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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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读后感 1

  学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看入了神。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作者明明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那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却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还有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中学生读后感 2

  最*,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最具历史影响的华夏101帝王》一书。本书汇集了历代最有影响的101位皇帝,上起始创“皇帝”名号的秦始皇,下迄末代皇帝溥仪,而秦始皇所创立的“皇帝”名号所本之“三皇五帝”,亦录入其前。本书主要记述了这101位帝王的朝廷政务、后宫生活、得位根由、身死原因、音容笑貌、脾性嗜好等,真是千般百样,光怪陆离。本书的编写,以史实为主,以政事为主,兼涉轶闻、生活,具有史料性、知识性、可读性。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国时期魏国第二任皇帝曹叡的用人策略。曹叡是曹丕之子,于公元226年即位,谥号明,史称魏明帝。魏明帝重用朴实无华的官员,使得曹魏内部局势比较稳定,农业、手工业及商业都有所发展,洛阳地区开垦田地很多我与父母同读一本书,四周各郡垦田数量也大有增加,关中地区已有余粮,冶铁及工具制造业也有所发展,商品交换有了新的起色。国内形势的稳定及生产的恢复为对外战争的胜利提供了保证。

  魏明帝之所以取得上述成就,与他“因仁而立,任贤治伪”的用人方法离不开的。读了他的用人故事,我认为,这位睿智的皇帝在用人方面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远离谗言,明察秋毫,重用贤能人才。

  书中讲到,太和二年(228)九月,镇守淮南的曹休逝世。明帝任命将军满宠接替曹休,镇守淮南。不久,扬州刺史王凌上书指控满宠,说他年纪老迈,又喜爱喝酒,不适合担当独当一面的大员。明帝决定考察,他将满宠召回洛阳,发现它体格健壮,精神饱满,又有一定的作战经验,遂加慰劳,让他继续任职。果然,满宠以后抵御了东吴的进攻,保证了边疆安全。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在现实中不要一味轻信别人的话,应多观察了解实际情况,采纳有建设性的建议。

  二、制定律法,考察过失,规范官员行为。

  书上说,当诸葛亮不断北伐,西北出现危机时,明帝重用司马懿抗蜀,后又令他征伐辽东,消除了东部边疆的隐患及叛乱。除重用贤能的官僚外,明帝还注意对官员进行考察,用法律进行监督。太和三年(229)冬,明帝下诏令司空陈群等修改汉朝法规,制定《新律》180多条,要求官员认真遵守,不得违犯。曹叡这种善于guǎn lǐ人才,赏罚分明的用人措施值得学*。

  三、颁布诏书,祛除浮夸,广纳不同建议。

  文献上记载,当时有一个人叫刘晔,本来颇受明帝的尊重,经常与他讨论问题,制定决策。明帝本打算攻击蜀国,**官员一致反对。刘晔晋见明帝时,表示赞成,但出宫后跟文武百官讨论时,又跟大家的立场一致,表示反对。一个官员报告说:“刘烨并不是真正的忠心,他只是观察陛下的意向,顺势迎合而已。陛下不信的话,可以一试,把反对的事情当作赞成的事情告诉刘晔,问他的意见。他如果反对,是他的见解果然跟陛下见解相和,如果每项他都赞同,自然就露出原形。”明帝用这个方法验证,果然发现刘晔不老实,从此与他疏远。不久,刘烨被逐出中枢机关。从这件事中,我学会了怎样正确识别良友和奸佞,亲*提忠言的.人,远离一味奉和的人的特点。

  历史是厚重的,它可以使我们的内心无比充实;历史是隽永的,咀嚼后令我们豁然警醒,受益终生;历史是轻盈的,纳入它的节奏,会令我们生命的脉搏与时代一起律动。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这些皇帝每个人的独特魅力,也认识到他们的不足之处,以免自己也犯这样的错误。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学生读后感 3

  《渔童》是一篇童话故事,这篇故事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篇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写了:从前,有个贫穷的老渔翁,他一直靠打渔来生活。他白天在河里打鱼,晚上就睡在渔船上。一天,老渔翁去打鱼时,从河里打捞出一个白玉鱼盆。鱼盆底部的图案是一个渔童坐在荷花上钓鱼。老渔翁越看越喜欢,他赶忙脱下衣服,把鱼盆包好带回了家。

  回家后,老渔翁把白玉鱼盆洗干净,轻轻地摆放在床前的木柜上。夜里,老渔翁突然看见窗前闪过一道光亮。原来,鱼盆里的东西都变成活的了,小鱼童开始钓鱼了。钓到的金鱼从嘴里吐出很多金豆子,小渔童把它们放到了老渔翁的碗里。到天亮时,渔童和金鱼都回到了鱼盆里,鱼盆恢复了原样。老渔翁很高兴,并用这些金豆子换钱修好了渔船,买了新渔网,盖了新房子。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这天,老渔翁在集市上遇到一个洋牧师,他向老渔翁问金豆子的来历。老渔翁很老实,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这个牧师。第二天,洋牧师就勾结县官把老渔翁抓到了县衙,并让他交出鱼盆。老渔翁很生气,并把鱼盆摔碎了。谁知鱼盆一碎,渔童活了,他甩起鱼竿,吊住了洋牧师,高高的把它举在空中,洋牧师吓得大喊大叫,还对老渔翁破口大骂。渔童把他举得更高了,直到他求饶才放他下来。然后,渔童把鱼竿一晃,县官还以为渔童要来钓他呢,吓得白眼一翻,晕倒了。后来,鱼盆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鱼盆又回到了老渔翁的手里,老渔翁很高兴。从此,他就用这个鱼盆造福乡邻。乡亲们更加勤劳,家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受是:我们要以小渔童为榜样,从小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个人,做一个好孩子。

  中学生读后感 4

  无意间,看了朱自清着的散文《父亲的背影》里面的父亲让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爸爸那疲劳的样子。

  在这位大文豪写这篇散文的时候正是在反抗父亲权利最激烈的时代。当时的父亲管教儿子很严,凡事都要听父亲的,如果儿子犯一点小错误,父亲就要狠打一顿。正是在这样的年代,朱自清看见了父亲的另一面温柔。儿子要上大学了,父亲送他到火车前。火车要开了,儿子不停地向父亲挥手,父亲慈祥地笑着,也向儿子挥手。汽笛声吹响,落日通红的余光照在老父亲的背上,映出了慈祥地背影。

  读了这篇散文,我的感受很深。从我懂事开始,就一直得到爸爸的关爱,却没有去体会。

  四岁的时候,我读小班。幼儿园是在傍晚放学,那时候,老师会让小朋友唱歌。我却不敢唱。这时,我看见,爸爸在窗外正慈祥地看着我。我笑了,大声地唱。爸爸也笑了。

  现在,我上了中学,每天都要晚自*,回来时,总是很迟。爸爸就在家里等。见我回来才睡觉。日复一日,我看见,爸爸的头上多了几根白头发。

  我会问,爸爸,这些头发是为我而白的吗?望着你每天疲惫不堪的身影,都是为了我才这样的吗?每晚,听着您那如刀割般的咳嗽声,作为孩子的我,对您说一声:

  朱自清的散文,唯有这一篇写得好。世界上,只有您,是我最好的爸爸!

  (二)《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这篇文章最使我感动的是最后一部分。这一部分非常感人,催人泪下。作者的母亲坐上了三轮车,去了医院,这一去竟是他们母子俩永远的诀别。母亲临死前不像有些人那样害怕死去,惦记自己。而是始终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在一块,好好活着。可见母爱多么伟大!

  是啊!母爱多么伟大!我也有亲身体验。妈妈每天忙着忙那,还不都是为了我们!有时候,妈妈给我讲解错题,我却在一边不耐烦地嫌她唠叨。有时候,妈妈做出饭菜,我又嫌这不好吃,那不好吃。直到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才明白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为我以前做过的愧对妈妈的事感到后悔。小时候,妈妈把好的都留给我们,长大后,我们也应该体谅、关心妈妈,帮助妈妈干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三)《城南旧事》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灵魂。

  题记

  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重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得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一浮现在我眼前。仿佛林海青的《城南旧事》中的情况都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也许,童年,十几亿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里,它们就如一股细流,静静的,慢慢的`渗入我的脑海中。

  当我读到英子居然为秀珍和妞儿重逢去寻找思康叔而将自己的生日礼物给了她们。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人陶醉,它如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

  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

  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

  中学生读后感 5

  就像我们的生命需要营养一样,人们的成长也需要友情的滋润。然而我们不能朋友,交友不慎,将抱憾终身。这个道理,杨红樱阿姨在她的新书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中告诉了我们。

  书的主角永远是笑猫——一只可以像人一样会笑的猫。笑猫有一个老鼠朋友,这只老鼠不算是好老鼠,也不算是坏老鼠,不知活了多少年,所以成了一个哲学家。为了营救朋友断了尾巴,一只万年龟将他变成了一个球,所以又被叫做球球老老鼠。

  笑猫有三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一天,他们住的地方——翠湖公园举行了一场交友会。三只小猫分别交到了自己的朋友。可过了不久,他们又和各自的朋友绝交了。胖头的朋友一天到晚就知道带着胖头胡吃海喝,其他的什么也不干,胖头和他在一起,消耗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收获的只是脂肪。二丫的朋友虚荣、做作、臭美、傲慢,二丫受她的影响,把自己原本漂亮的虎皮毛色染成了黑色,把走路姿势、说话声音、名字都改了。三宝的朋友初看很不错,做事果敢,有勇有谋,有气魄,有闯劲。可交往久了,却发现他原来是一只没有孝心的小猫。三个孩子初次交友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甚至失去了继续交朋友的信心。

  通过爸爸笑猫的开导,三宝决定踏上寻找黑骑士的道路。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在汶川地震中尽职尽责,救了很多人。三宝在那时与他相识,成为好朋友,和他一起救人。后来在一次搜救中黑骑士被砸下来的水泥板压断了一条腿,从此与三宝失去了联系。还有一只名叫公爵的的搜救犬,在搜救的行动中肚子被钢筋划破,英勇牺牲。三宝和他们在一起时,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在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认识各种类型的人、猫、狗,也在一次次寻找中思考着,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样的朋友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最后,三宝找到了做了导盲犬的黑骑士,体会到黑骑士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宝和黑骑士做朋友,他将受益终生,黑骑士身上的美德,将成为三宝人生的指路明灯。也所谓*朱者赤*墨者黑,胖头和二丫之所以学到坏毛病,和他们所交的朋友有莫大的关系。不能不交朋友,也不能朋友,这便是杨红樱阿姨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们的一生。

  中学生读后感 6

  “去我常问到你经济情况,怕你开支浩大,演出太多,有伤身体与精神的健康。主要是因为我深知一个艺术家在西方世界中保持独立多么不容易,而惟有经济有切实保障才能维持人格的独立,并且父母对儿女的物质生活总是特别关心。再过一二十年,等你的孩子长大以后,你就会体验到这种心情。”

  羡慕傅聪有一个好父亲。

  翻译家傅雷在儿子傅聪留学海外的过程中,先后写了*百封家书给他,教导他立身行事、爱国成才;把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融入了对儿子的谆谆教诲中,由这些信件汇集而成了《傅雷家书》——是一本教导中国孩子如何做人的书。

  静静翻开《傅雷家书》,如深沉父爱一样,有许多足以令我感动的细节;譬如,身为父亲的傅雷为了弥补爱子因远离故土而产生的诸多对祖国传统文化的日渐陌生的因素,不顾重重的困难,坚持给孩子邮寄有关的书籍,从《诗经》、《楚辞》到宋词、明曲,还有自己的译作。在信笺中他阐述着民族的文化哲学思想,不止一次给儿子纠正用错了的字词,为的是让儿子明白: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他是足以骄傲的。因为祖国有着无尽的文化财富,一代又一代在所有中国人的血脉里传承着!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的父亲,父亲是个严肃而又幽默的人,小时候,记忆中的他总是喜欢轻轻抚着我的小脑袋,给我讲历史故事、唐诗宋词。而现在,随着我的开销越来越大,父亲也外出赚钱,许久才回来一次。而他却没有像傅雷一样,不知疲倦地给我写信。但是我知道,父亲仍是很爱我的,只是没有时间。

  天下父亲,或许不会像母亲一样,天天守候在我们身旁。他们的爱,一直很安静。

  中学生读后感 7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草船借箭》,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选自《三国演义》第四十六回,主要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华,让他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没想到,诸葛亮答应三天造好。接着,诸葛亮请鲁肃帮忙准备装备和人员。第三天,诸葛亮趁大雾漫天的凌晨,利用草船向曹操“借”了十万支箭。诸葛亮如期交箭,周瑜自叹不如。

  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最令我佩服的'是他每次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所以,他做事才能够胸有成竹、不紧不慢、从容冷静。

  当他准备和吴国联合抗曹时,就知道周瑜会因为嫉妒为难自己,所以,他提前观察好了天象。当周瑜布置借箭任务时,他立刻自信满满地答应了,并且告诉周瑜三天即可。接着,他让鲁肃准备好材料。当这一切都准备妥当时,第三天,他才能从容不迫,冷静指挥,成功完成任务。可见,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打无准备的仗,事前的准备十分重要,否则,事到临头,怎能沉稳应对,怎能成功呢?

  这让我想起了那次考试。考试前一天,我为了看新买的课外书,只草草看了两眼复*资料,便津津有味地投入了课外书的怀抱。

  第二天考试时,面对试卷上密密麻麻的字,我完全慌了神,脑海中一片空白,根本无法很快写出正确答案。好不容易结束了考试,我知道这次肯定没考好。

  试卷发下来了,当我拿着一团糟的试卷回到家后,妈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妈妈叫我坐下,和我一起分析考砸的原因,我只得承认是自己考前没好好复*,只顾着看课外书了。妈妈严肃地说:“你已经知道原因了,这次考试输在没有好好准备,下次一定要提前做好复*。考试就像打仗,千万不要打无准备的仗!”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到了《草船借箭》中的诸葛亮,是啊,诸葛亮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怎么可能成功借箭呢?

  我们*时做事情,也要像诸葛亮一样,凡事都要提前做好准备,成竹在胸,才能打赢每一场“战役”!

  中学生读后感 8

  我读了一本让我很受感动的书,叫做《爱的教育》。它是意大利唉·德·阿米琪斯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恩里科的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里所经历过的故事。作者通过一件件*凡细微的事情来记叙师生之情、父子之爱、同学朋友之间的情谊。

  这里面最让我感动的是第26页《宽宏大量的品德》。故事的主人公是卡罗纳,在他们的班上有一个叫科罗西的孩子。科罗西由于一只胳膊因残废而垂在胸前、妈妈以卖菜为生,所以他倍受同学们的歧视和捉弄。

  有一次,科罗西又遭到三四个同学的嘲弄,于是他就拿起墨水瓶狠狠的朝他们砸过去,不料瓶子却砸到了老师的`身上。老师非常生气,追问这是谁干的。就在全班同学都很紧张,科罗西更是害怕极了的时候,卡罗纳站了起来说:“老师,是我砸到您身上的”。老师知道卡罗纳是在替别人担当过错,就直夸奖他“好孩子,你的心灵真美”。到最后老师还决定宽恕那几个肇事者呢。

  同学们,你们说,宽宏大量是一种难得的美德吗?

  我想起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对话。

  中学生读后感 9

  《瓦尔登湖》是一本孤独的书,寂静的书。你需要把你的心静下来,才能领悟到真谛。当我沉下心时,再次拿起这本书,去细细地品味这哲学的思想!

  梭罗先生这种生活是寂寞的,只身在瓦尔登湖畔生活了三年。一个人建造了木屋,在安静的生活条件下做自己想做的事:狩猎、捕鱼、写作并静静地沉思着人生。他为自己建造了一个远离城市喧闹的.田园,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着生活,他用自己的内心升华自己的思想。

  他提倡节俭的生活,但又并不是要粗茶淡饭才行。而是要用内心去倾听更多新的节奏,去发现更多新的世界,让生活的每一天都丰富多彩。也许,这就是体现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吧。寂静地思考着,写出一部部作品,使自己充实着,而并不是享受奢侈。他在孤独中追求深刻的哲理,在孤独的心境里探索人生。

  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他的生活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只有些许吧。

  中学生读后感 10

  《宝葫芦的秘密》是一本非常幽默、精彩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张天翼。《宝葫芦的秘密》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他做事想要不劳而获。有一次,他去钓鱼,偶然遇见了宝葫芦,宝葫芦答应他要为他做任何事,但一定要保守它的秘密。打这以后,王葆每件事都要宝葫芦替他干,甚至帮他照搬别人的数学卷子······可最后,王葆还是生气地砸它,烧它,最后抛弃了宝葫芦。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们绝不可以有不劳而获的思想。如果我们用这种不劳而获的手段打造生活,那我们总有一天会觉得生活很无聊,一点意思也没有。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宝葫芦变出来的,我们只要去指使它就行了:“宝葫芦!我要这!宝葫芦!我要那!”照这样下去,我们都会变得懒惰,总想依赖别人。其实我就有依赖思想。比如有时,我做数学题,我不想自己动脑筋,就会让爸爸妈妈帮我解答,但解答完以后,我就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只要动动脑筋就很快的能想得出来。心里就会很后悔。有时候我依赖妈妈帮我收拾书包,而我自己却到一边玩,等到要用东西时就会手忙脚乱找不到。妈妈一出差,我的生活简直就乱了套······王葆就是依赖宝葫芦,让宝葫芦给他变他想要的东西,随心所欲,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后来出了好多麻烦,最后抛弃了它。其实宝葫芦没有什么宝,它就是用魔法从其它人那里偷东西,然后搬到王葆这里来。王葆本来是一个好孩子,他虽然不肯动脑筋,但是他也明白绝对不能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当王葆知道那些东西从哪来的时候,他就想把宝葫芦砸烂、烧掉,再也不要它了。我们也要明白,天上不会自己掉馅饼下来,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双手打造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们有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为什么还需要宝葫芦呢?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葫芦,那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自己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打造我们美好的生活,而不是依赖别人或所谓的宝葫芦。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有趣,把王葆和宝葫芦之间的对话写得很好玩,更是把王葆和同学之间的生活写得很吸引人,甚至每一段都可以让人忍俊不禁。《宝葫芦的秘密》用一个幽默风趣的语言,描绘出了一个富有深刻道理的精彩故事。

  中学生读后感 11

  今天,我读了孙权劝学一文。文章篇幅虽短,但文中吕蒙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谦虚好学的品质值得我们学*。

  本文是一篇文言文,说的是这样一件事:吕蒙当权掌事后,还是不愿意学*,以军中事务多来推辞孙权。孙权对吕蒙说:“我岂是要你研究儒家经典而成为博士!只应当粗略地阅读,了解往事罢了。”吕蒙于是就接受了孙权的建议,开始学*。一段时间后,当鲁肃与吕蒙论议时,非常吃惊地对吕蒙说:“你现在的才干和谋略,已经不再是那个吴下阿蒙了!”

  文章叙述到这里,吕蒙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谦虚好学的品质已经完全体现出来了。因为他虚心接受别人意见,所以才会去学*。因为他谦虚好学,所以才能博得鲁肃的赞叹。总而言之,吕蒙“现在”的才略是建立在具有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谦虚好学这种品质上的。

  同样,我们在学*过程中是不是也应该具备这种品质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只有具备了这种品质,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成为“士”,让别人“刮目相待”。

  中学生读后感 12

  作为一名女生,我想更能够理解女性在面对社会的待遇时的那种抓狂和委屈,却又无可奈何。庆幸的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年代,已经少了很多的待遇,不再倡导男尊女卑,也不再要求女性要缠足,足不出户等等这些压抑人性的要求,可是虽是如此,女性作为大多数人眼中的如是群体,在社会中还是会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的待遇。

  这让我想到了那本经典的名著,《简爱》里的女主人公,就曾遭遇很多的待遇,但是她却并没有在这些不公面前低头、顺从,而是凭借自己坚强的性格战胜了这一切。这也是虽不同于大多数的国产偶像剧的情节,却与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地方。那就是剧中的女主人公,虽然不美,家境不富裕,也没有着什么过人的地方,但是她们的性格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们,因为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印象深刻的,是简爱的那句最经典的台词,“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没错,即使出身低微,长相*凡,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坚强向上的心,我们就同样有着追求爱情与幸福生活的权利,而且在感情面前,原本就是没有孰高孰低的,前提是必须要两个人是足够相爱的。

  中学生读后感 13

  呼兰河是萧红长大的地方,经过萧红回忆式的描写,我的眼前仿佛也呈现了一个同样美丽的故乡,呼兰河竟让我心驰神往了。书中的语言干净明朗,清新自然,捧读时,有如在山野中缀饮一杯菊花茶,其清香一直缭绕不去。

  我喜欢萧红的叙事风格,也被她笔下的呼和兰所感染。

  萧红以自身的童年回忆为线索,在小说的七个章节中,分别描绘了小城风情、家中的亲疏人物,以及独立旁枝的人物故事。七章虽说俨然一体却又可以各自独立,把我带入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家乡的生活画面和风土人情中,在感受自然的纯朴的同时也再现当地人们*凡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庸愚昧的精神状态。

  在大山里生活的人们,外来思想无法传入,人们还是信着老祖宗留下来的一套教条,靠着土地和老天过日子,有病有事求神灵,甚至连谈婚论嫁也要过了神灵这关。在"团圆媳妇"这一章,就淋漓尽致的'展现了神灵对小女孩身心残酷的剥夺和人格的亵渎。人们在封建社会的愚昧无知,在生活中所闹出的笑话与无奈,一生只为了"吃穿用生孩子",每天算计着的也无外乎"柴米油盐".我觉得可笑又可悲。当下我们与过去的他们有哪些差别,弊益又在哪?我们又在重复些什么?

  "呼和兰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七十了……"

  萧红语言自然,天然去雕饰。我认识了那个高大而慈爱的祖父,我仿佛看见了,小萧红拉着祖父的手,走在通往果园的路上。在烛光掩映的房间里,萧红吱吱呀呀地跟祖父学着"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在夕阳的余晖中,他们相视笑着,走到岁月深处。

  中学生读后感 14

  泱泱中华,文明数千年,它留给世人的,不是金,不是银,而是一股正气永存的魂魄!一股中华民族的不屈之魂!————题记

  曾经听闻这样一则报道:在美国打工的一位中国青年,拒绝给美国老板下跪,不惜放弃高薪工作,与老板对簿公堂,只求不丢中国人的尊严!

  这则报道在当时,也算是件大事,大家茶余饭后也不免谈论,谈来谈去,也只有两种看法:1为中国的尊严而战,有不屈不挠的大将之风,是中国人的骄傲!2愚蠢之极,不就下跪嘛,何必放弃一生的荣华富贵。

  同一件事,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感受。如今的中国,比起以往,是有了很大的进步,改革开放的中国,引进外资,去国外学*交流,吸取先进的西方技术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和奋斗,东方之龙,又一次站在了世界之林的前面,然而,在学*西方的同时,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也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中国的当代青少年,忘了自己的根在何方?

  不必往远说,就看看身边的亲朋好友,哈韩族,哈日族……举不胜举,他们早已忘记自己的身份是一个中国人。在想想中国的影视艺人们,你们可是一个中国人啊,是中国的百姓捧红了你,而你又做了什么,穿着印有日本旗帜的衣服,堂而皇之的站在了世界人民的面前,用一句:“我不知道。”来掩饰你的无知与幼稚么?

  中国在前进,有许多不良的东西,的确是应该丢弃的,但是有些东西不能丢!到死也不能!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华民族有着自己的尊严和骨气,那是一个民族的脊梁,你不能丢,你应该时刻记着,是谁给了你生命,是谁养育了你,那是你永远的母亲——中国,一个你时刻应该牢记并引以为傲的名字。想想那些曾经为中国的光明而捐躯的无数烈士,那是中华之魂,想想那些不惜放弃荣华富贵,毅然回国,为中国做贡献的科学家们,那也是中华之魂,是中华民族不灭的魂,是支撑中华民族的脊梁,也愿你成为其中的一位,我亲爱的中国人!

  请你时刻记着,中国的尊严不能丢,中华民族的灵魂不能灭!

  中学生读后感 15

  今天,我读了《爱国诗人屈原》我深有感触。

  屈原原本是一个官员,他甘愿为朝廷出力,愿为老百姓伸冤。他办事公正廉洁。但因为当朝皇帝听信谗言,把屈原贬为庶民。最后,屈原已经看不惯这个世界,就跳河自杀了。

  像屈原这样爱国的人,竟然会贬为庶民,而他的忠言,(.)却被小人的谗言,给当了下去,他的忠言皇帝一丝不信,他为百姓的安危,百姓的利益着想,

  他为国家的安危、国家的利益着想。他清正廉洁,没有一丝的私心。

  而现在的官员,对老百姓们不管不稳,对国家不尽心尽力。只知道把自己的腰包填满,把自己的生活提高,而其他的不闻不问。

  如果我长大了当了百姓的父母官,我将像屈原那样,为百姓、为国家着想。像屈原那样公私分明,公正廉洁,不会有一丝的'私心。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国家奉献自己的一生。

  中学生读后感 16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中学生读后感 17

  曹文轩的笔调总是朴素和忧郁的,语言虽然朴实无华,但句句都让人震撼。我曾随着他的《山羊不吃天堂草》、《青铜葵花》、《迷屋》等作品,欢笑过,洒泪过,沉思过……

  他的作品中,我独钟爱《草房子》。故事讲的是一群孩子们在六年的小学生活中目睹或演绎的事: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男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垂暮老人在生命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

  书中每个人的每个小故事都是一次又一次蜕变的经历。最初,大家都没有那么完美,但在暴风雨洗礼下,都在一步步重塑他们的灵魂,最终化蛹成蝶!

  我们每个人开始也是*凡的,但有的人经受住了生活中困境的磨炼。学*的压力、考试的失败、家境的改变都让我们发现了身上的不足,才能不断改进。改进的过程是痛苦的,至少不是那么的容易,举一个很小的事情来说吧:

  我一年级刚学跳绳时,每跳一下脚总要再在地上踮一下再跳起来,这样很浪费时间,为了改掉这个坏毛病,体育课上,我总在空闲时间拼命地练*,宁可跳一下顿一下,也不让自已在中途脚再踮一次地,直到脚都起了泡,才慢慢地正常跳绳了。

  这么一件小事也要下功夫改进,倘若是更大的缺点那更要花许多的心思和精力,总有人会对此望而生畏。是啊,蜕变的过程是艰难的,有时甚至是出生入死的奋斗。我曾在书上看到一种叫做“帝王蝶”的蝴蝶,小小的蝶儿为什么被称作“帝王”?那是因为它们经历了一场痛苦的蜕变。帝王蝶的茧十分坚硬,与其他蝶类相比,帝王蝶的诞生更加不容易,它们朝着一丝光明,拼命地挣扎,扭动身子、蹬腿、鼓动翅膀……用尽一切可能的挣扎!最后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帝王蝶能活下来,活着的王者在阳光下晒干那长达几十厘米瑰丽的翅膀,翕然扇动,飞向远方。

  没有人能施舍给它翅膀,惊艳的美丽是它们独自赢得的!

  蜕变虽是痛苦的,但我们要把血肉之躯铸成一只英勇无畏的箭,带着呼啸的风声,携着永不坠落的梦想,义无反顾地射向那辽阔的长空。苦难并不可怕,苦难是生命的催化剂,承受住苦难,才能获得蜕变的美丽,焕发生命的光彩!

  中学生读后感 18

  今天,我怀着惊讶的心情,读完了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也是一部不朽的著作,更是他创造的一个伟大的奇迹,赢得读者声声的惊叹!

  作者法布尔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我们展现了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是作者细心观察的结果,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显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都源于他的仔细观察,让我惊叹的是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有没有恒心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中学生读后感 19

  我的书柜里有许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爱和令我感受最深是书,它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让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故事是这样的:在纽约的一个乡下,生活着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天生就是个歌唱家。柴斯特从没想过要离开乡下,可它因为贪吃,一次在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后,坐是了地铁,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和憨厚的亨利猫,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那美妙的声音回报曾经帮助过他的朋友,同时了为玛利欧一家解决了困难,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音乐家。可是,功成名就的'他,却不再快乐,他思念乡下的自由生活。于是,一群朋友们的帮助下,他最后回到了故乡。

  在这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柴斯特成名那时:柴斯特唱着歌,那歌声动人、美妙,很好听,仿佛我也是那纽约市民当中的一个。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柴斯特那颗真诚的心所打动,只要真诚的对待朋友,彼此帮助,才会拥真正的快乐!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记得那只叫柴斯特的蟋蟀。

  中学生读后感 20

  都说父母是儿女的启蒙老师,教会他们最基本的知识与生活技能。然而于我,爸爸教会我的还有人生中最重要的,那就是做人。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物理时遇到了难题。爸爸看到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主动来帮助我。爸爸看了这道题,装出似懂非懂的样子,马上拿来材料开始了“实验”。这是一杯米和一根筷子的实验。爸爸将筷子插入米中,用手按好米后,将筷子提了起来。理论上,由于摩擦力的缘故,米会随筷子一起提起,可爸爸没有成功。爸爸没有看到想要的结果,于是将米压得更紧,再提筷子,一次再一次,他的手已压得发红了,米也被按下去一截,但都以失败告终。我就对爸爸说:“我们不要做实验了,你就把结果告诉我不就可以了吗?”我已经很不耐烦了。可爸爸似乎没听到我在说什么,还在坚持着做,就在这时,父亲奇迹般地把米提起来了!成功了,父亲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并为我讲解其中的道理,我也深深理解了题目的原理。

  我从爸爸身上读到了坚持不懈和永不放弃的精神。

  去年暑假,我们一家去了九寨沟。最后一天我们去了黄龙,黄龙以景色优美而著名,其最高处有美丽的五彩池。这是我向往已久要去的地方,可高原反应却是免不了的。从机场下来后,我为自己鼓足了信心,开始行程。刚开始,我心情还不错,空气十分新鲜。可走了一段,我双腿开始发软,头部也有剧烈的疼痛,呼吸相当困难。看看前面原路折回的旅客,我渐渐萌发了退意。父亲看到我的样子,说:“再坚持一下,否则就白来了。”此时,我看到父亲微胖的身子,立即想起父亲做实验时的情景,他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学*吗?我在旁边的.小亭子里歇了歇后,又继续上路。在路途中,我由于脑部缺氧而头部剧烈疼痛,双腿像灌了铅似的难以前行,但我还是走几步,停下来歇一歇,再继续向前迈进,山顶似乎在向我招手,最后,我几乎用尽浑身力气,终于登上了最高点,看到了我只有在书本上才看到的美丽的“五彩池”。我的坚持给我带来了胜利的果实。

  我父亲*时话不是很多,但他以实际行动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学*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可贵精神,并运用到自己的学*和生活中,使我有了收获。我将从他的一言一行中懂得更多人生的真谛。我希望父亲的精神不断地被我汲取,使我取得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阅读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1)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合集10篇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1

  我那数不尽的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童年》这本书了,这本书是著名的高尔基自传,这本书让产我看到了高尔基在艰苦的环境下如何成长的。

  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岁三岁到十岁的成长经历,四岁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阿谬沙和他外祖母到他外祖父家,后来母亲因病去世,外祖母因劳累而发烧去世……

  比起主人公阿廖沙,我们不知道幸福到哪里去了,白天能做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家有大鱼大肉,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心爱的玩具等等。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不耍小孩子气的人,他在家里小心翼翼地干活但是他总是受到二个舅舅的冷眼相对,他没有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有沉重的压力,他也没有在母亲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害怕过,他没有因为外婆去世而埋怨上帝的.不公*。

  在阿廖沙的童年里,他认清了各种各样的人,如慈祥的外祖母,善良的瓦尼亚,两个贪财而又小气的舅舅等等。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而对困难,我们不要放弃,要永往直前。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2

  经过好长时间,我才把手中的《童年》陆陆续续看完。它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实我不太喜欢看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是不好,里面描写的人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的人,而且凶残。主人公阿廖沙在书中受了很多的苦。

  他四岁时爸爸死了,他跟着x妈来到了他外公家生活。在这里,他有两个为了争取财产而六亲不认的舅舅和一个经常打他的外公。除了外婆,他在家里感觉不到任何温暖。连他的妈妈都是个自私的人,虽然阿廖沙心里很想从自己妈妈身上得到温暖,可他的妈妈却是丢弃了他,先是无原无故就离开了外公家,把他一人丢在这让人害怕的外公家里,虽然后面又回来了。x妈回来的这段日子里,我能感受到阿廖沙心中的`快乐,x妈还教他识字了。没多久,x妈改嫁给一个赌徒,婚后的日子一片黑暗。心情不好时经常会打骂阿廖沙。阿廖沙在这痛苦的生活中坚难地长大。在他十一岁时,x妈生病死了,没人肯养他了,他的外公让他自己出去谋生。全书到了这里结束了。

  看着阿廖沙的悲惨童年,我感觉我就是生活在天堂。“高尔基”在俄语里的意思是“痛苦”。难怪他要给自己起这个名字,他童年的悲惨透过纸张都能感受到,如果没有他可爱可敬的外婆,他不会成长为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3

  《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他是苏联无产阶级作家,社会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的家里面很贫苦,小的时候父亲去世了,11岁就在社会上奔波,经历过很多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这些事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都有重要影响。

  《童年》这本书和高尔基的《在人世间》、《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这部小说就描写了他的童年时代的经历。阿廖沙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写了他在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永远离开了他。

  所以他就与他的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他的外祖父的脾气性格很不好,他的外祖母却给了他很多的关爱和教育,同时,他也看见了他的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而变得很自私,贪婪。在这种生活中,幼小的阿廖沙就很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阿廖沙他居住在外祖母家时,也同时接触到了小市民的生活,这个时候生活就会令人不堪,甚至会让人感到很厌恶。但是阿廖沙还是很单纯,他用美好的心灵来面对这些厌恶贪婪的`生活。他始终保持着这种态度,而且用这种十分单纯美好的态度来面对自己的一生。

  高尔基通过《童年》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们应该坚韧不拔的生活中生活着,要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并且要把正在沉睡麻木的民众唤醒。生活中的黑暗的一面,同时也有光明的一面。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黑暗终将会过去的,美好的未来终将会到来。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4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5

  童年就像一幅美丽的画,色彩斑斓、五彩缤纷,又像一首欢快的歌,娓娓动听、欢欣雀跃。然而并不是所有人的童年都能够如歌似画、充满快乐。

  《童年》中的阿廖沙却有一个充满噩梦的童年,让我们一起看看他是如何面对苦难生活的。

  阿廖沙在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母家,可好久不长,阿廖沙刚生下的弟弟也去世了,他爱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但这并不是他艰苦命运的终结,阿廖沙两个自私残暴的舅舅常为了钱财争吵、大打出手,不久妈妈也丢下阿廖沙离家出走。这样的'生活使阿廖沙的内心充满了困苦和恐惧,同时也渴望爱和温暖。慈爱的外祖母给带来阿廖沙快乐和温暖,正直的老长工教会他面对困苦生活,纯朴乐观的茨冈带给他纯洁的友谊。

  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阿廖沙失去朋友“小茨冈”的情节,这让我想起了我童年的伙伴“小白”,它虽然是一只狗,但它陪伴我度过很多快乐的童年时光,它是那么美丽、纯洁,但有一次它走丢了,我很伤心、很自责,我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它,有时在梦里我会梦见它回来了,扑到我的怀里。今后,我会像阿廖沙一样坚强,虽然伙伴离开了我,但是我要懂得放下,不能沉湎于伤痛,要坚强地走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我知道了生活有时是黑暗无光的,但光明和希望一定在远方,只要勇敢地坚持,充满信心地走下去,美好的明天一定触手可及!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6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7

  童年就像一幅画,色彩鲜艳,线条柔美。童年就像一片海,任我遨游,伴我成长。童年就像一本书,古色古香,精彩绝伦。童年就像一朵云,纯洁无暇,变化多端。

  这些天,我看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小说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从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如到外祖父家常常见到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批判了市民的残暴,写在母亲死后与外祖母相依为命的一段生活,作者刻画了外祖父的贪婪吝啬,外祖母的宽厚善良等。

  看到高尔基这样的生活,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更是快乐的。我没有经历过被鞭子抽的.滋味。我们家不会看到有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更不会发生残暴事件。

  跟高尔基相比,我现在11岁了,我现在连饭都不会做,我一开始尝试时,煮饭水放得太多,变成了粥。炒菜,要不是忘记放盐,就是忘记放糖和油,而且有时我还不太清楚是放盐还是糖,还有时不知道要放多少。我做出来的菜,差不多都是给垃圾桶“吃”完的。

  看了《童年》这一本书,让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童年,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一个充满快乐的童年。童年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刻,所以让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美好童年吧!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8

  父早亡,母离异,初来祖家,尽受侮辱。祖母慈,茨纲友,心灵支柱,笑颜长存。我以此来描述阿廖沙早期艰辛的童年生活。满嘴苦涩中的一丝甘甜,无限黑暗中的一道光线。即令人怜惜,同时,也令人惊叹。

  他能坚持下来真是奇迹!我惊奇着,一开始不已为然,但悉心一读,却感触不浅。尤其是在他“父亡”,“母离”的时侯,虽打击不小,但忍度甚大,我仍惊奇着。

  他可以再外祖父的手下存活,可以看清这个社会真实,善伪的原面貌。我很为他开心,虽邪气荡漾,如外祖父,雅科夫舅舅等。但外祖母,小茨纲等也给予阿廖沙、无穷无尽的勇气,及坚持周下去的希望。高尔基童年的时期十分混乱,人群广泛,自私的人多,害人的`人照样也多。正是这样的环

  境才令他写出了《童年》一书,这也许来自社会,也许来自心灵深处的那呐喊。

  《童年》,人心那真实的写照!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9

  童年,是一个代表童话的名词,它蕴含着物知的可爱;他弥漫着糖果的甜蜜;他收藏着一颗单纯的心,它是每个幸福的过往,描述着一段段第一次的开始与结局。

  在不经意间,我在书柜里发现了一本尘封多年的《童年》,我怀着崇敬悄悄走进的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原认为是华丽的童年成就了他的今天,却发现是磨练铸就了他的不*凡。 从小父亲去世,在外祖母家生活,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分家产的明争暗斗,遭受了外祖父无情的毒打,经历了悲剧的生死分离,在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褪去了幼稚的无知,变得成熟,与他年龄极不相符的稳重,终于母亲再嫁,却未得到想要的`幸福,继父的冷酷无情铸就了他成为孤儿的结局,行行色色的人物,给予他不同的感受。 外祖母,外祖父有着不同的上帝,慈爱与冷酷,怜悯与冷漠,影响他幼小的心灵,外祖母的善良是他童年中的一抹色彩,在这个社会上,他学*到了许多,也认识到了许多,带着复杂的心境走向人间,结束了他的童年。 我敬佩他的坚强,

  在痛苦、失落的环境中努力地坚持着,努力着,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面临苦难,以*常心去为自己赢得一份天地。生命匆匆交错,它再短我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过,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苦难,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10

  《童年》这本书主要描绘了主人公阿列克谢的悲催童年。阿列克谢在儿时父母就已过世,在他生活的家庭中,有着一位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一位自私的舅舅,只有他的外祖母关心他,照顾他。而这本书的原型就是作者高尔基。即使这样,高尔基依然却顽强地走过了黑暗的童年时光。并且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最终,他在写作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成为了一名杰出的作家。

  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而高尔基在这样的环境里也依然如此成功。一个人的性格是本身就拥有的,高尔基拥有一颗纯洁,充满光明的心,因此当他看到那样黑暗的社会时,不但没有被影响,还被这样的环境磨练,从中受益。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之中,应该用一个更加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就算遇到不利的环境也要应该百折不挠,不受影响,保持一个正义,美好的心态。不管面对怎样的环境,最重要的还是我们本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优异的生活环境,培养出一颗善良,乐观,向上的心。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2)

——中学生哈姆雷特读后感合集5篇

  中学生哈姆雷特读后感 1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争议的一部,也是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中学生哈姆雷特读后感 2

这是莎士比亚的一部代表作品之一,讲述了一个悲剧的故事。

哈姆雷特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遇见了父王的鬼魂,向他说了他叔叔是为篡得皇位让王后改嫁,所以把他害死。哈姆雷特知道了_,开始了装疯复仇,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_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中学生哈姆雷特读后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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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哈姆雷特读后感 4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中学生哈姆雷特读后感 5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3)

——中学生匆匆读后感合集5篇

  中学生匆匆读后感 1

  读朱自清的《匆匆》一文,眼前好像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向上。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些优美的`句子深深地吸引了我。再细看下去,发现作者不仅仅是在描写美景,而是用去而来的燕子、枯而青的柳树、谢而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的“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发人深省,耐人寻味。

  我刚过完12周岁的生日,掐指一算,有4000个日子从我身边匆匆地流过。现在的我还有100天就要毕业了,如果再有4000个昼夜,我就将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做出贡献。但我又一想,将来我拿什么来做贡献呢?现在的我,需要学*,需要时间。有时我真着急呀,恨不得一把拽住时间,让时间跑慢一些。爸爸说,时间是拖不住的;妈妈说,要珍惜时间,就要学会利用时间。我回味着爸爸妈妈的话,反省着自己,不再让自己上课的时候走神,放学后不再贪玩,不再让时光悄悄从我身边溜走了。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的,要想有所作为就得抓紧眼前的分分秒秒去学*,去努力,拼搏向上!这就是朱自清的《匆匆》这篇文章给我的启迪,给我的力量!

  中学生匆匆读后感 2

阳光被乌云遮住了,但它早晚会散开的。我们的日子日复一日,匆匆复匆匆,一日又一日的光阴从我们的手上流走了。日历可以调整,但光阴似箭,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就是这个道理吧。为什么我们会感到生命空虚呢?在日复一日的匆匆里,在日复一日的无所事事中,光阴无情地抛弃了我们。

小刀刻在木头上会留下难以抹去的痕迹,但是没有什么是可以永生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地活着,并要留下证明自己曾活过的痕迹,这样才能不虚度光明。我的人名垂千古,比如大发明家爱迪生,科学家牛顿等,他们用自己的成就证明了自己没有虚度光明,有的人则在时间的流逝中惭惭从人们的脑海中抹去了,像是刻在沙滩上的名字,被海浪吞没了。

曾经时,我儿时美好的时光无情地离我而去了,而就在上一秒,我们是否做了一件值得骄傲,后悔,高兴的事,在我们生命每一分每一秒我们都应该留下属于我们自己的痕迹,而不只是匆匆而过的光阴。

回想小时候姥爷的音容笑貌,现在却怎么努力也记不起来。姥爷因为时光的流逝而离我远去了。我的时光也这样飞了似的离去了。我不可能回到我从前的日子,而我的痕迹也仅仅拘泥于我的作文本上,而不像雷锋的故事那样脍炙人口。我的人生在一天天缩短,我不知道我生命有过多少次匆匆。但我们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痕迹,因为我们会死很久很久。

匆匆而过的时光不会再回来,每天都不一样,因为太多的匆匆而过,这时的笑可能会成为那时的哭。虚度光阴曾让多少学子后悔?你,你,你,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会匆匆而去呢?


  中学生匆匆读后感 3

时间,不快不慢,永不停歇。时间,它始终以一个速度的脚步走着,当人蓦然回首自己过往的路,往往已走过无数光阴。

《匆匆》,是朱自清先生一篇广为流传的散文,抒发了对时间匆匆流逝的无奈,并提醒自己要珍惜时间。

最*常不过的时间,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伶俐,且一去不复返。先生当时已贵庚几何,我无从得知,但是以我现在的年龄,都已经觉察到时间流逝的飞快了。看着两三岁时憨诚可掬的照片,在捧腹大笑的同时,也会不经意间想起“光阴似箭”。

六年以前,我不也只是一个懵懂小孩么?六年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呢?

掐指一算,12年的光阴已悄无声息地在我身上大踏步走过,如微风,如烟尘,我又在12年里做了什么呢?又想起我刚踏入小学校门时,用一种敬畏又崇拜的眼光看着六年级的学生们谈笑,那时候,“小升初”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不真实”的词语吧?那时我总会想,还远呢,着什么急?现在呢?还远不远?

天啊,那时候的六年级生,现在难道已经是成年人了么?我实在是不敢相信啊。我现在还可以做成小朋友的样子,再过六年,再怎么做,也不行了吧?父母成天在说,老了,老了,看这孩子都这么大了。以前我会觉得不理解,时间快吗?我还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呢。我们看着小孩子也会经常开玩笑:“我真想回到一年级啊!”谈笑间的言语,也显示着时间的飞逝。

看着我的长发,不禁想起五年级初刚开始留长发时尴尬,那时不长不短,现在已然披肩;看着书架上我的书籍,不禁想起小时候看这些童话书的样子。

你聪明的,告诉我,时间为什么流水般飞逝呢?

  中学生匆匆读后感 4

  前段时间,我看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一 篇散文《匆匆》,这 篇文章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文章里的每一个句子,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在文章里,作者描述了时光流逝的痕迹,虽然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但很快就会逝去,让人感受到了时间的珍贵和作者对时光的留恋和惋惜。

  看着文章中对流逝时间的描写,我不禁想到了我*时的生活。早上,我一觉醒来就已经八点了,可是,我实在太累了,便对自己说:“没事,反正今天是周末,我就再睡一会儿。”等我再次醒来时,都快九点了,我才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慢吞吞地洗脸、刷牙、吃早饭。做完了这些事,一看时间,天呀,都已经十点了,一个早上都过去一半了!时间就好像一只飞鸟,一下子便从我身边飞了过去,我捉也捉不住。当我走进书房,正准备 写作业时,我又禁不住课外书的诱惑了,不由自主地看起了课外书,在心里咕哝:“就看一下子,过一会儿就 写作业。”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时间就像一只灵活的小马驹,飞快地溜走了。等我想起要 写作业时,时钟已经走到了十一点十分,唉,谁叫我这样浪费时间,让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了,反而还没做得几件事。

  想到这里,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一旦失去它,就无法挽回。就像文章里写的: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柳树,谢而复开的桃花,但时间却一去不复返。

  人们总说要珍惜时间,要抓住每一秒,在短暂的生命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可是,这又有多少个人做到了呢?而我自己也做不到,还常常虚度光阴。

  生命是很短暂的,一年就365天,一天就24小时。一不留神,一小时又过去了。不要等到了人生的黄昏,才知道时间的珍贵。这时,只有利用好时间,我们才不会潸然泪下,才对得起生命,才对得起我们自己。

  《匆匆》,让我得到了一个永远的启示:时光匆匆,一去不复返,把握好每一分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虚度光阴。这就是——珍惜时间!

  中学生匆匆读后感 5

  当我不细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可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我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忙,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能够赚一寸金,可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我的生命。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4)

——中学生《童年》读后感3篇

  在一个很*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童年,人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是幸福快乐的,但他的童年却保尝人世间的辛酸,通过一个渐渐成熟的孩子的眼光去描写他周围的世界,虽然他对自己总是谦逊地不肯多着笔墨,但却给我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阿廖沙形象。《童年》里的这些故事在住者优荚的文笔下,个个都显得深刻细腻,引人入胜,像一颗颗珍珠,而全书则有如着这些珍珠组成的一串项链。在这本书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第一个当然是小阿廖沙了,当看到他的外祖父第1次打他时,他极力反抗,我不由得心升同情,恨不得上去帮他一把,让他免遭皮肉之苦。当看到他交到了知心朋友的那种快乐劲,不由得羡慕起他来,唉,我多么希望能交到知心朋友呀。当看到小阿廖沙没有书却渴望读书时,我被他那种我所不具有的精神所感动。当看到他所读书所遭受的屈辱,而落泪。小阿廖沙对小市民恶*的痛恨,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深深感染了我,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我所拥有的一切。第二个人物则是小阿廖沙的知新朋友,"好事儿",从他的语言中看出他是一个热爱生活,乐观,积极向上得人,把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看作是一件好事,你就不会抱怨生活了。

  从"好事儿"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在生活中即使遇到了挫折,但如果换一个角度,也许会变成一件好事,这又何乐而不为呢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然而,作者笔下的苦难童年深深触动了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也让我体会到在沙俄统治时期黑暗的背景下,人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一种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离奇古怪的生活开始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展开了。那段生活,仿佛是有一个善良又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这是高尔基以**的视角对那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做出的深刻概括。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当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作者却用“悲惨的童话”来形容,一种同情油然而生。

  故事的主人公阿辽沙年幼丧父,跟着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母亲去世后,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当我们还在父母的荫护下,快乐地享受我们单纯幸福的童年时,无法想象主人公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的非人般的生活。想到自己经常为了小小的家务活而叫苦叫累,比起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同龄人,我的苦累是何等的渺小。在城市生长的我们,是有生来的优越感,还是我们没有生活的压迫呢?难道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不渴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吗?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呢?有不一样的童年,但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的品质。

  从小我们都是在温室中长大,受到亲人的呵护,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看完这本书,我想不是的。主人公阿辽沙从小缺失父爱,受尽冷眼。但是,在他的成长中有一盏一直照亮他敏感而孤独的明灯,那就是他的外祖母。在冰冷的世界里,他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而且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他说道:“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我想,有不一样的童年,但生活在和*年代的我们更应该懂得感恩。

  丘科夫斯基是这样评论道:《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认为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是吝啬残暴的外祖父、贪婪自私的舅舅们、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慈爱善良的外祖母等等,然而,我认为每一个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某一类人的代表。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写到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的一面,同时也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沙皇发出反抗的呼声,是劳动人民美好的品质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是的,无论在哪个时代,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应从中学到的是,即便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我们也应当避免精神的缺失。《童年》更赋予我更深的精神内涵——善良、耐苦、感恩!

  不一样的童年,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优秀品质。

  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泪水打湿了衣服。真的,我没想到自己会反应如此强烈。或许故事感动了我吧。

  作者说,她的父亲脾气极差,动不动就骂人,而且都是不堪入耳的话;每一次她都感到这是一种巨大的侮辱。她还说她最记得一次,她的父亲冤枉她看电视,就破口大骂,让她去跳楼,让她去死,更过分的是,他还骂自己的女儿是“贱女人”,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父亲!我气极!我哭了,泪水畅快地流淌着,仿佛要洗涤我的心灵。

  她的母亲,是一个很自以为是,很骄傲的女人;我深深地感受到她的很无奈!她有三个弟弟,要知道她的工作量和责任,是多么重大;那次,她因为忍受不了母亲的冤枉,顶了母亲一句话,就母亲被骂得天翻地覆:你怎么这么懒,弟弟的鞋也不洗,要他们自己洗,你还是个女的吗?

  在家里,所有的家务都是她做的,至于她弟弟的鞋,要说他们会洗,也是没可能的。那次,母亲当着舅舅的面这样骂她,她没还口,没争辩什么;因为她知道,她永远都是父母说了算;只是她的心突然撕心裂肺的痛。

  这样的日子数不胜数,但她真的很坚强,她对自己说:我要努力,考到不回家的学校,你会快乐的。依靠这个信念,她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她相信自己会过得很好很好。

  真的不知该如何评价这样的父母。我明白这种无奈,因为我们还需要家长,只有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真的是这样吗?有时侯世界就是这么不公*,我也知道自己也不过如此,我没有太大的能力去养活自己,但我清楚我要学*,学*慢慢独立,直到我考到离开家的学校开始,一切都将会改变。尽管我还是要依靠他们,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童年。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5)

——中学生放飞梦想读后感3篇

  傍晚时分,我正和妈妈走在光谷步行街消食,忽然听见一阵喧闹,便疾步奔去。挤进人群,一个不高的年轻小伙子映入我眼帘,只见他手抱吉他,轻轻晃晃身子,“当”地一声开始了自己的表演。哦,原来是街头卖艺的呀。可他面前的吉他盒里,除了一些零碎,还有一张纸,上写着四个大字,坚持梦想。

  街上人来人往,可这些嘻哈吵闹的人群和按喇叭的电动车,丝毫没有使他分散注意力。随着美妙的音乐,他哼出了一段流行乐,忧郁、低沉、缓慢、有力,很动听。我呆呆地站着,痴迷地听着,仿佛来到梦境。可妈妈偏不领情,这时走过来,把我往回拉,说该回家了。

  我回到了现实,往回走了几步,突然想起那个吉他盒,就向妈妈摊开巴掌。妈妈板起脸:“他又不是残疾,要咱去养,凭啥?!”要是往常,我一定会吐吐舌头,表示自我没趣,但今天,我只是回头望望,幽幽地说:“这点钱,也许并不能帮助他吃饭,但是,也许会改变他的一生!”

  妈妈被我的话震了震,没有回答。我接着说:“这钱,代表着我对他的支持。不管他将来能否实现自己的梦想,我都会为我今天的行为感到自豪。当然,我更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他能站在真正的舞台上,尽情地歌唱,虽然我并不认识他,可我喜欢他的歌声!”我盯着妈妈。她从口袋里抽出一张一元纸币按在我手里,点点头,没说话。

  我慢慢向他走去,在看到那四个大字,坚持梦想时,我想到了《我的未来不是梦》这首歌。我相信,他的未来不是梦,只要他认真过每一分钟;他的未来不是梦,因为他的心跟着希望在动。

  我弯腰把钱放在盒里,转身时,听见了轻轻的一声“谢谢!”。我深吸一口气,抬头仰望绚烂的星空,那每一颗星星,都像是梦想的影子,在天空中遨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那么梦想是怎么实现的呢?那请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位很和气的老爷爷,每天都面带着笑容。他长着一双慈祥的小眼睛,小眼睛上常常挂着一副老人镜,秃着头。

  因为他是个秃子,很引人注目,特别是小孩子,每当他走在小胡同时,总有一群小屁孩围着,跟着他。但这个老爷爷也不当这是事,自己走自己的。孩子看了,觉得没意思,就看上了他的老人镜。不到一会儿,孩子们把他的老人镜弄得脏兮兮的.,这一点泥,那一点草!但老爷爷一样笑眯眯地看着前方,孩子们看到老爷爷还没有生气,就比以前更放肆了!

  接着,孩子们把老爷爷的手拿起来,拍打起了他的手。孩子们真是越打越有意思,把老爷爷布满皱纹的双手打得红彤彤的。可这老爷爷还是那么的慈祥,面带笑容。一些过路的人,也觉得这些孩子实在太淘气了,但看看这一位充满笑容的老爷爷,也就不管这么多了!

  过了好几天,这也一直被“欺负”的老爷爷再一次出现在以前的老胡同里。但,今天他手里拎着一个鼓鼓的黑袋子,这时淘气包们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围着这个袋子转,还想伸手掏,但老爷爷却变得严肃起来了:“这是一个梦想袋子,只要你送人家一样自己喜欢的物品,就可以换一次梦想!”

  我想:我有这么多可爱的玩具,可是我一个都不舍得送出去!但是我又是第一次看到这个袋子,心里充满了好奇,所以我送了一个狗狗玩具给别人。哈哈!有机会了,我把手伸进去了袋子,手就像掉进了悬崖一样,袋子好像深得无底,看到自己抽到好牌,就一下子把我其他的两个玩具,送出去了。

  第二次抽,就没有那么紧张了,伸手一抓就抽好了!也不担心,充满了自信!

  第三次抽,是最后一次,反而我比第一次还怕,我闭上眼睛抽了一个,刚抽完,就像回家。

  谁都知道,这是一个梦,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这个袋子。

  梦想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的!

  天那么蓝,连一丝浮絮都没有,像被过滤了一切杂色,瑰丽地熠熠发光。如此耀眼的蓝天,无垠的林海,一个黄金般璀璨的梦想诞生了。

  我是小鹰,破壳而出,睁开了那黑耀的眼睛,这是我初次看见美丽而奇妙的世界,在我心里,这一切都是那样的'好奇。我发出稚嫩的叫声,背后是母亲温暖的胸脯,母亲低下了头,从那双锐利的鹰眼中流露出浓浓的母爱!天与山的连接之处飞来一只雄鹰,那一双翅膀,每一次振翅,都透着力量,我看呆了。是那样的洒脱和充满力量,鹰眼如此的犀利,任何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那一双鹰爪,是力量和尖锐的象征,我也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翱翔在浩瀚的天空中。

  慢慢地,在母亲的精心哺育下,我成为一只年轻带有梦想的鹰,我带着我的雄心,跟着母亲学*飞翔,我站在树枝上,张开翅膀,学着母亲的样子,双翅用力拍打,身体慢慢腾空起来。忽然,一阵气流迎面扑来,身子一个不*衡,便一头栽在地上,因为拍打过猛,身上的羽毛杂乱不堪。我头昏眼花的爬起来,动物都在嘲笑我的愚蠢,飞不起来。可是我在我心里有个梦想,那就是力量,一个强大的后盾,不用害怕任何。

  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训练中,于成功地飞上蓝天。我顺着气流,迎着那美丽的朝阳,朝阳独有的颜色,把我的每一根羽毛都染上了颜色,我拍动着我强有力的翅膀,迎着太阳向前飞,追逐太阳,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梦想。我与天空合二为一,不分你我,在蓝天的怀抱里翱翔。

  可是,在那个朝气蓬勃的早晨,有一个枪口隐藏在树林间。“砰”的一声,我的胸口一痛,我拼尽最后的力气,往上飞,不停的往上,不知疼痛。终于,我没力了,我那初生拥有力量的鹰躯,我合上了我的翅膀,如离弦之箭一样扎了下去,我流出了一滴泪,我的生命结束了。

  我用最后的生命,完成最美最悲壮的壮举。

  我实现了梦想,但是梦想的背后是鲜血,是生命,是现实,而现实的背后,是大自然的残酷。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6)

——中学生雷雨读后感3篇

  起初去校图书馆借《雷雨》的时候,还颇带着几分完成任务的意思。薄薄的一本书,拿回家后随手翻开,一会子站着靠在书桌上,一会子又漫步到阳台,不知不觉竟一口气读完了。我从未料到,传说中的关系错综复杂之极的《雷雨》,读起来竟这样的干净利落,荡气回肠。

  每一个人物都闪耀着迷人的光:耿直正义的鲁大海,单纯的充满天真幻想的周冲,执着的勇敢的四凤,矛盾的软弱的却又让人钦佩、爱怜的周萍,良心丧尽却又不乏可爱可悲之处的周朴园,烈火和冰的交融体般的、把爱情看作比一切一切更重要的繁漪。我合上书,心里被雷雨激起的波澜久久不能*复,这些人物一个一个出现在脑海,每一个都让人为之目眩神迷。但我所最爱的,还是那个为爱而生的梅侍萍。

  侍萍是可怜可悲的。年轻的爱情始终敌不过封建家长的一句话,一个手势,便把你扫地出门。孔雀东南飞,梁祝双化蝶,他们以死相抗;沈园里红酥手轻斟黄縢酒,陆游饮下这千钧一杯,也咽下千言万语相思几多,他和唐琬默默分享承受岁月和爱情酿就的苦。

  而对于侍萍,一个旧社会的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佣人,仿佛本就该是没有什么幸福的。而在不幸之中又有万幸,和周家少爷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恐怕成为了她、也成为了周朴园一生仅有的值得回忆的日子。如此说来,上苍算是感念了她的素日善良,恩赐了这许多快乐。可这也是有限的,终有一天会收回,于是他要成亲了,他要娶那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他的母亲狠狠地把侍萍和病得快死的小儿子赶出了门。

  她无路可走,只想到死,然而死也不能得;她辗转求生,一个孤身女子带着小孩,必是什么辛酸苦辣都尝了个遍的;怀着死灰般的心再嫁,又屡不如意,最后嫁给鲁贵,还要跑到远远的学校里去做一个月八块钱的工作,以求躲开这个令人厌恶的家。

  她又是聪慧可爱的。侍萍可算是知书达理的,也怀着读书人心里的一点自持和自傲。她有洁癖,深深地憎恶着鲁贵奴颜媚骨和拜金主义的小人嘴脸,因着这洁癖,她更加憎恶的是自己,折腾自己过着苦行一般的生活。和朋友讨论的时候,我说我不理解侍萍的恨,朋友告诉我,她只是岁月漫漫,无所依托,侍萍没有恨是不能活下去的。这样说来,她到底还是不恨的罢!只是想要用恨的刀子,一次一次割烂过去的伤疤而折磨自己。到底有什么可恨的呢?命运就是如此,你默默去接受它便好,不论是和煦的、抑或猛烈的悲壮的。不管发生了什么,生活还是要继续,但已得到的都将会永远属于你。

  她更是执拗、勇敢、顽强得可怕的!她求死未得之后,一个崭新的侍萍诞生了,不能死,就只有生啊!她想着,我还得好好的活下去,为了孩子,也得好好的活下去。讨饭,缝衣服,当老妈子,在学校里伺候人,什么都愿意做,只要能活下去。子女是她唯一的美好寄托了,然而一个当众站出来和亲生父亲对抗;一个和同母异父的哥哥相恋,甚至有了身孕。她咀嚼着自己发酵的秘密,醉得眩晕,醉得泪流满面。

  还有比那个决定更难、更让人打心底钦佩的吗?我们还以为她被恨蒙蔽了眼睛,我们还以为她被苦难生活磨掉了灵慧和秀质,她却对一对孩子说,你们走吧,以后再不要让我见到你们。多残酷啊,又是多动人!在杂志上看到说有一对相恋的智障人,家长原本要安排他们和正常人结婚,以期能有人照顾,他们却双双站在护城河边以死相逼。爱情始终是超越一切世俗规范,也超越一切现实约束的啊。侍萍也想起了自己的爱情,尽管没有好结局,这么多年过来回忆仍旧甜蜜如初。所以她才同样不管不顾地成全了妥协了,她才说,你们走,快走吧。千叮咛万嘱咐都不能出口,她只是狠心地说,再不相见。

  这样一来,她就仿佛天使:为爱而来,为爱而生,成全了爱,又将在心中爱的温泉里死去。

  读《雷雨》,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从头到尾,一气呵成了它的通篇内容。在感受了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之后,那样突如其来的死亡的结局,到让我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反念想一想,也许“死”,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来说,也算是一种痛彻心志后的解脱吧。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的。

  “死亡”一词其实几乎贯穿了整部《雷雨》的脉络,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到也不失清晰。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鬼神论,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而萌生出的忏悔和执着,最终直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弥漫着对死亡的轻声叹息。死掉的人也许是终会获得新生的愉悦,而活着的人到是要被一辈子的苦痛所折磨。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兴许会终生获得幸福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会不会在余生重得快活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与周萍私奔海角,从此脱离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

  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地诅咒着他们,那种低低的呜鸣声竟如此深入心底,窃窃回荡。四凤在整部剧里就是一个矛盾中的人物,活得叫人怜悯,死得叫人哀叹。但是对于她的生死,我们还总是不置可否地推断着诸多也许或假设,毕竟那都是作者笔下的命运,任何人的介入都会破坏笔者的初衷。

  周萍的死到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由,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

  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唯一想说的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

  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初读了《雷雨》,剧中那八个或可爱,或可恨的人物就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封建家庭里,这八个人物是怎样经历了一场使一切梦想破灭的雷雨啊!

  在这八个人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便是繁漪,这个文弱、*的女子,受过一点新的教育,但仍是一个旧式女人,正是这矛盾的思想造就了她的性格。她爱起人来像一团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也会像一团火,把人烧毁。周家压抑的家庭环境和十八年的不*等待遇,更是使她产生了强烈的反抗心理。周朴园的前妻所生的儿子周萍使她重新燃起了生活的欲望,她将这一点爱看作全部的希望,牢牢抓住不肯放手,以至于“客厅闹鬼”。得知周萍爱上四凤时,她这个矛盾重重的人物不得不铤而走险,做着孤注一掷的反抗,但这终究只是一场困兽之斗,她的行为不但没有拯救自己,反而敲响了周家的“丧钟”。

  她是周朴园所说的孩子的榜样,她复杂的性格却促使她企图冲破一切桎梏,去追求美好的爱情和幸福的生活。但现实却犹如声声巨雷轰鸣,使她清醒,使她那美好的憧憬如同肥皂泡般一个个破灭,使她坠入绝望的深渊。她是“五四”以来妇女追求**的代表,她的举动加速了周家的灭亡,但当时的社会,带给她的只有痛苦。她的敢爱敢恨使她的一生充满悲剧色彩。

  全局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周冲。他受着新式教育,他有着进步而远大的理想,不同于他自私的父母,他有着火热的心肠,愿意将自己学费分出一半给四凤,但又惧怕顽固的父亲。他天生有着浪漫的思想,但正是这浪漫为他奏出了一曲乌托邦挽歌。他幻想和四凤在冬日的明媚早晨,在无边的海上乘着小帆船向天边飞。他的理想恰似五彩的气球,现实却是一根钢针,使他的理想破灭,留下的只有气球爆破的余叹。

  再读了《雷雨》,在序幕和尾声中,周公馆成了教会医院,繁漪和侍萍疯了,周朴园成了基督教徒……掩卷深思,为何悲剧的始作俑者周朴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伴着那声惊雷,四凤、周冲触电身亡,鲁大海愤然离去,周萍开枪自杀,周朴园主宰的“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彻底瓦解,这场人家悲剧落下了帷幕。可为何周朴园却安然无恙?或许,这就是当时那个不健全社会的产物吧!

  后人评论《雷雨》是一首人性的诗,一出伟大的戏。我想,那场雷雨,不仅是剧中人物死亡的导火索,还是一场社会的雷雨,更是一场心灵的雷雨!在当时,必是惊醒了不少沉睡的*人,撼动了亿万观众的心吧!

  一场雷雨,冲刷着世间万物,拂去了尘埃,抑或是罪恶?雨过了,天该放晴了……


中学生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7)

——《简爱》中学生读后感通用5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简爱》,很好看。里面说有个孤女叫简,她生活在舅妈的家里,而她的舅妈不喜欢她,把她送到了慈善学校,她在那里当了六年学生。毕业后,她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脾气十分古怪,但是他们却渐渐的相爱了。

  在他们正要举行婚礼的时候,门却突然被一位牧师打开了,牧师说:“婚礼不能举行!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一个妻子,上一次的婚礼就是我为他们举行的!”罗切斯特先生的脸瞬间惨白,定了定神,说道:“我确实已经有了一个妻子,但是她的祖先和她的孩子包括她自己都是疯子,所以我把她锁在一个房间里,这也是为了不让她做傻事!”简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于是在晚上偷偷的`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

  她流浪街头,甚至还向人乞讨。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想念一天比一天深,终于她再也忍不住了,她决定去找罗切斯特先生。

  可是她来到桑菲尔德庄园的时候,发现庄园早已化为一片废墟。于是她边走边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终于打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现在在芬丁庄园,可是他在火灾中右眼失明,左胳膊被烧断了,那个疯女人也死了。简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悲伤还是高兴,但是没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了,她不顾一切的冲到了芬丁庄园,在那里她看见罗切斯特先生那悲伤的目光。罗切斯特先生看见简的时候,目光一下子变得兴奋起来,他说:“上帝呀!我没看错吧,这真得是简吗?”说这话时,简向罗切斯特先生走来,紧紧得拥抱住了他。

  从此,他们幸福得生活在芬丁庄园,从来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而且幸运的事发生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右眼恢复了视力,简生了一个活泼善良帅气聪明的小男孩儿。

  夏洛蒂·勃朗特是一个英国小说家,生于贫苦的牧师家庭,她善于以抒情的笔法描写自然景物,作品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她另有作品《维莱特》和《教师》。

  我认为简爱虽然是一个出生卑微、童年不幸的人,但她并没有以此自卑,反而是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努力思考和把握,对自己的幸福有着坚定的追求。同时她也是一个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我们应该学*简爱这种坚强、努力克服困难的精神,从而来规划自己的人生,掌握自己的命运。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他们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是建立在精神*等的基础上,简爱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时,表现出纯真、朴实的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而罗切斯特也没有因为简爱出身卑微而轻视她,反而对于罗切斯特来说,简爱带给他不一样的感觉、情感,使他精神一振,并深深爱上了她。

  这个暑假,我因语文老师所布置的语文阅读作业,而去阅读了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简爱》。这部着作是由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着写的。

  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去世后,她被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过着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送进了孤儿院,但她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虽然简爱的童年不幸与贫苦,但简爱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而是勇敢面对这些困难,努力化解这些困难。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罗切斯特,他是一位庄园主,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心地善良,表面上看起来有些冷漠,有点顽固,起初在简爱眼中,他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有一种男子汉气概,是简爱的爱人。

  简爱的故事情节与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真实生活经历有着些许相似,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大量运用心理描写,生动成功的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等地位的妇女形象,富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引人入胜。

  寒假疯玩了几天,突然记起班主任貌似还留了一个作业:写篇读后感。

  在初中的一个暑假里,我曾粗略的阅读过《简爱》。而今再次细读,又有了新的收获。

  《简爱》作者夏洛蒂。勃郎特,她出生在一个贫困而又多灾多难的家庭,当时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业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

  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是个孤女,从小就寄住在李德家,受尽欺负,简爱并没有向这非人的生活低头,她用她坚韧的意志度过了她的童年。在渥德学校就读六年后,之后又留在学校任教两年。之后因为家庭教师这份工作,她认识了罗切斯

  特,在桑菲尔德庄园中,他俩相知相识相爱······在与罗切斯特以及他第一任妻子这三人的感情旋窝中,简爱仍然高贵的人格尊严,她并没有妄自菲薄,在英格拉姆小姐咄咄逼人之下,她优雅的气质和不羁的言谈举止

  让人折服。简爱也很快离开了庄园,她不想去破坏别人的婚姻,也不想自己的`婚姻里有任何的分享。

  然而,在简爱获得一部分遗产,有贫困渐渐转向富裕的时候,庄园的一场大火烧光了罗切斯特的所有财产。罗切斯特也在救自己妻子时烧伤,他双目失明,并丧失了生活能力!此时的简爱当然不会对他弃之不顾,因为她

  对罗切斯特的感情从未改变。罗彻斯特在庄园被烧毁,眼睛瞎了后,向简爱求爱的一独白:“简,你肯嫁给我吗?”

  “肯的,先生”

  “一个比你大20岁的瘸子,你得伺侯他的人。”

  “是的,先生”

  “当真,简?”

  “完全当真,先生。”简爱不加装饰的回答也表现出了简爱于罗切斯特之间纯洁的爱情。

  在不同时段,读着《简爱》,却有着不同的感触。

  第一次看的时候,记忆中貌似是在小学,只因听说这部书很有名然后就去看了。那时候更多注重的事情节。这次,又因作业而再次看了电影版的。更多注重了书中的内容思想。

  电影版的《简爱》是以倒叙和插叙来记叙。先以简爱的落魄出场为开始,这样的拍摄顺序,使得电影的情节更加曲折,吸引读者。然后又是回忆了那段记忆。从被表哥的虐打与欺辱,舅母的刻薄厌恶,简爱没有哭泣,没有屈服,并且在舅母面前勇敢的表达自己的不满。她最后被继母赶出门,到了一个严格的学校。初到学校的她,被一切惊愕了。一切都是那么苛刻那么寒冷那么晦暗。不知者无罪。但是因无法接受朋友被毒打而把手中的东西掉到了地上,那里的老师却就是这样的让她在众人面前侮辱。她是个有自尊的人,并且自尊心很强。最牵动人心的,是简爱的唯一的朋友生病了,简爱很心疼,俩人一起睡觉,但是她的朋友却就这么死在了床上。简爱的不舍,简爱的哭闹,不禁让人鼻子一酸。

  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也是一波三折。身为家庭教书这个在当时社会低下的职位,她毫不自卑。面对雇主的罗切斯特,她没有丝毫的害怕与紧张,而是追求*等的,与朋友般的交谈。也许就是这坚韧的个性打动了罗切斯特。罗切斯特的求婚,让简爱兴奋不已,但是内心却还是有些不安。在他们结婚的`那天,简爱被告知自己将要结婚的丈夫却早已有个妻子。自尊心如此强的简爱被欺骗,内心却早已崩溃。伤心不已的她逃走了。但在后来又遇到在大雨中救了她的牧师。牧师的求爱,却没有打动简爱。而是简爱回去找罗切斯特,却发现他早已在一场大火中失明。结局是他们相拥在一起。

  这样的结局,留给了读者想象的空间。他们是幸福的生活还是继续分离?不可而知,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相应的结局,就如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适合自己是爱恋。

  我怀着好奇而敬畏的心来读这本书,简?爱的一生,或许悲伤,又或许有许多幸福。

  她的舅妈不爱她,她的朋友在病重中去世,她的爱人有过一个妻子……许多许多生活坎坷与情感的挫折,确实让人悲伤。

  但是她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个人魅力,有爱自己的远房亲戚,有爱自己的罗切斯特先生……这又是多么幸福。

  而这幸福,是她靠自己的执着,靠自己的坚持,靠自己的抗争获得的。所以,我认为,简?爱是一个*凡而伟大的人。

  她会在悲伤中自己找寻解脱,在解脱中学会淡淡遗忘。只要有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牵挂,就会努力去寻找可以属于自己的东西。

  再看看我们,有多少人能做到像简?爱一样,对于自己喜爱和渴望的一切,那么地执着追求?又有多少人像简?爱一样,心中所想便一直不放弃?又有多少人能像简?爱一样,敢于对自己讨厌的人或物亲口说出“不”?最为关键的是,还有多少人能在这些问题前面说出自己从来没有过掩饰,或者从来没有过胆怯?

  现在的我们年纪轻轻,并没有什么太多的遗憾,但却总会有或多或少的后悔之事。比如我,小时候就去学中国舞,但是后来觉得枯燥,压韧带也疼痛,就放弃了。等到现在,真心喜欢舞蹈了,我的韧带却没有了之前的柔韧。

  的确,坚持并抗争到最后总会有成就感。再说说我学*弹钢琴的经历,五岁就开始学*,开始的理由其实很简单——钢琴能弹出美妙动听的声音;到了七八岁时,又觉得很枯燥,感觉没有任何意义,每个星期练琴的时间便逐渐减少。所幸后来及时醒悟,慢慢地,我又学会了享受钢琴、享受练*、享受音乐……20xx年,我通过了五级,从此便发自内心地爱上钢琴了。

  道理和事实都很简单:坚持了,执着了,就不再有遗憾,也就因此而有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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