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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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掌握和利用信息,使信息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为x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依据,并使公司内部管理和沟通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信息管理,是指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密切联系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容与原则

  第五条信息收集的种类

  (一)法律法规和各类重大政策;

  (二)与本行业相关的市场信息;

  (三)直接影响公司发展的金融、土地、人才等信息;

  (四)公司本部经营管理中的各类信息;

  (五)各单位及分、子公司工作进展状况;

  (六)分、子公司经营管理中形成的各类信息;

  (七)其它各类信息。

  第六条信息报送的内容、范围和渠道

  (一)新出台的全国性、地区性、行业性的法律法规和各类重大政策;

  (二)同行业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

  (三)为领导或公司决策而提供的多方面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公司推行政策的反馈、执行情况;

  (五)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工作进展状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影响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预测性信息;

  (七)公司各个层面在沟通交流中产生的信息;

  (八)员工思想动态以及员工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公司指定的各种调研信息;

  (十)其它信息。

  第七条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准确、全面;

  (二)突出重点、提高质量、适用对路;

  (三)超前性、预见性;

  (四)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质量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应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认真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准确无误;

  (三)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四)调研信息要突出“短、*、快’’的特点,题目集中、目的性强、讲究时效;

  (五)报忧信息既要说明问题也要说明正在采取的相关措施,或者其他类似问题的处理经验,并及时形成系列反馈;

  (六)实事求是,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对尚未统一意见的问题性、建议性信息,可将不同意见一并报送;

  (七)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数据说明情况;

  (八)反映问题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反馈各部门、各地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思路;尽量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第三章采编与利用

  第九条信息采编渠道

  (一)**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

  (二)报纸、杂志;

  (三)互联网和公司系统网络;

  (四)口头传递;

  (五)总经理信箱;

  (六)其它渠道。

  第十条信息编制方式

  (一)《一周要情》

  《一周要情》是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采编内容为公务信息,主要是及时有效地反映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业务进展、管理动态、项目当地的政策或市场情况等内容。

  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一周信息必须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传真或电邮至综合管理部。各单位(部门)不得借故推诿延迟信息的报送。

  (二)内部报纸、报刊

  内部报纸、报刊是编制除公务信息以外公司内部信息的主要途径,反映公司主要业绩、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员工思想动态等内容。

  (三)剪报

  报纸、报刊的剪辑是公司详细了解外部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收集与公司相关的报纸、报刊信息资料,并将其分类整理成册。剪报上应标明出处和具体日期。每年5月底之前整理后交综合管理部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信息的利用

  (一)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掌握、了解各种政策法规、市场行情、行业发展态势、难点热点等,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并不断调整战略目标;

  (二)公司应及时了解行业新动态,学*同行中的优秀经验,不断自我完善;

  (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有效利用各类信息,加强各个层面的沟通,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第十二条信息的管理

  (一)信息采编人员

  1、公司应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每周信息的采编。

  2、综合管理部负责向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催收一周信息,并负责公司所有信息的整理与汇编;同时信息采编人员负责定期收集网上相关信息,汇编并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领导参考。

  3、信息采编人员素质

  (1)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洞察力和敏捷的思维;

  (2)对信息工作有一定的敏感度,了解政策情况和市场动态;

  (3)熟悉公司发展目标,领会公司领导在工作中的想法和意图;

  (4)善于进入角色,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

  (二)系统网络与技术设备

  公司系统网络是公司员工了解各类信息的窗口,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在系统网络上公布相关业务动态,及时更新信息。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系统网络的建设与维护,保证网络的畅通安全,并根据不同层级设置安全措施,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随时查阅、掌握相关信息。

  公司系统网络的建设是实现公司无纸化办公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领导迅速有效地掌握公司发展情况的重要途径,公司应加强系统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

  (三)总经理信箱

  总经理信箱是保证上下沟通顺畅的主要渠道,也是真实反映员工思想、情绪、工作状态的重要途径。公司应分别在办公场所和系统网络上设立总经理信箱,方便员工反映意见与建议。

  第十三条信息考核

  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范畴,公司不走期地开展检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一)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目标,引导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到培养、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纠正偏差,实现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共同发展。

  (二)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改善公司日常工作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绩效工资(奖金)、工资调整、职务晋升等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在职全体员工(试用期员工除外)

  (一)一般(含主管级)员工月、年度考核

  (二)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

  (三)部门月、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具体内容及分值参见各绩效考核表

  (一)工作业绩: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目标、员工个人工作计划目标;

  (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三)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质量评审组及相关部门提供的管理考核标准、工程技术、设计规划管理考核标准、行政违纪记录和岗位违纪记录;

  (四)部门岗位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五)其他依据。

  四、考核周期

  (一)月度考核(每月1次)

  (二)年度考核(每年112月)

  五、考核责权

  (一)绩效考评委员会

  1、根据计划管理及审计监察对相关部门及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结果,并结合相关信息的反馈,按时对各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各职位员工的月度、年度绩效进行考评;

  2、对最终考核结果负有决议及柔性调控和协调责任,按月度(年度)考核表确保各级考核者之间考核结果的一致性。

  3、各部门月度/年度绩效排序、三工转换的执行与管理;工资晋级、员工晋升的评议;年度评先;考核争议的仲裁等。

  (二)质量评审组

  1、负责一般(含主管)级员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结合相关信息的反馈,负责对一般(含主管)级员工的'月度、年度进行考评;

  2、考评结果的公正、客观性负责监督及调控。

  (三)部门负责人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确保考核的公*、公正;

  3.对管理范围内的直属下级进行考核;

  4.考核后对被考核者进行详细的工作指导和绩效沟通。

  (四)人事行政部

  1.负责制定及定期修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2.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培训参与考核各级管理人员;

  4.负责监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5.考评分的汇总和考核资料的归档;

  6.考核结果统计分析、应用。

  六、考核流程

  (一)考核日期

  1、月度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表》、《个人月度绩效考核》、《部门月度目标考核表》交人事行政部;一般(含主管)级员工由部门负责人3日前考评后直接交到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质量评审组审核;部门负责人及部门考评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绩效考评委员会每月5日前进行考评;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时间。

  2、年度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次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各部门《个人(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表》、《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表》交人事行政部;一般(含主管)级员工由部门负责人10日前考评后直接交到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质量评审组审核;部门负责人及部门考评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绩效考评委员会次年1月15日前对上年度进行考评。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时间。

  (二)考核程序

  1、部门月度、年度目标考核程序:部门自评——质量评审组审核——绩效考评委员会最终确认——人事行政部执行。

  2、部门负责人月度、年度考核程序:本人自评——分管领导审核——绩效考评委员会最终确认——人事行政部执行。

  3、一般(含主管级)员工月度、年度考核程序:本人自评——部门负责人审核质量评审组最终确认——人事行政部执行。

  4、三工转换考核程序:部门负责人提供——人事行政部考核——绩效考评委员会决议——人事行政部执行。

  七、月度、年度绩效工资(奖金)计算原则

  (一)月度考核:月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分对比标准核发。

  1、一般(含主管级)员工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个人绩效分数70%+部门绩效分数30%)]

  2、部门负责人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个人绩效分数30%+部门绩效分数70%)]

  (二)年度考核:按《20xx年经营管理目标及考核标准》对各部门考核,并以此作为发放年度奖金依据。

  1、公司年度奖金=基本奖金+年度特别奖70%集团奖金

  2、部门年度奖金=公司奖金发放

  总额/各部门系数之和×部门系数×部门考核分

  3、个人年度奖金=部门奖金发放总额/部门员工系数之和×员工系数×个人考核分数×当年到职月数

  (三)根据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按百分制考核,只计加减分项,上不封顶,下不保底,80分以下,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部门员工当年不计发年度奖金(员工80分以下当年不计发年度奖金),部门考核计分办法见《弘景公司2005年经营管理目标及考核标准》。

  八、年度奖金员工(部门)系数设定

  (一)员工系数:正式员工1.0、主管1.2、副经理1.5、经理1.8、总监2.0;

  (二)部门系数:营销策划部1.2、工程部1.2、其余部门1.0;

  九、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abc

  十、考核比例的控制:本制度在总体上规定的考核等级分布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a级b级c级

  控制比例10%以下80%~100%10%以下

  十一、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奖金、特别奖金发放的的依据;

  (二)作为绩效排序依据;

  (三)作为三工转换的依据;

  (四)考评结果同时作为职务晋升(降)、任职资格等职级调整的参考依据。

  十二、申诉

  (一)各类考评结束后,被考核人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评结果,考评委员会及部门负责人有向被考核人通知和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二)一般(含主管级)员工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有权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评议并裁决。

  (三)部门负责人以上岗位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有权向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出申诉,由绩效考评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评议并裁决。

  (四)人事行政部经过调查,在五日内向申诉者答复最终结果。

  十三、附则

  (一)《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 3

  (一)集团总部的成本管理职责

  1、制定、修正集团成本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开发企业建立完善本单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对成本实行制度监控。

  2、进行房地产市场调研,对房地产市场走势作出分析、判断,及时提供、反馈给集团和各开发企业管理层作决策参考;保持对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集团成本管理环境的了解,协助房地产公司争取优惠政策、处理有关政策性问题。

  3、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士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立项听证,按立项审批程序审查投资估算,把握投资决策,合理配置资源,帮助房地产公司做好项目前期策划中的成本控制。立项审查的重点是:

  立项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市场定位是否明确、恰当;

  投资成本估算是否经济、合理;

  投资回报是否符合集团利润目标要求;

  投资风险能否有效控制。

  4、跟踪、落实各项目成本计划及其执行情况,适时了解各项目成本的实际构成,汇编集团成本报表;分析、总结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协助、督促各开发企业做好项目操作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

  5、建立成本信息监控中心,及时收集各项目成本动态资料,为集团管理层提供充分、有效的决策依据,并按要求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各开发企业。

  6、组织集团成本管理的信息交流,通过培训、双向交流、研修会等方式,增进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推广集团内外成本管理经验,寻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促进集团成本管理水*的提高。

  7、根据管理的需要,派出审计小组对项目成本进行阶段审计和决算审计,对项目成本发生的合理性、成本管理的规范性提出审计意见。并结合项目收益情况,考核项目的成本降低率、投入产出率、投资回报率等指标。

  8、逐步推行成本管理及其信息交流电脑化,搞好成本管理的综合服务。

  (二)开发企业的成本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集团成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总部监督。

  2、根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开发能力和市场情况,确定项目开发计划,组织立项调研、选址和前期策划,提出立项建议和开发设想,并按要求向集团总部提交立项可行性报告,履行立项审批程序。

  3、规划设计阶段,应按市场定位和成本估算准确把握设计方案,组织审查设计概算的经济合理性,使规划设计既符合规范,又体现成本控制的意识和要求。

  4、客观、认真地进行项目成本费用测算,编制项目成本费用计划,确定项目及每个单项工程的目标成本,分解成本费用控制指标,落实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

  5、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实际操作,对房地产成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全员全过程控制,对可控成本、变动成本和成本异常偏差实行有效监控。保证将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

  6、正确处理成本、市场、工程质量、开发周期、资源、效益之间的关系,防止和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努力缩短开发周期,严格控制项目的质量成本和期间费用,加速投资回报,提高投资回报率。

  7、组织项目开发成本费用核算,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地反映项目成本、费用情况,按规定编报成本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坚持成本报告制度,保证成本信息交流的及时、有效。

  8、熟悉、掌握国家和当地有关法规政策及市场需求、预算定额水*等成本控制因素,用足用活各种政策、资源,提高成本控制的预见性,努力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

  9、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成本结构、差异及其原因、监控措施及其效果、经验教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将分析报告报集团总部财务部。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 4

  1.内部立项后,统一安排立项和整体方案设计工作

  2.协调管理市场及开发部办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计划的报批和报审及工程项目开工的各种手续。

  3.协调管理市场部及销售部选择外部营销公司,制定产品方案与营销计划。

  4.协调管理工程技术部完成设计规划

  5.负责内部立项后,项目部成立前向经理办公会汇报项目进展和结果。

  6.负责配合外部销售公司、市场开发部营销工作中对工程的要求

  7.负责协调管理工程现场的'销售工作

  8.负责工程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工作的实施。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 5

  (1)实行不排位接待客户的规定,若在客人面前争吵、抢客造成损坏公司形象,该销售员作自动离职处理,当顾客进入售楼部,超过两个客可以两个销售员接待,如果一个顾客只可以一个销售员接待,接待销售员的人数不能超过顾客人数。

  (2)销售主管负责监督调整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3)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楼书、不得随意离开,须主动迎接客户;

  (4)只要来访者有了解楼盘情况的意向即为客户,销售人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销售人员都要全力接待;

  (5)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抢客户;

  (7)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必须立即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得到同意了解后才能继续接待,销售人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同意;

  (9)销售人员无权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无权直接找上级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0)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或取笑客户;

  (11)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耐心解答客户问题,并鼓励客户来访地盘参观实楼,但不得要求客户到地盘指定找谁,应说明找谁都可以;

  (12)已登记的客户来地盘,由原登记销售人员接待,如原销售人员不在或暂时无法接待,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代为帮助接待;

  (13)已登记的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可由原登记销售人员优先接待。如原销售人员在场却无法接待,可委托其他同事先为接待,待自己忙过后再来接待,受委托同事不作客户登记。如原销售人员不在场,或者事先无此委托,则由轮到的销售人员接待新客户作客户登记;

  (14)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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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1)

——信息管理制度6篇

信息管理制度1

  为了及时掌握药品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企业精神在药房得到认真贯彻,特制订本制度。

  一、质量信息主要以商店质量员为主,负责收集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文件,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及有关质量信息,布置质量工作计划。

  二、质量信息的类别内容:

  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检查。发现药品外观质量有疑问时。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上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2、接受顾客来信来访并做好记录,及时将处理结果告诉顾客及上级主管部门。

  3、做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的停售和反馈工作。

  4、将药检所抽检药品化验结果汇总归档。

  三、属于个别、少量、局部的药品质量问题,由质量员处理,大批量的严重的药品质量问题上报企业有关负责人。

信息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

  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标准和中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密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网络,包括机房、网络设备、软件、网络线路、用户终端等内容。

  第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要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与审批和验收;未通过国家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第一责任人,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实,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保障,督促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

  第七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协调处理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第八条 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办、科技信息部(信息化)、党政办公室(密码)、财会部、人力资源部、武装保卫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在公司党政和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条 保密办主要职责:

  (一)拟定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二)对系统用户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审查涉密信息系统用户的职责和权限,并备案;

  (三)组织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密要求;

  (四)会同科技信息部对涉密信息系统中介质、设备、设施的授权使用的审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制度,每年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评审;

  (五)对涉密信息系统设计、施工和集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进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产品进行准入审查和规范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性能检测;

  (六)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各应用系统进行定密、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进行审核;

  (七)组织查处涉密信息系统失泄密事件。

  第十条

  科技信息部、财会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制定安全保密防护方案;

  (二)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运行安全控制、安全验证等安全技术措施;每半年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整改措施,经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

  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可靠;

  (三)落实涉密信息系统中各应用系统进行用户权限设置及介质、设备、设施的授权使用、保管以及维护等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四)配备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并制定相应的职责; “三员”角色不得兼任,权限设置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三员”应通过安全保密培训持证上岗;

  (五)落实计算机机房、配线间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及网络的安全管理,负责日常业务数据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

  (六)配合保密办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七)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措施,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 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涉密信息系统中普密设备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主要职责: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教育员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准确确定应用系统密级,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二级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其职责是:

  (一)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中软硬件设备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连续运行。系统管理员包括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用系统管理员。

  (二)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安全技术设备、策略实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户帐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设备和系统所产生日志的审查分析。

  (三)安全审计员负责安全审计设备安装调试,对各种系统操作行为进行安全审计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情况。

  第三章 系统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规划和建设涉密信息系统时,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标准的规定,同步规划和落实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建设与安全保密措施同计划、同预算、同建设、同验收。

  第十五条 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的安全保密方案,应由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须经上级保密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实施时,应由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机构实施或自行实施,并与实施方签署保密协议,项目竣工后必须由保密办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对涉密信息系统要采取与密级相适应的保密措施,配备通过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软件产品必须是正版软件。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一节 信息分类与控制

  第十八条 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按系统中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严禁处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统密级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条 涉密信息系统中产生、存储、处理、传输、归档和输出的文件、数据、图纸等信息及其存储介质应按要求及时定密、标密,并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电子文件密级标识应与信息主体不可分离,密级标识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总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类统计、汇总,并在保密办备案。

  第二十条 涉密信息系统应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权访问、篡改,删除和丢失;防止高密级信息流向低密级计算机。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必须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向涉密信息系统以外的单位传递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纸质文件,确需提供涉密电子文档的,按信息交换及中间转换机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清除涉密计算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时,必须使用符合保密标准、要求的工具或软件。

  第二节 用户管理与授权

  第二十三条 根据本部门、单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知悉范围,以此作为用户授权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用户清单管理

  (一)科技信息部管理“研究试验堆燃料元件数字化信息系统”和“中核集团涉密广域网”用户清单;财会部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网”用户清单;

  (二)新增用户时,由用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单位审核,科技信息部、保密办审批后,由科技信息部备案并统一建立用户;“财务会计核算网”的用户由财会部统一建立;

  (三)删除用户时,由用户本人所在部门、单位书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准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员即时将用户在涉密信息系统内的所有帐号、权限废止;“财务会计核算网”密办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开通、审批坚持“工作必须”的原则。

  第六十四条 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专机上网管理,严禁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内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须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第六十五条 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对上网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重新进行保密审查。

  第六十六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邮件、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博客等上发布、谈论、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条 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众信息网下载程序和软件工具等转入涉密系统,经科技信息部审批后,按照信息交换及中间转换机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章 便携式计算机管理

  第六十八条 便携式计算机(包括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 “谁拥有,谁使用,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使用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承诺书。

  第六十九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密级,粘贴密级标识,按照涉密设备进行管理,保密办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条 便携式计算机应具备防病毒、防非法外联和身份认证(设置开机密码口令)等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第七十一条 禁止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和非涉密网络;严禁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与涉密信息系统互联。

  第七十二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处理绝密级信息。未经保密办审批,严禁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中存储涉密信息。处理、存储涉密信息应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进行,并与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分离保管。

  第七十三条 禁止使用私有便携式计算机处理办公信息;严禁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将涉密存储介质接入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

  第七十四条 公司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存储介质,按照 “集中管理、审批借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外出携带的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经保密办检查后方可带出公司,返回时须进行技术检查。

  第七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外单位携带便携式计算机进入公司办公区域,需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第十章 应急响应管理

  第七十六条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科技信息部和财会部应分别制定相应应急响应预案,经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第七十七条 应急响应预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分为系统运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分为灾害类、故障类或攻击类三种情况。

  (一)灾害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数据安全和设备安

  (二)故障或攻击事件:判断故障或攻击的来源与性质,关闭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断开信息系统与攻击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的IP地址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事件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1、病毒传播: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寻找并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杀毒、防御方法;

  2、外部入侵:判断入侵的来源,评价入侵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对入侵未遂、未造成损害的,且评价威胁很小的外部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对于已经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带来的影响;

  3、内部入侵: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所在区域、所处办公室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针对入侵方法调整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对于无法制止的多点入侵和造成损害的,应及时关闭被入侵的服务器或相应设备;

  4、网络故障:判断故障发生点和故障原因,能够迅速解决的尽快排除故障,并优先保证主要应用系统的运转;

  5、其它未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咨询,上报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七十八条 按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将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和一般事件(IV级)四个等级。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财会部)依据应急响应预案进行处置;

  (二)较大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财会部)、保密办依据应急响应预案进行处置,及时向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协调处置;

  (三)重大事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及时向公司党政报告并提请协调处置;

  (四)特别重大事件由公司报请中核集团公司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第七十九条 发生突发事件(如涉密数据被窃取或信息系统瘫痪等)应按如下应急响应的基本步骤、基本处理办法和流程进行处理:

  (一)上报科技信息部和保密办;

  (二)关闭系统以防止造成数据损失;

  (三)切断网络,隔离事件区域;

  (四)查阅审计记录寻找事件源头;

  (五)评估系统受损程度;

  (六)对引起事件漏洞进行整改;

  (七)对系统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八)由保密办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书面确认安全后,系统方能重新运行;

  (九)对事件类型、响应、影响范围、补救措施和最终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

  (十)依照法规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科技信息部、财会部应会同保密办每年组织一次应急响应预案演练,检验应急响应预案各环节之间的通信、协调、指挥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以使用户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责任。应急响应相关知识、技术、技能应纳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内容,并记录备案。

  第十一章 人员管理

  第八十一条 各部门、单位每年应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信息安全保密知识技能教育与培训,并记录备案。

  第八十二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及时调整或取消其访问授权,并将其保管的涉密设备、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十三条 承担涉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管理员应按重要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章 督查与奖惩

  第八十四条 公司每年应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状况、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涉密信息系统每两年接受一次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保密测评或保密检查,检查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十五条 检查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检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统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检查(取证)软件等,应覆盖保密检查的项目,并通过国家*的检测。安全保密检查工具应及时升级或更新,确保检查时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条 各部门、单位应将员工遵守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况,纳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按公司保密责任考核及奖惩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由保密办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计算机磁(光)介质保密管理规定)[制度编号:(厂1908号)]、《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制度编号:(20xx)厂1911号]、《涉密计算机采购、维修、变更、报废保密管理规定》[制度编号:(20xx)厂1925号]、《国际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规定》[制度编号:(20xx)厂1926号]、《涉密信息系统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制度通告:(20xx)0934号]、《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制度通告:(20xx)0935号]同时废止。

信息管理制度3

  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信息则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管理机构

  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科室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组成我厂质量信息的管理网络,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的畅通。

  二、质量信息管理(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

  1、供销科按照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汇总到质检科,对反馈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剔除不真实部分,以保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科室要设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科经过对质量信息分析后,确定由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要填写信息记录单,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科并结案归档。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信息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在我校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各别属于机密的信息则不允许非核心人员私自传送和带走。

  2、市场信息:对于学员文件、来往传真、电话、档案;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学员信息、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全校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学校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总校及下属各工作点、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学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科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学校信息室负责我校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科部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信息室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业务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我校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学校信息室日常负责监察我校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学校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学校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中的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学校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节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七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八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业务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学校,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业务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学校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学校业务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学校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学校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信息管理制度5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学、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户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客户信息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3条客户的分类如下。

  1.一般客户: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单位及个人。

  2.特殊客户: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等个人及机构。

  第2章客户信息归档

  第4条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及时在客户信息专员处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

  第5条客户服务部负责企业所有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报表的汇总、整理。

  第6条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

  第7条客户档案按客户服务部的要求分类摆放,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第8条客户信息的载体(包括纸张、磁盘等)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信息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第3章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9条客户服务部信息管理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10条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服务部提供有关客户信息资料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的审查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11条客户信息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客户服务部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12条客户服务部编制的各种客户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第13条为确保客户信息统计报表中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客户信息主管、客户服务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方可报发。

  第4章客户档案的检查

  第14条每半年对客户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15条发现客户档案字迹变色或材料破损要及时修复。

  第16条定期检查客户档案的保管环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5章客户信息的使用

  第17条建立客户档案查阅权限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客户档案。

  第18条查阅客户档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申请查阅者提交查阅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概况等情况。

  2.由申请查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3.由客户服务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予以批准。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客户档案,必须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进行登记和审核,查阅密级文件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批准。

  第19条客户资料外借的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散保管客户资料和将客户资料据为己有。

  2.借阅者提交借阅申请,内容与查阅申请相似。

  3.借阅申请由借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4.信息管理专员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5.借阅者把借阅的资料的名称、份数、借阅时间、理由等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填写清楚,并签字确认,客户资料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第20条借阅者归还客户资料时,及时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注销。

  第6章客户信息的保密

  第21条客户服务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要相互配合,自觉遵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第22条凡属“机密”、“绝密”的客户资料,登记造册时,必须在检索工具备注栏写上“机密”、“绝密”字样,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阅。

  第23条各类重要的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客户信息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条企业相关人员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客户资料时,应事先获得客户信息主管和客户服务部经理的批准。

  第25条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要按规定销毁,不得当作废纸出售。

  第26条客户信息管理遵循“三不准”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户信息。

  2.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客户信息。

  3.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户信息。

  第27条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客户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客户信息主管及客户服务部经理。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

  第7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29条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客户信息资料的管理,打击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金、假保单、假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信息资料”,特指在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记载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银行账号、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真实性”,是指客户个人的身份资料、银行账号、联系信息等准确无误,完整有效,没有虚假、错误和无效的信息。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保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期及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普通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

  第二章系统管理

  第五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应具备客户关键资料完整性控制功能。即在客户信息、保单资料录入系统时,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键信息资料不完整,系统自动核保应不予通过,需让客户补充告知有关资料后方能承保。

  客户关键信息资料应至少包括:

  (1)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

  (2)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未成年被保险人除外)。

  第六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应具备客户身份检验功能。即在客户信息、保单资料录入系统时,系统应对客户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设置必要的校验,确保其身份证号码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无逻辑错误。否则系统自动核保将不予通过,需让客户补正有关资料后方能承保。

  第七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应具备可疑客户提示功能。客户服务部应根据核心业务系统在T+1个工作日内自动生成的可疑客户信息资料问题件清单,在犹豫期回访前完成可疑调查和资料的修正录入工作。

  客户信息资料的可疑线索包括“同一电话、同一银行账号在2个不同客户的信息资料中重复出现”。

  第八条客户服务部和业务支持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了解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的使用情况,并在分析有关情况后形成汇总意见及时向总公司反馈。

  第三章销售管理

  第九条培训部应负责将投保单的规范填写要求纳入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包括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下同)等渠道销售人员的日常培训中,设计制作专门的培训教材与培训课件,安排不少于2个课时的培训课程,并定期组织相关内容的专项测试,强调客户资料真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客户服务部应协助培训部完成有关投保单规范填写要求教材课件的设计制作。

  第十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应通过培训部组织的有关投保单规范填写要求的专项测试才能具备销售资格。

  第十一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应当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引导客户如实完整地填写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和联系地址、电话等投保信息,在向公司递交投保单前认真核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

  严禁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以本人、本机构(或机构员工)、亲属等的地址和电话替代客户个人资料,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客户不实资料。

  除非特殊情形并依循公司内部的调查审批程序,严禁从非投保人以外的银行账户扣划缴纳保险费。

  严禁利用客户的身份资料私自设立并控制客户银行账号行为。

  严禁代签名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客服柜台应放置“请您认真填写投保单,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提示牌,引导客户主动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部应充分利用电话回访、客户咨询、保单保全、给付理赔以及举办客户关怀活动等方式,进行客户信息资料的核实、补正,并提醒客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部负责通过系统提示、电话回访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生成的可疑客户信息资料问题件清单的获取、整理和分发工作,并督促各销售渠道管理部门进行问题件的情况调查、核实、证据收集及后续变更等工作。

  销售渠道管理部门收到客户服务部分发的问题件清单后,应立即由渠道内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疑排查,同时将问题件清单及时提供给各业务团队负责人。渠道内勤可以联系业务人员告知其可疑情况,也可以自己单独处理。各业务团队负责人应督导业务人员协助渠道内勤完成可疑排查。

  渠道内勤应在犹豫期内及时完成可疑排查,以实现犹豫期内客户真实资料的及时补录。渠道内勤在进行可疑排查时应按照申请办理保全业务的相关手续取得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亲笔签名确认,必要时还要取得来自合作机构和业务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以及其他可以排除可疑的必要证明(包括由渠道内勤亲笔签署的调查情况报告)。

  分公司合规和客户服务部对可疑排查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检验核实。客户服务部可以根据渠道内勤的调查需要,综合考虑调查成本采取电话回访、会晤等方式帮助支持渠道内勤进行可疑排查,必要时也可以亲自开展可疑排查。

  对电话回访发现的可疑排查应同时执行公司有关电话回访的操作管理规程。

  第十四条对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有销售误导行为2次及以上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或代理机构,客户服务部应对其销售的保单客户资料进行重新核查,必要时进行客户再次回访,防止客户资料不真实及销售误导问题。客户服务部应对有关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并告知分公司合规和销售渠道管理部门。

  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根据渠道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对以本人、所负责机构(或机构员工)、亲属等的地址和电话替代客户个人资料,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客户不实资料的业务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考核。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将有关处罚情况告知分公司合规,并记录存档。

  第四章查询提示

  第十五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和客户服务部应宣传推广公司提供的电话、网络、柜台等查询服务方式,鼓励客户主动核实保单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应主动向客户提示告知纸质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送达回执上以黑体加粗字体提示的保单信息查询电话、查询网站以及服务网点地址,并引导其阅读“为确保您的保单权益,请及时拔打本公司服务电话、登陆网站或到柜台进行查询,核实保单信息”。

  第十七条除总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外,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回答客户的电话查询。回答电话查询应先核实查询人的身份,在确认查询人为我公司人身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后方能提供查询服务。所提供的电话查询服务范围包括保单资料、保障利益、缴费情况、赔案(给付)信息等。

  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应执行总公司电话中心的电话查询服务有关指引。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部应定期收集、了解、汇总保单信息网上查询*台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总公司反馈,确保客户可通过我公司网站进行注册,提供保单资料、保障利益、缴费情况、赔案(给付)信息等查询服务。分公司IT应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客服柜台提供查询服务时应先核实客户的身份,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和保险合同可查询保单、赔案(给付)、保全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工作中应遵守“以客为尊”的接待礼仪。

  第二十条客户服务部应定期收集、了解公司向投保人发送的保单生效时间、续期保费缴费时间、保费到账、索赔资料审核结果、保险金领取、保单重大变更等信息告知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帮助客户及时、准确地收到总公司的告知信息。

  第二十一条提供查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防止任何第三方人员在未经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客户的保单及赔案(给付)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渠道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将客户资料信息真实性纳入营销员和银保专管员的考核中,综合运用薪酬(佣金/工资)、级别晋升、解除合同等多种手段,对提供不完整或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和银保专管员进行约束和惩罚。对提供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应及时报告分公司合规,并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提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上报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第二十三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代理机构销售保单的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做好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对拒绝提供客户真实资料或故意提供客户虚假资料的代理机构要及时报告分公司合规,并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提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上报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合规有权对其所发现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的不诚信行为提出批评整改意见,并提交分公司合规委员会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细则要求梳理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业务操作标准。

  第二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对本细则施行前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实时关注向客户提供电话、网络、柜台查询服务和手机短信通知服务的实际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完善。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施行后,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引发重大风险的,将依据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2)

——信息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信息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客户界定

  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公司有关的律师、、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可列为特殊的一类客户。

  三、客户信息管理

  公司营销部(、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资料、数据的分类、汇总、整理。

  公司建立客户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格式、内容,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四、客户档案的建立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客户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修改。

  4.客户单位的发生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5.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五、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均须报告所辖部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六、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主管部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七、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八、客户管理

  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重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

  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并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营销部(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信息管理制度 2

  本制度系列所管辖医院信息包括医院在运行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信息(人、财、物)、运行信息(各类业务工作与质量安全管理资料数据)和管理信息(投资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发展战略研究),统称为“医院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系列。

  一、医院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的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如涉及全院的工作统计数据、质量与安全评价分析相关的数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信息、医院管理与建设重大决策信息、医院经济管理相关的信息等,院领导认为不宜通过“三重一大”公示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必须实行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任何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在公众场合、公共媒体发布医院涉密信息。

  (二)医院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对自身所涉密的医院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三)不属于分管职能内的涉密信息,不得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打探。

  (四)任何员工不得以谋利为目的,散布、出卖、交换医院涉密信息。

  (五)任何员工不得以泄私愤、图报复,散布和出卖医院涉密信息。违反以上各条,医院有权追究泄密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医院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配套设施构成的,按照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三)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是通过实施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数据备份和灾备系统、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防病毒系统、入侵检测、补丁管理、邮件安全网关、远程接入等安全技术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主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从而达到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的目的。

  (四)信息科负责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相关规定。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的划分和设置由信息科负责制定和实施。

  (七)计算机入网运行必须经信息科批准备案,分配IP地址后,方可接入网络。

  (八)要对重要主机的用户名、开机口令、应用口令和数据库口令实施重点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存取及加密,未经允许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对服务器进行安装等,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九)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医院网络,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十)应根据网络主机不同的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访问控制、数据保护、保密监控管理和系统安全等技术措施。

  (十一)信息科定期对网上用户的访问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限制非法用户和非授权访问。

  (十二)要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做好备份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要确保导出、导入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做好导出、导人数据的审核工作和相应记录。

  (十三)加强边界安全的防护,应根据安全区域划分情况明确需进行安全防护的边界,并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机制。

  (十四)应在网络系统或安全域边界的关键点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机制,如严格的登录/链接控制,高性能的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防范、信息过滤、边界完整性检查等。

  (十五)要实施必要的边界访问、违规外联的审计和控制。

  (十六)应采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分析、网络取证分析等)对系统内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控,检测攻击行为并能发现系统内非授权使用情况。

  (十七)应禁止系统内用户非授权的外部链接(如自动拨号、违规链接和无线上网)。

  (十八)应部署有效的网络病毒防范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网络病毒防范管理办法,实施对计算机网络病毒的有效防范。

  (十九)要制定文档化的明确的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策略,以及确保策略有效实施规章制度。

  (二十)应在系统内关键的入口点以及各工作站、服务器和移动计算机设备上采取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措施。

  (二十一)应制定文档化的信息系统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建立健全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十二)备份包括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关键业务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等)的备份和电源备份。对重要信息系统(如HIs系统)的关键设施(如服务器)采取热备份。

  (二十三)应定期备份和对恢复策略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有效性。要有系统恢复的预案和演练。

  (二十四)应根据业务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等进行相应的需求分析,确定系统恢复的目标,如:关键业务功能、恢复的优先顺序、恢复的时间范围。

  (二十五)为确保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运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的情况下,实施远程接入。医院业务网(内网)与远程接入(外网)业务的物理隔离。凡涉密的计算机主机不得与互联网(Internet)链接。

  (二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医院网络提供的远程接人服务必须向信息科申请。入网用户的用户名和IP地址是用户在医院局域网上的合法标识,也是对用户收费的重要依据,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十七)未经信息科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二十八)所有入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损害医院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和其他用户。否则,医院有权停止对其提供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用户承担。

  (二十九)使用计算机机网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的规定,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发生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报告。

  (三十)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使用网上信息资源:

  2、私自转借或转让用户账号,盗用他人账号或IP地址:

  3、未经允许,对网上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删减或更改: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的存储、处理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减或更改;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7、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上述违规造成医院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三、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泄漏属于医院内部秘密的信息数据,危害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单位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并制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计算机保密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三)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涉密人员调离岗位,应当履行国家规定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涉及医院秘密的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段。

  (六)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且不得与正文分离,输出的涉密文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

  (七)涉密医院信息和数据不得在与公用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保护,根据密级确定口令长度与更换周期,实行专人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登录国际互联网或与互联网物理连接。

  (九)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到部门指定维修点维修,有人全程跟踪,保证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十)储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或其它存储介质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报废。确需更换或者报废的,应当经院领导批准后,交医院的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封存,或者按规定销毁。

  (十一)涉密单位应当将涉密数据与备份数据分别保存在单位内不同的地点。有条件的,应实行异地容灾备份。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上存储涉密信息。

  (十二)发现计算机信息泄密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密部门。

  四、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制度

  1、信息提供、发布、上网实行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2、信息发布、上网,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3、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解密或者删除、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审定。

  4、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医院秘密内容。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工具,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利用计算机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科室购置和上级分配给予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固定资产,统一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维护,各科室由电脑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三)服务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和其他应用软件所配的专用磁盘、光盘,由中心专人登记管理入账,每年清点一次。

  (四)计算机的备件、易耗件、磁盘及有关资料的购买,由信息管理部门统一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并上报院长同意后,由后勤采购进行统一购置,统一给各科室配置。

  (五)计算机、服务器、网络通讯电缆设备,未经信息部门同意不得拆装、移动。

  (六)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需检修,应报告计算机中心专业工作人员,由计算机中心有关人员检修,若需外单位修理,由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商量后办理。

  (七)对外来磁盘要先杀毒,后使用。各计算机一旦发现病毒,必须立即清除,否则不得使用该计算机,更不能向服务器上传数据。

  (八)外来人员未经科室领导和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操作计算机,以免发生病毒感染和其他损失。

  (九)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如做游戏、下棋、打扑克等)的操作。

  六、服务器机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网络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一)各门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声明。出入请随手关门。

  (二)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日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离开时查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三)易燃xx物品不准带入机房,机房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不能明火作业,机房一律禁止吸烟。

  (四)机房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

  (五)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服务器机房,特殊情况要事先征得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的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六)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七)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机房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保持清洁。

  (八)网管员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负责建立与记录安全日志。

  七、计算机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院计算机网络工作站,是指医院计算机网络中以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为中心的包括所连打印机等外围设备在内的计算机工作单元。医院未联网工作的计算机也采用此制度进行管理。

  (二)各个管理部门和科室中,每一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三)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搡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更不允许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

  (五)不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六)不在医院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

  (七)计算机网络上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操作人员自己负责。

  (八)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信息科处理。

  (九)除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工作人员外,任何入不得拆装计算机,或擅自接入其它设备。

  (十)不间断电源的计算机,在供电中断时,操作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退出程序后按正常操作关机。

  (十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下班前必须按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十二)计算机旁不准抽烟、会客,不准吃零食物和饮料。

  (十三)计算机旁边严禁摆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强磁物品。遇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十四)爱护计算机及各种相关设备,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上不能堆放杂物。

  (十五)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科内计算机的一般性管理工作,定期用干净柔软的干抹布清除设备上的灰尘,清洁和整理计算机工作台。

  (十六)因维护管理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十七)外来参观须报请信息科及主管院领导批准,不能向外展示和泄露医院重要业务数据。

  (十八)违反本制度者,医院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八、监控机房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设立监控机房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监控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监控机房管理员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机房必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监控机房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机房钥匙交他人保管,确保监控机房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监控机房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监控机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并与监控机房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监控机房管理员进行配合的,监控机房管理员应予以协助。

  (九)除监控机房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机房。

  (十)监控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九、计算机网络突发故障处理预案

  (一)电脑网络故障

  电脑网络发生故障后,维护人员要结合医院的分布式特点,通过操作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和现有的网络检测手段,迅速定位故障事件的来源,明确故障事件发生的范围,确认网络系统受损害程度,将情况及时通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将故障发生类型划分为网络线路、网络交换机、服务器三大类型,确定起因是硬件故障、外力损坏、恶意攻击还是感染病毒,进而采取下一步措施。

  1、网络线路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排查:根据网络拓扑结构和故障发生的范围,使用网络检测指令,确定检修线路的位置。

  (3)抢修:携带对线器、转接器、备用线、压线钳等工具,迅速到达线路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4)验证:连接网络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得到解决。

  (5)回复:通知故障发生点恢复使用。

  (6)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记录。

  2、网络交换机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联系电话:网络负责人。

  (2)诊断:根据故障发生的片区和网络交换机的分布图,结合网络检测指令,判断出故障交换机的位置。

  (3)修复:携带电笔、改刀等常规工具,迅速到达故障交换机所在位置,通过观察交换机指示灯,确定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是断电所致,立即与维修中心联系,恢复供电;如果状态锁死,立即对交换机进行复位处理;排除上述因素后如果故障依旧,立即用备用交换机对其进行更换。

  (4)验证:连接网络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得到解决。

  (5)回复:通知故障发生点恢复使用。

  (6)事后:对换下交换机送修。待修复后备用。

  (7)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3、服务器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诊断:根据故障现象,初步判定是硬件故障还是软件故障,如果是硬件故障,立即断开主服务器,启用备用服务器;如果是系统软件故障,尽量正常下机,重启服务器;如果是应用软件故障,立即联系HIS公司进行远程维护。

  (3)如故障发生在夜晚或节假日期间,首先应通知负责系统技术人员立即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通知电脑中心主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上报设备科,必要时尽快联系相关公司维修部进行远程维护。

  4、停电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配合:联系维修中心,确定停电的时间长短,如果在五分钟以内,在恢复供电后重新运行接口机即可;如果在五分钟以上,对接口机和服务器进行正常下机操作,待恢复供电后,重新开启服务器至运行状态,再运行接口机。

  (3)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5、病毒发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

  (2)诊断:对故障进行分析,找出病毒特征码,确定是何种病毒。

  (3)排杀:从专业网站上下载专杀工具进行杀毒。

  (4)补丁:从专业网站上下载补丁,封堵漏洞,进行免疫处理。

  (5)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二、通讯网络故障

  当通讯网络发生故障后,要迅速根据设备监控状况、用户反馈的故障现象,确定故障类型,将情况及时通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将故障划分为通讯电缆故障、数字程控交换机故障、电深故障三大类型,并采取下一步措施。

  1、通讯电缆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通讯工程师应立即奔赴现场。

  (2)查找:根据故障现象、范围和分线盒的分布位置,确定故障点:如果是主线缆受损,立即通知电信相关部门进行抢修;如果是户线缆受损,立即赶赴现场。

  (3)修复:对于主线缆受损,为电信维修部门提供准确的线路资料,协调施工工作,掌握抢修进度;对于户线缆受损,查清故障原因,更换相应线缆。

  (4)反馈:通知相关用户恢复使用。

  (5)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和资料变更情况作出详细记载。

  2、交换机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设备科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

  (2)分析:作出分析后,根据交换机的故障现象进行处理。

  (3)反馈:通知相关用户恢复使用。将情况上报相关领导。

  (4)善后:对故障时间、现象、处理情况作出详细记载。

  3、电源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与院内总务科取得联系,确定停电时间的长短。同时通知直接上级。

  (2)处理:中心机房通过UPS电源继续正常工作,维护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

  (3)跟踪:随时保持与总务科的联系,如果停电时间超过半小时,按照操作流程关闭部分外围设备,减少蓄电池的负荷量,以确保程控机的正常运行。

  (4)记录:详细记载停电发生的起止时间、蓄电池的使用情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检查蓄电池充电情况。

  信息管理制度 3

  摘要:

  科技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被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所代替。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是指采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来完善当今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关键词:

  档案管理;信息化;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各个行业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也在逐年攀升,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成为了人事档案管理区域的发展趋势和结果。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繁琐的系统性工程,它涉及到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提高和深化档案工作者对于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才能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设出适应时代发展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为我国的公共管理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和市场化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和不足也逐渐凸显出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遇到了改革的机遇和挑战。

  (一)档案内容不够精确。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各种人事流动也愈加频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与我们的个人生活工作是息息相关的,由于在最初的人事档案建设过程中的大意,导致了不少人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千篇一律的结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失去了它反映真实情况的作用,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无法落实到个人的尴尬局面。

  (二)管理方式的落后。在我国政治经济的改革过程中,许多的 机构和单位都进行了重组建设,频繁的人事任免导致了人员流动性较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变得繁琐。在不少事业单位或机构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仍然采取的是手工记录方式,这显然与社会发展是脱节的。我国在经济、文化及其政治方面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公共管理体系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全面的完善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我国公民人事档案准确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二、建设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

  建设出一个独立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机构是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革新目标,是整合我国的人事档案资源和实现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

  (一)完善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完善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严格要求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人事档案保管与保密制度》、《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等五个基本规章制度,让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加快步入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发展轨道的速度。

  (二)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水*。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以人为主的工作,档案工作的质量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水*,因此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水*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加强对档案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提高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才能使档案工作者在从事枯燥单一的档案工作时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减少档案工作的失误和差错,积极的去探索科学的工作方法,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迈向科学、实用的信息化时代。

  (三)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人事档案管理中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目前,国外的人事档案大都已经使用了计算机系统来实现管理,国内也在不断发展之中,要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不仅要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还要注重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培养。

  三、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但是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往往是曲折向上的,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就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缺乏组织性。在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传统的工作方法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被信息化手段覆盖,缺乏总体的规划。缺乏总体规划也就意味着每个地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是不同步的,这种没有组织性的局面为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设置了路障。

  (二)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有待完善。人事档案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资料的采集,在有些单位中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差,且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了人事档案质量不高、档案的更新不及时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普及。

  (三)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受到挑战。

  人事档案信息化主要是借助计算机系统来实现,但是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面临着威胁,其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由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对于档案数据没有严格的审核和管理,缺乏相关的计算机安全知识,没有及时对档案数据采取安全保密工作,是威胁人事档案信息的最大因素。二是由于有些档案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没有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使得人事档案信息处于危险状态。

  (四)信息化人才匮乏。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对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水*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实现信息化的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建设一支拥有信息化知识的档案管理队伍,不仅要有熟练的档案管理能力,还有掌握一些必要的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科学技术。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系统中,虽然已经补充了一些掌握信息化技术的人才,但是档案管理队伍总体还是处于低水*位置的。信息化人才的严重匮乏,严重的阻碍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普及。

  四、完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首先,要制定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划。一是要注重各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逐步的实现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二是要对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兼顾,使整项工作能够有计划的进行。

  其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这是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档案管理部门要从经充分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出发,借鉴国际上人事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人事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为我国的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再次,由于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工作容易受到人为和网络所带来的安全威胁,所以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信息做到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并在计算机系统中安装有效的防护软件,避免受到网络病毒的侵袭,确保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

  最后,要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的步伐,就必须配备一支既有熟练的人事档案管理能力,又掌握信息化技术的人才队伍。档案管理人员要深入的学*信息化知识,重点掌握自己管理区域内的技术知识,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以良好的信息化技术来推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进程。

  五、结语

  人事档案管理是一种以社会信息为依托,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工作。在信息化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事档案管理也要实现向信息化的改革。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来发展人事档案管理,才能早日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①顾彩霞。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症结及解决途径[J]。黑龙江档案,20xx。2。

  ②刘思洋。从档案管理制度浅谈当代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xx。20。

  ③冯相茹。浅析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J]。中国科技纵横,20xx。16。

  信息管理制度 4

  1、必须认真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实际情况。

  2、对收集到的信息要经过浓缩加工,加工后的信息要符合信息管理的实际需要。

  3、对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分类:

  项目基本状况的信息:工程实体概况;场地与环境概况;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施工合同等。

  实际工程信息:施工记录信息;施工技术资料信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成本信息;人员、机械、材料使用等信息;合同管理信息;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信息;项目竣工验收、考核评价信息等 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指令,施工企业重大决定、项目的决策等信息。

  4、信息数据经技术管理人员筛选、分类后,经项目经理签认方可上网。

  5、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将经分析的信息,定期编写报告,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

  6、信息的发布、贮存必须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注明有效期和密级。

  7、信息发布后,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和反馈后的处理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定期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信息管理制度 5

  为确保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健康发展,加强我工地施工队伍内部治安管理,预防万一,以免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束手无策,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时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讲解有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使职工们做到保持头脑冷静有条不紊。

  二、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奖罚制度,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工地管理人员都要做好相互协调工作,对工作中没有到位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其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综治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工地现场负责人要头脑冷静地一方面就地布置处理方案,防止事态恶化,另一方面要及时向分公司综治领导小组报告,性质严重的要立即向有关组织和**机关报告。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带领职工与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如是火情,应向消防部门报告,并立即带领义务消防队采取一定的灭火措施。

  四、综治管理人员职责:综治管理人员必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上下级部门的信息。必须坚守岗位,耐心细致地接待电话报警或投诉,对紧急情况报警要果断冷静,一方面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的损失,另一方面抓紧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五、全体职工职责:职工要及时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有关补救措施。

  六、对发生以下事件最迟需在24小时内报告到上海市进沪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会议办公室:

  1、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

  2、发生因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包括除工伤以外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及政治案件。

  3、发生被盗、被骗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案件。

  4、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同类案件三起以上的。

  5、其它有关必报案件。

  七、工地实行值班责任制。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都有电话和BP机,保证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在三分钟内就能取得相互联系。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信息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客户信息资料的管理,打击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金、假保单、假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信息资料”,特指在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记载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银行账号、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真实性”,是指客户个人的身份资料、银行账号、联系信息等准确无误,完整有效,没有虚假、错误和无效的信息。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保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期及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普通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

  第二章系统管理

  第五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应具备客户关键资料完整性控制功能。即在客户信息、保单资料录入系统时,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键信息资料不完整,系统自动核保应不予通过,需让客户补充告知有关资料后方能承保。

  客户关键信息资料应至少包括:

  (1)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

  (2)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未成年被保险人除外)。

  第六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应具备客户身份检验功能。即在客户信息、保单资料录入系统时,系统应对客户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设置必要的校验,确保其身份证号码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无逻辑错误。否则系统自动核保将不予通过,需让客户补正有关资料后方能承保。

  第七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应具备可疑客户提示功能。客户服务部应根据核心业务系统在T+1个工作日内自动生成的可疑客户信息资料问题件清单,在犹豫期回访前完成可疑调查和资料的修正录入工作。

  客户信息资料的可疑线索包括“同一电话、同一银行账号在2个不同客户的信息资料中重复出现”。

  第八条客户服务部和业务支持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了解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的使用情况,并在分析有关情况后形成汇总意见及时向总公司反馈。

  第三章销售管理

  第九条培训部应负责将投保单的规范填写要求纳入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包括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下同)等渠道销售人员的日常培训中,设计制作专门的培训教材与培训课件,安排不少于2个课时的培训课程,并定期组织相关内容的专项测试,强调客户资料真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客户服务部应协助培训部完成有关投保单规范填写要求教材课件的设计制作。

  第十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应通过培训部组织的有关投保单规范填写要求的专项测试才能具备销售资格。

  第十一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应当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引导客户如实完整地填写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和联系地址、电话等投保信息,在向公司递交投保单前认真核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

  严禁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以本人、本机构(或机构员工)、亲属等的地址和电话替代客户个人资料,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客户不实资料。

  除非特殊情形并依循公司内部的调查审批程序,严禁从非投保人以外的银行账户扣划缴纳保险费。

  严禁利用客户的身份资料私自设立并控制客户银行账号行为。

  严禁代签名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客服柜台应放置“请您认真填写投保单,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提示牌,引导客户主动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部应充分利用电话回访、客户咨询、保单保全、给付理赔以及举办客户关怀活动等方式,进行客户信息资料的核实、补正,并提醒客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部负责通过系统提示、电话回访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生成的可疑客户信息资料问题件清单的获取、整理和分发工作,并督促各销售渠道管理部门进行问题件的情况调查、核实、证据收集及后续变更等工作。

  销售渠道管理部门收到客户服务部分发的问题件清单后,应立即由渠道内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疑排查,同时将问题件清单及时提供给各业务团队负责人。渠道内勤可以联系业务人员告知其可疑情况,也可以自己单独处理。各业务团队负责人应督导业务人员协助渠道内勤完成可疑排查。

  渠道内勤应在犹豫期内及时完成可疑排查,以实现犹豫期内客户真实资料的及时补录。渠道内勤在进行可疑排查时应按照申请办理保全业务的相关手续取得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亲笔签名确认,必要时还要取得来自合作机构和业务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以及其他可以排除可疑的必要证明(包括由渠道内勤亲笔签署的调查情况报告)。

  分公司合规和客户服务部对可疑排查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检验核实。客户服务部可以根据渠道内勤的调查需要,综合考虑调查成本采取电话回访、会晤等方式帮助支持渠道内勤进行可疑排查,必要时也可以亲自开展可疑排查。

  对电话回访发现的可疑排查应同时执行公司有关电话回访的操作管理规程。

  第十四条对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有销售误导行为2次及以上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或代理机构,客户服务部应对其销售的保单客户资料进行重新核查,必要时进行客户再次回访,防止客户资料不真实及销售误导问题。客户服务部应对有关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并告知分公司合规和销售渠道管理部门。

  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根据渠道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对以本人、所负责机构(或机构员工)、亲属等的地址和电话替代客户个人资料,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客户不实资料的业务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考核。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将有关处罚情况告知分公司合规,并记录存档。

  第四章查询提示

  第十五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和客户服务部应宣传推广公司提供的电话、网络、柜台等查询服务方式,鼓励客户主动核实保单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应主动向客户提示告知纸质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送达回执上以黑体加粗字体提示的保单信息查询电话、查询网站以及服务网点地址,并引导其阅读“为确保您的保单权益,请及时拔打本公司服务电话、登陆网站或到柜台进行查询,核实保单信息”。

  第十七条除总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外,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回答客户的电话查询。回答电话查询应先核实查询人的身份,在确认查询人为我公司人身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后方能提供查询服务。所提供的电话查询服务范围包括保单资料、保障利益、缴费情况、赔案(给付)信息等。

  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应执行总公司电话中心的电话查询服务有关指引。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部应定期收集、了解、汇总保单信息网上查询*台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总公司反馈,确保客户可通过我公司网站进行注册,提供保单资料、保障利益、缴费情况、赔案(给付)信息等查询服务。分公司IT应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客服柜台提供查询服务时应先核实客户的身份,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和保险合同可查询保单、赔案(给付)、保全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工作中应遵守“以客为尊”的接待礼仪。

  第二十条客户服务部应定期收集、了解公司向投保人发送的保单生效时间、续期保费缴费时间、保费到账、索赔资料审核结果、保险金领取、保单重大变更等信息告知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帮助客户及时、准确地收到总公司的告知信息。

  第二十一条提供查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防止任何第三方人员在未经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客户的保单及赔案(给付)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渠道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将客户资料信息真实性纳入营销员和银保专管员的考核中,综合运用薪酬(佣金/工资)、级别晋升、解除合同等多种手段,对提供不完整或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和银保专管员进行约束和惩罚。对提供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应及时报告分公司合规,并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提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上报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第二十三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代理机构销售保单的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做好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对拒绝提供客户真实资料或故意提供客户虚假资料的代理机构要及时报告分公司合规,并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提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上报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合规有权对其所发现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的不诚信行为提出批评整改意见,并提交分公司合规委员会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细则要求梳理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业务操作标准。

  第二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对本细则施行前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实时关注向客户提供电话、网络、柜台查询服务和手机短信通知服务的实际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完善。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施行后,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引发重大风险的,将依据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小会计信息化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代替人工进行财务信息处理,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会计档案是指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介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

  第二章财务信息化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财务部的计算机只允许用作企业的会计、财务工作,禁止与财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

  第六条财务部的计算机专人专用,禁止交叉使用。

  第七条企业会计信息的录入由专人负责,被指派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严防泄露。

  第八条会计人员搜集的原始凭证在录入计算机之前必须经由审核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做好审核记录。

  第九条会计人员在计算机上编制记账凭证时,由审核人员上机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第十条会计人员打印出的账表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定期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每次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不间断的电源,防止因断电导致核心数据丢失。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在每次下班前需将系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经过授权后定期存储与保存系统中的会计信息备份。

  第十四条未经授权不得对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或更换硬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负责保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人员需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尘和防潮工作,防止存储介质损坏导致会计档案丢失。

  第三章财务信息化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账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制单或记账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账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第十七条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账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账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账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账凭证进行。

  第十八条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账簿,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账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

  记账凭证在记账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账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

  第二十条总账及现金账和银行账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账,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账。

  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账期限,每月至少记账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账业务全部登记入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账,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账。

  第二十二条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账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账簿,会计账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账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数据打印输出。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信息管理制度 8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 9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学、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户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客户信息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3条客户的分类如下。

  1、一般客户: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单位及个人。

  2、特殊客户: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等个人及机构。

  第2章客户信息归档

  第4条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及时在客户信息专员处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

  第5条客户服务部负责企业所有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报表的汇总、整理。

  第6条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

  第7条客户档案按客户服务部的要求分类摆放,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第8条客户信息的载体(包括纸张、磁盘等)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信息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第3章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9条客户服务部信息管理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10条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服务部提供有关客户信息资料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的审查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11条客户信息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客户服务部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12条客户服务部编制的各种客户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第13条为确保客户信息统计报表中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客户信息主管、客户服务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方可报发。

  第4章客户档案的检查

  第14条每半年对客户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15条发现客户档案字迹变色或材料破损要及时修复。

  第16条定期检查客户档案的保管环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5章客户信息的使用

  第17条建立客户档案查阅权限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客户档案。

  第18条查阅客户档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申请查阅者提交查阅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概况等情况。

  2、由申请查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3、由客户服务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予以批准。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客户档案,必须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进行登记和审核,查阅密级文件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批准。

  第19条客户资料外借的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散保管客户资料和将客户资料据为己有。

  2、借阅者提交借阅申请,内容与查阅申请相似。

  3、借阅申请由借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4、信息管理专员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5、借阅者把借阅的资料的名称、份数、借阅时间、理由等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填写清楚,并签字确认,客户资料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第20条借阅者归还客户资料时,及时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注销。

  第6章客户信息的保密

  第21条客户服务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要相互配合,自觉遵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第22条凡属“机密”、“绝密”的客户资料,登记造册时,必须在检索工具备注栏写上“机密”、“绝密”字样,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阅。

  第23条各类重要的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客户信息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条企业相关人员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客户资料时,应事先获得客户信息主管和客户服务部经理的批准。

  第25条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要按规定销毁,不得当作废纸出售。

  第26条客户信息管理遵循“三不准”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户信息。

  2、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客户信息。

  3、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户信息。

  第27条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客户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客户信息主管及客户服务部经理。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

  第7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29条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 10

  一、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二、上机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

  三、建立信息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信息管理工作。

  四、人口计生部门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

  五、信息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省级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六、信息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旗级以上计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3)

——地产管理制度6篇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1996年1月8日*令第50号发布根据20xx年8月15日《*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精力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讲话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五)依法交纳税费;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经委托入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佣金。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支出等费用,以及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委托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三条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因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以权力谋私、贪财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一、制订部门发展规划的必要性

  1.外部环境的要求

  (1)房地产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对gdp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

  (2)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居民现有居住条件与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3)国内社会秩序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4)*申奥成功和加入wto,给房地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

  (5)深圳居住环境日益优化,深港两地往来不断加强,港人置业成为房地产发展的另一个契机;

  (6)消费者对居住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工程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严格;

  (8)国内优秀地产商在管理上不断提升自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程管理体系,已具备了很强的竞争力;

  (9)行业发展日趋规范,法规日益完善,对工程的组织和管理要求也逐步提高。

  2.公司发展的要求:

  (1)公司'服务社会、实现企业、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宗旨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工作;

  (2)公司'精品'、'创新'的经营理念,要求工程管理工作加强过程控制;

  (3)公司'诚信、敬业、务实、进取'的企业精神要求部门工作不断发展前进;

  (4)公司的发展目标,要求部门拥有一支适应其发展的高素质的工程管理团队;

  (5)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要求工程管理体系不断调整和完善,并与之相适应。

  3.内部发展的要求

  (1)为部门发展确定基本方向;

  (2)为部门建设明确基本方针;

  (3)为形成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工程管理体系确立基本要求;

  (4)为部门员工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提出要求;

  (5)为形成部门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发展思路和行动指针;

  二、部门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

  (1)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工程管理的要求亦越来越高;

  (2)社会法制日益健全,工程管理的行为也逐步规范;

  (3)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要求工程管理的质量、方法和手段与之相适应;

  (4)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还未健全,还未形成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

  (5)部门的规章制度还需健全和不断完善;

  (6)部门员工的知识结构与作为工程管理人员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7)部门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还需要提高;

  (8)部门还未形成自身的技术核心;

  (9)部门核心竞争力还有待提高。

  2.面临的机遇:

  (1)房地产业的发展空间广阔,公司业务发展有着美好的前景;

  (2)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理念符合市场的要求和企业的发展;

  (3)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切实可行,指导性强;

  (4)公司领导层团结、务实、开明、进取,对公司有着良好的示范效应;

  (5)公司有良好的企业文化

  (6)部门员工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锐意进取,;

  (7)部门员工专业能力强,有着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三、发展规划的制定依据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

  2.公司组织机构图、各部门职能

  3.公司领导对部门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

  4.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

  5.部门核心竞争力的内涵要求。

  四、发展规划目标的制定

  1.发展目标

  通过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创新、实践、总结,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摸索出一套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模式,培养出一批综合业务素质高、工程管理能力强的项目管理团队,培育本部门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铸树精品、创新无限'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提供部门保证。

  2.部门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完备;

  (2)项目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项目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全面,综合业务素质高,工作和协调能力强;

  (4)有部门核心技术力量,具备处理较为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3.核心技术力量的内涵

  (1)建筑专业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

  具备对建筑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建筑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建筑和结构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建筑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2)结构专业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

  具备对结构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结构和建筑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结构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3)电气专业

  对高低压、供配电、弱电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上述专业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具备对上述专业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专业涉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商家信誉、技术经济指标;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上述专业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上述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4)水暖专业

  对给排水、供暖、空调、通风、燃气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上述专业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具备对上述专业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专业涉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商家信誉、技术经济指标;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上述专业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上述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5)各专业间的协调和整合

  各专业工程师对其他专业有较全面的认识;

  专业工程师开展本专业工作时,能够敏锐地认识到对其他专业或部门的影响,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对其他专业或部门的配合要求,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6)工程管理模式的适应性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有足够的灵活性;

  针对参与单位的配合程度,具备有效的协调和控制手段;

  针对不同的施工水*,有严格的保证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管理措施。

  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1.方法和手段

  (1)通过制定规范的、科学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

  (2)通过工程实践,检验制度的可行性和严密性,以及程序的运行效率;

  (3)通过观摩,开展讨论和总结,取长补短;

  (4)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培养团队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通过对公司发展前景和企业文化的研讨,提高团队工作热情;

  (6)组织跨学科跨专业的学*,完善团队知识结构;

  (7)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交流,形成互相促进、互相竞争、共同提高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一支团结、高效、责任心强的工作团队。

  2.步骤

  (1)20xx年底,通过部门讨论,对如何做好工程管理达成共识,并形成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

  (2)20xx年,通过利是佳和威尼斯港湾项目的工程实践,对规章制度的完善性、可操作性,进行检验评估,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3)根据部门发展规划,制定20xx年员工培训计划,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4)通过部门内的工作交流,互相学*,取长补短,使员工在管理水*上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

  (5)通过引导,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风,高效廉洁的工作团队,形成本部门的骨干队伍;

  (6)用一至两年的时间,通过工程实践的磨合和锻炼,达到以下成果:

  a.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b.摸索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一节总则

  第1.0.1条为了贯彻*生产的政策法规,保障建设工程的用水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节约、公*的原则,规范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zz集团所有在建工程。

  第1.0.3条建设工程的用水、用电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及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

  第二节用水管理

  一、管理原则及权责

  第2.1.1条用水管理实行建设单位、主体施工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三级管理。

  第2.1.2条建设单位负责审批建设工程的用水单位的用水申请,总水表及总阀、管的日常运行、维修、检查,水表读数的抄录,全面监察建设工程各用水单位的安全、节约、规范状况,制定并实施用水管理处罚条例。

  第2.1.3条主体单位(桩基单位)直接负责管理建设工程自身及各专业分包用水安全、节约、合法状况,整个项目工程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维修,保障工地正常用水,根据制定的用水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违规用水单位报建设方批准。

  二、用水申请及审批

  第2.2.1条所有用水单位用水前必须向建设方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申请临时用水审批表》。

  第2.2.2条主体(桩基)施工单位申请用水时必须编制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水量计算、给水系统图、*面图、汲水、加压给水设备配置规格、型号。

  第2.2.3条用水申请表中必须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水专业主管(作为抄录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明确水专业主管。

  三、用水计量及费用支付

  第2.3.1建设单位总水表对主体单位(桩基单位)直接计量,双方每月5号抄录《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壹式贰份,壹份存入工程档案;主体单位(桩基单位)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申请临时用水审批表》进行给水配接计量,并每月5号参照《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抄录,并报贰份给建设单位备案。

  第2.3.2建设单位对主体单位(桩基单位)每月计量,根据进度的申请时间累计计量扣除各专业分包单位累计用水量,加10%损耗后的用水量在《进度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施工用水量,其费用按建设单位规定单价计算,*次进度款中扣除。

  第2.3.3各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时扣除用水费用,计量按主体单位(桩基单位)每月上报《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起始读数加10%损耗计算,按建设单位规定单价计算用水费用。

  四、日常管理

  第2.4.1建设单位水专业主管负责巡查总水表及管道、阀门的运行状况,发现跑、冒、漏、滴,总水表不正常运转,及时联系自来水公司修复,并且注意收集每月停水公告,知会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做好施工、生活安排。

  第2.4.2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审批的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整个给水管网系统,日常做好总表后给水管网运行、维修、检查,并有书面记录,保证工地给水正常。

  第2.4.3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有义务按照建设单位审批的《申请临时用水审批表》就*提供给水驳接点给各专业分包单位。参照《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做好计量记录并且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对违反安全、节约用水管理处罚条例者有权依据条例处罚报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第2.4.4建设单位、主体(桩基)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申请用水审批;临时施工用水组织设计,施工用水系统、*面变更审批,《区(段)号表施工用水记录表》的存档工作。

  五、用水管理处罚条例

  第2.5.1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擅自驳接用水者以偷水论处$20xx/次。

  第2.5.2主体(桩基)施工单位未向建设单位提交《临时施工用水组织设计》,未办理《用水申请审批表》不得用水。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双倍罚款。

  第2.5.3日常运行中发生大面积跑、冒水现象半小时内未处理,同一处漏滴五天内无处理者给予浪费水资源处罚$500/处/次,当次进度中扣除。

  第2.5.4对于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用水申请,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不给予配合就*提供驳接点,致使分包施工工期延误,按有关合同条款两倍违约金签证转扣主体施工单位(桩基单位)。

  第三节用电管理

  一、管理原则及权责

  第3.1.1建设工程的用电管理实行建设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专业分包三级管理。

  第3.1.2建设单位负责审批建设工程中所有用电单位的申请;施工变配电所的日常运行、维护、计量管理;全面监察建设工程用电的安全、节约、规范状况;制订并实施用电管理处罚条例。

  第3.1.3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直接负责整个工地的二、三级配电系统的施工、安全运行、维护、日常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安全、节约、规范,依据用电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违规用电行为。

  二、用电申请及审批

  第3.2.1所有用电单位用电前必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填写《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

  第3.2.1申请用电容量超过50kva或用电设备超过5台以上的用电单位必须现场勘查后,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3.2.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

  一、工程情况、特点。

  二、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配电开关、漏电开关容量、规格、型号。

  三、确定电源进线、配电房、总配电箱、备用电源及配电位置、配电干线线走向。

  四、绘制电气*面图、接线系统图。

  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标准。

  六、临时用电管理架构及组**员资质、上岗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3.2.4《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中用电方专业主管为日常管理及抄表责任人。

  三、用电计量及费用支付

  第3.3.1建设单位仅对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在施工变配电所中实行一级配电并计量。

  第3.3.2每月5号,由建设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电专业主管双方就施工变配电所配电计量表抄录并确认,壹式两份,建设单位资料室存档壹份。

  第3.3.3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进行配电计量,每月5号抄录,参照《——变电所——号表施工用电记录表》格式制表记录,报两份给建设单位备案。

  第3.3.4建设单位对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每月计量,用电量根据进度款的申请时间,计量累加,扣减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抄报的各专业分包用电记录表合计总量后加10%损耗,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单价计费,当次进度款中扣除。

  第3.3.5各专业分包单位用电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时扣除,其计量按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上报的《——变电所——号表施工用电记录表》始终读数加10%损耗计算,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单价计费。

  四、日常管理

  第3.4.1建设单位专业主管负责巡查变配电所的运行状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故障时,及时联系供电局及变配电所承包商处理、修复,每月收集停电公告通知,知会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作好工地施工、生活安排,每周组织全面检查整个工地的用电状况。

  第3.4.2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整个配电系统,作好系统的运行、维护、检查并书面记录接受安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察。

  第3.4.3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有义务按照建设单位审批的各专业分包《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及时就*提供配电接驳点,作好计量记录,每月5号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对违反安全、节约用电者,有权依据用电管理处罚条例报建设单位核准后采取处罚措施。

  第3.4.4建设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必须作好《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系统图、*面图变更审批、《——变电所——号表施工用电记录表》、日常维修记录的存档工作。

  五、用电管理处罚条例

  第3.5.1主体施工(桩基施工)等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办理《申请用电审批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者,不得用电,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双倍罚款。

  第3.5.2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擅自驳接用电者以偷电论处$20xx/次。

  第3.5.3对于建设单位批准用电的专业分包单位,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壹天内不就*提供驳接点,致使分包单位造成直接损失及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签证双倍违约金转扣主体施工(桩基施工)单位。

  第3.5.4对于安监站、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强制性规范者,建设单位有权勒令停工整顿,处罚$5000/次;停工整顿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按合同违约条款三倍处罚,以上罚款在*次进度款中扣除。

  第3.5.5出现重大安全用电事故单位,如导致直接人生死亡,变配电所严重损毁等,处以$50000/次罚款。

  第3.5.6任何用电单位退场不办理用电终结计量确认,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用电计量计费结果。

  第四节其它

  第4.0.1附件四:《施工用电记录表》

  附件五:《施工用水记录表》

  附件六:《申请临时用电审批表》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1996年1月8日*令第50号发布根据20xx年8月15日《*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精力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讲话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五)依法交纳税费;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经委托入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佣金。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支出等费用,以及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委托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三条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因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以权力谋私、贪财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某房地产投资发展审核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总部项目投资管理工作,为总部战略发展提供土地储备支撑,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范围:

  2.1适用范围:**地产总部及各项目公司。发布范围:总部发展中心。

  3.名词解释:

  投资发展工作是指进入房地产二级开发之前的所有工作,包括一级开发项目和二级开发项目。

  3.1一级开发项目:是指取得土地后,须经过一级开发,再通过“招拍挂”取得一级开发收益或自挂自摘进行二级开发的项目。

  3.2二级开发项目:是指取得土地后,不需要进行一级开发,直接进行二级开发的项目。4.职责:

  4.1发展中心职责:

  4.1.1项目拓展:总部发展中心可根据总部年度项目拓展战略,独立开展项目拓展工作。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进行投资分析,并完成备案、立项等工作。

  4.1.2投资管理:总部发展中心对各项目公司的项目拓展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各项目公司上报的项目进行立项备案,并在总经理办公会和投资决策会上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工作,发表独立意见。

  4.2各项目公司职责各项目公司按各自负责的区域独自开展项目拓展工作,并接受总部发展中心的业务指导。

  5.作业内容:

  5.1初选收集项目信息并审核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分析及调查研究后,认为可进一步跟踪的,进入可研阶段。

  5.2:立项:

  5.2.1各项目公司上报发展中心申请立项的资料包括:

  1)、项目立项申请单

  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3)、项目原始资料复印件

  5.2.1立项项目必须有结案报告。在经过深入谈判后,各项目公司判断是否继续深入,若有必要,可以进入可研阶段;若没必要,须向发展中心上报立项项目结案报告及相关资料。

  5.3可研

  5.3.1.在经过深入谈判后,认为可以进行可研阶段的项目,由下属各项目公司编制详细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并抄报总部发展中心。由总部发展中心在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

  5.3.2各项目公司并提前3周将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总部发展中心,总部发展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进入决策程序。

  5.3.3各投资项目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3.4总部公司发展中心对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投资分析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并独立完成审核报告。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5.4决策

  5.4.1各立项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总部主管领导可研初审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上报决策委员会进行项目决策。

  5.4.2各立项项目进入项目决策程序后,应向决策委员会上报详细可研报告及项目操作方案,并抄送发展中心。发展中心依据独立完成的审核报告发表意见与建议,决策委员会决定项目投资与否。

  5.4.3通过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按照决策建议与意见进行相关法律文件签署。

  6.奖惩条例:见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7.注意事项:

  8.附件项目审核流程图

  1.营销策划管理

  营销策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业)营销策略及计划,是物业营销成功的关键,是企业拓展市场、实现预期效益的重要手续。营销策划管理是地产部的重要工作内容。

  a、营销策划工作由公司主管地产的副总经理直接主管,地产部具体负责,由分别负责市场调研、销售策划、地产估价工作的管理人员组成地产部营销策划队伍。

  b、市场调研人员应结合专题调研,经常性地收集广州市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市场信息,力求透彻了解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动态、整体及区域发展规划,汇编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整理楼盘价格、市场走向等有商业价值的房地产信息,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地产部经理,供营销策划时参考。

  c、在项目开工后,负责地产估价的管理人员着手制定楼宇销售报告书,确定楼价系数方案,报请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d、在预售前三个月委托并督促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测绘所,进行可销售面积测算,办理商品房(车位)预售许可证。

  e、销售报告书批准后,即制定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购房须知,编写合同文件及起草其它有关销售文件,报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f、选择和管理好广告公司,把项目的包装做好。地产部拟定合适的广告公司参加招标,通过评审,报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广告公司。地产部对广告公司关于项目的包装要严格把关,力求达到公司的项目的销售目标。

  2.销售管理

  楼宇销售是实现地产发展项目预期收益的最终环节。其管理的核心在于按既定的销售计划,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推动楼宇销售工作的展开和完成。

  a、楼宇销售职能由地产部具体履行,财务部负责做好楼款的结算工作,工程部、地盘及物业公司协助地产部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合理的工程改建、整修方面的要求。

  b、销售方式。楼宇销售业务以公司售楼处直销为主,委托代理商为辅。

  c、销售程序:

  ⑴咨询→⑵洽谈→⑶填写认购书→⑷收款→⑸签订契约→⑹催交楼款→⑺收楼→⑻办证

  d、培训、考核与奖励

  ⑴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学*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了解和熟悉公司发展项目情况和现行政策法规。

  ⑵根据工作::业绩对销售人员及销售管理人员实施奖励,逐步建立一套既能体现按劳分配,又能促进公司楼盘销售的奖励机制。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4)

——信息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企业在管理上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信息社会及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厂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必须借助于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这就要求企业本身要注重信息化的发展,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籍以创造及巩固企业好的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必须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系统持续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

  严格按工厂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4、按工厂年度宣传计划,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企业信息化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做到由浅入深,趣味多变。

  5、按工厂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协助教育部门搞好教材、教师、教学环境的准备工作。

  6、搞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各级*及组织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力争取经济政策上的支持。

  7、搞好企业各应用系统的选型、采购工作,其中软件的选型要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多比较,强调软件原厂商及实施商的技术实力与发展软件产品的适应性,追求软件的性价比。实施时,与软件原厂商、实施商、技术依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多交流思想认识,克服各种阻力。另外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以业务部门为主,树立服务的思想。硬件的采购到货比三家,追求性价比、实用性、安全性及扩充性等等。我订有效合同,搞好验收等把关工作。

  8、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维护工作做到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9、办好企业网站,维护企业网页,同时对与internet的连接把好安全关(防火墙)。

  10.搞好企业内部网的防毒作用,网络用机严禁私接光软驱,私自安装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

  11.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12.把好企业上internet关,各部门确因工作需上网查询、发布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填写申请书,需经厂领导或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13.信息中心搞好网络管理工作,企业内部网必须把好用户及密码的关,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虚网划分及管理。

  14.各部门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带电拨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得私拉网线,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别人的文件。

  15.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人员真心专管,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涉密的计算机要经严格审查,并由经岗位保密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其计算机要设置口令。

  16.网络及其他单元系统用机的软件安装及维护必须由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17.信息系统的开发由信息中心主持进行,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开发的*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避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发展正常渠道,对于有难度的开发由信息中心确认后可派专人进行。

  18.信息中心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系统的应用,保证业务部门人员能正确使用系统。

  19.IT人员搞好自己理论学*工作,*常有时间多看书,多交流,作好学*结。

  20.信息中心搞好全厂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硬件)的调研、选型、采购、实施、管理、维护(修)、调配等工作。

  21.信息处理中心负责解答业务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并协助处理好问题,搞好工厂宣讲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对工厂的认识。

  22.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设备调配之后,保证配置的完整性并作好封记,更新管理账目。

  2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严格按需求或计划进行,验收时严格按合同设备配置清单执行,认真作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品负责退换。

  24.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任何采购件必须转固定资产或入库,只有这样后才能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账,任何领用品必须开增值税发票,增增税发票及入库单办理账务。

  第三章:内部电脑安全管理

  随着企业生产节奏的加快和办公现代化,我厂使用电脑的车间、处室越来越多,现有电脑安装部位普遍存在防范措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而*期以来,地区高校内部和有关电脑经营公司均相继发生电脑被窃案件,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案件性质分析,电脑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重点侵袭的目标。因此,为安全使用电脑,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结合工厂情况,特重申加强内部电脑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电脑部门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电脑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电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电脑台帐,电脑软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三、电脑室内必须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

  四、电脑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应做到人员离开后能够关窗锁门。

  五、严格外来人员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脑室或操作电脑。

  六、此通知下发后,各部门要对电脑部位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在我校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各别属于机密的信息则不允许非核心人员私自传送和带走。

  2、市场信息:对于学员文件、来往传真、电话、档案;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学员信息、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全校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学校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总校及下属各工作点、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学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科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学校信息室负责我校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科部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信息室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业务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我校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学校信息室日常负责监察我校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学校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学校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中的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学校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节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七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八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业务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学校,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业务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学校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学校业务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学校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学校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客户信息资料的管理,打击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金、假保单、假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信息资料”,特指在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记载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银行账号、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真实性”,是指客户个人的身份资料、银行账号、联系信息等准确无误,完整有效,没有虚假、错误和无效的信息。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保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期及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普通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

  第二章 系统管理

  第五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应具备客户关键资料完整性控制功能。即在客户信息、保单资料录入系统时,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键信息资料不完整,系统自动核保应不予通过,需让客户补充告知有关资料后方能承保。

  客户关键信息资料应至少包括:

  (1)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

  (2)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未成年被保险人除外)。

  第六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应具备客户身份检验功能。即在客户信息、保单资料录入系统时,系统应对客户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设置必要的校验,确保其身份证号码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无逻辑错误。否则系统自动核保将不予通过,需让客户补正有关资料后方能承保。

  第七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应具备可疑客户提示功能。客户服务部应根据核心业务系统在T+1个工作日内自动生成的'可疑客户信息资料问题件清单,在犹豫期回访前完成可疑调查和资料的修正录入工作。

  客户信息资料的可疑线索包括“同一电话、同一银行账号在2个不同客户的信息资料中重复出现”。

  第八条客户服务部和业务支持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了解核心业务系统和银保通系统的使用情况,并在分析有关情况后形成汇总意见及时向总公司反馈。

  第三章 销售管理

  第九条培训部应负责将投保单的规范填写要求纳入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包括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下同)等渠道销售人员的日常培训中,设计制作专门的培训教材与培训课件,安排不少于2个课时的培训课程,并定期组织相关内容的专项测试,强调客户资料真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客户服务部应协助培训部完成有关投保单规范填写要求教材课件的设计制作。

  第十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应通过培训部组织的有关投保单规范填写要求的专项测试才能具备销售资格。

  第十一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应当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引导客户如实完整地填写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和联系地址、电话等投保信息,在向公司递交投保单前认真核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

  严禁营销员、银保专管员以及代理机构以本人、本机构(或机构员工)、亲属等的地址和电话替代客户个人资料,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客户不实资料。

  除非特殊情形并依循公司内部的调查审批程序,严禁从非投保人以外的银行账户扣划缴纳保险费。

  严禁利用客户的身份资料私自设立并控制客户银行账号行为。

  严禁代签名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客服柜台应放置“请您认真填写投保单,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提示牌,引导客户主动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部应充分利用电话回访、客户咨询、保单保全、给付理赔以及举办客户关怀活动等方式,进行客户信息资料的核实、补正,并提醒客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部负责通过系统提示、电话回访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生成的可疑客户信息资料问题件清单的获取、整理和分发工作,并督促各销售渠道管理部门进行问题件的情况调查、核实、证据收集及后续变更等工作。

  销售渠道管理部门收到客户服务部分发的问题件清单后,应立即由渠道内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疑排查,同时将问题件清单及时提供给各业务团队负责人。渠道内勤可以联系业务人员告知其可疑情况,也可以自己单独处理。各业务团队负责人应督导业务人员协助渠道内勤完成可疑排查。

  渠道内勤应在犹豫期内及时完成可疑排查,以实现犹豫期内客户真实资料的及时补录。渠道内勤在进行可疑排查时应按照申请办理保全业务的相关手续取得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亲笔签名确认,必要时还要取得来自合作机构和业务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以及其他可以排除可疑的必要证明(包括由渠道内勤亲笔签署的调查情况报告)。

  分公司合规和客户服务部对可疑排查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检验核实。客户服务部可以根据渠道内勤的调查需要,综合考虑调查成本采取电话回访、会晤等方式帮助支持渠道内勤进行可疑排查,必要时也可以亲自开展可疑排查。

  对电话回访发现的可疑排查应同时执行公司有关电话回访的操作管理规程。

  第十四条对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有销售误导行为 2 次及以上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或代理机构,客户服务部应对其销售的保单客户资料进行重新核查,必要时进行客户再次回访,防止客户资料不真实及销售误导问题。客户服务部应对有关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并告知分公司合规和销售渠道管理部门。

  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根据渠道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对以本人、所负责机构(或机构员工)、亲属等的地址和电话替代客户个人资料,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客户不实资料的业务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考核。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将有关处罚情况告知分公司合规,并记录存档。

  第四章 查询提示

  第十五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和客户服务部应宣传推广公司提供的电话、网络、柜台等查询服务方式,鼓励客户主动核实保单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应主动向客户提示告知纸质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送达回执上以黑体加粗字体提示的保单信息查询电话、查询网站以及服务网点地址,并引导其阅读“为确保您的保单权益,请及时拔打本公司服务电话、登陆网站或到柜台进行查询,核实保单信息”。

  第十七条除总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外,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回答客户的电话查询。回答电话查询应先核实查询人的身份,在确认查询人为我公司人身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后方能提供查询服务。所提供的电话查询服务范围包括保单资料、保障利益、缴费情况、赔案(给付)信息等。

  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应执行总公司电话中心的电话查询服务有关指引。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部应定期收集、了解、汇总保单信息网上查询*台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总公司反馈,确保客户可通过我公司网站进行注册,提供保单资料、保障利益、缴费情况、赔案(给付)信息等查询服务。分公司IT应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客服柜台提供查询服务时应先核实客户的身份,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和保险合同可查询保单、赔案(给付)、保全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工作中应遵守“以客为尊”的接待礼仪。

  第二十条客户服务部应定期收集、了解公司向投保人发送的保单生效时间、续期保费缴费时间、保费到账、索赔资料审核结果、保险金领取、保单重大变更等信息告知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帮助客户及时、准确地收到总公司的告知信息。

  第二十一条提供查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防止任何第三方人员在未经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客户的保单及赔案(给付)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渠道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将客户资料信息真实性纳入营销员和银保专管员的考核中,综合运用薪酬(佣金/工资)、级别晋升、解除合同等多种手段,对提供不完整或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和银保专管员进行约束和惩罚。对提供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应及时报告分公司合规,并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提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上报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第二十三条销售渠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代理机构销售保单的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做好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对拒绝提供客户真实资料或故意提供客户虚假资料的代理机构要及时报告分公司合规,并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提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上报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合规有权对其所发现的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的不诚信行为提出批评整改意见,并提交分公司合规委员会评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细则要求梳理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业务操作标准。

  第二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对本细则施行前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实时关注向客户提供电话、网络、柜台查询服务和手机短信通知服务的实际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完善。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施行后,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引发重大风险的,将依据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企业在管理上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信息社会及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厂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必须借助于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这就要求企业本身要注重信息化的发展,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籍以创造及巩固企业好的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必须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系统持续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

  严格按工厂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4、按工厂年度宣传计划,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企业信息化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做到由浅入深,趣味多变。

  5、按工厂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协助教育部门搞好教材、教师、教学环境的准备工作。

  6、搞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各级*及组织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力争取经济政策上的支持。

  7、搞好企业各应用系统的选型、采购工作,其中软件的选型要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多比较,强调软件原厂商及实施商的技术实力与发展软件产品的适应性,追求软件的性价比。实施时,与软件原厂商、实施商、技术依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多交流思想认识,克服各种阻力。另外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以业务部门为主,树立服务的思想。硬件的采购到货比三家,追求性价比、实用性、安全性及扩充性等等。我订有效合同,搞好验收等把关工作。

  8、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维护工作做到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9、办好企业网站,维护企业网页,同时对与internet的连接把好安全关(防火墙)。

  10、搞好企业内部网的防毒作用,网络用机严禁私接光软驱,私自安装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

  11、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12、把好企业上internet关,各部门确因工作需上网查询、发布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填写申请书,需经厂领导或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13、信息中心搞好网络管理工作,企业内部网必须把好用户及密码的关,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虚网划分及管理。

  14、各部门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带电拨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得私拉网线,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别人的文件。

  15、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人员真心专管,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涉密的计算机要经严格审查,并由经岗位保密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其计算机要设置口令。

  16、网络及其他单元系统用机的软件安装及维护必须由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17、信息系统的开发由信息中心主持进行,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开发的*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避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发展正常渠道,对于有难度的开发由信息中心确认后可派专人进行。

  18、信息中心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系统的应用,保证业务部门人员能正确使用系统。

  19.IT人员搞好自己理论学*工作,*常有时间多看书,多交流,作好学*结。

  20、信息中心搞好全厂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硬件)的调研、选型、采购、实施、管理、维护(修)、调配等工作。

  21、信息处理中心负责解答业务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并协助处理好问题,搞好工厂宣讲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对工厂的认识。

  22、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设备调配之后,保证配置的完整性并作好封记,更新管理账目。

  2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严格按需求或计划进行,验收时严格按合同设备配置清单执行,认真作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品负责退换。

  24、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任何采购件必须转固定资产或入库,只有这样后才能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账,任何领用品必须开增值税发票,增增税发票及入库单办理账务。

  第三章:内部电脑安全管理

  随着企业生产节奏的加快和办公现代化,我厂使用电脑的车间、处室越来越多,现有电脑安装部位普遍存在防范措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而*期以来,地区高校内部和有关电脑经营公司均相继发生电脑被窃案件,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案件性质分析,电脑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重点侵袭的目标。因此,为安全使用电脑,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结合工厂情况,特重申加强内部电脑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电脑部门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电脑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电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电脑台帐,电脑软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三、电脑室内必须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

  四、电脑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应做到人员离开后能够关窗锁门。

  五、严格外来人员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脑室或操作电脑。

  六、此通知下发后,各部门要对电脑部位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为确保进、销、调、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跨畅,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为质量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传递、汇总、处理。

  (3)质量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3、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5、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6、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7、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8、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9、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10、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11、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2、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3、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14、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5、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1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17、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18、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19、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20、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21、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22、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24、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5、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26、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7、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28、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29、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30、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31、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3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33、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4、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35、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36、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37、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8、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9、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40、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6)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周围。

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4、要求:

5、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7、把好企业上internet关,各部门确因工作需上网查询、发布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填写申请书,需经厂领导或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8、IT人员搞好自己理论学*工作,*常有时间多看书,多交流,作好学*结。

9、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10、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11、《客户回访征询表》

12、薪资体制

13、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

14、3.1应考勤天数的定义:按公司规定,应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15、2.1年终双薪由公司在春节前统一发放,不得提前发放;

16、社会统筹保险

17、3办理险种:险种为当地社保局规定企业必缴的社会保险险种,一般包括养老保险、

18、5.1各地新注册的公司,应及时将有关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与办事流程调查清楚,

19、6.1员工因系统内调动,产生编制归属变化时,可申请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

20、董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21、本公司分红派息情况;

22、招聘启事;

23、宣传品、印刷品;

24、董事会秘书审查后签署意见并由证券管理部将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收到证券管理部转报的申请和材料后2日内做出意见。

25、董事会秘书对披露的材料有疑问的,申请披露单位应当做出解释;董事会秘书要求修改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做出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批。

26、公司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27、董事长、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28、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29、集团公司布置的安全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通报信息,公司安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上报信息处理情况。

30、对安全信息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不弄清责任不放过;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过;不制定措施不放过。


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汇总5篇(扩展7)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实用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综合部统一组织管理。综合部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局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阿克塞电力》等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六)负责统计局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综合部报送局(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改革发展举措在本单位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局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对全局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七)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局内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类会议情况;局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重要出访情况,出*重要会议情况。

  (八)全局外事活动以及与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九)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员工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十)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一)其他需报知局领导和局内外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月报和及时报),经所在单位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月报于每月15日前报送到综合部,及时报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综合部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编著《阿克塞电力》,经分管信息主任审核,经党委书**发同意后,印发或上传至网上;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由综合部主任审核同意后,经局长和党委书**字上报。

  (三)对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综合部主任,同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综合部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四)信息统一归口由综合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报送,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全局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综合部,从收集信息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小时;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须当即通报;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各单位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单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各单位报送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综合部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第十条、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的事件和**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1、学校办公室明确专人周一至周五定时到上级主管部门交换信息,领取文件。

  2、各处室每周一上午指派专人将本处室上周大事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反映给学校办公室。

  3、学校办公室及时整理重要信息每月至少两次用书面或通过网络向学校相关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4、学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负责将全校集中政治学*时的重要内容和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

  5、每年年底各处室由专人按要求把整理好的本处室档案及档案详细目录报送学校档案室并做好有关交接手续。

  6、各处室指定的信息员或档案员负责报送收集、整理、保管本处室的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报送信息和档案材料不及时的,或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档案材料,导致重要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丢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分管处室主任的责任。

  7、学校一级的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保管由学校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如不能及时向上级和有关方面报送信息,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导致学校重要信息和档案材料丢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责任。

  为加强扶贫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报送脱贫攻坚进展信息,推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综合科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科室负责重点收集本条线上的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员,及时向综合科报送书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向上级、以及其他有关*行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统一归口综合科报送管理。未经办领导批准,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贫办名义自行报送信息。如系专项工作所需,须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所报信息交综合科存档备案。州直属各单位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报送的信息,应主要限于业务工作进展的动态,不得夹带请示类事项。

  二、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国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脱贫攻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在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

  (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五)各条线、各直属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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