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嗟来之食》读后感1

  我们今日学*了一篇名叫《嗟来之食》的文言文。

  《嗟来之食》这篇短文给我们讲述了一位饥饿的穷人为了维护自我的尊严,不吃富人黔敖带有侮辱性施舍的食物,最终饿死街头的故事。

  经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尊,也有维护自我尊严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宽容。

  每个人都应尊严,当尊严受到挑衅的时候,要勇于维护自我的尊严。历史上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文天祥;还有许许多多“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的革命者。在叶挺军长的身上,我们体会到那种为了坚持真理,宁愿“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也不愿乞求“从狗洞里爬出”而获得自由的精神;在使者晏子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为维护国家的尊严,机智应对的智者……他们都是为了尊严,为了那比生命还宝贵的尊严。

  我对这篇文章还有一种看法:我认为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2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该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后来,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

  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知道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己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己的目标和理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3

  背诵了《弟子规》,趁着饭还热,我和妈妈一齐翻阅了书中的小故事。

  有一个财主名叫黔敖,因每一天看到有很多难民从门口经过,他就在路边架了一口锅,熬稀粥施舍给难民,难民对他千恩万谢,他却洋洋得意起来。有一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难民经过时,他盛了一碗粥,对着这个难民大声吆喝着:“喂,穷要饭的,过来吃吧!”只见那难民用力抬起头看着黔敖:“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黔敖万万没料到,饿得摇摇晃晃的难民竟还坚持着自我的人格尊严,顿时满面羞惭,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想追上这个难民,向他道歉,但当他追上的时候,发现难民已经饿死了。

  读完故事,我们的饭也不烫了。

  妈妈端着饭冲我喊:“穷要饭的,快来吃吧。”

  我睁大双眼看着妈妈:“妈妈,你怎样能够这样叫我?”

  “我这样叫你,心里什么感受?”妈妈舀起一勺饭送到我嘴边。

  “你这样说我,我心里挺难过的,我也不吃嗟来之食。”我把头扭到一边,生气的说。

  “看,我这样说,你心里不舒服,那难民呢?”妈妈解释着。

  原先妈妈是让我感受难民的心理:“他心里也难过。”

  妈妈又递来一口饭:“乖宝贝,吃饭吧。本来黔敖是做好事呢,因为自以为了不起,就不尊重别人,也没得到难民的尊重。是不是?”

  我接过碗说:“嗯,难民饿死了也不吃他的饭。”

  “最终,黔敖要追上难民给他道歉,可是难民已经饿死了。虽然他不尊重别人,当他明白错的时候他怎样样了?”

  我回应妈妈:“他明白错了,就去道歉了。”

  “知—错就改。”我和妈妈一齐说。

  “乖宝贝,快吃饭吧。”

《嗟来之食》读后感4

  每个人都有自尊,每个人都会竭力维护自我的尊严。自尊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素质高低的标志,是民族腾飞的象征。

  这几天,我们上课学了《嗟来之食》一文,我感触很深。课文讲述了一个人为了尊严,而失去生命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年齐国闹饥荒,一个富人在路边上摆了食物,施舍给灾民。这时,过来一个人,富人便吆喝:“喂!来吃吧!”。那人拒绝了富人的施舍,没吃这碗饭,结果饿死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境久久不能*静。尊严是每个人都应有的,古往今来,围绕尊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动人故事,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对待尊严呢?

  在我认为,那人做的对,不应当吃富人施舍的饭。一个人活着是为了自尊和骨气,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你能够去批评一个人,可是你不能够去侮辱一个人。在困难和诱惑面前,我们不能低头,也不能吃别人的软饭,一时失败和困难不可怕,怕的是丧失了自我的尊严与骨气。如果一个人连骨气都没有了,那就像行尸走肉一样,生存就没有一点儿意义。

  我们此刻是学生,那怎样样才算有尊严呢?不去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学校、教室内,看到有垃圾主动捡起来放入垃圾箱是有尊严的;轮到自我值日不逃跑是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嗟来之食》读后感5

  今日我们学*了《嗟来之食》这篇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心境久久不能*静。

  这个故事发生在古时候的齐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大面积的饥荒,有钱人黔熬给灾民施舍食物、大家都乐于理解施舍,因为食物是人生存下来的最基本条件。可在这次施舍中有个灾民宁愿饿死也不理解施舍。在他的思想里那个有钱人的施舍是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为了自我的尊严不受侮辱、他选择了守护尊严、放弃生命。

  我很佩服这个人的精神、他为了尊严而不受嗟来之食,可这是带有遗憾的佩服、不期望有的佩服。我觉得为了骨气赔上性命、划不来。人的生命伟大而宝贵、一次性的生命不会有第二次,他应当理解施舍、保护生命再帮忙别人、爱护亲人。我在佩服的同时感觉他是很固执的、为什么要理解为嗟来之食、为什么不理解为借来之食。无论是什么之食、首先要选择活下来,活下来再偿还别人的帮忙、选择放弃生命的思想是极端的错误。

  当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与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构成强烈比较。勾践为了打败吴王、选择的是屈服于吴王、奉承吴王、承受吴王的羞辱、再卧薪尝胆以积蓄能量、利用机会打败吴国,获得胜利。还有韩信甘愿忍受胯下之辱、如果韩信选择不怕死挥剑刺向那屠夫、屠夫死、他也会死,韩信选择从屠夫胯下钻过、避过祸端求得*安,日后跟随刘邦建功立业被封为淮阴侯,他报答了漂母,但并末报复那个屠夫,而是把他找来,任命他为下级军官。

  我觉得韩信的选择很正确、如果故事中主人公选择理解食物不被饿死、凭他的个性必须会有所成功,之后再去报答施舍他的人,像韩信那样做该多好呀!可放弃尊严是很难的,想韩信当时的选择也很痛苦。

  尊严使一个人变得不再丑陋、使美丽成为永恒,可是相比之下生命更加宝贵,因为一个人的尊严、梦想的实现、成功与否取决于有没有生命,没了生命就没有梦想、没有成功。

《嗟来之食》读后感6

  我读了《嗟来之食》这篇短文后,我觉得富人黔敖在大路旁边摆设了食物,准备施舍给灾民的这种做法很好,黔敖虽然是个富人,可是在国家发生大饥荒的时候,能够把食物拿来给穷人吃,救了一些人的性命,说明黔敖是充满爱心的,是值得人们尊敬的。

  而那个被饿死的人,他开始如果吃了黔敖的食物就不会死了。可是,他认为那是别人对他的不尊重,对他人格的侮辱。虽然黔敖为自我说话时口气不礼貌而向他道歉,他也不肯吃食物。最终被饿死了。我认为,他如果有原谅别人的心胸,不要过分固执。他就不会死了。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扩展1)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

嗟来之食读后感1

  俗话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尊严对于一个人来说十分重要,但在面对许多问题时,我们也要学会能伸能屈。

  在《嗟来之食》这篇文章中,那个挨饿的人不愿接受他人施舍的自尊固然可敬,也十分冲高,但我认为,这种过分的自足其实是一种愚蠢。其实,他完全可以吃饱饭后,给黔敖干活饭就可以当做酬劳,而且以这个人的性格来看,如果当日他接受了黔敖给予的饭菜,那么日后,她一定会报答黔敖,救济更多穷人,帮助他人解决困难,这样,他也可以为这个世界献上一点儿绵薄之力,但他并没有接受,所以,最后他饿死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如果一个人因饥饿而死亡,他们的亲戚一定会很难过,而且也一点都不值得。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越王勾践不也是对吴王阿谀奉承,卧薪尝胆后,才芳名远扬,成了一代佳话?著名的韩信大将军,不也是从屠夫的胯下走过,才跟随刘邦打天下,立下汗马功劳?当然,黔敖也有错误,即使他是接济穷人的富人,也应该和善的对待接受施舍的人,不应该瞧不起吆喝着说。不过,最后他的道歉也可以算弥补了。

  其实在有些时候,能屈能伸也是一种智慧。

嗟来之食读后感2

  《嗟来之食》讲的是一个与尊严有关的故事。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路边发放食物给穷人吃。一个穷人因为不吃施舍的食物,饿死了。

  这虽然是个简短的故事,但是意义深刻。不要尊严,是一个极可耻的人。叶挺将军宁可被*派杀害也不愿得到所谓的自由——做叛徒。晏子三次反击了楚王,给齐国争了口气。意大利少年,身上脏脏的,饿得很,可他也不要侮辱他国家的钱。《为了他的尊严》,独臂乞丐懂了:即使自己累一点,也不要做没尊严的乞丐。捡破烂的,即使让人们所嘲笑,也不要不劳动地赚钱。

  如果那人吃了,活下来了,可活着又有什么用呢?可能是当个“死人”吧!《囚歌》里的“活棺材”不就是那些没尊严的`叛徒吗?在人们心中,有尊严的人永远活着,没尊严的人虽在人间活着,可是在人们心中是不见踪影的,我们要做有尊严的人,为祖国争光,为家人争光,为自己争光。

  《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人不能没有尊严!”

嗟来之食读后感3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我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4

  尊严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今天我读了《嗟来之食》,读后使我有感而发……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齐国发生大荒饥,一位少气无力、昏昏沉沉、跌跌撞撞的齐国人,宁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故事中的富人耹敖在路边摆了食物,施舍给灾民;他的这种做法我很赞同,但是他没有想过“嗟来之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那位挨饿的齐国人为了尊严,宁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

  如果我是文中挨饿的齐国人,我遇到这种情况也不会吃“嗟来之食”。因为“嗟来之食”是对别人的侮辱,人们为了尊严,也宁肯不吃“嗟来之食”饿死。

  在生活的道路上,不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要低头,永远不要丢掉自己的尊严。这是走向成功之路最重要的条件。

嗟来之食读后感5

  文章《嗟来之食》告诉我们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齐国,有一年,发生大饥荒,一个路人饿得少气无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给的食物,虽然黔敖道歉还是不吃而饿死。

  我对此事有两种看法。一是像曾子说的,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威震敌军的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二是不该吃。你看叶挺当时被关在牢里,只要当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叶挺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一旦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有损革命事业,违背自我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

  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6

  我们今日学*了一篇名叫《嗟来之食》的文言文。

  《嗟来之食》这篇短文给我们讲述了一位饥饿的穷人为了维护自我的尊严,不吃富人黔敖带有侮辱性施舍的食物,最终饿死街头的故事。

  经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尊,也有维护自我尊严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宽容。

  每个人都应尊严,当尊严受到挑衅的时候,要勇于维护自我的尊严。历史上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文天祥;还有许许多多“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的革命者。在叶挺军长的身上,我们体会到那种为了坚持真理,宁愿“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也不愿乞求“从狗洞里爬出”而获得自由的精神;在使者晏子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为维护国家的尊严,机智应对的智者,他们都是为了尊严,为了那比生命还宝贵的尊严。

  我对这篇文章还有一种看法:我认为路人应当吃黔敖的食物。想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关在大牢里,每一天睡在柴草上,舔动物的苦胆,每舔一次,就会想起国家被打败的情景,之后,回到越国,一鼓作气消灭了吴国。秦末汉初,韩信为成大事,受一个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众目睽睽的嘲笑之下,从痞子的大腿下爬过去。越王勾践和韩信他们都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最终成就了大事,勾践灭了吴国,韩信成了赫赫有名的大将,他们不吃苦中苦,那能成为人上人呢。

  我认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带来的后果与自我的目标和梦想比较,是大还是小,值不值得。尊严是人的可贵品质,但有时也要分场合,牺牲小利而服从大义。不然就会犯因小失大的错误。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扩展2)

——*读后感6篇

  最*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我告诉自己,要相信内心,我的内心是什么感觉,我很喜欢左小龙,一样地,并不讨厌韩寒,尽管我不认为认可韩寒的所有观点,有时候还会抗拒韩寒的一些论调,但对于一个人的感觉,若即若离,喜欢,但还没有到爱的境界,很淡然,因为韩寒更多的时候是八零后的一个标杆,我只是远远地关注着标杆,这样,自己还不至于远远地落后于这个世界。

  看到《*》,是去年三月份的是,在网上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拷贝到,那时候自己还在用一个很破烂连上网都不能的手机。不过好在年初我给自己买了一个听书机,

  一有空闲,自己就听形形色色的小说,小说是我唯一能够沉迷的世界,我一听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知道有几年的时间,我错过了很多东西,

  我害怕经过书店,几年前,我知道这个城市很多家书店,而我一旦路过,都要进去看看,我知道很多家书店的风格,而今,我知道哪家书店有我曾经的身影,而我,却再也无法一如从前地翻过那些我喜欢的书。如今的书店会让我感到眩晕,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边缘人,诸多东西已经不再可以拥有。

  这个时候,能听一听小说之类的东西,我的新才无比*静,现实里,我无法清晰地看,而在小说里,我感觉一切都可以洞明。小说可以让自己尽情地穿越,恰如飞翔。

  左小龙骑着摩托车绕着亭林镇开了三圈,这个下午他无所事事,昨天听说燃油将要涨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区贪这点变异,但郁闷的是一如既往地没有贪着。他很善于*衡摩车,因为在他看来这是男人力量的延伸,摩托车花了他的几乎所有积蓄,着意味着他不能有任何意外。

  春天的其气息很浓重,左小龙感觉到摩托车的空燃比似乎有了变化,因为车比以前慢了。*林镇说起很迷你,但无法迷我,当地的有为青年都到了大地方,剩下的都是些成不了大器的阿猫阿狗,不大气。不过左小龙喜欢*林镇,这里摩托车可以随意停。

  ……

  听着听着,我越发觉得左小龙的可爱,而我似乎也变成了左小龙,一路前行。调整过摩托,回到雕塑园,但一刻也为停歇,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泥巴,于是更精彩的生活展现出来。

  我断断续续听了大概两三个小时,故事戛然而止,我很郁闷,网上的小说总是只有一半,想自己的旅程,就这么给打断了,于是只有回头重新走了一道。去发现那些一不留神错过的风景。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韩寒,他不就是亭林镇出来的么,小镇,嗯,他似乎很有小镇情结,《三重门》一开始就交代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隐隐间记得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小镇生活》的文章,《像少年啦飞驰》里的那个无名我,虽然没有民却交代,但可推测出无名我也是生活在城郊的小镇,上海郊区的亭林镇,多次进入到韩寒作品里,而在《*》里,这个小镇现身,直接承载着小说,而左小龙呢,相信是另一个韩寒,一个褪去文学的韩寒,或许韩寒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设想,假若没有文学路子,自己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的一种生活。

  这种假设之中的:我“自然成了他,每个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至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

  听完小说,我眼前有意刻浮现出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段广告,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看到的,吴奇隆和赵薇一同合拍的广告。我想,左小龙大概应该如同吴奇隆,有飘逸不羁的长发,泥巴呢,应当也如大眼睛的赵薇。假若时光倒流,拍成电影他们两倒是不错的演员。隐约记得广告的画面:列车到了一个小站停留,赵薇下车后好奇地拿着DV拍个没完。忽然列车启动,赵薇回过神来,却追赶不及。这个时候,吴奇隆驾驶着摩托车出现,对着赵薇说:“上车,我带你去。”于是两人穿过乡间田野小道,冲开结队的鹅群,穿过小河流,一路追赶飞驰的列车。最后,中雨,提前赶到了列车即将停留的小站。这个画面令我印象深刻,使得我想赶快长大,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然后自己开始自己的旅行。在某一刻,遇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女孩若要是到某个地方,自己也会说“上车,我带你去”。

  想到此,我内心无比伤感,现金的我已经长大,却失去了可以带着心爱的姑娘骑车兜风的眼睛。因而,左小龙对于我来说是个莫大的安慰。左小龙喜欢在大雾里飙车,喜欢那种冒险的感觉,那种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而你,还能*衡这一刻。有风吹过耳旁,撩起衣襟,坐在摩托车上,风驰电掣,恰如飞。

  如果可以,我愿意和左小龙做朋友。林雨翔虽小有才气,但也有怨气,几分对女孩的痴气,交往起来不大气,林雨翔可能同学过,但是或许在某处,我们彼此不服气,不欣赏,在偏见中错过。

  飞驰的“无名我”,有几根颓唐,交往起来,他或许就在飘飘忽忽之中将你忘记。《长安乱》里的释然呢,这家伙有一双好眼睛,但是也用不着嫉妒,他的前几个轮回,都是瞎子,这种滋味现在的自己最能体会,或许在他看不到的那个时候,我们会有很多共同的言语吧。陆子野呢,很抱歉只能只能称呼他小野哥哥了,可能在小的时候我们一起打弹子来着,我也不畏惧,因为年龄大的不一定弹子就打得准,圣斗士我长达了就不流行了,说起来就难免有代沟,我们喜欢说的是变形金刚,争执的是谁谁最适合当队长。如此说来,最适合做朋友的还是左小龙莫属了。

  因而,我愿意将《*》当做一个朋友的自传来读,如果可以,遇到左小龙,我也会直言不讳,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些书,管他有用没用,现在人都流行用微博了,你也可以试一试,我呢,反正都是跟这个世界慢半拍,现如今我才慢吞吞地玩博客,瞎客的博客,有空来捧捧场吧。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扩展3)

——故乡读后感6篇

  最*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嗟来之食》读后感6篇(扩展4)

——嗟来之食的成语故事实用5份

  【成语】:

  嗟来之食

  【解释】:

  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成语故事】:

  周朝时,齐国遭饥荒。有个叫黔敖的财主在路旁摆下些食物,等着饥民过来吃。不久,便有个饿汉用袖子蒙着面孔,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黔敖左手拿着吃的,右手拿着喝的,对他说:嗟(不礼貌的招呼声)!来吃吧!那饿汉张大眼睛看了看黔敖和食物,说:我正是正因不吃这种‘嗟来之食’(吆喝着施舍给我的东西),才饿成这副样貌的!

  嗟来之食,指带侮辱性的施舍。

  嗟来之食出处

  《礼记有饿者豕袂辑屦,贿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會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嗟来之食释义

  嗟(jie皆〉,不客气的招呼声。嗟来之食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嗟来之食的典故

  春秋时候,齐国发生了严重的饥荒,不少人饿得奄奄待毙。

  有个叫黔敖的富人,想发点“善心”,做点“好事”。他在大路旁摆了些吃的东西,准备施舍给挨饿的人。

  一天,—个饿得不象样子的人,用袖子遮着脸,拖着破鞋子,眯着眼睛走了过来。

  黔敖左手拿着食物,右手端着汤,没等那人走*,便傲慢地吆喝道:“喂!来吃吧!”(“嗟!来食!”)他满以为那个饿汉会对他感恩不尽。

  可是事情不象龄敖所想的那样。只见那饿汉抬起头来,抖了抖衣袖,轻蔑地瞪了黔敖一眼。

  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到这种地步的。收起你那假仁假义的一套吧!”说罢,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黔敖碰了一鼻子灰,三步并作两步地赶上去,向饿汉赔礼道歉,还请他把东西吃掉。

  那个有骨气的饿汉怎么也不肯吃他的东西,最后宁愿饥饿至死。

  成语:嗟来之食

  注释:嗟:不礼貌的.招呼声,相当于现在的喂。指带有侮辱性的或不怀好意的施舍。

  故事: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互相征战,不得太*,如果再加上天灾,老百姓就没法活了。

  这一年,齐国大旱,穷人眼看着都要被饿死了。一个名叫黔敖的富人在路上放了食物,施舍给过往的饥民们。有个人饿得很厉害,用衣袖蒙着脸面,拖着鞋子,踉踉跄跄地走来。黔敖见了,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架子,左手拿着饭菜,右手端着汤,吆喝道:喂,过来吃!只见那饥民突然精神振作起来,瞪大双眼看着黔敖说:收起你的东西吧,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黔敖没料到这个饥民竟如此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内心深感惭愧,连忙跟在后面表示歉意。但是这个人始终不肯吃,最后活活饿死了。

  注释:嗟:不礼貌的招呼声,相当于现在的喂。指带有侮辱性的或不怀好意的施舍。

  故事: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互相征战,不得太*,如果再加上天灾,老百姓就没法活了。

  这1年,齐国大旱,穷人眼看着都要被饿死了。1个名叫黔敖的富人在路上放了食物,施舍给过往的饥民们。有个人饿得很厉害,用衣袖蒙着脸面,拖着鞋子,踉踉跄跄地走来。黔敖见了,摆出1副救世主的架子,左手拿着饭菜,右手端着汤,吆喝道:喂,过来吃!只见那饥民突然精神振作起来,瞪大双眼看着黔敖说:收起你的东西吧,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黔敖没料到这个饥民竟如此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内心深感惭愧,连忙跟在后面表示歉意。但是这个人始终不肯吃,最后活活饿死了。

  造句:只有丧失自尊心的人,才会接受嗟来之食。

  出处:西汉戴胜《礼记檀弓下》

  嗟来之食: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成语】:嗟来之食

  【拼音】:jiē lái zhī shí

  【解释】: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成语故事】:

  周朝时,齐国遭饥荒。有个叫黔敖的财主在路旁摆下些食物,等着饥民过来吃。不久,便有个饿汉用袖子蒙着面孔,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黔敖左手拿着吃的,右手拿着喝的`,对他说:嗟(不礼貌的招呼声)!来吃吧!那饿汉张大眼睛看了看黔敖和食物,说:我正是因为不吃这种‘嗟来之食’(吆喝着施舍给我的东西),才饿成这副样子的!

  嗟来之食,指带侮辱性的施舍。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互相征战,老百姓不得太*,如果再加上天灾,老百姓就没法活了。这一年,齐国大旱,一连3个月没下雨,田地干裂,庄稼全死了,穷人吃完了树叶吃树皮,吃完了草苗吃草根,眼看着一个个都要被饿死了。可是富人家里的粮仓堆得满满的,他们照旧吃香的喝辣的。

  有一个富人名叫黔敖,看着穷人一个个饿得东倒西歪,他反而幸灾乐祸。他想拿出点粮食给灾民们吃,但又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架子,他把做好的窝窝头摆在路边,施舍给过往的饥民们。每当过来一个饥民,黔敖便丢过去一个窝窝头,并且傲慢地叫着:“叫花子,给你吃吧!”有时候,过来一群人,黔敖便丢出去好几个窝头让饥民们互相争抢,黔敖在一旁嘲笑地看着他们,十分开心,觉得自己真是大恩大德的活菩萨。

  这时,有一个瘦骨嶙峋的饥民走过来,只见他满头乱蓬蓬的头发,衣衫褴褛,将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用草绳绑在脚上,他一边用破旧的衣袖遮住面孔,一边摇摇晃晃地迈着步,由于几天没吃东西了,他已经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走起路来有些东倒西歪了。

  黔敖看见这个饥民的模样,便特意拿了两个窝窝头,还盛了一碗汤,对着这个饥民大声吆喝着:“喂,过来吃!”饥民像没听见似的,没有理他。黔熬又叫道:“喂,听到没有?给你吃的!”只见那饥民突然精神振作起来,瞪大双眼看着黔敖说:“收起你的东西吧,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最后那个人饥饿而死。

  本来,救济、帮助别人实意而不要以救世主自居。对于善意的帮助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面对“嗟来之食”,倒是那位有骨气的饥民的精神,值得我们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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