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管理制度6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9-28 00:00:00 汽车

汽车管理制度1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小客车、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汽车管理制度2

  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责任制,按分配的工作场所和卫生区,每日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随时保持工作间场所的卫生整洁。不得堆放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物严禁随地吐痰。

  (3)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惯,提高自身的卫生防护、防病能力。

  (4)卫生标准:清扫做到五无一洁(无烟头、纸屑、痰迹、灰尘、杂物,干净整洁),桌柜要二无一齐(无灰尘、杂物,摆放有序干净整齐),玻璃做到二无一明(无尘土、斑点,里外透明),电脑做到二无(无灰尘、斑点)。

  (5)各工位卫生管理区域应保证无纸屑、果皮、杂物。

  (6)设备工具摆放整齐,表面无尘土,按日期例行保养,保证正常使用。(7)清洁工位要认真彻底,无卫生死角。(8)公共卫生区域大家要爱护,养成良好的卫生*惯。(9)店长每天检查一次各工位卫生情况,并记录在册。

  设备安全制度:

  (1)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检查设备配置有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如:举升机自锁防坠装置、轮胎*衡机的安全防护罩等是否工作正常完好。

  (3)维修车间设备应该布局有序,不得有互相干涉现象。

  (4)对危及安全的工具、设备应当及时淘汰、修整。

  (5)设备的总用电量应小于车间的设计用电容量,以防发生火灾。

  操作安全制度:

  (1)认真学*车间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2)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工具,以防损坏和伤人。

  (3)进行车辆检修时应当拔下车钥匙以防他人启动车辆。

  (4)检修发动机、制动、供油系统等,注意液体泄露、火灾、烧伤等事故发生。

  (5)检修电路、焊接等时,不可乱拉电线,或进行断电作业,以防损坏电器和引起人身、火灾事故。

汽车管理制度3

  公司机修工作是一项职责心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修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机修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对象务必具有必须的技术水*和机修经验,热爱公路客运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5岁且经市医疗部门鉴定身体健康男性。

  2、应聘人员及家属务必先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写出书面申请,证明自己的态度和愿望,提出受聘后的决心与打算,保证严格遵守本规定,经考试合格,试用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三年用工合同。公司为受聘的修理工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务必向公司交岗位职责保证金20xx元。

  4、机修人员的工资根据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分配比例,实行工时考核,工资全额浮动。具体分配方案见广深线修理厂工时定价考核办法。

  二、修理厂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车辆保养及大、中、小修理。

  2、负责完成企业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

  3、负责制订汽车保养及维修计划。

  4、负责各种维修设备、检测器具、维修工具的购置、保养、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车辆零部件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6、开展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业务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负责车辆、设备、工具及维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机修厂人员配置

  1、根据公司车辆状况和修理维护的需要,机修厂设负责人一名、检验员(机务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采购员一名、保管员一名、班组长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岗位可实行兼职。

  四、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主车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班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主车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机务员)和车辆主车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职责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职责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对外修理车辆。

  五、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

  1、外购配件务必在正规配件经销单位和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购进“三无”产品,批量配件应低于市场价,零购配件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此刻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抬高进价或有“吃回扣”现象,一经查实,扣除岗位职责保证金,予以辞退。

  2、外购配件入库,必须要有采购员、质检员和保管员参加验收,并严格对进料品质、单据、价格和有关资料清点验收,确认质量良好,价格适宜,贴合标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微机台帐。没有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所有物质、配件,原则上不准发出使用。

  3、由于特殊状况,凡直接送修理班组使用的外购配件,由班组负责人和主车司机验收并开领料单,经办人应及时向材料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凡因配件质量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更换。

  5、入库后的零配件务必做好明细台帐和“货位标签卡”,分类存放,做到堆码整齐,帐、物、卡一致。

  6、易燃品、腐蚀性物质务必单独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检查。

  7、领取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开据领料单,由主车司机或修理工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并相应作好帐目登记。

  8、配件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由此而出现的损失概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9、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

  10、配件一律不得私自销售和外借,违者,按其价值加倍处罚。

  11、仓库积压和废旧物质的处理务必报经修理厂负责人同意,由管理人员共同经办,收入及时交财务科上帐。违者一律按库存物质原价加倍处罚。

  六、车辆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务必建立车辆、设备、工具、维修等微机档案,为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和经济效益做好基础工作。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厂检修车辆的技术档案,车辆、设备一车(台)一档,工具和其他分类建档。

  2、车辆档案应逐项填写清楚,对有关技术参数、维修资料、车辆状况及年检年审等要据实记录,设备及工具档案应填写清楚制造厂家、制造日期、使用日期、型号规格、性能、注意事项、维修保养及使用人员等事项。

  七、设备、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设备明确专人保管和维修,保修人务必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到设备清洁、不锈蚀、不变形、不损坏,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应承担修理费用的50%。

  2、工具固定到班组统一使用,由班组长统一领取,每次维修任务完成要有专人清点、清洁、整理,不丢失、不损坏、不外借,配置的工具丢失,按工具价格的40%由班组承担。。

  3、易损易耗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浪费,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

  4、机修厂每季应对设备、工具使用保养状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建立设备工具台帐。

  八、微机管理制度

  为更新管理手段、完善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修理厂应对车辆维修档案建立、各种配件及原材料采购、管理及使用纳入计算机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一套资料广泛、信息量大、各种帐目细致明晰、报核程序科学严密、带给资料快捷迅速的数据库。实行微机开票,由机务员和微机管理员共同办理,待条件成熟后由机务员办理。

  九、安全生产制度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守工艺纪律、坚持工艺标准,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厂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厂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各岗管理人员是分管范围内的第一职责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落实和日常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一切不安全生产的行为。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好每日作业前的安全提示。

  5、生产过程中不许穿拖鞋、不许酒后作业,严禁非驾驶人员动车。各工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距离、防护措施及作业规范进行操作,个性注意做好支垫和防滑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电、氧焊工操作时,务必戴面具、穿绝缘鞋,有易燃物品时,务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使用电器时,务必检查安全装置、保险、闸刀、电线是否正常后方可使用。

  7、对非驾驶人员动车的,一次处罚200元;其它违章作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经济处罚,产生后果的应追究其经济职责或刑事职责。

  十、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卫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卫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质量和信誉,也是一个企业管理水*高低、员工素质好坏的具体体现。

  1、厂区卫生划块管理,各班组(个人)划分的卫生区务必持续干净、整洁,下班前应进行清扫,不得在厂区内乱堆乱放杂物。

  2、各工位完成作业后,应立即打扫场地,清点工具,清理杂物,挪用的设备务必送回原位,违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场地不许有烟头、果皮、纸屑,墙上不许有油污,不许乱涂乱画,不许乱倒污水、剩茶;修车废油及时倒入废油桶内,违者罚款5元。

  4、自觉爱护车内装饰和卫生。车内维修作业前,应做好车内卫生防护措施,不得乱摸乱用车内物品,造成车内严重污染的,一次罚款20元。

  5、每周应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和卫生检查。

  十一、劳动纪律

  1、修理厂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车辆运营规律制定作息时间,严格考勤制度,搞好考勤记录,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务必保证随叫随到。

  2、所有员工上班时务必按指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凡迟到、早退5分钟者,一次处罚5元;迟到、早退5-20分钟者,一次处罚10元;迟到30分钟者,扣20元。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每月员工可休假2天,由厂长根据状况安排休息。病、事假应提前向厂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重大节、假日及春运、暑运期间不得休假。

  4、员工上班时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凡因上述状况发生的事故和损失一律由肇事者承担。

  5、所有人员务必听从指挥和调度,生产所需加班和突击任务务必全力以赴,不得无故缺*。违者,一次处50元罚款。

  6、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厂区内吵架闹事,违者扣发双方当天工资。

  7、员工不得在厂区内干私活,不允许将工具、零配件及废旧物质带出厂外,违者按原价加倍处罚。

  8、员工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增强“优质、高效、规范、安全”的企业精神,以适应工作需要,凡因技术不求上进、工作松松垮垮、质量低下、违规操作、影响企业信誉等状况都将受到经济处罚或予以辞退等处理。

  十二、各工种岗位职责

  1、质检员(机务员)岗位职责

  (1)、对进厂检修的车辆结合司机报修的资料作好进厂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修理项目,安排修理作业人员,下达作业计划,并根据作业资料,填写工时定额。对于返修的车辆一律不计算工时。

  (2)、在修理过程中对司机或修理工要求更换的配件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决定是否更换。常用品种由开票员办理,总成件及单价500元以上的品种报厂长审批后办理。

  (3)、对修理工艺、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配件购进单据、凭证,办理入库签字手续;做好配件出、入库微机台帐;对单车领用配件进行汇总,按时报送财务科,以便单车核算。会同主车司机、主修师傅对该车辆进行测试验收,并做好车辆维修资料的微机存档工作。

  (5)、对修理竣工的车辆会同司机和主修人员进行测试、验收。并作好维修记录和资料微机存档工作。

  (6)、对返修车辆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和职责认定。

  (7)会同保管员对购进配件质量进行鉴定。

  (8)、质检员务必加强自身的业务学*和技能提高,在质检中有异议时,要主动找厂长及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9)、质检员要敢于坚持原则,事实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把修理质量关,及时纠正违规作业行为。

  (10)、质检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或把关不严出现失误的,处5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同有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职责。

  (11)、轮胎修理务必有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方可办理,要设立轮胎更换修理台帐,并录入微机。

  (12)、在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时,要将所需的配件数量、价格维修所需工时费,协同安全科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列出项目及价格清单。

  2、采购员工作职责

  ①、采购员负责各种配件、材料、物质的购进,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和理财意识,以“为我购物”的态度办理采购业务。

  ②、采购员要透过计算机网络,熟知车辆和各种物质、材料性能、产地、厂家等信息,广泛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和仓库需求,以最低的价格、最好的质量、最快的保障和最少的积压满足维修保养需要。

  ③、采购员根据生产状况和库房管理员的采购计划,列出品种、单价、产地以及上次采购的单位和单价,报厂长审批后方可采购。原则上要到生产厂家或正规经销单位购进,批量购进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零购不得高于市场价。发票要正规,并做到品名、票据、数量(重量)、价格、质量相符。

  ④、购回的配件、材料由保管员质检员共同清点、验收入库后方可领用,采购员不得直接将所购物品交修理工使用。

  ⑤、采购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销售方索取“回扣”、礼品,不准弄虚作假和对所购物质抬价加价。凡发现一次有损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立即辞退,并扣除岗位职责保证金。

  ⑥、采购人员不负职责购回的任何“三无”产品或质差配件,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3、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负责对零配件及各种材料物质购进的验收入库、分类整理保管和发放使用工作,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和业务技能。

  (2)、保管员应严格按微机台帐存放零配件,并根据微机开票的资料进行发放。

  (3)、对购进的配件、材料等要进行认真的清点,检查入库物质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是否与发票一致,并会同质检员对技术凭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入库,对物质价格波动较大,前后进价相差较大的状况要及时向厂长汇报。

  (4)、入(出)库物质记账务必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库存品种低于最低库存时,及时向采购员列出采购计划。

  (5)、出库物质要凭质检员开出的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主车驾驶员或修理工签字认可后方可有效。

  (6)、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物质堆码整齐,持续室内外清洁卫生,确保材料配件完好无损和使用性能不变。

  (7)、因把关不严而使不贴合质量的配件、材料进入仓库的,经职责认定,视其职责程度由保管员承担50—100%的损失;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质材料短缺、损坏,由保管员赔偿全部损失。

  (8)、保管员不得将库存物品外借,违者按物品价值加倍处罚。

  (9)、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一次处保管员30元罚款。

  (10)、因保管员不负职责造成材料、配件帐目不清,物资堆放凌乱,一次处20元罚款;对领料单上无领料人签字的,一次处罚10元。

  (11)、低值易损件的管理,务必按型号、尺寸分类管理,并根据需求发放。

  4、生产班长职责

  ①、管理好本班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②、接到修理任务后,合理安排工序、科学调配人员,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③、修理完工后,对各必检项目进行检查,对其它员工维修项目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维修质量。

  ④经常性地抓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修理工工作职责

  ①、修理工按工种划分,承担企业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任务。②、所有修理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修理技术。

  ③、修理工理解维修任务时,要认真听取驾驶人员的状况介绍,查准故障部位和产生原因,制定出修理计划和程序。修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零部件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修理更换,并承担使用更换质量问题配件的经济职责;修理结束时要进行最后的检查和调试,并会同质检员和主车司机对修理效果进行质检和验收,各工种都务必对承担的项目签字交接。

  ④、经修理工保养和修理的车辆,须按技术要求到达规定的行驶里程和使用期,在此期间出现的问题,由修理工负责赔偿职责。

  ⑤、车辆例保时,修理工要注意严格检查,个性是影响安全的灯光、转向、刹车,传动等部位,该更换的必须要更换。否则,因上述部位发生问题造成事故的,损失100元以内的全额赔偿,损失100-1000元的赔偿300元封顶,1000元以上的赔偿500元封顶。

  ⑥、经修理工多次修理而未能排除故障的,属马虎大意、不负职责的赔偿全部损失,属技术原因不能胜任的应加强学*培训。

  ⑦、修理工务必爱护企业财产,对车辆修理设备、工具要妥善使用和保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⑧、因例检不到位、修理过程中疏乎大意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的配件损坏事故,根据职责大小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⑨、车辆进厂修理时,修理工要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抢时间完成修理任务。应急修理或需加班时,应随喊随到,无条件服从。违者一次扣50元。

  6、电工工作职责

  ①、汽车电工对进厂的车辆,主动询问和检查电器设施是否正常,对全车灯光进行测检,各仪表电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必要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②定期对起动机、发电机和电瓶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登记。

  ③对老旧车辆线路做到心中有数,固定和包扎好线束,更换老化电线以防运行中出现故障和不安全因素造成职责事故。

  7、钣金工作职责

  ①汽车钣金负责全厂车辆的事故,大、小修理,对进厂的车辆应主动询问和检查是否有需要修理的,及时对车身油漆不整齐需要补漆的要及时补漆。

  ②经常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压力表、焊炬、气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在对车辆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先查看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方可焊接。

  ④对车辆进行电焊时先将车辆总电源切断后方可焊接。

  十三、修理工的奖励

  对模范遵守制度、工作表现用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且全年无职责事故发生、维修质量和数量名列前茅、每月出勤天数到达28天以上的修理工,公司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四、其它

  1、合同期内修理工要求辞职的,需提前二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合同期内,修理人员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修理工要求离开公司的,只要无违规、违纪行为,无欠款,且已交清自己保管使用的所有证件、物品后,所交岗位风险金全部退还。

  4、本规定自员工*审议透过后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汽车管理制度4

  运输分公司大修厂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

  四、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五、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七、汽车修理厂(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八、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替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专门培训,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一、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发动机总成修理,按修理工艺要求,对发动机进行冷磨试,冷磨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热试不得少于1小时,且必须主修人员在场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并作好应急准备和有关数据记录。

汽车管理制度5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车间的健康、稳定发展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汽车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职责

  3.1车间主任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综合办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3.3各班组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内容

  4.1方针和原则

  4.1.1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4.2组织管理

  4.2.1车间要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4.2.2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4.3消防安全责任

  4.3.1车间主任作为水汽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2综合办作为车间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e、组织防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g、督促各班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h、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4.3.4各班组的组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车间各班组组长的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在其负责区域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备案;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

  4.4明火管理

  4.4.1车间各班组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4.2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4.4.3车间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4.5电源电气管理

  4.5.1车间仓库、泵房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4.5.2车间库房、泵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4.5.3电工组负责车间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4.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4.6消防器材管理

  4.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4.6.2车间综合办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4.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车间综合办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4.7消防安全检查

  4.7.1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4.7.2车间综合办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c、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d、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e、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f、库房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g、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7.3车间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人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报送车间综合办验证、存档。

  4.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4.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车间在职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4.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以控制事故蔓延。

  4.8.3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处置不及时的;

  4.9激励

  车间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车间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汽车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标准;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除董事会另有决定外,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由公司员工出任的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公司员工,该等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由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向委员会报告。日常工作机构的责任人为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副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确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

  (三)向董事会建议全体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待遇;

  (四)向董事会建议独立董事的薪酬;

  (五)审查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六)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

  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以供决策: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委员会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一)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析政策提出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须召开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时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会议议程应得到主任委员的确认,议程及会

  议有关材料应在发送会议通知的同时寄出。会议召开前,委员应充分阅读会议资料。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要求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基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年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阅读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1)

——汽车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4、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5、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6、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9、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10、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11、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12、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1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1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5、配合党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6、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17、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18、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19、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20、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职责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职责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21、配件一律不得私自销售和外借,违者,按其价值加倍处罚。

22、保管员工作职责

23、本规定自员工*审议透过后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24、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25、财务部由主管会计、出纳、结算员、收银员、仓管组成。

26、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7、符合该项第2点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财务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出纳同时要填制现金日记帐。

28、负责协调解决厂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状况,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29、中午严禁喝酒,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

30、全厂职工务必牢记“生产务必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1、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32、工作期间,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与维修无关的事项。

33、对急用料附件供应商的临时采购,务必做到先入库、后出库,对于附*供应商送的配件,务必见到料单再收配件,违者按该料的出库价处罚所有操作者。

34、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35、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6、正确使用和维修设备,实行严格的上岗证制度,专人专机的岗位职责制。

37、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38、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9、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到达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到达标准的不准出厂。

40、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1、填写车辆预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42、若客户在租赁期间有违章记录,及时通知客户处理。

43、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44、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45、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46、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

47、三齐

48、五清

49、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人,根据事故的现场情况确定报警、报保险公司。

50、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2)

——汽车管理制度(10)份

  汽车管理制度 1

  1.实训前,实训指导老师应检查电源线、插头及插座是否完好,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学生实训操作应根据实训指导书在老师的指导下或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3.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一切电气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电标准。

  4.电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如:冒烟、过热、声音反常、焦味、糊味、打火等,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向老师报告。

  5.实训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实训指导老师报告,在故障未排除之前,严禁强行在再次开机实训,否则后果自负。

  6.未经实训老师许可,不得随意摆弄实训车间内其他仪器设备。

  7.实训车间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打闹与嬉玩。

  8.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规定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功能完好。

  9.一旦发现火情、触电等其他非常事故及时报警。

  10.实训结束,实训指导老师在离开之前应切断电源总开关,并锁好门窗。

  汽车管理制度 2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汽车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汽车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厂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厂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由主管会计、出纳、结算员、收银员、仓管组成。

  4、本厂所有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会计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厂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会计或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7、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9、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会计或办公室主任监交。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经主管会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或物品使用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四、现金管理

  1、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厂内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3、厂内固定资产、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采取转帐或电汇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厂内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

  6、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本厂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8、符合该项第2点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财务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出纳同时要填制现金日记帐。

  9、工资由主管会计依据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工工资表,交总

  汽车管理制度 5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其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向我汽车站进站的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令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枕木、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禁止在生活区等地方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汽车管理制度 6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以上是小编与汽车维修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交流的结果,希望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很多人都说现在的车是买的起养不起,高油价和昂贵的维修保养使很多喜欢车但是资金有限的人望而却步。油价我们不能控制,只能通过各种驾驶技巧使得油耗有所降低从而减少燃油费的支出。除了油价之外,车辆的维修保养的费用也可以通过一定方法有所减少,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在4S店内保养时能够省钱的几种方法。

  省钱方法一:价比三家

  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厂家的配件价格都是统一的,其中部分厂家将其配件价格公布在网站上,如果您对配件价格有疑问,可上网查询。保养时除了配件费用外,还需要支付工时费,工时费的价格全国各地相差较大。同一个城市的各家4S店维修保养价格相差很大,这就需要我们做到货比三家,多问几家4S店,找出离家*,而且价格也比较合理公道的4S店进行保养。

  省钱方法二:充分利用免费检测的机会

  一般到了换季的阶段,部分4S店会推出免费检测的服务,车主可以利用此机会,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故障,及时处理隐患避免将来问题严重了花费更多。不过也有部分4S店利用这种机会,挑出一些可修可不修的小问题,引导车主消费。因此,我们建议在检测之后,需要仔细考虑4S店的建议,权衡一下是否有维修的必要,避免花不必要的钱。

  省钱方法三:保养周期

  一般厂家都会建议多少公里或者多长时间需要做一次保养,法系车的维修保养频率较低,周期较长,比如307、凯旋等都是1.5万公里做一次保养,因此法系车的保养费用比其他车系低很多。大众、丰田等大多数厂家都建议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如果您的车开的不多,我们建议您可以将周期适当延长一些,7500公里保养一次就可以了。保养周期变长意味着保养次数减少,费用当然可以节剩

  省钱方法四:去掉一些保养项目

  到4S店保养时,4S店会先打出一份保养清单,这时就需要您详细的看看这些具体的项目,再结合自己的车况,去掉那些不需要保养的项目。如果您对车不了解,您可以和4S店的工作人员商量,他会给你一些建议,因此您不必担心去掉必须保养得项目后对车不好,如果哪项保养是必须做的,工作人员会提醒的。

  省钱方法五:保存好保养详单和收据

  做完保养后,工作人员会给出本次保养项目的明细,如果没有主动给可向工作人员索要。保存好这些单据,以便在下一次维修时清楚自己都做过哪些保养项目,防止做不必要的重复项目。

  省钱方法六:厂家保修期限已过的车辆没有必要再去4S店

  对于已经出了厂家保修期限的车辆,完全可以去汽配城购买配件,然后自己动手换或者去维修厂换。部分汽配城经销商提供免费更换的服务。

  通过以上的一些方法,能够有效的降低维修保养费用。

  汽车管理制度 7

  1、各有车单位、中队对保管车辆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时,首先应由司机向车管提出维修申请,经车管鉴定后,填写《车辆维修保修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交机关后勤车管人员备案后,方可进入定点修理厂维修,任何其他人都不允许擅自送修。

  3、车辆进厂要以修理机关准修通知单上的项目为准,出厂合格验收后,需由本人签字,以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4、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若要更换总成配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机关车管人员审核鉴定,并上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需要大修时,先由汽修厂报价,再由后勤车管人员审核上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5、维修厂家需提供优质配件给机关车辆,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汽车管理制度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公司发展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全公司职工及周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对环境保护全权负责。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公司必须设置专业环保机构安环部,配备专业环保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公司生产事业部对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公司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条具体要求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三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烟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使有毒、有害物质达到排放标准,对有利用价值的热能,要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

  第十四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

  第十五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六条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公司安全环保部或分管的副总经理要制订排放方案,并报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派专人负责执行。

  第十七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车间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应该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公司。生产事业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各分子公司应制定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制度,并健全环保方面记录和统计。

  第十九条加强环保监测。公司对生产装置污染源排放点应配备仪器和人员进行按期监测。

  第四章关于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新上的技术、工艺、产品必须是减少“三废”污染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安全环保部和生产事业部参加,签署意见后,方可投产。

  第二十二条从国外引进的项目,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外先进水*。引进生产装置时应同时引进“三废”治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十三条对“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等,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给予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三废”治理项目挤掉。

  第五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事故分类

  1、操作事故: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指挥失误以及运输、装卸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2、设备事故:因各种生产设备运动系统缺陷、损坏、泄漏等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3、生产事故:由于开停车及工艺条件、流程等原因导致的排放而造成的污染事故。

  4、意外事故:由于交通、火灾、爆炸、破坏以及外界因素引起的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第二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小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发生小的跑、冒、滴、漏,未造**员中毒和大面积污染现象;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20倍以上30倍以下。

  2、中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发生大的跑、冒、滴、露,造成厂区内部局部污染,但未发生人员中毒现象;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30倍以上40倍以下。

  3、大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贮罐等发生破裂,造成全厂污染,发生人员中毒事故;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40倍以上50倍以下。

  4、重大事故:生产设备、管道或贮罐、运输钢瓶发生破裂、爆炸,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影响到厂区外围居民生活,发生人员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50倍以上。

  第六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六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汽车管理制度 9

  运输分公司大修厂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5)

  四、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五、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七、汽车修理厂(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八、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替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专门培训,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一、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发动机总成修理,按修理工艺要求,对发动机进行冷磨试,冷磨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热试不得少于1小时,且必须主修人员在场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并作好应急准备和有关数据记录。

  汽车管理制度 10

  一、学校小车是校领导和学校有急事时用车,主要负责学校有急事时临时性出车任务。

  二、学校小车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办公室主任根据校领导的活动情况制定用车计划。

  三、因特殊情况,接送领导不能正常出车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以便及时调换其它车辆。

  四、非校领导外出办事、开会原则上不派专车接送,确因特殊情况急需用车,可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车,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向司机索要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索要车辆人自负。

  五、非校领导固定用车项目:

  (1)财务科每月取工资。

  (2)教务处取学生学籍、学生试题等。

  (3)其它紧急事情。

  六、小车司机要服从领导的指挥,做到坚守岗位,随叫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3)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50句

1、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2、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3、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5、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6、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7、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8、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在本县范围内,如果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如果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9、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10、派车单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县城内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县辖区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出车时间、到达地点等,经单位主任审批后,由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单派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派车。

1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1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13、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14、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15、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16、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情况下由借车方负责。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7、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18、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19、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20、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21、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交警报告。

2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23、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2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25、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26、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27、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28、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29、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30、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和表现突出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31、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3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33、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34、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35、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36、加强驾驶员心里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操作水*:由于驾驶员身体素质、心里活动、家庭情况不同,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根据驾驶员心里活动,进行了心里辅导、心里培训等活动,给我们在安排车辆出行时提供了依据,在安排任务时,驾驶员高兴的接收,高效的完成任务。

37、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8、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9、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40、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41、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2、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13条执行。

43、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44、对用车者服务:

45、个人形象

4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47、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48、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49、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50、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4)

——用车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4、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5、对用车者服务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7、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特别事项

9、车辆罚款管理

10、按时准时接送学生,如有突发事件必须与校方提前联系。

11、1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由用车科室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出单加油、出车。如遇紧急情况,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出车,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13、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14、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15、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16、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17、2

18、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9、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0、5

21、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3、2.5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4、2 项目部的车辆由项目经理负责调配。

25、0 内容

26、1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27、7 私车公用,车主需到公司行政部登记备案,并根据《项目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车辆在项目部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实后方能报销;车辆报销的费用仅含车辆正常使用的油费、过路费、维修及日常保养费用,年审、保险费用由车主承担。

28、13 驾驶员外出行车或停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违规行驶或停放。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因公发生违章,驾驶员与公司各承担50%的罚款。因公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查明原因,视发生情况的轻重给予处理;车辆调配发生异动,期间的车辆违章罚款及缴费手续由用车人负责。

29、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30、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31、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32、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3、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3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35、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36、在临*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37、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38、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39、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40、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4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42、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43、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44、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45、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6、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47、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8、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49、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0、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5)

——吊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厂的安全检查要求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以最大限度减少三违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进入公司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雇佣符合要求的吊车,满足公司的吊装作业。

  2、保卫处负责起重机械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3、项目单位负责吊车进入现场后的安全管理。

  4、设备部负责吊装现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5、工程部和项目组负责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四、工作程序

  1、吊车的雇佣

  供应部负责按以下要求雇佣公司吊装作业的车辆,外来施工方自行雇佣的吊车也应满足下述要求。

  1.1被雇佣的吊车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定期检验,并且报告在有效期内。

  1.2被雇佣的吊车要求能满足起吊物安全吊装的要求。

  1.3被雇佣的吊车要配备相应的司机、司索及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随身携带,所核准的项目应和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1.4负责告知吊装单位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要自觉遵守我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2、吊车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2.1人员的控制。

  吊装单位进入厂区进行吊装作业的人员应持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司机、司索、指挥等)在保卫处办理外来人员进厂证,保卫处查验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2.2车辆的控制

  进入厂区作业的起重机械应持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流动式起重机首检检验结论报告》(报告样式和检查内容见附页)和《车辆行驶证》在保卫处办理入厂登记,并按规定佩戴防火罩,保卫处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查,并告知司机入厂安全管理规定和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安全要求。

  3、吊车进厂后的安全控制

  3.1项目组负责安排专人带领入厂的吊车按公司要求的路线进入作业现场。

  3.2按照“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原则,项目组负责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告知。

  3.3吊车到位后,项目组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并做好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4、吊装作业的管理

  设备部吊装管理人员在现场应对车辆的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a)起重机械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驾驶证、行驶证、吊装证等证件。

  b)起重机械应性能良好,起重能力满足施工吊装需要,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c)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应无裂纹、无扭曲变形,连接牢固可靠。

  d)钢丝绳、吊装带、索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无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绳芯挤出等缺陷。

  f)起重机械的吊钩应为锻造吊钩,并装设防脱棘爪。

  设备部吊装管理人员在以上现场确认符合的情况下,方可按照《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5、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外来施工方在公司作业期间吊装作业的管理,由工程部和项目组负责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五、相关文件

  1、《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车辆管理规定》

  3、《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六、相关记录

  吊装安全作业证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吊车等大型机械临*既有线的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安全,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铁路的安全。

  2、为确保临*既有线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杜绝吊车、钻机等高大设备倾覆对营业线行车安全造成威胁,首先必须保证吊车等大型机械作业*台承载力满足施工要求。*台填筑、碾压完成后,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60mpa/m,作业*台位置设置远离既有线一侧。

  3、临*既有线侧设置安全防护红线,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4、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须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对安全保护用具,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6、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二、防止发生事故类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中侵入铁路限界,影响铁路运行安全;

  2、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在走行和施工过程中倾覆,造成铁路设施的损害、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3、吊车起吊物品时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各类物资堆放位置不当,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4、施工过程中,认真保护、防护空中、地下各类电缆、光缆、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吊车等大型设备起吊、重压损坏电力设施而引起的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

  三、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吊车、长干钻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防护。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台必须设置在远离既有线一侧,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长干钻机等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

  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确保作业*台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

  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脱落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0、间断施工作业,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远离营业线的安全区域内*稳停留,操作人员应停机并做好防滑设置,相关工具、材料定置摆放,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并留有看守人员后,方准暂时离开现场。

  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在全部施工作业结束,应做到场地*整、工完料净。

  四、防倾覆和防侵限预防措施

  1、、吊车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大型机械停放时须停放在*坡道上;作业*台处地基要压实防止不均匀下沉,吊车、混凝土泵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

  3、吊车、混凝土泵车操作期间各监控人员必须到位。根据现场墩台高度确定吊车起吊高度:本线墩身最高的为11、5m,可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15米内;桩基钢筋笼控制在20米以内,首先在远离铁路侧吊起,待吊装*稳后在慢慢移至桩基位置(现场吊车型号最大为qy25型,起吊高度为32,3m,)。现场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吊车提升高度。

  4、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机,操作人员全面检查各部系统,确认使用状态,并加强维护保养,坚决杜绝带病作业。

  7、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机械指挥人员、安全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现场踏查,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确定安全停留区域,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方案。

  8、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容器过满不吊。

  9、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10、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并且发出的令号清晰明确。

  11、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细则作业。

  12、(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13、大型机械做好一人一机防护,现场防护员随时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五、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十不准”、“六禁止”

  十不准:

  1、没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作业。

  2、“三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证)不齐不准进场施工。

  3、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4、没有挖探沟探明地下管线、光缆等设备不准动土施工。

  5、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不到位不准进行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移位作业。

  6、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和侵入铁路防护网内。

  7、大型机械没有执行“一机一人”跟班防护制度,不准施工作业。

  8、并行地段作业现场与既有铁路没有进行物理隔离,不准施工。

  9、机械进场后没有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机械许可证,不准进行机械作业。

  10、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作业。

  六禁止:

  1、吊车大臂禁止朝铁路方向旋转。

  2、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一切起吊作业。

  3、列车通过时禁止一切机械作业。

  4、没有办理大型机械许可证的机械禁止进行铁路防护区内作业。

  5、靠*架空线路或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禁吊车作业。

  6、操作时严禁闲聊和打瞌睡。

  六、安全注意事项

  1、防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必须采取“先停车、后防护”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2、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

  4、对讲机不得任意更换频道或占用频道。

  5、作业人员应着用黄色马甲,防护“三员”必须穿着橙黄色防护服装并配备对讲机、手机、口笛、信号旗等防护备品,安全员、机械指挥人员、现场施工作业负责人应佩戴相应岗位臂章;所有人员应戴相应岗职的安全帽。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着用红色服装、帽子等。

  6、设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及时联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7、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信号旗(灯)、(有雾天气或夜间施工)火炬、响墩,口哨或喇叭、短路铜线。

  8、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各岗位人员到位并与驻站联络员(需要时)确认后,下达开始施工作业命令。施工作业开始后,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与施工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施工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停止施工作业。

  七、应急措施

  突发问题应急处理情况启动程序

  当吊车等大型机械发生倾覆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时,立即由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通讯组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部门及设备管理部门——拦停列车并设置停车防护,由警戒组封锁事故现场、留存证据——项目部指挥抢险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由抢救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及转移——设备保障组调动应急设备物资——用氧气、乙炔等工具对事故机械进行拆卸——采用吊车及载重汽车将事故机械移出事故现场——清理事故现场——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由设备管理单位检查满足列车通行条件后,命令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恢复线路通行——事故处理、总结。

  为加强吊车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操作人员及时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吊车操作证;(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改变,如改为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吊车操作培训”;)未符合吊车操作资质人员操作吊车,一经发现,处以元/人·次的处罚;

  2、吊运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吊车;

  3、吊运作业结束后按要求定置吊车、遥控器;

  (1)吊运作业结束后,应立即将吊车开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并升起吊钩;如吊车吊运结束,且吊运结束后三分钟内吊车不再进行其它作业,期间吊车仍未开回安全区域的,视为违规;

  (2)吊车开回安全区域后,吊车遥控器应立即放回定置点,否则视为违规;

  (3)违规处罚: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6)

——公务车管理制度菁选

公务车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务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做到行车安全,用车高效,节能降耗,全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所有公务车辆。

  二、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专车专用,专车专管制度。若司机请假或另有任务,办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机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

  3、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人均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同时该车司机应记录并告知借车人车辆状况,并且牢记借车时间。接客或接送本单位员工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调配或请示总经理批准。

  4、确保行驶安全,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由于无照驾驶或擅自出借或动用车辆而受到罚款、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一年内没有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5、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需用车,原则上由总经理安排所保留的`车辆。严禁未经请示私自动用公务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须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用车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用车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车祸,除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凡外人借车发生事故的,一旦获悉情况,就得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

  三、公务车的使用

  1、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安排。

  2、专车专用。总公司现有车辆两辆,必须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两辆轿车(借用合同另订)供董事长和总经理专用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4、接送公司宾客等。

  5、每10天应登记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见附2《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四、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后必须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

  10天登记一次(见附2表《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月底登记完毕后,连同表1交给办公室主任存档备查。

  4、司机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5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五、维修保养与保险

  1、本公司实行专车专管制度,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每周应定期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视方便与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及早进行维修,避免严重的损失。尽量自己动手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台账。车辆管理员应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如实如数地登记维修、罚款情况,每次维修费用如实填入《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5、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车辆维修保养、油费、过道、停车洗车等其他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应贴好票据,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据实报销(或由办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则

  1、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2、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定增改。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一、用车、派车

  1、公司行政部是公务车的管理部门,筹建期间各职能部门因公使用桑塔纳桥车,必须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批准后,由行政部统筹安排。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每次对驾驶员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2、所有公务车辆当天工作结束时,应全部驶进指定的`停车场地停放。未经批准私自将公务车停放至指定地点的,每次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该车司机承担,并追究司机的责任。

  二、车辆的保养、维修、年检

  1、公务车辆送修,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填写送修申请单,经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送修项目及确定送修时间后,方可送修。对更换零部件或总额超出800元费用的维修经行政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修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必须到场监修。

  2、修理结束后,专职司机必须将修理项目清单送行政部备档,检修更换下的配件,必须交公司存放,待行政部专人核实后统一处理。

  3、公务车辆年检时,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负责办理,年检结束后须及时将相关票据核销。

  三、行车油耗的管理与考核

  1、以车辆的使用登记表、车辆费用月份统计表和加油清单数考核;

  2、车辆加油数量由司机填好《加油清单》,以便作为考核公里数的参考依据。

  3、月末对公务车实行月行车里程汇总,如发现油耗数量有明显差异,必须落实原因。

  四、其他

  1、行政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以备考核。

  2、每辆公务车所发生的检修、保养、停车费用,在该事项结束或收车后,由专车司机把有关票据送交行政部确认后,及时报销。

  3、公务车司机是公务车的唯一驾驶人,未经总经理批准及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配置公务车钥匙,不得借车驾驶和公车私用。

  4、公务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及其他各类规定的缴交统一由专车司机负责办理。

  5、财务部门应设立单车台帐,对检修项目及有关费用进行单车考核。

  6、公务车辆之安全参见《公务专用车辆驾驶员职责》。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最佳发挥公务车使用效率,在公司原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车辆的管理及使用

  1、公司公务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使用、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2、用车人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按重要性及顺序,合理派车,应避免重复派车造成浪费。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用车。任何人不得点名指定用车,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固定为个人专车或变相固定为个人专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务车接送个人上、下班。私人用车及外部协作单位借、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派车手续。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按规定交费,私人用车发生事故或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偿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4、公务车应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确认。经营部及车管专人应每月将行车记录收集汇总一次,用以车辆考核及对司机薪酬的发放。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应呈报主管领导对司机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公务车燃油由办公室统一开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外出购油报销时应到经营部说明并进行登记。

  6、公务车保养应按规定到指定保养厂进行。公务车维修、购件应由办公室进行认定,开具送修单,列明维修项目,到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在市外临时需购件或修理时,一般应电话请示批准后进行;通讯不便时,可先进行,回公司后说明原因,补办有关手续。

  7、公务车不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整齐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随便停放在家中或外边。

  8、公务车在执行任务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按交通法规定,先抢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向附***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专人,协助处理。如属可自行处理的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管专人报告。

  9、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采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为加强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管理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20xx〕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气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气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气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气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登计统计管理,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设置车辆行驶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建立公务车辆单车月行驶公里、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用油情况台账,每月定期张榜公布。

  6、加强油耗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季度及年度车辆油耗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7、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制度,认真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规定。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

  9、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应优先选购排气量小、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车辆。

  10、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车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能用小轿车的,不用旅行车;严格控制长途用车,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务车辆。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加,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11、教育、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倡导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公务车辆要避免长时间搭载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载行驶。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调使用量,正确使用节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待命,避免停车开启空调等待。

  12、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润滑油,定期清除燃烧室积炭,保持轮胎气压正常,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13、定期开展车辆节油知识讲座,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驾驶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和驾驶技能。

  14、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油自觉性。

  15、认真落实***办公厅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车日”,除特殊公务车及重要公务活动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停用公务车,倡导停用私家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6、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车辆节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车辆节油目标完成。对在节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车辆油耗严重超标、运行费用严重超支的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17、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公司公务车由办公室管理,设有专职司机。

  二、使用公务车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

  三、登记注明用车人、用车时间、部门、地点、事由,申请人签字。

  四、公司前台设公务车行车路线图,标明当日行程、时间,如需中途搭车可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安排。

  五、外出车辆因故不能按时返回时,请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安排行程。

  六、公务车由专职司机负责定期、定点进行保养,保证良好车况。

  七、公务车需维修时需到指定地点维修。

  八、公务车要经常清洗,保证车内车外的清新整洁。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统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生产用车、管理用车和公务指挥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其它持有驾照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专车加油卡、车辆保险单、日常车辆钥匙由专职司机负责保管,如专职司机出差或休假,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综合部保管。

  第6条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钥匙妥为保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7条使用范围:

  (1)各部门人员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宁德市区域)出差、办事、业务联系接送;

  (3)接送公司宾客。

  第8条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公务用车,使用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负责人审批。综合部车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②由综合部将审批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申请单予以出车。

  ③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④所有员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2)派车的'基本要求。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以满座合用为原则,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应选择好最佳路线,用车完毕应及时停放规定停车地点。

  第9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提前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第10条除经公司特别批准外,司机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11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均应停放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2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14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2)提交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综合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准予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对司机可以自行维修的项目,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汽车管理制度6篇(扩展7)

——抢救车管理制度汇总5篇

  1、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设专人负责抢救车管理,保持清洁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即,第一治疗室或重病人集中收治房间(原二级监护室)内*门处,不得随意挪动更换。

  2、设置抢救车物资卡,标明药品、物品放置位置及名称、剂量及数量,并按卡放置。

  3、护理人员应熟悉抢救车备用的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记常用抢救药品的用法和剂量。

  4、各种急救药品、物品分类存放,标签清晰,做到“四定”(定种类、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

  5、做好抢救车的交接班工作。清点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的数量,质量及有效期等,检查各类急救设备的性能,并做好记录,确保其完好、适用。

  6、抢救车上的药品及物品只限抢救时使用,不得随意挪用和外借。

  7、抢救车上必备药品按医院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其摆放应依照编号由*到远、由左到右的顺序排列,方便取用

  8、药盒内药物按失效期远*由左至右排列,最左边的为效期最远,最右边的为效期最*,使用时遵循“左进右出”原则,即先使用*效期药物。

  9、各种急救物品、药品使用后须及时整理、清洁、消毒、补充,抢救所使用的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补记医嘱后方可弃去

  *效期药物应在到效期六个月之前到药房更换,更换时需有互换药品的名称、效期、批号等的记录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

  (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好状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好状态。

  1、抢救车内物资及药品由护士长和办公(总务、专业)护士负责管理。

  2、建立抢救车物资及药品交接班本,放于抢救车旁,并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数量。

  3、抢救物资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时检查,抢救药品在失效前3个月到药房更换。

  4、抢救结束后,由当班护士对各种抢救药品、器械进行及时清理,并填写“抢救车物资及药品交接班本”,再由护士长和总务护士补充、核对后贴封条并签名。若未使用,则每月由护士长和总务护士补充,核对后贴封条并签名。

  5、护士长每月对病室护士进行抢救物资及抢救技能培训一次,并进行抽查。每人必须熟记抢救药品的位置、用途、剂量、用法等,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抢救车封条需班班交接,并在“抢救车封条交班本”上签名。

  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4、常规每周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检查其性能,并按要求注明责任人姓名及日期。

  5、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8、常规每日用清水擦拭外壳一次,每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使用后彻底清洁;抢救传染病人使用抢救车后,须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抢救车内外,再用清水擦拭,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发生时浓度升为500mg/L。

  9、抢救过程中如有质疑情况发生应保留用药后的空瓶以便提供抢救的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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