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30 00:00:00 作文,喜欢

我喜欢书作文1

  我喜欢阅读书,在家里或书店还有图书馆,只要我一有空的时间,我就会看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传。

  现在,我把海伦.凯勒这本书大约描述一下。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她一出生就很令父母疼爱,但是海伦出生了几个月后,却生了一场重病,父母赶紧请医生检查,经过了医生的检查,才知道海伦失去了听力和视力,海伦变成生活在黑暗又无声的世界,海伦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她七岁的.生日那年,母亲请了一位教师来教海 伦,海伦无声的世界终于透出了光芒。

  老师教了海伦许多的手语,老师也进了千辛万苦,但是老师没有放弃,后来,海伦十七岁那年,老师带着她进聋哑学校学*,直到海伦二十一岁她读完了大学,到世界各地帮助和她一样的人。海伦这样的精神值得许多障碍的朋友学*,希望很多障碍的人能向海伦.凯勒学*她的勇敢面对痛苦的精神,听完我分享的书,你也 可以马上去图书馆借来看喔!

  我喜欢看书,书中不但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又能学*一些学作文的地方,我想再把我想看的书都把它看完,我才能再告诉你,或许比海伦.凯勒传这本书更好看,或内容里写得更精采呢!

我喜欢书作文2

  我喜欢书籍,喜欢它们散发的油墨清香,尤其喜欢它们里面的知识,那份优雅内涵让我无比沉醉。

  我喜欢童话书。那些活泼可爱的句子,让我作出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好像进入了梦幻世界一般,可爱的小动物们就好像活了一样,还有那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公主,它们和我一起玩耍、嬉戏。

  我还喜欢散文。一个个宁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手捧一本《毕淑敏精选散文》,好词佳句的大门正向我缓缓打开。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它们也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沉迷了。

  我也喜欢绘本。那些幼稚淳朴的句子,顽皮的一页页插图,总使我在欢笑中放松舒心,看完一本书,再在床上躺一会儿,我所有的烦恼都忘记了。

  我喜欢历史书。战长沙的关公,勇猛的张飞,阴险狡诈的曹操……这些任务我都记得。古代有多少英雄豪杰,他们都逝去了,可他们留下的英雄事迹永远长存。

  我还喜欢想象小说。《哈利波特》中离奇曲折的故事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我常常在梦中梦见自己也变魔法,好像进入了仙境一般。

  我也喜欢小人书,书中搞笑好玩的对话和插图,常常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它们帮助我缓解学*的压力,让我天天乐开怀。

  我喜欢所有的书籍,喜欢一切书中的欢笑与知识,内涵与奇思妙想。

我喜欢书作文3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我看过很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格林童话》《西游记》还有《小鹿斑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跳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跳舞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她家院子附*有一片茂密的草地,四周开满了花儿,小女孩常常在草地上跳跃和旋转,她的爸爸一直都在认真的看着她。从她小时候扮演一个玉米的角色,到她成为台上美丽优秀的芭蕾舞者,爸爸都在背后台下默默地微笑地注视着她,开心地为她鼓掌,直到她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爸爸还是一直微笑的看着她,直到爸爸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儿回来看她,为他跳舞,可是爸爸已经看不见了。

  这本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爸爸也是这样默默地为我付出、为我努力,不管刮风下雨都按时按点送我去上舞蹈课。当我有了进步,爸爸就会鼓励我;当我有了成绩,爸爸会为我鼓掌。爸爸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爸爸。

  在《跳舞》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自己和爸爸的影子,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书作文4

  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消化成这世间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不是手不释卷,就是温故知新,不断充实自己闲暇时光。

  儿时,我就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宛如一地磁铁紧紧的吸着我。我爱不释手,经常“废寝忘食”。对,《西游记》、《海的女儿》……这些名著情有独钟。是它们首先打开了我的心扉,带着故事中的神奇飞入了我的心灵世界,留下了一个百世无法褪去的印迹。

  有一次,我中午刚放学回家,就拿起一本书开始看,我边翻边想:'昨天看到哪里了?第38页……”啊,找到了。这时,妈妈进来了,她看见了对我说:“你怎么又在看书呀?”“哦,没关系,只看一会儿。”一页、两页,我象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目不转睛地看著书,眼睛几乎没眨一下。“吃饭了,李菲。”妈妈在叫我,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好大一会了。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又学到了一些知识。

我喜欢书作文5

  一个不说话的老师,如何能教学生事情?讲授自己所学,学生不懂的也必须一字一句慢慢的教导,如果只是比手画脚,那学生会懂老师的明白吗?但是有个不说话的老师,一直在我们身边,没有了它,连老师也不会教了,它就是“书”。

  有些书,需要我们细心的研读,细细体会书里所诉说的道理和知识,不说话的老师,潜移默化的让我们明白一篇又一篇的课文在表达的是什么,或是编者想要告诉世人的事。有些是文言文,有些则是一堆算式,不同的表达方式,给我们的知识也就包罗万象了。

  它是可以是课本,也可以是工具书,更可以是一个又一个凄美的故事,有时加上了画图,不仅让小朋友能浅显易懂,而这些故事里,往往都有更多要教小朋友做人处世的道理,它是薄薄的故事书。

  而用许多奇幻、爱情、神话的题材,让他们能发挥成无数个篇章,发扬光大,生动的描绘出场景,还有人物内心的感受,虽然故事很长,看起来很厚,却往往看完第一页,就舍不得放下它,或许小说,更扣人心弦。

  我喜欢任何一种书,只要是好看的,我就不挑食,故事书领悟的大道理,我会作为警惕;课本教导我的知识,我会想要记得滚瓜烂熟;而小说,我总会想再三咀嚼,一次又一次体会身历其境的感受。

  我喜欢书,它总能带我到另一个世界,而在看书的同时,我也常常会把耳朵关起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书不说话,却将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倾囊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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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喜欢的书作文 (菁华5篇)

我喜欢的书作文1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书作文2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欢的书作文3

  我的爱好有很多,如围棋、象棋、踢足球等等,但我最喜欢书法。

  以前,我写的字像蛇一样弯弯曲曲,乱七八糟。自从妈妈给我报了书法班以后,我写的字明显进步很大。

  我的书法老师是水老师,他写的字如行云流水,苍劲有力,我非常羡慕。

  通过水老师对我的教导,再加上我的勤奋努力,经过两年的苦练,我的书法突飞猛进。有一天,老师宣布我参加第26届国际少儿书画大赛,听到这个消息我欢天喜地、欣喜若狂。比赛那天,我心里特别紧张,又特别兴奋。心想:“我一定好好发挥,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次的比赛中,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成绩-----国际少儿书画特别金奖。我心里非常高兴,但我并不骄傲,我要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

  我喜欢书法,因为它是*特有的艺术,是*传统文化中的一株久盛不衰的奇葩,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从最初的甲骨文、发展到篆书,再到日后的草书、行数、楷书;在这浩瀚的长河中,涌现出许许多多令人敬仰的书法家,例如: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我十分敬佩他们,所以我才更喜欢书法,长大以后一定要当像他们那样的大书法家。

我喜欢的书作文4

  我觉得阅读很有趣,阅读的时候,就像在一个快乐的天堂,里面有很多的内容,等着我去阅读。

  我非常喜欢阅读,因为里面的内容,会告诉我们*常需要做的事,还有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我们班的老师还说:“这些书总共要三千多元,所以,你只要看完这些书,就可以得到三千多元!”老师每次说完这句话,我就会努力地把全部班书看完!我觉得白雪公主是在说,不要乱吃别人给的东西;小红帽是说,不要听陌生人的话;小木偶是说,不要一天到晚都在说谎。在看这些书时,我都会在家里最安静的地方,而且也会很舒服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愈来愈不爱阅读,我觉得看电视跟打电玩更有趣!

  现在,每当我看到书的时候,我都会非常想睡觉,因为现在很多书页数很少、图很多,而且,最后的内容也不精彩,所以,每当爸妈叫我看书的时候,我都会假装看书,可是每次我都在想事情,反正爸妈也没有发现。

  我真希望以后的书页数很多、很少图,而且内容丰富,而不是页数很少、很多图,很无聊。如果有页数很多的书,又不无聊,那我一定会称它为第一名的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5

  读书是一种诗意的生存状态,一种幸福的生活方式,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了。

  88年的人生传奇,有87年都在无声、无话、无光的岁月里度过,海伦·凯勒,一位美国的传奇女性。

  书中讲述了海伦·凯勒在自己17个月的时候,患上了一场大病,所以原本光明的世界,就变成了一片黑暗。原本在出生不久就可以说出water——水,这个单词的聪明女孩却无声了。但不久之后,她的父母请了莎莉文老师,凯勒仿佛抓住了生命稻草一样,海伦·凯勒像变成了天才,竟可以说出:吃、喝、说、读几个单词,这对一个聋哑人是很难的,但是她做到了!

  长大以后,做了慈善家,而她最后的愿望只是想给自己三天光明,然后让这个世界更和*,这与著名歌手薛之谦的心愿一样。

  但如果给我三天光明,原本是一位聋哑人,我会怎么办?可能会疯吧,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最后在美国最伟大的榜上,有了她的名字——海伦·凯勒。

  我爱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即使困难重重,也能微笑面对一切!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我最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书作文2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书作文4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书作文5

  我对于书的钟爱就如同苏东坡喜欢竹子一样,我虽没有苏东坡那么高的思想境界,但我爱读书,因为好的书犹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读书对于我就像呼吸那么重要,如果没有书的滋养,我的精神世界会因焦渴而成为一片荒漠。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一个人的生活中,要是缺少了书这种东西,他的生活必定会黯然无光,没有了光彩。只要一个人的生活中有了书在左右陪伴,那他的生活肯定会丰富多彩。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籍就想开垦过的土地,功夫下得越深,果实长得越丰硕。所以只要多读书,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还像一位导游,带着你走街串巷、走南闯北、游山戏水;书还像一位朋友,在你寂寞时陪伴你;书更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给你无尽的知识。之所以要有书陪伴,你也有最好的伙伴,你的一生将不再孤独。书还可以明智,可以修德,可以养性,可以育人……

  上小学二年级时,偶尔捡到一本被人丢弃已残缺不全的古书,到现在我还奇怪自己当时竟无师自通地将那本艰涩难懂的书“读”完了,虽说读得云里雾里,但从那以后我对书的渴求便疯长如夏季的雨林,常常为书中各种人物或喜或怒,似痴如狂,为人物的命运而魂牵梦绕,柔肠百结。我像一尾快乐的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琼浆玉液。书中的精警之语就像广阔的海洋中漂浮着奇珍异宝,溢光流彩,使我如痴如醉。通过她,我欣赏了贝多芬、肖邦不朽的旋律,罗曼?罗兰和巴尔扎克永恒的声音,领略了丹纳、罗素闪光的哲理,李白、苏东坡恣肆的文笔,孔子、王国维精辟的思想。读到精彩处,或颔首,或惊讶;为其中精辟独到的见解而折服,不时发出“妙哉妙哉”的赞叹。

  书不但满足了我的求知欲,而且弥补了我精神世界的空虚。我从中汲取了一种精神,一种积极的、向上的东西,使我少了意气用事的莽撞、睚眦必报的狭隘,不再为芝麻粒般的琐事斤斤计较、大伤肝脾。每当我为取得萤火虫光般大小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时,书令我惊醒;每当我彷徨迷惘时,书给我启示。她使我少了些浮躁,多了份淡泊,使我豁达乐观的面对生活。

  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情感世界,使我成了一个具有辞让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的人。

  书是我生命的支点,我喜欢书。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喜欢我作文 (菁华5篇)

  “家”是什么?家是有情感归属的地方,不是冷冰冰的地方,家里有父母,父母会关心我们,会给我温暖,假使“家”里什么都没有,那就只是一栋房子,算不上“家”。

  一说到“家”我想大家都会有说不完的话。在我们受挫的时候会想到“家”,在我们饥寒交迫的时候会想到“家”,“家”对于我们的意义远超出我们想象的,也许*时我们会嫌弃父母太啰嗦,管的太多。但是,遇到任何事,“家”确实我们的依靠,我们最好的避风港。

  为什么说“我爱我家”呢?我们家是“四口之家”,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弟弟”,虽然我们很*凡,但是生活不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嘛,虽然*凡,却也很开心。在这个家生活了十几年了,觉得很满足。生病的时候妈妈在旁边,彻夜难眠,以前小时候总生病,三天两头的往医院跑,我自己都觉得我养不活了,没想到10几年过去了,我已经长这么大了,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唠叨,但是我知道也是为我好,看着妈妈满头的白发和那眼角的皱纹,我想说妈妈辛苦了,最后我想说“家”是我这一生好的归宿,比男男男朋友,还亲哦,哈哈。

  我喜欢绿草如茵的草地,我喜欢广阔无垠的天空,我喜欢汹涌澎湃的大海,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活泼开朗的我自己。

  我是一个阳光男孩,一米四六的`个子,长着一张国字型的脸,头的中间有一个小小的鼻子,鼻子上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一张不大不小的嘴长在这张脸上正适合,胖胖的身体,让人看起来很可爱。

  我喜欢我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的姓是随我爸爸的姓,“征”是我妈妈给我起的,含义是希望我能征服一切不认输,我也是很努力地去做,对得起妈妈为我起的这个名字。

  我喜欢我的优点,我的悟性好,学武术的时候,教练教我们的每一个动作,我领悟得很快,而且做得很标准,学小班的时候,我连中班的动作也会了不少(小班和中班在一起训练)所以教练们都说我的悟性好。学校上课,老师一点就通。所以老师说我聪明。

  我喜欢我自己的善良,每次遇到年龄大的老人乞讨,我总会把我的零用钱给他们,听说哪个同学困难,我总想帮帮他,可我现在无能为力。记得去年一位老奶奶四处流浪,无家可归,老奶奶来到了我家,我扶老奶奶进我的房间睡觉,我和妈妈又为老奶奶做了丰盛的饭菜,老奶奶走时又送给她一些毛衣、毛裤。感动得老奶奶泪如雨下。

  这就是我,一个聪明、淳朴。善良的男孩。

  我长着一头短短乌黑的头发,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我有一个哥哥,而且就在这个班里,我长的不怎么好看,穿着一件带有蓝白红色的外套,还穿着一件带有蓝色和白色的裤子。

  我猜想我的名字是这样的:屈是本家姓,涛是像波涛一样的顽强。

  我的性格是粗心大意、乐于助人、有暴脾气的孩子。我之所以说我是粗心大意是因为有一次数学课有一道题是十一乘以十三我看成了十一加十三,我心里想:怎么三年级下册还有加法?结果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道乘法算式。

  我乐于助人是有一次一个老爷爷要搬家,就自己一个人背着所有的东西赶车,我看见了就立即快步走上前去帮助哪位老爷爷背东西,背到了车站,我害怕老爷爷没有钱坐车。于是就拿出自己仅有的一点钱给了老爷爷。老爷爷上车后我一直看着那辆车,目送老爷爷。

  我暴脾气的原因是因为:同学一不小心踩了我一脚我就会大声的骂他,并且再打他一下。

  我的爱好是学校的vex机器人和数学。有一次我一直在认真的做vex机器人连老师喊了我七八遍我都没有听到,到了第十遍才听到并大声的回答:“干什么?”数学的列子是这样的:我从一上课就开始写数学题写到下一堂课开始,我心里想:难道今天没课间?后来才知道是自己对数学太入迷了?

  对了!我最不喜欢的科目是语文,因为语文让我经常被爸爸妈妈打,而且我的语文不好。我还有一个最不喜欢的科目是音乐,因为:我每次唱歌都唱的不好听,同学们唱歌就唱的非常好听。而且每次在音乐老师家里表现不好,还会被爸爸妈妈打。

  我喜欢我,我喜欢写作,我喜欢vex机器人。

  “咦,谁在拽我的头发?”我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看到一张白白胖胖的脸正朝我哈哈哈的笑呢。——这就是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已经11个月了,现在正是他学爬的时候。他天天在家里爬来爬去,好像一只充满活力的小青蛙。有时候他还会模仿大家。我们每做一个动作,他就会学着我们去做。有一次,我吃西瓜,我吃一口,弟弟就吃一口。我咳嗽一下,他也有模有样地咳嗽一下。

  我的弟弟十分可爱,他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炯炯有神,小小的鼻子下面就是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它的身子很灵活,一会儿爬到这,一会儿爬到那。再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弟弟生下来手臂上就有一个胎记,这让他变得与众不同。

  我的弟弟有时候很搞笑,每次起床,他都会自己坐起来,一脸严肃的样子,好像在思考什么。有时候他也很烦人,动不动就拽我的头发,这让我觉得很讨厌。

  自从弟弟出生,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比如,家里变得更热闹了。每天家里都会多一个小淘气,他让生活变得更有趣。但是,妈妈把更多时间,更多精力都花在弟弟身上。有时候我觉得妈妈是不是不爱我了。但妈妈告诉我:“”爸爸妈妈的爱都是百分百,但时间和精力有限,爸爸已经把更多精力给了你,如果妈妈也用所有时间陪你,那弟弟怎么办?”妈妈说完这句,我明白了。

  虽然弟弟抢走了我一半的爱,但弟弟永远是我最亲的人,我会永远保护他,爱护他。我喜欢我的弟弟!

  嘿!你一看题目就感觉有些新奇吧,这你就不对了,哪有讨厌自己的人呢?我是个女孩子,说外向不外向,说内向不内向。在老师面前我是性格内向的人,在朋友面前我是一个性格外向,开朗的人。

  说说开朗的我吧。玩的时候有说有笑,显得很开心,时常与同学一起搞怪。喜欢田径运动爸爸的眼里我是“电脑虫”因为一到周六周日时,我就开始玩电脑。

  妈妈的眼里我是;"淘气女"因为我喜欢在家里搞破坏,撕纸片,扔果皮,反正总是想方设法吧家里弄乱。

  在奶奶那儿我是一个“乖乖女”可不是吗。一到奶奶家我就乖乖地看动画片。

  在姐姐眼里我是“捣蛋鬼”,不是碰碰这个,就是动动那个。

  在妹妹眼里我是称职的好姐姐,帮这帮那不可开交,我们时常一起玩,连大人们都说:我俩是亲姐妹呢。

  看,这就是我,一个开朗,活泼,可爱的我。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喜欢的书作文 (菁华5篇)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的爱好有很多,如围棋、象棋、踢足球等等,但我最喜欢书法。

  以前,我写的字像蛇一样弯弯曲曲,乱七八糟。自从妈妈给我报了书法班以后,我写的字明显进步很大。

  我的书法老师是水老师,他写的字如行云流水,苍劲有力,我非常羡慕。

  通过水老师对我的教导,再加上我的勤奋努力,经过两年的苦练,我的书法突飞猛进。有一天,老师宣布我参加第26届国际少儿书画大赛,听到这个消息我欢天喜地、欣喜若狂。比赛那天,我心里特别紧张,又特别兴奋。心想:“我一定好好发挥,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次的比赛中,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成绩-----国际少儿书画特别金奖。我心里非常高兴,但我并不骄傲,我要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

  我喜欢书法,因为它是*特有的艺术,是*传统文化中的一株久盛不衰的奇葩,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从最初的甲骨文、发展到篆书,再到日后的草书、行数、楷书;在这浩瀚的长河中,涌现出许许多多令人敬仰的书法家,例如: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我十分敬佩他们,所以我才更喜欢书法,长大以后一定要当像他们那样的大书法家。

  我觉得阅读很有趣,阅读的时候,就像在一个快乐的天堂,里面有很多的内容,等着我去阅读。

  我非常喜欢阅读,因为里面的内容,会告诉我们*常需要做的事,还有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我们班的老师还说:“这些书总共要三千多元,所以,你只要看完这些书,就可以得到三千多元!”老师每次说完这句话,我就会努力地把全部班书看完!我觉得白雪公主是在说,不要乱吃别人给的东西;小红帽是说,不要听陌生人的话;小木偶是说,不要一天到晚都在说谎。在看这些书时,我都会在家里最安静的地方,而且也会很舒服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愈来愈不爱阅读,我觉得看电视跟打电玩更有趣!

  现在,每当我看到书的时候,我都会非常想睡觉,因为现在很多书页数很少、图很多,而且,最后的内容也不精彩,所以,每当爸妈叫我看书的时候,我都会假装看书,可是每次我都在想事情,反正爸妈也没有发现。

  我真希望以后的书页数很多、很少图,而且内容丰富,而不是页数很少、很多图,很无聊。如果有页数很多的书,又不无聊,那我一定会称它为第一名的书。

  读书是一种诗意的生存状态,一种幸福的生活方式,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了。

  88年的人生传奇,有87年都在无声、无话、无光的岁月里度过,海伦·凯勒,一位美国的传奇女性。

  书中讲述了海伦·凯勒在自己17个月的时候,患上了一场大病,所以原本光明的世界,就变成了一片黑暗。原本在出生不久就可以说出water——水,这个单词的聪明女孩却无声了。但不久之后,她的父母请了莎莉文老师,凯勒仿佛抓住了生命稻草一样,海伦·凯勒像变成了天才,竟可以说出:吃、喝、说、读几个单词,这对一个聋哑人是很难的,但是她做到了!

  长大以后,做了慈善家,而她最后的愿望只是想给自己三天光明,然后让这个世界更和*,这与著名歌手薛之谦的心愿一样。

  但如果给我三天光明,原本是一位聋哑人,我会怎么办?可能会疯吧,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最后在美国最伟大的榜上,有了她的名字——海伦·凯勒。

  我爱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即使困难重重,也能微笑面对一切!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菁华5篇)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我喜爱的书可是有来历的。这本书的题词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诗出自青埂峰的补天石上。这首诗意味深长,道尽了人间的繁荣富贵。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封皮上的画选自了黛玉葬花。黛玉扛着锄头,边哭边葬花。那神情犹如出水芙蓉;那眼神却道尽满腹酸楚。不由的让人想起黛玉的那首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读过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尤其是到了黛玉死的时候,真是让人痛彻心扉。黛玉气绝时,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吉时。黛玉虽然不宽厚待人,但灵性也与宝钗不相上下。最后这棵“神草”将一世的眼泪还尽后,含恨而死了。而宝玉中举后,入了佛门。宝钗也孤寡了一生,虚度了一世。这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自傲的贾府满以为只要有钱什么都好办。可到头来还不是死的死,男丁都刺配到了沧州。这个结局这能说一句:“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菁华5篇)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成语故事》了。

  我为什么喜欢真本书呢?那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看了这本书,使我了解到成语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它凝炼含蓄,形象鲜明,富于哲理。事实上,每一个成语都还包含着一个生动的故事。读成语故事,不仅能够明白成语的由来,而且还可以学到很多历史知识呢。

  今年春节,我和爸爸妈妈去乌江的外婆家。参观了著名景点霸王祠。参观时,我忽然想起书中有关项羽的两个成语——破釜沉舟和四面楚歌,并且立刻把这两个成语故事一一道来。爸爸妈妈听了直夸我有学问,连旁边的游人都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听了,心里甜滋滋地。通过这件事,我对成语越发有兴趣了,也更加喜欢那本书《成语故事》。

  今后,我不光要看《成语故事》,还要看不同的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高尔基爷爷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能使我开阔眼界,也能让我收获知识,一本好书需要一遍一遍的去读,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也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好*惯的养成、365天读故事”等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米小圈用日记的方式来记录每天的趣事,其中有个故事最吸引我,说的是——我们去野餐吧。铁头和米小圈是幼儿园的好朋友,可上学他们就分开了。这次野餐又让他们聚到了一起,他们见面高兴极了,在一起做游戏,他们甚至幻想能调到一个学校。过了一阵子,这个奇怪的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铁头米小圈真的在一起了,他们彼此太兴奋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好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彼此要懂得友谊的珍贵,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共同进步!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

  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鞭策我的人生。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的书房里面有很多书,有状元路学*作文、沉思录、世界未解之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世界未解之谜注音版,书里写了很多科学家们都无法解答的谜题。

  我觉得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飞碟跟踪地球飞机,里面讲述的是美国一架“RB--47”型飞机,正在飞行时看见了一架速度极快,发出淡蓝色强光的不明飞行物,机长为了避免碰撞发生,就准备避航,一个怪事发生了,那个发光体改换了方向,以某种角度横插他们飞机的航线中心线,从飞机左方一下子“跳到”了右侧。速度之快令有二十多年飞行生涯的蔡斯诧异不已。蔡斯想他今天遇见的可能是UFO飞碟,假如它不是飞碟的话,那它又是什么呢?人类研制出来的各种飞行器的速度根本无法与它相比,在见精密仪器的监视下,那个发光体仍然在飞机的周围逗留着,似乎是在观察和研究人类的不明飞行物,直至几分钟后,这架UFO才消失。

  读了这个文章我明白了宇宙中并不只有地球上有生物,而且可能现在就有一架UFO在你头上飞过呢!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书小学日记 (菁华5篇)

  他们该调皮的时候调皮了,该捣蛋的时候捣蛋了,孩提时代,他们爽爽地过了把孩子瘾!这就是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是《五。三班的坏小子》的主要内容的梗概。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作家杨红樱的一部长篇力作。作品以肥猫、米老鼠、兔巴哥、豆芽儿这样一群活泼可爱的小男生,构成了一个个鲜活开心的校园故事。在这里,我可以回忆起美丽的童年,我会找到小伙伴的影子。一幅幅画面反映了当代小学生的现实生活,是一部令我们少年开心的作品。

  看着这本书里的人物,使我想到了我们班里的一些同学。周鑫、郑煜杰、徐家慧、王俊杰。他们的性格与《五。三班的坏小子》中的小男生的性格十分相似。周鑫胖乎乎的,徐家慧跑步十分快,郑煜杰和王俊杰,那是天生的一对调皮鬼。他们给我们班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使我们的童年又多了一份快乐。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会让我在伤心难过的心情慢慢地舒解开来;会让我不再为了受老师和同学的表扬而虚伪地生活、做事,让我变回了原来的我,实实在在的我;会让我知道班上的坏小子是我们童年的生活中的调味品,我们的校园生活因为他们而精彩。

  我很开心认识《五。三班的坏小子》,不是因为他们的调皮捣蛋,而是从他们的身上使我想起了很多有趣的事情,看到了我周围同伴的可爱之处,使我的学*生活有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同学们,你们也不妨看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天外探密故事》。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让我来告诉你吧!它是世界上最令人惊奇的,浩渺的宇宙空间,永远为有幻想的人打开。这本书主要讲了宇宙理论与观测、地表航天、太阳系与外太阳系探测、神话与传说、宇宙时空隧道、UFO和天外来客六个部分,涉及宇宙理论。载人航天、神话幻想和宇宙未知世界等诸多方面。

  这是一本让我们对未来的.憧憬与探究,是我所喜欢的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喜欢看书。我看过《十万个为什么》、《365夜故事片》、《成语故事》、《小学生优秀作文》但我最爱看的是《小学生优秀作文》了。为什么?听我说说吧!

  这本书是“六一”儿童节爸爸带我去买的。我到了书店一眼就看中了它。我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早就看出我喜欢它,就给我买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洪镇涛。它是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上面有描写人物的、景物的…自从看了这本书我的*作水*提高了许多。而且里面的文章生动有趣。比如:沙漠里的公文主、猫捉老鼠、我的小表弟…这些文章都很好看。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我喜欢这本书。它内容精彩、生动有趣。你们喜欢吗?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写出这么好的文章。

  我喜欢看的书有《笑猫日记》、《昆虫记》、《十万个为什么》……但最喜欢的还要数《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的爸爸很爱玩,而且能玩出许多花样,他经常和马小跳一起,甚至比着玩,而且还会和马小跳抢玩具。

  在那么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叫《两个胆小鬼》。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经常对马小跳说:“儿子,你应该和爸爸学,胆子要大一点。”马小跳想:我今晚就要测验一下爸爸的胆子到底大不大。于是,马小跳把电灯全关上了,就裹着被子来到了爸爸的卧室,爸爸翻身看到吓了一跳,躲进了床下面。马小跳又见机叫了声:“我是鬼!”不出声还好,一出声被睡在旁边的妈妈识破。马小跳想:爸爸还说他胆子大,我就叫了一声,就把他吓了个半死。

  这本书伴我成长,让我懂得了家的温馨和睦,同时马小跳也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 (菁华5篇)

  人的一生总有自己爱看的书籍,有人爱看童话,有人爱看寓言,有人爱看希腊神话,可我有点爱看这些,电脑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我读后非常喜欢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小说开始写了鲁智深,林冲、武松等人有声有色的反抗,落草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个人行为逐渐变成有意识的抗争。

  梁山上的好汉们,“不怕官府不怕天”里成了好汉们的天堂。自从小李广大闹清风寨后,众好汉纷纷奔向梁山。梁山实力大增,宋江自江州上山后,*恒顿山寨,操练人马,能攻善守,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踏*曾头市,终于聚集起义相投的108位好汉,患难与共,生死相托。一同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多读几遍《水浒传》我想我的作文水*肯定会有所提高。

  梁山泊聚集了一伙好汉,首领是宋江,他们一共108个将领,个个武艺超群。朝廷中的几个奸臣想用武力消灭梁山泊,但是派了很多次兵都失败了。只好招安,但是几个奸臣心怀鬼胎,再找按后没有让他们进程,但派他们去征讨方腊。

  然而,去时108员将领,打败了方腊后只剩下了27员,高俅等人怕皇帝因宋江破敌有功而宠信他们,在宋江进京不久用药酒把他们毒死了,梁山泊起义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结束了。我爱看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义气,什么叫做信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一高尔基。

  书,是一个能增加知识的东西;书,可以让我感受到快乐;书,能让我们更加充实;书,能……

  多少次我在迷阔中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读书”?哦!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度过了12个春秋,也读了12个春秋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海伦。凯勒的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小时候得了一场重病,也因为这场重病,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是多么向往光明,她是多么想看世界,她无法对父母倾诉自己的.烦恼,所有愤怒都一直在她心中,她不会说话!在安妮老师的启发下,她认识了许多单词,海伦特别高兴,每天都不分昼夜的读着盲文增加知识。

  海伦又学会了说话,她每天摸着自己的喉咙练*发音,之后交到了一些朋友,海伦为了能让朋友听懂她说得话更加努力。

  终于,她考上了顶级大学一一哈佛,她战胜了命运。

  海伦,希望拥有三天充满色彩的世界,她渴望看清父母的脸,渴望看见自己的朋友……三天的时间太短了,海伦并不能看见所有的事物,她只会看到部分事物,可她依然会很满足。

  海伦向往光明。海伦有着超人的意志力,也是这超人的意志力支撑着她,她写过许多著作,也帮助了更多和她一样的人。

  我们也要学*她顽强的精神,因为她让我坚强。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在二年级的暑假里,一个炎炎夏日中,我手中正捧着一本对我来说极为厚重的书─哈利波特。当时,我一页接着一页;纸张快速的翻动着;眼睛再一排一排的文字中,来回穿梭,仔细浏览。当然,我的大脑也随着我的速度,马不停蹄的运转,整理其中含意,也同时思索着字字句句的奥秘。

  这一看下去,不得了啦!我就彷佛着了魔似的;茶不思,饭不想,怎么也停不下来。若世界上有一个疯狂的舞者,夜以继日─从早跳到晚;那我就是一个疯狂的读者,日夜不停─从早看到晚,从不歇息。因此说我神魂颠倒,进入亢奋状态,可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书中的魔法世界里,不论是任何巫师、女巫,甚至任何一个咒语,都深深的令我着迷不已。每一个角色,每一个物品都紧紧的吸引着我,彷佛一个大型磁铁贴着我,怎么也拔不开。这一切的魔法事物各个都令我向往,紧凑悬疑的情节,看了无不心跳加快,一看再看,也毫不厌烦。

  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魔法故事,当我神游其中时,可说是浑然忘我,是一本值的你一再回味的好书喔!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 ”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9)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

  暑假,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书——《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我看过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能考第一》。本来我不喜欢看书!但自从看了它以后我不但爱看书,作文水*也提高了!使我的各方面也有所提高哦!

  读到这里,也许有同学急着想知道这本书里主要写的是什么了!别急!别急!我慢慢给你讲!许多同学因感到学*很乏味而讨厌学*。这是因为你没掌握学*方法。在没掌握学*技巧之前听到大人催促你"快学*""快学*"时,心里就会很烦躁,连书包也像一个大包袱似的压着你喘不过气来。但掌握了学*技巧就不同了。

  这本书讲了学*技巧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松获得的,与智商没有关系,只要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每个人都可以轻松成为优等生。本书是韩国学*天才赵秉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配以幽默风趣的漫画,专门为小学和初中生量身打造的,它是亚洲最好,也是最有趣的学*方法启蒙书,韩国和日本的中小学生几乎都读过这本神奇的学*秘诀书。而且还是全彩漫画。

  读本从小养成的*惯就能决定我们一生的前途、风靡韩国的素质教育读本,我们必须要修的学分。“一个小*惯会改变我们的未来!”图文并茂,寓教于乐,让我们自主培养成功的*惯……

  同学们!我告诉你,只要你看了这本书掌握了学*技巧,不仅学*变的轻松愉快,还能提高学*效率。这样,大家不就有更多的时间玩游戏或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活动了吗?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我最喜欢的书店是新江厦商城的四楼书店。那儿有我最爱看的自然科学、动物世界、儿童文学作品、漫画作品等很多很多书。晚饭后,我经常去那儿翻书。妈妈说,书店快成我的托管班了。宁波其实有很多书店,但是,有的书店很拥挤,书架前站满了人,挤都挤不过去,收银台常常排得象一条长龙,买一本书得花半天时间;有的书店把书架上的书都用尼龙纸封 起来或用绳子捆起来,根本看不到书在的大致内容;还有的书店非常小,书的种类也很少,根本就买不出书。 新江厦书店在新江厦商城的四楼,那儿地方很宽敞,占整个楼层的一大半地方。一排排书分类明确,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架上,我们看书的时候都可以随意翻看,没有一本是封住的或捆住的。

  书的种类很多,有大人的也有小孩的。商城还专门在书城中间划出了一块空地,放了很多椅子给大家坐着看书。我觉得新江厦商城象一个大型的书吧,在那儿看书 买书舒服极了。多么希望所有的书店都象新江厦商城那样啊!

  *日,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这本书:他有火眼睛,能看穿所有妖怪,他拿着金箍棒,会七十二变。他能驾驭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我最喜欢《西游记》中的第八回《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为了不让白骨精抓走师父,不怕师父念紧箍咒,一定要把白骨精打死为止。孙悟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孙悟空第三次打白骨精时想了一个好办法,让土地神,山神围住白骨精,自己拿着金箍棒打那个白骨精。师父说他 打死了三个*民,孙悟空却坚定地说是白骨精变的,他的.理由是那个白骷髅上有四个字,那四个字是‘白骨夫人“孙悟空这种精神值得我学*。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候明明做对了,人家说是错的,我说是对的,人家问我理由是什么,我怕人家说我,就没有把理由说出来,人家看我没有理由就说没有理由就说明是错的,我只好说是错的,结果我们俩个都错了。我觉得我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能害怕,要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像孙悟空一样,哪怕被师父误会仍能够坚持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我最喜欢《西游记》这一本书,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有很多地方要向孙悟空学*,真是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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