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9-28 00:00:00 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1 目的

  1.1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用电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电区域

  3 内容

  3.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3.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3.3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3.3.1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3.3.1.1本公司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3.3.1.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3.3.1.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3.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3.2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3.3.2.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3.2.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3.3.3 低压带电作业

  3.3.3.1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3.3.3.2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3.3.3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3.4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3.4.1 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3.4.2 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4.3 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3.4.4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3.4.5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3.4.6 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4.7 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3.4.8 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4.10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3.4.11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不得堆放杂物。

  3.4.14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3.4.15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4.16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4.17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3.4.18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3.4.19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3.5 触电急救:

  3.5.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3.5.2脱离电源的方法:

  3.5.2.1断开电源开关;

  3.5.2.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5.2.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3.5.3急救:

  3.5.3.1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厂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1.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1.5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电气装置在安装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应确认其贴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2.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2.4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2.5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本事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8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齐。

  2.9在**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2.1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14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2.15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1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1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2.2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3、电器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3.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3.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建档。

  3.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3.5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低压配电装置与通用电器的管理

  4.1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性质,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用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尽量满足在正常接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能产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气装置和线路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绝缘强度要贴合有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

  4.4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得外露。

  4.5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

  4.7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

  4.8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4.9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贴合规定标准,且与前次测量值比较不应有显著下降。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应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4.11运行管理中应有与实际相符的图纸资料。需要变更电气线路和增、改、减、迁电气设备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其起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装置的选择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

  4.14用于室外或潮湿、高温、污秽环境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除选择相应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按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4.1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贴合规定的数值

  5、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贴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5.3.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铭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坚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带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防护及防雷设施的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贴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贴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6.2、不一样用途和不一样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贴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居民区无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贴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6.6、低压电力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

  6.7、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贴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6.9、第一、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三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很多集中的露天堆场,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6.12、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装置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图纸、资料,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7、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7.1、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国标《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

  7.4、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经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7.5、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7.6、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7.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7.8、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1

  8、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8.1、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8.2、电工人员应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8.3、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8.4、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8.5、绝缘安全用具应贴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9.1、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9.2、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应续办手续,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不用办证,但应按用电安全要求,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工作完毕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临时线路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9.3、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设施。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临时线装置发生危险并证明因装置不妥,应由承装人负责。

  9.4、临时线路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9.6、使用完毕,由申请单位告知主办部门予以拆除,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注销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9.8、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10、电气事故的处理

  10.1、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和使财产少受损失,并尽快恢复供电。

  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10.3、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取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事故。对事故职责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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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二、验电:

  1、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三、挂接地线:

  1、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四、辅助保安线:

  1、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方毫米;

  2、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方毫米的主地线。

  7、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4/6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

  学校用电制度: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教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

  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学校用电注意事项:

  ①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不能接*、触摸电源和电器。

  ②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③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对消除以上安全隐患要及时不得推脱。

  ④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⑤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⑥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⑦学校每学期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学校用水制度:

  1、以节约为原则,不得任意浪费。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学生一般不允许自行使用学校用水。

  3、在学校用水要定时使用,*时不得随意使用。

  4、教室除扫地外,学生不准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阅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1)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菁选6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公司各部门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二、明火、电气作业的人员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并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明火、电气作业。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工程部申请,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营业场所、仓库、DJ房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并配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天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工程部人员对本公司的电气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设有安全巡查表,做好巡查记录。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十、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临时用电。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5-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三、临时用电办理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四、临时用电的危害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五、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本公司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六、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供电主管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七、《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供电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由用电部门通知电工班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签字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

  八、管理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和审批。

  2.安全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临时用电业部门或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学校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安全用电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安全用电和管理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校园安全用电的专项责任,请各办公室和教室内做到安全用电管理到人和责任到人原则,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的环境,特制定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制度

  配电室由陈永江同志负责,负责全校安全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1)为了加强用电的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及电气安全运行,严禁其它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入内。

  (2)电工职业道德,忠于职业责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职业纪律,礼貌待人,在电器安装与检修等业务时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使用好电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分别使用,做好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4)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防止产生移动电火花,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情况,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保证学校的安全用电,使用好灭火器具。

  二、实行用电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用电由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负责,由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根据国家的电力法的要求对有危险的用电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电工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经常检查校内的电气设备和检修,保障校内的正常用电,要和各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用电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管理

  (1)学校电工在维护与维修电器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接乱拉,要符合国家规范与要求。

  (2)要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性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3)严禁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电气和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增加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禁止学生和教师随意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4)要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白天光线充足时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长明灯现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间内严禁使用是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违者没收电器。

  (5)做好用电安全,负责向全校师生介绍用电常识和用电安全防护,触电抢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级供电部门对校内配电室内维护,不留漏洞,禁止越级跳闸,保证上级的正常用电。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1、总则

  1.1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厂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1.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1.5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电气装置在安装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应确认其贴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2.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2.4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2.5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本事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8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齐。

  2.9在**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2.1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14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2.15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1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1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2.2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3、电器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3.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3.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建档。

  3.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3.5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低压配电装置与通用电器的管理

  4.1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性质,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用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尽量满足在正常接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能产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气装置和线路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绝缘强度要贴合有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

  4.4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得外露。

  4.5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

  4.7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

  4.8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4.9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贴合规定标准,且与前次测量值比较不应有显著下降。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应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4.11运行管理中应有与实际相符的图纸资料。需要变更电气线路和增、改、减、迁电气设备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其起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装置的选择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

  4.14用于室外或潮湿、高温、污秽环境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除选择相应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按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4.1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贴合规定的数值

  5、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贴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5.3.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铭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坚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带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防护及防雷设施的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贴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贴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6.2、不一样用途和不一样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贴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居民区无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贴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6.6、低压电力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

  6.7、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贴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6.9、第一、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三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很多集中的露天堆场,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6.12、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装置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图纸、资料,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7、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7.1、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国标《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

  7.4、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经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7.5、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7.6、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7.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7.8、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8、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8.1、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8.2、电工人员应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8.3、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8.4、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8.5、绝缘安全用具应贴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9.1、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9.2、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应续办手续,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不用办证,但应按用电安全要求,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工作完毕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临时线路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9.3、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设施。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临时线装置发生危险并证明因装置不妥,应由承装人负责。

  9.4、临时线路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9.6、使用完毕,由申请单位告知主办部门予以拆除,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注销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9.8、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10、电气事故的处理

  10.1、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和使财产少受损失,并尽快恢复供电。

  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10.3、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取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事故。对事故职责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2)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 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 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3)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50句

1、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2、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

4、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为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柄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7、5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

8、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9、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0、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11、巡视

12、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13、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机关处理。

14、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15、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16、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17、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18、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19、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0、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21、请业主根据《xx市管道煤气(燃气)使用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商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天然气管道管道、器具。

22、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23、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方毫米;

24、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25、严禁在烟感下面吸烟,以免一起火灾误报警。

26、候(乘)梯时不要踢、撬、扒、倚层门:否则有可能发生乘客坠入井道或被轿厢剪切等危险。

27、在救援者尚未到来期间,宜冷静观察,耐心等待,不要乱了方寸。在稍事稳定情绪之后,你要做的就是,把铺在电梯轿厢地面上的地毯卷起来,将底部的通风口暴露出来,达到最好的通风效果。然后大声向外面呼喊,以期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

28、1配电线路要根据线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29、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区域标准分割所属区域。这个地方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要求。

30、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31、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32、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员离开或突然停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33、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运营规定必须完善。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34、2安装电气设备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要求。

35、4有责任参与本机关的登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6、11、严禁在**避雷针(线)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37、2、电工要学*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并学*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38、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9、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41、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42、3.1.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43、3.3.3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44、4.18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45、4.19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46、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免产生用电过负载现象。

47、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48、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49、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50、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4)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多股软铜线成截面不小于10*方毫米;

4、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5、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6、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7、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8、1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9、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0、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

11、2、电工人员应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12、3、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13、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14、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5、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16、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7、巡视

1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9、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20、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21、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22、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23、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24、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25、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6、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27、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28、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9、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30、电梯到站停止后如果不开门,可以按开门按钮打开轿厢门,不可强行打开轿厢门,否则很可能发生坠落井道事故。

3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32、5负责辖区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4、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35、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由低压到高压,由分开关到总开头顺序进行。送合闸的顺序与之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36、4电器设备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产品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价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家电的额定容量。任何家电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设备的总值和保护元素的规格不能任意更改。

37、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雾、尘。

38、5负责主管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9、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启动、控制、保护等辅助设备的选择,应由国家或部门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0、13电动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完整。

41、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直接设置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42、3、室外安装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设备危险,证明设备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43、6、使用完成后,申请机关通知主办单位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44、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45、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46、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47、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4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49、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5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51、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52、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53、3.2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54、4.7 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55、5.2.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6、5.2.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57、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5)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2、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4、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5、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6、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7、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8、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9、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向上级报告。

10、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制度。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结线图。

1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1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3、2.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14、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5、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16、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惯。

17、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定必须完善。变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18、1电力单位应对用户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19、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熔解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电器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开机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或用其他电线替换。

20、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21、1配电线路要根据线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22、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23、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2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5、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26、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27、8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齐。

28、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贴合下列要求:

29、7、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贴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30、1、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31、2、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应续办手续,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不用办证,但应按用电安全要求,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工作完毕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临时线路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32、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33、电线断落不要靠*,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3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5、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36、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37、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38、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39、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40、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6)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追打开配电箱,变电气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施工现场变电器无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是用电炉。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放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备漏电保护装置。

  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于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冬季在建工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必须从变压器计量箱接线端头,连接到相应负荷的配电装置上,合理分布各用电负荷。

  2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砸坏。使用的电线必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裸线。

  3配电装置应安装相应的保护,且动作灵敏。所有的刀闸、盒、盖完好,使用专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

  4电源线出线,必须架空。跨越施工区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体可能触及的道路、作业施工现场及其他用电场所,禁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

  6各施工单位在业主的统筹下,合理用电。电源点的搭接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将电源外接、转接;凡经同意搭接的施工用电电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邻单位的电源。

  7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负责,避免用电中的人身和设备事故。

  8各施工单位敷设的横穿临时道路地下管线,必须增加绝缘管保护,使线路不受破坏,导致电击人、畜事故发生。临时施工用电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当日拆除。

  9无论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压设备发生意外,应及时报告业主及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更换高压保险或私自拆除高压电气设备。

  10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器取暖、加热设备;人员离开办公、生活场所,必须切断电源。

  11加强施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他设备,防止造**为触电事故。

  12各施工单位,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做到勤巡视、勤保养、勤维护。对用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单位必须立即实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13各参建单位在所使用的高压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止电气设备着火后,事故继续扩大。

  14高压线路突然停电,用电单位必须立即与供电部门和东庄水利枢纽现场管理处联系,不得在未判明停电原因前,检修电气设备、线路,以防线路突然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15禁止未受过专业培训、不懂用电知识的人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搭接电源。

  1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经济处罚如下:

  (1)计量箱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该变压器不得带电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2)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裸线连接,必须责令停止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3)配电装置盒、盖缺一处,处以罚款100元。用导线代替保险丝,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迟一天,增加罚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线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一般架空线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5)凡在人体可能触及的施工作业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处以5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

  (6)将施工用电转接非指定用途,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未经允许将相邻单位用电私自拆除,除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的损失外,一次处以5 000元罚款。

  (7)各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用电规定用电,造成高压设备损坏、线路失压,以及其他用电单位失电或其电气设备损坏,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8)埋设地下的管线,绝缘损坏,造成伤人、畜事故,除赔偿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临时用电当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9)办公、生活场所,因安全用电不当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0元。

  (10)电源线路上晾晒衣物,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它设备等,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1)电气设备没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补充,延迟一天罚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压设备部件,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

  (13)未经培训的人员,乱搭乱接电源、电气设备,造成用电事故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5000元罚款。

  (14)凡经监理、业主认定,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整改意见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一、为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做到现场施工用电的“三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范了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规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2.本办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深圳市安监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

  二、施工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3.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总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配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

  4.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统称为配电箱。配电箱内电器装置的选择,必须是*推荐的合格、可靠、完好的产品。

  5.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载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饿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应,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6.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项目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设备,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内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2.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其截面应不小于2.5㎜2的绝缘多股铜线。

  3.专用保护零线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直接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不得用铝导线做重复接地线。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距离不宜超过3m.,与潜水泵电机的`负荷线长不得小于1.5m.,与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不大于5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所有配电箱应有门、锁。

  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距离不得小于2m。

  8.施工现场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井字架等,除应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由箱内引出pe线与重复接地线相连,即相当于pe线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从而解决了接零保护问题)。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

  9.电焊机二次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使开关箱和电焊机处于操作人员可监护视野范围之内,当电焊机发生非正常现象或故障时,便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酿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机的负荷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应不大于50m,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11.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绝缘软电缆,采用配套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手持电动工具使用1类手持电动机工具应戴绝缘手套,需要移动时,必须先切掉电源。

  12.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13.现场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14.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的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

  15.现场供电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供电,不准采用绞织线;危险场所及采光较差的加工场所或通道、楼梯口及宿舍等必须设置照明。

  四、开关箱

  1.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功能,则可不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处。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零线,而不能通过保护零线。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固定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箱内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通过其接线端子板分设连接。配电箱的金属箱体、电器安装板、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保护零线端子板做保护零线。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要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如接触器、自动空气开关等。

  8.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在箱体的下底。进、出口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湾,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进入箱体内的电源线应固定,严禁用插座连接。

  9.室外电箱应采取防雨措施。现场所有电箱应该名称和编号齐全,电箱内各用电回路要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五、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pe)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3.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做它用,更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大于12米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方毫米的绝缘铝线。

  5.放电机的控制屏(台)两端,应于重复接地和保护零线做电器连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扩展7)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优选【五】篇

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 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 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 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 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2]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 对临时用电的线路,配电箱、盘、变压器等设施,除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外,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的检查。

3. 配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绝缘导线的绑扎禁止使用裸导线。

4.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配电箱、开关箱二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无带电体明露。

5. 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水、防尘、箱体应涂安 全色标,应画N标志,写上“有电危险”字样,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箱门上锁,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并有标志。

6. 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7. 使用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装漏电保安器,工具的电源线应为橡胶软线,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地线或接零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防护罩,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9.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10.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11.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

空间;

12.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下,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13.任何拖地电线必须作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14. 一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15. 明灯泡悬挂,严禁*人及靠*木柴、电线、易燃品;

16. 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17. 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8.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高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9. 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20. 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21. 工现场内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22. 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交底人: 施工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建装饰公司五分公司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5、 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6、 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7、 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8、 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9、 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10、 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1、 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2、 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3、 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4、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5、 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6、 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7、 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

措施。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4]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装置设置要求及措施

1、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2、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距离不得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其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m,移动配电箱下皮距地面为 1、2m。配电箱体用1、5mm铁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设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口处加护套,要求各箱进出线排列整齐,电源线和引出线都注明每条线路的名称和走向。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每台配电箱由DZ型短路器作总 控,下设漏电保护器,各设工作零和保护零接线端,完全达到三相五线制要求,每台固定配电箱都有独立的重复接地线与箱内保护零相接,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欧姆。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

一部分接地。

二、室外照明设置要求

1、镝灯属于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主体,保证夜间作业照明。导线选用相适应的橡套软电缆及12×6+1×4设置专用开关箱,箱体内设置2×60闸刀作电源隔离空气开关C32一台漏电断路器32A,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箱体下设30A保护零线端子牌,开关箱体与配电箱保护零线镝灯金属支架相连。

2、碘钨灯用竹子支架安装须用特殊照明处,必须固定导线选用2×1、5mm2的橡套电缆,保护零线与支架连结后与固定专用配电箱保护零线相连,必要时,移动灯具,要彻底隔断灯具电源。

三、电缆敷设要求

1、电缆直埋于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米,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保护;通过道路时必须设钢管或硬塑料管埋设,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200mm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护套防护。

2、现场无法地埋的用绝缘材料架设,高度根据现场情况而定,高度不能低于1m。

3、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穿管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小于1、5mm2。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如低于2、4m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室内各处接头必须用分线盒保护好。

四、接零与防雷

1、严格使用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在每路专用保护零线PE上做至少三处重复接地,即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处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采用Ф50钢管(L=2500mm)垂直打入地下,

每处接地体采用两根导体,间距5m,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重复接地必须和保护零线有可靠连接,严禁与工作零线连接。

3、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相的金属箱门和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可靠连接。用电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包括照明器材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箱金属门、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PE线可靠连接,并且有震动的设备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4、按照规范做好塔吊及井架的防雷接地。当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高度≥32米时,按规范装设避雷针。

5、塔吊、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五、安全用电组织制度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

2、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

3、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

4、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应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结果,并有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

5、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

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

7、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

8、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责。

9、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技术档案, 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

10、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六、安全用电措施

1、本工地的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C2015)和有关用电安全规范。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师、电器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作业电工必须是持证电工,并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保护接零供电系统TN-S系统。并在线路首端(变压器配电箱)、中端、末端作重复接地。而接地总电阻不得大于4Ω,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于10Ω。

6、 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验明线路无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或专人看守。其分配电箱用电机具开关箱安装好后应立即做好编号标识工作。所有用电机具操作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严禁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作五芯线使用,而其中的黄/绿双 色线只能作机具的保护零线使用。

7、用电机具必须由电工检验其绝缘电阻及检查电器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固定用电设备其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I类手持电动机具不小于2 MΩ,II类不小于7 M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

安全用电。

8、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使用中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电工自行维修,严禁在漏电开关撤出或失灵状态下运行。

9、配电箱内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可靠。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应加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线路两端严禁用插头连接使用,电源线严禁搭接在保险丝上,线路不得挂搭衣服。大功率1000W以上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工现场配电房和主要分配电箱范围内应配备足够的电气防火器材。

10、与施工现场相临的外电线路和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或严密封闭。

11、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开关,其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12、建立健全电器防火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维护、检查、测试制度,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标准。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定期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每周检查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技术措施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14、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15、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15、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

符合规范要求。

16、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17、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

18、下雨时要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雨后要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临时用电易发生触电安全事故,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制定相应的触电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有效及时地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具体应急救援措施如下。

1、应急救援工具:施工现场应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

2、应急报告:发现有人触电,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组组长;同时,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

3、脱离电源基本方法:将出事附*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或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办法把电源切断。

4、如果触电者触及段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

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5、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员比较安全。当触电者处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6、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7、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时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卧,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八、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安排夜间施工,在钻孔灌注桩、大体积混凝土等连续作业的工程项目,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需做好如下保证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制订如下措施。

1、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物资,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2、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照明充足。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5、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

6、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7、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主线桥与原有道路交叉时,必须按国家的道路标线与标志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夜间设照明设施,并悬挂红灯警示。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夜间施工路基应配备夜间行车指挥信号灯,并设专人对既有线路基的看护工作。

11、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12、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13、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

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14、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15、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九、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在23:00-6:00期间禁止施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5]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1项目部首先要确保电工专业工长,安全员,维护电工及分包作业队伍安全员,维护电工人员的落实不准缺岗。

2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结合作业人员入场前三级安全教育,电工工长要特别对作业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3临时用电检查,要严格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安全员,维护电工要做到日巡查,项目部做到周查(有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整改解决。当时整改不了的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4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项目电工工长要向维护电工,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故等。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交底要有针对性,要全面,具体。

5要做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工程开工前项目电工技术负责人根据JGJ46-88规范: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和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严格实施。对于不足5台及5台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依据规范规定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JGJ46-20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源线敷设,现场照明,外电防护,电动建筑机械机手持电动工具的安装,管理,使用等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7从未经过培训考核,未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者”不得进行电气作

业,不得随便接线,拆接设备。

8电气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清出现场,不能使用。设备安装后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有验收签字手续)。

9室内照明低于2.4m及民工宿舍伙房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宿舍内不得违规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及碘钨灯热得快等。用电器具严禁电线乱搭、乱挂、在电源线上凉晒衣物。

10要做好定期或季节性对电气设备的检测。如接地电阻值,电器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雨季前,要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遥测。雨期中要经常检测确保使用万无一失。施工现场临电设施附*要配备充足,对路有效的灭火器才。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作业人员要做到“三懂三会”。 12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拆除现场的临电设施。拆除时,项目要指定专人指挥,由专职电工进行拆除作业。

  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追打开配电箱,变电气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施工现场变电器无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是用电炉。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放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备漏电保护装置。

  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于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冬季在建工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生产供电、用电安装验收、运行监督检查、新技术推广、事故处理、电工考核审验、奖罚等工作。

  (3)定期对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设备、器材、仪表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实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拆除工作票,专项安全措施和监护制度。

  (5)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工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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