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5-03 16:27:45 读后感

嗟来之食读后感1

  今天,我学了一篇文章《嗟来之食》。主要内容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有的黔敖在路边摆放了摊子,准备施舍给逃生的人。有一个人走了过来,他已经有气无力了,这时,黔敖拿来食物给他吃,可那个人不吃。黔敖向他道歉了,他还是不吃,最后,他饿死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陷入了深思:我觉得这个人太固执了,如果黔敖没有礼貌,你当然可以不吃,但是黔敖已经向你道歉了,你就应该吃了。再说,你先吃再劳动,这个食物也不是白来的呀!

  我还听说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的名字叫韩信,他年轻的时候被人侮辱。那个人对他说:如果你想死,就拿弓箭射我,如果说你不想,就从我的裤子底下钻过去。韩信并没有拿有弓箭射他,而是从他裤子底下钻过去。后来,韩信当了楚王,他叫人把那个侮辱他的人叫过来,还给他封了官。有人问:你为什么不把那个人杀掉?韩信说:为什么要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杀死一个人呢?

  从这两个故事中我知道了,父母给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惜。我觉得那个人是不对的,应该先保住自己的生命,才能有健康的身体,这样才有劲去劳动,就能把换取来的报酬还给黔敖,这样不时两全其美吗?

嗟来之食读后感2

  尊严,是一个让人值得深思的词语,放弃小尊严,是为了捍卫大尊严。*日,我在语文书上看到了《嗟来之食》这篇文章,讲述了关于尊严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齐国有一年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大路两旁摆满了食物,施舍给灾民,可有一个饿得奄奄一息的人,却不吃黔敖的东西,他说:“我不吃嗟来之食”。结果就饿死在大街上。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想,这个齐国人何必那样固执呢,是自己的国人给食物,但这并不是为了羞辱他,而他为了自己的尊严死要面子活受罪,终因饥饿丢了性命。在有些时候,我觉得生命大于尊严,因为只有保住了性命,才能成就大事业呀!你才能活得有尊严!

  正像当年的孙膑被庞涓陷害,挖去了膝盖骨,可是孙膑忍辱负重,甚至在猪圈和猪一起吃和睡,庞涓以为孙膑真的疯了,就放松了警惕,孙膑乘机爬回了齐国,重振旗鼓,一举击败了庞涓。

  少年韩信为了保住性命忍辱负重,从欺负他的屠夫的胯下钻了过去,最后却成了人人崇拜的大将军,辅佐刘邦打败项羽,建立汉朝立下汗马功劳。

  司马迁不惧汉武帝的淫威,在牢里忍受着宫刑的奇耻大辱,写下了《史记》,赢得了后人的尊敬!

  这些故事都讲了大丈夫能屈能伸,才能成就大事业,才能真正捍卫自己的尊严。作文

嗟来之食读后感3

  今天,一个寒风瑟瑟的冬日。杜老师在课堂上娓娓动听地给我们讲起了《嗟来之食》这个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这样的内容: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把食物施舍给灾民。

  一天远远走来一个人。黔敖见了,吆喝着说:“喂,吃吧!”

  那人说:“我就是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样的!”

  黔敖听了,赶紧向他道歉。但是那个人终因不肯吃黔敖的食物而饿死了。

  课后,我还在不断在想个那人应不应该吃黔敖的食物。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

  最终,我得出一个结论:我觉得那人不应该吃黔敖的食物。因为他不能抛下自己的那份尊严。如果他吃了黔敖的食物,他等于抛下了自己的尊严。果真这样,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他最终宁愿饿死也不抛弃自己的尊严,这正是我所敬佩的。

  从《嗟来之食》这篇课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自己尊重自己的尊严,才会有人尊重你!

嗟来之食读后感4

  周五的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读了一篇叫《嗟来之食》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年,齐国遇到了大饥荒,一位富人在路旁把粮食施舍给灾民。这一天,走来一位少气无力的人,富人傲慢地施舍给那人食物,那人不肯吃着嗟来之食,富人向他道了歉,但那人终因不肯吃食饿死了。我觉得那人太固执了,何必宁死不吃食呢?

  当老师让同学们评议《嗟来之食》时,全班同学的意见出现矛盾。一部分同学说不该吃食,另一部分同学认为该吃食。我同意后者。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只有活着才能更好地体现尊严,那坚持不吃食,最终因饥饿而死,又留下了什么尊严呢?那要是吃了食物,度过了荒年,也不一定失去尊严,难道生命不比尊严更宝贵吗?吃了别人施舍的食物,并不意味着丢掉了尊严,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维护尊严。历史上,韩信受胯下之辱,但他辅佐汉高祖刘邦打天下时,被认命为大将军,他心胸宽广、气度不凡、屡战屡胜,英名千古流芳;越王勾践在吴国做了三年苦役,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立志报国,回国以后,他发奋图强,一举打败吴国,他的故事也永垂青史。

  同一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看,会得到不同的结论,在此我认为嗟来之食可以吃,也应该吃。

嗟来之食读后感5

  我读完《嗟来之食》后,我认为“饿者”的做法并不理智。虽然他十分重视尊严,但是毕竟生命才是第一位的,如果吃了“嗟来之食”,后来依旧可以保持尊严,只要活着就可以弥补。但是如果不吃“嗟来之食”,就会饿死,既不会青史留名也不会被人尊敬,因为黔敖是道歉了的,说不定还会被后人误以为是瞧不起黔敖。当时只要换个角度就可以了,他是个死脑筋,一味保卫自己的尊严,而黔敖已经道歉了,“饿者”还不肯吃,吃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以后把它弥补了就是,打个比方,比如韩信吧,他还不是忍受了“胯下之辱”,在后来自己洗清了受的侮辱,成就了一番事业。再对比一下,清洗罪名,青史留名和一味保卫尊严最后饿死哪个更有意义呢?不用说,是韩信的做法。

  所以我认为“饿者”的做法不对,应该吃“嗟来之食”。

嗟来之食读后感6

  在教室里,老师讲着一篇课文—。

  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这样的: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黔敖在施舍给灾民。有一天,来了一个灾民,没有力气了,黔敖看到后就吆喝到:“喂!吃吧!”但那个灾民没吃而饿死了。

  读完这片课文,我感处颇多,那个灾民有尊严,但太固执,可有尊严的人不分健康、残疾,比如一个故事:

  在美国,一个人开了一家店,不久就关门了并欠债累累,他很灰心,觉得生活欺骗了他,对任何事都失去了信心 。他只想向银行借100元,回老家,然后让母亲随便帮他找一份工作度过余生。然而却在去银行的路上,他改变了主意。他发现了一个坐在有木制车轮上的残疾人在卖西瓜。卖瓜的人很快乐的和他打招呼,“嗨,年轻人,打起精神来,你该抛弃烦恼快乐起来”。他顿时愣住了,想了片刻,坚定的向银行走去。原来本想借100元却借了2000元,因为他觉得他还年轻,有能力找一份好工作,并过上快乐的日子。他用在银行借来的2000元开了一家公司,每天都用新的面貌来争取成功。后来,他成了美国为数不多的富翁。此后的每天早晨,他都会对着镜子大声念到:

  我忧郁,因为我没有鞋。

  直到在街上见到一个人,他没有脚。

嗟来之食读后感7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我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8

  今天,我学了一篇文章《嗟来之食》。主要内容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有的黔敖在路边摆放了摊子,准备施舍给逃生的人。有一个人走了过来,他已经有气无力了,这时,黔敖拿来食物给他吃,可那个人不吃。黔敖向他道歉了,他还是不吃,最后,他饿死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陷入了深思:我觉得这个人太固执了,如果黔敖没有礼貌,你当然可以不吃,但是黔敖已经向你道歉了,你就应该吃了。再说,你先吃再劳动,这个食物也不是白来的呀!

  我还听说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的名字叫韩信,他年轻的时候被人侮辱。那个人对他说:如果你想死,就拿弓箭射我,如果说你不想,就从我的裤子底下钻过去。韩信并没有拿有弓箭射他,而是从他裤子底下钻过去。后来,韩信当了楚王,他叫人把那个侮辱他的人叫过来,还给他封了官。有人问:“你为什么不把那个人杀掉?”韩信说:“为什么要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杀死一个人呢?”

  从这两个故事中我知道了,父母给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惜。我觉得那个人是不对的,应该先保住自己的生命,才能有健康的身体,这样才有劲去劳动,就能把换取来的报酬还给黔敖,这样不时两全其美吗?

嗟来之食读后感9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我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扩展1)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

《嗟来之食》读后感1

  我们今日学*了一篇名叫《嗟来之食》的文言文。

  《嗟来之食》这篇短文给我们讲述了一位饥饿的穷人为了维护自我的尊严,不吃富人黔敖带有侮辱性施舍的食物,最终饿死街头的故事。

  经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尊,也有维护自我尊严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宽容。

  每个人都应尊严,当尊严受到挑衅的时候,要勇于维护自我的尊严。历史上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文天祥;还有许许多多“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的革命者。在叶挺军长的身上,我们体会到那种为了坚持真理,宁愿“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也不愿乞求“从狗洞里爬出”而获得自由的精神;在使者晏子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为维护国家的尊严,机智应对的智者……他们都是为了尊严,为了那比生命还宝贵的尊严。

  我对这篇文章还有一种看法:我认为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2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该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后来,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

  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知道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己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己的目标和理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3

  背诵了《弟子规》,趁着饭还热,我和妈妈一齐翻阅了书中的小故事。

  有一个财主名叫黔敖,因每一天看到有很多难民从门口经过,他就在路边架了一口锅,熬稀粥施舍给难民,难民对他千恩万谢,他却洋洋得意起来。有一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难民经过时,他盛了一碗粥,对着这个难民大声吆喝着:“喂,穷要饭的,过来吃吧!”只见那难民用力抬起头看着黔敖:“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黔敖万万没料到,饿得摇摇晃晃的难民竟还坚持着自我的人格尊严,顿时满面羞惭,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想追上这个难民,向他道歉,但当他追上的时候,发现难民已经饿死了。

  读完故事,我们的饭也不烫了。

  妈妈端着饭冲我喊:“穷要饭的,快来吃吧。”

  我睁大双眼看着妈妈:“妈妈,你怎样能够这样叫我?”

  “我这样叫你,心里什么感受?”妈妈舀起一勺饭送到我嘴边。

  “你这样说我,我心里挺难过的,我也不吃嗟来之食。”我把头扭到一边,生气的说。

  “看,我这样说,你心里不舒服,那难民呢?”妈妈解释着。

  原先妈妈是让我感受难民的心理:“他心里也难过。”

  妈妈又递来一口饭:“乖宝贝,吃饭吧。本来黔敖是做好事呢,因为自以为了不起,就不尊重别人,也没得到难民的尊重。是不是?”

  我接过碗说:“嗯,难民饿死了也不吃他的饭。”

  “最终,黔敖要追上难民给他道歉,可是难民已经饿死了。虽然他不尊重别人,当他明白错的时候他怎样样了?”

  我回应妈妈:“他明白错了,就去道歉了。”

  “知—错就改。”我和妈妈一齐说。

  “乖宝贝,快吃饭吧。”

《嗟来之食》读后感4

  每个人都有自尊,每个人都会竭力维护自我的尊严。自尊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素质高低的标志,是民族腾飞的象征。

  这几天,我们上课学了《嗟来之食》一文,我感触很深。课文讲述了一个人为了尊严,而失去生命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年齐国闹饥荒,一个富人在路边上摆了食物,施舍给灾民。这时,过来一个人,富人便吆喝:“喂!来吃吧!”。那人拒绝了富人的施舍,没吃这碗饭,结果饿死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境久久不能*静。尊严是每个人都应有的,古往今来,围绕尊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动人故事,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对待尊严呢?

  在我认为,那人做的对,不应当吃富人施舍的饭。一个人活着是为了自尊和骨气,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你能够去批评一个人,可是你不能够去侮辱一个人。在困难和诱惑面前,我们不能低头,也不能吃别人的软饭,一时失败和困难不可怕,怕的是丧失了自我的尊严与骨气。如果一个人连骨气都没有了,那就像行尸走肉一样,生存就没有一点儿意义。

  我们此刻是学生,那怎样样才算有尊严呢?不去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学校、教室内,看到有垃圾主动捡起来放入垃圾箱是有尊严的;轮到自我值日不逃跑是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嗟来之食》读后感5

  今日我们学*了《嗟来之食》这篇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心境久久不能*静。

  这个故事发生在古时候的齐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大面积的饥荒,有钱人黔熬给灾民施舍食物、大家都乐于理解施舍,因为食物是人生存下来的最基本条件。可在这次施舍中有个灾民宁愿饿死也不理解施舍。在他的思想里那个有钱人的施舍是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为了自我的尊严不受侮辱、他选择了守护尊严、放弃生命。

  我很佩服这个人的精神、他为了尊严而不受嗟来之食,可这是带有遗憾的佩服、不期望有的佩服。我觉得为了骨气赔上性命、划不来。人的生命伟大而宝贵、一次性的生命不会有第二次,他应当理解施舍、保护生命再帮忙别人、爱护亲人。我在佩服的同时感觉他是很固执的、为什么要理解为嗟来之食、为什么不理解为借来之食。无论是什么之食、首先要选择活下来,活下来再偿还别人的帮忙、选择放弃生命的思想是极端的错误。

  当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与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构成强烈比较。勾践为了打败吴王、选择的是屈服于吴王、奉承吴王、承受吴王的羞辱、再卧薪尝胆以积蓄能量、利用机会打败吴国,获得胜利。还有韩信甘愿忍受胯下之辱、如果韩信选择不怕死挥剑刺向那屠夫、屠夫死、他也会死,韩信选择从屠夫胯下钻过、避过祸端求得*安,日后跟随刘邦建功立业被封为淮阴侯,他报答了漂母,但并末报复那个屠夫,而是把他找来,任命他为下级军官。

  我觉得韩信的选择很正确、如果故事中主人公选择理解食物不被饿死、凭他的个性必须会有所成功,之后再去报答施舍他的人,像韩信那样做该多好呀!可放弃尊严是很难的,想韩信当时的选择也很痛苦。

  尊严使一个人变得不再丑陋、使美丽成为永恒,可是相比之下生命更加宝贵,因为一个人的尊严、梦想的实现、成功与否取决于有没有生命,没了生命就没有梦想、没有成功。

《嗟来之食》读后感6

  我读了《嗟来之食》这篇短文后,我觉得富人黔敖在大路旁边摆设了食物,准备施舍给灾民的这种做法很好,黔敖虽然是个富人,可是在国家发生大饥荒的时候,能够把食物拿来给穷人吃,救了一些人的性命,说明黔敖是充满爱心的,是值得人们尊敬的。

  而那个被饿死的人,他开始如果吃了黔敖的食物就不会死了。可是,他认为那是别人对他的不尊重,对他人格的侮辱。虽然黔敖为自我说话时口气不礼貌而向他道歉,他也不肯吃食物。最终被饿死了。我认为,他如果有原谅别人的心胸,不要过分固执。他就不会死了。


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扩展2)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

嗟来之食读后感1

  俗话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尊严对于一个人来说十分重要,但在面对许多问题时,我们也要学会能伸能屈。

  在《嗟来之食》这篇文章中,那个挨饿的人不愿接受他人施舍的自尊固然可敬,也十分冲高,但我认为,这种过分的自足其实是一种愚蠢。其实,他完全可以吃饱饭后,给黔敖干活饭就可以当做酬劳,而且以这个人的性格来看,如果当日他接受了黔敖给予的饭菜,那么日后,她一定会报答黔敖,救济更多穷人,帮助他人解决困难,这样,他也可以为这个世界献上一点儿绵薄之力,但他并没有接受,所以,最后他饿死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如果一个人因饥饿而死亡,他们的亲戚一定会很难过,而且也一点都不值得。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越王勾践不也是对吴王阿谀奉承,卧薪尝胆后,才芳名远扬,成了一代佳话?著名的韩信大将军,不也是从屠夫的胯下走过,才跟随刘邦打天下,立下汗马功劳?当然,黔敖也有错误,即使他是接济穷人的富人,也应该和善的对待接受施舍的人,不应该瞧不起吆喝着说。不过,最后他的道歉也可以算弥补了。

  其实在有些时候,能屈能伸也是一种智慧。

嗟来之食读后感2

  《嗟来之食》讲的是一个与尊严有关的故事。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路边发放食物给穷人吃。一个穷人因为不吃施舍的食物,饿死了。

  这虽然是个简短的故事,但是意义深刻。不要尊严,是一个极可耻的人。叶挺将军宁可被*派杀害也不愿得到所谓的自由——做叛徒。晏子三次反击了楚王,给齐国争了口气。意大利少年,身上脏脏的,饿得很,可他也不要侮辱他国家的钱。《为了他的尊严》,独臂乞丐懂了:即使自己累一点,也不要做没尊严的乞丐。捡破烂的,即使让人们所嘲笑,也不要不劳动地赚钱。

  如果那人吃了,活下来了,可活着又有什么用呢?可能是当个“死人”吧!《囚歌》里的“活棺材”不就是那些没尊严的`叛徒吗?在人们心中,有尊严的人永远活着,没尊严的人虽在人间活着,可是在人们心中是不见踪影的,我们要做有尊严的人,为祖国争光,为家人争光,为自己争光。

  《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人不能没有尊严!”

嗟来之食读后感3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我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4

  尊严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今天我读了《嗟来之食》,读后使我有感而发……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齐国发生大荒饥,一位少气无力、昏昏沉沉、跌跌撞撞的齐国人,宁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故事中的富人耹敖在路边摆了食物,施舍给灾民;他的这种做法我很赞同,但是他没有想过“嗟来之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那位挨饿的齐国人为了尊严,宁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

  如果我是文中挨饿的齐国人,我遇到这种情况也不会吃“嗟来之食”。因为“嗟来之食”是对别人的侮辱,人们为了尊严,也宁肯不吃“嗟来之食”饿死。

  在生活的道路上,不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要低头,永远不要丢掉自己的尊严。这是走向成功之路最重要的条件。

嗟来之食读后感5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我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6

  我们今日学*了一篇名叫《嗟来之食》的文言文。

  《嗟来之食》这篇短文给我们讲述了一位饥饿的穷人为了维护自我的尊严,不吃富人黔敖带有侮辱性施舍的食物,最终饿死街头的故事。

  经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尊,也有维护自我尊严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宽容。

  每个人都应尊严,当尊严受到挑衅的时候,要勇于维护自我的尊严。历史上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文天祥;还有许许多多“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的革命者。在叶挺军长的身上,我们体会到那种为了坚持真理,宁愿“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也不愿乞求“从狗洞里爬出”而获得自由的精神;在使者晏子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为维护国家的尊严,机智应对的智者,他们都是为了尊严,为了那比生命还宝贵的尊严。

  我对这篇文章还有一种看法:我认为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扩展3)

——《乡土*》读后感9篇

  《乡土*》是费孝通先生1943年所写,1948年出版,是作者在其乡村社会学讲稿的基础上撰写的,虽然写作时间距今已有63年之久,但并未随时间的`推移不合事宜,相反,他在《乡土*》中对*传统文化、社会结构的分析,其广度和深度已高于一个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层面,对我们思考当下*的法治及状况有着很好的启迪。

  《乡土*》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是个乡土*、人情社会。何谓乡土*,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并不是具体的*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社会。”

  当下*,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对传统乡土的侵蚀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长老政治”的趋于败落。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绵延数千年的“差序格局”是否也随之消失净尽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遭遇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最具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

  在现代化的大潮下,乡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无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了。然而我们在*,农村依然占有绝大比例。因此,要彻底了解*社会,乡村便是不可规避的问题了。

  费孝通先生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观察力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乡土社会。土,是历来那些所谓的城市人对农村人略带鄙夷的一个评价,当然,一定程度上这个词是客观的,因为农村人的眼里缺乏所谓的“大世面”。费孝通先生认为,这个字形容*乡村也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因为那是农村人的衣食父母,农民靠种地为生,世世代代扎根于土里,他们对土有着特殊的感情。生于斯,死于斯便是最好的见证。农业不同于其他经济形式,农民们靠着水土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于是,土便使他们囿于一个相对孤立隔绝的环境之中,但这种孤立绝不是一家一户,而是一个以村落为单位。聚村而居是因为农田需要水利,一定的合作是必须的,且人多也更安全些,家庭世代的绵延也会造就此种情况。在村里,范围的局限性导致了彼此的熟悉,试想我们和自己比较熟悉的一个人一起生活是个什么样的情形:我们不会产生陌生带来的拘束,在很大程度上从心所欲;我们因为了解而彼此信任;我们相互体谅而摩擦甚微……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世外桃源。

  我们现在的农村,以家族姓氏来命名村子的屡见不鲜,如杨家湾、岳家寨等等。尽管村子里并不是每家都是这个姓,但这个姓大都占有绝大比例。这是*氏族社会的一个传承,而农村相对的“与世隔绝”把它保存得更好。正是这亲密的血缘关系造就了社群的团结性,而维持团结的也正是*人所讲究的人情。礼尚往来,自古以来为*人所重视的美德,但这礼尚往来的人情却限制着社会若干活动,最主要的就是冲突和竞争。根据某些冲突论学者的观点,冲突是维持和保障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缺乏冲突,农村在某种程度上也便落后了。但同时,缺乏冲突,自然便缺乏法律调整的基础了。在费孝通先生的眼里,维持着乡村秩序靠的不是法治,而是礼。“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法治与礼治的不同就在于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不同。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乡土社会中生活的变化如此之缓慢,以致于依靠传统即可解决生活的大部分问题,而所谓传统,正是社会经验的累积。因此,只要有学*能力,先辈们的经验便足以应对生活,而这也正是礼治的前提。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外在的规则通过长期的教育化为内在的*惯。因此,维持礼的力量不在于外在的权力,而是内在的良心。可并非人人都是安分守己,这就为乡村调解开辟了空间。在法治社会,大家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可在乡土社会,村里长辈充当着和事老,此种调解更多的是一种教育过程,是一个道德感化过程,于是乡村便处于一种无诉状态,而此种私力救济方式所依托的道德又是与法治的内涵所不尽一致的。如有个人因妻子偷汉子打伤了奸夫,这在乡间是理直气壮的,可要是到了法庭,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能还构成故意伤害呢。正因为如此,如果乡间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没有变革,而只是把法治的基础设施硬搬下来,不仅法治的效果不能显现,礼治被破坏的后果会如影随形。

  在*有句俗话: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似乎道尽*乡土社会人们“私”的品质。个人管好个人的事,如果是公家的,大家便有占便宜的想法。就像很多人把自家打扫得干干净净,道路上却是垃圾横飞。所谓“私”的问题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古代儒家讲究一个“伦”字,君对臣、臣对君、父对子、夫对妻,都是有不同的行为道德标准的,费孝通先生比喻得很好,“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我们每个人都是石头落水的那个中心,而每块石头泛起的波纹就交叉成为*的行为道德网络。”石头大一点,泛起的涟漪范围广一点,交叉得多,社会关系网络自然也大。所以这种

  “差序格局”富有伸缩力,*人对世态炎凉颇有感触也是基于社会圈子会因“石头的大小”而变化。在这种差序格局下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正是最好的写照,每一个大的目标都是从自我出发,就是必须先管理好自己才有后面的程序。当然,这种“私”是相对的,因为我们“私”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公。正是因为这种差序格局形成的关系网络使我们对每个网上结点都有不同的权利义务。所以,某人可以指责他人xx,而如果是他父亲,缄口不言亦不会受到谴责。这就是维系乡土社会的道德标准。

  时代在不断地进步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引进市场经济体制,外国大量社会思潮的涌入冲击着我们这个“土”社会。社会由血缘的连接向由地缘连接转化。那个熟悉的社会已离我们越来越远。造成这一影响的因素很多,拿教育来说,在农村,上小学大家也许还在一个村里或镇上,随着学历的升高,大家便开始分化,各奔东西,现在大学的学生很多都来自五湖四海,而这样长久的“隔离”必然使以前所熟悉的人不再熟悉。没认真读书的年轻人也会去读个技校学点手艺,走出大山也就在城市扎根了。偶尔回家也就是见见父母和较好的友人,对其成长环境也开始陌生起来。在我的家乡,我仔细观察过,没有几个同龄人还会务农,粮食的市场被国家垄断,务农几乎无利可图,更别说抚育子女了,就连父辈这一代也不能只靠种地为生了。而城市资本的运行所形成的社会吸引力使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走入城市谋生。留守家中的也做起了小生意帮补家用……社会已不再是那个社会,由此所造成的社会结构也逐渐在改变,传统格局的打破必然需要新的力量来组建。但是这种力量更多的不是靠外在的压力,而是社会内在自身的调整,国家权力只是在社会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上充当调解员。社会是有活力的,有内部自我调整机制的,而这也需要个人、社会和国家的良好互动。

  只有充分了解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本质和社会的运作才能有效地融入社会,而知识的欠缺使我不能再进一步深入发挥,就此搁笔吧。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读了《乡土*》,想到了很多旧事,真实的,虚构的。想到一个小故事,忘了主人公。就说他小时候听说神仙们在自己身上拂来拂去,最后捏出一颗仙丹法宝之类的,他看母亲也常常用手伸进她自己的衣服里搓来搓去,最后只捏出一些尘泥。并说母亲因此跟他讲,人是土做的。感觉很有意思,所有的故事都是真的,所有的无稽之中,也都有至理。我们是一个久远的农耕民族,血液里流淌着的,对土地的挚爱与执念。几千年封建统治,重农抑商,是因的农地为根。

  为什么农村保卫城市的人能够最后武装夺取*,坐稳了江山?为什么今日来说,三农问题都是重中之重?我们对于土地来说,意味着什么?土地于我们,又是什么呢?有一个地主,他的萝卜很好吃,一个人种不过来,于是他把地租给农民来种,提供种子。农民悉心照料,土地肥沃,萝卜更好了。地主把地收回,要自己种。农民想,我这些年除了帮别人养肥了地,种好了苗,自己什么也没捞的啊,于是非常悲伤。这个故事,是我看到的貌似是寓言的故事。不过我的意思不在于批判地主,我是想说,其实,我们都是那个农民。来到世上一遭,命租给你,你自己可以惨淡经营,也可三心二意,最后尘归尘土归土,你什么都带不走。当我们把性命还给命主,那么最后我们真的是一无所有么?这样你是不是明白了什么?这是由土地让我想到的故事。关于锅灰土的另一个故事,说一个小战士到了礁岛服役,临走前他妈妈让他带了一包锅灰土,因为新兵蛋子们来自天南海北,好多的水土不服,其中一个战士连续地上吐下泻两头放花,他跟班长说应该给那个病号喝一碗锅灰土。有人笑说,那是你家的锅灰,他又不是你们那的人,能管用?死马当成活马医呗!没想到还就真的好了。这个小战士笑说,虽然咱们不是一个省,好歹都在一块陆上,这就顶用。你背井离乡,我背井离乡,虽然咱们背的不是同一口井,但是咱们自乡人都再没有喝上水。开个玩笑。家乡是什么,搅进筷子的是一口吃的,塞进耳朵是一句乡音,映入眼帘是一个地名,触手可及是一抔黄土。写到这,想借唐朝皇帝之口,叮嘱句宁恋本乡一捻土,莫恋他乡万两金。这些都是由乡土联想到的,还有由*引发的联想。

  我承认不应当这样将书名割裂开来,然而剩下的那部分关于这个国家古往今来的深深热爱,如果凝练成两个字引发的,那么又只能是*。华夏*,《左传定公十年》疏云:*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由于*所引起的感想,古老的像是渗着象牙白色乳汁的民俗老歌,随着檀香一径地在空中散了,新鲜的犹如蓝夜中新*的一颗亮星,引人瞩目和闪耀。很多人说*的人情社会不好,外国的法制社会多么多么的好,如此看来外国的月亮也是比我们要圆了。那么也可惜的没听到国外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此般写月亮比咱们的更美的句子。现在我们排斥封建统治,称帝者人人诛之的口号已经喊了快一百年。大家都知道封建统治不再合时宜,小农经济落后于世界。

  但是,它们都是与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变了,很多东西变得不好了。*特色的法制社会,仍是建立在熟人社会上,这也是一点点地在变化,因为熟人社会根深蒂固。别忘了,我们才是脱离了封建制一百来年的年青国家。如果你非要拿一个婴儿和**赛跑,又嫌弃婴儿跑的太慢,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们都有一方乡土,叫*。

  我的毕业论文将有很大一部分是对于社会现象的描述,很有一种社会学中社会素描的感觉,所以这两天闲着的时候就再次翻了翻费孝通的《乡土*》,熏陶一下。

  这本书真是书如其名,写得十分接地气!甚至连作者自己的小情绪都刻画的十分到位:他被疏散在乡下的时候,同事有些孩子被送进了乡村的学校,这些孩子各方面表现得都比乡下的孩子好,因此老师也总夸奖这些教授的孩子们。他自己听到这种恭维时心中感到窃喜,心想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了,但好在他们还有别人所望尘莫及的遗传。但是当有一天他看到小学生们捉蚱蜢的场景时,之前的骄傲又一扫而光了,因为那些被老师夸奖的聪明孩子却屡屡失败,反倒是乡下的孩子们反应灵敏,一扑一个准。

  这段话他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接触到的资源是不一样的,教授的孩子每天到处都能看到书籍,因此拥有易于识字的环境;而乡下孩子每天都在跟泥土打交道,自然对捉蚱蜢这件事情很在行。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内心也是一阵窃喜的,因为像费孝通这种名家都会存在跟人比较的心态:会为自己被夸奖感到十足的优越感,也会为自己某些方面不如别人而感到失落。真是个耿直boy,不掩饰、不做作、坦诚。我想他那句流传甚广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也多多少少是基于上面的感悟吧。

  《乡土*》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社会,只是*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费孝通先生曾在序言中说道,它写《乡土*》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人们的内心世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感触颇深。这本书是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里讲的乡土*是包含在具体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在阅读《乡土*》的时候,我会体会到一种反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很佩服书中的说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清楚对比就能让人清晰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如乡下人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无知而被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由此可见,乡下人无知确实没有是根据。然而城里人*惯用理论,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确不知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泥土是乡下人的**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是一种质朴的感觉,我们的民族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位置,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社会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中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其《乡土*》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至今仍引领后人,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扩展4)

——名著读后感9篇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一、自由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二、神话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

  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西游记》是我国著名的四大古典小说之一,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品。儿时每次阅读《西游记》文中精彩离奇的故事,总会让人亢奋与激动。如今再次拿起《西游记》,才真正领略到小说的魅力所在。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叙述了师徒四人一路上斩妖除魔,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动人故事。小说体现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人生哲理。不仅如此,小说最令我着迷的是刻画了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其中最让我佩服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拥有火眼金睛的孙猴子孙悟空。

  孙悟空机智勇敢,有勇有谋,懂得感恩。他虽然只是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却能够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之术,他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最终在菩提老祖处*得七十二变化和长生不老术,最后只因贪图炫耀自己的本领,被师傅逐出师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出师门后历经磨难,但谨尊师命。

  后来大闹天宫,只为报复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得道唐三藏的救助,为报救命之恩,他决心护送唐三藏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降魔,从不让师傅受一点伤害。其心可彰日月,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之间虽有隔阂,不管收到多大的委屈,但他却始终对师傅不离不弃。

  读完这本小说,孙悟空的感恩之情触动我的情愫,让我深思。仔细回想,我们最该感恩的不应该是日夜陪伴我们的父母吗?不应该是给我们传道受业解惑的老师吗?一只石猴固然能如此,我们身为父母子女,为人学生,难道连一只石猴都不如吗?曾几何时,我总感觉父母对我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对我有抚养的义务;老师对我的教育是职责所在,因为传道授业解惑是他们的工作。孙悟空的报恩之举,让我羞愧,让我回想起父母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回想起老师的谆谆教导。在父母的庇护下,在老师的教育下,成就了如今的我,作为一名学生,我只能用行动,用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教育之情。除了父母、老师,在生活上我们还得到很多人士帮助,我们一样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感谢他们。

  《西游节》除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让我学会了坚持。

  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一道道难关,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战胜了困难,坚持了下来,最终取回经书,弘扬了我国的佛教文化。“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是他们师徒四人的真实写照。这些难关犹如我们的成长路上遇到的荆棘。我们只有战胜困难,才会获得成功。我认为如果在成长路上一帆风顺怎么会尝到成功的喜悦呢?又怎么会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呢?

  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曾经的我一次挫折、一句嘲笑、一条难题。而放弃自己的信念和梦想。但《西游记》让我醒悟,唐僧师徒四人的事迹深深触动了我,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若我们在学*上能想唐僧师、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那样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精神、不服输的气概,那一定会取得学*上的成功。

  从此以后,我将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不管成功与失败,只要我尽力去做,坚持去做了,对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呢?因为我学会了坚持。

  《西游记》这本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除了让我学会感恩和坚持,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学*的等着大家去发现,仔细品读,你会有更多的收获。

  大家也许不知道吴承恩,但一说起《西游记》,那可是人人皆知呀!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和尚在书中被描述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

  十万八千里坎坷路途,九九八十一场劫难。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历尽艰辛,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是集体的力量,是这个绝佳的团队组合。在这四个人的集体中,无论少了哪一个,都不可能成功的取到真经。

  物无尽美,人无完人。这师徒四人,他们各有各的优点与不足。唐僧,善良而执着,信念不移,有着强烈的责任感,但柔弱无能、善恶不辨;孙悟空,机智勇敢、能力超群、嫉恶如仇,但不听指挥,散漫任性,独来独往;猪八戒,骁勇善战、忠心耿耿、服从领导,但爱说大话、头脑简单、贪吃懒做;沙和尚,忠诚老实、仗义执言、尽心尽力、无怨无悔,但办事死板、不够灵活。他们四个人走到了一起,可谓各显其才、各尽其能,优势缺陷互补,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团队:唐僧——统帅,悟空——战将,八戒——助手,沙僧——后勤。每个人在这团队里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才能和作用,真是缺一不可呀!

  在现实生活中,小到一个家庭,一个班级,一个集体,大到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哪个不需要如《西游记》般的团队?而如此的团队合作又显得多么地重要。前年夏天,欧洲杯上的黑马希腊队先后打败东道主葡萄牙队,送走了卫冕冠军法国队,击倒了夺冠热门捷克队,最终夺得了冠军。而这骄人的战绩、显赫的功名就来自于球队每个队员之间的默契配合和通力协作。这支队伍里没有一个球星,但有那些拥有众多球星的队伍所不具有的或者做不到的团队合作精神。

  足球场上需要冲锋陷阵的前锋,也需要甘于配合的前腰;既需要坚强可靠的后防,同时更少不了组织进攻的场上灵魂——中锋。任何一个团队里每一个成员的作用都是这个团队成功的重要要素。互帮互助,相互合作,一个团队的任务才能完成。

  古代作家吴承恩早在千百年前,就用《西游记》的故事将团队精神的思想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实在让人惊叹不已!名著《西游记》确实值得我们细细品味。我想,今天的人们如果还不能充分的认识到团队精神的重要,岂不是太可笑,太可怜,太可悲了吗?

  《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

  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精彩的,生动的,有声有色的,五彩斑斓的。日月交替,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草长莺飞,百鸟鸣唱……可还有许多人,他们却不能领略这世界的美好。例如:海伦。凯勒。

  聪明美丽可爱的姑娘——海伦,因为一场几乎夺去她生命的大病,让她从一个健康的人变为了从此世界中再没有了美好音乐,美好画面的聋哑盲人。这该是多大的打击,常人是无法想象的。乐观的海伦从此变的情绪暴躁,爱发脾气。她彻彻底底地对未来的人生绝望了。她内心是多么渴望灿烂的太阳,渴望滴答的雨声啊!

  上帝在关上门时总会再打开一扇窗。在当海伦面对挫折,几欲放弃时,她迎来了一个让她重生的希望——家庭老师安妮。莎莉文。这位恩师犹如一盏明灯,将海伦黑暗迷惘的人生点亮了!

  老师悉心的用爱哺育海伦,教她写字、认物,让她感受到世界充满爱,她永远活在爱的海洋里。终于,在海伦夜以继日的努力学*与顽强奋斗中,终于学会了说话。在求学过程中,她孜孜不倦,努力向上,凭着一股不屈不挠,身残志坚的意志,与显著的能力毕业于多少常人都无法达到的高度——美国哈佛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后,她也为这个世界奉献出了爱心,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为残疾人改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为残疾人加油鼓劲,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最终成为了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无不散发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与她的乐观坚持。她用热情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珍惜,感恩眼前来之不易的一切。

  一生中,她只有短短19个月的时间来欣赏这个世界,只有19个月的时间来倾听这个世界,只有19个月的时间来诉说这个世界。她想记、听、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三天”对于常人来说是一瞬间而已,而对海伦来说,这只能是个“假如”。

  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借一颗顽强的心,在逆境中成长,让我们感觉到来自灵魂,来自精神的力量!

  谁没有过懵懵懂懂的童年?谁没有过敏感脆弱的儿时?可疲于现实的我们现在都已经快忘光了,每天生活的琐事、现实的残酷让人烦不胜烦。可静下心来和儿子一起读了这本《一百条裙子》,倒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了。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敏感自卑而又自强的穷孩子,同学们那不无恶意的取笑让她无所适从,一时想融入集体的冲动让她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一百条裙子的谎言,从而一步步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境地。而她的同学佩琪却又无法设身处地的理解她的尴尬,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她的这句话来刺激她,玛蒂埃呢,虽然同是穷孩子,能体会旺达的痛,却不敢勇敢的站出来做出正义的选择,懦弱也好,自保也罢,反正就是无所作为。最终事情以旺达不堪忍受而远走他乡告终。

  虽然紧接下来的事情还算是比较喜剧的,佩琪和玛蒂埃想找到旺达和她做好朋友,而且她们的努力也换来了让她们心安的结果,可我认为,如果不是绘画大赛上旺达的一百条裙子的作品是那么优秀的话,别人是不会在意旺达的离去的,佩琪和玛蒂埃也不会对旺达的离去产生自责的。孩子固然有孩子的思维,可她们心底的善良到底是有限的,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除了让她懂得善待他人,还应让她懂得理解别人的痛,就如同他自己的一样。我是这样想的。

  总之,无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谢谢刘老师的推荐!以后又有什么好书的话告诉一声,谢了!(附:孩子自2岁起,我们就一直睡前一起看书讲故事的,从没间断过,那是我俩最幸福的时候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的最大成就,就是成功地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个在布尔什维克党的培养下,在革命烽火和艰苦环境中锻炼出来的*新人的典型形象。他以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风貌、高昂的革命激情、奇迹般的生命活力和钢铁般的坚强意志,谱写着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的壮丽诗篇。

  保尔是一个自觉的、无私的革命战士,他总是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那血与火的战争年代,保尔和父兄们一起驰骋疆场,为保卫苏维埃*,同外国武装干涉者和白匪军浴血奋战,表现了甘愿为革命事业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在那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艰难岁月中,他又以全部热情投入到和*劳动之中。虽然他曾经金戈铁马,血染疆场,但他不居功自傲,也没有考虑个人的名利地位,只想多为党和人民做点事情。党叫他修铁路,他去了;党调他当团干部,他去了,而且都是豁出命来干。为了革命,他甚至可以牺牲爱情。他爱丽达,但受“牛虻”的影响,要“彻底献身于革命事业”,所以按照“牛虻”的方式来了个不告而别。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他生命的全部需要,就是能够继续为党工作。正像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而斗争。”

  保尔更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敌人的严刑拷打面前,他坚强不屈;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勇往直前;在与吞噬生命的病魔的搏斗中,他多次令死神望而却步,创造了“起死回生”的奇迹。尤其是他在病榻上还奋力向艺术的殿堂攀登的过程,表现了一个革命战士钢铁般的意志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保尔又是一个于*凡且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凡的小事做起。面对疾病的沉重打击,他也曾产生过自杀的念头,而且就是在他与病魔抗争的英雄主义激情中,他包含有“左派”幼稚病的危险。保尔后来也终于认识到他不爱惜身体的行为是不能称之为英雄行为的,而是一种任性和不负责任。因此,保尔是伟大的,也是*凡的,他是在革命的烈火中逐渐历炼成熟起来的钢铁战士,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让人感到亲切的榜样式人物。

  保尔又是以作者自己为原型塑造出来的带有自传性质的典型形象,作家是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真情实感为基础来描写保尔的。因此,保尔的动人事迹不是艺术上的虚构,而基本上是真人真事,惟其真实,所以更加感人。但作者又反对把这部小说完全看成作家的自传,因为“这是小说,而不是传记”。他在保尔身上集中了他同时代许许多多同类人物的思想和性格特征,运用了典型化的手法。他说:“在这本书中,我写的不是保尔·柯察金一个人,而写的是千百万柯察金,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幸福而奋身投入战斗的千百万男女!”保尔的形象既是自传性的,更是梗概性的,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有感触。

  鲁滨逊刚上孤岛时,他绝望透顶。他经常对自己说自己是个倒霉蛋,生来就一直要凄凄惨惨。但这有什么用呢?上帝又不会听到这些话。就像有些同学跟别人打打闹闹,打完了痛哭一顿,哭有什么用呢?难道上帝听到了会来帮助你吗?拉克司内斯不是说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吗?在像鲁滨逊这样遇到挫折时,我们要做的不是痛骂别人,贬低自己,而是挺过去。就像鲁滨逊后来做的一样:活下去,寻求希望。

  鲁滨逊生活在岛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孤独了。在有伙伴星期五之前,鲁滨逊是多么孤单啊!他独自生活,做伴的是猫狗,等待的是过往船只,考验他的是漫长的时间,用来下饭的是孤独。一般人大概会被这种环境逼疯了,但鲁滨逊没有,因为他有自己的希望,正如肖霍洛夫在《静静的顿河》里说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鲁滨逊就是抱着“会有船只过往”这个希望,继续活着。通过鲁滨逊,我觉得我们在最不幸的处境中,要抱着自己的希望,才有可能活下去。

  光有希望也坚持不了多久,将希望存于心中的是耐心。鲁滨逊来到荒岛,就好比来到了监狱。想出监狱,就得耐心地一直等到出狱那天。在这期间,鲁滨逊是如何过日子呢?仅仅是抱着希望盯着大海吗?不是!他耐心地等,这期间,他试图让每分每秒都过得精彩。他开始写日记、种田、在洞口围栅栏、打猎……这使他的生活很精彩,也缩短了这28年的时间。假如鲁滨逊没有耐心,没有让他的生活过得精彩,而是干等,那会怎样?很遗憾,性急的他会从希望变成失望,最后变成绝望,痛苦而死。由此可见,耐心也是不可缺少的。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如何生存,还启示我们,在不幸的处境中要抱有希望,耐心地等待着光明的到来!

  《海蒂》这本书是讲一个叫:海蒂的小姑娘成长的故事。

  海蒂出生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从小就失去父母,由阿姨带到五岁。后来阿姨为了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山上的爷爷那儿。海蒂的爷爷是一位外表严厉而内心情感非常丰富的人,因为不愿听到人们对他的流言飞语,他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高山牧场上。从此,纯洁质朴、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就每天与小羊倌彼得一起去山上放羊,还与彼得的妈妈、奶奶相识。后来,阿姨又把海蒂带到一个叫"赛赛曼先生"家与体弱多病的克拉拉作伴。后来因为海蒂太想家了,就回到爷爷身边。而且还使心情压抑、性格古怪的爷爷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使克拉拉战胜了疾病,重新站起来;使双目失明的彼得的奶奶心中充满阳光。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现在生活的幸福、美好。

  书中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父母,缺少父母的爱。但我们,天天有父母陪伴着。可以得到父母的教导、父母的关心、父母的爱护…

  同时,我们也要学*海蒂纯洁善良,只有善良才可让我们得到更多的友谊,得到别人的尊重。

  海蒂还有许多品质都值得我们学*,让我们一起学*海蒂的美好品质,创造出一个真的小海蒂。


嗟来之食读后感9篇(扩展5)

——《嗟来之食》读后感作文400字范文5份

  今天,我学了一篇文章《嗟来之食》。主要内容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有的黔敖在路边摆放了摊子,准备施舍给逃生的人。有一个人走了过来,他已经有气无力了,这时,黔敖拿来食物给他吃,可那个人不吃。黔敖向他道歉了,他还是不吃,最后,他饿死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陷入了深思:我觉得这个人太固执了,如果黔敖没有礼貌,你当然可以不吃,但是黔敖已经向你道歉了,你就应该吃了。再说,你先吃再劳动,这个食物也不是白来的呀!

  我还听说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的名字叫韩信,他年轻的时候被人侮辱。那个人对他说:如果你想死,就拿弓箭射我,如果说你不想,就从我的裤子底下钻过去。韩信并没有拿有弓箭射他,而是从他裤子底下钻过去。后来,韩信当了楚王,他叫人把那个侮辱他的人叫过来,还给他封了官。有人问:“你为什么不把那个人杀掉?”韩信说:“为什么要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杀死一个人呢?”

  从这两个故事中我知道了,父母给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惜。我觉得那个人是不对的,应该先保住自己的生命,才能有健康的身体,这样才有劲去劳动,就能把换取来的报酬还给黔敖,这样不时两全其美吗?

  《嗟来之食》讲述了齐国闹饥荒,黔敖在路上给灾民发放吃的。因为黔敖不恭敬的施舍,有个灾民宁可饿死,也不吃。

  这个灾民真有骨气,就算死了也要把自己的美名留在人间。“士可杀,不可辱”!

  中华民族有骨气的人很多,像春秋时期的大思想家孔子,他带领弟子周游各国时,有一次在路上断水了,他十份渴,终于看到了一个泉眼。他刚想喝水,忽然看见这个泉眼的名字叫“盗泉”。孔子忍住了没有喝盗的水。他又继续走了好久才找到水。

  可能有的人觉得要面子没必要!只要饿不死,渴不死就行。还管他食物、水是怎么来的干啥!我觉这不仅仅是面子的问题,这是有骨气。我很敬佩这些古人的骨气——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们中华上下五千年,就是因为有这些有骨气的人。我们才能像颗灿烂的明星,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我也要做一个有骨气的人,绝不会像有些人为了钱,为了利就去**,做亏心事。我要做个堂堂正正有骨气的中国人!

  人都有尊严,尊严也是无价的,只要人人不失去尊严,那生活必须会比没尊严的生活更加完美。

  今日,我们学*了《嗟来之食》这篇课文,让我对这篇课文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

  《嗟来之食》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穷人因为不期望失去自我的尊严,结果自我被饿死了。但他也没有失去他自我原有的自尊。

  只可是,我觉得:人只要有尊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要紧的。可是,我觉得《嗟来之食》对人也是有必须的侮辱性的,可是这个穷人做的实在不对,因为那个富人还想那个人道了歉,可是那个人还是没有吃黔敖的东西,最终活活的饿死了,我觉得他实在是自作自受。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乞丐在向别人乞讨,我可真不明白他们是否会找回他们原有的尊严。

  总之——尊严无价!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己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己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饥荒,一个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那个饿者不吃嗟来之食保护了她的尊严,但我不一样意他的做法。保护尊严要先保住生命。比如越王勾践在吴国为吴王夫差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住在潮湿的囚室。他把苦胆挂在房梁上,睡觉时看着苦胆睡,吃饭是先吃一口苦胆,意思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报仇。他最终消灭了吴国。

  如果我是灾民,我会吃黔敖给的东西。我选择吃的原因是如果生命没有了,维护尊严又有什么意义?大家请想:“嗟来之食”与“胯下之辱”相比那种更辱人格?我个人认为,“胯下之辱”跟甚之。正因为韩信能忍受胯下之辱最终成就大业,衣锦还乡。所以,如果一个人有志气,嗟来之食并不是不能够食用,吃嗟来之食并不代表没骨气。大丈夫能屈能伸,保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业。

  我们此刻是学生,那怎样才算有尊严的呢?不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学校、教室内、看到的垃圾主动捡起来放进垃圾箱内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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