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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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情随笔散文 1

  小时候,常常听爸爸谈起大姑家的表哥,谈起他们小时候的艰苦岁月。那时候新中国还没有成立,那种困苦的环境现在只能在书本里能看到。爸爸说,表哥只比他小几岁,不知是在那一年大姑去世了,无依无靠的表哥只好生活在姥姥家里,也许是年龄相差无几的原因吧,爸爸和表哥从表面上已看不出是舅舅和外甥的关系,他们依然成了好朋友,一起吃住,一块赤着脚在原野中尽情地玩耍。

  表哥天资聪颖,那时候上学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还是一种奢望。为了让表哥能去上学,全家人可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把表哥送去了集贤镇(旧社会叫集贤县)一所私塾。就这样表哥一年年地在姥姥和舅舅的呵护中渐渐长大。那时候好像还没有什么高考制度,但读书人依然被穷人看做弥足地珍贵。由于表哥书读的多,在以后的生活里,他并没有留在农村。新中国成立后,表哥有了工作,也不知是哪一年,被分配到了双鸭山市宝山广播站,直到退休。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随着岁月的流逝,爸爸还是经常谈起表哥,常念叨,广云忘本哩,这些年也不回舅舅家看一看.....我也常常望着爸爸的脸庞,好像在寻找表哥当年的模样,但从爸爸渐已苍老的面容中已联想不出表哥的摸样,直到2000年爸爸去世,就再也没有表哥的消息了。

  2011年12月4日,哥哥意外地在井下遭遇重伤,为了更好地给予治疗,家里人决定还是去哈市治疗为妥,可想到在遥远的大都市举目无亲,假如没有床位该怎么呢!在这关键时刻,远在山东的老姑来电话说,广云现在在哈尔滨住,去找他吧,他会帮你的。为了慎重起见,家里人决定先让我拿CT片子去看看再说。

  汽车疾驶在哈同高速公路上。至改革开放以来,公路两旁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面貌日新月异,那笔直的公路,那林立的的楼房,还有呼啸而过的高山和大树,此时我已无暇欣赏两旁的美丽景色,满脑子只是想着,从小到大从未见过表哥,那岁月飘去的亲情现在还能寻到吗?听说表哥家里的孩子工作和地位都比较显赫,家里的条件自不必说,光小汽车就有五台,在这以金钱为主体的社会里,表哥一家还能‘认识’我吗!我一路思考遐想着,直到终点安发桥还没有打消这一顾虑。下了车,站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我早已辨不清了东南西北,由于事先有老姑的电话约定,我远远地眺望安发桥的尽头,一位老人蓦然地映入我的眼帘,穿着深蓝色的半截外衣,带着一顶时髦的前进帽,由于天气寒冷,从他的呼吸中已然飘出了淡淡的白云,清瘦的脸庞在云雾中时隐时现,可从老姑的表述中我还是认出了他就是表哥。我匆忙地迎了过去,一时间把早已想好的问候卡在喉咙里。看到我尴尬的表情,表哥好似早已认识了我,定定地看着,拉着我的手说,像我五舅的摸样(爸爸排行老五).就这一句话,在我回来的许多日子里,我常常地想着,它如一抹浓墨重彩的山水画,描述着表哥一家并没有忘记远在农村的亲人,那血溶于水的亲情,其实一直在表哥的生活中演绎着。表哥指着不远处停靠的小轿车说,玉伟(表哥二儿子)在哈市华能集团工作,现在正和荷兰的客商谈判,但他还是抽出一点时间来接你们.............听到表哥的话,我一时竟不好意思起来,在以商业为中心的理念中,耽误人家的时间在我的心理*添了一股淡淡的歉意。对于我的歉意,表哥仍坚持以长辈的口吻说,孩子们的事咱就别去管他。其实我的年龄和小侄都是1966年生人,在同龄人的对视中,我怎么也表现不出一个长辈的气派来,可小侄一口一个小叔地叫着,拉着我们去哈市最好的医院二院把正在手术中的教授叫出来,等看完片子把我们又拉回表哥家中,此时已是万家灯火夜色阑珊的时候了,已是72高龄的表哥仍顾不上休息,到楼下点菜去了。

  在表哥家宽敞漂亮的客厅里,我的眼睛四处逡巡着,那些漂亮的家具,那些时髦的家用电器,我却怎么也找不出表哥童年的影子来。一件件小古董,一摞摞书籍,我猜想已是古稀之年的表哥并不孤独,他有孝顺的孩子,有生活中的乐趣和爱好,在以小康为标准的家庭中,表哥的生活应该是很幸福的。表哥的知识非常丰富,他和我谈起社会与家庭,个人与群体,也谈政治军事,谈祖国的发展现状,对于我的审视观点表哥还是大多赞同的。表哥说,一个人要多学知识,没有知识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他还说,你知道几十年来我为什么没有去舅舅家呢!那是困苦而所迫呀。姑父多年瘫痪在床,自己家里孩子又多,这么一副重担,几十年来一直是表哥在扛着。表哥深知知识的重要性,两儿两女都是大学生,也都有了很好的工作,其实孩子们的锦绣前程不正是表哥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吗!此刻我的心中猛然生出对表哥的无比敬意。我想象着在那困苦的岁月中,表哥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上班下班,如一头任劳任怨的孺子牛,辛勤地耕耘着那一份希望的田地,没有任何怨言,其实在他的心底里一直是在用热血播种着未来,那就是用知识把孩子武装**,完成一个做父亲的应尽责任。

  那一夜我们谈了很多很多。表哥常常把话题转到爸爸的身上,说他小时候五舅对他特别好,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在姥姥家的成长历程。他指了指厚厚一摞《***秒语录》和《走进钱学森》说,你喜欢读书,这些就送给你吧,从中你会领悟到一个做人的准则。我非常珍惜表哥这一珍贵的馈赠,他比任何一种以金钱为礼物的馈赠都要宝贵,那就是对亲人的真诚。

  汽车疾驶在回来的路上,我手捧着一摞摞书籍,想着和表哥临别时的约定,表哥说他要整理复印一些相片给我寄来,让远在农村的弟弟妹妹看看。想到他的叮咛嘱托,我的眼中渐渐涌出晶莹的泪花,那将寄来的照片,不正是表哥一双热情的双手,把漂流已久的亲情一串串地而串起来嘛!

  亲情随笔散文 2

  这年,我的爷爷九十三岁,人们都唤他“老寿星”。虽年过九旬,人依然硬朗,背有点小驼,走路却从不用拐棍,脸庞红扑扑,时常眯着一双笑微微的眼睛。不管走着,或是坐着,口里总会咀嚼着一些食物,或是因为饿,或是因为馋,干瘪的嘴巴连同周边毛糙糙的胡须,一皱一皱地品咂着,像一头上了年岁的老黄牛,一副岁月不惊的样子。

  爷爷曾是个有福的男人,因为他有过一个贤惠的女人。奶奶活着的时候,他是奶奶生活的轴心,家中好吃好喝都紧尽着他,哪怕在物质匮乏的年代,爷爷的体态也总比别人丰腴一些。爷爷看上去是个忠厚老实的人,*时不多言多语,但在宠他的妻子跟前,却显得格外任性。年轻时,板脸、骂人、摔打东西,为所欲为。但,奶奶从不在意,一日三餐地伺候着,头上戴的,脚上穿的,爷爷从来没缺过。小时候到爷爷屋里去,经常见到爷爷坐在饭桌上,慢条斯理地吃着白米饭,而奶奶呢,就蹲在门槛上,一手端着一碗白开水,一手拿着一块玉米面馒头,嚼一口馒头,喝一口开水。看到爷爷碗空了,立刻去接过饭碗,给爷爷盛饭。那时光,大米饭在山里人家都是稀罕物,奶奶用一大袋玉米才能换回来几斤大米。爷爷喜欢吃大米饭,奶奶就一口都舍不得给自己吃。

  七十八岁那年,奶奶过世了,爷爷的好日子便到头了。被奶奶宠坏了的爷爷,一辈子没有学会自己做饭,接下来的生活便由五个儿女轮流赡养。虽是亲生儿女,大抵也难消寄人篱下之感,爷爷原先的坏脾气,再也不见发作过。不管在谁家吃饭,爷爷从不挑食,不挑理,顺和得很。五个子女,开始一家一个月地轮流管饭,到后来看爷爷身体依然健康,赡养的时间还会很长,便又改成一家两个月,后来又为三个月。时间久了,免不了便有大月小月,谁多谁少之争。奔走于五个儿女之间的爷爷,不像是被赡养,倒像是被儿女们来回倒腾的一件陈年又无用的老家具,搬放在哪里都有不妥。赡养的周期也被儿女们磨磨叽叽地变来变去。在儿女们家里轮流吃饭的日子里,爷爷养成了看日历的*惯,逢到有31日的“大月”,爷爷便会在吃了午饭之后,不等下一月赡养的儿女来接,就自己收拾了衣物包裹,走上十多里路,到下一轮的儿女家里去。这一天被爷爷划作了两个半天,这样,哪个儿女都不会有意见。

  经常看到爷爷背着包裹踽踽独行的背影,我就莫名地心酸。虽然我是嫁出去的孙女,不在轮流赡养爷爷的责任名单里,但我觉得自己有义务给耄耋之年的爷爷一份温暖,于是,我决定要接爷爷来我家住些时日。

  那是一个阳光温暖的上午,我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情,给爷爷专门收拾出一间干净又整洁的卧房来,在他的床头还特意装了一盏起夜的台灯,又摆上几盆像样的花草。我想,爷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吃饱饭,他和我们一样,同样也需要一份惬意又舒适的生活环境。

  “姑姑,让爷爷去我家住几天吧?”做好迎接爷爷的所有准备,我便驾车来到姑姑家中。姑姑是爷爷唯一的女儿,但家里条件不好,姑父常年患疾,家里房子又遇上拆迁,只能临时租住在邻居家的一间老屋子里,空间极其狭小,爷爷住在那里,显得多余又拥挤。

  “不去,去你家干啥?就让他在这儿呀!”姑姑看着墙角晒太阳的爷爷,有点无奈地说。爷爷耳背,听不清我们说啥,谁说话他就看谁的脸。

  “爷爷,走,去我家住几天哩!”我弯下腰大声对爷爷说。爷爷怔了一下,笑了,咧着只剩一颗牙齿的嘴巴,说:“叫我去你家住哩?”说着就看姑姑的脸,姑姑笑了,我也笑了,这样我就把爷爷带回了我家。

  爷爷来了,家里仿佛突然间充实了很多。我家的新房子新院子,还有爷爷的新房间,都让他有一种新鲜感,不停地在我的屋里院中走来走去,东瞧瞧,西看看,就像一个好奇的孩童。爷爷大概也没有想到,那个他曾经并没有多么关注的小孙女,今天还会对他尽一份孝心吧?嘿嘿!为了证明我可以让爷爷在这里过得很舒心,我把他的早中晚餐,还有日用起居,都一一作了规划安排,大致如此:

  早餐,红枣小米粥,一到两个小菜,外加一个煎蛋;午饭,常是爷爷喜欢的大米,菜要两肉一素须有一汤。爷爷爱吃甜食,舀饭之前,我就把冰箱里备好的煮饼拿出来切片,用蒸锅蒸软后,再用筷子一片压着一片码放在他碗中。爷爷每端起碗,便要乐得看半天;晚饭,大多是汤面,或者疙瘩汤,但一定要有煎饼或者油泡、饼子之类配餐。爷爷胃口好,从来不对饭菜挑咸拣淡,每顿吃得都很香。我喜欢看爷爷吃饭,也喜欢变着花样地给爷爷做饭,被人需要,真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情。爷爷吃完了饭,搁下碗,坐上一会儿,见我开始洗碗,自己便慢悠悠的地起身往外散步去。

  爷爷喜欢每天走路,认识爷爷的人都知道爷爷这个特点,许多不认识爷爷的人,也会因为这个成日在马路上惬意行走的老人,而频频回头。不管什么季节,在谁家寄住,方圆数十里的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爷爷熟悉的身影。时常,他一个人默默地站着,静静地看着远方;也时常一个人,一晌一晌地坐在路边石阶上,呆呆地看着来往行人,若能碰巧遇到个故人或者晚辈,再能亲热地跟他聊上几句,那便是他一天中最有意义的事情。那会儿,经常有人夸爷爷身体好,我便自豪地说,走路就是他长寿的秘方。我常想,如果脚印可以在路上留存,大概多半个县城都是爷爷的印记罢。爷爷没戴过手表,没用过手机,但他总能准确地掌握回家吃饭的时间,时常,饭舀进碗里还不见人,刚要出去寻找,他就笑眯眯地进了门。手里提着那个我给他外出专用的茶杯,像个孩子一样举着,告诉我说:“看,水喝完啦!糖分了路上的一个老汉,也吃完啦!”因为耳朵背,我和他说话总要好几遍地吆喝,尽管他用手圈着耳朵想要努力听明白,但最终还是一脸懵懂,我就不说了,对他笑,他自己也笑。

  晚上,爷爷喜欢看电视剧,因为耳朵听不见,眼睛必须盯着字幕看。他会很长时间坐那里一动不动,旁若无人般沉浸在剧情中。我把泡脚水放他脚跟前,他也不发觉。要用手拍他,他才会突然惊醒。爷爷的脚掌很厚很宽,大脚趾跟前那块骨头特别凸出,买鞋时不仅要肥款,还得大一码才行。刚开始给他脱鞋脱袜揉脚时,总要和我推搡几回,或许是怕他的脚臭我,或许是不好意思让我伺候,但他自己弯腰洗脚实在太吃力,后来就慢慢地不再推让。抚摸爷爷的脚,我就很想念我过世的奶奶,奶奶疼我一回,我竟没有如这般给她洗过一次脚,穿过一次袜。不过,幸好还有爷爷……

  爷爷住在院里的另外一间屋子,因为房子大房间多,那个地方不曾有人住过。爷爷来了,那个屋里的灯亮了,柔柔的灯光透过咖色的纱窗,成全了夜里小院完整的风景。也许是我过于喜爱那夜空下的安宁,也许是我太惦念屋里那个看我长大的老人,每晚睡前,我总是忍不住要到爷爷窗下待一会儿。爷爷大概没睡,我听到屋里略有翻书的声音。爷爷喜欢看书,尤其喜欢看有我的文章的书。夜深了,我久久依恋着,不愿睡去,守着那扇亮着的窗,任由一阵阵温馨在心头翻涌,我对自己说,这大概是我最好的幸福罢。

  月底了,爷爷又在翻看日历。他知道,他该走了。他很自觉,也很明白,不能总麻烦一家。那么多儿女呢,何况你还是个出了门的孙女。这话,是我第二次拿走爷爷手上的日历牌时,他告诉我的。每每说到这个话题,他的眼神总那么无助,那么迷茫。也是每到月底的日子,他就不再出去了,不说话也不看书,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门口树下,看着,想着,仿佛又是等着谁。也许是想着,他的那些儿女们,有谁快来接他了……

  “爷爷,他们不接你,你就在这住着,我养你!”我拉着爷爷的手对他嚷。爷爷笑一下,就沉默了,再不说话,我便想哭。

  差不多快到第四个月的时候,有一天午饭后,爷爷出去走路,至黑都没回来。那么大年纪了,好害怕路上出点意外。一颗心跳到嗓子眼,我一边给姑姑他们打电话,一边往爷爷常去的地方跑。最后,婶婶打来电话说,爷爷刚进她家门。爷爷就这样走了,没有人来接他,他自己走了,到他认为该轮到的儿子家去了。

  我心里突然间空落落地,像面对空荡荡的屋子,无所适从。

  爷爷走后,我的生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餐饭变得快捷简单,甚至生活也开始懒散,但也轻松了许多。

  有一天,我正要出门办事,爷爷突然来了,见了我,笑得跟花儿一样,一直对我笑着。我从没见过爷爷那么开心。我问他怎么突然来了呀,他说来拿几件换洗衣服。爷爷上次走的时候,并不曾带走任何行李。我赶紧让他进屋坐下,顺手就燃了煤气,添了水,煨下五个荷包蛋。不知为什么,我像有强迫症一样,总怕爷爷吃不饱,吃不好,每次见面,不管在哪儿,总是会想办法塞给他一些吃食。爷爷还是坐在他常坐的那把椅子上,笑眯眯的看着我为他忙活。当我把又白又圆的荷包蛋端到爷爷跟前时,他的嘴巴翕动了两下,又看着我帮他把糖加好,搅了搅,便一口一口地吃喝起来。爷爷吃得那么香,那么忘乎所以,我看着他,一种久违的幸福感,在心里荡漾。

  吃完了,絮叨几句家常话,爷爷便起身说走。可走到院里,他站住了,看着他睡过的房间,又看着院里的小树花草,手里拿着衣服,就那样站着,迟迟不动。我知道,他是不想走。我也知道,他在这里的日子,是他被轮流赡养最舒心的日子。可,我……却没有好好说句让他留下的话。见他不想走,只说了句,爷爷你在这里啊,我要出门办事了。等我回来时,门是锁着的,爷爷走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走的,我也不知道,他这一走,就是永远……

  大约是爷爷离开我家半年后,一天清晨,我像以往那样在外晨练。那天,天格外阴沉,从没见过那么多的乌鸦,在我头顶黑压压地盘旋,呱呱聒噪。正纳闷时,手机响了,是小叔打来的,接起便听到他一声嚎哭,说,你爷爷没了……爷爷没了?怎能可能!他身体那么好,怎么可能!我懵了好久,不知所措,突然很着地的想找个人问问,这,一定是梦,一定是梦!然而,举目搜寻,空荡荡的田野没有一个人来给我回答。我蹲下来,不由地自主地,对着天上一声一声喊故去的奶奶……

  赶到叔叔家里时,几个长辈正在给爷爷穿寿衣。爷爷就那样在床上躺着,仰面躺着,像往常睡着了一样,那么安详。我扑过去,搂着他的脸,喊他摇他,叫他起来,可他对我,不再作出任何回应……弟弟拿着一枚硬梆梆的铜钱,往爷爷口里使劲塞,我吼他:你弄疼爷爷了!弟弟睁大了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我,我才知道,爷爷不疼了,不知道疼了……

  灵柩在家搁置了五天。这五天的天气无风无雨,格外地好,他们说,像爷爷的脾气。出殡那天,爷爷的儿子、孙子、重孙子,各门远*亲戚,一百多号的男女孝子,白压压跪实了整个院子,哭声连天。奶奶走后的这十几年,爷爷的生活就辗转在这些后辈们之间,有亲的时候,也有烦的时候,有你多我少的争执,也有血浓于水的孝道。爷爷像一条无形的线,串起了后辈们之间必然的关联。只是,以后没有了,再不用岁头月尾去算计了,数着爷爷该去谁家管饭了……

  爷爷走了,我们的世界安静了,晚辈的生活也安然了。少了一种责任和义务,也埋葬了那种膝下承欢的天伦之乐;爷爷走了,在我心中留下了永远的愧疚,我时常想,爷爷那次回来,如果我能把他好好留住,好好侍奉,不知道他会不会这么快离开……爷爷走了,他把最灿烂的笑容留在了我的心中,把最依恋的眼神留在了我的院里。他那最后一笑啊,是想留下来示好,还是对晚辈的某种感激……也许,他只是一种疼爱,一种对晚辈无尽地疼爱。可,不管是什么,无论再愧疚,爷爷是永远地去了,那至亲至爱的亲情,永远逝去了。

  亲情随笔散文 3

  今天,当我把要离开盐都的想法告诉给父亲的时候,我看到了十年前我离开盐都到船城的时候父亲脸上同样的黯然神伤。

  今天忙了一天,从早到晚。所做的就是为了那套房子。父亲也来了,就如前段时间一样忙碌。他并不多言,只是埋头做事,就如曾经对待儿时的我一般。

  我并不想这么快告诉他我要离开这里的事情,只是迟早都会发生。

  父亲还是如以往一样仔细地做着,把房间的每个细节,他会的、不会的都尽力去做,似乎这是我儿时的摇篮一般,充满了他的爱心。

  我一直踟蹰于爱与恨、留与去之间。我原以为我会很洒脱地离开,但是当我真正要面临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这里承载着我太多的记忆和希冀还有父亲那永远默默无言的背影。只是有的记忆只留下了点点碎片,有的希冀已在现实的残酷中变得支离破碎,而父亲的背影却在如磨盘的岁月中研磨得消瘦憔悴。

  一个朋友说,缺陷也是一种美。是的,也许人生中总会有太多的不如意,正因为如此,人生才变得酸甜苦辣咸五味齐全。

  父亲的好我是记得的,只是无法表达更不能倾诉。那些在他佑护下成长的岁月,虽然*凡但让人泫然。

  人生中总有无法避免的两难。选择了一个,或许就要放弃另一个。

  我不再在意选择与放弃之间的痛苦,只不舍从此以后不见的别离。

  时间到了,父亲不得不离开。从这个城市的一边去另一边。车开了,他走了。

  不想时间过得太快,因为每过一秒便接*我要离开他,离开这座城市的日期。

  亲情随笔散文 4

  像很多人家一样,我的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的几个孩子养育大了,孩子们远走高飞了,剩下老家村里老屋里的相依为伴白发苍苍的两个老人。他们守着那片养育了他们一生的一亩三分地,耕耘着,与土地不离不弃,任凭孩子们做了多少工作,说了多少话,无动于心,就是不愿意搬到城里居住。孩子们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拎着大包小包,往父母身边奔去,父母在哪儿,家就在哪儿。这么多年来,我家就是这样。

  今年重阳节回家看望了父母,返回工作单位后不久,我出差到省城办事。正当我办完事精疲力尽地回到宾馆,正要打算冲洗一下,消除疲乏,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此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我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是我堂哥打来的:“石头,我是你堂哥。今早三叔来找我,狠狠地骂了我一通。”

  堂哥说的三叔就是我爹。我一听,不对啊,我爹怎么会骂他呢?此事一定很蹊跷。我安慰堂哥:“哥,莫急,你慢慢说。”

  在堂哥的一通话语中,我总算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修路要从村子前面河边经过。修路占着的农田,经过双方现场测量核实之后,给予农田拥有者一定的补偿。我家的田占着一处,堂哥家的地占着一处。我爹与堂哥就是为堂哥河边这不到一分的地角发生了争执。那既然是堂哥家的地,为什么我爹要去骂堂哥呢?

  话还得从头说起。那时,我家一共六口人,土地下户那年,共分得四个人的田地。我与我爹没有分得,因为我爹在外工作,我在外读书,我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转出,我与我爹属于吃国家口粮的人,不能参加分地。我妈、我妹和两个弟弟有资格参加分,共分得有旱地大大小小七八块,水田有两块。水田的位置分属村前河的两边,相对集中。旱地很分散,村子四周都有。

  自从分得土地以后,我家就再也没有吃粮紧张的时候了,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每年都要宰一头过年猪,卖出一头,换来零花钱用,加上我爹的工资补贴,日子倒也过得不错。我家有一片地在杨家山,属于坡地,旁边还有很多荒坡。被能干的我爹带领我在周末抽空开垦了出来,主要用来种植洋芋、包谷和瓜豆。因此,我家的洋芋和包谷基本上吃不完,余下的,大多数是用来喂猪了,所以年年养了好多头猪。

  我家的这些田地,主要是我妈负责*时的经管。到栽种和收割的时候,我爹从城里请假回来,与我妈一道,带领我们姊妹几个忙上几个工日,就搞定了。全家人栽种的辛苦换来收割的喜悦,我家二楼、三楼上堆满了粮食。那金灿灿的包谷,那一堆堆大个大个的洋芋,那一袋袋白生生的大米,那黄生生的黄豆,那红彤彤的金豆,那大个大个的金瓜(南瓜),那一棵棵绿油油的长在地里的大白菜,我爹我妈脸上挂满了幸福的微笑。

  令我爹我妈颇为自豪的是,当我们返回时,就收了上好的各种新鲜蔬菜、瓜豆让我们带回家去吃。

  然而,岁月如梭,转眼我父亲就退休了。退休了的父亲放弃了在城里居住,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回老家,其实就是舍不得这些土地。

  我当时在镇上做教育工作,得知这个消息后,火急火燎地赶到家里找到我爹,建议他留在城里,把我妈接进城里居住。并强调说,这样呢,他们的晚年会过得很幸福的。可是我爹不干,还狠狠地批了我一通,说我鼠目寸光,看不远。他大声说道:“人活着靠什么?靠土地。人住在哪里?住在地上。房子盖在哪里?盖在地上。一切都要靠土地,没有了土地,就不踏实,就是将来死了,也无立锥之地。我就是要回来,回到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上来。住在那个县城有啥意思?悠是悠闲了,我可没那福分。”

  谈不到一块儿,只得由他了。我妈是完全听命于我爹,这代人的家庭结构就这样,一人说了算。在土地上这一耕种,就是十年,直到数年前我爹生了一场大病之后,他再也做不动了,犁田耙地跟不上牛了,挖地手上使不出力了,地里有粮食背不回来了,看着土地干着急了。这时,见时机成熟,我赶到家里,与我爹做了一次长谈。要求他把土地租给那些土地少又有劳力的人种,合理地收一点粮食,由种土地的人送到家里来就行了。老人有老人的活法,苦坏了身子,自己遭罪。养好身子,自己享福。

  我爹听了,看了我好久,最终无奈地点了点头。见他答应了,我的心才如一块石头落了地,第二天一早,就赶回单位上了,因为我要去北京学*一个月。

  记得就是那年,等我春节回来过年时,我得知,我家土地被我爹租给堂哥耕种了。每年年底,堂哥给我爹我妈四百元钱,两百斤包谷颗粒。这是我爹与堂哥达成的口头协议,由于是一大家人,当时并未白纸落黑字,没有留下书面协议。再说了,当时也没有这个意识。

  堂哥,我大伯的大儿子,一米七的个子,国字脸,魁梧的身材,身强力壮。结婚后生有四个孩子,当然超生了一胎,这一胎,却是一对双胞。因此,堂哥人多地少,每年土地收成的庄稼,不够一家人吃。当我爹与他说时,一拍即合,就达成了口头协议。但正因为是口头协议,为后来埋下了纷争的种子。

  本来土地是我家的,我爹我妈是土地的所有者。堂哥租我家的土地种,拥有耕种权,但没有处置权。这是最基本的,后来的问题,就出在这个基本点上。

  土地租出去的第二年,堂哥与大伯分家了。没有房子,我大伯就把老屋隔了一间分给堂哥。我建议堂哥多苦一苦,积累一些钱,盖自己住的新房子。堂哥信心不足。我说,一个人是孩子的时候没有钱那是自然的,结婚后暂时没有钱可以理解,分家后还挣不着钱就是自己太怂了。

  后来,堂哥与大嫂开始省吃俭用,四处打工,终于盖起了一栋自己的房子。但事后我才知道,堂哥做了一件龌龊的事,因为他的内心很清楚,他做得一点也不光明,不该这样做,所以让我爹意见很大。

  我是后来听我爹说的,事先我爹也不知道。堂哥盖房子没有好的屋基,他家的地在村子附*的都不适合盖房子。他就看中一块好地,离村子*,又在路边。可是,这块地却是我家的,是我爹租给他种的,按道理他是不能在这块地上盖房子的。如果确实要盖,就要找地的主人也就是他的三叔——我爹商量,我爹答应才行。可堂哥没有这样做。而且,他又私自用我家的另一块地换了盖房子前面的那块地做院子。当地基下了,已经盖起了一层,我爹才知道,自然怒火顿生,找到堂哥。堂哥见了我爹,心知理亏,红着脸,只好一个劲儿地道歉。最后,他答应我爹,用他家河边的那块地换我家被他用来盖房子的这块地。这才让我爹*息了心中的怒气,但从此对堂哥有了不好的看法,认为堂哥为人不正直、不地道。

  当时我二弟、三弟才工作,正在为自己的前途打拼,自然不太关心这些家务事。我只好回家,安慰我爹,算啦,反正堂哥也是自己一家人,即使他来找你说,你还不是会同意的。只不过是他应该事先给你说,这是他的不对,但他知错了,向你道歉了,还答应用河边的地换回来,就算了吧。再说了,我和二弟、小弟也不可能回家来种地和盖房子的,我们在城里有自己的房子。我爹听了,想了想,也就忍了。

  我们没有想到,这一次,我爹又犯了一个错误,与堂哥的换地仅仅是一个口头协议,没有形成书面的文字,再一次埋下以后争执的种子。

  堂哥新居落成乔迁之时,我是亲自上门去祝贺的。

  堂哥大不了我几岁,儿时的他读书读得晚,所以只是高我一级,几乎是一起玩着长大的。可以说,从小我们感情还是很好的。见我来祝贺他乔迁新居,他有些尴尬,但更多的是感动,忙把我接进屋里,热情地泡上一杯茶水。

  这是一栋一楼一底的独院小楼,用围墙在四周围了起来,共有四间,两间隔成了四个卧室,一间做仓库,堆放粮食,偏中的一间做客厅。虽然住进了新楼,但房内摆设极为简单,几个简易沙发,一个简易茶几,一个客厅柜,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然而已经相当不错了,在我们老家一带,堂哥的日子算是过得风生水起。堂嫂很能干,在村里农村妇女中,她可以算得上能吃苦耐劳、会持家的女主人,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没有给人觉得凌乱脏的感觉。

  进屋后,我主要与他们说了一些家长里短的话,如何教育孩子,要全力支持正在读书的一对双胞发奋学*,考入大学,将来能找一个好的工作。堂哥堂嫂很赞成,还把两个孩子叫到我身边,听我说了一回。后来,我告辞出来,他们要留我吃饭,我说我回来的时间短,就去陪我爹我妈吃吧,他们理解,我就走了。至始自终,我没有谈及堂哥私自使用、交换土地盖房子一事。我想,既然堂哥道歉了,就可以了,毕竟他是我大伯的儿子。由于我从中协调,两家关系并未有僵化迹象,一直相安无事。每年年底,堂哥还是按时送四百元钱、两百斤包谷给我爹。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2013年。原来从我老家村旁通过的那条路被拉煤的大车碾压得坑坑洼洼,路两边的民房建盖得越来越多,路不通畅了,很不安全,出了多起交通事故,村民数次闹**。**决定改修这段路,公路要从我们老家村子门口河边经过,顺河而下。这一改动,涉及很多人家的土地。其中就有我家、堂哥家。

  本来堂哥河边的那块地已经答应交换给我家,按道理与堂哥没有关系了。然而在金钱面前,最能检验人的内心世界。果然,堂哥说那块地是他家的,并在没有告知我爹的情况下与**签订了协议。过了几天我爹知道了,气得不轻,我爹更生气的是堂哥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见钱眼开,他找到堂哥,两人争执起来。由于我爹身体不好,堂哥还是不敢太嚣张,他不得不打电话给我。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我对堂哥说:“哥,你别着急。我爹是老年人,有时固执一些,对事情尤其较真,他考虑问题时总是把土地看得很重,犹如他的**子,你要理解他。哥,你别与我爹争执,他年老体弱多病,不能生气的,万一出现一个什么意外,那就不好了。你可以多与我沟通,我会与我爹说,并做他的思想工作。你这回打电话给我,你就做得对。我现在省城出差,我明天专门回家一趟,你就放心吧,啊?”

  放下堂哥的电话,我给我爹打了一个电话,说我明天回家。

  第二天一早,我直接驱车赶到家里。我爹说,公路通过的地方占着我们田的一部分,那是没有说的。问题是你堂哥换给我们河边的这块地,也被修路占去了一个角落。补偿得五千来块。见钱你堂哥他翻脸了,说这块地是他家的。我爹边说边生气,剧烈地咳嗽起来。我站起身,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端过杯子,给他喝了一口水。我缓缓地对他说,我爹,这得怪我们自己,当时没有白纸落黑字,口说无凭。再说了,**补偿只对土地拥有者,需拿得出土地证来,你老人家有吗?更何况只有几千元,能吃一辈子吗?气病了,就不值了,住院一次医治的钱就达一两万元,不划算啊!再说了,他好歹也是你亲哥哥的儿子,是亲人啊,为这点钱闹翻了,不值,还被村里人笑话。依我说啊,这次就算了。但我们家的土地租给他种,这得吸取一个教训,必须与堂哥签一个书面协议,并请村民小组长做见证人签字。这样,以后就不会闹纠纷了,大家按协议办。你看,好不好,我爹?

  我爹是很看重我意见的,听了虽然不乐意,但也没有再说话,沉默就是同意,这是我爹的性格。

  当我来到堂哥家,看得出来,他们很是不安,我知道,他们心里有愧啊!用我家的土地盖房,没有打招呼,最后被问到门上,不得已自己答应用河边的土地换建房子的土地,现自己反悔不作数,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守信用,能不惭愧吗?

  坐下后,我先说些其他的,问了几个侄儿的情况,说都跑到广州打工去了,连那对双胞也如此,初中毕业啥也考不起,其实就是自己不愿意读。我安慰堂哥堂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用心,打工也不错,很多人打工回来还盖起了楼房,也学得很多本事,尤其是做人的本事,人生一世,做人最重要。只要人有本事,以后不愁过不好日子。

  堂哥东一句西一句地说了一会,他自己先谈到被征用的土地一事,说,原来是他做得不好,没有提前给三叔打招呼。我打断他,说,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以前的事就不提了,好不?我哥,我已经给我爹说通了,河边的这块地就算了,归还你,补偿费用你们自己领就是了。你重新找一块地抵这块被征用的就行了。

  当我说完,堂哥的眼睛亮了起来,看得出来,他们这才放心了。我说,哥,你看,我爹越来越老了,更容易糊涂。为了避免今后又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让人家笑话我们这一大家人都钻进钱袋子里了,多不好啊!你看,你与我爹签一个租种土地的书面协议,以后大家就照协议办,清清爽爽,多好啊!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你我是亲堂兄弟,也应如此,啥事都要做在明上。有了书面协议,大家彼此有了规矩,就好说了,你说呢?

  堂哥说,要得,要得。

  这时,堂嫂从厨房走了出来,笑容满面,说,石头,今晚这顿饭你就在我家吃了。我笑了,爽快地说,好,就尝一尝大嫂的厨艺,与我哥喝上一杯。

  这回与堂哥喝得很愉快,大嫂不时地在旁边热菜添菜。天黑了,我妈找上门来喊我,我才回家了。

  再次见到堂哥,是今年春节。

  我们兄弟几人回家陪父母过年,全家正在忙着准备年夜饭。

  突然,门口传来堂哥那熟悉的声音:“三叔,我送些才从地里现***的新鲜蔬菜来给你们过年。”

  亲情随笔散文 5

  母亲离开我们已经快七年了,尽管岁月冲淡了许多记忆与忧伤,可是对她老人家的感念却与日俱增。多少次在梦中见到您,您还是那样的慈祥,还在不知疲倦的忙碌,您心中装的是我们家人的衣食安康、饥渴寒暖,却从来不体谅自己。梦中,我尽情地徜徉在母爱的环绕中,醒了,却常常是泪湿衣襟。

  多少次耐不住思念,想为您写点什么,却又不知从那里开始。如今,当我静下心来,为操劳一生的母亲偿还这笔心债时,朦胧的双眼,渐渐地被泪水模糊了。母亲为了我们这个家倾注了毕生的心血,靠着父亲微薄的工资,凭着刚毅的秉性,养育了我们三个子女。正当我们家境好转,独自飞翔的时候,您却匆匆的离我们而去,连一个影子都没留下。您就忍心离开您牵肠挂肚的儿女们吗?离开你付出毕生心血,精心构筑的家吗?至此,我才深深的体会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内涵,才真切的感悟到母爱的伟大。为了我心中那永远的痛,现从母爱的长河中摘取几朵浪花,以示对母亲的怀念。

  <白面馒头>

  那是一九七六年左右,当时国家正处在物资匮乏,经济困难时期。时任妇女队长的母亲积极响应县上的号召,带领全队的青壮年劳力,到距我们村三里开外的团结村搞农田基建。当时我们兄妹年龄都小,都离不开妈妈的呵护,成天盼着母亲能回家来,能给我们好吃的,但等来的却是无尽的失望,对母亲的想念却与日俱增。那天傍晚,我和哥哥商量了一下,乘着夜色偷偷的摸到队上的西瓜地里,偷摘了一个大西瓜,赶着夜色到团结去看望我朝思暮想的母亲。当时电影并不多见,团结村正在演电影,演的是《车轮滚滚》,我们都没有去看一眼,径直奔向了妈妈的工地。 母亲看到又黑又脏的我们兄弟俩时,眼含热泪扑过来,紧紧地把我俩搂在了怀里,生怕自己的宝贝,被别人夺走似的,我都感觉到了疼。那一刻我们感觉自己是世上最最幸福的人。母亲随后给我们洗净了脸,又问了姐姐和家里的人,拿出了工地灶上发的,自己舍不得吃的麦面馒头给我们吃,看到我俩狼吞虎咽的馋样,母亲既高兴又内疚,那是我们生*第一次吃纯麦面馒头,那种喜悦和欣喜在我的心中久久抹不掉,也在我童年的生活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无论怎样的馒头,都吃不出当时的那种味道。

  <金银花>

  我们小的时候,家里特别困难,妈妈总是将哥哥穿旧的衣服,改给姐姐和我穿。虽然是旧衣裳改的,但经过妈妈巧夺天工的巧手剪裁,穿在身上十分得体,还引起了小伙伴的称赞和羡慕呢!当时全家十几口人,仅靠生产队*时挣工分,年终分红艰难度日,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父母早出晚归,辛勤劳作,*时手里根本没有闲钱。

  转眼间,我到了上学的年龄了,父亲到爷爷跟前没有要到钱,又跑了几家,还是没有凑齐两块钱的学费。父亲急得抓耳柔腮,母亲在一旁暗自垂泪,焦急万分。少不更事的我又不时的追问上学之事。万般无奈之下,母亲就召集了队上的几名妇女,凌晨四点多起床,带上高粱面馍,扛着镢头爬山涉水,到几十里之外的南山深处采摘金银花。他们常常是天不亮就上路,月亮出来了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两头不见天。晚上妈妈回家脱袜子时,袜子粘到了脚掌上,拽不下来,手上、脸上更是伤痕累累,苦不堪言。经过母亲几天来的拼命努力,我终于和其它孩子一样,踏进了学校的大门,而母亲单薄的身躯更加显得苍老了,尤其是母亲脸上、手上那一道道划痕,至今历历在目,永世难忘。如今,偶尔当别人再次提起金银花时,我的眼中浮现出的是母亲慈祥的笑容,刚毅的身躯,对儿女、对家人那种绵延无尽的爱。这种爱,比泰山还要高耸,比江河还要宽广。

  <小黑牛>

  那是八十年代初期,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分到了农户家里。我们家不但分到了十几亩土地,还分到了一头小黑牛。母亲十分高兴,视若掌上明珠,每天一有闲暇,就拿着梳子给牛梳毛,拉着小黑牛晒晒太阳,生活的劲头更足了。

  当时父亲在县城教书,哥哥、姐姐都在城里上高中,我在家门口上初中。母亲既要料理田地,又要精心喂养小黑牛,还要照顾我,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了母亲的身上。妈妈没有一点怨言,还凭着自己的精明能干和纯朴贤淑当选为村妇女队长,第二年又被群众推选为乡***。 记得有一次,看到母亲黑瘦的脸庞和单薄的身躯,我不忍心让母亲再受累,就和几个小伙伴背着背篓,手拿镰刀,到三里外的落峪沟给牛割草,减轻妈妈的负担。我们到了目的地,先玩了一会扑克牌,待到太阳落山时,我才匆匆忙忙的爬起来,上了一棵洋槐树,准备砍一些树叶,背回家去。谁料一镰刀下去,不但没有割到草,却砍到了自己的膝盖上。顿时血流如注,疼痛不已,小伙伴慌了手脚,我也吓得不知所措,急忙用衣服把伤口包起来。他们及时把这一信息告知了我的母亲。

  夜色中,当母亲拉着架子车,满头大汗的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既委屈、又难过,感觉就象短线的风筝终于回到了大地一样。母亲扑上来,抱住我的头,边流泪边心疼的查看伤情,口中不断的念叨;“都怪妈不好,让我娃受罪了”。随后,母亲双膝跪地,不停地磕头祷告,要求神灵保佑我*安无事。母亲从自己的衣襟上扯下一块布,给我简单的包扎了伤口,然后背起一百多斤重的我,在几个小伙伴的协助下,艰难的,一步一挪的爬到了沟顶的路上,把我轻轻地放到架子车上,一路狂奔送到了乡卫生院。当听到医生说需要输血时,母亲又决然的挽起了袖管,为我输了血,当母亲的血液顺着长长的滴管流进我身体时,我的这一条腿得救了。

  今天,当我看到自己腿上残存的疤痕时,我的眼前就不时的浮现出母亲背我爬坡的一幕。正是母亲这种博大无私的爱在不断的激励我、鞭策我,使我更深地理解了“大爱无疆,母爱最高”。

  <天塌地陷,母亲辞世>

  二零零五年的腊月初十日,这是一个充满阴霾的日子,也是一个刻骨铭心、永世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我最最慈祥的母亲,抛夫弃子,带着许多未了的心愿,走完了自己六十二载的生命历程,驾鹤西游,永远的离开了自己疼爱一生的儿女,也抛下了自己捧若心甘的孙儿,未留只言片语,未曾看我们一眼,就这样狠心的走了。

  母亲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我们小的时候兄妹多,家境贫寒,母亲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好衣服,没有享过一天福,有的只是埋头苦干和为这个家无私的奉献,靠着她的坚毅和付出,将我们兄妹抚养**,成家立业。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哥哥也在一家私立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姐姐一家也在宝鸡市居住。我们工作之所以得心应手,与同志和睦相处,离不开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和鞭策,我兄弟俩还在县城购买了四套商品房。正当家境好转,儿孙满堂,媳妇孝顺,孙子乖顺,应享天伦之乐时,母亲却在送孙儿上学的路上,突发脑溢血,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未花儿女一分钱,未看我们一眼,带着儿女的牵挂和伤心狠心的走了。

  泪眼婆娑中,我觉得母亲并没有走远,她只是变成了天上的星星,时刻在关注着我们;您没有离开我们,您还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永远。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阅读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1)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6篇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1

  有一种感情,令我们痛彻肺腑;有一种精神,令我们心旌荡漾;有一种力量,能帮我们穿越苦难;有一种思念,让我们可可明心。那就是亲情,是父爱,即是母爱。

  母爱是船,载着我们从少年走向成熟;父爱是海,给了我们一个幸福的港湾。母亲的爱,点燃了我们心中的希望;父亲的爱,鼓起了我们远航的风帆。那些年少轻狂犯下的错误,难免会伤痕累累。那双抚摸伤口,舔秪伤口的手边是亲情。世间的每个人都浸泡在拨打无比的亲情中;世间的每个人都在为亲情吟唱着一曲曲泌人心脾的歌;世间的每一个人无不对亲情而眷恋;世间的每一个人五步渴望天空般高远,大海般深遂的亲情,古往今来,亲情曾被多少是人讴歌,曾被多少常人惦念。亲情到底有多高多厚,谁也不曾说明。

  在每个雨伞,三峡总会有一对母子在缓缓前行。在仔细观察后发现,三总是向着孩子的那边倾斜。母亲的身影,在雨里那样的弱不经风,颤抖地为她的“心肝”撑着伞,自己冷的牙床相撞也不肯说一句话。不仅是母亲,父亲也是如此。父亲用他坚实的后辈,为子女抵挡一切冰凌雨雪,他们毫无怨恨,只是在默默付出。用自己有限的生命为子女开拓一条宽广的星光大道。

  在你走在回家的港口,总会有一个单薄的身影在瞧着期盼。当你露出微笑时,她会小的比你更加灿烂,当你考试实力是时,总会有一双大手轻轻抚摸你的头,她告诉你,没关系,继续努力,相信自己。”他们把你导航成了生命的唯一,掌上明珠。

  父母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而亲情,像一曲悠扬的笛声,清幽婉转,轻轻地打开心扉,绕不过你心旷神怡,甜蜜地陶醉在其中。

  亲情,有一种无比奇妙的力量;亲情是一则永不退色的话题。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香醇;是一副传世名画,精美隽永;是一首经典老歌,轻柔温婉;是一方名贵丝绸,细腻光滑。我们不必用任何事物去比拟,也不用任何此举去修饰,我们只要用心去感受。乃世千秋,那份古老而传承悠久的情,始终伴随着历史长河潺潺流淌。无言的大爱,与我们相伴一生一世,我们从细微之处体会,体会亲情的细微深长。相信,那永不退色的亲情像是一部动人的神话,一辈一辈的传承,永远传承,永远……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2

  亲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是任何金钱买不来的。什么是利益,什么是欲望,在亲情面前都变得毫无意义。

  亲情,有很多种,骨肉情,手足情,我所讲的,是关于骨肉亲情。妈妈,是带我来到这世界上的人,为了我,她辛苦了十几年,她从没叫过一声苦,十几年的时间里,妈妈的黑发已夹杂了些许银发,原来一双白皙的手也变得粗糙,我现在就给妈妈的手画一张自画像吧。

  妈妈的手,已然泛黄,还有一些龟裂,上面布满着道道的伤痕,每一道口子,我可是都能数出它们的来历,这儿,是切菜时被刀不小心切伤,那儿是工作时不小心被荆条划伤,以至于我每次拉着妈妈的手时那种舒适感已荡然无存,替代的却是刺手的粗糙感,但我却享受着,因为这里面有妈妈对我的爱呀!

  我不止一次叫妈妈买护手霜来保养保养,她每次都以浪费钱为由来打发我,据妈妈说,她八、九岁便洗全家人的衣服,天天打猪草,妈妈的手也早已起了老茧,从我出以来,妈妈亲自用手洗尿布,她说用洗衣机洗不干净,还说用尿不湿会伤我娇嫩的皮肤,还亲自用手缝棉布尿片,从我出生到一岁左右,夜里起床为我换尿布十多次,每次冬天妈妈帮我洗尿布手都开了一道道血口也不在乎。妈妈是一位农业工作者,还是一名农艺师,每天都要下乡推广农业科技,还手把手的教,她的手也因此会意外伤起了一道道伤痕,而她在每次受伤都对我的劝告置之不理后笑笑了之。妈妈了为我辛苦十几年,我一定会回报她的。

  妈妈的手,含着浓浓的爱,为了我,她默默地付出,妈妈的手,带着对我的期望,送我走进校园,每当《听妈妈的话》在耳边回响,我的心里会泛起阵阵涟漪,我一定要好好学*,长大以后报答妈妈。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3

  那天,外甥婚礼上,一个片段也是一个故事,温馨地让人落泪。

  一块贴板,新郎新娘的爸爸妈妈们走上台去,一个接一个的笔画贴上去,组成了一个“豕”字……新郎携手新娘走上台去,携手添上了宝盖头:

  一个崭新的“家”。

  当他们共同举起这“家”时,掌声雷动……

  我想起一首歌,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

  我知道,外甥婚礼的这一幕并不是作秀,是痛的慰藉和爱的寄托。

  他得了病,很重的病,在婚礼的前一月,是在拍婚纱照的那一天发觉的……然后,是手术……是化疗……是痛苦和绝望。我在第一时间给外甥了短信:挺住,你行的!

  他被推进手术室时,大舅妈握着他的手……

  后来夫人告诉我,孩子的手在抖。她说她告诉孩子:别怕,我们都在。

  一天,我的外甥哭着对母亲说:“我舍不得我的工作,我舍不得那个姑娘……”他的母亲也在哭。他哭着冲进自己的卧室,过了一会,我的外甥走出来站在母亲面前轻轻地说:“妈,我错了……”

  那个姑娘一如既往地东奔西走精心装饰着新房,心里畅想着未来的家。

  那个姑娘没有放弃,姑娘的父母从海南赶来了,大家都来了,婚礼如期举行……那天是10月21日,天阴,下着小雨。

  一个新家诞生了。

  在大红的桃心贺卡上,我留下了一句给外甥的话:多好的一个姑娘啊,好好爱她吧。婚姻使人成熟,你要像个男人去支撑起这个家。

  他受伤了,他很委屈,他要回家……那里有他心爱的女人。他知道,那个女人在等着他……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4

  拿起爸爸了手机,打开电话簿,我不知道里面的多少人曾经买过老爸的猪药?眼看爸爸白头发越来越多了,身为女儿的我,却不知道该怎样让时光停在此刻。

  爸爸,您一辈子为我拼过多少笔生意,恐怕连您自己都没数过。知道吗?我最怕最怕您的一句话,那就是您要照顾我一辈子。短短的一句话,仅仅八个字,如千万重的大山,压在我的身上。此时,我才知道心疼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人家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想,我上辈子一定一定欠了您很多很多。所以这辈子命运让我做了您的女儿,而且还是一个残疾人。

  您对我深深您伤心的想法,然而,您仍不在意,继续为我发出您全部的爱。请您原谅不孝的女儿。

  不知道,我何时才能让您和妈妈真正的解脱?当我了解到您对我的安排后,原谅我不能满心欢喜的接受。您说要为赚很多很多钱,等到我到了年龄后,会为我招女婿,不让我嫁出去,因为您和妈妈舍不得,怕我受委屈。爸爸,我不能接受的原因是,因为我舍不得,看您为我永远辛苦下去。

  别的家庭,都是孩子小时候父母疼爱、照顾,等孩子长大了,换成孩子去照顾年迈的父母。这是*的传统。而我,怎么能拖累您和妈妈一辈子呢?

  您的想法,我知道您是心疼女儿,为我的未来在担忧,但是它却像刀子一样,深深插入我的心口。爸爸,我由衷的请您求您,放下我这个包袱,别让自己活的这么辛苦,不然,女儿一辈子都会带着愧疚过日子。

  活到二十岁,才意识到您在我生命中的重要。父亲节到了,在今天,我想对您说,爸爸,请您放下我这个“包袱”,好好为自己活一次。只有您的健康、快乐才是女儿最大的心愿。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5

  在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总有很多的东西与我们同行。在这些和熙的春光中,要问哪一屡阳光更为灿烂,更为耀眼。我会说是:父爱。这么多年来,是父爱同我一路走来的。

  从小我体弱多病,而父亲也天天背我东奔西跑地寻医治病。

  那年我得了一场大病,父亲一边得照顾我,一边又得奔波事业,把父亲弄得就像热锅上蚂蚁。父亲用单车骑我去医院,我静静地坐在父亲身后,无意中发现父亲长了好多白发,是啊,父亲变了,父亲变老了。不,父亲没变,大山伟大的父爱没变。

  那天晚上我得住院,正好赶上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外面还刮着风下雨。父亲从家里带饭来了,可我突然想吃饺子。父亲放下手里的饭盒,二话不说就冲出去给我买饺子。外面的风越来越猛了,我在病房里静静地等待。不久父亲回来了,父亲的头发被风吹得蓬乱不堪。可父亲还慈祥地说:“等急了吧!”“爸爸啊,爸爸......对不起,女儿太不懂事了,真不应该叫你去买饺子啊!”我心里不停的责怪自己。爸爸,你真是我的好爸爸。

  父亲喂我吃过饺子,怕我闷,于是给我讲故事逗我开心。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到时间吃药了,父亲又是帮我倒水,帮我拿药的。夜里我睡觉了,爸爸就趴在我床前守着我,时不时摸摸我的额头。当我早晨醒来时,父亲早已买好早餐。由于父亲的细心呵护,我的病情得到好转。

  现在回头想想,对于父亲的爱,自己又如何回报父亲呢!于是我学会了自觉。不让父亲担心自己的学*;我学会了哼哼小曲,让家里充满欢声笑语;我学会了体贴父母,在父母工作劳累时帮父母捶捶腰。

  父爱是一种情怀,更是一种情操。因为父爱让我生活增添色彩;因为父爱让我在病痛中感到温暖;因为父爱也让我学会了爱。谱天下的儿女都爱自己的父亲,让我们一起营造爱的美丽空间吧!

  父爱伴我同行,让我因为爱而变得更加美丽。我爱我的父亲!

描写亲情的散文随笔6

  晴天霹雳!

  三月中旬,老公的姑姑确诊为肺腺癌,已是中晚期,而且还是比较罕见的变异型癌细胞。通俗点说,就是如果普通肺癌中晚期患者还有三成存活率,那么她几乎是零。

  所有人立刻陷入一种难以置信的绝望里。不是不明白生死的道理,只是难以接受。如一阵飓风或者一场地震突如其来袭过,生和死只隔着短短的距离,却咫尺天涯,难以跨越。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生死,确切来说,是关于死亡。

  在微信上看过一篇文章:一位年迈的父亲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时日不多。他身居要位、年*五十的儿子,突然任性、蛮横无理地似一个撒泼的孩子,他揪住主治医生不依不饶:“怎么可能?我父亲怎么可能会死?我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会死!”医生很*静地告诉他:“你为什么从来不觉得你父亲会死呢?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这是不可逆转的自然现象。”医生当然是在劝导家属理性对待疾病;作者也在指出国人缺乏死亡教育的事实。当时我也觉得这个儿子在无理取闹,觉得医生尽了责,觉得作者一语中的。可是现在,我无限悲哀地理解了这位儿子。

  姑姑的大儿媳是医生,抱着一丝侥幸,拜托郑州人民医院的闺蜜请武汉、北京的专家会诊,仍然不过是再次印证了医生最初的诊断结果。

  姑父最先明白过来,基层警察到小城*局长,三教九流、人生百态都见识过的人生经历,让他比普通人更为坚韧和豁达。

  他把一家人召集过来,约法三章:

  一、隐瞒姑姑病情,所有人言行举止一切照常,谁也不许露出马脚。

  二、不使用常规性放化疗,只根据姑姑体质情况做微治疗,最大限度减轻姑姑的痛苦。

  三、出院回家后,所有人不得频繁登门探望,一是影响姑姑休息,二是免得她生疑。

  彼时,老公正带着女儿和弟弟,还有妹妹一家赴郑探望。姑父宣布约法三章后,老公和从小一起光腚长大的表弟,即姑姑的大儿子,两个四十岁的男人躲在宾馆里嚎啕大哭,似乎这种尽情的宣泄,茫茫间能阻止和挽留些什么。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2)

——亲情的散文随笔 (菁华5篇)

亲情的散文随笔1

  第二天清晨,我接到母亲电话,父亲被送往了医院,脑子里的东西开始恶化,正在抢救。

  突然觉得我的天塌了。

  我想冲进去看我的父亲,母亲和医护人员全都拦住我;我想大声喊父亲,却发不出声音;我想抱着母亲痛哭一场,可一点也哭不出来。

  时间变得很慢很慢,好像都快禁止了。

  我只能拽着护士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儿子!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儿子!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儿子……”护士哭了,母亲哭了,医生哭了,很多人都哭了。

  “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儿子!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儿子!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儿子……”

  我祈祷着,就算没有荣华富贵,就算不能成家立业,只要父亲能好,我什么都愿意,就让他*安的出来吧。

  最后父亲终于挺住了。

  我们一家三口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不再攀比,不再奢望。

  我终于明白,人的一生需要经历很多的磨难和痛苦,也许它会让人抑郁,让人悲伤,让人失去希望,但无论何时,父母的爱都能给予你无穷的力量,带给你希望和光明,陪伴你成长的一生。

  我的父亲尽管傻了,可他还是最爱我的,他做的所有傻事都是为了爱我。我多么希望父亲可以一直这么傻下去,一直这么傻傻地笑着,没有悲伤,没有压力,快快乐乐的过余生。

  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父亲的人,不再是母亲一个人了,还有我。

亲情的散文随笔2

  乡愁,是心灵深处最美的花朵

  乡愁是一份沉重的爱。离开故土的游子,默默将爱收藏在心底。在异乡打拼,心里异常孤独,对着城市的钢筋水泥,对着那些永远都不可能与之说心里话的人,心中充满惆怅。在寂寞的时候,对着荷塘月色,想起故乡的袅袅炊烟,想起脸上堆满皱纹的阿爸阿妈,想起故乡的那条清澈的小河,想起儿时的玩伴,心中不由泛起甜蜜而酸涩的涟漪。

  乡愁是一份深沉的爱。想起余光中的一首诗: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啊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乡愁,承载着游子多少牵挂,多少痴缠的情感,多少浓烈的爱意,多少望穿秋水的期盼。

  对母亲的牵挂,是乡愁中最浓烈的爱。想起母亲年轻时那乌黑的长发,发中飘散着游子熟悉的发香。小时候,游子时常依偎在母亲的怀中,听母亲讲河神的故事。对游子来说,母亲就是那条小河,有着清澈的眼睛,有着丰盈的乳汁,有着对自己细水长流爱。母爱如水,他如河旁的小草。从小到大,那条母亲河源源不断地滋润着他,陪伴他成长。

  对父亲的牵挂,是乡愁中最深沉的爱。父亲,往往不苟言笑。在游子眼中,看得最多的往往是父亲伟岸的背影。父亲的背影,像山一样高大挺拔。小时候,常常趴在父亲的背上,感受父亲背上的温暖。父爱如山,他默默的守护着母亲,守护着游子,守护着这个暖意融融的家。父亲的背影,永远铭刻在游子的心里,无论岁月怎么侵蚀他的记忆,那熟悉的背影永远刻骨铭心。

  对爷爷的牵挂,是乡愁中最和蔼可亲的爱。除了父母,爷爷便是占据游子记忆的亲人。爷爷满头白发,皱纹堆满了额头,总是抽着水烟,抽烟时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爷爷经常在河边钓鱼,游子总是坐在爷爷身边,看爷爷聚精会神的等鱼上钩。最开心的,莫过于爷爷钓了一大篮子的鱼,这些小鱼便是游子最丰盛的晚餐。

  对奶奶的牵挂,是乡愁中最温柔的爱。奶奶有一头整齐的而柔顺的白发,天庭饱满,温柔善良。奶奶善于织布,纳鞋。奶奶织的衣服是这个世界上最合身的衣服,奶奶纳的鞋是世上最结实的鞋。游子对奶奶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奶奶最疼的人就是他。奶奶的笑容,如天上的太阳,总是那样灿烂。奶奶的笑,融化在游子心底,每当他不开心的时候,奶奶的笑便是他的创可贴。

  对妻子的牵挂,是乡愁中最柔软的爱。妻子温柔似水,温婉贤惠。妻子的笑容,是这个世上最温暖美丽的笑容。妻子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皮肤白皙。她的笑容,像花一样绽放在游子心底。妻子的声音,甜美动人,游子最喜欢听她唱歌。妻子做得一手好菜,游子最喜欢吃她做的凉拌面条和麻婆豆腐。来到这个城市,每当孤独的时候,妻子的音容笑貌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对女儿的牵挂,是乡愁中最亲切的爱。女儿长得像红苹果,小脸红扑扑的,说话奶声奶气。每当游子回乡,第一个出来迎接的总是他可爱的女儿。女儿年纪虽小,但很贴心懂事。每当游子回乡,她会给游子准备好刮胡须的刀,端上一杯暖暖的水,用盆装好热水,帮游子洗脚,吃饭的时候,会夹最好吃的菜给游子。女儿的可爱乖巧,是远在他乡打工的游子最大的安慰。

  对故土的牵挂,是乡愁中最难割舍的爱。山里的河,是如此丰盈清澈,小时候,游子时常在河里游泳,时常在河里嬉戏玩耍;山河里的泉水,是那样清甜可口;山里的春天,是那样生机勃勃,是那样姹紫嫣红;山里的夏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山里的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山里的冬天,虽然下着大雪,可是那一株株寒梅,让游子心里又对下一年充满希望。

  乡愁,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爱,是一种复杂的情感,是一种对故土和亲人浓浓的思念和依恋。远在他乡的游子,为了一家的生计,不得不走进一座他不熟悉的城市,在那里辛勤劳作,饱受思念之苦。也许,他并没有宏图大志,非要在异地他乡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也许,他没有在这座城市安营扎寨的打算。因为在他心中,回家与父母妻儿团聚,孝尽父母,养育儿女才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

  乡愁,是心灵深处最美的花朵。它是一朵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茉莉,承载着温柔的母爱;它是一朵金黄的向日葵,承诺着沉甸甸的父爱;它是一朵雨中的牵牛花,承载着隔辈亲人对它默默无闻的守候;它是一朵雨后的荷花,承载着对妻子的深情的牵挂;它是一朵阳光下的郁金香,承载着对女儿浓烈的思念;它是一朵春天里的野菊花,虽然普通,但却承载着游子对故土浓浓的思念。

亲情的散文随笔3

  一碗捞面条

  到洛阳出差一周了。

  下午忙完,我便决定回趟老家。夕阳余光游走在城市楼房的轮廓中,呆板大街上车来人往。我不喜欢城里的热闹,会吓跑夕阳,家里这时候,风是轻的,田野是静的,夕阳是害羞的。

  大巴车只到镇上,离老家还有十里路。一下车就听到有人喊我,是父亲。父亲一手接过我行李,一手拿着手机说话:“接到了,接到了,我们就回来。”说罢把电话递给我。电话里母亲问我晚饭想吃什么,我说:“妈,我想吃你擀的捞面条。”

  门前小土坡在夜色下显得有些陌生而拘谨,似乎把我当成远方客人。得知我要回来,一进门就看到母亲正朝着门口快步走来,她打量着我一直笑,拉我进屋。

  “快坐下,坐车很难受吧?”母亲像个得到心爱玩具后的孩子般兴奋,我便坐在沙发上。

  “去洗洗手吧,一路上出汗多”,我刚要起身,母亲又赶忙示意我别动,对我说:“我给你端来,你别起来。”不等我回话,转身到院子里了。

  母亲端来水,递给我毛巾,转身又小跑着到厨房去了。我知道母亲在给我做捞面。记得初中时候一天上午放学,由于母亲忙农活做饭晚了,我一生气准备不吃饭就上学去。母亲也是这样让我坐着,转身小跑到厨房为我做捞面。

  吃了无数次母亲做的捞面,但从没认真看过她擀面条的样子。想到这里,我轻轻来到院子里,厨房门开着,我站在离厨房几米远的地方,正好可以看到母亲。

  厨房里装的还是以前那种白织灯,夜色包围下加上腾空的水蒸气,白织灯散发的昏黄光线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母亲就在灯下,正用擀面杖擀面,擀面杖很粗大,她似乎要用很大的力气。面团在前后滚动的擀面杖下由崎岖粗糙变得慢慢*整,终于像一张纸一样*铺在案板上。就像从小到大我走过的路,多少荆棘坑洼,都被母亲用双手铺*。

  我想母亲以前肯定也是这样擀面条,唯一变化的是她双手,曾经也是白嫩光滑,如今粗糙布满老茧。母亲突然抬头看到我了,急忙出来,问我是不是饿的受不住了。

  我慌忙之间连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只对她摇摇头,不再看她,一个人回到屋里,坐下等着。

  不一会母亲就端着一大碗捞面走进来,我起身要去接,她大叫:“你别动,碗很烫。”我便又坐下来。她把碗放在我面前,递给我筷子,催着我赶紧吃。

  母亲总是这样,吃饭时候总要催促我趁热吃。以前听到她催,心里总是一阵怨气,偏慢吞吞不紧不慢,任由她唠叨。今日我却拿起筷子,夹起面条送到嘴里。

  “别那么大口,小心烫着。”

  我点点头。

  “对对,放点醋,这样好吃,我去拿。”

  她转身去厨房拿来醋,给我碗里倒。

  “怎么样,淡不淡,再放点盐?”

  我摇摇头。

  “吃肉啊,那是我专门放面里的,快吃!”

  我夹起一块肉吃在嘴里,她这才算满意,站在一边看我吃。我没有劝母亲去吃饭,因为我知道,我没吃完,她不肯去。

  一碗面吃完,汗水顺着脸颊淌下,这捞面味道,一半在嘴里,香而纯,另一半在心里,有点酸楚。一小滴液体流进嘴里,涩涩的,咸咸的,不知道是汗,还是我眼角渗出的泪。

亲情的散文随笔4

  我喜欢章凡的事被豹爷知道了,豹爷是学校里的小霸王,认识社会上的人,教导主任也不放在眼里,大家都不敢惹他,碰巧他也喜欢章凡,可章凡是个好学生,绝不会喜欢他的,他就把矛头指向我,认为都是我的原因,所以章凡才不喜欢他。

  豹爷总是带着几个小弟,双手插着口袋,摇头晃脑,拽拽的把我逼进厕所,威胁我不要喜欢章凡,不然就要揍我。我心想章凡要是喜欢我该多好,可她多用心,只想着学*。我被威胁了很多次之后就*惯了,也不搭理豹爷,有一次还被豹爷揍了一顿,大概是因为他知道了我有一个傻父亲,说了一些听着刺耳的话,被我呼了一巴掌,我就被他揍到说不出话来。

  豹爷是不会放过我的,从来不敢有人在他脸上动手脚,放学之后他便一路跟着我,拽拽的,酷酷的,缕缕白烟在他嘴前形成一圈圈圆环,最后破裂、消散,虚无缥缈……

  我紧张到双腿发软,心想这下完了,他肯定会揍死我的。

  走到学校附*的那条偏僻小路,三个痞子模样的人把我拦住,豹爷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想这回真的完了,希望傻父亲乖乖的在路的那头等我,千万不要走过来。

  豹爷吐了一口唾沫星子,十根手指在他胸前扳弄,发出咔咔咔的声响:“他娘的,今天老子不打死你!”豹爷挥了挥手,三个人把我狠狠的按在地上,他的一只脚用力在我身上蹂躏,我的腰不自觉抽搐一下,呼吸都很困难,豹爷使劲踹我身体,接着疼痛就传遍了我的全身,像千万把利剑刺进我的身体,又如千军万马踏我身体而过,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恍惚间,我听到一声嘶吼,那是熟悉的声音——天真稚嫩却又深沉破碎,那是父亲。

  豹爷被狠狠推倒在地,父亲和那三个人扭打在一起,把我护在身下。

  原来天塌了,是有人替我顶着的。

  我的意识很模糊,父亲抱起我就跑,最后冲进医院。他满脸是血,脸上是惊慌又不知所措的表情,灯笼般的眼睛狠狠盯着我,抱着我跑到这里又冲向那里,急躁地喊着:“他是我的儿子,我是他的父亲!他是我的儿子,我是他的父亲!他是我的儿子,我是他的父亲……”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无助。医生和人群都被吓到了,躲得远远的。恍惚间我被推进一个房间,门外依然可以依稀听到父亲的声音:“他是我的儿子,我是他的父亲……他是我的儿子,我是他的父亲……”越来越低沉,越来越微弱……

  我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父亲却在病床上躺了两天。看着病床上鼻青脸肿的父亲,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抱着他痛哭流涕,终于明白,父亲即便傻了,他也是最爱我的,甚至可以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亲情的散文随笔5

  剪一段旧时光,暗香绽放

  “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忽然听到沙宝亮的这首《暗香》,似乎这香味把整间屋子浸染。我是如此迷恋香味,吸进的是花儿的味道,吐出来的是无尽的芬芳。轻轻一流转,无限风情,飘散,是香,是香,它永远不会在我的时光中走丢。

  旧的东西其实极好。学生时代喜欢写信,只是今天书信似乎早已被人遗忘,那些旧的记忆,被尘埃轻轻覆盖,曾经的笔端洇湿了笔锋,告慰着那时的心绪。现在读来,仿佛嗅到时光深处的香气,一朵墨色小花晕染了眼角,眉梢,是飞扬的青春,无知年少的轻狂,这份带不走的青涩,美丽而忧伤。

  小心翼翼珍藏着,和母亲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最后的几年光景几乎是在医院渡过,然而和母亲在一起的毎一刻都是温暖美好的。四年前,母亲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我。生命就是如此脆弱,逝去和別离,陈旧的情绪某年某月的那一刻如水泻闸。水在流,云在走,聚散终有时,不贪恋一生,有你的这一程就是幸运。那是地久天长的在我的血液中渗透,永远在我的心中,在我的生命里。

  时光就是这么不经用,很快自己做了母亲,我才深深的知道,这样的爱,不带任何附加条件,不因万物毁灭而更改。只想守护血浓于水的旧时光,即便峥嵘岁月将容颜划伤,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那时的时光无限温柔,当清水载着陈旧的往事,站在时光这头,看时光那头,一切变得分明。执笔书写,旧时光的春去秋来,欢喜也好,忧伤也好,时间窖藏,流光曼卷里所有的宠爱,疼惜,活色生香的脑海存在。

  回忆的老墙,偶尔依靠,黄花总开不败,所有囤积下来的风声雨声,天晴天阴,都是慈悲。时光不管走多远,不管有多老旧,含着眼泪,伴着迷茫,读了一页又一页,一直都在,轻轻一碰,就让内心温软。旧的时光被揉进了岁月的折皱里,藏在心灵的沟壑,直至韶华已远,才知道走过的路不能回头,错过的已不可挽留,与岁月反复交手,沧桑中变得更加坚强。

  是的,折枝的命运阻挡不了。人世一生,不堪论,年华将晚易失去,听几首歌,描几次眉,便老去。无论天空怎样阴霾,总会有几缕阳光,总会有几丝暗香,温暖着身心,滋养着心灵。就让旧年花落深掩岁月,把心事写就在素笺,红尘一梦云烟过,把眉间清愁交付给流年散去的烟山寒色,当冰雪消融,自然春暖花开,拈一朵花浅笑嫣然。

  听这位老友,絮絮叨叨地讲述老旧的故事,试图找回曾经的踪迹,却渐渐明白了流年,懂得了时光。过去的沟沟坎坎,风风雨雨,也装饰了我的梦,也算是一段好词,一幅美卷,我愿意去追忆一些旧的时光,有清风,有流云,有朝露晚霞,我确定明亮的东西始终在。静静感念,不着一言,百转千回后心灵又被唤醒,于一寸笑意中悄然绽放。

  唯用一枝瘦笔,剪一段旧时光,剪掉喧嚣尘世的纷纷扰扰,剪掉终日的忙忙碌碌。情也好,事也罢,细品红尘,文字相随,把寻常的日子,过得如春光般明媚。光阴珍贵,指尖徘徊的时光唯有珍惜,朝圣的路上做一个谦卑的信徒,听雨落,嗅花香,心上植花田,蝴蝶自会来,心深处自有广阔的天地。旧时光难忘,好的坏的一一纳藏,不辜负每一寸光阴,自会花香满径,盈暗香满袖。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3)

——经典的随笔散文秋通用10篇

  秋的天空,是澄明而安详的。风清云淡、香桂飘香的日子里,我追随着秋的脚步,慢慢拣拾着纯真的回忆,常常沐浴着秋天的阳光,呼吸着秋的气息,感受着秋的爱抚,品味着秋的韵律,读懂了秋的痴情与无奈,也明白了秋的用心良苦……尤其是临*冬季的深秋,那一抹别致的风韵,是最让我永远无法割舍的情怀。

  秋天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更是那一凝眸的深情。天长人也长,秋深情亦深。多想在这一瞬间陶醉, 让情爱的世界浸没在秋的韵味中,淡淡地撒在天地间,在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眷恋。

  秋韵

  秋天,总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其真正的内涵在于它成熟的魅力。秋天的诗中漂浮着阵阵稻香;秋天的情感流溢着苦尽甘来的味道;秋天的生活蕴含着沉甸甸的永恒。

  秋色

  秋天悠扬而温怡,秋意漫洒苍穹,秋里散满了太多的物象与意象,一景一物,皆蕴透着浓郁的秋色秋香。

  秋语

  人的一生,多象一朵轻云,一缕清风,在不经意间伴你走过人生四季。我们需要春天的和风,夏天的细雨,更需要秋天的收获,这是人生最灿烂的收获季节。

  秋思

  秋天是一个让人怀念和期待的季节。在秋天漫步,穿过田野,跨过小溪,**秋风,吹起秋的美丽,随着思绪在寂寞的秋风里飞舞,飘扬……

  秋恋

  丰盈流溢的秋意,是一首需要用人生阅历来读的诗,金黄的树叶被秋风吹落,那是树叶在山岗上的舞姿。收割一空的田野,那是大地坦露的赤诚。石缝中死去的秋虫,那是生命的赞歌。

  秋绪

  秋天的美多少带点潇湘之意,“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秋下加心就是愁,秋天不见人字形的大雁飞过,也不知道夏虫何时隐身而去。只觉得有莫名其妙的寂寥,逃不掉凄楚的印象。

  秋怅

  秋天的饱满和闪亮并不是用眼睛就可以去感受的。在许多人眼中,秋天是用来寄托愁思的,是清高的,孤独的,容易忘记很多东西的季节。

  秋水

  秋水潺潺的呢喃,象和白云与蓝天互道珍重的依依低语,那若有若无的音符弹跳在心间,带来的是一阵莫名的心悸,洗涤着心扉,叫人心旷神怡。

  秋雨

  秋雨缠绵,带来相思满怀。那飞扬的雨丝,让漂泊的浪子百感交织,如烟的客愁,如雾的梦乡,有幽怨、有感怀、有彻悟、有千百种托不起的心绪。蒙蒙细雨中,枯叶萧萧,总让人感到一种无限的悲凉与惆怅。

  秋叶

  那枯黄的秋叶,好似在向人们诉说不久前的美丽及光彩照人的葱绿。在自己短暂的生命里,直至秋的来临,它才依依不舍的带着那个酝酿已久的梦想,在秋风阵阵寒意的催促下,万般无奈 的离开了大树,告别了那份葱绿。

  秋风

  秋风欲浓,吹落柔情一地。秋风萧瑟的时节,心底总会有一丝惆怅和几许淡淡的忧伤。树叶在无情的秋风中瑟缩颤抖,阵阵秋风,将秋叶毫不怜惜的从树梢拽下,枯黄的秋叶在空中翻飞,无可奈何的随风飘散,是怎样的孤立无助。**秋风,吹起秋的美丽,少年心事,遗落在了野菊花飘香的季节……

  秋冥

  人生有四季,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秋天,特别是逝叹嗟卑深秋,总是令人联想到人生芸芸众生的感伤。岁月悠悠而过,四季依然在悄然地交替。就让我倚在深秋,与你牵手,并肩走过冬季。爱你,不只在深秋!

  秋凉

  踏着凋零的树叶,迎着清凉的晚风, 随裙襟飞舞,任夕阳余辉,秋天虽枯萎了碧绿的原野,却也拂红遍山的枫叶。宽厚坚实的金色之秋,让人觉得一种想去飞翔、想去歌唱的愉悦。

  回学校的路上,拥挤的车厢,昏黄的路灯下摇曳着的树影,微微凉的空气,刚好将我的心包住,很好很彻底地给了我想要的那种真实感。入秋了,没有了夏季的燥热不安,天也冷了,是该给朋友们温馨的短信的时候了。

  突然发现,我落寞不堪的大学就要接*尾声了,有种惊喜,也有些许惊讶。开始来大学的初衷早已随着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而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现在剩下的,只有度日,只有各种喧哗。没想过就这样的大学,本身也没抱很大的幻想,只觉得大学,把该做的都做完就好了。不一定全都会,全都得做的好,只要经历过,明白了,就好。那天看到小学时一起卖力学*的优秀女生写的日志,觉得很有趣,都是些图片,上面是一个人举着张白纸,写着:我是XXX,我在大学里最遗憾的是···。总共看下来,差不多五六十人的样子吧,写的无外乎我没有对我的XXX说我爱你呀、我没有多读些书呀、我打了三年的游戏呀、我丰胸没成功啊、减肥没成功啊、没有谈一场恋爱啊、没有好好旅行一场啊、···

  我认真想了下我要是写会写什么,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什么也写不出来,因为还没有到最后。上课的日子一天一天的变少,在学校的时光也陆续的退场,我最终会留住什么呢?开始的那些信誓旦旦,那些美好的承诺,都已然在现实的照射下现出了原形,都不过是各种奇怪的妖精。但奇怪的是,我们都曾那样彻底的喜欢着它们。

  秋天如期而至,而我向往的仍是寒透骨的冬季。不知为什么,还是有这样一种莫名的情节。就像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第一次有人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想了半天都说不出来,因为我觉得很多颜色都很漂亮。于是回家的路上,我给自己想了个颜色,我最惦记的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个玥字,于是想到了月亮,月亮又是黄色,然后我最好的朋友里面又刚好有个姓黄的,就这么,我就喜欢了十年的黄颜色。然后我发现,很多事都是这样,开始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给它们赋予意义,慢慢的就都成了我脱口而出的最爱。

  越是夜深,越是让人沉淀。越是情深,越是让人沉陷。

  这里,我想对某个人说,也许你根本不想忘记他。你在生活中拼命的说要忘记,却在梦里疯狂的去回忆。你想,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是与他的不经意邂逅让你再次落泪,还是突如其来关于他的消息让你再次无法自拔,这些都是你给自己的借口,给这些无关紧要的事赋予的意义。意义有多深刻,你就会痛的多深刻。也许你会好的,也许你没有出路,都是不会影响日子在你身边匆匆的过的。只要你安好,世界便是晴天。只要我们都还能够让生活*静的继续,就获得了胜利。

  如果忘不了,就不要再勉强自己了,把它当作人生的一次美好片段,去温暖,去记忆。因为我们用尽这辈子最大的缘分都只能走到这里,那么,何必再自己为难自己呢?更何况,王菲和李亚鹏不一样也离了婚么?所以就算在一起也不一定能长久。做一只秋鸟,默默的飞往温暖的冬季。不要做一只囚鸟,永远呆在这间人去楼空的旧房里。

  想想转眼间,我已经从一个什么都依靠爸爸妈妈的丫头变得慢慢独立了。生活独立,经济独立,终于我明白我的日子里面爸爸妈妈的身影渐渐的减少,现在,剩下的已经好少好少,我忽然发现我对他们的依恋是那么的厚重,以前他们是有多宠我啊,把我宠得那样少不更事。现在是我想被他们疼都没有足够的时间,时间真可怕,杀死了一切快乐成长的猪。每回一次家,离开时的脚步就慢一些,是越来越多的不舍与牵挂。想就这么一辈子,天天一起吃饭,不管是谁做给谁吃,都很好。我想这样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踏实,很舒服。可是,谁又能给我这个机会?我真的是一个特别容易依赖的人,*惯了,就难舍难分。

  这让我想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会忽然在某个*常的日子打个电话,捎个短信,虽然生活并无交集,但是还是会收到你们的问候与关心。当我感觉日子很黑暗的时候,都会有种莫名的力量鼓舞着我,坚持下去。这些人,不是友情,更与爱情无关。

  从那一天起,我远离了家门,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很兴奋,很激动,也很开心。不一样的风景,破败的城墙,杂乱的交通,古老的铁皮公交,一切都令人灰心。只能是既来之则安之,努力的适应吧!记得开始去找兼职的时候,某人陪着我找了两条街,结果却成了个蛋糕店的小徒弟,没有工资,还要从打杂做起。郁闷的我第二天继续找,终于是一份正式的兼职,一个月100块,包两餐。唉,不论待遇,总算是了了自己的一桩心事啊!最后一个月满的时候,气不过的受尽各种吆喝的我摔了她一个汤盘就拿钱走人了,呵呵!虽然很好笑,但是心情却好了。现实与想象的差距永远是有天囊之别,之前对边兼职边学*的憧憬无意间就化为了一缕青烟,消散了。

  如今,我已经大三了,人也奔三了。我的大学也快落幕了,不求结局完美,但希望是美好的,不要有太多遗憾

  你携我落坐于深秋的河滩,说:“让我们来用心读读秋吧。”你教我把视线抛向最远处。远处是一幅水墨丹青:山山相连,绵延起伏,远处灰蒙蒙,*处则呈黛墨色,显得那样庄严肃穆和深不可测。

  “来,再看看河对岸。”你这样提醒我。

  河对岸,最夺目的是那些笔挺的阔叶柳,在夕阳的辉映下,柳叶儿或金黄或淡绿或橘红,五彩缤纷,像是开满了繁花,艳丽异常。

  有趣!我惊喜地发现,对岸那些柳树,都是两棵一组地站立着,每一组的两棵紧挨着,每一组之间拉开一定距离。真不知这树是人工栽种还是自然生长。

  我开始细读这每一双柳树。它们相伴相依在这深秋的旷野,枝桠相拥,叶儿相映,既像两个亲密无间的友人,又像一对痴情相守的恋人。因为相依,他们不会寒冷,一眼凝望就是一个太阳,一声细语就是无尽的温暖!因为相伴,他们不怕暑热,一声叮咛就是一片绿阴,一声问候就是一片清凉!春雨中,他们因友谊而舒展,因爱恋而青翠;秋风里,他们轻吟着彼此倾慕的雅歌,让友谊和爱情更加成熟和浓重。

  喳、喳、喳,几声喜鹊的叫声传来,打破了旷野的静谧。我从柳梢上收回遐思,低头欣赏脚下的河水。河水如明镜般纯净透明,几尾小鱼在水草中尽情嬉戏,自由自在。吸一口气,一股水草清香扑鼻而来;掬一捧水,柔柔的、凉凉的;捡一块小石子扔入河中,惊起一只水鸟,扑楞着掠向远方……

  在这旷野,在这深秋的河滩,你教我读秋,教我自远而*、自上而下地细读,教我以视觉、嗅觉、听觉、触觉全方位地感受。你是在让我仔细感受生活,品位人生啊!一股情愫在心底油然而生,我把目光转向你。读你睿智的脸庞和多情的双眸。你有秋的成熟和丰富,又有秋的沉静与含蓄。

  感谢你带我来读秋,感谢你使我明白一个理儿:有心,人生处处皆景致。你就是我人生旅途中一道最美丽、最动人的风景!

  读秋,醉秋。此刻,真想牵你的手,像对岸两棵柳树的样子。

  人生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也许对岸的双柳,教你读懂了友情与爱情;

  也许翻滚的麦浪,教你读懂了成熟与丰富;

  也许明净的高空,教你读懂了沉静与含蓄;

  也许涓流的河水,教你读懂了睿智与多情;

  也许……

  “有心,人生处处皆景致”,希望我们的人生不再是邂逅美丽,而是拥有美丽,享受美丽!

  秋天已经不知不觉到了,一点感觉都没有。

  还记得家乡的秋天,那还是十几岁的时候的样子,毕竟已有七八年没有回家认认真真享受一下过秋的日子了。收获的季节,每个人谈论秋都会想到这个,以为秋天是个快乐的季节,其实当时对我来说,秋天并不怎么样,因为要做大量的农活。每次去收玉米,爹总要买些水果,梨呀苹果啊。这是诱饵,只有干完活休息时才能吃到。收玉米是最累的了,也是我最不愿意干的活。青纱帐,密密麻麻的玉米地,进去后就看不到人影。缨子上满是花粉粒,我最怕钻玉米地了,每次爹总是把玉米缨子用镰刀砍掉,要不然我是不愿钻的。这些玉米缨子上的花粉一旦掉进脖领,一天你就别想好受,痒的无法忍受。尽管爹总是把缨子砍掉,每次掰玉米,我还是穿的严严实实,尽管天热。

  那时的玉米地成片成片,一眼望不到边。我家的地往往在最里面,我家也是最早行动收玉米的。不到半天,一块区域就清理出来了,累了就躺在砍到的玉米桔上,啃着梨,望着清爽的天空和移动的白云,一会他们就消失在玉米缨子之上了。

  玉米收完,装在牛车上,满满的,有时候人只能在后面跟着。而我总是骑在牛背上,任随牛慢悠悠的往家走。日渐薄暮,路上全是满载玉米的牛车,在长长的土路上,摆起了一条长长的龙蛇阵。而此时,西方那颗最明亮的星叶露出了笑容。

  回家并不意味着这一天工作的结束,吃完晚饭,就要把玉米皮剥掉,这样的工作又要持续到很晚。每次爹总是把堆在天井的玉米分为几小堆,姐姐,妹妹,和我只有完成自己的任务才能睡觉。听着蟋蟀演奏的交响曲,在门灯昏黄的光照下,不知多少家的孩子向我们这样等到月光退去。

  那时好像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种棉花,此时家里棉花应该开满了吧。

  当然也有很高兴的时候,那就是打枣。每家都有几棵老枣树,每到此时枣子在树上露出红扑扑的笑脸,我们就开始把他们从树上打下来。树下面并不是空地,抑或是棉花也可能是芝麻豆角,所以枣下了树有时就钻到这些庄稼下面,难觅踪迹了。树上的枣也不会完全打干净,总是有那么几颗躲在树叶下不肯下来。在秋收快结束时,树叶也快掉净了,他们才露出头脑,而这时枣却是最好吃的时候。爹每次去地里回来总能带一布袋回来。

  随着树叶的迎空飞舞,凛冽的寒风就伴随而来了,在草木皆休时,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纳兰容若一句“深山夕照深秋雨”将秋雨渲染得格外的凉,也许是秋天本身的特点,加上特定的环境与心情,所以大多数人都会有萧索与凄冷的感觉。梧桐一叶而天下之秋,看见地上的落叶,还没有对秋体会的那么深切,直到这一场秋雨的来临,秋的感觉才真正的强烈起来。

  当岁月辗转而过,总是喜欢回望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可是蓦然回首,灯火阑珊之处,早已没有了年少的样子,不得不慨叹:回首,不是秋!

  终于来到了香樟树下,来到了桂花香飘十里的地方,可是,却找不到那个可以一起漫步林荫的人,年少的约定呵,为何总是迟迟不肯来临?过往总是无法释怀,即使无奈,也只能在心中点点慨叹。想知道,在那野百合盛开的地方,是否残留你的芬芳?

  一年的时间,以为短暂的挥手即去,虽然承受了很多,但自己以为没什么,可是却是岂能用“很多”来形容改变了的地方,我们都以为还是老样子,可是现实却告诉我们不只是成熟,还有苍老。苍老了容颜,苍老了年少时的心情。

  怀念那年那场大雪,大概是因为有你的存在吧,雪花飞扬,每每想起,内心总是久久无法*静。如今,雪花依旧会有,可是没有了那种味道。多想去寻找曾经的记忆,寻找曾经的自己,寻找曾经的足迹,可是啊,如今的我们,却是都在哪里。

  去年的秋,兴致勃勃的跑到满地黄叶的林荫小路,跑到布满红叶的围墙,拍下照片,为了纪念你离开后我们曾经的画面,今年呵,同样是记录,却是秋雨凉透衣衫,雾气弥漫。在这个离你几千里的地方,望不到,见不到,原以为今年可以走*你,可是啊,却是不小心,走远了距离。曾经的秋是淡淡的凉,如今的秋,是瑟瑟的冰。

  东逝的水,将来路冲刷干净,洗涤着过往的霜华,记忆的风铃,吟诵着斑驳的声音,深深依恋着盛夏里遗落的烟花。梦里回到已不清晰的人家,那里种满逝去的年华,天边被遗忘的晚霞,缱绻地诉说着不舍的话。苍白的时间里,无语是最美的对话。

  忧伤还是快乐,已无从辨暇,最美的韵律啊,如今,继续听着,心里还是触动得仿佛泪如雨下,伴着我走过青春年华,伴着我在你不在的月下,不想承认,在风起时分,熟悉的旋律,飘碎了荡涤在梦里的灵魂。旋律,在想你的时候,轻吟。

  晚风乱入西窗凉,闲带桂花十里香。不再是年少的轻狂,不再是雨落西窗的悲伤。也许我每一步都会回首过往,回首曾经的秋凉。可是,我已深深的知道,回首,不是,秋。向往,相逢,相望······

  年少的承诺,总是那样的经不起时间的折磨,年少的友情,总是有那么多最终散落在不知名的堤岸,所以现在大多时候更相信,真正的友情、爱情不是挂在嘴边,而是真正用时间,用经历,去沉淀,去延伸。

  久居城里的喧嚣,对季节的感觉本来迟钝,加之每天从睁眼到合眼都在为饭碗忙碌,是不会有什么过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偶尔像“诗人”,激活几颗悲喜愁怨的细胞,往往是在回家,走*那百里之外,送走我童年、青年,伴着母亲六十、七十、八十越来越旧的老院子、旧房子和弯枣树。

  这次回家两件事:一是“十月一”要扫墓上上坟;二是冬天马上要来了,给老母亲*安越冬做做准备。一阵寒流,几行雁阵,给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浓浓的秋意,回家的路自然也不例外:农家秋播的繁忙早已过去,棉田的颜色已变得暗紫,几垄懒割的玉米棵在秋风中摇摆,路边的杂草已全部失去水泽,白杨树上的叶子在一片一片地飘落……唯一的例外,是那片片播种不久的麦田,已经有了许多绿意,似乎在对季节进行着顽强抗争和挑衅——其实是无助的,冀东南这片操劳了多半年的土地行将冬眠,不过是早天晚天而已!

  老家老屋,一院树、一群鸡和一只比读高中的女儿年龄还要大的老鹅是其典型的生态特征。每趟回家,离门口很远的时候老鹅那嘶哑的叫声就隔墙传来,然后是微抬着翅一晃一晃,领着耳聋眼花的老母亲迎出门来……院落,在晚秋时节有几分萧条:那棵弯枣树,叶子已稀疏发黄,枝杈上长长地吊了两串母亲自种的红辣椒;西窗台前的石榴树,无精打采的叶间还挂着五六个红得发紫的石榴,是奶奶给孙女专门留的,这次就要摘走;母亲用篱笆圈起的小菜园,葱葱郁郁的景象已经消失,茄棵、柿棵还在那儿勉强地长着;挂在篱笆上的扁豆秧,细细的蔓子已经裸露出来,间或有一两小扁豆顶着发蔫的紫花;半院子的北瓜蔓,叶子已全部落尽,只有两个干黄的老瓜种还连在上边,院内的其他物种,在晚秋夕阳下都无一不疲态尽显。

  老屋也进入它存续过程的“晚秋”:始建于清光绪初年的几间老屋,距今已有120多年,其间上世纪70年代虽然返修,但一应物料,包括梁檩铺材、砖瓦门窗,除少许补充,俱都没变,重建格局也一如原样。这样的房子,目前农村已经少有,使用价值几乎尽失,剩下的也许只是“20世纪初*原农舍”这样的“建筑学意义”。可是,老屋的“晚秋”之于我,毕竟不是*常,是硕果累累之后的“晚秋”:在它悉心守候100多年的院落里,粗大了无数弯枣树、老槐树,肥壮了无数牛马羊,猪犬鸭;当年宽畅的大门洞下,迎来过一个又一个媳妇,出嫁过一个又一个女儿,屋内的土坯炕上,诞生过一代又一代子孙;特别是春节家谱两侧挂的那幅配联——“礼仪早树克勤克俭、书香传家唯耕唯读”,更是几代人自强本分、守业治家的凝华!而今,老屋的门窗、梁檩已旧得漆黑;房顶上的老草,陪伴岁月不知枯荣了多少回;西窗棂上挂的蜘蛛网,随风摇摆;房根下的滴水砖,深浅不一地打上了滴水的印记;正堂屋内,房梁上的燕子早已不知去向,挂在窝窠下的,是被灶烟薰黄的燕屎痕迹——这样的场面,的确给人带来几许失落:想来难怪,这初冬一样的晚秋,昭示着一年一度的春色已远不可及,轰轰烈烈的夏日也已化作过去,于这春夏秋冬的演化中,人的皱纹*添了,物的刚性变散了,院前当年那波光四射、菱荷满塘的水塘干涸了——总之,“一的一切”和“一切的一”都已经和正在化为消失!

  自古以来,文人雅士多以见凋花而落泪、望冷月而伤感,在他们那儿所听之秋,多是“日夕凉风至,闻蝉但益悲”、“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秋风秋雨愁煞人,寒宵独坐心如捣”,把自己种种失意和无奈定格于一个“秋”字,以至感染得多少后人一想起“秋”就仿佛听到季节的哭泣。然而也不尽然:唐刘禹锡曾有“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潮”的高吟,宋辛弃疾亦有“沙场秋点兵”的豪放——婉约也罢,豪放也罢,在文人雅士、达官显贵那儿,我想,“际遇”永远是制约他们观照周围世界的桎梏,这一点,他们也许远远不如目不识丁的老母亲!

  母亲在我心目中,不像季节的变化,永远是那个样子:头发全白,一脸皱纹,耳朵依旧聋,脑袋不住摆,如果说一年四季有什么变化,主要是衣服的薄厚。这次我进家来,母亲正在斜阳下戴着老花镜整叠她那套送老的衣裳——那套衣裳是母亲72岁那年做就的,当时她老人家还很健壮,我并不赞成她这样预备,但母亲执意要做,说“明年七十三闯头年,不预备好怎么行!”又12个年头过去了,母亲依然健壮。自从有了那套送老衣裳,在母亲的心里除我们这些儿孙外,又多了一份凝重和牵挂:每至春秋末季,老人家就要瞅个晴好天气把它从箱子那半截*端出来,小心翼翼地解开包,取走樟脑球铺开,边晒边一个一个地数线拘,晒好后再放上樟脑球,整整齐齐地叠好珍放原处。

  在母亲那里,我仿佛又听到了这样的秋:世上万物都像一出戏,是有头有尾、有始有终的。是季节就得春归夏至,秋去寒来,有春天的盎然,夏天的葱郁,秋天的收获,冬天的沉积;是人,就得有生有老,苦乐年华,有孩提的烂漫,成年的有为,老年的思考,终年的无悔!至于季节变了,晚秋带来寒意,更没必要大惊小叹,加件衣服足矣——如此看来,也许母亲才真正是超凡脱俗,直面人生、无悔人生的。

  九月的尾巴里,长沙终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的气息,虽不浓,但已十分知足。“金秋九月,桂花飘香"让我突然想起这句开学典礼金句。典礼不再,桂花正香,无论走到哪里空气中都弥漫着桂花的香气,温润的空气夹杂这香气确是迷人又醉人,让人不禁大口呼吸。

  一年四季中,我最爱秋天,不是偏它是我盛开的季节,而是它给我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就好比喜欢一个人,要你说出喜欢什么?真的喜欢又怎么可能看的那么巨细,再明察秋毫的眸子也会被蒙上薄纱。

  秋天也是,我迷恋它,也许是满地的枯叶,也许是萧索的万物,也许是冰凉的秋风,也许是一套又一套的游移在我面前的秋装,也许是铺满金黄落叶的林荫路的那端,梦中王子忽然出现伸手邀你共赏秋景的浪漫幻想,也许是“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哀伤……似乎总是有一股淡淡的忧伤在我的身体里涌动,秋天给了它机会,也给了我机会,让我们谈谈,谈谈为何有它,谈谈它是为何。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4)

——精美散文随笔通用5篇

  以下是yjbys文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美散文随笔精选,工作累了,泡杯热茶,坐下来歇歇~

  篇一:一束光阴付苦茶

  时间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你明明能清晰地感受到一分一秒,可是很多往事又恍若隔世。似乎才刚*惯日期是2015年,但2015年已经悄然到了最后一个月。最后一个月,我想写写一年来的感受,但想来想去想不出如何把这些感受连缀成文。于是索性把笔一丢,约老友出去喝茶聊天。

  之所以跟老友投脾气,是因为他也对文学感兴趣,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就常常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小说。毕业后,他在初中当过几年老师,后来辞职读书去研究楚辞。我们也同样都是俗人,对喝茶并无讲究,不讲究泡茶要用“旧年蠲的雨水”或是“梅花瓣上的积雪”,更没有余资“买泉两眼”,都是拣最便宜的囫囵喝下。

  两口热茶入腹,驱走了寒意。他看我愁眉不展,就问有什么心事。我据实以告。他又问,你这一年到底什么感受?我说我就觉得自己这一年话变多了。他问,你都聊些什么。我说我跟同事聊文学。他扑哧乐了,不信运营商里有爱读小说的。我说我一开始也这么觉得,但有一回,我看见一个同事桌上放着刘慈欣的《三体》,然后我就拉住她不放,给她聊《弗兰肯斯坦》这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科幻小说,告诉她最早的科幻小说就是女作家写的,并且这个作家的老公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又给她讲星云奖是科幻界的诺贝尔文学奖,刘慈欣虽然也获奖但文笔差了些,推荐她看看同样获过奖的老作品《黑暗的左手》……

  “你同事听你说完什么反应?”他问。

  我说,她听完后问我雪莱是谁,我当时想了很久,犹豫到底要不要从19世纪初叶浪漫主义诗歌的起源开始说起,然后有技巧地过度到19世纪后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如果她兴趣不泯的话,再转而切入20世纪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最后从影响研究的角度跟她谈一谈莫言与马尔克斯的师承关系,不过最终我还是放弃了,只跟她说雪莱是“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作者。

  老友听完哈哈大笑,说我是“己之所欲,欲强施于人”。

  然后他又问我,难道之前不怎么聊天吗?我说,我工作时间短,之前都忙着学业务,就算聊天也总不离工作,甫一有点难办的任务就郁郁寡欢,自己压力大、负能量多,同事都唯恐避之而不及。

  “那现在呢?”老友又问。

  我说,现在好太多了,一方面是因为业务越来越熟,更重要的是,这一年自己心态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由原来的求好心切、面目可憎,到现在的按部就班、顺其自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执象而求,咫尺千里”,于是只负责做好自己,不管东西南北风。

  “对!”老友伸手指向茶社挂着的一副楹联。

  我顺着方向望去,楹联上书“是命也是运也缓缓而行,为名乎为利乎坐坐再去”。我突然感到自己的年终组稿有了眉目,这一年“心中有,笔下无”的感受逐渐浮出水面。茶要一口一口地喝,才能咂摸出滋味,甘甜的茶汤入口,细细品味方能觉出清香,苦茶入口,你也不要皱紧眉头,束一段时光,沉浸在苦茶中,低头再饮,嘴角会露出回甘后会心的微笑。

  篇二:这是凌晨的故事

  这一条街很长,路旁种满了银杏树,看了看表,这是一天里最安静的时刻。凌晨,我开始听雨打在树叶上的声音,终于在烦躁中咀嚼出了静谧的味道。*惯了不打伞在街道上行走,喜欢雨滴在发梢上覆盖一层湿润润的水珠,想要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天明。

  昏黄的灯光带来了一丝丝视觉上的暖意。我又一次看到了她。

  像是一次次的奇遇,又像是一次次的必然,每当凌晨走过这条街道的时候,我都能遇见她,这个清冷的女人。她总是眯着眼睛,蹲在一棵看起来光秃秃的银杏树下,侧着头抽她永远也抽不完的烟。我放慢了脚步,低着头,辨别着她抽烟的声音。可是除了风声雨声,再没听到其他的声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后,又回归到了一种寂静。这时候的我已经看见了这个女人,她望着我,给我了一个肆无忌惮的笑脸。我才发现自己真傻,有一种被愚弄后的沮丧,却又有一种莫名的欣喜。其实我一直对这个女人好奇。

  “你……”我张了张嘴,却又遗憾于自己的笨拙,不知道能说点什么。

  “嘘,它快来了。”女人把食指放在嘴唇前,鲜红的嘴唇嘟起来,像是一颗樱桃。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女人的声音,像是一首低沉的大提琴曲子,有一点点引人的魅惑。女人指了指自己的身旁,示意我过去。我歪了歪头,认真地看了看这个女人,烈焰红唇,乌发碧眼,五官精致,结合在她的脸庞有一种别样的冷峻,一身黑色的`衣服,到脚踝处的毛呢大衣被风微微扬起。

  直到走到女人身边,我忽然发现,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青草味,这股味道从鼻尖瞬间传入大脑,感觉到了别样的清醒。我没有勇气蹲下去,总感觉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感到惊险和刺激。我只是静静地站在女人的身旁,看她靠在银杏树旁,又点燃了一根烟,她递过来了一根,手指修长而骨干。

  我犹豫了一下,把烟放在嘴边,凑过去点火,用余光看着女人专注的神情。许是有风,烟点了好几次还是没有点着。伴随着女人的轻笑,我便开始咳嗽,喉咙里弥漫着一股薄荷的烟草味,淡淡的,很好闻。

  “第一次?”女人重新靠到了银杏树上,用目光随意地扫视了我一下。

  我有点儿窘迫地退后一步,慌乱的用衣袖擦了擦滞留在脸上的雨水。只得把烟拿在手上,看着烟一点一点地燃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面对这个女人的时候会被吸引,总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不一样的力量。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不回家?”我绞尽脑汁想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你不也没回去么。”女人满不在乎地看了我一眼后,忽然,像是魔怔了一般,仰起头像是在夜空里寻找什么一般,突然开始走来走去。

  “你在~”我感觉到了不对劲。“闭嘴,快跟我走。”女人毫不留情地截了我的话,拉起我的手,开始往前跑。我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双脚就开始毫不停息地奔跑。女人的手像是千年寒窑里的冰块,紧紧地抓着我。脚下像是生了风,已经不再相信眼前看到的世界,只觉得世界只有一种暖黄色,冰冷的风和萧瑟的雨在提醒着冬天的可能。女人扬起的头发不时地扫在我的脸庞上,痒痒的。我也不知道最终我们最终的目的地是哪儿,这种奔跑让我有一种满足的发泄感。已经感觉不到脚下的路了,银杏树叶铺成了一种流动的黄色,像是一条河流,在汩汩向前。

  雨像是越下越大了,人腾空在世界里。手里撰着的依然是冰块一般凉,可眼前这一切真实的如此虚幻。我看不见女人的身影了,抬头,却是一只雪白的鸟,我抓的是白鸟的脚。鸟一直在飞,一直在飞。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我一直抓着女人的手,我明白,白鸟就是女人所幻化而成的。可是却不知道那时候的女人在奔跑前究竟在寻找什么。我抬头看了看天空,雨依然在下,而天边,晨光微曦,天应该快亮了。

  这是一个凌晨的故事,也只有在凌晨会发生。

  当我停止奔跑的时候,眼前便是一片白花花的天花板,多像在天空乍明的白。当我走进黑夜里的无数个凌晨,那个女人便从来没有再出现过,只是偶尔,会在天边飞过一只鸟,绕着我的头顶盘旋一周后,悄然离去。

  篇三:我们都是路人甲

  艺术高于生活,艺术又源于生活。电影呈现了一幅幅“横漂”在横店打拼的画面,横店像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展现着一个个小人物的心酸生活。每个人都是、*凡着,奋斗着。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里的主角,别人生活里的路人甲。

  生活在底层的路人甲的日子是*凡的,在生命的前行里,承受着那些厌倦的重复,点滴的悲喜与欢乐,或许不明白深刻的道理,只是在摸索里渐渐地感悟真谛。当主角在沮丧和绝望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看似心灵鸡汤的鼓励,虽说这安排在影片里,显得有点儿不接地气,但多少表达出了一个励志的主题,横漂青春的坚定的追梦。当他们面对镜头自然地说出一个又一个道理,或许这就是他们在生活里的感悟。他们谨慎的在梦想里奋斗,他们展示了不同于我们生活的另一种可能,展现了另一种卑微而伟大的生活。

  一个“横漂”的群像像撒网一样,笼罩着不同种类的“横漂”。每一个角色代表着横漂的一类人,用他们自己的身份和名字,去表演,再现他们的生活状态。为什么说是表演,因为于影片本身来讲,并不能更深入的看出演员们的生活情绪与状况。影片《我是路人甲》所有的主角都是横店里的特约演员,编剧以他们为代表,来编写他们的生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带了一丝主观的色彩。因而他们的生活只展现了表面部分,而以群像的故事线去讲述,显然分散了人的注意力。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每个人活在世界上的点点滴滴,分分秒秒的生活,像是一帧帧的画面,经过剪辑便是一部活生生的电影。主角就是你自己,有故事,有情节。尔冬升将目光聚焦到了那些路人甲身上。没错,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我们总是太关注于主角的生活,忘却了主角身边还有一个小丫头。无论是戏里戏外,都时时发生着戏剧般的事情。影片里一闪而过的镜头里,你能看见曾经在镜头里的主角,许鞍华,张静初,这些在摄像机下聚焦的人像,在他人的生活里是最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世界从来就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人好像*惯于在生活中参悟生活,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拥有机会后又失去机会,在生活的井底去憧憬另一种欢喜的生活。对于影片中的人物所讲的道理,我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实的生活。只是当演员们面对镜头那种或许有点夸张的,生涩的表演,只是幻觉,我们身边的人,在面对镜头时,或许也是这般景象,因为我们都是*凡的,为生活去奋斗的人啊。

  最后,想说一说,如果影片按照纪录片的方式拍,或许更能展现出横漂的生活。

  许多小朋友都能体会到爸爸在身边的关怀,而我体会到的父爱绝大多数都是从电话里得来的。

  我的爸爸是一个优秀的人,他长期在外工作。妈妈曾告诉我说:“我刚出生时,爸爸在遥远的日本。可爸爸好象感觉我的出生,他心神不定,打电话给妈妈,爸爸听到了我的哭声,他通过电话给我说了几声,我就不哭了,似乎听懂了他说的话。”这就是我第一次体会父爱。

  爸爸爱我,爱得世上绝无仅有。在他的眼中女儿是最乖、最重要的。从我会说话开始,到现在我九岁了,他在外的每天都会打一个电话给我,和我交流。有的人认为打电话有什么了不起,可我觉得爸爸工作这么忙,还坚持每天给我打电话,这是他给我最大的爱。爸爸在电话里关心我的学*、生活,还给我讲做人的道理。今年竞选班长,我失败了,爸爸打电话回来听到我的声音很低沉,爸爸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告诉了爸爸,爸爸在电话的那头笑着安慰说:“人是要经过许多挫折的,在挫折中成长起来,长大了才能有出息。”每次经过爸爸的开导,我的心里就特别的快乐,觉得生活如此美好!

  虽然我和爸爸隔着千山之远,万水之遥,但电话里的父爱,让我的每一天都晴空万里,灿烂如花!

  初冬的早晨,拉开窗帘,只见白雪覆满了大地,到处都有着雪的足迹,像是冬为大地穿上了一件银白色的羽衣,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雪,确是一个伟大而神奇的东西,它是冬的伟大杰作。冬天,洁白轻盈的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像是一名名舞者跳着优美的舞蹈从空中飘落大地。降在花草上,为花草除去害虫;降在湖泊上,为人们提供一条冰桥;降在陆地上,为孩童随意玩耍……雪花无私奉献,*凡而又奇妙。从地上抓起一把雪,冷冷的、软软的,碰见热就会融化。雪花的形状一样,玟理却各异。一个摄影师用一生来拍摄雪花经,收集到的雪花玟理没有一片是重复的,由此可见,每一片雪花都是冬的心意。

  中午,雪渐渐融化了,空气中隐隐还有着几分雪的气息。太阳热烈地照耀着,光芒四射,金光闪闪难怪雪会被阳光所吸引。阳光下的雪像是撒上了一层银粉闪闪发光,可*看又还是原样。纯洁美丽。

  如果有人问我最爱的季节是什么季节?我会说是冬天,因为冬天有那纯洁美丽的白雪,有那纯洁的心。

  我小学二年级的儿童节是我所过的儿童节里最快乐的儿童节。因为这个儿童节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

  在过儿童节这一天母亲一大早起来做早饭。吃过早饭母亲就给我准备好今天表演节目的外套和工具。我记得我说过:“我会回报你的妈妈”。母亲说:“只希望你以后少和我顶嘴就行了”。难道母亲把这也当成了愿望。我愣了片刻。“你等一下,我送你到学校,看看你们表演”。母亲对着正在发呆的我又说了一句。

  我们出发了,六月的天气不是阴天就是晴天,可今天偏偏下起了雨,路又不太好走。只听见母亲对我说:“冷吗?靠紧妈妈就不冷了”。我心想;我怎么会冷呢?有妈妈您为我遮风挡雨啊!一股暖流顿时涌满了我的全身,我把母亲抱的更紧了。

  到了学校,母亲又叮嘱我几句,一直送我到讲台,那目光使我更有信心,就这样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就这样和母亲度过了这个儿童节,也是我人生中所度过最快乐最有意义的儿童节。因为我在这个儿童节里懂得了母爱,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不求回报的爱。

  妈妈以后我会好好报答您的,你就放心把!孩儿现在已经长大了!

  妈妈我爱您!

  江山石是我为自己收集的那些很不寻常的小石子取的名字。

  在客厅的窗台上,有一个没有花的花盆,里面装满了大小不一,各种颜色的小石子,我把它们命名为“江山石”。我不知道在众多品种的石头中,有没有叫做“江山石”的石头。也不知道它值多少银两,而被我称之为江山石的石子,都是生在高山,长在水边的普通小石子,这些普通的小石子对我来说却有着很特殊的意义。这盆江山石中的每一颗石子都是我亲手拣来的,而且都是来自于祖国大江南北的山川河流之中。虽然时间久了,分辨不出哪颗石子来自哪里,但每当欣赏把玩或翻看当时游玩的照片时,都会想起在海边,在大山上,或是在峡谷中行走看名山大川时发现和拣到这些小石子时候的情景。这些美丽的石子被我带回家中存放在一个很精致的花盆里,与窗台上的那几盆花一样,被精心呵护,擦拭灰尘,照射阳光,汲取宇宙的精华。

  也许我前世与石有缘。此生缘分未尽。小时候便喜爱摆弄石头,在河床上挑选光滑圆润,黑色、紫色或白色的石子,那时候不知道收藏,也不知道欣赏,只是感觉颜色、花纹和形状好看,便拣回家中当做玩具来玩。在早些年很少有玩具或基本没有玩具的年代,这些来自大自然的美丽小石子便成了我很钟情的玩具。后来,上学,工作,再后来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又接连搬了几次家,童年的一些玩具、小人书连同那些小石子都不知道丢到了哪里。

  后来,不论走到什么地方,还是总爱找几块可爱的石子拿在手里把玩,爱不释手的就带回家中。每次旅游回来,都会带回几块可爱的石子。出去游玩的次数多了,积攒的江山石也就压掉了抽屉的底板,后来,找了一个闲置的花盆,专门用来存放我的江山石。闲暇时候,就把花盆中的石子倒出来,一个个地欣赏、回忆、品味。

  有一块非常好看的石头是在青岛栈桥附*的海滩上拣到的。在黑色的主色调上,描绘着连绵的淡黄色的山峦,山下是一条静静的河流,河水之中清晰可见大山的倒影,而大山之上,高高地悬挂着一轮圆月。左下方还有一枚印章,极似一幅出自名家之手的月夜山水画;而石头的另一面是黑黑的夜空上飘浮着几朵云字卷的云彩,把静静的夜空装扮成了一幅极具艺术性的图画。细细品味,又像蓝色的海面,海浪在原本*静的水面上向前推进,溅起了形态各异的浪花……

  在峨眉山上的一条小石路旁,静静地躺着一枚很小的三角椭圆的小石子,拿在手上观看,图案是一个荡漾着波纹的湖面,湖中有小船儿飘荡,而另一面是两匹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又像两军对垒,跃马挥刀厮杀的古战场……

  在窗台上单独存放着一块普通的鹅卵石,因为它的个头稍大一些,装不进花盆之中,就把它放在了另一盆花的花土上。这块石头来自于内蒙古大草原。确切地说,看到它的时候,它正沉睡在大草原路边的溪水里。这块看似普通的石头上,有着与鸡血石一样的图案痕迹。当时拣到这块石头的时候,同车的好友玩笑地说,看那红红的颜色,一定是行凶的武器,上面还沾有受害人的鲜血呢,小心把你当成凶手。当时,用路边的积水洗刷干净之后,紫红的颜色就更加分明了,仔细端详上面的图案,很像一幅世界地图,又像红了半边天的火烧云。虽然这块石头的质地不是很好,表面不光滑,也不透明,只是粗糙的、普通的鹅卵石,但摆放在书桌上或窗台,如果再淋上一些水雾,图案的颜色就更加清晰鲜艳了。

  我曾经偶遇到一块很有特色的大块岩石,*整的剖面上是清晰的年轮,一圈黄色一圈白色弧线圆滑明显,非常有艺术感,只是这块岩石足有半吨重,我是无法把它带回去的,即使拿回去也没有空间存放,当时便拍下了这块石头的照片。在后来一次制作画册时,把这张照片加工处理后,当作页面上的插花,竟然让很多人感叹这块岩石图案的神奇。

  在办公室的书桌上,有一块如蛋糕大小的黑黄相间的椭圆形石头,这块光滑的石头虽然不精致却很有特点,很是招人喜爱。前些年用稿纸写文字的时候,总是拿它当做镇纸。这块不小也不大的石头,是我从泰山顶上带回来的。登泰山的时候,山下许多摊点和小贩都叫卖泰山石敢当,我想着下山后买一块带回去放在家里。登山的时候,导游说如果买石敢当一定要睁大眼睛,如果不识货很容易上当,被骗买到假货。登至五岳独尊处休息时,无意中看到了这块石头,拿在手上观看,发现石头的纹络清晰,层次分明。以前在故宫曾看过一块猪肉形状的石头,肥瘦之间的层次分明。而我的这块石头虽然不是猪肉形状,而从纹络上看,比五花三层的层次还要明显。拿在手上,觉得这是老天赐给我的一块比泰山石敢当还要珍贵的石头。

  想想一枚小小的石子会给我带来如此的快乐,我想我应该是很容易满足的人。

  其实,石头上不论是山水花草,还是人物动物,或是其它什么日月星辰之类的图案,都不如真正的山水画那样,山就是山,物就是物,清晰明辨。石头上的图案从不同角度能看出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能看出不同的故事,即使是同一个人面对同一块石头,也会把上面的图案想象出几种不同的画面。面对一块块美丽的石头,你可以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去描绘图案的丰富内涵,感叹大自然恩赐的灵物玩石竟有如此神奇美丽的风景。

  也许这些石子或石粒,在几万年或几亿年前还是某块巨石上的一角,在某次偶然的碰撞时分离了母体,又在千年万年的河水冲击滚动中磨*了棱角,才显现出今天圆润光滑的美丽图案。也很幸运地在某一天被冲到海边,躺在了沙滩上,沐浴着海风,接受着日光的雨露滋润,终于被喜爱石头的人慧眼识得,从一个落荒郊野外的流浪儿,一跃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某个居室主人的宠爱之物,从此改变了颠沛流离的命运。

  我的江山石应该是幸运的。它们经过了万年或亿年的磨练流离,找寻到了一个能读懂和欣赏它的主人。可是我不懂得玩石之道,不知道去哪里为我的石子鉴宝,也不知道去哪里为我的石子估价,我只是把它们当作一个个的宠物或玩物而已。

  我们读名著《红楼梦》,讲述的是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顽石,被丢弃在青埂峰下,后来身入红尘,演绎了一块世俗缠绵、儿女爱情故事。描述了一块成不了大器的顽石经历人间悲欢离合的故事。

  《西游记》说的是花果山上有一块仙石,受天地之精华,接日月之灵气,遂有灵通之意,石产一卵,见风化一石猴。这就是美猴王出世的一幕。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5)

——精彩散文随笔通用5篇

  过端午节,一定少不了粽子!今天,妈妈就在教我包粽子呢!你瞧……

  做粽子一定要有准备的。原来,妈妈已准备好浸泡了3个小时的糯米,同时也买好了粽叶,这样准备就让我大吃一惊了。

  我把米放在叶子里,可米全撒在了桌上,我生气极了。妈妈对我说:“你要把叶子做成一个三角形的样子,然后再把米放进去啊!”

  于是,我按照妈妈说的步骤作了一遍,在米上按了按,咦?旁边那个盘子中间放的是什么?原来是肉馅哦!我在糯米中间挖了一个***,把肉馅弄成圆状,塞入糯米中,让它也加入糯米的行列中。可怎么封好呢?我看了眼姐姐,就明白了一切。

  我把翘起来的一片叶子按下来,并用绳子用力的扎紧。成功啦!我按照前面的方法,包了好多个。现在就要下锅了,先是把水烧开,然后把粽子放下去。

  过了一会儿,粽子煮好了。大家四人坐在桌子旁,吃起了粽子。

  我把绳子解开,正想把叶子摘掉,可我一碰,就被烫着了。妈妈看了,哈哈的笑了起来。我吹着吹着,把让热气吹走了。我再次小心翼翼的将叶子掀开,吃起了自己亲手做的香喷喷的粽子来——白白胖胖的糯米中间,包着一团鲜汁可口的肉馅,放入口中,不油不腻,又有嚼劲,感觉太好了!

  端午节就这么过去了,嘴里吃着自己亲手包的粽子,心里想着我国唐代诗人杜甫写的诗:宫衣亦有名,端午被恩荣。细葛含风软,香罗叠雪轻。自天题处湿,当暑著来清。意内称长短,终身荷圣情。

  这真是一个快乐的端午节!

  清净而*淡的江风,吹过渺渺的烟波,一个清秀玉立的身影显现。细长的枝干着色翠绿,中通外直,托着那偌大的花瓣或是莲蓬。花尖点着胭脂红,条条细纹勾出精致细腻的美,纯洁到没有一丝杂质。深绿的荷叶浮在水面,伴着清风荡漾,幻化出层层的图案。

  被你冰清玉洁的外表所吸引,停驻江畔,对月独吟,嗅着清风送来的丝丝清香。

  在那绿如蓝得江水下,是那厚厚的淤泥吧。你的根在那里顽强地生长,冲出了污泥的舒服,击破泥潭的困扰,生生不息地允吸着江水的滋养,把一江的灵气和神韵都汇集,才酝酿出那纯洁的花瓣,才绽放那个出那带着几分不屈的傲骨吧。你是清高的,更是无畏的。怪不得多少文人墨客赞美你“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

  我的朋友,你的生长经历了多少黑暗的羁绊,你的绽放经受了多少风雨的阻碍。然而,你依然坚守者内心最贞洁的期望。终于,你在承受千年的寂寞和黑暗后,淬炼出一颗最纯洁,最正直,最炽热的心,盛开于天地之间。

  从此,你成为千百年来,文人竞相吟咏的对象,也成为一种高洁品质的化身。

  你像是一位纯洁的少女,亭亭玉立在荷塘之中,无论风雨,你依然守在那里,雨水打在你身上,你一弹指,化作炊烟消散。风雨之后,你又将美丽展现在世人面前。

  荷,我的朋友啊,是你教会了我清白的真谛,是你让我懂得风雨之后会有彩虹的道理,你那高贵的品质,无时无刻不在激励我,让我明白“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哲理。在你那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多么强大,纯洁的心啊!

  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就好比春花、秋月、夏日、冬雪的美好与短暂。一次又一次来年的预约,一幕又一幕精彩的重演。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我倚着窗沿静静地眺望山的那一头。山的那边是成片的草地,几只懒散的绵羊在悠闲地吃草。它们浑身上下洁白得仿佛柔软纯净的棉絮一般微微卷起。在草地上缓缓的移动着,与地上那些水蓝的、明黄的、虾红的花朵交相掩映成一幅精美绝伦的苏绣,细细看来又好像是几朵白云在惬意的漂浮着。

  “它们真的好自由啊!这样单纯安逸的生活多么令人向往,只需要慢慢的移动,便可愉快地度过一个下午了。从不寂寞,快乐极了。”我这样想着,按捺不住自己的双腿,慢慢离开了书桌,但随后又立即停下了脚步。我终究还是没有离开。我的心在默默地告诫自己,虽然沿途的美景令人神往,但绝不能因为一刻的精彩而过久的迷恋。生命的旅途应当是为了成就自己的精彩而付出艰辛的努力和等待。这个道理,我懂!

  当春花调谢,夏日转瞬即逝,等到南飞的大雁带来秋的气息,我依然会为冬雪的美好而充满期待。旅途中的我也不是没有过灰心和遗憾,也不是没有受到过冷冰冰的嘲讽。甚至我常常想,如果放弃自己的梦想,随波逐流地与大多数人过一样的慵懒生活,*庸一些不是也很好吗?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如此的辛苦。每当这时候,我的内心都会出现一个雄厚而慈爱的声音:“你不是一个容易在困难面前低头的孩子,你一定会让自己变得优秀。”我瞬间回到了现实。是的,我是一个不甘于*庸的人,我只是在努力地预约未来的精彩生活。

  等到低低的树丫缀上晶莹的雪花,冬天来了。周围的一切沉入了恬静的睡梦,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母亲曾在寒冷的冬日带我去过一望无垠的田野,让我感受松软的雪层下肥沃的土地,我不解至极。为何不把庄稼地保护起来呢?难道不会因为暴风雪的催残而消亡吗?我依旧记得母亲当时和蔼的笑容和委婉的话语:“孩子,只有努力度过因厄的人才能成就精彩。庄稼在严寒中的等待消灭了大量害虫,并积蓄了更多的养分,来年必然丰收。要知道,珍贵的东西总是需要预约和等待的。”那时的我似懂非懂,而此时,我心明白,庄稼成熟需要等待,成就精彩同样需要预约。心智坚定者在困难中预约精神,终其一生,必能到达理想的高度。

  不知何时,风雪初歇,晴朗随之而来,这一片天地,终是迎来了无尽的春意。预约了一年又一年,那不过也是天地万物间的精彩千万次相似的轮回和重演。

  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我想“生活不过如此,学会慢慢等待,学会放眼未来,学会预约精彩,在磨练中成长,坚定信念,终会成就精彩的人生。

  我预约着精彩,也许,精彩就在下一秒。

  第三天,我们从莫斯科坐火车去圣彼得堡。

  进站台,浩浩荡荡的箱包大军,行色匆匆,沿着月台,从车头走到14车厢。拖箱拉过略冻的地面,“咕隆咕隆”的轮子响声,分贝不一,穿透寒冷的的早晨,仿佛火车轰鸣,又像是黄河吼声,响彻在莫斯科上空。这些黄皮肤、黑头发的黄河子孙,拖着箱包正走向世界的角角落落。他们的脚步声,简直震耳欲聋。中国人出国门,不像老外,一个或几个,留学或出差,就是纯粹的游玩,也就是三五个好友而已。中国人批量大,文化、职业、*惯、教养、经历等等,都参差不齐。在东南亚国家,在日本,在韩国,到处都是黄皮肤的中国人,扰扰攘攘,像蝗虫一样铺天盖地,*卷而去。迎过一双双的白眼,留下一堆堆的垃圾。曾经,在泰国,人多到让人无法呼吸。尤其上厕所,卫生间里纸篓打尖,便纸满地,污水泥印,无法下足。虽然,俄罗斯的旅游还刚起步,路途遥远,这一趟感觉就四五个团的样子,人还不算多,但一架空客330包机,满满的全是湖南人。月台上的箱包拖地声,仍然让人感到恐惧、不安,甚至涌起作为“蝗虫”一份子的羞惭。

  圣彼得堡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房屋都是石头砌成,冬暖夏凉,外观坚实、齐整、敦厚、紧凑,并且显得特别大气。即便百年建筑,也丝毫没有任何破败感和违和感。不像怀化,十几年的房屋,就破旧得如同抹布一样。一座桥十几年就得爆破一次,所以怀化几十年都在拆拆建建中。彼得堡的街面干净,清爽,没有到处堆积的污雪,人处其中,若行走城堡。屋内温暖,住在酒店时,一动就出汗,经常热得穿件毛衣跑到阳台去吹风。吹一会便冷,一进屋又热。我们就这样在室内外50多度的温差下进进出出。

  彼得堡酒店的楼下,也有一个大空坪。对面,大概是一个大湖面,空坪与湖面之间隔着一条小小的高速路。晚上回到酒店,我们便下楼在那里继续玩雪。这个季节,俄罗斯一天到晚,都可以看到月亮,常常是日月同辉镶嵌在碧蓝碧蓝的天幕上。坐在车上,月随车走。或前方,或头顶。因为地域辽阔,房屋稀疏,挡不住月亮。沉雪缺月,疏杨冷枝,太有诗意了。那晚,白色的月亮很明净,残缺地斜挂在偌大的蓝色穹庐。在白雪覆盖的大地上,越加显得清莹、冷冽、落寞。龙龙换上那件绯红的棉布羽绒长衣,白色的羊毛围巾,配上白色的贝雷帽,一头乌发长垂肩背,然后对着月亮“痴”望。彩云算是业余的摄影高手,随意一拍,满满的韵味。那背影,唯美,文艺,也“落寞”至极。因为要寻找最佳的造型角度,将月亮“捧”在手心里,大家嘻嘻哈哈地浪费了许多时间。夜风吹得脸刺痛,只好回房间去休息。那晚,也是此行最大的遗憾,没有能够**在雪地上,或者背靠酒店旁的收缩门栏杆,对着月光,让龙龙唱一首忧伤而美丽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是啊,“夜色多么好,令人心神往……”

  等我们疯癫到酒店大堂,导游操着一口东北口音问:

  干哈去了?

  玩雪。

  还没玩够?

  玩不够!

  你们就应该嫁到东北去!

  对于一个东北来的男孩,他实在不能明白,这么多天了,对雪还如此痴迷。是的,来俄罗斯之前,我们就计划了几年,想去东北雪乡,长白山深林,一直因为怕冷或者别的诸多原因没能成行。今年的雪乡,又传出很多负面新闻,口碑坏了,心情也坏了。南方多年没下雪了,今年的冰冻,也只是洒了一层薄薄的雪粒,这么厚的雪原,哪里几天就能玩够?

  我很喜欢彼得堡。看着端庄,走在街上安静,闲适,舒服,一点也不会因为寒冷而生嫌弃。这里的天空比莫斯科更蓝,云彩更纯,而雪地更多更深。没有莫斯科那么多工厂,更像一个奢华的村庄,仿佛整个城市就是为了居住而生。

  在圣彼得堡一家中国餐馆的门前,吃完晚饭,我到门口散步。从这头到那头,从那头走到这头,迎着风,迎着雪,任轻羽般的雪花飞扬,飞扬在眉毛上,帽子上。偶然一对情侣走过,或者一对老夫妻,又或者是个帅气的男孩女孩——俄罗斯真的不乏美女帅哥——上帝对他们太眷顾——他们的五官都经过精雕细刻,无比精美,雕塑般立体。行人不多,马路两边也停了一些私家车。车头的防风玻璃上落下一层薄雪。我不由地伸出手去,用食指画出一个笑脸表情。

  导游说,也许是太冷的缘故,俄罗斯人懒散,不愿干活,一项建筑工程可以拖上二十年。常常是一人干活三人看。然而,他们外表冷静,内心安宁。无论是餐厅,还是商场,从不大声喧哗、说笑。在MAXIMA餐厅,有一天吃早餐时,邻桌一个山东团的,几位大爷大妈吃完后,站的站,坐的坐,聊天说话如同吵架。直到酒店保安出面制止。过马路也一样,斑马线前,他们从不着急,只要有人想过马路,他们就停下来,静静地等待你过去。你让他,他仍然让你。而国内的司机,虽然罚分后好转了很多,但还是经常见到斑马线上争分夺秒的场面:当前方红灯下出现缓冲的绿色箭头时,车流便不顾行人,纷纷驶过斑马线,滑向那个摩托车待位的弯道。我常常想,他们这样能争得多少秒?

  俄罗斯冬季长,夏季短,5月树木才发芽,十月树木落叶,十一月就已经下雪了。冬季里最低温度达零下30多度。短短的几个月,树木生长慢,农作物更是难以成活。一棵大树长成熟耗时百年。所以,大片大片的土地荒芜着,没有庄稼,没有蔬菜水果,也就没有出产。我总在杞人忧天地担心,俄罗斯人靠什么生活?

  百度才知,俄罗斯没有其他农作物,但盛产黑麦。地域辽阔,疆土无边,远东地区,大片的土地下,矿藏无限。叶卡捷琳娜宫殿里的“琥珀宫”,就是18世纪初,弗里德里希一世花了10多年时间,消耗10万片、总重量超过6吨的琥珀、黄金和宝石镶嵌而成的浩大工程。二战中被德军抢掠,壁画原装运走,尔后又离奇失踪。20xx年,俄罗斯人根据原图,重新开采,用同等材料复制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琥珀宫殿。

  是的,俄罗斯矿藏丰富,即便这样,我还是担心,这些琥珀需要400万亿年才能形成,而矿产总有开发完的一天。这么辽阔的土地不能耕种,总是一种浪费。于是想到老家,想到中国正在陷落的乡村,那些自然的村落,有的凋敝,有的被稻田里异军突起的砖瓦楼房破坏了美感。那些没有规划的楼房,东一栋,西一座矗立在田间,对于村落,就像拍照人取景框里的杂物一样,让人很不舒服。而荒废的稻田,被高速路、砖瓦楼占用,被旅游开发分割得支离破碎的稻田,更像是切得稀里糊涂的蛋糕。于是深深地同情起俄罗斯人来。他们有地没法种,我们是少地没人种。当资源消耗殆尽的时候,中国的领导人会不会也像普京一样艰难而孤独?

  又进去一个团,长沙口音。除了昨天遇到过一个山东团,几乎全是湖南人。这真是一个高速的时代,也许,昨天,你还在地球的南端,吃着早餐,今天,你就在地球的北极圈,品着咖啡,或者打开了一瓶伏特加。想到箱包大军,又开始感慨:地球实在不算大,却承载着数以亿万计的物种,而最让它不堪忍受的,也许就是人类。

  无法面对现在的自己,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每天都重复着一样贫乏的生活,每天都在忙碌着,转一圈却不知道是忙了些什么。

  难道,这就是生活?每天庸庸碌碌的过着,有的只是生活酸涩的味道?

  什么时候开始,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坏,连自己都无法接受了。

  很多时候,是不想生气,不想发脾气的,努力的克制,还是没有办法做到*静。

  是什么?让自己变得如此俗不可耐?还是我要求得太多?过于追去完美?

  是在乎?还是不满足?或者是达不到自己意想要的结果,就没有办法去接受?

  试着去包容,去理解,却还是说服不了自己,心还是会痛。

  讨厌这样的自己,讨厌会生气,会发脾气的自己,讨厌每天只为别人而思考的自己。

  因为想得太多,做得多,才会影响到了自己,甚至,什么时候开始的,又开始会流泪了。

  有酸涩滋味掠过心头,忽然间的,也觉得累了,面对这样的自己,累了。

  没有什么不幸福,所以,我微笑着,假装自己很幸福,假装自己麻木了自己的感受。

  不去奢求什么,不计较什么,只是拖着疲惫的身体,一如既往的往前走。

  蜷缩在自己的怀抱,深陷在自己的臂弯,没人会懂的世界,撕心裂肺的孤单。

  我想,我没有办法将自己隐藏,我却能够将自己的心,安静的藏匿在海角天边。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6)

——万物生随笔散文通用五篇

  没想到,郑州这个地方,竟然也有盛开的槐花,真的是令人又惊又喜。

  前几天,坐公交车去上班,透过公交车玻璃窗不经意间瞥见一棵正开的浓烈的槐花树,穹顶之下一树花开,这让我小小的内心充满了欣喜。植物未必不去思量生命究竟该何去何从,正如在这拥挤繁华的城市,它依然倾情绽放,似乎从来不去想是否会有人驻足。

  小的时候,村里种了很多槐花树。我家庭院就有一棵,母亲说,那棵槐花树是公的,因为从来不开花。

  尽管槐花树不开花,还是在我幼年的记忆里留下了浓厚的一笔。那时候,母亲坐在槐树下抱着襁褓中的弟弟,手有节奏的拍着,边拍边讲故事。我问妈:“弟弟能听懂你讲的故事吗?”妈说:“怎么听不懂,听不懂他早就哭开了。”,我觉得母亲说的话一点也不在理,于是又问:“他要是能听懂怎么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母亲无言以对。

  我家房子的后面坐落着姑姑家的庭院,她家也种着槐花树,而且种的三棵都是母的。每到四月底五月初,庭院里的槐花树上便挂满了一串串的白色槐花,像是风中的风铃一般。香气在风中弥漫,引来很多勤劳的蜜蜂,也引来了许多摘槐花的人。

  姑姑家的房子不高,一簇簇槐花正好像屋顶上浮着的云朵,衬托的庭院十分可爱。堂哥那时候十几岁,常常爬到姑姑家的屋顶上把那些槐花连枝折下,我就在树下面,把那些槐花捋到篮子里。蜜蜂在头顶嗡嗡飞着,仿佛我们抢了它们的饭碗,小小的院落充满了欢声笑语。

  姑姑站在树下,招呼着堂哥:“多折些,连枝折,槐花越折明年开的越多”。倒是我生怕那些槐花会不会因为折的太厉害,明年就不开花了。到了第二年,姑姑家的庭院里又开始花香四溢。看来,槐树的确是越折生命力越旺盛的。

  堂哥渐渐长大,往后几年便很少爬屋上顶的去折槐花了。只留下那些蜜蜂在屋顶嗡嗡采蜜,那些槐花树果然像姑姑说的那样,几年不折便只是开枝散叶了,零丁的几串槐花挂在枝上,好像失去了开花的本领,煞是可怜。

  亲最爱吃槐花,用面粉拌匀,放在锅里煎的黄澄澄的,下一锅汤面条,怎么也吃不够。后来父亲索性在我家门前又种了一棵槐花树,是棵母的,年年都开的十分热烈。母亲终于有了饕餮的机会,有时候用槐花做面条,有时候蒸上一锅槐花菜。

  有一年,一个瞎眼的算卦术士端着豁口破碗在门前的槐树下乘凉,他把手中的竹杖放在地上,颤颤巍巍的坐下。嘴里先是念着听不懂的“咒语”,然后说:“这家恐怕日后会出贵人”,我父亲听了哈哈大笑,摇摇头说:“你知道我儿子在班里倒数第几不知道?”,瞎眼的术士说:“我说的是日后,不在这一代,就在下一代。”,接着他又说:“你家这棵树种的好,荫庇子孙后代”。

  所以,直到现在,我们家门前的那棵槐花树都没舍得砍掉,父亲该是多么希望瞎眼术士一语成譏呀!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煤矿上班。干了一年之后,辞职去郑州,我告诉我的伙伴,我要做一个有故事的人,等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坐在家门前的槐树下,给孙子讲故事。所以,我拒绝了煤矿安逸的生活,毫不犹豫的离开。如此想来,人生真的是一场亡命的旅程,我们所追求的原来只不过是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生活如果蹦不出一星半点的火花,生命便毫无意义。

  第一份工作是同仁堂的地区销售经理,干了一个星期辞职;后来做信贷专员,三个月后辞职;现在在*安做保险经纪人。

  我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我的师傅黄秀林对我们特别好。她工作也挺忙的,家里还有个四岁半的女儿。不过,在我们面前她从来都说:“我没事干,天天闲的不得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我们内心的愧疚,我们培训的时候她跟着,考试的时候又去陪考,真的比上学时候的老师还要尽职尽责。

  有一次,我跟师傅说:“师傅,我会看面相”,她说:“那你看看我怎么样?”。我不是在宣传迷信,一个人的面相真的能透露出许多信息。师傅的面相,一看就是“女汉子”的面相。不过,我还是委婉的说:“你在家里跟在外面完全是两个人。”,她听后默然的点点头,竖着大拇指说:“准,真准,在家的时候我就是女王,让老公往东他不敢往西。”

  师傅接着说:“我刚来郑州的时候比你们辛苦多了,你好歹在矿上挣了一笔钱之后出来的,没有举步维艰的感觉。我呢?大学毕业后就来了郑州,开始的时候找不到工作,每天都骑着自行车(现在已经送给我了)带一车瓜子去卖。郑州的每一个商店我都去过,进去就问要不要瓜子,很多商店都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基本上不会要,我就想,无论如何,带出来的东西就不能再带回家,我把自行车放在路边,干脆卖给过路的行人。”

  相由心生。师傅的故事绝不会仅仅如此,于是我又问:“后来呢?你是怎么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富婆的?”

  “去建筑工地开塔吊。家里都觉得我学的是建筑就应该找一个与建筑有关的工作,于是就应聘到建筑公司。夏天毒辣的太阳,晒的大地都脱了一层皮,我坐在高高的塔吊上,像一个放进蒸笼的小笼包。”

  “我必须很努力,你们也要努力,等你们转正了我就能报备主任了。”师傅满怀希望的看着我俩。

  是的,师傅每天都陪我们做社区,搞活动,有时候做到九点半还没有回家。我们没事,没妻子,也没孩子。她的家里可是有一群等着她吃饭的人呀!

  有一次等一个客户,等到夜里九点半他都没有来。我拨通他的电话问他何时到家,他说出了点意外,最*几天都特别忙,估计回去都很晚了。

  我想,既然这样,那我就先回去吧,改天再来拜访。可是又一想,如果就这样回去了,不就白跑一趟了?等,无论几点回来我都等,哪怕等到第二天。客户果然没有欺骗我,等到了十二点他都没有回来。其实我知道,懂保险的人大多数都会买,他是电视台记者,高级知识分子自然会知道怎么理财。

  夜里十二点,我给他发短信问他几点回家,他打过来电话说:“小张,你别等了,真的出点意外”,我知道出了什么意外。白天有个女子被杀害了,整个郑州都知道,他是记者,这时候应该在前线。

  我只好回家。一个人落落的躺在床上,听着外面“莎莎”的声音,似乎下雨了。“苦心人,天不负”。真的太有道理了,等了半夜都没有下雨,刚躺下就下了,上天的眷顾让每一个渴望梦想的人喜极而泣。

  静静的夜里,雨水打的房屋“嗒嗒”的发出响声,万物都在生长。

  我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哭泣,正如万物不会在冬季死寂。我会想鸟儿一样飞,正如花儿在春天开到荼糜!

  生命中所有的颠簸都是为了花开见佛,那俗世中的修行,超越了寂灭的灵修!

  仰望星空,等待着冥冥之中的回应。充溢新的觉醒,新的生命,新的团圆的庆祝。那些苦寂灭道的修道人, 莫非一定要等到帷幕落下,你才会对这个世界的真实坚信不疑?

  “宇宙精华,万物灵长”是人自封的冠冕,我们自认是地球的主宰,傲视万物。但也存在这样的人,他们放低姿态,沉浸在一个几乎被遗忘的世界。

  导演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片中的画面却历历在目,片中的音乐直抵人心,展映着生之可贵,歌颂着蓬勃的力量。

  也许,整日穿梭于钢筋水泥的冰冷建筑,我们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麻木,有时迷茫,有时心血来潮地奋斗几天。也有时候,会猛然发现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再傻傻地守着当初单纯地理想,而是去追求一些曾经很不屑的东西。

  但是,当看到镜头下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明白,不能总像天鹅一样昂起高贵的头,一方面对颈椎不好,更为重要的是,放低姿态,也许会看到一个超然室外的奇妙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生命的姿态不止一种,生命的色彩争奇斗艳。

  在《微观世界》这部纪录片中,镜头聚焦于我们不曾注意到的微小世界,在这里,蜗牛会有爱情,七星瓢虫风骚地卖弄着,屎壳郎的坚持让我心生愧疚。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以自己为出发点来看待周围的世界。我们抱怨时间太短,抱怨命运不公,抱怨生活不易。于是,我们开始了永无止境的追逐,追逐金钱,追逐权力,追逐名誉,追逐自由。我们和时间赛跑,从来不肯放慢自己的脚步,生怕一不留神就错失了一个亿。不是说我们的追求有错,而是有太多的人,在奔跑的途中迷失了方向,既不能到达远方,也忘记了归途,最终沦为幽灵在荒漠飘荡,用海市蜃楼填补自己空虚的幻想。

  可是结果呢?似乎永远达不到满足的条件,在不断的满足与空虚的交替中过活,终究归于一抔黄土。

  是啊,活着,谁都不容易,不止是人。在微观世界中,一切都是大大的样子,一场小雨就可以掀起一场血雨腥风。看到了吗?他们也像我们一样,要为了生存而努力争取,要熬过干旱的季节,要为漫长的冬季储存粮食,要在大风中煽动稚嫩的翅膀,也要为了延续血脉大打出手,稍不留神,就会沦为别人的盘中餐,永远的消失于这个世界。

  尽管如此,你看他们活得多么认真。在他们的身上,有些东西是我们望尘莫及的。就拿那只滚粪球的屎壳郎来说吧,只见几条细细的腿支撑着硬朗的躯体,用力地把粪球往斜坡上推着,第一次他失败了,第二次推到一半又掉了下来,第三次又掉了,第四次的时候,在快要到达顶端的时候掉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英勇的屎壳郎从未放弃过自己的目标。再看看我们自己,难道不会觉得羞愧吗?我们有多少次能够坚持到底?有多少次做到了从一而终,又有多少次背弃了自己的目标,把自己推向始乱终弃的尴尬境地。所以说,我们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也把自己太当回事儿了。

  对于世界,我们知之甚少,所以人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九天揽月,五洋捉鳖”早已不是幻象,这才是真正可贵的地方。保持一颗好奇心,往前走就对了,无谓对错。

  上星期四,综合实验老师让我们大家回去做一个种子发芽的实验,要求把绿豆分别放在两只杯子里,一只杯子放在外面阳台上,另一只杯子放在房间里,看两杯哪杯发芽快哪杯发芽慢。

  我回到家后,在两只杯子里放半杯水,再在两只杯子里各放上一把绿豆,把一只杯子放在阳台上,另一只杯子放在我房间的角落里。第一天,放在阳台上的绿豆和放在房间角落里的长得一模一样——胖乎乎的;第二天早上,我一起床就迫不及待地拿着两只杯子,比较里面的绿点。我一看非常惊讶,放在阳台上的已经有1-2毫米的尾巴了,而放在房间角落里的绿豆还是那个胖乎乎的样子,穿着一件绿色的外衣;第三天,放在阳台上的绿豆,它们的壳全都掉了,芽也有2-4毫米了,看起来白白胖胖,非常可爱。放在房间角落里的看起来比较瘦弱,才刚发芽,芽还只有1毫米左右;第四天,放在阳台上的绿豆芽有6-7毫米了,另一杯绿豆芽只有2-3毫米;第五天,放在阳台上的一共约有1厘米了,另一杯还只有5-6毫米;最后一天也就是第6天,放在阳台上的绿豆已经有1.2厘米左右,放在房间角落里的绿豆壳都掉了,芽还只有约8-9毫米。看着这个情景,我不由自主地想:太阳就象父母,放在阳台上的绿豆就象有父母的爱,放在房间角落里的绿豆就象没有父母的爱,所以造成了这种营养不良的现象。

  生活是一本博大精深的无字之书,它给了我们启迪与思考。这个绿豆发芽的实验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万物生长靠太阳。

  在竹林中。小桥流水人家,衬着野趣石板桃花。给人一种梦幻般的境界。一声清脆婉如长笛般的天籁乐声,悄悄地划破长空。在耳边游荡。

  好似如日中天的的太阳——夏日。趾高气昂的火球高高挂在天上,无情地炙烤着人们。此时再忍着它的嘲讽。

  在清泉中。光着膀子的人们,疯狂的和伙伴们戏谑。让人深深体会到乡村田园那无拘无束的自由。一尾鳞片金光闪烁的鲫鱼,敲碎了人影。从那清澈见底的泉水中蹦跶了出来。在空中舞蹈。

  犹如走向暮年的老者——深秋。逞凶作恶的松鼠已归隐山林了。只有惟我独尊的红枫还在树林子里跃跃欲试。手掌大小的叶子红艳得像天边的一抹彩霞。给人一种历经沧桑的震慑力。

  在稻田中。辛勤的农民已忙得焦头烂额。采摘稻谷、小麦更是成了家常便饭。使人把农民这一劳动形象已深深地,深深地种在了心中。各种害虫也在田野中销声匿迹。

  仿佛刚升起的希望又变成了失望——寒冬。爆竹声中辞旧岁,虽说新的一年(一天)又到来了。可在狂风肆虐的冰天雪地里,只有年少轻狂的少年,还提得起劲头儿。在雪中打滚。拿雪球砸人。

  在雪地中。疯完了回到家,母亲送上一碗热腾腾的汤面。那是多么其乐融融的一幅画面啊!使人忍不住想把它给定格。

  世界万物变化无奇不有,夏天是万物迅速生长的季节。什么东西都在生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去年夏天,我看到了一副令人惊讶的景象,我走在放学的路上,看到了一株萌芽破墙而出,竟还能威风凛凛的屹立在那儿,我真的挺敬佩这株萌芽的!仔细观察之后,发现墙上还有裂缝,这时,我被这株萌芽的威力给震慑到了。

  可是,忽然有一天,不知道是哪个淘气包把小芽给掐了。当我看到它懦弱地在墙根上,心里漠然凉了。我不光是自己伤心,也在为它感到伤心,它有这么不幸的遭遇。这些幼小的萌芽能生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已经很不容易了,也不知道那个人怎么想的,在他一时糊涂的情况下,这株萌芽就被无情地掐了,唉,真叫人心情低落,希望我以后再也不要见到这种人。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7)

——午后的散文随笔通用五篇

  又一个慵懒的午后,我鬼使神差地坐在电脑前,上不上 ? 隐身上去看看……

  “知道你在,快快现身!”他的消息那么肯定,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往上看,啊呀,好几条未读消息……

  逐条看下去,惊呆了……

  “在我眼里,她就是普洱茶,外表普通,只有喝进嘴里,才能品出她的味道——甘醇爽口,香气陈醇。”

  “我鼓足勇气向她走*,她却拒我于千里之外;我只好写封信夹进她的课本,可她却……”

  “她怎么?”我的心砰砰直跳,我怕我的预感,难道他是……

  “嘿嘿,你终于来了。还要听故事吗?”

  “(⊙o⊙)…,当然咯!”

  “她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那封我认为圣洁无比的信读了……我当时懵了!当年我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但还是有自尊的!她不同意也没必要让我下不来台吧?”

  轰!我只感觉一股热浪从心里炸开四散开去,顺延到眼角眉梢,脖子耳根,毛孔发梢……

  “她也许后悔当时的莽撞了……”我只好敲出这行字。

  “我不怪她!我只是再不敢面对她,我逃了半月的课……”

  “让我猜猜……她后来去找你了,并且说好只做知心朋友,还拉你去外面散步,然后到了那间咖啡馆,你们点了普洱茶……”

  “天啊!你是谁?”那边好久才回应了这句话。

  “我是诸葛玉儿——一个才认识两天的网友。”我的手指颤抖,闭上眼,两行泪珠滑落,滴在键盘上,随即下线。

  温馨的午后,橘红色的太阳已经开始悄悄然的挪动脚步沉落西山,散发出柔美温和的光线跨越了青山,穿过了一栋栋高楼的阻碍亲吻在我的脸上,让我不禁想起了儿时母亲那双纤手抚摸我脸颊时的温度,我舒服的张开双臂,高仰着头,让整个身体都沐浴在这橘红色的温暖中。

  此时正值冬初,但位于这温暖的南方,寒冷的脚步还姗姗来迟,榕树自信的吐着新枝嫩叶,与整个冬天宣战着,玉蝴蝶树也吐露着芳香,一朵朵鲜艳粉红的花儿正竞赛着怒放,寒风一吹,她们便欢呼着散发幽香,让人错觉是春天的到来。忙碌了一天的麻雀也纷纷都安静了下来,一排排的站在树枝上,借着绿叶的掩护,露出一只只的小巧的上半身,背对着阳光,或窃窃细语,或安静的祥卧着。

  我盘膝而坐在一处阳光可以照射到的草坪上,沐浴着这一天中最后的阳光,一脸享受的坐在那里看着整个球场的天空。

  天是一种白蒙蒙的蓝,偶尔会看到一两个拳头大小模糊的白色的飞行器由东向西的划去,只留下一道长长的白色尾巴跟着一路延伸而去,不多久便消失在了前方。四角的天空下面是一个大大的足球场,足球场的外围是红色的塑胶跑道。此时正值运动的好时机,许多爱好运动者纷纷占据着自己的一片小天地畅快的做起运动来,有在球场里踢球的,有在跑道上跑步的,有练武术的,有玩单杠的,有坐着聊天的,有打滚的……每一个精彩的个体一经汇合便组成了午后球场的热闹而且欢欣。

  而我则喜欢快速的在红色跑道上自由的奔跑,感受着自己风一样的速度,让汗水浸湿衣服,顺着脸颊一颗颗的滑落,整个人不知疲倦的跑着,直至累了,跑不动了,便直直的躺在干枯了的草坪上,看着蓝天白云,倾听自己心跳的声音,浑身的细胞正饥渴的吸收舒服的快意,饱满着青春的活力,什么烦恼,什么忧愁,通通化为了汗水低落。

  人生在世,生欲何欢,死欲何求。我只为追逐那潇洒的自由,安居在那恬静的禅意,我不愿跟随世俗的步伐,被那功名利禄的牢笼锁困,我也不愿成为追逐金钱的奴隶,迷失在那忙碌的工作中,什么头衔,什么证书,什么奖状,什么学霸,我都已经不再追逐。我只愿像风一样的自由,像云一样的飘逸,像海一样的辽阔汹涌,像山一样的傲然挺立。

  万千教条,位高权重,不若一世逍遥,潇洒狂傲,我且自笑乾坤,抛开繁华落寞,远离世俗功名,不为忙碌所困,努力追逐一些世人忘却的东西。一个人,静静的,是一个世界,多个人,热闹的,也是一个世界。

  不是不爱喝普洱茶,是普洱茶有着太多青春的记忆。毕业后,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太多的磨难和挫折,再也无暇去品普洱茶,也就和他天南地北……

  午后,闲着无事,我拿出茶具,将新买的普洱茶拿出来,按照普洱茶的冲泡程式,想为自己也为他泡杯茶……想象他就像学生时代那样坐在我对面,而我微笑着“孔雀开屏”、温盏涤器、普洱入宫、祥龙行雨、淋杯增温、悬壶高冲、出汤入杯、普降甘霖、敬奉佳茗……然后与他一起静品香普……

  这透明的深枣红色茶汤,上面浮了一层黏雾吹之不散,靠*杯沿由轻及深嗅其香味,馥郁芳香;虽苦却马上回甘,虽涩却立即生津……品着普洱茶,思绪又回到一如昨天的从前……

  毕业的前夕,他找到我:“再去喝一次普洱茶吧!只当是饯行茶!”

  那天的午后,品茶之时,我俩都没有说话,感觉喉咙憋胀得难受,他不再像从前那样专注地看我,而是别过脸去:“丫头,以后不能陪你喝普洱茶了,但我会天天都喝……”

  “我,从今后,不会再喝普洱茶了……”我拼命不让泪水涌出,话语冷淡,极尽残酷。——不想给他留下任何幻想,不能拖累心爱的人跟着自己受苦!也许这世上最无私的爱就是“放手”!

  我打开电脑,他的头像是灰的,还好!我可以把这段话打给他:“生活已经不是青春的模样了,我们都有了家庭,都有了责任……正如你期望的那样:我生活得很幸福!让我们把曾经的‘普洱茶’珍藏起来, 你知道的:普洱茶的香气以陈为佳,越陈越好啊!”

  充满阳光的午后,总是让我有许多遐想,或是惆怅,或是舒缓,或是零乱。第一次产生对午后的感觉是在很小的时候。那时在农村奶奶家住,午后农家的一切都是安静的。人、家禽、植物似乎都睡着了。而我偏偏睡不着,偷偷从奶奶的怀里溜出来。头顶是大大的太阳,到处白花花的一片,四周十分安静,偶尔传来的一声狗吠显得那么孤独。我一个人茫然的,像梦游一样,不知道往哪里去,就顺着门前的大路走,身下拖着一个短短的影子。直到现在,我都无法挥去这一幕。它时常会变成一个特写,出现在我面前,一个孩子和他的影子,在一个无尽头的空间里。

  后来,只要有一个人独处的午后,有阳光的午后,在半梦半醒之间,我都会进入一种神奇的、不知何处的状态。有时候的午后,阳光从窗帘透过来,像一束束闪亮的针。慢慢地,光芒一点点变得柔和,渐渐融去。空气暖暖地,柔柔地流动着,触摸着你最浪漫的心弦。连自己也伸展开,像空气一样四处游荡。有时候的午后,我会随着轻柔的音乐,到多瑙河看看阳光下泛起的鳞鳞波光;到沙哈拉跟随骆驼队伍前行一段路;到南极感受一下阳光下企鹅的雀跃;穿梭在热带雨林中……此刻没有任何烦恼,思维没有边际。

  人生总有午后这样的空档期吧,无所事事,漫无目的。那就给自己一个空想的机会吧,停下来,任思绪飞舞。

  初秋的午后,我静静地落座一隅。大朵的白云,徜徉在蓝色的天空。微拂的枝叶,于温和的阳光中,显得格外从容安详。

  时光,在悄悄的流走。或许,再优美的旋律也弹不出隔年的

  思念与悲伤。那些悄然的过往,早已披着美丽的彩霞,隐遁到岁月的那一方。而我们,依然要牵着岁月的手,走过雪

  雨,走过。风霜,走过一生。

  这午后的时光,孕育着思绪的光。我将心事搁浅在心底,略去浮华,那沉淀的从容,更显质朴与纯净。此时,午后的阳光,也渐渐爬上了窗棂。那斑驳的投影,温暖了每一个角落,每一粒尘埃。

  我喜欢这份沉静与安祥,更喜欢午后的时光。午后时光,虽没有黎明的旭日与朝气,也没有夕阳落晚之际的大气与磅礴,却有着温暖如玉的光辉,不喧哗,不张扬,以沉静的姿态,告别黎明,迎来黄昏。

  于喧嚣的城市中,我总是愿意,将心绪放逐到午后的时光。在那样一段安静的时间里,我的手抚过温馨的纸张,让文字的正能量在内心升腾;或者跟朋友们亲切的交谈,让友情温暖着每一个逝去的日子;或者泡一杯清茶,让思绪沉浸在悠远的茶香中,淡泊而宁静的度过每一个春秋冬夏。

  或许,内心早已厌倦了漂泊,所以才如此的青睐于每一个午后的时光。那份安然,那份静谧,让曾经粗糙而坚硬的灵魂,变得日益清澈温软,曾经的忧愁与悲伤,也在温润如玉的午后的时光中,化作片片碎玉,随风而逝。

  说到午后时光,就不免要谈到下午茶。一说到下午茶,我们内心最初的影像便来自于早期经典的英国影视中,那些穿戴考究的英国贵妇们,戴着白色蕾丝手套,端着漂亮形状各异的瓷具出现在下午茶的聚会中。她们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开怀一笑,盘盘精致的点心,考验着人们的味蕾。淡淡的花香,轻柔的音乐,塑造出了一个无比亲和温馨的午后时光。

  而具资料讲,中国历史上有很长的饮茶记录,世界上很多饮茶的*惯,都是从中国带过去的。但也有证据表明,印度、非洲也是饮茶的发明地。

  英国人的饮茶*惯,最早始于17世纪。随着时光的流逝与历史的演变,18世纪中期以后,茶才真正进入一般*民的生活。英国贵妇人之间风行的时尚便逐渐*民化,下午茶风俗开始盛行于饭店和百货公司之间。

  演变至今,下午茶,已不仅仅是喝茶了,而是人们休憩、滋养身心的一种方式。

  快节奏的工作间隙,一杯清茶,一本书,

  一个人,在午后的阳台或隔着玻璃幕墙,过一个惬意的午后。那种安静到骨子里的放松,那种萦绕在茶香中的温馨,让我们一度远离尘世间的纷扰,真真正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安静而快乐的时光。

  而我,也愿意在午后的时光中,为自己泡一杯当地的绿茶。看着那原本纤细的茶叶,于热气蒸腾中,变得更加立体。我的心,也逐渐生出了一份安然,然后,看一本书,写一段文字,与好友聊聊天。心灵,在那一刻,变得简单而纯净,惬意而温馨。

  当然了,我们不要把下午的茶与下午茶混淆一谈。下午茶,更多的是一种情调,一种高雅,已经超越了吃喝的阶段,物质的享受变为了精神的放松与惬意。

  我沉醉在午后的时光中,很庆幸,原来还有这么一段可供我们休闲的时间。倘若你小憩一会,午后的感觉会更美妙。人生,忙忙碌碌,永无止境,或许,过程中的美妙比终点的追求更有意义。午后时光,让我们更明白了,生命中,什么才是重要的。灵魂与精神的追求,永远在路上。

  初秋的午后,我坐在电脑前,敲下了这些文字。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8)

——散文随笔:雨通用5篇

  蜿蜒的河流静静地流淌着, 宛若时光不复停留。

  ——题记

  清晨,在陌上感觉格外的冷,雾气四起,到处模糊不明。高耸的山峰只呈现白茫茫一片,好像身处仙境般,稻田里零星的人们耕作着。屋舍间,炊烟袅袅升起,像柱子般直入云霄,与雾气显得泾渭分明。

  太阳懒洋洋的在山顶探出头来,像打翻的胭脂般染红了半边天,觅食的鸟儿成群结队的掠过红蓝相间的天空,歇斯底里的鸣叫着,仿佛要把蓝天给撕破。清风轻拂稻田,波浪般荡向远方。

  齐华扛着锄头赶着回家吃早餐,路过苍桑而年迈的老桥时,齐华停了下来,抚摸着饱含苍桑的老桥,桥下汩汩的流水,清澈见底,几尾鱼儿自在的游着,泛起水波粼粼。齐华看着远处郁郁葱葱的山峰出了神。

  “齐华,齐华,在看什么呢?”楚忠明扛着锄头走了过来。

  “哦!是忠明啊!没什么!”

  “对了,齐华,你有听说村里的干部鼓捣着要卖掉山吗?”

  “是么?我倒没听说!那些尸位素餐的干部只会打这些主意”齐华看了看四周的高山。

  “嗯!说起这我就气,前些日子叫他们办个证,一拖再拖,好像我求他们似的。”

  “可不是么?一群不做实事的蛀虫,”

  “唉!日子过的真快!几十年过去了,回想当初生产队的那些日子,还历历在目!”忠明叹了口气说道

  “是啊!忠明,还记得当初我们在山上种树,种到了很晚,只能在山里过夜。那时的狼叫声可吓人了!”

  “对,对,对,现在想想还真有点怕了”

  两人不禁的回味起往事来,像打翻了五味瓶般在心头荡漾开去,别一番滋味。

  “走吧!忠明,回家吃早饭去。”

  “嗯,走吧!你说当初如果没发生那件事会怎样…”忠明手顶着下巴思想家般的思考着。

  “齐华,等等,别走那么快!齐华…”忠明匆忙的追了过去。

  早晨的雾气早以消失的无影无踪,太阳散发出灿灿的光芒,在天边镶上华丽的金边。陌上,依旧青翠欲滴。

  “爸,我吃饱了,我去学校了。”齐轩转过身收拾书包。

  “嗯,你这个星期的生活费够用吗?”

  “嗯,够用。爸我先走了。”

  “路上小心…”

  “哦…”齐轩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走了。

  齐华看着儿子离去的背影深吸了一口烟。又吐出浓浓烟雾,氤氲着整个房间。

  一路上、齐轩看到大山出现了一点一点斑痕,那是大树倒下的痕迹丫,陌上也正在一点一点的流失,只在不经意间,写下了不完美的结局。齐轩也没在意,只是感叹那些势利的人们,可以被金钱驱使心智。陌上逐渐的消失在身后,繁世浮华,打破了那份宁静。

  干净的细泥小路,从大山里蜿蜒而出,伴着清澈的小溪走出了大山,彼此依偎着,走向远方。冥冥中也奠定了惨酷的基调,利益蒙蔽了自然的气息,打破了本有的宁静。陌上、在时光里沧桑。

  “齐轩,等等我”楚忻从后面追了上来。“怎么不来找我一起走呀?”楚忻质问道。

  “没有呀!我只是想在村口榕树下等你。”

  “真的吗?还是有其他的理由呀?”楚忻紧盯着齐轩。

  “没有啦!是你多想了,快走吧!不然又要迟到了。”说完齐轩骑着单车走了。

  “诶!那么紧张,是不是怕我爸的罗嗦呀?”楚忻追了上去。

  太阳破出云层,青翠的榕树在微风下簌簌作响。一只白鹤绕过榕树,划上苍穹,飞向那绿油油的稻田。

  “楚忻,最*张明为什么和你走得那么*?”轻风拨撩着齐轩的碎发。

  楚忻解释道:“呃?他只是问我那些*题怎么做。”

  “这样吗?为什么课间操时还跟他去散步呀?”

  “那是碰巧遇到的,呃?我怎么闻到这么重的醋味呀?”楚忻调皮地盯着齐轩。

  齐轩感觉脸颊隐隐发烫,“哪有?快点吧!不然又要挨训了。”

  “诶!不要每次都这样丢下我呀!”楚忻愤愤地追了上去。

  市里的高中离陌上并不是很远,但是为了适应紧张地学*,齐轩和楚忻都选择在学校留宿,偶尔才回家一次。

  教室里,一排排课桌上堆着厚重的课本,同学们都在埋头填着一本又一本的*题。就是如此的繁杂生活,才会让人感到是如此的充实。

  齐轩是坐在靠窗的位子,因为靠窗,可以在繁忙的学*生活里,看看窗外悠美的景色,给自己一点放松的空暇。因为靠窗,可以看到路过的楚忻,仅此默默的。学*生活每天都是如此类似,嵌入记忆里的点滴,却每天都不同。

  夜幕降临,厚重的黑弥漫着四周,昏黄的路灯也点缀着书香校园。夜晚,少了白天的闷热和嘈杂,才感到是那么地舒适。齐轩拿着课本走上教学楼,路过楚忻的教室时,不自觉的看了下楚忻。楚忻正在细心的给张明讲解*题,气氛是那么地融洽。

  张明,和楚忻同班,是个阔少爷,但却没有阔少爷的那种桀骜不羁。况且学*成绩也和楚忻不相上下,就是老师眼里的荣誉,父母嘴里的骄傲。齐轩看到他们是如此的融洽,就径直的回到自己的教室了,埋没在无边无际的题海之中。

  这几天的天气都是异常的闷热,闷闷的煎烤着这个城市,只有那扰人的金蝉,声声的鸣叫,提醒我们盛夏已经来临了。

  齐轩顶着满头大汗,走到操场边的阴凉处坐下,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淋漓的汗水湿透了衣裳,浑身虚脱般无力。张明走了过来,递给齐轩一瓶水,齐轩接过水就大口的喝了起来,张明走到齐轩身边坐下。

  “齐轩,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

  齐轩喘着气惊讶地看着张明。

  “我总是听到楚忻说到你,说你们小时候的故事,说你如何护着她,说着你们的秘密基地,所以,我也很想和你成为好朋友!”

  齐轩喝了一口水,笑着说:“嗯,张明,你和楚忻是好朋友,所以我和你也是好朋友呀!”

  “齐轩,说好咯!我们是好朋友。”

  齐轩笑着握住张明的手。

  “你们在干什么呢?”楚忻出现在他们面前,“齐轩,你是不是又欺负人呢?”

  齐轩一头冤枉的看着楚忻,“我哪有!”

  “没有?张明你说,我会为你打抱不*的!”楚忻理直气壮的看着张明。

  张明一脸堆笑的说道:“齐轩真的没欺负人!”

  “看到没有!冤枉无辜了吧!我只是把你小时候如何怕黑吓哭了,等等糗事说给张明听而已!”齐轩一说完就逃开了。

  “齐轩!你给我站住!”楚忻追打着齐轩。

  “楚忻,矝持点。大家都在看呢!”

  “哼,谁叫你说我坏话,给我站住!”

  张明看着打闹的他们笑了笑。蔚蓝的天空怀抱着匆忙的鸟儿,自在的云朵悠悠的。

  对于渴望回家的人来说,周六下午最后一个下课铃声无疑是最悦耳的。校园里也洋溢着回家的喜悦,熙熙攘攘的人们都怀抱着愉快的心情走出校园。家,是心灵的栖息地。

  齐轩推着单车找到了楚忻,“楚忻,你要回家吗?”

  “要,但是我的单车坏了。”楚忻丧气的地说道。

  “走,我载你回家。”

  “呵呵,齐轩你真好!”楚忻笑着侧坐在单车后座上。

  齐轩载着楚忻驶出了校门,些许落叶随风飘转。在汽车上,张明看着齐轩和楚忻远去的背影,按上了车窗,“司机,载我回家吧!”

  一路上,一棵棵树木向后退去,迎来一座座高耸的山坡,微风轻撩着楚忻的发梢。楚忻轻偎在齐轩的后背上,汩汩的流水声嘈杂在繁华里。一辆辆满载树木的大车,从身边走过,驶出了大山。远远的看着陌上,一幅残败斑驳,那点青翠也悄然流逝。

  “齐轩,你听见什么声音么?”

  齐轩环视了四周,“没有呀!”

  “不,你仔细地听听,那是陌上哭泣的声音!”

  “楚忻,你听错了!那只是小溪流水声。”

  楚忻喃喃地说:“那真的是陌上哭泣的声音!”

  楚忻轻偎在齐轩的后背上,看着陌上越来越*,一步一步的靠*,天也渐渐黑了,模糊了双眼。

  “楚忻,你看,你爸在前面!”齐轩刹住了单车。

  “爸。”楚忻跳下车向他爸那跑了过去。

  “ 噢,小忻,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等了这么久,家里饭菜都要凉了。”楚忠明接过楚忻的背包。

  “爸,我的单车坏了,是齐轩载我回来的!”

  “忠明叔,”齐轩向前问道。

  “小轩呀!都这么晚了!走,去我家吃晚饭。”

  “不了,忠明叔,我爸还在家等我呢!”

  “那路上要小心!慢点骑呀!”

  “嗯!”齐轩骑车走远了。

  “小忻,走,回家,你妈还等着我们吃饭呢!”

  “是的,父亲大人!”

  “你这丫头,又耍嘴皮子了。”楚忻咯咯地笑着,挽着楚忠明的胳膊,走回了家。

  乡村的夜晚一片漆黑,零星的灯火,微微地闪烁着,唯有满天的星斗和温馨的月光照亮归家人的路途。

  “爸,我回来了!”齐轩放好单车走进了家里。

  “小轩,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到家呀?”齐华一边把饭菜端出来一边问道。

  “爸,我只是有事耽搁了!”齐轩也张罗着碗筷。

  齐轩吃着饭问道:“爸,村里怎么把那些树卖了?”

  “都是村里的那些干部,要把那些树全都砍了卖了,还要烧山,重新种树,让人承包,想这样来发展经济!”齐华深吸了一口烟,吐出迷蒙的烟雾,缭绕开去。

  破晓时分,一轮火红的晨光镶嵌天际。乡村的早晨还是感觉到凉意,微风轻拂稻田,隐现了穿梭的白鹤。火红的金边蔓延开来,悄无声息的扩散,一瞬间,在天际散发出刺眼的光芒,太阳缓缓升起。

  稀疏的小树迎风招展,一棵棵残留的树桩,亦显得荒芜苍凉,如今的陌上一派寂寥。齐轩来到山间,在小路旁的大石头上呆呆地坐着。羊肠小路蜿蜒的盘旋在深山里,山下即是清澈的小溪,溪底盘布着大小不一的碎石。齐轩呆呆地看着前方小路旁的陡坡,坡下仍是不停息地流水。时间也过得真快,十二年过去了。妈妈的模样也在齐轩的记忆里模糊了。时间或许是一剂良药,能愈合心灵的伤口,可却留下退不去的疤痕。

  “齐轩,在想你妈妈吗?”楚忻走到齐轩身边。

  “嗯、”齐轩仍旧看着陡坡,楚忻坐到齐轩的身边,静静的陪着他。顽皮的流水不停歇地撞击着岩石,响彻山间。

  十二年前,全国都兴起了“大包干”风潮,可落后的陌上还停留在生产队时期。那时候,年轻气盛的齐华积极响应**的政策,带领小分队辛勤地劳动,挣取工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憨厚老实的齐华始终起带头作用,带领小分队拼命地干活,也有人说他们傻,既然干多干少一个样,又何必那么卖命了。齐华没有理会他们,始终坚持着,凡事都要做到无愧于人,无愧于心。当时,陌上可用的林木并不多,大多是野生的杂林。在组织的安排下,齐华带领着小分队在山里种植林木。埋头苦干的他们不知道命运之神竟然跟他们开起了“玩笑”。

  太阳滑下了山坡,绚丽的晚霞也渐渐地暗淡了。

  齐华喊道:“大家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楚忠明扛着锄头笑嘻嘻的打趣道:“齐华,你看又做到天黑了,有没有加工分呀?”

  “大家放心,我会跟组织说明,这就要看组织的决定了,大家快点,不然又要看不到路了!”齐华走到齐轩的妈妈那,帮她拿些东西。

  齐轩的妈妈,名叫方淑萍,年轻漂亮的她经常跟着齐华辛苦劳作,岁月早已在身上刻下了风霜,朴素无华却贤惠善良。

  入黑了,小分队的七个人有续地行走在羊肠小路上。晚风呼啸而过,树木簌簌作响,一弯残月,爬出了云层,透露出微弱的光。一行人有说有笑的穿行在蜿蜒的山路上,突然,一声尖锐的狼叫声传来,前方隐动着一个黑影,这行人打了个激灵,停住了脚步,齐华和楚忠明警觉的拿起锄头。

  “嘘!大家不要出声!慢慢地往后退。”齐华尽量稳定住情绪,慢慢地指挥大家向后退去。

  突然间,传来两声尖叫,齐华和楚忠明惊讶的向身后看去,齐轩的妈妈和另一个妇女由于踩到碎石,滑下了陡坡,些许石头一同滑落。

  “淑萍,淑萍,淑萍。”坡下一片漆黑,齐华激动地喊着,手里紧紧地抓起路边的碎泥。

  隐现的黑影不见了,齐华,楚忠明等人赶快找了个缓点的地方爬下了陡坡。月光闪烁着,溪水不停地流逝。齐华跑到齐轩妈妈的身边,齐轩的妈妈身上多处划伤,头撞在大石头上,流出大量的鲜血。齐华无力的看着齐轩的妈妈,眼角啜满了泪水,声嘶力竭地喊着她的名字。另一个妇女落在草从里,身上多处划伤。在其余人的帮助下,齐华背起了齐轩的妈妈,楚忠明的老婆则用布捂着她的头,一起走下了山。楚忠明等人背着另一个妇女也下了山。山间里,昆虫们交谈着,与那不变的流水声相互交彻。浮云遮住了残月,夜,黑得深沉。

  在卫生院里,每个等待的人都焦急万分,齐华不停地探望抢救室,一刻都坐不下,湿润的眼角,也透出满满的焦急,齐华心里不停地祈祷着。楚忠明拍了拍齐华的肩膀,安慰着齐华。楚忠明的老婆则回家照顾楚忻和齐轩了。愁闷的气息氤氲着整个房间。

  一位医生打开了门,走了出来。齐华,楚忠明一余人围了上去。每个人都不停地追问着医生,焦急,不安,充斥着四周。

  “好,大家静一静,我知道大家焦急的心情,刚才送进来只是划伤的病人,没有大碍,只需要休养段时间。”

  “医生,那我老婆淑萍呢?她怎么样?”齐华打断了医生,焦急的问道。

  医生沉重的看着齐华,“那位病人,头部受到强烈的撞击,加之流血过多,已经逝世了。”

  齐华感觉一瞬间崩溃了,眼角的泪水决堤而下,伤心欲绝的哭喊着她的名字,悲痛的内心再也顾不上男人的形象了,泛滥的泪水和那声嘶力竭的呼喊,弥漫开去。悲恸的心为一个无力的结果而动容了。齐华跑到方淑萍的遗体旁,身心交瘁的呼喊着,紧紧地握住她的手。眼泪走进了心扉里,失去最爱的人,是钻心的痛。楚忠明伤心地守候在齐华身边。低声地哽咽。

  “齐轩,这送给你!”

  齐轩回过头,看见楚忻拿着晶莹透亮的石子,像鸟蛋般大小,奶白色的,又分布着些许红色花纹。

  齐轩拿过石子,不解的看着。“这是什么?”

  “这是笋石,在山里捡的,传说它能给人带来好运哦!齐轩,希望它能一直给你带来好运!”楚忻微笑着。

  齐轩紧紧的握着笋石,跳下了大石头,“楚忻,我们下午去学校吧!”

  “啊?怎么这么早去?齐轩,再玩玩嘛!”

  “不要,早点去学校学*不好吗?”

  “可,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呆久点嘛!”

  “楚忻,好呀!要不,我先走,你呆久点,我就不用那么辛苦载你这大胖猪了!”

  “啊?竟敢说我胖?齐轩,你别跑!你给我站住!…”

  “哈哈…楚忻,不要跑了,不然你会引起地震的,那可祸害苍生呀!”齐轩停了下来,笑得前俯后仰。

  楚忻过来生气地拍了一下齐轩的头,“哼!不理你了!”

  楚忻坐在草地上呆滞的生着闷气。齐轩走了过去,悠悠的躺在草地上,头枕着双手,看着蔚蓝的天空,又拿出了笋石,向上举着,看着笋石与天空相映,仿佛是镶嵌在白云里的美玉。

  “楚忻,谢谢你!”

  楚忻转过头来看着齐轩,微笑着。

  下午,齐轩推着单车,走到了楚忻的家,“楚忻,要走了吗?”

  “齐轩,你等一下,我还在收拾东西。”

  楚忻的妈妈走了出来热情的招呼到,“齐轩呀!来,进来坐。”

  “好的,婶。”齐轩放好单车,走进了楚忻家里。屋里简单的布置,没有华丽的装饰,简朴而美。

  楚忻的妈妈手里拿着一整包东西对楚忻说:“小忻,把这包带去,带回学校吃!”

  “妈,我不要,我吃不了那么多!”楚忻说完就背起了书包。

  “你这孩子,吃不完,还可以分给同学吃嘛!”

  “妈,我不要,太多东西了!我都要背不动了。”楚忻和齐轩走出了门口。

  “婶,我们走了。”

  “妈,我走了。”楚忻坐在后座上挥着手。

  “你们路上要小心,注意安全!”楚忻的妈妈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

  曲折的乡村小路逶迤盘旋,一路上颠颠簸簸,着实让人难受,驶过绿油油的稻田,受惊的鸟儿争先恐后的四散开去。


亲情随笔散文通用五篇(扩展9)

——独处的散文随笔通用5篇

  曾看到过类似的一段话:我天生不宜交际。在大多数场合,要么觉得对方无趣,要么怕对方觉得自己无趣。我既无法忍受对方的无趣,也不想费劲去让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独处时最为轻松,因为不会觉得自己无趣,即使无趣,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不安。

  我的不宜交际不是天生的,似乎是越长大越不宜交际。

  以前的我身边总是三五成群,吃饭、上课、玩耍总是不会一个人。我们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事、笑不完的料。那时的我们简单快乐。

  现在的我走在校园内,看着身边走过的人。或独来独往,或成群结队,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再为吃什么在和别人讨论,一个人多么自在。不愿再为到哪里意见不统一,一个人随意往来。无论什么事都是自己做自己的主。无拘无束。

  我似乎少了交际这项技能,除却以前,没了深交的朋友。不判别好与不好,到也落得清闲自在。

  很多人都喜欢热闹,而我就偏爱独处,我认为独处是一种享受。

  每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总会想到许多往事,有开心的、有伤心的、有失望的......想到开心的,会情不自禁的大笑;想到失望的、伤心的,眼泪就会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

  虽然独处会让人感到寂寞,但我还是会选择独处。一个人独处时,我经常会听一些音乐,看些书籍,我的心情会跟着音乐的节奏、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变化。

  我喜欢独处,因为它让我感到自由,感受到一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享受这种生活,我的心情自然会开心、会快乐。

  到了夜晚,月升中天,我独处走在漫长的回家路上,月亮的清辉洒在身上,身旁跟着形影不离的影子,心中总会觉得有些空虚,这时我开始和影子聊天,聊一聊白天发生的事、聊一聊一天的感受。

  不由的回忆起小时候,每天自己一个人在家,没有人陪伴我,自己独处的时光:

  砰的一声,沉重的铁门关上了,家人都去上班了,我从不象别的孩子那样感到寂寞,因为我可以独处,可以独处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在别人眼里漫长的一天,在我眼里却很短暂,又有谁能感受到这种独处的快乐呢?等到家人回来,我又盼望下一天能早点来到,让他们早点给我那个完美的世界。

  也许是因为*时缺少自由吧,我渴望自由,渴望独处,渴望独处给人的那种特殊的享受。

  我喜欢独处,在独处中我慢慢地成长......

  人,作为社会的一个分子,不能不与人交往,与人群处。社交是我们每个人都熟悉的活动,每天上学、上班,出门与人打招呼,周末与朋友相聚,一起吃饭、聊天……这些都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交,可见,社交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生存的需要,为此很多人广交朋友,为社交而社交,宁可整天不停地奔走在呼朋唤友的路途上,也不愿意面对一个人独处的时光。

  殊不知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社交并不是必须的,甚至还是无用的,有些人看似有很多朋友,但当你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一定有人愿意帮你,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例子,就像最*热播的电视剧《欢乐颂》中的樊胜美,作为一个大公司资深人事,又是美女,手上可谓朋友很多,然而,当她家里遭遇意外急需借一大笔钱时,却打遍了通讯录上所有的电话,都被人找各种借口拒绝了,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她的忙。

  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交,实质上是一种“等价交换”,必须建立在双方都有价值的基本上,如果你只是一个很普通甚至没有什么价值的人,别人凭什么要花时间与你相处?只有当你足够优秀时,才能吸引同样优秀的人与你交往。所以,与其浪费很多时间精力,去结交很多所谓“朋友”,倒不如多花些时间学学如何更好的独处,丰富自己的内涵,把自己变成别人想结交的人,做一个“自带光环”的人,远比去寻找光环的人有意义的多。

  学会独处,可以让自己摆脱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独处能帮我们守住内心,让我们用心去感受生活的真谛,用心去总结生活带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在*凡琐碎的生活中始终保持清醒的自我意识,不会让自己被杂乱、无意识的生活拖着走,而是主动去掌控生活。

  学会独处,可以更好地提升自己。因为人只有在独处的情况下,才能摒弃一切杂念,在寂静中学*、观察、分析和思考,与自己的灵魂相遇,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更全面地观察周围环境的变幻,让自己获得更好的提升机会。所以,人虽然需要有群处的技艺,但更要有独处的勇气,作家龙应台说的好:修行的路总是孤独的,因为智慧必然来自孤独。那种能够成就自我的孤独,才是你摆脱*庸的直接途径。

  我喜欢独处,无论是身独处还是心独处,独自一人时,可以忘掉烦恼,也可以发泄怨愤,更可以欣赏自然、生活之美;独自一人时,可以放声歌唱,也可以隅饮泣,更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

  独处,并不是逃避,只因为这样可以拥有一份宁静,一份淡泊,带给我的将是一个冷静、充实的头脑,一个全新的自我。在独处的时候修身养性,不在乎外界的色彩斑斓,只想独坐窗前,沏一杯香茶,在弥漫着书香与茶香的世界里,安享书中的乐趣,品读人生的哲理。此时,我不顾及他人的一颦一笑,只想在书中畅游,没有一丝牵挂,只有全身心的投入。只有书,只有书会在寒冷的季节里带给我绿的春意与希望……

  在独处时,我学会了冷静,学会了充实自己,也学会了挑战自己。“非宁静无以明志,非淡泊无以致远”,这似乎是古人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在宁静的独处时刻,我喜欢听鸟儿滑过天空的声音,悠远、美丽。冷静,可以带给我宁静,可以让我尽情享受自然之美,可以看大雁南飞,可以听草叶落下,不带一丝埋怨、一缕忧愁。在我独处的时刻,可以不去想烦恼,把他丢给时间老人,让岁月吹散伤痕;可以当失败不约而至时,在宁静中做深刻的思索,反思自己并把握自己,避免误入深潭泥淖之中。

  独处并非是无所追求,与世无争的表现,而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方式。独处可以给人一方纯洁的天空,在这片天空下,可以放纵自己的感情肆意流淌,可以默默耕耘、默默收获。

  静伫在阳光下,想象着“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意境,思索着作者的感受,期盼着心的共鸣。独处似乎也是一种*惯,无所谓他人的注目,只求自己心灵的畅游……一切都无所谓,但这的确是我最爱的境界!

  独处,给自己一个空间;修身,给自己一份充实;宁静,给自己一个心灵的家园。

  醒来,阳光已懒懒的晒在窗前,那一盆养了一年活过来的兰花,却终也没有在冬天盛放。于它的花期之约,已然等不到了。

  同事家的小猫春节寄养在这里,前久的不安和肆意,总也不停的叫唤,这几天慢慢的变得*和宁静了。一直以为自己是很爱小动物的,真的朝夕相对,却不能够和*对待。前几天的烦躁、沮丧和崩溃,变成了回家之后的冷漠。只有它陪着,所以对它除了必要的喂食和喂水,很少关注。偶或的抚摸,也只是看着它殷勤的期待,但也是短暂和冰凉的。

  半个多月的相处,我们竟也*惯和了解了彼此,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安好便可。

  不断的清扫着屋子,总是莫名的觉着闻到奇怪的味道。屋子里里外外收拾完,给自己洗了个澡,然后烧一壶水,泡上一杯淡茶,籍着午后的温度,竟也寂静。

  “福鼎白茶”,翻到这个茶饼的时候,有一瞬的恍惚。这是几年前在北京,一个当时很重要的人送的,那么多年,它还在身边。

  拆开封装,淡淡的茶味扑面而来,一根根宽叶的牙尖拥挤着堆叠在一起。略带深褐色中透着若隐若现的银毫,手轻轻的触碰,的碎裂声。是啊,雪域的空气太过干燥。

  轻轻从饼的一侧,小心翼翼的捻搌,看着跌落在杯里的茶叶,心跟着一点点的快活。把滚烫的开水倒进杯中,看着茶叶浮浮沉沉。洗了一遍茶,便再次注入水流,叶脉已开始舒展,香味淡淡的氤氲散开,撒满房间。

  在青藏高原,煮茶的温度最高也就在八十多度,这样的温度,也许刚刚好。

  端起茶杯,还在有热气的时候,吹一下,喝一口,再吹一下,再喝一口,淡淡茶香在味蕾的刺激下一点点的扩散,蔓延至五脏六腑。那清冽和纯净也一点点的渗进身体,靠窗站立,远眺苍茫的雪原,蓝天白云间淡淡的冰凉,就着茶汤慢慢的融进骨髓。

  斯人已逝,岁月已远。这一生,总会在不同的人身边留连或者转身,终将越行越远。一辈子的路途,路过来来去去的人,没有谁能够从始至终都在身边。

  在的时候珍惜,离去了祝福,这样,便已是人生的至幸。

  也会脆弱,在心底深深的计较和期许。那也是生命的必然吧,因了这份疼痛和疼惜而真实,而精彩。

  还有五天就又要投入到无尽的工作中,而此刻的宁静,竟也是奢侈。心底可以放浪和肆意的感情,在慢慢的试着收起来。到了某个年纪,知道爱情没有错,也没有放弃,但放任爱情中的小情绪太过影响着自己的生活,便是一种巨大的奢侈。而于我,这样的奢侈品,只能在某年的某个小小的时间段可以享受。

  凌晨刚过十二点,相约的一次谈话。是在告诉自己的内心,也是在成全自己的自私和未来生活。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可以有自己的奢侈的爱情,但代价并不是放弃自己的生活,迁就某个人,不管是被迁就的还是迁就的人,这一辈子都将负重前行。这样的代价太过惨重,在两个人相处的关系中就不再是*等的了。谁为谁的过往而坚定、而憔悴,都是不成熟的。

  明白自己的决定,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在心底慢慢的释然,慢慢的放下。

  给自己的目标依然:一、把目前自己的学*持之以恒;二、把自己喜欢的这份工作努力的做好;三、把坚持了十几年的文字继续写下去;四、完善心理学的学*和基础体系建立,同时把儒家的思想体系了解清楚;五、和父母一起去北京的愿望(念叨了五年了);六、考完驾照;七、去参加烹茶、煮咖啡及插花的学*和了解(提升艺术和审美修养);八、一趟一个人的远行(玉门关-敦煌-胡杨林-宁夏)。

  以上,便是新的一年的计划和期许,这些事情去一一的做,并要有质量,必是需要很大的心力去支撑。偶尔也允许自己悲伤,允许哭泣。开心的时候大声的笑出来;伤心了,痛快的哭出来便好。

  活成自己期望的样子,变成那个不让自己失望的自己,是一直在心底默默坚守的始终。

  生命的高度,从来是由每个人心的高度决定的。站的多高,便看的多远。而读书,永远是通往任何一个领域的捷径。

  应该庆幸,庆幸这个*惯已揉进身体,这一辈子便再也丢不掉。也值当,获得知识和强大内心的时候,眼睛的*视度数在急剧飙升。

  代价,从来都是相互的,予取予求,舍得才好。

  突然的空闲,用三五天的颓废来清洗这一年的悲伤;用脆弱和柔情来告诉你,我的流浪和寂寥;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轻轻的唤着将要失去的你。

  然后醒来,然后靠着自己的摸索和期许,一点点的回过神,慢慢的暖起来。

  生命,总应该是有未来的,在一次次的崩溃和坚定中战胜自己的内心,便又强大一层。

  学会和自己独处,是一种能力。获得这种能力,才可以在沮丧到几*放弃的时候,可以一个人站起来,真正的站起来。

  学会和自己独处,是一种果敢。在坎坷曲折面前,找得到自己的方向。

  学会和自己独处,是一种脆弱。放空着自己,一点点的剖析伤口,一点点的残忍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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