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读后感(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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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莓读后感 1

  订阅书本的时候,爸爸答应我,可以买两书,我毫不犹豫地选上了它们;第一本是《导盲犬迪克》,第两本是就是《甜草莓的秘密》了。果然,过了20几天后,《甜草莓的秘密》和《导盲犬迪克》就一起来到了我的书架上。我打算先看《甜草莓的秘密》吧!

  我先看到了《甜草莓的秘密》的封面,那是一个雪人,旁边靠着一只雪白的兔子,那时还下着雪呢!右上角有一个天使,貌似是一个男的,他从屋子里飞了出来。其它的背景是蓝色的。我先看到了第一章……

  我把整本书都看了一遍,书太好看了,第一章是写甜草莓的秘密的,书中的那一章写的是从前有一个年轻人,称为我,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但是时间永远也不会改变她,她永远都是站在太阳伞下面卖草莓的小姑娘,她是穿着雪白的裙子站在太阳伞下面卖草莓的,把草莓递给每一个过路买草莓的人。

  故事中的主人公就这样出现了,有一次,“我”在公司的路上经过了小姑娘的草莓摊来,发现小姑娘的草莓非常的甜,于是“我”就准备把整蓝草莓都买下来,小姑娘听了,连忙说:“不行,你只能买十粒,最多买20粒!”“我”很奇怪,但只能买20粒,她却不收钱,专门送草莓给别人吃一样。“我”就偷偷地跟着她,发现了真相,呀!原来,她是一只狐狸啊!他们觉得山里太寂寞了,就画装**,卖草莓去。虽然“我”知道了实施,但我还是没有说出去,每天购买二十粒……

  我知道狐狸本来可以呆在山里,但是他们却执着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只精神真可贵啊!

  草莓读后感 2

  开学初的一个星期六,我从学校图书室借到了《伊索寓言》,其中《草莓蒂变金子》这篇文章我读了两遍。

  文章写的是小兔古利特的妈妈用计谋让小兔养成了不乱扔垃圾、把脏东西埋到地下的好*惯。当小兔知道妈妈的良苦用心之后,对妈妈非常感激。

  我以前就是一个爱随手扔东西的孩子,总是把用过的废纸扔在教室里,为这没少挨老师的批评。在家也是这样,一次随手把一块西瓜皮扔在地上,害得爸爸摔了一跤,还挨了一顿打呢!读了这篇文章对我触动很大。人家小兔都知道把脏东西埋到地下,保护自己的生活环境,而我却到处乱扔,真是连小兔都不如。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自己的坏*惯。

  从那时起,我就时刻提醒自己,一定做个爱护环境的好孩子!那么,我们吃完的方便面袋、雪糕袋、果皮、写作业用完的草稿纸等废品放在哪里好呢?我们也不能像小兔那样埋在地下呀!我就和班里几个要好的同学商量,有的说干脆别吃零食,也有的说装在书包里,还有的说送到校园的垃圾箱里。我觉得都不太合适,不吃零食还有废纸呢,放到书包也不卫生啊,送到垃圾箱倒是可以,就是离我们教室远了点。赵亮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他说要是教室有个垃圾箱就好了。于是我提议自己动手,做个小小垃圾箱,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说干就干,第二天,我从家拿来一个盛鸡蛋的旧箱子(我家是养鸡专业户),赵亮拿来个纸箱子,亚鹏带了一团宽胶带,一会就做成了一个小垃圾箱,又让写字最好的黄帅用毛笔写上了垃圾箱三个大字,我们把它放在了教室的一角。还在后黑板上发表了一篇倡议,提醒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环境,自觉把垃圾放在箱子里。从此,全班同学都把各种垃圾放到小小垃圾箱里,放学后再由值日生送到校园的大垃圾箱。我们教室的环境从此好多了,再也见不到一丁点废物,还多次被学校评为卫生模范班呢!

  我班第一次被评为卫生模范班后,班主任老师在班里表扬了我们,还说校长已经把我们的做法通报了全校,号召各班向我们学*,。我听了之后心里美滋滋的,这也是我入学以来第一次受到这么隆重的表扬,别提多高兴了!

  书啊,我爱你,是你给我启示,让我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让我第一次有了成就感!书,你令我陶醉,我永远爱你!

  草莓读后感 3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教我读《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读完后父亲谆谆教诲我要珍惜时间,并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人生的少年没有几何。可惜当时的我太年幼,并不懂得这过来人语。到现在,多少明白了,主讲人已换成我,听众也换为我的学生和女儿。望着他们似懂非懂的神情,我也一如父亲般深深的叹息。

  后来,就想到了这篇《草莓》,初读这篇散文是在十六年前,大哥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姐姐,姐姐工工整整抄写在摘抄本上,两个人饶有兴致讨论、赞美。少年的我不禁好奇,读一读只觉得文笔很美,并无其他感慨,现在想来,我那时正是带着桃色眼镜看世界的年龄,还不知道岁月的无情。当时的'我,正沉迷于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为剧中人物欢笑、惆怅、落泪,为自己的成长激动不安。十年后,又看了电视剧《走过花季》,几乎是在一夕间明白,青春已在逐渐远去,当时我在日记中写道:站在十六岁的门槛上遥望二十六岁,觉得那样遥远,如同笼着淡淡薄雾的桃花源;在二十六岁的季节里回首十六岁,似乎*在咫尺,又远隔天涯,再也触摸不到花季的美好。当时就疯狂的读《草莓》,能够流利的背诵,我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实际上,我的内心充满惶恐----对岁月流逝年华易老的恐惧,根本没有成熟的思虑,更谈不上内心信仰和理性大厦的落成。

  一直到了三十岁的生日,我重读《草莓》,我才真正理解文中这一段话:“我们才察觉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时光,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色彩和形态。每日朝霞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当然,今天我们还很年轻,还有许多事情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办。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是啊,岁月对我们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远去的是青春,丰富的是内心,岁月恩赐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变得成熟,从容,理智。我不再担心青春的远离,但那六月草莓妙龄十八的馨香却永存心间。

  草莓读后感 4

  故事里,一个穿白色长裙,打着伞的女孩每天都站在那里卖草莓。她卖的草莓晶莹饱满,红艳欲满,吃一个从嘴里甜到心里。买她草莓的人每天排着长队,可是,最终得到的草莓也只有十颗儿。

  她是怪商人,不只是限制每个人购买的数量,还不收钱。原来,女孩是山上的狐狸,山上的'日子太寂寞乏味了,只要化作人形,就可以到人类的世界,和人类做朋友了。她喜欢别人买她种的草莓,那是一种无比的快乐。

  看来我们要改变对狐狸的旧观念它也许并不是狡猾,只是小小的聪明,它也可能故事一直用最美好的语言,讲述这个故事,可是读到最后,我却觉得有点寂寞。为什么小狐狸只能这样和人类交往、做朋友呢。

  今天,我读了《甜草莓的秘密》,我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个卖草莓的小姑娘,卖的草莓晶莹剔透。()娇艳可爱,吃在嘴里特别甜,也不收钱,小姑娘长得也非常可爱,真是既善良又美丽。读到最后,让我惊讶的是,小姑娘竟然是一只小狐狸,狐狸妈妈带着孩子们辛苦地种植草莓,把自己的劳动果实无私地奉献给人类,真是太伟大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是多么地渺校我要学*小狐狸一家的奉献精神。

  热爱你的生活吧,尽管它很贫穷,就是在贫民院,你也可能度过一些快乐怡人,激动人心的时刻。落日映照在富人的寓所,同时也映照在贫民院的窗上,而且同样光辉灿烂。门前的积雪也同样在早春融化。我想。一个人只要清静淡泊,那么他生活在贫民院就跟生活在宫殿里一样心满意足,思想愉快。”读着这样深入我们肺腑的心灵之抒,我们浮躁的心能不引发振荡吗?我们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在自然中,然而我们并没有好好地打量这一切,包括我们自身内心自然的需要。我们肯定梭罗,当然不是说一定要效仿梭罗,以那样的方式去珍爱自己的生命,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保持这种自然的生活态度。

  草莓读后感 5

  第一次读到这篇散文的时间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六月草莓的那种妙龄十八的馨香”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间。

  前天上网,不经意间再次见到这篇久违了的文章,一位波兰的作家,能够在中年时期,将青春少年的感触确切地表达出来,真是对生活有着自身独特的领悟。

  九月的乡间,偶遇的草莓,使人不禁回顾六月当时的草莓来。那时的娇艳欲滴,那时主流当时,生命以其别样的方式呈现出来。人们自然的享受由此带来的诸多益处,可生命的流光容易把人抛,其间的人呢?有没有这种感觉?这让我想起朱自清先生的《匆匆》来,欲将用手遮挡时光,从指缝间流走一样的无奈!

  九月的风景,仿佛与六月一般,只不过是仿佛。因为我们毕竟走过了那些时日,就是那满树的绿叶,经一阵秋风,便泛黄;如若细辨,亦可见出时间的烙印。人常有一种错觉,自己的年岁不有确切的认知,到了某个年月,过不了心理的坎似的,那种心理的滞留感特别强烈。不愿面对,却不能不面对。“那种妙龄十八的青春年月”,“那种青春时代呼吸的气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站在中年的角度,应该建立起“信仰和理性的大厦”,应该有一种从容不迫的面对,但错位的生命感受,却将这些东西给淹没了。现在,手中的时光,把持好,因为老年在不远的将来,等着你前往。生命在每个阶段有自己的使命,不能老是追着那过往的东西不放,手里的好东西一转眼又丢掉。于是,一生都没个终了。


草莓读后感(五)份扩展阅读


草莓读后感(五)份(扩展1)

——《草莓》读后感 (菁华5篇)

《草莓》读后感1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暑假里订的杂志《快乐作文与阅读》。我打开这本杂志,正当我看了入迷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黄桃派和草莓派》,刚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的时候,觉得很好玩,也很新奇。便看了正文,写的很有趣,读完后,让我深有体会。

  文章主要说的是:三班有35个人,17个男生,18个女生。在这班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男生和女生永远楚河汉界,互不侵犯。其中男生以黄淘淘为首,自称黄桃派。女生这边呢,则以苏美美为首,因为女生都喜欢可爱,所以美其名曰草莓派。当班上选班长时,每次都因为女生多了一个,就选苏美美当班长,而黄淘淘却只能当副班长,太不公*了!这也让他们之间的积怨越来越深。有一次,因为黄桃们让草莓们伤心了,所以苏美美向黄桃派下了战书,黄桃们输了就向草莓们道歉,而苏美美输了就把班长职位让给黄淘淘。

  到了比赛那天,规则是女生和男生抽学号,女生抽男生,男生抽女生,其各抽一名来跑800米。结果,男生抽到了女生的韩点点,而女生抽到了男生中的安宁,韩点点是班级里最重的女生,跑步自然慢些,而沉默男生安宁确是班级里长跑健将啊!比赛开始了,没跑几步,韩点点就摔倒了,流了血,而黄淘淘突然蹲下,并叫身边的乐乐把韩点点扶起来,这一幕,看傻了所有人,黄桃为什么会帮草莓呢?这时陆壮壮从男生群中冲了出来,把韩点点背起来,跑向医务室。

  半个月后,新学期班长竞选,黄淘淘知道自已又没戏。最后投票结果:黄淘淘18票,苏美美17票。“恭喜黄淘淘当班长!”黄淘淘很意外,自己竟然能当选班长,选了3年6次,从来没选上过。从此之后,班上再也没有草莓派和黄桃派了。

  这一个校园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总想着自己和敌人互不相干,要团结,要一直想着别人的好,向别人学*,如果之前黄淘淘想着苏美美的好,她为什么可以当班长而向她学*,大家共同进步,就不会发生黄桃和草莓这一幕。如果宽容它人,小狗和小猫也会成为朋友,猫和老鼠也可以成为兄弟。你的体会是什么呢?

《草莓》读后感2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甜草莓的秘密》的书。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心中就产生了疑问,甜草莓有什么秘密呢?难道它跟普通的草莓不一样吗?我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翻开书。

  《甜草莓的秘密》是一本童话故事,它是由著名的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这位作家写过很多书,《甜草莓的秘密》就是最吸引我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我印象最深刻,一个是蚌孩子,另一个是星星,这两个故事跟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特别相似。

  蚌孩子讲得是一只坚持不懈的蚌孕育珍珠的事,它用自己的努力孕育出了珍珠。而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一次,是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每个同学都要学会垫排球,但我们对排球一点儿也不熟悉,所以想学会垫排球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首先,老师先教了我们垫排球的基本动作,然后,老师就让我们自己练*。但是,练了一节课也没有任何一个同学学会垫排球。为了让我自己尽早学会垫排球,我每天早上一大早就起床练*,持续了很多天,我每天进步一点点,这让我非常开心。不久后,我终于学会垫排球了!看来,那些努力都没有白费。这件事中,我就跟蚌孩子一样,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成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成功的。

  而星星讲得是一个名叫安琪儿的小女孩失去亲人、朋友,但是她没有放弃的故事。去年暑假,我参加了英语网络阅读大赛,在进行过初赛之后,我担忧着自己能不能进入复赛,没想到我进了复赛,我非常开心!可是,我偏偏在决赛时出了差错。由于我忘记看通知,不清楚什么时候举行决赛,当我发现时,答题时间已经过了,我很伤心。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决赛之后竟然还有一轮加赛!我也错过了时间!我更加伤心了!也许,很多人会想:既然是因为英语而惹出的麻烦,那我肯定会非常讨厌英语。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反而更加认真地去学*、去对待英语,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在这时候放弃英语,那我就前功尽弃了,所以,我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打击就放弃。故事中的安琪儿也是这样的,虽然她失去了爸爸妈妈,但她没有放弃,因为她爸爸妈妈在她身上寄托了很大的希望,所以安琪儿一直快乐地生活着,我们也要学*安琪儿这种品德。

  这本书中,有优美神奇的幻想、诗意浪漫的语言、纯真质朴的情感、可爱俏皮的幽默,更有他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起来感受这本书中的美好与真诚吧!

《草莓》读后感3

  《红蕾》发下来了,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个故事的名字把我的目光给吸引了——《甜草莓的秘密》。看到这个题目后我就有了许多问题,甜草莓有什么秘密?这是我最大的疑问,我就带着这个疑问开始读这个故事——《甜草莓的秘密》。

  “我从出生到现在,我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只要草莓一下来,我总是抢着去买。”读完这段话,我明白了作者很爱吃草莓,而且草莓这种水果一直在作者的心目中排名第一。

  “今年的草莓下来的特别早,每个摊主的草莓我都买过了,不过只有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小女孩的草莓没有买过。”读完了这段话,我知道了作者很喜欢品尝各家各户的草莓,而且我还知道了今年草莓下来的特别早和新来了一个卖草莓的小姑娘。

  “一天我来买小姑娘的草莓,我尝了一个,非常甜,我想把她的一筐草莓都买下来,可是她不让,说:‘你只能买10个或20个。’‘为什么?’”‘如果你全都买下来别人就吃不到了。’‘给我20个,多少钱?’‘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时,我发现她没有称,我便给她了10元。”读完这段话我知道了她的草莓非常甜,同时我感到她怪怪的,一下卖了不更好吗?那样的话就不用去卖了,而且她没有称。

  “我想知道她的草莓为什么这么甜,我便跟踪她,她家住在山里。走到山顶她跑得很快,三两下就把我甩了。我听见草丛里有声音,我就跑过去看,原来是狐狸种的草莓呀!从此以后我一直保守这个秘密。”读完这段我的问题终于解开了,秘密就是甜草莓是狐狸种的呀!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同时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秘密代表着成长,让我们一起保守秘密吧。

《草莓》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想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草莓山。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爸爸终于找到工作,艾丽一家要搬去斯坦福了。离开熟悉的环境和最好的朋友真是一件伤心事。不过,当得知新家位于一条叫草莓山的街上时,艾丽心中的不安似乎消退了,这个神奇的街名带给她无尽的遐想。在草莓山,艾丽*静的生活不时漾起小小的涟漪,又温馨也有伤感,但最重要的是,她明白了什么才是值得珍惜的友谊。

  读了这本书,我也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像本书中的玛莎,我觉得她就对最好的朋友有了错误的认识。玛莎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主人公艾丽,一个是辛西娅。但是,当艾丽问玛莎谁是她最好的朋友时,她却说:“在学校里,辛西娅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家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使艾丽很难受,因为最好的朋友只有一个。艾丽还有一个好朋友叫米米。(玛莎说他很脏,所以从不跟她玩)起初,艾丽连想都没有想过会跟米米做最好的朋友,但是中间因为经过了太多事,例如:玛莎一次跟艾丽说:“辛西娅真是个骗子,她在考试作弊!”这下艾丽可高兴了,本以为玛莎不会跟她玩了呢!结果,后面她俩又和好了。所以,经过反复的思考,艾丽觉得其实米米才是他最好的朋友,一个跟她形影不离的朋友!还有很多奇妙的事呢,米米有一晚梦见故事书中的玛丽阿姨对她说:“你爸爸快回家了!”结果,过了一会儿,她爸爸真的回来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管子宜。我希望我们俩的友谊越来越深。

《草莓》读后感5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教我读《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读完后父亲谆谆教诲我要珍惜时间,并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人生的少年没有几何。可惜当时的我太年幼,并不懂得这过来人语。到现在,多少明白了,主讲人已换成我,听众也换为我的学生和女儿。望着他们似懂非懂的神情,我也一如父亲般深深的叹息。

  后来,就想到了这篇《草莓》,初读这篇散文是在十六年前,大哥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姐姐,姐姐工工整整抄写在摘抄本上,两个人饶有兴致讨论、赞美。少年的我不禁好奇,读一读只觉得文笔很美,并无其他感慨,现在想来,我那时正是带着桃色眼镜看世界的年龄,还不知道岁月的无情。当时的我,正沉迷于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为剧中人物欢笑、惆怅、落泪,为自己的成长激动不安。十年后,又看了电视剧《走过花季》,几乎是在一夕间明白,青春已在逐渐远去,当时我在日记中写道:站在十六岁的门槛上遥望二十六岁,觉得那样遥远,如同笼着淡淡薄雾的桃花源;在二十六岁的季节里回首十六岁,似乎*在咫尺,又远隔天涯,再也触摸不到花季的美好。当时就疯狂的读《草莓》,能够流利的背诵,我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实际上,我的内心充满惶恐----对岁月流逝年华易老的恐惧,根本没有成熟的思虑,更谈不上内心信仰和理性大厦的落成。

  一直到了三十岁的生日,我重读《草莓》,我才真正理解文中这一段话:“我们才察觉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时光,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色彩和形态。每日朝霞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当然,今天我们还很年轻,还有许多事情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办。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是啊,岁月对我们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远去的是青春,丰富的是内心,岁月恩赐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变得成熟,从容,理智。我不再担心青春的远离,但那六月草莓妙龄十八的馨香却永存心间。


草莓读后感(五)份(扩展2)

——《草莓》读后感 (菁华5篇)

《草莓》读后感1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暑假里订的杂志《快乐作文与阅读》。我打开这本杂志,正当我看了入迷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黄桃派和草莓派》,刚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的时候,觉得很好玩,也很新奇。便看了正文,写的很有趣,读完后,让我深有体会。

  文章主要说的是:三班有35个人,17个男生,18个女生。在这班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男生和女生永远楚河汉界,互不侵犯。其中男生以黄淘淘为首,自称黄桃派。女生这边呢,则以苏美美为首,因为女生都喜欢可爱,所以美其名曰草莓派。当班上选班长时,每次都因为女生多了一个,就选苏美美当班长,而黄淘淘却只能当副班长,太不公*了!这也让他们之间的积怨越来越深。有一次,因为黄桃们让草莓们伤心了,所以苏美美向黄桃派下了战书,黄桃们输了就向草莓们道歉,而苏美美输了就把班长职位让给黄淘淘。

  到了比赛那天,规则是女生和男生抽学号,女生抽男生,男生抽女生,其各抽一名来跑800米。结果,男生抽到了女生的韩点点,而女生抽到了男生中的安宁,韩点点是班级里最重的女生,跑步自然慢些,而沉默男生安宁确是班级里长跑健将啊!比赛开始了,没跑几步,韩点点就摔倒了,流了血,而黄淘淘突然蹲下,并叫身边的乐乐把韩点点扶起来,这一幕,看傻了所有人,黄桃为什么会帮草莓呢?这时陆壮壮从男生群中冲了出来,把韩点点背起来,跑向医务室。

  半个月后,新学期班长竞选,黄淘淘知道自已又没戏。最后投票结果:黄淘淘18票,苏美美17票。“恭喜黄淘淘当班长!”黄淘淘很意外,自己竟然能当选班长,选了3年6次,从来没选上过。从此之后,班上再也没有草莓派和黄桃派了。

  这一个校园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总想着自己和敌人互不相干,要团结,要一直想着别人的好,向别人学*,如果之前黄淘淘想着苏美美的好,她为什么可以当班长而向她学*,大家共同进步,就不会发生黄桃和草莓这一幕。如果宽容它人,小狗和小猫也会成为朋友,猫和老鼠也可以成为兄弟。你的体会是什么呢?

《草莓》读后感2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甜草莓的秘密》的书。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心中就产生了疑问,甜草莓有什么秘密呢?难道它跟普通的草莓不一样吗?我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翻开书。

  《甜草莓的秘密》是一本童话故事,它是由著名的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这位作家写过很多书,《甜草莓的秘密》就是最吸引我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我印象最深刻,一个是蚌孩子,另一个是星星,这两个故事跟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特别相似。

  蚌孩子讲得是一只坚持不懈的蚌孕育珍珠的事,它用自己的努力孕育出了珍珠。而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一次,是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每个同学都要学会垫排球,但我们对排球一点儿也不熟悉,所以想学会垫排球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首先,老师先教了我们垫排球的基本动作,然后,老师就让我们自己练*。但是,练了一节课也没有任何一个同学学会垫排球。为了让我自己尽早学会垫排球,我每天早上一大早就起床练*,持续了很多天,我每天进步一点点,这让我非常开心。不久后,我终于学会垫排球了!看来,那些努力都没有白费。这件事中,我就跟蚌孩子一样,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成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成功的。

  而星星讲得是一个名叫安琪儿的小女孩失去亲人、朋友,但是她没有放弃的故事。去年暑假,我参加了英语网络阅读大赛,在进行过初赛之后,我担忧着自己能不能进入复赛,没想到我进了复赛,我非常开心!可是,我偏偏在决赛时出了差错。由于我忘记看通知,不清楚什么时候举行决赛,当我发现时,答题时间已经过了,我很伤心。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决赛之后竟然还有一轮加赛!我也错过了时间!我更加伤心了!也许,很多人会想:既然是因为英语而惹出的麻烦,那我肯定会非常讨厌英语。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反而更加认真地去学*、去对待英语,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在这时候放弃英语,那我就前功尽弃了,所以,我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打击就放弃。故事中的安琪儿也是这样的,虽然她失去了爸爸妈妈,但她没有放弃,因为她爸爸妈妈在她身上寄托了很大的希望,所以安琪儿一直快乐地生活着,我们也要学*安琪儿这种品德。

  这本书中,有优美神奇的幻想、诗意浪漫的语言、纯真质朴的情感、可爱俏皮的幽默,更有他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起来感受这本书中的美好与真诚吧!

《草莓》读后感3

  《红蕾》发下来了,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个故事的名字把我的目光给吸引了——《甜草莓的秘密》。看到这个题目后我就有了许多问题,甜草莓有什么秘密?这是我最大的疑问,我就带着这个疑问开始读这个故事——《甜草莓的秘密》。

  “我从出生到现在,我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只要草莓一下来,我总是抢着去买。”读完这段话,我明白了作者很爱吃草莓,而且草莓这种水果一直在作者的心目中排名第一。

  “今年的草莓下来的特别早,每个摊主的草莓我都买过了,不过只有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小女孩的草莓没有买过。”读完了这段话,我知道了作者很喜欢品尝各家各户的草莓,而且我还知道了今年草莓下来的特别早和新来了一个卖草莓的小姑娘。

  “一天我来买小姑娘的草莓,我尝了一个,非常甜,我想把她的一筐草莓都买下来,可是她不让,说:‘你只能买10个或20个。’‘为什么?’”‘如果你全都买下来别人就吃不到了。’‘给我20个,多少钱?’‘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时,我发现她没有称,我便给她了10元。”读完这段话我知道了她的草莓非常甜,同时我感到她怪怪的,一下卖了不更好吗?那样的话就不用去卖了,而且她没有称。

  “我想知道她的草莓为什么这么甜,我便跟踪她,她家住在山里。走到山顶她跑得很快,三两下就把我甩了。我听见草丛里有声音,我就跑过去看,原来是狐狸种的草莓呀!从此以后我一直保守这个秘密。”读完这段我的问题终于解开了,秘密就是甜草莓是狐狸种的呀!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同时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秘密代表着成长,让我们一起保守秘密吧。

《草莓》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想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草莓山。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爸爸终于找到工作,艾丽一家要搬去斯坦福了。离开熟悉的环境和最好的朋友真是一件伤心事。不过,当得知新家位于一条叫草莓山的街上时,艾丽心中的不安似乎消退了,这个神奇的街名带给她无尽的遐想。在草莓山,艾丽*静的生活不时漾起小小的涟漪,又温馨也有伤感,但最重要的是,她明白了什么才是值得珍惜的友谊。

  读了这本书,我也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像本书中的玛莎,我觉得她就对最好的朋友有了错误的认识。玛莎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主人公艾丽,一个是辛西娅。但是,当艾丽问玛莎谁是她最好的朋友时,她却说:“在学校里,辛西娅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家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使艾丽很难受,因为最好的朋友只有一个。艾丽还有一个好朋友叫米米。(玛莎说他很脏,所以从不跟她玩)起初,艾丽连想都没有想过会跟米米做最好的朋友,但是中间因为经过了太多事,例如:玛莎一次跟艾丽说:“辛西娅真是个骗子,她在考试作弊!”这下艾丽可高兴了,本以为玛莎不会跟她玩了呢!结果,后面她俩又和好了。所以,经过反复的思考,艾丽觉得其实米米才是他最好的朋友,一个跟她形影不离的朋友!还有很多奇妙的事呢,米米有一晚梦见故事书中的玛丽阿姨对她说:“你爸爸快回家了!”结果,过了一会儿,她爸爸真的回来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管子宜。我希望我们俩的友谊越来越深。

《草莓》读后感5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教我读《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读完后父亲谆谆教诲我要珍惜时间,并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人生的少年没有几何。可惜当时的我太年幼,并不懂得这过来人语。到现在,多少明白了,主讲人已换成我,听众也换为我的学生和女儿。望着他们似懂非懂的神情,我也一如父亲般深深的叹息。

  后来,就想到了这篇《草莓》,初读这篇散文是在十六年前,大哥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姐姐,姐姐工工整整抄写在摘抄本上,两个人饶有兴致讨论、赞美。少年的我不禁好奇,读一读只觉得文笔很美,并无其他感慨,现在想来,我那时正是带着桃色眼镜看世界的年龄,还不知道岁月的无情。当时的我,正沉迷于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为剧中人物欢笑、惆怅、落泪,为自己的成长激动不安。十年后,又看了电视剧《走过花季》,几乎是在一夕间明白,青春已在逐渐远去,当时我在日记中写道:站在十六岁的门槛上遥望二十六岁,觉得那样遥远,如同笼着淡淡薄雾的桃花源;在二十六岁的季节里回首十六岁,似乎*在咫尺,又远隔天涯,再也触摸不到花季的美好。当时就疯狂的读《草莓》,能够流利的背诵,我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实际上,我的内心充满惶恐----对岁月流逝年华易老的恐惧,根本没有成熟的思虑,更谈不上内心信仰和理性大厦的落成。

  一直到了三十岁的生日,我重读《草莓》,我才真正理解文中这一段话:“我们才察觉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时光,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色彩和形态。每日朝霞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当然,今天我们还很年轻,还有许多事情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办。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是啊,岁月对我们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远去的是青春,丰富的是内心,岁月恩赐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变得成熟,从容,理智。我不再担心青春的远离,但那六月草莓妙龄十八的馨香却永存心间。


草莓读后感(五)份(扩展3)

——《草莓》读后感汇总10篇

  《草莓》读后感 1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暑假里订的杂志《快乐作文与阅读》。我打开这本杂志,正当我看了入迷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黄桃派和草莓派》,刚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的时候,觉得很好玩,也很新奇。便看了正文,写的很有趣,读完后,让我深有体会。

  文章主要说的是:三班有35个人,17个男生,18个女生。在这班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男生和女生永远楚河汉界,互不侵犯。其中男生以黄淘淘为首,自称黄桃派。女生这边呢,则以苏美美为首,因为女生都喜欢可爱,所以美其名曰草莓派。当班上选班长时,每次都因为女生多了一个,就选苏美美当班长,而黄淘淘却只能当副班长,太不公*了!这也让他们之间的'积怨越来越深。有一次,因为黄桃们让草莓们伤心了,所以苏美美向黄桃派下了战书,黄桃们输了就向草莓们道歉,而苏美美输了就把班长职位让给黄淘淘。

  到了比赛那天,规则是女生和男生抽学号,女生抽男生,男生抽女生,其各抽一名来跑800米。结果,男生抽到了女生的韩点点,而女生抽到了男生中的安宁,韩点点是班级里最重的女生,跑步自然慢些,而沉默男生安宁确是班级里长跑健将啊!比赛开始了,没跑几步,韩点点就摔倒了,流了血,而黄淘淘突然蹲下,并叫身边的乐乐把韩点点扶起来,这一幕,看傻了所有人,黄桃为什么会帮草莓呢?这时陆壮壮从男生群中冲了出来,把韩点点背起来,跑向医务室。

  半个月后,新学期班长竞选,黄淘淘知道自已又没戏。最后投票结果:黄淘淘18票,苏美美17票。“恭喜黄淘淘当班长!”黄淘淘很意外,自己竟然能当选班长,选了3年6次,从来没选上过。从此之后,班上再也没有草莓派和黄桃派了。

  这一个校园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总想着自己和敌人互不相干,要团结,要一直想着别人的好,向别人学*,如果之前黄淘淘想着苏美美的好,她为什么可以当班长而向她学*,大家共同进步,就不会发生黄桃和草莓这一幕。如果宽容它人,小狗和小猫也会成为朋友,猫和老鼠也可以成为兄弟。你的体会是什么呢?

  《草莓》读后感 2

  《红蕾》发下来了,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个故事的名字把我的目光给吸引了——《甜草莓的秘密》。看到这个题目后我就有了许多问题,甜草莓有什么秘密?这是我最大的疑问,我就带着这个疑问开始读这个故事——《甜草莓的秘密》。

  “我从出生到现在,我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只要草莓一下来,我总是抢着去买。”读完这段话,我明白了作者很爱吃草莓,而且草莓这种水果一直在作者的心目中排名第一。

  “今年的草莓下来的特别早,每个摊主的草莓我都买过了,不过只有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小女孩的草莓没有买过。”读完了这段话,我知道了作者很喜欢品尝各家各户的草莓,而且我还知道了今年草莓下来的'特别早和新来了一个卖草莓的小姑娘。

  “一天我来买小姑娘的草莓,我尝了一个,非常甜,我想把她的一筐草莓都买下来,可是她不让,说:‘你只能买10个或20个。’‘为什么?’”‘如果你全都买下来别人就吃不到了。’‘给我20个,多少钱?’‘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时,我发现她没有称,我便给她了10元。”读完这段话我知道了她的草莓非常甜,同时我感到她怪怪的,一下卖了不更好吗?那样的话就不用去卖了,而且她没有称。

  “我想知道她的草莓为什么这么甜,我便跟踪她,她家住在山里。走到山顶她跑得很快,三两下就把我甩了。我听见草丛里有声音,我就跑过去看,原来是狐狸种的草莓呀!从此以后我一直保守这个秘密。”读完这段我的问题终于解开了,秘密就是甜草莓是狐狸种的呀!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同时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秘密代表着成长,让我们一起保守秘密吧。

  《草莓》读后感 3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画在木板上的草莓》。

  故事主要讲了海伦有个坏*惯,就是每做一件事情,都要花大量的时间来抉择与准备,而不是马上行动。一天,她得知可以到史密斯家牧场摘草莓,并且史密斯愿意以每千克15美分价格收购。海伦一回到家就计算10、20、100、200千克各能赚多少钱,最后却只摘了一千克小草莓。

  我认为她应该改掉这个坏毛病。画板上的数字她并没有真实得到,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不等人,她应该早点去,珍惜每分每秒,不耽误任何时间,有可能得到的比幻想的还要多。

  其实,我有时也会像海伦一样,做出这样愚蠢的事。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晴朗的一天我们一家来到公园玩,一进公园门口,便看到各式各样的机动游戏。奶奶拿了30元给我,说:“这些钱给你拿去玩吧,不过要快点,11点我们就要走了!”我立刻扭了一个10元的“蛋”,里面装着一个小盒子。我一边走一边想,剩下的钱只能玩两个游戏了,是玩“碰碰车”还是“太空漫步”还是“果虫滑车”呢?后来,我去了每个项目前看了看,想了好久好久才决定下来,但那时已经快11点了,我很后悔。

  《草莓》读后感 4

  开学初的一个星期六,我从学校图书室借到了《伊索寓言》,其中《草莓蒂变金子》这篇文章我读了两遍。

  文章写的是小兔古利特的妈妈用计谋让小兔养成了不乱扔垃圾、把脏东西埋到地下的好*惯。当小兔知道妈妈的良苦用心之后,对妈妈非常感激。

  我以前就是一个爱随手扔东西的孩子,总是把用过的废纸扔在教室里,为这没少挨老师的批评。在家也是这样,一次随手把一块西瓜皮扔在地上,害得爸爸摔了一跤,还挨了一顿打呢!读了这篇文章对我触动很大。人家小兔都知道把脏东西埋到地下,保护自己的生活环境,而我却到处乱扔,真是连小兔都不如。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自己的坏*惯。

  从那时起,我就时刻提醒自己,一定做个爱护环境的好孩子!那么,我们吃完的方便面袋、雪糕袋、果皮、写作业用完的草稿纸等废品放在哪里好呢?我们也不能像小兔那样埋在地下呀!我就和班里几个要好的同学商量,有的说干脆别吃零食,也有的说装在书包里,还有的说送到校园的垃圾箱里。我觉得都不太合适,不吃零食还有废纸呢,放到书包也不卫生啊,送到垃圾箱倒是可以,就是离我们教室远了点。赵亮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他说要是教室有个垃圾箱就好了。于是我提议自己动手,做个小小垃圾箱,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说干就干,第二天,我从家拿来一个盛鸡蛋的旧箱子(我家是养鸡专业户),赵亮拿来个纸箱子,亚鹏带了一团宽胶带,一会就做成了一个小垃圾箱,又让写字最好的黄帅用毛笔写上了垃圾箱三个大字,我们把它放在了教室的一角。还在后黑板上发表了一篇倡议,提醒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环境,自觉把垃圾放在箱子里。从此,全班同学都把各种垃圾放到小小垃圾箱里,放学后再由值日生送到校园的大垃圾箱。我们教室的环境从此好多了,再也见不到一丁点废物,还多次被学校评为卫生模范班呢!

  我班第一次被评为卫生模范班后,班主任老师在班里表扬了我们,还说校长已经把我们的做法通报了全校,号召各班向我们学*,。我听了之后心里美滋滋的,这也是我入学以来第一次受到这么隆重的表扬,别提多高兴了!

  书啊,我爱你,是你给我启示,让我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让我第一次有了成就感!书,你令我陶醉,我永远爱你!

  《草莓》读后感 5

  寒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最有趣的就属张秋生爷爷写的经典童话《有魔力的怪草莓》了。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由很多小故事组成:有的妙趣横生,有的感人肺腑,有的富有哲理……从中我收获了***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是有魔力的怪草莓。主人公是一个叫阿申的淘气小男孩,有一次姑妈送给他一个生日礼物——一个大头娃娃,给它浇水之后,长出来两个有魔力的大草莓。

  阿申把一颗草莓送给了阿强,因为阿强说话总是结结巴巴的。后来阿强吃了这颗有魔力的草莓后,从此说活流利,再也不自卑了。

  阿申把另一颗送给了王小梅,因为王小梅眼睛*视了,有一次在阿申家问口摔了一跤,把眼镜都给摔破了。王小梅吃了草莓后,马上头晕眼花起来,阿申连忙说:快把眼镜拿下来,这样头就不昏了。拿下眼镜,小梅果然好了,原来她的眼睛已经不*视了。

  后来大头娃娃说自己不能长出怪草莓了,但是阿申依然很喜欢这个大头娃娃,而且变得没有那么调皮捣蛋了,还变得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感动。阿申的善良、真诚和无私让我明白了:虽然我们没有有魔力的草莓,但我们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同样可以去帮助别人,从中收获别样的快乐。请记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草莓》读后感 6

  故事里,一个穿白色长裙,打着伞的女孩每天都站在那里卖草莓。她卖的草莓晶莹饱满,红艳欲满,吃一个从嘴里甜到心里。买她草莓的人每天排着长队,可是,最终得到的草莓也只有十颗儿。

  她是怪商人,不只是限制每个人购买的数量,还不收钱。原来,女孩是山上的狐狸,山上的日子太寂寞乏味了,只要化作人形,就可以到人类的世界,和人类做朋友了。她喜欢别人买她种的草莓,那是一种无比的快乐。

  看来我们要改变对狐狸的旧观念它也许并不是狡猾,只是小小的聪明,它也可能故事一直用最美好的语言,讲述这个故事,可是读到最后,我却觉得有点寂寞。为什么小狐狸只能这样和人类交往、做朋友呢。

  今天,我读了《甜草莓的秘密》,我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个卖草莓的小姑娘,卖的草莓晶莹剔透。()娇艳可爱,吃在嘴里特别甜,也不收钱,小姑娘长得也非常可爱,真是既善良又美丽。读到最后,让我惊讶的是,小姑娘竟然是一只小狐狸,狐狸妈妈带着孩子们辛苦地种植草莓,把自己的劳动果实无私地奉献给人类,真是太伟大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是多么地渺校我要学*小狐狸一家的奉献精神。

  热爱你的生活吧,尽管它很贫穷,就是在贫民院,你也可能度过一些快乐怡人,激动人心的时刻。落日映照在富人的寓所,同时也映照在贫民院的窗上,而且同样光辉灿烂。门前的积雪也同样在早春融化。我想。一个人只要清静淡泊,那么他生活在贫民院就跟生活在宫殿里一样心满意足,思想愉快。”读着这样深入我们肺腑的心灵之抒,我们浮躁的心能不引发振荡吗?我们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在自然中,然而我们并没有好好地打量这一切,包括我们自身内心自然的需要。我们肯定梭罗,当然不是说一定要效仿梭罗,以那样的方式去珍爱自己的生命,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保持这种自然的生活态度。

  《草莓》读后感 7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教我读《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j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读完后父亲谆谆教诲我要珍惜时间,并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人生的少年没有几何。可惜当时的我太年幼,并不懂得这过来人语。到现在,多少明白了,主讲人已换成我,听众也换为我的学生和女儿。望着他们似懂非懂的神情,我也一如父亲般深深的叹息。

  后来,就想到了这篇《草莓》,初读这篇散文是在十六年前,大哥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姐姐,姐姐工工整整抄写在摘抄本上,两个人饶有兴致讨论、赞美。少年的我不禁好奇,读一读只觉得文笔很美,并无其他感慨,现在想来,我那时正是带着桃色眼镜看世界的年龄,还不知道岁月的无情。当时的我,正沉迷于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为剧中人物欢笑、惆怅、落泪,为自己的成长激动不安。十年后,又看了电视剧《走过花季》,几乎是在一夕间明白,青春已在逐渐远去,当时我在日记中写道:站在十六岁的门槛上遥望二十六岁,觉得那样遥远,如同笼着淡淡薄雾的桃花源;在二十六岁的季节里回首十六岁,似乎*在咫尺,又远隔天涯,再也触摸不到花季的美好。当时就疯狂的读《草莓》,能够流利的背诵,我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实际上,我的内心充满惶恐----对岁月流逝年华易老的恐惧,根本没有成熟的思虑,更谈不上内心信仰和理性大厦的落成。

  一直到了三十岁的生日,我重读《草莓》,我才真正理解文中这一段话:“我们才察觉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时光,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色彩和形态。每日朝霞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当然,今天我们还很年轻,还有许多事情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办。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是啊,岁月对我们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远去的是青春,丰富的是内心,岁月恩赐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变得成熟,从容,理智。我不再担心青春的远离,但那六月草莓妙龄十八的馨香却永存心间。

  《草莓》读后感 8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甜草莓的秘密》的书。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心中就产生了疑问,甜草莓有什么秘密呢?难道它跟普通的草莓不一样吗?我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翻开书。

  《甜草莓的秘密》是一本童话故事,它是由著名的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这位作家写过很多书,《甜草莓的秘密》就是最吸引我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我印象最深刻,一个是蚌孩子,另一个是星星,这两个故事跟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特别相似。

  蚌孩子讲得是一只坚持不懈的蚌孕育珍珠的事,它用自己的努力孕育出了珍珠。而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一次,是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每个同学都要学会垫排球,但我们对排球一点儿也不熟悉,所以想学会垫排球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首先,老师先教了我们垫排球的基本动作,然后,老师就让我们自己练*。但是,练了一节课也没有任何一个同学学会垫排球。为了让我自己尽早学会垫排球,我每天早上一大早就起床练*,持续了很多天,我每天进步一点点,这让我非常开心。不久后,我终于学会垫排球了!看来,那些努力都没有白费。这件事中,我就跟蚌孩子一样,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成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成功的。

  而星星讲得是一个名叫安琪儿的'小女孩失去亲人、朋友,但是她没有放弃的故事。去年暑假,我参加了英语网络阅读大赛,在进行过初赛之后,我担忧着自己能不能进入复赛,没想到我进了复赛,我非常开心!可是,我偏偏在决赛时出了差错。由于我忘记看通知,不清楚什么时候举行决赛,当我发现时,答题时间已经过了,我很伤心。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决赛之后竟然还有一轮加赛!我也错过了时间!我更加伤心了!也许,很多人会想:既然是因为英语而惹出的麻烦,那我肯定会非常讨厌英语。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反而更加认真地去学*、去对待英语,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在这时候放弃英语,那我就前功尽弃了,所以,我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打击就放弃。故事中的安琪儿也是这样的,虽然她失去了爸爸妈妈,但她没有放弃,因为她爸爸妈妈在她身上寄托了很大的希望,所以安琪儿一直快乐地生活着,我们也要学*安琪儿这种品德。

  这本书中,有优美神奇的幻想、诗意浪漫的语言、纯真质朴的情感、可爱俏皮的幽默,更有他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起来感受这本书中的美好与真诚吧!

  《草莓》读后感 9

  读完《愧疚的草莓》,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文中的父亲只为没有满足女儿年少时吃草莓的愿望,退休后在自家窗前的空地上种上草莓,不辞辛苦,一趟一趟的从城北到城南给女儿送草莓吃。即使遭到女儿的责备,依然一如既往。

  我深深地感动了。父亲的草莓不仅仅含有愧疚,更饱含着父亲对女儿无私的爱。鲜红的草莓酸甜可口,而世界上何处的草莓又能比上父亲种的草莓呢?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他虽然没有为我种草莓,但是他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假日带我爬山逛公园;晚上帮我复*功课;睡前给我讲《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在我生病的时候无微不至的照顾我。

  记得五岁那年我生病出水痘,浑身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奇痒无比。妈妈不在家,爸爸急忙把我送往医院,一个人跑上跑下,挂号抓药领住院用品。当时我高烧不退,爸爸不停的用毛巾浸了凉水,敷在我的.额头降温。水痘挠破会留疤痕,可奇痒的滋味使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爸爸握住我的小手,给我讲笑话讲故事,分散我的注意力。我输着液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一觉醒来,发现爸爸趴在床头睡着了。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顾下,我很快出院了。胖胖的爸爸却瘦了一圈。当时我还奇怪,生病的明明是我,怎么爸爸却瘦了呢?

  三年级刚开英语课时,我看着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老是读成汉语拼音。爸爸用毛笔把字母抄写了好几张,客厅卧室书房甚至冰箱壁上都贴着,随时对我提问。在爸爸锲而不舍的提问巩固下,我顺利的实现了从汉语拼音到英文字母的思维转换。如今我的英语成绩在年级数一数二,爸爸可谓功不可没。爸爸是位老师,了解孩子爱玩的心理。常常在家和我进行英语对话,谜语竞猜,读书比赛等等。总之,寓教于乐,我的课外学*充满了快乐。到过我家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一个好爸爸。

  父亲其实都一样,都把自己的子女当作手中的宝贝。子女一句无意的要求,父亲都会当作任务去完成。父亲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子女,尽管他从不说出来,但他的一举一动,所作所为,都饱含着慈爱和责任。

  《愧疚的草莓》,让我再次体味到父亲深深的爱。那鲜红的草莓呀,分明凝结着父亲的汗父亲的血父亲的一腔爱女之心啊。我爱我们的父亲,今生今世,永远永远。

  《草莓》读后感 10

  不知道你读过伊白什凯维奇的《草莓》没有?那是一篇很美的抒情散文,是一篇会让人读后发出许多感慨的文章,至少我是这样的。

  作者由一颗晚熟的草莓引发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生命的珍惜之情,抒写了对流年似火、青春不再的感怀。但是,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更认同作者先前的看发:时值九月,但更意正浓。逝者如斯夫,可我没觉得自己没有变,自己周围的一切也没有变。难到不是吗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看着镜中的我,脸上依然不是长着眼睛、鼻子、嘴巴,既没有像二郎神那样多长出一个眼睛,也没有给“可爱”的脸上添一个新的稀有的“成员”。或许有人会说,外表的东西总是不真实,只有内在的东西才会一五一十的反映出来。那么,就去看看我的内心深处吧!在学*上那激烈的竞争,使我不能有半点松懈,要时时刻刻全力以赴的去学*,才能够保持良好的学*成绩。哎!可我仍旧是一个孩子,始终不能与玩字分道扬镳,心里老想着放下手中的笔,去看电视吧,出去玩玩吧!你能说我改变了吗

  “能!”伊瓦十凯维奇一定会说我改变了。他认为,“每日朝霞的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真的是这样吗我对自己先前的看法开始怀疑了,坚定地信念也有所动摇了。正如作者认为:“六月的气息已经一去不返了。”再照照镜子吧:咦我怎么整个面部表情多了一些从容,少了一些浮躁呢而我的眉宇之间呢似乎多了一点坚定,对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信念的坚定。难道我真的改变了吗我真的.长大了吗可是,可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理屈词穷,无法辩驳。因为,尽管每次我都想扔下学*去玩,可到最后我每次都放弃了,虽然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这说明,我改变了,我长大了,对要做的事情多了一些考虑,少了一分任性。

  时间真是一个厉害又霸道的家伙,它主宰着我们,改变着我们,使我们不得不向它低下那倔强的头!


草莓读后感(五)份(扩展4)

——北京读后感(五)份

  每个人心中都曾装有一个大大的梦想,有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说服自己,早早的就用这“就是现实”去安慰自己,放弃了梦想。而有的人则用一生去坚持争取自己的所想,再苦再累都咬着牙努力把梦想照进现实。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农村女孩,她也有着坚定的梦想,就是去北京闯一闯。这本书反映了大城市的浮华同时也很真实。一个农村女孩独立勇敢、敢于挑战、敢于尝试、敢于突破自己,真的非常值得女性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女孩从农村来到北京后,面对大城市中五光十色的人,哭过、笑过。有被责问伤心流泪的深夜,也有努力将所想实现的喜悦,她也曾为同伴们的梦碎离开伤感过,也因为爱情的失败难受过,为工作无法展开而苦苦挣扎过。但在那些心碎以后,她依然会化着漂亮的妆,穿着整洁气质的衣服,收拾好自己的情绪,抬头挺胸,继续努力生活。

  我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是:“我们带着自己的过去,也带着自己的愿景,来到北京,然后不停犯错,不停受伤,最终学会选择,学会自愈。北京不只是北京,每个在外拼搏、追梦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声音。”这句话告诉我,人就是要不断敢于尝试,即使走错了方向,犯了错,也要勇往直前,因为只有在每一次错误中才能找到对的方向,就像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是成功的关键,失败是过程,成功只是结果。读这本书时,我常会在某些时候有一种代入感,同样背井离乡工作的我,性格却不像女主那么勇敢。我也曾因为工作开展、朋友相处、孩子教育方面的问题在深夜辗转难眠,深怕走错一步,害怕做出错的决定。但是当我看到女主勇敢做出决定的时候,努力的鼓舞自己一把:趁着我们都还很年轻就应该大胆的去尝试,不要害怕我们会做错什么,或者担心将会发生什么,我们应该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制定明确的目标,朝着目标朝着心中的梦大胆向前走去,相信有一天,自己一定会惊艳所有时光。

  书中还有一句话“不管我们出生的'环境是怎么样的,不管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在哪里,哪怕我们每天住在北京的地下室,看不见日光,这些都没有关系,出了黑暗的地下室大门,外面就是另一个世界。”这句话中让我感受到了女主的自信,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很多幸运的人,他们一出生,上天就安排好了他们的美好人生,而有的人一出生就命运多舛,但这并不意味着命运坎坷的人每天抱怨生活,对生活无望。生活中仍有那些残缺美的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依然能做那颗最闪亮的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在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和不一样的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开心,一定要自信,一定要大胆的去做不一样的自己。

  “贫”即“贫嘴”,亦即“侃”、“摆龙门阵”。京油子,卫嘴子。我是“卫”人。上中学时候属于班里比较沉默的一拨儿,然而在混迹长江以南地区这六年半中,常常有人发自肺腑地对我说:“天呀!你太能说了太幽默了!”

  ——这真是以吾下驷,敌彼上驷,犹胜。

  以我的体验,天津人的能说,是一种自嘲和调侃:咱是嘛嘛也没有啊(天津挺穷的,爹不疼娘不爱,在首都边儿上,是很尴尬的一个直辖市),钱也没权也没,也就自己拿自己开个涮、找把乐儿,“乐呵乐呵完了”。冯巩电影版《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背景就是天津,主角们以一口天津话“演绎”(这词真俗)了贫嘴的最高境界——贫出幸福来了;北京人的能说,每句话都恨不得抖个机灵,骨子里是种傲:倒驴不倒架,输嘛不输嘴,谁也打击不了爷们儿这份牛逼!他们大多议的都是国家大事,北京出租车司机对政治的高谈阔论全国闻名,人家有资本啊——咱的小道消息都是从****紫光阁传出来的,你们铁岭的,知道紫光阁的防盗门朝哪边儿开吗?!

  典型的北京作家如王朔、庄羽、石康、赵赵,典型作品如《梦想照进现实》(这真是北京大贫的极致了)、《晃晃悠悠》、《和青春有关的日子》、《奋斗》。那些书里电视剧里的人,嘴头儿一个比一个厉害。台词里说“特别”时省略“别”,用数词时不用量词(比如“这一什么老太太啊?!”省略“个”字),连爱意都绝对不温柔地说,得这么痞着说:

  ——夏琳:(想要陆涛跟她一起吃橘子)吃橘子吗?吃,我把皮剥了,不吃,我把你的皮剥了。

  这种风格还有南方人模仿学*,然后就像佛教起源印度、盛于中国一样:20xx年,好多人告诉我有本书能把人乐死,叫《梦里花落知多少》。最*看到庄羽(我不知道算不算被人抄出名了,我自己是打从那回事后才知道她的)的一套小说集,封面的宣传语是“新京派女作家”。

  我认为最好的.北京作家是老舍。老舍的《正红旗下》和《牛天赐传》是最好的写北京的小说(我看了不下十遍)。我们可以看到里面拉车做小买卖的北京人像现在一样在贫嘴斗闷子,但舒老可不是在炫耀这种对话的小聪明,他让那些灵光闪现的对话幽默,如盐入水,成为四合院先农坛北海白塔的背景Rap。而当代北京人小说里,年轻人**裸地为贫嘴而贫嘴,为显得机灵而抖机灵,那些好玩的话都在故事表面漂着,如油在水。你看的时候跟着傻乐,撂了书就真傻了:咦,我刚才乐了?为嘛乐了?

  冯唐是北京人。没翻书勒口上的作者简介,我在图书馆的架子上拿起来翻了两眼就知道了。那种滔滔不绝的话痨似的事无巨细铺天盖地,非北京人莫办。当然,冯唐的话痨表现得斯文得多书生得多,簪着古典诗词的大花,时不时就出警句。是已入化境的京派贫嘴了。

  但他没有真的写出北京来。虽然他的书名把家乡的名字充满爱意地连呼两遍。

  上次逛图书大厦的时候买了一本《两个人的北京》,一本刘志学老师写的,描写北漂人生活的书。纯属无意间买的,看了两三个月才看完,断断续续的。

  书中主要描写了,一对河南的小情侣在和父母闹过别扭之后来到北京的一系列故事。故事的主人公项阳家境优越,大学毕业,很有商业头脑和商业意识。女主角菲菲是一个小鸟依人,有梦想的女孩,一直希望到法国见到谁谁的,某个著名设计师。两个人来到北京之后一直呆在出租屋里,时间一天天过去,从老家带来的钱也越来越少,项阳发挥了他的商业头脑,开始在网络上通过帮助别人“收菜”这样的方式争取外快,闲暇的时候还帮助别人“解堵”。在出租屋里项阳帮助了范亮交了房租,认识了四川男子范亮和陕西男子江羽。在“解堵”的时候认识了易江心和“德子”。这几个人在项阳以后的北京生活中,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一个偶然的机会项阳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广告,帮助一个企业想出了一句广告词,从中得到了10万元人民币,得到了他来到北京的第一桶金,从而激发了他的创业潜能。在和范亮、江羽的交流过程中,他萌发了一个想发法,做一个一次只接待两个人的餐厅。在众多人的努力下,一个名为“两棵树”的餐厅在北京开业。这个餐厅的`特色就在于,每次只接待两个人,能够满足顾客的任何要求。当过西餐主厨的范亮当起了大厨,一个名为“葱花儿”的女生当起了服务员,江羽则是餐厅驻唱,可以让顾客任意点歌。在易江心和德子的帮助下“两棵树”的生意瞬间火爆起来,从而在北京在全国开起来连锁店。

  书中有很多插曲,也有很多巧合。德子的前妻是项阳刚来北京的时候租的房子的房东。德子的小三(姑且这么说吧)是项阳和菲菲的大学同学郑晓凤,郑晓凤又是江羽的女朋友,当看到这么多的巧合和主角很容易的成功的时候,我知道这都是作者这么安排的。()这么巧合的事情是永远不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书中的人物比较鲜明,项阳是一个有主见,有眼光,有魄力,有爱心的人,但是有时候也会冲动的人,有很强的交际能力,最重要的是很讲义气,很重朋友,帮助范亮交房租,多次帮助受伤的江羽,他身上有很多别人值得学*的地方。

  当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也萌生了一个开一个“两棵树”这样的想法,但是我连起码的启动资金都没有,想想还是算了。书中的巧合,书中的好人,书中的好事,是永远不会落在我身上的。也许是我缺乏发现的眼睛吧。

  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是自己不够幸运,看完之后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书中人物的优点,用在自己身上。生活还是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继续向前迈进,只要自己努力了,成功是必然的。

  中国居筑的院落之美,是绕过影壁后的别有洞天。庭院内广植树木花草,或配以池塘、假山、凉亭,构筑独门独院的花园。木结构的门被漆成深红色,白墙青瓦雕刻出了水墨。中国的院落呈现的节奏感是:沉稳、凝重、有力。

  正如雪小禅在《院落春秋知多少》中写到:院落对中国人来说,既是一个物质空间,容纳天地大气,也是一个精神空间,是文化与情感的传承。

  中国人对院落有根深蒂固的信赖。身、心藏于其间,没有哪处更配得上安居之所了。

  格状门窗、悬梁、雕花……形成整个居筑环境的壮阔。每一处景、物构成了院落的骨骼。而墙,是整个院落的基础。

  墙,在中国建筑中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它,不单是构筑了中国建筑,喜仁龙在《北京的城墙与城门》中提出:墙,构筑了家庭的社会单元。

  中国百姓对墙从古至今的依赖,无论一个多么贫穷或不显眼的地方,都有着简陋的土房、残破的庙宇。墙垣像遵循着某种规律,即便经历炮火的洗礼,这些遗迹承载着逝去的荣光,在彻底的荒芜和孤寂中仍能显得分外触目。

  墙的废弃,无不引起内心的物哀。它经历过万千岁月后,成了一座孤城、一片废墟。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描述:“废墟”是一种象征,它涉及我们如何看待具有悲剧意味的过往事件,进而引伸到我们应如何从历史哲学的高度去思辨人类社会发生的一切悲剧性历史事件,从而唤醒人们的历史感。

  对废墟的沉思,正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那些残存在城市一隅的废墟,只有活跃的光影和偶尔在墙角下晒太阳的乞丐能使场面显得稍有生气。偶尔听到的钟声或游人的车声,深邃而凝固的寂静就会再次袭来。

  废墟,透视着中国国人对原始墙垣的遗忘。*几年来,崇洋媚外的半西式水泥建筑高高刺破了中国传统的红墙青瓦的旧式建筑的天际线。

  人们安心地目睹这些建筑被混泥土建筑或单调的砖瓦房取代,这些新建筑除了安放于城市之中,再也没有多余的修饰。那些光与影、匆忙的人群、手推车构成的生活画面一去不复返,甚至散落在街头巷尾的古树也不具备了艺术特色。

  苍茫构筑了整个居筑环境,对于墙的重新追寻,在整个城市规划中回望、追溯。

  喜仁龙在《北京的城墙与城门》中描述了墙的一代一代的变迁。我们看到原先千篇一律的墙隅,在历史的长河中隐没,之后又被挖掘,重新充斥着人们源于内心的物哀。

  物哀,才让我们看到城墙最动人心魄的古迹,沉稳雄壮,有一种睥睨四邻的气魄和韵律。

  正如中国最重要的`文化符号——长城。这个文化符号,不是以高耸、巨大来抵抗时间。截出其中的一段,只不过是普通的墙。蒋勋在《美的沉思》中写到长城:这个“文化符号”的秘密,不是以伟大的姿态来树立永恒的形象,却是“缠”住时间,它的不断延续使它将自己变成时间。它的伟大不在于任何一个片段的特殊,而在于那强韧的延续。

  任何墙垣,都有自身生命的续延,同时凝固了中国文明的生命力。当下的思考者,有覆盖在心头的物哀才能有喟叹。

  而这喟叹不是哀愁,是自省。

  中国居筑的院落之美,是绕过影壁后的别有洞天。庭院内广植树木花草,或配以池塘、假山、凉亭,构筑独门独院的花园。木结构的门被漆成深红色,白墙青瓦雕刻出了水墨。中国的院落呈现的节奏感是:沉稳、凝重、有力。

  正如雪小禅在《院落春秋知多少》中写到:院落对中国人来说,既是一个物质空间,容纳天地大气,也是一个精神空间,是文化与情感的传承。

  中国人对院落有根深蒂固的信赖。身、心藏于其间,没有哪处更配得上安居之所了。

  格状门窗、悬梁、雕花……形成整个居筑环境的壮阔。每一处景、物构成了院落的骨骼。而墙,是整个院落的基础。

  墙,在中国建筑中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它,不单是构筑了中国建筑,喜仁龙在《北京的城墙与城门》中提出:墙,构筑了家庭的社会单元。

  中国百姓对墙从古至今的依赖,无论一个多么贫穷或不显眼的地方,都有着简陋的土房、残破的庙宇。墙垣像遵循着某种规律,即便经历炮火的洗礼,这些遗迹承载着逝去的荣光,在彻底的荒芜和孤寂中仍能显得分外触目。

  墙的废弃,无不引起内心的'物哀。它经历过万千岁月后,成了一座孤城、一片废墟。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描述:“废墟”是一种象征,它涉及我们如何看待具有悲剧意味的过往事件,进而引伸到我们应如何从历史哲学的高度去思辨人类社会发生的一切悲剧性历史事件,从而唤醒人们的历史感。

  对废墟的沉思,正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那些残存在城市一隅的废墟,只有活跃的光影和偶尔在墙角下晒太阳的乞丐能使场面显得稍有生气。偶尔听到的钟声或游人的车声,深邃而凝固的寂静就会再次袭来。

  废墟,透视着中国国人对原始墙垣的遗忘。*几年来,崇洋媚外的半西式水泥建筑高高刺破了中国传统的红墙青瓦的旧式建筑的天际线。

  人们安心地目睹这些建筑被混泥土建筑或单调的砖瓦房取代,这些新建筑除了安放于城市之中,再也没有多余的修饰。那些光与影、匆忙的人群、手推车构成的生活画面一去不复返,甚至散落在街头巷尾的古树也不具备了艺术特色。

  苍茫构筑了整个居筑环境,对于墙的重新追寻,在整个城市规划中回望、追溯。

  喜仁龙在《北京的城墙与城门》中描述了墙的一代一代的变迁。我们看到原先千篇一律的墙隅,在历史的长河中隐没,之后又被挖掘,重新充斥着人们源于内心的物哀。

  物哀,才让我们看到城墙最动人心魄的古迹,沉稳雄壮,有一种睥睨四邻的气魄和韵律。

  正如中国最重要的文化符号——长城。这个文化符号,不是以高耸、巨大来抵抗时间。截出其中的一段,只不过是普通的墙。蒋勋在《美的沉思》中写到长城:这个“文化符号”的秘密,不是以伟大的姿态来树立永恒的形象,却是“缠”住时间,它的不断延续使它将自己变成时间。它的伟大不在于任何一个片段的特殊,而在于那强韧的延续。

  任何墙垣,都有自身生命的续延,同时凝固了中国文明的生命力。当下的思考者,有覆盖在心头的物哀才能有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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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读后感范文五份

  如果你幼年丧亲,寄人篱下,过了多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日子,你会如何?意志不坚定的人就此沉沦,自甘堕落;偏激的人努力出人头地,施加报复,就像希思克利夫。而简·爱给了我们另一种答案——获取无限的信心和勇气,借以坚强不屈的精神,成为一个自主独立、勇于追求幸福的女性。

  简·爱的生*可谓跌宕曲折。幼年的简·爱被寄养在舅母家,饱受肉体的痛苦和心灵的屈辱。被送进劳渥德孤儿院后,摧残仍旧不止。桑菲尔德庄园聘请她为家庭教师,后简·爱与庄园主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相恋。生活渐渐转好,幸福的曙光就在前方。然而好景不长,就在这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已于15年前结婚,妻子便是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法律的阻隔与自身的追求使得简·爱离开。历尽磨难后简·爱被牧师圣约翰收留。不久,简·爱意外获得了笔遗产。在拒绝了牧师表哥的求婚后,简·爱回到了在火灾中侥幸脱身,但受伤致残的爱人身边,得到了自己理想的爱情与生活。

  简·爱之所以作为一个经典的女性形象而经久不衰,最重要的是她独立自主、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与恋人的爱,是基于灵魂的*等。正因为如此,她才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勇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感情。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爱情的完整不可分割。正如她所说:“我现在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俗的准则和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同你的心灵讲话。”这个不美丽而且矮小的女人,却有着如此强烈的自尊心,在打动贵族男主角的同时,也打动了读者我们。

  本书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写作风格上独树一帜,她的文笔简约传神,同时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与诗人的气质。作者运用渲染气氛、噩梦、幻觉、预感来营造地狱的气氛,构筑寓言式的环境,使得小说的“自然”环境扑朔迷离,情节扣人心弦。

  尽管此书是十九世纪的经典之作,在当代仍有其现实意义。即使是科技发达的21世纪,在世界各地的不同角落,有许多妇女仍然处于卑贱的地位,饱受**。我希望在爱的光辉下,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用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所活。

  我不在乎前路的坎坷,也不在乎人世的烦扰,我只当一切都是一场意外或华丽的相逢,而我选择的只是敞开心扉,用最简单的方式去爱。

  ——题记

  她,很坚强。即使她自小无父无母,即使她被舅母虐待,被所谓的表哥嘲讽,欺凌。她也没有沉沦在所带来的种种不幸,而是从不放弃,哭过之后,便擦干眼泪,笑着面对一切苦难。

  这是一种爱,一种不屈的爱。

  她,很执著。即使在学校里受尽侮辱,承受着肉体的疼痛以及心灵的摧残。她也没有放弃,而是将羞辱与悲愤转化为一股无形的力量,最终取得了所有人的理解与尊重。

  这是一种爱,一种不懈的爱。

  她,很自爱。即使在罗切斯特面前,她只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家庭教师,她也没有感到自卑。她始终认为所有人在精神方面都是*等的,从来没有高低之分。

  这是一种爱,一种自信的爱

  她,很自重。即使她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即使她与自己所爱之人即将会永远在一起。她也在得知了罗切斯特有一位未逝的妻子时,执拗的转过身去,忍着心中无比剧烈的疼痛,最终,选择了放手。

  这是一种爱,一种自尊的爱。

  她,很善良,在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时,即使罗切斯特先生已不复往日辉煌,她也没有忘记罗切斯特先生的好,以及他曾经对她深切的爱,于是她带着自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用行动诠释着爱的真谛。

  这也是一种爱,一种无私的爱。

  简爱,简单的爱,在我看来她拥有一个再美好不过的名字。当然,她也拥有着一颗最纯净的心,因为,在她的心底深处有着一份正直,善良,无私,自尊所凝结起来的最无瑕的爱,而这份爱,有着世间最简单,纯粹的东西。

  人生之路漫漫无边,我们曾洒下泪水,也曾笑着面对,我们向往光明,却始终活在黑暗之中,我们望向宽阔*坦的大路,却被荆棘一次次的灼伤。这条路,太漫长,一点一点消磨着我们的青春,让我们一次一次濒临绝望。可是,只要我们满怀希望,始终坚持不懈,自尊自爱,我们一定会在人生之路上大放光彩.

  简爱,一个原本幼稚的女孩,随着岁月的消逝,慢慢的长大,有了很多的变化,她变得成熟了,变得坚强了,可是唯一不变的是她对爱的执着以及她心中的那份最简单的爱。

  而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犹如彗星般闪亮和美丽,她的爱,犹如钻石般璀璨和无瑕。

  月亮爬过了山峦,一心要到达那广阔无边的黑夜,闪烁的繁星紧随其后,教堂的钟声已过。

  重读《简·爱》,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回到了那个偏远的乡村,被笼罩在这个时代女性最伟大的光辉形象中。

  她从小失去双亲,寄人篱下,饱受欺凌。或许她那时候并没有察觉出人性的丑恶,但在懵懵懂懂的印象中,人已经有了两副面孔,一种是面对她人时虚伪的善良,一种是独处时撕去面具的恶毒。从小的不*等,却在她的性格中慢慢埋下抗争与逆反的种子。精神的摧残,肉体的折磨,死亡*在咫尺,她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她选择了逃离。如果这里只会带来悲伤,那就离开它,去更远的远方。

  简爱是一名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是庄园的主人,地位的悬殊和个性的差异使他们之间产生激烈的碰撞,但这并没有阻止她对爱情的追求。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却被他的坦诚深深吸引。而对于罗切斯特来说,简爱就如一缕清新的风,洗濯着这污浊的世界。她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俗的准则去爱,而是她的心灵与另一颗心灵讲话。只是法律阻止了他们的结合。她只想做简爱,不是罗切斯特夫人,更不是谁的仆人。

  “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她听到心底的呼唤为爱而回头时,她已能够*衡爱与尊严的关系。在坠落的深渊中纠缠不清,为世俗落得满身泥泞,物质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精神是救济的汤药。我们站在幸福的彼端,高喊自由。

  这里是十九世纪的英国,英国妇女仍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女子的生存目标就是要嫁入豪门,获得财富和地位。但她有独立的性格,爱或者不爱,恨或者不恨,都果敢干脆。因此,她不会沦为失魂落魄的乞讨者。

  愿我们站在彼此的尽头,仰望星河。

  在这个暑假有一本书让我着迷,这本书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的妇女形象,它在英国文学上有着显著的地位,成为了历久不衰的经典名著。这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

  她是一位著名的英国女作家,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作“勃朗特三姐妹”。这篇长篇小说轰动文坛并且成为了英国文学史上的不朽之作。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的故事: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在舅妈家她遭受了种种不*等的待遇,被舅妈家的孩子欺负,她忍受了她那个年纪不该遭遇的事情,但是她没有被这样的环境所打败,她不堪表哥的欺负奋起反抗,却受到偏心的舅妈的虐待,在身体与心灵双重的折磨下,简也没有因此而变得软弱,她痛斥里德舅妈,毅然选择一条前途未卜的道路,她的坚强和勇气实在让生性胆小的我叹为观止。

  她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并没有因为被送到学校而避免不公*的待遇,在那里勃洛克赫斯特对她的人格进行侮辱,当她自我怀疑觉得受到莫大侮辱,以至于永远洗刷不了这种屈辱而绝望至极之时,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关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她,她一点点地成长了。慢慢地学会了理解,宽容直到形成自己独立的性格。

  长大后,简爱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的真挚和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她与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可在她要结婚时,一个隐瞒了15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了泡影,因为罗切斯特有一个发疯的妻子,面对欺骗,简爱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冷静和决绝,就这样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在这过程中,她一无所有地辗转流离,饥寒交迫差点丧命,她都不曾改变她那“固执”的原则。直到有一天罗切斯特的疯妻子把桑菲尔德庄园给烧了,导致罗切斯特在火灾中瘫痪且失明了,简爱怀着*等与深深的爱,不计前嫌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照顾他。即使在爱情中,对于简来说,*等比任何的甜言蜜语更重要!

  在简爱*凡又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追求*等,正义,她心地善良赢得了一个美好的结局,也继承了一笔财产。还打破了妇女那时候被人们歧视,没有地位的成见。希望每一位女孩都可以像简爱一样打破不*等,被世界温柔以待!

  人生是一部各式各样的影片,简爱的人生也是一波三折。自小家境贫寒的她寄住在姨妈家,遗憾运势或是不愿忽略柔弱而无奈的她,小舅的远去,命运女神再度为她唱想了哀歌。她被舅妈送进福利院了!她从令人反感的院校毕业之后,赶到罗彻斯特老先生的生态园里开始了工作中……

  简爱的人生依然开展着,归属于她的幸福快乐伴着时光老年人的滴滴顺风车赶到了她的身旁,本认为自身寻找幸福快乐的她,命运女神却又一次对她开过一个玩笑话――她和罗彻斯特老先生完婚的那一天,弗朗克闯入了会堂强调古城堡楼房顶层的疯女人居然是罗彻斯特的“老婆”!她的自尊,她为了更好地自身的自尊离开古城堡……

  自尊,是多么的关键啊!一个人假如连自尊都没了那还比不上持着自身的自尊去会使你伤心难过,可是拥有自尊的地区,即便并并不是那麼精彩纷呈。还记得,一位知名人士曾说过那样一句话:虽然不成功和挫败等候着大家,一次次地抢走青春年少的容貌,但却给人生的市场前景增加一份自尊,它是一切顺利的取得成功都不可以保证的。简。爱为了更好地自身的自尊不肯做一个姘头离去后,在她法师堂哥的协助下找到又一份工作中。之后,法师明确提出要和简。爱完婚时,她好像听到罗彻斯特老先生的召唤!她再一次扑进了罗彻斯特老先生的怀里。可伶,那早已眼睛失明的罗彻斯特老先生啊!

  自尊是价格昂贵的,是所有人都没法偷盗的,是千金不换的,除非是就是你积极把自尊扔下,被人贱踏。但是当再度拿出这一份自尊时,它早早已并不像昔日那般的珍贵,由于你的自尊都早已被踩踏过去了。这一份自尊难道说还能够像过去那般千金不换吗?

  自尊是价格昂贵的,爱也是杰出。人的价值假如仅有自尊没爱,那也是很枯燥乏味,很简单的。由于人生拥有重才会更为精彩纷呈迷人,倘若没爱,那不是就相当于沒有“真情”、“友谊”了没有?。《简爱》这部小说集所诠释的“人的价值=自尊爱”这一主题风格正表明了“自尊”和“爱”这两种物品是一样都不能缺乏的。尽管每一个人在人生之中所历经的全是迥然不同的,但每一个人都一样有着自尊和爱。因而,一开始每个人都是公*的,不区分高低贵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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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_读后感(五)份

  读书期间把剧版西游和动画版西游都找出来重看了一些,快乐无极限。

  对人物印象最深,所以先谈人物。作者对孙悟空这一形象着墨最多,也最全面。天地化生聪慧机敏的灵猴,恐怕早在五指山下就参透了许多佛法,一路上护持唐僧,他自己早就了悟,多次用《般若心经》开导师傅。悟空这一人物的变化在书中最显著,只是一路看他从无法无天的大圣转变成几番哭泣流泪求告神佛的好徒弟,到最后皈依佛门,我以为这一路上泯灭了他多少天性。

  与电视剧大不同的是,原著里八戒挑担,沙僧牵马,唐僧只会滚鞍下马,抱怨磨难呵斥徒弟。猪八戒粗夯惫懒,好撺掇挑唆,却受唐僧喜爱维护,悟空只因太过聪慧总能一眼看透师傅本心,所以受唐僧多次嫌恶。沙僧着墨不多对白很少,存在感极低,白龙马只说过两回话,现过一次形,存在感更低。

  师徒四人在组队初期更像是因利益结合而产生的队伍,完全看不出甚情谊。后期虽要好点,但也存在内部互相嫉妒,争抢功劳的嫌疑。相比之下,更显得悟空脱颖而出,悟性更高,所以得大众喜欢。悟空和八戒互相斗嘴插科打诨也添了几分喜剧色彩。书中的俚语有许多也值得玩味。

  九九八十一难,从唐僧还未出世被贬投胎就算起了,取经路上降伏妖怪的情节已有数十次,妖怪们的强大多在于有法宝或占了地利的洞府,稍微看上十几回就能看出套路来,但也确实各有精彩之处,不能一概而论。个人最喜欢的当属*顶山、车迟国、女儿国、火焰山、狮驼岭等节。妖怪里最惨的当属牛魔王一家吧。

  书中许多地方,都能看出作者对当时明朝现状的影射,如车迟国崇道、玉华洲国逐僧,朱紫国国王经年不上朝,很容易能看出是影射明嘉靖朝皇帝。对于儒释道三家文化,本书交杂呈现,在对一班神仙佛祖的描写上或能看出更多。

  跟其他古典白话名著一样,《西游记》是经多人改定的,书中有许多情节上不连贯之处,而越是这样的地方,大家越是议论得多,一是认为作者前后不一必有深意,二是将作者撇开了,由读者从文本自身矛盾的地方生发出更多阐释。看许多书友针对多处文本的分析,都觉得有条有理,一路读下来也觉得很有意思。

  我太喜欢看《西游记》的电视了,不管是在哪一集,只要是《西游记》我百看不厌,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来了《西游记》这本书,让我看看情节曲折紧张奇幻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它乃吴承恩所作。

  《西游记》给人们展示了一个奇妙有趣的世界,作者大胆的想象使我惊叹不已。作者把现实的时代改编成了神魔天地,使人为之好奇,为之向往。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这个成功的取得,是团队的力量,而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各有所长,而这样的团队是战无不胜的。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第一主人公,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子汉!神通广大的他,天不怕地不怕,连天宫也不放在眼里。孙悟空大闹天宫,害得玉皇大帝吃不好睡不好,最后请如来佛祖才把他摆*。孙悟空虽然固执,个性暴躁,但对自己的师父一心一意,忠贞不二。有时师父误会他,生气地赶走他。但他只要听到师父有难,总会放下怨恨,去救师父。在困难面前,他绝不低头,火眼金睛不放过任何一个妖魔,本领高强的他,使妖魔们听了闻风丧胆,他横扫了一切妖魔!这就是正义的力量!

  猪八戒虽然没有孙悟空那么聪明,本领高强,更谈不上不屈不挠。但他对唐僧有情有义。憨厚老实的他敢于和妖魔斗争,用生命保护师父,是师父心中的好徒弟。但他也有毛病,贪小便宜,好色,怕困难,常常打退堂鼓更成为了他的致命弱点。但他的心地是善良的,他并不是一头一无是处的猪。所以在我眼里,我还觉得他很可爱,很有趣。

  三师弟沙僧在取经路上毫无怨言,背行李,牵马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沙僧是一个勤劳能干的人。师兄弟三人中,他虽没有孙悟空,猪八戒那样的本领,但他默默地奉献了自己,把一切给了别人,这种奉献自己,照亮别人的精神难道不值得大家去学*,尊敬吗?

  白龙马也如沙僧一样,勤勤恳恳,使唐僧在取经路上少费了很多劲,有时也会在外放哨,可以通风报信。

  唐僧虽无本领,但他那紧箍咒常常使孙悟空头痛难受,他心地善良,从不伤害任何一样小动物,连蚂蚁也不例外。但有菩萨心肠的唐僧总会被一些妖怪的假象所蒙骗了,好在有孙悟空,火眼金睛能看出妖怪的手段。但唐僧有时不分青红皂白认为孙悟空不一心向善,故意作恶,曾几次赶孙悟空出走。

  我们在学*中,要学好自己书本知识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学*特长,以后可以用自己的长处,补其他人的短处,这样我们的个人价值就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全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了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

  -- 题 记

  我这个人喜欢阅读古典小说,比如说《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等这脍炙人口的古典名著,我都读过,不过印象最深的要数《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是元末民初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著。所谓的三国就是讲的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事,从文章开头的乱世引出了各位英雄到最后三家归晋,发生了许多令人拍案叫绝的故事,整本书层次分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文学巨著。

  说到三国,我们一定会首先联想到,那些在书中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仁义的刘备,忠勇的关羽,机智的诸葛亮等等。作者罗贯中用手中的一只秒笔,把每一个人物都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每一位英雄人物都有不同的性格,特点。但是同一个东西使他们走向人生的巅峰,从默默无闻到老幼皆知,这个东西便是--“乱世。”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不错,如果不是乱世,天下太*的话英雄们也许只能一辈子隐身于民间,默默无闻。可是上天给了他们一个机会,汉献帝时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许多人都抓住这次机会,一战成名,不过也有许多没有经得住考验的人则永远沉默。

  相信许多人都十分羡慕他们,认为自己运气不好,没有生在乱世,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不过你想过吗,那些英雄个个是身怀绝技,而且眼疾手快,一下子抓住了“乱世”这个好时机。还有一部分人同样身处“乱世”但是经不住打击,或者没有抓住时机,仍然是默默无闻,甚至付出了生命。

  “乱世”好比是机会,只要你能力强,准备充分,才能处变不惊,迅速抓住它,获得成功。但那些不脚踏实地,总是幻想成功的人是永远也无法取得成功的,当你看到三国中那些光彩耀人的英雄时,你也要想到他们在这之前所做的准备,苦练武艺,饱读兵书。他们并没有料到付出就一定有回报,但是不付出就一定不会有回报。

  记住,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古往今来,读书的好处为人们重视。于是,在这个暑假,我品读了《西游记》。

  《西游记》众所周知,讲的孙悟空,唐僧等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上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而故事中的主人公孙悟空更是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都知道,孙悟空武艺高强,但做事鲁莽,曾还因为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是一个典型的叛逆人物。但他身上有几个闪光点值得我们学*:勇敢与责任。

  大家会发现,每次唐僧遇到危险,孙悟空总是第一个冲上去营救,不管前面是多么厉害的妖魔,不管他将面临的是怎样的危险,他一定会竭尽全力把唐僧救出来!这就是勇敢。第二十一回“护教设庄留大圣,须弥灵吉定风魔”孙悟空眼睛受重伤,差点瞎掉,但依然时刻惦记着唐僧的安危,眼伤未好,就急的去挑战怪物,把唐僧救出来。这就是责任。作为大师兄,孙悟空也起到教导师弟的责任,第二十七回,孙悟空被逐出师门,他“噙泪叩头辞长老,含悲留意嘱沙僧”,颇有“刘皇叔白帝城托孤”的味道。

  这种勇敢与责任不禁让我想到了现在的汛情。抗汛的***战士身上也具备孙悟空这种勇敢与担当。洪水在多地爆发,人民子弟兵毫不犹豫得说,我来!“洪水无情人有情,临危又见弟子兵”在这场抗击洪涝的战争中,弟子兵把灾区当战场,把水线当火线,哪里需要就冲锋向哪里,哪里困难就战斗在哪里,所到之处人心定!

  尽管他们知道前线的条件十分艰苦,尽管他们知道他们将会面临怎样的危险,甚至会献出生命。难道他们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蝼蚁尚且偷生,为人何不惜命?”他们当然爱惜自己的生命!但他们退缩了吗?不,他们没有!因为勇敢,他们用双肩担起了保护我们的责任。他们为我们日夜兼程,日趋千里,累到能在坚硬硌人沙袋上睡着。他们在抢险现场肮脏的地面上吃着我*时难以下咽的伙食。他们用血肉之躯为我们挡住了滔滔洪水。他们把人民的生命看得更重要。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在当下,孙悟空这种勇于担当的精神依然在被人们发扬光大。如:疫情时的医护人员,火情一线的消防战士们。

  好一个孙悟空!

  《西游记》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等。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

  故事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行来到一座山中,不巧的是,这正是那白骨精的领地。

  白骨精为了吃到唐僧肉,先变成一个村姑,被识破之后,又变了一个老太太来寻女儿,又被识破后又是故技重施逃了。

  唐僧是肉眼凡胎,哪里像悟空那样火眼金睛?认为悟空无辜伤害人的性命,要赶走他。悟空苦苦哀求,唐僧无奈,只好留下了他。白骨精怎会罢休?又变做老头来寻妻女,终于又被悟空识破打死。唐僧善恶不分,索性赶走了悟空。

  那么,白骨精是善?还是恶?悟空是去?还是留?

  第一个问题答案应该是很明显的,可唐僧为何不明?我想应该是他身上的仁慈蒙住了他的眼睛。如果唐僧身上能多一分悟空的果断、明察秋毫,能少一分盲目的仁慈,白骨精也不至于“三戏唐三藏”了,同样,如果悟空能少一分急躁,多一个心眼,唐僧也不会如此善恶不明。

  去?留?这似乎是一个大问题。到底是不计前嫌继续与唐僧取经,还是一气之下回花果山,继续当自己的美猴王?我想,如果我是悟空,我也会走。

  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但谁能忍受一个无知之人三番五次的猜疑与责备?再说了,悟空并不是人,而是一只猴子,一只自由自在的自然之子,其实去西天取经只是一个幌子,只是为了去掉头上的钳制自己自由的紧箍而已,被气急了还是会走的!

  当然,悟空一定不会是这样的。但是,我认为,悟空并不是那么完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像在第十四回中,唐僧把悟空救出,后遇到贼人拦路抢劫,按道理来说教训一下也就罢了,可那悟空野性大发,竟打死了人!这不正是他的过错吗?

  那么,唐僧也并不是那么愚钝。因为他有一颗慈悲的心。从小,他没有父母,长至十六七岁才找到了母亲,也许就是因为这一段幼年时的不幸经历,才造就了唐僧慈悲为怀的性情。

  还是那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无论他如何优秀,总是有一些缺憾。人无完人,金无足金啊!那么反推过来,一个人,有缺点也一定有优点。

  唉,善?恶?去?留?看来,这是个问题,也只有通过吴承恩讲述的故事,给我们释然的解答,当然这需要我们用心去感悟。


草莓读后感(五)份(扩展7)

——《飘》读后感1200字-读后感范本五份

  時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說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時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時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時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說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時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時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時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時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時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時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時候,時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時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爱书中的几个鲜活的人物。

  斯佳丽这个人物,是让我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時,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時,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時,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時,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時,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同学们把这个《飘》“漂”到我身边。我在一千多页的厚厚一叠里看着就害怕。当时我就盯着她看。“飘”有什么不好?怎样才能有信心和耐心看完?所以这个《飘》是我放在床上的,也只是每天陪我睡觉。直到最*生病在家的时候,杂志都看完了,没有书看。突然想起来这本书《飘》,是我留下的。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就停了,直到花了三天时间一口气看完。

  《飘》有很多主题,比如乱世美女的命运,飘零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感情深受美国内战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性。他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他们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如果说读《飘》让我感到压抑,那么读《活着》让我感到更加愤怒和难过。

  对斯佳丽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感到愤怒。我们过去看到的女主人公,要么温柔贤惠,大方宽容,纯洁善良,忠贞不渝,要么历经磨难却最终找到真爱。不,小说开篇没多久,斯佳丽为了报复魏西丽和梅兰妮的订婚派对,勾引了梅兰妮的弟弟。不久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儿子。看到这个地方我很生气。我希望女主角天真的形象消失。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都表现在下面的故事里。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的想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发生冲突时,她坚决把经济需求放在第一位。为了陶乐300元的房租,在骗了瑞特的钱但失败后,她又重复了勾引连姐姐未婚夫的干爹弗莱的老把戏,只因为干爹有个小木材厂,能给她300元。

  我不敢评论生活中的善恶,因为毕竟我的人生轨迹还不到三分之一。二十多岁,思想可能比较幼稚。*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斯佳丽。对于她“不择手段”的“自私自利”,也许这些都是她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然而,静下心来想是真的。在斯佳丽生活的动荡多变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家庭,一群朋友也无法留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靠斤斤计较挣钱,通过各种残酷的手段,为自己获得了新的生活,也为朋友的家庭获得了新的生活。

  另一方面,斯佳丽对梅兰妮也很好,极其体贴。也许这是因为对魏西丽的爱,但后来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竟然达成了一生的友谊,真是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通过阅读《飘》,我对美国内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北方战胜南方是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看了《飘》,我们可以看到,从道德判断上,南方奴隶制中有温情,有友情,北方对南方发动的战争,某种程度上也是侵略,破坏了南方的秩序和关系,但在某些方面加剧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整本书,留学网还挑出了两句喜欢的话:

  “美不使人高贵,衣不使人高贵。”——告诫贪慕虚荣的人。

  “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我不能耐心地捡起一些碎片,粘在一起,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修好的东西和新的一模一样。东西坏了就是坏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也不愿意去修复它,然后一辈子看着那些破碎的地方。”

  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略读,我无法体会到多少道理。也许,我看了几遍,收获会更多。

  书中的斯嘉丽性情直白,勇敢,敢于摒弃旧的传统的陈规旧俗。面对自己喜欢的阿希礼,能在他的订婚典礼上对他一番告白。

  遇见巴特勒先生,引导她跳出生活的重围,摒弃枯燥无味,寂寞孤独的守孝的日子,让她的生活重新精彩丰富起来。

  遇见战争,她在心理上受到了巨大的创伤和打击,恐怖,无助,绝望。身体上饱尝食不果腹的日子,受尽了饥饿与无尽的劳作。但斯嘉丽并未屈服,她身上有一种顽强的精神,独自挑起塔拉庄园重建的重担,抓着塔拉的黄土,发誓以后一定不再挨饿:“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上帝作证,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在北军来到塔拉庄园,她依然充容面对并为小韦德留住了即将被抢夺的军刀。-她顽强,勇敢。

  为了保住塔拉庄园,扯下窗帘做一套新衣服,去求助瑞德,欺骗肯尼迪先生跟她结婚,毁了妹妹的幸福,她为达到目的自私果敢。

  深爱了十多年的阿希礼,在梅兰妮死后忽然发觉,她爱的只是少女时代的脑中理想的骑士的虚幻影子,而不是爱他的人。最后发现自己爱的确是爱了自己十多年的瑞特。恍然大悟,跑回家去跟瑞特倾情告白。少女的梦终于醒了,可瑞特的爱却被消磨光了,最后结局瑞特的话:“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点?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你了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就嫁给了弗兰克肯尼迪。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斯嘉丽。”我一直希望结局是美满的。看到这样的剧情无疑失望,但又隐隐感觉到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最后的斯嘉丽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寓意这结局可能会美满。

  书中的梅兰妮,温柔,宽容,*和,善良,不愧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最后梅兰妮快死时,斯嘉丽才发现原来她一直依靠着梅兰妮,她们一起经历了战火飘摇的日子,一起度过了重建时期最艰难的岁月,这些让她们建立了深厚和无人能及的感情,原来她一直爱着她。这种代价换来了她对阿希礼的如梦初醒。才知道自己爱的到底是谁。

  斯嘉丽,从少女到少妇,从和*到战争,从拥有到失去,到勇敢坚强,在我们年轻时代的道路上,我们一直摸索着探寻前面的道路。我们也曾犯过错误,我们也曾任性嚣张小孩子脾气。重要的是我们经历了,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更懂得珍惜身边的人和事。斯嘉丽犯过错误,小说最后瑞特问斯嘉丽多少岁,斯嘉丽说28岁。经历了这么多战火飘摇,沧海桑田和世事变迁,亲人已经一个个离他而去,剩下的只有那边塔拉和底下的黄土:“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去为之工作,为之战斗,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她依然年轻,依然有未来无限可能,她还来得及看清自己爱的是谁,最重要的是什么。她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有不达目的是不罢休的勇气,她还能去争取她的爱情,一切都还不晚。斯嘉丽,一个从女孩到女人,从小孩到大人,从有幼稚到成熟的历程。我们都像小孩子那样犯错,但总还能补救。一切都不晚。

  看了这么多部学生时代的必读书,忽然懂得了,这些书籍不是教给我们技能和兴趣。交给我们的是一种看待爱情,生活,甚至世界的一种价值观。让我们从容不迫的面对纷繁的世界和生活。帮助我们更好的抉择生活。他们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这样生活。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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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鸭子读后感_读后感(五)份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幸福的鸭子》。从题目上看,鸭子的幸福,鸭子是不会感受到幸福的。原来这是发生在张达外婆家的故事,下面我给大家仔细说一下。

  本书作者:杨红樱。她曾经写过《女生日记》、《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等作品。她的作品还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等国家级奖项。杨红樱的书被我们称为“心灵鸡汤”。

  书中写的故事人物很有趣,里面的人物有:可爱。善良的鸭子:麻花儿;疯丫头:杜真子;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企鹅:唐飞;河马:张达;淘气包:马小跳;古灵精怪的毛超;当然还有主角:可爱的笑猫。在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描绘的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下面就来讲讲这个有趣的故事:在一年的暑假里,笑猫和马小跳一起来到了张达的外婆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还新认识了一个朋友,叫麻花儿的女鸭子。麻花儿就是一只很容易幸福的鸭子,麻花儿很善良,乐于助人。虽然它的歌声像打饱嗝儿一样,但是听起来也很欢快。一次,笑猫和麻花儿一起去井边照镜子,井边的青苔很滑,笑猫一不小心掉到了井里。麻花儿马上跳进井里,救起了笑猫。麻花儿这种不顾危险救笑猫的精神,值得我们学*。马小跳他们在张达的外婆家,一起过了一个快乐而轻松的暑假。

  这本书里面,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叫做《冰镇人》,下面,我来给大家讲讲。每天,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他们摘完桃子后,趁张达的外婆还没做好饭,就在张达外婆家后院的一口老井旁边,玩起了冰镇人游戏。一开始,阿空先打几

  盆凉水放在一个大木桶里。接着,每个人进去都要尽最大的努力,看谁坚持的时间长。最后,马小跳以超强的坚持,获得了第一。张达以强壮的身体,获得了第二。

  在许许多多的人物里,我最喜欢麻花儿。因为它的幸福总是因为别人的幸福而幸福。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先为别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杨红樱阿姨的书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这个暑假,我慢慢的长大了!

  最*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它是由杨红缨阿姨亲手编写的。里面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又幸福又快乐的母鸭子,她的名字叫麻花儿,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的心中有着沒有边际的幸福,让这只可爱的鸭子永远沉浸在幸福的海洋之中,不管麻花儿心中有多不开心,但她总会面帶笑容,心里却总裝满了幸福!

  “不是所有的心都怀有思念,心中有思念也是一种幸福。”这是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是啊,思念是一种幸福。思念中总包含着一种的向往和期待,总燃烧着急切的期盼和渴望。当我们去思念去牵挂一个人时,就会感到一种温暖的幸福。

  麻花儿是一只极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而这种幸福感来自于给予,她在给予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玩得高兴,累得气喘嘘嘘,可她却说:“我累得很幸福。看着孩子们把花环一个一个套在我脖子上,听着他们一声声欢呼,我心里就有一种幸福感。”看到了美丽的晚霞,麻花儿有(又)幸福地说:“啊,我好幸福啊!我看见了今天最后的一片晚霞是怎么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天边的。”当麻花儿认识笑猫时,她再次幸福地说:“能认识你这么一只有大智慧、心地善良的猫,我真幸福。”在吃到杜真子做的美味土豆沙拉时,在见到黑鸭子时,在和张达的外公玩时,她都说过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我好幸福呀。”在麻花儿的眼里,世界上到处都充满了温暖和幸福。

  原来幸福是那么简单,只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与家人团聚时,幸福就在其乐融融的欢声笑语中;与朋友玩耍时,幸福就在追逐嬉闹的灿烂笑容中;与同学探讨难题时,幸福就在唇枪舌剑的激烈争吵中……考试失利时,幸福就是爸爸充满爱抚的鼓励;回答老师提问时,幸福就是老师赞许的目光;帮助同学时,幸福就是同学微笑的谢谢……幸福离我们这么*!(幸福是多么诱人的字眼,有多少人在为之苦苦寻觅。它看似虚无飘渺,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它就在我们的心中,我们就在幸福的怀里。因为,幸福并没有标准的模式和答案,完全是一种心境

  同学们你们可否知道幸福是什么?幸福是爸爸妈妈想方设法的抽出时间来带你去玩?是亲戚朋友绞尽脑汁的给你玩具?还是可以天天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等?

  最*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它是由杨红缨阿姨亲手编写的。里面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又幸福又快乐的母鸭子,她的名字叫麻花儿,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的心中有着沒有边际的幸福,让这只可爱的鸭子永远沉浸在幸福的海洋之中,不管麻花儿心中有多不开心,但她总会面帶笑容,心里总裝满了幸福!

  它就住在张达外婆村子里河塘中央的一个小岛上。麻花儿每天都要去张达外婆的村子里,但村子里的村民们个个都把茉莉花环套在麻花儿的脖上,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村民们个个儿都喜欢麻花儿,他们相信如果把花环套在了麻花儿的脖子上,就会给他们带来好运气!

  麻花儿还说过几句很有意思的话呢!它说:“心中的思念也是一种幸福”、“用心去感受大自然的神奇,也经常让人有种幸福感”等等,这些话都让我知道了什么叫作“幸福”。

  我非常喜欢麻花儿,因为它说的这几句话让我知道了幸福的真谛,而且也让我懂得了幸福在自己的周围,一朵美丽的花,一只歌唱的鸟儿都可以让我们觉得幸福在空中,在一个角落,你可以随时随地的摸到它。也有些人可能不觉得幸福,那些人可能是因为私心,或小心眼,所以他们不觉得幸福,但是当你们抛开这些时,一切都会好的。也许真像笑猫说的一样: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一样的快乐歌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在这个季节慢慢长大……。以前,我只知道爸爸妈妈满足我心中的愿望才是世上最幸福的,每天我都说自己一点儿都不幸福。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什么才是幸福,让我变得更知足了。原来幸福是那么简单,只要有一颗感动的心,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幸福是无处不在的。

  让我们都用心去体验,用眼睛去观察,也用双手去呵护他人、去关心他人,让自己做一个幸福的人,与此同时也去感染他人,让大家都幸福起来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幸福的鸭子》的书。它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故事的女主角鸭子麻花儿是一只极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与另一个主角笑猫。度过了一个快乐、充实的暑假。

  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不但容易感到幸福,连感到幸福的感觉都十分特别,她感到幸福最大的原因是从给予中得到回报,比如:每天下午,麻花儿都会去等别人往自己脖子上套茉莉花环,因为很多人认为,只要把花环套到麻花儿的脖子上,就会有好运。所以麻花儿就努力地接,当麻花儿精疲力尽的时候,别人却幸福地笑着,麻花儿这时就得到了统一口给予的回报,也会感到幸福。

  麻花儿不但会从给予中得到回报,在虽人帮助她的时候,她也会感到幸福,感到快乐,因为她有一颗感恩的心。一次麻花儿认识了笑猫,又通过笑猫认识了马小跳,坐了马小跳的玩具快艇,使她爱慕已久的黑鸭子与她一起游水。于是,她向笑猫道谢,虽然笑猫一点帮她的意思也没有。

  麻花儿很乐观,她喜欢把坏事看作生活中不可少的事,心*气和地去面对。在她与笑猫在一起的一件事里可以说明:一次笑猫不小心掉到了井里,麻花儿跳下去救他,她告诉笑猫他最应该做的事情,还告诉他,他这次掉到井里真是件好事,理由是:只有自己在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才会明白这辈子最应该去做什么事。刚才笑猫虚惊一场,所以明白了最应该去做什么。就这样,笑猫掉进井里成了一件好事。同时,也说明了麻花儿是一只乐观的鸭子。

  读完这本书,我赞赏麻花儿的这些特点,也为自己连一只鸭子也不如感到惭愧,不是吗:

  首先,我不如麻花儿乐观。有一次,我不会做一道数学题题目是3。5*****8。3,做了好久也没有做出来。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躺在床上生闷气。如果是麻花儿的话,她一定会很高兴,因为她找到了挑战的对手,她会心*气和地去面对。

  我还不如麻花儿会感恩。一次,爸爸出差回来时给我带了一份礼物,我拿回房间一看,发现自己不喜欢,就板着脸出来,一句话也不说。如果是麻花儿的话,她会跑出去感谢爸爸,感谢他那么辛苦地工作还记得带回礼物。

  我要感谢幸福的鸭子,她让我看到了我的不足,我喜欢《幸福的鸭子》这本书。

  这个暑假,我看了三本书,印象非常深刻,其中有一本就是在南国书香节的时候购买的——《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

  鸭子也幸福?这只鸭子到底怎么幸福?为什么幸福?进入了麻花儿的世界,我知道了这些问题的答案。这只幸福的鸭子就是麻花。这个名字真老土,肯定是一只乡下鸭子,什么都不懂,要不,怎么起了个这么俗气的名字。我刚看到两个字的时候,想着。但是,当我继续看下去的时候,我发现我想错了。麻花的内心世界多么丰富多彩啊,她的心每天都沉浸在幸福里,又何尝不快乐?正因如此,麻花在多么难过的时候也不曾对别人有气,总是十分乐观,面带笑容,不开心的事情一下子也就烟消云散了。麻花每天都要到张达乡下的奶奶家里去,进村的时候,村民都把茉莉花环抛给麻花儿,他们觉得这样可以带来好运!而麻花儿也努力伸长脖子去,让村民们能够套得上花环,乐呵呵地接受。看到这儿,我真的感动了。麻花生活的态度是多么乐观啊!麻花儿的几句话指点了我:“心中的思念也是一种幸福”“只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幸福里我们是这样的*。”幸福、快乐,这些元素都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无时不在。

  以前我对幸福的概念:“可以玩电脑”、“得到明星的签名”、“拥有自己的手机和ipod”……这就是幸福。但是我看了这本书之后,麻花儿的态度和生活告诉我:幸福不只是物质上的幸福,精神上幸福的也叫幸福:看小鸟快乐的歌唱;看大花猫开心地在屋檐上来回跑;看春天的柳树一抽一出嫩芽……这不都是幸福吗?人生的路取决于你的态度:你乐观了,什么事情都过得去,一路走来谈不上**坦坦,至少你还很开心;你很悲观的话,好事坏事到你眼里都是糟糕的,什么事情都不称心如意,遇到一点小麻烦就觉得是上天对你不好,每天沉浸在痛苦与烦恼之中,直至死去。我记得我们家搬新家的时候,买我房间的家具,我们去了顺德,我看中了一套家具,进了这个门店。这家店的两个女主人是双胞胎姐妹,从我们进去她们的店到出来,她们一直从心里笑到嘴上,乐呵呵的,说话也很幽默,逗得大伙儿在场的都笑了。回来的时候,我心想:这种人的生活态度就十分乐观,她们做生意即使没有赚到钱,也很开心,这如果亏了钱却还赚到了每天的快乐和笑容,多么幸福的事情!麻花就像这两姐妹一样,乐观向上,想到一些人一想不开就要什么跳楼啊,上吊自一杀啊,这些都是悲观主义者的行为,奉送了自己的性命给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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