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27 00:00:00 [db:标签-标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我承认,第一遍没有读懂,曾经以为的爱情是忠诚,而忠诚的标签当然是肉体的纯洁,人心太复杂,瞬息千里,尤其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必须使尽浑身解数与全世界搏斗,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当作敌人,只需要斗赢一个就知足了。女人总是像缉毒犬一样的警觉,把一生的精力都耗在那个男人身上,最后发现他的身心全都在游走,忠诚便是那包裹着帆布的钢锥,扎在心里慢慢地疼。

  再看一遍时,我又年长了快十岁,终于理解了阿里萨的爱情,他在灵魂深处为费尔明娜忠贞一生,一颗爱她的心从来就没有变过。哪怕她老了干瘪了,他依然那样炽热,他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却从未背叛过他的爱情。

  从此我懂得,真爱无关乎肉体,就像口渴了要喝水一样是人的生理需求,那个忍你,让你,迁就你,时时刻刻想着你,为你买东西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人,那个把自己吃过的美食要带你吃一遍,那个对你毫无保留的把人生交给你的男人,就是今生唯一的遇见,他没有能力读懂你,却愿意花一生时间来陪你。

  这一切都只关乎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这两天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刚读完一脸懵,会想这样的爱情怎么会有人想拥有呢?仔细思索一番,才明白了这样的爱情才是顶级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得是一个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男人一见钟情喜欢上了一个叫费尔明娜达萨,从此以后就像被勾走了魂儿一样,每天写情书表达爱意,想尽办法想要见心爱的女子一面,正是那首歌中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虽说两人互通书信很长时间,但是见面交流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后来费尔明娜的父亲发现了两人的小秘密,坚决反对,因为父亲想让费尔明娜嫁入名门望族,而阿里萨只是个穷小子。

  于是父亲带着费尔明娜开始远程旅行,想借此让费尔明娜忘记阿里萨。可是她的父亲不知道,在爱情面前,越是被压迫,两人的爱情越热烈,旅途中两人还在秘密通信,互诉思念之情。

  终于,费尔明娜旅行回来了,阿里萨终于能跟日思夜想的梦中情人见面了,可是就像现在的网恋往往会见光死一样,费尔明娜看到他后心中的第一反应却是,我怎么会看上这么寒碜的家伙,所有的感情瞬间显示的无影无踪。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这本书真的是很神奇,《***》曾经评价这本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评价很高,但是我觉得并不为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确实是把爱情写的比较透彻。

  题目还蛮有意思的,提到了“霍乱”。霍乱不仅仅是当时的时代背景,我更觉得作者是将爱情比作成“霍乱”,非常有意思的一种表达。霍乱和爱情有两个相似之处,一是被动性;二是都有身体上的征兆。

  说是一篇读后感,其实也就是我的一篇分享罢了。我高中学文,从小还比较喜欢看书,所以写点东西对我来说并不是很有挑战性。但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竟然觉得什么都写不出来,这一感觉确实是吓了我一跳。都说读书可以悟出什么道理,但是我认为在二十岁的年纪即使博览全书也很难悟出一些四十岁才懂得的道理。我还年轻,经历的也少,想必十年后再回头看这本书会有更深的理解吧。

  看完这本书,突然想起一年前曾经看过的《荆棘鸟》。这本书也非常的精彩。两本书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告诉我们爱是执着,而《荆棘鸟》告诉我们爱是放手。这个确实是没有对错之分,想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7

  在紧张的考试周氛围下,我还是坚持把这本28万字的小说读完了。

  有两点值得庆幸: 

  首先是,我选择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而不是由于时间问题,把阅读时光分割开来——最后就会成为读者的潦草收尾。

  其次是,我选择阅读纸质版。(前几天由于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歉疚,我选择用阅读和自己和解。)这本从室友那里借来的小说,就这样让我坐下来或侧躺着,陪内心的自己,安安静静地度过着寒潮到来又褪去。

  不得不说,当我们选择读纸质书籍的时候,手捧书那种感觉,本身就是一种治愈——不信你试试看。

  书看似很厚,其实故事很简单。我认为我啃读到的,更多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人物心理、周遭变迁的细细描绘。就像是一张素描,看似没有章法、不厌其烦的窸窣笔触,摊开来看,实则呈现的是一个轮廓分明、明暗有致的整体。

  经受生命浅层的侍弄,半世纪后,两个褪色的灵魂仍能在死神窥视下,大胆地重拾深处的懵懂和初心——现实又伟大。

  实际上,压在箱底的坚守,早已跨越任何俗物,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你永远也想象不到,能与时间抗衡的事物,竟能这么简单而顽强。

  很遗憾,每次发现图书馆的好,想拼尽全力去读那里藏着的'每一本好书时,都是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比如期末考试。

  让书做治愈者,让书带我们更多感官和心灵上的新体验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

  和老妈闹个小矛盾,弄个小别扭,互相冷战几个小时后,无论谁对谁错,就算是老妈的犯了天大的错误,对我有天大的误会,我都得主要开口喊老妈,吃饭,喝茶,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最主要的是一定是我得主动去喊老妈。这其实等于在承认错误,向老妈道歉,向老妈道歉。本来我一大肚子冤屈无处撒野,却忽然想起费尔米纳。说到这点,老妈还真和费尔米纳有点像。费尔米纳和医生吵架或者自己犯了错误,坚决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如果医生要怨她,她则更生气要么不再理人要么跑回娘家。作为和医生有相同遭遇的我这么多年来,早就学会要给老妈台阶下了。生气这种事儿,来得快去得也快。偶尔想回来既是生气又是好笑。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9

  与其说是一部夹杂着社会、现实、浪漫、放荡的爱情小说,我更愿放弃对时代的揣摩,而将其理解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其生命尽头书写的最后一篇坦白信。

  年轻时喜爱的诗派风与垂老时对人性理解的融合,和他的所有信一样字斟句酌。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深处,因为他用高超的手法将其隐藏,除了开篇的引用,更多时间大概是在用对爱情的追逐来掩盖自我,当然也可能相反,即以完善自我来追求爱情,时限五十一年,在他的故事里书写了人间爱情百态,无论你的爱情观如何,都能够对号入座,做为读者之一,却如费尔明娜?达萨一般反复阅读,最终却想将其付诸于明火中,合上书内心充满不甘,可又想到爱情也颇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自己的爱情观反而更加巩固。

  爱情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而在于一个对的时间点;不在于自身有多么成熟,而在于双方是否很有默契的感同身受。我爱那个存在于我脑海中的她,但她已漂洋过海到达彼岸,我在爱情之海中游荡,全力奔赴远方的灯塔,在到达终点的一刻,她不在自我闪耀,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没有回忆,没有遗憾,剖开一切,留下的唯有“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

  这本书是一个同学借给我看的,在去清河湾中学实*学校的四个小时地铁上陆续看了一些,没有让我觉得这来回的四个小时是一天中浪费的时间,很充实…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一生爱的等待让我对爱情多了一份敬畏感,原来爱一个人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会因为不期而遇的恋情而忘记,不会因为得到的喜悦而迷失…阿里萨一生有过很多女人但却为达萨终生未娶,因为一个女人而有很多女人,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是爱但只是那一时那一刻的需求,而达萨才是他心中永远忘不掉的爱恋…遇见时的小鹿乱撞年老时的初恋般的感觉,岁月带不走年老磨不灭那刻骨铭心的爱…

  书信维系的爱情字里行间都倾注着写信人的爱意,不像现在隔着屏随意打字表现出来的调侃…那是花心思花时间动情琢磨出来的,而不是不经大脑不问心的随意…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阿里萨和达萨终于走到了一起,历经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巅峰时刻,彼此以不一样的身份,带着岁月的沉淀,怀着最初的那一份心动笨拙的摸着彼此的手…

  在开始的时候,很害怕阿里萨因达萨的离去而放弃自己,有一段时间是这样的,得了霍乱一样症状的相思病,但作者最后还是把阿里萨塑造成了一个继承叔叔公司的董事长,有了不一样的身份与职责,多了一份稳定与沉淀…思想上的升华,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的抖擞最终赢得了达萨的另眼相看…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之前有什么不如意,依旧要相信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1

  当全书只剩下最后一句“一生一世”时,百感交集。

  整部书,很马尔克斯。

  尝试去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男主人公是阿里萨,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的这种半个多世纪紧闭内心的等待,只为一个人敞开,是极度浪漫的;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的,又是极其残忍的。

  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明白,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在这时帮助她最大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选择了已经等待了*一生的阿里萨。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彼此生命力量的远行。

  可以说男女主人公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书中的世界里,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

  至此,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温暖而又浪漫的灯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扩展阅读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扩展1)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一场由爱念引发的故事,终究是没有得到爱情的完美结局。不过,对于彼此来说,这又算得上些什么呢?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最*,有一本书经常被提及,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开始我以为重点是霍|乱这种疾病蔓延下的爱情故事,所以也买来一读。

  谁知道不读不要紧,一读才知道上当了,哪里是说霍|乱的事,这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爱情与婚姻”啊!果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各种象征魔幻主义。

  故事以一场死|亡拉开序幕,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氰化金的烟雾中解脱了此生,正当我饶有兴趣的准备一探此人背后的故事时,故事的男主角之一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极具戏剧化的意外死亡!当我把注意力转到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身上,以为要开始回忆两人的故事时,另一个男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出现了,并更戏剧化的出现在医生的灵堂,向费尔明娜·达萨当场表白!

  哦,这是怎样一个开头,我真的迫不及待的要读下去!

  相守五十年的婚姻

  说实话,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正是我们心中婚姻生活的楷模,幸福的家庭难道不正是这样的吗?

  乌尔比诺医生有能力有权利,有着超越常人的地位,令人尊敬的工作,对城市有着非比寻常的贡献,妻子费尔明娜·达萨美丽且善解人意,把家庭料理的舒服整齐,辅助丈夫进行富人阶层的社交往来,两人住在令人羡慕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万事顺遂,两人不离不弃,婚姻持续了五十多年。这难道不是世俗生活的成功吗?这难道不叫幸福吗?

  可是,世上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啊!

  ——“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乌尔比诺医生这句话便是为夫妻两人带来过无数幸福时光的月亮宝石。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并不爱费尔明娜·达萨。

  乌尔比诺医生总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一次误诊的果实,——“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在为费尔明娜·达萨检查身体时,女人那美丽的身体在昏暗的房间中闪着耀眼的光芒,而医生却“沉着......没有看她的眼睛,耳朵直接贴在她的胸部,背部皮肤上”,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正值花样年华的她所拥有的诸多美妙之处!

  以为是霍|乱,结果并不是,以为是爱情,但只是一次误诊。

  但是当乌尔比诺医生遇到林奇小姐时,又是什么样的情景呢?——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便知道一件无可挽回的事终于在自已的命运中发生了!

  他仍然要为林奇小姐诊病,这样做时,“......他竟然渐渐忘了自已的医术,惊讶地发现这个天生尤物的内脏与她的外表一样美丽。他完全沉浸在愉悦的抚摸中,已不再是加勒比沿岸最优秀的医生,而成了上帝创造的一个被本能折磨得神志混乱乱的可怜男人。”

  从此后,他的生活便像一个病人,陷入了甜蜜和不断地懊悔中,最终失去时,如针扎一般的刺痛让他无法忍受,竟然对妻子倾诉了全部,否则情绪没有出口可能会在身体内爆炸。

  费尔明娜·达萨也并不爱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

  在她接受乌尔比诺医生时,没有任何有力的理由表示她喜欢他,而对他的了解则更少。对方的追求也从来不是用爱的语言来表达的,他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但费尔明娜·达萨并不坚信爱情当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

  乌尔比诺医生死后,费尔明娜·达萨毫不手抖地烧掉了和丈夫相关的一切,直到这时,她才得以在这个家里畅快地呼吸,像她一直梦想的那样:一个宽敞、自由、只属于她的家。

  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但在乌尔比诺医生生命最后一刻,“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费尔明娜·达萨的心仿佛要爆裂一般。这个爱是什么?的确只有上帝知道。

  等待五十年的爱情

  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同样年轻的费尔明娜·达萨在窗前的偶然一瞥,开启了一场持续五十多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

  他开始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脉搏微弱,呼吸沉重,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唯一确切的感觉就是迫切地希望自已死掉。

  老医生再探询了隐情后,向他再一次证实了,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他开出诊疗方案,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愿望却恰恰与之相反:他甘愿享受煎熬。

  这里作者清楚明了的告诉大家,书里的霍|乱就是爱情,这场病让人无法拒绝,无法选择,并借特兰西多·阿里萨的口,告诉大家: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侯都会遇到的。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穿着黑衣,坐在树下假装看书,看着费尔明娜·达萨上学经过,一天四回的来来*;午后,他徘徊在花园外看着她坐在杏树下教姑妈读书,她穿着像古希腊女子穿的袍子,头上戴着新鲜的栀子花编成的花环,看上去就像一位头顶花冠的女神;晚上,他在花园拉上一曲为她专门创作的小提琴独奏的小夜曲,曲名就叫:花冠女神;灯下,他写着一封封书信,满含爱的语言与火热的心,一封比一封长,说不完的话语......

  更为浪漫的是,在洛伦索·达萨的反对下,费尔明娜·达萨被迫远行,以断绝两人的来往,但是作为电报员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仅了解到他们的整个路线,还建立起一条长长的电报员兄弟阵线,得以一直了解到她的踪迹。当费尔明娜·达萨在表姐那里收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十一封言辞大胆的电报时,不可抗拒的,陷入了甜甜的爱情中,两人甚至约定好了互相结为夫妻的誓言。

  正如爱情的到来没有理由,费尔明娜·达萨从远方回来的时候,毫无任何理由地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或许也并不是没有理由,正如五十多年后,已经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说道: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伎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因为年轻,并不知道爱情意味着什么,世俗的一切都是他们的阻挠,他们没有阅历,看不清未来,有着不确定的恐慌;而当一切都已明了,又因为是年老,爱情似乎不该属于在死亡门口徘徊的人。

  让他们见鬼去吧!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出现在刚刚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面前,颤抖着再一次向她表达自已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他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与女人们厮混,却从未缔结婚约,几经落魄,却最终很好地继承了船务公司;他一直留意着费尔明娜,却再未主动上前有过交集......

  他们最终登上了船,开始一段共同的旅程。看着彼此衰老的模样,闻到老人特有的酸味,但清晨仍有白玫瑰放在床头,那个花园外徘徊的年轻人,急切的等待着一封回信,那个在午后阳光下,纷纷扬扬的杏花中隐约的花冠女神......

  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爱就越浓郁。

  爱无止境

  船到岸了,眼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一切又要重新回到身边,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再也不想轻易的屈服投降。

  他们回到船上,升起了黄旗。

  这条船,永不靠岸。

  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到底应该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还是理智的选择幸福的婚姻?

  在没有遇到爱情时,彼此对婚姻的相守的确会拥有幸福的时光,但只要遇到过爱情,这种没有爱情的幸福婚姻生活,可能就会有着苦涩的,不自由的阴影。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但却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的东西。

  我们可能就是如此,年轻时错过爱情,年老时,没有一个弗洛伦蒂诺在等你。又或者,我们在幸福的婚姻生活中,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

  既要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要相守的婚姻。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

  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

  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7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愛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舌瓜身也是一种爱情病“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磴过三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f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峽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一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

  与其说是一部夹杂着社会、现实、浪漫、放荡的爱情小说,我更愿放弃对时代的揣摩,而将其理解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其生命尽头书写的最后一篇坦白信。

  年轻时喜爱的诗派风与垂老时对人性理解的融合,和他的所有信一样字斟句酌。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深处,因为他用高超的手法将其隐藏,除了开篇的引用,更多时间大概是在用对爱情的追逐来掩盖自我,当然也可能相反,即以完善自我来追求爱情,时限五十一年,在他的故事里书写了人间爱情百态,无论你的爱情观如何,都能够对号入座,做为读者之一,却如费尔明娜?达萨一般反复阅读,最终却想将其付诸于明火中,合上书内心充满不甘,可又想到爱情也颇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自己的爱情观反而更加巩固。

  爱情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而在于一个对的时间点;不在于自身有多么成熟,而在于双方是否很有默契的感同身受。我爱那个存在于我脑海中的她,但她已漂洋过海到达彼岸,我在爱情之海中游荡,全力奔赴远方的灯塔,在到达终点的一刻,她不在自我闪耀,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没有回忆,没有遗憾,剖开一切,留下的唯有“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9

  虎年的春节沉迷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可自拔。小说写了18世纪的美洲各式各样的爱情,以费洛伦蒂诺·阿里萨(男主)和费尔明娜·达萨(女主)两个人物的感情为主线来展开,年轻的,老年的,病态的,世俗的,应急的爱情都有。

  我很喜欢这本小说的一点,它不只是通常细腻地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和对话来表达人物的状态,价值观和心情,更多地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包括房间的摆设,港口的景物的色彩,街道的味道等等,很有画面感。

  我阅读的时候,也经常跟着故事情节,感受到人物的心痛,绝望,欢喜,犹豫,矛盾的心情。

  最开始有个细节印象深刻年轻的时候,费洛伦蒂诺·阿里萨(男主)对费尔明娜·达萨(女主)一见钟情,每当思念她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思念之情写在信上,最后,这封信长达七十多页,原本他想把这七十多页的信都交给自己心爱的姑娘,也不敢奢望她能够接受自己的爱情,但是,只要能让她知道,就已经能够让他满足。但是,信还没送出,他的思念之情已经淹没他,他一股脑儿地向自己的母亲倾诉,母亲被儿子纯洁真挚的感情感动得老泪纵横,但是,劝他不要把这么长的信交给女孩,会吓跑了女孩,她猜测女孩跟他一样也是感情的嫩瓜。

  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不说培养感情是需要时间的,可能每个人要去感知自己内在的情感,表达自己的情感,也是需要时间的,而这个时间可能真的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是同步的。

  男主因女主即将大婚,嫁给家世显赫的青年才俊而伤心欲绝,男主妈妈原先认为男主年轻时候能够多吃点痛苦是好事,但看见儿子因情所伤,要危及生命了,开始担心了,就建议儿子远走他乡,开始新的工作和生活,忘却痛苦。从而男主开始了自己的旅程,经历了痛苦、绝望、愤怒、嫉妒,男主最终还是选择了返航,并发誓再也不会离开故乡,再也不会离开女主所在的城市。

  读到这段的时候,仿佛感受到男主的内在力量又增强了。男主从一开始被爱神击中的愣头青,写了六七十页的信表达自己的感情,到绝望无助地向最信任的母亲求助,到鼓起勇气站在女主面前理直气壮地要反馈,到为女主拉小夜曲表达爱意,到被女主拒绝的意气消沉,这一路男主是迷茫的,煎熬的,深受求而不得的痛苦。但这一刻,感觉男主已经从求而不得的痛苦中挣脱出来,更加坚定和忠于内心的感情,这时候,仿佛对女主的爱已经从枷锁转变为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支撑了男主继续接下来的征程。

  但这种力量在男主见到女主怀着身孕依偎在新婚丈夫的身边时瞬间瓦解了,此刻,男主没有忌妒,没有愤怒,而是感到一种巨大的自卑。

  这一刻,心疼男主十秒钟。我想,所谓的伟大的作家莫过于此,能够抓住读者的眼球,同时,也抓住了读者的心。

  巨大的自卑是来源于巨大的自尊,情感失忆的痛苦来源于两个人,而来自自卑的痛苦却只源于自己,这种痛苦和冲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巨大的,这关乎于人的尊严,男人的自尊。再次,心疼男主十秒钟,深呼吸。

  男主做了一段时间代笔先生,替恋爱中的男女写情书和信件,通过将自己无法排解的相思之情嫁接到了他人的恋爱中,其中一对男女还结婚生子了,在知晓他们找了同一位代笔先生时,他们决定让小孩认男主为教父。看到这边,真的觉得是既讽刺又心疼男主,燃烧着自己的热情,却在别人家的树上开花结果。

  女主说:社交生活得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女主一直是以一位聪明又理性的早熟女性的形象示人,她丈夫也是看上了她的高冷,但却没看见她内心的真实的恐惧。

  男主用当初跟女主认识和秘密通信的方式与一位渔女通信,类似的情书,类似的提前安排好假装偶遇的约会,一切都与当初,只是人不一样,男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慰藉自己的爱情。

  这一刻,我想,人对于幸福感受的记忆总是容易遗忘,但却记住了幸福事件的很多外部细节,例如,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特定的出场顺序,仿佛记住了一切幸福事件的外在环境,就能再一次感受幸福一样。但我想幸福快乐常常只是一种感觉,是那时那刻的自己,在特定环境跟特定的人,按照出场顺序上演着特定的剧目,那一刻的自己感受到了幸福。幸福无法重演,也不一定是物是人非,而是自己的心境和状态变了。我想,在这一刻,哪怕男主嬉戏的对象是女主,可能很多感受和心情都变了。

  看到男主跟女主夫妇在电影院偶遇,在出电影院的时候,女主的丈夫搀扶着女主下台阶,那一刻,男主突然发现女主老了,同时,衰老的还有自己。衰老真的是一件比感情被拒绝更可怕更难以释怀又无能为力的事情,那一刻,第一次感受到男主的悲伤不是为了求而未得的爱情,而是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女主成为寡妇以后,男主展开了新一轮的追求之旅,他们聊人生,聊生命,聊生活感悟,女主说,我已经七十二岁,还有什么可求。男主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最甜蜜的一幕,男主和女主坐船去旅行,女主看见男主为她精心打扮,此刻,激动害羞的心情比少女时代还要强烈。我想大概是震撼吧。

  男主女主在船上度过了相知相许的幸福时光,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和身份,然后,随着船到港的时间越来越*,两人又将回到真实的生活中,惆怅扑面而来。最后的结局还是挺浪漫,船一直在两个港口之间来往,不曾靠岸。

  整本书感受最深的是老年的那段,可能在我现在这个年纪衰老本身离我还比较遥远,更别提老年人的爱情。但是,书中写到的女主在丈夫去世以后,内心的孤独和寂寞,对男主的思念与日俱增,但又因考虑到自己的年级,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子女,而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情感,但又很渴望男主的陪伴,这种忐忑和矛盾,不安和焦灼,我虽然无法感同身受,但我还是可以从理性上理解一点点。

  这本书是有一次刷小视频李健推荐的,我看到一半的时候,也有一个困惑,作者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这么多爱情的形式,于是我下单了一本马尔克斯传,希望可以找到一点点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扩展2)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篇

  既要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要相守的婚姻。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

  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

  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

  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扩展3)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范文10份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

  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

  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

  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阿里萨的爱情就像霍乱一般令他困苦迷惑,历经生死离别。费尔明娜的爱让人疑惑甚至反复思索,不知是怎样的思维历程让她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而且坚定决绝。说不清为什么,总觉得这本所谓的“爱情的百科全书”不像是在写爱情,也可能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从不按常理出牌?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一场由爱念引发的故事,终究是没有得到爱情的完美结局。不过,对于彼此来说,这又算得上些什么呢?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刚开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也一样,这哪里是在写爱情呀,这是哪门子爱情,这能算爱情吗?什么是爱情?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阅读这本书时,我几乎成功地说服了自己。让自己相信,年少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是最纯洁的爱恋;费尔明娜是被世俗限制的向往自由的少女;阿里萨对萍水相逢的一个又一个女人是有着怜悯和爱慕之心的;最终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重逢是最完美的解决。我说服自己以他们的故事为基础去探讨爱情,没错,割裂来看,每一个故事都给人以启发,每一段爱情都足够让人思考。可是,当故事画上句号,重新审视这本书,我不得不说,书里的人们寻觅一生,却从不曾懂得爱情。抬头看到的云层中的阳光,低头却是满地荆棘。的确,我曾经为每一段爱情感动过,无论是五十年的费尔明娜,还是短暂的罗萨尔瓦、诺丽埃加、小女巫……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

  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芳华》读书笔记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他明白他的爱,他认为的爱情,是稳定的婚姻生活,也就是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加起来*乎等同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