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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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1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下列纠纷化解途径:

  (一)和解;

  (二)调解;

  (三)行政裁决;

  (四)行政复议;

  (五)仲裁;

  (六)诉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十九条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二十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接受纠纷化解申请,有关法律工作者接受法律咨询、委托代理,应当告知当事人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引导其作出合理选择。

  第二十一条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就纠纷化解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对达成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人员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可以代表或者协助当事人参与协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或者有关人员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和有关人员也可以主动调解。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强制调解。

  第二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就部分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就该事项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在征得其同意后,对没有争议的事实作出书面记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记录在卷,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要求,如实记载调解的起止时间、调解不成的原因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对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行政调解。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商事纠纷、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当主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调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二十六条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当依据法定职权进行行政裁决。

  经省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县级以上人民**可以集中行使行政裁决职权,集中处理各类行政裁决事项。

  行政裁决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理,并依法作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 民事商事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前,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争议或者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应当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纠纷化解途径;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及时审理,依法作出裁判。

  第三十条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对纠纷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评估,或者对纠纷事实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意见和调查结果作为纠纷化解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 鼓励利用互联网和其他新技术,通过在线咨询、在线协商、在线调解等方式,实现纠纷网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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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正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有关的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健全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

  第四条 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

  (二)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公正;

  (三)和解调解优先,多方衔接联动;

  (四)预防与化解相结合。

  第五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制度,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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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下列纠纷化解途径:

  (一)和解;

  (二)调解;

  (三)行政裁决;

  (四)行政复议;

  (五)仲裁;

  (六)诉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十九条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二十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接受纠纷化解申请,有关法律工作者接受法律咨询、委托代理,应当告知当事人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引导其作出合理选择。

  第二十一条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就纠纷化解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对达成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人员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可以代表或者协助当事人参与协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或者有关人员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和有关人员也可以主动调解。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强制调解。

  第二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就部分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就该事项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在征得其同意后,对没有争议的事实作出书面记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记录在卷,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要求,如实记载调解的起止时间、调解不成的原因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对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行政调解。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商事纠纷、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当主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调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二十六条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当依据法定职权进行行政裁决。

  经省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县级以上人民**可以集中行使行政裁决职权,集中处理各类行政裁决事项。

  行政裁决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理,并依法作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 民事商事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前,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争议或者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应当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纠纷化解途径;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及时审理,依法作出裁判。

  第三十条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对纠纷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评估,或者对纠纷事实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意见和调查结果作为纠纷化解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 鼓励利用互联网和其他新技术,通过在线咨询、在线协商、在线调解等方式,实现纠纷网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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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程序衔接,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第三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收到当事人纠纷化解申请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予以处理;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由首先收到该申请的单位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邀请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大会代表、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定经验的人员,以及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

  第三十五条 对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调解组织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引导其通过其他适宜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民事商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人民***办理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可以建议或者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邀请相关组织参与协商和解。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起诉的`民事商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款规定的纠纷可以通过在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中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

  第四十条 对以给付为内容的民事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选定的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其效力。

  对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对人民法院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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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正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有关的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健全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

  第四条 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

  (二)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公正;

  (三)和解调解优先,多方衔接联动;

  (四)预防与化解相结合。

  第五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制度,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纠纷化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保障,支持各类纠纷化解组织发展。

  第七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负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各种纠纷化解途径的有机衔接。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对接的纠纷化解机制,促进在程序适用、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 人民***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检察建议、检察宣告等制度,建立完善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应当依法加强治安调解工作。**派出所按照职责参与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

  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纠纷化解。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级人民**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民事商事仲裁等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化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会同有关单位推动信访事项办理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农业、市场监督管理、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培育和推动本系统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坚持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第十六条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法学会等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第十七条 对跨行政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负有纠纷化解职责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联动,共同予以化解。

  第三章 化解途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下列纠纷化解途径:

  (一)和解;

  (二)调解;

  (三)行政裁决;

  (四)行政复议;

  (五)仲裁;

  (六)诉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十九条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二十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接受纠纷化解申请,有关法律工作者接受法律咨询、委托代理,应当告知当事人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引导其作出合理选择。

  第二十一条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就纠纷化解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对达成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人员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可以代表或者协助当事人参与协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或者有关人员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和有关人员也可以主动调解。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强制调解。

  第二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就部分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就该事项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在征得其同意后,对没有争议的事实作出书面记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记录在卷,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要求,如实记载调解的起止时间、调解不成的原因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对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行政调解。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商事纠纷、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当主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调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二十六条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应当依据法定职权进行行政裁决。

  经省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县级以上人民**可以集中行使行政裁决职权,集中处理各类行政裁决事项。

  行政裁决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理,并依法作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 民事商事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前,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争议或者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应当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纠纷化解途径;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及时审理,依法作出裁判。

  第三十条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对纠纷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评估,或者对纠纷事实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意见和调查结果作为纠纷化解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 鼓励利用互联网和其他新技术,通过在线咨询、在线协商、在线调解等方式,实现纠纷网上化解。

  第四章 程序衔接

  第三十二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程序衔接,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第三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收到当事人纠纷化解申请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予以处理;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由首先收到该申请的单位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邀请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大会代表、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定经验的人员,以及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

  第三十五条 对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调解组织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引导其通过其他适宜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民事商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人民***办理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可以建议或者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邀请相关组织参与协商和解。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起诉的民事商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款规定的纠纷可以通过在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中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

  第四十条 对以给付为内容的民事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选定的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其效力。

  对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对人民法院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五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第四十四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支持成立本领域的行业性调解组织。

  鼓励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商事调解组织。

  第四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会同工会、企业方面代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督促、帮助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动乡镇、街道以及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第四十六条 负有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推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设,支持其发挥在调解消费争议中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妇女联合会应当充分发挥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工作优势,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纠纷。

  第四十八条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组织,完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纠纷。

  第四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设立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条 鼓励和支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员队伍,为纠纷化解提供服务。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根据需要依法决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根据需要依法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机构根据需要,构建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台,为纠纷化解提供便利条件。

  县(市、区)人民**或者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人事、消费者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建筑工程、物业服务、环境资源以及其他纠纷多发领域,推进构建专业性纠纷多元化解公共服务*台。

  第五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构建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台。调解组织可以在该*台设立调解工作室。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益性调解组织及其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和补贴。

  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需工作经费,由本级人民**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适合的纠纷化解工作委托社会力量办理,所需社会服务纳入本级人民**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第五十六条 纠纷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十七条 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完善调解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推动调解员专业化建设。

  鼓励建立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调解培训机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强纠纷多元化解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人民法院、人民***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运用,完善信息共享*台,实现在线办理、咨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提高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效率。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以及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崇德尚礼文化,普及纠纷多元化解法律知识,增进公众对纠纷多元化解的理解和认同。

  第七章 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应当制定和执行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制度与奖惩机制。

  各级人民**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县级以上人民**监察机关应当对负有纠纷化解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实施监察。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行纠纷化解职责,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加强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以及人民团体化解纠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没有**资金支持、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调解,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第六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取消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资格。

  第六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对责任追究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阅读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1)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菁华3篇)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1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调控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和实施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九条 各级人民*应当重视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培植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活动,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

  第十条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规划和计划,定期编制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

  第十一条 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

  第十二条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评估的,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并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确认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增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积极创造条件与国内外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经济组织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村经济组织独立或者联合建立中间试验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和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纳入当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

  第十五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星火技术密集区,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支撑体系,发挥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示范和推广作用。

  第十六条 鼓励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企业的技术股权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综合服务。

  第十七条 科技成果转化的试验产品,经批准可以在一至三年内试销并享受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应当支持科技人员兼职或者离岗创办科技企业或者从事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科技人员在兼职或者离岗期间不得侵害本单位或者原单位的技术经济权益。

  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经所在学校批准可以休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或者辞职,创办科技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逐年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省和设区的市的人民*可以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提供贷款贴息或者设立科技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所需资金,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资金入股和捐赠等形式筹措。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应当安排科技人才发展资金,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并对持有重大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一条 省和设区的市的人民*应当制定鼓励措施,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第二十二条 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企业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应当按照规定足额提取。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经费和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二十四条 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和技术改造等所发生的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逐步增加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应当优先予以安排;对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可以作为贷款质押。

  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保险业务。

  第二十六条 实施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

  (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优先有偿使用国有土地;

  (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收取标准按照工业用地的低限执行,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在五年内分期付清;

  (三)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耕地开垦费按照规定标准的低限交纳;

  (四)免交生产经营用房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部分房产契税可以作为*的补贴返还;经当地城市人民*同意,免交建设过程中的上水、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第二十七条 国内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科技成果持有者,与本省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优惠政策。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3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取消其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职工未经单位允许,泄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虽经允许转让但违反协议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技术交易中从事代理或者居间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欺骗委托人的,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2)

——最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5)份

  最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 1

  第三十二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程序衔接,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第三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收到当事人纠纷化解申请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予以处理;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由首先收到该申请的单位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邀请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大会代表、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定经验的人员,以及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

  第三十五条 对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调解组织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引导其通过其他适宜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民事商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人民***办理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可以建议或者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邀请相关组织参与协商和解。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起诉的民事商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款规定的纠纷可以通过在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中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

  第四十条 对以给付为内容的民事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选定的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其效力。

  对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对人民法院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最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 2

  第三十二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程序衔接,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第三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收到当事人纠纷化解申请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予以处理;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由首先收到该申请的单位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邀请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大会代表、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定经验的人员,以及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

  第三十五条 对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调解组织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引导其通过其他适宜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民事商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人民***办理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可以建议或者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邀请相关组织参与协商和解。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起诉的民事商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款规定的纠纷可以通过在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中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

  第四十条 对以给付为内容的民事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选定的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其效力。

  对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对人民法院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最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 3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 4

  第四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第四十四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支持成立本领域的行业性调解组织。

  鼓励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事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商事调解组织。

  第四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会同工会、企业方面代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督促、帮助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动乡镇、街道以及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第四十六条 负有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推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设,支持其发挥在调解消费争议中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妇女联合会应当充分发挥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工作优势,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纠纷。

  第四十八条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组织,完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纠纷。

  第四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设立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条 鼓励和支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员队伍,为纠纷化解提供服务。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根据需要依法决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根据需要依法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最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 5

  第五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机构根据需要,构建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台,为纠纷化解提供便利条件。

  县(市、区)人民**或者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人事、消费者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建筑工程、物业服务、环境资源以及其他纠纷多发领域,推进构建专业性纠纷多元化解公共服务*台。

  第五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构建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台。调解组织可以在该*台设立调解工作室。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益性调解组织及其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和补贴。

  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需工作经费,由本级人民**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适合的纠纷化解工作委托社会力量办理,所需社会服务纳入本级人民**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第五十六条 纠纷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十七条 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完善调解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推动调解员专业化建设。

  鼓励建立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调解培训机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强纠纷多元化解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人民法院、人民***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运用,完善信息共享*台,实现在线办理、咨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提高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效率。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以及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崇德尚礼文化,普及纠纷多元化解法律知识,增进公众对纠纷多元化解的理解和认同。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3)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5)份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1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设区的市人民**规定的其他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制定。

  第四十三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下列岗位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优先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使用的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二)**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

  (三)**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提供的岗位;

  (四)**及其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

  (五)**及其部门开发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第四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六条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第四十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完善和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岗位援助制度,确保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2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3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以及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统筹城乡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扩大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度,将促进就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教育、帮助劳动者树立积极、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强劳动技能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第六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等就业、自主择业和获得就业帮助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户籍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七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向劳动者提供公*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依法招用和裁减人员。

  第八条 省人民**应当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全省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对全省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统筹和协调。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促进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本级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县(市、区)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助人民**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第十条 各级人民**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4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未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或者未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由上级人民**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第六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实*期限和用人单位使用实*生数量超过限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每超过一人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每人每日二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至四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其他各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5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确定促进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优先扶持科技、综合资源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社区服务、建筑劳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创业指导专家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十七条 创业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照规定提供贷款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个人或者合伙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和就业期限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等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基地的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融资等扶持,并在场地使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三十条 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免缴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以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4)

——山东省普通话水*测试题 (菁华5篇)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偶、铡、红、我、姨、秋、次、剜、逮、*、翁、挠、氧、食、判镖、佣、涩、糖、野、敏、痣、丢、遍、捐、而、仍、接、水、日、音、劣、奖、花、邹、源、兄、咱、润、发、旬、线、扯、拐、虐、品、爱、尚、约劝、梦、留、共、撕、否、案、框、旅、搓、瘫、踹、蛙、踩、纫、怀、襄、瓜、俩、主、撒、鸣、准、击、穿、嘣、迟、肥、均、窜、混、销、偏、苔醉、你、擂、阔、缺、克、胞、裆、女、苏、子、氢、申、门、光、掐、度

  二、读双音节词语50个

  选举、鹌鹑、用力、军事、豆芽儿、赌博、运输、原则、恳请、全面草包、约会、女子、旅馆、死扣儿、光明、海洋、痛快、遵守、暖气、推动、挂号、抓紧、恐怖、牛奶、支持、描写、灯笼、穷人、群岛、略微、削弱荒唐、装配、旦角儿、损坏、着想、柠檬、硫酸、藕节儿、夹杂、篡改、怪癖、耍滑、飘洒、帮厨、搀扶、非分、惨然、恶心

  三、朗读

  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光。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谁叫我们只带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声尖厉的刹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冷湿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样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生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很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节选自陈启佑《永远的蝴蝶》)

  四、说话:(任选一个题目说3-4、分钟)

  1、环境与生存

  2、我最尊敬的一个人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背、群、丢、女、挺、捐、雄、晕、闯、拽、夸、枪、却、醋、晌遭、嘎、稚、邢、逆、帘、航、灰、实、标、聘、而、妇、沫、绿、涌、邹、暗、踹、人、贼、雌、鹅、摊、沓、槛、犁、球、酿、信、书、天、哼、杂灭、替、抓、猿、寡、筒、昏、翁、荒、绝、润、隋、坐、篡、趁、钩、诱、逮、饶、散、栋、发、惹、开、夹、凋、赛、煤、污、爱、关、尊、选、捶说、卸、坡、往、剖、尿、俩、闷、蚌、叩、方、郁、胞、滥、琼、军、棚

  二、读双音节词语50个

  倒退、恶心、防御、骨肉、混乱、闺女、被子、表扬、病菌、彩色公斤、用处、粮食、排球、区别、学院、盼望、英雄、好玩儿、捐赠、巡逻、决定、衰弱、瓦解、漂流、奶水、假托、深浅、差点儿、铁证、磨难、卡钳拷打、夸赞、虾酱、唇裂、揣测、美感、透支、一圈儿、粉笔、而后、容易、作者、嗓音、短促、波动、操场、纳闷儿、散光

  三、朗读

  一次,仪山禅师洗澡。

  水太热了点,仪山让弟子打来冷水,倒进澡盆。

  听师父说,水的温度已经刚好,看见桶里还剩有冷水,做弟子的就随手倒掉了。

  正在澡盆里的师父眼看弟子倒掉剩水,不禁语重心长地说:“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不管是大是小,是多是少,是贵是贱,都各有各的用处,不要随便就浪费了。你刚才随手倒掉的剩水,不就可以用来灌浇花草树木吗?、这样水得其用,花草树木也眉开眼笑,一举两得,又何乐而不为呢?”

  弟子受师父这么一指点,从此便心有所悟,取法号为“滴水和尚”。、万物皆有所用,不管你看上去多么卑微像棵草,渺小得像滴水,但都有它们自身存在的价值。

  科学家发明创造,石破天惊,举世瞩目,然而,如果没有众人智慧的积累,便就终将成为空中楼阁,子虚乌有。

  鲁迅的那段话也掷地有声:“天才并不是自生自长在深林荒野里的怪物,是由可以使天才生长的民众产生、长育出来的,所以没有这种民众,就没有天才。”

  “落花水面皆文章,好鸟校头亦朋友。”当年朱票就曾这样说过。

  如果你处在社会的低层——相信这是大多数,请千万不要自卑,要紧的还是打破偏见,唤起自信。问题不在于人家怎么看,可贵的是你的精神面貌如何?

  (《珍视自己的存在价值》,全国普通话广播大赛规定稿件第9号。)

  四、说话(任选一个题目说3-4分钟)

  1.我喜欢的旅游胜地

  2.漫议终身学*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播、坠、配、迟、美、湿、烽、乳、叠、暂、疼、刺、拟、私、芦翁、龟、咔、黑、即、牵、絮、病、纸、捧、禅、膜、闪、否、惹、盗、怎、佟、醋、凝、扫、聊、而、够、槛、挥、茎、且、胸、准、剖、喘、民、刷纺、人、兑、灾、炭、擦、挠、撒、绿、锅、肯、耗、窘、瘸、绣、章、镖、沉、眯、硕、润、色、测、脓、苔、俩、逛、慨、滑、夹、圈、陷、谱、揣帅、若、霜、凑、扭、嘎、暖、捐、囊、浸、酿、绝、抢、宣、军、薛、熏

  二、读双音节词语50个

  拥抱、训斥、穷苦、军事、捐税、宏伟、需要、虐待、创新、公费掠取、软弱、光明

  囤积、快餐、准备、窜逃、权益、坏处、凉棚、破裂、有点儿、座谈仰角、画家、袜子

  抵挡、评审、恋爱、留念、而且、僧俗、民航、下课、病号儿、眼色感想、振奋、口语

  老伴儿、手段、刺杀、这会儿、玻璃、挂彩、赞美、答应、法规埋伏、人体

  三、朗读

  风在震摇窗户,雨在狂流,屋子里灯光黯淡。可是从先生坐的地方发出来眩目的光。我不转眼地朝那里看。透过黑色长袍我看见一颗燃得通红的心。先生的心一直在燃烧,成了一颗鲜红的、透明的、光芒四射的东西。我望着这颗心,我浑身的血都烧起来,我觉得我需要把我身上的热发散出去,我感到一种献身的欲望。这不是第一回了。过去跟先生本人接*,或者翻阅先生著作的时候,我接触到这颗燃烧的心,我常常有这样一种感觉。其实不仅是我,当时许多年轻人都曾从这颗心得到温暖,受到鼓舞,找到勇气,得到启发。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发光的心仍然在他的胸膛里,跟着他到了窗前。我记起了,多少年来这颗心就一直在燃烧,一直在给人们指路。他走到哪里,他的心就在哪里发光,生热。我知道多少年轻人带着创伤向他要求帮助,他细心地治好他们的伤,让他们恢复了精力和勇气,继续走向光明的前途。

  “不要离开我们!”我又一次听见了这个要求,这是许多人的声音,尤其是许多年轻人的声音。我听见一声响亮的回答:“我决不离开你们”这是多年来听惯了的声音。我看见他在窗前,向窗外挥一下手,好像他又在向谁吐出这一句说过多少次的话。

  (节选自巴金《秋夜》)

  四、说话(任选一个题目说3-4、分钟)

  1.怎样与人沟通

  2.假如回到童年

  本文来自:梧桐木BBS-山东艺术学院校园论坛,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i1958.com/thread-3640-1-1.html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插、雨、颇、而、槛、略、鸣、拔、兄、司、短、挠、日、骨、滑冰、恩、辞、欧、敬、溜、火、止、用、娶、仇、掐、闷、刻、秦、萧、笙、拜、垒、裁、瓜、子、肺、旺、别、翻、荀、两、税、挤、屯、兼、慌、裹聂、哑、伪、润、筛、饶、逮、族、癣、邹、窜、砣、蜇、尼、瞟、俊、宋、行、钻、层、判、撒、约、您、马、聋、鹤、药、农、跟、碎、闯、靠、钟蚌、免、隔、淌、缝、捕、地、揣、等、赔、块、丢、浊、抢、全、催、负

  二、读双音节词语50个

  钻研、准确、爽直、乐意、撒娇、而且、鬼子、笼统、仁爱、挫折古老、吹牛、大伙儿、代替、瓦解、窗户、窘迫、随后、军阀、金鱼儿、运输、夸张、淮海、元气、不适、森林、饼干、取暖、学问、反抗、贫困、钢笔虚名、邮票、饱满、一圈儿、非常、慈悲、两手、岔道儿、灭亡、聊天儿、阳光、否则、妥当、工夫、曾经、响声、喷射、早年

  三、朗读

  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从未见过开得这样盛的藤萝,只见一片辉煌的淡紫色,像一条瀑布,从空中垂下,不见其发端,也不见其终极,只是深深浅浅的紫,仿佛在流动,在欢笑,在不停地生长。紫色的大条幅上,泛着点点银光,就像迸溅的水花。仔细看时,才知那是每一朵紫花中的最浅淡的部分,在和阳光互相挑逗。

  这里春红已谢,没有赏花的人群,也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就是这一树闪光的、盛开的藤萝。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一朵接着一朵,彼此推着挤着,好不活泼热闹!、“我在开花!”它们在笑。“我在开花!”它们嚷嚷。、每一穗花都是上面的盛开、下面的待放。颜色便上浅下深,好像那紫色沉淀下来了,沉淀在最嫩最小的花苞里。每一朵盛开的花像是一个张满了的小小的帆,帆下带着尖底的舱,舱鼓鼓的,又像一个忍俊不禁的笑容,就要绽开似的。那里装的是什么仙露琼浆?、我凑上去,想摘一条。但是我没有摘。我没有摘花的*惯。我只是伫立凝望,觉得这一条紫藤萝瀑布不只在我眼前,也在我心上缓缓流过。流着流着,它带走了这些时一直压在我心上的关于生死的疑惑,关于疾病的痛楚。我浸在这繁密的花朵的光辉中,别的一切暂时都不存在,有的只是精神的宁静和生的喜悦。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5)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位置在 , 为三居室中的 。

  2、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

  第三条:租押金及其交纳方式

  月租金 元,大写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的租金。之后支付方式为三月一付。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四条:分摊费用及部分注意事项

  1.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

  2.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3.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方米、使用面积______*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年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_____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_______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______________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如发生故障或损坏请参考第六条)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或者维修费用。(如是维修费用,不应当由保证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后,在_____日内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默认为乙方续租本层楼(时间从__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但年租模式转为月租模式(月底清帐,费用按当地市价为准)。同时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时间将延顺至甲乙双方另签租赁合同前。

  八、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于【15-2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另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参考上方第七条。)

  附:【重要事宜】

  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乙双方可商议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6)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合集十篇

女士们、先生们:

  你们好!

  欢迎你们到泉城济南来旅游,在济南停留其间将由我来接待你们并为你们提供服务,我希望我的讲解能使你们在济南玩得开心,过得愉快。今天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济南三大名胜之一的趵突泉。趵突泉公园位于济南市中心,南靠千佛山、东临泉城广场,北望大明湖,面积约158亩。趵突泉公园是一座以泉水为主的自然山水公园,为济南七十二名泉之冠,被誉为“天下第一泉”。趵突泉又名槛泉,为泺水之源,至今已有二千七百年的历史,泉水一年四季恒定在摄氏18度左右。趵突泉公园以观泉、赏鱼、品茶、山石、文化为特色;以小巧玲珑、步移景异,清洁幽静,古朴典雅而著称。

  现在我们看到这座白墙灰瓦、出檐卷山、卷棚式的民族风格建筑的大门就是趵突泉公园东门。大门正中匾额上“趵突泉”三个贴金大字,是1959年郭沫若同志写的。进了大门,首先映入大家眼帘的是一迎门假山,大家知道为什么要迎着大门建假山吗?这是古代造园的一种手法,叫做“障景”法,也就是说以山为主,迎门迭石,似透非透,成为公园门口处的自然屏障,与石后的溪流构成环水行之势,同园中其它景物相分离。这座假山的石块全部采自于济南南部山区,石质,色泽,纹理都可以同江苏无锡的太湖石相媲美。假山下有一山洞,洞顶和入口处采用了大块石,用悬挂的手法形成巨石悬挂的逼真壮观景色。洞壁上又留出适当的空隙,便于采光和空气的通畅。此乃济南假山中的佳作,受到园艺家极高的赞誉。

  过了晴雨桥,大家再往前走看到这块石姿优美,纹理自然,高四米,重八吨的龟石了。它最初为元代著名的散曲家张养浩所收藏。张养浩酷爱自然山川,弃官归隐济南后以山猿、野鹤、山石为友。此龟石有“皱、瘦、透、秀”的特点,在此与它合影,取长寿延年的吉祥之意。(好,给大家几分钟时间合影留念)。

  请大家随同我一起往前走,现在我们来到的是马跑泉。为什么叫马跑泉呢?据说北宁时期的抗金将领关胜的战马刨出来的,故得此名。相传,关胜是梁山的农民起义将领,是济南总兵刘豫的部将,骁勇善战,金人南侵时,誓死不降,奋力抗金。一次激战中,败走麦城,口渴无水,十分难忍。他的战马仰天长嘶,前蹄奋力刨地,泉水夺地而出,后人为纪念此泉,称它为马跑泉。

  再往前走,我们就来到了漱玉泉景区。“漱玉泉”三字是已故济南书画家关有声的手笔。“漱玉泉”三字的来历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在古代人们常把女子的牙齿称之为“玉”,女词人李清照常在此打扮梳洗而得名;另一种说法是因李清照著有的集子《漱玉集》;还有一种说法是从“漱石枕流”这个成语化来的,说哗哗的泉水刷玉石。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李清照纪念堂,建于1979年,纪念堂两旁是郭沫若先生写的对联。上联是“大明湖畔,趵突泉边,故居在垂杨深处”写的是李清照故居所在地;下联“金石录里,漱玉集中,文采有后主遗风”是对其词作成就的赞扬,称赞她所作的“漱玉集”以及为丈夫《金石录》所作的序。挂在门厅内的匾额“一代词人”也是郭沫若手书的。

  李清照是我国南宋时杰出的女词人,号易安居士,济南人。父亲李格非是进士出身的'文官,是位著名的历史学家,博学多才,母亲也是一位壮元的孙女,知书达礼。李清照自小受双亲熏陶、启发和诱导,再加上天资聪慧,酷爱读书,成为当时杰出的文学家。李清照18岁时,与当朝宰相赵挺之的儿子赵明诚结婚。婚后夫妇俩互相支持,恩恩爱爱,作诗填词,研究金石书画,购置古籍字画。靖康之难以后,北宋灭亡,金兵南侵,宋五朝南渡,偏隅江南,李清照夫妇被迫南下,途中,明诚病死。晚年的李清照一直过着无依无靠颠沛流离的生活,在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中渡过了她的余生。李清照的词以靖康之难为分界线,前期的词大多描绘的是歌咏自然,赞美生活,夫妻恩爱、思念的词。如“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欧鹭。(《如梦令》);“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划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点绛唇》);“红藕相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一剪梅》);“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后期的词作大多抒写了家国之恨和悲叹自身命运凄苦的。如“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声声慢》);“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夏日绝句》)。李清照文学创作具有鲜明独特的艺术风格,居婉约派之首,称为“易安体”。今有辑本《李清照集》和《漱玉词》。

  再往西走,就到了金线泉处。金线泉同趵突泉、黑虎泉、珍珠泉并称为济南四大名泉。“金线”的形成,是由于**泉水相对涌流,流势均衡。当太阳照射到池底,*静的水面上,就会显示出一条聚成的水线,金光闪亮,象游丝一般,忽隐忽现,随波荡漾,蜿蜒多变。老金线泉的“金线”已难看到,新金线泉的“金线”也必须在水势旺盛,阳光照射角度适当时才能看到。宋代著名文学家曾巩曾有幸在月光的映照下看到“金线”,而元代诗人元好问多次游历金线泉,却不可得,甚为遗憾。

  再继续往西走,我们就来到了尚志堂。尚志堂,也叫“金线书院”,由金线泉而得名。旧时指官家或私人藏书和讲学的地方。尚志堂院中栽植了白玉兰、紫玉兰,每到初春,玉兰花争相绽开,芳香扑鼻,故尚志堂院也称玉兰院。大家注意到院中的这块太湖石了吗?它叫“待日峰”,原为张养浩收藏,在一点五米左右高的石身上,布满了圆月形成或弯月形透洞数处,每当皓月高悬之夜,石形和透洞在月光照射下,映入石前池水中,更显得玲珑剔透,秀美无比。

  出尚志堂西行,便到了泺源堂。泺源堂,前有抱厦,突出水面,栋梁彩缓,黄瓦红柱,形体雄伟。大家请看抱柱上的诗刻:“云雾润蒸华不注,波涛声震大明湖。”此句是元代著名文学家赵孟对趵突泉奇景的最好写照。

  泺源堂的北面的建筑是娥英殿,是为纪念虞舜的两位妃子娥皇、女英而建的祠。娥英祠北面是三大殿景区。三大殿院内的花格透墙上,镶嵌着30余方石刻,是历代名人的佳作诗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院内的这尊罕见的“双御碑”,记载了康熙三临、乾隆二临趵突泉的题词诗文,标示了趵突泉的地位。

  我们现在已经来到趵突泉景区,站在来鹤桥上。来鹤桥原为木桥,明万历年间历城知县张鹤鸣所建。1956年开辟趵突泉公园时,修建了这座石桥。大家请抬头看这一朱漆木牌坊上的字“蓬山旧迹”,另一面是“洞天福地”。据传说,过去人们曾把趵突泉的三股水柱,比作蓬莱仙山,即在神话中的三座神山:蓬莱,方丈,瀛州。想登蓬莱山求仙的人到处寻找仙山,当他们来到趵突泉边,看到三股水注,其状如山且不能攀登,猛然醒悟,仙景在此,故立“蓬山旧迹”坊。如果你到泉东面望鹤亭茶社,一边品茶,一边赏泉,则有“润泽春茶味更真”的诗意。

  趵突泉泉池呈长方形,东西长三十米,南北宽二十米,周围绕以石栏。池边俯视,一泓碧水,清如明镜;三泉涌涛,喷雪溅玉;势如鼎沸,声若雷鸣;水草袅袅,鱼翔浅底;绿叶红鳞,辉映其间。历代文人学者都对趵突泉留下了诸多咏赞。如元代散曲家张养浩“三尺不消*地雪,四时尝吼半空雷。”而能再现趵突泉泉水全貌的,还是清代文学家蒲松龄的《趵突泉赋》。济南“家家泉不,户户垂杨”的独特景色是怎么形成的呢?济南的泉水,来源于济南市区以南,锦绣川以北的广大地区,这些地区的岩石是约四亿年以前形成的一层很厚的、质地比较纯粹的石灰岩。这种石灰岩地区,地表有溶沟、溶槽,地下有漏斗、溶洞、暗河以及钟乳石,便于大量的雨水和地表水渗入地下。山区的石灰岩层,以大约三十度的斜度,由南向北倾斜,大量的地下潜流,神出鬼没地向济南运动。刚好,在大明湖往北,地下岩石变成了坚固的火成岩,大量的地下水流到这里,碰到火成岩的阻挡,拦蓄起来,越积越多,水泄不能,必须寻找出路。而在济南旧城一带,地势低洼,有的地方甚至低过了地十水的储水面,地下水便穿过地表,夺门而出,形成了众多泉水。趵突泉泉水甘美,用以沏茶,色如琥珀,幽香袭人,极为爽口。据说乾隆下江南时,出京带玉泉水,到济南时带趵突泉水,以备饮用。

  站在观澜亭上,可以看到亭前水中的石碑,上刻“趵突泉”三字,是明代胡缵宗书写的,如果你细心点也许会发现“突”字少了上面的那一点。亭后的石刻“第一泉”三字是清代王钟霖书写,“观澜”石刻二字是明代张钦书写。泉池南面的水榭、漏窗,半壁廊与北岸泺源堂相互衬托,形成对景。

  现在我们已经来到沧园和白雪楼景区。沧园,原名叫“勺沧园”,取“沧海一勺”之意。这里原是明代著名诗人“后七子”之一李攀龙的读书处,“勺沧”的名字,表达了人们向李攀龙学*的心愿。明万历年间,按察使叶梦熊曾在沧园西侧建“白雪楼”,纪念李攀龙。白雪楼和沧园几经修葺,现在的沧园是三厅一围廊,两个跨院,流溪随园,楼阁玲珑,雕梁画栋,彩漆纷呈,院中培植的名种名花异木,盆景,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庭院风格。这株“泰山松”,苍劲、雄伟,气势奔放,树龄在150年以上,是一棵不可多得的具有齐鲁风格的树桩盆景。园内人工修造的大型山石盆景,造型自然,点缀以罗汉松,红叶,黑松等树桩植物,给人以美的享受。

  现在我们已经穿过了枫溪区,又回到了趵突泉公园东门口,今天讲解就到这里。讲解不妥之处,请多多包涵并留下你们的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各位旅客朋友们:

  大家好!

  聊城市地处北纬35°47’-37°02’和东经115°16’-116°32’之间,位于鲁西,临河南、河北,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总面积为8590*方公里,全市为黄河冲积*原,地势*坦,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均坡降约1/7500,海拔高度27.5-49.0米,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显著的季节变化和季风气候特征,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

  聊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聊城地处中原腹地、山东省西部,临河南、河北,位于华东、华中、华北三大区域交界处。黄河与京杭大运河在此交汇。聊城是京九铁路与胶济铁路、胶济邯铁路、济郑高铁在山东省内的交汇点,横跨冀鲁豫三省的最大交通物流枢纽。聊城不仅可以辐射和带动鲁西经济发展,而且是与晋、豫、冀等省份经济技术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聊城既可利用东部沿海的便利港口,还可利用中西部省份的丰富资源,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能源基地、内陆口岸和辐射冀鲁豫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中原经济区东部的`核心城市。

  各位朋友:

  你们好!热诚欢迎你们到泰山来,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从泰山中路登上山顶。

  这座高大、古老的泰山蕴含了丰富的自然与文化的积淀,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现在,我们仍要像古人那样问一句岱宗夫如何,然后,同我一起步入大山,去领略泰山的神韵。

  这里是岱庙。从岱庙开始,经岱宗坊、一天门、红门、中天门、升仙坊至南天门、是古代皇帝封禅泰山所走过的路,现在被知名人称为登天景区,也称中路,是如今泰山登山6条路中最古老的一条。我们将从这条路登上极顶。

  大家注意到了巍峨的岱庙前,还有一座较小的庙宇,这就是遥参亭,是当年皇帝封禅泰山的起始点。当年帝王来泰山举行封禅祭典时,都先要在这里举行简单的参拜仪式,因此明朝之前,称此为草参亭。明代加以扩建时,改名为遥参亭。虽是一字之易,基虔诚却尽含其中了。

  朋友们,中国的古代建筑在世界建筑史上是有着独特地位的,这座遥参亭的建筑构思既出于封禅大典将由此为前奏而步步进入高潮的需要,也是中国古代先抑后扬的美学思想的体现。

  正阳门内就是岱庙了,*是一个神奇的方。岱庙有着如此的魅力,决定于它自身的特征。首先,它的围墙便与一般庙宇不同,围墙周1300米,5层基石,上砌大青砖,呈梯形,下宽17。6米,上宽11米,高约10米,共有8座门:正中为正阳门,是岱庙的正门。由正阳门进得岱庙来,迎面是配天门,取孔子说的德配天地之意。配天门两侧,东为三灵侯殿,西为太尉,三殿之间以墙相连,构成岱庙中间第一进院落。

  天贶殿周围施以回廊,形成了一个大院落,在中国的建筑中,廊是起着使空间有联贯、敛气、紧密、严谨而又富于变化的作用,这是世界建筑史上都加以称道的。岱庙的回廊把一座重檐庑殿的大建筑物紧紧地环抱着,*直与崇高的对比更激起了人们对天贶殿的崇仰。我国古代建筑家深知世上没有绝对大绝对小,大小是从对比中产生的,除了四周低*的回廊外,天贶殿前*台上还修了两个精巧的御碑亭,既突出了天贶殿,又于雄伟中寓含着恬静闲适,因此天贶殿并不是雄伟两个字可以概括得了的。

  从天贶诬后门出,有砖石甬道与后寝宫相连。宋真宗封泰山时,因将泰山封为帝,帝则应当有后,于是便为之配了个夫人淑明后。从这一点看来,岱庙与其说是道教神府,还不如说更像皇家宫廷,这种布局进一步透露了封建统治者利用岱庙进行政治活动的功利目的。

  刚才,我们是沿着岱庙的主轴线游览,而主轴线两侧,原另有4个别院,东面前后两院,前为汉柏院,相传汉武帝所植的6株古柏就在此院内;后为东御座,是皇帝祭泰山下榻的地方。

  这里就是泰山有名的十八盘了。大约25亿年前,在一次被地质学家称作泰山运动的造山运动中,古泰山第一次从一片汪洋中崛起,以后几度沧桑,泰山升起又沉没,沉没又升起,终于在3000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中,泰山最后形成了今天的模样。古老的造山运动造就了泰山南麓阶梯式上升的三个断裂带,最上一层从云步桥断裂带到极顶,海拔陡然上升400多米,使得这一层地带与四周群峰产生强烈对比,犹如宝塔之刹,形成了东天一柱的气势。

  这里是紧十八盘,也是整个登山盘路中最为艰难的地段了。大家看,石壁上古人的题刻:努力登高、首出万山、共攀青云梯那是在勉励我们。大家再看,那负荷百斤的挑山工,再想想当年无名无姓的凿石修路人大山无言,但它们能激励人们向上。朋友,登山犹如干任何事业,只有义无反顾地向上,才能战胜险阻,才能到达最高的境界!

  南天门到了,我们现在已置身天界了,虽然我们并没有成仙,但我们在这里领略到了登天山而小天下的豪迈。

  进了南天门,与之相对的是大殿取名为未了轩,未了轩两侧各一门可以北去。出门往西有一山峰叫月观峰,山上有亭,名月观亭。据说,天高气爽的深秋时节,在这里还可以一览黄河金带的奇异景观:在夕阳映照的天幕下,大地变暗了,惟有一曲黄河水,反射出了太阳的光辉,像一条闪光的金带,将天在地连在一起。入夜,在皎洁的月色下,由此北望可见济南的万家灯火,因此月观峰又称望府山。

  出南天门院落东折即为天街。天街,天上的街市,多富诗意的地方。沿天街东行,中北有一坊,匾额上题有望吴圣迹,这就是相传孔子与颜渊看到吴国阊门外一匹白马的地方。坊北有孔子庙。

  天街最东端就是碧霞祠了,我给大家讲讲碧霞元君的故事。碧霞元君的前身是泰山女神,在民间被称作天仙玉女碧霞元君是百姓心目中的泰山主神,并被称作泰山奶奶、泰山老母。民众对泰山老母的候信仰与喜爱,是一种历史积淀下来的埋藏在人们心灵深层的对母亲的爱。多少年来,碧霞元君赢得了百姓的爱戴,至今仍高踞泰山之巅,接受着善男信 女的香火,召唤着去乡离国的游子。

尊敬的各位游客:

  您好!欢迎来到风光秀丽的“泉城”济南观光游览,我是来自济南市中旅的导游员,下面我将带领您走进这个神奇的泉的世界。

  济南,是山东省省会城市,她南依泰山,北临黄河,有590多万人口,2600多年的建城史,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位于我国“山水圣人”、“齐鲁民俗”两条黄金旅游线的重要枢纽位置,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业发展迅速。就像四季如春的昆明被誉为“春城”,有着北国风光的哈尔滨被誉为“冰城”一样,济南,因为有着众多的天然涌泉自古以来就被冠以“泉城”的美誉,以其独特的泉水魅力享誉海内外。全市共遍布着大大小小700多处天然涌泉,仅在济南老城区西起西门、东至青龙桥方圆2.6*方公里的范围内就分布着趵突泉、黑虎泉、珍珠泉和五龙潭四大泉群、133处泉水,众泉汇流到风景秀丽的大明湖,构成了济南独特的泉水景观。 “若到济南行乐处,城西泉上最关情”。的确,泉水是济南的象征、济南的标志,是济南的财富,更是济南的灵魂!走进济南,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神奇的.泉的世界……

  趵突泉,位居济南72名泉之首,风流的乾隆皇帝被趵突泉的美丽所感染,御笔亲封“天下第一泉”。进入趵突泉公园,还未到泉边,那趵突喷涌的声音就会响彻耳畔,来到泉边,泉池中央那三股吊桶粗的泉水喷涌而出,势如鼎沸,声若雷鸣,蔚为壮观,元代著名画家、诗人赵孟頫盛赞它为“云雾润蒸华不注,波涛声震大明湖”。您看,泉池中金色的鲤鱼悠然自得的穿行其间,像片片红云落入水中,又像朵朵红花飘在水面,正像著名作家老舍写的那样:看那三个大泉,一年四季,昼夜不停,老那么翻滚。你立定呆呆的看三分钟,你便觉得自然的伟大,使你再不敢正眼去看。永远那么纯洁,永远那么活泼,永远那么鲜明,冒,冒,冒,永不疲乏,永不退缩,只有自然有这样的力量!冬天更好,泉上起了一片热气,白而轻软,在深绿的长的水藻上飘荡着,不由你不想起一种似乎神秘的境界。

  除了趵突泉,公园内还散布着漱玉泉、金线泉、柳絮泉、马跑泉等20多处名泉,她们各有各的形态,各有各的风采。黑虎泉泉群共有泉水15处,除黑虎泉外,著名的还有琵琶泉、白石泉、玛瑙泉、九女泉等。黑虎泉的泉源在陡壁下一个深邃的洞穴内,洞内横卧着一块巨石,泉水从巨石下涌出,与巨石相互撞击,半夜时阵阵清风吹入石缝裂隙,听上去像黑虎咆哮,故称“黑虎泉”。紧连洞穴的泉池有三个并列的虎头,泉水从虎口喷出,波澜汹涌,水声喧腾,形成了“虎头泻玉”的著名景观。珍珠泉水明净碧绿,清澈见底。池底随处涌出亮晶晶的珠泡、一簇簇、一串串、大大小小、错错落落、争先恐后、闪闪发光。在阳光映照下,珠泡颜色多变,时而呈现银色、时而闪烁着红、黄、蓝、紫等多种光泽,明目耀眼,仿佛串串珍珠,故名“珍珠泉”。在珍珠泉东侧,还有散水泉、溪亭泉等几个名泉相伴,又各自成景,让游客留连忘返。五龙潭泉群共有泉池27处,包括五龙潭、官家池、濂泉、月牙泉等名泉,其中,五龙潭是济南诸泉当中最深的一个,数亩泉水一汪碧波,深不见底,终年涌流不息。此潭,景色极佳,尤其是雨后初晴,潭水湛蓝,垂柳滴翠,更显得格外清幽。由于今年雨量充沛,濂泉喷涌旺盛,泉水漫过了地上的青石板路。夜晚,月光透过松林照在水面上,再现了“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美景。看完四大泉群,漫步在风貌保存较好的芙蓉街、曲水亭街、王府池子街等济南老街区,您还可以体味历史的沧桑,观赏到许多未加雕饰、保留着历史风貌泉池,体验当年《老残游记》中那“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独特意境……

  不知不觉中,您已经跟随着我的讲解走进了“泉城”济南;您一定会发现,绿色,是这座城市的生命;泉水,是这座城市的灵魂。济南,是大自然的神奇造化,是一个独特、绝妙的泉的世界。

  大家好!

  蓬莱阁依山傍海,秀丽宜人,不愧为一个人人称道的旅游胜地。

  今年十一假期,我和爸爸妈妈去蓬莱阁游玩。我们驱车三小时,终于来到了朝思暮想的“人间仙境”——蓬莱阁。

  一进景区,我就被这迷人的景色吸引住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把连绵起伏的山峦覆盖,树上长满了绿莹莹的果子,很多都叫不出名字,让人垂涎三尺。

  古老的城墙,精美别致的小桥,伴着潺潺的流水,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别有一番情趣。

  我边欣赏着沿途的美景,边缠着爸爸给我讲述八仙过海的传说。美丽的传说是这样的,从前,铁拐李建议八仙都过一次海,只能用宝物和法力,不能乘船,八仙们纷纷叫好。他们来到大海边,各用各的法宝过海,不巧半路遇到了虾兵蟹将,将蓝采和捉去,其他七仙奋勇杀敌,最后救出了蓝采和,真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他们最终成功过海。

  蓬莱阁不仅有动人的传说,这里的景观也异常美丽。一走到黄海和渤海交界处,顿时眼前一亮,我被这水天一色的美惊得目瞪口呆,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只见两海交界处界线分明,好似一个绸带把整个海洋分隔开来,一半是黄的,一半是蓝的,并向远方延伸,好一个“人间仙境”!游客们纷纷改:在此拍照,那一层层被海风卷起的浪花,像一个个孩子唱着跳着扑向岸边,迎接四面八方前来游览的人群,人来潮涌,这里变成了一个欢乐的海洋!我想:“鱼儿们生活在五彩缤纷的海洋里一定十分幸福,说不定改:美人鱼公主还在海底自由自在改:地游动呢!

  参观完蓬莱阁,望着眼前即将告别的“人间仙境”,我久久不忍离去。直到返回宾馆,八仙各显神通过海的情景依然改: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希望伟大的祖国江山壮美,国家日益昌盛!

  欢迎大家来到环境清幽的佛门圣地灵岩寺来游览。

  灵岩寺所处的这座秀丽的山峦,名叫灵岩山,使泰山的十二支脉之一。海拔687.3米,大家请看灵岩山与其他有什么不同呢?唉,对了,他的顶既不是园的也不是尖的而是方的,因此它又叫方山。又像一方官印,因此又叫玉符山。灵岩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海内四大名刹之首”(天台国青寺,江陵玉泉寺,南京栖霞寺)的盛名。明代文学家王世贞曾说“灵岩是泰山背最幽绝处,游泰山而不至灵岩,不成游也。”现在就让我们去感受一下灵岩寺的风韵吧。

  我们现在来到山门金刚殿,殿内塑有“哼哈二将”,专为把手大门守护寺院的安全,走过“聚美”小桥。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二门山”,他建于明代,又叫天王殿,殿内望有四大天王,建筑风格为单檐硬山顶,殿内有唐,宋,金,元,明,清碑碣十七块。记载了灵验的历史沿革及影响。(东边为钟楼,西边为鼓楼,因为“晨钟暮鼓”之说)。

  朋友们现在我们就来到了大雄宝殿,原为宋代的献殿,明清重修。建筑风格前后是不一样的,前为外廊式卷棚顶,后为硬山顶。造型精巧玲珑显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艺术才能。现在殿内的石柱及柱础,还是宋代的遗物。上额的彩画边很生动逼真,充满生活气息。

  现在我们面前的这座宏伟壮观的大殿就是千佛殿,它是灵岩寺中保存最完好,规模最宏大的主体建筑。(建筑风格为单檐殿顶,面阔七间,进深四间,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宏伟壮观的)。这座大殿是唐代高僧惠崇创建的,宋代扩修,(唐宋时为寺中主殿,成为大雄宝殿),现在殿宇为明代的建筑,虽然自创建以历代重修,有些已非原物,但现在仍保存着唐宋的建筑风格。进到殿中,中置长方形须弥座座上有三尊大佛,中间为吡户遮那佛(藤胎),东为药师佛(明成十三年)西为阿弥陀佛(明嘉靖二十二年),大家也许都看到西殿上有许多高30厘米的铜铸和木雕小佛,“千佛殿”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下大殿四周的四十尊罗汉泥塑,(据佛学文献记载,为众生造福。不知大家又没有看到千佛山的十八罗汉,千罗为花岗岩),而灵罗为藤木所制,显得非常栩栩如气。他摆脱了佛教塑像的固定形式,每个塑像都以现实人物为基础,神情状貌非常生动,喜怒哀乐俱形于色,动态变化各有特征,堪称海内无双。看,老者手上的青筋;那个愤怒者脖子上的青筋,个个口目传情,没有一个相同的。罗汉身上用的是朱砂江,黄丹,雄黄,石绿,大青,天蓝,茄皮紫等矿物质颜料。因此虽然年代已久,但颜色还是那么逼真。(这些罗汉的塑造年代,史料记载不详),根据资料分析,可能是宋代塑造的。这些罗汉对我们现在研究古代雕/塑,佛学有非常高的价值,是中国泥塑遗存的艺术瑰宝之一。清末学者梁启超为“灵岩泥望天下第一,有血有肉,活灵活现”。这正是对我国古代艺术才能的高度评价。

  (御书阁是唐代主持慧崇和尚专门为存放皇帝赐御书而建造的,现存建筑为明代遗物。)

  (除了千佛殿,您可以看到东山峰有一怪石,状如一个老僧,身披袈裟,手柱禅杖,而后面的柏树,活脱脱就是一对弟子,这块怪石就叫朗公石《神僧传》中记载,东晋时期高僧来此山说法,讲的“猛兽归伏,乱石点头”,朗公说“此山,灵边,为我净也;它时涅磐当埋于此”)

  好的辟支塔参观到这里,我们接着向西走,我们来到了灵岩寺的另一重要景点“墓塔林”,这里面有唐宋至明代灵岩寺住持僧人的墓塔167座,墓碑81块,其数量仅次于河南登封少林寺,居全国第二,它与少林寺的塔又不同,少林寺属于砖塔,灵岩寺属于石塔,年代不一造型各异。有的高达数十尺,有的才尺许,底部都是带有浮雕。在这些塔中,最早的就是这幢慧崇塔了,是唐代灵岩寺创建间慧崇的墓塔,(惠崇是灵岩寺贞观年间的和尚,生前在灵岩勤于佛事,对灵岩寺做出了极大贡献,它活了100多岁。)是重檐单层方石塔,全部石砌,通高5.30米,宽3.74米,上面雕有狮头,飞天,武士等图案。南面辟半圆拱门,内为方形室。东西门均为饰门,是半掩式假门,雕有乐伎,舞伎等图案,保留六朝,隋代的艺术风格。塔顶以露盘,仰莲,宝珠组成塔刹,这座塔是研究我国古代绘画,雕刻艺术的珍贵字资料。

  《息庵禅师道行碑记》,日本和尚邵元为灵住持息庵禅师撰写的。和翠证盟殿亦称证盟功德,方山证盟殿,*面呈椭圆形,跨进殿门,正中雕有高约五米的释迦佛像,东西两壁各有一菩萨一尊,都是唐代造像。内有很多唐宋提。明朝时,外僧修方形石室,增门朱红色,故亦称红门。

  大家好!我是泉城旅行社的导游梦凡,欢迎大家来到泉城济南旅游观光!

  济南位于山东省的中西部,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与鲁西北冲积*原的交接带上,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复杂多样。济南素以泉水众多、风景秀丽而闻名天下。济南城内百泉争涌,分布着久负盛名的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四大泉群,有名泉七十二之说,这些泉有的白浪翻滚,好像银花盛开;有的晶莹剔透,好像明珠散落;有的声音洪大,如虎啸狮吼;有的声音低细,听起来如秋雨潇潇。下面我们到各个泉群去看看!

  我们首先看到的这是珍珠泉。珍珠泉在泉城路北,泉池约一亩见方,清澈见底。因为泉水从地下往上涌,好像一串串珍珠,所以叫“珍珠泉”。大家看,那珠串忽聚忽散,忽断忽续,忽急忽缓,像不像有一只神奇的手把它们拎到了水面上来呢?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五龙潭。五龙潭在旧城的西门外,由五处泉水汇注而成,所以人们称它为“五龙潭”。大家可以看到在它周围还有几处泉,这就是月牙泉、悬清泉、古温泉等,它们在一起组成了五龙潭泉群。

  现在出现在大家面前的就是著名的.黑虎泉。你们看,它的泉口是用石头雕成的三个老虎头,黑虎泉水声喧腾,昼夜不息,从“老虎”口里不断喷吐出来的泉水源头在悬崖下的洞穴中呢!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名列七十二泉之首的趵突泉。它所处的位置是西门外的趵突泉公园,这个开阔的方形泉池差不多占了大半个公园,正中的三股清泉比吊桶还粗呢!大家看泉水“咕嘟咕嘟”地从泉底冒出来像不像三堆白雪呢?

  济南的泉水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态各异,精彩纷呈,盛水时节,在泉涌密集区,会呈现出“家家泉水,户户垂柳”、“清泉石上流”的绮丽风光。清冽甘美的泉水是济南市的血脉,赋予这座城市灵秀的气质和旺盛的生命力。

  今天的讲解到此就结束了。欢迎大家以后再来济南做客!

  大家好!我叫XX(你的名字),你们可以叫我X(你的姓)导。今天我向大家介绍济南的冬天。

  济南自古有“泉城”之美称,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世界闻名的史前文化尤山的发祥地,山灵水秀,人才辈出,历代文人墨客多聚于此。

  山灵水秀――几年的山可多了,比较著名的.有:千佛山、无影山、英雄山、五峰山……不过,我更喜欢那里的泉水。说起泉水那就更有名了,不然怎么叫“泉城”呢?全市共遍布着大大小小700多处天然涌泉,仅在济南老城区西起西门、东至青龙桥方圆2。6*方公里的范围内就分布着趵突泉、黑虎泉、珍珠泉和五龙潭四大泉群、133处泉水,众泉汇流到风景秀丽的大明湖,构成了济南独特的泉水景观。

  人才辈出――这块富饶的土地哺育了很多名人:李清照、辛弃疾、扁鹊、墨翟、鲁班、弈秋、孟子、刘洪……真要说起来,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呀!

  济南的冬景可美了!济南的山很是可爱。它就如一个小摇篮一样,把济南包围起来,让它更有“安全感”。那里的气候非常照顾济南,即使下雪,也是小雪,因为它害怕济南感冒。因此济南的冬天是一个响晴的地方。但更美的是冬天的水色,这里的水不但不结冰,反而能映衬出水里的水藻,水边还有许多柳树,柳枝倒映在清凌凌的河水里,显得更绿了,天空倒映在清凌凌的河水里,显得更蓝了,白云倒映在清凌凌的河水里,显得更白了。一眼望去,一片蓝绿相接的景色,是多么的迷人。

  济南可是一个宝地呀!希望这次的旅途能给旅客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希望在济南你们可以玩的开心、愉悦!也祝愿你们一路*安,身体健康!

  大家好!

  蓬莱阁依山傍海,秀丽宜人,不愧为一个人人称道的旅游胜地。

  今年十一假期,我和爸爸妈妈去蓬莱阁游玩。我们驱车三小时,终于来到了朝思暮想的“人间仙境”――蓬莱阁。

  一进景区,我就被这迷人的景色吸引住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把连绵起伏的山峦覆盖,树上长满了绿莹莹的果子,很多都叫不出名字,让人垂涎三尺。

  古老的城墙,精美别致的小桥,伴着潺潺的流水,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别有一番情趣。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7)

——山东省小学数学教研的心得体会汇总五篇

  我校数学教研组在县教研室和学校教导处的带动以及在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教研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全组教师坚持教育、教学理论的学*,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认真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新的课程标准,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为提高我校的数学教学质量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与组织理论学*

  首先,每有外出参加培训学*的机会,我校总能最大限度的组织人员前往参加学*。几年来,我校数学组成员几乎每人都参加过多次外出培训学*。不仅有县教研室、市教研室组织的青年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数学小课题研究、全国远程教育培训等,还有部分教师参加了在我省济南、青岛等地及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各类数学培训。培训学*返回之后,学校要求每位外出学*的教师都要认真书写培训心得,并尽快组织二次培训。

  其次,学期开始,教导处都将学*《新课程标准》作为第一次教研活动,而每次学*交流中都会有更进一步的教学理论升华。这学期,学校教导处统一下发了《小学数学课程标准》的重要内容,由教研组组织各组员进行了研读,边读边划边书写研读后的思考、体会。

  再次,教导处带领教研组充分利用《xx教育》组织理论学*,做好“一刊三用”。“一刊”指《xx教育》,“三用”是用这本书学*教育教学理论、学*学生管理经验、学*教学实践。每一期的学*共分三步:一是浏览感受,刊物到手后,教师首先要浏览一遍,对整刊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和感受;二是精读剪辑,对自己有兴趣、感触深、帮助大的、与自己任教学科有关的内容进行精读,剪辑整理在“学*剪报”上,并对有些文章进行批注;三是品读感悟,对优秀的文章进行品读,读出其中的味道,品出蕴涵的哲理,写出读书收获。其他业务书籍有选择的阅读,大力提倡网上阅读。“一刊三用”从理论上武装了教师的大脑,在实践中提高了教师的素质,提升了教师执行新课程教学的自觉性。

  二、教研活动方式

  我校数学教研组组织教研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主题式:发现教学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讨。我校数学教研组在教导处组织领导下,定于周二下午办公时间在教导处进行主题式教研活动。(除有几次因客观情况修改了时间或未能组织外)交流在这之前所确定的主题,如:如何打造高效课堂;作业的布置与检查等等。活动中既有认可也有争论,但总会有颇多的收获。活动结束再共同确定下次交流主题,以便各位数学教师能够充分的思考准备。

  ⑵对比式:师徒、学科年级同课异构。我校数学教研组确定有数学教学骨干教师xxx老师带领两位新参加工作的数学教师参与数学教研,组织了多次听课、评课活动。数学教研组在教导处组织下进行了低年级组数学教师和高年级数学教师的同课异构数学教研活动,活动分年级组确定同一课题-----《三角形的分类》进行备课及分析,并确定xxx老师进行了试讲。

  ⑶评比式:组织赛课,展示课堂教学成果。数学教研组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组织了以青年教师为主赛课活动。有时集中于中心小学进行,讲课结束后及时组织评课交流活动;有时则由教导处x主任带领教研组成员到村小组织听课评课活动。

  ⑷案例分析式:组织听课后进行针对性评课。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镇课堂教学展示课。全镇教研活动和每次赛课及课堂教学展示后,教研组都会在学校多功能教室组织全体参与教师进行案例分析交流活动。

  ⑸网络式:建立自己的教学博客,进行交流。数学教研组的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教学博客。在博客中,阐述观点、交流经验,撰写教学心得体会、教学案例、教学反思、作业设置、数学小课题研究等等。

  三、数学教研组各组员成绩

  *几年,数学教研组在组织教研活动方面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教研活动有所完善和发展。而且,各成员在教研教学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教学成绩在全镇名列前茅,而且在校、县、市等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教学活动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我校数学教研组成员中,xxx等老师在县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奖;xxx等老师在信息技术与数学学科教学整合的讲课比赛中获奖;还有很多老师在其它数学教研教学比赛及教学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当然,新参加工作的几位数学教师还很少有机会参加县级以上的公开课、优质课等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培养青年教师、新教师,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参加上级组织的教研教学培训学*活动;骨干教师要心贴心、手把手的帮助新教师树立数学课堂教学理念、确定教学方法,将新老师推向教研教学一线,展示自我,完善自我。

  20xx年4月25日,我有幸参加了市教研室在三小组织的小学数学教研活动,观摩了4位教师的4节课,并聆听了教研员及领导的精彩点评。本次活动对我而言,是一次宝贵的学*机会,令我受益匪浅。

  一、数学来源于生活,生活中处处有数学。

  《新课标》指出:学生的数学学*内容应该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因为只有用学生熟悉的、有兴趣的、贴*他们现实生活的内容进行教学,才能唤起他们的学*兴趣,调动学*积极性,使学生感受到生活与数学知识是密不可分的,使数学课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从而产生学生的探求数学的动机,主动应用数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几节课教师都能以身边的事物为例导入,注重学生年龄特点,把数学经验生活化,把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问题作为数学学*的出发点和归宿。使学*材料充满了亲切感和真实感。

  二、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让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成为学生的主要学*方式

  《课标》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数学的重要方式。数学学*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数学的学*方式不能再是单一的、枯燥的、以被动听讲和练*为主的方式,它应该是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历程。教师的教学应该是给学生创设了宽松的独立思考空间,让学生自主发现各种规律,充分尊重学生能够的个性思维;给学生提供交流的机会,让学生在交流过程中分享彼此的思维成果,相互启发,共同发展。无论是数与代数,还是空间与图形,教师都能够给学生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去观察、去讨论、去争辩、去探索。这样设计不仅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使学生的创新思维得到了发展。

  三、注意培养学生从多角度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材提供了丰富的解决问题的资源,有些信息隐含在图中,有些信息隐含在文字中,注重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可以一行一行地看,也可以一列一列地看。使学生逐步形成从多角度观察问题的*惯。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其个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获得了成功的体验。

  四、练*设计重视促进学生数学思维的不断发展。

  教师能够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层次的练*。不同水*的题目,将数学思考融入到不同层次的练*中,使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并能解决这一类简单的实际问题。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学*过程中有所收获。

  五、在课堂上运用信息技术设备,采用多媒体手段组织教学。

  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清晰化,使学生的思维活跃,兴趣盎然,有助于学生发挥学*的主动性,积极思考,更好的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六、重视课后教学反思。

  随着新课程的逐步推进,人们越来越重视教师的自我反思与行动研究的重要性。教学反思是教师对自身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定,是教师整理教学效果与反馈信息,适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教学中的成败与不足的重要过程。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感到课改之路还需不断探索与研究,希望自己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学*别人的长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

  时光荏苒,一个紧张、充实、有序、奋进的学期即将结束。一学期来,我们数学教研组的全体教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课程改革为中心,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认真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科研兴校”战略,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并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加强教研力度,采取课题牵动策略,以课堂教学改革为切入点,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为主攻方向,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以下几方面总结如下: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建学*型、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1、组织教师认真学*了《新课程标准》,进一步领会新课标的精神,以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

  2、创设教师间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切磋、互相交流的学*型的校园文化。

  3、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青年教师自觉学*教育教学理论、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科研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同时为青年教师成长搭建*台。

  4、加强教师网络技术培训,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方式,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信息意识和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水*。本学期我们全组教师的公开课都采用多媒体的辅助教学,多数老师都能自制教学课件,熟练操作。在*时的教学中能自觉地、经常地使用多媒体教学,并能利用网络技术上网了解教学信息和课改新动态,也能利用远程教育资源服务课堂。

  二、加强常规管理,优化课堂教学。

  本学期,教研组加强了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并配合教导处继续强化教学“六认真”的督查评估,使备课、上课、质量检测、作业批改、辅导学生、组织课外活动的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化的教学要求。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教师应从素质教育的高度把安排到的课上足、上好。

  2、文化知识考核:*时同年级单元把关,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期末学校统一过关测试,相互比较,对比差距和不足。

  3、一学期来,教师们都能按要求备足备好课,青年教师大都能写好详细教案,并能及时写好个人补充和教后反思。

  三、加强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1、为了改革课堂结构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我们坚持开展听、评、说课活动,并且把这个活动做为一个重要的教研活动。定期开展单元说课,也就是说单元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说教材的前后联系,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措施,说本单元学生应掌握的解题规律、方法、技巧。定期开展听评课,我组教师十分重视听评课活动,听课前认真备课,设计教案,互相切磋;听课后认真评课,就老师的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中肯全面的评论、探讨,如:教学内容安排是否恰当,难点是否突破,教法是否得当,教学手段的使用,教学思想、方法的渗透是否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等。

  2、大力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研组的教研力量。本学期重点抓好集体备课,注重群策群力,弘扬集体智慧。本学期我们教研组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大组集中教研备课,隔周各年段组备课学*,做到有记录,有资料,上课教师能写好课后反思,听课教师还能及时写好听课评价。

  四、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继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1、牢固树立“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的思想,积极构建新课标下的适应时代和儿童身心发展的课堂教学理念、方法和评价体系,每一位教师把“努力上好每堂课”作为自身工作的起码要求,切实提高课堂四十分钟的效率。真正在课堂上落实并实施“有效教学”。

  2、改变学生的学*方式。本学期继续改变学生单一的接受性学*方式,提倡了研究性学*、发现性学*、参与性学*、体验性学*和实践性学*,以实现向学生学*方式的多样化转变,把要我学变我要学,我能学,我会学,从而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为培养未来需要的人才打下基础。

  3、加强课程改革的研究。开展了“与新课程同行,与学生共成长”学*与研究课改的活动,组织教师在校园网上发表论谈或上传论文。

  4、建立并逐渐完善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评价体系,以激励广大教师的课改积极性。对学生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特长和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教育改革,教学研究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使我们的教研工作更上一层楼。

  2月29日,我们太行小学数学联片式教研活动如期举行,参加这次教研活动的不仅有联片区兄弟学校,还有来至临汾的老师。本次活动围绕着“三步导学教学模式研讨”这一主题展开,活动中我听了张晓燕老师的一节关于《数学广角—重叠问题》的研讨课。听课后让我受益匪浅,感慨良多。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与思考。

  一、张晓燕老师能根据新课改的要求努力做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放手又有效的调控教学。例如:在整个知识的获取过程中,基本上让学生自己动手、动口去获取,老师只是起了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

  二、注重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充分获取数学活动的经验,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教师要让学生在具体的操作活动中进行独立的思考,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与同伴交流,可见,合作交流在数学教学中也相当重要,本课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理念,给予学生自主探索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在合作探索中学会了用集合的思想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8)

——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全文实用5份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社会科学普及,是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思想,传承文明,弘扬人文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 社会科学普及应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事业,应当坚持**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资源共享的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第四条 社会科学普及组织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伪科学、封建迷信和邪教学说。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社会科学普及的名义从事危害***、破坏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以社会科学普及名义从事危害***、破坏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活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将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改作他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挤占、截留、挪用社会科学普及经费或者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正常开展。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社会科学普及。

  第二十一条 每年九月的第三周为“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

  在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

  第二十二条 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建设,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的宣传、展示、培训、研究和交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投资建设的.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应当免费开放,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公众开放其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区域合作和城乡统筹,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利用人文社科馆或者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场馆和设施,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对公众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二十四条 省社科联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社科联应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设社会科学普及信息化网络*台,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利用和共享。

  第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可以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或者其他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科学普及专项基金,或者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行捐赠。向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财产,应当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绩效评估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的评比、展示、转化和推荐。

  对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科学普及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支持社科联建设,重视社会科学普及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储备,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科学普及队伍建设。

  有关部门、单位在组织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时,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成果作为综合评价与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培训和经验推广等工作。

  第十二条 社会科学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十三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团体应当按照本地区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对象的特点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针对村民、居民的需求,利用所在地的教育、文化等资源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时,其所在地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十五条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反映和体现人文精神、人文素养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作为通识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职业特点和要求,将社会科学知识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省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应当通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立项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科学普及理论研究与应用开发。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和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加强智库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公众提供社会科学普及产品和服务。

  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人员、公务员、作家、艺术家、科技工作者、新闻出版工作者等,应当结合本职工作和自身专长,积极参加社会科学普及和有关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设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栏目、节目,制作、刊载和播放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和公益广告。

  图书和电子音像出版、影视制作及发行放映机构应当加强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出版、制作和发行、放映。

  第十八条 图书馆(室)、博物馆(院)、文化馆(站)、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科技馆(站)、体育馆(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应当利用自身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文艺团体及其他文化机构应当加强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创作和演出。

  第十九条 车站、机场、码头、地铁、公园、游览中心、宾馆、商场、银行、医院、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利用宣传栏、信息橱窗、电子视频等载体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将其列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制定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为社会科学普及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七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建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会议,研究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会议由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社科联)组成,日常工作由社科联具体负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面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第九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社科联是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本级人民**制定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为本级人民**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二)组织和推动本地区社会科学普及、相关学术研究和人才培训;

  (三)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建立公民人文社会科学素质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实用5份(扩展9)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全文范本五份

  第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国家级开发区,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向省人民**提交申请报告,由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论证、审查,经省人民**同意后,报***审批。

  申报省级开发区,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向省人民**提交申请报告,经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论证、审查后,报省人民**审批。

  第十四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经济开发区进行空间整合、资源整合和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经济开发区需要进行更名、扩大规划面积或者调整区位的,应当按照原设立申报程序批准。

  第十五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提升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土地政策等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根据经济开发区发展阶段、区位条件和城市化进程需要,位于中心城区或者与城区连片发展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并入相关的行政区;远离中心城区且条件成熟的'经济开发区,可以整合周边区域,探索设立新的行政区。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省和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保护不达标、发展滞后的经济开发区,由省或者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者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撤并整合。

2016关于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全文)

  导语:为了促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发挥经济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发挥经济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服务、整合优化、建设发展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经济开发区,包括***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国家级开发区)和省人民**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省级开发区)。

  第三条 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相结合,遵循统一规划、市场主导、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建设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区、创新驱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将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推动经济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经济开发区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经济开发区协会在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专业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提供投资促进、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商务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经济开发区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的派出机构,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职能机构,建立完善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鼓励经济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管理模式。

  第八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经济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

  (二)编制经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四)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台;

  (五)组织实施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区域内财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统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七)根据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授权或者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区域内土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八)协调配合规划、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经济开发区内的工作;

  (九)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的规定,将有关投资项目立项、建设等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委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者其职能机构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下放或者委托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

  第十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在经济开发区内实施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

  第十一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在经济开发区设置工作机构。确因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国家级开发区,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向省人民**提交申请报告,由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论证、审查,经省人民**同意后,报***审批。

  申报省级开发区,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向省人民**提交申请报告,经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论证、审查后,报省人民**审批。

  第十四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经济开发区进行空间整合、资源整合和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经济开发区需要进行更名、扩大规划面积或者调整区位的,应当按照原设立申报程序批准。

  第十五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提升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土地政策等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根据经济开发区发展阶段、区位条件和城市化进程需要,位于中心城区或者与城区连片发展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并入相关的行政区;远离中心城区且条件成熟的经济开发区,可以整合周边区域,探索设立新的行政区。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省和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保护不达标、发展滞后的经济开发区,由省或者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者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撤并整合。

  第十七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编制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战略目标、产业特色、空间布局、生态环保等内容。

  第十八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经济开发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济开发区规划应当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和生活性用地的比例,统筹规划生产、综合服务、生态保护等各类功能分区,促进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推进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编制经济开发区规划,应当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并组织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九条 经济开发区因开发建设征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当地国土资源、房屋征收等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经济开发区土地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创造税收等具体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与奖惩制度。

  鼓励通过协商收回、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行开发等方式,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二次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统筹产业布局,培育产业集群,实现差异化发展。产业发展规划经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后实施。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完善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保障招商项目落实。

  第二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应当依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用地标准等内容的审查。

  鼓励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经济开发区。

  第二十三条 经济开发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清洁生产,进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引导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第二十四条 鼓励经济开发区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台,加强创新创业人才、信息等资源整合,推动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支持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科技研发、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

  第二十五条 鼓励经济开发区与其他区域或者企业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或者产业合作联盟,拓展发展空间。

  支持经济开发区与发达国家(地区)园区、跨国公司合作,共建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国际合作园区。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发挥经济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服务、整合优化、建设发展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经济开发区,包括***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国家级开发区)和省人民**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省级开发区)。

  第三条 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相结合,遵循统一规划、市场主导、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建设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区、创新驱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将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推动经济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经济开发区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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