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10 00:00:00 办法,美术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1

  第六条  本省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实行认定制度。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每2年评审、认定一次。经评审通过的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由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发布认定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证书。评审、认定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考证资料或者在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的证明材料;

  (二)说明其风格、特色的有关材料;

  (三)采用天然原材料的证明材料;

  (四)各历史时期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品证明材料;

  (五)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会取得的荣誉证书。

  第八条  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中技艺精湛独特、极具表现力和代表性的作品,其制作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作品实物照片及采用特有、珍贵、稀有原材料制作的证明材料;

  (二)作品创作思想和艺术价值的说明材料;

  (三)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会取得的荣誉证书。

  第九条  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精湛,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成就显著的技艺人员,可以申请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工艺美术专业的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代表作品说明材料;

  (三)代表作品在国内外评比中的获奖证书;

  (四)专业技艺论述或者论文。

  第十条  经评审、认定的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由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名录,并向社会公告。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和公告所需费用,应当通过部门预算支出,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

  第十一条  本省申报国家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从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中推荐产生。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2

  第二十一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传统工艺美术的生产和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乡(镇)、村建设传统工艺美术特色区域。对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园、产业集群和工艺美术品集聚地的建设,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项目、资金、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二十二条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满足消费者需要。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发和培育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市场,推介本省传统工艺美术产品。

  第二十三条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产品档次和艺术品位。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在继承或者引进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基础上研发新品种、新工艺,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资金、信贷、技术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扶持。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与工艺美术大师、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提高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水*。县级以上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传统工艺美术创新成果展览和创意设计竞赛,为传统工艺美术的产学研合作与交流提供服务*台。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和旅游企业合作,开设旅游参观景点,开发、制作旅游工艺品。

  鼓励旅游企业向旅游者宣传、介绍经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鼓励旅游企业利用传统工艺美术资源开展传统工艺美术旅游,将参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生产、经营场所纳入工业旅游示范点。

  第二十五条  对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原材料资源充足、市场潜力较大和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推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对制作经济效益不高、艺术价值很高并且面临失传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生产企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扶持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  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创办企业或者建立个人工作室。工艺美术大师创办企业或者建立个人工作室的,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工艺美术大师有工作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工艺美术大师设立大师工作室,并为其到大专院校进修和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七条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从省外引进具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以上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从省外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鼓励省外工艺美术人才来本省创办企业或者建立个人工作室。省外工艺美术人才来本省创业满2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并享受省有关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为了保护、发展和繁荣传统工艺美术,省财政安排引导资金,建立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下列来源构成:

  (一)财政拨款;

  (二)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的捐款;

  (三)单位、个人捐赠作品出售所得资金。

  市、县人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普查、宣传、抢救、保护、传承和创新项目的扶持;

  (二)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的收购和征集奖励;

  (三)传统工艺美术的科研、技艺研究和产品开发;

  (四)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

  (五)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发展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

  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财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保护、发掘、研究及创新传统工艺美术有突出贡献的;

  (二)设计、制作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被评为国家或者省工艺美术珍品,或者在国内外重大评比活动中获奖的;

  (三)培养传统工艺美术人才成绩显著的;

  (四)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作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3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或者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的,由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认定,收回证书,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收回证书,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的;

  (二)剽窃、伪造他人作品的;

  (三)严重违背从艺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证标或者安徽省工艺美术珍品证标的,由省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窃取或者泄露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秘密,或者侵犯他人传统工艺美术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署名权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保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1)

——安徽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暂行办法 (菁华3篇)

安徽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暂行办法1

  第一条 为依法行政,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等稽查(以下简称“药监稽查”)工作管理,规范药品稽查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药监局应根据辖区内稽查工作情况,设置药监稽查机构,配备高素质的稽查人员,并在编制、装备和办案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

  第四条 药监稽查机构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等研制、生产、经营及使用情况实施稽查,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第五条 药监稽查机构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其他业务职能机构协助的,其他业务职能机构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 各级药监局的其他业务职能机构应加强日常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调查取证,对相关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并将证据与监督检查情况材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送交同级药监稽查机构查处。药监稽查机构在案件查处结束后,应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相关业务职能机构。

  各级药监局的其他业务职能机构对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的应当场给予处罚,处罚结果送交同级药监稽查机构存档。

  第七条 各级药监局应建立案件查处激励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

  第八条 药监稽查机构在实施稽查工作时,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

安徽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暂行办法2

  第十八条 药监局稽查机构受理案件主要来源:

  (一)在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二)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检验机构抽检发现的;

  (三)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举报的;

  (四)上级药监局稽查机构交办的、下级药监局稽查机构报请的、有关部门移送的或者其它方式、途径披露的。

  第十九条 药监局稽查机构应鼓励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条 药监局稽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受理办法》(暂行)。

  第二十一条 药监局稽查机构受理投诉、举报要及时填写详实的《举报登记表》。对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制作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接待人与投诉、举报人共同签名。投诉、举报人拒绝签名的`,由接待人员签名并注明原因。

  第二十二条 各级药监局稽查机构根据案件的来源情况,及时安排调查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反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涉及其他辖区的案件,应将涉案材料及时移交,不得拖延或不移交。

安徽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暂行办法3

  第三十一条 省药监局稽查机构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的监督抽样,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 各级药监局在安排年度抽验计划时,应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日常监督检查中的抽样检验。

  第三十三条 监督抽样工作应严格执行《药品抽样指导原则》,遵循公正性、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监督抽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业务娴熟。

  第三十四条 监督抽样时,应认真检查抽样场所的环境、设施是否符合贮藏要求,并在“抽验记录及凭证”上加以标注。应查看被抽样单位提供抽样品种的相关资料,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由被抽样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被抽样单位行政公章。

  药监稽查机构抽取的样品,应附随样品检验的“抽样证明及凭证联”或能证明样品来源的相关证明,并及时安排送检。

  第三十五条 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对药监局稽查机构送检品种,应优先安排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书形成后3日内送交同级药监局稽查机构处理。药监稽查机构应将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相关的检验机构。

  第三十六条 省药监局稽查机构负责发布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质量公告。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2)

——最新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 (菁华3篇)

最新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1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保护和发展我省传统工艺美术,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独特民族风格和鲜明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在传统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并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也可视为传统工艺美术。

  本规定所称工艺美术珍品,是指传统工艺美术中工艺精湛、技艺创新、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作品。

  本规定所称工艺美术大师,是指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或者掌握一定绝技的传统工艺美术设计者、制作者。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县人民*确定的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是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工艺美术协会办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具体事务。工艺美术协会应当接受委托做好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收集、整理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大师的相关资料;

  (三)承担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具体事务;

  (四)承担申报国家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的具体事务;

  (五)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对在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给予表彰奖励。

最新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2

  第八条  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实行评审认定制度,每四年评审认定一次。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每四年复审一次。

  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审专家库,并聘请评审专家组成传统工艺美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当由*工艺美术大师、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专家、学者等组成,负责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

  经评审通过的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由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发布认定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证书。

  评审认定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申请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的,其制作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考证资料,或者在传统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的证明材料;

  (二)说明其风格、特色的有关材料;

  (三)采用天然原材料的证明材料;

  (四)各历史时期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品证明材料;

  (五)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会取得的荣誉证书。

  第十条  申请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的,其制作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作品实物照片及采用特有、珍贵、稀有原材料制作的证明材料;

  (二)作品创作思想和艺术价值的说明材料;

  (三)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会取得的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

  (二)代表作品的说明材料;

  (三)代表作品在国内外评比中的获奖证书;

  (四)专业技艺论述或者论文;

  (五)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经评审、认定的.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由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编制名录,并向社会公告。

  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和公告工作所需费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

  第十三条  本省申报国家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从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中推荐产生。

最新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3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设立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研究、产品开发和人才培养,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

  市、县人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传统工艺美术的生产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传统工艺美术特色区域。对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园、产业集群和工艺美术产品集聚地的建设,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项目、资金、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二十三条  鼓励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身怀绝技的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创办企业或者建立个人工作室,并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个人创业贷款扶持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后,应当向当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艺术品位,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和保障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传统工艺美术产品。

  第二十六条  支持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开设传统工艺美术旅游参观景点和旅游纪念品销售网点。

  第二十七条  科技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发掘、研究和开发。对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成果,可以作为科技成果或者艺术作品进行评审。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支持工艺美术大师的创作,并为其提供下列条件:

  (一)支持工艺美术大师设立工作室,并为其到艺术院校讲学、进修提供便利条件;

  (二)工艺美术大师带徒传承技艺,尤其是从事濒临失传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当地人民*从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授艺补贴;

  (三)为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工艺美术大师,由当地人民*从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九条  传统工艺美术科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的技艺水*和实际业绩,确定其收入分配及相应待遇。

  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支持技艺水*较高的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带子女、徒工学艺,鼓励专门人才向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流动。

  第三十一条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传统工艺美术相关专业或者开设相关课程,与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工艺美术协会联合建立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十二条  传统工艺美术科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开展技术交流、操作表演、作品展览和业务考察等活动。

  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可以直接从外省市引进具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以上称号的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在工作、生活方面适当照顾。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3)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优选【5】份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1

  第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及其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审查、审批的;

  (二)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故意不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

  (四)未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告知、保密职责的;

  (五)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

  第二十七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由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决定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追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处以非法获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县级人民**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2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26日安徽省人民**令第144号发布的《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3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第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当遵循应保尽保、公*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内容,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

  第五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4

  第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及其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审查、审批的;

  (二)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故意不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

  (四)未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告知、保密职责的;

  (五)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

  第二十七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由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决定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追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处以非法获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县级人民**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5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26日安徽省人民**令第144号发布的《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4)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菁华5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在县级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

  第三十三条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按照住宅小区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县级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六条 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三)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置、面积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书面承诺;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资料。

  第三十七条 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公用场地、公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二)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三)电话通信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四)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设施建设;

  (五)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现场综合查验。对综合查验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综合查验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报县级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将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等予以公示,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公示材料。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就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四十二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四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由建设单位在物业项目综合查验合格后60日内负责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中对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予以记载。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五万*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方米配置;

  (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方米以下的,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2‰配置;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方米的,超过部分按1‰的标准配置;

  (三)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在地面以上,便于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且具备采光、通风、水、电、通信等正常使用功能。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方米。

  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第四十五条 按照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会所、幼儿园等的归属,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四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项目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十八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园林施工图纸及树种清单;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影响业主正常工作、生活的,业主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提取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提取的比例与管理使用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制定,报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

  (二)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四)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服务的;

  (五)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

  (六)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七)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八)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的。

  违反前款第二项、第八项规定,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撤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5)

——安徽省农民工劳动合同 (菁华5篇)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4、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6、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7、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8、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0、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1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1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17、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8、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9、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20、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机关(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格式规范图片____合同下载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合同格式规范图片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合同下载________合同大全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合同格式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合同大全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合同怎么制作_年__合同格式规范图片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合同格式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___)。

  6、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合同章作业,防劳动合同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租房合同后月工资(或日工合同大全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9、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合同怎么制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合同格式术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合同格式规范图片以劳动合同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合同格式规范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租房合同、殴打租房合同、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同怎么制作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合同格式规范图片、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合同格式动教养或被追究租房合同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合同简单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合同大全不得擅自离职。

  16、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合同怎么制作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合同格式规范和法律责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8、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20、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合同格式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1、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合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合同简单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合同力。

  22、本合同格式规范图片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合同简单照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怎么制作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合同格式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合同大全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鉴证机关(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简单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合同大全___省_________县(市、区)_合同图片________乡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劳动合同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合同格式规范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合同下载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合同下载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合同格式规范图片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合同下载_______年合同下载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4、甲方招用乙方担合同格式任_______合同__岗位(合同格式工种合同大全)工作。乙方合同格式规范的上岗证号码租房合同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合同图片操作证书方合同格式可上岗。

  6、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合同格式规范图片卫生标准》(JG合同图片J146—20xx)。

  7、甲方将租房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租房合同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合同怎么制作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8、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合同大全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同大全标准。

  9、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0、甲方应在每租房合同月____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合同下载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合同图片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1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合同简单、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三)严重失职或租房合同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租房合同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1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17、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8、因甲方合同图片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格式规范

  19、乙合同格式规范图片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20、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合同格式规范法律效力。

  23、本合合同大全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怎么制作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合同格式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机关(签章):合同大全____合同图片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单位(甲方)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项确定:

  (1)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至止(必须目前具体的起讫时间)。

  (3)试用期约定按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无试用期;

  ②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按要求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按以下项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1)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 = 8工时)和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

  (3)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发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实际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按规定制作考勤表,指定专人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考勤表上予以记载,并交由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3.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4.乙方工资按月支付,按以下_______项支付和结算:

  ①每月_______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______________

  5.工资支付方式按以下项确定:

  ①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设工资结算账户,每月通过银行代发;

  ②现金发放:甲方直接以现金支付,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以下项确定:

  ①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2天。

  ②甲方根据建筑行业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___)。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②乙方提供虚*、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④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⑤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当按每天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市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市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合同大全___省_________县(市、区)_合同图片________乡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劳动合同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合同格式规范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合同下载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合同下载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合同格式规范图片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合同下载_______年合同下载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4、甲方招用乙方担合同格式任_______合同__岗位(合同格式工种合同大全)工作。乙方合同格式规范的上岗证号码租房合同为_________。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菁华3篇)(扩展6)

——安徽省租赁合同(五)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________路________号、间数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________元,租期租金总额________元。承租方将租金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于________________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

  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________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鉴证意见: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繁荣路68号。

  2、出租房屋面积共约300*方米。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五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叁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交,先付后租。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2、租赁前甲方提供安全、完好的各项设备交于乙方验收确认后租赁期内,如遇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复,修复不成按实物原价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甲方的同意,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如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________路________号、间数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________元,租期租金总额________元。承租方将租金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于________________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

  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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