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2-01 00:00:00 [db:标签-标题]

读《红与黑》有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红与黑》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阅读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1)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

读《红与黑》有感1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

读《红与黑》有感2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3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

读《红与黑》有感5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读《红与黑》有感6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2)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

  读红与黑有感 1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读红与黑有感 2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 3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的过程也是人类靠*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有感 4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3)

——读《窃读记》有感12篇

  从小到大,我都很厌烦读书。自从学了一文后,似乎有一股神奇的魔力,指引着我向读书的方向走去。

  以前,我总是玩,浪费了我的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下定决心要把时间补回来,经过长时间的?见缝插针?的学*我现在成了一个小书虫。。我不断的看书,知识也不断的增长,我有一个目标??每天都要超越自己。当别人缓慢而*坦走在知识的海洋中时,我必须用力去跑,因为我要超越我的目标,超越我的梦想。

  书好像是精神的食粮,每当你精神不好时,贪婪地读上一页书,便感觉到心情无比舒畅;书又好像是精神的营养,一天不读就等于一天没有吸取营养,便一天没有力气,一天没有没有精神;读书就像机动车加油一样,没有油怎么能开得快、开得远呢,怎样能遨游世界呢??

  我曾记着*说过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我要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向着老师对我的期盼勇敢飞翔。

  本学期的第一单元主要写书。书,我们天天都要读,但我们从来没有像作者一样偷偷读过,读了(窃读记)以后,我更加发奋学*,以作者为榜样。

  每当我不想读书时,我总会想到作者没有书读,那种对知识的渴望,我想到自己有条件为什么不好好学*、读书呢?课文以“窃读记”为中心,从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和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只是的渴望。小作者利用“下雨天,留客天”这种理所当然的借口,自我安慰,在书海中继续冲浪,有几分童稚,还有几分诡异。在“窃读”的氛围中,一方面享受阅读的快乐,一方面还要时刻关注周边的环境还适不适宜“窃读”。非常形象生动地表现了“我”的心情变化,使人如临其境。

  我体会了窃读的复杂滋味,感悟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求知的渴望。同时,我还要学*作者细致入微的动作和心理描写。我决定,要于书结下朋友。

  今天,语文课上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由于家里穷,她买不起书,所以每天放学后,她只好到书店里偷偷地读书。

  学*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特别喜欢读书,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以后,总是情不自禁地打开书柜,找出自己喜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有时竟然连妈妈喊我吃饭都听不见,直到妈妈火了,揪着耳朵把我拽出来,我才知道要吃饭了。可我总是草草吃几口,又回到书房,继续看起书来。

  记得有一次,我上街买东西时看到一家书店正在推销一批新书,就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我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一本好书,急忙打开它,一页,二页,三页……我贪婪地读着,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正当我读到精彩的地方时,一位阿姨对我说:“小朋友,你明天再来吧,我们要关门了!”我抬头看了看,发现天已经黑了。我合上书本,咽了一口唾沫,好像要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这是古人的一句话。但是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可以很轻松地买到很多书,也可以上网阅读,再也不用像林海音奶奶小时候那样“窃读”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珍惜读书的美好时光,像冰心奶奶说的那样“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不断用知识来充实头脑,让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今天,语文课上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由于家里穷,她买不起书,所以每天放学后,她只好到书店里偷偷地读书。

  学*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特别喜欢读书,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以后,总是情不自禁地打开书柜,找出自己喜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有时竟然连妈妈喊我吃饭都听不见,直到妈妈火了,揪着耳朵把我拽出来,我才知道要吃饭了。可我总是草草吃几口,又回到书房,继续看起书来。

  记得有一次,我上街买东西时看到一家书店正在推销一批新书,就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我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一本好书,急忙打开它,一页,二页,三页……我贪婪地读着,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正当我读到精彩的地方时,一位阿姨对我说:“小朋友,你明天再来吧,我们要关门了!”我抬头看了看,发现天已经黑了。我合上书本,咽了一口唾沫,好像要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这是古人的一句话。但是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可以很轻松地买到很多书,也可以上网阅读,再也不用像林海音奶奶小时候那样“窃读”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珍惜读书的美好时光,像冰心奶奶说的那样“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不断用知识来充实头脑,让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窃读记》现代作家林海音女士创作的一篇散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读《窃读记》有感这篇作文吧。

  半学期前,我们学过一篇名为《窃读记》的课文,文中讲述了作者三番五次“窃读”的故事,表达了她对读书的热爱,作者这样爱读书,怎能使我不敬佩呢?

  《窃读记》中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十岁时酷爱读书的故事,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看书,到了晚上只能依依不舍地回家这两个时间,及因无力买书而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说明她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当时的林海音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同样,我们都是十岁,都是适合学*、读书的年龄,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读,她却需要“偷窃”才能看书。她经常来读却从不买书,也就意味着她可能随时会被老板或店员发现,从而受到训斥和轰赶,她正在读的书也有第二天就被售完的可能……她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她仍不放弃一丝一毫读书的机会,不会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更不忘了读书!

  林海音的热爱读书使我想起我的邻居洛锦璎,她也是个爱读书的女孩。她告诉我,每天她都有一个凌晨六点钟的闹铃,提醒她起床读书,而她则每天按时起床阅读。早晨七点,都要上学去了,她还徜徉在文山书海中,经常都是父母气呼呼地抽走她手中的书她才“正常运行”。她使我感受到热爱读书的精神。

  《窃读记》告诉我:我们一定要热爱读书,只有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我长长的舒了口气,抬起头望着金玉盘似的月亮,心情格外的轻松。啊!寒假作业终于写完了,压在身上的大山终于卸下来了,头上的紧箍咒也终于松开了。

  我哼着小曲收拾着书包,准备痛痛快快的过过游戏瘾,可语文书中的一个图片不经意的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可爱的小姑娘靠在书柜旁,正在聚精会神得读书。这个小姑娘就是林海音,这是课文《窃读记》中的插图。

  我重新细细的品味着这篇课文,文中讲述了“我”——小林海音每天放学后,便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如饿狼一般的“窃读”,一读就是两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站酸了,饭都顾不上吃,“我”却感到无比的快乐。

  回味着这篇课文,我被小林海音这种饿狼乞食般的求知欲所震撼。我和小林海音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每次放学,我心急火燎的赶回家,应付完作业,便沉迷于电脑游戏里。而小林海音在每次放学后急急忙忙赶往书店,沉醉在读书的乐趣中。

  我也读书,却是在父母和老师的督促,甚至是强迫下才读那么一点,那简直是沙子过水——一无所获,即使遇见我喜欢的书,也是蜻蜓点水,虽有涉猎,但压根儿没有静下心来细心品味。小林海音读一本书,还要“窃读”,提心吊胆的藏在书店里,一读就是两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站酸了,竟然还快乐。

  我家有整整两柜子书,什么《小飞人三部曲》、《长袜子皮皮》……随便拿一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吃着美味的汉堡包,品着香甜的果汁,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小林海音却没钱买书,还饿着肚子,悄悄的靠在一个大人的身边充当他的“女儿” “窃读”,还得看店主的脸色行事。

  小林海音在赶往书店的途中,还在细细回味着读过的书中的内容,如同海绵吸水一般。我也在回家的途中想问题,想的却是自己的“弹头骑兵”多少级了。

  小林海音到书店里,最渴望下雨,心想着:“大些,再大些”。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待在书店里,她就可以安心的读书。我也这样想过,因为下暴雨、刮大风的时候,我可以耍赖皮不去学校,赖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玩游戏。

  没错,“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不吃“精神食粮”,就等于是没有灵魂的空壳。小林海音在那样的环境里,时时不忘补充“精神食粮”。而我们这一代“小皇帝”“ 吃”了多少“精神食粮”呢?

  小林海音的确是我们学*的楷模!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作者喜欢读书的情感让我感到无比的敬佩!

  作者每天放学后都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作者学到了很多书上的知识,而惧怕的是因为自己要被书店的老板发现的话,以后就不能来看书了,所以,作者用各种方式来掩护书店的老板:作者为了能看书,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她是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书店老板就不会知道了。作者最高兴的就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作者越高兴,因为作者就有充足的理由呆在书店,老板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作者在读书是忍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痛苦。但她没有一点抱怨,反而还觉的很值得。

  我们小学生正处成长阶段,读书与我们的学*、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记住《窃读记》这个故事,在*时生活中多读书,灵活运用大脑,让它在我们将来学*和生活中发挥其作用,发挥其威力!

  一天早晨,我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了我感兴趣的文章---《窃读记》,我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故事讲了一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在书店里窃读的过程,表达作者对书的渴望。

  我真的很敬佩这位作者,佩服他对书的那种喜爱,与现在有些人来对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的人看书漫不经心,翻开一本不愿读的书,不思考,不认真地读;有的则是挑出部分自己喜欢的内容去读;但,一个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则是带着很认真地态度去看书,会思考书的内容,并且还会根据书中描写的情景流露出相应的表情。

  我愿做最后一种人。我看书时,会结合每一篇文章的题目想一想主要内容,再从第一页开始读,并找出优美的句子和词语,写上自己当时的感受。有时,还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表达怎样的情感。当读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会停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实在不懂就去请教别人。看完一本书后,就会写一写读后感。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位使你终生受益的良师。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窃读记》这篇文章,相信现在五年级的同学都很熟悉吧!刚刚发下书,翻开第一页,一篇新的课文出现在我的视线。太高兴了!我慢慢得默读了一遍课文,可精彩了。我好佩服这位作者,能写得如此动人。还运用了比喻,排比等多种修辞手法。描写了小姑娘爱读书的事情,我也像恶狼般爱读书啊!我和这位小姑娘说得上是:“英雄所见略同”呀!

  我看了看作者的性名,原来是大作家林海音。哦,我早想读读她的作品了,没想到会在这本书中读到她的东西,她写得可真好!

  我不但从窃读记中得到了知识,还认识了不少生字。

  人人都知道读书的好处,因为读书可以填补荒芜的心灵,可以开阔人的视野,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可以让人了解大千世界,读书能使人顿然醒悟,能使人心灵得到滋润。融入书的海洋,你可以和远古亲切对话,你可以向现在细诉衷肠。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读了语文课本上这样一篇课文,是林海音的《窃*》。

  课文按时间顺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跑到书店后,一连串的疑问表达了作者迫切希望看到那本没有看完的书的心情。她看书时,为了隐藏自己,就长长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是小女儿,有时还借助倾盆大雨而在书店躲雨而在书店躲雨看书,他这种如饥似渴,追求读书的渴望之情,作者还用细致入微的动作老描写表达自己的感情。

  读一篇《窃读记》,我喜欢上的不只是文字,更喜欢其中要表达的精神和精髓,我也会继续热爱读书,让读书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读书为乐。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窃读记》的一篇课文里面讲了林海音在每天放学后都会去书店看书。有时侯一看书就会忘了时间虽然饿的饥肠辘辘,但永远把书放在第一位。

  我读到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赶到书店急匆匆的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她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的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该多好!

  杜普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展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

  转眼间,到了五年级。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在读书的时候作者是多么困难。他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他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切地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变。我觉得作者对书是多么渴望。就算看到书是多么困难。他还是坚持要进去看书。可以体现作者对书的如醉如痴。

  作者最喜欢的还数下雨天。那样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还想让雨大些。因为雨大些,待在书店的机会就打些,读书的机会也大些。我体会到作者对书的如醉如痴。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到很惭愧。因为妈妈礼拜天到书店买书,或者去图书馆看书。我要不是玩,要不是小和上念经有口无心,总而言之没放在心上。读了这课书我一定要积极看书。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4)

——读《山中访友》有感

读《山中访友》有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山中访友》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它静静地站在那儿,方便人们穿过河流,任人们踩过它佝偻的脊背,却无半点怨言。哪怕人们踩痛了它,它也甘之如饴,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为人们付出。

  我想,此时的作者一定与桥产生了共鸣,他感受到了桥所做出的贡献,他体会到了这座桥所历经的沧桑。

  《山中访友》是李汉荣写的一篇文章,初读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作者去深山访问多年好友。直到读了第三段才明白作者访问的朋友不是人,而是山中的动物、植物、景物,大作家写得文章可真独特。

  他首先拜访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古桥,我从“在这涧水上站了几百年了吧。你把多少人马度过对岸,滚滚河水流向远方”这句话中体会到作者不仅写出了老桥的古老,还重点突出老桥默默无闻、服务大众的品质。

  接着,他踏进树林,把见到的鸟儿、露珠拟人化,小鸟能叫我的名字,露珠能和我交换眼神,写出了他们很有灵性。连树木也望着我,成了我的知己,我靠着树,却觉得自己也成了一棵树,身上的一切,都成了树的一部分。

  走在路上,作者认为山中的一切都是我的朋友,山泉捧出一面明镜,要我重新梳妆;溪流吟诵一首奇丽的小诗,邀我一起唱和;瀑布是金嗓子,男高音十分有气质……

  在文章中,作者处处流露出对山中一切的喜爱之情。把一种种物体给予生命,令人回味无穷。

  在一个微风**的早晨,做着轻松的去拜访自己的“老朋友”。

  文章运用了首尾呼应和时间顺序。作者通过比喻、拟人的手法深深描写出自己十分喜爱大自然。

  作者将老桥、鸟儿、山泉等等很多老朋友都一一通过赞美它们来表现出深厚感情,肯定了山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作者的朋友。当作者捡起落花、拾起落叶时,我感受得到那时间变幻,生命的奥秘。一阵雷雨,一阵清爽。在岩石下避雨,怎不富有诗情画意呢?

  结尾和开头相呼应,更让作者回味其中。

  作者的老朋友不是别人,是作者敬佩的老桥。在作者眼里老桥就像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作者的知己,不是谁,是仿佛就是自己的每一棵树,当自己和每一棵树交谈的时候,自己也融入了这个集体。作者的好朋友不是任何人,是清凉的山泉、汩汩的溪流是飞流的瀑布、是陡峭的悬崖、是悠悠的白云、是叽叽喳喳淘气的云雀。

  大自然的花、草、树、木,也都是我的朋友,小动物们也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摘花砍树,我要更进一步接*大自然,然后也和作者一样成为大自然的朋友,用心和大自然交流!

  我脚下长出的根须,深深扎进泥土和岩层;头发长成树冠,胳膊变成树枝,血液变成树的汁液,在年轮里旋转、流淌。——《山中访友》

  这段话写出了树的各个部份,却并非一张死板的树之解剖图那般生硬。而是用一种流动性的语言去描述。若说成“脚长根须,头发变树冠,胳膊变树枝,血液变树液”,恐怕就雅性全无了吧。

  读了《山中访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那融入景物的感情。他那丰富的想象力,把每一件事物都看做他的朋友,让那些事物更能体现出它们的优美。他的文章,通过他的千辛万苦、千思万想,才将文章写得如此美妙、神奇。

  作者写每一件事物,都写得娓娓动听、栩栩如生:写古桥,他把古桥当做他的老朋友,当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然后,他就写古桥的用途:古桥,你曾把多少人马渡过对岸,滚滚河水流向远方,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你依然如旧。这些词、这些句用的多好呀!写出老人的千辛万苦,给老人记了多少“功”,写出了古桥它万古不朽的历史精神……

  我还发现了作者的写作规律:第一段,作者用了看的动作来描写;第二段,作者用了走的动作来描写;第三段,作者用了说的动作来描写;第四段,作者用了手上的动作来描写。作者真是个奇才呀!

  以后写文章,我也要学*作者将文章里的每一件事物写得栩栩如生!!!

  我的感想:这段话让我想起了叶圣陶的《荷花》,都是将自己联想成周边的景物之一。作者李汉荣描写的这段话生动形象,尤其是最后一句:“在年轮里旋转、流淌。”

  没有任何好词的装饰,却带给人无穷的回味。作者此时此刻已沉醉在美景之中,仿佛自己也成为了众棵树之中的一棵,自己成了树的同类,成了树的朋友、知己,更体现出了作者此时是“山中访友”,而并非“山中看景”。只当一个人已经被眼前的事物完全震憾,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他便会忘记现实,作者已完全进入了“物我相融”的境界。

  初读文本,无不为作者新奇的构思,隽永的文笔所折服。而两节课教下来,更让笔者叹服的却不仅仅是清新的语言,诗般的韵律,更多的是文本背后人文般的关怀和哲学命题。那就是——

  (一)愿你天天都有好心情

  人若是有了好心情呀,觉得一切都可爱,看什么都顺眼:阳光是明媚的,下雨是及时的;花儿向你微笑,草儿向你点头;就连麻雀都能为你报喜,即使打雷都是鸣炮欢迎……所见之物,无一不喜;所触之景,无一不美。没办法,咱有好心情。

  文中显示,作者“山中访友”的时间应为初夏(教参p4)的早晨。夏天本是一个令人心情烦躁的季节,而作者却能带着“满怀的好心情”“与微风撞个满怀”。因为风之怀抱中含着“露水”,所以特别滋润心脾;也因为风中含着栀子花的气息,所以在滋润中还带着一丝甜蜜。作者出门后的这一非比寻常的第一感受,为文章的基调*添了一份“好心情”。

  作者山中之行并非一帆风顺。常人看来,访友遇雨本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可是不慌,在作者视野里,这雨下的多么具有诗情画意呀。莫说有岩石为“我”撑起了巨伞,即使被淋了个通透那又如何,权作是我和“山之雨友”来了个亲密接触……作者能够如此豁达,我也愿你天天都有好心情,热爱每一个,快乐每一天!

  (二)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捧一朵落花,嗅到了大自然的芬芳清香;拾一片落叶,看到的是蕴含的生命的奥秘;捧一块石头,都能听到远古火山爆发的声浪……这也许就是对“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这一哲学命题的最好诠释。

  (三)山中之友何其多

  那座古桥,是我的“忘年交”, 他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他便是我要拜访的第一个朋友。而林中的树却是我的知己:树为吾友,吾为树友;我树相融,浑为一体。“清凉的山泉”、“汩汩的溪流”,犹如温柔贤淑的女子;“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堪比刚毅伟岸的丈夫;“悠悠的白云”好像恬静的少女,“淘气的云雀”却似调皮的男孩……随处可见的“落花”、“落叶”、“石头”好比芸芸众生。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不管是温柔的还是阳刚的,不管是宁静的还是喧闹的……只要是山中的,皆是我的朋友。而这些只不过是我山中朋友的典型而已。山中的一切似乎在尘世有了某种照应,唯一所缺少的便是尘世的俗不可耐,而这恰恰是我们红尘中人所孜孜以求的。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焉能没有好心情?

  如此好的心情,如此真挚的朋友。难怪作者该回家了还那么的留恋,那么的不舍得。作者如此,我亦如此。

  大自然是我们的好朋友,给予我们生活的乐园。今天,我读了李汉荣先生写的《山中访友》。

  在《山中访友》这篇文章中,作者李汉荣先生这样写道:“这山中的一切,哪个不是我的朋友?我热切地跟他们打招呼:你好,清凉的溪流!你捧出一面明镜,是要我重新梳妆吗?你好,汩汩的溪流!你吟诵着一首首小计,是邀我与你唱和吗?你好,飞流的瀑布!你天生的金嗓子,雄浑的男高音多么有气势。你好,陡峭的悬崖!深深的峡谷衬托着你挺拔的身躯,你高高的额头上仿佛刻满了智慧。你好,悠悠的白云!你洁白的身影,让天空充满宁静,变得更加湛蓝。喂,淘气的云雀,叽叽喳喳地在谈些什么呢?我猜你们津津有味的,是飞行中看到的好风景。”“这真是如诗歌一般的语言!”这是我读了这一段话之后最大的感悟——那些大自然中的景物,像山泉、溪流、瀑布、悬崖等这些在我们身边看似很*常的小事物,在作家李汉荣的眼中,竟成为了他的好朋友,在作者的眼中,这些自然景观不再是普普通通的'景象了,他们在用心与作者交流,作者也在用心灵去倾听,在用自己的内心身处感受着大自然的生生不息,在大自然那里,作者学到了生命的轮回,时间的交替复织,感受到天地间最美妙的境界。

  纵观人类几千年的历史长河,很多著名的伟人也是从大自然那里得到了启示,并且从此走上了成功之路。如牛顿,从苹果落地中得到了启示,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如鲁班,从齿叶中得到了启示,发明了锯子。可见大自然对人类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在方便快捷我们的物质生活时,也在填充中我们的精神世界。如果我问你:“当你心情感到烦燥时,你会选择哪一种方式让自己开心起来呢?”想必一定是文艺形式吧?可是你知道吗?不少的文艺伟人也是从大自然那里得到启示的。以俞伯牙为例,俞伯牙谱写了一曲《高山流水》,琴师听了,并没有评价,而是让他在一座有飞流瀑布、悬崖峭壁的山上独处七天,七天内俞伯牙被大自然的“琴技”惊骇了,琴技提升的很快,从此,他隐居山中,与大自然为友,终于成为了一代琴师。如果没有了大自然,还会有如俞伯牙这样的高师吗?古人说,名师必出高徒,但我认为,真正的名师,正是大自然啊!大自然是那么的伟大,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文艺高师,为我们的世界增添亮彩,却不求回报。

  看到《山中访友》这一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不久前的“北极熊事件”,一群北极熊进入了人类的基地,但是人类因为北极熊的数量正报剧减少,所以只能防守,但仍然没能将北极熊赶走,有的人抱怨:“北极熊正是抓住了我们这一弱点,所以才敢闯进我们的基地。”对此,我非常愤怒,到底是北极熊闯进了人类基地,还是人类占据了北极熊的家园?那个基地,曾经是北极熊的乐园;那片土地,流着北极熊的鲜血,但人类却为了一已之利而占为已有,人类是地球上最可恶、可憎的动物!为了私欲,竟不顾其他动物的死活。难道,还有比失去家园更痛苦的事情吗?难道,还有比剥夺家园更残忍的事情吗?不是北极熊擅闯人类基地,而是人类闯进了北极熊的家园了!

  目前,地球上的“绿带”极剧减少,土地沙漠也日益严重,地球即将在我们人类手里毁于一旦了!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已经奄奄一息了。只有我们珍惜自然资源,共营生命绿色,才能让地球重发生机!

  《山中访友》是一篇极富想象力的文章。这篇文章行文流畅,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作者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文章采用了排比,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使文章更为诙谐幽默。“拾起一片落叶,细数精致的纹理,我感受到大自然的无限奥秘。”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啊!老桥,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德高望重一词也充分表达了作者对老桥敬爱,为后文的“无私奉献”埋下了伏笔。“捧起一块石头,我听到了远古火上暴发的声音。”更加突出了作者已经被陶醉其中了,从而感受大自然,倾听大自然!

  大自然对人类的贡献是巨大的,人类应该去敬重它,爱护它。作者能以如此的笔调去赞美大自然的美,而今天的人们对大自然的 破坏却十分严重 。原本清澈的河水变得混浊不清,浓茂苍翠的青山变得光秃秃的。由于废水排放不当,使大面积耕地受到破坏,间接地发生泥石流,历年来的大水淹没了多少人的家!“取之有废,用之不竭”在自然面前人类是渺小的。我们在征服自然的同时,也要保护自然。这样,人类才能生活的更好。

  “保护大自然”这是个永恒的主题,是造福子孙万代的伟业。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我们的山,保护我们的水,保护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美好家园。

  《山中访友》这篇课文让我领悟到了大自然真谛。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作者带着愉快的心情探访山中“好友”,与朋友互诉心声,在作者眼里,山中的一花一草,一鸟一石,一草一木都是作者的好朋友,都是富有生命的人。从而营造了如诗如画的世界,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在作者的笔下,比喻、拟人的写作手法以及想象把山中的一切都变成了富有生命的人们。他把山中的一切都当做自己的好友,他热切地跟他们打招呼。就连雷阵雨就好比一千个侠客或诗人,头顶的巨石也是像是为作者撑起巨伞?

  读了这篇课文,我对大自然有了不同的看法。*时,我们只对哪些特别美丽的大自然景物有喜爱之情,而对那些*凡的事物,则视而不见。可作者却不一样,每一个大自然景物,都有着极其精彩的历史,作者跟每一个景物都有着深情厚谊,似乎已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了。

  大自然的万物都是我们的好朋友,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只要我们用心去跟大自然交流,就会发现,原来,大自然是如此美丽。他不是只有我们能看到的美景,而是有很多很多,只是我们没有细心地去观察,用心去和大自然交朋友。

  大自然,他是妙不可言的,是妙趣横生的,是生机勃勃的!

  学完《山中访友》这篇课文后,我感慨万千。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带着满怀的好心情”走进茂盛的山林,探访山中的“古桥、树林、山泉、溪流、瀑布……”并与这些“朋友"互诉心声。在作者眼里,山中的一花一树,一鸟一石,一草一木都成了富有生命力的人,都是自己的知己。

  大自然是人类的家园。作者开头就用轻快、舒适的心情去访问山里的"朋友”。形象地描绘了作者沐浴在心旷神怡的微风中感受大自然赠送的礼物!

  俗话说得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知己指山中的一切。作者拜访的第一个“老朋友”是古桥,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这涧水中站立了几百年了吧?作者把古桥比喻成一位老人,足以婚看出老桥的年龄大,而且突出了它默默无闻为大众服务的崇高品质,充分表答了作者对桥的赞美和敬佩之情。

  作者走进树林,鸟儿在婉转地歌唱,露珠在调皮的跳舞,每一棵树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声音伴奏。就这样作者沉迷在这里,迟迟不肯离去。但是作者见多识广的心驱使着他去探个究竟:我认为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能有回归自然的机会该是多么珍贵啊!

  此时此刻,我想对落叶说:“你好,缤纷的树叶,你在风中慢慢飘落,是要投入母亲的怀抱吗?…

  让我们热爱大自然,亲*大自然,体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快乐和幸福吧!

  读完《山中访友》这篇文章后,我的感受很深。

  我很佩服作者,他竟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出来。

  我最喜欢的是文章里作者把自己写成一棵树那一段。作者好像写出了自己上辈子是一颗树似的,仿佛正在回顾上辈子。

  作者拜访的朋友都被拟人化了,有德高望重的老桥、活泼可爱的鸟儿与露珠,还有作者的知己——山林中的每一棵树、清凉的山泉、汩汩的溪流、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悠悠的白云、淘气的云雀和落花、落叶、石头。

  我真希望我能跟作者一样厉害,文章写得那么好,写文章的方法也能灵活掌握。

  读完《山中访友》,羡慕作者这种与自然为友的心境。

  “你好,清凉的山泉!你好陡峭的山崖……”目之所及,这· 山中的一切自然景物都是作者的故交、密友。有百年好合的老桥;有暗送秋波的绿树,这些与世无争的山中景物在作者眼中都成了有情有义的知己,它们都有了生命有情感。不想我们人类,本来是好好的朋友,可一旦有了世俗之争,有了名利之逐,变少了诸多人间真情,多了几分虚情假意

  即使是知己也会如此,即使亲人也会如此。在利益面前,在权欲面前,人类首先考虑的只是自己如何能做大限度的攫取之,所以作为人没有永远的友情,只有永远的利益。不像这些花草树木,即便是作者的单相思,作为一种精神慰藉,也是如此的令人羡慕,就像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种自得的悠然足矣。

  《山中访友》这篇有想象、比喻、拟人等的多种修辞手法的课文,是想象作文。我们很少“接触”这类的课文。

  作者李汉荣把大自然当作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好朋友。他把老桥、鸟儿、露珠、树、山泉、溪流、瀑布、悬崖、白云、云雀当成了认识多年的好朋友、老朋友,和很熟悉自己、无话不谈的好知己。而看见《山中访友》这个题目,很自然的想到作者是去山里拜访朋友,可是一看却是想象作文,思想别出心裁,题目也很吸引读者。

  从前在人类的身边,有一个高贵而美丽的女子,她的名字叫大自然。她拥有很多,绿茵茵的草坪、金黄的稻谷、湛蓝的蓝天、悠悠的白云、挺拔的树、鲜艳的花朵、清澈的湖水等。可是,人类的“杰作”让她的美丽惨不忍睹。因为这样,让这位高贵而美丽的女子“疯”了,开始疯狂的报复,沙尘暴、热带气流、台风、龙卷风、洪水和地震等一些自然灾害在警告着我们人类。当这位女子冷静下来时,人类已经开始保护她了,她欣慰的笑了。

  据统计,淡水资源占地球水资源的百分比3%;目前我国受污染的河流的比例达到90%;随着人口的增加,水资源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当今世界人均供水量已经比25年前减少了1/3,如今世界的缺水现象已经影响到80个国家。

  说真的,因为人类过度砍伐树木,让树木逐渐减少;因为人类乱扔垃圾,造成河流污染;因为人类用水大手大脚,造成用水减少了,还有地方成了贫水地区等等。不如我们想一想,我们不浪费纸,用完纸就卖给回收站的人,资源利用,多种点树,就可以抵挡沙尘暴、又可以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河流就干净了。省点用水,让贫水地区的人用上水……不好吗?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那美丽却脆弱的大自然吧!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5)

——读《青铜葵花》有感

读《青铜葵花》有感【荐】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青铜葵花》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青铜葵花》中描绘的丰富情感和淳朴的民风让我为之深深感动。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并没有和孩子同时读此书,而是孩子先读,我后读,没有及时的指导孩子存在的问题。看完小说让我觉得葵花这个小女孩很可怜,2岁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她父母都是孤儿,因而她成了没有一个亲人的孤儿。可是葵花又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因为她遇到一个好人家收养了她,这家人善良、真诚,对生活充满着乐观。读书的过程中,我常常会被这一家人身上表现出来的一些品质所震撼。青铜的倔强和正直以及对奶奶孝顺和对妹妹呵护,超出了常人的想像,他其实也是孩子啊。让人看了心酸,催人泪下,故事情节促使我一气看完《青铜葵花》这本纯美小说,心灵上受到极大震撼,从小孩买回来在家中书架上已放置快一年了,虽然有时整理书橱看见它也是不宵一顾,我为自己曾经对它漠视而感到羞愧,一部优美作品的确能感化心灵,鼓励和引导小孩读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不仅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对真、善、美、恶、丑有了形象直观认识,在帮助引导孩子的同时我们自己的心灵也得到净化,同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将来走上社会做人和做事定将起到促进作用。

  小说中通篇描述了主人翁如何经历困难、灾难、战胜困难、不屈不挠对生活充满乐观向上精神,扣人心弦。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领神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真坦荡的品质和个性。这个独特形象,是作者以爱心和精心塑造的体现爱的典型。在城市成长小孩他们无法体会到同是少年的青铜、葵花艰难困苦的岁月,他们彼此关心,相互帮助,经过人生痛苦的磨练,他们显得更加成熟和坚强,这使我想起一句歌词,“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青铜和葵花的经历;固然是那个特定年代的故事,但作为同是青少年今天的孩子们,对他们来说这仿佛就是个天方夜谭的故事,他们无法想像,小说描写了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的许多故事。他们不是兄妹却胜似兄妹,苦难锤炼出他们美好的心灵,感人肺腑。

  无论是忠厚勇敢的青铜,还是善良聪明的葵花我都很喜欢。当然,还有令人尊敬的青铜一家人和大麦地乡亲们。生活的贫穷、接二连三的灾难、旁人的误解和非难并没有击垮看似弱小的葵花和青铜一家人和大麦地这群淳朴的乡亲们,他们以自己的乐观精神,坚强而且自信地生活着,享受着欢乐和幸福。青铜和葵花实在是一对很可爱、很感人的小兄妹。苦难中创造的美丽才真正让人折服!

  我们努力为孩子营造欢乐和幸福的生活,但不等于孩子的世界就只有欢乐和幸福,正如小说的作者曹文轩所言:“苦难几乎是不避免的。”希望通过阅读这本小说让孩子体会苦难的真义,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练才能真正的成长,不要只做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洗礼。希望通过阅读这本小说让孩子真正领悟生活,让他们不仅仅只是会哼唱“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些流行歌曲,不仅仅只是会背诵“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古语,更能体会歌词和古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感谢这本小说的作者曹文轩先生,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为我们创造出青铜和葵花这样在苦难中树立自尊、自信、自爱的榜样,希望孩子们以青铜和葵花为榜样,刻苦学*、快乐生活、共同成长。

  作家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也许,这正是他创作《青铜葵花》的初衷。所以,《青铜葵花》中的人物,在苦难面前,无一例外地呈现出一种诗意和淡定的姿态。

  首先是青铜的奶奶,一个清贫的老人,却把自己拾掇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生活再穷再苦,她都保持着一个老者德高望重的尊贵和雍容:

  “奶奶是大麦地村最有风采的老人。高个、银发,很爱干净,一年四季,总是用清水洗濯着自己,衣服总是仔细折过的,穿出来带着明显的折印,没有一处有皱折,虽然很少有一件不打补丁的,但那补丁缝补得十分讲究,针脚细密,颜色搭配得当,使那块补丁显得很服帖,与衣服很和谐,让人觉得,那衣服上要是没有了补丁,倒不好看了。大麦地的人,任凭什么时候看到的奶奶,都是一个面容清洁、衣服整洁、满脸和蔼的老人。”

  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在遭受洪水后全家人为盖新房一筹莫展的时候,默默地当掉戴了一辈子的耳环;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在遭受蝗灾身体虚弱的时候,因惦记着为青铜葵花做一套暖和的冬衣而累倒在棉花田里;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当知道好学的葵花以故意考砸的方式退学来减轻家庭负担时,拖着病重的身体颤颤巍巍地来到学校,向校长下跪求情让葵花重考……

  最动人的当属故事的主人公青铜,一个在别人看起来有些古怪的哑巴,对孤女葵花倾注了所有的爱,那是一种至纯至美的大爱。因了这种爱,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芦花鞋——为了让来到他们家的葵花不再受委屈,为了给贫困的家庭增加一点收入,青铜全家一起动手,编织了一百双芦花鞋。接下来的日子,青铜天天背着十几双芦花鞋到油麻地镇上去卖。最后只剩下十一双芦花鞋了,那天下了一夜大雪,积雪足有一尺厚。大家都劝青铜别去卖了。可他坚持要去,妈妈就让他穿了一双芦花鞋去。那天,青铜卖完了所有的鞋,可是还有一个顾客想买鞋,青铜竟脱下自己新穿的芦花鞋卖给对方:

  “他将右脚从芦花鞋里拔了出来,站在雪地上。他的脚板顿时感到了一股针刺般的寒冷。他又将左脚从芦花鞋里拔了出来,站在了雪地上。又是一股刺骨的寒冷。”“他的一双脚被雪擦得干干净净,但也冻得通红通红……”

  冰项链——刘老师说报幕的葵花要是脖子上有条银项链就更好看了,贫穷的青铜家买不起项链,但是聪慧能干的青铜却制作出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他挑其中不大不小的、最合他心意的冰凌,然后将三四寸长的一根细细的芦苇管,一头衔在嘴中,一头对着它,用口中的热气,不住地吹着。那热气便像一根柔韧的锥子,在那颗冰凌上慢慢地锥出一小小的、圆圆的洞来。”

  “那些被他从大盘中挑选出来的冰凌,大小、形状,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正是不完全一样,它们堆放在一起时,才更见光芒闪烁。那光芒带了一点儿寒意,但却显得十分宁静而华贵。”

  “灯光下,那串冰项链所散射出来的变幻不定的亮光,比在阳光下还要迷人。谁也不清楚葵花脖子上戴着的究竟是一串什么样的项链。但它美丽的、纯净的、神秘而华贵的亮光,震住了所有在场的人。那一刻,时间停止了流淌。”

  南瓜花灯——家里穷得点不起灯,葵花先后去两个同学家做作业,都被拒绝了。青铜为了让葵花能够在家里做上作业,竟到芦苇荡中捉萤火虫,把萤火虫装进十几朵南瓜花里,连起了一串奇妙美丽的南瓜花灯。

  此外,还有痴守的纸灯笼,甜甜的芦根,还有让葵花骑在肩膀上看马戏的那个夜晚,青铜对葵花的呵护闪现着人性最温柔美丽的光芒。

  除了青铜,还有青铜的父母、村里的人们,还有城里的两个阿姨,他们都让我们看到:苦难并没有摧毁人,反而使他们呈现出人性熠熠的美丽的光辉。这就正如作者曹文轩所言:“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惊不变的优雅态度。”

  苦难,往往是美丽的。

  一直很喜欢看曹文轩叔叔的书,这不,怀着美好的憧憬,我翻开了这本《青铜葵花》。

  该书主要写了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小女孩来到了青铜家,作为哥哥的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把自己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为了葵花不被别人欺负,每天让葵花坐在牛背上,自己亲自接送葵花;为了让葵花回家时不怕路黑,他在河边等了好几夜……

  葵花因为知道了青铜家的贫穷,没有参加学校里的拍照;为了让家里人感自豪,每次都稳拿全班第一名;为了省家里的灯油,葵花受着别人的嘲笑到同学家去写作业……

  当奶奶为了给他们做棉衣棉裤,从东海边回来时,已经病了好几天了。为了筹治病的费用,弱小的葵花居然敢独自乘船到江南采集银杏去卖,虽然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弥留之际的奶奶……

  青铜和葵花都是很不幸的人,青铜是哑巴,葵花是孤儿。两个不幸的人加在一起,在我们的眼里,似乎是个更大的不幸。然而,虽然生活的环境很恶劣,生活的条件很差,通过他们生活中相濡以沫的点点滴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心灵健康、充满顽强毅力的青铜和一个无比聪慧、懂事的葵花。

  青铜与葵花的家虽然很贫穷,十分苦难,但是他们一家人相亲相爱,把日子过得很温暖、幸福。故事中的情节很感人,每个人都时刻以我能为这个家做些什么为生活的动力。作者将贫苦、美和爱写得绰绰有余,让我们时时看到在青铜与葵花身上演绎出最原始的真情!

  反观我们现在的生活,生活在条件优越的大城市,从来不会想到衣食无忧的生活是父母辛苦工作换来的,因此更不会有为家里做点什么的想法了。我们要学*他们那种为家人努力的精神,遇到生活中或学*上的困难也要不曲不挠,乐观向上,积极进取,靠自己的双手努力找寻生活的乐趣!

  看完这本书,我的泪水已经不能停了,《青铜葵花》可真感人啊!

  当那个男孩喊出“葵花!葵花!”的时候,我的眼睛竟然湿透了。

  那个男孩名字叫青铜,是个乡下男孩,是《青铜葵花》这本书里的男主角,他五岁的时候因为一次大火失去了声音。葵花是女主角,是一个城市女孩,她从小失去妈妈,后来在大麦地工作的爸爸也因为一场意外而不知去向。而总爱捉弄人的命运却把这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变成了一对情同手足的兄妹、朋友。

  青铜家的生活条件不好,连温饱都成问题,却还是执意要把可怜的葵花带回家。青铜渴望学*,全家人好不容易存够了钱供青铜上学,青铜却把这个来之不易的学*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能让葵花妹妹拍一张照片,青铜一家起早贪黑的采芦花,做芦花鞋,卖芦花鞋。当芦花鞋卖了还剩下最后十一双的时候,捉弄人的命运又开始兴风作浪,下起了一场鹅毛大雪,为了能多赚钱,青铜还是冒着风雪出发了,看着在风雪里的青铜,命运都有点不忍心了,就让风雪停了下来。当所有芦花鞋都卖完的时候又来了一顾客,青铜为了不让顾客失望,就把自己脚上的那一双鞋卖给了那个顾客。为了葵花在演出时更加光彩,青铜就用冰给葵花做了一条晶莹剔透的冰项链;为了葵花可以看一次几年一遇的马戏团,青铜让葵花坐在自己的肩膀上观看;为了葵花能在蝗灾的时候能吃上肉,青铜出去捕野鸭;为了葵花不到其他同学家借灯写作业被嘲笑,青铜抓萤火虫做灯给葵花照明写作业……我简直无法相信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是如何做到,我只能感叹爱的强大力量。

  葵花也是个懂事乖巧的孩子。她每次考试都考全班第一,教她的哑巴哥哥识字,为了能让家里多赚点钱和青铜一起采芦花,为了给家里省钱故意把分数考差好让自己不上学,她还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自己去采银杏……

  青铜一家相亲相爱,心连心克服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一家人的爱还是没能挽回奶奶的生命,青铜的奶奶因病而死,这让我的伤感又增加了许多。葵花十二岁的时候又被接回城市去了,兄妹分别的那一回令我印象深刻:葵花穿过似乎永远也穿不透的水帘,正向他的大草垛跑着……他忘记了自己是在高高的草垛顶上,迈开了双腿向葵花跑去……他张开嘴巴用尽*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泪泉涌而出……这样的结局也是给读者的安慰吧。

  《青铜葵花》这本感动千千万万读者的书,也深深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喜欢曹文轩老师的这段话,也喜欢《青铜葵花》里蕴含的真挚的情。

  《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朴实的语言,几乎没有用半点色彩渲染,却体现了浓浓的亲情。足以让人泪流满面。合上书闭眼仔细地回味,却品出了苦中带甜的味道。青铜、葵花、大麦地,构成了一道道美丽的乡村风景线,是那么自然,那么唯美。

  “坚强”是整本书的主题,也是主人公青铜和葵花最明显的最耀眼的品质。他们面对悲惨的现实、贫穷的家境,不后退,不认输,不放弃。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从此他们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到油麻镇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他们能够忍受一切*常人抱怨的事,能够凭借自己坚强的意志克服了人生道路中的种种苦难和不幸。

  跟他们相比,我们的苦难又算得了什么?回想下,我们是否也有像他们那样乐观面对困难?是否也有像他们那样,把困难抛开,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生活呢?现在我们已经是初中生了,学*任务繁重也是正常的,但是就是因为这样而常常抱怨,是我们应该做的吗?《青铜葵花》无疑是给我们城市孩子展示了另外一个世界,发出了另外一种声音。它让我们知道,生活中处处有苦难,而苦难中也含着更动人的美。辛苦的背后是美的,是甜的,是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想要成为时代的强者,唯有坦然面对生活中的苦。

  曾经拜读过罗曼﹒罗兰德一段文字: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青铜葵花》正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苏东坡有言:“古今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但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想这两者结合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书的内涵。

  苦难是一种美,对苦难保持风度更是一种美!因为在满足苦难之中,学会了品味人生的苦味,自然也尝到了人生的快乐。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的小说《青铜葵花》。

  作品主要讲了一个叫葵花的城里女孩,随她爸爸和他的同事来到芦荡,他们要盖房子,开荒种地,挖塘养鱼。葵花的爸爸妈妈都是孤儿,妈妈在她两岁时离开了她。她除了爸爸,没有一个亲人。在一场意外中,葵花爸爸被淹死了。和爸爸一道来的两个阿姨把葵花寄养给了对岸大麦地最穷的一家人—青铜一家。青铜因为一场大病而成了哑巴。从此,不管有多少困难,他们绝不会让葵花受一点苦。青铜爸爸妈妈把她认作自己的女儿一样,青铜则成了葵花的哥哥。他们一家把青铜念聋哑学校的钱给葵花念书。葵花聪明机灵,成了老师最喜欢的学生。12岁那年,葵花又被召回她的城市,青铜肯定不肯,妈妈就让青铜去外婆家取个鞋样儿,要给葵花做双鞋。可回来,青铜见葵花不见了,他没有哭,整天坐在草垛上,遥望葵花所在的城市。他幻想到了葵花,用尽生*力气,大喊一声“葵花!”正在赶鸭的嘎鱼丢下他的鸭群,向大麦地人宣布:“青铜会说话了!”从这里我看到了青铜爸爸妈妈的无私的爱,青铜的善良。青铜无声胜有声!

  最感人的一件事,茨菰到过年可以卖个好价钱,青铜爸爸生怕鸭子吃了茨菰,便让一家人轮流守着,到了葵花守的那一天,嘎鱼家的鸭子来了,无论怎么赶,都赶不走,最后嘎鱼家的鸭把茨菰给吃完了。青铜知道了,便跟爸爸用手势说那天是他守着,他为了抓一只兔子不小心让鸭吃了茨菰。爸爸用烂泥扔青铜,青铜没有躲避,奶奶来了,对爸爸说:“你朝我扔啊,怎么不扔了?”晚上爸爸不让青铜回家,不让他吃饭。葵花跪着求情:“茨菰那天是我守着,哥哥在采芦花,芦花还藏在草垛里!”他们果然从门后找出一袋芦花。这时奶奶,妈妈,爸爸,青铜,葵花全都哭成一团。青铜这种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保护妹妹的一种男子汉形象,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书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我一定要细细品味这本书。

  今天,我读完了《青铜葵花》这本书。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1954年1月出生在江苏盐城的曹文轩。曹文轩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等。长篇小说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等。

  《青铜葵花》写的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有一次,女孩葵花和爸爸来到乡村,在一条河的对面,正是青铜的家乡――大麦地。葵花的爸爸与葵花之间,是生死之约,是不解之缘。作为雕塑家的爸爸,他一生中最成功的作品,就是葵花――用青铜做成的葵花。一个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爸爸就悄悄起了床,拿了画夹,带上写生用的一切用物,循着已散发了一夜现在依旧还在散发的.葵花香味,度过大河,去了大麦地。当他回去时,看到一股旋风,正从大河那头,向这里旋转而来!这旋风让葵花的爸爸落水身亡了。最后,由于这个不解之缘,青铜与葵花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葵花12岁那年……

  葵花12岁时已经读小学五年级了,可自从入秋以来,就有一个消息,像朵黑色的云,在大麦地飘来飘去:城里要将葵花接回城。一开始,青铜家并不知道,知道之后也没有人同意。后来过来接葵花的人不知费了多少口舌也没让青铜同意,于是,在葵花走的时候,把青铜支走,让葵花先走……

  葵花离开之后,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一个人坐在河边的一个大草垛的顶上。无论刮风下雨,青铜都一整天坐在草垛顶上,有时夜晚也是。

  那一天,大雨滂沱,四下里只见雨烟弥漫。人们听见青铜妈妈呼唤青铜的声音。那声音里含着眼泪,在雨幕里穿行,震动得大麦地人心雨纷纷。然而,青铜对妈妈的呼唤声置若罔闻。

  眨眼间大了夏天。中午,青铜依旧坐在大草垛的顶上。不久他感觉大草垛颤动起来了,并且越来越厉害。不知什么时候,他竟看见葵花回来了!他张开嘴巴,用尽*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哑巴男孩最后开口说出了话?看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我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不同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该有一种战胜痛苦的风度、毅力,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同学们,你们也去看看“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吧,说不定也会小有收获哦。

  本文的两个主人公:青铜,一个有语言障碍的农村的孩子。葵花,是一个伶俐可爱的城市孩子,两位都令我着迷。葵花的父母相继离世,被全村最穷的一家也就是青铜家领养了,从此,两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到最后,成了不可分开的兄妹。中间有许多感人的故事,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纸灯笼》。

  《纸灯笼》的故事里,青铜葵花的奶奶因为粮食短缺,奔走他乡采棉花,从而给自己家减少负担。可是没过几天奶奶就累倒了,被送回来了。为了给奶奶治病,每个人都拼命的赚钱,只有葵花,她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觉得全家只有自己在吃闲饭,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为了给奶奶治病,她乘上去江南采银杏的船,走了。葵花受到很多关照,把银杏卖了个好价钱,回去的时候,她看见最好的哥哥——青铜,正打着她最熟悉的、自家的灯笼,每天在岸边等她。

  看了这个章节让我热泪盈眶了两次,第一次是奶奶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奔走他乡拼命采棉花,却累倒了。这让我感受到了浓浓的爱,是家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也是长辈对晚辈的疼爱。第二次,是青铜在等待葵花,终于等到了的时候,那执着的等待是兄妹间的关爱,这些都让我深深地感动。

  青铜葵花承受了跟他们年龄不相符的苦难,可他们就那样坚强地生存着,且在极其艰难的环境里,表现出了他们的勇敢、坚强、执着、真诚、善良,他们在遇到困难时总能替别人着想,甚至替对方受罪的善良让我感动。

  青铜葵花,感谢你们让我在*淡的日子里,获得了心灵的震撼和感动。也教会了我,在遇到困难时,要坚强面对,并且,学会透过苦难,去感受人世间最深的亲情的温度。

  暑假的读书安排,让我有幸读到了《青铜葵花》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人物——乡村男孩青铜。

  青铜是个哑童,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农村,他们一家四口收留了一个失去双亲的女孩,她叫葵花。因为家里拿不出让孩子上学的钱,勤劳善良的父母勒紧腰带,也只能拿出供其中一个孩子上学的钱,懂事的青铜极力让妹妹去上学,但他是多么想上学啊!那时他才仅仅七岁,他便知道为父母分忧、为葵花妹妹着想。我们谁能做到?

  为了贴补家用,小小年纪的青铜,在冬天要走二十多里地,去镇上卖芦花鞋。风里来雨里去从不抱怨,默默地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让葵花妹妹在他家不受丁点委屈。我们又有谁能做到呢?

  青铜,从不觉得生活的苦和累,而城市的我们,卖几份报纸,就叫苦叫累,不一会就放弃了。小小年纪的青铜,就已经知道柴米油盐贵,每天下地干活,希望来年有好收成,家里的生活能有大的改善。而城市里的我们从不为生计操劳发愁;也从不知揭不开锅的滋味而忧虑。只要想买的便买就是。但我们挣钱吗?不挣。养尊处优的我们做不到!但青铜都做到了;并且做得让我深刻的体会了感动的落泪;纯美的温暖;执着的坚强;绝境的生机;憧憬的美好和人性的光辉。

  我敬佩青铜,也想要一个像青铜一样的哥哥,不仅是因为他的纯真、他的善良、他的执着、更是他无声世界里的一举一动打动了我;也震撼了我。

  青铜,你真是一个好样的乡村男孩;一个天底下最称职的好哥哥!让我叫你一声哥哥吧。

  自从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成了他的书迷。暑假期间,我陆续读了《细米》、《雕刻男孩》、《水薄荷》、《青铜葵花》等,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葵花》。

  文中讲述的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7岁女孩葵花,她妈妈早在两年前就去世了,葵花和爸爸相依为命,可是在一场不幸的遭遇之后,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葵花成了孤儿。村长询问谁家能领养这个孩子,可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能做出决定。村民们是善良的,他们不是不想养,而是怕委屈了葵花,那时的生活实在是太艰苦了。就在人们不能做出决定的时候,这个村庄里最穷的一户人家,就是青铜家领养了葵花,葵花和青铜一开始就是好朋友,所以葵花愿意到他家去,更何况他家还有个和蔼可亲的奶奶呢。就这样,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发生了。


读《红与黑》有感(扩展6)

——读繁星春水有感

读繁星春水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繁星春水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便莫过于母爱了,因此,我与这本书有共鸣。

  在作者冰心的诗中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首小诗篇幅短小,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博大无边!当我们伤心难过的时候,就似这只小鸟,躲进“巢”中。冰心奶奶曾说过:她出洋之后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常年幻想与母亲见面,想念回家。一个背景离乡的人怎能没有回乡之情呢?

  一滴一滴的波浪,无不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妈妈的爱我们一生无法回报,因为她的爱是最伟大,最无私,最纯洁的。

  冰心的诗句,给了我万千感慨,她的诗不含任何虚伪,全是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可见冰心的幻想是那么引人入胜,那么美,那么富有情趣。但,她那深深的思念,思母心切是我们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伟大。冰心是母亲的代名词,透过冰心我读懂了母亲。

  此时的心情澎湃,无法*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一颗清澈的冰心,正如繁星点,春水东流。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繁星春水》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她只是毫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的春光。”诗歌集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这首诗了。我从前就是个爱幻想的人,天天沉迷于对未来的幻想,而不能明智地改善现在。我小时都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多么的成功,多么一帆风顺、无与伦比,但那仅仅就是幻想中的开得一朵尤其艳丽而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我那时学*就是因为“爱想而不爱做”变得一点也不用心,成绩也是日益地跟不上。天天幻想,很多时候会与难得的大好机会擦肩而过,我记得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计算比赛,其他同学全都跃跃欲试,积极准备着,而我却想象自己一定会有好成绩,到了比赛时,一看试题,就傻眼了,大部分同学都上榜了,我却一鼻子灰,那时是追悔莫及呀!喜爱幻想,而没有一点意向想努力去争取现时中真正香味扑鼻的花,那就只是一场毫无意义的白日梦!我们都应该把幻想的花扔掉,去摘真的鲜花!

  《繁星春水》这篇书给我的启迪很大,它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

  人生好比一场赌博,倘若你的赌注压对了,那你会获得很多很多,可是相反,如果你压错了,那你会输的很惨很惨,所剩无几。

  当你还在阎王殿的时候,你就已经开始进入了这场赌博,而你的赌注,就是你的一生幸福,若你压准了,那你即使不是家财万贯,也是个享受生活的人,可你若压错了,那你即使不是流落街头,也是个碌碌终生的人。

  接下来,你的这场赌博很重要,是看你能否遇上知己,压对了,当然会走上正道,好友遍天下,可相反呢,压错了,就会步入歧途,损友满街是,两者之间,算的上是天差地别。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场,你的事业关,赌注自然就是你的懦弱与坚强。当你遇到了挫折或者一些不幸的事情时,如果你压的是坚强,那你的事业便成功了一半,可是,如果你压的是懦弱,那你的事业还没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人生就是这样,好比一场赌博,一场人生的赌博。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就叫做《繁星·春水》。这本书的作者是现代著名的女作家冰心奶奶,冰心奶奶的原名叫做谢婉莹,是福州长乐人。冰心奶奶学富五车,《繁星·春水》是她将*时写的诗聚集在一起而编成的诗集。

  冰心奶奶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以及自然着称,内容虽然简单精炼,但是字字千金;语言虽然朴实无华,但是意义深刻。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幸福。

  不久后,冰心奶奶背井离乡,来到遥远的国外留学,她一去就是多年:“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等很多的诗中都能让我们感受到冰心奶奶思念家乡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的思想感情。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几句这么短的诗句,却能够出让我们体会出冰心奶奶写诗时的思想。

  在《繁星·春水》中的三百四十六首诗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这首诗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却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冰心奶奶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深深触动了……

  《繁星·春水》这部让我们怀念和感动的书,是伟大的作家冰心老人写的。在她这些闪动着灵光和真情的小诗中,数量最多的就是歌颂自然、母爱、和童心了。自然是完美的,母爱是伟大的,而童心是,是纯洁的,是她将这些赞颂集于笔尖从而酝酿成了文字。

  在《春水》中有一段诗: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埋怨。我读懂了自然用它的微笑化解了人类的怨怒。还有它博大的胸怀容纳我们,让我们洗尽铅化,重获新生。这是对自然多么崇高的礼赞!人类的枯燥与冷漠和大自然的新鲜与热情,如此鲜明的比较!在广博、崇高的大自然面前,人类该是多么渺小啊!去爱自然吧!与自然融为一体。那该是何等美妙的境界啊!

  书中这样写着:“别了,春水。感谢你一春潺潺的细流,你带去我许多思绪。向你挥手了。缓缓地流到人间去吧,我要坐在泉边,静听回响。”这让我浮想联翩:春天的山涧里,清凉潺潺的溪流。涓涓的流向田野、树庄,流向人间。它带来的信息向山泉天穹无尽的流响,其中既有春水的温柔和清冷,也有诗人冷暖不定的情绪意绪——诗人天意。流水有情,一幅交相融合的春溪图跃然纸上。

  在岁月的轮回中,时刻的枯叶永远无法将我的童年与母爱埋没。我在生命道途中采拮童年的朝花,拾起一片片童真的梦想与慈爱的教诲。朋友,我又拾起了多少甜蜜呵!

  “童年呵!

  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童年,大概是人一生中最纯真、快乐的时期。不似幼年时那般无知,亦不似成年那样世故。在那样的年华里,我们懵懵懂懂,和邻居家的小孩儿,手拉着手,或蹲或坐地在家门口玩过家家,你是哥哥,我是妹妹。你去摘菜,我负责煮熟;你打来水,那我就洗碗。有时候的气氛也不会像这样融洽。我们也会为了一颗苹果味的水果糖争来吵去,会因为对方弄脏了自己的漂亮衣服去家长那里告状,结果当然是家长不耐烦了,回家以后关上家门请我们吃“竹板炒肉”。小孩儿心性,是不会记仇的,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是照样还是会和你嘻嘻哈哈。

  我们和很多同龄人一样,都渴望长大。想着长大以后再也不用去幼儿园,不会有人和自己抢糖果,爸爸妈妈也不会再管着我们,不许这样,不许那样。长大,是我们在那个时候最大的愿望。

  “我想当科学家!”

  “我想当飞行员!”

  “我想当老师!”

  ……

  除去长大外,我们还有各自的向往。因为喜欢看星星,所以想当飞行员,想飞去地球外:因为某个温柔的教师,所以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跟她一样。可是,不管我们当时的梦是怎样的,梦想是什么,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快点长高、长大。

  没错,那时童真,以为长高就是长大。但是有一天,发现自己已经比父母还高了的时候,才会蓦地明白。长大可以是长高、可以是越来越多的功课:然而长高却并不能代表长大。长大的寓意是懂事,学会与人相处。因为长大,所以我们必须圆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和别人争锋相对。就这样,大多数人的性子被锋利的现实磨得不露棱角,曾经的梦想也被事实抛得离我们越来越遥远。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个词的出现——不忘初心。

  “一角的城墙

  蔚蓝的天

  极目的苍茫无际——

  即此便是天上一人间”

  我们就是在这城墙地下,小时无聊仰望苍穹,本以为长大能看到更多,事实却是我们被越来越多的琐事捆绑住了手脚,被越来越多的责任压低了肩膀,能抬头也就成了奢侈。

  于是,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想着我成绩很好,我会考上很好的大学,以后出来能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比当老师的工资多几倍甚至十几倍。冲着这一点,他们改变了自己人生的方向,放弃了曾经的愿望,如今的理想更加现实化。而另一些人,他们照样被这样那样的东西束缚着,他们也很累,但他们不怕 ,他们不放弃,因为他们懂得,只要朝着认定的方向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梦想成真。他们这样想着,带着肩上所需承担的责任和背上梦想的包裹,出发了。

  我们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成功,因为我们也处于迷茫之中。到底是继续逐梦,还是躲在城墙角下,永远碌碌无为,被现实的尘埃压倒。

  最后,我询问爸爸的意见,他说:“有梦就去追。不管你是想一心一意地上学,还是想专攻艺术,我都会支持你。年轻人嘛,总得做件自己喜欢的事,只要你觉得有意义。”我感谢自己有一个开明的爸爸,无论结果如何,我所选择的,就会一路坚持。即使失败,我也不会后悔。因为——

  我曾努力过!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的这样一首小诗: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母亲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当我们摔倒了流血了,最痛的不是我们,而是母亲的心;当我们不听话,母亲动手打我们,最痛的还是母亲,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当母亲帮我们补衣刺到手指时,母亲仍觉得开心,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对于母亲来说这也是值得的。

  母亲为我们所付出的实在太多了,而我们做子女的一生也无法报答的。母亲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伟大的人了!

  在这个地球里,每个人只有一个母亲,我们必须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为母亲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母亲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就这么简单,母亲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童年是快乐的,那时的我们自由自在;童年是甜蜜的,那时的我们天真无邪;童年是幸福的,那时的我们无忧无虑……在《繁星·春水》中,冰心奶奶对童年的回忆和感叹更令我感悟深刻。

  “儿时的朋友,海波啊,山影啊,灿烂的晚霞啊,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了么?”童年时的海波、山影、晚霞、喇叭都曾是诗人亲密的玩伴,但如今都与作者“疏远”了,内心不免流露出些许伤感。体现出诗人童心未泯,对童年的无比怀念,仍迫切地想回到童年时天真烂漫的时光,寻回童年的欢乐。

  “小孩子对老年人说:‘笑罢,跳罢,世界多么有趣呵!’老年人叹着说:‘原谅我,孩、子!我不忍回忆我所已经过的事。”老人认为世界是无味的,因为他已经失去了童真,没有热爱生活的激情了,所以老人哀伤。而小孩子认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因为他沉浸在童年的快乐之中,并对未来的生活有着美好的憧憬,所以他很满足。

  “两行的红烛燃起了——堂下花阴里,隐着浅红的夹衣。”童年的点滴仿佛就在眼前展现,红烛、夹衣、花阴下等等都是美好的儿时回忆,每一个字都表现了诗人对童年的依恋怀念。

  回想自己,我的童年就是用沙子堆砌的城堡,堆好之后还钻进去当“国王”,结果城堡也塌陷了,自己也是灰头土脸的一脸狼狈;童年就是与自行车赛跑,即使跑得大汗淋漓、体力不支也不认输;童年就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一根冰棒,含进去的虽是一嘴的冰凉,心里却充满了十分惬意的甜蜜和开心……

  童年的时光优哉游哉的,令人怀念;童年的时光是五彩缤纷的,令人留恋。所以,拥有一颗童心的人是快活的,是年轻的,更是幸福的!

  自评:一个个美好的童年片段,仿佛依稀可见,从冰心奶奶的这本诗歌集——《繁星 春水》中随时可以感受到对童真的赞美。还请众博友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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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中考优秀作文素材:母爱颂《读繁星·春水》有感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当我们摔倒了流血,最痛的不是我们,是妈妈的心;当我们不听话,妈妈动手打我们,最痛的同样是妈妈,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可是,当妈妈帮我们补衣服刺到手指,妈妈仍然会觉得开心,因为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就算是痛不欲生,对于妈妈来说也是值得的。这使我想起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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