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风筝》有感9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09-28 00:00:00

读《风筝》有感1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

  你好久没有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

  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

  如果你回来,你会发现有个忠诚的老朋友在等着你。

  看完了整本小说,我就被哈桑给震撼,被他和阿米尔的友情震撼,被他们的命运给震撼。

  回忆起第一次看完整本书,是在初一下的一个夜晚,开了一盏小台灯。那时候的我只是一味的为哈桑心疼,同时憎恨幼时阿米尔的懦弱,如果当初阿米尔能够勇敢一点,或许就不会有那后面的一切。但是如果永远都只是如果,到底阿米尔也没有跨出那一步,我那所谓的也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然后,带着遗憾,我关了台灯,沉沉入睡。

  现在,已经升入初二的自己再次翻开这本书,看每一个字都是新的,都有新的理解,都会更新我脑海中原来对故事的印象。尽管还是会心疼哈桑,但是这一次,我以阿米尔的视角去看待了整一个故事,发现了很多当时没有理解的细节,体会到了更多来自阿米尔的感受。然后,我在故事里发现了自己,以阿米尔的角度,发现了故事中藏着的自己。

  我看到了阿米尔因为哈桑的一句“你好久没有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而坚定了自己写小说的信念,又因哈桑对小说的疑惑,而开始厌恶他。然后我恍惚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也曾因为好朋友的一句“你写的好棒”而信心大增,坚持写起了小说,继而又因为母亲的一句“不知道你在写什么”而被打击的失落无比。从别人的故事里,我看到了自己,然后带着自己当时的感觉,我开始理解阿米尔当时的行为,理解他的内疚,理解心魇困扰他时的那种痛苦,理解他幼时的退缩不前,然后开始反思自己。

  其实我并不是那种很坚强然后什么事都会挺身而出冲在第一个的人,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也会退缩,也会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决定,也会对身边的人产生一些嫉妒之类的不良心理,然后会埋怨自己,会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做这样的事,也会像阿米尔一样,被心魇折磨了不少时间,当我读完整本书,心中舒服了不少,最后,被结局感动,让心灵有了慰藉。

  最后的结局,也让我一直纠结无比的心得到了安慰,眼前浮现了索拉博和阿米尔放风筝时的场景。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说。

  “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说。

  为你,如我。

  如你,似我。

读《风筝》有感2

  “这本小说太震撼了!”这大概是我在读完这本小说及很长一段时间的内心写照。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却用了这样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逼走了哈桑父子。不久,阿富汗*,前苏联占领了阿富汗,他与父亲也一起逃往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努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作者以极其敏锐的笔触让他的祖国栩栩如生。他深入描绘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

  我最喜欢文中的“哈桑”。他,正直、勇敢,对待别人一心一意,十分宽容、淳朴。当别人嘲笑他的父亲是吃人的“巴巴鲁”时,他总是一言不发,但他在别人欺负阿米尔少爷时却挺身而出,表现得大无畏;他为了帮助阿米尔少爷取回风筝,却遭遇了曾经自己为了阿米尔少爷而得罪的一帮人侮辱性的侵犯,他也没有责怪朋友的过失;当他曾经的好朋友背叛他,且总是恶言相向、甚至将他逼走时,他的内心也充满了不解与哀伤。

  这样的朋友,完全是将友情同自己的生命绑在了一起,拿命在对朋友无条件的付出。以至于在他生命的终点到来之前,他仍然深深怀念他心中最好的朋友——那个在看到他被人欺侮却没有勇气站出来替他伸张正义的人。

  文章讲述的主题就是“救赎”:阿米尔内心对哈桑不公行为而感到不安想得到解脱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变化与行为方式的转变。但救赎并不就是幸福,阿米尔最后领养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但他也并没有因此而快乐,在索拉博身上有太多哈桑的影子,就让人不禁意间回忆起那些令人难受的画面。

  ……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史诗,它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至今,阿富汗的历史变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文化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更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又极贴*人性的故事。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了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与中东的分岔。

读《风筝》有感3

  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这句话令人感动。为了主人阿米尔,哈桑心甘情愿地做任何事情,他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可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在哈桑被欺负时,阿米尔逃走了。残酷的事实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阿米尔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地面对。“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

  生命竟是一点点幸福,一片片心碎,一丝丝悔恨,一缕缕无奈所组成的复杂的耐人寻味的情感集合。就在阿米尔与哈桑曾经生活的那片土地上,我小心翼翼地感悟着生命带给我的那薄如蝉翼般易碎的感动。

  阿米尔已经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那只风筝,象征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

  而我们心中的风筝是什么样的?无论它意味着什么,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让我们勇敢地追。

  仰望远方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读《风筝》有感4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耳中响起了这句话。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话,阿米尔经过了二十多年也记得这句话。阿米尔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二十多年前的对哈桑的伤害,无法原谅自己心中的背叛……

  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当这本小说在美国发行时,在亚马逊排行榜持续了131周之久,全球热销800万册,深受各类人士喜爱。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当我在看这本书时,我仿佛自己进入了阿米尔与哈桑的世界,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他们的生活,所有的爱、愧疚、赎罪……都穿插在其中,令我对阿米尔的背叛感到可恨,对哈桑的行为感到同情。

  阿米尔究竟是对哈桑做了什么事,令哈桑一家人离开他们家呢?那是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两人同心协力夺得了冠军,哈桑将阿米尔掉落的风筝整理起来,在整理的同时,一个经常辱骂哈桑的父亲的孩子的侮辱,阿米尔在旁边目睹了一切,但是他却没有勇气出面去拯救哈桑。之后,阿米尔的心理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当时没有去帮助哈桑,因为自己的害怕、懦弱,导致哈桑一直被欺负。后来一直错怪哈桑,他爸爸最终带他离开了。

  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友谊的感觉。但是,当我看到阿米尔眼睁着看哈桑被欺负时,却在一旁无动于衷,这是友谊吗?一个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另一个却逃避一切。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阿富汗爆发了战争,阿米尓一家逃离了自己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去了美国,房子交给拉辛汗保管。到了美国,阿米尔认为时间可以冲走一切过去,他错了,他始终忘不了哈桑离开时的面孔,他以前的回忆一直浮现,心灵备受煎熬,他要找一个机会去赎罪。

  阿米尔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阿富汗。这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美丽,他来到自己快要荒废的家,找到了拉辛汗,得知了哈桑已经死了的消息,而且知道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哈桑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儿时一直与他玩的是自己的兄弟,他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没有放弃,继续了他的救赎,因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他儿时宿敌的手里,阿米尔要把索拉博救回来,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索拉博救了回来……。

  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回了哈桑的儿子,追回了一直飘移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煎熬,自己的心灵得以**。这本书虽然没有真正的大团圆,但是体现出来的是阿米尔对哈桑的赎罪是如此的真诚。

  朋友,一生一世,这样的朋友才属于真正的朋友,希望以也有这样的朋友,能在你身边默默的支持你,鼓励你,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一辈子只要找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可以非常开心了!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其实是追亲情、友情,追当年的回忆。

读《风筝》有感5

  《追风等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胡塞尼的第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出生在一个福裕的家庭。虽然他的妈妈在他出生时去世了、但他的爸爸十分宠爱他。阿米尔还有一个忠实的仆人,同时也是他的玩伴架哈桑,故事就是绕着阿米尔和哈桑悬展开了关于人性的背叛和救赎。

  看完这部小说,我的心不能久久*静下来首先主人公阿来尔的懦弱让我感到愤怒。他亲眼目睹他的仆人被*暴却没有挺身而出,有到这一幕我的心都哪寒了,哈桑不仅是他的仆人,也是他的玩伴。他不仅没有在哈桑遭到强*时挺身而出还因为无法再面对哈桑而请求爸爸把哈桑和哈桑爸爸解雇。

  因为无理的要求而被爸爸拒绝后,他以哈桑偷窃了他的生日礼物来陷害他,哈桑也知道是阿尔米要陷害他但是他没有解释,而是承认偷窃。哈桑受到了肉体上的伤害,他不仅没有安慰哈桑,还让哈桑失去了工作,简直是雪上加霜。

  后来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的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到了巴基斯坦,把家留给拉辛汗管理,再之后阿米尔去了美国并和一个女生组成家庭,在这时拉辛汗打电话给阿米尔,希望他回到巴基斯坦,因为哈桑和他的妻子在照看阿米尔的房子时,被入侵者枪毙,而他们的儿子也因此进了孙孤儿院,但阿米尔仍不想回去,拉辛汗没有办法只好告速阿米尔,哈桑就是他爸爸的私生子,阿米尔才回去。

  对阿来尔来说,仆人身份的哈桑就不值得他去珍惜、同情吗?先不说哈桑在他小时候尽心尽力,把哈桑解雇后,哈桑一家还在不求回报的帮他照看房子,在得知哈桑被枪杀后,他依然无动于衷。但他知道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态度才有所转变。

  当我知道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妹后,我就更加同情起这个一生坎坷的悲催人物。明明都是同一个父亲,他的兄弟是光鲜亮丽的少爷,而自己却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虽更讽刺的是还要当自己兄弟的仆人,而这个兄弟在自己遭到伤害不仅没有伸出援手反而还雪上加霜,回忆起阿米尔对哈桑做过的事之后,我的愤怒显然已到达了顶点。

  也难怪当初阿米尔的爸爸那么偏爱哈桑,原来一切早有了铺垫。明明都是他的儿子,他带着阿米尔到外国生活却把另一个儿子置至不理,甚至被人枪杀,他怎么可以这么偏心呢?这让我不仅想起电影《唐山大地震》的片段,当姐姐和弟弟只能二选一的时,妈妈最终选择救出了弟弟,这姐姐来说,被妈妈抛弃,那是么残忍的事。

  而哈桑的身世和遭遇都令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下来。

读《风筝》有感6

  周三一天没课,也没有备课任务,看了一本书——《追风筝的人》——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被阿米尔和哈桑的真挚友情吸引,但在哈桑被造成一生的痛时,阿米尔选择了逃避,从此阿米尔背上了心灵包袱。为了摆脱包袱,阿米尔设计赶走了哈桑一家,接接着苏联入侵阿富汗,随爸爸移民到了美国,沦为普通工人的爸爸和阿米尔关系已经非常融洽,阿米尔爱上了一位阿富汗前将军的女儿,父亲去世前,给阿米尔提了婚,阿米尔和这个将军的女儿顺利结了婚,父亲最好的朋友临死前,给阿米尔发来了信息,让阿米尔回到巴基斯坦完成救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接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哈桑已经去世了,阿米尔也同时知道了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

  从此,索拉博跟随阿米尔定居到了美国,但是索拉博相当冷淡,终于在一次放风筝的过程中,我利用哈桑最熟悉的猛升猛降战术,割断了对放风筝,这时索拉博的眼里已经放出了光芒。

  《追风筝的人》讲了童年的友情,心灵的包袱,战争对祖国对人民的侵害,以及最终的救赎,很人性的一本书,看完之后内心唯有“救赎”。

读《风筝》有感7

  读了《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后,我发现这篇课文是按倒序的顺序来记叙课文的。读完整篇课文后,我从刘老师给大家讲女娲造人的传说时,还笑谈自己腿残疾的是事例中感受到刘老师的乐观,坚强和幽默。更重要的一点是:他的坦然,他的敢于面对现实,不选择逃避。不像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一点点大鸡毛蒜皮的小事自暴自弃,将自己丢到黑暗的角落里。

  跟刘老师比起来,我简直是差远了。记得有一次,数学试卷发下来,当时我一看成绩考的这么差,这么糟糕,整个人都垂头丧气,老师讲评时都没有认真听,后面所有的课脑子里都在想着那个成绩,害得后面老师讲的内容都没有听进去。而刘老师失去了一条腿还能这么乐观的面对生活,想想我自己,就因为一次成绩考差就不敢面对现实,垂头丧气下去,以后人生路上还会有许多事发生,如果每件事我都不敢坦然面对,那怎么是可以呢?所以,我要向刘老师学*乐观,敢于面对现实的精神。

读《风筝》有感8

  软磨硬缠得来《风筝》一书。读完,感慨颇多。

  人民日报韩松落说:一件好的叙事作品,要有三层境界,第一层,是故事;第二层,是情感、信念;第三层,是哲学观念。很多叙事作品,至少能做到第二层,也就是传递情感和信念。而能够触碰某种哲学观念的,则有可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人们很容易会忘记作为载体的故事,却会牢牢记住作品所传达的观念。

  《风筝》一书,所传递的便是信念与人性激烈冲突的最终抉择。

  书中的人性,也着实让我感动。张旭东、赵简之,杜孝先他们本来是令人憎恶的*特务,可他们为了兄弟之情不计任何回报甚至用牺牲生命来保护“六哥”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憎恨不起来的;头号招牌的荷香,为了养育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敲掉了所有的金牙,那时候的她是善良而无私的。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非黑即白。无论敌人,友人,坏人还是好人,都离不开一个“人”字。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诠释立场、阶级、信仰,每一个人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但最能带给我理性思考的则是信念。它是哲学中试图探讨的深奥问题,是哲学意义上的观念设定:信念对一个人来说,到底是不是本质需求?信念在一个人成为“这个人”的过程中,当与人性相冲突的时候,信念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郑耀先是一个天才情报员,他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翼,渴望“回家”(*的根据地),以至于在以记者身份回延安的时候,他真情流露。但他又充满野性,有着为了信仰奋不顾身的一面。特殊的工作,让他走上了危险的荒野。为了这份工作,他“此生隐姓埋名,烂入泥沙”。

  他把属于自己的角色扮演的很成功,不管是言谈举止、生活*惯、为人处世,还是在权力博弈等方面,都给自己打上了环境赋予的独特烙印。因为“扮演”太成功了,以至于他的联络员被假象迷惑,根据地的战友也对他恨之入骨。随着唯一联络人也是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老陆的牺牲,他和组织联系切断了,更重要的是,他处在一个人性的路口,失去约束,失去牵绊,善恶的选择从此全部交于他。旁证已死,自证有险,他只好走上“心证”之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在假面生涯之外,时刻捂着一心,让它永不变色。

  作为书名的“风筝”,也是郑耀先的代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思。牵系风筝的,只有细细的一条线,一旦这条线挣断,风筝就会“挣扎在茫茫险恶的空中,随时会跌落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地方”。但在风筝线断开之后,郑耀先已经有了一条心灵上的绳索,这条绳索给了他方向、希望、未来和光明。

  这才是这个故事的价值所在。它在特殊时代的正邪博弈背景中,加上了这样一条线,这样一个观念上的追求。紧张的故事,生动的人物,都在为这条线服务。而当我们一想起这个故事, 想起郑耀先那满载故事的脸,都会想起蓝天下一只高飞的风筝,它悠游自在,不为乌云和风暴所扰。

  因为,牵系着它的,是一根牢不可破的信念之线,是一个人性最本质的需求。

读《风筝》有感9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追赶风筝的孩子》,读《追赶风筝的孩子》有感350字。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莱特兄弟从小就不怕别人嘲笑,他们俩留心观察鸟儿飞行的特点,精心制作各种会“飞”的玩具,长大以后,他俩继续研究各种飞行原理,最后他们俩发明了飞机,帮助人类实现了飞上天空的梦想。

  莱特兄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但要有理想,还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才能实现理想,读后感《读《追赶风筝的孩子》有感350字》。

  其实,我也像莱特兄弟一样,有着很多的梦想,比如,我有一个想当语文老师的梦想,那样就可以教同学们写出很多优美的文章。我还曾想当一名钢琴老师,教学生们弹奏好听的曲子。虽然我的梦想还有很多,但是有许多梦想都因没有坚持而放弃了,那些放弃的梦想,再也不会实现了。现在我还在坚持着我当语文老师的梦想,我现在要好好学*,将来一定要把当语文老师的梦想实现。

  我相信只要像莱特兄弟一样努力奋斗,将来就一定能像莱特兄弟一样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阅读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1)

——读《风筝》有感 (菁华6篇)

读《风筝》有感1

  背叛。

  眼前是他的面孔,浑圆的脸庞,扁*的鼻子,兔唇。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些无法被埋葬的陈年旧事,顺着回忆扭曲的枝蔓爬上来。他的脸在那天宛如破铜烂铁般的黄昏中渐渐隐去,泥泞的小巷,阿塞夫扭曲的脸,哈桑沾血的衣襟,苍白的神情,那只对我而言无比重要的风筝,那只用背叛换来的风筝。我躲在暗处,眼睁睁地看着哈桑被阿塞夫欺凌,为了那只属于我的风筝。我懦弱地退缩了。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我知道那天之后我再也无法面对他,面对他眼中一如既往的忠诚。我是个懦夫,我背叛了他。

  真相。

  世界上的一切于我而言陌生了,仿佛我在一瞬间被推出了这个世界。二十多年了,我竟然活在一个谎言之下。哈桑,不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是,我的亲弟弟。我和爸爸都背叛了愿意为我们付出生命的人。原来这么多年,爸爸背叛阿里,我背叛哈桑,爸爸去世,哈桑被杀,是一个轮回。拉辛汗说:“那儿又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一条终结轮回的路。爸爸和我的背叛让哈桑永远地失去了本该属于他的一切,包括生命。生活华美的羽衣被撕下,露出残尽的真相。当初拉辛汗要我回到阿富汗,接来哈桑留下的儿子。可阿富汗战火连天,可我已在美国有了家庭和事业。然而,这一刻,我决定了,去阿富汗。一条救赎的路,我不愿错过。

  救赎。

  时隔多年,眼前又是那一张熟悉的,狰狞的,我不愿再看到的脸,阿塞夫。如果我能打败他,就可以救出那个孩子,哈桑的儿子。我被他揍得遍体鳞伤,浑身剧痛难忍。但我在笑,自那个血色的黄昏之后,我第一次感到了心安理得,身体和思想不可避免地发生分歧。然而,我竟觉得,这是我二十多年来一直期待的结局。那一瞬间我没有错过救赎的路,我以为生命就要结束,我反而觉得欣慰,一直站在旁边的孩子却忽然举起了*,对准了已经失去了理智的阿塞夫。那一瞬间,我以为我看到了哈桑。

  他和我站在“病玉米之墙“下。他修补好兔唇后的那个笑容。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而我,也终于可以对那个小男孩说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虽然迟到了二十年,但我终于没有错过救赎的路。

  真好。

  写后小记:以主人公阿米尔的角度写了他在选择面前的心理。

读《风筝》有感2

  风筝,会勾起多少人儿时的回忆啊!鲁迅先生与风筝也有一段故事。饱含愧疚,但在亲情面前却真挚无比,动人无比,感人无比。

  小的时候,我多渴望有只风筝。内蒙古的春风多深啊!好像专门为这里的孩子送来的礼物。一只又一只的风筝起飞了,欢乐了多少孩子的童年,又忧愁了多少孩子的记忆。内心渴望得到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每天下午一放学,我就拉着妹妹的手,一起奔到有玉米秸秆的地头上,看他们放风筝。太阳的光是那么的长,黄昏是那么的柔和,头顶上簌簌的干瘪的玉米叶不停歇的随风唱着歌,我和妹妹紧紧的靠在一起,把整个身子都窝在玉米垛里,一直抬头望着填空中的风筝,讨论着他的样式,他们的名字,在打赌哪个会飞得最高。最高兴的就是,有哪个小伙伴独个儿来放风筝啦,看到我们在旁边,就会让我们帮他把风筝高高的扬起,那一刻仿佛是自己的风筝飞起来了。好像自己手中扬起的是*的*一样,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内心暗暗的期待这个风筝会是这些当中的第一名。妹妹小我九岁,她也不过三岁而已,但是看着她黑黑的瞳孔也随着风筝而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也特别想有一只风筝。

  于是我和妹妹就会一起来央求妈妈,给我们买一只风筝。在提这件事情之前,我和妹妹总是很乖,常常会主动做些家务,也不看电视,提前写完作业。就等妈妈心情好的时候提出来,机会就会大很多,我们会好好的挑个时间,耐心的央求妈妈买一只风筝。结果就是被一句“这是男孩子完的东西”全部否决。一切的努力都付诸东流。或许是我把头低的太低吧!妹妹也跟着忧郁起来,单纯的大瞳孔蒙上了一层薄雾。

  记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因为没有买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风筝掉过眼泪了。总之在我的记忆里,我们到后来还是有一只几乎一米长的黄色蜻蜓风筝的。

  或许我永远也忘不掉的就是,在回家的路上,那条被我踩*了的玉米地的路,我抬头发现一只被挂在电线上的大风筝,飞也似的跑回了家,没头没脑的就拽着爸爸往出跑。“风筝”“风筝”。我知道当时我一定特别害怕在我们到之前有人发现了他。我高兴的跳着,跑动跑西的找长的木棍,眼巴巴的盯着他。直到捧在怀里。第一时间喊了妹妹,尽管时间已*过了黄昏

  ,我们还是没有听妈妈的话等到明天就放了风筝。

  如果那天的余晖还可以再次洒在我和妹妹的身上,我愿意我们彼此挨着的影子可以一直拉长,直到我们生命的尽头,记忆的终点。

读《风筝》有感3

  初读鲁迅先生的《风筝》,我有些不知所言,可细细想来,竟勾起我不少回忆。

  鲁迅先生在传统思想的教育下,孩童时期的他便认为放风筝是没有出息的。他的小兄弟十分渴望放风筝,可鲁迅先生在自己嫌弃的同时,还不允许自己的小兄弟放风筝,甚至把小兄弟快要完工的风筝毁坏,行为十分粗暴。许多年以后鲁迅先生才幡然醒悟,可这时的他和小兄弟早已饱经沧桑。

  “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由此可见鲁迅先生身为兄长的威严,小兄弟无法反抗。可是当鲁迅先生再问起小兄弟时,他却全然忘却,也许在他心里也是理解兄长,并不曾厌恶兄长。中华传统中兄长威严弟弟尊重兄长,大概就是这样。

  我仿佛在鲁迅先生的字里行间看到了我对待妹妹们的身影。我虽是家中独女,但我有很多个表妹。作为外婆五个孙女中的大姐大,我自然是爱她们,想她们更好更优秀,所以对她们要求很严格。每年暑假我都会去外婆家度过一段时间,每天我学*的时候妹妹也被要求学*。一年级与高一年级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不到一刻钟便有小伙伴找妹妹玩,我不允许,要求写完一页算数才可以去玩,而后她哭着算完了。我对妹妹的感情,又何尝不是鲁迅先生对小兄弟那般恨铁不成钢的爱呢!可小孩终归要循循善诱,换一种方式也许会更好。

  许多年以后鲁迅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错,即使身为兄长,仍然要向小兄弟讨宽恕,希望小兄弟能够原谅自己,手足之情溢于言表。我的四个妹妹年纪相仿,节假日常聚于外婆家,我们玩得十分开心。正如《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孔嬷嬷教育明兰三姐妹,兄弟姐妹之间要同气连枝相亲相爱。我也常常教导她们,要珍惜这种缘分。

  鲁迅先生看到了孩童放风筝,便想起小兄弟,我透过了鲁迅先生看到了过往。暖国的冬天,有时会起风。或许我与堂妹堂弟都对放风筝有同样的神往,在某个闲适的冬日,我们一起做风筝。堂弟拾枯,我剪卡纸画图,堂妹组装、找引线,不亦乐乎。终于等到起风,我们便在后园空地尝试放飞。风不大,风筝终是没有放飞,可尽管如此,在不经意间看到风筝,我也会不禁想起那个闲适的冬日和起风的下午,想起那个风筝。

  风筝与引线,正如兄弟姐妹之情深,大家同气连枝,彼此相连。无论身处何方,都不会忘记在风筝引线那头,有份生命的缘分。

  又起风了。

读《风筝》有感4

  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这句话令人感动。为了主人阿米尔,哈桑心甘情愿地做任何事情,他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可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在哈桑被欺负时,阿米尔逃走了。残酷的事实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阿米尔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地面对。“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

  生命竟是一点点幸福,一片片心碎,一丝丝悔恨,一缕缕无奈所组成的复杂的耐人寻味的情感集合。就在阿米尔与哈桑曾经生活的那片土地上,我小心翼翼地感悟着生命带给我的那薄如蝉翼般易碎的感动。

  阿米尔已经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那只风筝,象征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

  而我们心中的风筝是什么样的?无论它意味着什么,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让我们勇敢地追。

  仰望远方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读《风筝》有感5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耳中响起了这句话。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话,阿米尔经过了二十多年也记得这句话。阿米尔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二十多年前的对哈桑的伤害,无法原谅自己心中的背叛……

  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当这本小说在美国发行时,在亚马逊排行榜持续了131周之久,全球热销800万册,深受各类人士喜爱。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当我在看这本书时,我仿佛自己进入了阿米尔与哈桑的世界,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他们的生活,所有的爱、愧疚、赎罪……都穿插在其中,令我对阿米尔的背叛感到可恨,对哈桑的行为感到同情。

  阿米尔究竟是对哈桑做了什么事,令哈桑一家人离开他们家呢?那是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两人同心协力夺得了冠军,哈桑将阿米尔掉落的风筝整理起来,在整理的同时,一个经常辱骂哈桑的父亲的孩子的侮辱,阿米尔在旁边目睹了一切,但是他却没有勇气出面去拯救哈桑。之后,阿米尔的心理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当时没有去帮助哈桑,因为自己的害怕、懦弱,导致哈桑一直被欺负。后来一直错怪哈桑,他爸爸最终带他离开了。

  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友谊的感觉。但是,当我看到阿米尔眼睁着看哈桑被欺负时,却在一旁无动于衷,这是友谊吗?一个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另一个却逃避一切。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阿富汗爆发了战争,阿米尓一家逃离了自己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去了美国,房子交给拉辛汗保管。到了美国,阿米尔认为时间可以冲走一切过去,他错了,他始终忘不了哈桑离开时的面孔,他以前的回忆一直浮现,心灵备受煎熬,他要找一个机会去赎罪。

  阿米尔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阿富汗。这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美丽,他来到自己快要荒废的家,找到了拉辛汗,得知了哈桑已经死了的消息,而且知道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哈桑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儿时一直与他玩的是自己的兄弟,他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没有放弃,继续了他的救赎,因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他儿时宿敌的手里,阿米尔要把索拉博救回来,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索拉博救了回来……。

  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回了哈桑的儿子,追回了一直飘移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煎熬,自己的心灵得以**。这本书虽然没有真正的大团圆,但是体现出来的是阿米尔对哈桑的赎罪是如此的真诚。

  朋友,一生一世,这样的朋友才属于真正的朋友,希望以也有这样的朋友,能在你身边默默的支持你,鼓励你,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一辈子只要找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可以非常开心了!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其实是追亲情、友情,追当年的回忆。

读《风筝》有感6

  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在天上飘荡,一如他们的友谊,和那谎言埋藏下的亲情。

  从记事起,他和他就是就是好伙伴,是那种可以在阳光下奔跑,大雨里欢笑的伙伴。他可以为他付出一切,甚至尊严生命;他却因父亲的不重视与他隔着距离。他可以为他以身涉险,他却只能懦弱的观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哈桑对阿米尔的奉献让我只觉他很傻,何必对一个懦弱的人奉献呢?而阿米尔的懦弱也让我有些咬牙切齿。

  阿米尔寻求着心灵上的救赎,负罪感使他不得安宁,他逼走了哈桑,逃去了美国,可是,又怎样?离开了那个童年的阿富汗,却逃不了心灵的谴责。

  时隔多年后,当阿米尔知道了那个天大的谎言,知道了哈桑的情况,知道了哈桑的孩子已成为孤儿,他踏上了回家的路,这种决心,是真的怜悯,还是心灵的谴责要他回去寻找救赎?

  为了救出哈桑的孩子,阿米尔不得不再一次面对事件的始作俑者。在被痛打的过程中,阿米尔真真正正的得到了救赎,得到了内心的释然。

  也许救赎就只在那么一瞬间,找回了内心最深处的东西,也回报了他人的奉献。

  记忆里,有那么一个少年,他有满月般的脸庞,扭曲的贝壳似的耳朵,晒得黝黑的皮肤,在一遍遍说着——

  为你,千千万万遍。

  写后小记:写到后面感觉有点像流水帐了,要改进。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2)

——读《风筝》有感通用10篇

  读《风筝》有感 1

  傍晚,空旷的黑色的土地,笼罩在橘黄的夕阳染红了的天空下。一只风筝,一根长线,一个人影,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

  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书的开头,作者那温和轻巧的笔调,描写出了阿米尔记忆中阿富汗,展示了一个少为人知温馨幸福的喀布尔。*日里,我们听到关于阿富汗的,都是跟***扯上关系,总以为那是一个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活在枪声中的地方。那份和谐美好,与今日的落魄战乱的鲜明对比,令人震撼!

  当然,令人震撼的不仅仅于此。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两个人,是主人公阿米尔的父亲,一个在别人眼中魁梧正直的勇士,还有阿米尔同父异母、从小一起长大的哈桑。

  哈桑善良、重情重义,他毫无保留地为阿米尔付出,这种从血液里自然流露出来的对亲人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动、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而如今我所能想到能毫不犹豫地说出这句话的人,那就是我们至亲至爱的父母。亲情这份深沉的爱,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默默地再滋润、保护着我们,你可感觉到了?还是像少年的阿米尔一样,*惯到麻木了?哈桑的勇敢无畏,从小时候时时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到临死还保护着阿米尔的家园。这份情谊至深至重,让我们看到他遇害时,心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难受。

  阿米尔的父亲,无论在在阿米尔童年、少年还是成年的眼中,他都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在阿富汗时,生意上,他千辛万苦的投入获得了富裕的生活,在公益事业上的呕心沥血,让他成为了众人景仰的人物。在逃往美国的途中,他冒死反对俄国士兵侮辱同行的一位阿富汗妇女;在美国生活,他拒绝救济金,靠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养家糊口……父亲无疑成为了阿米尔心目中的标兵,但是,也许正因为父亲的强势,成为阿米尔一直的依靠,使得他性格柔弱。父母把温室营造得太舒适,也是会让儿女长得太过娇气。而后来阿辛汗揭秘哈桑是阿米尔的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时,我们又会大吃一惊。虽然这样的设计不是无迹可寻,因为阿里提醒过,阿米尔和哈桑吃过同一个奶妈的奶,这就是兄弟……但也许是阿米尔父亲的形象太过光辉,以至于我们想小说中的人一样,难以置信一个把盗窃作为一切罪过源泉的人,也会做出这中事情来。但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人,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总是会有弱点的。他变现出来的硬汉形象,与不敢承认自己的亲骨肉,又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对比……在社会中,我们总是为了声誉、利益或者为了生存,而有很多很多的无奈。即使是错,也不敢承认。

  读《风筝》有感 2

  傍晚,空旷的黑色的土地,笼罩在橘黄的夕阳染红了的天空下。一只风筝,一根长线,一个人影,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

  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书的开头,作者那温和轻巧的笔调,描写出了阿米尔记忆中阿富汗,展示了一个少为人知温馨幸福的喀布尔。*日里,我们听到关于阿富汗的,都是跟***扯上关系,总以为那是一个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活在枪声中的地方。那份和谐美好,与今日的落魄战乱的鲜明对比,令人震撼!

  当然,令人震撼的不仅仅于此。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两个人,是主人公阿米尔的父亲,一个在别人眼中魁梧正直的勇士,还有阿米尔同父异母、从小一起长大的哈桑。

  哈桑善良、重情重义,他毫无保留地为阿米尔付出,这种从血液里自然流露出来的对亲人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动、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而如今我所能想到能毫不犹豫地说出这句话的'人,那就是我们至亲至爱的父母。亲情这份深沉的爱,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默默地再滋润、保护着我们,你可感觉到了?还是像少年的阿米尔一样,*惯到麻木了?哈桑的勇敢无畏,从小时候时时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到临死还保护着阿米尔的家园。这份情谊至深至重,让我们看到他遇害时,心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难受。

  阿米尔的父亲,无论在在阿米尔童年、少年还是成年的眼中,他都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在阿富汗时,生意上,他千辛万苦的投入获得了富裕的生活,在公益事业上的呕心沥血,让他成为了众人景仰的人物。在逃往美国的途中,他冒死反对俄国士兵侮辱同行的一位阿富汗妇女;在美国生活,他拒绝救济金,靠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养家糊口……父亲无疑成为了阿米尔心目中的标兵,但是,也许正因为父亲的强势,成为阿米尔一直的依靠,使得他性格柔弱。父母把温室营造得太舒适,也是会让儿女长得太过娇气。而后来阿辛汗揭秘哈桑是阿米尔的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时,我们又会大吃一惊。虽然这样的设计不是无迹可寻,因为阿里提醒过,阿米尔和哈桑吃过同一个奶妈的奶,这就是兄弟……但也许是阿米尔父亲的形象太过光辉,以至于我们想小说中的人一样,难以置信一个把盗窃作为一切罪过源泉的人,也会做出这中事情来。但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人,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总是会有弱点的。他变现出来的硬汉形象,与不敢承认自己的亲骨肉,又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对比……在社会中,我们总是为了声誉、利益或者为了生存,而有很多很多的无奈。即使是错,也不敢承认。

  读《风筝》有感 3

  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决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在这天空中荡了。

  童年,大多数人是有的。而鲁迅的小兄弟,也许有,也许没有。我想他大概有吧!当他张着小嘴,呆着看着空中出神时;当他认真、专注地做胡蝶风筝的竹骨时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热爱,满溢出的渴望。那份单纯的'、真挚的情感,我们称之为童年。我想他也许没有吧!当他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时;当鲁迅伸手折断胡蝶的一支翅骨,将风轮掷在地上,踏扁时那种满怀希望的心境、热切的渴望,突然被告中断,戛然而止。曾经的日子迫切地想要拥有,往后的日子不曾拥有。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是的,童年时代受过的伤会在心里留下一个疤,它不会刺痛你,但它遗留下的阴影会影射我们的一生。就像15岁的时候再得到5岁的时候热爱的布娃娃,65岁的时候终于有钱买25岁的时候想要的裙子,又有什么意义。缺失的还是会再缺失,即使后来的物质对你进行了补偿,但心里留下的缺憾永远是无法再弥补的。

  一切的混乱就是从这里开始,甚至直到最后都没有被抚*。也许幼小的年龄意识不到伤痛,但伤痛它会伴随你的成长而到来。像铅一样,重重的垂落在你心里,仿佛有一根弦悬挂着那块铅。而弦的尽头,是你的心头肉,被撕扯着。你的心头肉被撕裂了,血一滴一滴地流,一滴一滴,永不干涸。而鲁迅的心里就挂着这样的一块铅,不堕下去至于断绝,只是很重很重地堕着。这令我想起一句话:时间从来不回答,生命从来不喧哗。是啊!这块铅行走在时间的长河里,它不曾告诉你能不能断、什么时候断而那些往事也静静地淌在生命里,他们从来不喧哗、不吵闹,只是偶尔被拿出来翻一翻,晒一晒这些往事携带着伤痛沉在河底,时间悄无声息地逝去,这些遗憾和内疚,再无法弥补。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故乡的春天又在这异地的空中了,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

  读《风筝》有感 4

  《纸船和风筝》,这是一篇优美的童话故事。它讲述的是发生在小熊和松鼠之间的动人友谊,小小的纸船和风筝是它们友谊联结的纽带。郑老师在教学中,她以新的教学理念为指导,巧妙设置情境,注重朗读的指导,进行扎实的语言文字训练,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一、紧紧抓住“情”字,设置感人的情境,给学生以情感上的熏陶

  新课程改革提出关注学生的情感生活和情感体验,孔子说过“知之者莫如好之者,好之者莫如乐之者”,教学过程应该成为学生一种愉悦的精神生活和积极的情感体验,郑老师在教学中根据课文内容多次设置情境,使学生始终处于丰富的情感体验之中。

  本课是一个小小的童话故事,郑老师让学生来扮演这童话王国里的人物,使学生真正深入到课文中来,极大地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意识,也为后面理解课文内容做好铺垫。

  音乐的运用也是本课教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教师选到合适的曲子,让音乐领着孩子们用心去感受课文,用情来表达自己。在这种氛围中指导朗读理解课文,一切都水到渠成。

  郑老师在学*课文的过程中,始终注意让学生有丰富充分的情感体验,理解了友谊的重要,对怎样交朋友和维护友谊有了一定的感受。

  二、注重朗读指导,用多种方式进行朗读训练,做到了课堂上充满琅琅书声

  低年级段朗诵训练是重点,郑老师特别注意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情朗读指导,使课堂上充满琅琅书声。在指导学生朗读第三自然段时,王老师让学生找到了描写小熊快乐的句子,学生一下子找到了“乐坏了”这个词,王老师立刻抓紧这一个词进行朗读训练,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

  个人认为本节课还有几个不足之处: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面向的是点而不是面,没有更好的让全班学生参与进来。

  2、教师并没有更好的利用多媒体,如果在课的结尾有一幅表示小熊和松鼠和好的生动画面出现在大屏幕上,学生看着画面会说得更精彩。

  以上就是本人的粗浅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教。

  读《风筝》有感 5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追赶风筝的孩子》,读《追赶风筝的孩子》有感350字。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莱特兄弟从小就不怕别人嘲笑,他们俩留心观察鸟儿飞行的特点,精心制作各种会“飞”的玩具,长大以后,他俩继续研究各种飞行原理,最后他们俩发明了飞机,帮助人类实现了飞上天空的梦想。

  莱特兄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但要有理想,还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才能实现理想,读后感《读《追赶风筝的孩子》有感350字》。

  其实,我也像莱特兄弟一样,有着很多的梦想,比如,我有一个想当语文老师的梦想,那样就可以教同学们写出很多优美的文章。我还曾想当一名钢琴老师,教学生们弹奏好听的曲子。虽然我的梦想还有很多,但是有许多梦想都因没有坚持而放弃了,那些放弃的梦想,再也不会实现了。现在我还在坚持着我当语文老师的梦想,我现在要好好学*,将来一定要把当语文老师的梦想实现。

  我相信只要像莱特兄弟一样努力奋斗,将来就一定能像莱特兄弟一样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风筝》有感 6

  读过《五猖会》与《风筝》后,对着同一个作者的两篇文章,和这两篇文章所表现的不同的思想感情,颇有一番见解。

  《 五猖会》记述的是鲁迅儿时在乡间迎赛神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表现的是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风筝》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自己小时,不愿意让弟弟玩风筝,甚至踩掉弟弟的风筝,晚年又明白了“游戏是儿童的正常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道理,从而,写下这篇文章来忏悔。揭露的是封建沉浮思想对儿童自由,活泼天性的扼杀,也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这种封建社会的憎恨。

  “我”小时候“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改要数赛神会的'时候了”可“我”家住的“偏僻”,等到“赛神会行列经过时”已经是下午了,能看到的新奇人物也就“极其寥寥”了。

  当“我”兴致勃勃的等着赛会的行列来的时候,尽管只能看到寥寥几个人,可是依然感到高兴。看不到隆重的队伍,买一个便宜的纪念品,也是不错的,花一文钱,买一个“吹嘟嘟”,也能高兴的玩上玩两三天。

  这表现的是“我”纯真的童年,和我那极易满足的好奇心。比起我们现在简简单单的童年,和永远也不满足的渴望,这真是天壤之别啊!现在孩子的童年,无非是高科技和数码,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无常”,却也知道什么是游戏中的“怪物”。这就是时代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当今的青少年,大部分都缺少一个纯真、有趣的童年,有的都是现代社会教育,却忘了用传统文化来熏陶心灵,当今传统文化较八十年前的旧社会相比,相差甚远,很少有人能看到迎赛神会的景观,也没有当时的文化氛围。传统文化也就面临很大的威胁。

  “我”想到关东去看五猖会,可父亲却让我拿起了《鉴略》,“我”高兴的心情,瞬间也就湮灭了。当“我”将无趣的书儿背完了。起初的高兴也不能恢复,虽然去了,可五猖会的热闹,对“我”似乎“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还诧异我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这是作者对于“封建教育,是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的亲身感受。试想一下我们当今的社会,是很和谐。但对于孩子的教育还是有所欠缺的,当今中国,很少有明智的家长,能让孩子自由、健康的成长,青少年以学*为己任,客人们还没发觉,青少年在几年至几十年的学*中,慢慢抹掉了自己与生俱来的纯真,被繁重的学业压得直不起腰。

  《风筝》与这篇文章,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风筝》是以另一种形式来阐明这些道理的,只要是以“我”对弟弟玩风筝的态度和做法来体现的。当我看到弟弟做风筝时,气急败坏的将风筝踩烂,因为“我”认为风筝是一种低俗玩物。

  “我”的想法,可谓是荒谬至极。玩具并没有低俗高雅之分,当每个孩子玩起玩具时,所表现的都是他们最纯真、最可爱的面貌。人们也会在玩玩具的同时,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童真,也会忘却身边烦恼。

  好在鲁迅晚年才明白了这一点,对自己曾经的做法,发出了最真挚的忏悔。想和弟弟再一同放风筝,可弟弟却“和我一样,早已长满了胡子”。

  童年一去是不会再回来的,只有抓住童年,在童年中体会童真,人生的第一阶段,才算过的值。

  读《风筝》有感 7

读《风筝》有感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读《风筝》有感 8

  一本书的幸福,最好是能令人想起儿时。

  在我们是孩子的时侯,在大伙儿以一种无知而盼望的目光迎来将来的时侯,在大家一天天引以为豪地长出成年人的时侯,总会有一些事不可大家忘掉。这些幸福的逃避责任的不正确和自高自大的小纠纠,不管多长时间,都跟随发展,绝不相忘。

  还记得本来是自身一不小心粉碎了邻居家的大花瓶,确仗着自身已能言善辩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可以干脆利落讲话而硬说并不是自身,并认为真的能瞒天过海。你是否还记得一次两个小孩翻脸了聚众斗殴老师打手心训斥,我违背良心的告之老师哪一个比我小的小孩的错,原因是我也担忧哪一个高个子的小孩将来叫我麻烦。而不管不顾哪个小孩子哭着离去。还记得妈妈说与我一起张大的小孩子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许我俩玩。我也有意的避开他,他总是拿许多 的美味的来唤我去玩,长此以往,我能厌烦的说,你走吧,我别与你这一患者玩耍。随后我看见他犹豫着渐渐地离去我们家的小院,外出的时侯抹了一把泪水。

  之后,由于读书的关联,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穷乡僻壤,赶到了大城市刚开始彻底不一样的日常生活,慢慢遗忘了故乡和这些一起玩耍的小伙伴。远离了儿时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易直接的'自私自利和没什么在意的损害。许多年以后,早就是间隔漫长,仅仅我依然不可以释怀,仍然不可以宽容。尽管她们将会已繁忙的忘记了这种,再度碰面后是彻底与之前的防护。大家终究并不是当时的相互。

  追风筝的人叙述一个善解人意,惭愧,逃生,舒心的小故事。繁杂的令人不敢相信的实际,在喀布尔长期笼罩着的错乱中,产生着动人心魄的小故事。那就是在痛苦中提高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或许给了大家一个机遇。在我们已长大了,得以应对一前的时侯,在U本人学好自身省悟的时侯,见到这本书,是一种真诚的提示。以便生命的*静,大家应当去找到,应当去拯救。

  那麼,有原因坚信,创作者确是给了大家一条再度变成善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读《风筝》有感 9

  傍晚,空旷的黑色的土地,笼罩在橘黄的夕阳染红了的天空下。一只风筝,一根长线,一个人影,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

  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书的开头,作者那温和轻巧的笔调,描写出了阿米尔记忆中阿富汗,展示了一个少为人知温馨幸福的喀布尔。*日里,我们听到关于阿富汗的,都是跟***扯上关系,总以为那是一个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活在枪声中的地方。那份和谐美好,与今日的落魄战乱的鲜明对比,令人震撼!

  当然,令人震撼的不仅仅于此。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两个人,是主人公阿米尔的父亲,一个在别人眼中魁梧正直的勇士,还有阿米尔同父异母、从小一起长大的哈桑。

  哈桑善良、重情重义,他毫无保留地为阿米尔付出,这种从血液里自然流露出来的对亲人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动、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而如今我所能想到能毫不犹豫地说出这句话的人,那就是我们至亲至爱的父母。亲情这份深沉的爱,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默默地再滋润、保护着我们,你可感觉到了?还是像少年的阿米尔一样,*惯到麻木了?哈桑的勇敢无畏,从小时候时时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到临死还保护着阿米尔的家园。这份情谊至深至重,让我们看到他遇害时,心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难受。

  阿米尔的父亲,无论在在阿米尔童年、少年还是成年的眼中,他都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在阿富汗时,生意上,他千辛万苦的投入获得了富裕的生活,在公益事业上的呕心沥血,让他成为了众人景仰的人物。在逃往美国的.途中,他冒死反对俄国士兵侮辱同行的一位阿富汗妇女;在美国生活,他拒绝救济金,靠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养家糊口……父亲无疑成为了阿米尔心目中的标兵,但是,也许正因为父亲的强势,成为阿米尔一直的依靠,使得他性格柔弱。父母把温室营造得太舒适,也是会让儿女长得太过娇气。而后来阿辛汗揭秘哈桑是阿米尔的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时,我们又会大吃一惊。虽然这样的设计不是无迹可寻,因为阿里提醒过,阿米尔和哈桑吃过同一个奶妈的奶,这就是兄弟……但也许是阿米尔父亲的形象太过光辉,以至于我们想小说中的人一样,难以置信一个把盗窃作为一切罪过源泉的人,也会做出这中事情来。但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人,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总是会有弱点的。他变现出来的硬汉形象,与不敢承认自己的亲骨肉,又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对比……在社会中,我们总是为了声誉、利益或者为了生存,而有很多很多的无奈。即使是错,也不敢承认。

  读《风筝》有感 10

  “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句如此简单的话语,在我脑海中一遍遍回放。哈桑,我为你的忠诚致敬!小巷中的一回头,牵引着整部小说走向高潮。

  本书描述的是阿米尔和哈桑这两个小男孩的故事。在一个冬天里,雪花纷飞,却没有人感觉到冷。因为在这个日子里,放风筝比赛正在激烈地进行。当最后一只翱翔的风筝的线在你的手中时、当最后一只被你割断线的风筝也被你紧紧握在手里时,你就成功了。你的胜利,会为冬天的火焰增一把柴,让它燃起更耀眼的光。阿米尔就是这样一个小男孩,他燃起的是浓浓的父爱,燃掉的是友谊与真诚。他永远都没有忘记哈桑握着风筝、滴着血的样子!

  那之后的一个夜里,下着大雨,水珠模糊了车窗、泪水沾满了眼眶。他们离去的身影,渐渐地从阿米尔的视线里消失。拉辛汗曾说,罪过并不可怕。因为只有罪过,才能让人去赎罪。读这样的文章,总能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利益如同一把刀子,砍断了你与友谊的连线。阿米尔是为了父爱,然而,我又是为了什么呢?虚荣、报复,还是仇恨?我与她们的.分割,也许只是得到100分时的骄傲、被弄伤了的抱怨,或其他两人不与自己玩的悲伤。我们这是何必呢?

  这些年来,我如此地期盼得到外界的认可,但到最后才发现,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正因为如此,我要抓紧属于自己的友谊——美好!其余的人,我何必去刻意地争取他们的认可呢!我要创造自己的友谊,抓紧自己的风筝,去完成自己的梦想。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3)

——读《围城》有感9篇

  谈及“围城”两字,那多是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言“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名言。但岂止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

  书中小人物皆是栩栩如生,鲍小姐和苏小姐两个截然不同的刻画,却让我同样会有回甘生津的想法。

  “放荡不知羞耻”的鲍小姐,却是目标明确,决定果决的女人。她的家境并不优渥,还带有严重的刻板思想。她从小的时候就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因而她在物质和精神中,选择了前者。也造就了她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填补的下场。

  而鲍小姐这个小人物小到只有姓没有名,可见她的出场是对当时钟鸣鼎食样的社会的反讽。从她身上影射出许多个社会上的“鲍小姐”,她们为了华丽的衣裳抵掉了价值千金的灵魂,成为昏暗世道下的第一批产物。因而才会形容她为:如果爱情是一座围城,把婚姻当作交易的鲍小姐则是一直行走在围城之外。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苏小姐,反而被高傲的气节给推到那深渊,让自己多年的苦读付之东流,沦为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市井泼妇的行列。伪洁与易染使她注定沦为和赵辛楣等人纠葛不断。让她女诗人的身份最后只是且只能是缀词。

  其实她们二者都被那不可名状的围墙给困住,城内的想出去却又能安之若素的置于其中。城外的想进去却也无所作为。

  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一座座围墙呢?作乱者高枕无忧,跟风者唯恐不乱,偏听者是非不分,受害者百口莫辩。更有施暴者宛若百鬼夜行,而受虐者却后患无穷。他们谁也理解不了谁,谁也都不是将道歉放在字典中的人。

  人与物间的利益关系竟也开始有些明朗。昨日,我看你好似与朝阳争曙晖,蒸蒸日上,指日可待。日后,我视你如草芥,不值一提。

  但破除围墙束缚,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也未曾不是没有。像赵忠尧先生,在西方列国所围堵的和封建主义的所缔造的双重围墙内,仍旧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物质的科学家,与诺贝尔物理奖擦肩而过。或许他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记忆里籍籍无名,但他的学生有邓稼先、杨振宁、钱学森、朱光亚等,他培育出了*物理学界的半壁江山,是人类科学史的拓荒者。

  他没被围墙所堵获,还翻越数道围墙。作为一个学者,他虚心向学,向他的导师密立根提出更换更高难度的项目,成功研究出了“硬伽马射线”的相关理论。作为一个为师者,他不仅创建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而且还为了学生们的研究材料,多次与美国和日本交锋。身为一个研究者,他为了*的蘑菇云能够腾空而起,大漠孤烟直的刹那,付出了诸多代价。

  种族歧视、世俗礼教、物理壁垒等都未能让他如困兽一般锁在围墙里,出不来。他跳脱于围墙之外,不受禁锢。

  恰逢少年时,少年的肩上总是担负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们也非一定滞留在一方之地。围墙围的向来是心,岂会是人?身未至,心先至。荆楚大地之上,自能纳下那江湖快意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我们背上时光的行囊,踏过围墙的颓垣断壁,迈着炙热的步伐,恣意且坚定,直入白云深处,见那浩气展虹霓!

  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围城被人们称为现代版儒林外史,因为他是*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围城共有九章,大概可分为4个单元,刻画了一批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学子,但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又缺乏和传统势力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觉得,现实是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的,但不能为现实而活,可以说,因为这本书,我的生活观改变了不少,正可谓是“一本书改变一生呀”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突发奇想拿出《围城》,仅仅是看了前面一两章,竟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看得下这本原来觉得无趣的书。

  但是本质里依旧是一个急于得到情节的人,于是按耐不住便上网搜索,看看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彼此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变化的。

  看了一溜知乎上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不禁惊叹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认识的深刻,还有笔力如此深厚,使得书中一字一句都值得人细细斟酌和品味。想来*几年沉迷于网络小说,沉迷于其带来的刺激感和新鲜感,越是奇奇怪怪的人物、故事和情节,越能吸引我的注意。

  你想,如果碰上一个从未体验过的刺激的故事,作者的文笔又足以让你流畅地读下去,那对于这烦闷枯燥的生活而言,着实是一剂即好的调味料啊!因此不断地沉迷于其中。但是如今读到钱先生的《围城》,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人对于这本书的体会,突然发现,真正的大师便是这样的'。

  他塑造的仅仅是生活中常见的人,并没有神奇的经历,没有谁都没见过的背景,不是一个完美得能够让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人。就是这么**常常地把「我们」给写出来,把生活中的无奈揭示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每一个人不同却又深切的体会。有人说方鸿渐即使和唐晓芙在一起,也依旧会是一个悲剧,从经历、性格和社会地位等角度来说,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和孙柔嘉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匹配,钱先生其实给了他最好的一个结果。而这恰恰却是书中对于方鸿渐来说很悲剧的结局,因为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一座高高的围城。

  还有人从阶级的角度分析了方鸿渐最终的选择,认为方鸿渐自己一步一步作死,放弃了所有能够跃迁阶级的机会,所以他的结局是悲哀的;有人把每一个人的性格都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书里的人或虚荣、或卑鄙、或懦弱、或无能、或孤傲,只有唐晓芙得到了作者的偏爱,却像住在遥远的月宫里的嫦娥,那么清新动人,却是方鸿渐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我发现,几乎每个人在分析的时候,都会带有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方鸿渐和谁谁谁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局?”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假设,大多数人到了最后都下了一个结论,不管选择了谁,对于方鸿渐来说都是不合人意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本来就是要向我们揭示生活中的无奈罢了吧。

  毕竟有谁能够十分肯定地说,自己在这一刻做的决定,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生活不是童话故事,只有美好的结局。但这恰恰正是《围城》的魅力所在,它算是给了每一个读者深深的沉思,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人生……

  每个人心中对于方鸿渐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好或是坏,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不是方鸿渐,但我们也都是方鸿渐,我们都不是《围城》中的每一个角色,却也都是他们。

  我们不是,所以我们在理解人物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是,所以我们能够体会到人物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再怎么荒唐,却有道理。而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为了能够吸引读者,方便让读者把自己轻松地代入同样的情境,每个人物都过于地个性鲜明,坏即是坏,好即是好,就算各有理由,也许坏人也有人爱,好人也有人厌。但是在作者为其设定的情节里,不存在给读者多一点的想象余地。

  仿佛他们在遇到人生的岔路口时,只会选择前往其中一个方向。这样的人物不会做出折磨读者的一些决定,不会像方鸿渐一样,能够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每一个选择而引发纠结的思考。

  然后以设定好的人物的性格,他必然会这么做。主角一向好,即使有不好的地方,也仅仅是一些不擅长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赢得读者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而设定出来的一些缺点。

  不会像《围城》里这样,有人爱慕虚荣,有人唯唯诺诺,有人工于心计……尽是一些真的不讨人喜欢的缺点。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络小说重度沉迷患者,能够看得下也是有些离奇啊!

  由此看来,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绝对有着深刻的洞察力,能够把一个人物塑造得令人如此咬牙切齿。方鸿渐绝对不是一个大家心里都向往的完美人物,却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关注他的命运。

  读完《围城》,也算是大开眼界,不能说学到了,只能说见识到了大师级别的人物塑造方法。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人物和故事,其它的包括语言风格、作品主题和作者的思想都是值得鉴赏和研究的。

  关于运用文字这个方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准确」。因此钱钟书绝对也是一个文字运用的大师,能够把他的心中所想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想想有多少人能准确无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答案应该是极少数,不然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产生。当然,也有许多人是理解能力不够。这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值得精读的书籍,或者说是一本关于写作、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教科书。但也只有有了一定经历的人,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思想内涵,所以有人说,这是一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读上一遍的书。

  我一直在想《围城》的一个结尾,我想方先生应该离开孙小姐,然后在一个舞会或一个村路上再遇见唐小姐。

  生活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面。

  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一个不懂得在困境中寻觅幸福的人在哪儿也不会快乐。

  我只能默默祈祷:方鸿渐,希望你在去重庆的路上能找到金笼的出口。

  出口在心里。

  笼中的鸟儿,请彻夜欢唱……

  老钟笨重而迟缓地摆动着,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倾泻在地面和墙隅上,如同泠泠的水透着清冷的光。蓦然一声长而沉重的叹息搅乱了这宁静,连带着把空气搅动得浑浊而粘稠,像是被蒙上了厚厚的猪油,压抑到让人喘不过气来。又像是流星短暂地滑过,在夜空拖出一条弥久不散的光弧,最后剩下的,只有看客无尽的怅然感伤,而我就是这看客——一面老钟。

  我喜欢夜晚,一切的喧嚣暂停播放,世界好似开启了静音模式,每当此时,全世界于我而言就像一个梦,唯有我是真实的,那种能清晰地听见时间流逝的嘀嗒声的安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我存在于世的安心,我尤其喜欢——可我的世界常常被这样的一声叹息撕破,

  那些表面风*浪静的生活,揭开以后,是早已蓄势待发的风暴。

  不久前一对新婚夫妇搬了进来,男主人叫方鸿渐。从他们搬进这间屋子起,曾宁静的生活开始泛起涟漪直至演变成风暴。他们总是吵架,小到为柴米油盐争吵,大到为人情世故、未来前程争吵,我见过太多幕主人愤怒之下夺门而出的情景以及争吵过后一片狼藉的落寞,我知道,他们这样无休止的争吵总有一天会终止,毕竟这缝隙不是突如其来,而是在隔阂与误解的双重矛盾中彻底激化而来。

  人的感情在柴米油盐的烹饪下,竟脆弱得如此不堪一击。

  可人人却皆言我无情,说再浓厚的感情在我面前都会被冲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履行着我的职责,不徐不缓地走在我的轨迹上,我明明从不加干涉,他们的生活是他们一手创造一手选择的,我只是见证了整个过程,也只是扮演了看客的角色而已。再后来,我无需自问,答案在崎岖的岁月中逐渐显露出来——那些说我无情的人,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情,时间从未作出改变,也未改变任何事物,改变的其实是人心。

  我承认,我走过了太多年岁,囊括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因此,我早已看透了这俗世。于我而言,我的一生就是一直走到停摆的那一刻,了无羁绊。对于方鸿渐而言,他的人生就像是一座又一座的围城。他用尽全力冲进去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但其实他从没有逃出来过,他只是在围城之中堆砌了一座又一座围城,直至亲手将自己桎梏住,然后亲手将自己的人生葬送在狭小到无法动弹的围城之中。

  可悲的是,很多人都难逃围城的象征性,他们一边堆砌围城又一边走投无路。我见过太多和方鸿渐一样自命不凡最终止步于*凡的人,他们不屑于与这世俗同流合污却终归成为世俗的一部分,他们故作清高却极易被外界诱惑而产生动摇,他们追求理想却屈服于“将就”。细究之下,其实每个人都有着文明外衣下的庸俗与不堪。但即便如此,在自我和世俗、理想和现实的双重夹击下,他们仍能苦苦地与世俗周旋,在*淡无奇的生活中挣扎,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归中从头再来,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可是人生几经辗转,能够成功的人又有多少,我不该仅局限地着眼于他们的失败然后对此进行苛责,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在苦难中的坚持的品质也是人性的一大魅力。

  我时常在想,人为什么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向往着未曾踏入的领域而又在踏入这个领域后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或许人生就像是在麦田中寻最大最饱满的麦穗,因为总是想着前方还有更好的,于是轻易舍弃了不应舍弃的却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人们追求所谓世俗功名、理想爱情时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味追求一个“更”字,走得太远,都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最后走到头却发现手中空空如也,便只好随便凑合。

  天边逐渐翻出鱼肚白。次日傍晚,他们彻底闹翻,生活还得继续,他又重新踏入了下一个围城。

  那之后的'许多个夜晚,这间屋子又重新恢复了宁静,我又重新拥有了专属于我的夜晚,我不知道未来还会遇见谁,又会目睹怎样的生活,但我想余下的时日,且让我沉入岁月的深海,从此缄默不语,静观云舒云卷、月升日落,静观这人间百态——不喜亦不悲。这人间不值得我为此牵挂太深,毕竟我只是一面钟而已。

  我这一生不小心目睹了太多,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我之所以能看得通透,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在城中罢了。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我们都需要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儿时,我们是父母眼中被疼惜的孩子,总想长大后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没有任何人的成长道路是一帆风顺,总会遇到各种挫折和打击,使我们陷入成长的困境;毕业以后,我们参加工作,既想在工作中一展拳脚,又想搭载现成的*台展现自我,可是现实残酷,没有不劳而获的成果,于是我们陷入犹豫的困境中;成家以后,为人父母,我们总想给予孩子所有关怀和呵护,可是不能领略父母一片苦心的孩子总会在叛逆时期做出许多不理智的事情,使我们又被陷入矛盾的困境中,总之,好像许多事情都不能顺利解决,可是,无论面对的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始终取决与我们面对它的态度与做法,只需尽到各自人生角色中的职责,真实的面对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就算围城的困境再高,总能创造与演绎出精彩美好的人生。

  透过《围城》这本小说,让我领略到它不仅仅是“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的婚姻法则、更深层次的反映的是事业、生活这座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令其陷入感情的围城中。而在三闾大学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最后的悲凉结局。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映射人生是“围城”。真正要阐明的就是:人生本就是一座大围城,谁都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围墙下过完一生。既摆脱不了如此的命运,就只在于处在每一个阶段,你是否竭尽所能,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城池里的异彩,精彩的活在当下。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生活需要能量来处理好繁琐的家庭事物,工作需要灵感来攻克难点,精神需要寄托来激励人心的潜能,不要抱怨,不要消极,敢于面对人心的弱点,坚持该有的态度和责任,正面直视那看似坚不可摧实际不堪一击的困境,相信,只有自己才能完整演绎出人生最真实的精彩。

  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颇有几分顿觉,书中许多角色的身上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嫣然我就是“综合体”。于是,冲动的想编排几句粗陋的文字。好在很多时候我是有自知之明的,自知己量,大不了算个不用双手抱笔能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可是想写的冲动无论如何压不住了,索性“突围”酸一回,贻笑大方!

  围城之际读《围城》,才觉人生处处围城——“想出的出不去,相进的进不来”。生活围城、情感围城、婚姻围城、工作围城......

  人们起早摸黑,风里来雨里去,忙忙碌碌为生计奔走。柴、米、油、盐、酱、醋、茶、哪样不费心经手?时日稍久,谁能不烦闷的紧呢?看见光鲜的人,羡心更甚!更别提房子、车子、妻子、孩子、引起的垂涎。生活之琐碎、困烦实非所愿,但又无力地紧!就如撒懒吃馆子一样,若非显贵之家,餐餐如此是不堪重负滴。所以,还是规规矩矩认清现实,回到自己的辙道上安稳过日子。

  忽一日,见得*邻家婆、媳、姑争执,场面之宏大百米尽可闻!引得路人,四邻竞相观望,围拢一圈里三层外三层如观斗鸡,顿时交通堵塞,喇叭声四起,末了才听的只是为了洗锅碗的声音太响亮了.......最终还是同住那片屋檐,同吃一锅饭......生活如戏,总是不该发生的发生了,谁苦谁累?反正都是主角,来不及思考,生活犹围城。

  爱恨情仇更难捋清,总是在刹那转化,盘环与亲情,爱情,友情,交情之间。回顾历史、文化多少故事皆围绕一个“情”字起起落落!或悲或喜,不变不休。变了的只是故事中的主角。 情感表达寄予:语言,动作,神色,行为。直可惜!有时小心陪护,还嫌不够,都想一笔购销了事,岂是那样简单的事呢?

  常言“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关于情感我是说不好的,不如看书,看这世界,感时拾得些许觉悟,再不济也能发几声唏嘘。钟书先生说:“书里的故事是语言幻成的空花泡影” 即便如此,我倒情愿泡在这绚烂里,随喜随忧遣去那许多纷扰,窃以为“忧世伤生”也未尝不可。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4)

——读《穷人》有感9篇

  卢周来不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却是少有的有良知的经济学家。

  经济学家是一个尴尬的称谓,特别是在*。经济学家行使自由言论的权利时,总是受制于利益。反过来,每个人,每个阶层也都要为其言论在这个社会中的影响付出代价,而且这个代价是成比例的。

  卢老师的特点就是能将利益限制降到最低,而支持他这份执着的是来自他对弱势群体“偏袒”的人文关怀与对经济学的哲学思考。有幸拜读卢老师的《穷人经济学》,故此抒怀。

  《穷人经济学》这本书收集了卢老师这位儒雅的学者长期的书信,时评与随笔,行文灵动活跃,观点新鲜却朴实,完全没有学术论文那般晦涩难懂。内容上也没有特定的脉络架构,但可以捕捉到的两条线路是:一,以经济学视角分析弱势群体,不只是穷人,还包括弱势国家如*;二,经济研究与价值判断的关系论述。

  同样出身贫寒的卢老师对“穷”的理解比一般人要来的直接和透彻,他纯粹是出于本能而站出来给“穷人”说话争取权利。

  穷人为什么穷?

  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穷人穷是之所以是因为懒惰”的论据十分单保仅仅是第一次工业革命遭遇巨变的欧洲农民就充分说明,更别提*九亿农民。

  弗兰克·奈特则以更现实的“出身,运气,努力”学说阐述了竞争性制度下收入不*等日益积累的恶劣后果。出身最重要,运气次之,努力的作用最校显然,奈特的论点极具说服力。而“环境说”则是为了掩盖“剥削说”而匆忙登场的,以致站不住脚。这一点在*表现得相当明显:一是改革开放需要一部分人牺牲;二是入世以来帝国主义以资本和技术为手段的隐形掠夺。

  “其实贫困并不是一定意味着个人财产的缺乏,世上最原始的人很少占有什么,但他们并不穷。贫困即不是东西少,也不仅仅是手段与结果之间一种关系。贫困是一种社会地位,贫困是文明世界的副产品,除非连同文明一起消除,否则我们将永远消灭不了贫困。”

  我们不能说马歇尔·萨休斯在耸人听闻,应该放下过去经验的影响,理性后再讲立常

  文明是进步还是退步我们先不考究,但随着文明的发展,“不*等的社会结构”使得社会进步的每一点成果都被“掌握实际权利的上层集团”所瓜分,而下层贫困阶层的“分裂”又阻碍了他们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促进改革的努力——即“改革冷漠症”。同时,贪污的腐败的盛行,“*越来越多地落入富人和权势人物掌握之中”,使得原来不*等的社会结构更加刚性化,贫富越来越悬殊。

  连马克思也承认资本这“肮脏的血淋淋的”东西推进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作用,我们也没理由一直抹黑它,反倒应该了解它利用它。可是有资本存在必然会诞生私有财产,从而带来他们造就的不*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将这种不*等减少到哈耶克说的“先天差别所许可的限度”呢?让我们一起回过头来看之前提及的“出身,运气,努力”学说(其实后来奈特的学生布坎南又增加了“选择”)便明白了。上面的提问就转变成我们如何将“出身”的作用减到最小同时提供更多公*的机会使努力发挥最大的作用?无疑,答案是遗产制和教育。

  罗素说:既然人们在历史上曾经怀疑政治世袭制的合法性并取消这一制度,那么,我们今天也应该怀疑经济上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并为取消这一制度而努力。

  试想一下,富人的财产无法被子嗣所继承而不得不捐献给社会协助穷人接受教育,于是他们的后代又站在同一起跑线竞争,如此循环,却没有出现“君子国效应”,的确美好。但它因为处于精确,完全静止的天地而显得不现实。因此,我们应该在税制上做工作:如50%的遗产税,较高的起征点以及高的累进所得税率。而*则将财政预算的重心放在社会福利:社保,医疗和教育。虽然弗里德曼对美国公立学校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在我国,公立学校却如荒漠甘露般珍贵,而且越多越好。教育产业化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在睁眼说瞎话。

  现在让我们把思维转到对经济学的哲学思考。

  接触经济学有一年的时间(大部分时间花在考卷上那千篇一律的答案),常常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经济学不具备普适性?为什么要等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问世了才奠定经济学的基础,使其独立为一门学科?要知道,商品远在哲学,数学等之前就随人类起源而出现!在这本书中我知道,这在经济思想史上称为“海尔布鲁纳难题”。而更有意思的是“海尔布鲁纳难题”的*版——50XX年的灿烂文明史,有诸子百家的思想盛宴,有四大发明的科技智慧,却始终不能为世界贡献一位重量级的经济学家。时至今日,甚至被郎咸*取笑大陆只有不超过五位经济学家。这一点是否值得我们去深思呢?也许这个时候有人会惯性地搬出“制度”,“意识形态“等来做课题,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沉下来发现细节,从自己做起呢?

  首先要提到*年来争论不休的“经济学家需不需要道德”?提两个问题是这个论点形象化:一,为纳粹服务的经济学家该不该被诅咒?二,为特定的利益集团说话的经济学家该不该接受审判?我的回答是:前者是无辜的,而且他们应该像隆美尔一样被尊重。(这一观点恐怕卢老师是不同意的)我认为,因为在他们的领域有一套职业规则,以纯粹的经济学观完成价值判断。即尊重自己的职业道德而不应渗入生活道德。而后者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谴责。如*的某些著名经济学家被“资本”和“权力”阶层收买后颠倒是非,为这些利益集团服务,置普通百姓于水深火热。如“油价与国际接轨”。如“把土地全卖给我,我让你们发财”。岂知厚颜无耻?

  也许学过经济学的会说:人类行为的规律不是建立在宗教心跳或古老的戒律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自利原则的基础上。没错,“理性经济人”都是自私的。

  由此,经济学与道德不可调和的对立便呈现开来。我们将其简化地提问,即经济学家是干什么事情的?他们是工人,按时按量交论文开讲座拿工资;他们是经济命脉的主导者,一个观点就会引发社会剧烈反应。像这样一个神圣的职业完全是有必要受法律监管的,而且一旦出错便追究责任。所以这些神圣的工作者们讲话的时候要先摸摸良心,而且宁可少说一千,不可错说一句。

  其次,经济学家都是很有智慧的。因为他们可以用经济学眼光来分析生活的点点滴滴。因为一切事物都是成本——收益的计算结果。以上说辞其实是一个有名的悖论,卢老师也给予了纠正,在他看来,“爱”和“民族大义”等事件是经济学原理解释不通的。如“田螺为仔死”。父母辛苦一辈子将孩子拉扯大而不求回报。卢老师确实很有儒学修养。但我们从长远来看,孩子长大**,独当一面,或者我们可以假使他们为保家卫国等等光荣的事情做了贡献,父母该有多大的满足感。在外人看来会为他们不值,但在父母的内心,他们已经知足了,他们只希望孩子快高长大**安安,他们一辈子的成本只在孩子长大那一刻带来了效用。再比如抗敌或与歹徒搏斗的英雄。生命的成本是沉重的。但他们“权衡”过成本——收益,并认为有“赚头”。即使不幸死去,用生命换来祖国的统一或者社会的安稳,收益是大于成本的。之所以颠覆“人的一生都是成本——收益的计算过程”这一明显的“悖论”,无非想表达,有些人很容易满足。

  最后我们带着经济学回归原点。

  从亚当·斯密《国富论》问世以来,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不过二百多年的时间。而在此之前的6000多年人类文明史中,它还是与哲学,伦理学,数学,艺术和历史学融合在一起。只是因为市场制度发展,才带上这一门独立的学科,不久又分裂出多个子学科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进。但我们相信,他们都有着同一个愿景,即朝着一种力图精确化实证化的方向发展。当我们让各派别的核心回归,经济学也就纯粹地为解决各种制度下人类的生存之谜而存在。

  《穷人经济学》,卢周来,上海文艺出版社。

  卢周来不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却是少有的有良知的经济学家。

  经济学家是一个尴尬的称谓,特别是在*。经济学家行使自由言论的权利时,总是受制于利益。反过来,每个人,每个阶层也都要为其言论在这个社会中的影响付出代价,而且这个代价是成比例的。

  卢老师的特点就是能将利益限制降到最低,而支持他这份执着的是来自他对弱势群体“偏袒”的人文关怀与对经济学的哲学思考。有幸拜读卢老师的《穷人经济学》,故此抒怀。

  《穷人经济学》这本书收集了卢老师这位儒雅的学者长期的书信,时评与随笔,行文灵动活跃,观点新鲜却朴实,完全没有学术论文那般晦涩难懂。内容上也没有特定的脉络架构,但可以捕捉到的两条线路是:一,以经济学视角分析弱势群体,不只是穷人,还包括弱势国家如*;二,经济研究与价值判断的关系论述。

  同样出身贫寒的卢老师对“穷”的理解比一般人要来的直接和透彻,他纯粹是出于本能而站出来给“穷人”说话争取权利。

  穷人为什么穷?

  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穷人穷是之所以是因为懒惰”的论据十分单保仅仅是第一次工业革命遭遇巨变的欧洲农民就充分说明,更别提*九亿农民。

  弗兰克·奈特则以更现实的“出身,运气,努力”学说阐述了竞争性制度下收入不*等日益积累的恶劣后果。出身最重要,运气次之,努力的作用最校显然,奈特的论点极具说服力。而“环境说”则是为了掩盖“剥削说”而匆忙登场的,以致站不住脚。这一点在*表现得相当明显:一是改革开放需要一部分人牺牲;二是入世以来帝国主义以资本和技术为手段的隐形掠夺。

  “其实贫困并不是一定意味着个人财产的缺乏,世上最原始的人很少占有什么,但他们并不穷。贫困即不是东西少,也不仅仅是手段与结果之间一种关系。贫困是一种社会地位,贫困是文明世界的副产品,除非连同文明一起消除,否则我们将永远消灭不了贫困。”

  我们不能说马歇尔·萨休斯在耸人听闻,应该放下过去经验的影响,理性后再讲立常

  文明是进步还是退步我们先不考究,但随着文明的发展,“不*等的社会结构”使得社会进步的每一点成果都被“掌握实际权利的上层集团”所瓜分,而下层贫困阶层的“分裂”又阻碍了他们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促进改革的努力——即“改革冷漠症”。同时,贪污的腐败的盛行,“*越来越多地落入富人和权势人物掌握之中”,使得原来不*等的社会结构更加刚性化,贫富越来越悬殊。

  连马克思也承认资本这“肮脏的血淋淋的”东西推进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作用,我们也没理由一直抹黑它,反倒应该了解它利用它。可是有资本存在必然会诞生私有财产,从而带来他们造就的不*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将这种不*等减少到哈耶克说的“先天差别所许可的限度”呢?让我们一起回过头来看之前提及的“出身,运气,努力”学说(其实后来奈特的学生布坎南又增加了“选择”)便明白了。上面的提问就转变成我们如何将“出身”的作用减到最小同时提供更多公*的机会使努力发挥最大的作用?无疑,答案是遗产制和教育。

  罗素说:既然人们在历史上曾经怀疑政治世袭制的合法性并取消这一制度,那么,我们今天也应该怀疑经济上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并为取消这一制度而努力。

  试想一下,富人的财产无法被子嗣所继承而不得不捐献给社会协助穷人接受教育,于是他们的后代又站在同一起跑线竞争,如此循环,却没有出现“君子国效应”,的确美好。但它因为处于精确,完全静止的天地而显得不现实。因此,我们应该在税制上做工作:如50%的遗产税,较高的起征点以及高的累进所得税率。而*则将财政预算的重心放在社会福利:社保,医疗和教育。虽然弗里德曼对美国公立学校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在我国,公立学校却如荒漠甘露般珍贵,而且越多越好。教育产业化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在睁眼说瞎话。

  现在让我们把思维转到对经济学的哲学思考。

  接触经济学有一年的时间(大部分时间花在考卷上那千篇一律的答案),常常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经济学不具备普适性?为什么要等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问世了才奠定经济学的基础,使其独立为一门学科?要知道,商品远在哲学,数学等之前就随人类起源而出现!在这本书中我知道,这在经济思想史上称为“海尔布鲁纳难题”。而更有意思的是“海尔布鲁纳难题”的*版——5000年的灿烂文明史,有诸子百家的思想盛宴,有四大发明的科技智慧,却始终不能为世界贡献一位重量级的经济学家。时至今日,甚至被郎咸*取笑大陆只有不超过五位经济学家。这一点是否值得我们去深思呢?也许这个时候有人会惯性地搬出“制度”,“意识形态“等来做课题,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沉下来发现细节,从自己做起呢?

  首先要提到*年来争论不休的“经济学家需不需要道德”?提两个问题是这个论点形象化:一,为纳粹服务的经济学家该不该被诅咒?二,为特定的利益集团说话的经济学家该不该接受审判?我的回答是:前者是无辜的,而且他们应该像隆美尔一样被尊重。(这一观点恐怕卢老师是不同意的)我认为,因为在他们的领域有一套职业规则,以纯粹的经济学观完成价值判断。即尊重自己的职业道德而不应渗入生活道德。而后者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谴责。如*的某些著名经济学家被“资本”和“权力”阶层收买后颠倒是非,为这些利益集团服务,置普通百姓于水深火热。如“油价与国际接轨”。如“把土地全卖给我,我让你们发财”。岂知厚颜无耻?

  也许学过经济学的会说:人类行为的规律不是建立在宗教心跳或古老的戒律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自利原则的基础上。没错,“理性经济人”都是自私的。

  由此,经济学与道德不可调和的对立便呈现开来。我们将其简化地提问,即经济学家是干什么事情的?他们是工人,按时按量交论文开讲座拿工资;他们是经济命脉的主导者,一个观点就会引发社会剧烈反应。像这样一个神圣的职业完全是有必要受法律监管的,而且一旦出错便追究责任。所以这些神圣的工作者们讲话的时候要先摸摸良心,而且宁可少说一千,不可错说一句。

  其次,经济学家都是很有智慧的。因为他们可以用经济学眼光来分析生活的点点滴滴。因为一切事物都是成本——收益的计算结果。以上说辞其实是一个有名的悖论,卢老师也给予了纠正,在他看来,“爱”和“民族大义”等事件是经济学原理解释不通的。如“田螺为仔死”。父母辛苦一辈子将孩子拉扯大而不求回报。卢老师确实很有儒学修养。但我们从长远来看,孩子长大**,独当一面,或者我们可以假使他们为保家卫国等等光荣的事情做了贡献,父母该有多大的满足感。在外人看来会为他们不值,但在父母的内心,他们已经知足了,他们只希望孩子快高长大**安安,他们一辈子的成本只在孩子长大那一刻带来了效用。再比如抗敌或与歹徒搏斗的英雄。生命的成本是沉重的。但他们“权衡”过成本——收益,并认为有“赚头”。即使不幸死去,用生命换来祖国的统一或者社会的安稳,收益是大于成本的。之所以颠覆“人的一生都是成本——收益的计算过程”这一明显的“悖论”,无非想表达,有些人很容易满足。

  最后我们带着经济学回归原点。

  从亚当·斯密《国富论》问世以来,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不过二百多年的时间。而在此之前的6000多年人类文明史中,它还是与哲学,伦理学,数学,艺术和历史学融合在一起。只是因为市场制度发展,才带上这一门独立的学科,不久又分裂出多个子学科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进。但我们相信,他们都有着同一个愿景,即朝着一种力图精确化实证化的方向发展。当我们让各派别的核心回归,经济学也就纯粹地为解决各种制度下人类的生存之谜而存在。

  《穷人经济学》,卢周来,上海文艺出版社。

  你们读过《穷人》这篇文章吗?这篇文章事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的眼睛湿润了喉咙里象塞了一块铅似的格外难受。它深深地感动了我。

  《穷人》这篇文章写的是在旧俄国时代的一队穷人夫妻:渔夫和妻子桑娜他们抚养着五个孩子每天吃的是黑面包菜只有鱼渔夫从早到晚地出去打鱼却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在邻居西蒙死后他却主动收养了她的两个孩子。表现了桑娜和渔夫勤劳。善良。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反映了沙俄时代渔民的悲惨生活。

  读完这篇文章想想生活中有一些丑陋的现象真使我感到痛心。现在生活水*提高了人与人之间反而淡漠了。邻里之间有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闹别扭甚至吵架公共道路脏了谁也不会去扫一扫洗一洗。

  我真想对邻里说一说我们的城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应该为社会尽一份力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更美好!

  你们读过<穷人>这篇文章吗?这篇文章事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的眼睛湿润了喉咙里象塞了一块铅似的格外难受。它深深地感动了我。

  《穷人》这篇文章写的是在旧俄国时代的一队穷人夫妻:渔夫和妻子桑娜他们抚养着五个孩子每天吃的是黑面包菜只有鱼渔夫从早到晚地出去打鱼却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在邻居西蒙死后他却主动收养了她的两个孩子。表现了桑娜和渔夫勤劳。善良。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反映了沙俄时代渔民的悲惨生活。

  读完这篇文章想想生活中有一些丑陋的现象真使我感到痛心。现在生活水*提高了人与人之间反而淡漠了。邻里之间有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闹别扭甚至吵架公共道路脏了谁也不会去扫一扫洗一洗。

  我真想对邻里说一说我们的城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应该为社会尽一份力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更美好!

  学了《穷人》这篇课文,我深深地感动了。感动我的是桑娜的善良,能干,渔夫的勤劳,坚毅。我对他们感到敬佩。

  《穷人》这一课主要讲了渔夫一家收养邻居西蒙家的孤儿的事情。课文首先介绍了渔夫一家穷苦的生活,给下文*做了一个铺垫,因为在这么穷的情况下还收养两个孩子,无疑是雪上加霜,可是渔夫一家还是收养了他们。渔夫一家尽管是那么的穷苦,他们夫妇还是去帮助别人。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嘲笑别人。当看到班上同学不小心摔倒之后,不是去扶起或喊人来扶他,而是幸灾乐祸地在一旁大笑起来。我们和渔夫夫妇比起来就显得渺小多了。

  还有许多富人总是取笑穷人,可是有的富人也不见得多么有出息。不少富家子弟长大之后就成为“啃老族”,自己没有能力去挣钱,只好一辈子都用父母的血汗钱。而有些穷人的子弟却更有出息,我听过一句话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他们在人生的路上遇到的坎坷更多,而且都要他们自己去解决,这样就培养了他们的自强自立精神。.比如说,汉高祖刘邦不就是从一个亭长历经千难才当上皇帝的吗?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不也是从一个乞丐历经坎坷才夺得了江山吗?还有美国总统林肯,也是经过许多磨难后才成为总统的。

  所以我们不能嘲笑穷人,我们应该学*他们的好品质。

  卢周来不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却是少有的有良知的经济学家。

  经济学家是一个尴尬的称谓,特别是在*。经济学家行使自由言论的权利时,总是受制于利益。反过来,每个人,每个阶层也都要为其言论在这个社会中的影响付出代价,而且这个代价是成比例的。

  卢老师的特点就是能将利益限制降到最低,而支持他这份执着的是来自他对弱势群体“偏袒”的人文关怀与对经济学的哲学思考。有幸拜读卢老师的《穷人经济学》,故此抒怀。

  《穷人经济学》这本书收集了卢老师这位儒雅的学者长期的书信,时评与随笔,行文灵动活跃,观点新鲜却朴实,完全没有学术论文那般晦涩难懂。内容上也没有特定的脉络架构,但可以捕捉到的两条线路是:一,以经济学视角分析弱势群体,不只是穷人,还包括弱势国家如*;二,经济研究与价值判断的关系论述。

  同样出身贫寒的卢老师对“穷”的理解比一般人要来的直接和透彻,他纯粹是出于本能而站出来给“穷人”说话争取权利。

  穷人为什么穷?

  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穷人穷是之所以是因为懒惰”的论据十分单保仅仅是第一次工业革命遭遇巨变的欧洲农民就充分说明,更别提*九亿农民。

  弗兰克·奈特则以更现实的“出身,运气,努力”学说阐述了竞争性制度下收入不*等日益积累的恶劣后果。出身最重要,运气次之,努力的作用最校显然,奈特的论点极具说服力。而“环境说”则是为了掩盖“剥削说”而匆忙登场的,以致站不住脚。这一点在*表现得相当明显:一是改革开放需要一部分人牺牲;二是入世以来帝国主义以资本和技术为手段的隐形掠夺。

  “其实贫困并不是一定意味着个人财产的缺乏,世上最原始的人很少占有什么,但他们并不穷。贫困即不是东西少,也不仅仅是手段与结果之间一种关系。贫困是一种社会地位,贫困是文明世界的副产品,除非连同文明一起消除,否则我们将永远消灭不了贫困。”

  我们不能说马歇尔·萨休斯在耸人听闻,应该放下过去经验的影响,理性后再讲立常

  文明是进步还是退步我们先不考究,但随着文明的发展,“不*等的社会结构”使得社会进步的每一点成果都被“掌握实际权利的上层集团”所瓜分,而下层贫困阶层的“分裂”又阻碍了他们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促进改革的努力——即“改革冷漠症”。同时,贪污的腐败的盛行,“*越来越多地落入富人和权势人物掌握之中”,使得原来不*等的社会结构更加刚性化,贫富越来越悬殊。

  连马克思也承认资本这“肮脏的血淋淋的”东西推进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作用,我们也没理由一直抹黑它,反倒应该了解它利用它。可是有资本存在必然会诞生私有财产,从而带来他们造就的不*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将这种不*等减少到哈耶克说的“先天差别所许可的限度”呢?让我们一起回过头来看之前提及的“出身,运气,努力”学说(其实后来奈特的学生布坎南又增加了“选择”)便明白了。上面的提问就转变成我们如何将“出身”的作用减到最小同时提供更多公*的机会使努力发挥最大的作用?无疑,答案是遗产制和教育。

  罗素说:既然人们在历史上曾经怀疑政治世袭制的合法性并取消这一制度,那么,我们今天也应该怀疑经济上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并为取消这一制度而努力。

  试想一下,富人的财产无法被子嗣所继承而不得不捐献给社会协助穷人接受教育,于是他们的后代又站在同一起跑线竞争,如此循环,却没有出现“君子国效应”,的确美好。但它因为处于精确,完全静止的天地而显得不现实。因此,我们应该在税制上做工作:如50%的遗产税,较高的起征点以及高的累进所得税率。而*则将财政预算的重心放在社会福利:社保,医疗和教育。虽然弗里德曼对美国公立学校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在我国,公立学校却如荒漠甘露般珍贵,而且越多越好。教育产业化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在睁眼说瞎话。

  现在让我们把思维转到对经济学的哲学思考。

  接触经济学有一年的时间(大部分时间花在考卷上那千篇一律的答案),常常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经济学不具备普适性?为什么要等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问世了才奠定经济学的基础,使其独立为一门学科?要知道,商品远在哲学,数学等之前就随人类起源而出现!在这本书中我知道,这在经济思想史上称为“海尔布鲁纳难题”。而更有意思的是“海尔布鲁纳难题”的*版——50XX年的灿烂文明史,有诸子百家的思想盛宴,有四大发明的科技智慧,却始终不能为世界贡献一位重量级的经济学家。时至今日,甚至被郎咸*取笑大陆只有不超过五位经济学家。这一点是否值得我们去深思呢?也许这个时候有人会惯性地搬出“制度”,“意识形态“等来做课题,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沉下来发现细节,从自己做起呢?

  首先要提到*年来争论不休的“经济学家需不需要道德”?提两个问题是这个论点形象化:一,为纳粹服务的经济学家该不该被诅咒?二,为特定的利益集团说话的经济学家该不该接受审判?我的回答是:前者是无辜的,而且他们应该像隆美尔一样被尊重。(这一观点恐怕卢老师是不同意的)我认为,因为在他们的领域有一套职业规则,以纯粹的经济学观完成价值判断。即尊重自己的职业道德而不应渗入生活道德。而后者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谴责。如*的某些著名经济学家被“资本”和“权力”阶层收买后颠倒是非,为这些利益集团服务,置普通百姓于水深火热。如“油价与国际接轨”。如“把土地全卖给我,我让你们发财”。岂知厚颜无耻?

  也许学过经济学的会说:人类行为的规律不是建立在宗教心跳或古老的戒律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自利原则的基础上。没错,“理性经济人”都是自私的。

  由此,经济学与道德不可调和的对立便呈现开来。我们将其简化地提问,即经济学家是干什么事情的?他们是工人,按时按量交论文开讲座拿工资;他们是经济命脉的主导者,一个观点就会引发社会剧烈反应。像这样一个神圣的职业完全是有必要受法律监管的,而且一旦出错便追究责任。所以这些神圣的工作者们讲话的时候要先摸摸良心,而且宁可少说一千,不可错说一句。

  其次,经济学家都是很有智慧的。因为他们可以用经济学眼光来分析生活的点点滴滴。因为一切事物都是成本——收益的计算结果。以上说辞其实是一个有名的悖论,卢老师也给予了纠正,在他看来,“爱”和“民族大义”等事件是经济学原理解释不通的。如“田螺为仔死”。父母辛苦一辈子将孩子拉扯大而不求回报。卢老师确实很有儒学修养。但我们从长远来看,孩子长大**,独当一面,或者我们可以假使他们为保家卫国等等光荣的事情做了贡献,父母该有多大的满足感。在外人看来会为他们不值,但在父母的内心,他们已经知足了,他们只希望孩子快高长大**安安,他们一辈子的成本只在孩子长大那一刻带来了效用。再比如抗敌或与歹徒搏斗的英雄。生命的成本是沉重的。但他们“权衡”过成本——收益,并认为有“赚头”。即使不幸死去,用生命换来祖国的统一或者社会的安稳,收益是大于成本的。之所以颠覆“人的一生都是成本——收益的计算过程”这一明显的“悖论”,无非想表达,有些人很容易满足。

  最后我们带着经济学回归原点。

  从亚当·斯密《国富论》问世以来,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不过二百多年的时间。而在此之前的6000多年人类文明史中,它还是与哲学,伦理学,数学,艺术和历史学融合在一起。只是因为市场制度发展,才带上这一门独立的学科,不久又分裂出多个子学科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进。但我们相信,他们都有着同一个愿景,即朝着一种力图精确化实证化的方向发展。当我们让各派别的核心回归,经济学也就纯粹地为解决各种制度下人类的生存之谜而存在。

  《穷人经济学》,卢周来,上海文艺出版社。

  这个世界上有穷人,也有富人,穷的人可能衣、食、住、行相对比较差,穷人指生活贫困、拮据、条件艰苦的人群。富人,通常指有钱人,即物质条件富足的人。其实穷人与富人是相对的,但是有时候,穷人表现出来的富有精神,却是一般富人不能比的。今天,我读了《穷人》这一篇课文,被深深地感动了。

  《穷人》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作者列夫。托尔斯泰,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的文学作品在世界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穷人》一文写的是俄国劳动人民处于沙皇的黑暗统治之下,生活极度贫困和悲惨,有一对渔夫夫妇在生活极度艰难的情况下,还收养了邻居两个孤儿的故事。文中没有一句直接赞美的话,然而穷人的高尚品质却被表现得感人肺腑。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生活在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和*年代这种富足生活的情况下,收养孤儿仍然是一件感人的人,仍然值得表扬。更何况是在当时那个年代,“又黑又冷的深夜,波涛轰鸣,狂风怒吼,海上正起着风暴,桑娜的丈夫为了一家七口人的生活,竟然冒着危险出海打鱼,清早出去,深夜未归;桑娜自己也从早到晚地干活,还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孩子们没有鞋穿,不论冬夏都光着脚跑来跑去;吃的是黑面包,菜只有鱼”,这足以看出桑娜一家的生活是多么贫穷、多么艰难啊!但是当桑娜看到邻居西蒙悲惨地死去,想到两个孤儿从此孤苦伶仃,她义无反顾,就把两个孩子抱回了家。收养两个孤儿,无异于在原来极为沉重的生活压力上,再增加一个包袱,但是桑娜还是这么做了,这足以看出桑娜的善良。渔夫回到家后,桑娜原本担心丈夫会不同意收养两个孤儿,但是丈夫一听到邻居西蒙死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领养这两个孤苦伶仃的孤儿。原来渔夫跟妻子一样,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他们夫妇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要帮助别人,他们这种善良的心灵深深地感染了我,我想世界上最感人的莫过此,他们虽然贫穷,但是精神却比一般人都要富足,他们有一颗善良的心,人们常常说的“*”莫过此。

  现在,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和*年代,对比于《穷人》一文中的生活环境,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在现在这个和*年代,我想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努力奋斗,那是不是会有吃不饱、喝不足的事情发生的。但是,渔夫夫妇他们心地善良、情操高尚这些优秀品质却是值得我们学*和发扬的!法国作家雨果说得好:“人世间最宝贵的是什么?是善良!”是啊,善良是多么的可贵啊!无论何时何刻,我们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托尔斯泰是文坛巨匠,他一生曾写过不少不朽的名著,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在寒假中又重新读了他的这篇小说《穷人》,当学到故事结尾,“桑娜拉开纱帐”那一刻,我怦然心动。

  《穷人》写的是两个贫苦家庭间发生的一件感人的事,主人公桑那一家家境贫寒,她和丈夫靠捕鱼维持包括四个孩子在内的艰苦生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她突然发现女邻居因穷困过度而死,只留下两个孤儿时,经过一番思考,她将那两个孩子抱回了家,而她的丈夫——一位憨厚、淳朴的渔夫也与她不谋而和,决定共同抚养这两个孩子。

  整个故事,没有华丽的词藻描述,也没有半句歌颂式的豪迈语句,然而,由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折射出的真、善、美,显示出的人时间最淳朴、美好的感情,忘我的精神境界,却无处不撞击读者的心灵,扣动着读者的心弦,使之深受感染。

  人们都说,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就是爱的情感,爱使人类活的更充实,爱使人类活得更美好,然而,一直以来,爱总是人们追求的,它似乎很难轻易得到。古往今来,歌曲中,诗歌等文学作品里,到处都能听到人们对爱的呼唤,爱似乎成了人类生活中的奢侈品,成了可遇不可求的神秘物。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才深深感到爱其实一直贮存在每个人心中,只要你愿意给予,你就会成为一名拥有的富翁,它甚至是一笔永远不会竭尽的财富,只要你愿意付出,它就会源源不断地给予。桑娜,就是一个心胸充满爱的人,她的爱是那么*凡——她爱自己的家,自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同时,她的爱又是那么不凡——她的爱要给予另外两个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尽管在付出爱的同时,她还要付出别的代价——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贫困,但是,爱,是桑娜的本能,虽然她有思想斗争,但因为爱已溶进她的生命,最纯朴的爱的情感给了她无穷的勇气。小说中,不止桑娜一人,故事中中的每个人物身上都能折射出爱的光芒。我们的生活中,难道没有这样的一些爱的使者吗?高建成以他的生命谱写了他爱人民、爱同志的崇高爱的乐章;故曼丽把她的爱心播散给了绿荫儿童村每位孤残儿童;包括那些送盲人过马路的红领巾,热心帮助同学的少先对员,他们都是爱的使者,“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美好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每个人都出去挖掘内心深处贮存的爱的情感,你会发现,其实你的心灵也会和桑娜一样美好。我拿起书再次品德,直至结尾,那一刻,我又一次怦然心动。

  ……

  最*,我读了《穷人》这篇课文,被课文里那穷人纯朴善良的同情心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深深地打动。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5)

——读《狗》有感9篇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飘来的狗儿》,这本书的作者是*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黄蓓佳。

  狗儿【后改名为鸽儿】调皮、自信、喜欢跳舞,一心想进学校的宣传队学*舞蹈,但却给音乐老师拒绝了,狗儿并没有灰心,而是重新站起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燕子姐姐的帮助下,终于考上了艺术大学。我明白了:追逐梦想时难免会跌倒,但是不要摔倒就趴在那,不起来了,应该勇敢地站起来,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跌到,正如“滴水穿石”给我们的启示。

  除狗儿外,本书还描写了小爱、小妹、小兔、燕子姐姐、小山、小水、方明亮等可爱天真的孩子,描写了这一大群还子在贫苦的梧桐院一起玩耍、打闹、并在苦中渐渐成长起来的小故事。

  在我眼中,这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书的背景、人物仿若一部电影:招手把我们带*他们的生活,与他们一起捉鱼捉知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给*写信在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

  你会感叹:物质最贫苦的童年其实是精神最自由得童年。

  狗来了,它只不过是一只最为普通的狗,却在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笔下,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一个个为之惊叹的奇迹。

  它独自离家闯荡世界;它足智多谋,不费吹灰之力为帮他人除恶扬善;他用一个晚上背台词,便成为一个万人瞩目的演员;它教学生的方法别具一格,是个人见人爱的好老师;它“勇敢”地当过30只小猫的养父;它还是合格的木匠、有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它会黯然神伤,它会沾沾自喜,它会幼稚无比,它会自言自语,它会慌不择路、狼狈不堪。当他人受于水深火热之中时,它会伸出援手;当它处于天涯亡命之时它会一如既往地乐于助人。

  试问,在现实中有多少人会像这只名不见经传的狗一样无私奉献?没有多少人,但他们总会像夜空中那轮朦胧的新月一样,高挂天空,为我们照亮天昏地暗的夜晚。退休多年,自己并不富裕,几年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却缩衣节食每个月化名给希望小学寄去一百元钱的老人。在塔亭般的了望耧里,守望着大地上的葱绿,年复一年地聆听着花草树木的絮絮低语,恪尽职守的看林人。在他人遭遇挫折和失败时,如同阳光缕缕,以乐观、真诚的心态向人伸出援手的人,正如给干涸的土地带来缕缕生机的雨水。这些人耐心地成长,自尊地生活,拥有许多人无法企及的精神,一心为他人着想,一心为创造美好未来而献身,为他人幸福而心满意足。

  如果,有一天,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衣衫褴褛,处于失魂落魄,痛苦难忍时,你会熟视无睹,拂袖而去吗?你会视而不见吗?你会待这涸辙之鲋弃之不顾吗?倘若那只狗在现场的话,它一定会尽心竭力地去帮助那人,因帮助他人而感到快乐,用它的率真和善良渲染每一个当事人的心,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去拉他一把,以热情去对待。

  请注意,人生路口有狗出没!它以它的行动洗涤了每一个人的污渍,给予我们新的思维,新的情感,新的价值观。渲染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心,拒绝冷漠,互帮互助。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今天,狗想要到世界所有地方,它把房子卖给了驴子,他把冰箱里所有的食物全拿了出来,中午一阵钟声响,狗开始吃中饭了,吃完了以后,狗睡觉了,可是一只讨厌的苍鹰让狗睡不着觉,于是他到了一家酒店当了保安,有一只小花狗走了进来,他对狗很不礼貌,小花狗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它在狗的脸上吐了三个烟圈,狗把小花狗的烟拿了下来,对他说“:你赶快回去吧!你的家人在一头猪又进了酒店,猪和狗玩了纽扣、黑波牌等等……猪想当演员,于是狗实现了它的愿望,狗又骑着摩托车到了学校,它在学校里住了下来,早上,它发现小朋友全到了,找你呢!小花狗听了跑走了,没过一会儿,所以狗只好当老师。熊把它带进一间教室里,狗写了一封信,信里说:“我不是你们的老师,我只是到处漫游的老狗,你们原谅我。”它准备买信封时,被一个小男孩知道了。可是,小男孩让狗多留几天。有一天,又来了一个新老师。在这时狗溜走了。这几天狗身体很不好,所以熊带它到医院住院,狗住了很长时间,狗要离开医院,猫医生知道了,就让大夫给它做全身检查,它们去了很多科室,检查完以后猫医生才让狗离开医院。狗又帮猫咪的妈妈给孩子当了养父,时间长了,小猫咪们特别想见它们真正的爸爸,熊想了一个好办法,它把30只小猫咪的身上涂上了很多红点,狗和熊都穿上了女装带着小猫咪送往医院。

  我要学*的这种帮助人的精神,它帮助猪当上演员,帮助小朋友当老师,帮助小猫咪当养父,帮助别人做好事是件快乐的事情,狗是我们的榜样,它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今年暑假,我读了杨红樱最*出版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中的一个深刻的道理至今仍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出现。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只叫“帅仔”的纯种柯利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老头儿,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开始,牧羊犬还只是一只不起眼的幼犬,人们都喜欢那只腊肠狗,腊肠狗每一天都喂养那只小牧羊犬,把它当毛绒玩具。之后,牧羊犬长成了一只人见人爱的大狗,高大威武,于是,保姆狗就没有人喜欢了。就因为如此,保姆狗想出各种办法毒害帅仔,想夺回人们对自我的爱,可是每次都被笑猫和他的伙伴“地包天”救出。最终,保姆狗老头儿精心策划了一齐可怕的车祸,但由于汽车滑向了另一边,结果死的是保姆狗自我,而不是帅仔。

  读完这本书,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老头儿这两个形象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其实,保姆狗老头儿也有自我的优点,他有德国腊肠狗所具备的一切优良品质——冷静、坚韧、智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其实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我的美丽的天空,谁都能够在这片蓝天下好好地活着。保姆狗也一样,可是他为什么必须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本来就不属于他的天空呢?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场鸡瘟使火鸡一家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只出世没几天的小火鸡。为了让小火鸡活下去,主人把它交给了花狗——一只老母狗喂养。在狗妈妈的关爱下,小火鸡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健康漂亮。狗妈妈在一次捕捉猎物时摔断了腿,小火鸡整天陪伴在它的身边照顾它,找食给它吃。为了让狗妈妈站起来,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用嘴啄狗妈妈的头,激怒狗妈妈站起来去追它最终站起来了,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报答了狗妈妈的养育之恩。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我由此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很爱我,爱我的心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我想:我的妈妈也会变老的,等妈妈年老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一次狗妈妈捕捉猎物时出现了意外,摔断了腿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最终狗妈妈重新站了起来。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感恩,不仅要感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还要感恩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鬼狗的书。

  这本书的主公是“鬼”,一只由雪域高原和莱菌河畔血缘巧妙的结合,蕴育出的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

  “鬼”由于野性难驯、多次伤人,被辗转买卖。后被斗狗贩子收购,用残酷训练和毒打练就它魔鬼般的体格,迫使它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同时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和向往温暖的渴望。偶然的机会,“鬼”逃出狗贩的魔掌,独自流浪期间被一个小男孩阿尔斯楞——“鬼”认定的唯一主人救治。而“鬼”为了在暴风雪之夜庇护小主人,被严重冷伤。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其中很多故事情节都了然于心。“鬼”对小主人的信任、依恋和庇护让我非常地感动。是小主人用那纯真、真挚的行动唤回了“鬼”对人类的信任与友好,并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庇护自己信任的小主人。狗虽是动物,但与人类一样是有感情、有想法的。

  狗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地球是个和睦的大家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杜明尼克,他是一只不甘于*庸的小狗,他踏上旅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身边没有新鲜的事情了。他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好几顶好看的帽子,却没有用处,他戴上它仅仅是为了威武、亮眼,他也十分重友情,在出门之前,虽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还是把一封充满真情的告别信贴在了大门上。

  他的旅途中充满了冒险和奇遇,很好的揭露了他善良、英勇、热爱助人等等的品质,来,让我们跟随帅狗杜明尼克一起去冒险吧!

  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分闸路口前,这时,一个鳄鱼巫婆告诉他向左走就会充满冒险,奇妙而又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而走向右边则是*淡、无趣的生活。在这时候,杜明尼克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马上,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

  这可真是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湖边,一只鲶鱼给了他一根长矛!并说他一定会有用功的。

  帅狗杜明尼克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掉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遇到了世界末日帮,世界末日帮的三个坏蛋打不过他,就想把他累死,可帅狗杜明尼克却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出了陷阱,并让三个坏蛋掉进了陷阱,他一路上不计前嫌的救了马蜂,让老猪快乐的度过了余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财富,给兔子们出主意让坏蛋们受尽了苦头,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野猪先生,救了鹅小姐,给了她巨大的财富······最后还带领舞会上的大家打败了世界末日帮,自己却受了重伤,在伤口差不多愈合的情况下走进了树林睡着了,世界末日帮又来了,树木们挺身而出护住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走出了树林,到了花园,意外的得到了美丽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到:现在独生子女的承受力和忍耐力的十分差,稍一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情,这和帅狗杜明尼克可差远了,杜明尼克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典范。选择冒险,选择挑战,无论生命会带来什么,无论困难会带来什么,无论道路有多么坎坷,杜明尼克“乐于证明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让我们学*帅狗杜明尼克吧!

  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这是一本扣人心弦的书,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书,这本书就是荣获国际儿童文学最高奖项之一——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品《狗来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身强力壮、行狭仗义的狗。说它身强力壮,是因为它单手就能将一只小花狗高高举起,甚至还能背着一只体重超过它十几倍的棕熊在马路上奔跑。当然,这只狗能成为我心目中的英雄,可不仅仅是因为它身强力壮,更重要的是它那行侠仗义、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让我深深佩服。

  尤其是那一次,狗和猪来到一座剧院前面,猪告诉狗它最大的愿望就是当明星。于是,狗就进了剧院。刚一进剧院,它就被剧院经理看中了,经理让它当主角。可狗没有忘记猪的嘱咐,它把猪的心愿告诉了经理,请求经理给猪找个角色。经理被狗的诚心打动了,答应帮助猪实现心中的理想。正当猪想要感谢狗的时候,狗却不要它的感谢,让他先背好台词,准备演出。看到这里,我被狗的这种心中有它人,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狗来了》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友情,关于朋友之间如何彼此相处和相助的美妙故事。我要向故事中的狗学*,做一个正直、善良、行狭仗义的好少年。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6)

——读《秘密》有感9篇

  貌似很久以前,曾经在网上匆匆瞥过一眼这书名。乍看之下,望文生义,认为这是那种教人如何提高自己的魅力的书。《遇见未知的自己》,第一次,从张德芬那里,了解到了吸引力法则,能量,频率,生肽,人生模式。

  从吃惊,兴奋,到质疑,到付出实践去尝试。我不得不说,在看这本书的那段时间,自己的整个状态,真的挺不错。我承认,在这里,真的有所收获。它也改变了我的一些观点。半个月前,我在当当网网购了《秘密》。因为自己对量子物理与潜意识,与我们的生活这方面,真的很感兴趣,本书都围绕着作者所谓的,世界最大之秘密,为少数人所掌握的秘密——吸引力法则。

  简单点说,你想要什么,你的思想就会产生一定的频率,就犹如一台强有力的发射台,向宇宙下订单,宇宙会调动一切人,事,情境,将你所想之物实体化于你面前。你,你的思想,可以吸引一切你内心强烈渴望的东西。用*的一句古话来说,就是“心想事成”,开始翻阅这本书时,心情可以说是无比兴奋,激动的。每天都看上一小点,然后去尝试运用。不得不说,整个人充满干劲,容易兴奋起来,觉得满足开心。越是深入去了解,我不禁质问自己“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你的世界是由你的内心创造的。”,天底下还有这等事。这是不是主观唯心主义,将吸引力法则和唯心主义联系在一起的那秒起,我发现自己对这本书产生了抵触心理,不能融入书中,有点隔岸观火的意思,总是保持一定“距离”地阅读。

  这感觉,在看《遇见未知的自己》,《水知道答案》时也曾出现过。经过漫长的内心挣扎,突然发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可笑。产生抵触心理,是因为觉得它太主观唯心了。什么时候起,自己的脑袋已经被那些思想政治课所固化:所有唯心主义都是不科学的,甚至是缪误,唯有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才是科学的。这思想,究竟是什么时候起,植根于我的思维中。*的教育,是否太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这并无错误。唯心也罢。唯物也罢。亦无太大相干。只要能在书中吸取对你有用,能帮助自己的,就是好的。吸引力法则,如果真的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内心充满爱,喜悦,和*,从而乐观积极地生活,又何乐而不为呢?值得尝试!量子物理与潜意识!It’s so amazing!

  这是一本红遍全球的励志畅销书《秘密》来得正及时。

  《秘密》属心灵励志书。作者在经历父亲身故、工作瓶颈、家庭关系僵化的人生低潮时,意外发现了藏在百年古书中的秘密。这些秘密,亘古以来存在于各种口述的历史、文学、宗教与哲学之中,更藏在人与世界的各个互动层面,每个人自身都存在着自己所不知道的能量。她还发现,许多当今的佼佼者早已了解并运用此秘密。因此,她不禁疑问:“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呢?”于是,她决心组织一个团队揭密这个只有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与人们分享获得健康、财富和幸福的秘诀,开发人们潜在的能量。

  《秘密》的作者,把“吸引力法则”加上“心灵快乐”的处世哲学,融入到个人创富的历程。并且指出,如果能够设想、假装自己已经十分富足,事情都朝好的方向拓展,心灵就会得到快乐的感受。去要求、去相信,然后感谢自己已经得到的,会让我们莫名地得到动力,宇宙会迅速回复我们的要求,给我们“心想事成”的果实。

  作家毕淑敏对《秘密》中的法则也有同感,认为它“事关心灵和幸福”,而且只要“了解并实践它,心想事成就不再只是一句祝福,必将变成触手可及的精彩现实”。所以,《秘密》并不神秘,应该能为普通大众和坚苦卓绝的人们带来希望、信心和力量。此时,《秘密》在成功的道路上,能为我们引领方向,给自己一个机会,给未来一次洗礼,也许人生会绽放更多光彩。

  阅读《秘密》,感到人生最大的问题,往往是逃避,而不是问题本身。正如书中所提到的:“要改变你的状况,首先必须改变你的想法”,做到如此,成功离我们就不远了。其实,人生本无所谓“秘密”可言,但确实有着较为普遍的经验和规律。《秘密》的价值就在于总结、概括、阐明了那些经验和规律对人生的某种作用,以可信的例子说服人们重视它们。

  《秘密》为什么会畅销?我想,这与前一阶段的金融风暴乃至经济危机的关系密切。各种灾难刺激人们停下来,反思潜伏在宇宙中的哲理,关注心灵带给人生的奥妙。此时,生活再不是一味浮躁地往前冲,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秘密》的根本,就是面对任何逆境,永不言败,因为有希望要比悲惨过日子好。

  那我们在干什么,我们是在自己的系统里有序的学*,为实现梦想,实现有钱有闲的生活,不是单打独斗,是在成功的系统里大家同坐一条船,在非常睿智的思涵领导人的领航下,大家都是一个目标,一个脚步,一个创业理念,帮人助人,自己学做人不断的进步,改变,不断的复制正确的东西,说对话,不会将自己的团队带歪,系统是二十一世纪建造成功未来的必然,一旦成功就是长盛不衰,永久的保持下去,将永续经营。

  这是一个关于大自然的魔法和人类美好心灵的故事,女孩玛丽的父母在一场瘟疫中丧生,她被从印度送往英国,与古怪的姑父生活在一个*园里。于是,任性自私的小玛丽开始了新的生活。在知更鸟的指引下,小玛丽进入了一个禁闭已久的“秘密花园”。她熟悉了热爱动物的少年迪肯,以及被痛苦和绝望环绕的少年柯林。在伙伴们的互相支持共同努力下,玛丽成了一个漂亮纯洁的女孩儿,柯林虚弱的身体变得健康,大家终于懂得了什么是快乐。最后,姑父也被他们影响了,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玛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出生贵族,家人把她当作公主一样呵护,那我们的童年呢?我们这些少年儿童何尝不是在大人的保护伞下长大的呢?长辈们的精心呵护如同海上的避风港,那里没有海浪,更没有风暴。双亲含半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给予我们最优越的条件,尽量满意我们所有要求。然而,是否这样的生活就能给我们快乐呢?不!快乐不是用金钱换来的,也正是无助的环境,造就了玛丽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并找到了真正的快乐,只要我们拥有生命的活力,丢下急躁阴郁的心灵一角,便能走向心中的“快乐花园”。

  其实,我们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这样一座秘密花园,这里藏着孩子对欢乐的热切期望。

  我们心中的花园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教室的窗口看不见的山和海,有学校的操场看不尽的云和天,有黑板上写不出的颜色,有课本里翻不出的画面……

  让我们用真诚、勇敢、善良、自信这四把心灵钥匙去开启心中的快乐花园,让它放射出迷人的光彩吧!

  坐着大门前,享受阳光的淋浴,很*的荷花塘边是开的正艳的花朵。一朵靠着一朵,一簇挤着一簇,产生了一座并不大的小花园儿,甚为漂亮。盯视小花园儿许久,忽儿想到了一本书,《密秘花园》。像打开老影片,大家一同收看这座神密的花园……

  她,玛丽,仅仅一个面如菜式,相貌偏差的女生。她的性子暴虐,性情难缠固执,很不讨喜,可是她从小便失去父母,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她了解她的妈妈是个十足的美人,玛丽见过她母亲,悄悄地,不可以被她母亲发觉,由于***妈生下了玛丽那么一个丑娃娃,针对她这一大美人而言十分不科学,在此冷淡了自身的亲生父母小孩,玛丽。玛丽住在一座大城堡里,里边的佣人主人家陆续得病亡去,只剩余这一被遗弃的小孩,噢,也有一只让玛丽胆战心惊的蛇。玛丽迫不得已送至了他姑父家,姑父是个怪物,非常少发生在他的生态园里,他比较忙。生态园给人的觉得很阴郁、暗淡,想沒有颜色的天上那样。姑父曾有一位年轻漂亮的老婆,却在十年前因救自身的孩子而意外去世在一座花园里,因此姑父封禁了花园,将抱怨放到他小孩的的身上,从此冷淡他,而他,却由于那一次安全事故再也不会站立起来过,又因缺少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性格暴躁,爱生气。你认为这个故事就那么完后吗?并不,玛丽是这本书的大转折,她更改了一切。她出现意外了解了姑父的孩子和一位开朗的盆友――迪肯,玛丽发觉了密秘花园并找到锁匙,她们三人一起努力更改了凋谢的花园,一本书的末尾以笑容完毕。

  这本书的开始并不太好,给人的觉得很低沉,沒有颜色,可是后边慢慢慢慢拥有转好,我很高兴玛丽变成了一个讨喜的小小姑娘,因为我很高兴玛丽姑父的孩子顽强地从残疾轮椅上站了起來,并和他的父亲消除了十年来的憎恨。著作的溫度由冰凉到无尽的溫暖,是一本很好的书。

  我在这本书中搞清楚,天下苍生,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有一座花园,也许由于大家的疏于管理方法,它慢慢地凋谢、荒芜,甚至是身亡。可是无论怎样,那座花园自始至终在你的心里,等你去关爱它,去抚养它,它在希望大家的照料。每个人都需要给适度的`为自己的花园给与太阳和露珠,那时候,你的花园里,一定多种多样。

  万千世界,我没法让任何人都去照顾好自己的花园,但我祁望这般,每个人都需要有花园那样多姿多彩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是美国作家F·H·伯内特的著作。她给我们塑造了玛丽这么一个可爱、顽皮、乖戾的小女孩。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生命的价值。

  这本书描述了性格乖戾、长相难看的小女孩玛丽在一场霍乱中失去父母,被送到舅舅家——米瑟斯威特庄园里去生活。在这里,她不仅发现了秘密花园,还帮助表格柯林恢复了健康,改变了庄园里的一切。

  在柯林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我要永远、永远、永远的活下去!”要知道,柯林一开始经常歇斯底里,认为自己身上长满了包,不久就会死掉。在玛丽的帮助下,他终于重拾活下去的信心,在秘密花园里说出了这么经典的一句话。

  现在许多人,因为受了一点点挫折,就起了轻生的念头。报纸和新闻几乎每天都有关于自杀事件的报道。而这些人,都不知道生命有何价值。人自打出生以来,就必定会有欢乐和痛苦。但是如果生活中只有欢乐,那么我们就永远得不到磨练,而如果一遇到痛苦就去轻生,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荒凉、寂寞了。我们面对痛苦,要想着去克服,而不是轻生。所以,为了让你的生命变得有价值,就调整自己的心态,快乐度过每一天!

  生命的价值:为自己创造快乐和意义,不受痛苦的割宰。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经典名著——《秘密花园》。这本书中有许多道理,其中另我印象最深的道理是:要多亲*大自然。

  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长相丑陋,脾气古怪的小女孩玛丽,因为一场瘟疫,让她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到一个超级大的庄园里。她,柯林和迪肯一起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大自然改变了玛丽的一切,让她变得亲切,变得温柔。并交了好多非常有趣的朋友。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玛丽父母因瘟疫病逝时,我的心中涌起了淡淡的忧伤;当读到玛丽来到庄园时,一切烦恼都开始融化时,我的心变得温暖,当柯林慢慢变成一个健康的男孩时,我心中的石头缓缓下降;最后读到古老的花园被唤醒时,我是多么快乐啊!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要多和大自然亲*,亲*大自然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可以学到非常多的知识,比如认识花草树木,或者认识各种各样的昆虫。而且亲*大自然也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健康成长。亲*大自然还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些离奇古怪的事儿。

  比如: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突然发现地上有一片银杏叶,于是就捡起来了,我发现这片银杏叶上头的枝掉了一半,我用几块冰盖着放在了干净的草丛上。可是第二天一看,发现上面原本断掉的枝竟然和一根和它颜色不同的枝接上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秘密花园》这本书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还让我懂得了要多出去,亲*大自然。

  商晓娜的《男生们的秘密决定》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我觉得它又为《绝佳排档》系列增添了一道光彩。

  故事中的马一左和马一右这对双胞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就凭这,已经让我羡慕得目瞪口呆了。而我家,连一个跟我年龄相差十岁之内的孩子都没有,所以,就这一点,这对双胞胎的故事已经够吸引我的眼球了。

  这哥俩,在学校和家里总会闹出点儿事儿来。马一右是个机灵鬼,设法参加小乔老师的婚礼,给自己改名字等等,他有使不完的办法和满脑子的想法。而马一左,十分胆小,但他有意思的是,连做梦都会梦见他喜欢的女生米小小,与她一起喂猫,在她面前装勇敢……总之,他们之间的乐趣无穷!

  班里要选班长,女生苏秘忙着拉选票,男生们竟然在学校的绿化带里开了个秘密会议,最终男生江渺当上了班长,苏秘伤心地哭了很久很久。

  这里的男生们个个有趣,在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乐趣。我很是向往这种校园生活,向往这种快乐。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时不时地自己就咯咯地笑。在我们的校园里我没遇到过这么有趣的开心的事情,也许是我没遇到?我们每天只是重复着上课下课,连走廊里都不能讲话。所以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到马一左、马一右的学校,在那里生活和学*,呵呵,做梦都能笑出声来!如果再有一个双胞胎弟弟或哥哥,那就绝对完美了!我们俩会形影不离,我也不会早上赖在床上不起来,因为盼着早点起来玩呀。

  最*,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秘密花园》,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位任性,孤僻的小女孩。在父母因霍乱瘟疫去世后,她从印度来到英国米歇尔斯卫特庄园。偶然的一天她闯入了紧闭且枯萎十年的秘密花园,玛丽、农家男孩狄肯、特别的园丁老班,以及常年自闭在房间的、体弱多病的小少爷柯林,一起让荒芜的花园恢复了生机,同时,他们也找到了身心重生的魔法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第十章《动物男孩》。当玛丽见到狄肯时,狄肯正坐在树下,依靠着树干,吹着木头笛子,旁边有好多个可爱的野生动物。这些动物们都仔细聆听着狄肯的演奏。树上的松鼠,树丛后方的雏鸡,草丛里的兔子都被陶醉在狄肯低沉的、奇异又微小的笛声中。“你别动哦!不然会把动物们吓走。”玛丽过来时,狄肯对她悄悄地说。这一切都让我了解到狄肯非常地了解动物,是个名副其实的“动物男孩”。后面章节的“果仁”、“果壳”、“跳跳”、“队长”……让我更进一步地体会到“动物男孩”与动物们的亲密关系。

  米歇尔斯卫特庄园到处都是秘密,连花园都是个秘密。宽阔的荒野、吹过荒野柔和的风、温暖地照耀在花园的阳光、散发着春天气息的泥土、刚刚破土而出的小嫩芽……这些带给了这群少年们不一样的春天,带给了他们幸福与快乐。他们身上充满着魔力,一股自信、阳光、善良和永远怀着希望的力量。这股力量悄悄地影响着我,探索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

  坐着大门前,享受阳光的淋浴,很*的荷花塘边是开的正艳的花朵。一朵靠着一朵,一簇挤着一簇,产生了一座并不大的小花园儿,甚为漂亮。盯视小花园儿许久,忽儿想到了一本书,《密秘花园》。像打开老影片,大家一同收看这座神密的花园……

  她,玛丽,仅仅一个面如菜式,相貌偏差的女生。她的性子暴虐,性情难缠固执,很不讨喜,可是她从小便失去父母,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她了解她的妈妈是个十足的美人,玛丽见过她母亲,悄悄地,不可以被她母亲发觉,由于***妈生下了玛丽那么一个丑娃娃,针对她这一大美人而言十分不科学,在此冷淡了自身的亲生父母小孩,玛丽。玛丽住在一座大城堡里,里边的佣人主人家陆续得病亡去,只剩余这一被遗弃的小孩,噢,也有一只让玛丽胆战心惊的蛇。玛丽迫不得已送至了他姑父家,姑父是个怪物,非常少发生在他的生态园里,他比较忙。生态园给人的觉得很阴郁、暗淡,想沒有颜色的天上那样。姑父曾有一位年轻漂亮的老婆,却在十年前因救自身的孩子而意外去世在一座花园里,因此姑父封禁了花园,将抱怨放到他小孩的的身上,从此冷淡他,而他,却由于那一次安全事故再也不会站立起来过,又因缺少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性格暴躁,爱生气。你认为这个故事就那么完后吗?并不,玛丽是这本书的大转折,她更改了一切。她出现意外了解了姑父的孩子和一位开朗的盆友――迪肯,玛丽发觉了密秘花园并找到锁匙,她们三人一起努力更改了凋谢的花园,一本书的末尾以笑容完毕。

  这本书的开始并不太好,给人的觉得很低沉,沒有颜色,可是后边慢慢慢慢拥有转好,我很高兴玛丽变成了一个讨喜的小小姑娘,因为我很高兴玛丽姑父的孩子顽强地从残疾轮椅上站了起來,并和他的父亲消除了十年来的憎恨。著作的溫度由冰凉到无尽的溫暖,是一本很好的书。

  我在这本书中搞清楚,天下苍生,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有一座花园,也许由于大家的疏于管理方法,它慢慢地凋谢、荒芜,甚至是身亡。可是无论怎样,那座花园自始至终在你的心里,等你去关爱它,去抚养它,它在希望大家的照料。每个人都需要给适度的为自己的花园给与太阳和露珠,那时候,你的花园里,一定多种多样。

  万千世界,我没法让任何人都去照顾好自己的花园,但我祁望这般,每个人都需要有花园那样多姿多彩内心。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7)

——读养花有感9篇

  初看《养花》这个题目,便以为是一篇写养花的观察日记,可经过仔细阅读,反复思考,才知道这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爷爷写的一篇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的文章。

  课文中写到:“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句话的确是一句千真万确的真理。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创造了人。”是呀,从古到今,哪个人不是从劳动中磨练出来的;哪项科学成就不是从劳动实践中发明出来的;又有哪件事不通过劳动就能办好呢?养花要劳动,学*不也是如此吗?要想取得好成绩,不下功夫,不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代价,是不行的。还记得我刚上五年级那一年,第一单元语文测验才考了85分。回到家,爸爸很生气地说:“这么差!”我抹去眼角的泪花,奋起直追。每天不光做完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还做一些相关练*。就这样,第二单元考了91分,虽然不是很好,但是着足以说明在人类生活中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了。

  课文的最后一段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两句话,开始来来*读了好几遍,才体会到其中的含义。老舍爷爷在养花的过程中经历不少伤心事,可正因为有了伤心事的教训,才换来了成功的喜悦,才有了喜与笑。因此,通过失败取得成功,比顺顺利利取得成功要有更多的喜悦与笑容。我对这一点深有体会。

  读完课文,我不禁对老舍爷爷产生了敬佩之情,他的文章是字字有据,句句有理。这文章使我受到了深刻启迪,使我懂得了:劳动创造一切,失败孕育成攻。

  今日,我读了一篇著名作者老舍写的文章,名叫《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作者通过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读了以后,我有所体会。

  文章中提到了“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以前,我总认为把书本上的知识弄懂了就行。但是有一件事,使我改变了这种想法。一天,我在街上买了几条小金鱼,回来饲养在个玻璃缸里。开始它们成天无忧无虑地在缸里摇着尾巴游来游去好不得意。可隔几天换水后,却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劲。我有点急了,但又不知为什么,只好问朋友,才知道是换水换得 多的原因。这时,我真恨自己,老舍先生就能把几百盆花养得好好的,而自己却连条金鱼也养不活。从此,我更知道生活常识的重要。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文章的这句话,我也是有体会的。每当期末考试前,学*非常紧张。放学回家后,我二话没说,就拿出书本来做起功课来。这种紧张的学*,使我头昏脑胀。不知怎么好,只好到阳台走走,给花除草,给鹦鹉喂食;看看楼下的芳草。也会觉得舒服多了,做功课也似乎特别有灵感,很快就完成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确收获很大,不仅知道了生活常识的重要性,还知道了许多学*的好方法。

  最*我学了一篇老舍的文章,题目是:养花。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老舍先生爱花,所以也爱养花。他只养些好种易活的花。他在养花的过程中也学会了一些养花的技巧。还有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享受劳动成果的乐趣还有一些养花中的伤心事。最后,文章还有这么一段话: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学了这篇文章,我感觉这篇文章读过去不但语句通顺,而且还蕴藏这人生的哲理。文章的最后一段: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段话不但说了养花的乐趣,而且还说了老舍先生对人生的看法。我也懂得了:人生不一定都完全是完美的。有时我们会遇到伤心事,有时我们会有开心的事。不论有什么事,我们应该笑着去面对,笑着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人生的各种事可能都是对我们的磨练,让我们学会怎样去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我们学会怎样去面对伤心的事。

  笑对人生,笑这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许是最好的!

  读《养花》有感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所以现在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这篇文章说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非常大。“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就获得成功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以前的学*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学*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理想。今后我一定会改掉我的坏*惯,在学*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旧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就更深了。现在我们是毕业班,作业很多,写着写着脑子就晕了。汉字在我的眼里好像会跳舞。后来,我写一点作业就到外面蹦两下,借此换换脑子。我觉得这样做出来的`作业,质量有了相当的保证。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不仅懂得了真理,还知道了一种好的学*方法。

  美化环境,丰富生活,需要劳动,只有劳动才能造美,否则‘连棵花也养不活’,简短的读养花有感。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得到的启发。

  老舍养花不顾自己的腿病,也不顾狂风暴雨,对花倾注了全部的感情,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他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而且还让朋友一起来分享自己的快乐。

  我也爱花、爱草、爱鱼,可只喜欢欣赏,不太喜欢养护它们,或者只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做一阵子就厌烦了。我家养了许多鱼,什么红剑、孔雀、金鱼啦等等,我都喜爱。起初,我还能勤换水,让他们晒太阳。可是不久我就变得懒惰了,心里还想;老换水干啥,怪麻烦的。后来鱼缸里的水渐渐少了,变得浑浊了,小鱼因为缺氧而死得只剩下几条了。我这才急忙换水,剩下的小鱼总算保住命了。跟老舍的‘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比较起来,我可真是差得太远了。

  读了【养花】,使我明白了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需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未来。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读后感《简短的读养花有感》。”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上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是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了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知识并不是坏事。古诗词大全”说得多好。不过,要获得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么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了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认真听课,却又不得不封住嘴不说话又不敢举手发言。经过看《养花》一课,我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从下学期开始,我要上课认真,举手发言,掌握更多、更扎实的知识,尝试学*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人做事的真理。古诗大全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我一定永远热爱劳动。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苦与乐,充分表达了他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的酸甜苦辣也有一番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能获得快乐,也没有不吃苦的劳动。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艰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尝得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许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的甜头。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酸、甜、苦、辣、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滋味。我一定会永远热爱劳动。

  读了著名作家老舍的《养花》,我深受启发,尤其是对“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句话感受颇深。不仅是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仰慕已久,还是因为这句普普通通的话,饱含着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付出劳动。也就是说,只有辛勤劳动才有所收获,想要收获就必须付出劳动。

  养花需要付出劳动,同样也要辛勤努力。学*上如果不下苦功夫,成绩就会下降,在学*的道路上,如果偷懒,到头来必将一无所获。就拿我的学*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随便来个临时抱佛脚,东找西借蒙混过关。这样的过且过得的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也就是因为这个我的学*成绩不稳定,而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今后,我要改掉以前的坏*贯,在学*上多付出,隐扎隐打,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成绩得到稳步提高。

  在《养花》一文中,老舍先生说:“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这充分说明了劳动和体力重要性。这种劳动重要值得我们全部的人学*。以前我只知道学*根本就没做任何事情,什么都让母亲做什么都要父亲做。完全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而且低分数的压迫,让我们都不得不抓紧学*,作业堆积如山。我们的学*任务异常艰巨,每天放学后脑子被硬塞进去的东西撑的隐隐发痛。

  回到家中又顾不得休息,半个小时,要马不停蹄的赶作业,如此争分夺秒。身体也不健康了。如果我坚持一会儿,人就摇摇晃晃,不能自持了。书本上的字如密密麻麻的小虫子。后来我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再往外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因此来换换脑子。再回到屋里写作业,然后又出去,这样循环往复,我觉得学*效果一下子就有了明显改善,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老舍先生从《养花》中悟出了劳动的真谛,我也从他的《养花》中明白了做人和做事的道理。

  做一件事最注重的不应该是结果而是过程。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悟出来的。(开头点出感悟中心,主题更突出,不错。)

  《养花》是老舍先生根据自己养花的经历写的一篇文章。文章讲了养花中所获得的乐趣,老舍先生所享受的是劳动的过程。

  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我写一会儿,然后出来,搬搬这盆,搬搬那盆,然后再写一会儿如此循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有益身心健康。”(引,议)

  老舍先生对花也赋予了很多的感悟。“邻居家的墙倒了砸死了三百多棵菊秧,全家人几天都没有笑容。”老舍先生对花的感情可见一班。(引,议)

  《养花》给我一个启示:“做事最有意思的不一定是结果,也是在做这件事时的过程。去享受这其中的乐趣,才是重点。”

  这使我想到了前几天的一件事。我上交了一篇作文给老师,参加征文比赛。但没有被选上,所以一提起这个事儿,我心情就很低落。但现在我意识到,我应该像老舍先生那样注重过程:构思时的认真、写作时的严谨、完成后的愉快,这都是我应该享受的,不应该太在意那失败的结果。(联)

  其实想想,生活中很多事都如此。比如玩游戏,我们不应该去过分注重输赢,而是应该享受游戏带给我们的欢乐、笑声。(联)

  我想,以后我要享受每一件事的过程,享受过程带给我的欢乐。(结)

  评:这篇*作还是非常不错的。“引”的简洁,“议”老师加上了,“联”写的很棒,“结”也点明了中心。不过,小作者在*作中的语言有时晦涩不通,需要注意。

  今天,我读了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养花》这篇文章叙述了老舍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悟出了人生真谛。读了以后,我的收获很大“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看似很简单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记的有一次,我买了一料花的种子,我便把它种下,天天浇水,盼着它快点大,因为我倒要看看这花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它偏偏跟我过不去,几个月过去了,连花的影子也没有,我气得真想把它拨子了,可又舍不得。,一年的后忽然打了苞,真庆幸没把它扔掉。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养花也想有耐心,从这里也想到老舍也一定是一位有耐心的人,这朵花的颜色是金黄金黄的,几十个花瓣,虽只有铜钱大小,但它娇小美丽极了。

  读了养花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便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8)

——读《青鸟》有感9篇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去动植物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死的,没有活力。它们不能像我们一样玩乐,像我们一样交流。而且人类们都讨厌或不肯接*那些拥有丑陋外表的东西。可是我们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或是看透不了一些事物的本质。这个观点也是我知道了狄狄与美狄的经历之后才发现的。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狄狄和美狄正爬在窗口上,看着那些正开着圣诞派对的富裕人家放在桌子上的各种点心,再看看自个儿家……我想,当时狄狄美狄兄妹俩是想也不敢想那些美妙的场景的.。

  可就在此时,一位瞎了左眼的老太太推开门走了进来,狄狄和美狄被老太太那丑陋的模样给吓到了。这位老太太自称自己是一个叫做贝丽吕娜的仙女。她居然还荒唐地说自己又年轻又漂亮。为了让狄狄和美狄相信她所说的话,于是她给了狄狄一个可以使人心明眼亮的帽子。狄狄把帽子戴上,居然发现面前的老太婆顿时变成了一个公主,同时整座房子的每一块砖块都变得闪闪发光。后来,从火焰中、水中、奶中、食物中,甚至是蜡烛的光亮中,都跳出了几个人。他们分别是这些东西的灵魂。这些灵魂各有所长,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中还有灵魂。

  这就是那顶帽子带来的法力。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仙女那顶奇妙的帽子,可是我们也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努力不靠帽子就可以分辨出万物。这样对我们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我们加油,好好努力吧!

  有一本书,它能让我们触摸幸福的真谛;有一本书,它让我们明白幸福在哪儿。它,就是——《青鸟》。

  《青鸟》是比利时剧作家、散文家、诗人莫里斯﹒梅特林克的作品。它讲述了10岁的男孩狄尔泰和他6岁的妹妹美泰在圣诞节时,遇到了仙女并按照仙女的命令去寻找青鸟的故事。他们去过了记忆国、仙女宫、未来国、光神殿和森林。甚至,他们还去了阴森恐怖的夜神宫和墓地。最后,他们回到了家中并发现青鸟就在他们家中。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狄尔泰和美泰兄妹寻找一圈后发现青鸟就在他们家中告诉我们,幸福看似远在天边,其实*在眼前。只要我们擦亮眼睛、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就会悄然来临。

  小猫蒂莱特的背叛告诉我们,有些表面上看起来美好的事物它的内在不一定像外表那样美好。蒂莱特的确是一只很漂亮的猫,她的眼睛就像绿宝石镶上黄水晶那样美,她有柔软的黑天鹅绒般的后背,她体态优雅、温顺、高贵。她的措辞十分得体。但小猫的内心阴险狡诈、不择手段地拖延、阻挠兄妹俩寻找青鸟的旅程。最终小猫蒂莱特被小狗蒂诺弄断了爪子,由此可以看出,背叛朋友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人要学会满足,珍惜眼前的幸福,就拿有些同学来说吧,他们整天抱怨自己的爸爸妈妈没有别人的父母有钱,有地位,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物质上的享受。他们却没有感受到父母养育自己地辛苦,父母们竭尽所能地培养我们,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条件。作为儿女的我们如果不是在学*上互相竞争,共同进步,而是在物质生活上互相攀比,幸福就会在我们的抱怨与不满足中与我们擦肩而过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很想去看看这本书吧!里面还有许多道理在等待你去发掘呢!

  "

  “*安夜,一道亮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透进来,桌上的灯亮了。隶隶和咪隶醒了,揉揉眼睛,伸伸懒腰,打了个哈欠……”正当孩子们沉静在幸福中时,驼背仙女突然出现了,她希望他们去寻找一只唯一能止住她女儿病痛的小鸟——那是一只青鸟。善良的贫家兄妹答应了仙女的请求,帮她女儿寻找幸福的象征,因此,所有的一切也被赋于了生命、面包、糖果、火、光明……

  奇妙有趣的旅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陪隶隶和咪隶兄妹“走”过这场旅程,我发现了自己寻觅已久的答案……

  幸福上什么?是每天清晨打开窗户,聆听到大自然在歌唱?是每晚沉睡,做个好梦?还是能听到每个人都在快乐地笑,看到每个人脸上洋溢着甜美的微笑?是,都是!一种不能捕捉,不可思议的奇妙感觉,便是人生精髓——幸福。

  幸福还是什么?仅仅是一只青鸟吗?不,幸福并不难找,瞧!它就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里便是幸福的所在地。给老人们让座是一种幸福;给一直流浪猫找一个家是一种幸福;给予贫困孩子们帮助,让他上学是一种幸福……将爱分享就是一种幸福!

  想知道结尾吗?故事的结尾,意味着幸福的鸟儿就是他们羊的小鸽子。仙女的女儿得救了,而善良的兄妹俩也得到了一笔最大的财富幸福,他们懂得分享,学会坚强,明白了许多道理。

  “不要伤心,只要你们不断努力,一定可以找到真正的青鸟!”这是故事中的光消失前最后的`嘱咐。哦,可爱的你请将这份叮嘱送出去,送给需要光的孩子们吧!这不是光的指示,但确实幸福与和*在呼唤,呼唤着让世界充满幸福,永远和*!

  遇见《青鸟》,实在是一次美丽而意外的邂逅。

  我一个人厚着脸皮跑到图书馆的儿童文学专柜,美其名“弥补童年的遗憾”。就在即将被好友扯走的时候,目光扫过一行书目,《青鸟》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飞”进了我的眼眶。

  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我完全抛开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在冬日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了《青鸟》。童年的时候一头雾水地读完四大名著,长大了却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不会被那些泪水泛滥的校园文学感动,却在看完《青鸟》的时候,不由自主泛着泪光幸福地发呆了好久。迪迪和米蒂儿,仙女贝丽和光神,用他们寻找青鸟的故事,温柔地唤回了我被沉重的学*负担压在心底的最单纯的幸福。

  迪迪有一顶镶嵌着魔术钻石的帽子,这颗钻石有一种奇异的功能,有了它,迪迪就会认清事物的内在本质。“每一种事物都和人类一样有生命和灵魂,它们的存在是为了配合人类的生活,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幸福。”我想,我们的内心,也同样镶嵌着这一颗魔术钻石,只是我们一直忘了去转动它。的确,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包括困难和伤害。有时候,我们需要怀着感恩的心换一种方式思考:妈妈严加管束,证明有一个关心你的亲人;作业很多,证明你还有学*的能力;有一大堆事让你抱怨,证明你还活着。

  “尽管有的人已经去世了,但只要有人继续怀念他们,他们就会幸福地活着,就像从前那样。”他,她,或是它,那些逝去的人或事依旧鲜活亮丽如往昔,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或许,在某一个清新的夏日午后,我们慢慢地转过头来,会惊喜地发现,一切从未稍离,那些未完成的遗憾,恰恰填补了成长历程中的空白处。“生命以变换的新形式不断地继续成长。比如凋谢的玫瑰花会贡献花粉孕育下一代,它的花瓣依然能够释放出芬芳的香味;果树上的花朵飘落之后就会长出果实;丑陋的毛毛虫最后变成了美丽的蝴蝶。所以,世界上没有毁灭和死亡,仅仅只有变化而已。”譬如“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譬如“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又譬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与其悲观地叹息,我宁愿选择相信童话,相信《青鸟》,将悲伤的泪镶上阳光的金边。

  回忆之乡、夜之宫、幸福之宫、未来王国、墓地……迪迪和米蒂儿所找到的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他们告别光神和仙女贝丽,从梦中醒来,却发现原来象征幸福的青鸟就在自己的.身边。读完青鸟,我的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曾经被尘封的纯真与乐观又被轻轻开启,我重新学会以阳光的心态看待生活。我想,真正的青鸟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结束,它将会在生活中延续下去。是啊,过去的一切,于你于我都像是一场华丽诡谲的梦境,成长的历程,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人生的旅途就像是一趟列车,列车靠站时,有人离开,有人走进来。有些青鸟,在天空中如云影掠过,因为太高而无法触碰;但是,永远有那么一只青鸟,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安静地卧着,只要我们转动心上的钻石,用钻石折射出太阳的华光,青鸟就会被召唤,在属于你自己的那片天空中欢快地翱翔。

  我合上书页,把目光投向窗外。白悠悠的云朵在悠闲地漫步,纯净透明的蓝天上,一只青鸟正自由地飞翔。

  《青鸟》这本书是比利时著名作家特林克创作的第一本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奇尔奇尔和妹妹米琪儿受一位老奶奶委托寻找能给人带来幸福的青鸟。他们穿越于回忆之国、夜之宫殿、*之间。有一次,奇尔奇尔为了找到青鸟,不小心打开了夜之宫殿的一扇门,把关在里面的幽灵全放出来了,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幽灵抓了回来。还有一次,他们在四个地方都没有找到青鸟,很沮丧的回了家。可是他们居然在家里发现了青鸟,并把青鸟交给了老奶奶。结果青鸟却飞走了,于是他们再度踏上征程。

  我觉得青鸟代表幸福,它总在人们身边,可大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而是毫无目的地在四处寻找。

  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这本书里男孩叫棣棣,女孩叫咪棣,他们非常善良。虽然家里很贫穷,但是很幸福。

  有一天晚上,一个老太太敲门来到他们的房间,问他们这里有没有青鸟。咪棣说:“哥哥有一只青鸟。”老太太问,这里有会唱歌的草吗?棣棣说:“有是有,但不会唱歌。”我有一只青鸟,老太太看了看说,我必须要一个真正的青鸟。因为我的小女儿得了重病,如果我有了青鸟,就能治好我小女儿的病,让她恢复健康。而青鸟的真正含义是幸福。兄妹俩想:我们从没见过她,难道是仙女?他们有点惊慌失措。棣棣说仙女像柏林考脱太太。仙女被激怒了。于是她说:“我是仙女菩丽吕。”仙女问他们的爸爸妈妈呢?睡觉了。棣棣说。爷爷奶奶呢?仙女问。过世了。咪棣说。仙女问,那你们有多少弟弟妹妹呢?有3个弟弟。棣棣说。咪棣说,有4个妹妹。那他们在那里。都······都去世了。想不想他们呀?想。他们一起回答。仙女从身上的大包里拿出了一顶绿帽子。小帽子上面有一个白色帽徽,帽徽中央嵌着一颗大钻石:只要按一下钻石,就能看到实物的灵魂,将钻石向右边,就能看你到过去;向左边能看到未来。

  棣棣戴上帽子后他们去了怀念国,在那里看到了爷爷和奶奶,大家是多么地高兴啊!这种幸福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他们又去了黑夜之宫,在那儿认识了黑夜;去了森林,认识了杨树、柏树等;去了墓地,认识了肥胖幸福等。又去了未来王国,认识了蓝孩子………召来了面包、糖、火、水和猫狗等的灵魂。最终,他们在未来王国捉到了青鸟,便返回家园。梦醒时分,女邻居柏林考脱太太来说她小女儿生病,很想要棣棣笼中的鸽子。棣棣答应把鸽子给她。这时,他发现笼中的鸽子是蓝色的,正是他梦中寻找的青鸟。柏林考脱太太的小女儿一见到青鸟,病就好了。后来不小心失手,青鸟飞走了。小姑娘伤心痛哭,棣棣劝慰她说,青鸟会回来的。

  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其实幸福就*在眼前。

  幸福是一种感觉,每个人都渴望幸福。在这个暑假,我就跟随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的《青鸟》进行了一次寻找幸福的奇异之旅。

  故事发生在远古时期,砍柴人的儿女——蒂蒂尔和米蒂尔,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委托他俩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于是他们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为她的病孩来索讨圣诞礼物,蒂蒂尔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了她。不料,这时鸽子变青了,成为了一只“青鸟”,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并获得了幸福。

  我最喜欢书中最后一段话:每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的,只要我们心底无私,心愿美好,幸福是不难获得的。

  记得在刚上三年级的时候,由于新添了一门新的课程《英语》,我很不适应。明明是汉语拼音,非得叫另外的名字,我们*人为何要学英语!我老是把汉语拼音和英语字母弄混,还有几个英语字母放在一起,发的音真是别扭。于是,心浮气躁的我对英语越来越没感觉,两周的英语课下来,知道老师讲第几课,不知道讲的什么;英语书上的单词、句子、课文,他们认识我,但我却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就在我穷途末路之际,教英语的靖老师笑盈盈地找到了我,她耐心地跟我谈话,给我讲英语在当今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让我从内心认识并接受了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靖老师利用课间,放学后帮我从头学*英语。学着学着,在靖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对英语的兴趣来了,我还感受到了英语和汉语之间的联系。终于在第一次的期中检测中,我得了个“A”的好成绩,在得知成绩的一刹那,泪水溢满我的眼眶。一下课,我就找到了靖老师,告诉她这个好消息。靖老师也激动地满眼泪水,一下抱住了我。那种感觉是兴奋,更是获得知识的幸福。我想靖老师的感觉跟我一样,是的幸福的。

  经过这次寻找幸福之旅,我知道了不管你是给人以幸福,还是接受别人的帮助,其实都是幸福的。幸福在妈妈的一句唠叨里,在爸爸责备的眼神里,在老师严厉的批评里,在扶起摔倒小朋友的臂弯里……

  幸福的感觉真好!

  让我们用真心感受这世界,拥有幸福,做一个幸福的人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去动植物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死的,没有活力。它们不能像我们一样玩乐,像我们一样交流。而且人类们都讨厌或不肯接*那些拥有丑陋外表的东西。可是我们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或是看透不了一些事物的本质。这个观点也是我知道了狄狄与美狄的经历之后才发现的。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狄狄和美狄正爬在窗口上,看着那些正开着圣诞派对的富裕人家放在桌子上的各种点心,再看看自个儿家……我想,当时狄狄美狄兄妹俩是想也不敢想那些美妙的场景的。

  可就在此时,一位瞎了左眼的老太太推开门走了进来,狄狄和美狄被老太太那丑陋的模样给吓到了。这位老太太自称自己是一个叫做贝丽吕娜的仙女。她居然还荒唐地说自己又年轻又漂亮。为了让狄狄和美狄相信她所说的话,于是她给了狄狄一个可以使人心明眼亮的帽子。狄狄把帽子戴上,居然发现面前的老太婆顿时变成了一个公主,同时整座房子的每一块砖块都变得闪闪发光。后来,从火焰中、水中、奶中、食物中,甚至是蜡烛的光亮中,都跳出了几个人。他们分别是这些东西的灵魂。这些灵魂各有所长,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中还有灵魂。

  这就是那顶帽子带来的法力。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仙女那顶奇妙的帽子,可是我们也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努力不靠帽子就可以分辨出万物。这样对我们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我们加油,好好努力吧!

  《青鸟》原作并不是一本童话书,而是一部六幕十二场的剧本。为了方便阅读,由作者莫里斯.梅特林克改编为同名童话。

  莫里斯.梅特林克,是比利时的剧作家、诗人、散文家。他被誉为比利时的莎士比亚。本文中那错综复杂的场景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幻想色彩的神奇的童话世界。

  《青鸟》主要讲了在圣诞节的前夜,一位老仙女来到了一个伐木工的两个孩子——蒂蒂尔和米蒂尔的房间,请求他们帮助寻找使人可以得到幸福的青鸟。于是,勇敢活泼的蒂蒂尔带着懂事善良的米蒂尔踏上寻找青鸟的旅程。他们先后来到了思念园、夜神宫、森林、墓地、魔术花园、未来之国寻找青鸟,可青鸟总是失而复得。谁曾想这只是一个梦。当邻居贝尔兰戈太太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告诉了俩兄妹自己女儿的遭遇,蒂蒂尔想把自己的'小斑鸠送给贝尔兰戈太太的女儿,却发现了自己的鸟儿变成了自己一路上苦苦寻找的青鸟。最后,贝尔兰戈太太的女儿得以康复。兄妹俩也明白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书的每一个地方都揭示出了幸福的不同含义:思念园中的幸福指我们的亲人;夜神宫中的幸福指光明;森林中的幸福指感恩;魔术花园中的幸福指欢乐;未来之国的幸福指时光。《青鸟》中的好词好句填充了这个奇幻的故事,使我有了更多的积累。

  这本书为我们揭示了幸福的真谛。其实,青鸟并不是鸟儿,而是幸福的化身。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追寻,总有一天,青鸟将会奇迹般的出现在我们眼前。幸福,终将会属于我们。请记住,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她触手可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其实都是幸福的诠释。教师的幸福是可以看到孩子们快乐的笑脸;医生的幸福是可以救死扶伤;消防员的幸福是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我来说,幸福就是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可以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快乐的成长,可以在困难中得到帮助幸福其实不仅是爱的诠释,也许不经意间,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你就已经置身于幸福之中。所以,努力吧!去寻找你心中的青鸟,哪怕历经千辛万苦,依然孜孜不倦!!!


读《风筝》有感9篇(扩展9)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实用10份

  《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就是那追逐风筝的人,全文都以风筝为线索,写了阿米尔对朋友哈桑的忏悔。阿米尔追逐的其实也是他们之间深深的友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也在反思和回忆自己曾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好友的。

  我想起了我的以前的一位朋友,他曾经陪伴过我的童年时光。他,是我的一位幼儿园同学,我本来就属于在班上没有什么朋友闲聊的人,而他跟我一比较还算是活泼的,我也没在意他。后来,我们在电梯里相遇了,当时场面十分尴尬,我们又十分害羞,就没有打招呼。后来还是通过家长之间的沟通才渐渐熟识起来。

  一到周末或者是假期的时候,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跑到他家去,或者他到我家来。慢慢的,彼此也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友,有什么事情都会向彼此倾诉。但是我会觉得有时候我有一些自私(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年龄比较小),什么都要以自我为中心,就算是他过来跟我提议,我也不会退让。有一次,我们因为一个玩具应该怎样玩好玩而产生了争执。我们都有自己的观点,都不愿意退让,明明退一步便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件事件,我们很久都没有在一起玩了。可能是经过了长久的时间的治疗后,我们也淡忘了曾经的一些矛盾,重新和好了。我真的很感谢时间这一味良药。

  现在,我搬家了,已经不是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了,当然联系也越来越少了。现在回想起曾经玩耍时的场景,感觉童年时光有朋友陪伴真好。

  《追风筝的人》让我在交友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回首以前,才发现以前那个可笑幼稚的自己。

  大学毕业的时候朋友送了我一本《追风筝的人》,工作之后从没翻阅过。局里提倡读书活动,我就读起了这本《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以苏联入侵阿富汗和***掌权后阿富汗国内**为背景的。故事主人公有2个,富家子弟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故事主线就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友谊。书中同时描写描写了父子之情、手足之情和友情。提出了忠诚与背叛、愧疚与赎罪等道德命题。书的最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儿子追逐掉落的风筝,就像当年哈桑为自己追风筝一样。

  看完这本书心里一直很难受。哈桑对阿米尔说的那句“为了你,千千万万遍都愿意”让我印象十分深刻,而阿米尔在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时候也对哈桑儿子说“为了你,千千万万遍都愿意”。

  追风筝,或许形象而又有力的概括了我们的一生,生命就是一场从不停歇的追逐,追逐的对象,或许是理想、或许是想象中自己的样子。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而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书中很多的情感描写真的都直击人心,比如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朋友面临危险时的手足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卸,还有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

  人生也许就是这样,一旦犯错或错过,可能就得用一生来挽回。

  翻到尾页,如鲠在喉。

  一只无影的风筝在一片支离破碎的天空中“游荡”,纤细的风筝线荡在空中,看不见起点。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间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戛然而止的结尾;

  永不停歇的追逐;

  灵魂深处的救赎……

  那片天空,是友情的真挚,有现实的干涉,也有无情的背叛,还有阿朱尔最后得知事实的赎罪,还有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本书很长,需要心读,之所以能震撼人心,大概是因为人们的内心产生了共鸣,我们都会遇到类似阿米尔的困境:在生命某个成长的阶段,总会有过那么一次深刻的错误,缺陷,遗憾,甚至难堪,以致于耿耿于怀,痛心疾首。即使有过千百回的反思,痛悟,自责也难说出口。

  或许我们不会像主人公阿米尔那样长久的受其折磨,或许我们也会偶尔假装遗忘,但只要我们愿意选择继续保持清醒,那么这此记忆还是会像梦魔一样,隐藏在内心深处,伺机发作,或在无人的夜晚,汹涌澎湃。

  没有人愿意因为一次的错误就甘心承认自己是堕落的,丑恶的,所以,我们也会像主人公阿米尔一样,在苦苦地追寻那个打开自己的心结的钥匙。

  对于阿米尔来说,对哈桑的愧疚使他承受着心灵的不安,而多年后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哈桑已不在,于是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儿子,继续未完成的救赎。

  这是一场心灵的长途跋涉。

  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是天使,但并不等同于他们完美到无懈可击,而且事实往往大相径庭。童年可能并不完美,每个孩子都有极度要逃脱的童年回忆。

  所以,对于阿米尔的逃避,我们无权指责。

  然而,阿米尔最后的执着令我感动,使我震撼。

  阿米尔的风筝承载太多太多,亲情、友情、爱情、正直、善良、诚实……风筝是他人生中不可少的一部分,而最后,他也如愿以偿了吧。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心中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去追。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关于友情,关于种族,关于信仰,也关于背叛与救赎。是它让我知道原来有这样一本书可以将人性刻画的如此发人深省,是它让我知道原来人性的弱点和人性的救赎也可以融合的如此巧妙。

  本书的起点是围绕阿米尔与哈桑追风筝的故事而展开。初识只觉两个孩童玩闹,一个真诚的付出,另一个理所当然的接受,他们的友情看似牢固,却因为种族,信仰等问题脆弱的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几经折磨,倍受考验。阿米尔似乎有一种天生的种族以及等级优越感,认为哈桑低人一等,付出也是应当的;而哈桑只是单纯的把阿米尔当朋友,无悔地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所以当哈桑真的遇上麻烦,阿米尔只是远远的观望,选择了漠视。又因为嫉妒哈桑的勇敢,无法正视自身的懦弱,无法正视内心的谴责而只想着尽快逃离。

  你以为远离了故土,远离了是非,良心就会好过;你以为远离了哈桑,远离了你们的友情,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其实你以为忘记了的,不在意的,也终究会顺着记忆的藤蔓攀爬而上;长大后的你也终究学会要勇敢的面对过去,勇敢的去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错。可是晚了,一切都晚了,那个曾经视你如生命的哈桑已不在,那个曾经真诚的对你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已消失于战火。即使知晓你的背叛,你的逃离,哈桑却仍旧守护着你,守护着你们曾经生活的家。那里承载了哈桑一切关于你的记忆,那里承载了哈桑一切关于你的忠诚。你是不是终究也会觉得良心不安?当你得知哈桑的孩子饱受战火的困扰,饱受非人的摧残,你义无反顾踏上了救赎的道路。那是救赎他人,亦是在救赎你自己。你救他于水火,将他带离苦难,一路奋起直追,惟愿他展露笑颜。你追,不顾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你追,风拂过你的脸庞,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你追……

  写在故事最后的最后,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阿米尔,怯懦,不知所为;又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桑,为着自己想要付出的人或事真诚的奉献。最后,所庆幸的是,怯懦的人变得坚强,真诚奉献的人亦变得无悔。也从不怀疑人的卑劣性的存在,但却一直未敢正视,这或许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吧。也因此会犯下一些错误,以逃避现实的方式来忽略良心的谴责。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没有一种时间机器可以回到过去,我们所能做到的仅是尽我们最大的力量去弥补我们犯下的错,给自己的心灵松松绑,并且在未来的每一天都做好自己,不去伤害别人,那就够了。

  打开那本《追风筝的人》,翻动书页,淡淡的墨香,萦绕在我的鼻尖;书中那个兔唇的男孩,浮现在我的脑海;他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久久回荡在我的耳畔......

  整篇小说用温婉感伤的笔调,描写了一个凄凉而美丽的故事:年少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公子,母亲的早逝、爱的缺失让他的心灵变得扭曲残缺。再一次风筝大赛后,阿米尔无情地背叛了与他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从此,无尽的自责与悔恨萦绕在阿米尔的心头。为了躲避战争,父亲带着他逃往美国。成年之后,阿米尔的痛苦与悱恻仍未消散。终于,他决心赎罪。重回故园,等待他的却是哈桑的死讯与一个隐瞒了二十多年的惊天秘密:他,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悲愤不已的阿米尔最终选择了收养孤侄,回到美国。时隔几十年,他和一群天真的孩子,奔跑着,再一次追起了风筝。恍如时光倒流。

  整篇文章,令我记忆犹新的便是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就这一句话,包含了哈桑善良,忠诚,以及对友情的真心维护。哈桑学会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而阿米尔学会的,是“爸爸”。在阿米尔看来,他是为了夺回落在哈桑手里的父亲的爱。而哈桑认为,自己只是阿米尔的仆人,而阿米尔的父亲收留了他和他的家人,自己应该对少爷投以全部的忠诚。

  在文章的中间部分,在那一场惊心动魄的风筝大赛上,阿米尔的蓝风筝获得了冠军。阿米尔看到父亲为自己雀跃欢呼,手上血的疼痛被深深的自豪感和成就感驱逐到了九霄云外。当哈桑帮阿米尔去追那只蓝风筝的时候,哈桑扭过头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去寻找哈桑时,去看到哈桑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那只阿米尔的蓝风筝,身体暴露在不良少年的铁拳下,全不顾自己身体的疼痛。阿米尔感到深深地自责与痛苦,他残忍的逼走了哈桑。从中,我感受到了哈桑对阿米尔那种愿意别人伤害自己,也不愿意让别人破坏阿米尔的东西,这种无人可比的真诚。我可以想象,哈桑说这句话时那种真诚,神圣的语调。我想,哈桑一定非常享受与阿米尔少爷的友谊。

  而后来,善良的哈桑也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死了,死在了侵略者无情的枪下。留下了一个八岁的孩子——索拉博。阿米尔在深深地痛苦下回到了阿富汗,知道了那个隐藏了二十年的惊天秘密:他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悲痛的收养了已经成为孤儿的侄子。一年后,当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阿富汗,在阿米尔阔别已久的风筝大赛上,索拉博体现了与他父亲在风筝比赛上同样的天赋。当索拉博的风筝掉落时,他夹杂在孩童当中奔跑着,追着,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我被感动了,这句话里包含了阿米尔多少年的忏悔与悲痛啊!这是阿米尔对哈桑一种沉痛的怀念,与抱歉啊!

  “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鳞伤也义无反顾!

  “这本小说夹杂着美与丑,而那部分的丑都被友情添化为美。”这大概是我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书的深刻感受,故事中的无情与灾难,都随着风与风筝飘远。作者从主人公的细腻感情描写出人性的本质,令整本书充满一段善恶交织的章线。

  故事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成长的经历,哈桑崇拜阿米尔,是因为有知识的淋浇,令阿米尔能读字讲故事,让本来沉默的哈桑产生了好奇,更加让他们的友情增添几分。不久,因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做出了一生让他自己后悔的决定。阿富汗**,前苏联占领阿富汗,阿米尔与父亲逃亡美国,阿米尔始终不能忘怀那件事而原谅自己,然而踏上了故乡的路,为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寻找那个当初的自己。

  文中的哈桑,是一位正直善良的淳朴孩子,当阿米尔受委屈时,他总是出头的那个,挺身而出的他不怕为难自己的一切事情。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童年,智勇互补,哈桑对阿米尔依然十分忠心。在那场风筝比赛,阿米尔与哈桑合力赢得比赛,但当哈桑取回风筝时,却遇到那群因保护阿米尔少爷而曾经得罪的人,并受到了不少侮辱,但他没有责怪阿米尔少爷。故事的后来,阿米尔对哈桑变得冷谈,更是不惜将哈桑逼走。哈桑内心充满对好友阿米尔的失望与不解。

  哈桑作为阿米尔的朋友,把他与自己的一生捆绑在一起,无论如何也不让自己的朋友有事,无条件地为朋友付出,不管是面对凶恶无穷的流氓,还是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哈桑鼓起勇气拿着**来保护自己敬爱的阿米尔少爷,甚至令自己陷入危机。他的一生都在怀念过去那些美好的时光,直到他到生命的终点。

  文章讲述的不仅是友情,还有背叛后的救赎,阿米尔内心产生了对哈桑的深深内疚,想要弥补自己的错误,因此不惜生命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而索拉博身上有太多哈桑的影子,也让阿米尔感到对回忆的思念与后悔。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而且是一部政治史诗。它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至今,阿富汗的经历变迁,将这个过去不以为意的国家完整地呈现其中的文化,同时也是一个童年与成年之间关系的人性故事。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打动了多少人的心,我们无法改变过去因为自己胆小和虚伪而伤害了朋友的错,但我们要明白,心灵的救赎并不能用金钱或物质来弥补过错,更多的是要去珍惜在身边的朋友,真诚的友情。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已开始读这本书时是被书名所吸引住的,"追风筝的人"念起来挺欢愉的,而且心里也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人要去追风筝?一般不是人带着风筝跑的么?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了《追风筝的人》的阅读。

  这个故事发生在阿富汗,故事主人公之一是当初年仅12岁的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他性情温和,懦弱,少为自己的事情抗争;而还有一位主人公小男孩哈桑是阿米尔家中的仆人,他也是阿米尔最忠诚最信任的朋友。

  故事的开头部分描述的是阿米尔和哈桑和其他一群小孩子争先追赶风筝的情景,哈桑成功为阿米尔追到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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