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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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红与黑有感 1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读红与黑有感 2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 3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的过程也是人类靠*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有感 4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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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1)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

读《红与黑》有感1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

读《红与黑》有感2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3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

读《红与黑》有感5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读《红与黑》有感6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2)

——读《红与黑》有感

读《红与黑》有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红与黑》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3)

——读世界名著《红与黑》有感实用五份

  读世界名著《红与黑》有感 1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读世界名著《红与黑》有感 2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但是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能够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十分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能够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

  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杯具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完美”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读世界名著《红与黑》有感 3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世界名著《红与黑》有感 4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读世界名著《红与黑》有感 5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4)

——读《红与黑》有感作文(精选十篇)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虽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主人公朱利安出身低微,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处在受人轻视的仆役地位。少年时,他就对自身地位不满憎恨自己的社会阶层,抱定要出人头地,进入上层社会,但是由于生不逢时,在王政复辟时期,*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唯一能够通向上层社会的途径是当教士。

  其实当教士并非朱利安的本意,他只不过是通过这条途径,达到他追求荣誉和财富的目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到韦里埃**家里当家庭教师,这是一条艰难危险的道路,当然也是一条探求飞黄腾达的捷径,他甚至拒绝了他的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稳的发财道路。

  他看到上层社会*庸无能,但是当他进入这个阶段时,却招来众多人的仇恨,

  由于受野心的驱使,他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根本不相信上帝,但要装出一副虔诚的教士面孔他内在的自卑感,在表面上却装出十分自尊高傲,他内心充满爱情,甚至不敢公开表露......

  在爱情上,他是一个十足的报仇分子,开始他对德。雷纳夫人,表现出既有情意,又故意回避使法雷纳尔夫人落网。马蒂尔法是一个十分高傲的小姐,朱利安看出了她的弱点,利用同样的高傲来征服了马蒂尔法,当马蒂尔法爱他时,他却表现得无动于衷,甚至不再想德。雷纳夫人,由于她获得了上层小姐的爱情,使他的'地位改变了,甚至实现了他的初步目标。

  朱利安通过爱情使他获得了一些受人尊敬的名誉,但是,最后还是爱情的牺牲品。

  如果他开始就控制自己,也许会有更好的结局,但是在那样的环境,也不可能违背现实。

  《红与黑》一书中重点刻画于连?索黑尔这一重要人物,书名中“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是于连性格中伪善愤恨的那一面。“红”与“黑”的交战,住在他的思想与行动中,“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他悲剧性的命运。

  在小说《红与黑》第四节“父与子”中有一段对于连的肖像描写:他的两颊红红的,低头看着地。小伙子有十八、九岁,外表相当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却很清秀;鼻子挺尖,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沉静的时候,显得好学深思,热情似火,此刻却是一副怨愤幽深的表情。

  通过作者——司汤达对于连外貌生动地刻画中我们可以看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人生的悲剧。他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他却相当柔弱,这对于一个需要身强力壮的劳动者的家庭来说,他是不行的,他干活不能干得出色,所以他得不到父亲的赏识,反而得到的是父亲粗暴的拳打脚踢;清秀的容貌,是他跻身于上流社会和拥有两段恋情的资本,也是铸就他悲剧的直接原因。他的偶像是拿破仑,当拿破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的时候,为了飞黄腾达他从事了神职工作,这为他后来进入**雷纳尔的家中做了铺垫,为他跃身上层提供了一个方式。

  于连一生只读了两本书:卢梭的《忏悔录》和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两本书分别让他领悟到人是应该有尊严的,让他梦想着有一天能够穿上拿破仑军队红军装。于连认为他所阅历的不过都是从以上所述两本书中获得的,他对于社会的认识还是很幼稚、肤浅的,这也是导致他悲剧人生的潜在因素。

  从《红与黑》一书中任意选取一段,都可以从中看出于连的极端敏感。于连有超乎常人的记忆力,这是他进入**家中的前提。他以自己为中心,他可以放弃来之不易的`钱财,却强烈地渴望着别人对他的尊重,在他心里,尊严是至高无上的,为了获得别人对他的尊重,从而踏上了追求尊严的道路,然而于连却在追逐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路。

  小说最后,于连被送上了断头台,终结了他的一生,他的偏执毁了他自己。当于连向贵族势力妥协时,他死亡的悲惨结局就注定好了。

  于连的事迹与司汤达的人生经历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可以看出,这本小说是司汤达思想上的一次升华,于连在法庭上的最后一次演讲,更是司汤达对自己所遭受的政治迫害的一次述说。

  这本小说使我感受到:对于理想和现实,要有正确的判断,一味地逃避,终将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红与黑》是国外著名作家司汤达的著名作品,进述了一位受过较好教育的穷人少年于连经历了大起大落后,幡然醒悟,用死亡揭露了权力的丑恶。

  于连·索雷尔像一个演员一样,活在自己精心安排的剧本里,可以变得谦卑有礼、大胆高傲、贪心谨慎……只要他的目的'能够到达,什么面貌见世人他都可以。显现出他的好胜心和对权力的渴求。他愿意像军人一样轰轰烈烈的死去,也愿意像一个教士一样在祥和淡定的气氛中离开人间。他是一个矛盾体,在一步步陷入深渊的同时却又渴望救赎和救赎他人。让他腐化的是这个世界上的黑暗面还是权力,他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很迷茫。他像一个演员一样,华丽出场,又在浩大的阵仗中离开。

  于连处事精明,干事麻利,在何处都受到人的庞爱,但在何处他都扮演着一个情人的角色。在**家勾引**夫人,在大官家勾引大小姐。他想要的是征服感还是真正的爱情。

  于连经历了各个阶级的生活,可谓是百感交汇。他既揭露了世间的肮脏,也证明了一个人的奋斗和成功。到底那个阶级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引人深思。

  《红与黑》这个书名让我想到一句俗语“*朱者赤,*墨者乌”。他的人生可圈可点,有让人不得不夸赞之处,也有让人反感之处,具有双面性。但他拥有一个充满了悲欢离合,丰富彩的生,让人又爱又恨。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非常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认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读,因为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很好、很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青年。不过小说并没有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因为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曾经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属于也不被属于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仅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和每一个没有被打击、侵蚀、腐辱的年轻人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比其他人智慧,更是因为他的命运宿命似的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似乎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的美德和幸福,但命运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赢得自己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以及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一切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因为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实现,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属于那里,但现实没有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分离奇,我无法说清楚,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青年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也许还会继续下去,只要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读完《红与黑》后,我对连的一大感觉就是他很虚伪。他崇拜拿破仑,但在**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毫不犹豫地烧掉了拿破仑的肖像。他鄙视特权贵族阶级,但在侯爵家当秘书时,他总是谨慎,提醒自己不要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和蔑视。他在贝藏松神学院更虚伪。清楚地了解那些要学*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隐藏自己的想法,继续学*。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他同情贫民的贫困生活,同情他们甚至剥夺了唱歌的权利,看到贫民所长哇列诺一家铺张浪费、肆意享受的生活条件。这样,他是善良的。最后,在审判庭上,他谴责了贵族阶级对*民的伤害。他敢于面对自己的真诚,表达自己对贵族阶级的不满和蔑视。即使他有机会避免死亡,他也没有动摇;在他最喜欢的女人瑞纳夫人和他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说下,他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种矛盾的性格让他的悲剧感到苦恼。

  除了男主角的塑造,小说还令人印象深刻。两位女主人也是如此。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和真诚也让人心疼。儿子生病了,她毫不犹豫地把所有的错误都归咎于自我出格的.感情。对于连,她深爱着,但在社会道德、舆论和对丈夫的同情中,她最终只能选择软弱,选择放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还是原谅了,甚至抱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在我看来,玛迪儿特更傲慢。她在理智和感情上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强烈的自尊心。对于连来说,她的心挣扎了无数次。一方面,她不能忘记于连的*民身份,另一方面,她把于连的未来想象成完美无与伦比的。她总是安慰自己。只要时机合适,于连一定是个有用的人才。但最后,她无法从感情中解脱出来。

  悲剧总是向人们展示美丽的东西。《红与黑》就是这场悲剧。它撕裂了下层阶级的努力和纯粹的感情,让人读完后回味无穷。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5)

——读《李白》有感实用5篇

  李白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写诗善用比喻、夸张,想象奇特,被人们称为“诗仙”。从古至今有多少人崇拜李白啊!又有多少人想走*他,了解他呀!

  今天,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愿望,走*了李白,了解了李白的一生。李白的一生是辉煌的一生,是璀璨的一生,是痛苦的一生,是艰辛的一生,是黯淡的一生,也是没有实现理想和抱负的一生。李白生于盛唐时期,可谓生不逢时。他的一首《蜀道难》赢得了贺知章的赏识,随后贺知章就把他推荐给了唐玄宗,可这时的唐玄宗已经不是那个胸怀大志,励精图治的开明君主了,而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了,他看中李白是想要李白为自己写歌功颂德的诗,所以李白的抱负就没有实现,这一切都是被封建王朝所害。

  再看看现在,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各行各业都充斥着大量的人才,各行各业都提供给他们舞台,供他们发挥才干,形成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我作为一名小学生,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现在,努力学*文化知识,锻炼身体,培养自己的情操,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小学开始,李白便陪伴着我们,只是当时的我,每天只是在嚷嚷着背书好烦,而忽略了诗词中的美,初中略懂事,开始慢慢体会诗词的意境,当时最喜欢的是那首《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那句“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印象颇深。只是当时仍旧稚嫩,对它的喜欢也仅限于此,更多的也未曾尝试~

  长大后,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悄悄地,发现可以理解诗词了,曾无数次感叹诗词的魅力,简短精炼,言有尽而意无穷……现在,最喜欢的是那句“应是天仙狂坠,乱把白云揉碎”如此豪放,如此意境,不可多得~

  终于想起买本诗仙的传记看看了~于是选择了随园散人写的《李白传:一声狂笑,半个盛唐》,原因无他,这名字霸气,感觉可以驾驭得住这八个字的,寥寥无几,而用来形容李白~却恰如其分~

  李白,于我的印象,是天真的`,亦是可爱的,他怀有雄心壮志,想要居庙堂之高位,后功成身退,退隐江湖,即便历经再大的磨难,一旦回归自由,一旦看到些许希望,便重燃希望,从始至终都不忘初心。有的时候,感觉他就像不谙世事的孩童,不懂人心难测,求人帮忙引荐也不失傲骨,只保留一腔热血和满腹的才华,也就注定了他不适合于庙堂之上~

  我喜欢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不来,犹能簸却沧溟水”这样豪放自信的李白~简简单单的几句,感受颇深~我还喜欢“一杯一杯复一杯”的李白,这么不按套路出牌的诗,让我觉得这个诗仙可爱的紧~

  李白~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留下足迹,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把酒临欢,肆意快活,而其中印象最深的,要属贺知章和杜甫了,前者共同畅饮,以金龟换酒钱;后者当属知己,几次相逢,几次离别,时时牵念;前者曾称其为“谪仙人”,后者说其“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世人皆知李白爱饮酒,有“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一说。可酒是用来消愁的,即便表现的依旧豪放,可内心却满怀怀才不遇的愤懑啊~也许,诗人好酒,只是喜欢酒后那种忘却烦恼的感觉,可正如抽刀水难断,举杯愁难消一般,终究是自我安慰罢了~

  意境超赞的诗句

  谷鸟吟晴日,江猿啸晚风

  芳草换野色,飞萝摇春烟

  月落西上阳,余辉半城楼

  七十紫鸳鸯,双双戏庭幽

  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

  轻舟泛月寻溪转,疑是山阴雪后来

  飞流洒绝巘,水急松声哀。

  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

  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

  玉女四五人,飘颻下九垓。

  含笑引素手,遗我流霞杯。

  万里浮云卷碧山,青天中道流孤月。

  崖倾月难圆

  美句摘录

  晓耕翻露草,夜榜响溪石

  我们皆在尘网之中。繁华缭乱,名利牵绊,让人难以割舍。似乎总是这样,一边向往林泉,憧憬扁舟渔火,一边置身人海,不舍得前程。

  芦花被下,卧雪眠云,保全得一窝夜气 ;

  竹叶杯中,吟风弄月,躲离了万丈红尘。

  在孤独中狂欢,在偏安中静默。

  陌上行走,最重要的是心境。若身处喧嚷,便独饮清欢;若人在天涯,便守心自暖。世间固然风景无限,但最美的风景,该是心中的淡定与从容。

  由于看书时环境的原因,诗句与美句只摘录了这几句,just很小的一部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李白的诗总是那么气势澎湃,气宇非凡,像闪电,穿越千年的风雨,震憾着我的心。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又是何等的豪放!我一提笔写作文就会想起口袋作文,所以转发了这篇文章;若你为写作文发愁,请访问()。

  李白是个豪放的诗人,但也不乏柔情衷肠,他的一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竟也让人黯然神伤:“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难怪孟浩然听了这首诗后伤感得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一直弄不清是什么力量造就了旷世奇才李白。读了《李白传记》后才明白,李白是以生命在写诗,所以才有了不朽的诗文。他那坎坷曲折的一生造就了一个伟大的浪漫诗人。

  公元626年玄武门之变后,李白的'爷爷因逃难来到了西域胡地。李白在胡地长大,父亲李客却依然教他读书写字,以及一些大唐礼节。公元710年,李白十岁,这一年李白一家才返回大唐。生性顽皮的小李白,还是一样爱玩,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磨铁杵的老婆婆,悟出了“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的道理,才开始发愤读书。十二岁那年,李白就作出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不朽之作。十五岁时,李白就告别家人,上大康山拜师赵征。二十岁又上峨眉山师从东岩子。五年后,李白告别东岩子,此后便浪迹天涯。

  李白游历过许多山川湖泊和名胜古迹,这不但开拓了他的视野,更使他的心灵得到了滋润。他每到一个地方,总要结交几个豪杰之士,或是接济一些落魄文人。他不仅是诗人,也是豪侠。

  李白的一生总是生活在现实与理想的冲实中。他对政治很有抱负,但因才盛遭忌,只做了两年的翰林学士,以致鹏鸟展翅翱翔的壮志受挫。他终日沉溺在诗酒中,其实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旷世的诗仙李白,他的诗如长江黄河般直泻千里,波澜壮阔,是中国文学史上不朽的奇迹!李白有着太多能令我们学*的地方,他对学*的态度、方法;他对政治的抱负、看法;他崇尚自由的生活态度;不畏权威的无畏精神……

  今天,我看了《名人传记》中李白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李白小时候很调皮,但是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奶奶在把铁杵磨成锈花针后,茅塞顿开,努力学*,最终成了一位才横溢的诗仙。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有我们想不到的事,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做什么事不要轻易放弃,要坚持不懈,发奋努力,就必定会成功!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一次,我在思考一道数学题的`时候,百思不得其解,我就不得不放弃了。还有一次,我在拨橘子,试了一下拨不开我就灰心了。看完了李白的故事后,我反思自己以前的行为,觉得凡事都不应该轻易放弃,可能再试一试就会有机会。再坚持下去就可能胜利!

  通过李白这位名人的故事,我深深地领悟到: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李白的诗总是那么气势澎湃,气宇非凡,像闪电,穿越千年的风雨,震憾着我的心。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又是何等的豪放!我一提笔写作文就会想起口袋作文,所以转发了这篇文章;若你为写作文发愁,请访问()。

  李白是个豪放的诗人,但也不乏柔情衷肠,他的一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竟也让人黯然神伤:“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难怪孟浩然听了这首诗后伤感得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一直弄不清是什么力量造就了旷世奇才李白。读了《李白传记》后才明白,李白是以生命在写诗,所以才有了不朽的诗文。他那坎坷曲折的一生造就了一个伟大的浪漫诗人。

  公元626年玄武门之变后,李白的爷爷因逃难来到了西域胡地。李白在胡地长大,父亲李客却依然教他读书写字,以及一些大唐礼节。公元710年,李白十岁,这一年李白一家才返回大唐。生性顽皮的小李白,还是一样爱玩,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磨铁杵的老婆婆,悟出了“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的道理,才开始发愤读书。十二岁那年,李白就作出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不朽之作。十五岁时,李白就告别家人,上大康山拜师赵征。二十岁又上峨眉山师从东岩子。五年后,李白告别东岩子,此后便浪迹天涯。

  李白游历过许多山川湖泊和名胜古迹,这不但开拓了他的视野,更使他的心灵得到了滋润。他每到一个地方,总要结交几个豪杰之士,或是接济一些落魄文人。他不仅是诗人,也是豪侠。

  李白的一生总是生活在现实与理想的冲实中。他对政治很有抱负,但因才盛遭忌,只做了两年的翰林学士,以致鹏鸟展翅翱翔的壮志受挫。他终日沉溺在诗酒中,其实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旷世的诗仙李白,他的诗如长江黄河般直泻千里,波澜壮阔,是中国文学史上不朽的奇迹!李白有着太多能令我们学*的地方,他对学*的态度、方法;他对政治的抱负、看法;他崇尚自由的生活态度;不畏权威的无畏精神……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6)

——读《海伦•凯勒》有感实用5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海伦·凯乐勒》,这篇课文对我感触很大。

  文章向我们介绍了海伦·凯勒是如何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学会盲文、说话和本领的,表现了海伦·凯勒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当我读到:“不幸的小海伦,在生了一场重病之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天哪,谁能想到,当时她才是一个一岁半的娃娃呀!”时,我非常同情小海伦,她才一岁半呀!就在也看不到,听不到了,她怎样度过以后的人上呢?由于她不能喊一声“妈妈”,也不能倾诉心中的希望和要求。她变得暴躁起来,脾气越来越坏。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如果我有什么要求或心理有什么事,却说不出来,心里是很难受的。

  海伦·凯勒真伟大,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她一生写了14部著作,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马克·吐温这样评价她:“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你是我的榜样,今后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克服它,让困难永远臣服在我的脚下。

  海伦·凯勒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给无望世界带来希望。

  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她还说: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

  她说:“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

  “忘我就是快乐。”因而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做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做我的快乐。作文

  这本书讲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一生,在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生了一场大病而变得又聋又盲,但海伦勒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用手指“听话”,并掌握了五种文字,24岁时她以优等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利女子学院。她的一生受到了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奖赏和赞扬,拥有无数的鲜花和掌声。

  看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绩,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这个人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只要一个人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的力量在你身体里,想想我自已,我真感到脸红,作为一个身体健全的健康人,还有在这么好的学*生活条件下,却常常为了一点点的困难,就驻足不前。有时候自已制定了一个目标,却总是虎头蛇尾,不能持之以恒,到最后是不了了之。

  看了《海伦凯勒》,我应该向她学*她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用爱去拥抱世界,用惊人的毅力去面对困难!

  最*几天,我接触到了一个新字眼——“残障人士”。在学*新知识的同时,我又想起了一篇最*学的一篇课文——《海伦·凯勒》。

  文中叙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从小的时候生了重病,因此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只能生活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这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如同人生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她的前方。沙利文老师教海伦阅读盲文、拼写单词,为此,海伦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长大了,父母把海伦送到了盲哑学校学*说话。1990年,海伦·凯勒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

  当我学*完这篇课文,心里产生了由衷的敬佩和惊讶。我敬佩:海伦·凯勒自身上有缺陷,但不屈不挠,凭借着坚韧不拔的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刻苦学*盲文和说话,而且还考上了哈佛大学,一生留下了14部著作,并且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二十世纪美国英雄偶像之一。我惊讶: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可以写出十四部著作。成功地考上了美国哈佛大学,要知道,哈佛大学可不是常人可以考上的。而且,她还全身心投入慈善工作当中,造福社会。

  自强不息,坚持不懈。造福社会、一心为人。成功在想你招手呢!

  这本**录了美国盲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一生。她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听觉和視力,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她并不气累,在老师的教育和 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用物指“听话’’;24岁时,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女子学校。以后她把毕生精力投入到为盲人聋人福力的事业中,曾受到许多国家的**的赞扬。

  一个盲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讶 。如果海伦凯勒屈服于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又愚昧无知的寄生者。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以惊人的毅力、玩强的精神,走完了人生的道路,并且为人类做出了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的人。

  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不*凡的,它给予人们极大得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得人们万分悔恨。所以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要迟疑,不能虚度光阴,应该珍惜美好时光,珍惜者幸福得生活。

  看完书后,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功,不在于条件得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得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得理想和再奋斗目标,就会无穷无尽得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作家得主关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作家得命运。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7)

——读山居笔记有感实用5篇

  我在没有读《山居笔记》之前,只知道它是一本散文集,但是,写的什么内容,书名又为什么叫《山居笔记》,则一概不知。

  待到现在手握这本21万字的《山居笔记》,只用目光扫视一眼目录中的一篇篇富有文采的题目,诸如《一个王朝的背影》《流放者的土地》《脆弱的都城》《千年庭院》《遥远的绝响》等,就觉得手捧着的是如珠玉一般弥足珍贵的好书了。

  至于为何起名《山居笔记》,作者在“小引”中说,这本书是1992年深秋,居住在香港沙田的一个山坡上,用了两年的时间写就的,这,应该是本书得名的由来。

  开篇《一个王朝的背影》,写的是走向没落的大清王朝。文章的开头就一下子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我们这些人,对清代总有一种复杂的情感阻隔,记得很小的时候,历史老师讲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时,眼含泪花,这是清代的开始;而讲到“火烧圆明园”“戊戌变法”时又有泪花了,这是清代的尾声。年迈的老师一哭,孩子们也跟着哭,清代的历史,是小学中唯一用眼泪浸润的课程。

  一个王朝的背影,就是在这种充满细腻感情的文字中开始出现的。作者在这一篇文章里,重点写了承德的避暑山庄。在山庄里出现的第一个皇帝是康熙。山庄正宫午门上悬挂着的“避暑山庄”四个字就是康熙写的'。我没有去过承德避暑山庄,不能亲眼目睹康熙亲笔书写的这几个字,但书里配有一张这几个字的照片,正如余秋雨所言,“避暑山庄”四个字写的极好,撇捺间透露出一个胜利者的从容和安详,我不懂书法,但听余秋雨这么一说,细细品味,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

  接着出现的是雍正、乾隆、道光、咸丰,还有慈禧,这些人的背影如迷魅魍魉,充满着一种阴气。

  《流放者的土地》一文,让我了解到中国古代列朝对犯人的惩罚,真是残忍,让人看了都会觉得胆寒。其中的“流放”,是一种长时间的可怖的折磨,作者说,死了倒也罢了,问题是人还活着,种种不幸,都要用心灵去一点点消受,有时不仅全家流放,而且祸及九族,所有远*亲戚,甚至包括邻里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路上死了的会超过大半,到了东北流放地以后,就变成了奴隶,分配给主人。主人见貌美的女性就随意糟蹋,怕丈夫碍手碍脚,就先给杀了。真是恐怖至极。

  在《苏东坡突围》一文里,作者认为,“像苏东坡这样让中国人共享千年的大文豪,应该是他所处的时代的无上的骄傲”,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越是超时代的文化名人,往往不能相容于他所处的具体时代。”在当年,构陷苏东坡的人特别多,甚至连《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也不例外。作者在这篇文章里有很多深沉的感慨,请看下面的一段文字,我觉得作者说的太精辟了:小人牵着大师,大师牵着历史……一部中国文化史,有很长时间一直把诸多文化大师捆绑在被告*上,而法官和原告,大多是一群挤眉弄眼的小人。

  沉重的历史的一页已经翻了过去,但是,直至今天,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周围,这样的小人其实还活着,而且是很神气地活着,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我以为。

  接下来,作者在《千年庭院》中写了位于湘江西岸存在于世已有一千多年的岳麓书院;在《抱愧山西》一文中,作者曾经认为,山西是特别贫困之地,而事实上,历史上的山西曾经是商贾云集之地,号称海内最富;在《乡关何处》一文中,主要写的是作者的家乡浙江余姚,这里有著名的河姆渡遗址;《天涯故事》写了海南岛的洗夫人以及黄道婆等女性历史人物。

  在整本书中,《十万进士》所占篇幅最多,作者详细剖析了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的利弊得失,可谓入木三分。

  《遥远的绝响》一文,写了魏晋时期的嵇康从容赴死前,面对请求朝廷赦免他的三千名太学生,端坐琴前,弹奏一曲《广陵散》,神秘的琴声铺天盖地,成了天地间的绝响。

  本书最后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历史的暗角》,作者对于小人的嘴脸进行了详细的刻画,作者认为,小人一般具备以下几个行为特征:其一,小人见不得美好;其二,小人见不得权力;其三,小人不怕麻烦;其四,小人办事效率高(他们能像游蛇般灵活地把事情迅速搞定);其五,小人不会放过被害者(如果你被小人伤害一次,第二第三次更大的伤害在等着你,因为小人不这样做,他会缺少安全感);其六,小人需要博取同情;其七,小人必须用谣言制造气氛;其八,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读作者这些缜密梳理的文字,真是受益匪浅!

  在读《山居笔记》之前,我已经拜读过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借我一生》《行者无疆》,总的感觉是,余秋雨的文字是我读过的作家的书籍中,最耐读,最有文采,最有思想深度的,今天读完《山居笔记》,我的这种印象又加深了一层。余秋雨先生堪称大家,他的著作颇丰,我决定,他的其它我还没有拜读过的书籍,只要能借到,我一定会一一拜读!

  我曾想过要把《山居笔记》中的每一篇文章带给我的感动都写下来,有苏东坡突围成功的喜悦,有千年庭院日渐沉寂的沉重,有乡关难寻的迷茫,还有那最震撼人心的遥远的绝响!

  种种情绪涌上心头,却发现这份感动在心头弥漫而难以付诸文字。大概这就是余秋雨先生所说的无言的交流吧。

  细细回想,所谓的一个有文化良知的人到底追求着什么呢?

  如苏轼的身上看到了一份纯真坦率,在岳麓书院立言教学的历代山长用行动向世人表达了一种责任和严肃。而远在他乡的游学士子那遥望家乡方向的目光更多的是依赖和迷惘吧。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说说那位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巍峨若玉山之将倾的嵇叔夜,那位不顾礼法的嵇叔夜,那位在苏门山上发出绵绵长啸的嵇叔夜。历史上从未有过这般不真实的存在,他纯粹得可爱,他代表着那个年代的风度,风姿,风流,风韵,风骨…

  就像一阵风吹过,不留痕迹却浸入心脾。如此种种,辨不清楚,抛开这些,却发现心莫名的静了下来。或许,所谓的文化人格追寻的就是这种内心的安宁?莫道岭南应不好,此心安处是吾乡。

  初中的时候看《文化苦旅》的时候也有过触动,但是总觉得引起自己触动的东西离得太远,还不足以让我迷失或者说碰触到灵魂,或许是因为那时的我不够成熟,积累太少,所以默默的那这份淡淡的触动埋在心底。

  于是,《山居笔记》出来了,影响了我十多年的东西似乎又在那一瞬间全部聚集,让我重新拾起失落的信念,让我不得不再次思考自己的问题。余秋雨是一个真正值得敬佩的人,他能把深涩嶙峋的思考淬炼得*易可感,让人在一瞬间就能触摸到这份真实可贵的感悟。

  文明和邪恶的延续,历史和法律的公正,永远是充满了艰辛。当个人站在历史的洪流面前,无法掩饰的卑微感会在瞬间击垮那些自私浅薄无知的人们。

  那么,我们呢?是该面对历史、面对文明用肩膀承担起自己所能承受的那部分微小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责任,还是随着大众,湮没在滚滚红尘中?这只是勇气和责任感的问题。即便你去面对,去承担,你也得不到任何好处,反而可能会失去很多,而随波逐流也不需要太大的.勇气,没有那么多的艰辛。

  说起来,也很空。承担的是什么?不知道,谁能说出个具体的事物来呢?根本就没有吧。或许只是对历史,对千年文明的理解和尊重。不知道许多年前,这是不是每个人的责任。

  余秋雨就在做这个事情,从《何谓文化》《文化苦旅》到《行者无疆》《千年一叹》,再到《霜冷长河》《山居笔记》。这些年踏过的足迹,写下的篇章,就是背负着生命的困惑,对文化的探寻。

  山居笔记》的作者是余秋雨,《山居笔记》是《文化苦旅》全书的一部分,这里记载了从古到今的历史的评论。《山居笔记》是余秋雨以直接感悟方式采访中华文明的。

  《山居笔记》是我在书店无意之中发现的,它让我在烦躁的时候*静下来,而且我*时很喜欢历史,历史让我探求到以前的人的生活。《山居笔记》记载了作者对历史的评论,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科举制的好与坏、诗人经历的事情等。

  “一个王朝的背影”以及“苏东坡的突围”是我受感染最深的文段。因为我对有关深宫的事情很好奇,对帝王制很感兴趣,所以觉得王朝很有趣。*时老师对我们说过苏东坡的一生,让我很喜欢苏东坡,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诗人。苏东坡的一生都不*凡,他经历过乌台诗案,但仍然坚强的度过一生。

  《山居笔记》没有华丽的字眼,它有朴素的词语,它令人容易感悟当中的事情,也让人感觉到很真实。我通过这些词语明白了当时的文明。它给我一种深入心灵的亲切感,自然流露的文字给我带来了最深刻的印象。

  我细读了《山居笔记》的每个文字,我感受到了余秋雨都是直接有感而发的,让人感觉到真诚,令人更加的着迷。作者的构思很精妙。话题虽然很*淡,但都是以小见大的,他利用质朴的.语言续写了社会的现状,让人深思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

  作者写了一句“与笔端相比,我更看重脚步;与文章相比,我更关注生命;与精细相比,我更倾情糙粝。荒原的叹息总是糙粝的,如果要把它们调理成书馆里的柔声细气或沙龙里的尖声尖气,我如果对得起自己多年前就开始的辞职远行?”我对这几句很深刻,作者写出他对社会的看法。虽然我对这些文字理解的很浅薄,但我也有自己对作者更加深的一层的认识。

  作者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时,正逢浩劫,受尽屈辱,家破人亡,被迫附农场劳动。这样看来,作者为了生存而暂时放下了文章,放下了笔,努力的往前走,也看出他的无奈。

  《山居笔记》是以历史的暗角结束的,总共有十一章。它们包含了作者认真的态度和追求。有时候我读不到作者在追求什么,不过慢慢的我知道作者在陈述生命的可贵以及对文明的珍惜。作者简明的语言让我有信心的阅读整本书,而且我对作者的追求有很大的共鸣。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在这个世界要勇于追求,探索以及珍惜。《山居笔记》也让我知道了有时候事情并不是表面看到一般,也许我们需要通过寻找才能知道它的真相。我们要了解历史,改变缺点,珍惜未来。其实我也认为人生太短了,时间过得太快了,我们不能白白浪费青春以及未来的光明。

  我深深的陷入了《山居笔记》中,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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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众只是发难者单方面的想法。如果被示众者没有这种感觉,那很可能是一个享受”。读到余秋雨先生在《山居笔记》中这样一段话,脑子顿时闪现日常教学中的一些无可奈何。

  从理论意义上说,教学是人类的精神和生命在一种文明层面上的代代递交,最终着眼于如何做一个品行端庄的文化人。这样的教育使命诚然是高尚的,但在这高尚的光芒背后同样存在着一个无法否定的事实:教育不是万能的。受教者对于施教者而言决不是白纸。他们固有的品性、学识、素养对教育结果的作用不可抹杀。长期以来的“有教无类、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的教育口号,将教师推上了高高的神台。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更是直白地将教师幻化成了超人。教师自身呢?通常一个老师需要面对百十名个性不一的学生,考试制度又将他们放在同一标准下批量输出。处在夹板中的教师在职业神圣感和职业成就感之间煎熬,难免出现“出格行为”。每每看到媒体上报道那些违背职业道德的同行的种种行为,愤慨之外也往往有同感:是恨铁不成钢啊!

  因此,当我读到上述余先生的话时便深有感触。从神坛到众矢之的好像也只是须臾。所谓“示众”,其实在教育活动中常见。“站起来”、“站出去”,学生摇晃着出去,歪斜地站着也不罕见。这里教师作为发难者的“恨”无非是以教育形势、考试制度为出发点,为学生好。但一旦与学生的叛逆心理不能产生共鸣,往往成为“示众者”(学生)的脱离借口。传道授业成为斗智斗勇,这样的错位,原因何在?简单地归入职业道德层面当然也能解释。但凡有事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去评判,难逃一叶障目之嫌。余先生文中所述事件也是发生在学校。学校、教师究竟在教育活动该做什么,止于何处?

  教师的角色定位,想到这个问题脑海中不免闪过一堆赞誉或者定义。想当初孔夫子是如何施教三千弟子的,百家争鸣能载史册,何也?“引渡者”,思想与精神的引渡使他们获得了一大批追随者。现代教育行业中的名师却往往以“教育技法”文明,多少有些偏离。教师,职业岗位,不是神人,没有超能力,过高的期望值难免不结出怪胎。教育是用灵魂去塑造灵魂,在孩子成长的路上陪伴一段,所以做个引渡者而已,才能真正领会“教育教学是慢的艺术”真谛,才能真正按照百年树人的准则去耕耘吧。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8)

——读《母牛》有感实用5篇

  今天,我学*了《母牛》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

  文中讲了,在一个严重缺水的西部地区,每人每天的生活用水只有三斤,而这些宝贵的水,是官兵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的,而在一次运水的过程中,有头母牛冲上了公路,向运水的战士索水,可战士们没有多余的水给它,只有想尽各种办法赶它走,可是倔强的老牛怎么也不肯挪动半步,牛的主人寻来了,他扬起长鞭,狠狠的抽打在瘦骨嶙峋的牛背上,在阴冷的酷风中显得分外悲壮,在场的`人们被老牛的倔强所感动,给了它半盆水。出乎意料的是,老牛没有喝自己以死抗挣得来的水,却留给了小牛喝,看见自己的儿子喝到了水,它流下了开心的泪水。

  文中的母牛是这样,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她从十月怀胎到把我们抚养长大,付出了多少心血。每天早上起来为我们做早餐,天天为我们洗衣服,下午还要辅导我们的功课,还要挣钱供我们上学,为我们操尽了心。

  母爱是多么伟大,多么无私哪,让我对天下的母亲说一声:“你们辛苦了。”

  给她找个名字太难了,结果就没有给她起名字。她被简称为“母牛”,而这名字对她倒最为合适。

  而且,名字有多大关系呢?只要她吃!鲜草、干草、蔬菜、谷物,以至于面包和盐,她随便什么都有,而她也什么都吃、什么时候都吃,由于要反刍,还连吃两次。

  她一旦见我,就用叉裂的蹄子迈着轻盈小步奔走,蹄子的毛皮与腿很相似,就像是白色的袜子。她来到了,相信我一定会给她点可吃的东西,而我,每次都以欣赏的目光看着她,情不自禁地跟她说:“行,吃吧!”

  但是,她消耗东西是为了制奶,而不是肥己,一到固定的时间,她就呈献出鼓满的乳房。她并不吝惜奶一一有些母牛是舍不得的一一她很慷慨,只是稍微挤挤她四个富有弹性的**,她就排空奶泉。她腿不动,尾巴也不摇,而只用她大而柔软的舌头玩耍似的舔女佣人的脊背。

  虽然她过着独身生活,因胃口很好也不觉得无聊。只有很少情况下,她才遗憾地哞叫,模模糊糊地思念她最*一次生产的牛犊。不过,她希望有人拜访。她两角竖立在额角上,嘴唇馋馋地挂着一线涎水和一丝草茎,殷勤好客。

  男人们毫无所惧地抚摸着她鼓胀的肚子;女人们也只需提防她的温存,她们对这样大的牛如此温柔感到惊奇。她们做着幸福的梦。

  有一天,我读了《一只冒死拦**的母牛》我的心久久也*静不下来。

  故事说的是:在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里,每天人们都靠着**运来的3年水来生活,喂牲口。有一次一只母牛跑到**常来的路上,无论主人怎样打它,它都不为所动,最后士兵们被感动了给她了一点水,它叫了几声,沙漠后面跑出了一只小牛喝水,母牛看着小牛喝完水就走了。

  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有一次,天下雨下得很大,放学我自己回家。回到家以后我大腿下面都淋湿完了,我换上裤子,看见脚上起了一层白皮,我冷的直发抖,妈妈看见了给我倒了一盆热水,让我洗脚。顿时,我暖和极了,妈妈给我揉了揉脚,当时我脚上很舒服,心里也委舒服,那天晚上我想妈妈对我做的太多了,我对妈妈做的太少了,我以后一定要帮妈妈分担一下。

  我感觉母爱能感化一切,能帮我除去路上的阻挡,能让我变的更加坚强、自信。

  我一向都非常讨厌牛,只要听到“哞哞”声和它那上牙与下牙交错在一块儿吃草的样子,我就觉得恶心,让我本来愉快的心情就会变得糟糕透顶。

  母牛它永远不会反抗强大的公牛,但它总是欺负比它年纪小,身体瘦弱的小母牛。吃草时,和小母牛抢,明明嘴边有草,不吃!非要抢小母牛的草吃,抢到后“哞哞”叫两声以为自己非常了不起是的;喝水时,跑到小溪边,走到上半部分喝水,让小母牛在下游部分和自己已经沾过的水,看到这样一幅幅画面,我更讨厌这头马上要临产的母牛了。

  可是,我现在改变了想法,我真正看见了一只生小牛犊的牛母亲。不论在牛棚外还是牛棚内,他总是转来转去保护自个儿的孩子,它有好似在担忧自己的孩子会不会被主人赶上集市给卖掉……总之,只要有一声动静,它就马上走进牛棚内,让小牛犊躲到自己身后。

  而每次主人放些鲜嫩绿草时,牛母亲总是让给小牛犊吃,自己只吃一些枯蔫的草。结果小牛犊的肚子像装了几个柚子似的鼓鼓的,而牛母亲自己却骨瘦如柴。如果有别的动物来抢食物,牛母亲会发一个口令,让小牛犊先跑来吃,自己和抢食物的动物决斗,啊!这是一个多么爱孩子的牛母亲呀!

  牛母亲教小牛犊洗澡,吃食,用尾巴赶蚊子,一天教好多次。每次中午时,小牛犊睡觉都躺在它身上,而它是一声不吭,默默承受着,只是用尾巴替小牛犊拍蚊子,看到这一画面,我的心头顿时一暖!

  它负责、慈爱、勇敢、辛劳。因为它有一头小牛犊!它伟大,因为它是一位牛母亲,一位母亲必定就会是一位英雄!

  “中国西北地区降水量很低,非常干旱,根本满足不了当地居民的用水问题。当地居民每日限水三斤。这三斤水供饮用、洗漱和喂养动物等。”读着这些朴实无华的文字,我心里不禁为大西北地区的人民感到遗憾,感慨这水该是多么宝贵啊!

  这三斤水根本不够人们喝,所以牲畜看起来比人还渴。有一天,一头老牛实在渴极了,它挣脱缰绳,冲到水车前。驾驶员一脚踩住了刹车,只见那头牛一动不动,无论怎么驱赶,它都不走。主人来了,他用鞭子用力抽打老牛,它还是不肯走。负责运水的战士被感动了,端出一盆水,给老牛喝。但老牛没喝,它朝草丛里“哞”了一声,一只小牛窜了出来,喝完了水。

  读完全文,最后那突然的一幕让人震惊,本以为这只是老牛的对生命的垂死挣扎,没想到拼死阻拦竟为的是自己的孩子。当主人挥鞭打下去的时候,一定伤到了一颗母亲的心。但是,母爱力量超越一切。无论多重的鞭子打下去,它依然纹丝不动,谁也无法让它离开。老牛受尽了皮肉之苦才得到了那一盆水,而它却没喝一口,无私地奉献给了小牛。这位母亲多么伟大呀!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人,那个为我打伞却淋湿了自己的人,那个半夜三更为我盖被子的人,那个挖空心思帮助我好好学*的人……母爱真是震撼人心!

  母爱像一杯水,滋润着我们心田;母爱如一把伞,为我们遮风挡雨;母爱似一首歌,让我们忘记烦恼……母爱无处不在!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9)

——读《挑战命运》有感实用5篇

  读完《向命运挑战》这篇文章已是深夜。我推开窗仰望深邃的夜空,思绪好像脱缰的野马飞得很远很远。主人公霍金顽强不屈的形象如同一座巨大的丰碑高高地矗立在我的脑海里。他不怕失败,不怕困难,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抓住了主人公的主要特点)

  文章记叙的是霍金21岁被诊断患了绝症,医生断定他最多再能活两年半。残酷的命运,没有击倒顽强的霍金,他勇敢的与病魔抗争,活过了n个两年半。在这些时间里,他继续着科学研究,最终成为了伟大的天文物理学家。

  其实,不向命运低头的大有人在。(过渡自然)张海迪2岁就患了绝症,下半身全部瘫痪,常年生活在轮椅上。可她并没有因为患病而灰心丧气,放弃追求,而是在几年内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自学了几国语言,并坚持写作。(所举事例感人)是啊,张海迪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她具有顽强的毅力和勇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

  霍金正值风华正茂的'青年时期,却患上了绝症,就像正要开发的花朵遭到严霜的打击。*常人怎么受得了呢?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一次考差了,就心灰意冷,就认为“完了”。可是,霍金是这样的吗?不,绝对不是!他对命运说:“随你的吧!”他对自己说:“时间不多,只剩下两年半,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霍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的身体虽然在轮椅上,可思维却飞出了银河系,飞出了宇宙!经过他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他以异乎寻常的拼搏精神征服了世界,征服了宇宙!

  著名音乐家贝多芬也是一个例子。贝多芬的音乐创作正值高潮时,耳朵却聋了。一个音乐家失聪就等于失去了灵感,可他没有被厄运吓倒,没有向命运低头,继续他的音乐生涯,终于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天才音乐家。

  从伟大的科学家霍金身上,从顽强的海迪姐姐身上,从音乐天才贝多芬身上,我悟出了一些东西,可怕的不是病魔,不是泰山压顶似的困难,可怕的是向困难投降!面对命运的挑战,顽强地与之抗争,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挑战,但是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却不多,本文就向我们介绍了一位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本文写了科学家霍金在被医生诊断患了绝症的情况下,勇于向命运挑战,不仅坚强地活着,还不断地进行科学研究,发明了黑洞的蒸发性,推论出黑洞的大爆炸,还建立了一种非常美的科学的宇宙模型,成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创造的奇迹给我们启示:人是可以向命运挑战的。

  从霍金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不被命运屈服、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是取得一切成功的关键。

  有个发明家叫做8888爱迪生,爱迪生在做实验中,把一只眼给弄瞎了,可是他不向困难屈服,继续发明东西。

  “为人类做些有意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辉煌“是霍金的生命的支柱,有了如此崇高的思想境界与不屈不挠的粗神,还有什么困难阻挡得了我们呢?这不正是《向命运挑战》给我们的启示吗?

  残运会就要到来了,在这里我想对所有的.残疾朋友们说一声:“叔叔们、阿姨们,你们千万不要因为残疾而泣磊、你们要相信你们永远是最棒的。”残运会就是你们的节日,你们要勇敢地站起来说:“残疾并不是我们的错,就算残疾又能这么样,我们依然是最棒的,我们依然有自己的节日,我们依然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为国家争锋,我们残疾又怎么样?我们依然是最棒的,我们要向命运挑战,我永远是我自己我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我一直坚信我是最棒的,我们呼唤我们要向命运挑战,我们坚信我们永永远远都是最棒,决不放弃我们的挑战。”

  在这浩大虚空之宇宙,冥冥之中的一股神秘的力量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那是命运伟大的主宰。

  ——题记

  什么是命运?在读完《向命运挑战》这篇课文时,我不禁这样问自己。命运的降临,是天理,还是报应?

  命运让霍金患上萎缩症,痛苦不堪,而且被告知只能再活两年半。然而在他顽强的拼搏下,命运作出了退却。他一直活着,还取得多成就。

  就是霍金是幸运的,还是悲惨的?抑或两者都是?

  在现在,我终于明白,命运,是一把双刃的剑。

  如果没有命运对他的捉弄,他也许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又何来今天的成就?如果不是命运的捉弄,他可能健健康康,又何来今天那一身的病痛?

  原来,命运还是仁慈的,它在打击霍金时,也给了霍金一个机会,一个取得成就的机会。换句话说,霍金的命不好,是他抓住了命运在无奈地履行职责时故意抛下的一个隐秘的机会。

  还记得霍金对自己说的那句话吗?“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儿辉煌。”

  是命运使他产生了这种想法,其实想法也是一种机会,它是丛心里出来的,这个机会能步能被抓住,就要看那个人有怎样的想法了。试想一下,如果霍金不这么想,他在命运面懦弱了,那么世界上就几乎不会有人记住斯蒂分·霍金,不是吗?

  霍金的这种豁达的想法,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吗?是的,命运对他是很残酷,但是他看到了事物的另一面,抓住了命运的.尾巴。

  我也受过病痛,那是一次春节之后,我因为吃完早餐便进行运动,所以导致了阑尾炎的发生,而且到了医院还要进行手术开刀把阑尾给取出来。当时我怕死了,悔恨不已。刚开完刀的时候特别痛,我差点受不了。时间是那样的难熬,一分一秒都是那样地难熬。要是如此那也就算了,最可气的就是我失去了三个月的“自由”——不能进行剧烈运动。当时我虽然嘻嘻哈哈,自我安慰说这样多好,不用进行跑步锻炼累死人。可心里却一点儿也不好受。看着别人玩得那么欢,我似乎跟一火星人儿似的。但现在我想通了,不能一直这么郁闷下去,我切除了阑尾,就再也不会发病,比一般人要好得多,而且让我记住了教训。

  命运,既可以残酷,又可以幸运。重要的是人的心境,不是吗?

  今天我读了《挑战命运》这个故事,深受启发。

  故事讲:有两个孩子,一个喜欢弹琴,想当音乐家;一个爱好绘画,想当美术家。很不幸,想当音乐家的孩子耳朵聋了,想当美术家的孩子眼睛瞎了。他们埋怨命运对他们太不公*。一位老人劝想当音乐家的`孩子改学画画,叫想当美术家的孩子改学弹琴。结果,想当音乐家的孩子成为了美术家,名扬四海,想当美术家的孩子成为了音乐家,饮誉天下。

  的确,事实证明:只要努力,当命运堵塞了一条一条道路的时候,它,常常留下另一条道路。

  也许,在我们身边类似的事情不少。当着一个梦想彻底破灭时,千万不要灰心,你可以开始另一个新的追求。也许会对你更有利。当着一个梦想没有有彻底破灭时,,你坚决不能放弃,要一直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努力拼搏,爱拼才会赢!即使你是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只要再稍稍努力一下,一定能看到柳暗花明!

  “霍金”这个名字,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从报纸上,我还知道了许多关于他的事,当我又阅读了课文《向命运挑战》后,对他的崇敬之情更是油然而生。霍金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文中的霍金年纪轻轻就得了绝症。但他对命运的不公表现了超乎常人的态度。他与不断加剧的疾病搏斗,顽强地生活工作。后来他以顽强搏斗的精神战胜了残酷的病魔,并坚持科学研究,终于在天体物理学上取得伟大成就的事迹。他的事迹告诉我们:人是可以向命运挑战的。

  当我读到“一个人有了聪明的才智,并不一定能发挥出来,要取得相应的成就,还需要有一种精神,一种不怕失败,不怕困难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我从中体会到:诚然,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是很重要的,但光有这一点是不够的`,要让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取得相应的成就,就需要奋力拼搏,百折不饶的精神,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无论遇到什么搓折,都坚持不懈,始终如一的奋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还有我读到:“他的身体一点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们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这句话写出了霍金的身体条件极端恶劣,但是他仍进行科学探索,与命运顽强搏斗,从霍金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这种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是取得一切成功的关键。如果我们有了如此崇高的精神,还有什么困难阻挡得了我们的呢?这不正是《向命运挑战》给我们的启示吗?我和霍金相比真是天壤之别。霍金在生病时还坚持锻炼与学*,这一点是许多人都无法做到的。可是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决心一直在激励着他前进的勇气。他在病魔的折磨下还写下了《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对于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来说,这是多么不容易啊!可我*时受到一点儿的小伤就要大呼小叫。有一次,我被小刀划了一下,就疼的直喊救命,后来,贴了三个创可贴才罢休。

  霍金,献身科学,抛去舒适*淡的生活,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从霍金的生活经历中,我懂得了做人要坚韧、执着、不屈,更明白了“人是可以向命运挑战的” 迈开大步,与成功*行!克服一切困难,才能看到困难后面的宝藏!《向命运挑战》在激励我,不断告诉我:“风雨后的彩虹才是最绚丽的!”这句话的意思。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5篇(扩展10)

——读牛顿的故事有感实用5篇

  今天,我读了《牛顿的故事》。故事说了牛顿出生时只有三磅重,当时他的接生婆和他的亲人都担心他能不能活下去。到了上学的时候,他读书很不认真,经常偷偷地做机械和模型。因此,同学们都笑话他,骂他笨。直到有一次课间游戏,大家正玩得兴高采烈的时候,一个学*好的同学借故踢了牛顿一脚,并骂他笨蛋

  牛顿的心灵受到这种刺激,愤怒极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超越同学,一定要发奋读书。从此,牛顿早起晚睡,抓紧分秒、勤学勤思。终于,牛顿经过刻苦钻研,学*成绩不断提高,在班级上名列前茅。

  有志者事竟成,在牛顿22岁时发明了微分学,23岁时发明了积分学,为人类科学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在这个故事中受到了十分多启发。因为,牛顿本来对学*很没兴趣,可是他一听同学这样说自己笨,很不服气,开始认真地学*的事让我感受到:一个出生只有三磅重的婴儿,家人都对他没信心的环境下,最后却成了科学巨星,牛顿所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所以,我要向牛顿学*,学*他刻苦钻研,善于动脑筋的精神,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今后,我要以牛顿为榜样,珍惜时间,好好学*。

  今天我读完了《牛顿的故事》这篇文章。被牛顿那为科学做出贡献而忘我的精神所感动了。

  牛顿是英国的科学家,但他的记忆不好,经常做傻事。有一次,佣人让他煮鸡蛋,他却因为专心试验,而煮成了鸡蛋旁边的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来家做客,自己光顾研究,竟忘了请朋友吃饭的事情。

  牛顿的这种做法和生活中的我有所不同。我做作业时光想着做完作业怎么玩,不想怎样才能做好作业。等妈妈喊吃饭的时候,就觉得做作业很有趣。但在玩的时候,总惦着没写完的作业。因此我学*也学不踏实,玩也玩不痛快。

  牛顿把精力全部集中在科学研究上,为科学做了许多贡献。我的感悟:只要认真、脚踏实地的做事,一定能把事情办得又快又好。

我们学了《苹果落地》。这个故事讲的是:牛顿在树下乘凉,突然,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了下来。牛顿自言自语地说:“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呢?他经过反复的观察,认真地研究,终于发现这是因为地球有吸引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就要认真地思考,专心地研究。也启发我们不要轻易抛弃对事物好奇探究的兴趣。

牛顿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牛顿的故事》这篇文章。被牛顿那为科学做出贡献而忘我的精神所感动了。

牛顿是英国的科学家,但他的记忆不好,经常做傻事。有一次,佣人让他煮鸡蛋,他却因为专心试验,而煮成了鸡蛋旁边的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来家做客,自己光顾研究,竟忘了请朋友吃饭的事情。

牛顿的这种做法和生活中的我有所不同。我做作业时光想着做完作业怎么玩,不想怎样才能做好作业。等妈妈喊吃饭的时候,就觉得做作业很有趣。但在玩的时候,总惦着没写完的作业。因此我学*也学不踏实,玩也玩不痛快。

牛顿把精力全部集中在科学研究上,为科学做了许多贡献。我的感悟:只要认真、脚踏实地的做事,一定能把事情办得又快又好。

牛顿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读《牛顿的故事》有感1642年,牛顿出生在英国东南部伍尔斯沙浦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生活所迫,母亲又改嫁了他人。年幼的牛顿只好和外祖母一起生活,尽管家境贫寒,但外祖母还是想方设法让牛顿读书,牛顿十分喜欢数学,考试成绩总能在全班名列前茅。他还喜欢制作手工作品,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他都能极其用心的完成。牛顿经过他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和思考,制作出了第一件手工作品——水钟,是计算时间用的,这件作品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鼓励。在这之后,他又成功制作了一个小小的风筝。和小朋友们一起放风筝的时候,他望着在蓝天上飞翔的风筝,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牛顿还仿照大风车的样子,自己找材料,也造起了风车。他做了又拆,拆了又做,终于有一天他的风车做好了!他将小麦放在风车的臼里,小风车竟然叽里咕噜地磨起了麦子。虽然牛顿出生在贫苦的家庭中,但是他十分刻苦认真地学*,从大自然中寻找科学的奥秘,才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物理学家。他在光学、天文学、数学等方面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读了牛顿的故事,我知道了不管出生在贫苦还是富裕的家庭,只要你认真学*,留心观察,就会有一定的收获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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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牛顿的故事》这篇文章。被牛顿那为科学做出贡献而忘我的精神所感动了。

牛顿是英国的科学家,但他的'记忆不好,经常做傻事。有一次,佣人让他煮鸡蛋,他却因为专心试验,而煮成了鸡蛋旁边的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来家做客,自己光顾研究,竟忘了请朋友吃饭的事情。

牛顿的这种做法和生活中的我有所不同。我做作业时光想着做完作业怎么玩,不想怎样才能做好作业。等妈妈喊吃饭的时候,就觉得做作业很有趣。但在玩的时候,总惦着没写完的作业。因此我学*也学不踏实,玩也玩不痛快。

牛顿把精力全部集中在科学研究上,为科学做了许多贡献。我的感悟:只要认真、脚踏实地的做事,一定能把事情办得又快又好。

篇二:

今天,我读了《牛顿的故事》。故事说了牛顿出生时只有三磅重,当时他的接生婆和他的亲人都担心他能不能活下去。到了上学的时候,他读书很不认真,经常偷偷地做机械和模型。因此,同学们都笑话他,骂他笨。直到有一次课间游戏,大家正玩得兴高采烈的时候,一个学*好的同学借故踢了牛顿一脚,并骂他笨蛋

牛顿的心灵受到这种刺激,愤怒极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超越同学,一定要发奋读书。从此,牛顿早起晚睡,抓紧分秒、勤学勤思。终于,牛顿经过刻苦钻研,学*成绩不断提高,在班级上名列前茅。

有志者事竟成,在牛顿22岁时发明了微分学,23岁时发明了积分学,为人类科学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在这个故事中受到了十分多启发。因为,牛顿本来对学*很没兴趣,可是他一听同学这样说自己笨,很不服气,开始认真地学*的事让我感受到:一个出生只有三磅重的婴儿,家人都对他没信心的环境下,最后却成了科学巨星,牛顿所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所以,我要向牛顿学*,学*他刻苦钻研,善于动脑筋的精神,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今后,我要以牛顿为榜样,珍惜时间,好好学*。

篇三:

我读了牛顿这个故事,知道了牛顿是世界上伟大的发明家,他对小事是那么的粗心。下面我就来告诉大家牛顿粗心的故事。

一天牛顿对佣人说,他要自己煮鸡蛋,佣人把鸡蛋放在桌上的怀表旁边,说:“你把鸡蛋煮四分钟,就可以吃了。”过了一个小时,因为佣人有点不放心,所以进去了房间里,佣人开开门大吃一惊,牛顿把怀表放在锅里煮,手里拿着鸡蛋,另一只手拿着一本书。通过这件小事,我知道了牛顿对小事粗心是因为他太热爱科学了。而且牛顿还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献给了科学事业。有时他工作起来连吃饭都能忘记了,真是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要不然也不会发现地心引力。成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家。

我一定要向牛顿学*,学*他刻苦钻研的精神,以后我要认认真真的刻苦学*,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篇四: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牛顿和鸡蛋的故事》。里面讲了一天中午,到了吃饭时间,牛顿还在专心地做实验,助手就给了他几个鸡蛋,叫他自己煮了吃。过了一会儿,牛顿感觉自己饿了,就把助手拿来的“鸡蛋”放进了锅里,自己又开始专注的做实验。

半个小时以后,实验做完了,牛顿这才开始吃午饭。于是,他揭开了锅盖,不禁张大了嘴巴——在锅里煮的竟然是一只怀表!他有看了看桌子,那几个鸡蛋还好好的躺在那里,而桌子上的怀表却不翼而飞了。原来,是因为牛顿做实验太过于专注,误把怀表当成了鸡蛋放进了锅里。

牛顿正是这样对工作和实验有着浓后的兴趣,刻苦钻研和忘我投入的精神,才能获得通向科学宫大门的金钥匙,抵达了科学的圣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做事要尽力像牛顿那样,专心致志,认真投入,才能获得成功。特别在我们年幼的学*过程中更应该认真学*,树立刻苦钻研的精神,才能学好知识,打好基础,以后才能为国家干出一番事业。

  这两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牛顿的小故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牛顿是伟大的英国物理学家。1661年就读于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1669年,年仅27岁就担任剑桥的数学教授。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实验室的酒肉》这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牛顿的一位朋友来看他,他在实验室外面等了好久,肚子饿了把桌子上的鸡吃了,不辞而别。过了好长时间,牛顿的实验告一段落,肚子突然饿了,赶快跑出来吃鸡。他看到盘子里啃剩下的鸡骨头,居然对助手说:“哈哈,我还以为没吃饭哩,原来已经吃过了呀!”

  从这个故事说明牛顿非常酷爱科学,他废寝忘食地做实验,为我们人类做出贡献。

  可是我学*态度不好,叫我多写个字就发脾气,多写一页口算就把自己关到房间……

  有一次,我下了一盘围棋,妈妈叫我再下一盘,“凭什么?”我不耐烦地大叫道。马上就把自己关到房间里,一来到房间,突然有两只精灵在我头上飞来飞去,一只说:“赶快出去向妈妈承认错误!”另一只精灵说:“呸呸呸,笨蛋!曾妈妈不注意你赶快冲到电脑房玩游戏!”

  我选了第一只精灵的话,出去向妈妈道歉,认真地再下了一盘棋。

  所以,我从现在开始做事要认真,学*态度端正,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

  牛顿出生在英国东南部伍尔斯沙浦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

  生活所迫,母亲又改嫁了他人。年幼的牛顿只好和外祖母一起生活,尽管家境贫寒,但外祖母还是想方设法让牛顿读书,牛顿十分喜欢数学,考试成绩总能在全班名列前茅。

  他还喜欢制作手工作品,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他都能极其用心的完成。牛顿经过他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和思考,制作出了第一件手工作品——水钟,是计算时间用的,这件作品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鼓励。在这之后,他又成功制作了一个小小的风筝。和小朋友们一起放风筝的时候,他望着在蓝天上飞翔的风筝,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牛顿还仿照大风车的样子,自己找材料,也造起了风车。他做了又拆,拆了又做,终于有一天他的风车做好了!

  他将小麦放在风车的臼里,小风车竟然叽里咕噜地磨起了麦子。虽然牛顿出生在贫苦的家庭中,但是他十分刻苦认真地学*,从大自然中寻找科学的奥秘,才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物理学家。他在光学、天文学、数学等方面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读了牛顿的故事,我知道了不管出生在贫苦还是富裕的家庭,只要你认真学*,留心观察,就会有一定的收获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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