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5 00:00:00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1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校园快递运营规定如下:

  一、快递工作人员主动报告疫情信息。*14天内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来(返)新快递工作人员;与权威部门公布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严禁入校。

  二、安全出行,非必要不离新、不出校。快递工作人员要安全出行,做好防护;非必要不离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加大核酸检测频次。校园快递中心(含邮政快递)工作人员即日起提交最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后每周提交一次核酸检测报告(根据疫情适时调整)。

  四、校园收、寄快递件实施两次消杀程序。快递件要做到每件消毒:第一次消杀:在规定的卸货区对快递件进行整体全方位消杀;第二次消杀:学生取件后要严格执行对取件进行再次消毒;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校园快递点要担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禁止冷链物流商品、国外邮件进校。

  六、快递点加强管理配送人员及车辆管理,禁止中高风险地区配送车辆及人员进校;

  七、快递点的区域要明确标识,取件流程清晰,规范进口出口及行走路线。运营区设置路标指引,按照间隔“一米线”原则排队,要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快递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出现异常(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立即就诊。

  九、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主动应变、排查风险、堵塞漏洞,提升预警能力,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严防疫情在校园发生。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级响应要求,积极落实和执行学校关于防控疫情意见,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业时间

  具体开业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自提前营业。

  二、开业前准备措施

  1.备足站点所需防疫物资

  (1)罩——包括N95型罩、医外科次性罩(站点采购);胶套(超市、药店均有售,站点采购);

  (2)紫外线灯(药店、超市、淘宝均有售,站点采购)。

  (3)消毒——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1:100配置;(站点采购);

  (4)75%酒精消 毒液:直接使;(当地药房有售,站点采购);

  (5)执消毒作的员:应穿作服和筒胶鞋,戴次性帽、次性罩、橡胶套;

  (6)如站内旦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具体的消毒措施应在*和学校有关部的指导下开展。

  2.做好员管理工作

  (1)将户籍地为疫区(湖北)、或*期在疫区经停、滞留、或接触过疫区群的员进识别并通知暂缓复;

  (2)外地返岗员必须要按规定在家隔离满14天确认健康状况后可正常上班,每日进行报备登记,提供在连证明照片;

  (3)若发现站点员有感冒、发烧等身体出现健康异常症状的通知暂缓复;

  (4)已经在岗的员,有感冒发烧等身体出现健康异常症状的,要求第时间上报学校,并安排其停休息,确认新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并完全康复后可复。

  3.站点在全体工作人员签写《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开业。

  三、开业后安全措施

  1.每营业前及时完成健康检查登记,员工体温异常不得营业;

  2.营业期间所有作员需直佩戴罩;

  3.派送包裹的快递员须规范佩戴罩,如未佩戴罩的情况下,站点应拒收快递公司包裹,快递车辆不得进入校门,由驿站安排专门车辆到校门口对接领取,并对接收的快递进行消毒,做好记录;

  4.每上午/下午各1次对站内所有经营区域消毒(建议上午8:30/下午15:30),包含收发的包裹、货架以及其他作区域,如快递流量较,加密消毒频次;

  5.保持站内场所空流通,多开窗通;

  6.保持站内环境卫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清洁员在清理垃圾和常清洁时,要穿作服、戴橡胶套和佩戴次性罩;

  7.每营业结束后对接待台、地、桌椅、扶、把、货架、拍仪、巴枪、机等物体表进清洁消毒,消毒剂可选择漂粉、漂精等含氯消毒剂和75%醇。

  8.引导师生进错峰取件,引流到闲置时间段取件(如引导师生在上午9点到11点,下午14点到16点取件;分流上午11点到13点 ,晚间17点到18点集中取件的人数),所有取件员快进快出,避免在场地内逗留,未戴口罩人员禁止取件。

  快递站点运营后,如未按以上营运要求操作,校方有权要求停业整改。

  此方案内容根据疫情态势变化,以及上级相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3

  目前,按照工作部署,众多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管控,疫情期间,强化校园快递安全管理尤为关键。为贯彻落实**应对疫情的战略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的工作安排,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联合有关机构和专家深入研究学校后勤领域应对举措,针对校园快递安全管理提出应对疫情防控指导方案,为学校制定本校应对方案提供参考,具体如下:

  加强对在校师生收寄快递件进行合理引导和安排

  倡导师生疫情期间减少物品采购,鼓励和引导师生在校内超市采购学*生活必需品。学校要做好校内超市相关物品和食品的供应。

  倡导师生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收寄快递数量,特别是减少对外邮寄快递数量。

  师生取件需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有条件的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引导师生“立取立走”,避免在集中收发场所拆封快递件,减少人员聚集和拥堵。

  校内无快递集中管理站点或是站点处于关闭状态的,可参照以下要点进行快递业务

  学校应在校门外,安排适当地点用于接送快递件,设立相关标识引导师生到该地点收寄快递件。

  快递件临时存放地点保持卫生整洁,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具备条件的,可引导或帮助快递人员进行分类放置,有效缩短收寄快递件时间。

  严禁校外快递人员进入校内接送快递件。

  校内设立快递集中管理站点并仍保持运行的,学校可参照以下要点指导站点开展相关工作

  在有效引导广大师生减少物品采购以及通过校内超市采购学*生活必需品的基础上,建议关闭校内快递集中管理站点。确有必要保持运行的,应将该区域作为校内防疫的重点部位。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疫情期间大学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期间大学管理制度1

  为了强化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生活和学*的良好的*惯,也为了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及学生安全等,特实施封闭式管理。

  1、所有住校学生凭请假条出入校门,其余时间一律在校园内,不准随便出入,请假条须班主任和政教人员签字后方可出入校门。

  2、跑校生一律凭胸卡出入,进出校门必须规范佩戴胸卡,在离校门10米左右便主动将胸卡佩戴胸前,以便接受检查,跑校生只能提前20分钟到校,放学后20分钟必须离校,否则,不准到校和离校。凡进入校园后,必须持有请假条方可出入校门,否则一律不准离开校园。

  3、严禁学生和校外人员翻栅栏或围墙出入校园,否则不管此次翻越栅栏或围墙是否造成损坏,必须赔偿所有维修费用。住校学生必须在校园内就餐,不准从校外买饭、订饭或购物(周日上午除外),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按积分制度处理。

  4、学生中午午睡时间及晚上熄灯铃响后,严禁学生在教室、校园各角落逗留、吵闹,确保校园安静、有秩序,否则按积分制处理。

  5、住校生因重大事外出必须有家长来接,经班主任同意,政教人员签字记录后,凭请假条经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6、外出学生校外活动时间不准进入歌厅、舞厅、迪吧、网吧、酒吧、游戏室等场所,一经发现,将禁止下次外出并交政教处严肃处理。

  7、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校门,进出校门必须登记,上课期间及学生午睡时间家长不准进入学校会见学生,只能在放学时间会见,其他闲散人员不准入校。

  8、不遵守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冲撞门卫、值班教师、破坏学校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理或移交*部门处理。

  9、严禁任何外来车辆入内,本校教师车辆一律不准入内,办公车辆需要入内要作记录,食堂、小卖部等货车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其它时间不准入内,门卫要做好记录。

疫情期间大学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创设有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育人环境,推动*安学校创建工作,特实行全封闭管理。

  1、学生每天实行“一进一出”管理,即早晨来校,晚自*后离校,中途一律不得外出。

  2、学生骑自行车来校时,自行车需在指定位置集中存放,其他地方严禁停放车辆。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必须经家长告知班主任,学生本人写出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保卫科登记方可出校。

  4、所有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上课期间来校,保卫科需问清原因,查证属实,登记后方可进入。在学生上课期间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区。

  5、中午严禁外出,所有学生一律在校内就餐。

  6、非本单位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本单位教职工车辆入校后必须存放到指定位置。

  7、家长早晚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

疫情期间大学管理制度3

  1、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内升旗、研讨会、全体教师会等聚集性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实施“校长-分管校长-主管处室-年级组-班主任”五级分层管理机制,按要求上报每日排查信息,住校学生不得出校,如因身体原因或特别重要事项需出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走读学生要严格遵守“两点一线”(学校-家)闭环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前往除学校、家庭之外其它任何地方。

  3、严格执行教职工入校身份核验程序,验双码、测体温,校外人员一律不准入校。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和家长在校门口探访。

  4、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填报疫情防控排查信息,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会、不聚餐,不进行网上购物、不收发快递,不外卖点餐。

  5、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随时做好全面转入线上教学的准备。

  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单元,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和行程轨迹,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7、严格防控措施。未报批外出离安和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纪律处罚。

  8、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学校值班值守制度,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

  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学校防疫规定,不配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故意破坏学校防疫设施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学校防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疫情期间校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期间校园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规划,坚持学*、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疫情期间校园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疫情期间校园管理制度3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

  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

  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xx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

  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7.每天专人做好进货查验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货凭证和上市凭证上的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与供应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1.贮存场所、设备要定时检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后要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冷藏设备温度范围在0℃~10℃之间,冷冻设备温度范围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3.菜肴从制作到食用时间在常温条件下(10℃~60℃)不得超过2个小时。菜肴在高于60℃条件下贮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时间为烧熟后4个小时。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疫情期间患者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期间患者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防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我院进一步强化病房管理,对陪护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一、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医院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各病区严格掌握陪护指征,非必需不陪护。

  二、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

  患者因病情等原因确需陪护人员的,应限定并固定1名作为陪护人员,在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后发放陪护证。如有增加陪护人员需要应征得病房陪护管理员同意。

  三、陪护人员服从病房管理

  (一)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服从护理人员管理,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

  (二)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串病区、减少人员接触。

  (三)陪护人员应减少外出,如有进出院区楼宇要出示陪护证,并核验安康码。

  (四)陪护人员应妥善保管陪护证,随身携带,不得转借。

  四、病房设置陪护管理员

  病房陪护管理严格落实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承担病区陪护制度具体落实管理责任。各病房护理组设置专职陪护管理员,专门负责本病房陪护管理。主要核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陪护证管理,陪护人员建档立册,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其他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5月25日开始执行。

疫情期间患者管理制度2

  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可能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门诊患者管理要求

  1、门诊患者、陪护等到院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扫健康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后方可进入医院门诊。

  2、本院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就诊患者严格保持一米候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禁止医院职工将门诊患者带入住院病区就诊。

  二、住院患者管理要求

  1、住院患者入院前,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确认无发热症状及呼吸道症状后,并对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交3日内我省公布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确认检测报告阴性方可住院。

  2、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不能随意到其他住院患者病房,不聚集,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换陪护。

疫情期间患者管理制度3

  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再次做出如下告知,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配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一、疫情期间在院患者管理:

  医院所有病区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所有病房实施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患者不得离开医院,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非因检查等需要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二、疫情期间病区探视制度: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如确有需要,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三、疫情期间病区陪护制度:

  1、进入院区请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绿码;

  2、对于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经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评估后,开具留陪医嘱,限固定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伴;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严禁“一对多”陪护;

  3、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进行陪护的人员第一次要详细回答流行病学史,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申请,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禁止随意在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走动,与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及病人的饮食由食堂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若家属送餐,凭绿码至住院部A区或B区一楼大厅等待留陪家属领取,送餐时间11:00—12:30,17:00—19:00;

  7、原则上患者与家属不能离开本病区,因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检查凭“临时外出证”,护士做好交接班并登记,限定本院区使用;

  8、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配合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立即停止陪护。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9、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严格疫情期间请休假管理制度3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学生日常请假及审批程序

  所有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请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请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批→团学办公室主任确认→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学院党政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请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向学生处备案。

  (五)经同意准假后,学生出校门须向安保人员出示i昭院APP电子审批凭证。

  二、疫情期间请假及审批程序

  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审批,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办理。学生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须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二)事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严格审批。

  (三)夜间急病就医和其他突发事件。由24小时值班人员酌情处理,不通过i昭院APP请假审批。值班老师应根据事态情况联系辅导员、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事后值班老师、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处书面报备事件详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不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

  三、学生销假和续假程序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

  (一)病假销假。学生销假时须提供请假期限内就医凭证,辅导员再次核实销假。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销假时,辅导员须向学校医务室再次报备,学校医务室做好病情跟踪。

  (二)学生销假须通过i昭院APP提出销假申请,辅导员及时确认学生返校情况,为学生办理销假,并依照批假权限,分别向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三)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在i昭院APP上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续假后,学院根据请假总天数,确定审批权限。

  四、学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须主动出示i昭院APP请假审批凭证、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保卫处测量体温。请假期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有旅居史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履行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职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因审批不严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辅导员要压实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请示报告、请销假追踪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学生因病请假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昭通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登记表》,在学院存档。

  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变更行程,无故超假,返校不销假,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严格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昭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舆情等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上级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因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昭通市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6.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现对进一步严格师生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全体师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合肥市区均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时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外出地点、陪同人员等信息,并承诺做好个人防护。

  二、规范师生请假程序

  1、教职工外出请假。所有职工出行前均需填写《疫情防控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报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备案。

  教职员工:赴省内合肥市区外的须所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赴省外的教职工须分管校领导批准。

  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要分管校领导批准;正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2、学生外出请假。学生外出离开校园,在合肥市区的,当日内返回,实行(学工系统)备案制。学生离开合肥市区,或当日内不能返回的,需正式办理请假手续。

  本科生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辅导员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副*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上的,学院副*核实审批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均需研究生导师同意。3天以内由班主任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请假2周以上的,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后,报研工部备案。赴省外的研究生,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报研工部备案。

  国际生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国际生外出管理要求进行审批。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师生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妥善保管出行票据等相关信息备查。

  2、各单位、全体师生务必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请假制度,根据校学生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和“无极特殊情况不出省”的原则,现整理修订成《资环学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间请假制度》并发到各班,请全院本科生严格遵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贵州大学学生手册》、《贵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请假手续办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学生干部审批病假的权限。

  2、事假。任何学生干部无权批准事假。

  (1)非毕业实*期间。由班主任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再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和校学生处审批。

  (2)由学院或专业老师组织的离校实*期间。听从带队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离开实*基地!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带队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须在父母和带队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审批。实*期间累计请假时长或次数不得超过学院或带队老师对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要求。

  (3)毕业实*期间。听从论文指导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离校须在父母、班主任和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和校学生处审批,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二、请销假手续办理流程

  1、请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的: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

  (2)请假且离校的(含贵阳市内):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学生方可离校。

  2、销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请假时间结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2)请假离校(贵阳市内):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只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持返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如若贵阳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确诊病例,按照贵州疾控要求执行)。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疫情期间宿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

  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 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规范化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福利,但公司不做硬性规定,员工可自行取舍。

  第二条需住宿员工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条公司住宿员工,须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屡犯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树立文明风尚,搞好环境卫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细则

  第一条宿舍房、床位一律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对号入住。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移动床位、更改床号、拆床、换床或转让他人入住。违者,罚款50元/次。

  第二条行政部门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离职员工继续在厂住宿。离职员工原则上24小时离厂。离职员工搬离宿舍时需要有行政部门人员或寝室长在场。

  第三条员工会客应在会客区,不得擅自带入宿舍,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留宿;若遇本厂员工家属探访的确需要留宿者,必须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视同违规,罚款50元/次。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违者,通报批评,罚款100元。造成灾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罚款50元/次。酿成火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违者开除。无理取闹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如电脑、首饰等)妥当保管,严禁翻查他人行李、衣柜、床铺、盗窃他人及公司财物,一经查出立即开除,严重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闯他人宿舍。(行政部门人员检查工作除外)若有发现可向行政部门反应,行政部门视情况对私闯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

  第九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枪等其他危险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挪用、损坏宿舍区域消防设施等设备。一经发现,行政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文明宿舍,宿舍内禁止高声喧哗,个人听音乐、游戏等娱乐以不影响、妨碍他人为前提。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对宿舍的安全、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班组长为宿舍长)统一安排轮流值日,并将值日表及公司宿舍制度贴宿舍门口,以方便检查。值日生负责当天该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严禁高空抛物、泼水、掷物,违者罚款10元/次。造成他人身体受损伤害,一切后果由责任人独立承担。

  第十五条保持和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做到地面干净,门、窗、玻璃、灯管、风扇、空调等没有污点,床上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底没有垃圾,鞋物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归类、统一,不得在墙面上乱钉、乱贴、乱画。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六条住宿员工须自觉做好宿舍内清洁卫生,保持和维护室内清洁卫生。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对清洁卫生较差的寝室,罚款30元/次。有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明确责任人的由全寝室人员*均承担。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用电,人离开要及时关闭电灯、电扇、门窗等,如有发现上班期间未关灯等家电的一次罚款30元/次。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如风扇、开关等),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的公用设施,肇事人须照价赔偿,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第十九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厕所管道堵塞、地面积水严重,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发生不必要的支出费用,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员工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经行政部门查实确认后,可奖励50元。

  第二十条住宿员工和睦相处,严禁打架斗殴、滋事闹事,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特别恶劣并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晚上23:00时,为宿舍统一熄灯时间。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灯,应以避免打扰他人休息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住宿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管理员有权力拒绝进入宿舍:无理取闹者,上报行政部门从严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离开宿舍时须交回向公家借的一切物品及房间钥匙,方能携带行李出厂。如被发现带有公家或他人物品,按物品价值的十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行政部门。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可自行选择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行政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员。

  入住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员工离职(自动辞职、自离、辞退等),应于离职交接完当日搬离宿,不得借故拖延。

  二、每间宿舍设立宿舍长,其工作任务如下: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及门户管理;

  三、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四、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五、人事行政部汇同各宿舍长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六、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若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全部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30元罚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

  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屡次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指挥;

  2、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5、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6、有盗窃行为。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有入住员工自己负责;

  2、个人使用的橱柜均由个人自行打扫;

  3、床上用品按规定统一方向叠放;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宿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由宿舍长制定并张贴于门后),行政人事部将会同各宿舍长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六无”:“六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床、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床位做到“四齐”:即每天被褥统一方向叠放整齐,床单拉*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

  4、保持墙壁清洁;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就关灯;

  6、室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清理,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

  8、保持卫生间、浴室的卫生,便后放水冲洗;

  9、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门外走廊由值日人员打扫,严禁将自己门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门前。

  相关费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公司为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免费宿舍;

  2、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个上下层铁床、人均一个衣柜、一台1、5P空调、两个风扇、一台热水器,以上物品员工免费使用;

  3、宿舍临时配置包括扫帚、拖把、垃圾铲各一个,一年可免费更换一次,一年之内损坏或丢失由宿舍人员自行购买。

  二、水费、电费

  1、用水

  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水1吨/人;

  2、用电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疫情期间学校闭环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学生进入宿舍后,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宿舍管理

  1、实行宿舍值日生负责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间,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

  2、宿舍每日进行消毒至少一次,重点对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宿舍内部区域消毒注意事项:

  (1)值日生负责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应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宿舍内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

  (4)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学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学院班级指定或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值日表的排定,加强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值日调整,并及时上报宿舍楼管理员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宿舍环境清洁、卫生打扫,自带垃圾下楼。

  (2)负责宿舍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消毒。

  (3)负责督促宿舍同学每日健康打卡、体温监测及登记。

  (4)负责宿舍同学当天行踪登记报告。

  (5)负责将当天学生宿舍登记表(见附件)交给班长。

  (6)值日期间发现本宿舍同学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班主任。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xxx@xx.com)。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规划,坚持学*、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xx年xx市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疫情期间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给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坚决贯彻落实*、*和省委、省*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45号)和8月6日住房和城乡*办公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要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当前省委、省*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防控管理预案,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发生。防疫物资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建立物资台账,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二、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疫情防疫措施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员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办公、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即有专职卫生员、有疫情监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

  三、严格人员排查,摸清疫情防控底数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建筑工地人员要按照属地党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外出人员应如实报告行程,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教育引导,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要加大对建筑地工人员疫苗接种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参建单位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情况,详细查询未接种原因,要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对于临时疫苗接种禁忌人员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要教育督导建筑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惯,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五、严格值班值勤,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深入一线,及时协助实施管控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安排好高温、汛期等条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稳控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疫情期间防控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

  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五、分餐错位进行就餐

  1.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一张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一米,进行错位排列,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2.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学生进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学生进行分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餐厅采用发放统一套餐,为保证就餐距离采用分批次就餐,每个年级就餐时间15分钟。

  4.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鼓励就*的学生回家用餐,减少非必要人员在食堂就餐,非本学校人员不得在餐厅就餐。

  六、餐后的消毒保洁

  1.食堂每天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佳的可暂时关闭。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五保洁”顺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后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液体中5分钟以上,再用清水冲净。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闭的清洁保洁柜里。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寝室每天早、中、晚要进行开窗通风,寝室长定时到寝室管理员处领取消毒水,及时、彻底的对寝室进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寝室内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外出,则须进行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内泼水、烧纸。不得向楼外乱扔垃圾、杂物。

  4、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寝室与寝室之间的串门、聚会等交流活动,建议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得在楼内及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良好的卫生*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是抵抗病毒侵袭的重要法宝。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时要检查好电源等设施,寝室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烧水设施。

  7、严格遵守寝室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积极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8、住寝同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15天内有外省返校人员的,请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报告,配合学校做好信息上报等后续工作。

  9、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10、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学生进入宿舍后,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宿舍管理

  1、实行宿舍值日生负责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间,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

  2、宿舍每日进行消毒至少一次,重点对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宿舍内部区域消毒注意事项:

  (1)值日生负责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应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宿舍内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

  (4)、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学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学院班级指定或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值日表的排定,加强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值日调整,并及时上报宿舍楼管理员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宿舍环境清洁、卫生打扫,自带垃圾下楼。

  (2)负责宿舍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消毒。

  (3)负责督促宿舍同学每日健康打卡、体温监测及登记。

  (4)负责宿舍同学当天行踪登记报告。

  (5)负责将当天学生宿舍登记表(见附件)交给班长。

  (6)值日期间发现本宿舍同学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班主任。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9)

——疫情期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稳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四、进一步严肃请假纪律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规定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关于教职工公假、病假、事假、调休等请假制度作以下补充规定,如有违反或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何种事由未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一、关于公假

  1、教职工公假到校办请假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教研活动不需会议通知)。

  2、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二、关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门递交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师:请交书面申请,并提出具体时间,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务会讨论。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门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不影响上课外出看病,如有医生事后开具的病假单或者有学校的调休单可以不按病假处理。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二次,每次半天。

  4、如身体原因(大病、重病),不能坐班,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交人事部门,经校务会讨论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其它原因或短期身体不适申请不坐班的教师,实行弹性工作

  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三、关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写请假单,并交至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如果是因为重要的家事等,请交书面申请,并交至人事部门。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四、关于调休

  1、不影响学校工作,调休最多一天,原则上不可调休连续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单,可以调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过病假天数。

  2、除突发事件,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递交调休单(原则上当天调休不予批准)。


疫情期间快递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0)

——疫情期间食堂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就餐原则

  (一)盒式分餐制:

  1、采取盒饭形式送餐,食堂将提供一次性不可回用餐具,禁止餐具重复使用。

  2、制造系统分线分班组分时段由班线长至食堂领餐,由生产总厂按线体、班组(包括品质部、材料仓一线人员)统一编排时间段,需在12点前完成。营销、研发、职能部门自12点起依序间隔10分钟时段至食堂领餐。(总经理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3、领餐时不刷卡不交餐票,由各领餐人员统计名单及数量,自当月餐补或餐券数中扣除;

  4、劳务工早晚餐在新工业园食堂,用餐人员少且不集中,用餐方式要求劳务工自带餐具用餐;

  (二)报餐人数。各部门指定专人上报用餐人数,每天下午4点前上报次日午餐人数,以备食堂采购食品和餐具(总经理办公室 蒋玥负责);

  (三)独立进餐。避免聚集用餐,建议在各自工位用餐,用餐完毕自行打扫卫生,并将使用后的餐具放至指定地点,生产总厂负责车间内的餐具指定存放定点,职能部门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餐具存放地点。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如下人员不得到岗工作:

  1、1月24日后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患者的;

  2、自我感觉身体不适的;

  3、所在小区有疫情的。

  (二)做好食堂作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作业人员每天晨检记录建档,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要保持佩戴口罩、手套,每天按规定及时更换。

  (四)自觉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

  (五)注重个人卫生。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上班之前、回家后、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每天做好健康状况记录。

  三、食堂各环节监管要求

  (一)采购要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采购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类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二)操作要求。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生熟食之间加工要先洗手;加工熟食的员工要确保正确佩戴口罩、手套;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三)环境要求。每次使用餐具、烹饪用具前须消毒,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楼梯等空间进行消毒。操作间等必要环节须进行酒精消毒;食堂环境每日消毒2次(上下午各一次),餐桌椅使用后须消毒;要打开食堂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疫情期间餐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有效防控疫情,确保学校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人员管理

  (1)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食堂餐饮安全,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的 通报和防治精神,在食堂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提沁。

  (2) 食堂所有人员在上岗前检测体温情况,并填写体温检测记录表,如发现 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3) 各岗位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前要用洗手液洗手消毒,按要求佩戴帽子、 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4) 疫情防控期间,就餐人员进入食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餐前要洗手消毒, 取餐时佩戴口置,做好个人防护。

  (5) 进入操作间的非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进入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有进入时 间、进入事山、进入人员签字,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 消毒管理

  (1) 厨房、餐厅区域内所有地而、桌而用84消毒液每天不少于三次进行喷 洒和擦拭,用紫外线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填写消毒记录。

  (2) 餐饮具洗消严格按照规定,必须做到一泡、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 洁,消毒柜消毒时间不得于30分钟,要求定位存放,保持卫生清洁。

  三、 食材管理

  (1) 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加工來历不明的海鲜、 活禽、野生等食品原材料。

  (2) 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 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烹饪管理

  (1) 加工肉类、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 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制作要按操作规范要求,食品要生熟分幵存放、烧熟煮透,严禁 将半生和不合格食品盛装销售。

  (3) 认真做好每餐的食品留样工作,每样不少于200克,留样柜存储温度保 持在2-8摄氏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五、就餐管理

  (1) 入餐厅的就餐人员必须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配合体温检测,发现 有体温异常的立即报送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 就餐人员进入餐厅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清洗双手后按秩序就餐,提倡使 用个人餐具就餐。

  (3) 对饭堂的餐用具、售饭车、刷卡机要勤清洁,售饭要用饭夹,带一次性手 套,刷卡要准确、快速,减少就餐人员排队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五)餐厨废弃垃圾设专用带盖垃圾桶,每餐及时倾倒,按规定交由有资质的 垃圾处理公司集心中处置,并填写《餐厨垃圾倾倒登记表》。

  根据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安排和实际用餐需要,经研究,决定20xx年2月24日起至学校弹性工作制结束,乐善食府(食堂)用餐安排如下:

  一、学校乐善食府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食堂暂时取消堂食用餐,暂停集中就餐(桌餐),一律改为就餐者打包用餐。

  二、食堂只保留三楼“教职工窗”正常供应午餐(营业时间:11:20--12:50),其他售卖窗口和餐次全部暂停营业。

  三、进入食堂前,自觉测量体温。如果体温超过37.3℃,严禁到食堂就餐,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并进行医学观察。

  四、倡导教职工自带餐具,购餐打包后回办公室或宿舍单独用餐。

  五、到学校食堂就餐人员应使用饭卡或微信等方式支付,谢绝现金支付,否则不予售餐。

  六、就餐人员到食堂就餐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七、尽量选择错峰就餐,如在食堂就餐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间隔距离1.5米以上。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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