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首页 / 文库 / | 2023-02-21 00:00:00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位置在 , 为三居室中的 。

  2、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

  第三条:租押金及其交纳方式

  月租金 元,大写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的租金。之后支付方式为三月一付。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四条:分摊费用及部分注意事项

  1.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

  2.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3.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方米、使用面积______*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年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__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_______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______________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如发生故障或损坏请参考第六条)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或者维修费用。(如是维修费用,不应当由保证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后,在_____日内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默认为乙方续租本层楼(时间从__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但年租模式转为月租模式(月底清帐,费用按当地市价为准)。同时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时间将延顺至甲乙双方另签租赁合同前。

  八、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于【15-2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另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参考上方第七条。)

  附:【重要事宜】

  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乙双方可商议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④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共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阅读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1)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_______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______________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如发生故障或损坏请参考第六条)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或者维修费用。(如是维修费用,不应当由保证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后,在_____日内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默认为乙方续租本层楼(时间从__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但年租模式转为月租模式(月底清帐,费用按当地市价为准)。同时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时间将延顺至甲乙双方另签租赁合同前。

  八、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于【15-2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另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参考上方第七条。)

  附:【重要事宜】

  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乙双方可商议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④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共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位置在_______,为三居室中的_______。

  2、房屋的总建筑面积_______*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

  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

  第三条:租押金及其交纳方式

  月租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的租金。

  之后支付方式为三月一付。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四条:分摊费用及部分注意事项

  1、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

  2、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3、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__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2)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位置在 , 为三居室中的 。

  2、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

  第三条:租押金及其交纳方式

  月租金 元,大写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的租金。之后支付方式为三月一付。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四条:分摊费用及部分注意事项

  1.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

  2.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3.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方米、使用面积______*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年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__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_______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______________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如发生故障或损坏请参考第六条)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或者维修费用。(如是维修费用,不应当由保证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后,在_____日内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默认为乙方续租本层楼(时间从__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但年租模式转为月租模式(月底清帐,费用按当地市价为准)。同时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时间将延顺至甲乙双方另签租赁合同前。

  八、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于【15-2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另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参考上方第七条。)

  附:【重要事宜】

  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乙双方可商议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④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共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3)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精选十篇)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1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__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4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5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方米、使用面积______*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6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年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__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订立本租房合同期。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该室计建筑面积170*方米。

  二、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三、房屋租房合同期共24个月,自20月日起至20__年1月19日止。

  四、房屋每月人民币贰仟壹佰元,年租金计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贰佰元整。双方约定租金为半年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元整(大写)。首期租金已收至20__年7月19日,下期租金提前15天支付甲方,乙方如在已付租金期满不继续承付下期租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二年租期租金按上年的10%递增。

  五、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乙方备案。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求提早终止租赁都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半年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六、在租房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租赁而须交付的有关税、费按甲、乙双方约定,由乙负担,负责缴纳。租房前水表146吨,电表总谷赁期间费用由乙方负责付清。

  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水电费,物业费等押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百元整。待租房合同期满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

  八、在租房合同期内,甲方应承担起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并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及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须报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房合同期内如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的装修费用。

  十、在租房合同期内,该房屋因出现非甲方所能及的下列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1、**有关部门对该房屋实行拆迁的,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据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在租房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或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十二、租房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三、该房屋权属如发生变化,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甲方负责到该房辖区派出所办理好房屋租赁有关手续。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中介方:

  电话:

  地址:签定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 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_______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______________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如发生故障或损坏请参考第六条)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或者维修费用。(如是维修费用,不应当由保证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后,在_____日内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默认为乙方续租本层楼(时间从__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但年租模式转为月租模式(月底清帐,费用按当地市价为准)。同时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时间将延顺至甲乙双方另签租赁合同前。

  八、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于【15-2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另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参考上方第七条。)

  附:【重要事宜】

  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乙双方可商议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④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共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4)

——山东省高考满分作文 (菁华3篇)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

  迪金森曾这样描述生命的意义:如果我能减轻一个生命的痛苦,抚慰一处创伤,或是令一只离巢的小鸟回到巢里,我便不是徒然活着。这句话引起了我深深的共鸣,“行善举,暖人心”,是一个人生命价值的最好体现。

  “24小时书店”里,是爱、善、尊重、包容……的栖息地。店员一句句“欢迎来临”的问候,亲切的目光,瞬间将爱的世界点亮。柔和的灯光下,拾荒者得到了尊重,流浪者得到了包容。店员在用小小的善举,温暖了他人的人生,也实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小的善事可以低到尘埃里,但我们可以从中窥到行善者海纳百川般广阔的胸襟和兼爱的情怀。你可知弘一法师圆寂时曾再三叮嘱弟子要在自己身旁放上一碗清水,只怕焚烧尸体时蝼蚁闻味而上葬身火海。他的心会为一只蝼蚁而颤动,因为在他眼中,众生都是*等的,都是该被尊重。在他那如一泓清泉般澄明清澈的心中,早已没有了“他”与“我”之分,他用小小的善举去温暖每一个生灵。

  当行善成为*惯,我们的世界会更加温暖;当善举不再是偶然,我们的灵魂将会更伟岸。只要我们心存善念,就会让行驶了五千年的*之舟更坚固,因为,大爱无言存希望,善举无痕爱意长。

  “天下皆白,唯我独黑。非攻墨门,兼爱*生。”这就是墨家。与儒、道并称“显学”,从儒学中我们可以学到仁、义、礼、智、信。若将墨家的“兼爱”用实际行动来体现,那么我们的人生将体现出价值,我们的社会将会有永不凋谢的春色,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的繁荣昌盛。

  “24小时”书店的店员们从小小的善举中传递了温暖,同时也践行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民主”、“文明”、“和谐”、“自由”、“*等”、“友善”等等理念则尤为突出。

  其实,很多事情的失败,就如《红尘客栈》中所唱的那样:“无非是名和利放不下。”很多人担心“24小时”书店的经营无法很长时间的经营下去。但是,哪怕只有一晚,传递了爱与善,体现了尊重与包容,将生命的价值实现,那也是成功了!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

  那些人推倒了巨人花园的藩篱

  今年春节,特意两次去过新闻里说的那个24小时营业的书店。

  第一次是白天去的,书店外面与一般书店没什么不同,就是一间普通的书店,与我们在每个城市、每条街道上看到的`书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包括店员的工作服、书架、架上的书……一切都**淡淡。

  第二次,我和朋友晚上过去,时间大概是晚上十点钟。刚拐过街角,看见那书店,一下子眼前就亮了,整颗心就“暖”了。那个时间段,所有店铺都已经关门,屋里黑着灯,有些还拉下了卷帘门。只有那书店亮着灯,暖光从门窗的玻璃里透射出来,照亮了一大片人行道。冬夜的街道很冷,但因为有书店的存在,仿佛半条街都变得暖融融的。

  那一刻,在我眼中,这书店就是一艘巨大伟岸却又慈祥仁爱的夜航船,微笑着接纳每一个走进来的人,让他们都能在这里度过温馨*安的一夜。

  白天的它经过了夜的魔术棒点拨,变得完全不同,让我连连赞叹:“如果有天堂,这夜航船就是天堂的模样了。”

  在我印象中,书店都是干净整洁、井井有条的,工作人员不停地巡视着,将被读者翻乱了的书插回到规定位置去。书店里很少有供读者休息的长椅,有些读者实在站累了,就坐在台阶上、靠在书架上、倚在栏杆边。那些书店明白无误地向读者传达了这样一个讯息:这是一个贩卖知识的地方,最好匆匆翻阅,不要无限制地细读。

  这已经成了我脑子里的固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去书店买书成了一件苦乐夹杂的事。后来随着网络书店的兴起,逛书店的兴趣就渐渐淡了,改为网上购书。

  “如果我居住的城市里有这样一家书店,我肯定常常光顾。”我对朋友说。

  看得出,所有人都像我一样,爱上了这家书店里的气氛。

  这里不像是“贩卖知识”的地方,更像是学校的阅览室甚至是家里的书房。每个人的脸都祥和而*静,每个人拿书放书都轻手轻脚,每个人身上向外散发出来的都是温情和善意。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完全*等的,即使他们来自不同的环境,衣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当他们深深地沉浸在某一本书里的时候,就成了这夜航船的一份子,安静、和谐而美好。

  “他们付出了太多太多。”朋友是本城媒体人,对这书店的经营情况了解甚多。

  我当然理解,在商业社会中,如果某个项目违背了商业规则,必定弄得自己举步维艰。

  “我来此采访过,他们有更高的追求,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朋友补充。

  那两句话是自古至今仁人君子们的最高追求,但正因为有追求,才会遭遇白眼、嘲笑、讥讽、怀疑、不理解等各种阻力和困境。

  朋友是性情中人,年轻时曾经发誓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至今仍然为了这样的目标努力着。

  我忽然记起了童话中那个拥有大花园的巨人,当他最后推倒花园的藩篱之后,阳光照进来了,孩子们跑进来了,小鸟飞进来了,笑声充满了大花园,他也永远抛开了烦恼忧愁。童话的最关键点,就是要“推倒藩篱”,破除一切顽固保守的旧规则,让所有人看到新的阳光与希望。

  “就是那些人推倒了巨人的藩篱。”我悄悄指向柜台后面的夜班工作人员。

  朋友笑了,频频点头。

  书店有无数旧规则,我们的生活也是一样,墨守成规的人就像高墙内自闭的巨人,根本体会不到任何快乐。我相信,就像工作人员说的,在接纳与奉献中忙碌着,他们每天都充实而快乐,觉得很有意义。

  感谢这家书店,让所有的“巨人”都看到了光明与希望。我祈愿有更多书店追随他们真、善、美的步伐,让这样仁慈祥和的夜航船停靠在每一个城市的每一条街道……

  这让我想起韭菜与韭菜兰的故事。韭菜兰作为兰花的一种,因极其类似于韭菜,故得名“韭菜兰”。倘若区别二者差异,仅存在于长熟待取阶段,不仅破坏了世间万物自然规则,也会造成美食的难以下咽。

  世间万物在成长阶段都是以“简”存在。以人为例,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人在成长过程中,身体构造已然完成,内心和思想内涵的填充才是人“成熟”的标志。倘若以“人的存在仅为存活定义”这是对神圣生命的践踏。如果以这样的规则宣讲传世,缔造出来的只是“活人”。

  人,存在固然是有着本质区别和探索的。以完成某项成就某项工作某种生命为基础。若,仅仅以人活着等死校正其意义,这违背了人存在和存活的理解。

  显而易见,乾坤万物、日月星辰都有着存在的意义,并非仅仅是生存、繁荣、湮灭的生理代换。探索万物更应该从本质和存在过程出发,生命的结果也只是存在过程中磐涅的另一种“新生”。

  万物或许以不同形式存在、或许存在于不同状态、或许相同形式和相似状态存在,这些都不影响对其生命结果的探索。归咎其源,这也印证了生命过程存在的意义。

  既然万物本身都有着自身的意义和本质追求,那么对万物结果的探索,就不能止步于生命的终结。每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和关爱,丝瓜和肉豆的藤须虽有着惊人的相似程度,两者生命的结果却差异较大。

  不论是肉豆和丝瓜、不管是韭菜与韭菜兰。在生命过程中都有着相似的地方,这些因素极易被诱导成另一个生命结果。但是,出于对生命探索的尊重,你会发现,很多时间,相似的个性相似的经历相似的感同身受,诞生的却是差异较大的人生。比如,现代社会下,相同的人相同的社会接触相同的时间,却成不了优秀的“人”。囿于,这是个人对生命本质过程的探索结果。

  现实中,人们往往追求过于完美的结果,却常常忽略过程中存在的美好。韭菜与韭菜兰是最好的佐证,虽然两者结果有异,过程展现有差,但是都是完美的人生。

  不管是丝瓜和肉豆、韭菜与韭菜兰,每个生命的过程中都存在某些特性,这些有可能导致不同生命的相似程度,但要记住:生命只有一次,比起不离其宗的结果,追求过程的探索才是人生的意义。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5)

——最新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人力资源市场投入,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发展服务业的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环境营造,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促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台建设,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扶持激励政策,积极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九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社会力量举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的,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自主品牌,对获得*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省服务名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省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台建设,实现*有关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人力资源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网上采集、归类、分析和发布制度,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定期对其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在本机关网站公开行政许可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准予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等信息。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服务信息档案;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措施。

  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行政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政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其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或者人才中介活动,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在服务场所履行明示义务,未建立服务信息档案或者未履行记录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记入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求职和招聘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职业,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6)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合集10篇

  星期天,我们一家三口去参观济南科技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这是我盼望已久的,真想马上飞到科技馆。

  一路上,我哼着小调,看着窗外的景色我感到非常的激动。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到了科技馆,顿时,我来了精神。一进入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地球仪,让我了解到了全世界的地理位置。

  进入一楼,我看到了好几个奇形怪状的镜子,它们是波面镜,凹柱面经,上凸下凹波面镜,凸柱面竟等。照的人奇形怪状真有意思。还有一个我最感兴趣的是"无源之水",看上去没有水管,但是水却源源不断的流出来怎么回事呢?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我知道了原来这是由水泵水龙头有机玻璃组合起来的。

  二楼有一个“倾斜小屋”我很感兴趣。那小屋在外面看是*面的,但是进去人却摇摇晃晃的,为什么小屋在外面看是倾邪的呢?原来它是利用了人的错觉产生错觉。

  三楼主要是教小朋友水是怎样发电的。

  四楼是介绍的“水的来源”和“看得见的力量”和古代的“蒸汽火车”。

  在这次科技馆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我了一些启发使我受益匪浅。将来我一定要好好学*,让祖国变得更加科技化,更加繁荣富强!

  下午,我们踏上了返回的路程,坐在车里我还沉浸在知识的王国里。

  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向大地的时候,我们开始了一次愉快的旅程——参观山东省科技馆。

  一路上,枝叶繁茂的大树上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几朵小花点缀着那翠绿的树叶,我们像那停歇在枝头的小鸟,一路地都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科技馆里都有些什么秘密。

  一下车,我们就被科技馆那宏伟的建筑吸引了。科技馆的身子方方正正,上面还有一个可爱的“头”,“头”上还有“眼睛”呢,再上面多出来的屋檐更像农民的草帽。整个建筑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壮观。

  通过刚入门的介绍,我知道整个科技馆由科普展览和科技活动两个部分组成,包括了数学、物理、化学、天文等多项学科。设有序厅、儿童科技馆、探索发现、创新发明等多个展厅。

  一进科技馆,迎接我们的就是序厅,序厅里有一个非常大的地球仪,可以从旁边的显示器里看一下地球的历史。还有迎宾机器人,在一定的时间里,它会不停地向你问好。真是有趣!我想:如果机器人不仅会说话,还能动起来,领我去边参观,边讲解,那就更棒了!恩,序厅都这样精彩,下面的展厅就更好看了,我十分期待——

  果不其然,以后的几个展区一个比一个精彩,一个展区里有一个电力自行车,可好玩啦!它由一个发电机、一辆自行车和一架风车组成。当一个人蹬上自行车时,那风车便会转动。咦?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人蹬自行车的时候,产生了动力,由此传给了发电机,所以发电机就能发电,带动风车转动,这是不是一个力的转换呢?

  对于我们这些爱玩的孩子来说,儿童科技馆当然是我们最喜欢的展区了,在这里,我最喜欢一个叫猴子秋千的电力设施了,你只要踩一下脚下的按扭,就可以荡秋千了,真是神奇!

  这真是一次奇妙和旅程,带给我许多的快乐,也使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但是这里也有许多我不懂的道理。我希望我今后能更加努力学科学,将来我就能更好的用科学啦!

  今天,我妈妈带我去了唐可可儿童科技馆。

  一进科技馆,就被一个神秘的巨大蘑菇吸引住了。据说是魔仙的家。我赶紧进去,默默许了个愿。真的希望能帮助我实现!

  然后,我看到一堵奇怪的墙,里面堆满了红色的棍子。这是干什么?我正想着的时候,不小心失足跳到了墙上。妈妈让我看墙的另一边,哈哈!我刚才的样子印在墙上。多有意思!

  最有趣的是“心灵浮球”。姐姐给我拿了个眼罩之类的东西蒙在额头上,然后让我集中精神,让桌上的小球在空中飞。我越专心,球就越听话。它可以根据我的想法在空中上下左右移动。这是为什么?原来我额头上的东西可以接收到我的脑电波,然后桌面上的仪器就可以命令球在空中移动。是不是很有意思?

  这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项目!在五彩缤纷的水世界里,我们可以理解水流的原理。在泡泡舞台上,你可以自己制造一个大泡泡,把自己放在里面。在体验区,还可以当厨师,做好吃的饭菜;你也可以做一次建筑师,建造你梦想中的家。

  孩子们,你们觉得有趣吗?

  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向大地的时候,我们开始了一次愉快的旅程——参观山东省科技馆。

  一路上,枝叶繁茂的大树上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几朵小花点缀着那翠绿的树叶,我们像那停歇在枝头的小鸟,一路地都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科技馆里都有些什么秘密。

  一下车,我们就被科技馆那宏伟的建筑吸引了。科技馆的身子方方正正,上面还有一个可爱的“头”,“头”上还有“眼睛”呢,再上面多出来的屋檐更像农民的草帽。整个建筑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壮观。

  通过刚入门的介绍,我知道整个科技馆由科普展览和科技活动两个部分组成,包括了数学、物理、化学、天文等多项学科。设有序厅、儿童科技馆、探索发现、创新发明等多个展厅。

  一进科技馆,迎接我们的就是序厅,序厅里有一个非常大的地球仪,可以从旁边的显示器里看一下地球的历史。还有迎宾机器人,在一定的时间里,它会不停地向你问好。真是有趣!我想:如果机器人不仅会说话,还能动起来,领我去边参观,边讲解,那就更棒了!恩,序厅都这样精彩,下面的展厅就更好看了,我十分期待——

  果不其然,以后的'几个展区一个比一个精彩,一个展区里有一个电力自行车,可好玩啦!它由一个发电机、一辆自行车和一架风车组成。当一个人蹬上自行车时,那风车便会转动。咦?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人蹬自行车的时候,产生了动力,由此传给了发电机,所以发电机就能发电,带动风车转动,这是不是一个力的转换呢?

  对于我们这些爱玩的孩子来说,儿童科技馆当然是我们最喜欢的展区了,在这里,我最喜欢一个叫猴子秋千的电力设施了,你只要踩一下脚下的按扭,就可以荡秋千了,真是神奇!

  这真是一次奇妙和旅程,带给我许多的快乐,也使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但是这里也有许多我不懂的道理。我希望我今后能更加努力学科学,将来我就能更好的用科学啦!

  星期天,我们一家三口去参观济南科技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这是我盼望已久的,真想马上飞到科技馆。

  一路上,我哼着小调,看着窗外的景色我感到非常的激动。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到了科技馆,顿时,我来了精神。一进入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地球仪,让我了解到了全世界的地理位置。

  进入一楼,我看到了好几个奇形怪状的镜子,它们是波面镜,凹柱面经,上凸下凹波面镜,凸柱面竟等。照的人奇形怪状真有意思。还有一个我最感兴趣的是"无源之水",看上去没有水管,但是水却源源不断的流出来怎么回事呢?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我知道了原来这是由水泵水龙头有机玻璃组合起来的。

  二楼有一个“倾斜小屋”我很感兴趣。那小屋在外面看是*面的,但是进去人却摇摇晃晃的,为什么小屋在外面看是倾邪的呢?原来它是利用了人的错觉产生错觉。

  三楼主要是教小朋友水是怎样发电的。

  四楼是介绍的“水的来源”和“看得见的力量”和古代的“蒸汽火车”。

  在这次科技馆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我了一些启发使我受益匪浅。将来我一定要好好学*,让祖国变得更加科技化,更加繁荣富强!

  下午,我们踏上了返回的路程,坐在车里我还沉浸在知识的王国里。

  上周五,我们参观了科技馆。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四处观看。其中,一个名为“机器人挪罗盘”的展物,让我为之惊叹。

  只见两个简易机器人,用两只机械手,将一个正在飞速转动的罗盘拿起来,并放在了一个*地上。周围没有任何人的控制,使机器人根据电脑的指引,来做的。为什么机器人可以转动机械手或是“四肢”可以动呢?一方面是电脑的指引,另一方面则是机械传动。

  机械传动,就是机械运动的传递,分为:带传动、齿轮传动、链传动和螺旋传动。其中带传动和链传动比较常见。带传动主要是机器荡中常用的机械传动,一般是轧钢机、纺织机械等,用得十分普遍。而链传动就是多用于摩托车和自行车等机械传动中。机器人就是用带传动来让机械各个部分转动的。当某一的部件转动时,可带动绕在它上面的传动带转动,依靠传动带与带轮接触面之间的摩擦力将旋转运动传递到机器人中的其他部件,这样,就让机器人的“四肢”动起来,再加上电脑精密的计算加以控制,就是机器人能够搬运物品,甚至可以弹奏乐器。

  机械传动其实带给人很多便利。就比如说齿轮传动,是由主动齿轮、从动齿轮直接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一套装置。当一对齿轮相互啮合而工作是,主动轮的`轮齿逐个地推动从动轮的轮齿,使从动轮转动,从而将主动轮的动力和运动传递给了从动轮,致使整个齿轮结构转动。中标的专供就是依靠齿轮转动,还有保险箱的密码锁,也是由于齿轮传动,然后是两个齿轮啮合,让小钩子“到大”指定的地方去。

  科技馆原来隐藏着如此多的奥秘,尤其是物理。以后有时间要多去科技馆参观,以增长知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妈妈带我去参观了位于奥林匹克公园的科技馆。刚看到的时候很好奇:那个闪亮的大银球是什么?我妈跟我说是球幕剧场。我还是不明白。我怀着好奇走进科技馆。我最想知道的是火箭是如何发射并返回地球的。会有这样的活动吗?

  走进科技馆,看到了一个比火箭发射更有趣的项目,那就是“小球旅行”。那个光球就像奔驰汽车。它可以转身爬上爬下。我觉得这个游戏一定很有趣。最后,轮到我操纵球了。我一直盯着赛道上正在加速的球,生怕错过加速的机会。看,球来了。我点了一下按钮,开始快速转动控制面板。球被弹进一个大漏斗,继续它美妙的旅程。虽然我还没有玩够,但是我觉得应该让别的孩子试试,于是我很不情愿的离开了这个有趣的项目,很快我就被别的有趣的项目吸引住了。

  “充气射击”也很有意思。空气不断从机器中喷出,使塑料充气篮球摇摆不定。我上下左右调整喷射位置,试图把球吹进篮筐。啊,终于有一个不容易!

  我一直梦想成为一名出色的飞行员。这次在科技馆,想了解一下飞行控制室是什么样的。答案揭晓了。我坐在机头的控制室里操作机器。屏幕立即显示了飞机的飞行情况。太刺激了!

  *时我很喜欢模型车,但是我太小了,开不了真车。可惜了。但是这次科技馆的展厅里有一辆真车,两边的门都没了。孩子们可以坐在司机的位置上开车。我匆忙上车,试图用脚去踩油门踏板,但当我踩下油门时,却够不到方向盘。终于可以开车了。电子道路显示在挡风玻璃上,我踩下油门加速。突然,一颗大石头出现在路中间。我赶紧踩下刹车。我差一点撞到大石头。通过这个项目,我知道开车一定要耐心认真,不能开太快。

  这次参观科技馆非常有趣。学到了很多知识,亲自操控过飞行飞机和驾驶汽车,还有很多有趣的科学游戏。关门铃响了,我真的舍不得离开。我问妈妈:“有机会可以再来吗?”妈妈说:“哦,好吧,不过做完作业再来。”我真的很期待再次参观科技馆。

  星期六,我们在学校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济南参观山东科技馆。

  走进科技馆,便来到了宽敞明亮的大厅。大厅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地球模型,全部用玻璃制成,晶莹剔透、五彩斑斓。地球模型后面是模仿“神舟六号”发射的模型,它形象地展示了“神舟六号”在发射前的全过程。

  乘电梯到二楼,便迎面扑来一股浓厚的科学气息:墙壁上挂着各位科学家的头像,各式各样的科普仪器,使我们急于领略其中的奥妙。向左走,是几个测量体重的.仪器,你别小看它,它可不一般,这种仪器测量的是你在其它星球的体重。它除了一个底座外,还有一个架得高高的屏幕,我先去水星,当我站上去后,黑黑的屏幕上方出现一行字“欢迎来到水星,您在水星的体重为12。4公斤。”真神了,居然能报得这样精确,后来才知道,它是先测出我在地球上的体重,然后再应用它们的差来算出我的体重。

  再向前走,我看到了仿真的地动仪,这是一个黄铜做的椭圆形,球体八个方面各有八条龙,嘴里含着一颗珠子,下面对应有八只黄色青蛙,据说地震来时龙口中的黄珠子会落到青蛙嘴里,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大家地震的方位。

  一直向前走,转个弯,就来到了“倾斜小屋”门前。我进了小屋,里面并不大,房顶的灯发出黄色的光。可进去之后,多立刻感到天旋地转,迷迷糊糊,在倾斜的地面上找不到*衡,东倒西歪。同学们像一群醉汉,从一边倒向另一边,这又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地震,我尖叫起来,摸索着,急切地走出了小屋。当我的脚踏到*地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踏实,可忍不住再一次走进小屋……太神奇了,我通过看介绍,向工作人员询问,知道了那是一种幻觉,因为地面是斜的,墙面不垂直,我们的各种感官接收到的不同信息传到大脑,使大脑不能正常指令,才会*衡感失控,导致眩晖。

  后来,我们又去了三楼和四楼,玩了更多更有趣的东西,我们亲身领略到自然界的奥秘和科技的神奇,激发了我们探索科学奥秘的强烈愿望。你们如果感兴趣的话,也来吧,你一定会度过快乐的一天。

  今天爸妈带我去了上海科技馆,我很开心!我们坐了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去上海科技馆。看到门口的热气球上写着“恭喜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我也在门口拍了一张。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7)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精选5篇)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所在地人民**的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

  (二)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经约谈后整改不力或者连续两年被约谈的;

  (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完成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

  (三)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制定、调整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的;

  (三)对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未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大气环境监测体系的;

  (五)未按照规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

  (六)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污染防治措施的;

  (七)未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拒不停止建设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停止建设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的;

  (二)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二)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的;

  (三)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四)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生产项目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的;

  (二)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船舶在内河水域焚烧船舶垃圾或者违规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的,由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海事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

  (二)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的。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

  (四)在运输过程中遗撒、泄漏物料的。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二)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在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粘土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或者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污染大气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地理特点和规划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空气质量控制指标。

  第九条 省人民**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煤燃油质量标准,并可以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

  省人民**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对前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时修订。进行评估、修订时,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将评估情况和修订后的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省人民**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排污单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

  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 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报省人民**批准后公布实施。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列入前款名录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对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核定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大气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省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完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体系。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或者撤销。

  第十五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测预报。

  省、设区的市人民**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适时发出预警。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省人民**应当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

  重点区域内的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定期召开联*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十九条 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

  在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第二十条 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未达到国家和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查处不力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省和设区的市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挂牌督办,责成所在地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期查处、整改。挂牌督办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 实行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地区,由省人民**向设区的市人民**发放补偿资金;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地区,由设区的市人民**向省人民**缴纳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设区的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同比变化情况,由省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第二十四条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依法查处大气环境保护执法领域职务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发现大气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者支持有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条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措施。

  第二十六条 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加强民用散煤质量监督和节能炉具的推广,并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进清洁煤炭、优质型煤的供应、使用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

  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现有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不得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供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发展分布式能源,统筹热源和管网建设,逐步扩大城乡集中供热范围。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

  第二十九条 燃煤机组应当实现超低排放,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规定限值。

  省人民**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优先安排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以及使用清洁能源机组发电上网。

  第三十条 使用燃煤炉窑、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第三十二条 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三十三条 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

  第三十四条 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省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和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当在其包装或者说明中予以标注。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一)石化、煤化工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

  (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

  (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

  (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

  (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十七条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第三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管理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不得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十条 城市人民**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推广智能交通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并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发展轨道交通、实施错峰上下班等措施。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一) 提升车用燃油质量;

  (二)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三)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

  (四)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

  (五)其他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机动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鼓励、支持节能环保型机动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的机动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四十三条 新建港口、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港口、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第四十四条 机动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垃圾焚烧炉或者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应当依法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的机动船舶在城市航道、通航密集区、渡区、船闸、大型桥梁等内河水域进行清舱或者驱气作业。

  禁止机动船舶在内河水域焚烧船舶垃圾。

  第四十五条 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

  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积极推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和冲刷清洗作业方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8)

——山东省小学数学教研的心得体会汇总五篇

  我校数学教研组在县教研室和学校教导处的带动以及在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教研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全组教师坚持教育、教学理论的学*,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认真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新的课程标准,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为提高我校的数学教学质量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与组织理论学*

  首先,每有外出参加培训学*的机会,我校总能最大限度的组织人员前往参加学*。几年来,我校数学组成员几乎每人都参加过多次外出培训学*。不仅有县教研室、市教研室组织的青年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数学小课题研究、全国远程教育培训等,还有部分教师参加了在我省济南、青岛等地及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各类数学培训。培训学*返回之后,学校要求每位外出学*的教师都要认真书写培训心得,并尽快组织二次培训。

  其次,学期开始,教导处都将学*《新课程标准》作为第一次教研活动,而每次学*交流中都会有更进一步的教学理论升华。这学期,学校教导处统一下发了《小学数学课程标准》的重要内容,由教研组组织各组员进行了研读,边读边划边书写研读后的思考、体会。

  再次,教导处带领教研组充分利用《xx教育》组织理论学*,做好“一刊三用”。“一刊”指《xx教育》,“三用”是用这本书学*教育教学理论、学*学生管理经验、学*教学实践。每一期的学*共分三步:一是浏览感受,刊物到手后,教师首先要浏览一遍,对整刊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和感受;二是精读剪辑,对自己有兴趣、感触深、帮助大的、与自己任教学科有关的内容进行精读,剪辑整理在“学*剪报”上,并对有些文章进行批注;三是品读感悟,对优秀的文章进行品读,读出其中的味道,品出蕴涵的哲理,写出读书收获。其他业务书籍有选择的阅读,大力提倡网上阅读。“一刊三用”从理论上武装了教师的大脑,在实践中提高了教师的素质,提升了教师执行新课程教学的自觉性。

  二、教研活动方式

  我校数学教研组组织教研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主题式:发现教学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讨。我校数学教研组在教导处组织领导下,定于周二下午办公时间在教导处进行主题式教研活动。(除有几次因客观情况修改了时间或未能组织外)交流在这之前所确定的主题,如:如何打造高效课堂;作业的布置与检查等等。活动中既有认可也有争论,但总会有颇多的收获。活动结束再共同确定下次交流主题,以便各位数学教师能够充分的思考准备。

  ⑵对比式:师徒、学科年级同课异构。我校数学教研组确定有数学教学骨干教师xxx老师带领两位新参加工作的数学教师参与数学教研,组织了多次听课、评课活动。数学教研组在教导处组织下进行了低年级组数学教师和高年级数学教师的同课异构数学教研活动,活动分年级组确定同一课题-----《三角形的分类》进行备课及分析,并确定xxx老师进行了试讲。

  ⑶评比式:组织赛课,展示课堂教学成果。数学教研组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组织了以青年教师为主赛课活动。有时集中于中心小学进行,讲课结束后及时组织评课交流活动;有时则由教导处x主任带领教研组成员到村小组织听课评课活动。

  ⑷案例分析式:组织听课后进行针对性评课。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镇课堂教学展示课。全镇教研活动和每次赛课及课堂教学展示后,教研组都会在学校多功能教室组织全体参与教师进行案例分析交流活动。

  ⑸网络式:建立自己的教学博客,进行交流。数学教研组的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教学博客。在博客中,阐述观点、交流经验,撰写教学心得体会、教学案例、教学反思、作业设置、数学小课题研究等等。

  三、数学教研组各组员成绩

  *几年,数学教研组在组织教研活动方面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教研活动有所完善和发展。而且,各成员在教研教学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教学成绩在全镇名列前茅,而且在校、县、市等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教学活动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我校数学教研组成员中,xxx等老师在县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奖;xxx等老师在信息技术与数学学科教学整合的讲课比赛中获奖;还有很多老师在其它数学教研教学比赛及教学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当然,新参加工作的几位数学教师还很少有机会参加县级以上的公开课、优质课等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培养青年教师、新教师,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参加上级组织的教研教学培训学*活动;骨干教师要心贴心、手把手的帮助新教师树立数学课堂教学理念、确定教学方法,将新老师推向教研教学一线,展示自我,完善自我。

  20xx年4月25日,我有幸参加了市教研室在三小组织的小学数学教研活动,观摩了4位教师的4节课,并聆听了教研员及领导的精彩点评。本次活动对我而言,是一次宝贵的学*机会,令我受益匪浅。

  一、数学来源于生活,生活中处处有数学。

  《新课标》指出:学生的数学学*内容应该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因为只有用学生熟悉的、有兴趣的、贴*他们现实生活的内容进行教学,才能唤起他们的学*兴趣,调动学*积极性,使学生感受到生活与数学知识是密不可分的,使数学课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从而产生学生的探求数学的动机,主动应用数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几节课教师都能以身边的事物为例导入,注重学生年龄特点,把数学经验生活化,把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问题作为数学学*的出发点和归宿。使学*材料充满了亲切感和真实感。

  二、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让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成为学生的主要学*方式

  《课标》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数学的重要方式。数学学*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数学的学*方式不能再是单一的、枯燥的、以被动听讲和练*为主的方式,它应该是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历程。教师的教学应该是给学生创设了宽松的独立思考空间,让学生自主发现各种规律,充分尊重学生能够的个性思维;给学生提供交流的机会,让学生在交流过程中分享彼此的思维成果,相互启发,共同发展。无论是数与代数,还是空间与图形,教师都能够给学生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去观察、去讨论、去争辩、去探索。这样设计不仅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使学生的创新思维得到了发展。

  三、注意培养学生从多角度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材提供了丰富的解决问题的资源,有些信息隐含在图中,有些信息隐含在文字中,注重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可以一行一行地看,也可以一列一列地看。使学生逐步形成从多角度观察问题的*惯。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其个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获得了成功的体验。

  四、练*设计重视促进学生数学思维的不断发展。

  教师能够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层次的练*。不同水*的题目,将数学思考融入到不同层次的练*中,使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并能解决这一类简单的实际问题。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学*过程中有所收获。

  五、在课堂上运用信息技术设备,采用多媒体手段组织教学。

  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清晰化,使学生的思维活跃,兴趣盎然,有助于学生发挥学*的主动性,积极思考,更好的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六、重视课后教学反思。

  随着新课程的逐步推进,人们越来越重视教师的自我反思与行动研究的重要性。教学反思是教师对自身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定,是教师整理教学效果与反馈信息,适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教学中的成败与不足的重要过程。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感到课改之路还需不断探索与研究,希望自己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学*别人的长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

  时光荏苒,一个紧张、充实、有序、奋进的学期即将结束。一学期来,我们数学教研组的全体教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课程改革为中心,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认真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科研兴校”战略,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并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加强教研力度,采取课题牵动策略,以课堂教学改革为切入点,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为主攻方向,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以下几方面总结如下: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建学*型、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1、组织教师认真学*了《新课程标准》,进一步领会新课标的精神,以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

  2、创设教师间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切磋、互相交流的学*型的校园文化。

  3、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青年教师自觉学*教育教学理论、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科研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同时为青年教师成长搭建*台。

  4、加强教师网络技术培训,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方式,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信息意识和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水*。本学期我们全组教师的公开课都采用多媒体的辅助教学,多数老师都能自制教学课件,熟练操作。在*时的教学中能自觉地、经常地使用多媒体教学,并能利用网络技术上网了解教学信息和课改新动态,也能利用远程教育资源服务课堂。

  二、加强常规管理,优化课堂教学。

  本学期,教研组加强了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并配合教导处继续强化教学“六认真”的督查评估,使备课、上课、质量检测、作业批改、辅导学生、组织课外活动的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化的教学要求。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教师应从素质教育的高度把安排到的课上足、上好。

  2、文化知识考核:*时同年级单元把关,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期末学校统一过关测试,相互比较,对比差距和不足。

  3、一学期来,教师们都能按要求备足备好课,青年教师大都能写好详细教案,并能及时写好个人补充和教后反思。

  三、加强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1、为了改革课堂结构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我们坚持开展听、评、说课活动,并且把这个活动做为一个重要的教研活动。定期开展单元说课,也就是说单元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说教材的前后联系,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措施,说本单元学生应掌握的解题规律、方法、技巧。定期开展听评课,我组教师十分重视听评课活动,听课前认真备课,设计教案,互相切磋;听课后认真评课,就老师的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中肯全面的评论、探讨,如:教学内容安排是否恰当,难点是否突破,教法是否得当,教学手段的使用,教学思想、方法的渗透是否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等。

  2、大力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研组的教研力量。本学期重点抓好集体备课,注重群策群力,弘扬集体智慧。本学期我们教研组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大组集中教研备课,隔周各年段组备课学*,做到有记录,有资料,上课教师能写好课后反思,听课教师还能及时写好听课评价。

  四、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继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1、牢固树立“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的思想,积极构建新课标下的适应时代和儿童身心发展的课堂教学理念、方法和评价体系,每一位教师把“努力上好每堂课”作为自身工作的起码要求,切实提高课堂四十分钟的效率。真正在课堂上落实并实施“有效教学”。

  2、改变学生的学*方式。本学期继续改变学生单一的接受性学*方式,提倡了研究性学*、发现性学*、参与性学*、体验性学*和实践性学*,以实现向学生学*方式的多样化转变,把要我学变我要学,我能学,我会学,从而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为培养未来需要的人才打下基础。

  3、加强课程改革的研究。开展了“与新课程同行,与学生共成长”学*与研究课改的活动,组织教师在校园网上发表论谈或上传论文。

  4、建立并逐渐完善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评价体系,以激励广大教师的课改积极性。对学生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特长和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教育改革,教学研究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使我们的教研工作更上一层楼。

  2月29日,我们太行小学数学联片式教研活动如期举行,参加这次教研活动的不仅有联片区兄弟学校,还有来至临汾的老师。本次活动围绕着“三步导学教学模式研讨”这一主题展开,活动中我听了张晓燕老师的一节关于《数学广角—重叠问题》的研讨课。听课后让我受益匪浅,感慨良多。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与思考。

  一、张晓燕老师能根据新课改的要求努力做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放手又有效的调控教学。例如:在整个知识的获取过程中,基本上让学生自己动手、动口去获取,老师只是起了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

  二、注重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充分获取数学活动的经验,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教师要让学生在具体的操作活动中进行独立的思考,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与同伴交流,可见,合作交流在数学教学中也相当重要,本课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理念,给予学生自主探索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在合作探索中学会了用集合的思想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三、精心设计课堂练*,体现趣味性和层次性,先设计了游戏,让学生在“做中学,玩中学”,然后设计了几道有趣的练*,使练*有坡度,难度适宜,真正体现了让不同的学生在教学中得到不同的发展。

  “教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遗憾也是一种立美,为此,我提出两个不成熟的看法:一是学生的错误也是比较好的教学资源,老师还应善于倾听学生的错因,才能更有利于帮助问题的解决。二是要规范学生数学语言

  通过这次联片教研活动,对于我来说,提高很大,对三步导学的实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自己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学*别人的长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

  9月12日,我县组织到潢川参加海峡**小学数学名师好课堂系列教学研讨观摩会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为“名师好课堂课堂的研讨”。会前潢川高中老师介绍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和宏观要求。上午观摩了来自首都的吴正宪老师的三年级下学期《面积的认识》的公开课,下午观摩了来自江苏省启东市蔡宏圣老师的四年级下学期《乘法分配律》的公开课;次日上午我们听取了江苏省启东市实验小学副校长季国栋的《用数对确定位置》五年级的示范课,他主张‘疑趣课堂,让学生在疑趣中享受生活’。通过同课异构的形式提高教研活动的时效性、针对性。观摩后听了专家的学术报告,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生活化、艺术化,从中受益匪浅。

  《面积的认识》这节课,吴正宪老师很努力、真实地呈现学生的思维状况,并尊重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猜想—验证—得出结论这一思维过程,让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得到新知。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9)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范本5份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基地或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科学有效组织救援。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三十八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按照国家、省关于事故等级和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伤亡的,受伤人员和死亡者家属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报送同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违法使用的;

  (二)不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以货币、其他物品替代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

  (三)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的;

  (四)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的;

  (五)未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暂时封存或者查封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

  第四十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从事矿山开采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或者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以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予以取缔或者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予取缔或者关闭的;

  (二)未履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能有效组织救援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五)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六)未依法履行审查、批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5月1 日起施行。200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禁强迫从业人员超强度劳动或者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强令超强度劳动、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超强度劳动、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聘用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助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接受聘用、委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并经注册;接受聘用、委托的安全助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能力,并经省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法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二)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三)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四)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难以立即消除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报告和治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必须与居民区、学校、集贸市场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建筑物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对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需要拆除或者搬迁的,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在重大危险源、高压输电线路和输油、输气管道等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大型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定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的统一指挥,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其按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课程,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并设有标志明显的紧急疏散出口,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第二十五条 社会公用事业和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有关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安全防护效果,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 旅游景区(点)管理单位和经营者应当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旅游预测预报和游人疏导工作。

  旅游设施、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鼓励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以及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险。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区域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第三十八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和当地人民**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十九条 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层级上报。

  道路交通、消防、煤矿、建筑、特种设备、铁路、民航、水上交通和渔业等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生产安全事故伤亡情况,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扩展10)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5)份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设区的市人民**规定的其他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制定。

  第四十三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下列岗位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优先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使用的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二)**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

  (三)**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提供的岗位;

  (四)**及其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

  (五)**及其部门开发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第四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六条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第四十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完善和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岗位援助制度,确保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以及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统筹城乡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扩大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度,将促进就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教育、帮助劳动者树立积极、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强劳动技能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第六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等就业、自主择业和获得就业帮助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户籍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七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向劳动者提供公*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依法招用和裁减人员。

  第八条 省人民**应当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全省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对全省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统筹和协调。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促进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本级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县(市、区)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助人民**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第十条 各级人民**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未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或者未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由上级人民**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第六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实*期限和用人单位使用实*生数量超过限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每超过一人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每人每日二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至四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其他各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确定促进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优先扶持科技、综合资源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社区服务、建筑劳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创业指导专家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十七条 创业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照规定提供贷款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