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迹读后感(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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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迹读后感 1

  看完了《临界·爵迹》,依然觉得那是个没有写完的故事,不知道下载那个版本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怎么会没有结局,但如果是假的,却为什么与前面的故事浑然一体。

  看到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必定是不开心的。这种不开心,与看到一个悲剧是完全两种状态。悲剧看过,哭过,伤感过,却也释然。

  银尘、漆拉、麟零、莲泉、神音、幽冥、缝魂,小四的书里总有那么多那么多美丽的名字。总有那些眉目如画的男人,像女人一样精致的脸庞,星辰一样的眼睛,剑锋一样的眉宇,散发着古铜色光芒的皮肤。那些充满了力量的魂力回路,散发着金色的光芒,王爵、使徒、各种各样的魂器和魂兽,水中无可匹敌的阵法,组成了奥斯汀大陆的亚斯兰王国。

  这块充满奇迹的王国中,到底有多少秘密,无人知晓。那些突然的变故,王爵之间的大战,王爵与魂兽的大战,侵蚀者的杀戮,没有了《幻城》中的红莲,小四的笔下多了那么多血肉横飞,那些锋利的冰柱,刀刃,光影闪烁、多少断掉的头颅和躯体,多少四散的内脏和脑浆,相信这种血腥,也是小四从未染指过的。

  我发现,即使自己变得现实了,还是无法抵挡小四的文字,对小四的沉迷,从高一第一次翻开《幻城》的那一天,就注定了。这是我*生第一次接触那样华丽的文笔,那样华丽的感情。

  《爵迹》没有像《幻城》那样浓墨重彩的渲染兄弟之情,兄妹之情。即使有格兰仕为了保护银尘不惜动用他自己无法驾驭的魂术,走火入魔,即使有鬼山缝魂为了妹妹鬼山莲泉牺牲自己的生命,那种感情的冲击力,也绝对不及当年卡索和樱空释、迟墨和蝶澈、星旧和星轨带给我的哪怕一半的感动。当年,我为迟墨哭了整整一个晚上。但我依然痴迷于那个故事,那个神奇的大陆,那些面容妖艳的女人,和那些天使般的男人。

  也许由于没有眼泪,我才能更清楚的思考。我发现,这是个没有男主角的故事,原以为,故事会以麟零的成长为主线,讲述他从一个对魂术世界一无所知的店小二,逐渐成长成为一度王爵的故事。特别是在麟零释放出魂力打退了上古四大魂兽之一的“祝福”时,到知道银尘曾经是一度王爵的天之使徒时,我越发坚定的认为是这样。但后来,太多太多的故事线索,太多太多的伏笔和倒叙,麟零不再重要了,替代他的是幽冥和特雷娅,银尘和漆拉、甚至于鬼山莲泉。麟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观望者,直到我看到的那场即将开始的漆拉和幽冥的大战,麟零还是个一无是处的七度使徒,这使我很不解。

  虽然如此,小四还是把我伤感到了,就在那句以后的很多年,麟零都再也没有见过银尘。我感觉到了那种令 人窒息的伤感。麟零的前路,变得愈发艰难,越往前走,越是那种看不到头的黑暗,小说的结局,愈发变得扑朔迷离。

  真的很想看到结局。等待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折磨。但我能做的,也只有等待。祝福漆拉、祝福银尘、更祝福麟零。

  爵迹读后感 2

  这应该是《最小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连载,一部魔幻大制作,因为它的漫长。从未有过的首印量,从未有过的宣传力度,让它本身之外像是一个巨大的引擎,无论是对出版社,还是它本身的魔幻写作。

  《临界.爵迹》从第一部开始,我就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过往了,每一个人物,它们的魂兽,武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既像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像好莱坞的奇幻大片,有着史诗般的气势。

  阔别十年,《幻城》到《临界.爵迹》,在我们的校园时代即使没有看到,却都听说过这个名字,它就像是个标志屹立在那是的天空中,其中转到如今《临界.爵迹》十年,重回魔幻,优势那些在书凤上离我们很*,却又未在这个现实空间中存在过的人物,他们的追寻,拼杀,炽热,逼真的情感,却又在那个我们永远也无法去到的世界里——想在很多画面就像电影,一帧一帧在脑海里闪过。一身银白的男子亦然的脸,早已没了眼泪,柔软内心里最后的一丝温度,年少懵懂的麒麟扎着小辫,从一棵被阳光照的金光灿烂的大树上跳下来,这都是他们的片段,十年变得好短暂,就像一瞬间。

  还是那句话“用成熟的文笔挑战《幻城》”,必然是成熟的,也必然战胜了,或许在记忆中,或许时间的流失,它们只是**相互照应的两个个体,没有可比性,也无法比,但无论如何,《临界.爵迹》还是毫无悬念的掀起新了《幻城》的记录。

  十年《临界.爵迹》轮回纪念一点点变强的麒麟还在路上,没有间断,变得更强,停在前方的,永远都是下一个十年。

  爵迹读后感 3

  破碎的文字,我想应该是身体里的血液受到了刺激达到一种兴奋的状态,而这种刺激元素的源泉是一种叫做文字的感染力。

  依稀记得第一次接触《幻城》的时候是在六年级,那个时候于其说它是幻城,不如说它是迷城,撬起了小四命运的齿轮,彻底的改变了小四的命运。

  事隔十年,很多事情都在悄无声息的变化着,或许当年读《幻城》的那些亲友们现在正告别校园,在就业还是考研间摇摆决择;也许他们现在早已就业,为一些油盐酱醋茶的生活而忙碌奔波着。甚至连泡一杯咖啡坐在沙发上捧起书来都成了生活里的某种奢侈……

  在这十年里,小四依然在写着,但是却没有再碰过奇幻题材。他说他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他说他想等到他的文笔和技巧再成熟一点儿,成熟到足以让绚烂的幻想变成磅礴的史诗;成熟到足以直视自己十年的成长,抬头挺胸地给出交待;成熟到足以面对那些一直透过文字和自己共同成长的亲友们。

  他说那些光怪陆离的想法,无数或细碎或磅礴片段,没落到纸张上却已然有血有肉的人物,以及他们所构建出的庞大绮丽的世界是他交给我们的一份答卷。

  看了《爵迹》,比当年的《幻城》带给我的震撼力更大,当一个个聂人心神的秘密抽丝剥茧般裂开,似乎一切又回到了起点,犹如水上涟漪,一圈一圈荡漾开来……其实这本书我也仅仅看到十几章,但那真的是一个纯粹的原始的感动。里面的人物层出不穷,但每个人不尽相同的天赋和性格,标志着每个人的独到之处,除了王爵和自己的使徒。王爵和使徒之间的情感是沁人心扉的,他们身心相犀,而这种情感也是现实生活中一种非常温暖的人性。

  很喜欢银尘这个角色,无论是小四对他的人物刻画,还是覆盖在他身上一个个令人惊喜故事。从他开始出现的时候,就觉得他是非一般的人物,但通过一些旁白得知他只是七个王爵中魂力最弱的一个七度王爵。而这也仅仅是小四在此埋下的一个伏笔,银尘终究是不负重望的,包括他的使徒……

  我读过的奇幻题材的书不多,我接触的奇幻启蒙之作也就是《幻城》,而《爵迹》又刚好是第二本。或许在这类题材上有些资深的前辈觉得这些还不足挂齿,但我相信自己的感觉,那种在内心里波动滋生的纹路。

  今天写下这些不足以说是文章的文字,也仅仅是抒发己感,没想过去感染谁、牵动谁,只是内心的`那些感动漫延开来,渐渐地就变成现在的这些文字……

  爵迹读后感 4

  这个学期,我抽出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完了《爵迹》这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脉络庞大而复杂:故事发生在神迹的大陆,按照水、火、风、地四元素,分割成四个国家。而其主要讲述的就是其中的水源帝国——亚斯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亚斯兰帝国的七位王爵和他们的使徒,而其重点的重点的叙述,则是最下位的七度王爵银尘和他的使徒,麒零。他们在福泽镇相遇,又十分愉快的相处了很短暂的几年。但是银尘为了寻找自己被囚禁的王爵,抛弃了一切,甚至是和自己有着灵犀的使徒,最终死在了囚禁之地。而此时,麒零正在诞生成为新的七度王爵。接*尾声,一个谜团终于揭晓。麒零,他的实际身份是完美容器,风源最高等级的零度王爵。

  通篇读完,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不仅是因为郭敬明的文笔已经达到如此华丽的地步,还因为王爵与使徒之间那灵魂最深处的羁绊。王爵关爱自己的使徒,使徒敬仰自己的王爵,这种比血更浓厚、比伴侣更纯粹的关系,使被杀戮充满的世界,有了一丝人性的温暖。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银尘和麒零相遇的那段故事。

  银尘接到白银祭祀的命令,便来寻找自己的使徒麒零。麒零虽有王爵级别的魂力,但却没人指导,所以什么都不懂。于是相遇并进行赐印后,两人产生灵犀,银尘就把自己所知道的很多事情都交给了麒零。那夜,上古四大魂兽诸神黄昏也经过与此,银尘将麒零压在身下保护,而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

  这在当时看来,是个多么危险的举动!银尘只是七度王爵,魂力完全在诸神黄昏之下,无论多少个他,都不是诸神黄昏的对手。但在那时,他却不是考虑这些,而是全心思放在了麒零身上。因为那时麒零还不会自己使用魂力,无异于是一具毫无防御力的肉体。银尘就先刺激麒零的爵印,之后就把他转移到了一个安全地带,自己守在他的身边。诸神黄昏从他身边经过时,银尘仍旧注视着麒零,而全然不顾已经被诸神黄昏充满杀伤力的叫声身受重伤的自己。关心充溢了狭小的二人空间,诸神黄昏离开,晨曦的曙光也已到来。

  由此我认为,我们应竭尽自己的全力保护、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对于自己来说是否很重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人,别人也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正如麒零曾经对银尘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有谁对我好,我会加倍的对他好。这句话确实不错,它是我们待人处事的原则。正如我们老师所说过的一句话:要让别人因为你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整个充满杀戮的世界,也会有一点温暖;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即使银尘和麒零之间没有所谓的灵犀,他们也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因为他们都彼此关心着对方。

  合上书,我仍被这种王爵使徒间难以言说的感情震撼着。而我的眼前则是这么一副画面:在那个星空笼罩的夜晚,若隐若现的是赐印的过程,和银尘始终将麒零保护在身下的那个背影……

  爵迹读后感 5

  郭敬明出道十年的纪念作品,感觉还是挺不错的,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郭敬明这个名字的时候,以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很有底蕴的作家,百度一下才知道,他居然是个比我也大不了多少的80后。(呵呵,好像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对自己的人生开始有所思考吧。)记得小四并不常写玄幻小说,亦或者说他的玄幻小说只有《幻城》和这本《爵迹》。

  幻城我想很多人都应该看过,而让我印象很深的却是写《幻城》的背景,那个时候小四高三,在巨大的压力下,某一个夜晚为了缓解心情,通宵完成了雏形的《幻城》。发表后让无数人为这段神幻般的故事所痴迷,很多人强烈的`要求下,高考之后的小四把《幻城》正式完成,而这也正是他的成名之作。《幻城》带给我的感觉只有一个,那就是一望无际的孤独,我记得当时看完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眶有的热,心里有点难受,想到了许多的曾经。主角虽然是万民之王,是凌驾于众生的神,可是他依然摆脱不了命运的玩弄,因为在他之上居然还存在着一个众神之神,只为娱乐而把所有都当做像提线木偶般玩弄于鼓掌之中。在命运面前,所有的爱情,友情,亲情都是那样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华美的文字,将这个冰封世界写的是那样的酣畅淋漓,惨不忍睹的结局所带来的空洞让期待美好的很多人都有些无法接受,但或许这些真的就是命运。

  《爵迹》,依然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不过我觉得最为不同的或许也是我比较喜欢的就是,这里没有主角或者说每个人都会是主角。而最让我惊讶的并不是故事的内容有多么的创新、多么的华丽。相反,故事的内容反而让我有种小四已经词穷的感觉,好多描写他都用了重复的词语,跟他很多以前的文章相比少了不少文字上的宣泄。但是,文章的描写方式却让我感觉一种目不暇接。完全被打乱的时间和空间,让人毫无准备的去迎接一个又一个的谜题,却又恰到好处的把所有人物和谜题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真的就像小四自己说的,他是把文字玩弄的很精致。虽然我不知道《爵迹》是这样就结束了还是还会有连载,但是如果真的就是这样就了解了,那结局真的给人留下了意犹未尽的遐想,让人有些不甘。不过,《爵迹》我没能看出文章想要表达的是怎样的思想,并没能像《幻城》那样给我很鲜明的感悟,我只能体会到一点点失望。

  文中的所有到最后居然都是一个骗局,所有人都觉得神圣的祭司只是被放逐的囚犯,所有的美好多只是邪恶的阴谋,一种没有来由的扭曲的恶心感就会不断地在胃里翻滚。然而,面对谎言有些人选择反抗,有些人选择沉默,有些人则选择静观其变…而所有扑朔迷离的谜题的解居然是一个毫不知情的*凡却又不*凡的少年——他是故事开始也是故事收尾。总之此书,我挺喜欢,但不推荐,不过如果也是为了打发时间,可以欣赏欣赏,不错的。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阅读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1)

——《临界·爵迹》读后感3篇

《临界·爵迹》读后感1

  这应该是《最小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连载,一部魔幻大制作,因为它的漫长。从未有过的首印量,从未有过的宣传力度,让它本身之外像是一个巨大的引擎,无论是对出版社,还是它本身的魔幻写作。

  《临界。爵迹》从第一部开始,我就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过往了,每一个人物,它们的魂兽,武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既像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像好莱坞的奇幻大片,有着史诗般的气势。

  阔别十年,《幻城》到《临界。爵迹》,在我们的校园时代即使没有看到,却都听说过这个名字,它就像是个标志屹立在那是的天空中,其中转到如今《临界。爵迹》十年,重回魔幻,优势那些在书凤上离我们很*,却又未在这个现实空间中存在过的人物,他们的追寻,拼杀,炽热,逼真的情感,却又在那个我们永远也无法去到的世界里——想在很多画面就像电影,一帧一帧在脑海里闪过。一身银白的男子亦然的脸,早已没了眼泪,柔软内心里最后的一丝温度,年少懵懂的麒麟扎着小辫,从一棵被阳光照的金光灿烂的大树上跳下来,这都是他们的片段,十年变得好短暂,就像一瞬间。

  还是那句话“用成熟的文笔挑战《幻城》”,必然是成熟的,也必然战胜了,或许在记忆中,或许时间的流失,它们只是*相互照应的两个个体,没有可比性,也无法比,但无论如何,《临界。爵迹》还是毫无悬念的掀起新了《幻城》的记录。

  十年《临界。爵迹》轮回纪念一点点变强的麒麟还在路上,没有间断,变得更强,停在前方的,永远都是下一个十年。

《临界·爵迹》读后感2

  他用一个漫长的十年建立了一个属于青春的帝国,他用一个漫长的十年驾驭了一个全新的奇幻空间,璀璨于世。——题记。

  我是在二零零七年,看了一本名为《幻城》的小说后认识了这个在青春里悲伤着打马而过名叫郭敬明的少年的。之后便被他轻灵脱俗的笔锋所吸引,相继的购买了他的散文集《爱与痛的边缘》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他的文字给我的感觉,仿佛是盛开在幻境湖面里的`那一朵脆弱虚幻但却又不与世俗同流而略显孤寂的睡莲,沁人心脾的同时却又能感应到它的凄清于软弱,而就在不经意间它或许已经渗入了你那颗心房里最敏感的地方,让你不自觉的开始胸闷和哽咽起来。

  之后不管是他直白激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还是唯美至极的《夏至未至》或者是残酷凄怆的《悲伤逆流成河》又或是犀利尖锐的《小时代》都能让我的心灵感受到一次次的颤栗与震撼。他如此的年轻,但他与生俱来的文字功底却让许多同辈作者甚至是前辈作者都望尘莫及的,他无疑已经成为现当代青春文学领域的领军人,一面开拓*文学市场的旗帜。

  但唯一的遗憾是,这十年间他再也没有触碰过奇幻题材的小说。

  如今,十年间漫长等待与十年间的跨越他早已从那个敏感弱小的“幻雪帝国”王子,面对他的子民,冠冕成王,他终于携带着一个全新恢弘的寰宇降临世界,他用十年的争议、辉煌、荣耀以及这些日日夜夜里的辛酸于苦辣,凝结出了这样一部在*奇幻领域上堪称史诗级的创新作品——《临界爵迹》。

  这部比十年前的《幻城》更具“精神浸染”的作品,无论是它迷宫繁复般的世界观,还是缜密细致的人物设定抑或是波澜壮阔的激斗场景都让人在阅读的时候折服于他的笔下。

  他似乎就是一个上帝,低头执笔之间,所有的日月星辰、群山万壑、万物生灵、爱恨情仇、生离死别……都飞快的在他的指尖闪烁流转。而《临界爵迹》无疑就是他迄今为止用他超乎寻常的思维所构架起来的最完美的世界,也是他这十年来最高的一个丰碑。

  而当我在阅读整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完全被郭敬明笔下的“王爵”、“使徒”、“魂兽”、“黄金瞳孔”、“灵魂回路”、“风水禁言录”这一庞大的系统支架所吸引,他能把整个故事编排的如此的云波诡谲,扣人心弦,摄人心魄。同时把人物也同样刻画的栩栩如生,有血有肉。而最主要的是他能用这样一种晶莹剔透的文字带给你一场精神感官上瑰丽绚烂的电影画面,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超乎常人的思维和“天赋”。

  如今,他凛冽的屹立在城堡之上,向世人宣告他已是文字帝国新一代的“零度王爵”,也宣告着他已经成为奇幻小说的最高巅峰。

  宣告,他璀璨于世。

《临界·爵迹》读后感3

  这应该是《最小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连载,一部魔幻大制作,因为它的漫长。从未有过的首印量,从未有过的宣传力度,让它本身之外像是一个巨大的引擎,无论是对出版社,还是它本身的魔幻写作。《临界爵迹》从第一部开始,我就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过往了,每一个人物,它们的魂兽,武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既像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像好莱坞的奇幻大片,有着史诗般的气势。

  阔别十年,《幻城》到《临界·爵迹》,在我们的校园时代即使没有看到,却都听说过这个名字,它就像是个标志屹立在那是的天空中,其中转到如今《临界爵迹》十年,重回魔幻,优势那些在书凤上离我们很*,却又未在这个现实空间中存在过的人物,他们的追寻,拼杀,炽热,逼真的情感,却又在那个我们永远也无法去到的世界里——想在很多画面就像电影,一帧一帧在脑海里闪过。一身银白的男子亦然的脸,早已没了眼泪,柔软内心里最后的一丝温度,年少懵懂的麒麟扎着小辫,从一棵被阳光照的金光灿烂的大树上跳下来,这都是他们的片段,十年变得好短暂,就像一瞬间。还是那句话“用成熟的文笔挑战《幻城》”,必然是成熟的,也必然战胜了,或许在记忆中,或许时间的流失,它们只是*相互照应的两个个体,没有可比性,也无法比,但无论如何,《临界爵迹》还是毫无悬念的掀起新了《幻城》的记录。十年《临界爵迹》轮回纪念一点点变强的麒麟还在路上,没有间断,变得更强,停在前方的,永远都是下一个十年。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2)

——爵迹读后感6篇

爵迹读后感1

  看完了《临界·爵迹》,依然觉得那是个没有写完的故事,不知道下载那个版本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怎么会没有结局,但如果是假的,却为什么与前面的故事浑然一体。

  看到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必定是不开心的。这种不开心,与看到一个悲剧是完全两种状态。悲剧看过,哭过,伤感过,却也释然。

  银尘、漆拉、麟零、莲泉、神音、幽冥、缝魂,小四的书里总有那么多那么多美丽的名字。总有那些眉目如画的男人,像女人一样精致的脸庞,星辰一样的眼睛,剑锋一样的眉宇,散发着古铜色光芒的皮肤。那些充满了力量的魂力回路,散发着金色的光芒,王爵、使徒、各种各样的魂器和魂兽,水中无可匹敌的阵法,组成了奥斯汀大陆的亚斯兰王国。

  这块充满奇迹的王国中,到底有多少秘密,无人知晓。那些突然的变故,王爵之间的大战,王爵与魂兽的大战,侵蚀者的杀戮,没有了《幻城》中的红莲,小四的笔下多了那么多血肉横飞,那些锋利的冰柱,刀刃,光影闪烁、多少断掉的头颅和躯体,多少四散的内脏和脑浆,相信这种血腥,也是小四从未染指过的。

  我发现,即使自己变得现实了,还是无法抵挡小四的文字,对小四的沉迷,从高一第一次翻开《幻城》的那一天,就注定了。这是我*生第一次接触那样华丽的文笔,那样华丽的感情。

  《爵迹》没有像《幻城》那样浓墨重彩的渲染兄弟之情,兄妹之情。即使有格兰仕为了保护银尘不惜动用他自己无法驾驭的魂术,走火入魔,即使有鬼山缝魂为了妹妹鬼山莲泉牺牲自己的生命,那种感情的冲击力,也绝对不及当年卡索和樱空释、迟墨和蝶澈、星旧和星轨带给我的哪怕一半的感动。当年,我为迟墨哭了整整一个晚上。但我依然痴迷于那个故事,那个神奇的大陆,那些面容妖艳的女人,和那些天使般的男人。

  也许由于没有眼泪,我才能更清楚的思考。我发现,这是个没有男主角的故事,原以为,故事会以麟零的成长为主线,讲述他从一个对魂术世界一无所知的店小二,逐渐成长成为一度王爵的故事。特别是在麟零释放出魂力打退了上古四大魂兽之一的“祝福”时,到知道银尘曾经是一度王爵的天之使徒时,我越发坚定的认为是这样。但后来,太多太多的故事线索,太多太多的伏笔和倒叙,麟零不再重要了,替代他的是幽冥和特雷娅,银尘和漆拉、甚至于鬼山莲泉。麟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观望者,直到我看到的那场即将开始的漆拉和幽冥的大战,麟零还是个一无是处的七度使徒,这使我很不解。

  虽然如此,小四还是把我伤感到了,就在那句以后的很多年,麟零都再也没有见过银尘。我感觉到了那种令人窒息的伤感。麟零的前路,变得愈发艰难,越往前走,越是那种看不到头的黑暗,小说的结局,愈发变得扑朔迷离。

  真的很想看到结局。等待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折磨。但我能做的,也只有等待。祝福漆拉、祝福银尘、更祝福麟零。

爵迹读后感2

  这个学期,我抽出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完了《爵迹》这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脉络庞大而复杂:故事发生在神迹的大陆,按照水、火、风、地四元素,分割成四个国家。而其主要讲述的就是其中的水源帝国——亚斯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亚斯兰帝国的七位王爵和他们的使徒,而其重点的重点的叙述,则是最下位的七度王爵银尘和他的使徒,麒零。他们在福泽镇相遇,又十分愉快的相处了很短暂的几年。但是银尘为了寻找自己被囚禁的王爵,抛弃了一切,甚至是和自己有着灵犀的使徒,最终死在了囚禁之地。而此时,麒零正在诞生成为新的七度王爵。接*尾声,一个谜团终于揭晓。麒零,他的实际身份是完美容器,风源最高等级的零度王爵。

  通篇读完,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不仅是因为郭敬明的文笔已经达到如此华丽的地步,还因为王爵与使徒之间那灵魂最深处的羁绊。王爵关爱自己的使徒,使徒敬仰自己的王爵,这种比血更浓厚、比伴侣更纯粹的关系,使被杀戮充满的世界,有了一丝人性的温暖。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银尘和麒零相遇的那段故事。

  银尘接到白银祭祀的命令,便来寻找自己的使徒麒零。麒零虽有王爵级别的魂力,但却没人指导,所以什么都不懂。于是相遇并进行赐印后,两人产生灵犀,银尘就把自己所知道的很多事情都交给了麒零。那夜,上古四大魂兽诸神黄昏也经过与此,银尘将麒零压在身下保护,而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

  这在当时看来,是个多么危险的举动!银尘只是七度王爵,魂力完全在诸神黄昏之下,无论多少个他,都不是诸神黄昏的对手。但在那时,他却不是考虑这些,而是全心思放在了麒零身上。因为那时麒零还不会自己使用魂力,无异于是一具毫无防御力的肉体。银尘就先刺激麒零的爵印,之后就把他转移到了一个安全地带,自己守在他的身边。诸神黄昏从他身边经过时,银尘仍旧注视着麒零,而全然不顾已经被诸神黄昏充满杀伤力的叫声身受重伤的自己。关心充溢了狭小的二人空间,诸神黄昏离开,晨曦的曙光也已到来。

  由此我认为,我们应竭尽自己的全力保护、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对于自己来说是否很重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人,别人也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正如麒零曾经对银尘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有谁对我好,我会加倍的对他好。这句话确实不错,它是我们待人处事的原则。正如我们老师所说过的一句话:要让别人因为你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整个充满杀戮的世界,也会有一点温暖;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即使银尘和麒零之间没有所谓的灵犀,他们也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因为他们都彼此关心着对方。

  合上书,我仍被这种王爵使徒间难以言说的感情震撼着。而我的眼前则是这么一副画面:在那个星空笼罩的夜晚,若隐若现的是赐印的过程,和银尘始终将麒零保护在身下的那个背影……

爵迹读后感3

  看了《爵迹》,比当年的《幻城》带给我的震撼力更大,当一个个聂人心神的秘密抽丝剥茧般裂开,似乎一切又回到了起点,犹如水上涟漪,一圈一圈荡漾开来……其实这本书我也仅仅看到十几章,但那真的是一个纯粹的原始的感动。里面的人物层出不穷,但每个人不尽相同的天赋和性格,标志着每个人的独到之处,除了王爵和自己的使徒。王爵和使徒之间的情感是沁人心扉的, 他们身心相犀,而这种情感也是现实生活中一种非常温暖的人性。

  很喜欢银尘这个角色,无论是小四对他的人物刻画,还是覆盖在他身上一个个令人惊喜故事,从他开始出现的时候,就觉得他是非一般的人物,但通过一些旁白得知他只是七个王爵中魂力最弱的一个七度王爵,而这也仅仅是小四在此埋下的一个伏笔,银尘终究是不负重望的,包括他的使徒……

  我读过的奇幻题材的书不多,我接触的奇幻启蒙之作也就是《幻城》,而《爵迹》又刚好是第二本,或许在这类题材上有些资深的前辈觉得这些还不足挂齿,但我相信自己的感觉,那种在内心里波动滋生的纹路。

  今天写下这些不足以说是文章的文字,也仅仅是抒发己感 ,没想过去感染谁,牵动谁,只是内心的那些感动漫延开来,滨变成现在的这些文字…

爵迹读后感4

  自古以来,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就像黑夜与白昼,阳春与隆冬,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十全十美的,人是如此,王也不例外。——以上是我在看过小四君的《爵迹》后得出的结论。

  它可以说是一部“铅字电影”。故事发生在神迹的大陆,按照水、火、风、地四元素,分割成四个国家。灵魂是这个大陆上统治一切的力量而统御着魂兽的王爵,是人们力量的终极蜃楼。魂兽中的饕餮,是大陆上永世不醒的梦魇。有水源之称的亚斯蓝帝国,几乎从来杳无音迹,黑暗传说般存在的王爵们,在同一天,全部出现在了亚斯蓝...... 一个叫麒零的少年,开始这场关于元素与灵魂力量的盛大冒险。

  作为反派,不得不承认,白银祭司是很有挑战性的人物,他们是奥汀大陆的最高统治者,象征着圣洁与光明,却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黑暗。在书中,他们被银尘等人与‘强盗’、‘罪恶的源泉’画上等号。那么我承认,他们是一群很有水准的‘强盗’,充分地诠释了帝王的世界观以及处世准则: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有用的人和没用的人,作为王,就要留下对自己有益的,灭掉可能是隐患的,才能在四国鼎立的时期立足。悲天悯人,宅心仁厚的王只能在和*年代出现,若是生在乱世,两天就被人‘咔嚓’了。只有枭雄,才能立于乱世,在乱世中积累自己的势力,开创属于自己的王朝。他狠辣,多疑,却也因为这样他才能在无休止的刺杀中活下来,他无情,眼中只有江山,却也因为这样才把国家治理的更好,雍正就是他们的代表,历史上,九龙夺嫡可以说是一场最激烈的较量,在这场没有硝烟的血战里,人们只能看到他的腹黑冷情,多疑狡诈,踩着兄弟的骸骨坐上至高的王座。却不知道,自古以来,最是无情帝王家,在这里,他没有退路,成王败寇,要么生,要么死。然,他也是史上最勤政的皇帝。若历史上没有雍正,就没有‘摊丁入亩’、 ‘耗羡归公’也没有‘废除贱籍’、‘开放洋禁’那么我们现在的生活还不知是什么样子。从辩证的角度来看,雍正有他的光明面,亦有阴暗面。*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很相*。

  在三字经中,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的源端才会有善的行动。 善是指人性的光辉点,人心的美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之初,性本善其真正含义在于人的向善之心,人有善的欲望和力量,人性的趋势永远都是向善的,光明的。而圣经上却说:人生来就有原罪,原罪(Original sin)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在人的本性中,贪婪、怕死是人心中永远挣不脱的黑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绝对的答案,在任何方面,都没有绝对的善与恶,亦没有绝对的光明与黑暗。何为善?何为恶?只不过是后人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下的定义而已,善恶并存,此乃恒古不变的真理。若光明是红花,那黑暗便是绿叶‘红花还得绿叶配’没有光明的比照,怎能让人知道什么是黑暗,没有黑暗的衬托,人们也不知光明为何物。它们就像一对最深刻的案例,告诉人们恒古不变的真理。它们又像两枚最公*的权衡,度量人间的世事变迁,道德的是非曲直。换句话说就是:人类,成就了永远的光明与黑暗。

爵迹读后感5

  《临界.爵迹》是我读的第一本魔幻小说,但它却实实在在把我吸引住了。

  美丽而神秘的亚斯蓝帝国拥有许多光怪陆离的人物与魂兽,透过郭敬明的笔尖,惊心动魄和心潮澎湃随时荡漾在我的胸口击打着我那颗跳动的心,仿佛在某一瞬间我的心脏就要停止似的。而每一次这样的感觉之后我又享受着无与伦比的放松的滋味。

  郭敬明是一个很能渲染场面气氛的作家,似乎在每一个场景出现之前他都会用极美妙的文字烘托这个场景引起读者的心灵震撼,令人难以对这些看似无用却极有意义的铺垫文字说NO。这样的作家、这样的文字少有,真不知郭敬明为什么那么会写。

  其次,我发现郭敬明喜欢在故事中安排很多悬念,比如序章,我读完全部上册都想不出艾欧斯和铂伊司这两个人是干吗的?郭敬明为什么会在那么多精彩的章节前安排这两个人物出现?难道他们两个中间有一个人是白银祭司?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猜测的话,我觉得艾欧斯更有可能是白银祭司。

  又比如魂兽苍雪之牙在追杀神音和麒零的时候,结果我猜出来了,麒零最终收服了苍雪之牙,那么神音又是如何逃脱的?她怎么会毫发无伤的?在前面的叙述中伴随神音出现的有很多神音的族人,为什么到后来神音又变成了二度王爵幽冥的使徒拥有那么强的魂力?等等等等,我实在有太多的疑问了,从没有一本书能让我产生那么多的疑问,也没有一本书能吊足我那么大的胃口,能做到这一切的书自然是好书,能写出一本的作家也必然是位伟大的作家。

  就目前为止,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麒零,他纯真、善良、可爱又带着一丝丝的狡猾,我期待着他和他的王爵银尘对二度王爵幽冥作出最后的惩罚。

  我不想再对作任何评论了,对于一本无懈可击的书作评论无异于在说废话,我不是一个纸篓子。

  我*生最恨等待,特别在是读完一本自己喜欢的作品的上册之后却发现没有下册读,这不是在打击我的欲望吗?就像读曹雪芹的《红楼梦》一样,读了前八十回却读不到后二十八回岂不令人遗憾终生?但我现在能做的事也只能期盼《爵迹》的下册能及早出现,否则我会寝食难安的!

爵迹读后感6

  说实话吧,我觉得《临界·爵迹》是我第一次那么痴迷于一部奇幻小说。在这之前,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喜欢奇幻小说比喜欢现代的青春小说多,因为奇幻小说与青春小说相比较,奇幻类的作品比较无爱一些。我之前读的一些奇幻小说,情节已经与脱离了离奇,而是扭曲。作者完全凭借自己不健全的想象,胡编乱诌,让读者很难真正融入和信服这个故事。

  但是《临界·爵迹》不同,是它给我递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这本书不仅好看,还具备了所有好的特点:拥有恢弘缜密的背景设定、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和鲜活丰富的人物塑造。从第一章开始,我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深深地迷住了。每个人物,他们的魂兽、武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款制作成熟的巨型游戏,又像好莱坞的奇幻大片,有着史诗般的气势。

  作为一部十分成功的黑暗奇幻小说,这不但需要作者缜密庞杂的背景设定,从地形、种族到日常生活一切细致入微,如何把圆满地讲进来,则更加是个难题。牵连太多,阴谋太多,铺垫放在哪儿,圈套下在哪儿,那里应该抓住读者,哪里应该抖落包袱,这一切都需要严谨高超的写作技巧才能做到。《临界·爵迹》在这方面非常成功,首尾呼应做得极好。莲泉的双重王爵,银尘的“大天使”身份,以及结尾处的“零度王爵”,无一不是书中精彩之至的闪光点。看了这么多本小说,能让人感到惊喜的情节已经不多,但是《临界·爵迹》中的惊喜竟然接二连三,层出不穷,令人拍案叫绝。

  再说人物。《临界·爵迹》一反某些奇幻小说中惯用的单人RPG苍白描写,大胆启用了多人物多视角的多线式描述方法,每人都是主角,每个人都在宏大的故事情节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等等等等,虽然角色繁杂,名字也很难记,但是这些人你只看一眼就不会忘记。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都是鲜活生动的,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仅此一例,也是书中我的偶像——幽冥。他的首次登场极为符合于他那令人恐惧的绰号,杀戮王爵。一身墨一样的黑袍,还戴着伏地魔式的兜帽,神出鬼没,邪魅凶狠。看到他斩下自己使徒神音的手腕,你会惊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魔鬼。但是接下来,作者花了大量笔墨描述幼年时的他与特蕾娅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一步步爬到顶峰,你会感慨他的际遇,叹息他的人生。而到了本书结尾处,竟然不忘再刷上一笔他内心深处的温柔与深情,几乎令读者潸然泪下。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至此达到巅峰,情感描写丰富细腻,放下书本,你仿佛能看到他在黑暗里荧火一般滚烫发光的绿色眼睛。

  对于像我这样本来对奇幻题材太感冒的人,《临界·爵迹》吸引到我现在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总是带给我源源不断的惊喜和悬念。各种各样的战斗场面,大场景远镜头的描写和微距特写的转换,这些对于作者来说,都是游刃有余。

  《临界·爵迹》并没有结束,但我相信一定会在下一部一一揭晓。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3)

——《奉献》读后感(五)份

  *惯性的上信箱收信,看见了一个朋友转寄给我的,主旨是“最美的奉献”,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打开来看,看见了瑞克父子两人的感人故事。

  刚出生的瑞克四肢痉挛,他的父母将他送到疗养院,当然,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行动不便的瑞克有着一颗热爱运动的心,他和父亲迪克一同游泳,将曲棍球棒绑在特制的轮椅上与兄弟比赛,邻居们异样的眼光,逐渐被他的开朗和眼神感动。但是十五岁,瑞克萌生了想“跑步”的读头,一个四肢瘫痪的人,要如何和正常人一样迈出双腿跑步呢?

  但奇迹出现了,比赛的那天,瑞克坐在轮椅上,而他的父亲迪克就在他的身后,手握着轮椅的握把,推着瑞克,一步一步的跑向终点。当他们一起克服万难、抵达终点的同时,他们约定,这绝对不是他们的最后一场比赛。

  三十多年了,超过一千场的比赛,父亲迪克和瑞克感动了千万人,瑞克展现了生命的韧性,父亲迪克更是将他健全的身体能体会到的快乐,和儿子瑞克一同分享,这对父子的马拉松人生,更让我领悟了“奉献”。

  别怀疑,那些真的是真实故事,甚至没有经过改编。关上屏幕,我的脑海里然回绕着他们的故事,父亲迪克无私的奉献,更是让我掉下了许多眼泪,这……不就是我们一直无法了解、无法体会的奉献吗?现在的我们年纪还小,可能无法让全世界知道我们的奉献,但是,那又如何?我们有能力去爱人,就尽自己一点点的力量,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什么是奉献?这对年纪尚轻的我们似乎是个熟悉却又陌生的词汇,有人把它当成歌曲来唱,有人实际行动证明。《圣经》里有提到:给予比接受更快乐。世界上有数不清的例子,而我从无意中,发现了一则关于奉献的感人故事。

  *惯性的上信箱收信,看见了一个朋友转寄给我的,主旨是最美的奉献,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打开来看,看见了瑞克父子两人的感人故事。

  刚出生的瑞克四肢痉挛,医生建议他的父母将他送到疗养院,当然,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行动不便的瑞克有着一颗热爱运动的心,他和父亲迪克一同游泳,将曲棍球棒绑在特制的轮椅上与兄弟比赛,邻居们异样的眼光,逐渐被他的开朗和眼神感动。但是十五岁,瑞克萌生了想跑步的读头,一个四肢瘫痪的人,要如何和正常人一样迈出双腿跑步呢?

  但奇迹出现了,比赛的那天,瑞克坐在轮椅上,而他的父亲迪克就在他的身后,手握着轮椅的握把,推着瑞克,一步一步的跑向终点。当他们一起克服万难、抵达终点的同时,他们约定,这绝对不是他们的最后一场比赛。

  三十多年了,超过一千场的比赛,父亲迪克和瑞克感动了千万人,瑞克展现了生命的韧性,父亲迪克更是将他健全的身体能体会到的'快乐,和儿子瑞克一同分享,这对父子的马拉松人生,更让我领悟了奉献。

  别怀疑,那些真的是真实故事,甚至没有经过改编。关上屏幕,我的脑海里然回绕着他们的故事,父亲迪克无私的奉献,更是让我掉下了许多眼泪,这不就是我们一直无法了解、无法体会的奉献吗?现在的我们年纪还小,可能无法让全世界知道我们的奉献,但是,那又如何?我们有能力去爱人,就尽自己一点点的力量,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我自从生下北北后,阅读书目有了极大的调整,加上准备怀孕和怀孕的一年,这两年半的时间里除了极有限地看了几本专业书,其他都是在看养育孩子方面的书,现在我的小北北已经一岁半了,开始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教育孩子变成一桩相当棘手的事情,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更像一个溺水的人渴求一小块飘浮的木板,幸运的是我读到了全惠星女士的《有服务精神的父母培养大人物》,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之多大大超出我的期望。

  每当工作和孩子不能兼顾时我都要抱怨自己不是一个全职妈妈可以时时守着我的小北北,但全惠星女士特别提到绝对不要为孩子牺牲自己,做好自己才能做好父母,这让我意识到教育自我比教育孩子更重要、更有效、更迫切。一个妈妈不能完全停滞不前而鞭策孩子跑步向前,好妈妈就是跟孩子一起成长。我周围的很多家长了孩子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如果跟他们讲不要为孩子牺牲自己,他们也许会诧异到怀疑你的母爱,其实全惠星女士在此书的前言部分就呼吁父母们,请跟她一起做个“奉献者”,这并不矛盾,在我的理解中,牺牲和奉献是两码事,牺牲损己未必利人,奉献是在圆满自己的基础上圆满别人。全惠星女士的家庭教育有一点让我印象极深刻:他们家到处都是书桌。书桌一多,家的每个角落就都充满学*的氛围,甚至,他们家的地下图书室成了周围孩子们的公共图书馆。

  而在我们许多家庭中多的可能是麻将桌吧?大人一边搓麻将一边看电视同时抱怨孩子不爱学*,全惠星女士本身是博士,当然并不是在偏面的要求妈妈们的学历,但她的六个子女全部取得博士学位这一惊人的事实证明了身教的力量。最后我想说一下服务精神,服务精神现在已经很少有家长提了,记得小时候大家还常说为人民服务,但那时人民是很模糊的概念,在强调个性发展的今天,大家崇尚的是不逆孩子的意,让其自然发展,譬如不愿意跟别的小朋友分享的玩具可以先收起来避免孩子发生争执,自己的孩子抢了其他小朋友的玩具也不会硬夺出来归还,总之很多行为是从个人的角度为出发点,很少考虑到别人,当然这样做也许是因为现在孩子少,担心孩子太老实了到时候吃亏,但是“一个人伟大与否,取决于他给予了别人多少帮助。”全惠星女士把中国古代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进一步地提升到了“幼人之幼必惠及吾幼。”可能大家会拿社会大环境做为借口,觉得我们的孩子就是生活了这样一个竞争少人性的大环境中,但环境的改变需要我们几代人共同的努力,不妨从我们自己,从现在就做起。

  后记:这是很早以前的一篇应景作文,措词有点夸张。后来看到这本书,还是觉得有值得学*的地方的。

  今天我读了《奉献》这篇课文,我感叹万分,张海迪姐姐虽然患了严重瘫痪病,但她一直勇敢地生活,把自己仅有的光和热奉献给人们,这是多么的伟大啊!

  文章讲述了张海迪姐姐身患严重瘫痪病,忍着疾病,痛苦坚持学*,迎难而上,怀着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他刻苦求医,只为人们治疗。他关心和爱护小朋友,常常教小朋友唱歌和理发,还为几位小朋友医好了瘫痪病。张海迪姐姐明确生活目标,克服了生活中的重重困难,为社会做出了无私的奉献。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前几天看电视,电视里的一个电台里面讲了有一位健康的小男孩,他小时候浪费时间,不认真学*,长大后也不努力工作,只是在街上乞求食物,当自己快要去世,才醒悟到小时候不应浪费宝贵的时间,长大后不应不找工作,不努力赚钱,最后悲伤地去世了。

  难道只有患瘫痪病的人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吗,只有不健康的人才能为社会做贡献吗?为什么张海迪姐姐身患瘫痪病还能为社会做出贡献?把自己仅有的光和热奉献给人们,而我们却做不到呢?

  5.12汶川大地震过去四个多月了,我们学校早已恢复了正常上课。今天我们观看了《爱的奉献》特别节目,同学们都很认真。地震,会成为我们永远的记忆……

  楼板的震动,哭喊奔跑的同学们,还有班主任朱老师焦急的目光,来自九洲帐篷学校两位同学的'面庞……全都在我眼前一一浮现。

  有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地震时,他张开双臂趴在讲桌上,护住了下面的同学,四个同学全得救了,可谭老师却……我觉得这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老师。我想我们学校的老师都会这样做的!

  当***和**叔叔奔向灾区时,许多电视台、报社和公司,还有许多电影明星都赶到了《爱的奉献》演播室。他们演出了许多感人的节目,还捐出了巨大的救灾款:一万、十万、一百万、一千万……随着捐款数目的增加,同学们忍不住惊呼起来。喊声一阵高过一阵,整幢教学楼都在喊声中被震动了!

  我想,这是一次爱心“大地震”!

  这一刻

  我们的眼泪朝着共同的方向

  一个名叫汶川的地方

  ……

  我们有13亿双手

  一定要把你拉出死亡

  ……

  献出你的爱心吧!

  让爱的暖流

  抚*大地的创伤

  灾难终将过去

  我们终将胜利!

  我努力记下叔叔们朗诵的这首诗,虽然没能记全,但我想:爱,已在心中生根发芽。灾难使我们懂得,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4)

——初二读后感:《故乡》读后感(五)份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与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与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与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与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与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与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与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与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与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与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与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与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碾路机的轰鸣扰乱了村里的宁静,黄皮肤的土地包裹上了青色的柏油外壳;藤蔓缠绕的土墙倒下了,彩砖装饰着的钢筋大楼立起来了。老树、小溪与炊烟在岁月的脚步过后便已面目全非,工厂、马路和城市替换掉了故乡原本的颜色。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长大,时光从每一个少年少女的耳边呼啸而过,夹杂着一去不复回的气魄,但是他们却不能发现,他们在将他们的每一份一精一力浇注在面前的沙地上,与玩伴们一起。只有当往事如烟时,他们才会发现:玩伴们都已远走,往事都已在记忆中成为过去式。唯有那儿时的故乡,仍是微风**。但如今,那萦绕了他们万千回忆的故乡已如烟云般散去,游子们心中的失落是难以言表的。

  但请不要失落。世界上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时间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事物,它毁灭一切却又孕育一切。在故乡的废墟上孕育着的是希望。

  饱经风雨而又满含回忆的故乡倒下了,建起来的是工厂、马路与高楼,与上一代不同,这一代人的童年与青春是注定要在这里生长,总有一天,马路的每个拐角,高楼的每一个视角,又会挂上另一代人的回忆,又会有一批疲惫的游子来到这处心灵的朝圣一地,代代相传,薪火不断。

  有的人也会写到:故乡的蓝天被黑烟笼罩,清澈的小溪被污水染黑,工厂与城市丑化了曾经的故乡。但作为一个思考者,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工厂纵然污染了环境,但它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心脏,将充沛的活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祖国的每一寸的土地。时代有时代的特征,时代既然不同了,现状当然也会有所不同。故乡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一直保持旧时代的气息,接受城市化的洗礼是它必然的趋势。

  城市化并不是那般冷漠的,工厂、伐木场也并没有那么无情。在城市的建设者们眼里,它们都是美的产物。它们背负着污染与破坏的恶名,却甘愿将自己所产生的一精一华运送上四面八方,如今,坐在城市一隅的我们享受着城市带来的便利,我们可以发现,柏油路上的每一枚沙砾,高楼上的每一片砖瓦,衣服是的每一缕其实都来自大大小小的故乡。从宏观上来看,故乡已不仅仅局限于是某一些人的故乡,而是所有人的故乡,每个人莫不蒙受它们的恩泽,它时刻都在我们身边。

  所以说:远方的游子啊,为何要哭泣,一浪一迹的旅人为何要踯躅?

  天涯何处是他乡?天涯处处是故乡!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5)

——《玉米》读后感(五)份

  今天,我读了一篇好文章,名叫《最棒的玉米》,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受益。

  这篇文字主要讲了:一棵玉米田里最棒的玉米,又粗又大,颗粒饱满。他十分自豪,相信他一定是第一个被摘走的。可是收获当天他并没有被摘走,最棒的玉米只好自我安慰。第二天到了,他仍然没被摘走,他有些失望,但仍然抱有一线希望。第三天,他依旧未被摘走,他十分绝望,他就此准备烂在玉米田里。第四天,人们终于把他摘走了,要用这颗最棒的玉米当种子,来年种出更棒的玉米。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轻易绝望,要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创造出美好的.未来。不要放弃,也许成功就在下一次。不要悲观,以乐观的的心情面对失败,也许转机就在下一刻。不要骄傲,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不要害怕失败,因为这次失败是下次成功的开头。

  我有一个朋友喜欢弹珠,技术却很差,总是弹不进,可是他却没有放弃,继续努力,苦练技术,终于弹进了弹珠。他十分高兴,继续练*,变得十分厉害。

  我们要有坚持不懈的信心,绝不能向困难低头。

  周末时,我在家看完了一本《情商故事》,其中有一篇文章《最好的玉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写的是奥比太太种了一大片玉米,其中有一把玉米是最好的。因为它的每一粒种子都很饱满,所以这把玉米一直都认为自己会被第一个摘走。

  奥比太太经过它身旁好多次都没有看它一眼,它感到很难过,其他玉米还嘲笑它,心想:我总认为自己是今年最好的玉米,但现在奥比太太不要我了。白天,我顶着烈日,原来饱满而又排列整齐的颗粒变得干瘪坚硬,整个身体像要炸裂一般。夜晚,我又要和风雨作斗争。也许主人真的.不需要我了,也许我真的不是最好的。这把玉米从此变得无精打采。

  当所有的玉米都摘完了,奥比太太轻轻摘下这把玉米,嘴里念叨着:“多饱满的玉米粒儿,明年用它做种子,相信一定能够种出好玉米。”说完高高兴兴地收好玉米回家去了。直到现在,这把玉米才明白:原来自己在奥比太太心中是最好的,一直没被摘走是因为要做种子。

  这把玉米最后是被笑着摘走的,我也替玉米感到高兴:只要是珍宝,总会发光的。相信自己,只要你有实力和能力,就一定会得到承认。被别人承认需要一个过程,不要轻言放弃,笑到最后的人,才笑得最甜!

  讲真的,个人对于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的描写手法还是不够熟悉,尽管《玉米人》这本书的情节并不复杂,但是有些地方也看得云里雾里。或许是文化跨度(时间空间历史背景…)过大,导致不管是译者还是读者在理解时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全书大概有六个故事,刚开始我以为只是简单的分节,细细读来才发现故事间是有关联的,后一个故事基本都是将前一个故事作为背景(或者说传说)。

  读完回顾,印象最深的有四个点:一是“蜘蛛药”能够让服用的女人抛家弃子(事实上其实是种种巧合导致这个结果);二是两兄弟卖酒,进酒剩下的钱在两人间兜兜转转成了彼此喝酒的借口;三是文中对气味的描写很细腻,借此也将场景更实体化,让我想到了电影《一条狗的.使命》中站在狗狗的角度对于每个主人身上气味的描述;四是“纳华尔”,人与兽的融合,共生共存,让我想到了电影《黄金罗盘》里的守护灵。

  除了以上几点,这本小说让我看到的是光怪陆离的危地马拉神话传说(特别是当地人对于玉米的信仰,也让我深入理解了“玉米人”的含义)和土著生活,开拓了眼界。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玉米》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本书籍的阅读过程,是一个寻找心动的过程,也是一个寻求内心与这个纷扰世界和解的过程。

  这个过程中伴随着对惊喜的不可预知,感动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也许是行走在都市,内心却静谧无比,对欢乐人潮那种旁观的寂寞;也许是面对生活用经历苦涩后人生见解学会品味自嘲、笑对起落坎坷……

  《玉米》这本书分为三个中篇小说,分别是《玉米》、《玉秀》、《玉秧》。

  作者不藏不掖,真实而真诚,朴实而直白地描写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夹在乡村和城镇中间成长的三个姐妹——玉米、玉秀、玉秧,被男性的世界团团围拢,众多意外在这种围拢中名正言顺地发生,封闭的悲剧,没有出口,又似乎找不出根由。

  作者的叙述像电影的摄影机,时而拉*,让我们看清楚主人公的面目表情从而进入她们的内心,时而拉远让我们看清楚主人公身处的环境和背景。

  读者可以毫不费力的置身于作者搭建好的情境之中,仿佛与玉米们共同呼吸在王家庄,在玉秀巧笑嫣然的一瞬而恍惚。

  整个故事以**时期为背景,最大限度地被限定在了“家”这个概念之内,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正面人物,写得如此残酷,没留下一丝火种,只有无边的罪恶与沉沦。

  在那个蒙昧的时代,所有人都被裹挟在洪流中,向无边的黑暗越坠越深……他们所表现的恶,究竟是时代的恶,还是人性的恶?

  小说和生活是有交集的,读小说,更多的时候,是这些细节让我抓狂,也让我更加了解世事,在小说里,特别是经典小说里,有数不清的阴暗,也有数不清的奋斗,更有数不清的苦难。

  难道这不是生活的本质吗?哪里有人能逃脱,自圆其说的谎言,或者说应付差事的怜悯,或者明哲自保的'虚伪,那都是不切实际的。赞美的反面就是揭露,揭露的目的,是让读者宽容。懂得宽容,才懂得慈悲。

  《玉米》这本书这露骨的揭露,阴暗的记录,让我吃惊,也让感觉,一个女人再没有得到思想和人格**前,可怕的不是她们的遭遇,可怕的应该是这个世事。

  人的生存,最先认识的是自己,最难摆脱的也是自己,人一生都在和自己较劲,却得不到一个明晰的、确定的结局。

  一个理性的人生相较于一个感性的人生是否能更幸福一些呢?成熟的玉米是否比懵懂的筱燕秋更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抑或,对于玉米而言,什么程度的幸福才是她要的幸福?幸福本身是可得的吗?

  毕飞宇说:“我一直想弄明白,人应该是怎样的,很遗憾,我没有找到答案。”假若有答案,或者有求出答案的公式,那么人就能知道自己是怎样的,我们就不会丢了自己。可惜没有,命运是不可知、不可求的,它甚至不可揣度……

  因为做玉米期货的缘故,借了这本书来读。学*了一些农业方面的知识,如生殖生长和营养生长,源与库,看了一些试验数据。看完后确实有一些提高,但是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自我分析原因大概有三点:

  一、这本《玉米生态基础》并不是期货从业人员写的,而是农业从业人员写的,没有专门针对期货交易的需求强化过,能和期货交易内容呼应的内容自然也少。不过话说回来一本写给农业人员看的书,也没有必要强化期货的内容。能否从中汲取期货交易需要的营养各凭读者本事。

  二、任何事物学*到一定阶段都会遇到瓶颈,突破瓶颈需要细细积累。比如玉米期货,大部分速成的知识都在期货协会出的`教材里了。剩下的一方面是实战提高,一方面是对玉米这个品种深入细致的学*了解,而这两样都需要时间。

  三、在一个专门方向上积累到了一定高度(也就是前文说的瓶颈)后再提高可能很难,而且投入时间和精力的性价比并不高。比如股市学*了粗略估值方法后有人又继续学DCF,但是学了DCF对于在股市的赚钱能力的提高很可能不到5%,一个微小的失误就会导致这点优势消失,绝大多数情况下简单的估值方法就够用了,而且很多情况下用起来比DCF效果好。

  总之,把自己交易水*的提高寄托在一本书(或几本书)上是没什么希望的。在入门阶段或者可以凭借几本好书快速入门,但后续的提高除了需要水磨光阴,恐怕还需要一些顿悟。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6)

——《证明》读后感(五)份

  工作之余,读完公司发给的《用业绩证明你的能力》一书后,我感受颇深,启发也很大。在我们*时的工作中,不乏有这样的人:整天抱怨自己学历、技能有多高但却未受到公司的重用。不知他们试曾想过,“你创造的工作业绩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吗?你的工作业绩能让别人刮目相看吗?”如果自己的工作业绩能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那自然就能得到重用和受人尊重。不凡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做好,创造更大的工作业绩来体现自身的价值。

  任何一家企业,老板除了看重员工的忠诚度之外,更看重的是员工给企业带了的效益,更看重员工的'业绩。如果没有这些员工创造业绩,老板的公司当然也无法持续的存在下去。一个成功的老板背后,必须有一群能力卓越,忠心耿耿且业绩突出的员工,没有这些成功的员工,老板的辉煌事业将无法继续下去。不是老板在养员工,而是员工在用自己创得的业绩来养公司。所以,老板更看重业绩。我们都知道,职场其实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在这里,一切要凭业绩说话,因为出众的工作业绩更能证明你的能力,体现你的价值。当你的业绩遥遥领先于你的同事,你就会成为公司里不可替代的重要人物。

  本书旁征博引了古今中外的职场事例,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身在职场,只有忙得有价值,忙得有业绩,才能被同事认同、老板赏识。不仅如此,更结合现代职场特点,从心态到方法,从思想到行动,从个人到团队,面面俱到,全方位为读者解读业绩从何而来,告诉读者如何才能创造业绩。总之,这是一本可读性强、指导性强的职场励志读本,希望每一位职场人员都能从中获益,收获最大的业绩,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博得老板的信任和重用,成为永远的职场达人。

  与松本清张那种悲天悯人的社会派推理不同,森村诚一完全是以一种冰冷的眼光和笔调来写作,他就像一个拿着手术刀的外科医生一样,一刀一刀精准而冷酷地将这个社会剖开,把那些已经坏掉的'五脏六腑展示在所有读者的面前。松本清张是菩萨,在他的作品里,有病的是人,虽然人性恶,但总算还有回天的希望,森村诚一是金刚,在他的作品里,没有谁做的事不凶恶或虚伪,每一个人都有罪,有病的是社会。

  对于我一个学生来说,数学有时是十分困难的,但是有些时候认真思考,仔细解题。就会体会到一种峰回路转的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数学方面的好书《数学证明》。这本书围绕数学证明的方法,历史和作用展开。像这本书的第八章《存在性证明》,这一章介绍了存在性证明的历史等内容。这一章并没有直接说存在性证明的相关内容,而是用了一个事例,也就是我比较熟悉的抽屉原理作为开始。抽屉原理是一组在中小学奥数中应用很广泛的,经常被用于进行存在性证明。我看到这条之后就想起了它之前在学*中带给我的那种“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那种令人感到茅塞顿开的美。

  (第一抽屉原理:原理1:把多于n+1个的物体放到n个抽屉里,则至少有一个抽屉里的东西不少于两件。证明(反证法):如果每个抽屉至多只能放进一个物体,那么物体的总数至多是n×1,而不是题设的n+k(k≥1),故不可能。原理2:把多于mn(m乘n)+1(n不为0)个的物体放到n个抽屉里,则至少有一个抽屉里有不少于(m+1)的物体。证明(反证法):若每个抽屉至多放进m个物体,那么n个抽屉至多放进mn个物体,与题设不符,故不可能。原理3:把无穷多件物体放入n个抽屉,则至少有一个抽屉里有无穷个物体。证明:设有限集合A1-An均含有p个元素,其中每个元素都对应无限集合B中的一个元素,那么∵A1-An均为有限集,且n≠∞,p≠∞∴全集A为A1∪A2∪….∪An也为有限集,又∵A与B之间的元素有一一对应关系∴A与B等大,有穷等于无穷∴假设不成立,得证。第二抽屉原理:把(mn-1)个物体放入n个抽屉中,其中必有一个抽屉中至多有(m-1)个物体。上面是我从搜狗百科上面查到“抽屉原理”词条,第三个证明是我自己写的,可能有问题)

  书上原文是这样叙述的:把多于n件东西放在n个抽屉里,其中必有一个抽屉盛超过两件东西。这个叙述读起来比较容易理解。同时还有一个证明香港必有两个头发根数相同的人的事例来帮助理解:在写这本书时香港一共有约600万居民。而人的头发至多有20万,远小于600万,所以一定有头发根数相同的两人。

  这个定理在做某些题的时候有很大用处,能够大大减小分析量。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定理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上数奥课时老师提了一下这个定理。这定理在小学的数奥题里就曾出现,在现在的'数奥题里依然出现频繁。就比如这道题吧,这是一道数奥作业题,题目是这样的。证明任意5个正整数中,必有两个数的*方差是7的倍数。我当时看到题目之后没有头绪,就设了这5个正整数为a1,a2,a3,a4,a5想利用*方差来因式分解。因为这5个数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所以分类讨论变的极为复杂。这道题利用抽屉原理可以快速得解:正整数模7有七种情况:0,1,2,3,4,5,6*方模7只有这几种情况:0,1,2,4。这就是我第一次卡住的地方,当时想了好久也思考不出答案。这道题利用抽屉原理,就可以较快速的分析,进而得到答案:5个物品放入4个抽屉,因为5大于4,所以必有一个抽屉里有至少两个物品。所以必有两数*方模同余。根据同余运算的幂性质,两数*方依然同余,所以在抽屉里抽取同余两数,其*方差模7余0。得证,这个证明很好的利用了抽屉原理,做题时减小了分析量,加快了做题速度。让人有茅塞顿开之感。

  数学有时十分困难。但是有时候细心思考,认真解答,就会感受到那种令人感觉茅塞顿开“柳暗花明又一村”那种美感。

  1.热情工作创业绩。热情是我们更好的工作的原动力。我们知道,一个对工作有热情的人是永远有业绩的。试想想,如果我们不能把自己全身心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最终会一事无成。当我们热情满怀和干劲十足时,任何事都将变得轻而易举。只要我们热情地对待所从事的工作,全力以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辛勤的付出必然会有回报,自己也将因出色的表现获得巨大的成就。如果想创造出辉煌的业绩,那就对工作充满高度的热情吧!

  2.“敬业,取得业绩的最好姿态”。敬业是一个工作态度,就是要有热情,要主动,不抱怨,积极努力的`工作,工作是一个态度问题,是一种发自肺腑的爱,一种对工作的真爱。我们工作不是为了老板,而是为了自己,有很多厂里会有这样的标语,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我们要深思,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敬业,抱着认真负责、一丝不茍的工作态度即使付出再多的代价也心甘情愿,并能克服各种困难,做到善始善终,

  3.要有思想,树立自信创业绩。出路在哪里?出路在于思路!我中国的改革不是在***的“我们要**思想”的指引下进行的吗?其实,没有钱,没有经验,没有阅历,没有社会关系,这些都不可怕。一个有思想充满自信的员工做事一定有自己的思想并坚信自己。不会畏惧任何困难的挑战。没有钱,可以辛勤劳动去赚;没有经验可以通过实践操作去总结;没有阅历可以一步一步积累;没有社会关系可以一点一点的编织。但是没有思想盲目的去做就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要有思想有目标的去做某件事,工作中要积极思考,只有有思想才能有方向,而只有有自信才能将头脑中的思想付诸行动,才能创造更好的佳绩,具有好的思想,坚强的意志和足够的自信往往使得*凡的人也能够成就伟大的事业,成就那些虽然天分高、能力强却疑虑过多的人所不敢尝试的事业。对自己有信心,就可以完成一切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4.立即行动创业绩。“只有投入,思想才能燃烧。一旦开始,完成在即。”比尔盖茨说:想做的事情立刻去做。所以,最求业绩,立即行动。只有行动才会有结果,一个行动别一千个空想更有说服力。有很多人说:成功开始于想法。”有想法要立即行动,不要拖延。

  5.“细节决定业绩的成败”。书中提到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句成语。要保证一台机器正常运转,就必须控制好每一个环节,因为每一个庞大的系统都是由无数个细节结合起来的统一体。忽视任何一个细节,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只有将业绩做到最棒: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才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会创造卓越的人生。

  记得小时候,作为一个小孩子,我常常对未来充满痴痴地幻想,那真是心有多大,梦就有多大。哈佛这两个字,自然早早扎根于我的脑海里。时光飞逝,经过十多年的奋斗,现在,我最终与哈佛无缘。*凡人一个,唉,安分的做一个*凡的大学生吧。哈佛,我也就在梦中与你邂逅吧。

  相信哈佛这两个字对天下的学子们,都有无限的魔力,这两个字与我,虽不至于令我魂牵梦绕,拿出悬梁刺股的决心向其发起冲击,但是,同样的,在我心里,这两个字,分外神圣,分外高大.

  哈佛的诺贝尔奖得主33位,美国总统7位。

  哈佛为何如此伟大,如此杰出?

  在我看完《哈佛的证明》后,我略微有了一点想法。

  首先来讲一个故事。当年泰坦尼克号的悲剧发生时,游客们都拼命涌向救生船,但是,偏有一个青年,逆着人潮,奋力返回船舱,仅仅为了抢救一本培根的散文集。这个青年,叫威德纳。最终,他和散文集一起永眠于冰冷的海水中。这个爱书如命的青年便是哈佛的学生。

  故事没有结束。在这之后,威德纳的母亲,也就是泰坦尼克号那位幸存的老太太,以她儿子的名义向哈佛捐赠了一个图书馆。而这座图书馆,是哈佛最大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图书馆,仅图书就有345万多册。

  哈佛的秘密就在这故事里。

  哈佛的校徽上,那几个拉丁字母,意思是真理,这是哈佛的校训。

  哈佛没有宏伟的高楼大厦,只有新英格兰的红砖墙,和隐藏其间的100座图书馆。

  隐匿于哈佛的红砖墙间的,是一个有一个对真理和知识有着无限渴求的人,一群思想丰富,心灵单纯的人们。就是这样的青春,高尚的灵魂,撑起了哈佛浩瀚的苍穹。

  知识对于他们,就如同空气对于生命,没有空气,生命消逝。没有知识,他们的灵魂死亡。“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他们最好的誓言。

  哈佛的财富,不在于历史悠久的建筑,不在于那浩若星辰的藏书,而在于一个个人,以及他们身上传承的精神。过去的辉煌,只能建成雕塑供我们瞻仰,而这群青年,却可以凭借自己的雄心,走出哈佛,去开创未来,一个未知,充满机遇,光明的未来。几百年来,一代代的学子,汇成洪流,不断涌向未知的洪荒,不断流动,不断生长,无数浪花的激荡,令世界震动。

  书中描写的一个个哈佛人,都是那样的可爱,甚至当你去看病,那里的医生,即使高负荷的工作后,仍然像见到熟人一样地接待你,热情,温馨,给人一种在家的错觉。当然,还有那里的饭店老板,与初次见面的你热情寒暄,让你都不好意思继续矜持下去。哈佛整一个火红的太阳,包裹住靠*它的人们,给以他们温暖与力量。

  其实,哈佛最令我动容的一点,不是产生了多少诺贝尔奖得主,而是那一百座图书馆!

  一个大学,居然可以拥有一百座图书馆啊!呵呵,我无法想象,当被这些图书馆包围其中时,是否会有被淹没在书海的感觉。走进图书馆,迎面扑来浓郁的'书香,书架上,一本本书整齐的排列着,无声地诉说缤纷的过往,只等你去发现。这真好似一个人飘荡在茫茫的大海上,无力感是否会涌上心头呢。但这感觉又有点特别,因为,这无力中,肯定夹扎着相当的渴望。

  今年初,当我第一次离开我从小成长的地方,第一次亲眼体验人生中的第一场雪时,我看到了一幅难以释怀的画面。

  临*期末,几百个大学生,在图书馆大门开启的一刹那,一拥而上,向门里挤去。先前排队的秩序,仿佛被图书馆大门瞬间吸食干净。我只看见,无数晃动的人头,和发出吱吱响声的在人流夹缝中左摇右晃的玻璃门。

  我心想,*日里冷冷清清的图书馆,此刻,是否消受得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白雪纷纷,那天清晨,我瞥见了我的百年母校蹒跚的背影。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哈佛没有在中国,或者说,在中国,为什么没有像哈佛这样的学府,这样的一个让知识生长的最佳土壤。

  今日,《哈佛的证明》给了我回答。


爵迹读后感(五)份(扩展7)

——读后感重在感范文五份

  忙碌了一天,回到办公室,赫然发现办公桌上躺着一本厚厚的书,鲜艳的红色,刺目耀眼。走进看看,书名是《工作重在尽职》。拿到手里掂量了一下,恩,正版书籍,精美的印刷,字迹清晰而舒服,纸质厚实而有质感,有淡淡的书香传来。其实,心里是抵触的,有点嗤之以鼻,思索着又发了一本让我们变成工作狂的书,我们都已经是工作狂了!据说还是人手一本,每人必读。随手扔进抽屉,有空再说吧。

  两三日后,寻找资料,再次看见它,静静地躺在那里,寂寞孤高。突然心血来潮,拿出来随手翻了一翻,于是就这样被吸引了。或许它的确是教我们如何做工作狂,但其中的道理却的的确确简单,明了,实用。甚至于每个道理的后面都罗列了一个两个的具体案例,简单,却发人深思。而其中的有些案例,的的确确引发了我的共鸣。那么好吧,即使不放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它也是有用的,有必要读一读。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之后,心灵仿佛被洗涤过,通透明了。它虽是一本企业员工热读的书籍,但却对如我一般的教育人带来同样的触动。这本书中的理念于我而言并不是很新,有的甚至已化为我生命中的元素,我正践行着,并不断地朝向它。但我依然想借这本书,把那些已植入生命的感悟整理出来,与大家共享。

  一抛弃抱怨

  其实,不只是我,在我的周围,经常会听到许多牢骚与抱怨的声音,要么工作太累,要么待遇太低,要么工作环境太差,要么得不到领导的赏识……在不绝于耳的抱怨声中,心情越变越糟。记得两年前,每天晚上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心里也窝着一肚子的火。于是总是喜欢和另一个同事天天抱怨自己班级的学生,抱怨学生的家长,越是抱怨,却越是烦乱,似乎生活中没有称心如意的事。渐渐的,我们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尽量避免凑在一起抱怨,久而久之,似乎工作学生生活也不是那么糟,也有快乐可言。

  《工作重在尽职》一书告诉我们:看一个人是否能做好事情,只要看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工作本身并没有贵贱之分,但是对工作的态度却有高底之别。一个人若不认真思考工作对生命的意义,即使再多优厚的条件,也不会带来更多的快乐,人生依旧会有很多遗憾与不满足。

  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停止抱怨,改变自己的态度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从而从工作中获得快乐。

  从工作中获得快乐、成功以及满足感的秘诀,并不在于专挑自己喜欢的事情做,而是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些人,或许工作了一辈子,都没有体会到工作的乐趣,相反工作还成了他一项沉重的负担,让他苦不堪言。而爱迪生却说:“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工作过,我只是在玩而已。”爱迪生深信,工作的目的应该是乐趣和满足感。而爱迪生一生所成就的事业,更是这套工作哲学活生生的印证。我们也可以像爱迪生一样,做最出色的工作,并从中获得最大的乐趣。

  二、责任感很重要

  责任感是人走向社会的关键品质,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重要资本。

  在书中,我读到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颇有才华的年轻人,他本来可以在工作上施展自己的才能,但他却缺乏敬业精神。一次报社急着要发稿,他却搂着稿件回家睡大觉去了,结果影响了整个报纸的出报时间。

  这种人他或许真的很有能力,但却没有丝毫的责任感,这种人永远得不到尊重和提升。人们只会尊敬那些尽职尽责的人,哪怕他的能力并不那么强,却尽力做好每件分内之事,而不会尊敬一个能力一等,但不负责任的人。

  在我们的周围其实也有这样的人,出现了问题总是争于为自己找借口,而不愿承担责任,遇事先考虑自己,而不考虑对公司,对全局的影响。而一个负责任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问题,他都会想办法解决,都要达到预期结果,而不会给自己找任何借口。

  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每天看起来忙忙碌碌,似乎尽职尽责了,但是他们把本应一个小时完成的工作变得需要半天的时间甚至更多。因为工作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接一个的任务。他们寻找各种各式各样的借口,拖延逃避。

  作为一名员工,要想不被淘汰,我们必须把借口哲学――现在的情况我无法控制――改成责任哲学。遇事敢于承担责任,这是一名优秀员工必备的品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员工,不可能获得同事的信任和支持,也不可能获得领导的信赖和尊重。

  三、永远带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我们的学校,给了我们一个机会,一个*台,提供了工作环境、办公设施,各种便利、福利,成就了我们的事业,成就我们的价值。没有如此好的环境和*台,我们不可能获得如此快速的成长,所以,我们应由衷地感谢学校的赐予。

  犹记得20xx年,我像只无头苍蝇,四处忙碌着找工作,想要做自己喜爱的教师工作,却处处碰壁。正在这时,我来到了横沙中心校的招聘台前。还记得校长和**的满面笑容,给我迷茫的未来注入一丝光明。当得知我可以正式做老师时,漫天的迷雾全部拨散开来,我清楚的看见未来展现在我面前。现在我可以每天忙碌着,充实着,我怀着感恩的心,感谢学校给我的工作,感谢学校给我的机会,感谢学校给我的历练和培养,我在工作上一天天的成熟,老练。我感恩着,我快乐着。如果你每天能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工作,相信工作时的心情一定是积极而愉快的。

  书中有趣,有用的道理和实例不胜枚举,重要的是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从我们对生活、对工作的态度的改变做起,从每一件与学校息息相关的小事做起,把书中的理念变成真正的行动,不断将自己锻造成为一名最有价值,最优秀的员工。

  《工作重在到位》一书为党员干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提供了诸多启示。

  启示一,要在目标上确保分解到事、责任到人、细化到点。对事不对人,一切以办实事、办大事、办好事、办成事的原则分解工作目标;因人成事,一切以谁牵头、谁负责、谁主抓、谁担责的思路落实工作目标;关注细节,一切以切入点、关键点、侧重点、突破点的程式分解工作目标。

  启示二,要在实践中坚持不愠不火、不折不扣、不偏不倚。突出工作态度,要从容热情务求实效,要合群得体凝心聚力,要戒骄戒躁稳扎稳打;突出工作的量化指标,不偷工减料欺上瞒下,不玩忽职守临阵脱逃,不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突出工作的质性标准,不好大喜功偏激冒进,不胆小怕事畏难却步,不驻足观望固步自封。

  启示三,要在反思时强化经验效应、检讨意识、超前观念。高举“扩大正面影响”这面旗,总结成功经验,弘扬主流精神,深化发展理念;珍视“提倡自我批评”这件宝,善于吸取教训,勇于承担错误,乐于接受监督;以世界眼光论发展,以中国特色求创新,以实事求是谋突破。(市委宣传部 陆津津)

  作为单位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工作态度?运用什么样的工作方法?怎样看待工作结果?刚到所里的那会,因为是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所以对未知的工作与前景相当迷茫,对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会不知所措,总是在反复的疑问。直到前段时间所里开展双拥双促活动号召我们看一本好书,我在所里借了一本《工作重在到位》,大略翻了几页发现正好能解决我的困惑,就一头扎进书里细细品读起来。

  大学生卫哲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秘书,给老总添茶倒水是最基本的一项工作。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再简单但是的事情。但是卫哲在这件小事上动了心思。老总最爱喝什么,什么时间喝,杯子怎样放,他都有讲究。添茶几乎人人都会,但是添出学问添出讲究的人可不多。俗话说“一滴水能够见太阳”,这样一件小事情都做得这么好,其他事情自然更不必提了。于是,年轻的卫哲得到了上司的赏识,24岁就出任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总部的副总经理。

  这是《工作重在到位》书中的一个真实的案例。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案例,鲜活的向我展示了工作到位的重要性,吸引着我一口气想把它读完。不仅仅如此,读时还有一种身临其境、事在身边的紧迫感,让人沉思。此刻有很多身在职场的人,总是抱怨自己时运不济,每次评优评先都轮不到自己,把一切都归结为怀才不遇,没有慧眼识珠的伯乐。很少有人想到,我的工作是不是到位了?我做事情是不是精益求精呢?我的方案是不是能够更完美?我的计划是不是万无一失了?如果经常思考或者多读像《工作重在到位》这样的书,就会少一分抱怨,多一份耕耘。努力付出了,工作到位了,自己的上升空间自然就大了,好的机会也会接踵而至。不是上天不眷顾你,只是你自己丢失了机会而已。

  对待工作,也要象对待朋友一样,真诚,踏实,认真。而工作也会给人带来乐趣与回报。拥有一分正确、良好的工作态度,是每一个工作者就应具有的最基本的条件。在实际中,工作者往往会因为周围的环境,公司的薪金,个人的喜好等因素的影响,加上不同工作者不相同的学历、经历、性格,每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都不相同。我要说的是,要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首先就要有一个端正的工作态度,放好自己的心态,不要认为工作是负担,是谋生手段那么简单,要把他当成职责与消遣,用心去工作,这样才能具有成为一个合格工作员工的基本条件。

  有了端正、良好的工作态度,对于顺利实现工作计划与目标就需要有一个合理、科学的工作方法,而科学、对路的工作方法也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学*、总结中,逐渐积累,领会的。如何能掌握更多先进、科学的工作方法呢?这就需要我们有敏锐的洞察力;忍辱负重的承受力;脚踏实地的执行力,在不断工作,学*中,善于不断总结自己和别人的优点和缺点,尽力吸取好的经验与方法,才能在自己的日后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工作计划与目标,制定合理、科学的工作方法。而工作过程,更是自己锻炼、成长的磨刀石,是个人在快速成长过程的载体与路径。

  我们经常把一句话挂到嘴边: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是用心主动?什么是事求完美?什么叫做称职?我们通常所持的态度是“要我到位”还是“我要到位”?我们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我们的态度是什么样的,通常会直接产生一个后果。“求上得中,求中得下,求下而得下下。”我们只有用到位的最高标准,主动要求自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书中还告诉我们,要想把工作做到位,就要远离“差不多”。这三个字几乎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要想把工作做到位,表现出来自己的专业,就要做到“零缺陷”,随时想想“万一”,万一出现意外和变化,怎样办?教师上课,要想到课堂上每一个细节,要有到位的完美的设计;工人做工,要思考到每个零件的精确度,要有到位的创造;就连农民种田也要忧虑天不下雨禾苗怎样办,要有到位的与天抗衡的第二手准备。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要多动脑,向“差不多”说拜拜。要有结果意识。做一件事情,最终还是要看结果,这也是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一项,结果导向能让我们清楚的看到自己要达成的目的和效果,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选取最优的方案方法。检验工作是否到位的标准,无疑就是完成工作的好坏。美国总统尼克松说:“伟大来自细节对细节的注意。”如何做一件事,我们需要多费些精力来仔细思考,把自己放到“归零”“清空”的状态,谦虚理解别人的批评和指正,不断充实和超越自己。只有一流的备战,才能得到一流的成果。

  在工作时需要,换位思考,统筹兼顾,有压力和紧迫感,遵守制度,按照既定的流程办事情等等,这些都是让我工作到位的法宝,这无疑会将我的工作归拢到一个可行的范围内,不会因为大大小小的疏漏影响工作的到位。同时我也要养成诸如“今日事今日毕”、“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好*惯,拒绝浮躁,学会“深耕”,把“蜻蜓点水”的轻掠式做法,转成“蚌病成珠”而放出璀璨光芒。要实际贯彻这些*惯,最为重要的是工作与生活方式的改变:首先是对自身要求的改变,其次是在团队配合方式的改变。

  这些改变会直接影响到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目标的实施与工作资料的实现。相关工作过程的好与坏更是直接关系到工作结果的落实,而工作结果的产生更是企业日常运营所务必的节点因素。也就是说,每个员工日常所做的每件工作,其工作结果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做。所以,对于每个企业员工,都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与学*中,不断总结、完善、创新自己的工作方法,透过强有力的工作手段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期到达最好的工作把工作做到位。我觉得要多读像《工作重在到位》这样的好书,用心揣摩,悉心领悟,就必须能够将自己的工作深耕到底,做到无可挑剔的“到位”状态;多读像《工作重在到位》这样的好书,不仅仅能从中学到工作的方法,更能悟到用心上进的人生态度;认真参透《工作重在到位》这本书的内涵,透彻理解工作重在到位的重要好处,其实就是拿到了一把打开事业成功之门的钥匙,这对于初入职场的我们至关重要。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如何写读后感”。在文章里我交代了写读后感的步骤和内容,直到最*我有机会集中地看了一下班上同学写的读后感,我才意识到我还有很多需要反思的问题。因为我发现很大一部分同学是为了写读后感而写读后感,并不是真正的有感而发。当我们所写的读后感只是单纯地为了还原某种情结而堆砌成一篇文章这样的写法是不合格的,就算你写了800字很好地还原了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都是不合格的。

  我们所说的读后感,是重在一个“感”字,我们要的不是机械的重复而是感情的吸收和消化。如果要写一本书的读后感,我们一定要把这本书的内容消化了再去着手写,千万不能匆匆看两眼就下笔,这样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然我也看到过写的非常好的读书感,这是一位女生写的,她在简单地交代了所看书的内容之后,把不懂的地方提了出来,这个是非常值得鼓励的,因为读后感并不意味着你读完就必须理解通透,每个人的理解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有不懂的地方也是非常正常的。这位女生把不懂的地方提出来了之后,把自己能够理解的地方全部用自己的话表达了出来,可以看出来她是在这本书上花了心思的,之后我也有和她交流过,并把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以及她不懂的地方做了解答,这其实就是一种沟通和分享的过程,没有绝对的对错。

  如果你努力奋斗了但是没有成功,或者就像下面这则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悲惨的被耍了”的话,你会生气吗?

  我的一个朋友去尼泊尔的丛林里探险,跟团去的。导游反反复复的训练我们根据他帽子的指令来逃生,他说,丛林里有许多野兽出没。

  进了丛林,导游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把帽子抛得高高的,示意我们上树,几次下来,团友们都大汗淋漓、提心吊胆,但直到走出了丛林,也没见到野兽。

  朋友回来跟我诉苦,说:“尼泊尔人真不厚道,根本没有野兽,就是没事那我们游客开心!”我摇头说:“如果这样子,那你们还会觉得旅途精彩吗?”

  是呀,或许就是这样,如果旅途过于*坦顺利,我们便会觉得索然无味。除非不断的挑战自己、跨越障碍。正如流水,因为有了不*凡的波纹才有了美丽。至于结局如何?那倒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享受到了那份精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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