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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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请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

  2.志愿填报要求:每位考生限报2所学校志愿,每人只允许填报1个招生大类,填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3.申请材料递交: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

  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②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手书并上传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主要阐述考生学科特长(或特殊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在1000字以内。

  ③高中阶段获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所有以“特殊创新潜质特长”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交一份创新项目说明报告,内容包含创新项目来源与背景、主要内容、本人承担部分、创新点、完成时间、成果意义等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

  ⑤高中阶段能证明特殊创新潜质的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需邮寄至浙江大学,并上传扫描件,若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有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也可为学生实名推荐,推荐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需在推荐信中作出“本人同意推荐信及相关信息公示”的承诺,并提供专家本人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所在工作单位名称。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学科特长类考生只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具有特殊创新潜质类考生需同时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于2017年4月5日前(以我校接收日为准)用EMS快递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请注明“浙江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

  注: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四年在海宁国际校区学*,收费:12万/年。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综合测试:

  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具有特殊创新潜质考生须另行加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创新潜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甄别,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其面试成绩由综合面试成绩和创新专场面试成绩按1:1折合,满分100分。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

  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内网站公告。

  考生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公开”原则,择优录取。接下来有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者均可报名: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

  3、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2020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自主招生大类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包含专业

报名条件

选考科目要求(上海、浙江)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应用心理学

获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地理信息科学、大气科学、地质学

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材料)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获数学、物理、化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能源、化工与高分子)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车辆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获数学、物理、化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

城乡规划(5年)、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5年)

获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获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

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

获数学、物理、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后登录,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4月15日。

  2、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填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填报招生大类数不超过5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3、申请材料递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按钮。

  (1)《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2) 高中阶段获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和专利不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但通过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面试时携带纸质申请材料,递交面试专家组。(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四、选拔流程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优秀”考生须参加面试及体育测试,“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不通过”考生不能进入后续考评环节。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200分。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所有初审“通过”和“优秀”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不予资格认定。

  考生必须在2020年5月7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资格认定与录取政策

  1、资格认定:坚持全面衡量、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按考生测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自主资格考生名单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我校(国标码10335)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予以录取。

  2、对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其投档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予以录取。

  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考生,其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达到浙江省、上海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3、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4、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浙江大学”,且填报自主资格认定的专业大类。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5、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均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6、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A1B。

  7、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大类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7年4月底。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测试时间:2017年5月15日-20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30至6月10日。

  5.综合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阅读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1)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

  注: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四年在海宁国际校区学*,收费:12万/年。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资助。

  2.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转专业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其高考分数(不含加分、自主优惠分)高于所在省我校(国标码10335)理科普通批次提档线(含)。(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二等奖考生可不受此限制)。

  2)符合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原则、拟入选自主资格名单、优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学校纪检*门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

  3.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等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4.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2)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1

  我校2017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2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一致)。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3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等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3)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实用5份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1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台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30日。

  2.志愿填报要求:考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3.申请表填写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必须由中学审核并盖章。

  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d.考生须在“附件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2

  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3

  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5

  2017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3%左右,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具体招生专业大类详见报名系统(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4)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XX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XX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XX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
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
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XX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XX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XX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5)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6)

——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河海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专家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选拔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考核意见,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7)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精选五篇)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发布《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今年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快来看看上海交大的2016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吧!

  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z2016�{8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6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3)具有其他特别突出的创新潜质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与笔试科目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如个人陈述、高中阶段的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请确保申请材料打印质量,其中申请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证条形码清晰可辨。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6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将于2016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6年6月16、17日在上海举行。入围面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且不低于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扩展8)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清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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