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首页 / 制度 / | 2022-10-09 00:00:00

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禁止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装置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和调校。

6、*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7、危险品的运输,除应按公司机关的规定执行外,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8、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9、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11、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12、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3、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5、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6、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7、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18、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19、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0、2.2控温、控压。

21、2.3防止氧含量超标。

22、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3、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4、2.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25、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26、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27、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8、2.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29、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30、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1、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32、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33、6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4、7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m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要齐全有效。

35、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36、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37、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38、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9、对沾有易燃、可燃物料的材料或设备,焊割前应冲洗干净,置换分析合格。

40、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1、建筑与工艺生产装置的*面布置必须符合防火间距标准要求。

42、对带压可燃气体的设备、管道,应设置安全阀或防爆板,对已有腐蚀损坏或有泄漏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应暂停使用,并尽快修复。

43、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4、在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不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固定的取用方便的地点,有明显标志,产要专人管理,定期检验,保持完整,严禁随意挪

45、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6、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47、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48、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9、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教育,讲授粉尘的危害性,氨、一氧化碳、硫化氢及其他经常接触的毒物的理化特性。对人体的危害、中毒的自救、互救方法及其预防中毒措施。

50、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2、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4、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5、*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6、车辆符合安全条件,保证不发生交通事故。为防止静电集聚起火、引爆,下列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7、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8、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9、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11、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12、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3、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4、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5、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6、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7、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8、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19、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20、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1、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22、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23、2.6贮运设施

24、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5、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26、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27、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28、4库房设置有装卸*台的,*台内应与库房地面*接,*台外应不高出装卸车厢地板。*台两侧分别设置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库房的门开启时,不得阻碍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通行;

29、7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m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要齐全有效。

30、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3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生产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2、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33、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放置可燃易燃物体。

34、12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5、1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36、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7、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应有用隋性气、蒸气等置换的设施。

38、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9、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40、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篇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各部门或车间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公司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

  4.3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4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配备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严禁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包括非防爆型的机动车辆。

  4.7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4.8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9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

  4.10作业人员不应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1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4.12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4.13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扫,防止粉尘积聚。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4.14作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逆工艺流程开车

  (2)顺工艺流程停车

  (3)故障时,故障点前的设备顺工艺流程瞬时停车,停止进料;故障点后的设备顺工艺流程依次停车,排尽物料。

  4.15作业前,应对流程中的关键部位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机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调试。长时间停用的设备的和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单机调试,并经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作业。

  4.16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17作业后,应按规定进行清扫。

  一、目的:

  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粉尘车间(岗位)。

  三、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XX)

  四、职责和权限:

  4.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五、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5.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5.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5.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5.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5.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11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六、粉尘检测和监控

  6.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6.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6.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七、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7.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7.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八、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工厂)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安全主任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1、目的

  为加强粉尘防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督管理。

  3.2 安全部门及粉尘所在车间负责粉尘爆炸场所的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 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粉尘防爆专项教育。

  4.2 公司组织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3公司定期对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场所(岗位)按规定进行浓度检测;安全部门负责制定《粉尘安全检查表》,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检查一次。在其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等。

  5、安全管理规定

  5.1 粉尘场所杜绝各种火源。

  5.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构、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接地。 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5.3粉爆场所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面具、防尘头盔、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戴化纤制品服装。 进入粉尘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

  5.4在粉爆场所进行检维修作业前,应当完全停止生产系统,禁止边生产,边维修。严禁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经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并派专人监护。动火现场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检维修不得使用铁质工具,防止产生撞击火花。

  5.5粉尘场所的通风、除尘及粉尘爆炸预防、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或停用。

  5.6设备及场所的所有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5.7开停机 作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逆工艺流程开车 (2)顺工艺流程停车(3)故障时,故障点前的设备顺工艺流程瞬时停车,停止进料;故障点后的设备顺工艺流程依次停车,排尽物料。

  5.8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5.9 作业后,应按规定进行清扫。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安全管理制度 50句

1、发现在禁烟区或摊位中吸烟者,处以200元罚款;不主动缴纳罚款者,罚款单交财务部扣除质保金500元,情节严重者逐出市场,不赔偿任何损失。

2、具体内容和要求:

3、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5、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6、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8、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9、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10、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11、外观B、声音C、试机

12、清洁机器时应断掉电源

13、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显示提醒他人。

14、严禁用火时人员离岗

15、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炉具。

16、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落实“三句话”精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7、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

18、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19、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20、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21、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22、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或建设单位消防专门培训。

23、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24、在包厢内等人员较多区域,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客人疏散到安全区域。

25、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6、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27、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28、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29、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0、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31、1.4消防安全

32、5.3.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3、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34、严禁补差过晚,谁补差谁负责护送学生。

3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6、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37、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等。

38、上学、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绝对禁止到河流里游泳,在家中要游泳时必须要在家长的许可和带领。不准擅自野炊。

39、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

40、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单独离开学校。

4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42、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4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4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4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46、二次设备配合一次设备

47、路队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8、1.5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49、2事故处理

50、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2、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3、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5、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6、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7、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8、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9、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10、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11、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12、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3、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15、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1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17、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8、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19、6、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20、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2、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23、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24、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25、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26、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7、0.1.3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28、0.3.5 滑接线安装后应*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29、0.4.4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30、0.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1、0.8.3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32、0.11.2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33、0.1.1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4、0.1.4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5、0.2.2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36、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37、0.2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38、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9、0.5.1 竣工图。

40、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42、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43、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44、1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5、2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6、1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7、5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48、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49、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50、0.8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对台秤、天*、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2、装卸油设备(铁路、栈桥、鹤管、流量计)

3、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4、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5、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6、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7、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8、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9、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10、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1、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1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1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15、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16、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17、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18、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19、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0、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2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2、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3、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4、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25、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26、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7、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8、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9、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0、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33、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34、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35、本制度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

3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验定前准备工作。

3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8、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有各井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0、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地安装。

41、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2、开机前应将塑化温度预热到设定值后再待3—5分钟后方驱动螺杆进行熔胶作业,严禁用手及身体其它部位触摸加热部分。

43、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44、操作时只能先锁好模后再进射台,不可先进射台后锁模。

45、机器动作时一定要遵守适应的锁模程序。尤其是低压保护装置必须调较到绝对可靠。

46、1安全门打开时锁模动作是否停止。

47、8冷冻系统:冷冻水温度设定值与实际冷却效果之检查。

48、9.2排风扇运转状况之检查。

49、10开锁模结构,机铰动作是否*稳、圆滑、无异声,动定模板是否*衡,四根哥林柱受力是否*均。

50、11顶出结构:检查顶出次数及行程控制等。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2、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3、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4、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7、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8、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9、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10、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11、食堂不得将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供应给师生食用,如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12、3 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13、4 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14、3 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15、1 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1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17、食堂必须制定有关卫生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18、食堂周围 25米 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9、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20、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21、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22、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24、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5、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管理,即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采购使用台帐;

26、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27、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28、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29、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30、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31、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32、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33、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34、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35、确保饭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3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37、禁止在电源附*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38、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工作时,必须遵守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39、食用碱和明矶等物,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更不准放在炉灶上或炉灶附*,防止误用、误饮;

40、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1、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

42、学校食堂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3、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4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5、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46、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47、食堂必须做到“三清”:桌板清、地面清、餐具清;“三洁”:个人卫生整洁、灶台整洁、各种餐具清洁。每天用完的橱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橱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48、食堂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切断电源;保安要巡查食堂各个部位,检查安全和消防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

4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50、食堂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做到每天一次检查并有记录,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采购的油、盐、酱、醋等典型食品原料必须实行索证制度;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采购的蔬菜必须是清洁新鲜、感官无异常或没有异味的。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2、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4、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5、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6、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8、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9、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保存。

10、组织职工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1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12、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3、遵守厨房的安全防火,安全卫生制度,防止烹饪期间发生火灾。

14、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15、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16、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17、火灾报警探测器一般场所每3年清洗保养一次(按比例分批进行),污染场所(厨吧操作间等处)每年清洗一次

18、工程每月对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与大厦协调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联动测试并做好记录

19、疏散指示灯(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得随意改动位臵或擅自摘除

20、防火门作为防烟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随意摘除或损坏,应按照其设计标准确保其正常使用

21、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22、建立总公司与各店的分级采购制度,重要的施工机具必须由店统一采购;

23、租赁或采购二手设备时,必须进行性能鉴定或检测。

24、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5、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6、个人行为的处罚

27、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安保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8、使用时垂直放臵,固定车支架上或手推车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晒。

29、操作时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现象,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器运转状态下用手直接处理,和插入机器内。

30、炉灶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31、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应在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32、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3、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4、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35、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3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7、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8、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39、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40、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1、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43、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4、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4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6、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47、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48、确保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对病人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9、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协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确定,还应协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处理工作。

50、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应设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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