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红与黑》有感1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

读《红与黑》有感2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3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

读《红与黑》有感5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读《红与黑》有感6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红与黑》有感

读《红与黑》有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红与黑》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

  读红与黑有感 1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读红与黑有感 2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 3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的过程也是人类靠*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有感 4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母亲”有感 (菁华6篇)

  想念,思念,怀念。念你,母亲,只记得你最初。——题记

  *,一个震耳欲聋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对于他的母亲,又有几人知道?

  他的母亲,叶卡捷琳娜,很*凡的一个人,从事着一份让她骄傲有满足的职业,裁缝。她终生都在为格鲁吉亚的穷人们缝补衣裳,但是她的儿子索索——*却不喜欢她缝制的衣物,认为布料太粗糙,腰身又紧。即使如此,她仍做着,她坚信,有一天她能改变索索。接着,索索上学,但很快被开除了,因为宣传异教思想。这位可怜的母亲,请原谅她,她只能哀求,因为她不知道该如何。在后来索索走政治道路后,有人问她,索索是为何被退学,她撒了这一生中唯一一个谎——得了肺炎。结果她就是死于肺癌。

  想念

  想你,从没停止。这位*凡的母亲总是不顾一切的去外地找索索,可是几乎每次母子俩都擦身而过。索索是故意的,但是母亲认为:这是上帝在考验一个母亲。这个母亲,真的好爱她的索索,但是,索索爱她吗?他知道什么是想念吗?想念是你的一字一句,想念是你的一举一动,想念是你的一言一语……无尽的想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思念

  殊不知索索在外奔波这么多年,母亲心里头有多难受。有句古话:“娘想儿,长如江。”她是位很*凡的母亲啊,总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又怎能不思,又怎能不想。而思念又是什么,索索你知道吗?思念是人海茫茫山长水阔知何处,思念是浪迹天涯何时并肩看彩霞,思念是朝朝暮暮相思两心各一方……无尽的思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怀念

  叶卡捷琳娜希望她的索索做一棵挺拔而优美的树,她不喜欢冷漠而强硬的钢铁。而索索啊,传异教思想而被学校开除、自作主张改名,有没有想过母亲的心呢?她又是如何的难过。在很久以后,人们发现了叶卡捷琳娜厚厚的日记本,那些想葡萄藤一样优柔、漫长而又温和的格鲁吉亚文,记载的全是索索。她这一生都没弄清索索在做什么,只是怀念,怀念小时的可爱,怀念儿时的嬉戏,怀念你……无尽的怀念啊!儿,你可懂母亲的心?

  念你,最初

  不愿想起你的过错,不愿想起你的失败,更不愿想起你那颗冷漠的心。想你,念你,只是最初的你。那时的你,宛如初生婴儿一般柔嫩;那时的你,宛如花儿一般绚丽;那时的你,宛如星光一般灿烂。

  不只索索最后是如何想的,这个*凡而孤独的母亲逝去时,索索没回来,因为那时苏联布尔什维克大清洗正在进行,她的儿子分身乏术。她的索索没回来,他的心呢?感恩吧,索索,这是位好母亲;感恩吧,人们,你们同样有母亲。

  今天,我读了《母亲的意义》这篇文章,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文章讲的是:1992年9月1日,洛阳道北小学来了一对母女,妈妈送女儿上学。这位妈妈是乞讨者。妈妈跪地地哭求,但学校为难,因为这对母女没家没户口,妈妈沾憨带哑,连自己的姓名和老家都说不清楚,学校不敢收。后来,妈妈又改成了带女儿捡破烂。有一次,女儿不走了,原来是一个女孩在弹古筝,妈妈拉女儿走了。后来,女儿经常去听。有一次,那个弹古筝的女孩收留了她,并给她取名张月,定为6岁,生日是相识的那天。那女孩带她学古筝。经过她的努力,许多次比赛都获得了一等奖。而她的妈妈却死在了窑洞里,经检查发现,她已经患癌一年多了。

  我十分敬佩文中的那位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供女儿学古筝,而自己一直都在捡破烂。但谁也不知道,她竟然串了癌症,她自己觉得不舒服也没有说。她为了女儿竟觉得自己的安危并不重要。其实,不光是这一位母亲特别的关心自己的孩子,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不光是像这位母亲一样的敢于牺牲自己,*常我们的母亲的一句问候就包含着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只要我们留心观察,就一定能够发现母亲对我们的爱!

  《母亲》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叫巴维尔的小伙生存在帝俄时代工人阶级恶劣的生活环境。但巴维尔却带领工人们学*马克思主义,并参加了对资本主义家们的*的过程。而另一个主人公尼洛夫娜就是巴维尔的母亲,她的一生也充满坎坷。当儿子走上革命道路时,她也被儿子所启发,积极参加,当儿子被捕时坚决担负起革命的重任。如她经常乔装打扮,躲过眼线,将传单发散到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民众对真理的觉悟。在结尾,她被暗探所包围,慷慨地说:“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巴维尔与他母亲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母亲对他那微妙而伟大的母爱。这里我要讲讲我所享受的母爱。她不惊天动地,而是那么的*凡,但让我感恩不尽,感动不已。母爱的伟大是鼓励与信任。

  在一次英语测验,我只考了89分,担心挨骂我情绪很低落。当我把试卷给妈妈看时,妈妈先是认真看了一遍卷子,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然后用温柔的语气和眼神对我说:“一次考不好没关系,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争取把下次考好,妈妈相信你能”。虽然妈妈这次没有批评我,但我已下定决心要努力学*。通过努力又一次测验我考了98分。妈妈微笑着鼓励我继续努力。母爱的伟大是悉心的照顾。有一次,我夜里发烧,妈妈赶紧穿上衣服,背上我上医院。

  冬天的夜晚很是嗌静,妈妈“嗒嗒”的脚步声显的格外清楚,这一夜妈妈没睡觉。母爱的伟大是默默的付出。在我7岁那年,因为调皮腿受伤。康复中要喝中药,妈妈担心我喝药苦口,买来糖给我解苦。为了让我恢复快一点,妈妈还经常给我熬汤,这汤一熬就是几个小时,看着热乎乎的汤,我叫妈妈一起喝,妈妈总是说吃过饭了。就在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的伤一天天的好转。

  3年后,拍出的X光片显示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我和妈妈都流下激动的泪水。那一次泪水是苦是酸是甜,我已无从得知。而我感受到的是那浓浓的,如阳光般温暖的母爱。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孩子长大将来有出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我都在努力着,想去报答这份母爱,不让母亲失望。假如让我说一句感恩的话那将是:“妈妈我爱你,感谢你陪伴我的每一个时光。”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在季羡林梦里出现的母亲是生身母亲也是祖*亲。季羡林在读大学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那时母亲年仅四十几岁,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对季羡林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后来季羡林出国留学期间,他觉得自己好孤独,一遍遍怀念祖*亲,同时埋头学术研究,从不敢懈怠。

  季羡林对母亲充满深深的愧疚,他对生身母亲和祖*亲怀有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热爱,使我真的很感动。我记得文中有一段话:他的房东激动地说今晚我儿子要回来。应该会在最后那趟车赶回来。我猜季羡林一定会想:母亲在世时也一定这么期待我回家吧?然后又把最好吃的留给我,那时候的我应该只顾着吃东西,连一眼都没有看母亲,都不管母亲有没有吃过。看着房东阿姨在门口张望等待儿子,季羡林肯定很羡慕房东的儿子,因为他说那一刻很想哭。季羡林感觉自己已经辜负了生身母亲,再不能辜负祖*亲了,所以他穷尽一生都在努力学*、努力工作。

  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对母亲的爱就是两个字怀念,它使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一小口的差距》,一道美味的食品,有人只尝过一小口就给另一个人吃;有人吃到只剩下一小口才给另一个人吃,这是谁和谁? 孝与不孝的区别,其实就差这一小口。

  季羡林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也教会了我如何去热爱祖*亲现在努力学*,将来努力工作。

 《怀念母亲》一文是季老的回忆录《留德十年》中的一篇。《留德十年》从1934年,青年季羡林大学毕业期待赴德留学终于成行写起,一直写到1946年归国返乡为止。数十篇文章,洋洋十数万言,写尽了十一年羁旅生涯中的跌宕起伏。《留德十年》中的文章,每一篇自成一体,各自独立;连在一起则以时间为序,整体呈现了先生十多年的经历。在这些文章中,《怀念母亲》显得有些特别,它没有像其他的文章那样以写事或写人为中心,而是在叙述文字中夹杂了相当比例的日记、文章片段,头绪比较多。它的主要内容,对母亲(生身母亲、祖*亲)的怀念是年轻的季羡林欧洲十一年中不间断的情感。写羁旅生活中对生母、故国的深切怀念,既没有像其他文章那样以叙事或写人为中心,也没有恣意抒情,这在季老是有原因的。

  季老在《留德十年》的《楔子》中说,“我特别强调‘实事求是’四字,因为写自传不是搞文学创作,让自己的幻想纵横驰骋。我写自传,只写事实。”为了遵从这样一个写作原则,写《怀念母亲》时,季老为了“避免用今天的情感篡改当时的感情”,几次引用当年的日记和文章片断,来“保存自己当时的感情”。这样一种组织语言材料的方式,是服从于整本书作为回忆录的性质的。

  读作者的其他作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读文本。季老的散文《赋得永久的悔》,回忆幼时的生活和表达对母亲早逝而自己无从迎养的愧疚、悔恨,对解读《怀念母亲》很有帮助。此外,《怀念母亲》中有两段文字摘自季老写于1936年的《寻梦》。《留德十年》附录中有《寻梦》全文,不但有助于解读《怀念母亲》,而且此文写得情深意切,读后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我从小就很喜欢看童话书,尤其是安徒生写的每一篇美妙而又神奇的童话故事,家中的书柜还放有他的《安徒生童话》全书册,里面的童话故事都被我读得滚瓜烂熟。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的故事》这篇童话。

  《母亲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凡的母亲想从死神的手中夺回自己深爱的儿子,而可恶的死神用那位母亲巨大的代价作为交换的条件,可母亲却丝毫不犹豫,她心里只顾着想儿子的安危。最后,虽然这位母亲付出了巨大代价,可是终于如愿以偿的换回了她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的儿子。

  在生活当中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对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我们这一代的儿童却不知幸福是何物,一点也不懂得把握幸福。在我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妈妈因为忙碌,忘记了煮我最喜欢吃的甜酸排骨。

  当我知道后就大发脾气,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一点也不疼我,不爱我。所以她才会忘记煮我最喜欢吃的食物。那时候我觉得十分委屈,就连午饭也不吃了,坐在一旁噘起嘴生闷气。妈妈一见我这副模样,赶紧来向我道歉,可我一点也不领妈妈的情,拧过头不理妈妈,觉得妈妈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整一个下午都没理睬妈妈,可妈妈却时常给我倒水喝、弄一些小糕点给我吃,还不时为我添一件衣服,就生怕我渴着、饿着、冷着。而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妈妈的付出,心里一点也不觉得愧疚,也没有想过要体谅一下妈妈。直到晚上吃饭时,妈妈给我做了一桌子我最爱吃的美味佳肴,我的气才散消。

  当我第一次读《母亲的故事》时,我脸上滚烫滚烫的,仿佛十几双火辣辣的视线望过来,他们好像在批评着我:你怎么只能一味地享受父母对你的付出,却从来没想过要回报父母,孝顺父母呢?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挑剔母亲做的菜,也不埋怨父亲忘记给我买玩具。并且学会了回报父母,同时也知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比我的父母更爱我。

  《母亲的故事》里的母亲诠释了世上所有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心。是呀,最爱你的人是谁?永远都最关心你的又是谁?是你的父母。故事中那位手无寸缚的母亲为什么会那么勇敢的从死神手里夺回儿子?究竟是什么力量驱使着她?是爱,是那位母亲对她的儿子的爱!我想,假如每对父母遇到了和那位母亲类似的事的话,他们都会与母亲所做的一样:无论要付出多少巨大的代价,也要救出自己的孩子!

  父母给予你的爱就如同大海般深沉,但又汹涌,而且是无价的。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与回报父母的爱。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坚持》有感 (菁华6篇)

  “坚强”与“美丽”在许多人看来也许是挨不上边的,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形容词。有人认为坚强大于美丽,有人却认为美丽大于坚强,殊不知坚强等于美丽。

  张海迪是我最敬佩的人,因为,她的事迹让我感动。当我知道了张海迪的事迹以后,便被她执着的精神打动了,立志要做一个像张海迪那样的好同志。

  张海迪,从小便患有残疾,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医生说,这种高截瘫病人最多活不过27岁,张海迪知道,自己活不长了,但却不甘心庸碌一辈子,她决定用自己的行动让人们记住她。

  于是张海迪决心学好医术,减轻别人的病痛,她为了学好医术,在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张海迪已经能熟练的掌握医术了。

  因为张海迪*常很乐于助人,所以,周围的人有什么困难都找她寻求帮助,又一次,一位老人拿着一瓶进口药,来找她,请她帮忙翻译,但是张海迪也看不懂,她看着这位老人失望的走了,便下决心学好外语。经过她的努力,她的外语已经学得非常好了,她翻译了外国长篇小说《海边诊所》,当她拿着译稿去找总编时,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同志,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并热情地为该书写了序言:《路在一位瘫痪姑娘的脚下延伸》,这就是张海迪,一位不愿意向命运低头得人。

  还有一位人也一直是我崇敬的人,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她出生十九个月的时候,因为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与视力,所以她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度残疾儿。她不像正常人一样学*、生活、可她凭着自已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病魔挑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考上了大学,成了一位出色的演说家。

  海伦凯勒是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她有着拼博到底的勇气;有着惊人的意志;还有那为盲人福利奉献一生的理想。虽然她的生命中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可是她却有向命运之神挑战的决心!失去视力的她虽然不能感受雨后彩虹的缤纷,也无法欣赏皎洁明月的清辉,她无法用自已的双眼去领略大自然的美,但是她却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感受。

  这让我明白了,我们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去放弃,要学会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不放弃一点希望,这才是一种美丽!

  有一种美丽叫做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曾经鼓励了很多人,比如在生活中、赛场上、读书上都可以用这句话鼓励自己,并从中获得很多东西。

  那是在七年级的体育课上,刚上课很坏的消息就传来了,要测1000米,那时候是第一次测1000米。在我的心里觉得1000米很遥远,也就是操场的两圈半,真的没有跑过那么长的路。在体育课上,我们做了热身活动,就来到“可恶”的赛道上,我们排成了一排,这样有利于每个人起跑一样。

  体育老师给了我们号令,老师吹了哨子,我们如一把利剑一样冲了出去,我的计划是第一权中速,第二圈尽量不要和别人差太远,最后两百米全冲。

  就这样我按自己计划来跑,第一圈我用了中速跑完了基本上不出前十,第二圈由于炽热的太阳,我们基本上都出汗了,觉得身体都快撑不住了,但心里一直在想着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是我一直坚持的跑下来了。

  到了最后一决胜负的200米了,光明就在眼前,我狠狠的等了一下地,直接变为加速,当时真的不知道哪里来了力量,也许是坚持给了我的力量,我得了第四名,感觉是不错的,心里美滋滋的。

  每次成功的获得后面都是必须付出坚持和努力的汗水,那份坚持和荣誉一定会值得我们去付出的。只要我专心的去做一件事,只有那种好的态度,一定做到最好的一面。

  人类的潜能是巨大的,只要用于开发自己的潜能,总有一天会把自己最出色的`一面发现的。

  坚持就是一种美丽,是我们如发光的蜘蛛一样闪亮。

  每个人都经历过失败,每个人都摔过跟头。有人会勇敢地爬起来,有人却会摊倒在那一处,向困难屈服了。我遇到过很多困难,但我都退缩了,如果没有父母、老师的帮助和支持,我早已坠入了深渊。直到今天,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多坚持1分钟》,它令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是举了几个名人例子,如:巴顿将军、爱·罗塞尼奥,他们都是经过坚持而得到了成功。这些名人经历了多少困难,承受了多少痛苦,摔倒了多少次,又爬起来多少次!此篇文章告诉了我一个人生哲理:成功是用坚持换取的,只有坚持才能胜利。

  读完这篇文章,我回过头照了照镜子,回忆起童年往事。那些事像海边的贝壳,五彩缤纷,每一个贝壳里都饱含着一个感人肺腑、动人心弦的故事。其中有一个贝壳,在阳光的映衬下像眼睛,像星星,眨呀眨的,让我打开贝壳,一起欣赏里面的故事吧!

  还记得那时我仅有9岁,总有些奇怪的想法。有一次,我看见电视上有人在溜冰,羡慕不已,便吵着要学。妈妈无耐下答应了我,我高兴得又蹦又跳,恨不得把地踹个窟窿。可到了溜冰场,却像只小刺猬,缩成了一团。

  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大的溜冰区域,妈妈叫我拉紧她,跟她去买溜冰鞋。在准备厅里,我换上鞋,刚打算走,就摔了个“狗啃泥”。开始就很陌生的我顿时大哭起来,妈妈听了,急忙走来安慰我,当我睁开那双富有童真的眼睛时,发现所有的人都看着我,我也顾不上尴尬,只是一味地说:“妈妈,我不要练了,我不要学了!”妈妈鼓励我,我勉强走进了练*区。

  在那儿,我像只笼子里的小鸟,不敢到处乱跑,生怕受了伤。看着大哥哥大姐姐们如鱼儿在水里一般行动自如,我也尝试着走了两步,慢慢地,我找到了窍门。到了傍晚,我已经能缓缓地移动几步。

  经过这件事,我给了自己多一份信心。

  “假使成功只有一个秘决的话,那应该是坚持。”不错的,坚持,永远是我的目标。让我们站起来,努力勤奋吧!

  加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写了鲁滨逊年轻时因为沉船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岛上,没有食物,他就自己种稻谷打猎;没有住房,他就自己砍树建造;没有交通工具,他就自己伐木造船。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孤岛上坚持生活了28年后,终于获救。

  想到鲁滨逊,他在困境中能那样坚持,而再想想自己,真是惭愧啊!弹琴,刚坐上琴凳几分钟就屁股痒痒,一会儿说要喝水,一小口一小口喝,;一会儿又说要大便,坐在马桶上半天不起来;一会儿说要吃东西了,找半天也没找出个东西……

  书法,老师要求每天练*两张纸,我开始还挺认真的,后来便开始缺“一”少“十”,胡编乱写。

  围棋,一输就哭鼻子;写作,一拿起笔就说不会写,让妈妈教我。

  自从看完此书,书中主人公那种顽强,那份坚持深深影响了我,也让我改变了许多。

  以前的我,受到一点点小委屈就放声大哭,现在终于能忍住了;弹琴也能坚持弹好久了;作文也能独立完成了。还记得今年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发烧到40°,但我还是坚持考完了所有科目,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坚持就是胜利!”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的收获。

  我在暑假里认真阅读了一个感动故事《坚持到底》。这个故事对我影响很大,我感谢它。故事讲述了“跳水女皇”郭晶晶充满坎坷的跳水生涯。她曾在两次大赛中丧失金牌,但郭晶晶并不气馁,反而积极应对。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上,郭晶晶再次全力以赴,终于得到了那枚荣誉的金牌。

  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感受很深,是因为我也有这样的经历:那是上学期,我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的朗诵比赛,可是因为我没有准备好,结果在初赛就淘汰了,从此我就一蹶不起。爸爸妈妈也经常开导我,可一直没有效果,在我心里有个阴影,觉得自己不如人。直到看了这个故事,我才恍然大悟: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失败并不代表什么,应该放好心态,拿出自己的勇气去面对,全力以赴,才能得到成功。

  懂得了这个道理后,我想,在下次的比赛中,我一定会让大家刮目相看的。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失败,怎能有成功?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想一次成功,都想站在最高的领奖台,可是我们要记住,这不是童话,不能有这样的好事发生。试着接受一些失败,何尝不是一种成长?坦然面对一切失败,把失败踩在脚下,踩出一片大道,你才能在未来取得成功,赢得属于你的鲜花和掌声。

  别驻足梦想,要不停追逐。只有坚持,才会成功。”这是我读了励志书《坚持》后最为真切的感受。

  书中的主人*徒生从小父亲就去世了,留下他和母亲二人过着贫困的日子。可他怀抱梦想,想写剧本希望到皇家剧院演出。然而怀揣梦想的他四处碰壁,遭人白眼,可他从未退却,一直坚持写作史诗、爱情小说。1825年,安徒生随意写的童话故事出人意料地引起了儿童争相阅读,许多读者渴望他的新作品发表,他终于成功了。

  安徒生的成功贵在坚持,贵在对梦想的不断追逐。《坚持》像一面镜子,让我看清了自己的不足,不由得我想起了自己学*奥数的经历。奥数老师经常说:“只要每天做一道奥数题目,一学期下来,一年下来,就会积累很多题目。”是呀,不及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所以,起初我自信满满:“不就每天一题嘛,小菜一碟!”可过不了几天就马上松懈下来了,不是忘了做,就是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是《坚持》让我重整旗鼓,是安徒生给我树立了榜样,使我懂得了坚持的道理:无论学*、做事,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碰到什么挫折,只要不退缩,坚持不懈,成功就在下一步。

  看,残奥会赛场上,那些在我们眼里肢体并不完整的运动员们,却创造了我们这些正常人所没有的成绩。为什么?因为坚持,我们很难想象在这些成绩的背后,他们付出了比常人不知多几倍的努力!

  看,海伦.凯勒,一个从小就失去光明的人,你能相信她曾阅书无数,并出版了《我的人生故事》,你能相信她是世界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在这些光环的背后,饱含着我们无法想象的艰辛!

  坚持就是胜利,相信,只要坚持,终有一天,奇迹也会在你我身上发生!

  昨天晚上我看了中央电视台《开学第一课》,节目一共分为三个主题,分别是:有梦就有动力,有梦就要坚持和有梦就会出彩。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梦就要坚持”这一主题。课堂上,廖智阿姨讲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2008年5。12大地震,她被埋在废墟底下,顽强坚持了二十几个小时,才被消防官兵“挖”出来,但是,她却永远失去了双腿。以前健康的她,再也不能自如行走,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她是多么地无助呀!以前爱跳舞的她,再也不能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了,她是多么地伤心呀!她不甘心这样生活下去,于是她不断练*各种舞蹈动作,最终,她重返舞台,舞出了精彩的人生。是她的梦想让她充满勇气和动力,是她的坚持让她重获希望与荣誉。

  看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今年暑假,自己学*打羽毛球的经历。一开始,学*接球,我连一个也接不到,看着一起学*的哥哥姐姐熟练地对打,我既羡慕又丧气。但是我没有灰心,心想:只要我努力练*,就一定能接好球。于是,我只要有时间,就练*颠球、扣球、挑球等基本动作,每天傍晚还拉着爸爸妈妈一起对打。经过不断地练*,我终于可以接到老师的发球了。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成功。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皮囊》有感 (菁华6篇)

  《皮囊》这本书虽然已经有了很多大V推荐,但是一般针对网络畅销书都一些抵制,可能会认为都是一种“快餐”文化产生出的作品,可阅读性不高。然而由于出差上海,就想着在旅途中阅读一本文学类且又方便携带,因此在书店阅读时,就选中了它。

  虽然带着不一样的心态或目的翻开它的世界。但是还是要说:这是一本值得静下心来读的好书,很多作者都是在用笔写故事,传递一些自以为深刻的思考,是一些真实的故事表达。

  书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福建的一个沿海小镇,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刻意的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除了这本书,再次就在三毛书中看到,如一个老朋友讲故事那种表达,真实自然)。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

  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作者的眼睛,仿佛让人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我们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我们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

  翻开很多书评和读后感,都最大感触是第一篇写的是外婆的母亲阿太,九十多岁,却是看的最透的人。为了让作者的舅舅学游泳,将他扔进海里,差点溺死,邻居责备她,她反驳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她说的那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

  1、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然而整本书,感触最深就是“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虽然这句话在*最后的片段才出现。但是当你抱着“理解”的心态去看待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所做所为,不加以太多的评论,就是一项善举”。

  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片断,作者的父亲离世之后,母亲天天四处奔走,想要引父亲的魂回家去。他们那边有那些祭祀*俗,讲究人死以后也要跟家人在一起;而且那边也特别信奉神灵之类的。

  这让我想起三年前,失去至亲时,母亲在伤心之际,到处奔走,以当地的风俗*惯,问各种的神灵,渴望把他带回家。最后在家里安装一个神牌,坚信他还在这:只是他看到我们,我们看不到他而已。来寻求心灵的安慰和表达内心的不舍。因此学会理解:在你们看来是一种怪异行为,但是在他们内心却是一种信仰。

  正有了这种信仰,才指引我们去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具皮囊,皮囊里面包裹的是一颗心,而那颗心最终指引我们去向”。

  2、父父子子

  书有一个片断记录父亲对儿子的感情,虽然全程没有太多情绪表达,却通过一些动作,把父亲对儿子的牵挂与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我不由自主躺在父亲睡过的床上,父亲的气味顿时弥漫地将我包裹。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我才发现父亲的床头贴着一张我几年前照的大头贴,翻起身来看,那大头贴,在我脸的位置发白得很奇怪。再一细看,才观察觉,那是父亲每天用手摸白了。”

  看完最后一页时,突然感觉有点不舍,并不是说此书写得多精彩,而是书中很多故事,都让我们“看到了”自己。

  正如作者在最后写道: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这是我认为的“阅读的终极意义”。我因此多么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或提醒读者,“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本好书也会有不同的解读。引用书后作者所引用的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初读这本作品,带着我自己一些稚嫩想法,本以为会像浏览新闻简讯那样点水一过,却用了漫长的时间细细将它品完。读完后不忍再去翻看第二遍,即便我没有很多生活的经历,也在很多笔尖处与作者产生精神的共鸣,情感的共振。我想如果不在读后将想法记录下来实属可惜。这无疑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仔细想想它到底哪里好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自身文化的贫瘠让我无法盛赞其极,只能从小处细细品尝,梳理作品涓涓细流般流入心间的感悟,受益良多。

  读书给我们与作者延时沟通的机会,虽然无法也无资格与作者盘膝共谈,却也是直面的一种形式。这部作品的性质是作者多年来的随笔,由些许生活的小故事拼成,记录了作者半生的遇人、遇事,以及大量当时的想法与日后的感悟。每个小故事都是小说的形式,展现了作者本人的心路历程、父母亲人的往事、小镇居民的生活百态、新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小男孩孩童时期羞涩的内心、成长的烦恼、亲人离世的挣扎痛苦、好友的生到死、回家的意义等等,包罗万象。可以说作者的所闻所见也正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所闻所见,而作者的感悟却非常深邃,常人不能如法炮制。我想我从作品的语言与感悟两方面来浅谈吧。

  花架上的繁花

  读小说就像走过一片繁花似锦的花架,故事大半就像枯树搭成的花架。花架的用处只是支撑住一团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而故事的文字描写就是花架上的花,如果读小说只看故事忽略了文字就像只看到花架忽略了架子上的繁花。

  作者是一个操弄文字的高手,作品的语言朴实*淡,像讲故事一样用最简单的话说给读者听。却时不时地在任何地方击穿读者的心,像一把有力的语言之剑。你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是文眼,却能够在此驻足停留许久,慢慢回味,顿时意味深长。作者说到阿太,会写道阿太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文后作者又对自己说: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两句话瞬间点亮了阿太的形象,不禁让我脑补阿太不服老,坚强,却又对后辈谆谆教诲的画面。讲到母亲执意要花很多年的时间来修葺家中具有象征意义的房子时,作者说道:每次从工作的北京回到家,踏入小巷,远远看到这奇怪的房子,总会让我想起珊瑚——一只珊瑚虫拼命往上长,死了变成下一只珊瑚的房子,用以支持他继续往上长。它们的生命堆叠在一起,物化成那层层叠叠的躯壳。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文中母亲卖力地为房子画线,请工人,而作者却看到生命的轮回,母亲一生执念的房子与母亲本人就像落红散落在田里化作春泥,呵护新生的花蕾。作者说到自己:高中时父亲的病倒,让我必须保证自己积累到足够的资本,以便迅速找到一份工作,这份工作还得符合我的人生期待。这很难,就像火箭发射后,在高空必须完成一次次定点推送一样。我仿佛从这里读出了他的二十年,用这样的一段话总结了他的奋斗期被心中的“魔鬼”催促着前进,一步都不能停歇,背后的情绪是累与无奈。讲到大学的荒诞舍友厚朴在学校里勇敢地宣传自己音乐的梦想,将宿舍变成一个所谓“同道中人”的聚会之地,却没有实际的积累与脚踏实地,作者描写到:他走红后,我们的宿舍简直成了个性人士在这所大学的必游景点,这么多人来来*,都带着打开的内心,总会有和厚朴对接上,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一句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让我突然明白了作者对厚朴所谓梦想的褒贬,短短几个字就撕开了前文对厚朴又虚又实的情感背后作者本人的所感所想。我明白了原来厚朴因为自己的“梦想”走红以后,找到的女朋友只是睡到一起的人,原来他只是打着梦想的幌子来满足青春的.躁动不安,而他自己梦想的分量,也许只对他自己很重要,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罢了。厚朴故事的文末作者内心对厚朴说:厚朴,或许能真实抵达这个世界的,能确切地抵达梦想的,不是不顾一切投入想象的狂热,而是务实、谦卑的,甚至你自己都看不起的可怜的隐忍。这就是这个故事的文眼了,在前文的铺垫下,这句*实的话看起来是那么有道理,直指我们每一个青年的内心。

  以上的举例在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甚至多到“令人发指”,有时候想快速扫过一个故事却又怕错过一句作者的“醒世恒言”,全书在走走停停中慢慢淌过。忘记了时间,抬头看表却不为付出的时间后悔,让人“着魔”。我想对于这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慵懒安静地阅读,没有功利驱赶阅读速度,没有歇斯底里的过度解读,轻声走过花架采掷繁华中的一朵细嗅,没有非要对繁花进行分类的必要,闻过芬芳后放回原处,再等下一个有缘人前来。

  拓印在骨髓的生活

  说实话这部分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害怕让自己浅薄的经历误解了书中情感原本的价值。全书的基调是悲伤的,却悲伤的有道理有价值;全书的情感是现实的,没有英雄主义,家国情怀的大开大合,却以小搏大,像一根细小的针一点点松动读者坚实的心脏,最后发现自己的情怀与坚持也不过如此。我想无论怎样经历的人,都会有感同身受的部分,生活拓印在我们每个人的骨髓里,印记百年永存。我带着自己的印记,去享受作者的故事,无论斟赏或是扫略,都会在阅读的那一刻订下额外的印记,受用终身。这部作品能感受到作者的血与泪、愿与违,甚至能看到背后时代的创伤。不禁叹止作者*日的生活体会,想来他一定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人。

  我没有资格评价作品情感的好坏,但凭好恶。如果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剥一颗坚果,费尽心思去除硬壳,便发现白色的香甜果肉。那么这本书剥开的是有粘性的透明薄膜,你甚至可以透过薄膜看到内容,完全剥开后是黑色的苦药,却有良药苦口的韵味。因为剥开的是有粘性的薄膜,内在与外在之间被可以轻易撕开的细丝粘结,你可以轻松完全剥离,却又无法迅速从中抽离。第一次剥开它,尝到苦药,又难以下咽第二次,舍书而去,多年之后发现药劲灌满周身,大有脾益。这本书就给我这般感觉,不舒服的情感,太过现实的体验,却真实有用。

  这就是生活,有肆意长笑,有苦中作乐,有沉湎忘怀,有释然放怀,有做作,有流离,有怒嗔,有痴狂。这一切,都拓印在我们的骨髓中,生活也许没有核心,却值得慢慢品味,待养分在骨髓中吸收殆尽,留下怅然与释然便可。

  想与有心之人共勉此中情怀,希望不会味同嚼蜡。

  曾经看过,书分三种——第一种:工具书,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种:期刊杂志,用来消遣娱乐;第三种:闲书,可读可不读,但却能滋养精神。《皮囊》就是这么一本闲书。书不厚,一共十几个小故事,大多发生在90年代福建晋江的一个小镇上,基本上是作者蔡崇达的个人成长经历。

  蔡崇达年纪不大但阅历不少,写作只是他的副业。20xx年毕业就先后在《新周刊》、《三联生活》、《*新闻周刊》这些著名刊物担任主编,27岁又任美国《GQ》*版报导总监,还创办了男装品牌……履历相当精彩。

  《皮囊》写亲人亡故,写农村人对土地的天然的亲*、对盖房子的执着渴望,写儿时发小在成长路上的情感疏离,写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不断远离的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刘德华为他写序,讲:书当中都有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和感悟,所以共鸣,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韩寒说:我会把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这两个身份标签迥异但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发光的男人,因为这本书,有了一个温暖的交集。

  网上有个用到泛滥的金句: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想说:蔡崇达的灵魂足够有趣,而蔡崇达的《皮囊》也相当好看。

  书从阿太写起,也就是他的曾祖母。切菜切掉了手指头,她超冷静。她说:皮囊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这句话很牛,也算是开篇点题了。大家或多或少会从阿太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奶奶、姑婆或者别的什么亲人。阿太坚强,思想独立,有个性,同时又是千万传统*老人的缩影。

  书里面很多篇章都是描写亲情。关于亲情,龙应台有一句非常理性的发言: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纪伯伦呢,他是个哲思派,他说: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之渴望自身的儿女,他们来自于你,却不属于你。你是弓,孩子是弦上发出的生命之箭。(造物主)既爱那飞翔的箭,也爱那沉稳的弓……

  佛家又怎么讲呢,他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疼痛与无奈——生老病死对世间每一个人都是公*的,但贫穷又让这件事充满了不公*。蔡崇达写父亲住院:“医生会时常拿着两种药让我选,这个是进口的贵点的,这个是国产的便宜的,你要哪种?我问了问进口的价钱。‘国产的会有副作用吗?'’会,吃完会痛,进口的就不会。‘我算了算剩下的钱和可能要住院的`时间,’还是国产的罢。‘然后看父亲疼了一个晚上,睡都睡不着。”

  年初的时候,我爸爸也住院了。病房里呆着,我想给他削个梨。长这么大,我对付水果皮只用过刨刀,但医院只有小刀。怎么办呢,只好硬着头皮削。削得很丑,梨还差点掉地上,但总算削好了。下午开水房打热水,我给爸爸洗脚。这是我第一次给他洗脚。不知不觉,我的爸爸这么老了,女儿从小心里的英雄,现在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我在感慨之余似乎有点儿被自己感动。但我立即发现这感动是多么的可笑——对我的爸妈来说这算得了什么呀,他们养育我几十年,为我的付出,真的是恒河沙数;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我给他们的,是这么笨拙的回报。

  蔡崇达还写了一段,是父亲中风以后,母亲带他去庙里拜神:“母亲在祈祷一个可怕的事情,千万让我丈夫一定死在我前面,不要让他拖累我的孩子,如果我的阳寿注定比他短,先借我几年,送完他我再走。我则任性的跪在地上乞求,请让我和我父亲母亲寿命*均,全家一起走比较好。母亲一听,气得连连追打我,然后嚎啕大哭的对着神灵说,小孩说话不算数,请神明只听我的。”

  这,就是人生七苦——明明知道苦,但还是飞蛾扑火,为什么?为爱。人生在世上,寻求爱与被爱,是本能。亲情是其中之一,也是放不开割不掉,最不能扼杀的本能。

  这本书,讨论生与死,讨论人生的价值,但不是高高在上的,它有烟火气,让人有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书中并没有充斥太多的抒情,而是用一个个故事,直达人性深处最柔软的角落。普罗大众,谁没有面对过与朋友生离,与亲人死别?当然,书里不全是悲哀与别离,就好像生命也不可能只有苦痛。对故土的情思、对自我的解析、对生活本身的思索,都溶在这一本有着“小说质感的散文集”中,给读者带来良好的浸入式体验。一个人剥离了社会的、后天赋予的身份,最后他只是一个恋家的孩子,一个思乡的游子——当你说你想家,你想故乡的时候,你说的其实不是家和故乡,你说的是随时为你点燃那盏灯,盼你归来的人。人生来就只是一具皮囊、一颗心,我们都盼望在人生旅程中辛苦跋涉,皮囊老去时,心仍如赤子。

  写《追忆似水年华》的马塞尔。普鲁斯特有句话说得很妙:“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我也很赞同蔡崇达所阐述的“写作和阅读的终极意义”——他说:“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照亮彼此,温暖彼此。”是的,世间众人皮囊有异,而在皮囊之下,我们的血都流向同一片海:那里藏着对爱的渴望,对和*的珍视,和对文明的探求。

  身边的人都在谈论如何保养身体,如何美容养颜,如何延年益寿,无一例外大家都在珍视自己的身体——皮囊,有了皮囊能吃上山珍海味,穿上锦衣绸缎,住上别墅,吃喝玩乐无一不需要皮囊,但是该如何滋养自己的灵魂,让自己的生命更加自由呢?

  《皮囊》中阿太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了。因为有了污浊,我们的生命不轻盈也不自由,常常在感叹,我们是逼不得已,需要还房贷,需要还车贷,这是都是被我们的欲望所拖累。这些欲望常常让我们觉得身体与灵魂是分离的,身体不能跟上灵魂的需求,灵魂无法理解身体,就在这样的无法理解当中,人会常常生活在痛苦当中,遗憾过去,不切实际的期望未来,唯独忘记了我们所身处的当下。

  唯独忘记了我们身处的当下,以至于我们只是坐等梦想,而不去做,而且又特别的珍惜我们的皮囊,只想不做。

  阿太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育儿中,父母要学会使用孩子,学会舍得,当用的越多的时候,其实是让孩子的身体与灵魂合一,做的越多,身体越能动,灵魂与身体融合的.越好。

  舍了皮囊,得了生命的轻盈。正如绘本《你不知道的三个朋友》中所画的皮囊最终入土为安了,精神和思想永存。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是在高三,当时还在全力冲刺高考,偶尔周日半天假日有三个小时闲暇,一日在舍友老苗的柜面看到了它。看翻了几页,觉得很好,却没有时间细读。时光荏苒,风起青萍,如今再拿起它时已是大学生了。

  蔡崇达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描写,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奈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来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被古镇制度旧俗扼来生命的张美丽、满嘴“世界”和“理想”却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

  每一章每一个人物都深深打动了我。对于同样是农村家庭的我而言,我可以深深体会到作者拼命学*拼命攒钱的想法与感受,或许我又是有些小幸运的,我有着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健康,对于我来说只需在学校安心读书别无困扰。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如此拼博的蔡崇达一心想要送父亲出国治疗。过着安逸的生活的我们也很想很想给正在为我们艰弃付出的父母做些什么,反省自己,实然对在大学有吃有住时常悠闲的自己产生了愧疚感,好想逼着自己多努力。早起看书,多做功课,不知能否坚持,但这念头时时存在。

  没有天才文展的远大抱负,也应该有短期的计划。而不是将生活过得一团糟,每天得过且过,碌碌无为只会让将来的自己后悔。没有蔡崇达那样刻苦拼搏拿年级第一,也应该朝着这个目标出发,学生最重要的还是学*,用知识塑造起的灵魂是坚不可摧的。

  没有原朴大胆无所谓的尝试,也应该去做一些自己不曾做过的又可以做的事情,当然,这里说的是好事,而不是吸毒犯罪。张美丽死之前说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去追寻着自己的爱情,人生在世,哪需要那么多条条框框、人义道德束缚自己,不违法不违背良心的、想要的就大胆些去追求吧。大胆些,去攀一座峰,去爱一个人。

  看完全书,想要告诉自己的有很多很多,但最让我再次记在心里的是:珍惜父母,多为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吧,牢记牢记牢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到那一天再后悔莫及。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灯光》有感 (菁华6篇)

  我已经上初一了。在这七个的春夏秋冬中,我不知学过了多少篇使我感动的课文了,而使我记忆最深、最感动的是《灯光》。

  《灯光》这篇课文最使我感动的是:突击队和续队失去联系的危急时刻,是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破书,为后继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突击队和后继部消灭了全部敌人,可是也是这光亮,郝副营长暴露了自己,被敌人的几枪打中了。我读到这里,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落了下来。

  郝副营长之所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人民能得到光明,能得到温暖吗?

  在语文课堂上,我学*了这样一篇课文——《灯光》,读完这篇课文,我被郝副营长,为了让孩子们能在电灯下读书,百姓们能过上幸福生活,,宁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深深感动了。

  作者在漫步*广场时,看见千万盏电灯照耀着周围的宏伟建筑,背后传来一声“多好啊”的赞叹,回忆起了过去的往事……

  郝副营长是一位著名的战斗英雄,他虽然只有22岁,却已经打过不少仗了。这天,他看到一本书上的一幅画——一个孩子正在电灯下聚精会神地读书。郝副营长十分向往能让孩子们都在那样亮的灯光下学*。这个坚定的信念成为了他为了胜利不惜牺牲自己的强大精神动力。

  就在这天晚上,由他带领突击连去攻破守敌的围墙,为全军打通歼灭敌军的道路。在这场战争中,他为了让后续部队尽快与突击连联系上,点燃了那本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行的路,可是火光却暴露了他自己,敌人的机枪打中了他。

  郝副营长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可他自己却没来得及见一见电灯。而现在电灯应该是家家户户都必备的物件了,我们每天在电灯下学*,有些人却不懂得珍惜,不需要使用时却依然把电灯亮着,浪费电源。

  如果不是战士们为革命而战斗,我们也不可能迎来胜利,不可能生活在一个*安美好的环境里,不可能像现在一样吃不愁穿不愁,不可能使用着过去的人们从未见到过的遇见。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美好生活,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东西!

  今天我在老师的指导下的了《灯光》这篇课文,郝副营长的那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这篇课文以灯光为线索,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收获也不少啊,也使我知道了革命者的精神,如果没有他们,*也没有今天,所以我要尊敬他们。

  暑假里,去外婆家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篇叫《灯光》的课文。灯光,我们都非常熟悉,也很普通,然而,文章所表现的灯光却是那样的感人至深。文中郝副营长对光明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了革命勇于献身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讲述了在**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将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在看一本书的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孩子在电灯下读书。“多好啊!”郝副营长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之中。战斗打响后,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袭击,在黑暗里找不到突破口,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在千均一发之际,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用火光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他用生命换来了战争的胜利。

  今天,我们的身边不再有战争,不再有枪炮的声音,我们在温暖的灯光下看书、写字、玩耍,听着父母的谆谆教导,享受着郝副营长们这些革命先烈梦想的生活。可是,我们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养成了许多坏*惯,我们怕吃苦,经不起挫折,听不得批评,进取心不足,更没有郝副营长们那种大无畏的精神。读了《灯光》后,我懂得了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和谐的环境,更加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学*郝副营长们的无私奉献的品格,做一个不怕吃苦,勇于探索的新时代学生。

  老师点评:革命年代离我们的孩子是遥远的,孩子们没有经历过那种战争时的艰苦卓绝,小作者通过对《灯光》这个故事的描述,了解到灯光不仅带给我们的是光明,还带来了胜利,小作者有感而发,联系了自己的生活实际,认识到了自己身上的不足,决心要好好学*,做一个不怕吃苦,勇于探索的新时代学生。

  当你,看见那书中的灯光时,不知是否嫉妒过;当你,举起那本燃烧的书时,不知是否希望过;当你,身中那罪恶的子弹时,不知可否后悔过……为了党,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的**,你毫不犹豫的照亮前路,谱写了一首英雄之歌!

  你是战斗英雄,一名光荣的*战士,战前与记者的交流时,感叹,羡慕那书中的孩子,希望自己也能见一见电灯。可谁曾想,这是你为国捐躯、与战友永别的夜晚……当照明弹升起的时候,你端着枪,指挥着部队冲锋。可你的部队冲进去了,却迟迟不见后援。你急,你怕,望着敌人猛烈的炮火,你点燃了书,义无反顾地举起,你明白自己可能会死,但你仍高举着,直到那机枪响起。你倒下了,但战斗胜利了,有着辉煌的战果,粉碎了国军对我山东的进攻,你牺牲了,却死的光荣,死得其所。虽然牺牲时你只有22岁,但你已经成了一种精神——“灯光”。

  这灯光,如今正照亮着我们继续前进,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革命遗志,努力学*,不忘初心,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郝副营长之所以献出了他宝贵的生命,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过上好日子,能得到温暖吗?我们现在坐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难道还不应该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祖国而献身的先烈吗?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老师叫我把操场上的废纸捡掉,我撇撇嘴,很不情愿去捡。这时,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拍拍我的头,和蔼可亲的对我说:“那些先烈们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国家的富强,他们宁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你是一名少先队员,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去做,应该吗?”听了老师的话,我感到一阵阵发烧,赶忙去捡掉。一路上我想,老师说的对,我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做,太不应该了。

  这时郝副营长举起点燃的破书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人家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而不怕牺牲,我连这点小事都怕去做!唉!……我悔恨自己的行为。从那以后,我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郝副营长和为了祖国献身的先烈们,是他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我要好好学*,助人为乐,做一名合格的少先队员。

  读了《灯光》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每当我做一件事时,郝副营长举着燃烧的破书的那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那火光为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景阳冈》有感 (菁华6篇)

  最*,我们学*了四大名著中的章节,我最喜欢其中的《景阳冈》一文。同学们也和我一样,都看得津津有味。

  《景阳冈》一文主要讲的是武松打虎的故事。他在景阳冈下畅饮了三碗烈酒,酒壮人胆,他趁着酒兴,独闯有猛虎出入的景阳冈。他没有用任何武器,赤手空拳就把为害多时的恶虎给打死了,为民除害。武松勇敢、倔强、聪明的英雄形象,千百年来深入人心,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武松迎难而上,不畏恶势力,不愧为打虎英雄!我们应该学*他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在我们学*、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拦路虎”,但是只要我们坚持不退缩、不放弃,就有可能成为现实中的“打虎英雄”。

  有一次,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前面有一个小东西跑来跑去。走*一瞧,哇,是只蟑螂,吓死我了!后来,我灵机一动,拿出一根棒棒糖,含在嘴里,大摇大摆地向前走去,潇洒地把“小强”踩在脚下。不过就是一只蟑螂罢了,太搞笑了。

  在今后的学*过程中,我不再害怕任何困难。我会像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地去面对一切“拦路虎”。

  前几天,我们学了《水浒传》里《景阳冈》这个故事,我感触颇深。认识了勇敢、胆子大、任性鲁莽的武松,并且知道了,他是一位打虎英雄。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武松在阳谷县的一家酒店里开怀畅饮后,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的故事。

  武松自从在景阳冈上打死老虎后,变成了阳谷县人民心中的英雄。不过话说回来他虽然有一身好武艺,但是如果老虎不止一只,那武松肯定就会被吃掉了。那在民间传说就会变成武松不听劝鲁莽才会被老虎给吃掉的说法吧。上景阳冈之前店主就劝他,不要上山,山上有老虎。可武松不但不听,还笑店主胆小,一只老虎有什么可怕的。只是因为武松想着自己武艺高强,两三拳就能把老虎打死。这种任性的想法和鲁莽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的。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去年夏天妈妈带着哥哥和我去鸵鸟园玩的时候,我们来到了游乐广场,其中有个水上独木桥的游戏,通关了还有奖励。只见妈妈和哥哥说带着我决定去挑战一下,我们来到通关处,只见桥下面有一个大网兜,应该是为了防止人掉下去而拉成的网。开始通关了,我看妈妈和哥哥走得小心翼翼的,便对他们说:“你们太慢了,看我的,”我二话不说就跑向另一个木桥,妈妈拦都拦不住,结果我还没跑两步就掉了下去,幸亏桥不高还有网拦着,我的胳膊穿过网磨破了皮,脸也擦伤了,最后妈妈和哥哥他们把我搀扶了上来,妈妈直说多吓人呀,要注意安全。可我只顾逞一时之勇了。哎,这就是因为我鲁莽惹得祸呀。

  今天学完了《景阳冈》这篇课文,我得到了一些启示,也领悟到一些道理。

  读过《景阳冈》的人往往都惊叹作者笔下的武松的勇猛无敌,被他那临危不惧的气概所折服。虽然武松打虎只是作者凭想象编造出来的一个故事,但仍有许多人坚信真有此事。

  武松在醉酒后遇上了大虫,按常理来说,武松是必死无疑,好在武松看到大虫蹿下来时惊得酒都化作冷汗出来了,所以就在清醒的情况下打死了大虫。

  但很值得人反思的是:武松真的一点也不怕大虫吗?清醒情况下就真能打死大虫吗?在酒醒过后,武松那样勇敢,按理说应该有与大虫搏斗的能力的,可为什么总是闪来躲去呢?武松初遇大虫时,当然还是有一些害怕大虫的,而且大虫一吼连山冈都震动了,世上能有几个人不被震慑?但是从武松的灵活躲闪、静观敌势中可以知道,武松此时的冷静镇住了惊慌,才不至于从心理上、精神上输给大虫,不战而败。但仅仅凭冷静,是敌不过大虫的,还得有胜过老虎的神勇之力。武松连哨棒也没了,只能赤手空拳地与大虫肉搏,打赢的几率更加微乎其微,但人是拥有无穷潜能的。处于你死我活的危急关头,也许是对生存的强烈渴望激发了武松的身体潜能,他用那超凡的力量打败了凶悍的百兽之王。武松打死老虎后手脚都酥软了,也可能是潜能退去之故。而且,武松躲躲闪闪,一来可以摸透大虫的底,二来又不至于被大虫伤着。在随后大虫扑来时趁机揪住了大虫,也都是武松客观、冷静对待当前局势的表现,也体现出了他的临危不乱。相信那丧命于大虫爪下的二十多个大汉就是因为心中胆怯才遭此厄运的。

  由此可见,在危急时刻,只有客观、冷静地对待,才有可能引发潜能,扭转对自己不利的局势。

  “武松打虎”,我们不应该陌生吧!但提到“景阳冈”,你可能还记得不那么清楚。事实上,“武松打虎”和“景阳冈”是同一篇文章,但文章的标题是不一样罢了。

  《景阳冈》讲的是关于武松连喝了十八碗酒也不醉,还不信这个店家可以说的景阳冈有老虎的事实,在傍晚时独自过冈,结果真遇到了美国老虎,武松拼尽气力将老虎最后打死的故事。

  泰坦尼克号的吴力,武术是描述主角的特色文章,所以当大多数人写的“景阳冈”的书,总是在吴多么强大宋,有多强的炒作。但我总觉得老虎伍缘时却晚上,而在不能忏悔,忏悔不听劝告的商店。

  举例子来说说吧:武松“坐在一个石头时”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便“大叫”“哎呀!”当时他就在想:原来店家和地方官府的榜文上写的都是我们真的。

  这只大虫好像又饥又渴,都说大虫饿的时候性子最大,要是被吃了,那可怎么办啊!早知道就应该留在店家那里了。

  “武松一棍子打在树上”,什么原因?心里急白!这是侯,吴松更后悔当初没有:如果是大虫一呼,一扑,一抬,一招一禁,我就能成为大虫嘴里的美餐!幸运的是,四招昆虫用尽了一半的力气——武松作文是不是也用尽了大部分的力气呢?

  此时,由于这是他炮轰“野兽抓住五花头皮,按住野兽”,“*板和硬力量生气打架,”绝望的努力,提到它 - 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啊 - 死亡或非-TIGER吴死亡 - 武不就可以了难?野兽被杀害,实际上,吴的实力已经耗尽。这时,吴仍必须思考:如果现在再出虎的,“我”不战而屈干脆什么!

  当初我们还说如果店家是想谋我钱财,害我性命,真是一个不应该!我现在是去是留还是回?肯定得活命,肯定得回去呗!回去之后还得给店家可以好好赔个不是!

  吴不仅当老虎悔改,甚至连老虎逃出后被杀仍后悔!

  其实,忏悔未必是一件坏事,也半点不失武松其英雄主义气概!武松他们不是把虎打死了吗?如果可以调成是你或者我,那就不能没有一个那么我们幸运了。

  武松的告白,只是在警告人:凡事都要量入为出,嚣张不可架空。 武松不仅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从坦白说起,他也是一个不敢承认的错误。

  甚至著名的英雄武松也能做到这一点。我为什么不能?我们应该学*武松的自白,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有多少。

  只听武松“呵呀”一声大叫,究竟是什么东西,惹得这位胆略过人的好汉吓得如此慌乱?

  原来,武松离开柴进家,返回清河县。肚中饥饿,便去酒馆吃酒。不理会店家“三碗不过冈”的警告,一阵海饮后,上景阳冈。正欲举步离去,忽有店家阻拦,向他描述冈上有凶猛大虫,已经伤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而武松非但不信,反认为店家图他财物,害他性命,自顾自上了冈。进一葫芦庙看到印信榜文,方知端的有虎,转身欲返,又想:如若此时回去,岂不得他人耻笑不是好汉?无妨,且去看看如何。武松去一石块边歇脚,大虫猛攻过来,一扑,一掀,一剪,武松闪过后用尽*生气力,打死大虫,一步步挨下冈去。

  武松这个人,很是让我钦佩。其豪爽,是天生骨子里带出来的;其勇猛,以一人之力赤手空拳打死猛虎;其胆略,与虎反其道而行之,猛虎攻,他闪,猛虎无力,他全力进攻。可以说,他有着很明显的英雄性格,说他是一条好汉,名副其实。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武松的优点在熠熠闪光,他的缺点也显而易见,那就是固执己见,不听别人的劝告。

  其实想想自己,也会不自觉地犯类似的错误。周日的时候,妈妈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问着我:“作业写完了吗?”

  “确定把所有文具都装书包里了吗?”

  “记得认真检查一下。”

  “要学会整理自己的文具。”

  ……

  我觉得太唠叨,不耐烦地回着:“全带了,全带了!”而周一上学时才发现,还是有作业没带,我要是听妈妈的话认真检查书包就好了。

  我们要学*武松的优点,但一定不能像他那样固执己见,听不进别人的劝告啊!

  只听武松“呵呀”一声大叫,究竟是什么东西,惹得这位胆略过人的好汉吓得如此慌乱?

  原来,武松离开柴进家,返回清河县。肚中饥饿,便去酒馆吃酒。不理会店家“三碗不过冈”的警告,一阵海饮后,上景阳冈。正欲举步离去,忽有店家阻拦,向他描述冈上有凶猛大虫,已经伤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而武松非但不信,反认为店家图他财物,害他性命,自顾自上了冈。进一葫芦庙看到印信榜文,方知端的有虎,转身欲返,又想:如若此时回去,岂不得他人耻笑不是好汉?无妨,且去看看如何。武松去一石块边歇脚,大虫猛攻过来,一扑,一掀,一剪,武松闪过后用尽*生气力,打死大虫,一步步挨下冈去。

  武松这个人,很是让我钦佩。其豪爽,是天生骨子里带出来的;其勇猛,以一人之力赤手空拳打死猛虎;其胆略,与虎反其道而行之,猛虎攻,他闪,猛虎无力,他全力进攻。可以说,他有着很明显的英雄性格,说他是一条好汉,名副其实。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武松的优点在熠熠闪光,他的缺点也显而易见,那就是固执己见,不听别人的劝告。

  其实想想自己,也会不自觉地犯类似的错误。周日的时候,妈妈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问着我:“作业写完了吗?”

  “确定把所有文具都装书包里了吗?”

  “记得认真检查一下。”

  “要学会整理自己的文具。”

  我觉得太唠叨,不耐烦地回着:“全带了,全带了!”而周一上学时才发现,还是有作业没带,我要是听妈妈的话认真检查书包就好了。

  我们要学*武松的优点,但一定不能像他那样固执己见,听不进别人的劝告啊!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8)

——读《论语》有感 (菁华6篇)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国学经典《论语》。这部记载着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籍中的许多话语,现在还萦绕在我的耳畔,给我的学*和生活以深刻的启迪。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知识后,按一定的时间去复*它,不是很高兴吗?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是君子吗?从这句话中,我读懂了,学*了知识要及时的复*巩固,和朋友友好相处,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在告诫人们,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自己就好像北极星那样,在一定的位置上,而其它星星都围着你。我觉得孔子说得好,*只有关注民生,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安定和谐。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这句话意思是说,严肃而合乎原则的话能不接受吗?光接受了还不行,改正错误才可贵。谦逊恭顺的话,能不让人高兴吗?能分析鉴别才可贵。盲目高兴而不去分析,表面接受而不去改正,这种人谁也没有办法管好他。这样精辟的话语对我们小学生很有帮助,它教育我们要听进去批评意见,对夸奖的话语要认真分析,不能高傲自大。只有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正确对待表扬与批评,在成长的道路上才不会走弯路。

  国学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它照耀着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我爱国学,我一定要好好学*国学;《论语》像一颗明亮的灯塔,它照亮人们前进的航程。我爱《论语》,我一定要深入研读它。

  初识《论语》,还是小学五年级时,正值童年到少年的过渡时期。缘由是我听了一个台湾学者的讲座,他说儒家文化能影响人的一生,从小背诵四书的孩子会与众不同。年幼的我相信了,于是我开始读一则,背一则。坦诚地说,到现在也只背了一半,但我想并不必急于去求速,因为这一半,离吃透还很远。

  读一本书,是要与它一起成长的。在我看来,课本上的讲解永远也不能充分解释《论语》的含义,它不是一个“仁”字可以概括的,因为它本身就涵盖了人如何更好地立足于天地之间、获得幸福的大问题。这样的问题是从孔子的人生经历中提炼出的,而我们也只有把它放到我们的人生经历中,才能明白其中的智慧。

  这些年来,也时常拿出《论语》诵读,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其中有些文字越发像陈年老酒,历久弥香;新读的文字也不时映射在我生活的各个角落。感谢《论语》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融入我的精神世界,在我心中无形地生根发芽。《论语》已经成为我的精神支撑。

  下面选印象最深的两点谈谈我自己的体悟。

  《论语》中记录很多人向孔子“问孝”,孔子的回答大多强调的是尊敬。世人所谓的孝,首先看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所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然而物质层面的孝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甚至“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这种尽心奉养也绝对达不到孝的标准。因为只有“敬”,才能让那些年迈的老人拥有对自我价值的自信,拥有精神上的愉悦,拥有对一生奉献的无怨无悔。若干年前,我觉得孔子的“敬”不过是把长辈地位放在儿女之上,但如今,我认为这是孔子对于长辈精神需求的一种体会。

  当然“敬”并非一味顺从,可以指出父母的错误,但孔子认为要“几谏”,如果父母不听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一点虽然不能适合所有的情形,但对于中年人赡养年迈的父母确实是很好的一个标准。当父母日益衰老,与社会脱离,很多事情上,他们的认识跟不上社会的节奏,也难以去改变一些固有的*惯和观念。孔子的话给了我们启示,对于父母的缺点要包容,不要过分与他们争出个是非,更不要因为他们改变自己就失去了孝心。

  在当今时代,“敬”应当包含更多的内容,总而言之,我们缺乏的更多是对老人精神上的关怀。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许多人能够给父母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也确实做了,但父母是否真的感觉到幸福了?今年春天去一个老年关怀中心看望那里的老人,一个年*90的老奶奶握着我们的手,告诉我们她的五个女儿除了最小的女儿还来看她,其余都不管她。看看她住的地方,吃的东西,身边的陪护,也许物质上真的不缺什么,也许女儿们做了很多,但老人的心却未能因这些而温暖,她所需要的是亲人的陪伴,是女儿的温度。

  谦

  从“人不知而不愠”开始,《论语》处处教导人要谦逊,而这是修身立足的根本。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在孔子看来,认识别人比让别人认识自己更为重要。在任职求官上,孔子也欣赏“吾斯之未能信”的谨慎。

  谦逊本身自然是高尚的,但人们又不想因此而不为人所知,放弃施展才华的机会。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这种矛盾是更难的一件事情。个人认为,自信与自我才能的展示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自己先具备了这种才能。在*得一种才能的过程中,需要的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精神,即便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了,仍能“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那便是极高的境界。所谓“深沉厚重是第一等资质”,稳重之中也包含了谦逊的心境。

  孔子曾提到和颜回终日交谈时,颜回总是“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姑且不说颜回的学*方法是否可取,他的确具有一种不显山、不漏水的秉性,而孔子不愧为圣人,他能够从各个方面考察一个人,因而颜回终究是低调还是愚蠢,这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启示我们,有时刻意表现虽能瞒过普通人,却未必瞒得过高人。同时,我们在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对其全面地考察,“听其言而观其行”,而非“听其言而信其行”。极端一点,那就“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恐怕他的真实面目也就难以掩藏了。于是,谦逊未必丧失表现自己的机会,相反,一味表现抢眼而无真才实德的人,经过时间的检验,也必然暴露真实的自己。

  《论语》的智慧可以作为理想的准则,又可以真正地拿来与生活相结合。从古到今,不管时代怎样变革,《论语》一直可以指导*人的成长、*社会的发展。当然,其中思想并非一成不变,但那种古典文化中很容易启发我们如何在一个现代社会生活。这便是它的神圣之处。也许是性格使然,天生就特别喜欢《论语》以及儒家文化的安分和宁静,也许是《论语》促进了这种性格的发展。时常觉得自己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不到位置,想起《论语》中的“德不孤,必有邻”,竟有热泪盈眶的冲动,那种知己的感觉,恐别处再也寻不到了。也许是因为这种别样的感情,让我竟不能很理智地去评价《论语》了。

  当然读《论语》的一大障碍就是语言上的隔阂。多样化的解释、无穷的争议恐怕永远都存在,但这也许是件好事,每个人的生活体悟、文化层次不同,自然有不同的理解。与其尽信某种解释,倒不如自己通过生活去归纳,去寻找与古人的共鸣。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朴素的语言中无不透露着孔子对社会﹑人生的思考,蕴含深刻智慧与哲理,是世界公认的人类文明的伟大财富。

  “仁”是本书核心,也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他认为“仁”是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好仁者,“无以尚之”。《论语》于此讲了两点:一,“仁”的内涵;二,如何致仁,由此引出“德行”二字。一句话,“克己复礼为仁:要约束自身并使言行合乎礼。孔子还提出“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即有正确的爱憎观念,仁者“爱人”、“知人”等观点。主张爱护、了解、尊敬他人,并把孝悌作为“爱人”的一个根本立足点,“爱人”必须孝敬父母,“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另外,“仁”还包括“刚,毅,木,讷”——刚强,果敢,朴实,谨慎。此外,对仁德的修养,主要还是靠个人自觉的努力。仁者安于仁道,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还有事奉贤者,结交仁者。

  其二,与“仁”相辅相成的是“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认为“礼”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句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说明“礼”对人民的教化功能。对个人而言,“不知礼无以立也”“恭*于礼,远耻辱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而“仁”和“礼”并非两个独立概念,二者结合才是“完美人格”。孔子认为东周后期“礼崩乐坏”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礼法重形式而薄内容,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仪式上,更重要的是从内心和感情上体悟礼的根本,符合礼的要求。礼和乐都是外在的表现,而仁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孔子提出“仁”正是为了纠正周礼的缺陷,“人而不仁,如乐何?”而孔子的每一个行为都以“礼”为重:尽孝时不违背礼的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学生们厚葬颜渊时孔子认为不符礼的规定;孔子患病无法起身穿朝服见国君,就把朝服盖在身上;他与国君吃饭时都先主动尝一下,这些都表明他对礼的遵从。

  除此之外,《论语》中还介绍了大量有关品德修养,待人处事,孔子的教育内容与理论,学*态度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孔子的弟子赞誉他的美德时概括为“温,良,恭,俭,让”五字。孔子强调的“仁者”“君子”应具备“智、仁、勇”三德,克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博学多识,具有多方面才干,通观全局,领导全局,谨言慎行,对国家或个人负责任,成为合格的领导人。其次他也多次强调“孝”,孝要依礼而行,对父母和颜悦色,从形式上按周礼的原则侍奉父母,从内心深处真正孝敬父母。孔子有很多先进的教育方式,甚至如今也还有深远影响,如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启发学生兴趣等,他要求学生能举一反三,让学生充分独立思考。除书本知识诗、礼、乐,道德修养之外,孔子常带领学生周游列国,注重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全面广泛的知识和技能。他办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治国安邦的人才。在学*上,他强调学思结合,及时复*,不耻下问,虚心刻苦,实事求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可事物我们还是要批判性地继承。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可见其轻视妇女的思想,后来则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这种思想如今看来是应接受批判的。他“述而不作”的原则反映其思想上保守的'一面,完全遵从此原则很难有思想的创新和发展。还有他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忽视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道理,毕竟人们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都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水*上。

  无论怎么说,《论语》融入了孔子所有的智慧,今天我们仍可以从中汲取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几千年前的智者尚且如此,如今我们却有太多太多人与孔子的推崇背道而驰。不妨泡一杯香茗,忆人生点点滴滴,听圣人畅谈人生哲学,收获心灵的安宁与静谧。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民殷王室的后裔武王灭殷后封殷宗室微子启于宋其远祖遂成为宋国贵族孔子出生于鲁国地位亦由公卿下降而为士。孔子十五岁即“志于学”学无常师尤其留意于周代的礼仪制度以恢复周初的“德政”为自己的理想并很早便以博学知礼而名闻遐迩。

  “儒”在甲骨文中作“”象形字本义是沐浴儒身指那些以为人相礼祭祖祀神为本质的人。因相礼前他们必须沐浴斋戒故称之为“儒”。

  说到了儒家经典就自然要提到《论语》。“论语”二字的解释有很多。《汉书·艺文志》曰:“《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即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说法有很多很多现代人一般皆从《汉书》之说将其理解为语言的论纂用现代汉语说就是语录是孔子弟子及其后学对孔子言行的追记也有一些是对孔子弟子言行的记录是儒家学派最重要的一部典籍。

  《论语》的出现标志着*私人著书的开始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沉潜在我们的生命中熔铸成我们民族的个性。

  《论语》一书集中阐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仁。此中“仁”出现过109次它是一切理论的中心。

  说到为人处世孔子提倡的是自爱和爱人,说到为政治国孔子重视民生疾苦呼唤仁政。

  总之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仁”统帅着忠恕孝悌宽恭信敏惠智、勇刚毅等诸多道德规范。

  当然《论语》中也有一些思想是与历史的潮流相背离的如政治上的复古倾向对等级秩序的过分强调对妇女、劳动的轻视等但瑕不掩瑜祖先具有的生命智慧是足以让我们为之骄傲的。

  今天,我读了《论语》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由春秋时期的孔丘写的。它和《中庸》《孟子》《大学》合称“四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孔子对一些仁孝、君子、政治等问题的看法,也写了孔子的一些*惯。后面还有学生与孔子的对话。从而写出了许许多多生活中做人的道理。它分了二十篇,每篇又有几十章。

  在这本书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学而》篇第一章。子日“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它的意思是:孔子说:“学了知识后,能按时反复地温*它,不也是一件愉快的事吗?有志同道合的人远道而来,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别人不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个有修养的人吗?读完了这一段话,我明白了,要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就要好好学*,多学一些文化知识,讲文明、懂道理。还要热情好客,家里来了客人,要热情接待,不能小气,要大方一点。最后就是宽恕。我们在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总会遇到误会或做错了什么事。这时你要原谅别人,宽恕别人。你宽恕他人,自然别人也会宽恕你的。古今中外多少人是君子啊。我也要努力做一个有修养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是一本多好的书呀。我也要像书中说的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有修养的君子。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

  还记得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它是一篇需要背诵的课文,可是背起来甚至没有接触最多的现代文那么拗口,反而更加易懂其中所蕴含的道理,比现代文更容易背诵。虽然仅仅只有十则出现,但是就只默念过几次,我似乎就已经感受到了书里所蕴含的博大精深的奥妙,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就是这一次的“遇见”,激发了我刨根问底的内心。我便买了一本全本的《论语》,细细品读其中所创造出的“文明世界”。

  《论语》里面讲述的是关于如何做人、关于君子人格的塑造、关于学*、关于教育、关于政务、关于治国与安邦以及关于中医的一些知识。其中便有一些脍炙人口的名句,例如:“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等名句,都是出自其中,甚至可以在里面悟出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方法。

  有一天我和朋友去一家餐厅吃饭,我洗完手出来没有烘干,无意地甩了甩,没有想到,原本看似高尚的两名妇女贸然摆着凶恶的面目对着我破口大骂:“你们在干什么!一点文明礼貌的美德都没有,看把我的衣服弄脏了,一点家教都没有!”她们说得很粗暴。我刚想发火。这时,我突然想到《论语》中的一句话:“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这句话是指有一次孔子对季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用天子的舞蹈阵容在自己的宗庙里舞蹈,这样的事可以容忍,什么事不能容忍?”。毕竟,容忍也是一种美德,更何况是我的不对呢。想到这里,我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她们可能没有反应过来,过一会儿也红了脸,似乎为刚刚的言行感到不妥。“呵呵,其实我们也不应该那么凶的,再说你可能也是无意的。”说完,我们都相视一下,露出了笑容。回到座位上,想到刚刚的一切,又想到《论语》教给我的道理使我避开了那无谓的争吵,能互相谅解,不引起纠纷,真的是像书中讲的那样,只有遵守文明美德,人与人之间才能相互容忍,做一个“君子”,世界才能“和*”。这便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啊。

  谈论一个人是否真正有素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在于那修饰的外表,真正在于内在,发自内心所表达出来的气质。

  做一个像孔子那样注重内在修养,有文明美德的有素质之人,何尝不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乐趣和分享。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9)

——读曾国藩有感 (菁华6篇)

  最早关注到唐浩明版的《曾国藩》,还是因为读白岩松的访谈,他非常推崇这部作品,认为从中可以理解人性是多么复杂多么矛盾。买回来放在书架上很久,春节假期终于一口气读完了,整整1300页,着实是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原本以为是书写这位建功立业、被后人极其推崇的曾大人辉煌的一生。不想读下来竟是一部悲剧,随处都可以感受到曾国藩内心的痛苦与挣扎。从卑微的草根无名之辈,到清朝*最*位,明明是开了挂的一生,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风光无限。也正因此,才更接*真实的人生,有得必有失,总是充满了遗憾和缺陷。读完这部作品,会有一种更加释然的感觉,功名终是一场空,真正的幸福绝不是来源于此。

  1、曾国藩的初心与本性

  曾国藩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儒家代表,一生克己修身。他出生在一个极其普通的家庭,祖上也没有什么人当官、走仕途。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说法就是草根阶层、没有任何背景。曾国藩自身资质也不算很高,但极其勤奋,道光十八年考取了进士,入翰林院。到了京城,才发现自己的学识修养和身边人相比差距甚大,过去把时间都花在八股文上了、没有真正提升自己的能力。于是痛下决心,读书、修身、养性。应该说曾国藩是一个对自己非常狠的人,极其自律。“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经过不懈努力,他整个人的气质和修为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曾国藩的初心是建功立业,他的本性是一个真性情的君子。在北京看到官场的腐败,他不但拒绝同流合污、还经常上奏折批评举报,导致自己处处受排挤,不得不回到湖南老家。到了湖南、江西创办湘军,他看不惯当地官员的腐败和不作为,索性直接越过他们自己单干,引发很多矛盾纠纷,处处碰壁。最严重的一次,咸丰皇帝刚刚继位,他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指出咸丰诸多缺点,气的咸丰差一点把他处死。尽管侥幸躲过去了,但咸丰在位期间也确实因此没少给曾国藩下绊子、穿小鞋。

  曾国藩的本性其实是非常不适合当官的,性格刚烈不圆滑,让他前半生的仕途充满了坎坷和委屈,怀才不遇的巨大痛苦终究促成了他的重大转变。

  2、曾国藩的重大转变

  曾国藩的转变发生在湘军江西战败受挫后。曾国藩郁郁不得志,向咸丰提出要回湖南老家为父亲守丧。原本以为咸丰会挽留他,谁知咸丰痛痛快快同意了。曾国藩回到湖南,看到湘军没有他的率领,反而打了一场接一场的胜仗,他一手创建了湘军,功绩却跟他没半毛钱关系,内心十分痛苦。反思自己十年仕途,辛辛苦苦兢兢业业,付出了这么多,确是这样的下场,到底哪里做错了?

  以儒家立身的曾国藩,最终在道家文化中找到了答案。曾国藩重新翻读《老子》、《庄子》,发现道家才是入世处身之道。“柔弱胜坚强”,他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就是太过“坚强”,要“知其雄守其雌”,迂回曲折好过正面冲突。自此,曾国藩为人处世之道发生了重大转变,再出山时已经好似变了一个人。完全遵循为官之道,投其所好、明哲保身,从真君子变为了半个君子、半个小人。

  这点我还是真心很佩服曾国藩的。性格决定命运,但即便认识到性格上有缺陷,要真正改变自己的本性,还是需要极其大的勇气和毅力的。年轻时也读过老庄,当时的感觉是,这也太怂太弱太消极了吧……到了中年,经历了不少坎坷后,也终于像曾大人一样,明白了老庄的超群智慧。可是明白了,并不等于能够把自己彻底打造成另外一个人。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内心太过痛苦。如果本性就是一个趋利避害、见风使舵的人,是不会纠结的,李鸿章就是典型,他在官场上混的比他的老师曾国藩还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原本就是小人作风。左宗棠则是另一个极端,自始至终是一个真君子,所以在他看来曾国藩就是个伪君子。客观来说,曾国藩的本性还是真君子多一些,否则早期也不会干出那么多直谏犯上的事情。

  曾国藩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真的改变了自己的性格和处事之道,也正是这样的转变才促成他后半生取得重大成就。如果没有极其渴望的目标作为动力,人是很难做出这样重大改变的,与本性不符的冲突和矛盾是极其痛苦的,只有高于一切的目标才能克服、化解这份痛苦。这个目标对于曾国藩来说,就是“功名”。他对功名的极*追求,是促成他改变的最重要的动力来源。当然,他为此也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

  儒家以仁义为本,曾国藩为了打败太*天国,**如麻,获得了“曾剃头”的骂名。收降太*天国的几员大将,曾国藩都许诺了他们升官发财,真降了之后却几乎斩尽杀绝。不顾其他功臣的利益,将攻打太*天国的决战机会千方百计留给了自己的九弟曾国荃,更为曾国荃掩盖了诸多过失。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诚,太*天国战争后主动裁军,自剪羽翼。为了保住皇帝颁给曾家的“一门忠心”荣誉,即使后来发现六弟曾国保还活着,而且个性上也同样极其追求建功立业,还是非让曾国保出家、不能够被任何人发现,了此一生。明明知道女儿被婆家严重家暴,为了名声,还是不让女儿回家,最终活活被打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曾国藩对“功名”的执念实在是太深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有如此坚定的功名追求,才让曾国藩可以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最终成为一代名臣,站到了权利最顶峰。可就在他刚刚实现了人生最大的理想抱负,以为可以功成身退时,发生了著名的天津教案,让曾国藩摔了大跟头,一世美名一夜之间消失殆尽。曾国藩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如此戏剧般跌到了谷底,心情郁郁寡欢,很快就去世了。

  3、曾国藩的反思

  天津教案后,曾国藩再一次陷入极大的痛苦中,临死前他对自己的一生进行了反思。他最辉煌的成就是消灭太*天国,他以为灭了太*天国,就可以励精图治,让百姓过上丰盈的生活。不想晚晴的*如此昏庸,只想着皇家自身的荣华富贵,根本没有人考虑过苍生。官员腐败成风,别说励精图治,小小的改革都是困难重重。自己终其一生,虽然得到过功名,但终究也只是为了一个走向末路的皇族多争取了少许时间罢了。为此做了那么多违心的事情,真的值得吗?

  曾国藩问弟弟曾国荃,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曾家兄弟拿到了消灭太*天国的头等功?曾国藩最终给出的答案居然是运气,是命运使然。曾国藩坦言,有能力的人才很多,左宗棠、李鸿章……最终拿到头功,很大程度是运气好,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意外,结果就完全不同,很多时候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所以处于顺境的时候要多想想也许是自己运气好,不要太骄傲;处于逆境的时候也要坦然接受,没什么大不了,我们终究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掌控自己的人生。

  曾国藩对儿子的遗言是希望他们不要当武将,也不必非要当官,但要坚持读书做君子。他送给儿子四个字“不忮不求”,即不嫉妒、不追求。曾国藩写到:“将欲造福,失去忮心;将欲立品、失去求心。忮不去,满怀皆是荆棘;求不去,满腔日即卑污。余于此二者常加克服,恨未能草除净尽。尔等欲心地干净,宜于此二者痛下功夫,并愿子孙世世戒之”。

  曾国藩终其一生并没有做到不忮不求,他对功名的执念是痛苦和悲剧的来源。给我们带来最大伤害的恰恰就是执念。无常是常,即使得到了也会失去,患得患失正是因为执念太深。只有不求,才能无所伤无所惧。恐怕曾国藩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到是真的做到了,曾家代代出人才,家繁叶茂。而曾国藩的美名在他死后也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众多后人的偶像和榜样。泉下有知,曾大人也该甚为欣慰了。

  曾国藩,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晚清重臣,著名军事家、理学家、政治家、书法家、文学家,湘军创立者和统帅者,晚清散文“湘乡派”创始人。由于其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人生理想,完成了立功、立德、立言的“三不朽”的伟大事业,被誉为“中兴第一名臣”、“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纵使曾国藩取得了如此骄人成绩,并不是因为多么天赋异禀,而是在于一个勤字。《曾国藩家书》修身篇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能勤能敬,愚人有先知”,爱因斯坦也说过成功等于百分之99%的汗水加1%的天赋。联系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来,我们会发现生活中或者工作中,我们经常巴不得想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有时候就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以至于不顾实际完成的效果,以次充好,重复劳动,工作效率低下,而且工作技能也得不到提高。因此,我们必须克服惰性,努力做到曾国藩所说的手勤、脚勤、口琴、脑勤、事勤,相信勤能补拙,坚持到底一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会出现。

  《家书》敬、恕有云“闻有逆耳之言,当*心考究一番”,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随着我们的知识、阅历、经验的不断丰富,做事情也会更加有信心和决断,但是事物总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高低各不同”,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们必须保持谨慎、客观、包容的态度去看待和处理问题,不仅丰富自己的思路,还能是事情更加圆满的得以解决。

  《家书》挺忍有云“受不得穷、立不得品,受不得屈、做不得事”,世事纷扰,前路不知道有多少坎坷崎岖,委屈在所难免,但是越是委屈,越是历练胸襟、成就自我的最佳机会。委屈的时候,你所做和所为也是展示的个人修养和风度,为自己的人生积累不一样的财富。着眼于复杂的实际工作和生活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委屈,伴随着会有各种埋怨和指责,但是静下心来,其实此时一个忍字就可消了无穷灾祸,一个足字即可省了无限营求。“和可消人怨,忍足退灾星”。不论如何,为人处世,尽一份心,做一日事,不要过分计较成败得失,路还很长,放眼远方,踏实脚下,如是即可!

  曾国藩大家并不陌生,但关于他大都是从历史书上获得的,但致命的是他出现在和约签谈之中,当时的和约是有辱国家尊严的,因此他被赋了“卖*”的别号。但仅仅这一面就判他的死刑,公*吗?何况当时“食君之禄,担君之忧”、“皇明难违”此皆迫不得已。他办团练,见湘军,抗流寇,*太*天国,这忠精之心难得比不上岳飞吗?他审时势,办洋务,兴科教,难道功劳小吗?他做人,做事,做官之道更为人传颂。

  为人之道

  他为人之尊循“静”“诚”“谦”“敬”“谨”五大功夫。

  “静”为“养心静体”曾国藩出踏社会,血气方刚。太*天国起义后,他到湖南办团练,动辄就职责他人,尤其与绿营的磨擦斗法,与湖南官场离异不舍,还有在南昌与陈启迈,恽光宸的争强斗胜,造成极大的影响。因为不静,他曾三次自杀,却自杀不成。此后他明白“静”的重要,于是希望通过读书培养静,在守孝之中,他把《左传》,《史记》,《汉书》,《资治通鉴》,《道德经》,《庄子》从头到尾看一遍。看书*惯直至死亡。

  “诚”:“诚者物以终始,不诚无物”他的弟子李鸿章从南洋到北洋接替曾国藩时,问李鸿章如何与洋人打交道,但他说跟洋人打痞子腔最适合。曾国藩听了便晓之以理地说:“诚能打动一切事物,我想洋人也是人,他们也通人情。虚伪造假不如老老实实,推诚相见,比痞子腔更靠得住。”他在《冰鉴》中写了不少观人之法,其实他知道热人最难看透的所以他说:“吾辈总以诚心求之,虚心处之,心诚则志专而气足,千磨百折,而不改其常度,终有顺理成章之一日。”

  做事之道

  曾国藩做事方式具体有两个方面,一是儒家中庸思想,二是道家方圆智慧。他交相运用,因时而变化,应势而取合,做事不过分,亦不过犹不及,善于权衡利弊,拿捏分寸,圆融中有刚毅,严厉中有柔情。共两方面分为五点“志”,“恒”,“识”,“度”“退”。

  “志”他认为志向决定格局,态度决定高度,做事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并随时考验自己。

  “恒”他有“一天一小步,十天一大步,专一不二。”

  “识”他以识为主,器识为先,识量远大,不求*功。

  “变”他不拘泥于僵化的规则与方法,在宽与严之间拿分寸,在刚与柔之间变化手腕,把自强与圆融合一起,在优劣中妥当应变。

  “退”他认识到创业难,守业更难,成大事者善于在利益上退让,勇于被对方超越自己。

  经过以上了解,可见他为人处事的登峰造极。正因为他已观人生百态。当他的湘军空前壮大时,打败太*天国时,他选择了涌流急退,卸去兵权,解散湘军。也许你说他笨,但想深了却不得不佩服他的睿智。纵古博今,多少人临危受命,风浪过后而拥兵握权,有人由于看重权利最终不得上猜疑,并得到了重赏。

  也许你读了他的书籍,你以为做人做到他的地步,那么辛苦干嘛,不如逍遥游乐更好。但你知道当今的复杂,其中处事方式的黑暗时,你却不得不后悔自己没有像他一样,世界的表面好像*淡无奇,但一旦接触,其中五味,人生百态,却够你受一辈了。也许我说得悲观了点,但早点学点为人处事的方法,准没你吃亏。

  《曾国藩传》是我最*正在读的书,作者是对曾国藩研究颇深的张宏杰。在读《曾国藩传》前,我对曾国藩镇压太*天国有几分不太理解,但今天,我的这种想法便荡然无存了。

  在书中,作者自然地引出并较详细地谈到了曾国藩镇压太*天国的根本原因。在曾国藩眼中,儒学是天地间唯一的真理。而洪秀全却偏偏“唱反调”。他十分信仰西方的基督教,这个或多或少是可以理解的。但洪秀全却将*的传统文化称之为“妖”书“妖”术,意图焚毁所有*经典,扫灭所有*传统信仰。

  读到这里,我的神情高度集中,绷紧了心弦。“寺观庙宇,或焚或拆”“书籍字画,可谓整洗一空”。我当时读到这些文字都感到心口痛。在那时,*几千年来的文化积累,面临全部毁灭的危险。若是换我,我也会坐不住的,何况是曾国藩呢!单是凭太*天国这一点,曾国藩就一定不会坐视不管。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没有一个想要摧毁*文化的,曾国藩镇压太*天国的根本原因即为这一点。

  书中也引用了钱穆先生的观点:太*天国如果致力推翻清王朝,是可能成功的。但是他们还要全部推翻*历史文化,就不可能成功了。这也是太*天国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我认为,曾国藩镇压了太*天国,是极其明智的。曾国藩选择镇压太*军,在一定程度上使*文化得以传承,直至今日。

  曾国藩,人之典范,今之圣人,其一生是一部坚定的奋斗史,从少时七次不中,到后期的权倾朝野,用其的勤奋和毅力完成了人生的超越。

  观其一生,可以称得上坎坷与共,意向振天,一生注重学*造诣,为达到圣人的必生所求,每日读书不倦,笔书不止,在修身之上堪称完美,从始至终坚守勤能补拙,以其严格的勤奋改变了其小农的家族命运,虽已过而立方高中秀才,但却坚毅有加,执着仍旧,终生坚持自省,诲人,以己之宽广终成一代圣贤,成就人生大业,究其本源,源顾有三:

  一、自律自省,以勤至诚。

  自有记载以来,对曾公的评价都是:笨拙,天资不高。对于这个基本否定一生的定义,曾公从不回避,坚持以勤至上,每日必读经卷,必写日记,坚持每日对一天工作生活的总结和自省,孜孜不倦,坚持始终。

  对于这个坚持了一生的*惯,曾公的解释是坚持理学学*,追求人之圣贤的大目标之人生必备,对于自律自省,天资高之人能坚持的尚且不多,又何况天资愚钝之辈,由此可知,勤奋的价值对于一个普通人的改造何其珍贵,何其艰辛,坚持几年尚可,而终其一生是坚贞不二,除曾公外,未曾有二人,可谓难能可贵。

  借之今日,此法依然奏效,勤奋,超越的基础,成长的前提,成功的不二法则。

  二、固守基础,以退为进

  曾公之所以称之为天人,为*、蒋介石所敬仰,与他的成功战迹不无关系,十年的太*天国剿灭之战,曾公建湘军、灭捻军,以“笨”为本,坚持结硬寨,打呆仗,固守自己的有利基础,逐步推进,以守为本,以困为基,以边缘至中心,一步步,一层层,一圈圈,利用自己的团练兵——湘军,逐步将太*天国活活围困至死,同时也为今后的军阀政体建立了根本。

  一介文人,创立军队,一介书生,指挥作战,曾公不仅开创了文能制军的典范,也言明了以文治国的重要和基础,同时,为避免兔死狗烹,曾公及时转移上封视线,以退为进,及时裁退湘军,转由门生转建淮军,既保留了原有门生势力的不败落,又为新的军队实体建立了基础,可谓手腕高深,心思周密至极。

  时之今时,坚持自己的有利基础,坚持自有所长、所专,层层推进,以年为日,不惧时长,一步一进,步步为营,仍不为前进有利保证。

  一句话:坚持自有,固守根本,有所专长,方能一丈万里,前途光明。

  三、广收门生,积极推荐

  曾公从入仕初始,即坚持向朋友征求对自己的劝诫和建议,从其日记中不难发现,其对于朋友,、幕僚、门生的收罗极其广博,至其晚生,曾公在朝野中的门生超过几百人,从上至下遍及四方,对于朋友劝诫之言,积极听取,及时反馈自省,对于门生,大力推荐,极尽培养,但凡小支小结,均不在意,虽然一生中有沈葆桢、左宗棠等恩将仇报,对其反水,自成一系,但究其一生,无论门庭若市,还是势单力薄,对于人才的教育培养,对于门生的推举提拔,曾公都亲力亲为,不得不说,门生,为其庞大的朝野势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可谓:人才尽出门生,由此可见,人脉,对于初始自律和后期勃发的重要。

  人过中年必读曾氏,其圣人一生,可圈可点之处,远非今人所能比拟,但有心者总结二三,便觉益处良多,由此,曾公伟事何其重,何其多,多读有益,强脑壮心,人所共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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