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2-01 00:00:00 读后感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1

  让我感到新鲜的是,书中书房的窗子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是完完全全有作者的妙笔所构想的,但它是那般活灵活现、美妙与和谐。在东西南北窗中,最得宠的要属北窗,正当我纳闷为何是北窗的时候,作者说:“北窗放进的光是那样的清淡而隐约。”哦!原来如此,作者说过,他不爱“强烈的光”,因为强光使我们一切看得清楚,却想不透,压迫我们的性格,作者还爱“隐约的光”、“反射的光”、爱“晨光之熹微”与“夫落日的古红”,因为它们委娴、清虚可爱、满目清晖。其间作者还用了温暖的字眼向我描述了雪的反光。一番恬静的滋味在我心底油然而生。作者独到的眼光与写作手法,让不起眼的北窗充满了希望与美好。

  在作者笔下,月光使现实的世界“退缩了”,想象的世界“放大了”,而整个世界因为月光的魔力而富有情思。

  不仅这样,作者的心中还构想出一堵对窗的粉墙,古朴中透出怜爱,而墙上的光辉反射在窗下的桌上,是一种不会“侵凌你的幽静”不会”扰乱你的运思”的清光,窗外一行疏竹更*添了几许灵性,可爱光芒,典雅古墙,灵动疏竹,一切都融合的那么自然。

  作者心中书房的恬静,富有情趣,虽然现实并非如此,但作者的心态是积极,向上的。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作者巧妙的空间想象力。读着,读着,一张清晰的书房结构图呈现在脑海中,不仅使书房窗子的布局井井有条,并且丰富又不奢华,简单又不失情调,,在对光度影响态度的问题中,又教会我“文艺的创造,决不是一些外界事物的堆砌而是事物经过个性的熔冶,范铸出来的作物。”的确如此啊,文艺本来就要源于内心才能演绎创作的精髓。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2

  《草房子》一书讲了校长的儿子桑桑到油麻地小学学*知识时发生的一个个*常而又动人的故事。在学校里,秦大奶奶本不喜欢孩子,不喜欢小学,但她还是无怨无悔地以差点牺牲生命为代价救了一个孩子。第二次,她又永远躺在水中,只是为了救一个南瓜。作者也许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好人才写出来的。

  这本书中的语言幽默风趣,书中有一个比喻是:桑桑仿佛是一枚枣子,被人有滋有味地吃了肉,现在成了一枚无用的枣核被人唾弃在地上。这句话淋漓尽致地表示出当时的情景和桑桑失望的心情,一箭双雕!

  《青铜葵花》讲了女孩葵花先丧母后丧父,又被青铜家——一个贫苦家庭收养,大家十分善良,但那只是一个小村里的小人家,有了葵花后日子更苦了。大家遇到了许多苦难,但都乐观应对,都挺了过去。

  书中的比喻十分精妙,例如,把青铜家比作一辆破马车——虽破,走得慢,但也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真是唯妙唯肖!

  如果说书是精神食粮,曹文轩的作品就是精神面包,让人有无限的联想……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3

  这讨厌的阴雨天气打乱了我一天的行程,我爬上高高的书柜,想在那里寻觅我的伙伴,“砰”的一声,一本书从书柜最高处掉落在地上,我拾起后,走到书桌旁,开始翻阅……,在翻阅到的《书房的窗子》时,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让我在这阴雨天气中得到了享受。

  我带着些激动的心情读完了这篇《书房的窗子》。说真的,我竟有一些小小的喜悦之情。说不上多么喜欢这篇文章,只是觉得它写出了我的感受,仿佛我将要说的下一句话它已经心知肚明,出现在了下一行。其实,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窗的文章了,今天看到这些文字,更激起了我心中无限的情感,使我不得不一吐内心的感受。一直以来,我都觉得窗户是个很神秘的东西,它究竟是怎样出现的呢?在生活中,窗户又究竟代表着什么呢?也许,窗户不仅仅是窗户……搬家以后,我房间的窗户成了一个大大的飘窗,我喜欢极了。透过窗户,我可以看见和我在一片天地却分属于不同世界的人们。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书房的窗子读后感3篇

书房的窗子读后感1

曹文轩老师选编的这套《大语文》,可以让我们看到曹文轩老师的阅读视野之广和他对语文教育和当下少年儿童阅读状况思考。

高年级的孩子的阅读不仅仅停留在简单有趣的故事上,而应该通过经典文本的细读去实现精神空间的拓展和生命质地的丰富。《大语文》的选文注重经典,强调名篇,将大量被忽视然而又确实具有经典性的文本引入了读本,带领少年读者去触摸我们美丽的母语那庞大而深邃的根系,去探究深掩在文字的背后的作家们宏大幽曲的心灵世界,去触摸作品中充溢着的独立自由的思想和流转浩瀚的情感。

把真正优秀的文本带到孩子们面前,让文学的阅读引发生命中的种种到无限丰富与广远的地方去,让心灵变得更加“复杂”和“开阔”,正是这套读本重要的的魅力与特质。

书房的窗子读后感2

  曹文轩老师选编的这套《大语文》,可以让我们看到曹文轩老师的阅读视野之广和他对语文教育和当下少年儿童阅读状况思考。

  高年级的孩子的阅读不仅仅停留在简单有趣的故事上,而应该通过经典文本的细读去实现精神空间的拓展和生命质地的丰富。《大语文》的选文注重经典,强调名篇,将大量被忽视然而又确实具有经典性的文本引入了读本,带领少年读者去触摸我们美丽的母语那庞大而深邃的根系,去探究深掩在文字的背后的作家们宏大幽曲的心灵世界,去触摸作品中充溢着的独立自由的思想和流转浩瀚的情感。

  把真正优秀的文本带到孩子们面前,让文学的阅读引发生命中的种种到无限丰富与广远的地方去,让心灵变得更加“复杂”和“开阔”,正是这套读本重要的的魅力与特质。

书房的窗子读后感3

  作品中是我印象最深的男孩儿是桑桑,他是麻油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自由,倔强,调皮,又充满了爱心。是故事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他天真又古怪,常常异想天开的自我行动,不顾后果,做出叫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有一次,桑桑在河边看见渔船在河上用网捕鱼,每一次都能捕到许多的鱼虾。他心里痒痒的,也想有一张能打渔的网。回到家,见了父母的蚊帐,此时在他的眼里分明是一张渔网。于是想也不想,三下两下扯了下来和朋友们做成了一张打渔的网,打了许多鱼虾带回了家。母亲虽心有疑惑,却没心思仔细考察。当发现时,桑桑拔腿已跑。母亲在他后面骂了一句,却没追打。而把他的蚊帐扯了下来,结果桑桑被蚊子叮的身上到处是红包左眼也红肿的发亮。就是这样,桑桑可爱又可笑,天真又快乐。他还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穿过信,与孤独又自由的放羊少年细马成了最好的朋友,和本是当地最富裕的一家的杜小康一起玩耍过,也闹过别扭……纯真又美好的童年在喜怒哀乐中流逝,渐渐变为弥足珍贵的回忆。桑桑的坚强,善良,倔强与天真是书中一道永不逝的风景线。

  当然女孩的温柔也是小说中不可缺的。故事中有一位女孩儿叫纸月,人若其名,娇小,柔弱,有礼。长得十分清秀,也写得一手清秀的字;聪明,温驯,有一股灵气与书卷气,惹人怜爱。因她常被她以前板仓小学的男同学欺负,又常常不吭声。所以她的外婆将她送到了麻油地小学。她体质,外表的柔;心灵,品质的美让桑桑领悟到了生命的芬芳与柔弱,体会到了她心灵的善良与纯洁,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将上初二的我也将远离童年,所以每当看到别人的童年,那无忧无虑的欢乐与自由会使我的心沉静下来,静静的品味,静静的回想。现在那草房子中的童年,使我安心,不知何时起,幸福已在我的心中弥漫开来……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大语文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

大语文书房的窗子读后感1

说起窗子,那真是人类穴居之后一点灵机的闪耀才发明了它。

它给你清风与明月,它给你晴日与碧空,它给你山光与水色,它给你安安静静的坐窗前,欣赏着宇宙的一切,一句话,它打通你与天然的界限。

但窗子的功用,虽是到处一样,而窗子的方向,却有各人的嗜好不同。

陆放翁的“一窗晴日写黄庭”,大概指的是南窗,我不反对南窗的光朗与健康,特别在北方的冬天,放进满屋的晴日,你随便拿一本书坐在窗下取暖,书页上的诗句全浸润在金色的光浪中,你书桌旁若有一盆腊梅那就更好——以前在北*只值几毛钱一盆,高三四尺者亦不过一两元,腊梅比红梅色雅而秀清,价钱并不比红梅贵多少。

那么,就算有一盆腊梅罢。

腊梅在阳光的照耀中荡漾着芬芳,把几枝疏脱的影子漫画在新洒扫的蓝砖地上,如漆墨画。天知道,那是一种清居的享受。

东窗在初红里迎着朝暾,你起来开了格扇,放进一屋的清新。

朝气洗涤了昨宵一梦的荒唐,使人精神清振,与宇宙万物一体更新。假使你窗外有一株古梅或是海棠,你可以看“朝日红妆”;有海,你可以看“海日生残夜”;一无所有,看朝霞的艳红,再不然,看想像中的邺宫,“晓日靓装千**,白樱桃下紫纶巾。”

“挂起西窗浪按天”这样的西窗,不独坡翁喜欢,我们谁都喜欢。然而西窗的风趣,正不止此,压山的红日徘徊于西窗之际,照出书房里一种透明的宁静。苍蝇的搓脚,微尘的轻游,都带些倦意了。人在一日的劳动后,带着微疲放下工作,舒适的坐下来吃一杯热茶,开窗西望,太阳已隐到山后了。

田间小径上疏落的走着荷锄归来的农夫,隐约听到母牛的在唤着小犊同归。山色此时已由微红而深紫,而黝蓝。苍然暮色也渐渐笼上山脚的树林。西天上独有一缕镶着黄边的白云冉冉而行。

然而我独喜欢北窗。那就全是光的问题了。

说到光,我有一致偏向,就是不喜欢强烈的光而喜欢清淡的光,不喜欢敞开的光而喜欢隐约的光,不喜欢直接的光而喜欢返射的光,就拿日光来说罢,我不爱中午的骄阳,而爱“晨光之熹微”与夫落日的古红。

纵使光度一样,也觉得一片*原的光海,总不及山阴水曲间光线的隐翳,或枝叶扶疏的树荫下光波的流动,至于返光更比直光来得委婉。“残夜水明楼”,是那般的清虚可爱;而“明清照积雪”使你感到满目清晖。

不错,特别是雪的返光。

在太阳下是那样霸道,而在月光下却又这般温柔。其实,雪光在阴阴天宇下,也满有风趣。

特别是新雪的早晨,你一醒来全不知道昨宵降了一夜的雪,只看从纸窗透进满室的虚白,便与*时不同,那白中透出银色的清晖,温润而匀净,使屋子里*添一番恬静的滋味,披衣起床且不看雪,先掏开那尚未睡醒的`炉子,那屋里顿然煦暖。

然后再从容揭开窗帘一看,满目皓洁,庭前的枝枝都压垂到地角上了,望望天,还是阴阴的,那就准知道这一天你的屋子会比*常更幽静。

至于拿月光与日光比,我当然更喜欢月光,在月光下,人是那般隐藏,天宇是那般的素净。现实的世界退缩了,想像的世界放大了。我们想像的放大,不也就是我们人格的放大?放大到感染一切时,整个的世界也因而富有情思了。“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比之“晴雪梅花”更为空灵,更为生动,“无情有恨何人见,月亮风清欲坠时,”比之“枝头春意”更富深情与幽思;而“宿妆残粉未明天,每立昭阳花树边,”也比“水晶帘下看梳头”更动人怜惜之情。

这里不止是光度的问题,而是光度影响了态度。强烈的光使我们一切看得清楚,却不必使我们想得明透,使我们有行动的愉悦,却不必使我们有沉思的因缘;使我像春草一般的向外发展,却不能使我们像夜合一般的向内收敛。强光太使我们与外物接*了,留不得一分想像的距离。而一切文艺的创造,决不是一些外界事物的推拢,而是事物经过个性的?冶,范铸出来的作物。强烈的光与一切强有力的东西一样,它压迫我们的个性。

以此,我便爱上了北窗,南窗的光强,固不必说;就是东窗和西窗也不如北窗。北窗放进的光是那般清淡而隐约,反射而不直接,说到返光,当然便到了“窗子以外”了,我不敢想像窗外有什么明湖或青山的返光,那太奢望了。我只希望北窗外有一带古老的粉墙。你说古老的粉墙?一点不错。最低限度的要老到透出点微黄的颜色;假如可能,古墙上生几片清翠的石斑。这墙不要去窗太*,太*则逼窄,使人心狭;也不要太远,太远便不成为窗子屏风;去窗一丈五尺左右便好。如此古墙上的光辉返射在窗下的书桌上,润泽而淡白,不带一分逼人的霸气。这种清光绝不会侵凌你的幽静。也不会扰乱你的运思。它与清晨太阳未出以前的天光,及太阳初下,夕露未滋,湖面上的水光同是一样的清幽。

假如,你嫌这样的光太朴素了些,那你就在墙边种上一行疏竹。有风,你可以欣赏它婆娑的舞容;有月,窗上迷离的竹影;有雨,它给你*添一番清凄;有雪,那素洁,那清劲,确是你清寂中的佳友。即使无月无风,无雨无雪,红日半墙,竹荫微动,掩映于你书桌上的清晖,泛出一片清翠,几纹波痕,那般的生动而空灵,你书桌上满写着清新的诗句,你坐在那儿。纵使不读书也“要得”。

大语文书房的窗子读后感2

我的书房不大,是我读书写字的地方。虽然不豪华,却显得既朴素又完美。比起别人的书房来,多了一份和谐的气息,我也很满足。它与我朝夕相伴,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走进书房,一张与书柜相连的书桌首先映入眼帘。书桌主要为米黄色,桌面光滑如安徒生童话中豌豆公主那娇嫩的肌肤。书桌其实是电脑桌加书柜,但经久耐用,而且被我装饰得很漂亮。桌面上摆着一个笔筒,是我自己做的。书柜更好,左边的最靠下面的格子,但放得下五六本字典。上面则是书柜,透过透明的玻璃橱窗,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柜中,各式各样,有科学书,有作文书,还有故事书,真是应有尽有。右边的第一格还空空如也,第二格放置着崭新的地球仪第三格是小闹钟和日历,小闹钟有“一技之长”,就是走得慢。每天看到它都觉得它走得慢悠悠的,一点也不匆忙,有一次,它还正常时间整整慢了两个小时呢!第四格则有些杂乱。

书桌对面是一张又小又旧的桌子。虽然因为“年代久远”,已经破旧不堪,但我有时还是会在它上面写作业。桌子上方是面洁白的墙,墙上有几幅迪斯尼动画人物的肖像,肖像栩栩如生。旁边是一扇窗户,它让我看到了千姿百态的大自然。

好多样东西组成了书房,而每一样都是不可缺少的。

大语文书房的窗子读后感3

这讨厌的阴雨天气打乱了我一天的行程,我爬上高高的书柜,想在那里寻觅我的伙伴,“砰”的一声,一本书从书柜最高处掉落在地上,我拾起后,走到书桌旁,开始翻阅……,在翻阅到杨振声先生的《书房的窗子》时,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让我在这阴雨天气中得到了享受。让我感到新鲜的是,书中书房的窗子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是完完全全有作者的妙笔所构想的,但它是那般活灵活现、美妙与和谐。

在东西南北窗中,最得宠的要属北窗,正当我纳闷为何是北窗的时候,作者说:“北窗放进的光是那样的清淡而隐约。”哦!原来如此,作者说过,他不爱“强烈的光”,因为强光使我们一切看得清楚,却想不透,压迫我们的性格,作者还爱“隐约的光”、“反射的光”、爱“晨光之熹微”与“夫落日的古红”,因为它们委娴、清虚可爱、满目清晖。其间作者还用了温暖的字眼向我描述了雪的反光。一番恬静的滋味在我心底油然而生。作者独到的眼光与写作手法,让不起眼的北窗充满了希望与美好。在作者笔下,月光使现实的世界“退缩了”,想象的世界“放大了”,而整个世界因为月光的魔力而富有情思。

不仅这样,作者的心中还构想出一堵对窗的粉墙,古朴中透出怜爱,而墙上的光辉反射在窗下的桌上,是一种不会“侵凌你的幽静”不会”扰乱你的运思”的清光,窗外一行疏竹更*添了几许灵性,可爱光芒,典雅古墙,灵动疏竹,一切都融合的那么自然。作者心中书房的恬静,富有情趣,虽然现实并非如此,但作者的心态是积极,向上的。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作者巧妙的空间想象力。读着,读着,一张清晰的书房结构图呈现在脑海中,不仅使书房窗子的布局井井有条,并且丰富又不奢华,简单又不失情调,,在对光度影响态度的问题中,又教会我“文艺的创造,决不是一些外界事物的堆砌而是事物经过个性的熔冶,范铸出来的作物。”的确如此啊,文艺本来就要源于内心才能演绎创作的精髓。看完本篇文章后心情豁然开朗了许多。我也终于从脑瓜里淘出一个词语莱总结看后的感受了,那就是“舒服”。文章的字里行间透出作者以书房窗子的怜爱之情,让读者轻轻松松便感悟到后便置身于作者想象的情景之中。让我用陈亮的菩萨蛮词来结束这篇文章。“玉钩双语燕,宝砚杨花转。几处簸钱声,绿窗春睡清。”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6篇

  在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根鸟见到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小女孩,随后,他便踏上了寻找她的旅程。在一路上,他历经了许多磨难,最终,他找到了。

  有一天,他被诱骗进了鬼谷,因不想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度过一生,他逃跑了,但由于脚上有沉重的.负担,被抓住了。后来,那些诱骗他的人给他吃了忘却记忆的果实,却在独眼老人的暗示下倒掉了,他再次做了周密的计划,并成功出逃,且烧掉了那一片忘却记忆的果实,继续向西走。

  他到了莺店。在这里,他养成了赌博的坏毛病,还常常去一个戏班子看戏,且忘掉了那一个大峡谷,疯狂地迷恋起了一个女孩。直到在他一个好朋友板金的帮助下,才找回自己,重新踏上旅途。

  根鸟的旅途就像人生一样,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等待着你去完成,在这完成的途中,有着许多形形色色的诱惑,阻挠你去完成它。此时此刻,只有意志力坚定的人才能不受干扰,成功地完成那个目标。但光有这些还不行,还要有一个朋友的鼓劲。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他们要么在困难中没法自拔,要么没能完成目标,误入岐途,都变得十分堕落,这时,只有在他人的引导下,才能走出。

  历史中,有许多人为了梦想而受伤,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诺贝尔为了研制出***油,工厂爆炸,弟弟被炸死。陈天华为了推翻腐朽的清*,为了唤起同胞的斗志,投海自杀。夏完淳是明末清初的孩子,他在参加明军被清兵俘虏后,不肯降清,在刑场上壮烈就义。

  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或大,或小。有的坚持去做,成功了;有的不坚持,三分钟热度,没有坚持,没有完成,成为终身遗憾。

  在曹文轩教授的众多文学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青铜葵花》这部书了。这本书,将人性的温暖和包容展现的人淋漓尽致,非常感人。

  葵花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中身亡。那时,葵花的父亲在船上绘画,他画的一望无际的花田,葵花田。他所画的,不仅是那美丽的花田,还是他那善良可爱的女儿 —— 女孩葵花。但是在他一失神间,那幅美丽的画被吹落到湖面上,我不禁想象像那样一幅画面。

  碧波荡漾的湖面上,夕阳的余晖在水中也同样闪着粼粼的光。湖面上有一条小船,船上坐着一位画家,他的画在水中飘落,最终浮在水面上,水中的粼粼波光也映衬着那幅画,空中的晚霞也给画添上了一抹美丽的色彩。画家看呆了,不禁想要伸手去捡。可在他的手即将碰触到那张画的时候,小船却翻了。那位画家,还同他那美丽的画,一同沉睡在湖底。

  还有青铜,葵花是在父亲不慎跌入水中去世才选择去一贫如洗的青铜家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青铜他是因为不会说话,所以到了上学的年纪却还留在家的,他也很盼望去上学。可是青铜的父母却因为葵花的加入而犹豫了。谁去呢?按他们家的生活条件,只有一个人能去上学。最后,青铜为了让葵花去上学,选择抓阄,故意让葵花赢了。由此可见,青铜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又善解人意的孩子啊 !

  卖芦花鞋,是青铜家的一大收入,青铜有一次在大雪天去卖芦花鞋,他知道,只要多卖一双就可以多挣一些钱,而他家需要盖房的钱。在全部卖完后,有个人还想再买一双,青铜他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芦花鞋卖给了那个人。而青铜呢 ? 青铜他自己却赤着脚,就那么在雪地上跑回了家。我都不禁为他的一举一动震撼和感动。

  无论是善良的葵花,还是懂事的青铜,在他们的身上,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的品质。相信他们也和我们一样,在似水流年中,一起成长。

  《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时的经历。这本书语言优美、情节生动感人。

  《草房子》是以一个人物为一个章节的,里面有秃顶的陆鹤,调皮、聪明的桑桑,文静、懂事的纸月,不幸而又坚强的杜小康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

  我最喜欢桑桑。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虽然他有点调皮,但我觉得他善于动脑动手。他把家里的蚊帐改成渔网还捕到了一些鱼;他还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温暖舒适的鸽子窝。尽管受到了父母的责备,但我觉得这样的经历很有意思;桑桑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犹豫的冲上去保护纸月。

  陆鹤是桑桑的同学,因为他是一个秃顶,所以同学们经常笑话他、捉弄他。在嘲笑中他变得很内向,但他不记仇,还在文艺汇演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正是这一次出色的表现才证实了他的价值。

  纸月是一个文静、懂事的小女孩。纸月只和她的奶奶生活在一起。转到油麻地小学后不久老师和同学们就都喜欢上了她。那是因为纸月的学*成绩非常好,字写得也很好看,在上学前就把古诗三百首背会了,还认识了很多字。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故事都很感人。我想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喜欢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离去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第七章的故事使我感触最深。这一章讲了:一年的三月,大麦地遭到了蝗灾,大麦地所有的人家种的庄稼都被蝗虫给吃了。青铜家的米缸里一丁点儿米也没有了。面对此情形,一家人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开始挖野菜和芦根吃。就这样他们一直坚持到了大粮船给大麦地人们送来粮食的那一天。他们那顽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佩服啊!

  我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是呢?这是两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是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又不爱痛苦。凡是体味她们的人,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我今后一定要做一个懂得体味痛苦与欢乐的人。

  我轻轻地翻开这本书,进入书的内心世界,像海绵一样吸收着里面的知识,这本书就是曹文轩的杰作《草房子》,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勇敢、坚强。

  《草房子》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他在他的故乡有很多朋友,他身边发生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他在:痛苦、后悔、磨难中训练自己;在自己善良、帮助、知识中感化自己。让他们一家变成了一个向往成功的一家人,让故乡每一个人都记住他们一家人。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一件事。那一次我正在做作业,我突然碰到了一道非常非常难的应用题正虎视瞪瞪的摆在我眼前,我怎么算也算不出来,做了几次都半途而废,我心烦了就想放弃,让妈妈来帮助我解题,这样子也让我休息一下(因为那时妈妈没在家)。我便放下笔,到外面去看电视了,当我看电视的时候总有一点心里不舒服的感觉,我想:我必需学*桑桑的那一些优秀的勇气,不能放弃的,要不然我怎么学*呢?怎么对得起桑桑呢?想完我便马上走进了房间里又开始“工作”了。

  我先找了我的数学书,在不懈努力的情况下终于找到了关于那一道题的知识点,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呀”!,我把这道让我差点放弃的应用题算出来了,我觉得真有成就感。这本书真是太好了,真是通住成功的直径啊!

  《草房子》这一本书我一定要把他收藏起来,让我把这本书一代代传下去,让我的子子孙孙们看到这本曾是古老作家曹文轩的好书。更让他们学多一些好的东西,将来取得好的成功。

  风,吹着我的脸。我已沉浸在《红瓦》这样的一本美好的小说中。它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些就在我们身边。

  它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描绘了少男少女们在特殊的年龄阶段所经历的人生历程,表现了成长的艰难与坎坷,悲悯情怀中充盈的是成长的痛。

  小说的开篇就将林冰置入新的成长阶段的起跑线上:跟着父亲,我走到油麻地中学的大门。他看了一眼门里的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将我的身子扳动了一下,以使我的后背对着他。在我感觉到本来抓在他手里的铺盖已转移到我的背上时,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自己走进去吧。”

  那条道很宽,很长。两行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让人觉得有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要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

  但下面经历的事更令人入迷。最后林冰走了,离开了红瓦房和黑瓦房。

  少年时代的成长期,之于人的一生是极其重要的。少年的灵魂是一块柔软非常的橡皮泥,生活中的任何指印只要在上头轻轻一摁,便会留下指纹。这些指纹如同胎记一样,伴随着一生,抹是抹不掉的。一个人在这段时期内就已定型了,剩下的只是发展,只是实现。好似炼出炉的钢,它在本质上已无法改变,能变化的只是它的形状、用途。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曹文轩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菁华3篇)

  这几天来,我一直在读《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我挺喜欢这本书的,它写了孩子纯真、美好的友情。

  这本书有几个主要人物——桑桑、陆鹤、纸月、杜小康、桑乔、蒋一轮等。它写的是乡下孩子的生活,无忧无虑,但却坎坷不断。

  我最同情的是纸月。看到书中的描述,,就知道纸月瘦瘦的,文文弱弱的,弱不禁风。但她坚强,你或许看不出来。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才艺好,学*好,算是蒋一轮班上的“文将”!

  我最喜欢的是杜小康。虽然他是个“书生才子”,但却十分个性,我按我的性格做,任我行!但他这么好的人才却退学了,实在可惜,也怪他爸,咋这么不实在哪?

  令我开心的数桑桑了。桑桑和我一样,有创意,但他很调皮。虽然是校长的儿子,但他不以为然:我是一个*凡的小孩,我就爱玩!他用蚊帐做渔网、他用橱柜做鸟窝……有趣的事摆在眼前,这个皮蛋。

  仿佛有人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了,想想看,他是谁——陆鹤(绰号叫秃鹤,因为他是个光头)!圆溜溜的脑袋闪着白光,就像天上的星星,可他是个善良的孩子啊!没有孩子理解他,他的心无法绽放!可怜可怜的!

  桑乔这个“穷校长”真有本事!从一个可怜的猎人到一个文质彬彬的校长,他是怎样一步一步“进化”的呀!同时,可能是从小练来的野性,每次比赛他都想拿第一,那可是学校荣誉,我们能行!

  这个多才多艺的班主任蒋一轮,可是桑桑心目中的`太阳。他像一个优雅的西方绅士,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他时而温柔,时而冲动,这种“天气变化”也让人很措手不及啊!

  我最最佩服的就是曹文轩大师了!他年纪不小,心却不大!孩子们的天真都给他写出来了,喜怒哀乐,吃喝拉撒,非常生动,以后多多阅读,要学就学大师!

  这几天,我读完了《草房子》一书,这本书里有桑桑和他的同学、老师,还有他们家长的故事。

  秃鹤是一个秃子,在三年级前,他对自己的光头并不在意,而在有一天,屠夫丁四要摸他的光头,并给他一块肉做交换,秃鹤并没让他摸,而把那块肉丢到了大道上,从此,如果谁想摸他的头,他就跟谁急。有一次,他的同桌将他头顶上的帽子摘了下来,不停的传给别人,最后传到了阿恕的手里,阿恕将它挂在了旗杆上,而秃鹤再也没有带帽子。

  桑桑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是这一带的名人,他的儿子桑桑,是油麻地小学的一名学生。桑桑非常调皮,有一次,他将家里的蚊帐拆了下来,改装成了一张网,在河里捞了许多鱼虾,结果他受到了母亲的惩罚,就是将他的蚊帐拆了下来,让蚊子把他叮了个满身红包。但桑桑也很勇敢,有一天早上,他要到板仓那去找纸月,突然看见有几个小男孩正在欺负纸月,他奋不顾身,和那几个小男孩打了起来,最后,那几个欺负纸月的小男孩再也不敢欺负纸月了。

  纸月是从板仓小学转学来到油麻地小学的,她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还会背诵许多诗歌,人也长的很秀丽。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一家,在油麻地小学,除了老师温幼菊以外,就只有他自己带口罩了,而且油麻地小学只有他自己有一辆自行车,学生中也只有他自己有一条皮带。然而,有一次,杜小康的父亲开船出去卖货,结果不小心撞在了大拖驳上,他被救上来时,双目发直,站也站不起来了。杜小康也只好将自行车卖掉,停止了学业,带着父亲到处治病。

  在这本书里,我看见了一个个孝顺、坚强、勇敢的同学们,我要学*他们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也要珍惜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同学们友好相处,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老师要求读的书,它是一本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的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就叫《草房子》。

  这本书里有很多可爱的孩子:调皮可爱,是麻油地学校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还有聪明、文静的姑娘白雀。还有秃顶的秃鹤……这么多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我来具体说一说主人公桑桑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桑桑一年级至六年级令他受益终生、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桑桑在这本书中做了很多的事情,如:他与秦大奶奶一起在艾地里打滚,帮蒋一轮和白雀送信,帮细马放羊……最令我感动的是,他把自己心爱的鸽子卖掉了,把得来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把钱作为他做生意的本钱(杜小康的爸爸生病了,杜小康只能代替爸爸做生意)。他是多么善良的一个孩子啊!还有杜小康,他也是个好孩子,在家庭困难时,主动为家庭分忧,辍学在家照顾爸爸,并在学校门口摆小摊维持家庭生活,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强的意志,令人赞叹!我就很佩服他,因为他会在家庭困难时出一份力。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每个人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选择放弃而是要选择面对,怎么面对呢?微笑着去面对,选择合适的方法面对。就像杜小康,他遇到的困难是家庭的顶梁柱他的爸爸生病了,他是选择了自己去面对,在学校门口摆摊,维持一下家庭生活。我们也要学*杜小康,在困难来临时,微笑着去面对,想办法去改变困难的现状,你就能克服困难了。还有,我们要在朋友遇到困难时帮助他,出自己的一份力,就像桑桑,在杜小康遇到困难时,卖掉了自己心爱的鸽子,把得来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把钱作为他做生意的本钱在学校门口摆摊,我们也要学*桑桑哦!

  我读了这本书,收获可很多,懂得了很多的道理,希望大家也去读一读这本书,相信它也会给你带来不少知识的!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曹文轩《根鸟》的读后感菁选

曹文轩《根鸟》的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曹文轩《根鸟》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鸟》是我喜爱的作家曹文轩写的一本书。寒假里我看了这本书,很受教育。

  书中的主人公根鸟是一个既善良勇敢又坚持不懈的好男孩,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始终信任自己,坚信自己一定能行。他在一次打猎时遇到了一只白鹰,从白鹰脚上的布条上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大峡谷,希望有人去救她。后来,这个求救的女孩和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不断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决定去寻找这个梦中的大峡谷,救出紫烟。于是,他从家乡菊坡出发,经过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中间经历了很多事情,他到伐木场扛过木头,在鬼谷背过矿石,在米店背过米,而在莺店开始赌博、喝酒,差点就放弃了追梦,多亏了在途中结识的朋友板金的鼓励和支持,他最终坚持下来,用了四年多的时间,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还有许多白鹰在飞的.大峡谷。

  根鸟成功了,他靠的是那份执着的信念。联系自己,我觉得很惭愧。以前我

  做事情总是遇到困难就想退缩,所以常常半途而废。看了这本书,我更加理解了“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我们每个人活着都要有目标,而且为了实现目标,必须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我要像根鸟那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和学*中的种种困难,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外一个世界,让我也在品尝

  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而又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他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很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很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再也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道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到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那本书是曹文轩写的《根鸟》。

  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一次次经历惊险而又刺激,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在这一个个困难面前,跟鸟绝不后退,充分显示了他的坚忍不拔!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人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一定不能放弃,就像广告里说的一样“相信梦想,相信奇迹!”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这句话就是人类共同的试题,它考验着人类的意志,坚忍不拔的意志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它能使我们将来的'道路更加*坦。

  19世纪法国闻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第一部作品《气球上的五星期》一连投了15家出版社,均不被赏识,第16次投稿才被接受。这就是凡纳尔的财富,难道他将来的道路不*坦吗?小仲马的《茶花女 》不依然是投了十几次才被人上市的吗?

  所以,只有努力和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它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内容引人入胜,我读了之后,有很深的感触。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遇到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上绑着一张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助信,他在睡觉时也常常梦到她在山谷下向他求救;于是,根鸟结识了一位寻找自己的梦的男人;还有一个名叫秋蔓的女孩和她的家人还有另一个戏班子中的女孩金枝,并有了一匹马。他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一个狡猾的搬运工骗走了他的钱袋;还有会使人迷惑心神的矿场。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在寻找着紫烟,最终,根鸟来到了那个山谷,哪儿有许多白色的鹰,却没有那个女孩。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根鸟遇到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根鸟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到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根鸟,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 !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今年暑假,我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根鸟》,使我深受感触,赞叹不已。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叫根鸟。有一次,根鸟一个人独自出去打猎,看到了一只白鹰。于是,根鸟发射出一支锋利的箭,(唉!箭就是贱,刚好不偏不倚的落在那白鹰的头上)不一会儿,根鸟发现了鹰的脚上有一封求救信: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去摘花,掉进悬崖,根鸟的梦之旅开始了。

  根鸟来到了青塔,遇到了一个人——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得了一种超级奇怪的毛病,凡是这个家庭的.男子,一到十八岁,便突然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和根鸟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要达成目的。板金和根鸟就在一个地方离别了!

  他们相遇时却在莺店。

  板金在莺店是人生就要走到那尽头了,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要坚持不懈,一定要找到那个大峡谷。板金先生说完就与世长辞了。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这些困难磨练了他,终于,根鸟到达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峡谷。

  比如说,海伦.凯勒,自幼因病成为盲聋哑人,但他却自强不息,克服了巨大的困难读完了大学。创造这一奇迹,完全靠她那不屈不饶的心啊!

  最*,我读了曹文轩写的一本小说:《根鸟》。我一看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 我怀着不解而迫不及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独自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西去的'路上,根鸟被叫长腿的叔叔骗到了鬼谷去拉矿,后来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才逃走了。但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他就烧了自家的茅屋继续西行。他又碰见了板金,但板金也永远闭上了双眼。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人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迷惑,“相信梦想,相信奇迹!”“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根鸟》这本书是曹文轩的著作,这本书写的是根鸟为了救紫烟,于是,经历了各种磨难,最后,他坚持不懈的找到了大峡谷。

  读了《根鸟》这本书以后,我对这本书的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根鸟在打猎的`时候,因为一只他从没有见过的白色羽毛的鹰,吓跑了它的猎物,所以他一枪把鹰射死了,根鸟发现了它腿上的布条,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救出紫烟。他便踏上了遥远的旅程,在路上,根鸟还结识了一位朋友:板金先生。经过一番询问之后,原来,板金先生的家族得了一个怪病,他们家族的男子一旦到了十八岁就不会在做梦,于是,板金先生就离开了家到遥远的西方去寻找回他的梦,他们俩就结伴而行,向遥远的西方进发,最后,在根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他来到了开满鲜花的大峡谷。我觉得根鸟关心别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去学*的。

  在生活当中,我们要关心同学,还要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记得有一次,在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同学们高兴极了,你追我跑开心地玩着,突然,“扑通”一声,一位同学的皮破了,正在不停地流血,我见状赶紧把他送进了医务室。

  我一直很爱看书。在我家中的书柜中,有一本崭新的《根鸟》,看完了它,觉得领悟到了很多。

  出身在菊坡的少年根鸟,意外地发现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了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出现在了根鸟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他在青塔遇见了寻找丢失的梦的行者板金,让他懂得了很多。根鸟用挣来的钱想买一匹马,可却被黄毛偷走了。在根鸟绝望之时,他被一位老僧人所救,得到一批具有灵性的白马。他在鬼谷中了长脚的圈套,沦为一个被矿石的奴隶。他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终于逃出了鬼谷,也一把火烧掉了罪恶的红珍珠。他在米溪遇见了少女秋蔓,并在那里挣足了钱。但根鸟已经深深陷在了米溪中,无法忘怀。他又到了莺店,可已经没有了以前往西去的毅力,他每天与金枝在一起,忘了一切。这时,与根鸟离别时的板金先生出现了,他唤醒了根鸟,使他出发了。翻过一座座山,终于,那长满百合花的峡谷出现在了根鸟面前……

  根鸟时一个善良、坚强、勇敢的人,他寻找着自己的梦,令我感受到了它勇往直前的精神。在寻找紫烟的过程中,他经历了重重磨难,酸甜苦辣,度过了他成长的阶段,寻找到了自己的梦。

  我读完了《根鸟》,体会的了人世间的善恶,感受到了人们的梦想无穷。他让我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让我回味无穷。

  今天,《根鸟》这本书,我轻轻的把它给合上了。

  根鸟,一个淘气顽皮的小男孩。在一个*凡的日子里他出去打猎,偶然间打到了一只白色的大鹰。大鹰身上的纸条告诉他有个叫紫烟的女孩向她求救。但是他去问了很多人,而他们都表示没见过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和白色的鹰。

  可是,她在他的梦境里,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向他求救。最后,他决定告别父亲,自己去寻找紫烟。在寻找的过程中,他遇到过板金先生、被黄毛骗过、被骗进深山。在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中,他长大了,他学会在痛苦中品尝快乐,最终找到了那个开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因为透过根鸟的`经历,我从中知道了万事的成功离不开坚持和不懈的努力。对比自己,我不禁羞红了脸。比如刚练钢琴时,我信心满满地弹了一首曲子,却发现连节奏都不对!我很灰心。要不是在爸爸的鼓励下,我早不练了。不说远的,就说*的。我略微有些难度的奥数题就不肯做。

  对比根鸟的坚持,我简直就是一个“小蚂蚁”。在根鸟寻觅的时候,遇到了一些“绊脚石”。但是,他不轻言放弃,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找出路,执着地向梦追寻。这一点,令我很是感触:这么多的挫折,有时候连大人都承受不住,正是因为这样,那个调皮可爱的小男孩最终在磨砺中成长了起来,这将在我的人生中起到好的榜样。

  “没有经历风雨,哪来的彩虹”以后,我要像根鸟一样,坚持不懈地做完每一件事!

  这本书语句非常通顺,而生动和具体表现了根鸟的活泼和勇敢,具体的表现了根鸟在种种危险中,勇敢面对。作者曹文轩对大自然的喜爱,令我非常赞叹,这本根鸟的书使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肯定迷了路”。根鸟打消了寻找寺庙的念头,在心中道一声“老僧人,再见了”双腿一敲马肚,那白马便飞也似的奔路在春天的阳光洒满的荒寂的野道上行走…

  曹文轩说过:当一个人在逆境中帮助一个人,帮助他的愿望,实现他的高尚行为时,他的心将会是一种温暖而丰富的快乐,使自己的灵魂得到真正的净化。这句话很好,因为他觉得作者很好地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因为他把书里所有的内容都写进了这个句子里。

  书中所有的动物都在思考、行动、说话、观察和感受。这使得这本书独一无二。让我们感受无比的爱,高贵的母爱,以及美好的.爱情!

  我知道这本书不是去看的,而是用来享受的,让我们进入一个虚拟的世界,让书的字改变了一个图画故事,让我们进入了空间的幻觉,让人的感受感受到了书中。

  有一种力量能使人不断地进步,有一种力量能让人不断地完善自我,这便是梦想的力量。许多人,开始时都有自己似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为了早日能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地努力着、努力着……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根鸟》的书,里面的情节十分动人。

  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少女到悬崖边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大峡谷中,之后她便常常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数都数不完的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下定决心以梦为现实,度日如年的穿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恍惚和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最终找到了悬崖边上采花的那个少女。

  虽然,这不是现实失活中的故事,但也能激发了我的理想。于是,我下定决心: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对能当上一名老师是多么迷恋啊!看着老师站在讲台上,为我们分析题目;帮我们能更快地理解题目,我心里是又羡慕又妒忌。虽然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不容易,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更不容易。老师就如同一只点燃点蜡烛,在墙角默默地流泪,但当看着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时,心里又是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曹文轩《青铜葵花》读后感(二十)份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伯伯的一篇优美的小说,它讲述了青铜与葵花之间的一件件动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芦花鞋》。

  《芦花鞋》这一篇讲了:葵花上了学,刘瘸子要来给大家照相。葵花知道家里拿不出照相的`钱,只好隐瞒家人。直到发照片的那一天,来接葵花的青铜发现了,告诉了家人。大家觉得委屈了葵花,于是更加努力工作,他们要做一百双芦花鞋,让青铜拿到集市上卖,攒钱照一张全家福,然后再给葵花照一张彩照。在大家的努力下,终于做好了一百零一双鞋,多的一双给青铜穿。青铜天天背着几十双鞋去卖,一双一双都卖掉了,天也越来越冷。有一天,由于前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雪,积雪足有一尺厚,雪还在下。家人都劝青铜今天别去卖了,青铜不听,还是去了。去后,青铜又跳又笑取暖,屋里的人见了,把他拉了进来。雪停了,青铜又开始卖鞋,城里来了许多人,觉得芦花鞋很好看,都买了,青铜回家去了。路上,又有人向他买鞋,青铜摇摇头,那人失望的走了。青铜走着走着,觉得对不住他。于是,青铜脱下自己的鞋,走在冰冷的雪地上,给那人送去了……看到这里,我被青铜这种无私、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了,他值得我们学*!

  曹文轩伯伯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痛苦,痛苦决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如果我们能像青铜那样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努力克服,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这个暑假,我有幸拜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草房子》《青铜葵花》《根鸟》《狗牙雨》《野风车》《山羊不吃草》……中的一部——《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中,让城市女孩葵花与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是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早已热泪盈眶,着部小说太感人了,文中每一个细节都让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青铜奶奶生病了,葵花自己单独一人去江南捡银杏,为奶奶挣钱治病,而青铜知道了,天天晚上提着灯笼在油麻地等葵花,而我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会自己挣钱,而葵花也不大,她就会挣钱给奶奶治病,难道我们不行吗?

  还有一个细节让我感到,那就是蝗灾那年,蝗虫把粮食吃光了,人们每有粮食吃,青铜带领着葵花去芦花田挖芦根,在田野上挖野菜。来充饥,看看我们,有一次妈妈做了海带给我吃,我讨厌吃海带,所以我没有吃,妈妈把海带放在我碗里,我直接把海带扔了,不吃了。一点儿也不珍惜粮食,而青铜和葵花却没得吃。我实再是太浪费了。

  看看这本书,看看我自己,我觉得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 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我们现在是物质上富有者,精神上的贫乏者。我们现在的快乐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是我们精神却不快乐!

  我愿意做青铜,我要学*青铜有一颗闪亮的水晶心。他家收养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青铜把她当亲妹妹一样的关爱。是青铜变戏法使葵花上了学;是青铜顶风冒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给妹妹照相;是青铜在水泊蹲守一整天捕了一只野鸭给妹妹补充营养;是青铜做了一根华贵闪亮的冰项链使葵花在舞台上更夺目。这些都说明青铜有一颗闪亮的水晶心。读到这我脸红了,我*时不太懂得关心别人,以后我一定要以青铜为榜样,处处关心别人。

  我愿意做青铜,我还要学*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虽然青铜因残疾而不能上学,但他在葵花的帮助下努力识字,当大家嘲笑他是一个只会放牛的哑巴时,他刷刷写下几个大字:“我是大麦地的青铜!”回击了看不起他的那些人。读到这里我十分惭愧,我因为身体不太好,学*上就怕苦怕累,今后我要学*青铜自强不息的精神,使我的学*更上一层楼。

  我想我们生活在幸福里的人,不能忘记那些生活在苦难里的人,更应时时不忘学*他们的优秀品质。

  最*我读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作者是曹文轩。

  这个故事讲述额是青铜和葵花两个不幸的人。青铜是哑巴,葵花是孤儿,但青铜虽然是哑巴,他的快乐,他的痛苦,都会通过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心灵是健康的,充满活活力的'。葵花虽然弱小,孤独,但她的聪、懂事,弥补了这些缺憾。青铜,葵花,一男一女,作者就这样流畅额给我们创造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其中,青铜和葵花的奶奶生病,没钱治病时,葵花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只留了一封信给家人,当青铜他们收到信后,青铜便提着纸灯笼到油麻地镇葵花。在寒夜的田野上游动着,像夜的魂灵。他一直走到后半夜,才走到油麻地镇。他提着纸灯笼,走过油麻地镇的那条长街时,就只有他的双脚踏过青石板路的足音。我想,这就是表达了青铜对葵花的感情有多深呢。

  当我把这本书读完后,心里很同情他们。不幸就是苦难,苦难就是不幸,这就是大自然和人生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让我感到了青铜和葵花之间互相并爱的感情。我会把这本书永远珍藏起来。

  最*,我读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在这本书中,个个人物都被曹文轩的妙笔写得栩栩如生,有善良朴实的青铜,有可爱俊俏的葵花,还有慈祥可亲的奶奶……于是一幅幅充满爱、感人肺腑的画面展开了:当葵花唯一的亲人爸爸不幸落水离开人世后,葵花却谢绝了村里最富有的嘎鱼家要寄养她的好意,然后走进了贫穷的青铜家。从此,青铜和奶奶不让她担惊受怕,不管是风吹雨打,大雪飘飘,还是三月蝗灾,他们都尽力让葵花吃好穿好。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心愿,让葵花上;为了葵花照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里卖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做作业,青铜捉了萤火虫做了十只南瓜灯,他全力以赴地尽了哥哥的职责,不管寻找葵花把脚刺破,还是给她做冰项链吹小洞吹得腮帮子直麻……甚至带她看马戏争夺位置被有几个孩子欺负,他都尽了一份心给葵花。

  葵花也是一个天真、懂事的好女孩。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

  合上《青铜葵花》这本小说,觉得余味无穷。我想到:文中青铜和葵花表现出的一种互帮互助的精神。

  这就是《青铜葵花》,快来看一看吧!

  读完《青铜葵花》后,总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这本书不能说是悲剧,也不能说是喜剧。它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

  城里女孩葵花因为父亲的意外死亡只能让大麦地的人家收养。然而,葵花却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青铜家。从此,他们一家人把葵花当成他们的亲人。不会说话的青铜与葵花成了兄妹想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铜为了她,放弃了上学的机会,为了她,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捉萤火虫做灯,花了很多精力做冰项链,去采芦根,捉野鸭、替葵花认错……爸爸妈妈们为了葵花,努力工作,青铜家竟盖上了大麦地上最上等的茅草屋。奶奶为了葵花,卖掉了自己的金耳环和金手镯。葵花为了支撑家计,放弃照相,去别人家借灯,为了给治病,自己一个人去江南捡银杏赚钱……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城里,青铜与葵花被迫分开。青铜每天都在眺望芦荡的尽头—葵花消失的地方。最后,哑巴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了一声:“葵花!”撼动了我的心灵。

  我们的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时段都会遇到困难与波折,只要积极乐观的去面对,我们最终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最*,我读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读这部作品时,既让我感到伤心,又让我觉得感动。

  一个小女孩葵花跟她的爸爸去了一个叫大麦地的地方生活,慢慢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男孩青铜。不久,她的爸爸居然意外死亡了,葵花便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于是,好心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便成为了兄妹。一家人都十分疼爱葵花,把她当做是家里的掌上明珠,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她。为了葵花,青铜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机会,让葵花去读书;大人们也都会尽量把好的东西给她,不让她受委屈……

  还有一个故事是我最为难忘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青铜的奶奶为了补贴家用,做了许多的芦花鞋,让青铜拿到市上去卖,可是,当奶奶做的都卖完了的时候,又来了一个生意,于是,青铜便毫不犹豫的把自己脚上的一双芦花鞋给卖了,赤着脚丫,踩着冰冷的雪赶回了家。这个故事着实让我震惊和感动。让我看到了爱的力量。

  葵花也是十分的乖巧,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不愿意让大人们操一份心。她怕浪费家里的灯油,于是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说去同学家玩,其实是借着人家的灯光来写作业。青铜知道以后,去采了许多即将开放的南瓜花,在里面放上去多的萤火虫,做成南瓜灯,为葵花照明。

  后来,葵花又要被人带到城里去了,哑巴青铜竟然大喊了一声————葵花!

  看了这些故事,想必大家已经感觉到了那时生活的艰苦,相比之下,现在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可是,还会有许多人不知足,和父母提这要求,那要求,不满足他的话还要翻脸,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应该体会到父母挣钱的不容易,凡事都应该节约,我们应该要懂得珍惜,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有一颗淳朴善良的心。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离去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第七章的故事使我感触最深。这一章讲了:一年的三月,大麦地遭到了蝗灾,大麦地所有的人家种的庄稼都被蝗虫给吃了。青铜家的米缸里一丁点儿米也没有了。面对此情形,一家人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开始挖野菜和芦根吃。就这样他们一直坚持到了大粮船给大麦地人们送来粮食的那一天。他们那顽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佩服啊!

  我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是呢?这是两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是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又不爱痛苦。凡是体味她们的人,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我今后一定要做一个懂得体味痛苦与欢乐的人。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青铜和葵花分别来自不同的世界,青铜住在乡下的大麦地里,而葵花却住在城市里。青铜五岁那年,大麦地的芦荡失火了,青铜发了五天高烧,病好后,意想不到的是青铜变成了哑巴,从此他的命运就此改变。青铜不能向正常的孩子一样去上学,每天只能和老牛作伴。

  葵花的命运更是悲惨,五岁时妈妈就应生病去世了,七岁的葵花又跟随着父亲从城市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有一天父亲乘着小船,要把大麦地的葵花林画下来,可是,一阵旋风吹翻了小木船,父亲落水死亡。这让葵花变成了孤儿。是贫困而好心的青铜一家收养了她,青铜一家从来没有虐过葵花,还让她去上学。上学是青铜的一个梦,可是他为了妹妹上学,故意让妹妹拣到红色的'银杏,使葵花安心地上学,每天青铜都骑着牛送葵花上学、放学,这让她十分幸福。

  葵花是个懦弱的女孩,让人怜悯。可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我要向葵花一样刻苦踏实的学*,也要象青铜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这个暑假,我有幸拜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草房子》《青铜葵花》《根鸟》《狗牙雨》《野风车》《山羊不吃草》……中的一部——《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中,让城市女孩葵花与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是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早已热泪盈眶,着部小说太感人了,文中每一个细节都让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青铜奶奶生病了,葵花自己单独一人去江南捡银杏,为奶奶挣钱治病,而青铜知道了,天天晚上提着灯笼在油麻地等葵花,而我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会自己挣钱,而葵花也不大,她就会挣钱给奶奶治病,难道我们不行吗?

  还有一个细节让我感到,那就是蝗灾那年,蝗虫把粮食吃光了,人们每有粮食吃,青铜带领着葵花去芦花田挖芦根,在田野上挖野菜。来充饥,看看我们,有一次妈妈做了海带给我吃,我讨厌吃海带,所以我没有吃,妈妈把海带放在我碗里,我直接把海带扔了,不吃了。一点儿也不珍惜粮食,而青铜和葵花却没得吃。我实再是太浪费了。

  看看这本书,看看我自己,我觉得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 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我们现在是物质上富有者,精神上的贫乏者。我们现在的快乐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是我们精神却不快乐!

  葵花,总有一种生机勃勃、乐观向上的感觉,是追逐太阳的孩子。而青铜,有着不畏艰难的品质。青铜和葵花相结合,组成了一个坚强、永远奔跑的、永远向上的孩子,一个有着乐观精神的孩子。

  而在现代人面前,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已经快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面对苦难的懦弱表现。只有少数人能像青铜一家一样,面对苦难时的是笑容。这才是乐观主义。追求快乐是无罪的,但苦难突然降临是,这种享乐主义已经没用了,但乐观主义降临时,人生会有另一种快乐,也不会再用愁容来面对,而是用一种处变不惊的微笑来面对,足以震撼全世界的微笑。这是一种优雅风度,一种人生风度。

  老百姓是如此,名人更是如此。诺贝尔的弟弟在一场爆炸中被炸死,父亲直接炸成残疾,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也没有让他放弃追求科学,追求理想,而不是去追求快乐。徐悲鸿,*代大画家。曾受过外国人嘲讽的'他,生活贫困的他,在国外无依无靠的他,用自己的力量迎接了苦难,成为一代大画家。在艰苦时,他仍活得很好,没有愁容,这才是好,是乐观的好!人生的好是乐观,不管生活是否舒适,仍快乐,仍有乐观存在,这才是活得好!

  世界上,轻生的人多,为什么?是因为享乐主义太过强大,当遇到困难时,自己变得尤其脆弱,没有乐观主义吗?对于生命只有一次,苦难应该显得微不足道。生命的短暂,人如此,动物也是如此。刚出生的小海龟,生下来父母就不在身边,又要当心敌人对自己生命的威胁。从沙滩走到海水里对我们来说只是几步,而对于它们来说是生命之步,人生的第一步从这里开始。但只要忍受了这人生第一步的苦难,蔚蓝海水里未知的考验也就算不了什么。忍受一次后,何不用另一种方式去对待——微笑。用最美丽的微笑去迎接苦难,虽苦但美。苦难是会经历的,是人生的必要路线。如果人生是一块宝石,那么苦难就会让它光彩夺目。因为有苦难,才会让自己更美丽,让自己的人生更美丽。

  真的,如果灾难来临时,请用微笑面对,不用害怕。用微笑面对任何苦难都有不一样的变化。同时记住,苦难会让人成长、成熟,也会让人变得更加强大。

  今天,我阅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

  该书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五岁那年因为一场大火变成了哑巴。女孩叫葵花,本住在城里,后来母亲去世,爸爸带着她到了农村工作。爸爸由于一次船难而失踪,于是,她与农村的青铜成了兄妹,一起成长。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苦难。在葵花12岁那年,城里人把她召回城里,青铜从此常常眺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读完后,我感悟到了:苦难几乎永恒,每一个时代都有苦难,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苦难的历史,没有任何时代没有苦难,而且这个历史还会延伸。你也许会问:“那这么多的苦难,我们需要什么?”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的那种处变不惊的风度。

  这世上有两位姊妹,她们就是快乐与痛苦。虽然快乐十分美好,但我们还是应该正视痛苦,尊敬痛苦。

  能体味痛苦与快乐的人,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罗曼罗兰

  《青铜葵花》这部小说,描述的就是这一户农家两个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和各自显现的风度。他们遭遇火灾、水灾、蝗灾的.摧残,他们在风雪、严寒、饥饿的折磨中挺立。这两个少年就是青铜和葵花。当紧急关头,全村人都“挺成一棵树”,这一场景显示,正是曹文轩这本书所呼唤的,不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民族对待苦难应有的强劲风度。就在这天,奶奶卖掉了她的金戒指,她操劳终生,力竭而逝。只留下亲手摘下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戴了一辈子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而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拾银杏卖钱。她只得到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挣了很多钱。”!她还不懂金钱的价值,她只懂了爱的分量与责任。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爱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领神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是磨炼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真坦荡的个性。这个奇特形象,是曹文轩以爱心和精心塑造的体现爱的典型。

  《青铜葵花》是爱的故事。他并不是专门赚人的悲情小说。相反,他是温暖的、纯净的,像一个纯美至极的童话。整本书都是满满的爱,大大小小的、深深浅浅的,连成串的,结成片的爱。爱得人心头一阵阵地发热,这热一直蔓延到心底深处,触动了那根深藏的心弦。于是眼窝也跟着热了,于是被那些小小的细节一次又一次地冲开了情感的阀门而泪水涟涟。“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成一个强者!”文章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文章写美——至美,将美写到极致;文章写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感。《青铜葵花》中的所有人物,他们都如同圣人一般,因为他们锻炼了人们开展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生、是神。欢乐固能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但凡能体味他们的人,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与离开生人生的甜蜜!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重温了曹文轩的《青铜葵花》,在读《青铜葵花》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心一直被感动着。

  我被青铜葵花的兄妹之情感动着,为了给葵花挣学费,去油麻地镇卖芦花鞋时,青铜竟然把自己穿着的芦花鞋也卖掉了,赤着脚在冰天雪地里跑回了家;为了让葵花更清楚地看到精彩的马戏表演,青铜竟然让葵花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看了整场马戏,而自己却累得几乎瘫倒在地上;为了给葵花找吃的,在芦苇荡里抓野鸭时,青铜竟然被锋利的'芦苇茬几乎扎穿了脚板……为了葵花,青铜无所畏惧!

  我被青铜一家和葵花的感情感动着,为了让葵花能上学,青铜的爸爸妈妈竟然把亲生儿子留在家里放牛;为了青铜,葵花能穿上暖和的棉衣,奶奶竟然累倒在了棉花田里;为了省下学费给奶奶治病,葵花竟然故意把期末考试的各门功课都考砸了;为了……

  我还被青铜一家人的善良、乐观坚持感动着,面对失去爸爸而孤苦无依的葵花,穷困的青铜一家毅然决然地收养了葵花;面对蝗灾之后的饥饿,尽管食不裹腹,可青铜一家还是把家那温馨的一面给了葵花;面对葵花不得不回到城市的现实,青铜一家尽管有万般不舍,想万般挽留,可他们还是恋恋不舍的将葵花送上了回城的轮船,青铜为了要葵花回来,竟然说话了,尽管那是一句嘶喊。

  和青铜,葵花相比,我感觉自己真的太幸福了,我不必去卖芦花鞋挣学费,也不必在荧光南瓜灯下写作业,更不必为填不饱肚子而苦恼。我每天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坐在明亮的灯光下写着作业,在温暖的家里吃着可口的饭菜和各种美味的零食。

  感谢青铜葵花,是你们教会了我面对困难时要做一个坚强、乐观的人。

  最*,我读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读这部作品时,既让我感到伤心,又让我觉得感动。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7)

——曹文轩《桂花雨》读后感合集五篇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的《桂花雨》。

  《桂花雨》是曹文轩的经典中短篇小说集。书中有八个故事:“桂花雨”、”灰娃的高地“、”雪柿子“、”麦子的嚎叫“、”一只叫凤的鸽子“、”阿雏“、”野风车“以及””疲惫的小号“。每个故事都讲述了十几岁的孩子们之间曲折的故事。私生女婉灵、落魄人家灰娃、受尽饥寒的树鱼、被误会的麦子、酷爱鸽子的秋虎、霸道可悲的阿雏、信念坚定的二疤眼子父子以及小号手和他收养的孩子。这几个身世不同、性格各异的孩子,每个我都印象深刻。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雪柿子“中树鱼一村人。

  故事讲述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闹了旱灾的村子里,孩子们都没饭吃,其中一个孩子树鱼独自上山找食物。在山顶上他因体力不支滚下山去发现了一棵长有36颗柿子的柿子树。同学们找到了树鱼,他引着同学们发现了这棵树并决定:谁也不吃,饿了就来看看。这个冬天,他们只摘了一个柿子,是给树鱼的死对头—西行乞讨的丘石儿的。虽然春天的候鸟叼走了他们的柿子,可他们一点也不后悔。

  树鱼,一个勇敢、有担当、无私的少年。他敢于在树庄危难之时,独自去厚雪囤积的山上寻食。他能在找到一棵柿子树时分享给同伴。他能在困难时刻放下隔阂,伸出援手帮助他人。树鱼是我们学*的榜样!

  丘石儿,一个顾全大局、机智的少年。他在柿子数少于人数的情况下冷静地有条理性地处事。他也能放下隔阂,告诉大家是树鱼帮助了大家。我们也应该向他学*!

  三十八个孩子守护着三十六个柿子,三十八个孩子守护着一个村子,三十八个孩子守护着一个约定。孩子们纯真善良的心灵温暖了整个冬季!

  他们只是临时歇一会儿,过一会儿就要飞走,看着看着那一朵朵花模糊了,最后模糊成一片金色。——《桂花雨》

  读完这本儿童文学四大天王之一——曹文轩的小说集之后,我被曹文轩对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看法深深的震憾了。

  曹文轩的童年黯然无色,那个年代,科技并没有这么先进,互联网也没有普及,但这些却造成了他对文学的爱与他对人生的意义的诠释。他抽空了历史时代,只有唯美和永恒,用“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爱的力量”去感动儿童,为了更加凸显出来,他可以抛掉丑和恶,但尽管这样,他的一些小说总能让我们一边沉浸在爱的里面,一边感受着社会的残酷。

  《桂花雨》讲述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做错了事,导致整个村的大人都间接性的鄙视她,也不让小孩子跟她玩,帮忙也被大人误解,以为是捣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朋友,只有奶奶陪着。

  终于,她因为灭掉了淘气包“长腿二鬼”放的火,被原谅了。她们也同意婉灵可以跟大家一起玩的,可以跟所有的小孩去小女孩雀芹菜家里,摇那满天飞舞的桂花。

  每当看到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桂花叶时,她所想到的并不像其他孩子一样,非常的高大上,而是认为这些叶子只是稍微停留一下,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消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愤怒,难道父母做错了事,就要孩子来承担吗?为什么要冷落婉灵呢?要是我的话,我的心灵底线,早就被攻破了,幸好婉灵并没有把自己的世界彻底描绘成黑白色的,她告诉自己还有奶奶陪在身边。

  不管遭到什么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的活着,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们最*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桂花雨》。

  《桂花雨》这篇课文是当代女作琦君写的。琦君原名叫潘希真浙江永嘉人。她写的《桂花雨》让我感悟出重点阅读描写“桂花香”“摇花乐”“桂花雨“让我体会出故乡的桂花给作者带来美好的记忆。

  联系上下文理解了”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过家乡的桂花“深刻含义、我觉得以后写作文也可以学*作者用家乡的物和童年的事来写。最让我念念不忘的是第四自然段的“浸”子,这个"浸”字让我感觉村子好像无一遗漏的被泡在桂花的香味里面,形象的写出了桂花香的香味里面。

  我喜欢《桂花雨》这篇课文。

  喜欢琦君,源于课文《桂花雨》。这篇连名字都散发着香气的散文,携着淡淡的乡愁,不经意间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下来,竟觉得不甚过瘾,反反复复,又读了几遍之后,对《桂花雨》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全年,整个村子都浸在桂花的香气里。”

  一个“浸”字,形象地写出了“桂子花开,十里飘香”的意境。桂花不仅花开时香,晾干了泡茶、做饼也同样香气弥漫。桂花,永远香在人们的心里。它的香,已不受季节的束缚,香甜四季,也香甜了人们的生活。“全年”“整个村子”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巧妙地描述了桂花给人们、家乡的快乐。字里行间,桂花的香气始终萦绕于字里行间,思乡的情怀也如桂花香一样萦绕于心头。

  母亲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事实上又是什么情形呢?我们不妨看一看课文中的这些句子:——杭州有一处小山,全是桂花树,花开时那才是香飘十里。

  那么,家乡院子里的桂花又是什么样呢?——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显然,从香气上看,是没有区别的,甚至小山上因为树多,更显得浓郁。那,为什么母亲要这样说呢?母亲这句朴素的话,与“月是故乡明”如出一辙。

  母亲每年都闻着桂花的香气,关注桂花,收获桂花,体验着馈赠桂花的快乐,吃着桂花做的食品,喝着桂花茶。桂花,已浸润在她的生活中的角角落落,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家乡院子里的这棵桂花树是独一无二的,是母亲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还会有什么可以替代它呢?桂花是没有区别的,然而母亲不是在用鼻子区分,是在用“心”来缅怀桂花相伴的岁月,那是无可替代的味道。

  于是,我又想起了在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还有那摇落的阵阵桂花雨。抚摸着这个“又”字,仿佛看到了作者不止一次地想起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只是这次母亲的话使她又一次想起。

  淡淡的一句话,却传递出了作者对故乡桂花的深深怀念。家乡的桂花,是跟作者童年的快乐连在一起的,那种“摇花乐”和“桂花雨”已融入了她的生命,成为她幸福童年的最美好、最耐人回味的记忆。这恐怕是作者难忘家乡桂花的真正原因。小时候,故乡是哺育自己成长的地方;长大了,故乡是每个人心底深处的美好。这份美好的回忆在每个人多少次梦境中被描绘得越来越清晰,勾勒得越来越完美。

  祖父今年九十一岁了。我一直努力想要忽略他老人家已是耄耋之年的事实,总希望他老人家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的老军人的形象,可是,终究岁月的齿轮还是把时光带到了他人生的暮年。

  前段时间老人家摔了一跤,骨折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赶回老家,看着祖父默默地坐在家门口的背影,忽然之间我就落泪了。记忆中的祖父是会撑着伞带着年幼的、不愿睡午觉的我,去买饼干的。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端着奶奶刚煮好的鸡汤,领着我和哥哥妹妹一起解馋的……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用那个我印象中很大其实很小的木盆,给我和妹妹洗澡,然后用花露水帮我们驱蚊子的……而今,这些时光仿佛黑白影片,都成了祖父在夕阳下的剪影,成为了过往,成为了眼前这位身形佝偻的老人。

  往事如梦,几番花开在心底,回首时无情也无雨。摇桂花的快乐和童年的笑声,浓缩在琦君的笔下,我们每个人对故乡的回忆,也定格在一张张老照片里。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暑假期间,我读了曹文轩伯伯写的《桂花雨》。

  书中写到了一个家族对桂花树的守护和那个时代儿童的“摇花乐”“桂花雨”等情节,八月那几天,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花香,无形飘散,还能飘出数里地。每当桂花盛开的时节我都会想起《桂花雨》,“一阵风来,纷纷飘落,如成千上万的小型蝴蝶,但蝴蝶已失去飞行能力,摇摇摆摆地坠落在地上……”我也幻想着和《桂花雨》里揺花的孩子一样在花海里玩乐。

  读了《桂花雨》我感受到了桂花节时村里儿童们的乐趣和村民们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都不和玩耍,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地承受,依然保持内心的善良。这一切都是因为外婆的善良和自爱感染了她,每当村里人向外婆和婉灵投来冷漠,不屑甚至是鄙夷的目光时,外婆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和人争辩、解释,只是*静的笑笑。婉灵的外婆没有给她讲什么大道理,只是用心的爱她,为她做了很多新鞋、新衣,把她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在婉灵伤心的时候外婆总是陪在她的身边,不让她感到孤独,让她知道还有外婆爱她。

  和婉灵的善良自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腿二鬼的打击报复和自我放弃。长腿二鬼和婉灵在村子里的待遇是同等的,一样的不能摇桂花,但长腿二鬼却一心想要烧毁桂花树。当婉灵在看到桂花树着火时,她尽全力去扑火灭火,“谁也无法相信,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居然还可以奔跑。”婉灵的遭遇在我们身边也会发生。

  在我刚开始上小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别同学,因为刚刚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不适应,不愿意和别的同学交流玩耍,上课时不注意听讲,老有小动作等等。通过阅读《桂花雨》我觉得应该在课间时间积极主动和这些同学做一些互动的活动,主动和他们玩耍,一起好好学*,共同进步,互相帮助。

  这本书除了它字里行间显现出人们的淳朴和儿童的***,还有更深的意境,它的目的是唤醒了我们这一代儿童的童真和内心最纯真的善良。就像一首歌中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献出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8)

——曹文轩童年读后感优选【五】篇

  最*,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很悲惨。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著。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著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著你品尝,你想要什么,父母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侮辱他、欺负他。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良好的学*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如果我们还不好好学*,那就太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了。

  童年生活快要结束了,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抓住童年最美好的时光,留下童年最感动的.足迹吧!

  我的童年有着特别美好而温暖的记忆。

  我有一位慈祥的老祖母。她有一头漂亮的银发,常拄着拐棍,倚在门口向人们极善良地微笑着。她称呼我为“大孙子”。后来我远行上大学了,她便日夜将我思念。她一辈子未走出三里方圆的地方,所以根本不知道三里外还有一个宽广无垠的大世界。她认为,这个世界除了她看见的那块地方外,大概还有一处,而凡出门的人都一律是到那一处去的。因此,她守在大路口,等待从那地方归来的人。一日,她终于等到一位军人,于是便向人家打听:“你见到我大孙子了吗?”

  母亲对我的爱是本能的,绝对的。她似乎没有任何食欲,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她对哪一种食品有特别的欲望,她总是默默地先紧孩子们享用,剩下的,她随便吃一点。父亲的。文化纯粹是自学的,谈不上系统,但他又几乎是一个哲人。一次,我跑到八里外的一个地方看电影,深夜归来,已饿得不成样子了,但又懒得生火烧饭去。父亲便坐起身,披件衣服对我说:“如果想吃,就生火去做,哪怕柴草在三里外堆着,也应去抱回来。”就在那天晚上,他奠定了我一生积极的生活态度。还有那片独一无二的土地,也给了我无限的情趣和恩泽。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水乡。我是在“吱吱呀呀”的摇橹声中,在渔人“劈劈啪啪”的跺板(催促鱼鹰入水)声中,在老式水车的“泼剌泼剌”的水声中长大的。我的灵魂永远不会干燥,因为当我睁开眼睛时,一眼瞧见的就是一片大水。在我的脑海里所记存着的故事,其中大半与水相关。水对我的价值绝非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它参与了我之性格,我之脾气,我之人生观,我之美学情调的构造。

  这一切,使我的“舞文弄墨”成为可能。苦难给了我幻想的翅膀。我用幻想去弥补我的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自己,壮大自己,发达自己。苦难给了我透彻的人生经验,并给我的性格注进了坚韧。祖母、父亲和母亲给我仁爱之心,使我从不知道何谓仇恨。我从未抓住不放地仇恨过任何人。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善良的,尽管我常常看到恶的肆虐。那片土地给了我灵气、题材、主题和故事。开门可见的水,湿润了我的笔,使我能永远亲昵一种清新的风格。

  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曹文轩已经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这本书使我收获颇丰。

  故事次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洋溢著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遭到许多冲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庇护和支撑了“我”……从而展现了充满残酷、野蛮、愚蠢、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民主制度的败北、丑恶,老苍生身处暗中而不知的奴性与麻痹,和年轻一代反抗暗中、奴役,追求自在、光明的苦难历程。

  高尔基的作品《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不知被我看了多少遍,而没看一遍,总有一个词不断不变,那就是字里行间流显露的“自暴自弃”。

  阿廖沙(高尔基小名)在童年时父亲去世,无可奈何的母亲带著他回到了外祖父家。但在外祖父家,阿廖沙目睹了外祖父家的灰暗和丑恶:两个舅舅为了抢夺财富而大打出手,以及在生活中所表示出的无私、贪婪;他第一个接触的优良人物“好事情”教会了他坚持谬误,但是由于“好事情”特立独行的性格而被一群愚笨的人们摈除……这种人世间的善与恶、爱与恨让阿廖沙厌恶至极。终究,母亲去世了,外祖父家日渐中落,阿廖沙也不克不及寄人篱下,于是走向人间,本人打工赔本。

  书中描绘了仆人公阿列克塞凄惨的童年。阿列克塞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要外祖母疼爱他了。从父亲去世时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的哀痛。他们搬场到了外公家里,插手了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和蔼的外婆给他带来了许多欢乐,可也发生了许多不高兴的事……很快,这个大家庭四分五裂。阿列克塞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过著流浪生活。在这期间他饱受欺辱,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但他还是熬了过来。最让我震动的是阿列克塞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著一个大布袋,走进街上,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虽然常被人笑话,可他却不以为然,由于他坚强不*服,敢于与困难作斗争。

  童年的最后一个晚上下起了雨,爆竹声声入耳,仿佛在诉说着:“你马上就要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承受起更多的打击。”回忆童年,我打开了《童年》。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他孤独,他寂寞,他的心里留下了第一条重重的伤痕。但他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天真纯洁,令人向往的故事来使慢慢抚*他的伤口。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在他的童年里,他慢慢看懂了社会,看清了这一切。

  “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我为主人公凄惨的童年感动哀伤,又同样感叹到自己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家人的关爱,吃得饱,穿得暖,这都是满满的幸福。我也羡慕作者有个善良,正义,光明的外祖母,她陪伴着他,尽量多给他温暖和关怀。我与外祖母身处异地,一年也只能见几面。我想,我想把外祖母接过来,可她总是放心不下那座老房,那棵棵老树,那条老河。

  随着时间的飞跃,科技快速发达起来,但人们却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谁还会像从前?像高尔基一样,努力生存,不需要把童年变得多么黑暗,只要为美好的生活有所付出,有所争取。就能得到、享受这美好。

  我感受到我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童年的种种过往,在我的心头泛起波纹,如同这雨在地上敲出小小的水花。

  生活中,我们蚊子可谓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上至总统**,下至工人小孩,都被我们征服过。我,昼夜伏出,喜欢阴冷潮湿,臭烘烘的地方。而且我与雄蚊子不同,在产卵或喂小蚊子时,都需要吸血补充营养。

  傍晚,我挺着大肚子,从臭水沟中出来,这种恶臭如同人类桌上香喷喷的饭菜,吸引着我飞往小东家。我老远就瞧见了躺在床上睡得正香的小东,真是一个行动的好时机!我快速飞到了他跟前,两眼发光,如同饿狼看见了一群羔羊:“好久没看见这么香的食物了,今晚一定要大吃特吃!”

  第二天晚上,我又挺着大肚子飞往小东家。“咦?气味怎么没了?”我从卧室的窗户飞进去,没了气味的指引,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好不容易确定了位置,我扑闪着翅膀,火力全开,如同一道光,直直地飞向小东。“嘭!”我并没有扎进人类柔软的皮肤,取而代之的是一道坚硬的网。“这头不对,那头就对!”我抱着这种心态,360度无死角全扑了遍,可结果还是不理想。更可气的是,因用力过度,整个头卡在了网中。一阵微风吹来,风里夹杂着蚊香那恶心的味道,我不停干呕,呕得五脏六腑似乎都要爆开,最后晕死过去了。

  哎!因为小东这一系列防蚊措施,我那吸血的光辉“蚊生”也画上了句号。


曹文轩书房的窗子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9)

——曹文轩《细米》读后感汇总五篇

  曹文轩老师的纯美小说我基本看完了,《细米》这本书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成长,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

  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训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细米爱雕刻,原先不过是他那贪玩的冲动,自从梅纹开导他以后,细米就从对贪玩的冲动到对艺术的渴望,这让细米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梅纹还改变了他们家的一切,总而言之,梅纹的到来改变了细米家的生活。在细米来看,梅纹是一根蜡烛,照亮了细米在未来中的迷茫,梅纹就像一只手牢牢地牵着细米,把他带到心灵深处的世界,梅纹就像一座大山,让细米依靠着成长。

  细米的生活时而快乐,时而伤感,时而惊险。他就像是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他都有,也需要我们细细品味。细米告诉我:我们需要做到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度过坎坷泥泞的成长之路。

  我读的书是曹文轩的《细米》。《细米》里写了一个叫杜细米的男孩。虽然他有许多陋*,而且表现也不太好,但却没有失去男孩子应有的调皮的天性。自从女知青梅纹来到稻香渡后,细米的*惯就慢慢地被她影响着。

  在“风也吹,雷也打”这一章中,我从“不一会儿,太阳就上来了,一上来,就很较劲,满世界热烘烘的,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仿佛在阳光下燃烧。”“锋利的麦芒将梅纹的手、胳膊,甚至是脸,都已拉下一道道细细的看不出来的伤痕,一沾水便火辣辣地疼,好像洒了辣椒水。”这些句子中体会到农村生活的艰辛,而且明白了碗里香喷喷的米饭是来自于农民们辛苦劳动四、五个月才换来的`。

  在“树上的叶子就是我的家”这一章中梅纹发现细米有雕刻的天赋后,便用自学的雕刻知识教细米。梅纹的爸爸是个木匠,她小时候经常在爸爸的雕刻室里看他雕刻,所以懂一些雕刻知识。最后细米的作品被艺术馆拿去展览了。从这一章中我又体会到了不论做什么事,只要愿意下功夫,就一定能做好!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因为我不仅懂得了要珍惜粮食,更多的是增加了对好词好句的积累和提高了课外阅读的理解能力,使我的作文水*锦上添花。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我们认真阅读好书,谁都能写出精彩的文章!

  细米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子,他与表妹红藕两从小就在一起,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的过去了。然而有那样的一天,传来了这么几句话,有一批从苏州来的女孩。细米不相信这些话,就跑到河边,看了又看,还没看得清楚已被人群挤到外面去了。细米怎样挤也挤不上去,他就爬上树去看,他远远看到了一片巨大的白帆正往稻香渡开来,白帆越来越*,看见了白帆下有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细米大声叫到:“白帆来了,白帆来了!”大家都往树上看,再往河的远处看,果真来了。细米想:这些女知青,总有一个分到我们家!

  人群给*静的乡村带来热闹,白帆停在了热闹的人群前面,女知青下船了,男女老少,都自然让开了一条通道。女知青简直给稻香渡带来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在女知青里最让人耀眼的是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一位从船上走下来的毛胡子队长宣布女知青的名单,到最后一个也没有分到细米,细米垂头丧气的爬下来,翘翘是细米的狗,跟着他环绕着稻香渡村子走,他觉得没兴趣了就回家,进了自己的.房间用刀刻自己的书桌,越刻就觉得不服气,刻着,妈妈就打开了细米的房门,见书桌全都是细米刻的东西,就打了细米一顿。这件事传到了梅纹那儿,梅纹知道细米喜欢雕刻,就去了细米家跟他的爸爸妈妈说:“我可以教细米雕刻吗?”细米妈妈答应了,细米就这样跟梅纹姑娘学雕刻了。细米的雕刻在梅纹的帮助下,一天天的有了长进。为什么细米的雕刻能从一块块“破疙瘩”变成一件件好的作品呢?除了梅纹的引导,更多的是因为他做事能够持之以恒。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有恒心。

  我读的书是曹文轩的《细米》。《细米》里写了一个叫杜细米的男孩。虽然他有许多陋*,而且表现也不太好,但却没有失去男孩子应有的调皮的天性。自从女知青梅纹来到稻香渡后,细米的*惯就慢慢地被她影响着。

  在“风也吹,雷也打”这一章中,我从“不一会儿,太阳就上来了,一上来,就很较劲,满世界热烘烘的,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仿佛在阳光下燃烧。”“锋利的麦芒将梅纹的手、胳膊,甚至是脸,都已拉下一道道细细的看不出来的伤痕,一沾水便火辣辣地疼,好像洒了辣椒水。”这些句子中体会到农村生活的艰辛,而且明白了碗里香喷喷的米饭是来自于农民们辛苦劳动四、五个月才换来的。

  在“树上的叶子就是我的`家”这一章中梅纹发现细米有雕刻的天赋后,便用自学的雕刻知识教细米。梅纹的爸爸是个木匠,她小时候经常在爸爸的雕刻室里看他雕刻,所以懂一些雕刻知识。最后细米的作品被艺术馆拿去展览了。从这一章中我又体会到了不论做什么事,只要愿意下功夫,就一定能做好!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因为我不仅懂得了要珍惜粮食,更多的是增加了对好词好句的积累和提高了课外阅读的理解能力,使我的作文水*锦上添花。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我们认真阅读好书,谁都能写出精彩的文章!

  曹文轩老师的纯美小说我基本看完了,《细米》这本书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成长,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

  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训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细米爱雕刻,原先不过是他那贪玩的冲动,自从梅纹开导他以后,细米就从对贪玩的冲动到对艺术的渴望,这让细米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梅纹还改变了他们家的一切,总而言之,梅纹的到来改变了细米家的生活。在细米来看,梅纹是一根蜡烛,照亮了细米在未来中的迷茫,梅纹就像一只手牢牢地牵着细米,把他带到心灵深处的世界,梅纹就像一座大山,让细米依靠着成长。

  细米的生活时而快乐,时而伤感,时而惊险。他就像是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他都有,也需要我们细细品味。细米告诉我:我们需要做到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度过坎坷泥泞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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