格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应当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3)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 (菁华3篇)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各民族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计划免疫,是指按照国家和甘肃省规定的免疫种类和程序,利用疫(菌)苗有计划地对特定人群实施预防接种,提高免疫水*,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第三条 自治州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计划免疫保偿制度。

  第四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对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2

  第六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制定儿童计划免疫规划,并保障实施。

  第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儿童计划免疫责任区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划定。

  第八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疫(菌)苗的逐级订购、分发、运输、冷链管理以及儿童计划免疫考核评价等项工作。

  第九条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部门的计划免疫专(兼)职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下,承担本责任区内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第十条 自治州各级财政、教育、*、工商行政、民政、民族宗教、电力、交通、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和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3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故和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鉴定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儿童计划免疫中出现的各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故以及有争议的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鉴定确诊工作。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鉴定小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作为处理和赔偿依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鉴定证明。

  第十九条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人员,对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保存有关资料,并及时报告辖区卫生防疫机构。

  第二十条 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对发生的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有争议不能确诊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小组进行调查和鉴定。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小组重新鉴定,上一级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第二十一条 经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确诊为相应传染病的,按照保偿合同书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4)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正版3篇

  第十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使用其中一种。

  自治州国家机关公布法规和重要文告,应当同时使用彝文和汉文,下发文件和宣传学*材料,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文和汉文。

  第十一条 自治州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时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一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和汉族语言文字。

  自治州和各县(市)以及彝族聚居乡(镇)举行*大会,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和汉族语言文字。

  自治州内以彝族群众为主的各种会议,主要使用彝族语言文字,同时做好汉语文翻译工作。

  第十二条 自治州内制定或者公布的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代表当选证书等,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字。

  第十三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审理和检察案件,应当为不通晓彝、汉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第十四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在受理和接待彝族公民的来信来访时,应当使用来信来访者所使用的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 自治州各级档案部门,应当做好彝文文书的立卷存档和彝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自治州人民*应当将彝族语言文字列入考录国家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招生考试等的内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考录国家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或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优先录用或者晋聘能够熟练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的人员。

  自治州在考录国家公务员、教师等人员时,应当按比例录用各级各类学校彝族语言文字专业的毕业生。

  第十八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重视开展彝族语言文字教学。以招收彝族学生为主的中、小学校和班级实行彝、汉双语教学,完善两类模式并重并举的双语教学体制;州内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中小学校等彝族学生占一定比例的学校,应当开设彝族语言文字课或者彝语会话课。

  自治州重视和加强彝文教材建设,满足双语教学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重视在**教育中开展彝族语言文字教育。州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对彝族职工进行彝族语言文字教育;在彝族村民和居民中,首先用彝文扫除文盲,并加以巩固提高;彝族领导干部要提高自己使用彝族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能力。

  第二十条 自治州国家机关重视彝族文化事业,加强彝文报刊、图书编译出版工作,发展彝语广播、电视、电影、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使用彝族语言文字进行文学创作。

  第二十一条 自治州各级文化、广播、影视机构应当开办彝语广播影视频道、频率,制作和编播满足公众需求、内容丰富健康的彝语节目和影视作品,加强彝语演职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及有关组织,要有计划地收集、整理、编译、出版彝文纸质、镌刻、口碑等典籍作品。

  第二十三条 自治州新华书店、邮政和电信部门应当做好彝文图书、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开设彝族语言文字电报、电话、书信和邮件的传送业务。

  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公章、单位名牌、会标、文件版头、证照、奖状、公告、公益性广告、永久性标语、个体工商户招牌、公共活动场所的牌匾、灯箱、交通标识、城市建设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物名称、明确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界桩、街路巷地名标牌、有重要意义的碑文、汽车门徽等社会用字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字。

  驻州中央、省属行政单位和民航、铁路、邮政、通讯、金融、保险、连锁店等服务机构的单位名牌、证照、广告、灯箱等社会用字应当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字;提倡使用彝族语言服务。

  自治州内生产的工农业产品的商品名称和商品说明书,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汉两种文字。

  第二十五条 自治州内的彝文社会用字使用标准:

  (一)以*1980年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为准;

  (二)彝文用字规范、工整、易于辨认;

  (三)彝文翻译准确;

  (四)彝汉文字大小相当,字体协调美观;

  (五)横写彝文在上,汉文在下;竖写彝文在右,汉文在左;环写彝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者彝文在左半环,汉文在右半环。

  第二十六条 自治州内的广告、美工、装璜制作商制作面向社会的彝汉文对照的各类招牌、证照等,应当符合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的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是本级人民*主管汉族语言文字、彝族语言文字和其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推广规范彝文工作;

  (三)负责彝文古籍的搜集、整理、保护、编译和出版工作;

  (四)翻译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的公文、会议材料和有关资料,承担同级机关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文件的翻译工作,组织实用科普读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

  (五)协调彝族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业务协作;

  (六)管理彝族语言文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七)履行其它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第二十八条 自治州人民*各部门监督和管理本系统的彝族语言文字的使用。

  (一)报纸、刊物、图书等出版物、印刷行业和电影、电视的用语用字,分别由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

  (二)标语、牌匾和宣传栏、橱窗等用字,由城市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

  (三)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广告、商品商标、包装、说明、证照等用字,分别由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监督和管理;

  (四)街路巷地名标志牌、明确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界桩、城市建筑物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物名称的用字,由民政部门监督和管理;

  (五)交通标识、大中型汽车、出租汽车门徽的用字由*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

  (六)旅行社、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景点的招牌、标识牌、宣传广告用字由旅游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自治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彝、汉双语教学的规划与发展,加强双语教学工作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双语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自治州加强彝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辖区内使用彝族语言文字由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翻译或者核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可按每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前款规定所处的罚款总额,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不得超过5000元。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拒不整改和改正的,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使用彝族语言文字而没有使用,或者妨碍公民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5)

——学*贯彻甘肃省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 (菁华3篇)

  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率先垂范,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围绕提升综合实力,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强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积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试点,突出打击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要围绕*安甘肃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着力查办职务犯罪,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关键环节,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要围绕推进公正司法,着力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对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和进退流转制度。

  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推动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成员要认真领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带动机关各级党员干部的学*贯彻。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学*会议精神纳入机关“两学一做”学*教育之中,抓好本支部的学*,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创新学*载体,丰富学*形式,切实增强学*的实效性。

  要在学*中注重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具体任务相衔接,努力把学*的成果体现到增强“*”上来,体现到落实具体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上来。要注重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多思考、多研究,努力把学*成果体现到改进作风、靠实责任、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上来。要对照会议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学*研究,结合实际,逐条逐项提出具体举措,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在肃州区委宣传部,宣传干部们表示,要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好,让党代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脑入心。肃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宋汉军说:“作为基层宣传部门,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宣传、贯彻工作,使省党代会精神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是充分认清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要意义,这次会议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时刻,在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在迎接党的*胜利召开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此次会议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二是认真学*宣传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党代会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同时,要做好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和研讨、座谈、阐释、宣讲等工作;

  三是抓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二届敦煌文博会筹备、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工作;

  四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自身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心,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持续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五是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为促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委第十三次*结束后,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头等大事,2017年5月12日下午,省委高教工委*董小龙主持召开中心组学*扩大会议,传达学*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第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省委高教工委机关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中心组学*扩大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省委召开的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陕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委*娄勤俭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客观总结过去五年的成就和经验,科学分析陕西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部署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对于全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聚共识、提振信心,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富民强省,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董小龙讲话

  董小龙指出,省委和省纪委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凝心聚力、提神提气,主题鲜明、开宗明义,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特别是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了“五个新”的战略任务,即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五个新”的战略任务与高等教育工作联系密切,明确了高等教育改革的任务,也为工委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董小龙强调,高教工委上下要把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第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并紧密结合全省高等教育工作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四化同步”发展为方向,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加快西安交大科技创新港、西工大翱翔小镇等“科教产融”创新示范项目的建设,发挥好高校科研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二是坚持党管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校人才工作,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大力推进柔性引才,不断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环境,积极激发人才活力。三是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力推进高校“四个一流”建设。四是坚持不懈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侯伯宇、陈士橹、王辉、赵瑜等先进人物的学*教育活动,发挥“三秦楷模”“陕西好人”等示范带领作用,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五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建工作是工委的主责主业,要迅速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认真学*讨论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代会对高等教育工作及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部署,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高校“四个一流”建设、追赶超越和扶贫攻坚工作中去,为全省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作出应有贡献。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6)

——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菁华3篇)

  第五条 工程建设设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正式的立项批文并已向招标办公室报建;

  (二)具有城市规划部门核定的工程建设地点、*面位置测定范围的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求;

  (三)有关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或拨地批文;

  (四)有关设计要求说明:水、电、煤气、供热、环保、通风、市政道路等方面的详细资料;

  (五)招标工作小组已成立。

  第六条 负责设计招标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委托经省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工作。

  第七条 工程建设设计招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单位组织一个与本办法第六条要求相符合的招标工作小组;

  (二)招标单位向招标办公室办理招标登记;

  (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招标办公室批准;

  (四)发布招标信息;

  (五)投标单位按有关规定申请投标;

  (六)招标单位与招标办公室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七)按照有关规定选定投标单位;

  (八)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九)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

  (十)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投送标书;

  (十一)按有关规定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十二)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十三)组织评标、评定中标单位;

  (十四)发出经招标办公室认证的中标通知书;

  (十五)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第八条 设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综合说明:包括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报建批准通知、工程概况、计划规模、总投资控讳卜占地面积及建筑物所处地段要求,供水、电及其他动力的初步要求,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消防要求,总体功能及配套要求,对投标单位的资质标准要求等;

  (二)对方案设计图文(渲染图、*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的设计范围和深度要求;

  (三)对方案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工期要求,对选用落标人局部方案的剩、偿条件要求;

  (四)投标书编制的具体要求及评标、定标办法;

  (五)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有效期,投标书份数,投标书递送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

  (六)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 设计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中心信息网或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招标单位按选择投标单位的规定向有承担该工程设计能力的五个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议标或方案征集。须经分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参加议标或方案征集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条 设计招标可采用全部工程一次招标、 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 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补充和变更的,报招标办公室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 小型工程应不少于15天,大型工程不超过90天。

  第十三条 凡持有本省工程建设设计证书和在本省注册的省外设计单位均可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建设设计投标。

  第十四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一)设计资质证书和相对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简历;

  (三)企业技术人员及装备情况;

  (四)现有设计任务及已完成设计的代表性工程;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综合说明;

  (二)建筑工程方案主要设计图纸:

  1、总*面图;

  2、地下室及地上各层*面图;

  3、各立面图;

  4、主体体型复杂的至少应有两个以上不同部位剖面;

  5、 公共建筑应有彩色渲染图,2万*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应做建筑模型;2万*方米以下公共建筑需做建筑模型时,有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模型成本费用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支付;

  6、工业项目除上述内容外,还要有工艺流程布置总*面图或相关的专业内容。

  (三)对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四)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和主要材料耗用量指标;

  (五)中标后需完成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的周期和完成设计进度的保证措施;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7)

——甘肃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菁选

甘肃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劳动手册编号: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______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工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 (菁华3篇)(扩展8)

——参观甘肃省博物馆观后感优选【五】份

  去年冬天,在机缘巧合之下去了甘肃省博物馆。这也是我第一次去历史类的博物馆。我们一行人刚到博物馆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笼罩在夕阳余晖下的庄严肃穆的博物馆大楼。博物馆可以参观的有三层楼,包括了丝绸之路文明展、甘肃彩陶展、甘肃佛教艺术展等多个展厅。游览的时候我们没有请博物馆解说员,我们咨询的语音讲解自助服务后来也无疾而终。但后来有幸蹭到其他讲解员的解说,确实有不错的效果。

  兰州,作为古丝绸之路的一个重要城市,曾经也是盛极一时。从精湛的马踏飞燕、色彩艳丽的玻璃莲花托展中似乎可以窥见一二;馆中魏晋丰富的壁画墓砖向后人生动的展示着当时人民的田园生活和家居生活;形象逼真的彩绘泥俑透露着当时社会的人情风貌和精湛卓越的手工技巧。

  在游览完博物馆后,不禁感叹,博物馆真是一个集娱乐教育于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相比学校教育,参观博物馆的第一感觉是自由,没有固定的参观顺序,没有一成不变的说教,可以自由的徜徉在与历史的对话中,并且在参观博物馆的过程中,没有课业压力,参观什么藏品全凭兴趣爱好。所以这一整个过程完全是美与知识的享受。

  我们一直在说“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从哪里来?来自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博物馆的藏品无一不向我们展示着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参观博物馆既是寻根寻源的的探索,也是传承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历程。

  博物馆教育是对历史的探寻、文化的传承,对于青少年来说更是一种情感的熏陶。比起学校教育,博物馆教育有许多优势。

  首先博物馆教育打破了学校教育资源的局限,以实物为媒介,能创设出更加直观和真实的教育情景,用强烈的视觉冲突来增强学生对文化的理解和感受。比起传统课堂上的说教,让学生自己去发现、探索,更加有利于学生创造力思维的发展。

  其次,博物馆课程更具综合性,既有对历史的探寻,也有美与情感的享受。这就对于分科课程来说,更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博物馆教育方式更加灵活,可以由工作人员讲解,可以讲解加动手制作,也可以模拟实地考察。多样的教育方式既能增加学生的兴趣,也使中华文化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发展。

  您好,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甘肃博大精深的历史和文物,甘肃省博物馆是免费开放的,有"甘肃彩陶"展厅展厅展示有大地湾文化、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及青铜时代诸文化彩陶,其中宽带纹三**陶钵、人头形器口彩陶瓶和大地湾地画等引人关注。

  "甘肃丝绸之路文明"展厅

  集中展示了420余件系统反映古丝绸之路的文物,包括北方草原文化青铜器、铜奔马及仪仗队、汉唐丝织品、佛教造像、金银器、唐三彩、元青花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

  "甘肃古生物化石"展厅

  以地球生命演化史为主线,陈列展出了大量甘肃境内发现的古生物化石标本,包括地球厅、海洋动物厅、恐龙厅,黄河古象厅四个分展厅。分别介绍了地球与生命进化和地质时期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发现的各类古生物化石,以及它们的生活环境和相关知识。

  馆藏文物

  博物馆收藏有历史文物、*现代文物、民族文物、和古生物化石及标本约35万余件。馆藏彩陶、汉代简牍、文书、汉唐丝绸之路珍品、佛教艺术萃宝最为突出。自建馆以来,通过考古发掘、征集和捐赠获得历史文物藏品82000余件,精品的历史文物有。

  珍贵的丝麻织品,经卷文书,木、漆、铜器,彩陶,大量的汉简、长城文物,还有包括驰名中外的铜奔马在内的铜车马群及木车马,金银舍利棺,西夏文本及文物,天梯山石窟造像。

  走进博物馆,脚下仿佛是时空的穿越,遥古的生物慢慢浮现了眼前,挣扎在泥潭中黄河象,慢慢闭上眼睛的额大型食草恐龙,珍贵的历史出现在了眼前,张骞通西域,霍去病征西,列队威严的铜奔马车队,甘肃境内一列列的车队把一批批弥足珍贵的文物拉*博物馆的繁忙景象。

  步行的几十分钟内,满满的了解了西北的历史,古生物,天文,地理,地质地貌发展,一下子就植入了心底的最深处。凝神屏气的参观,心灵的强烈震撼,尤其是看到中国旅游业的标志“马踏飞燕”的原件,更是让灵魂再次震颤。

  静静的不敢呼吸,怕吵醒了沉睡的将士,轻轻的离开,不忍惊醒飞翼恐龙宝宝美梦。一场参观,足以对西北的历史浓缩再怀念想。

  曾有过一次去甘肃省兰州出差的机会,这是一座有历史文化的省会城市。由于早就听闻甘肃省博物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藏品价值连城。所以,在业务之外,便挤出时间参观了这个心中向往已久的殿堂,也有幸在这里领略到齐家文化精髓。

  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3号的甘肃省博物馆,离中山桥不远,走一段路便到了。甘肃省博物馆收藏藏品繁多,有历史文物、*现代文物、民族文物、和古生物化石及标本约35万余件。在这里,我看到了马踏飞燕这件镇馆之物。而心仪已久的齐家文化中的彩陶也能在这里看到。

  在甘肃省博物馆被,有一项展品是十分珍贵,且觉有十分高的学术和艺术价值的,这就是远古时期的陶器。属于齐家文化的范畴陶器,纹饰十分艳丽多姿,美轮美奂。

  齐家文化是以中国甘肃为中心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因在齐家坪发现遗址而得名。时间跨度约公元前2200年至公元前1600年的齐家文化,是黄河上游地区一支具有特殊价值的考古学文化。

  齐家文化的陶器以黄色陶器为主,且有刻创纹路,并常有绳纹。特色非常鲜明。主要是泥质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一些器物的表面施以白色陶衣。

  齐家文化的陶器基本是素面的,也有少量彩陶,绘以菱形、网格、三角、水波和蝶形花纹,线条简化而流畅。

  器物造型以*底器为主,三足器和圈足器较少。介绍人员向我们介绍了一个典型器物,就一个三足器。齐家文化的陶工善于用粘土捏制各种人头造型和动物塑像,人头长颈圆颊,双眼仰望;动物有马、羊或狗等,形体小巧生动。

  通过这次参观,使笔者对齐家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笔者也惊叹,数千年前的人类有着非常高的智慧,能创造出如此美丽的陶器。

  超市的公交IC卡的充值终端一直在升级中,不得不徒步去很远的华润万家一层充值中心。

  大街上的人真多,这是我来到兰州,一直存在的印象,到这个清明节,满一年,真快!

  我思故我在,穿梭在人群中,我一直在想,自己存在的价值,是我现在的工作吗?是我依赖于工作,还是工作依赖于我?假如我丢了工作,又该往何处。

  昨天,去省博物馆参观了一圈,有悠长的茶马古道,先进的齐家文化,艰苦的红色甘肃,更有恐龙时代,早期人类的遗迹。遗憾的是,没有看到镇馆之宝――铜奔马。

  甘肃省博物馆,从入口到出口,似乎穿越远古,穿越未来。宇宙走过了138。2亿年,而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诞生于46亿年前,恐龙时代和人类文明只不过是一小段而已,中华文明更不过上下五千年,人的寿命,以现在乐观看,只是百年,弹指一挥间。

  历史的沉淀,才让一段文明影响深远。悠悠百年,真正付出的人,名垂千古。

  去年冬天,在机缘巧合之下去了甘肃省博物馆。这也是我第一次去历史类的博物馆。我们一行人刚到博物馆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笼罩在夕阳余晖下的庄严肃穆的博物馆大楼。博物馆可以参观的有三层楼,包括了丝绸之路文明展、甘肃彩陶展、甘肃佛教艺术展等多个展厅。游览的时候我们没有请博物馆解说员,我们咨询的语音讲解自助服务后来也无疾而终。但后来有幸蹭到其他讲解员的解说,确实有不错的效果。

  兰州,作为古丝绸之路的一个重要城市,曾经也是盛极一时。从精湛的马踏飞燕、色彩艳丽的玻璃莲花托展中似乎可以窥见一二;馆中魏晋丰富的壁画墓砖向后人生动的展示着当时人民的田园生活和家居生活;形象逼真的彩绘泥俑透露着当时社会的人情风貌和精湛卓越的手工技巧。

  在游览完博物馆后,不禁感叹,博物馆真是一个集娱乐教育于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相比学校教育,参观博物馆的第一感觉是自由,没有固定的参观顺序,没有一成不变的说教,可以自由的徜徉在与历史的对话中,并且在参观博物馆的过程中,没有课业压力,参观什么藏品全凭兴趣爱好。所以这一整个过程完全是美与知识的享受。

  我们一直在说“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从哪里来?来自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博物馆的藏品无一不向我们展示着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参观博物馆既是寻根寻源的的.探索,也是传承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历程。

  博物馆教育是对历史的探寻、文化的传承,对于青少年来说更是一种情感的熏陶。比起学校教育,博物馆教育有许多优势。

  首先博物馆教育打破了学校教育资源的局限,以实物为媒介,能创设出更加直观和真实的教育情景,用强烈的视觉冲突来增强学生对文化的理解和感受。比起传统课堂上的说教,让学生自己去发现、探索,更加有利于学生创造力思维的发展。

  其次,博物馆课程更具综合性,既有对历史的探寻,也有美与情感的享受。这就对于分科课程来说,更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博物馆教育方式更加灵活,可以由工作人员讲解,可以讲解加动手制作,也可以模拟实地考察。多样的教育方式既能增加学生的兴趣,也使中华文化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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