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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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4月30日左右;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3日,

  (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一) 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

  (二) 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三) 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四) 推荐人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发明成果等申请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 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07、所有信息全部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08、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09、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一) 初审

  天津大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天津大学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

  (二) 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对于凭发明专利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加试天津大学组织的发明专利复核面试。

  (三) 认定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天津大学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四) 优惠政策

  经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认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

  2.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

  3.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仅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综合素质评测成绩优异,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一个学校招生的基本情况介绍,下面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请看: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以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要求,我校将在20XX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今年我校将继续采用统一的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选拔。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理科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且其高中阶段学*成绩位于年级前20%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依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名单);

  5、综合素质优秀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和突出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佐证材料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初选

  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同时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以语文为主,包含少部分历史、时事政治等内容)、英语、物理;每科100分,满分400分。

  4、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招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之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具有极特殊才能的考生,本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并由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报教育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2、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且成绩位于前50%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但成绩位于后50%者,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之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予以录取。

  3、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如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但按照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可以录取者,不占用考生所属省市招生计划。

  4、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后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自主招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如不及时填写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3、拟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

  4、测试地点:天津大学校内

  5、所有日程安排及相关信息都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初步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和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3、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按高校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排序)等九校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总体规划下,20XX年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共同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天津大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自主选拔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具体专业名单请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有志于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单科学*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全校前10%或考评均为A级;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三、选拔程序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九所合作高校中选报含天津大学在内的两所高校。获得天津大学分配给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需在第一志愿填写天津大学;个人自荐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写天津大学。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专栏,点击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及报名系统里公布,同时在报名系统内相应栏目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或面试。

  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总分200分,时间3小时。

  5、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或面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合格人选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1、我校将在测试或面试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确定认定结果。

  2、取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XX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根据其自主选拔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经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

  (2)单科(数学或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2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3)单科(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3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报考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即可被录取。

  (4)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暑期夏令营获A类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到其所填报的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其他等级证书享受夏令营规定的相应政策。

  (5)以上(1)-(4)条中,学生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徒手画测试在面试时进行,测试地点为天津大学,具体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6)以上(1)-(4)条中,降分后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且学生在填报专业时需服从专业调剂。

  (7)工程科学相关专业指: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不含天南大合办方向)。

  (8)以上提到的录取分数线在*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3、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XX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资格。

  五、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时间:20XX年3月2日。

  4、报名费:200元/人。

  5、测试地点:卓越大学联盟将在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就*选择考点参加学科基础测试。

  六、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及高考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邮寄地址: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决赛特等奖;

  (三)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四) 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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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1)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

  注:

  1. 天津大学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 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

  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 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一) 初审

  天津大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天津大学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

  (二) 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对于凭发明专利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加试天津大学组织的发明专利复核面试。

  (三) 认定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天津大学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四) 优惠政策

  经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认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

  2.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

  3.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仅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综合素质评测成绩优异,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天津大学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人)。

  (二)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理科面向全国,文科限定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三)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

  (四) 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入校后需参加ACM队训练和比赛。

  (五) 所有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六) 考生若由所在中学推荐,须由中学填写《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地址请见简章附件),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由中学邮寄给天津大学(不需上传报名系统),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接收推荐材料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七) 报名系统中考生选择专业均为意向专业,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核、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的入选专业并进行公示。

  (八) 天津大学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九) 获得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2)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z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考生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项目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2005年3月制定)学科竞赛项目名称如下: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2014年10月修订后学科竞赛项目名称如下: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注:报名条件㈠中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获奖证书盖章应为国家主办单位章。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 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 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 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 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 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 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 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 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考生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3)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初审

  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名单公示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确认考试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2017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拟定公示人数

申请条件

工科Ⅰ类

建筑学

0-5

符合条件1

城乡规划

0-4

风景园林

0-3

机械工程

0-20

能源动力类

0-20

生物医学工程类

0-15

工科Ⅱ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0-20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信息工程

0-20

自动化类

0-15

测控技术与仪器

0-15

交通运输类

0-20

土木类

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5

软件工程

0-15

理科类

数学类

0-35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物理学类

0-30

化工与制药类

0-35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资格确定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优惠政策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结果公示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高考录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1、网上 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4)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优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和参加审核测试。

  具体专业、计划、优惠分值和优先条件如下: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一)学校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公正。

  (三)学校纪检*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5)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类、理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4.除上述三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为防止暗箱操作,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6)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㈠、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7日18:00至2017年3月31日24:00

  ㈡、报名流程

  1、网上实名注册: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请考生使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按网上要求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申请材料:

  注册成功后,请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阶段成绩及排名、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等各项信息。

  选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上述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上传申请材料:

  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将中学盖章和个人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同时将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以及其他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和优势的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上传完成后,请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完成报名。

  考生若获得相关推荐,请填写推荐人(含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由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㈢、温馨提示:

  1、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上述注册报名流程。

  2、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每一项申请材料清晰可读。

  ㈠、“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表4: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考生专业选择范围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㈡、“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下30分以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㈢、“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注:对于上述优惠办法中提及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本科录取不分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三级信息公开。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7)

——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河海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专家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选拔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考核意见,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8)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请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

  2.志愿填报要求:每位考生限报2所学校志愿,每人只允许填报1个招生大类,填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3.申请材料递交: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

  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②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手书并上传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主要阐述考生学科特长(或特殊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在1000字以内。

  ③高中阶段获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所有以“特殊创新潜质特长”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交一份创新项目说明报告,内容包含创新项目来源与背景、主要内容、本人承担部分、创新点、完成时间、成果意义等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

  ⑤高中阶段能证明特殊创新潜质的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需邮寄至浙江大学,并上传扫描件,若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有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也可为学生实名推荐,推荐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需在推荐信中作出“本人同意推荐信及相关信息公示”的承诺,并提供专家本人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所在工作单位名称。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学科特长类考生只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具有特殊创新潜质类考生需同时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于2017年4月5日前(以我校接收日为准)用EMS快递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请注明“浙江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

  注: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四年在海宁国际校区学*,收费:12万/年。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综合测试:

  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具有特殊创新潜质考生须另行加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创新潜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甄别,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其面试成绩由综合面试成绩和创新专场面试成绩按1:1折合,满分100分。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

  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内网站公告。

  考生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公开”原则,择优录取。接下来有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者均可报名: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

  3、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2020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自主招生大类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包含专业

报名条件

选考科目要求(上海、浙江)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应用心理学

获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地理信息科学、大气科学、地质学

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材料)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获数学、物理、化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能源、化工与高分子)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车辆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获数学、物理、化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

城乡规划(5年)、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5年)

获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获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

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

获数学、物理、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

  三、网上报名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9)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10)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5】篇

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 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之一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全国中小学电脑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杂志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和含ISSN刊号页,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一) 测试安排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 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6月12-13日 测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二) 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 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的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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