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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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阅读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1)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菁华3篇)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2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3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2)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1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2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3

  2017年4月10日-4月30日24点,自强计划报名(注:开放报名时间以*台开放时间为准)。

  2017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3)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实用五份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1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2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资助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3

  请登录“阳光高考*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中的.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f.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4

  2017年4月10日-4月30日24点,自强计划报名(注:开放报名时间以*台开放时间为准)。

  2017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4)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1.报名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初试免试资格,直接入围复试;审核“通过”者入围初试;“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审核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2.初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将重点考查学科素养和学*发展潜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可参见下表(《各专业主要考核内容表》):

  4.“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对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经面试评委一致提名,可参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

  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5.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试: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4.复试: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5)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6)

——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

  (一)通过选拔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和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对于数学项目总分(决赛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排名靠后的部分考生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6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上海、浙江考生的优惠政策和选考科目要求以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通过选拔的“望道计划”和“博雅杯”考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因上海、浙江2017年高考改革,这两地考生按以下方式享受优惠条件:上海市考生须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浙江省考生须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含),即可录取。

  上述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保送资格者除外)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至少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具体要求及政策以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复旦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通过“望道计划”体验营、“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四种项目开展,各项目招生计划均为上限,宁缺毋滥。

  1. “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可根据下列条件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奖项的考生,可选报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或基础医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提高组一等奖,且NOIP成绩达到500分以上(含)的考生,可选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公示。NOIP成绩以NOI官网公布为准。

  2. “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4月5日学生可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复旦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望道计划”体验营入营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6月10~15日期间学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体验营设有笔试、面试、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内容。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理科基础知识”。

  (6)学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

  (7)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8)入选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复旦大学认同东润丘成桐科学奖“舍弃试卷和标准答案,强调创新与团队精神,让学生以提交研究报告的形式参与竞赛”的.组织与选拔模式,和“有利于推进中学科学的发展,激发和提升中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创新能力”的作用,本年度继续试点将东润丘成桐全国决赛金奖、银奖获得者纳入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给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 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单人组队获得东润丘成桐科学奖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全国总决赛金奖或银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 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4月5日学生可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复旦大学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复旦大学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

  (6)依据面试成绩,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获得优惠政策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各项目考生均须满足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基本德行要求,接受各项目选拔程序和办法,同时对相关学科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各项目具体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如下:

  (一)“望道计划”体验营

  1. “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可根据下列条件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奖项的考生,可选报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或基础医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提高组一等奖,且NOIP成绩达到500分以上(含)的考生,可选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公示。NOIP成绩以NOI官网公布为准。

  2. “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4月5日学生可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复旦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望道计划”体验营入营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6月10~15日期间学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体验营设有笔试、面试、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内容。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理科基础知识”。

  (6)学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

  (7)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8)入选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二)“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1. “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文科学*成绩特别优秀、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对文史哲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与发展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2. “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4月5日学生可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需提交中学期间学*成绩、文史哲特长证明材料等用作报名审核,包括提交一篇代表本人水*的*作。*作3000字以内,题材任选,但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注明完成时间、主题来源、背景等,并由中学校领导签字、中学盖章确认真实性。

  (2)复旦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学生获得“博雅杯”入营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6月10~15日期间学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并根据所报学科志愿分组接受为期一天的封闭式写作测试等笔试考核。体验营还包括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活动。

  (6)学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

  (7)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8)入选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

  1. 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条件

  在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银牌(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的参赛选手均可报名。

  2. 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复旦大学组织专家在决赛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

  (2)3月22~4月5日学生可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具有保送资格者除外)。

  (5)学生接受复旦大学专家组面试。依据面试成绩结合决赛成绩,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具有保送资格者给予保送生政策。其中决赛成绩占70%,面试占30%。

  (6)获得优惠政策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复旦大学认同东润丘成桐科学奖“舍弃试卷和标准答案,强调创新与团队精神,让学生以提交研究报告的形式参与竞赛”的组织与选拔模式,和“有利于推进中学科学的发展,激发和提升中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创新能力”的作用,本年度继续试点将东润丘成桐全国决赛金奖、银奖获得者纳入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给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 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单人组队获得东润丘成桐科学奖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全国总决赛金奖或银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 东润丘成桐科学奖全国决赛获奖生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4月5日学生可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复旦大学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5)复旦大学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7)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

  初审

  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名单公示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确认考试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2017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拟定公示人数

申请条件

工科Ⅰ类

建筑学

0-5

符合条件1

城乡规划

0-4

风景园林

0-3

机械工程

0-20

能源动力类

0-20

生物医学工程类

0-15

工科Ⅱ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0-20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信息工程

0-20

自动化类

0-15

测控技术与仪器

0-15

交通运输类

0-20

土木类

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5

软件工程

0-15

理科类

数学类

0-35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物理学类

0-30

化工与制药类

0-35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资格确定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优惠政策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结果公示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高考录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1、网上 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8)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份

  考核以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学类须加试笔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1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5个: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7个: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

  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新闻传播学类考核总分=面试分数/100*60+笔试分数/100*40,面试和笔试总分均为100分)。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入围合格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备注:各学科大类中所含专业以华中师范大学公布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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