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围城》有感1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对这种说法,我双手赞同!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读《围城》有感2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样。这本书找了很久,借着工作之便把它读完了。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读《围城》有感3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方鸿渐可以说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不学无术,虚假软弱,优柔寡断,最终一事无成的纨绔子弟。他本来学国文,却出洋“深造”。四年换三个大学,“兴趣颇广,心得全无”,就这样得过且过地混了几年。后来他又从一个爱尔兰骗子手中得到了一张,以尽孝子贤婿之义务。同时又是玩世不恭,但却又不是纯粹的坏人,他是一个挺善良的人,又有一些正义感,知识面很广,很会调侃,但是做事无主见,也不果断。就像是很多现在的人得过且过一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到的最后既无工作,又无家室,孤苦伶仃漂泊在外,他的可怜却是自己造成的,而更多人的可怜却是有那群不学无术却居高位不为他人着想所造成。 方鸿渐是可悲的,可悲就可悲在他所生活的社会,一个没有人性的社会,一个失去人生目的,没有前途的社会。他也做过很多的事,可都是一些鬼混的事。到的最后那些事都不敢告知他的父母。这可能是他仅剩的一点良知了吧!虽然最后他也是很懊悔,陷入了无尽的悔恨之中,然而一切已经完了。方鸿渐与苏文执·唐晓芙等人间的感情纠葛最终结局是方鸿渐逃出唐家后,在大雨中失魂落魄地漠然伫立,这无疑是《围城》中最凄惨的画面。为何结局如此?方鸿渐固有的一些弱点:软弱、虚荣、优柔寡断,使得他身处旋涡之中,无法及时从中解脱,最终尝到苦果。再者,方本身的一些“劣迹”:,与鲍小姐鬼混等等,也是围着他,让他无法解脱的一堵墙。方鸿渐最终与孙柔嘉结婚,可是这个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就以他们的离开而告终,就好像现在的婚姻越来越不扎实一样,太多的人仅仅是抱着在一起而不是一起生活的想法一样,面对那样的社会,他们本来就是悲剧人物。他作为一个出国留学过的“人物”最后却在等待着别人的救助,本该承担起挽救社会重担的他们成了社会的累赘。本该是一个思想的前卫者在虚伪与堕落中迷失自我,固步自封。

  方鸿渐一位个性复杂矛盾的知识分子,方鸿渐的父亲,一位颇受邻里敬重的乡绅,有着浓重的封建遗老气息。他在当时的“孤岛”上海认识的朋友中,苏文纨人称“才女”,结婚后变得惟利是图,仅有的一点“才气”荡然无存;赭慎明迂腐木讷而又自吹自雷;董斜川消极避世,吟风弄月,而又自以为是。当方鸿渐跑到内地,所遇诸人中,李梅亭道貌岸然,其实龌龊不堪,为人鄙吝而好色,见到稍有姿色的寡妇就想去“揩油”;李梅亭的大箱子装载着一本万利的私货,其奸诈贪财的嘴脸暴露无遗。李梅亭又很虚荣,而顾尔谦的谄媚正合其口味。在三闾

  大学中不乏李梅亭之辈。如高松年貌似尊严,却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韩学愈谈及,面不改色;陆子潇喜欢借题发挥,大肆吹嘘等等。作者以辛辣幽默的笔调,揭露出知识分子的种种缺点与通病,引起读者的反思。作者用那讽刺的口语表达出来,却把他们写的毫不知情,可见那群人的脸皮之厚,思想之禁锢难以挽回,他们本应该是担负起救国就民的重担的,却因为思想落后与自私自利而丢弃那个责任。本应该作为思想前卫者,接受新文化,新思想,改造旧社会的弊端的他们却遗憾的成为了社会的累赘。

  《围城》中有集中描写知识分子的地方,重点有两个部分,一是方鸿渐等人去三闾大学的旅途上那段,一是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的那一部分。其中有方鸿渐一群人的所见:昏暗的旅舍,破旧的街道,老式的汽车,泥泞的道路,倾盆的骤雨,黑夜中的灯光,晨雾中的坟墓??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到当时社会的思想落后,感觉到太多的人像方鸿渐逃避责任,不管世事,蜷缩在自己的“围墙”之中。他们途遇形形色色的人:抽唱戏的女人,咒骂汽车的司机,粗陋的军官,泼辣的寡妇??这种种与他们“道不同”的人,为我们展现出当时微缩版本的社会。也是的我们更好的了解当时的思想状况。他们思想的被“围困”严重的窘态。

  同时也很好的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状态。影射到当今社会,很多人学外语仅仅只是学*他们的语言,而没有把他们的出世思想学*引见回来,他们只看到了可以进城出城,却不知应该打破这堵封锁人性的围墙。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钱钟书感受到了人性的这种弱点,因而写下了这本书。我认为综观此书,还有其他的“围城”: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读《围城》有感4

  读完《围城》后,感受最强烈的便识作家亦谐亦庄、嬉笑调弄的笔触,无怪乎杨绛说:《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这样的钱先生创造了一批痴气旺盛的人物。

  方鸿渐如一个赵辛楣,可谓是这本书中一个好人,一个成功的人。他本为外交官署处长,又为华美新闻政治编辑,后来被三闾大学聘做政治系主任,被解雇了仍能在重庆混的风生水起。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真才实学,处事圆滑。他待方鸿渐也很好,且为人真诚。误将方鸿渐当作情敌时,敌意醋意不加掩饰,不做笑面虎;误会澄清后,把酒释恩仇他唯一的能算得上缺点的,也是香港重逢苏文纨时,面对方鸿渐的调侃,赵辛楣竟红了脸,那张四川小姑娘的照片终归是孙柔嘉,赵辛楣的。

  忽然别转脸,手帕按嘴,肩膀耸动,唏嘘哭起来她有女孩的 。在重庆,将要见苏文纨时,她今天穿了件新衣服来的,胆子大壮,并且有点好奇进客堂以前,方鸿渐把草帽挂在架子上的时候,柔嘉打开手提袋,照了照镜子。她也有女孩的虚荣心和醋意。她没有什么特点,不像苏文纨才华横溢,也不像唐晓芙天真率直,但这也是她最大的特点。

  让他来,我最喜欢小孩子。实是虚伪。背后编排唐小姐,三次电话欲阻唐小姐与方鸿渐见面,又掩饰事实;故意想看到两个男人争抢自己的场面,向往优越感,实是心机深沉。伸手让柔嘉拉一拉,姿态就仿佛伸指头到热水里去试试烫不烫,脸上的神情仿佛跟比柔嘉高出一个头的人拉手,眼光超越柔嘉头上。实是目中无人。

  孙柔嘉和苏文纨虽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但她们仍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如此看来,方鸿渐作为主人公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 那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有感5

  看完围城,感觉自己对婚姻都没有了期望。

  钱钟书的这本书,偶尔会有点压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心情原因,还是自己对爱情的失望,以及对婚姻的失望的原因。

  不过,钱钟书的这种方式,有一部分诠释了婚姻与爱情的区别,还有一些,是留洋的风气与之后的无所作为。

  方鸿渐的爱情,一直都是无疾而终的,当时恋爱中的人们也许是愚不可及的,爱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并不爱,比如苏文执对方鸿渐,比如赵辛楣对苏文执。而他和唐晓芙算是情投意合,可是后来唐小姐给他的回信,因为悲痛没有即使发现,于是,错过了。

  姻缘,爱情,有时也会是将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还未谈及结婚时,一切都是隐晦而美好的,可是,遇见婚姻,所有的一切幻象都破灭了。

  开始的时候,孙柔嘉看起来人如其名,可是,婚后,任性娇纵,是多少女人的真实写照,总以为拿捏的很好,感情和人都不会从指缝溜走,却不想,被磨灭的不仅仅是情感中美好的一面,还有两人的耐心与温暖。

  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之前,他想起来恋爱与结婚,觉得和一个人**淡淡结婚不失为最好的方式,感觉美好,不会有轰轰烈烈,也不会像恋爱般揪心。

  再怎样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比不过*淡无奇的生活,尤其是大家庭的生活。

  所以说,爱情不比婚姻,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爱情,婚姻,不过尔尔,就如那句话,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而里面的人想出去。

读《围城》有感6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围绕婚姻之城、职业之城和人生定位与选择之城所写的,一本在今天看来仍然很有意义的书。看不看得懂和有没有文化是两个概念,如果在那种环境中生活过,换句话说,如果你是方鸿渐,即使你不识几个字,你也能体会到书中的含义。

  读书有的时候和人的阅历有很大关系。就像人们所说,让没上幼儿园的孩子背古诗,毫无意义,因为他记住的就是符号,根本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我们读一本书也是这样,今天读的感受是这样,过几年后再读它,又会有另外的感觉。十几岁的人读《红楼梦》,和三十几岁的人读出的味道会大不相同。

  看陈道明先生主演的《围城》是在很多年前了,当时年龄小,就是看个热闹,觉得方鸿渐挺有意思,也没理解作者有什么深意。后来再读才能理解作者讽刺意味下知识分子的茫然与不同人物所做的选择。

  我们很多人在年少时,并不能理解父母为什么要那么勤俭节约、那么努力工作、那么无私奉献自己的青春养大我们,正所谓“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当我们进入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猛然间就会泪流满面,想起自己生父母的气,和母亲吵架、甚至发誓再也不回这个家。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因为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父母那样爱我们。

  一切的一切都因时间的改变而变的有所不同,所以,看不懂《围城》和有没有文化无关,因为时间能让你慢慢看懂一切。阅历会让你轻而易举的理解书中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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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10篇

读《围城》有感1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样。这本书找了很久,借着工作之便把它读完了。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读《围城》有感2

  从小就开始听妈妈讲对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的评析,她曾经对我多次提过钱钟书先生的一句经典名言:“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现在我长大了,终于开始认真读《围城》了。

  作者钱钟书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上层知识分子的遭遇。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再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上发生的故事,《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在当今社会上可谓是家喻户晓了。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越读《围城》,就越觉得它更加深奥莫测,因为它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而且还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也许,这就是《围城》能被万人之传诵的原因吧!

  当读到方鸿渐的第三圈“围城”——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时,我又被它震撼了:《围城》中揭露的一面,竟然与当今社会的某些黑暗角落的情景极为相似!他们也与《围城》中的一面一样,心狠手辣,心有城府!这下,我终于明白《围城》的文学价值了!明白钱钟书先生为什么会成为*现代文学大师了!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一种*常人难以掌握的艺术!

  多看看《围城》吧!它会令你受益不尽的。而这,就是我看完《围城》的最深的感受!

读《围城》有感3

  耳边隐约又响起墙上那口跟不上时间的老钟沉闷的敲击声,正“当、当、当、当、当、当”地嘲笑那个躺在床上,黯然神伤的人。

  鸟儿挣扎着要出去,羽毛凋零散乱。

  但,我想说,鸟儿,你为何一定要选择痛苦呢?

  这既然就是你所追逐的,何不坦然面对?

  我们在自己的道路上,有那么多想得到的东西——金钱,名誉,爱情——这是在我们心中被神化的东西。

  我们努力追逐。可有一天,我们逐到了,却像文中的人物,沉入无垠的金笼。

  但笼中的鸟儿,请彻夜欢唱!

  虽然我有了束缚,但请不要忘记最初的心愿——感到了金钱的疲累,为何不想想自己给后代营造了怎样好的环境,感到了名誉的负担,为何不想想自己曾获过多少甜蜜……我们明明得到那么多,又为何悲伤!

读《围城》有感4

  “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想进来。”钱老先生写下旷世奇作《围城》,让世人皆知这句话。如今,再一次重启《围城》,不免感慨良多。

  围城这一部爱情小说,讲述了方鸿渐和几个女子的感情和纠葛。由此说来方鸿渐也是情路坎坷,家长包办的周小姐不幸离世。

  妖娆多情的鲍小姐随着那远航的轮帆一般,惊艳一瞥。接着又转入了苏小姐的怀抱。终于遇上了心中的白月光,唐晓芙,周旋于两姐妹之间。

  终于是谁也没成,反而将就一般,同一个学校的孙柔嘉结了婚,将就的婚姻,经营心计得来方鸿渐的孙小姐,自是在达到目的后,就展露了不柔不嘉的本性,加上本就不是真心的爱混杂在亲族之间,两个人不再是两个人,而成了两个家庭矛盾的代表,本就不多的情感在争吵中日益薄弱。

  更是在赵辛楣一纸书信到来后,方鸿渐萌生了极大的念头,就是逃离,逃离这座婚姻的围城,他与孙,这次真的翻了,再等他去寻回家时,孙柔嘉也走了,方鸿渐失去了一切,可这围城,却还在这里。

  从围城,看《围城》,生活就是一座座把人围在内里的城。“人生万事犹如一座围城”,方鸿渐,便是一个个你和我、他,具备大多数人的性格,自命不凡,与野心并不相符的实力,不珍惜、不努力又不知足。

  生活,往往就是这样,想的多还不努力的人,得不到的时候就多,得不到了便怨怼生活;得到了却又不懂的珍惜,越发的不知足,自然有一天,会重重的跌倒,再也爬不起来。这倒下的人,从围城中,我看到一个又一个,一种又一种,芸芸众生,万般境遇,万般生活,皆被自己的城所围困着,所困的,不安的人们都想逃离这城,这现实的城,这现状的城,这现在的城。

  或被困情感,被困琐事,被困高度,被困时局,都被困着……

  既然是在城中里,也终究挣脱不了,何必苦于城。我想,都可以快乐起来。方鸿渐在他的城里,一步步自我丢弃,自我放弃。所以他被死困在里面,不快活。机遇来了,我就去把握,珍惜所拥有的,想象要得到的,生活有了信念,去努力提升自己,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断前行,不在灰寂的过往停留,围城,将会变成一个个过往的经历,都成了经历,这就是我想要的,真正的城。

读《围城》有感5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读《围城》有感6

  老钟笨重而迟缓地摆动着,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倾泻在地面和墙隅上,如同泠泠的水透着清冷的光。蓦然一声长而沉重的叹息搅乱了这宁静,连带着把空气搅动得浑浊而粘稠,像是被蒙上了厚厚的猪油,压抑到让人喘不过气来。又像是流星短暂地滑过,在夜空拖出一条弥久不散的光弧,最后剩下的,只有看客无尽的怅然感伤,而我就是这看客——一面老钟。

  我喜欢夜晚,一切的喧嚣暂停播放,世界好似开启了静音模式,每当此时,全世界于我而言就像一个梦,唯有我是真实的,那种能清晰地听见时间流逝的嘀嗒声的安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我存在于世的安心,我尤其喜欢——可我的世界常常被这样的一声叹息撕破,

  那些表面风*浪静的生活,揭开以后,是早已蓄势待发的风暴。

  不久前一对新婚夫妇搬了进来,男主人叫方鸿渐。从他们搬进这间屋子起,曾宁静的生活开始泛起涟漪直至演变成风暴。他们总是吵架,小到为柴米油盐争吵,大到为人情世故、未来前程争吵,我见过太多幕主人愤怒之下夺门而出的情景以及争吵过后一片狼藉的落寞,我知道,他们这样无休止的争吵总有一天会终止,毕竟这缝隙不是突如其来,而是在隔阂与误解的双重矛盾中彻底激化而来。

  人的感情在柴米油盐的烹饪下,竟脆弱得如此不堪一击。

  可人人却皆言我无情,说再浓厚的感情在我面前都会被冲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履行着我的职责,不徐不缓地走在我的轨迹上,我明明从不加干涉,他们的生活是他们一手创造一手选择的,我只是见证了整个过程,也只是扮演了看客的角色而已。再后来,我无需自问,答案在崎岖的岁月中逐渐显露出来——那些说我无情的人,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情,时间从未作出改变,也未改变任何事物,改变的其实是人心。

  我承认,我走过了太多年岁,囊括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因此,我早已看透了这俗世。于我而言,我的一生就是一直走到停摆的那一刻,了无羁绊。对于方鸿渐而言,他的人生就像是一座又一座的围城。他用尽全力冲进去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但其实他从没有逃出来过,他只是在围城之中堆砌了一座又一座围城,直至亲手将自己桎梏住,然后亲手将自己的人生葬送在狭小到无法动弹的围城之中。

  可悲的是,很多人都难逃围城的象征性,他们一边堆砌围城又一边走投无路。我见过太多和方鸿渐一样自命不凡最终止步于*凡的人,他们不屑于与这世俗同流合污却终归成为世俗的一部分,他们故作清高却极易被外界诱惑而产生动摇,他们追求理想却屈服于“将就”。细究之下,其实每个人都有着文明外衣下的庸俗与不堪。

  但即便如此,在自我和世俗、理想和现实的双重夹击下,他们仍能苦苦地与世俗周旋,在*淡无奇的生活中挣扎,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归中从头再来,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可是人生几经辗转,能够成功的人又有多少,我不该仅局限地着眼于他们的失败然后对此进行苛责,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在苦难中的坚持的品质也是人性的一大魅力。

  我时常在想,人为什么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向往着未曾踏入的领域而又在踏入这个领域后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或许人生就像是在麦田中寻最大最饱满的麦穗,因为总是想着前方还有更好的,于是轻易舍弃了不应舍弃的却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人们追求所谓世俗功名、理想爱情时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味追求一个“更”字,走得太远,都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最后走到头却发现手中空空如也,便只好随便凑合。

  天边逐渐翻出鱼肚白。次日傍晚,他们彻底闹翻,生活还得继续,他又重新踏入了下一个围城。

  那之后的许多个夜晚,这间屋子又重新恢复了宁静,我又重新拥有了专属于我的夜晚,我不知道未来还会遇见谁,又会目睹怎样的生活,但我想余下的时日,且让我沉入岁月的深海,从此缄默不语,静观云舒云卷、月升日落,静观这人间百态——不喜亦不悲。这人间不值得我为此牵挂太深,毕竟我只是一面钟而已。

  我这一生不小心目睹了太多,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我之所以能看得通透,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在城中罢了。

读《围城》有感7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的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这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

  围城里有一段话,甚是喜欢: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也是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一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一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结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是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理想。

读《围城》有感8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我们都需要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儿时,我们是父母眼中被疼惜的孩子,总想长大后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没有任何人的成长道路是一帆风顺,总会遇到各种挫折和打击,使我们陷入成长的困境;毕业以后,我们参加工作,既想在工作中一展拳脚,又想搭载现成的*台展现自我,可是现实残酷,没有不劳而获的成果,于是我们陷入犹豫的困境中;成家以后,为人父母,我们总想给予孩子所有关怀和呵护,可是不能领略父母一片苦心的孩子总会在叛逆时期做出许多不理智的事情,使我们又被陷入矛盾的困境中,总之,好像许多事情都不能顺利解决,可是,无论面对的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始终取决与我们面对它的态度与做法,只需尽到各自人生角色中的职责,真实的面对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就算围城的困境再高,总能创造与演绎出精彩美好的人生。

  透过《围城》这本小说,让我领略到它不仅仅是“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的婚姻法则、更深层次的反映的是事业、生活这座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令其陷入感情的围城中。而在三闾大学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最后的悲凉结局。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映射人生是“围城”。真正要阐明的就是:人生本就是一座大围城,谁都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围墙下过完一生。既摆脱不了如此的命运,就只在于处在每一个阶段,你是否竭尽所能,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城池里的异彩,精彩的活在当下。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生活需要能量来处理好繁琐的家庭事物,工作需要灵感来攻克难点,精神需要寄托来激励人心的潜能,不要抱怨,不要消极,敢于面对人心的弱点,坚持该有的态度和责任,正面直视那看似坚不可摧实际不堪一击的困境,相信,只有自己才能完整演绎出人生最真实的精彩。

读《围城》有感9

  我从《围城》里读到了种种爱情,也读出了自己的爱情观。方鸿渐的身上,赫然有着自己的许多影子。

  如果要给现在的自己下个定义,我想该是少年之爱的中期或晚期:

  曾经不够勇敢、或者说仍有顾虑,而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

  曾经顺着冲动,笨拙地表明心意,被拒后经历清醒、冷静、可能还有些故作淡定,最后装一把看破红尘的样子进行所谓的"实力分析";

  曾经抱着鸡汤的幻想"做更好的自己,等待那个人在拐角处不经意地出现";

  常常怀有自疑与不自信,担心自己不够优秀,怀着对*庸的不甘乃至惶恐,警告自己应该时时刻刻保持奋斗和努力。

  后来呀,才开始渐渐了解,单身自有单身的好处。两个人的生活或许更暖,但也更挤,需要学会悉心照顾、学会相互包容;而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可以天马行空、随心随性,多了自由,少了拘束和负担。

  才开始渐渐懂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更要学会自重、自爱和自立,接纳自己的开心与不开心,善待自己的情绪和品性。纵使只有一个人,也可以和自己愉快地相处、精彩地生活,更何况我从来都不止是一个人。

  读了《围城》,才开始渐渐认可,爱情与婚姻里没有最好、也没有最完美的人,只有更合适、更能相互理解体贴的人。纵使如此,冲突和矛盾也不可避免,感情的维系需要包容、体谅乃至忍耐。毕竟,哪家孩子没有见过爸妈吵架,可一路小吵大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依然携手同舟、偕老白头。

  只是,那些能持续长久地轰轰烈烈、你侬我侬、忘我忘他的爱恋,终究是极少数、几乎不存在的,又或许,只能活在肥皂剧和一些少年少女的青春想象里。《围城》告诉我的,是现实与想象的差距。

读《围城》有感10

  每个人都想获得自己人生的自*,想掐住命运的咽喉,去击败自己的宿命,但是大文学家钱钟书笔下的方鸿渐在自己的人生里,却仿佛走入了一座又一座围城之中,在城中渐渐扭曲了自己,变成了一个悲哀的存在。从“克莱登大学”到苏文纨、唐晓芙,再到“情敌”赵辛楣、妻子孙柔嘉,这一座座“围城”使他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最终也不知自己应该走向何方。“没有梦,也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在失去柔嘉之后,万念俱灰的他走向麻木,丧失了生命最基础的感觉,更不用说对未来的憧憬。读完《围城》,我进入了作者作品内部,试着去体味那一种深沉的悲哀。

  从全书第一章,主人公坐船回到家乡江南某镇的1937年开始,《围城》主人公方鸿渐做的事几乎没有一件是成功的。可以说,他不过是个一个庸常的读书人。他的特点是*庸,而他的悲剧也来源于他自身的*庸。鸿渐软弱,被动而无能。他的“软弱”体现在在他放弃了爱慕自己的苏文纨,却没有也不会勇敢地追求自己深爱的唐晓芙,“被动”表现在在当他去三闾大学教书却在“信任危机”出现后没有坚持自我,而是被动挨打,最终遭到众人排挤,含恨离去。至于“无能”,最好的体现就是他在香港成婚后没能“镇住”自己的妻子,柔嘉不满意方家的“古板”,最终一气之下选择独自离开。他的性格弱点,为最终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在生活的围城里,方鸿渐的无助和凄惶,和贾宝玉简直如出一辙。“世上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贾宝玉在大观园里也是这般的软弱。他爱着黛玉,又不能与她长相厮守;他不爱官场,最终又和贾兰一起“金榜题名”。这两人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又在现实的阻力之下选择了屈服。他们的经历虽不甚相似,但他们的性格却同样令人感叹。大观园固然是围城,《围城》里的世界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当然,《围城》毕竟是一部小说。方鸿渐的软弱、被动无疑是作者在文中努力刻画的,但作者写作本书的本意是批驳一种异化人性的状态,而不是这个时代这种状态下具体的几个人。全文主要讲述一种在生活的特殊情况下人性的扭曲,和这种扭曲之下每一个人内心的悲哀。不论是苏小姐的“冷艳”,孙小姐的极具心机,李梅亭等人的狡诈阴险,唐晓芙接*完美却没能与鸿渐走到一起,还是鸿渐自身的软弱无能,都是作者内心想表达的“悲哀的世界”的一部分。

  人说《围城》是新版《儒林外史》,我不反对,或许这就是这个“围城世界”的真正悲哀吧。

  作为民国第一才子,钱钟书薄薄的《围城》描绘了一个真实、扭曲而悲哀的世界。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感叹,一种奇想。它与其说是一篇爱情小说,不如说是一篇讲述伦理,哲学,世界观的巨著,是*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围城》有感9篇

读《围城》有感1

  谈及“围城”两字,那多是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言“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名言。但岂止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

  书中小人物皆是栩栩如生,鲍小姐和苏小姐两个截然不同的刻画,却让我同样会有回甘生津的想法。

  “放荡不知羞耻”的鲍小姐,却是目标明确,决定果决的女人。她的家境并不优渥,还带有严重的刻板思想。她从小的时候就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因而她在物质和精神中,选择了前者。也造就了她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填补的下场。

  而鲍小姐这个小人物小到只有姓没有名,可见她的出场是对当时钟鸣鼎食样的社会的反讽。从她身上影射出许多个社会上的“鲍小姐”,她们为了华丽的衣裳抵掉了价值千金的灵魂,成为昏暗世道下的第一批产物。因而才会形容她为:如果爱情是一座围城,把婚姻当作交易的鲍小姐则是一直行走在围城之外。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苏小姐,反而被高傲的气节给推到那深渊,让自己多年的苦读付之东流,沦为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市井泼妇的行列。伪洁与易染使她注定沦为和赵辛楣等人纠葛不断。让她女诗人的身份最后只是且只能是缀词。

  其实她们二者都被那不可名状的围墙给困住,城内的想出去却又能安之若素的置于其中。城外的想进去却也无所作为。

  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一座座围墙呢?作乱者高枕无忧,跟风者唯恐不乱,偏听者是非不分,受害者百口莫辩。更有施暴者宛若百鬼夜行,而受虐者却后患无穷。他们谁也理解不了谁,谁也都不是将道歉放在字典中的人。

  人与物间的利益关系竟也开始有些明朗。昨日,我看你好似与朝阳争曙晖,蒸蒸日上,指日可待。日后,我视你如草芥,不值一提。

  但破除围墙束缚,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也未曾不是没有。像赵忠尧先生,在西方列国所围堵的和封建主义的所缔造的双重围墙内,仍旧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物质的科学家,与诺贝尔物理奖擦肩而过。或许他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记忆里籍籍无名,但他的学生有邓稼先、杨振宁、钱学森、朱光亚等,他培育出了*物理学界的半壁江山,是人类科学史的拓荒者。

  他没被围墙所堵获,还翻越数道围墙。作为一个学者,他虚心向学,向他的导师密立根提出更换更高难度的项目,成功研究出了“硬伽马射线”的相关理论。作为一个为师者,他不仅创建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而且还为了学生们的研究材料,多次与美国和日本交锋。身为一个研究者,他为了*的蘑菇云能够腾空而起,大漠孤烟直的刹那,付出了诸多代价。

  种族歧视、世俗礼教、物理壁垒等都未能让他如困兽一般锁在围墙里,出不来。他跳脱于围墙之外,不受禁锢。

  恰逢少年时,少年的肩上总是担负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们也非一定滞留在一方之地。围墙围的向来是心,岂会是人?身未至,心先至。荆楚大地之上,自能纳下那江湖快意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我们背上时光的行囊,踏过围墙的颓垣断壁,迈着炙热的步伐,恣意且坚定,直入白云深处,见那浩气展虹霓!

读《围城》有感2

  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围城被人们称为现代版儒林外史,因为他是*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围城共有九章,大概可分为4个单元,刻画了一批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学子,但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又缺乏和传统势力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觉得,现实是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的,但不能为现实而活,可以说,因为这本书,我的生活观改变了不少,正可谓是“一本书改变一生呀”

读《围城》有感3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突发奇想拿出《围城》,仅仅是看了前面一两章,竟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看得下这本原来觉得无趣的书。

  但是本质里依旧是一个急于得到情节的人,于是按耐不住便上网搜索,看看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彼此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变化的。

  看了一溜知乎上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不禁惊叹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认识的深刻,还有笔力如此深厚,使得书中一字一句都值得人细细斟酌和品味。想来*几年沉迷于网络小说,沉迷于其带来的刺激感和新鲜感,越是奇奇怪怪的人物、故事和情节,越能吸引我的注意。

  你想,如果碰上一个从未体验过的刺激的故事,作者的文笔又足以让你流畅地读下去,那对于这烦闷枯燥的生活而言,着实是一剂即好的调味料啊!因此不断地沉迷于其中。但是如今读到钱先生的《围城》,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人对于这本书的体会,突然发现,真正的大师便是这样的'。

  他塑造的仅仅是生活中常见的人,并没有神奇的经历,没有谁都没见过的背景,不是一个完美得能够让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人。就是这么**常常地把「我们」给写出来,把生活中的无奈揭示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每一个人不同却又深切的体会。有人说方鸿渐即使和唐晓芙在一起,也依旧会是一个悲剧,从经历、性格和社会地位等角度来说,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和孙柔嘉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匹配,钱先生其实给了他最好的一个结果。而这恰恰却是书中对于方鸿渐来说很悲剧的结局,因为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一座高高的围城。

  还有人从阶级的角度分析了方鸿渐最终的选择,认为方鸿渐自己一步一步作死,放弃了所有能够跃迁阶级的机会,所以他的结局是悲哀的;有人把每一个人的性格都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书里的人或虚荣、或卑鄙、或懦弱、或无能、或孤傲,只有唐晓芙得到了作者的偏爱,却像住在遥远的月宫里的嫦娥,那么清新动人,却是方鸿渐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我发现,几乎每个人在分析的时候,都会带有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方鸿渐和谁谁谁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局?”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假设,大多数人到了最后都下了一个结论,不管选择了谁,对于方鸿渐来说都是不合人意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本来就是要向我们揭示生活中的无奈罢了吧。

  毕竟有谁能够十分肯定地说,自己在这一刻做的决定,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生活不是童话故事,只有美好的结局。但这恰恰正是《围城》的魅力所在,它算是给了每一个读者深深的沉思,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人生……

  每个人心中对于方鸿渐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好或是坏,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不是方鸿渐,但我们也都是方鸿渐,我们都不是《围城》中的每一个角色,却也都是他们。

  我们不是,所以我们在理解人物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是,所以我们能够体会到人物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再怎么荒唐,却有道理。而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为了能够吸引读者,方便让读者把自己轻松地代入同样的情境,每个人物都过于地个性鲜明,坏即是坏,好即是好,就算各有理由,也许坏人也有人爱,好人也有人厌。但是在作者为其设定的情节里,不存在给读者多一点的想象余地。

  仿佛他们在遇到人生的岔路口时,只会选择前往其中一个方向。这样的人物不会做出折磨读者的一些决定,不会像方鸿渐一样,能够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每一个选择而引发纠结的思考。

  然后以设定好的人物的性格,他必然会这么做。主角一向好,即使有不好的地方,也仅仅是一些不擅长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赢得读者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而设定出来的一些缺点。

  不会像《围城》里这样,有人爱慕虚荣,有人唯唯诺诺,有人工于心计……尽是一些真的不讨人喜欢的缺点。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络小说重度沉迷患者,能够看得下也是有些离奇啊!

  由此看来,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绝对有着深刻的洞察力,能够把一个人物塑造得令人如此咬牙切齿。方鸿渐绝对不是一个大家心里都向往的完美人物,却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关注他的命运。

  读完《围城》,也算是大开眼界,不能说学到了,只能说见识到了大师级别的人物塑造方法。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人物和故事,其它的包括语言风格、作品主题和作者的思想都是值得鉴赏和研究的。

  关于运用文字这个方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准确」。因此钱钟书绝对也是一个文字运用的大师,能够把他的心中所想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想想有多少人能准确无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答案应该是极少数,不然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产生。当然,也有许多人是理解能力不够。这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值得精读的书籍,或者说是一本关于写作、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教科书。但也只有有了一定经历的人,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思想内涵,所以有人说,这是一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读上一遍的书。

读《围城》有感4

  我一直在想《围城》的一个结尾,我想方先生应该离开孙小姐,然后在一个舞会或一个村路上再遇见唐小姐。

  生活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面。

  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一个不懂得在困境中寻觅幸福的人在哪儿也不会快乐。

  我只能默默祈祷:方鸿渐,希望你在去重庆的路上能找到金笼的出口。

  出口在心里。

  笼中的鸟儿,请彻夜欢唱……

读《围城》有感5

  老钟笨重而迟缓地摆动着,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倾泻在地面和墙隅上,如同泠泠的水透着清冷的光。蓦然一声长而沉重的叹息搅乱了这宁静,连带着把空气搅动得浑浊而粘稠,像是被蒙上了厚厚的猪油,压抑到让人喘不过气来。又像是流星短暂地滑过,在夜空拖出一条弥久不散的光弧,最后剩下的,只有看客无尽的怅然感伤,而我就是这看客——一面老钟。

  我喜欢夜晚,一切的喧嚣暂停播放,世界好似开启了静音模式,每当此时,全世界于我而言就像一个梦,唯有我是真实的,那种能清晰地听见时间流逝的嘀嗒声的安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我存在于世的安心,我尤其喜欢——可我的世界常常被这样的一声叹息撕破,

  那些表面风*浪静的生活,揭开以后,是早已蓄势待发的风暴。

  不久前一对新婚夫妇搬了进来,男主人叫方鸿渐。从他们搬进这间屋子起,曾宁静的生活开始泛起涟漪直至演变成风暴。他们总是吵架,小到为柴米油盐争吵,大到为人情世故、未来前程争吵,我见过太多幕主人愤怒之下夺门而出的情景以及争吵过后一片狼藉的落寞,我知道,他们这样无休止的争吵总有一天会终止,毕竟这缝隙不是突如其来,而是在隔阂与误解的双重矛盾中彻底激化而来。

  人的感情在柴米油盐的烹饪下,竟脆弱得如此不堪一击。

  可人人却皆言我无情,说再浓厚的感情在我面前都会被冲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履行着我的职责,不徐不缓地走在我的轨迹上,我明明从不加干涉,他们的生活是他们一手创造一手选择的,我只是见证了整个过程,也只是扮演了看客的角色而已。再后来,我无需自问,答案在崎岖的岁月中逐渐显露出来——那些说我无情的人,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情,时间从未作出改变,也未改变任何事物,改变的其实是人心。

  我承认,我走过了太多年岁,囊括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因此,我早已看透了这俗世。于我而言,我的一生就是一直走到停摆的那一刻,了无羁绊。对于方鸿渐而言,他的人生就像是一座又一座的围城。他用尽全力冲进去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但其实他从没有逃出来过,他只是在围城之中堆砌了一座又一座围城,直至亲手将自己桎梏住,然后亲手将自己的人生葬送在狭小到无法动弹的围城之中。

  可悲的是,很多人都难逃围城的象征性,他们一边堆砌围城又一边走投无路。我见过太多和方鸿渐一样自命不凡最终止步于*凡的人,他们不屑于与这世俗同流合污却终归成为世俗的一部分,他们故作清高却极易被外界诱惑而产生动摇,他们追求理想却屈服于“将就”。细究之下,其实每个人都有着文明外衣下的庸俗与不堪。但即便如此,在自我和世俗、理想和现实的双重夹击下,他们仍能苦苦地与世俗周旋,在*淡无奇的生活中挣扎,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归中从头再来,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可是人生几经辗转,能够成功的人又有多少,我不该仅局限地着眼于他们的失败然后对此进行苛责,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在苦难中的坚持的品质也是人性的一大魅力。

  我时常在想,人为什么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向往着未曾踏入的领域而又在踏入这个领域后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或许人生就像是在麦田中寻最大最饱满的麦穗,因为总是想着前方还有更好的,于是轻易舍弃了不应舍弃的却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人们追求所谓世俗功名、理想爱情时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味追求一个“更”字,走得太远,都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最后走到头却发现手中空空如也,便只好随便凑合。

  天边逐渐翻出鱼肚白。次日傍晚,他们彻底闹翻,生活还得继续,他又重新踏入了下一个围城。

  那之后的'许多个夜晚,这间屋子又重新恢复了宁静,我又重新拥有了专属于我的夜晚,我不知道未来还会遇见谁,又会目睹怎样的生活,但我想余下的时日,且让我沉入岁月的深海,从此缄默不语,静观云舒云卷、月升日落,静观这人间百态——不喜亦不悲。这人间不值得我为此牵挂太深,毕竟我只是一面钟而已。

  我这一生不小心目睹了太多,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我之所以能看得通透,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在城中罢了。

读《围城》有感6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我们都需要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儿时,我们是父母眼中被疼惜的孩子,总想长大后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没有任何人的成长道路是一帆风顺,总会遇到各种挫折和打击,使我们陷入成长的困境;毕业以后,我们参加工作,既想在工作中一展拳脚,又想搭载现成的*台展现自我,可是现实残酷,没有不劳而获的成果,于是我们陷入犹豫的困境中;成家以后,为人父母,我们总想给予孩子所有关怀和呵护,可是不能领略父母一片苦心的孩子总会在叛逆时期做出许多不理智的事情,使我们又被陷入矛盾的困境中,总之,好像许多事情都不能顺利解决,可是,无论面对的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始终取决与我们面对它的态度与做法,只需尽到各自人生角色中的职责,真实的面对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就算围城的困境再高,总能创造与演绎出精彩美好的人生。

  透过《围城》这本小说,让我领略到它不仅仅是“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的婚姻法则、更深层次的反映的是事业、生活这座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令其陷入感情的围城中。而在三闾大学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最后的悲凉结局。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映射人生是“围城”。真正要阐明的就是:人生本就是一座大围城,谁都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围墙下过完一生。既摆脱不了如此的命运,就只在于处在每一个阶段,你是否竭尽所能,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城池里的异彩,精彩的活在当下。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生活需要能量来处理好繁琐的家庭事物,工作需要灵感来攻克难点,精神需要寄托来激励人心的潜能,不要抱怨,不要消极,敢于面对人心的弱点,坚持该有的态度和责任,正面直视那看似坚不可摧实际不堪一击的困境,相信,只有自己才能完整演绎出人生最真实的精彩。

读《围城》有感7

  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颇有几分顿觉,书中许多角色的身上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嫣然我就是“综合体”。于是,冲动的想编排几句粗陋的文字。好在很多时候我是有自知之明的,自知己量,大不了算个不用双手抱笔能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可是想写的冲动无论如何压不住了,索性“突围”酸一回,贻笑大方!

  围城之际读《围城》,才觉人生处处围城——“想出的出不去,相进的进不来”。生活围城、情感围城、婚姻围城、工作围城......

  人们起早摸黑,风里来雨里去,忙忙碌碌为生计奔走。柴、米、油、盐、酱、醋、茶、哪样不费心经手?时日稍久,谁能不烦闷的紧呢?看见光鲜的人,羡心更甚!更别提房子、车子、妻子、孩子、引起的垂涎。生活之琐碎、困烦实非所愿,但又无力地紧!就如撒懒吃馆子一样,若非显贵之家,餐餐如此是不堪重负滴。所以,还是规规矩矩认清现实,回到自己的辙道上安稳过日子。

  忽一日,见得*邻家婆、媳、姑争执,场面之宏大百米尽可闻!引得路人,四邻竞相观望,围拢一圈里三层外三层如观斗鸡,顿时交通堵塞,喇叭声四起,末了才听的只是为了洗锅碗的声音太响亮了.......最终还是同住那片屋檐,同吃一锅饭......生活如戏,总是不该发生的发生了,谁苦谁累?反正都是主角,来不及思考,生活犹围城。

  爱恨情仇更难捋清,总是在刹那转化,盘环与亲情,爱情,友情,交情之间。回顾历史、文化多少故事皆围绕一个“情”字起起落落!或悲或喜,不变不休。变了的只是故事中的主角。 情感表达寄予:语言,动作,神色,行为。直可惜!有时小心陪护,还嫌不够,都想一笔购销了事,岂是那样简单的事呢?

  常言“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关于情感我是说不好的,不如看书,看这世界,感时拾得些许觉悟,再不济也能发几声唏嘘。钟书先生说:“书里的故事是语言幻成的空花泡影” 即便如此,我倒情愿泡在这绚烂里,随喜随忧遣去那许多纷扰,窃以为“忧世伤生”也未尝不可。

  对于婚姻,书中的角色说:“结了婚后,才发觉要找的不是这个人”,事实上有多少人不是这样认为的呢?随着了解的深入,琐碎的纠结,都成了相互诟病,攻击的原因。结婚之前说好的包容与信任,此时早已经不知丢到哪儿去了!我并不是要宣扬“拒婚主义”,我想说的是“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足够结婚的资本了”所以防不住问一句“你讨厌我么?”“我讨厌她么?”婚姻双方是需要*静的耐下性子去仔细欣赏另一半的。在未来既定的日子里,不斗斗嘴,不闹闹别扭,生活也会苍白的。因为这些是你枕边的微笑,分离时的牵绊!围城中的婚姻,需要时间,距离,耐心来解围。

  关于工作“几人欢喜,几人忧”,面对满世界潮涌的“半成品”人才,其竞争何其残酷?已经不是你想还是不想的概念了,只能聊胜于无吧!即使你是个旷古绝今的人才,又能如何?这是一个拼钱,拼爹的年代!退一万步讲,“怀才不比怀孕,不是谁都能看得出来的”!

  工作于我就是为了赚生存,养家之资,它到底有多高尚?多体面?产生了多少社会价值和贡献了多少?去它的!谁在乎呢?大家尽可笑我市侩嘴脸,我只知道我不赚钱就得饿死,家人就得饿死,我只是老百姓!看吧!围绕工作,围绕一个“钱”字!派生出了“择偶标准”,有了社会“无底线新闻”,有了“贪赃枉法”,有了“富二代”“官二代”........这是多么真实的焦虑啊!!

  读《围城》,感《围城》,才知围城。不是一句哲性很强,很具生活现实意义就能评品的了。钟书先生“锱铢积累”所言不虚,字字灵性,句句深邃,读完咂咂嘴吧,都有余香。至于时下那些所谓流行的“无性不欢”的现代中文,不过怪胎而已,不值得一论!

  既围城,须突围!毕竟,生活之围城与战争之围城是不同的,不能以暴力手段处之!静心慢慢想来,人生本就纷攘,也因此而精彩,围与被围其实自然,无需太过计较,那些不快乐交给时间去冲淡,尘封吧!不必固守执着,若斤两不舍与小儿赖街何异?因此,自修身性,尊重别人,珍爱自己,和为贵才是正解。

  凡事有主见,善安排,根据需求于围城中挤进挤出却是绰绰有余的。虽然会泪流满面,恰好也是人生的经历与沉淀,更是对生活的尊重。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围与不围都是生活赐予的插曲,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时而*滑......宽容自己吧!乐观的对待生活,爱自己!爱他人!大爱无疆何来围城?若再执念想太多就无形自扰了!

读《围城》有感8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读《围城》有感9

  这是不止第一次甚至第二第三次读钱老先生的书了,疫情的原因一直在家里闲置,陪伴孩子学*的时间自己也拿来这本久违的《围城》再读。每一次看这本《围城》都有不一样的理解和心境,随着年龄的增长对里面的一些人物及事物看的更加透彻了一些。

  2020年的年初“围城”内外同是一个蓝天。作为*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向来是人们阖家欢聚,安享快乐的喜庆日子。但是,今年的春节与以往相比却缺少了这样的氛围,恐惧和惊慌替代了祥和与安宁。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牵动着国内外华夏儿女的心。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成为现实情境下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封城、封路、封小区,隔离、卡口、防控点,口罩、消毒水、防护服,疑似、确诊、轻症、重症、死亡,医疗驰援、物资保障、方舱医院,求助、奔忙、呐喊,武汉、湖北、全国,这些关键词无时无刻不挑动着人们的小心脏,搅动着*大地神经。疫情之下,灾难之中,没有人能够成为幸运儿。不过,换一个角度看,被疫情阻隔在家,却也多了一份时间和精力。在关注疫情防控进展,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做好居家防护的同时,用一份豁达和坦然去面对,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化解恐惧,安抚慌乱的内心,整理纷乱的思绪不失为一种困境之下的理想选择。

  随着时间的推移,留在记忆中的仅仅剩下“方鸿渐”这个主人翁的名字,以及大意是“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围城之外的想进去,围城之内的想出去”这样一句警示通言,而且还常常拿来教化那些想走进婚姻殿堂的朋友们。至于小说的内容和故事情节在记忆中竟然一点儿的残存都没有。我在遗憾自己健忘之时,常常叹服那些过目不忘的读书人,感叹他们不知道哪儿来的那么好的记忆力,在作文著述时,历史典故和哲语警言信手拈来,如鱼得水。实在是敬佩之极。带着好奇心和求“生”欲,再次走进钱老的围城,那份感受与往昔相比,应该是不可同日而语了。特别是在大“疫”当前,兵临“城”下,而且走过了人生更多的风雨之后,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幽默诙谐的语言风格,细腻精致的内心独白,神情并茂的人物刻画,别具一格的情境设计,令人捧腹的人际窘境,常常让人忍俊不禁,欲罢不能。难怪杨绛先生说,每当他们在一起赏读之时,常常是读着读着就哈哈大笑起来。打开书本,仔细寻找那句我们说教了无数次的围城之说。在书的开篇中,找到了这样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不知道这是编者的提炼,还是钱老的原话,于是,继续走进书中寻找。终有所获。

  自由不在墙外,自由在自己心中。和杨绛先生说的一样:无论人生上到哪一层台阶,阶下有人在仰望你,阶上亦有人在俯视你,你抬头自卑,低头自得,唯有*视,才能看见真实的自己。尽管婚姻不同于谈恋爱,它是茶米油盐酱醋茶,它是生活的琐碎,但是希望我们可以苦心经营,深处围城中仍内心洒脱。

  围城之内,足不出户,可是它依然挡不住我内心的向往。在100多*米的房子里来回几步就到尽头,但是我每天都要来来*走上一个小时,当阳光照射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会抬起头看看蔚蓝的天空。我知道,无论是围城之内,还是围城之外,只要你愿意抬起头,你便会发现,都是同一个蓝天。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论语》有感 (菁华6篇)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国学经典《论语》。这部记载着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籍中的许多话语,现在还萦绕在我的耳畔,给我的学*和生活以深刻的启迪。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知识后,按一定的时间去复*它,不是很高兴吗?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是君子吗?从这句话中,我读懂了,学*了知识要及时的复*巩固,和朋友友好相处,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在告诫人们,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自己就好像北极星那样,在一定的位置上,而其它星星都围着你。我觉得孔子说得好,*只有关注民生,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安定和谐。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这句话意思是说,严肃而合乎原则的话能不接受吗?光接受了还不行,改正错误才可贵。谦逊恭顺的话,能不让人高兴吗?能分析鉴别才可贵。盲目高兴而不去分析,表面接受而不去改正,这种人谁也没有办法管好他。这样精辟的话语对我们小学生很有帮助,它教育我们要听进去批评意见,对夸奖的话语要认真分析,不能高傲自大。只有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正确对待表扬与批评,在成长的道路上才不会走弯路。

  国学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它照耀着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我爱国学,我一定要好好学*国学;《论语》像一颗明亮的灯塔,它照亮人们前进的航程。我爱《论语》,我一定要深入研读它。

  初识《论语》,还是小学五年级时,正值童年到少年的过渡时期。缘由是我听了一个台湾学者的讲座,他说儒家文化能影响人的一生,从小背诵四书的孩子会与众不同。年幼的我相信了,于是我开始读一则,背一则。坦诚地说,到现在也只背了一半,但我想并不必急于去求速,因为这一半,离吃透还很远。

  读一本书,是要与它一起成长的。在我看来,课本上的讲解永远也不能充分解释《论语》的含义,它不是一个“仁”字可以概括的,因为它本身就涵盖了人如何更好地立足于天地之间、获得幸福的大问题。这样的问题是从孔子的人生经历中提炼出的,而我们也只有把它放到我们的人生经历中,才能明白其中的智慧。

  这些年来,也时常拿出《论语》诵读,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其中有些文字越发像陈年老酒,历久弥香;新读的文字也不时映射在我生活的各个角落。感谢《论语》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融入我的精神世界,在我心中无形地生根发芽。《论语》已经成为我的精神支撑。

  下面选印象最深的两点谈谈我自己的体悟。

  《论语》中记录很多人向孔子“问孝”,孔子的回答大多强调的是尊敬。世人所谓的孝,首先看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所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然而物质层面的孝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甚至“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这种尽心奉养也绝对达不到孝的标准。因为只有“敬”,才能让那些年迈的老人拥有对自我价值的自信,拥有精神上的愉悦,拥有对一生奉献的无怨无悔。若干年前,我觉得孔子的“敬”不过是把长辈地位放在儿女之上,但如今,我认为这是孔子对于长辈精神需求的一种体会。

  当然“敬”并非一味顺从,可以指出父母的错误,但孔子认为要“几谏”,如果父母不听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一点虽然不能适合所有的情形,但对于中年人赡养年迈的父母确实是很好的一个标准。当父母日益衰老,与社会脱离,很多事情上,他们的认识跟不上社会的节奏,也难以去改变一些固有的*惯和观念。孔子的话给了我们启示,对于父母的缺点要包容,不要过分与他们争出个是非,更不要因为他们改变自己就失去了孝心。

  在当今时代,“敬”应当包含更多的内容,总而言之,我们缺乏的更多是对老人精神上的关怀。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许多人能够给父母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也确实做了,但父母是否真的感觉到幸福了?今年春天去一个老年关怀中心看望那里的老人,一个年*90的老奶奶握着我们的手,告诉我们她的五个女儿除了最小的女儿还来看她,其余都不管她。看看她住的地方,吃的东西,身边的陪护,也许物质上真的不缺什么,也许女儿们做了很多,但老人的心却未能因这些而温暖,她所需要的是亲人的陪伴,是女儿的温度。

  谦

  从“人不知而不愠”开始,《论语》处处教导人要谦逊,而这是修身立足的根本。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在孔子看来,认识别人比让别人认识自己更为重要。在任职求官上,孔子也欣赏“吾斯之未能信”的谨慎。

  谦逊本身自然是高尚的,但人们又不想因此而不为人所知,放弃施展才华的机会。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这种矛盾是更难的一件事情。个人认为,自信与自我才能的展示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自己先具备了这种才能。在*得一种才能的过程中,需要的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精神,即便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了,仍能“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那便是极高的境界。所谓“深沉厚重是第一等资质”,稳重之中也包含了谦逊的心境。

  孔子曾提到和颜回终日交谈时,颜回总是“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姑且不说颜回的学*方法是否可取,他的确具有一种不显山、不漏水的秉性,而孔子不愧为圣人,他能够从各个方面考察一个人,因而颜回终究是低调还是愚蠢,这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启示我们,有时刻意表现虽能瞒过普通人,却未必瞒得过高人。同时,我们在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对其全面地考察,“听其言而观其行”,而非“听其言而信其行”。极端一点,那就“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恐怕他的真实面目也就难以掩藏了。于是,谦逊未必丧失表现自己的机会,相反,一味表现抢眼而无真才实德的人,经过时间的检验,也必然暴露真实的自己。

  《论语》的智慧可以作为理想的准则,又可以真正地拿来与生活相结合。从古到今,不管时代怎样变革,《论语》一直可以指导*人的成长、*社会的发展。当然,其中思想并非一成不变,但那种古典文化中很容易启发我们如何在一个现代社会生活。这便是它的神圣之处。也许是性格使然,天生就特别喜欢《论语》以及儒家文化的安分和宁静,也许是《论语》促进了这种性格的发展。时常觉得自己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不到位置,想起《论语》中的“德不孤,必有邻”,竟有热泪盈眶的冲动,那种知己的感觉,恐别处再也寻不到了。也许是因为这种别样的感情,让我竟不能很理智地去评价《论语》了。

  当然读《论语》的一大障碍就是语言上的隔阂。多样化的解释、无穷的争议恐怕永远都存在,但这也许是件好事,每个人的生活体悟、文化层次不同,自然有不同的理解。与其尽信某种解释,倒不如自己通过生活去归纳,去寻找与古人的共鸣。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朴素的语言中无不透露着孔子对社会﹑人生的思考,蕴含深刻智慧与哲理,是世界公认的人类文明的伟大财富。

  “仁”是本书核心,也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他认为“仁”是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好仁者,“无以尚之”。《论语》于此讲了两点:一,“仁”的内涵;二,如何致仁,由此引出“德行”二字。一句话,“克己复礼为仁:要约束自身并使言行合乎礼。孔子还提出“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即有正确的爱憎观念,仁者“爱人”、“知人”等观点。主张爱护、了解、尊敬他人,并把孝悌作为“爱人”的一个根本立足点,“爱人”必须孝敬父母,“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另外,“仁”还包括“刚,毅,木,讷”——刚强,果敢,朴实,谨慎。此外,对仁德的修养,主要还是靠个人自觉的努力。仁者安于仁道,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还有事奉贤者,结交仁者。

  其二,与“仁”相辅相成的是“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认为“礼”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句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说明“礼”对人民的教化功能。对个人而言,“不知礼无以立也”“恭*于礼,远耻辱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而“仁”和“礼”并非两个独立概念,二者结合才是“完美人格”。孔子认为东周后期“礼崩乐坏”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礼法重形式而薄内容,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仪式上,更重要的是从内心和感情上体悟礼的根本,符合礼的要求。礼和乐都是外在的表现,而仁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孔子提出“仁”正是为了纠正周礼的缺陷,“人而不仁,如乐何?”而孔子的每一个行为都以“礼”为重:尽孝时不违背礼的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学生们厚葬颜渊时孔子认为不符礼的规定;孔子患病无法起身穿朝服见国君,就把朝服盖在身上;他与国君吃饭时都先主动尝一下,这些都表明他对礼的遵从。

  除此之外,《论语》中还介绍了大量有关品德修养,待人处事,孔子的教育内容与理论,学*态度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孔子的弟子赞誉他的美德时概括为“温,良,恭,俭,让”五字。孔子强调的“仁者”“君子”应具备“智、仁、勇”三德,克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博学多识,具有多方面才干,通观全局,领导全局,谨言慎行,对国家或个人负责任,成为合格的领导人。其次他也多次强调“孝”,孝要依礼而行,对父母和颜悦色,从形式上按周礼的原则侍奉父母,从内心深处真正孝敬父母。孔子有很多先进的教育方式,甚至如今也还有深远影响,如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启发学生兴趣等,他要求学生能举一反三,让学生充分独立思考。除书本知识诗、礼、乐,道德修养之外,孔子常带领学生周游列国,注重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全面广泛的知识和技能。他办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治国安邦的人才。在学*上,他强调学思结合,及时复*,不耻下问,虚心刻苦,实事求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可事物我们还是要批判性地继承。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可见其轻视妇女的思想,后来则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这种思想如今看来是应接受批判的。他“述而不作”的原则反映其思想上保守的'一面,完全遵从此原则很难有思想的创新和发展。还有他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忽视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道理,毕竟人们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都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水*上。

  无论怎么说,《论语》融入了孔子所有的智慧,今天我们仍可以从中汲取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几千年前的智者尚且如此,如今我们却有太多太多人与孔子的推崇背道而驰。不妨泡一杯香茗,忆人生点点滴滴,听圣人畅谈人生哲学,收获心灵的安宁与静谧。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民殷王室的后裔武王灭殷后封殷宗室微子启于宋其远祖遂成为宋国贵族孔子出生于鲁国地位亦由公卿下降而为士。孔子十五岁即“志于学”学无常师尤其留意于周代的礼仪制度以恢复周初的“德政”为自己的理想并很早便以博学知礼而名闻遐迩。

  “儒”在甲骨文中作“”象形字本义是沐浴儒身指那些以为人相礼祭祖祀神为本质的人。因相礼前他们必须沐浴斋戒故称之为“儒”。

  说到了儒家经典就自然要提到《论语》。“论语”二字的解释有很多。《汉书·艺文志》曰:“《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即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说法有很多很多现代人一般皆从《汉书》之说将其理解为语言的论纂用现代汉语说就是语录是孔子弟子及其后学对孔子言行的追记也有一些是对孔子弟子言行的记录是儒家学派最重要的一部典籍。

  《论语》的出现标志着*私人著书的开始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沉潜在我们的生命中熔铸成我们民族的个性。

  《论语》一书集中阐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仁。此中“仁”出现过109次它是一切理论的中心。

  说到为人处世孔子提倡的是自爱和爱人,说到为政治国孔子重视民生疾苦呼唤仁政。

  总之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仁”统帅着忠恕孝悌宽恭信敏惠智、勇刚毅等诸多道德规范。

  当然《论语》中也有一些思想是与历史的潮流相背离的如政治上的复古倾向对等级秩序的过分强调对妇女、劳动的轻视等但瑕不掩瑜祖先具有的生命智慧是足以让我们为之骄傲的。

  今天,我读了《论语》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由春秋时期的孔丘写的。它和《中庸》《孟子》《大学》合称“四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孔子对一些仁孝、君子、政治等问题的看法,也写了孔子的一些*惯。后面还有学生与孔子的对话。从而写出了许许多多生活中做人的道理。它分了二十篇,每篇又有几十章。

  在这本书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学而》篇第一章。子日“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它的意思是:孔子说:“学了知识后,能按时反复地温*它,不也是一件愉快的事吗?有志同道合的人远道而来,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别人不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个有修养的人吗?读完了这一段话,我明白了,要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就要好好学*,多学一些文化知识,讲文明、懂道理。还要热情好客,家里来了客人,要热情接待,不能小气,要大方一点。最后就是宽恕。我们在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总会遇到误会或做错了什么事。这时你要原谅别人,宽恕别人。你宽恕他人,自然别人也会宽恕你的。古今中外多少人是君子啊。我也要努力做一个有修养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是一本多好的书呀。我也要像书中说的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有修养的君子。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

  还记得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它是一篇需要背诵的课文,可是背起来甚至没有接触最多的现代文那么拗口,反而更加易懂其中所蕴含的道理,比现代文更容易背诵。虽然仅仅只有十则出现,但是就只默念过几次,我似乎就已经感受到了书里所蕴含的博大精深的奥妙,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就是这一次的“遇见”,激发了我刨根问底的内心。我便买了一本全本的《论语》,细细品读其中所创造出的“文明世界”。

  《论语》里面讲述的是关于如何做人、关于君子人格的塑造、关于学*、关于教育、关于政务、关于治国与安邦以及关于中医的一些知识。其中便有一些脍炙人口的名句,例如:“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等名句,都是出自其中,甚至可以在里面悟出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方法。

  有一天我和朋友去一家餐厅吃饭,我洗完手出来没有烘干,无意地甩了甩,没有想到,原本看似高尚的两名妇女贸然摆着凶恶的面目对着我破口大骂:“你们在干什么!一点文明礼貌的美德都没有,看把我的衣服弄脏了,一点家教都没有!”她们说得很粗暴。我刚想发火。这时,我突然想到《论语》中的一句话:“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这句话是指有一次孔子对季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用天子的舞蹈阵容在自己的宗庙里舞蹈,这样的事可以容忍,什么事不能容忍?”。毕竟,容忍也是一种美德,更何况是我的不对呢。想到这里,我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她们可能没有反应过来,过一会儿也红了脸,似乎为刚刚的言行感到不妥。“呵呵,其实我们也不应该那么凶的,再说你可能也是无意的。”说完,我们都相视一下,露出了笑容。回到座位上,想到刚刚的一切,又想到《论语》教给我的道理使我避开了那无谓的争吵,能互相谅解,不引起纠纷,真的是像书中讲的那样,只有遵守文明美德,人与人之间才能相互容忍,做一个“君子”,世界才能“和*”。这便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啊。

  谈论一个人是否真正有素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在于那修饰的外表,真正在于内在,发自内心所表达出来的气质。

  做一个像孔子那样注重内在修养,有文明美德的有素质之人,何尝不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乐趣和分享。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雷雨》有感 (菁华6篇)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看完故事,我很矛盾,我问很想知道这场悲剧谁是制造者?蘩漪吗?还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可细细想想,他们又有什么错呢?蘩漪在《雷雨》中有些扎眼,但她浇不灭的热情和颗强悍的心让我喜欢她,尽管她的漂亮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不是所谓的“可爱”女性,她是辛竦的,尖锐的,有魅惑力的,甚至她就是所谓的魔。可能正因如此,我喜欢她,她为爱不惜一切,她的执着我从内心敬佩,他们都没错,他们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可谁又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呢?我渐渐开始发现或许是封建社会所谓的门当户对害了他们,或许当时朴大少爷娶了鲁侍萍,那么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一幕的哀嚎。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雷雨》是曹禹的代表作,作于1933年大学即将毕业之际.这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悲剧.描写了一个具有封建色彩的资产阶级大家庭的崩溃.故事发生在20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其中真实而又形象的表现了周家内部的种种冲突和周、鲁两家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其中又交织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没矛盾冲突,所以它成为了*话剧创作走向成熟的标志.

  《雷雨》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蘩漪了.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在周家18年,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反而在精神上受到长期的摧残.她知道丈夫的荒唐事,她眼睁睁看着丈夫为纪念另一个女人而保留的房间.在这种不*等的待遇下压抑这的她,产生了强烈的反抗心理.当她发现周萍抛弃了她,她彻底的爆发了!最后,周萍自杀,四凤和周冲被电死了.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她疯狂到让人心痛!

  当那个雨夜过后,归于*静,只有我们的心,还在颤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雷雨读后感 范文三: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 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欢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所以她就在接受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特别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系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合适不过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因为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因为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三、周萍和周朴园

  这是两个相似的人物,周朴园专横、自是、倔强,和一切起家立业的人物一样,在家里和下属面前都格外威严,不惜一切地剥削工人。周萍和他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

  作者运笔的又一好处是安排了周萍父子相似的境遇,虽然对周朴园着墨不多,同样可知周朴园的卑劣之处,并由周朴园的行径揭露了资本家的罪恶本质。

  四、鲁贵和鲁大海

  虽然是父子,也许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缘故,二人性格截然不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

  而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

  五、鲁四凤

  同周冲一样,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

  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

  六、鲁侍萍

  最后才谈到侍萍,侍萍的确让我不知怎么去评价,侍萍也是个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她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痛苦,又有太多的偶然。

  应该说侍萍是个有骨子的人,有一定的反抗意识,但是她又对周萍有所依托,所以她的反抗不会彻底,在对待周冲和四凤的问题上,她又主动妥协,用一味地退却和忍让来成全别人,牺牲自己。

  这就是《雷雨》中的全部人物,每个人都着实重重地涂了一笔灰暗的色调,于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八个人都露出了煞白的面孔。

  2005-2-24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看完《满城尽带黄金甲》后,听说张义谋是根据曹禺先生的《雷雨》改编完成的,就有去看一看《雷雨》的想法。

  《雷雨》其实是一个剧本,我也是第一次完整地,耐心的读完这一个剧本,一直以为剧本是一种很难理解的文体,读完《雷雨》后,才发现,用心的读了,剧本也是这样吸引人。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黑暗的年代,黑暗的社会,黑暗的色调,就构成了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 。《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觉得, 周蘩漪是最可怜的, 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但是,在那样的年代里,她没有办法挣扎,没有办法逃离,她的性格被这个封建的家庭,被封建的束缚磨练的扭曲,甚至可以说成是一种变态: 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这就是悲剧所在,让人看了为之哀叹。 ,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蘩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大海, 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一场压抑的雷雨,正无声降临。

  原来,《雷雨》, 是这样的一场雨。

  那是我不能理解的感情,尤其鲁侍萍。她不懂反抗,默默忍受。她自己承担了那个时代那样社会造成的悲剧。然而这种妥协伤害了她的女儿,一个天真的向往爱情的少女就无辜的陷入了这场可笑的情感拉锯战中。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可她们把一切都归于可笑的命运。

  曾看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太黑暗了。我们都认为是我们在主宰着自己,可是时常又不是自己在主宰。不知是命运在向我们开玩笑,还是我们在向命运开玩笑。虽然不能理解他们之间不理智的感情,但大体也看出了这背后些许的一己私欲。曾经向往爱情却终究妥协的周朴园因为自己的私情与侍萍相爱,却又为自己狠狠抛弃了无依靠的侍萍;周蘩漪为留住周萍,使尽手段。当他们被一时积淀已久的强烈个人情感冲昏了头脑,他们不再掩饰,展现扭曲的人性,狰狞的面目,一切是那么触目惊心。曾经的我也经历这样的“雷雨”,但那是我初中时代的友情。

  当利益产生冲突,所有和善的目光就不会再掩饰内心的狰狞。那时候的我锋芒毕露,倒是有些像这里的蘩漪。但我没那么执着,我软弱的逃避了。然而,我来了现在的高中,一个有大片梧桐的地方。我开始变得坚强,像沿着校墙的梧桐,高高的,挡住了所有的光。挡住了所有能摧毁我的东西。每天迎着阳光,站在五楼,看鲜红的灼热的阳光穿过镂空的冰凉金属,温和的依附在身上,一瞬间竟失了所有棱角。

  命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投身命运的漩涡,忘了自己最初的单纯。我用陌生的风景回复我最初的单纯,因为我知道仇恨它会侵染我的心。当一切的本性暴露,谁还记得当初单纯的爱情,谁还记得当年的温存,都忘了的。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孔乙己有感 (菁华6篇)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如果你遇到一个迂腐潦倒的读书人,你会怎么做?讥讽?嘲笑?还是落井下石?我想谁都会不齿这些行为,但这一切的冷漠就发生在孔乙己的身上。

  偶有的机会,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书中的孔乙己是个读书人,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当看到落魄的孔乙己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时,“冷漠”一词涌上我心头。掌柜是冷漠的,邻里是冷漠的,连12岁的作者也是冷漠的。孔乙己自然有可恨之处,但这一切都是科举制度造成的,所有的看客都只看到他的丑态: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还赊账,偷富人家的书,被富人家打折了腿,最后爬到酒馆里。冷漠的看客们不伸手帮助,还嘲讽他偷东西,迂腐的孔乙己极力维护读书人的尊严,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生活的窘况,这不禁让我对他的遭遇感到扼腕叹息。

  最后没人知道孔乙己的下落,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死是活,掌柜只记得孔乙己欠的十九文钱,邻里也渐渐地忘记了他。可以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悲剧,也是当时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的时代离我们有百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寒心的是:先生笔下的看客依然存在。网络上人们热情讨论“犀利哥”,让他红遍全球,现实中无人伸出援手,如今他依旧病困,流浪街头无人问津;年轻女孩被拖拽、辱骂,围观人群甚至拿出手机拍照留影;抑郁失意的人将情绪抒发在*台,被民警拯救后却有网民嘲讽“博眼球”、“卖惨”、“不死你就是骗子”……这些,不正是《孔乙己》里穿短衣长衫的那群人吗?

  冷漠固然可怕,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不乏热心肠。河南郑州水灾时的共患难,鸿星尔克的鼎力相助,都是暖人心的义举。我想如若我生活在百年前,我一定与他同阶而坐,认真听他讲“茴”的四种写法……我想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合上书本,孔乙己遭受众人的取笑,以及用手爬出咸享酒店的场面,让我不仅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但愿世上再无孔乙己。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简爱有感 (菁华6篇)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就看你怎样去选择。

  ——题记

  简·爱=具有独立性

  简·爱具有独立性,当她离开罗切斯特先生后,她毅然选择只身一人在外寻找住宿的地方。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想拥有独立的个人空间。她从不依靠他人生活,当圣约翰先生帮她找到工作后,她便搬出去独立生活,自己谋生,不依靠别人。这样的独立意识,使她变得坚强、勇敢。

  当我从简·爱的世界里走过时,我学到了自主独立。

  简·爱=追求*等

  简·爱也是一个追求*等的人。在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一次交谈中,她说:“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吗?——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讲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讲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等——本来就如此!”她坚定的话语好像让我看到当时她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观点,急于告诉他:人与人之间要*等相待。我仿佛看到她声情并茂的激动的样子,急于向世人宣布:人与人不分贵贱、高低,人与人之间一样*等!这使她有了坚定的信心。

  当我从简·爱的世界里走过,我学会了一个词——*等!

  简·爱=坚持个人尊严

  就在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的结婚现场,被梅森告知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活着的妻子,她气愤至极,说到:“我要遵从上帝颁布的世人认可的法律原则是不可能的,我要遵从自己的原则。”她认为自己对罗切斯特先生是真心相爱,但没有想到自己会受骗,因此使自己失去了尊严。于是,她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离开了富裕的生活环境,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

  当我从简·爱的世界里走过,我学会了一个词——尊严!

  简·爱选择遵从内心,选择自己应有的尊严与*等,独立自主的生活。当我从简·爱的世界走过,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孤女简·爱坎坷不*的人生历程,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居在舅妈家,遭受这一家人的歧视和欺凌,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委屈和痛苦,后来又被舅妈送到洛伍德义塾学*,仍受到不*等的待遇,成年后,她去到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获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与爱意。然而世事难料,婚礼现场的变故使她决定离去,后被沼泽山庄收留并当了乡村教师。最终,尽管造化弄人,她还是回到了不幸致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与他在芬丁庄园成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始终是自尊的,她一直都在努力地维护自己的尊严,并为之与各种不*等进行抗争。

  幼年的简·爱总是逆来顺受,忍耐着苦痛。十岁那年,在一次被表兄约翰·里德殴打时,她终于被激怒,大骂表兄是“**犯”,并与之对打,又对舅妈当面反击,说她“坏透了”。这是简·爱第一次用行动维护自己的尊严,尽管受到惩罚,但是在重压下的她已经心智早熟,初步形成了她自尊自爱、顽强抗争的个性,这使她在之后的生活中常常反抗不公*的事,影响着她的人生轨迹。后来在洛伍德义塾,面对种种不公,她总想抗争,却渐渐在海伦·彭斯的影响下学会隐忍。在桑菲尔德府,简·爱才真正找回了自己一直试图维护的尊严。她曾对罗切斯特义正辞严地说:“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两人*等地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等的!”她的呐喊是自尊的觉醒,也慢慢收获了罗切斯特对她的尊严的肯定,这也是之后美好生活的条件之一。

  尊严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没有尊严,一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独立自信地立足。可是,又有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而不惜压低身价、放弃尊严呢?有些人为了谋取一官半职,为了求得奖赏升迁,竟主动将尊严抛之脑后,用谄媚的姿态,挖空心思去阿谀奉承、溜须拍马,竭力讨好上级,却无半点羞耻之心。这样无尊严地活着,又与尘土有何区别?如果说*和金钱能换回为此而舍弃的尊严,那么这种“尊严”不仅遭人唾弃,更会一朝化为土灰,湮灭在滚滚红尘之中。

  因此,只有自始至终都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人,才能拥有和维护自己真正的尊严,并像简·爱一样,赢得美好的生活。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当我第二次再次阅读此书时,我内心时时犹如甘泉涌入心间,净化心灵,洗涤灵魂。《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是一个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东西的女孩子,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从她的灵魂深处隐隐闪现很深的自卑,因而从她的性格上就表现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这部作品中就是作者自我价值的写照。在作品中主人公简爱就是作者的精神体现。

  文中的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她与主人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

  罗切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并因此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而抛弃所有,并且义无返顾。也许当人们穷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才会去追求“真爱”。可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爱情。纯净得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午夜寂寞的灯光一层层把夜渗透,在这份安谧的光晕下,轻轻合上《简爱》的最后一页,所有的故事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我的心也变得充实丰满,静静回想这个并不出众的女人的一生,不知不觉产生很深的感触。

  总的来说《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

  敢于斗争,敢于勇敢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从世俗的喧嚣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信的女性,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幸福的春天。

  良乡中学王雪梅

  “说啊。”他催促道。

  “说什么呢?先生?”

  “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选什么话题,全由你自己决定。”

  既然这样,我就坐在那儿什么也不说。“要是他指望我只是为说话而说话,或者只是为了炫耀而说话,那他就会发现他是找错人啦。”我心里想。

  “你一声不响,爱小姐。”

  我仍旧一声不响。他稍微向我微低下头来,匆匆瞥了我一眼,似乎是在探询我的目光。

  “发犟性?”他说,“而且还着恼了?哦,这是不矛盾的。我用荒唐甚至有点无礼的提出了我的要求。爱小姐,我请你原谅。实际上,索性说说清楚吧,我是不想把你当作比我还低微的人来对待,这就是说,我自觉比你高明的地方,完全只是凭在年龄上比你大二十岁,在阅历上比你老练一个世纪罢了。这是完全正当的,我坚持这一点,就像阿黛尔会说的那样。我是凭着这一点优势,而且只凭着这一点,才要求你现在能好心地跟我谈谈,让我散散心,因为它老是钉在一点上,都磨破了,跟一枚生锈的钉子那样,越来越锈的厉害。”

  这段《简爱》中的对白典型的体现了一份自尊,一份自信。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的主旋律就是这种高昂和谐的音调。我是公*的崇尚者,也许是因为天秤座的缘故把,我对这种*等自由方式的爱情很赞同。两位主人公思想独立却有交集。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终都听从了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

  这部作品没有华丽的外衣,没有浮躁的激烈,有的是一份*实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离奇的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笔笔皆是。看着《简爱》里的一字一句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欣慰。什么叫*等,什么叫自由,什么又叫幸福,其实就是那么简单,只要付出的是真心,就可以称之为幸福的源泉。现如今我们的社会中阶级、身份并不是阻碍,舆论也不再那么苛刻。但似乎是限制一下没了,人们开始认不清方向,找不到自己。爱情也在这样的环境里变得模糊,迷茫。金钱似乎很自然的被一些人揉进了圣洁的爱情,自己还满心欢喜的沉浸在物质享受中,乐得其所。

  其实世上最珍贵的并不是物质享受,那些只是支持一个生命存在于世上的支点,而被杠杆撬起的那一端是灵魂的升华,情感的最强音。当一个人穷的只剩下钱的时候,就会明白枉费半生得到的只是空虚的泡沫,它能承载的重量太轻太轻了。还有一些人则更为可悲,直到走到生命的终点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就像吸蚀着紫色曼佗罗,迷醉于看着它鬼魅的身材,偿着它飘渺的味道,不愿醒来。就这样一生从未换来一刻的清醒,混沌着离开了世界。

  《简爱》里的两个主人公历尽艰辛,蹒跚地走在上帝为他们胡乱画的一条小路上,虽然坎坷,却愈显温馨浪漫,每一次的打击都让他们的心贴得更*。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地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他的眼睛没有了炯烁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能驾御的感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随着那声呼唤,我的感情伴着泪珠从脸颊滚落,寂静的夜,我的心在为他们跳动,这就是生命最强音的感召力。

  清风缓缓吹来,白茫茫的水雾笼罩着江面,透过微弱的月光,隐约望见远处一长发飘然的女子,似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不禁吟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她美吗?不,她不美,在温室中长大的女孩儿永远不是最美的,即便她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因为她没有经历过像简·爱、法齐娅·库菲一样的悲惨命运,她没有经过生活的雕琢,她没有她们坚强,没有她们智慧。

  简·爱,可怜的她,出生不久便失去了父母。善良的里德舅舅把襁褓中的她抱回抚养,好景不长,里德舅舅不久便离开了她。舅母对她厌恶至极,约翰经常欺负她,她已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但她却只是说“对于约翰·里德的无事生非和大声叫骂,我已经*惯了。所以从来不愿去计较什么,反正就算计较我也不会得到公正的对待的。现在我的心里只想着怎么逃脱他的殴打,但我现在是没有勇气逃走的,于是就只好站在那里。”读到这儿,我的心沉寂了,“难道简·爱也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儿?难道她的命运只能掌握在别人手里,像*古代的女子一样吗?难道就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吗?”此时此刻,我看不到她的美丽,在她身上寻不到勇敢、坚强及反抗精神,也看不到她未来的希望。唉!突然,我的心又雀跃了,原本有些疲惫的眼睛也变得炯炯有神。“天性中那股反抗的因子爆发了,气愤、疼痛这些感觉控制了我的心,我不再害怕什么,以一股拼命的劲头,像疯了似的同他对打起来。”我看到了,看到了简·爱在反抗,这让我明白不是女性天生软弱使她没有改变命运的能力,而是女性天生的善良使她没有狠下心与‘恶魔’对抗。当她凭着自己的努力离开盖茨海德府,来到劳渥徳学校时,曾说:“我打算从头努力,决心排除各种困难奋勇前进。我拼命努力,我坚信,付出就有回报,即使劳渥德的生活贫困而且艰辛,我也不会拿它去换取盖茨海德的终日奢华。”我心潮不禁随之澎湃,我寻到了她的坚强,也寻到了她对信仰的坚持。

  女性的美丽,被这个女孩儿展现的淋漓尽致,没有人不夸耀她。当然,法齐娅·库菲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渴求知识、拥有智慧,她执着坚强、内心强大。她同简·爱一样,小时候生活在有地位的家庭中。可是事不如人意,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随着母亲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但,特殊的社会环境并没有泯灭一个女孩的求学之心。她穿着令人倍感闷热的蒙面长袍每天都要穿过战斗激烈、炮火连天的战场,走极其复杂的路线才能到学校;放学后,她还得独自摸黑回家。那是怎样的求学之路,想想都感到可怕,我由衷佩服她的勇敢。她冒着被杀死、被玷污清白的危险,只为满足对知识的渴求、只为不再看见阿富汗人民受苦受难的悲惨生活。她立下誓言:“不要死于一事无成,要以帮助他人、致力于改善国家和整个世界为荣。”我们这些小女生与她伟大、高远的思想境界相比真是相形见绌!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她内心的强大,看到了她心中的火山正在喷发。经过不断的坚持和努力,法齐娅·库菲成为了阿富汗唯一一位女性国会议长,她始终坚定地与反对力量抗争,她代表阿富汗最贫困地区人民的利益,她代表正义的力量。虽然她每次出门都无法保证*安返回,但她依旧愿意为阿富汗的人民与未来奋斗。她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的故事也深深烙在了我的心上,她的美丽更深深的吸引着我。

  直到此时,我才真正了解到女人的伟大,女人不可小视,我才清楚地知道我曾经对女人的看法是大错特错了,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很脆弱、是悲惨命运的写照。感谢简·爱、法齐娅·库菲,是她们让我为作为女性而自豪。

  女性,一个美丽的、有深意的性别。她身上无时无刻不萦绕着让人感动的美、震撼人心的美、激励我们勇往直前的美。

  “*俗不等于道德,伪善不等于宗教,抨击前者不等于谴责后者。揭去法利塞人脸上的假面具,不等于向荆冠举起不敬的手。”——夏绿蒂·勃朗特

  她是一个孤女,走过坎坷不*的人生道路;她是一个无才无貌的小女人,但个性坚硬倔强;她是《简爱》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个不安现状、不甘**、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

  《简爱》用第一人称叙述了女主人公从童年到成家的过程。童年的小简爱在舅妈家生活,她虽然逆来顺受,挨打受骂,竭力想赢得别人好感却也是徒劳。终于有一天她的忍耐和恐惧达到了极限……

  “像所有反抗的奴隶一样,在绝望中决定豁出去了。”

  她大骂表兄是“**犯”,还和他对打起来,因此被锁进“恐怖的红房子”。发展到最后,与舅妈当面反击,说她“坏透了”“心肠毒的很”,从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胜利感,后又开始深切的自责。在这种环境的驱使下,小简爱的心智早熟了。

  又想想我们现在,有饭吃,有人爱,遇到点点挫折就哭哭啼啼,如同温室的花朵,一吹就倒,从未想过坚强和忍耐……

  简爱在舅妈家对社会的不公有了初步体会,那么在洛伍德学校对宗教的虚伪则有了更深的认识。勃洛克赫斯特牧师的“惩罚肉体以拯救灵魂”的主张,揭露了他伪君子的虚伪面具。他的一系列抑制人性的非人道做法,引起了简爱的极大不满,深受宗教毒害。随着简爱在此生活的经历,我似乎也身临其境,对那不公*的待遇,那几*寒酸的生活,我心中充满了同情与愤怒,但看着渐渐好转的生活,我也发自内心的有种说不出的快感。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8)

——读散文有感 (菁华6篇)

  又是一年的寒假,屋外是阴冷暗沉的肃杀,寒冷的天气似乎能够冻结一切,却不曾冻结我的的记忆……我窝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书,在书中我能够找到些许宽慰,对于内心的困惑,寻求合宜的答案。

  还记得那时树木葱茏,维叶萋萋。一位同学与我发生争执,扇了我一巴掌。我深觉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秉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旧训又扇了回去。后来我们虽然经过了老师的调节互相道了歉,但是对于她的行为还是令我所诟病。很多时候,我在走廊走过的时候,紧锁着眉头,从她身边低头匆匆而过。相比起她所期待的令我敬畏的心情,更多的还是嫌隙。

  直到当我读到了这样一句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一开始,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很是诧异。极富斗争精神的人啊,这难道不是奴隶哲学吗?于是,浓郁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往下读:

  “因为利益的争夺,观念的差异,隔膜,误会,等等。一句话,因为狭隘。一切恨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爱在哪里?就在于超越了人局限的地方。”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宽广的胸怀,并为我的狭隘而羞愧。

  “因为,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假如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上帝又何必奖赏你们呢?”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博爱的伟大。本能地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在的国家,这有什么难的呢?难的是超越这些局限,不受狭隘和*俗的支配地去爱。

  那么,一味地宽容忍让,是否就代表着懦弱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读了林清玄《飞鸽的早晨》这篇文章,我才领悟。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的那一天,多少南京同胞为日本军阀所杀,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多少人民共同悼念!那时候,全国都弥漫着仇恨与报复的情绪:“虽然说被艰苦得来的胜利所掩盖,但如果没有蒋*在重庆的这段宣言表明*的态度,留在*的日本人就不可收拾了。”蒋介石的行为与日本军阀在南京大肆屠杀形成鲜明的对比,即打脸了日本军阀,彰显我国圣人孔子主张的'仁政观念,又体现并传扬了“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国民族传统至高至贵之德行,这种宽宏大度的胸怀实在值得敬佩。

  “我们一贯声言,我们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不要报复,更不可对敌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们只有对他们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这不正是超越局限的爱吗?在网络上,我时常看到某些自恃为爱国的人,谩骂日本人。或许他们心中不是没有爱,只是不知如何去爱。就好像从前的我,为了给好朋友出气而惹恼了那位同学。想到这里,我大彻大悟。

  如果连杀死同胞的血海深仇都可以不计较,我仅仅被扇了一巴掌,算的了什么呢?自尊心吗?蒋介石在重庆的宣言,作出退让的态度,照样被后人赞为宽容大度。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就一定要打回去吗?冤冤相报,何时了结呢?或许“把左脸也送上去”只一是种比喻,意思是要我们远离狭隘。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正真成为了我们身躯及精神的主人,而计较的人只念着自己被打的右脸,他就成为了他右脸的奴隶。我当然不要做“右脸的奴隶”。我相信,在右脸被打后把左脸递上去的姿态也是可以充满尊严的。

  可是,一味地宽容忍让,使人恣意无畏呢?

  我在寻找,宽容与底线这两者的*衡。究竟怎样,才是最好的状态?有一天,我听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妈妈是公司里一名财务,她老板娘是江苏人,做手机的。老板娘有一个亲戚,她很信任他,以至于让他去看管仓库这样的重地。但是这个亲戚好赌成性,不学好,每次拉货的时候偷偷拿走几部苹果手机,久而久之,妈妈和几位同事发现账目对不上了,公司亏损很大。老板娘当然知道是他拿的手机。除了他,没人这么轻易就能拿到手机。念在多年老乡的情面上,老板娘没有马上报警,只是私下和他沟通而已,可他丝毫不知悔改,说反正没有证据。老板娘对他说过,如果他不承认的话她就要报警了,他仍然无动于衷。最后,警察调查下来,手机确实是他拿的,他赔了公司50万,还要坐三年牢。

  起初,我觉得这个老板娘太狠心,为了金钱利益可以不顾亲情。后来,我仔细想了一想,这个看仓库的人好赌成性,已是昏了头脑,又为了要钱,去偷亲戚家的钱,哪里还有亲情可言?如果善良之心不能将他感化的话,或许只有在监狱里面能让他清醒,安静地忏悔吧。

  在书中,我领会到了为人处事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一种正确的方式和一条坚定的底线。

  她出生于上个世纪10年代的一个旧式家庭,既是管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五岁识字,七岁读《诗经》,九岁学《论语》,十岁就可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她善于记录身边的琐事,并将它们撰写成简朴又不失典雅、直白又充满温情的精美文章。她就是琦君,在这几年间里我读过的最优美的散文集就是《琦君散文》。

  《琦君散文》按内容分类编排,我尤其喜爱描写亲情的第一章节内容。琦君最常写的也是亲情,尤其是描写母亲的散文。如《妈妈的手》,先从“我”与儿子的互动着笔,牵引出妈妈那双布满岁月沧桑的手,通过母亲那双手在日常一天中的忙忙碌碌的经历,表现出那个年代劳动妇女的艰辛,同时也流露出她对母亲的深深思念和挚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母亲洗手的片段。母亲的手布满沟壑,散布着因常年浸泡在水中而开裂的伤痕,像张开着红红的小咧嘴。母亲洗刷常常用到强碱水,那开裂的伤口经常被抹布和碱水搓刺得直皱眉头,却不曾见过母亲因此而停止过劳作。直到洗刷完了,母亲才接上一盆滚烫的热水,把自己的双手浸泡到里面很久很久,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这是母亲最大的享受。

  世人皆爱牡丹,然正如晋朝陶渊明独爱菊花,琦君一家都偏爱桂花。大多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天总是“悲寂寥”的,琦君的父亲却吟诵出“秋花远比春花净,春月何如秋月明”的诗句。琦君因此写出了《秋花远比春花净》的散文。桂花是在秋天开放的,这也是他们一家喜爱秋天的原因吧。琦君在《桂花雨》一文中这样写道:“桂花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显得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她从不与繁华争艳。”如此低调的桂花,怎能获得琦君的喜爱呢?那是因为:“桂花的香气味,真是迷人,不但可以闻,还可以吃”。生长在*最南端的海南岛的我,此前不曾见过桂花,但琦君笔下的桂花,在我的心头拂起大大的波澜,优雅、质朴、清香,这是琦君笔下的桂花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世态万千,而我却可在琦君的散文中找到一份感动、一份幸福、一份温情、一份思念……

  在莱芜博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他论述了一个道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我对此产生了很大的反思,如果说正义与罪恶,到底哪一方是正义的呢?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一般来说,正义就像圆一样,从自身出发,向外扩张。”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自己做的事自己认为一定是正义的,从而向外发展,一旦有人要阻止你想达到的目的,他一般会被称为罪恶的。但其实对方在阻止你时,你只顾自己的目的,忽略了你对他的阻碍。这样说来到底谁是正义的?我们都以自己为中心,把所有阻碍自己的人敌视,把自己的当作是正义的,在自己正义的范围中,绝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人。你是不是这样?那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

  前苏联的领袖*是最好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高度集中和自我为中心是他最为骄傲的东西。*有伟大功绩,在他的世界里,他绝对是正义的,但是在二战期间,*擅作主张与美国签下了对*不*等的条约。这是正义的吗?在*眼里,他得到了利益,这便是正义。再说现在的国际问题,哪一方是绝对的正义,又或是绝对的罪恶。正义的一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阴暗,而罪恶的一方也有着鲜为人知的光彩。正义是难衡量的,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定会有阻碍你前进的人,你前进的路上出了绊脚石,踢走是本能。当你想要学*时,有人来和你请教问题,而问题正好是你也不怎么会的,你并没有听他讲话,而是把他轰走了。从中很难定夺公*的存在,很难说正义或罪恶。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正义和罪恶在不同人眼中有不一样的看法,我们只需要看清事实,就足够了。《正义论》里的正义就是人们眼中和社会上的公*,但公*又如何存在?很多问题都是难以辨别的。正义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罪恶也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

  依稀记得在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时,大约来源于那篇打架斗殴所了解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谢了,有再开的情况下。但是,聪明伶俐的,你告诉我,大伙儿的生活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些人偷了她们罢:那是谁?又藏在哪里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如今又来到在什么地方?这话不知不觉便变成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经典,或许更是那个时候,我便刚开始了解您,掌握您。

  您说过,洗手的状况下,生活从水槽里过去;就餐的状况下,生活从工作里过去;静静地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看见一个一个的字,细心玩味美好的另外,因为我观念到了時间的匆匆忙忙,回首往事,错过很多,转眼之间,立刻就需要进到焦虑不安的高二,时间如流水,我这才知道時间的珍贵。

  您的《春》带来我的是绮丽而无失的美,也是它要我钟爱您的抒情的散文。看,看,像毛针,像花针,像细条,密密麻麻地斜织着,他人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我第一次知道,这般不同寻常的雨,也可以被你勾勒的那么美,我常常在她们正中间见到你的潇洒,你的淡泊,读到你心情,欺压的情绪。

  果树、杏树、杏树,你不能我,我不能你,都盛开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著清甜味,闭了眼,树枝好像早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规格的蝴蝶花飞着。野草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百花丛里,像眼睛,像星辰,还眨呀眨的。见到这儿,眼下闪过出一片祥和的景色,在您的笔下,一切是那麼轻快,那么美。

  高一刚学过的您的那篇《荷塘月色》一开始见到题型时,禁不住想到了荷塘月色那首歌,而您的荷塘一下子把我拉到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边,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片水流量很高,像亭亭的舞娘的裙。逐级的叶片中间,零星地牛羊些白色花,有袅娜地开过的,有羞涩地喊着菲儿的;好似一颗颗的耀眼明珠,又如碧时间的星辰,又如刚出浴的丽人我好像看到了繁星满天流一般,静静地泻在这儿一片叶子和花上,光和影有着和谐的节奏感,如梵婀玲上奏着的经典名曲。我乃至听到了树枝的蝉声和水中的蛙声,可就在这时候,您说但繁华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刹那间,我好像能触到你的凄凉声,由于您一直不经意间的流露自身的简直感情。

  我慢慢地发觉,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深层次的实际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是有对*部门的讥讽。他的文章内容,看起来口味淡,却颇具哲理,有一层回味无穷的颜色,将会他的人生道路品格表露到了他的文章内容中,才使他的文风这般质朴吧!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伯联系,筹备创办*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读《围城》有感 (菁华6篇)(扩展9)

——读雷锋有感 (菁华6篇)

  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后,它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是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惯,经常在工作、生活中体现,他见到生活困难的人,就竭尽所能帮助他人。雷锋做好事,对他来说很*常,他去外地执行任务,中途坐火车他还一个劲地做好事,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就这样在人群中传开了。雷锋还是个工作认真,学*刻苦的人,他说:“我是一颗螺丝钉,党把我拧在哪里就在哪里起作用。”没错,雷锋说到做到。

  党把他分配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努力做自己的工作。做完工作,他还会去帮助别人做。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工作之余,他又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雷锋的艰苦朴素、钉子精神都深入人心,在他的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像这样经典的文字还很多,这不仅是他的崇高愿望,更是他身体力行的实践!好景不长,在一次公差时不幸牺牲了,时年二十二岁,在出殡的那天,他生前的首长、战友、还有抚顺的工人、农民、学生……*达十万人流着泪、满怀悲痛地护送他走完了最后一段路程!

  驿路梨花处处开,雷锋精神代代传。斗转星移,移不走雷锋的魂灵;岁月流逝,逝不去我们的热忱。同学们,新学期已到来,你们感受到那股温馨而祥和的春意了吗?让我们时时以雷锋为榜样,处处留下当代活雷锋的足迹。也许你不经意一句善意的话语就能打开一个人的心灵,也许你一个不起眼的动作,就能为他人带来一片和谐!

  “学*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学*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大家一定都听过。世上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它都在告诉我们要学*雷锋。雷锋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并不是去学他不顾生命抢救国家财产,而是去学*他那舍己为人、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大了才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别再犹豫了,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学*雷锋好榜样,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

  读了《雷锋日记二则》,我深受教育和启发。

  日记的第二则里写道:“要学*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方面要有刻苦学*的态度,另一方面学*要有钉子精神。雷锋自己就做到了这两点,他在工作很繁忙的情况下,善于挤,善于钻,利用业余时间去看书,做了许多为人民服务的好事。而我呢,虽然学*成绩优秀,但和雷锋叔叔相比,真是相差甚远。就说今年寒假,我心血来潮,决定买一本钢笔字帖,利用寒假这段时间好好练字,因为我写的字潦草,老师看见就头疼。开始,我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对着字帖练了两天。到了第三天,我就觉得练字太枯燥无味,手也觉得酸溜溜的,窗外伙伴们嬉戏、玩耍的声音真诱人呀!我再也无心练字了。我放下手里的钢笔,自己安慰自己:“先玩一会儿吧,明天再练也不迟”。又一天到了,我故伎重演,又自言自语地说:“时间还长着呢,明天再练也不迟”。就这样日复一日,无数个明天过去了,一直到开学,我再也没练过字,我的字一点儿进步也没有。这真是“我生待明月,万事成蹉跎”啊!

  读了《雷锋日记二则》,我才知道自己所缺少的就是刻苦学*的态度和雷锋叔叔提倡的“钉子精神”。雷锋日记像一把锤子重重的敲在我的心坎上。它将鞭策我珍惜时间,努力学*,将来做一个像雷锋叔叔一样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中午,我去新华书店,看见《雷锋》这本书,就买了下来,回到家认真地看起来。

  雷锋是一个一心为国不顾自己,一心为他人,牺牲时,他才二十几岁,正因为他帮助了许多人,所以许我人都为他伤心。我被他这种精神打动了,我要向他学*,学*他那种为国为人民的精神。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一人只有一次。雷锋愿把他有限的生命来换人们的利益,这是常人做不到的。

  读《雷锋》这本书以后,向雷锋叔叔学*的信念已经在我心中生根:我要向雷锋叔叔学*。

  雷锋是个大好人,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小时候很聪明,也很助人为乐,所以他有一个*惯,每为人做一件好事,就写一篇日记,到22岁时,雷锋不幸在山路中死去。他在指挥货车后退时,不幸让一个电线杆子砸到头,晕了过去,失血过多而死,当记者翻开雷锋的日记本,看到无数日记……

  雷锋为了他人而牺牲了,雷锋那种做好事不留姓名的人,在这个社会上几乎没有,有是有不过很少。雷锋像路灯一样,默默无文的无私贡献,他像一只奶牛一样,吃进去的是草,而挤出来的是牛奶。

  雷锋,我们一定要把雷锋的精神保留。像从飞一样。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雷锋》这本书,读完后,我坐在椅子上,回想着书里的情节,感受颇多。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雷锋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约下的津贴寄给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一次意外事故中,雷锋不幸因公殉职,他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地土上得到永生。

  雷锋,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却有着如此可贵的精神。他关心战友,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是我们学*的标兵。他舍已为人,给他人带去帮助,同时带给他人温暖。他在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仔细认真,没有疏忽过。他总为他人着想,善解人意,从不斤斤计较,把自己放在了第二位。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雷锋那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感动了,提到雷锋,人们想到的就是他默默无闻的奉献;现在,雷锋已成为“好人好事”的代称,成为“无私奉献”的同义词,他永远是我们学*的榜样。

  今天,我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它主要讲述了雷锋短暂而光辉的一生。

  雷锋叔叔虽然只活了22岁,可他却做了数不清的好事。如受灾捐献爱心帮战友补被子,协助炊事班洗白菜,在列车上为别人服务等等。当我读到雷锋叔叔用自己省吃简用积存的100元寄给灾区人民的故事后,我就想起前不久前在我们学校发生的一件事。有一位学姐不幸得了白血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知道了这件事后老师和同学们自发的进行捐款。有三元的、有十元的、有五十元的、有一百元的,大家各尽所能。我想我们的同学不就是一个个当代的`小雷锋吗?“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这句名言大家都听说过吧!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一次和爸爸妈妈坐火车出去玩,在汽车上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路一瘸一拐的,站在车上很容易摔倒。于是,我把座位让给他。他笑了笑说:“谢谢你,好孩子。”雷锋叔叔是一个值得我们尊敬的人,虽然他已经离开了我们,但是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我们一定要向雷锋叔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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