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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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初审

  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名单公示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确认考试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2017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拟定公示人数

申请条件

工科Ⅰ类

建筑学

0-5

符合条件1

城乡规划

0-4

风景园林

0-3

机械工程

0-20

能源动力类

0-20

生物医学工程类

0-15

工科Ⅱ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0-20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信息工程

0-20

自动化类

0-15

测控技术与仪器

0-15

交通运输类

0-20

土木类

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5

软件工程

0-15

理科类

数学类

0-35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物理学类

0-30

化工与制药类

0-35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资格确定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优惠政策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结果公示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高考录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1、网上 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阅读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1)

——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3篇

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1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

  2、 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

  3、成绩优秀,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的考生(须有中学推荐)。

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3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2)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

  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

  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

  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

  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

  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

  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

  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3)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4)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优惠分值范围之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

  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5)

——山东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以下竞赛活动获奖者或符合下列条件者,根据奖项或学术水*择优初审通过: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zzbm/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2.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 山东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 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情况及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写实性材料;

  (3)证明申请者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各种证书、作品或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除证书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个人专著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

  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6)

——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河海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专家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选拔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考核意见,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7)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合集5篇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XX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XX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XX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
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
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XX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XX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XX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3月16日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XX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XX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数之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备注普通类数学类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类物理学院天文学电子信息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化学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环境科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质学类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类历史学系考古学类考古文博学院哲学类哲学系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工学院理科试验班类元培学院文科试验班类医学类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医学部临床医学(五年制)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口腔医学(五年制)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五篇(扩展8)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份

  考核以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学类须加试笔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1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5个: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7个: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

  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新闻传播学类考核总分=面试分数/100*60+笔试分数/100*40,面试和笔试总分均为100分)。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入围合格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备注:各学科大类中所含专业以华中师范大学公布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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