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40句菁华

首页 / 制度 / | 2022-10-19 00:00:00 制度,质量

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 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3、2 质量处罚及奖励由责任部门/或质管部提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部配合执行;

4、3.1 物料、原盘纸、产成品因搬运、贮存不当,导致物料、产成品损坏或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废料率提高,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及具体责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罚款(经评审确认属于客观原因除外)。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责任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6、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7、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8、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9、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10、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1、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

12、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13、1.5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时,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IPQC处罚追加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14、2.1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处罚责任人10-10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15、3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或大大提升生产效率者,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100元;员工(开发及工艺技术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该部分奖金均由公司支付。

16、1 生产工人必须对上下工序交接的产品及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17、3 生产营运总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并提供生产管理人员、检验员等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业绩考核信息。

18、7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9、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20、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21、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22、降级;

2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2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2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26、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7、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8、喷浆、挂网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喷浆的强度未达规范要求的部位,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喷浆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对内粉挂网每发现一处搭接长度不够或脱落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挂网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9、外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0、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31、5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32、2.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半年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33、6现场控制

34、6.5各组装员工(首件)根据自行组装产品需要,通知检验员进行过程检验并将检验内容填写“交检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盖合格章。

35、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36、造成零件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对责任编制者进行100元/次考核,对校对进行50元/次考核。

37、工艺文件实行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文件错误的更改、工艺文件问题的完善等问题,统一由编制者负责完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8、9.2低级错误考核:

39、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40、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严肃质量管理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40句菁华(扩展1)

——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50句菁华

1、对于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楼号负责人,首次发现,个人考评直接为不合格,降低其工资等级5%。再次发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本第七事业部任何项目上不得使用。

2、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3、3 其它影响产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成本控制责任的追溯处理。

4、2.3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该不合格品不计入产量,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可降级或单独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5元/件;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不能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经生产返工并报质管验收合格的产品,可以计入产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损包装袋按大袋2元/个、中袋1元/个累计物料损失对责任人进行扣减,返工期间不另行支付工资。以上各项扣减款项*均分摊到责任机组全体人员。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责任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6、2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个人表现突出,对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预防或纠正作用,由部门主管提名,质管部确任,给与50元/月的个人奖励。

7、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8、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9、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10、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2、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3、2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14、2开发及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15、1生产工人在对前工序承交的产品进行互检时,提前发现上一工序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及时上报的,视质量问题的大小予以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16、3.2对产品工艺结构、作业方法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者;

17、3.5如本部门的管辖内一个月无投诉、未出现质量事故的主管、质检奖励300-500元/月。

18、1.1各工序的生产工人在接受加工任务时,首先应对加工的第一个部件进行检查。发现质 量问题时应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报告,待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进行加工。若明知道加 工的部件存在质量问题仍然盲目加工者并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 责任单位主管或个人连带处分。需承担经济损失。

19、1.4凡是批量的生产质量事故连串木工、油漆、包装等各工序质量问题并进入仓库的生产总监罚款100元一次,其它部门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5.1.3条处理。批量质量事故进入仓库并发到客户手上的仓库负责人罚款50-100元一次。生产总监连带责任论情节处理。

20、2 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21、1.2车间各工序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设备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生产工具卫生管理、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奖考核处罚金额标准按照《食品车间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2、1.10当月质量奖考核处罚超过相应人员的质量奖定额标准(质量事故除外),将扣罚当月的全部质量奖金并下岗培训学*;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23、2质量奖励定额及标准

24、2.1 岗位技能熟练且工作态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奖励。

25、11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检验或保存不当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http://ad.ahsrst.cn次扣罚。

26、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7、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28、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9、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30、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构件胀模:垂直度5㎜<μ<10㎜,每*方米罚款100元;垂直度10㎜<μ<15㎜,每*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方米罚款500元;且垂直度、*整度实测实量整体*均合格率≤85%时,每次罚款300元,连续两层无明显改观时自动离场,项目部将根据施工合同结算,并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后期修缮费、材料费用。对每层垂直度μ<5㎜达90%以上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300元的奖励。

31、因浇筑前,普工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补费用。

32、内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3、对内墙粉刷阴阳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34、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35、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36、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37、4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给予通报批评,则第二次最低行政处分为警告或降级,第三次最低处分为严重警告,第四 次给予留职查看或辞退,其它情况依次类推,直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8、3 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39、8 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0、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41、1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柜体≥ 92%

42、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1.3关键件

44、3.1.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材料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并发放至采购部和质量部;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标准,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5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1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45、1、质量部开具罚款单

46、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7、3顾客抱怨问题考核:

48、6.3对交付客户后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及对刀件、料头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关责任人,考核金额不超过300元;重点客户或客户强调控制的产品给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额不超过500元。多次强调不进行控制的重复性问题加倍处罚。造成客户抱怨的按3.3相关条款执行。

49、8、工艺技术问题考核:

50、2其它问题由质量工程师将反馈单转到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处,各负责人负责问题的归零整改,并按照表格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1天罚款10元。


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40句菁华(扩展2)

——*计量法实施细则3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按照*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议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十六条 *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

  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任命颁发监督员证件。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高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件。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无计量检定证件的,不得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职务系列,由*计量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 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 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本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被授权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被授权单位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

  (二) 被授权单位的相应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

  (三) 被授权单位承担授权的检定、测试工作,须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

  (四) 被授权单位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在双方协商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检定。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

  第三十八条 在调解、仲裁及案件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九条 计量纠纷当事人对仲裁检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检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申诉。上一级人民*的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仲裁检定为终局仲裁检定。


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40句菁华(扩展3)

——课后服务实施细则方案(精选5篇)

  一、指导思想

  1.严格执行国家“五项管理”“双减”等系列政策,大力发展学生素质教育;

  2.为展示学生学*成果,检测教师教学的效果,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台。

  3.提升学校服务管理品质,确保课程质量,关注学*成果。

  4.创建精品课程,打造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的特色课程体系。

  二、活动主题

  做最好的自己!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四、活动时间

  1.时间周期:1月12日-15日

  2.具体时间:

  (1)周一周三课后服务在1月12日结业汇报

  (2)周一周四课后服务在1月13日结业汇报

  (3)周六下午素养课在1月15日结业汇报

  五、活动地点:

  各班教室、十三楼、一楼阶梯教室

  六、汇报课程:

  课后服务课程:周一至周四、周六下午素质教育课

  七、汇报形式: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的.情况和学科特点,通过分班汇报的形式,错时汇报,根据学科特点按照以下方式汇报:

  (一)作品展:

  1.书法(廖欢欢、胡耀丹、江燕、赵慧、崔敏、何海燕、许桂兰、钟惠如);

  2.美术(廖璐、黄哲弘、池华萍、张雅雯、张晶、邹欣洋);

  (二)友谊赛:

  1.篮球、羽毛球、足球

  (袁晓晓、李志辉、陈博、严津、谢志鹏、张暑、高振铎、王宏哲、李宏岩、钟云鹏、管海飞、刘志峰、龙思胜、胡敏、张艺铭、李萍、黄康、胡宁);

  2.象棋(王恩予);

  3.围棋(梁山青)

  (三)展示课:

  1.少儿编程(王慧、徐小鹏、谢磊、陈宗倢);

  2.科学(刘慧瑶)

  3.舞蹈类(李家华、管海飞、王楚涵)

  4.音乐(周可、钟佳伲)

  5.少儿口才(丁金霖、罗鹏)

  6.器乐(王婷、陈昕、杨宇轩)

  备注:根据自己的学科特色和班级情况,由学科负责人和组长(标记加粗)牵头,提出思路,审核、确定汇报形式和方案。

  (四)素养赛(素养大赛):

  1.思维益智,包含数独和素养(各年级备课组长)

  2.英语演说(钟璇、邓雅婷、肖珊、曹玉芬)

  3.经典赏析(邹中华、郭晶、袁娇娇、何艳桂)

  (五)注意事项

  1.各类别课程可根据自己的课程汇报特点,邀请家长全程参与或者后半节课参与展示环节。

  2.教室或场地提前做好布置,营造结业汇报仪式感,提前制作邀请函通知家长。

  3.家长进校园注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一天提交绿码。

  4.汇报时拍摄精彩瞬间,结束后拍摄集体照,提前收集整理一学期的教案、学生作品、课堂剪影,以便制作班级宣传小视频和校级宣传。

  5.汇报时小结本学期的学*内容、学生学*成果(关注人人)、下学期教学内容安排、中长期学科教学规划和学生学*成果预期。

  6.介绍精品班课程规划。(会提供课件)

  八、具体时间截点:

  1.汇报方案讨论时间:20xx.12.17

  2.课后服务中心结课汇报布置会:20xx.12.28(周二生命课)

  3.各学科汇报方案和形式审核安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对参加服务的教师同工同酬。

  二、参与分配人员

  参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三、分配依据

  以每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具体办法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与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5元。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基本工资5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按照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6:45,计60分钟,按照40分钟1课时,为1.5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00,计75分钟,折合2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10,计85分钟,折合2课时。

  我校共67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2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16:20-—17:20,计60分钟,折合1.5课时。我校社团音美14个,体育11个,文学社1个,计算机小组1个,比特活动小组1个,每天总课时42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1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0.25课时,共计1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17周,除去节假日,共计68天。按照我校总额的发放标准,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为3319元。

  (2)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每天基本工资总量=每天课时服务总额

  我校在一线服务的教育教学人员205人,每天基本工资总量为1025元,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

  (3)每天课时服务总额/总课时数=每课时工资

  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每天总课时169节,每课时工资为13元。

  (三)、对于剩余金额,因高年级时间比较长,对超出部分,折合课时,适当补贴。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要求,满足学校部分家长及学生的需求,破解小学生课后监管难题,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探索家校共育的育人模式,结合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学校积极开设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坚持“耕植梦想,静待花开”的办学理念,办百姓身边的好学校,针对部分家庭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经济上有困难等实际情况,按照xx县教体局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并开好学校课后服务班。

  二、基本原则

  1、自愿选择:指导学生、家长填写《课后服务意向书》,确定“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四步走”工作流程。

  2、安全为要:课后服务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3、规范运行:杜绝***学、补课行为,坚持自主学*、个别指导、兴趣活动的工作原则,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责任学生考勤及服务班工作记录机制。

  4、教师队伍“校内为主,外聘为辅”: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主要由我校的在职教师担任,针对戏曲、乒乓球、篮球、足球等专业性强的项目,学校也适当聘请校外教练。

  三、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xx整体策划

  副组长:xx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

  组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天2人轮流值班,检查各班情况并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

  管理人员:全校教师,安保人员(每天2名保安)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每天的服务班管理及安保工作

  2、家长申请

  发放工作通知及服务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学生。

  3、全程监管

  建立管理人员考勤及参加学生考勤名册。每天安排2名领导全面监管,做好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考勤记录。各班级负责教师落实班级事务及学生的考勤记录。安排2名保安协助管理。按班级数量每班安排1名教师具体负责管理,严格服务班作息时间。

  4、家校联系

  以课后服务实际建班学生建立名册,包括姓名、性别、班级、班主任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具体安排

  1、正常工作日午间

  (1)时间:夏秋季:12:10——14:00;春冬季:12:10——13:30;

  (2)编班: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原则上4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班级不足40人,同年级调整人数最少的班级混合编班;年级不足4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3)值日教师职责与要求:中午放学后进入相应班级,安排学生就餐。负责监管学生午睡和自学。

  (4)值日领导职责与要求:每天安排两名值日领导,负责监督各班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2、周三、周五下午放学社团活动

  (1)夏秋季:16:15——17:20。

  冬春季:15:45——16:50。

  (2)根据学校开设社团课程编班

  (3)社团教师职责与要求:下午放学后进入相应班级,组织学生活动。

  (4)值日领导职责与要求:每天安排两名值日领导,负责监督各班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班组织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清晰。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负责教师的考勤管理记录、班级学生名册与管理记录,与参加学生家长签订协议,建立全体参与管理人员的报酬分配制度。杜绝服务班期间的一切违规行为的发生。

  3、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予以适当补助。

  为高质量推进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21)X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21)X号)精神,按照《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师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学校调研、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生活中阳光自信、健康成长。

  3.让师生有标有表。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服务对象

  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需求的本校学生

  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课时,一课时40分钟,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15。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坚持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我校结合师资及场地条件,确定“1+X”的课后服务模式。

  (一)答疑解惑,学校安排学生在教室、功能室等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帮助学生解答疑难困惑。

  (1)安排学生自主阅读,利用学校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或集体借阅图书的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增强学生读书的兴趣和热情,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读书*惯。

  (2)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把学校现有的活动教室当做课外服务工作的阵地,加强学生艺体及科技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

  (3)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向孩子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历史题材的纪录片,适合学生性格特点的、健康的影视作品,通过影视作品来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4)利用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老师的专业,开展相应的社团活动或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及增强学生的身心素质。

  (5)创新形式开展服务。我校着眼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形式,采用与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行的形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收费标准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部署,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为切实解决课后家长接送学生及无人照看和管理的实际困难,把课后服务工作办成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工程,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在社会培训机构“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的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实施原则

  1、征求家长意见,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报名登记。

  2、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3、学校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三、课后服务组织领导

  (一)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二)成立课后服务监督小组

  四、课后服务具体安排

  (一)服务内容

  (二)时间安排

  (三)课程设置

  (四)社团课开设

  (五)课后服务样表

  五、考核办法

  1、由校务人员分组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查堂,严格工作纪律,从出勤、上课内容和质量入手。

  2、把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表现纳入考核范围,并对参与服务的教师核算一定的工作量。


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40句菁华(扩展4)

——中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五份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由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考核;乡镇企业由当地县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考核。经才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准予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志,有关主管部门方可批准生产。

  第十五条 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办理《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要直接向当地县(市)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当地不能考核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方可准予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志和批准营业。

  第十六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须在固定的场所从来经营。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凡易地经营地,须经所到地方的人民**计量行政部门验证核准后方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对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考核的内容为:

  (一) 生产设施;

  (二)出厂检定条件;

  (三)人员的技术状况;

  (四)有关技术文件和计量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一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

  第十九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样机试验由所在地方的省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由当地省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省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型式,经***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全国通用型式。

  第十二条 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单位,应当提供新产品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必须保密。

  第二十一条 对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凡无产品合格印、证,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出厂。

  第四十条 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所进行的检定和试验不收费。被检查的单位有提供样机和检定试验条件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为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所需要的经费,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比照本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对当地销售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检查。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和修理计量器具。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按照***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议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下和属于非强制检下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未经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验定不合格而出厂的,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其销售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没收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责令其停止检验,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计量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失职,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单位,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检定数据的;

  (二)出具错误数据,给送检一方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四)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五)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执行计量检定的。

  第六十条 本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决定。罚款一万元以上的,应当报省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一律上缴国库。

  本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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