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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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时代》读后感 1

  听过很多次王小波的大名,但是从来没有度过,这是第一次读他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在想这个人怎么这么粗俗,生殖器脏话天天挂在嘴上,读了一两章还是不太能够接受他的风格,但是读完之后对他的看法又突然是180度转变。

  性似乎是王小波这本书的主旋律。不管是黄金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还是我的阴阳两界,每一部分都是和一个或者几个女人的故事。其实这很妙,抓住了大家的聚焦点,然后深入浅出地讲了一下他想讲不要求我们懂的东西。想懂他的把每个句子画下来慢慢分析,不想懂他的就当 丑男的罗曼史 看也无妨。

  看的时候觉得王小波妙语连珠,还标记下不少句子写点批注,还想着最后写评价的时候一定要提一下,但是对着一块空白的写字区,脑子里只能记起零星几句,算了,索性不说了。

  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王小波对女性的尊重和喜爱,即使他在书里以一个名为王二的理工男为视点,但是从来没有任何贬低女性的观点,这一点我很佩服,调侃的也完全不朝着这方面。反而从他的对女性的描写里,看到一个个灵动丰满美好的女性,不管是性格还是外貌,让我第一次对女性这个群体感到的是崇敬和羡慕,当然我没有贬低自己或者其他女性的意思,因为一直以来的看法都是,女性有诸多禁忌,生冷不能吃等等,而且诸多不便,以及诸多危险,以至于经常会想自己是个男孩就好了,王小波第一次让我看到女性是这么一个美好的存在。

  如果说写性是为了迎合读者,我觉得这不公*,因为王小波只是在描述事实,他或许根本不在意有没有人看他的书。很多人都说王小波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也不否认,但是“有趣”这种现在已经用烂了的我都不好意思说它是褒义的词,再用在他身上,未免也太委屈他了。

  《黄金时代》读后感 2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也是我看了已经忘了几十遍的书。

  在整个故事里,心如明镜的是陈清扬,而王二始终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陈清扬因为他那无心中的两巴掌而爱上他,却也因为这两巴掌的无心而离开了他,这就是为什么陈清扬为什么老说王二是“混蛋”的缘故。浑有浑的可爱之处,所以多年后还要来找王二,告诉他自己爱他。浑有浑的遗憾之处,所以陈情扬至爱王二,却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本质上来说,他和她前夫一样,根本不了解她,“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在《黄金时代》里,最完整的人物是陈清扬而非王二,陈清扬有勇气、有担当,引领王二走过了那最艰难的一段,使他终于从一个男孩变成为一个男人。这也可以看出王小波对女性的态度,她们是灵魂之火,生命之光。没有哪个现代中国作家如王小波一样如此尊重女性,哪怕他的小说里有很多粗口和脏话。

  网络上评论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而我个人很认同,比如书中那些要详细过程的军政人员,显然就是活在寂寞和虚伪中。

  当今社会,早已成为败絮其中的快餐时代,到处充斥着快餐文化,而王小波,波哥的《黄金时代》给了我一片净土,那种纯洁的性所显露的伟大革命友谊是世间千万物无法比拟的,正如王二和陈清扬俩人与世间的格格不入,那是一种超脱,超脱于肮脏的`灵魂世界。

  这样的王小波,这样的黄金时代,我想拥有,我想你也是!

  《黄金时代》读后感 3

  黄金时代之所以黄金是因为回忆里的记忆闪着金光,是黄金的自己在黄金阶段创造的人生黄金事迹。

  之于陈清扬,之于王二,两个完全相悖的人因为他的“肉”和她的“灵”而结合。王二是确凿的流氓,也是实在的汉子;而清扬无所谓,为了那贫瘠年代里的贫瘠的“伟大友谊”特立独行,不管不顾,她是自然之子,赤子的肉和灵付诸于这肮脏的世界。王二是幸运的,因为他如啊Q之龌龊,却比啊Q幸运,她遇到的不是假正经的吴妈,是纯粹的具有野性美自然美的“梅蕾苔丝”。也许造化弄人,命运之神见不得过于纯粹的美,就派一个纯粹的丑去“中和”。这里面多少是有点美丑对照的感觉,至于清扬因为王二的两巴掌产生的是爱?还是染苍染黄的异化感?说是什么都为这个赤子感到惋惜―——若爱,是错付的圣洁;若染,岂不是将美生生撕碎了给懂的人看?

  当然王二也是值得同情的.,异化的大背景让此人索性去证明自己的“不清白”,和所有丑陋的人性正面交锋,的确也是个汉子。他做不成君子似的英雄,只能扮演流氓似的野匪。这真是让人无所适从的一种角色分配,然而王二却也演绎着独有的人性本色。他向每一个遮遮掩掩的丑陋灵魂张牙舞爪地彰显自己“光明磊落”的龌龊和猥亵,倒叫一切都那么欲盖弥彰,反而让人产生一种对“真小人”莫名的敬畏感。

  王二深知自己的份量,但也懂得敢做敢当的草莽英雄观,他试图不去辜负清扬;可是这赤子不需要也不明白,因为自始至终这自然之子―——“梅蕾苔丝”演的都是个人的内心戏。这就是阴差阳错,这就是情*缘远,强求不得。爱或不爱,哪里由得了自己!

  《黄金时代》读后感 4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的后记中写到,"本世纪初,有一位印象派画家画了一幅伦敦的风景画,在伦敦展出时引起了很大轰动一一他画的天空全是红的,观众当然认为是画家存心要标新立异,然而当他们步出画廊,抬头看天时,发现因为是污染的缘故,伦敦的天空的确是砖红色的。正如我们的生活不应该是我写的这样,但实际上,他正是我写的这个样子。"

  在90年代写下这些作品,想必定是顶着很大的压力,他是完完全全的"另类"。王小波是个有趣的人,如此黑暗的年代却写出有喜感的文章。看全文时觉得文风自然洒脱,让我以为是作者信手拈来,后来看了他的后记才知道这故事写了二十年,果然看似不经意的作品原来最费心力。

  读这本书时,不经意间会思考全书的主题到底是什么,是否会激励自己向上。读到最后的时候豁然开朗,在那样的年代作者的本分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是在作品中夹杂某些刻意说教。王二证明了物质贫瘠的时候,也可以有特立独行的精神财富。单看文章的各个章节,就好像是一个人的一生一样,从年轻的黄金时代到最后的阴阳两界,刚好是一个人的一生,而作者以王二为主人公贯彻全文,就像是自己写自己的一生,这一生的故事,被王小波一一回忆在了纸张上,这是被打乱了,隐隐约约有联系在一起的线索,似是非真模棱两可,不同时代的性爱也有不同,但我竟然回忆不起具体的内容,或许多问我两遍的话,我都不确定每个故事里的女主叫啥,好了,我好像真的忘了。

  在看了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的两本之后,留在我脑子里或许只有那么几个人名了吧,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去看看别人的想法。看了专业人士的分析,大叹自己只是一个粗人,或许我只是在看花,他们是在喝水。能在当时的情况下写出这样的书籍,敢于写这样的书籍,精神国度早已超越众人。

  《黄金时代》读后感 5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叫《黄金时代》。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萧红的一生。

  萧红的一生是悲惨的,她出生在一个封建思想浓厚的家庭里,她的父亲对她很不好,还逼着她成婚,而她受不了就逃了出来,过上了四处漂泊的日子。

  在萧红漂泊的日子里遇到了很多朋友,在朋友们的帮助下萧红进入了写作的“黄金时代”,在那战火纷飞时代里,影响萧红创作重要的人就是萧军。两人因文学走到了一起,一起度过了艰难的日子,和萧军在一起的时光对于萧红来说是非常美好的,在那样的一段时间里,萧红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文学天赋并获得了鲁迅先生的赞赏。最后,两个人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而分离。与萧军的分离就代表了萧红的人生由幸福到悲惨。

  萧红非常爱萧军,在萧红的人生处于低谷时,萧军给予了萧红温暖,陪她一起度过了难关,两个人开开心心的。

  萧红的一生是跌宕的,但萧红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渴望,仍然坚持创作,写出了好多有名的作品。例如《生死场》、《呼兰河传》等。她是一位伟大的文学作家,值得人们尊敬。

  《黄金时代》读后感 6

  关于**时代的故事,大部分分为两种:第一个,是所谓的伤痕文学。应该是反思**对社会的摧残和对那代人的伤害。不过讲道理,这种没看过,电视上也没放过。应该是哭哭啼啼式的。第二种是讲那个青春,激情的时代。比如都梁的《血色浪漫》,就感受不到任何的悲伤,只有那个激情的岁月。还有《阳光灿烂的日子》,不过,感觉《阳光灿烂的日子》更好像是少年的成长,里面有些情节和《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有点像,不过,一个是在火热的年代,一群人的青春故事。另一个是战争年代,一个少年的内心。这中类型的应该是人生是豪迈的`。电视上放的也是这种。黄金时代应该不属于这两种吧?

  书里面描写了大量的陈清扬和王二同志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各种时节的巫山云雨。不得不说,在那个时代,能这么大胆的写作的人,应该没有几个吧?

  这种描写和《白鹿原》中的明显不一样,其中细节描写确实很有意思,不是很露骨也不是很晦涩,绝对不是小黄书。

  里面有一段很有名的话,具体记不清了。在我的黄金时代里,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但是生活就是一个慢慢受锤的过程。毋庸置疑,生活可能就是这样。所以希望大家至少是慢慢受锤,不能一下被锤废了,这就不好了,哈哈哈。这让我想起微博上的那句话,尚未配妥剑,出门便已是江湖。最后一句是:愿千帆过尽,内心仍是少年。

  《黄金时代》读后感 7

  书里有一句话:一本书,你看它写得好不好,译得好不好就行了,害臊干什么。开始的时候被这样的写作风格震撼到了,后来读多了渐渐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借用一个词来评价这本书,厚重。表面上看起来是用了无数粗俗的故事,恶心的描述,然而论其中的道理,能看明白的可能不过百分之一,乃至更少,佩服作者的写作功底以及对问题的思考。

  这本书的时候想到了红楼梦,故事是甄士隐讲的,顾名,真事隐。同样,本书是王二讲的,你觉得王二存在他就是存在的,你觉得这只是瞎编的故事,这也可以是瞎编的故事,所以里面的内容真真假假,反派不反派也是由你定。

  书中的女性角色都不受现实社会压迫,敢爱敢恨,有着大胆,张扬的个性,并且勇于追求自己所认定的真理,哪怕这个社会并不认可这样的真理。而王二也同样放浪不羁,敢于质疑。最后一部分说,只要你被大众认可了,你就是对的,如果不被认可你就是错的,不管你本身对与错。社会本来也就是这样的,只是我们*惯于把它美化了来看。

  部分词句属剽窃他人,且才浅学疏,言不达意,见谅!

  《黄金时代》读后感 8

  很多人喜欢王小波,王小波书里的暗语似乎成了这一群体的暗号,我是因为这种“王小波热”才对人对书感兴趣。

  老实讲,这本书没有读明白读透彻,我认识里面每一个字,我能看懂其中一些隐喻,但对于这样一本几乎每句话都是作者巧心经营的书,仍有一些文字如同雾里看花,隐喻重重,整篇看下来又不知道他究竟要表达什么了。

  不按常理出牌,或许这是王小波受欢迎的原因。 属于王小波独特的文风,独特的离经叛道,那些巧妙的隐喻,荒诞的事件和对话,看完让人啼笑皆非,或许是他说的那样,不懂他的会觉得他是“小神经”。

  我不敢说自己懂,我也不很喜欢这种离经叛道。读王小波的文字让我仿佛进入一个扭曲的空间,图案和色彩都是混杂凌乱的,各种要素没有规律地排列又紧紧胶着在一起。他从现实中写超现实的东西,这种超现实让人觉得不适,但在他看来,现实才是令人不适的。

  或许小波先生生活在现在,能写出更优秀的作品吧。

  可惜当下难有超越。

  王小波的书像是立体的,每个人都有从自己的角度解释的权利,我努力想从一个最好的角度去理解,但总觉得欠些火候。我想读书是看缘分的,我还年轻,所经历的事只能让我解开其中部分密码,总得等我再经历一些才能体悟更深,回想我读过的所有书,大抵都是如此。

  可人生又是何其短暂,这世界上有这么多书这么多经典瑰宝,我匆匆一瞥尚且来不及,更何况一本书反复多次在不同心境**会不同感悟了。

  或许我想得太过悲观,我带着曾经的我进去,再带着另一个我从书里走出来,这一部分成长,或许是要在生活中经历几遍折磨和痛苦才能学到,又或许有的人一辈子都无缘碰到的。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是都要经历过一遍才能有所获,有时候也可以弯道超车。

  最后,还是把我对这本书做个总结吧。《黄金时代》这本书虽是五个独立的故事,连在一起却有一种人生的滋味。

  黄金时代有最烂漫的幻想和奢望,大胆放肆又目中无人。 三十而立,站在人生的岔路口,认真地思考存在的意义。四十不惑,经历过真实的死亡,对生命更加珍视,写下似水流年,是王二为自己选择的使命。革命时期的爱情,是一场对历史的审判。我的阴阳两界,站在未来看过去,一切皆了然。

  这本书从去年开始看,中间断断续续几次,终于在今天结束,我本以为已经忘掉——虽然很多故事的确忘了,但回头再看,发现很多思想已经根植于心。我到底还是读懂了些王小波吧,22岁的尾声,对于我正在经历的黄金时代,能明白这些深感庆幸。

  我要爱,要生活,把眼前的一世当做一百世一样。这里的道理很明白;我思故我在,既然我存在,就不能装作不存在。无论如何,我要对自己负起责任。

  我们生在这亡命的时代,作为两个亡命之徒,是何等的幸福!真应该联手做一番事业!那天夜里我说道:在这世界上要想成一番事业,非(做)亡命徒不可。

  《黄金时代》读后感 9

  《黄金时代》的故事很简单,没有偷汉的女知青陈清扬被人们称为“破鞋”,最后偷了一脸流氓相的下乡知青王二,成为了真正的“破鞋”,最后爱上了他。

  陈清扬作为这篇故事的女主角,特立独行的性格似乎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这个时代对她的审判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来过,或者只想大哭一场脱离这个梦境,然而现实就是梦境。

  陈清扬对这个时代的反抗也是作者对生活的呐喊,她的形象也给读者带来了思想**。

  一、打破传统枷锁。《黄金时代》对陈清扬的所有描写,从多方面出发,塑造了一个立体生动的女性形象,而且这一形象打破了传统的枷锁,同时也使人获得了一种“精神的**”,给予其他后来者很多启迪。《黄金时代》是对**的一种批判,而其塑造的陈清扬形象在作品最后也有展现,即便是已经分开很久,在90年代二人相遇时候,虽然已经离婚,但是陈清扬依然保留着“结婚证”,对人物形象的刻画进一步加深。

  二、特立独行。陈清扬是特立独行的,《黄金时代》中对陈清扬的塑造也处处表现出这种“特立独行”。无论是在作品最初主人公对“破鞋”的反抗,还是对后来“组织”的反抗,即上午结婚、下午离婚,均体现出了她的特立独行,她不为任何事折腰,只为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情。

  三、至纯的友情。情感救赎,为了达到“救赎”的结果,陈清扬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第一种便是“至纯的友情”,是对王二的友情。具体来说,陈清扬是一个下放的女医生,其本身身世清白,但是被人无缘无故地说成是“破鞋”,这对陈清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尤其是情感上的,她需要一个人来做她的朋友,倾听她的诉说,但是很多人找陈清扬,特别是男人找她,并不是为了看病,不是因为她的医者身份来的,而是因为她的“破鞋”身份。这就导致陈清扬的心理要承担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在这种情况下,王二出现在陈清扬的身边,而且是以一个“病人”的身份出现的,所以陈清扬对其好感增加,认为他们之间拥有“伟大的友谊”,为了这份伟大的友谊,陈清扬不惜以肉体交换,得到了暂时性的“情感救赎”。

  四、至真的爱情。对于王二,陈清扬的态度一直在不断变化。在刚开始,陈清扬只是对王二有一定的好感,而且王二也能证明自己“不是破鞋”,所以陈清扬与王二接触较为频繁,但是随着与王二的交往,陈清扬的态度日渐转变,尤其是王二被打伤之时,陈清扬说“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这句话可以说是陈清扬感情的一种真实表达,她已“为爱痴狂”,而这“至真的爱情”实际上也是陈清扬进行“情感救赎”的一种表现。

  《黄金时代》里写道:那一天,我二十一岁,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

  他描述了公牛受锤的过程,年轻的公牛精力旺盛,非常好斗,人们把它捆起来,用大锤在它的睾丸上使劲砸几下,从此之后,这公牛就只知道耕地拉车,再也没有其它想法了。

  我想起小时候从邻居家抱回来一只小狗仔,肉乎乎的非常可爱,每天追鸡赶鸭的跑来跑去,慢慢的长大了,要给它套上脖圈。刚开始套上的时候,小狗还不明白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后来才发现上了当,行动严重受限,因此哀号不断,听着让人心疼。有时我想给它解开,让它不再难过,邻居告诉我,千万不能解开,过几天就好了。果然,几天之后,这小狗不再叫唤,每天吃了食之后,老老实实的趴在窝里,再也不上窜下跳了。

  如王小波所言,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年轻人不会理解这一点。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出名也大都在30岁以前,以后也有机会,不过难度大了许多。

  钱钟书说: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30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这话似乎与王小波所言之理暗合。20岁之前还没有“受锤”,那时候不狂,只能说明才能不行;到了30岁之后还狂,这锤只会砸得越来越厉害,也撑不了多久。

  而我却认为黄金时代不局限年纪,黄金时代不在于自己是否狂。一个人的黄金时代可能会出现在他的人生任何时候。在我们在为生活奋斗的就是处在自己的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读后感 10

  在釜山,用A4纸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两个晚上,用瑜伽后的休息时间finish掉。

  作者用一些看似极其不入流的思想去讽刺那个糟糕荒谬的年代。**这个时代,经历过的人总是给它定位成灰色的惨淡。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却是意识上的自由带来的鲜明色彩。作者把那段时光命名为他的黄金时代。读毕,我确实赞同这种定义。

  王小波式的幽默总让人忍俊不禁,但,不过是种假象而已,这种感觉就好比你含着一颗裹着糖衣的药片,时间溜走后,留下的是长久化不掉的苦涩。

  我承认自己爱上了那段天昏地暗,乱七八糟的时光,看不清未来,找不到想要的生活,和唯一的一个大概能谈得来的朋友,一起过着原始人的日子,从不会想着要一个结果,明天,是奢侈的字眼,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的艰难·······

  一个大的时代,总是可以催化了一代人的感觉,但是它同样具有一种反作用力,即现实的'枷锁愈紧,人的心却愈渴望自由。

  我们这个时代呢?一切都是自由的,开放的,赤裸裸的。

  我们的心呢?

  我们还有自由么?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无所顾忌地去爱,爱上此时你觉得对的人,不去想下一秒钟你担负着谁的责任?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扔掉所拥有的一切,逃跑到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过原始人的生活,仅仅为了快乐···

  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太多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已经被这种反作用力完全催化了,我们宁愿不自由,我们宁愿享受禁闭。我们宁愿麻木。

  这段时间,我总是想跳出来····多么简单又奢侈的念头啊~

  要感谢作者,至少他给了我这么做的勇气。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阅读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1)

——《黄金时代》读后感6篇

《黄金时代》读后感1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我终于读完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记得大约一个月前,在新浪专栏里看到了几篇回忆王小波的文章,无一例外地提到了《黄金时代》这本书。书名似乎之前也听过,重要的是当时想要找一本看,于是就选择了这本书。

  我从书旗小说APP中下载的全本,没有花一毛钱。也因此不能避免地看多看一些夹杂在正文中广告,也难以避免地将各个故事串联在一起读。实际上这本书是分为五卷的,每卷除了共用名字叫“王二”的主人公外,都有一个独立的卷名,都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而我阅读的电子书,各卷之间是没有卷名的,我曾一度怀疑为什么在读的故事跟上一个故事没有太多的关联,而是另起炉灶呢?

  百度百科里介绍这本书时说,它是知青文学的突破之作,以特有的写作方式和写作视角给知青文学带来了不一样的感觉。百科里还说,它是《亚洲周刊》选出的100部亚洲小说之一。这些评价毫无疑问地可以权威地证明这是一本好书,是开卷有益的典范。可以作为一名普通读者的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其定性为一本好书呢?

  曾几何时,沉浸在《*凡的世界》里,被深深地感动着。少*用劳动和读书来追求生命的意义之所在,少安则用劳动和实干为自家和村民创造着物质的财富;金波和藏族的姑娘仅仅是因为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就可以谈一场精神上的恋爱,润叶在努力追求幸福失败之后才发现幸福不在彼岸而就在触手可及的身边。读完此书,感受受到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自己的灵魂在那段日子里实现了升华。可读完《黄金时代》呢?完全的一脸茫然,不知道在表达怎样的主题,不知道故事背后是怎样的意图?

  王二是一个怎样的人?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经历过*、上过大学、留过洋、在大学任教的社会上层人士。这里的上层不是指拥有多少的财富或者拥有多大的权利,而是指拥有知识和智慧。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对待任何事情,即便是严肃认真的事情,在他的描述中却故意隐去了重要的部分,重点描述了十分可笑的一部分。

  比如讲到西方留学,《墨迹》中会介绍校园是多么的美丽、教授是多么的富有魅力、学生是如何肆意享受青春的放纵、自己打工的艰辛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不可思议。而王二的留学经历,只关注了两点,一是导师如何压榨自己的剩余价值,而是如何和妻子开车去公路上或者公园里“坏一坏”。前者可以解释为对*思维的迂回讽刺,那么后者只能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放纵,虽然这是成年人最本质最原始的行为。

  书中每个故事都有着不止一位的女主角,但所有的女主角的共同点就是王二的妻子、情人、女朋友中的一员。女主的名字有的很好听,比如陈清扬;有的比较俗,比如面条、小转铃;有的很随意,比如姓颜色的女大学生、小孙、海鹰;更加引起我注意的是,他的妻子居然没有名字,他一直叙述的口吻就是我的妻子或者我的前妻。

  书中有一个画面令我神往,令我欣喜,令我激动。那就是陈清扬承认自己爱上王二的那一刻。在此之前,陈清扬可以跟王二搞破鞋,可以跟王二离群索居,可以跟王二过上实际上的夫妻居家生活。但陈清扬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爱上王二,直到那一刻。天上白云悠悠,山间溪水西流,陈清扬挂在王二的肩上,长发可以下垂到王二的腰部。王二不知怎的,在陈扬清的屁股上重重地打了几下。就在那一瞬间,陈清扬感觉天地虽然广大,但好像只有两个人存在,自己的身体已经酥软的像一条水蛇,自己之于王二就像青藤绕树、小鸟依人。这是我认为全书中最美的画面,由于这个情节的存在,我不再认为认为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是苟合,不再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我觉得这才是自然流露的爱情,才是爱情的伟大之所在。

  但一枚硬币总有他的两面,爱情不也是如此么?我承认爱情的伟大,但也不得不承认爱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乎这个社会的伦理规范的。王二是单身汉,而陈清扬却是有夫之妇,虽然爱情很真挚,但会被伦理的视角会无情地戳破。这让我想到了《廊桥遗梦》中男主Robert与女主Francesca的爱恋,令人感动,但同样不合乎伦理。最终,女主也是选择了家庭的责任,放弃了爱情,虽然自己得心早已被带走,但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生活。

  女主在去世前留下遗嘱,为了纪念曾经的爱人,为了缅怀逝去的爱情,自己的骨灰不要跟丈夫合葬,而是洒在爱的见证的廊桥之下。这也让我想起了民国才女陆小曼,她为了追求与徐志摩的爱情,放弃了与深爱自己的丈夫王庚的婚姻,也放弃了自己与丈夫未出世的孩儿的生命,毅然选择了离婚与堕胎。比较一下陈清扬、Francesca和陆小曼,我认同Francesca的选择,感动陈清扬的爱情,憎恶陆小曼的无情。

  最后,不得不说,王二是个坏孩子,是个读过很多书,有着很多奇怪的想法,动手能力很强,能够像磁铁一样吸引女孩的坏孩子。

《黄金时代》读后感2

  反反复复,断断续续,总算是把这本书给囫囵吞枣的看完了,我要把这本书评为荒诞现实派,这本书有点儿像刚看过的那个电影《大鱼》,王小波是讲故事的人,他总是把现实讲的很荒诞不经,每当你想嗤之以鼻的时候,却又发现些许现实。

  总体而言这本委实具有冲击力,书里的描写尤其是关于“性”观点的描写,对于王二,王小波或者某些人来说或许很赤裸裸,很真实,但是却不是放之皆准的现实,对于思想还未定型的人来说,很容易误入歧途,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和“真实”而把自己变得丑陋。毕竟“边界”是个很难把控的东西,而敏感话题的边界更加难以分辨。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不适感,但还是勉强读完了,原因在于对王小波这个人产生了好奇,不是对他的书,而是对他的人,好奇他生活中是温顺沉默的人,还是如同王二一般,思维跳跃,天生反骨且带着不着四六的痞气,好奇现实中的他是否也如此赤裸裸的表达自己,又或者,真实的他是否如真的如同书中写的这般。

  不过,看完以后,暂时没有继续阅读其著作的欲望,因为整本书还算喜欢的是最后一篇带有浪漫气息的“我的阴阳世界”以及其它部分不涉及性的自言自语与奇葩脑洞。

《黄金时代》读后感3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也是我看了已经忘了几十遍的书。

  在整个故事里,心如明镜的是陈清扬,而王二始终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陈清扬因为他那无心中的两巴掌而爱上他,却也因为这两巴掌的无心而离开了他,这就是为什么陈清扬为什么老说王二是“混蛋”的缘故。浑有浑的可爱之处,所以多年后还要来找王二,告诉他自己爱他。浑有浑的遗憾之处,所以陈情扬至爱王二,却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本质上来说,他和她前夫一样,根本不了解她,“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在《黄金时代》里,最完整的人物是陈清扬而非王二,陈清扬有勇气、有担当,引领王二走过了那最艰难的一段,使他终于从一个男孩变成为一个男人。这也可以看出王小波对女性的态度,她们是灵魂之火,生命之光。没有哪个现代*作家如王小波一样如此尊重女性,哪怕他的小说里有很多粗口和脏话。

  网络上评论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而我个人很认同,比如书中那些要详细过程的军政人员,显然就是活在寂寞和虚伪中。

  当今社会,早已成为败絮其中的快餐时代,到处充斥着快餐文化,而王小波,波哥的《黄金时代》给了我一片净土,那种纯洁的性所显露的伟大革命友谊是世间千万物无法比拟的,正如王二和陈清扬俩人与世间的格格不入,那是一种超脱,超脱于肮脏的灵魂世界。

  这样的王小波,这样的黄金时代,我想拥有,我想你也是!

《黄金时代》读后感4

  黄金时代之所以黄金是因为回忆里的记忆闪着金光,是黄金的自己在黄金阶段创造的人生黄金事迹。

  之于陈清扬,之于王二,两个完全相悖的人因为他的“肉”和她的“灵”而结合。王二是确凿的流氓,也是实在的汉子;而清扬无所谓,为了那贫瘠年代里的贫瘠的“伟大友谊”特立独行,不管不顾,她是自然之子,赤子的肉和灵付诸于这肮脏的世界。王二是幸运的,因为他如啊Q之龌龊,却比啊Q幸运,她遇到的不是假正经的吴妈,是纯粹的具有野性美自然美的“梅蕾苔丝”。也许造化弄人,命运之神见不得过于纯粹的美,就派一个纯粹的丑去“中和”。这里面多少是有点美丑对照的感觉,至于清扬因为王二的两巴掌产生的是爱?还是染苍染黄的异化感?说是什么都为这个赤子感到惋惜―——若爱,是错付的圣洁;若染,岂不是将美生生撕碎了给懂的人看?

  当然王二也是值得同情的,异化的大背景让此人索性去证明自己的“不清白”,和所有丑陋的人性正面交锋,的确也是个汉子。他做不成君子似的英雄,只能扮演流氓似的野匪。这真是让人无所适从的一种角色分配,然而王二却也演绎着独有的人性本色。他向每一个遮遮掩掩的丑陋灵魂张牙舞爪地彰显自己“光明磊落”的龌龊和猥亵,倒叫一切都那么欲盖弥彰,反而让人产生一种对“真小人”莫名的敬畏感。

  王二深知自己的份量,但也懂得敢做敢当的草莽英雄观,他试图不去辜负清扬;可是这赤子不需要也不明白,因为自始至终这自然之子―——“梅蕾苔丝”演的都是个人的内心戏。这就是阴差阳错,这就是情*缘远,强求不得。爱或不爱,哪里由得了自己!

《黄金时代》读后感5

  王小波说: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我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

  我也曾设想过我的黄金时代,没有太多的烦恼,*时偶尔发发呆,独处时迷惘一下未来,闲时看书赋词,有交心的朋友,想要到达的远方,和一场满心欢喜的恋爱。为了自己所热爱的一切,锲而不舍的勇敢追求,哪怕山河险阻,路遥马亡。

  黄金时代的我们总是年少轻狂,也许我们根本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依旧那么迷之自信。我们看不惯社会的种种不公,也不肯轻易向这个世界妥协。

  但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公*,上帝赋予每个人的超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拥有美貌,有的人拥有智慧,有的人拥有财富,有的人拥有勤奋。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特质,细细雕琢,有一天,它一定会闪闪发光。

  不过在我们这个浮躁的社会里,功名论,皮囊论,权术论,总是占据着我们荒芜的心灵。我们总是相信这世界有捷径可走,如何一个月追到男神女神,如何毕业年薪百万,如何三个月考研清北复交。这是我们很多人的通病,我们每天都在思考这些问题。我们的黄金时代,好像就在我们还没想清楚这些问题的时候,就悄悄溜走了。

  我们总是很忙碌,可是忙碌的事情却并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我们总是很迷茫,迷茫的思考人生,却忘记了走好当下的每一步;我们总是自我催眠,自我感动,自我佛系,一步步变得不像那个想要成为的自己。黄金时代那些向往的爱情、友情、理想、远方,好像就变成了一纸笑谈。

  这个世界很大很大,我们的心很小很小,它能容纳的东西十分有限,人一旦贪心,给自己的心扩容,心就会碎成一片一片。在我们的黄金时代,住进心里的应该是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美好的事,纯粹的自己,而不是那些无关痛痒的人,不是那些不干不净的杂念,不是那个自己都瞧不起的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黄金时代,有的人成为了黄金时代的高端玩家,有的人则成为了倔强青铜。很多可控和不可控因素,为每个人写出来不一样的答卷,但愿我们都是眼里睡星星,心里住太阳的人吧。

《黄金时代》读后感6

  我阅读这本书的时间跨度太大了,从一个夏天无法入睡的夜晚开始,一直到秋风扫落叶的一个中午,以至于我一边看也在一边忘记,本来也是零零碎碎到现在所剩无几了。王小波真不愧是李银河说的最有趣的一本书,“幸运的是我选了小波这本书来读”。人生呀就是一本书一本自己作自己读自己收获与失去的大书,我们从书写的过程中一点点懂得什么该珍重,什么该放手,领悟人生参透人生同时也生活在这痛苦的人世。

  不止王小波的语言,包括他的思维都是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我看到了他荡漾的内心。诙谐有趣的叙述,让我那个无法入睡的夜晚竟嗤嗤的笑起来。这部作品让人对革命时代有了更具象的了解,人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压抑,关于爱关于性,但小波的文字仍然是活泼的,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王二真是个有趣的灵魂,他心里有一匹自由的马在奔驰,看不见悲戚看不见落寞,总是那么生机勃勃。而那些爱过王二睡过王二的女孩子们也是各有各的风姿,但他们有一点是一样都与众不同独领风骚,性格与行为在那个年代应该都算得上怪诞了吧,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女孩子真实的可爱。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2)

——《黄金时代》读后感 (菁华5篇)

《黄金时代》读后感1

  在釜山,用A4纸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两个晚上,用瑜伽后的休息时间finish掉。

  作者用一些看似极其不入流的思想去讽刺那个糟糕荒谬的年代。*这个时代,经历过的人总是给它定位成灰色的惨淡。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却是意识上的自由带来的鲜明色彩。作者把那段时光命名为他的黄金时代。读毕,我确实赞同这种定义。

  王小波式的幽默总让人忍俊不禁,但,不过是种假象而已,这种感觉就好比你含着一颗裹着糖衣的药片,时间溜走后,留下的是长久化不掉的苦涩。

  我承认自己爱上了那段天昏地暗,乱七八糟的时光,看不清未来,找不到想要的生活,和唯一的一个大概能谈得来的朋友,一起过着原始人的日子,从不会想着要一个结果,明天,是奢侈的字眼,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的艰难·······

  一个大的时代,总是可以催化了一代人的感觉,但是它同样具有一种反作用力,即现实的枷锁愈紧,人的心却愈渴望自由。

  我们这个时代呢?一切都是自由的,开放的,赤裸裸的。

  我们的心呢?

  我们还有自由么?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无所顾忌地去爱,爱上此时你觉得对的人,不去想下一秒钟你担负着谁的责任?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扔掉所拥有的一切,逃跑到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过原始人的生活,仅仅为了快乐···

  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太多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已经被这种反作用力完全催化了,我们宁愿不自由,我们宁愿享受禁闭。我们宁愿麻木。

  这段时间,我总是想跳出来····多么简单又奢侈的念头啊~

  要感谢作者,至少他给了我这么做的勇气。

《黄金时代》读后感2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我终于读完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记得大约一个月前,在新浪专栏里看到了几篇回忆王小波的文章,无一例外地提到了《黄金时代》这本书。书名似乎之前也听过,重要的是当时想要找一本看,于是就选择了这本书。

  我从书旗小说APP中下载的全本,没有花一毛钱。也因此不能避免地看多看一些夹杂在正文中广告,也难以避免地将各个故事串联在一起读。实际上这本书是分为五卷的,每卷除了共用名字叫“王二”的主人公外,都有一个独立的卷名,都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而我阅读的电子书,各卷之间是没有卷名的,我曾一度怀疑为什么在读的故事跟上一个故事没有太多的关联,而是另起炉灶呢?

  百度百科里介绍这本书时说,它是知青文学的突破之作,以特有的写作方式和写作视角给知青文学带来了不一样的感觉。百科里还说,它是《亚洲周刊》选出的100部亚洲小说之一。这些评价毫无疑问地可以权威地证明这是一本好书,是开卷有益的典范。可以作为一名普通读者的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其定性为一本好书呢?

  曾几何时,沉浸在《*凡的世界》里,被深深地感动着。少*用劳动和读书来追求生命的意义之所在,少安则用劳动和实干为自家和村民创造着物质的财富;金波和藏族的姑娘仅仅是因为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就可以谈一场精神上的恋爱,润叶在努力追求幸福失败之后才发现幸福不在彼岸而就在触手可及的身边。读完此书,感受受到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自己的灵魂在那段日子里实现了升华。可读完《黄金时代》呢?完全的一脸茫然,不知道在表达怎样的主题,不知道故事背后是怎样的意图?

  王二是一个怎样的人?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经历过*、上过大学、留过洋、在大学任教的社会上层人士。这里的上层不是指拥有多少的财富或者拥有多大的权利,而是指拥有知识和智慧。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对待任何事情,即便是严肃认真的事情,在他的描述中却故意隐去了重要的部分,重点描述了十分可笑的一部分。

  比如讲到西方留学,《墨迹》中会介绍校园是多么的美丽、教授是多么的富有魅力、学生是如何肆意享受青春的放纵、自己打工的艰辛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不可思议。而王二的留学经历,只关注了两点,一是导师如何压榨自己的剩余价值,而是如何和妻子开车去公路上或者公园里“坏一坏”。前者可以解释为对*思维的迂回讽刺,那么后者只能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放纵,虽然这是成年人最本质最原始的行为。

  书中每个故事都有着不止一位的女主角,但所有的女主角的共同点就是王二的妻子、情人、女朋友中的一员。女主的名字有的很好听,比如陈清扬;有的比较俗,比如面条、小转铃;有的很随意,比如姓颜色的女大学生、小孙、海鹰;更加引起我注意的是,他的妻子居然没有名字,他一直叙述的口吻就是我的妻子或者我的前妻。

  书中有一个画面令我神往,令我欣喜,令我激动。那就是陈清扬承认自己爱上王二的那一刻。在此之前,陈清扬可以跟王二搞破鞋,可以跟王二离群索居,可以跟王二过上实际上的夫妻居家生活。但陈清扬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爱上王二,直到那一刻。天上白云悠悠,山间溪水西流,陈清扬挂在王二的肩上,长发可以下垂到王二的腰部。王二不知怎的,在陈扬清的屁股上重重地打了几下。就在那一瞬间,陈清扬感觉天地虽然广大,但好像只有两个人存在,自己的身体已经酥软的像一条水蛇,自己之于王二就像青藤绕树、小鸟依人。这是我认为全书中最美的画面,由于这个情节的存在,我不再认为认为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是苟合,不再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我觉得这才是自然流露的爱情,才是爱情的伟大之所在。

  但一枚硬币总有他的两面,爱情不也是如此么?我承认爱情的伟大,但也不得不承认爱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乎这个社会的伦理规范的。王二是单身汉,而陈清扬却是有夫之妇,虽然爱情很真挚,但会被伦理的视角会无情地戳破。这让我想到了《廊桥遗梦》中男主Robert与女主Francesca的爱恋,令人感动,但同样不合乎伦理。最终,女主也是选择了家庭的责任,放弃了爱情,虽然自己得心早已被带走,但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生活。

  女主在去世前留下遗嘱,为了纪念曾经的爱人,为了缅怀逝去的爱情,自己的骨灰不要跟丈夫合葬,而是洒在爱的见证的廊桥之下。这也让我想起了民国才女陆小曼,她为了追求与徐志摩的爱情,放弃了与深爱自己的丈夫王庚的婚姻,也放弃了自己与丈夫未出世的孩儿的生命,毅然选择了离婚与堕胎。比较一下陈清扬、Francesca和陆小曼,我认同Francesca的选择,感动陈清扬的爱情,憎恶陆小曼的无情。

  最后,不得不说,王二是个坏孩子,是个读过很多书,有着很多奇怪的想法,动手能力很强,能够像磁铁一样吸引女孩的坏孩子。

《黄金时代》读后感3

  都说年轻人普遍就是浮躁的,我仔细想了想,如果**的不是立竿见影的事,就做你们现在在做的事,做个30年也许和你们一样了,只是30年后的我想要的和现在我想要的是同一个东西么?

  就像都说青春不能只图一时开心,可不图一时开心又算那门子青春。

  与人对话的一个误区在于,说点深刻的,不解释术语,不是一样层次的背景,听不懂。说点浅显的,其实我们并没有交流,只是说了而已。

  就像我看似读懂了这篇小说,但或许是对它还一无所知。

  黄金时代这本书,满篇都是看似打趣的闲谈,却看得出作者*期间深深的无奈。

  到了岁数就要**!王小波的性,总是那么漏骨,但却是那么真实。或许对于这人类的本能来说,不就是应该如此吗?

  21岁也同样是我的黄金时代,总是心高气傲,觉得自己有接管一切的能力,但现在才知道之前的岁月静好都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或许只有像我现在这样走入社会,我的受锤之旅才真正开始。

  就像小波说的:我们的生活或许不应该是我写的样子,但事实上它就是我写的样子。

《黄金时代》读后感4

  以前听过王小波,却未读过他的书,这次通识课要读他的书,去图书馆借了他的《黄金时代》。

  翻开书,一页一页看下去,有点小小的惊奇,这和我以前看的书太不一样了,作者竟是这样来描写生活的。前看的书里面没有这样对性的频繁描写,而作者写性就如日常生活中我们干任何一件事一样的自然,虽有性却也不使人觉得色,似乎在那样的年代,在那种环境下,人被压抑的只能用性来宣泄内心的欲望与反抗。

  人与生俱来的三大欲望在作者的书里都被限制,书中的王二二十一岁,这是他的黄金时代,他说他有好多奢望,他想爱,想吃,他是插队的,被队长穿小鞋,生命虽不至于受到威胁,但总是去了一些自由。“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陈清扬恰恰相反,所以就成了众人眼中的破鞋。但她不是破鞋,她想证明她不是。

  她认为破鞋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最不乐意让一让人失望,因此他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这也是陈清扬的黄金时代,虽被称作破鞋但她清白无辜。王二说他二十一岁时认为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到他。但后来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王二和陈清扬是没有被那个时代摧残的人物代表,他们内心对生活的感觉没有被那个禁锢的环境消磨掉,依然保持着人的天性,内心没有麻木,就如文中多次描写的性。

  王小波对性爱大胆自然频繁的描写,或许是由于在那个时代收到的压制太多,太违反常理,是在经历了那样的压制之后对人性的一种探索,或许是要在长久的压抑之后要**人的曾经被压制过的思想,,要释放内心的感情。就如文中他写道王二在喂猪时,猪食里的糠总是比*时多三倍,然后和司务长吵架,他说“我们的猪总得吃饱吧”看到这我笑了好久,他的语言太幽默了,幽默之中也许有一些无奈与悲哀吧,他是在说有生命的动物对事物的需求,也是在说人的一种自然需求。或许这是他用来想那个丑恶,压抑,愚蠢的环境挑战的一种方法,这是它的独特之处。

《黄金时代》读后感5

  在釜山,用A4纸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两个晚上,用瑜伽后的休息时间finish掉。

  作者用一些看似极其不入流的思想去讽刺那个糟糕荒谬的年代。*这个时代,经历过的人总是给它定位成灰色的惨淡。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却是意识上的自由带来的鲜明色彩。作者把那段时光命名为他的黄金时代。读毕,我确实赞同这种定义。

  王小波式的幽默总让人忍俊不禁,但,不过是种假象而已,这种感觉就好比你含着一颗裹着糖衣的药片,时间溜走后,留下的是长久化不掉的苦涩。

  我承认自己爱上了那段天昏地暗,乱七八糟的时光,看不清未来,找不到想要的生活,和唯一的一个大概能谈得来的朋友,一起过着原始人的日子,从不会想着要一个结果,明天,是奢侈的字眼,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的艰难·······

  一个大的时代,总是可以催化了一代人的感觉,但是它同样具有一种反作用力,即现实的枷锁愈紧,人的心却愈渴望自由。

  我们这个时代呢?一切都是自由的,开放的,赤裸裸的。

  我们的心呢?

  我们还有自由么?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无所顾忌地去爱,爱上此时你觉得对的人,不去想下一秒钟你担负着谁的责任?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扔掉所拥有的一切,逃跑到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过原始人的生活,仅仅为了快乐···

  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太多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已经被这种反作用力完全催化了,我们宁愿不自由,我们宁愿享受禁闭。我们宁愿麻木。

  这段时间,我总是想跳出来····多么简单又奢侈的念头啊~

  要感谢作者,至少他给了我这么做的勇气。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3)

——《黄金时代》观后感9篇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里面让我最上心的电影因素有两点:配乐和色调。

  一、配乐

  一部节奏如此慢的电影,竟然演了好一会儿了还不见配乐,让我怀疑导演是不是想整部电影都不用配乐,幸好后来证明是我猜错了。

  第一次出现配乐大概是在萧红和萧军相遇那一段,是一段比较浪漫的慢节奏音乐,因为一直在注意这个东西,所以当时实在让我激动了一把;第二次出现是发洪水、萧红要从旅馆逃生的时候,配乐是很轻快的,预示着萧红的命运开始转折了(在这部电影里),从这点来说的话,这段音乐用的还是很成功的。

  根据我的记忆,电影中正儿八经的配乐总共出现了四次,前两次是让我印象比较深的,后面两次记不太清楚了。除了正式的配乐之外,电影里还出现过例如“有人在弹钢琴”之类的音乐,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电影的单调(不过形成这部电影的独特风格的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单调”),但是导演更进一步的意图我是猜不到了。

  二、色调

  这部电影色调基本是偏冷的,这跟电影中多是冬天有关,但是我猜想,导演大概也是在暗示主人公们所面对的`严峻的生存环境吧。在我的印象中,电影的色调有一个分界点,大概就是在发洪水的那时候起(大片的黄色,暖色调)电影的色调不再是单纯的白色,而是加入了很多暖色调进,就算是在大雪里,也要有黄色的墙出现,或者是黄色的太阳光,这时候正是二萧热恋的时候,这种色调跟前面的单调的纯白形成了很强烈的反差,我觉得是用的比较成功的。

  到后面,色调基本上也是一直在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毕竟没有前面明显和令人印象深刻了。

  除了这两点之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导演的另一个尝试——像采访一样的拍摄,这点是更大胆的一个尝试,因为它很容易把观众从”戏“里面打出来,而不是带进,这当然跟它是一部传记片有关系,但是毕竟这样一来观众是不容易”入戏“的,不过我觉得自己还是看进了,所以我觉得这一点也是比较成功的。

  总的来说,这部电影还是拍出了导演自己的风格,而且将萧红的一生基本上讲清楚了,电影中用了很多打乱时间顺序的手法,可能对萧红不了解的观众看起来会有些吃力,但是没什么大问题。

  最后,其实看这部电影,让我想到另一部——《南海十三郎》,也是一部传记类型的电影,我觉得可能在风格上这部《黄金时代》更加有自己的特点,但是在”好看”上说的话,这部可能还比不上那一部。

  两个男主角吕成和刘好,典型的老实,害羞,不散言辞的奔三男人,事业和爱情对于他们两手空空,一日的偶然,遇到两个同龄的白领女青年,同样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他们的执着和真诚最终让他们抱的美人归。

  对于付一*,他真的很悲剧:有能力,人很聪明,会处理事情。但是在爱情面前没有把握好尺度。面对相爱的人,最终默默离开,对待感情一定要谨慎,不要脚踏两支船,可能是太聪明,让人没有安全感。事业和爱情都不想少得,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曲终人散后,感悟到鱼和熊掌不可皆得。一个好的女人,一旦错过了,一身就再也不会挽回。在事业和爱情迷茫时:他感慨要先成家后立业。

  对于艾小方,在追求名利和爱情面前,忽视了自己的人格和周围的人际关系,等待她的结果是不得人心,让人憎恨。同时爱情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一厢情愿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不断的失败,不断的付出,最终会心理变态。

  对于林国亮,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表现的很虚伪,梦想用贫瘠博的心爱的人的同情,幻想得到自己的真爱,其实当谎言被人揭穿时,一直的欺骗只会让人讨厌。在爱情面前,欺骗总会被揭穿的,你欺骗了一时,欺骗不了一世。

  喜欢一个人,首先做他(她)最好的朋友,了解他(她)的*惯和爱好。用体贴和感动来融化他(她)。在现实面前,人活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放弃也是承担责任的过程。爱情不仅是感情,更是责任。

  真正的相爱,爱是刻骨铭心的,痛也是刻骨铭心的。

  尤其是大结局部分,感受颇多。特别是梁爽的几句话让我感动。

  她说:“女朋友可以再找,但是父母只有一个。”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很痛。我想她的父母虽然看的很不忍心,但是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女儿不想让李好为难不得已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很大气呢,父母也应该很欣慰也很自豪的吧!

  是的,她不是不爱他,而是不想让他为难,观后感《剩女的黄金时代观后感》。她不想这样。她还说,“人活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不能太自私了!其实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承担责任的做法。”

  一段婚姻牵系着两个家庭,两边都同意自然很圆满;若有一方不同意,那么这段婚姻即使再美好也会有遗憾。不过最后看到大家和和美美的,就踏实了。

  真诚是可以打动人的,只要发自内心就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电视剧里面有坏人出没的时候,我都会恨之入骨。可是,最后,看到他们醒悟之后,我又会觉得他们是如此可怜。“我”本善良,一点都没错!我本以为这个结局也是这样的,可是疯子就是疯子,无法改变的事实。

  真想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好朋友。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有需求或是好消息愿意与他(她)分享的。希望会有一个人,无论何时都会出现愿意听我与他(她)分享的人。相反的,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朋友。只要是朋友有所需要,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会出现在他(她)的眼前听他(她)诉说他(她)的故事。再好的故事也是要有人分享才快乐!有时,快乐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有时快乐不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看着电视剧中的梁爽和我真的有几分相似。脾气、处理事情的风格、做人的风格……甚至写日记的*惯,好多好多相似的地方。或许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年龄的不同吧,不知道我到了她这个年纪时,能否混出个这么好的职位来。不过我相信那时的我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呵呵……我承认,我不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孩子,我也有很多毛病,而且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要改,不过,当我爱的人出现后,我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我会愿意为了那份感情去付出,作出努力。可惜,我心目中的李好还没有出现,多么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让我遇见,这一次我一定不会放手。

  李好就是我想要找的依靠,寻找一个李好这样成熟而稳重的男人过一辈子,是值得的。

  真的可以找到吗?

  《黄金时代》这部电影以民国时期为背景,描述了女作家萧红跌宕起伏的一生以及令人唏嘘的爱情,影片塑造了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还原了一个充满自由思想和海阔天空的时代。

  在看电影前我总喜欢看一下人物背景,我认为这样能够更好地感悟人物的灵魂。在百度百科上看到萧红的资料时,还是被惊到了,我并不惊讶于她的文学成就,毕竟文学家比比皆是,而是她的勇气彻底征服了我。

  在影片中,她有三段坎坷的爱情,在文学中她意气风发,纤纤玉指便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她的《生死场》《商市街》充分体现了她的文学天赋。

  聂绀弩就曾说过,萧红是用自己的天赋在写作,她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商贾小贩还是风流政客皆栩栩如生,有血有肉;而萧军是用他的刻苦努力在写作,虽然文章深刻,但缺少一些灵气,整体来较,萧红的文学造诣确实是高于萧军的。影片中萧军也曾因这些话而疏远了萧红,造成了二萧在感情上的隔阂,而这些,萧红自己是不知道的。

  许广*女士在描述萧红时说过:萧先生是感情胜过理智的一个人,别看她在文章中天马行空,在感情中却失去判断。无论是她为了追求自由而私奔,还是在王恩甲抛弃她而去时自己仍旧期盼并一味相信他还会回来一样,她在爱情中深深沉溺并乐于其中,不能自已。也许这也是她的福分,毕竟有些人一旦受伤,便会关闭心门,这正是萧红的勇气所在。

  萧红的一生跌宕起伏,一直在逃亡中度过,和萧军在一起的时光,是她最美的时光。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现在我仍记得影片中的萧红在萧军对她逐渐冷淡,并有情敌出现之时,曾问过萧军:如果我没有你所期许的才华你还会喜欢我吗?萧军是这样回答的,怎么会呢。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怎么会呢,因为爱情,才把萧红从现实的窘迫中拉到文学的路上,并使她越走越远,萧军无疑是她文学上的一大助力。

  二萧因文学而相知相恋,却并没有相守。二萧在最美好的时光相遇,相遇是命中注定,分开更是宿命。萧军的大男子主义和敏感自我的萧红,注定无法相守,其实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却更希望萧红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能有份安稳,可是现实终归是现实,美好仅仅存在于憧憬之中。

  看完黄金时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更深印象的是萧红的决绝与坚强。作为一个女性,她私奔,追求自由,被抛弃,却仍有一份无可奈何的乐观去面对生活,孤独无依的生活;作为母亲,两次怀孕。却没有一个孩子在她身边,不是生活所迫,将骨肉送人,就是在逃亡中在黑暗中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内心却无比的孤独与寂寞。

  在医院的病床上,她脸色苍白,嘴唇紧闭,却有神经质一样的笑声,不知是讽刺还是苦笑。所幸,文字一直陪伴着她,在她孤立无援时,她用文字描述着世间的美好,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始终勇敢坚强,不管是爱情还是生活。

  破陋的瓦墙,糟乱的摆设,窘迫的生活,每日食不果腹。时刻逃亡,从北方到南方,从哈尔滨到香港。坎坷情路,汪恩甲,萧军,端木,还有陪伴她最后一段时光的骆宾基,究竟谁才是她最后的归宿,我们无从知晓,只能从她的文字中体会灵魂深处的声音。

  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够保持这样一颗单纯的`心,说到这,我好像听到萧红对着远方自言自语:我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作,仅此而已。可是那个时代不允许,就这样,四处漂泊,她的文字好像也经历了风雨的洗礼,越发的精致,扣人心弦。

  我就像他划过的一根火柴,转眼就成为灰烬,然后他当着我的面划开另一根火柴。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何如此悲凉?萧红亦如那根火柴,在她的黄金时代邂逅了美好的爱情,即使没有结局;短暂的一生如烟花般绚烂却又一闪即逝,当她走在荒凉的街道是苦笑,还是黑暗?

  影片中曾演到萧红独自一人在屋内时,便关掉所有的灯躺在床上,只在头顶留下一个摇曳的蜡烛。她便制作手影,或大或小,或宁静或活跃。满屋的寂静,只有墙上的影子在黑暗中跳跃,照亮了她那苍白的脸颊。这情景,不禁让人感到心疼,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

  萧红曾对朋友说,自己的一生走的是败路。她感慨: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

  下面这句话。便是一语成箴:不错,我要飞,但与此同时我觉得,我会掉下来。她反抗家庭,逃婚,同居,未婚先孕,在三十年代的东北小城,足以惊世骇俗,但与此同时她又强烈的追求自由与爱情,追求一生的归宿。在待人接物上,她的幼稚与任性也为她的一生埋下了伏笔。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遇人不淑,颠沛流离。这十六个字准确的描述了萧红的一生。一次次的抛弃与背叛,这是她作为一个女性的不幸,也是新旧道德下积压的不幸,更是混乱时局下必生的产物。

  我们不知道历史中真实的萧红时怎样的,只能从文献中了解她的一些生活片段,拼凑出她那伟大却又短暂的一生,感叹她令人心痛的过往,沉浸于她笔下的文字,看着她似一个幽灵在荒芜的街道飘零,在精神世界里徜徉,在现实中勇敢顽强的生存。

  是的,生存,因为在动荡的年代,在文化高压的政策中,没有生活,只有生存二字可以形容。有人说,这部影片过于诗化,虽然唯美,却不符合大众的口味。而我们是无法使历史上的人物符合我们的想象的,因为那是活生生的人,有经历有情感的动物,而非美好的憧憬。我们无法看到真实的萧红历史重现,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演绎,通过故事回味那个被成就和被毁掉那个女子,在胶片上领略属于她的黄金时代。

  上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的*,那是一个民气十足、海阔天空的时代,一群年轻人经历了一段放任自流的时光,自由地追求梦想与爱情,有人在流离中刻骨求爱,有人在抗争中企盼家国未来……萧红,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一路流亡,从北方到南方,从哈尔滨到香港,一边躲避战乱,一边经历着令人唏嘘又痛彻心扉的爱情与人生。对生的'坚强对死的挣扎在她笔下穿透纸背,她的人生亦是如此。

  许鞍华导演的关于女作家萧红的《黄金时代》是今年最被期待的电影,就借;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说点和这部电影有关的或无关的。

  先说一个略微残酷的事实,;国际妇女节;指的是共产国际,是1910年8月召开的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上,由共产国际的德国领导提出的建议,并最终确定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所以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庆祝这个节日。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女性朋友的,就不要问人家放不放假,过不过节了哈,她们大概得上班。

  言归正传,黄金时代。电影之所以最终命名《黄金时代》,源自萧红写给萧军信中的一句话;这不正是我的黄金时代吗?; 折射了1930年代民气开放、自我意识觉醒,百舸争流的年代,那是萧红这样的知识分子的黄金时代,也是追求自我的女性的黄金时代。

  萧红,一个民国女子,经历了逃婚、未婚先孕、生子后被弃、母子分离、幼子夭亡、颠沛流离、与四个男人发生情感纠葛,这还只是她人生的一部分,真正贯穿她生命的主旋律是以写作为武器,唤醒更多人的自我觉醒意识。她一生如同动荡尘埃,从未停歇,直到最终客死异乡,她几乎经历了那个时代的女性不敢想象的所有事情。她的文字、她的感情生活和她坎坷的命运,本身就比一部电影还要精彩跌宕。王安忆曾说,有故事有才华的女人很多,萧红之所以能被历史记住,是因为她把自己的热情转化为更巨大的东西,去影响其他人。

  萧红骨子里有东北女人的热烈,她和张爱玲都是自我意识觉醒的女性,都忠于自我。北国冰雪中长大的萧红活得炙热投入,燃烧自己,心怀天下;而上海风骨的张爱玲活得冷峻淡然,永远冷眼旁观,有一种置身事外的气度,只活自己的。

  《黄金时代》这部电影以民国时期为背景,描述了女作家萧红跌宕起伏的一生以及令人唏嘘的爱情,影片塑造了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还原了一个充满自由思想和海阔天空的时代。

  在看电影前我总喜欢看一下人物背景,我认为这样能够更好地感悟人物的灵魂。在百度百科上看到萧红的资料时,还是被惊到了,我并不惊讶于她的文学成就,毕竟文学家比比皆是,而是她的勇气彻底征服了我。

  在影片中,她有三段坎坷的爱情,在文学中她意气风发,纤纤玉指便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她的《生死场》《商市街》充分体现了她的文学天赋。

  聂绀弩就曾说过,萧红是用自己的天赋在写作,她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商贾小贩还是风流政客皆栩栩如生,有血有肉;而萧军是用他的刻苦努力在写作,虽然文章深刻,但缺少一些灵气,整体来较,萧红的文学造诣确实是高于萧军的。影片中萧军也曾因这些话而疏远了萧红,造成了二萧在感情上的隔阂,而这些,萧红自己是不知道的。

  许广*女士在描述萧红时说过:萧先生是感情胜过理智的一个人,别看她在文章中天马行空,在感情中却失去判断。无论是她为了追求自由而私奔,还是在王恩甲抛弃她而去时自己仍旧期盼并一味相信他还会回来一样,她在爱情中深深沉溺并乐于其中,不能自已。也许这也是她的福分,毕竟有些人一旦受伤,便会关闭心门,这正是萧红的勇气所在。

  萧红的一生跌宕起伏,一直在逃亡中度过,和萧军在一起的时光,是她最美的时光。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现在我仍记得影片中的萧红在萧军对她逐渐冷淡,并有情敌出现之时,曾问过萧军:如果我没有你所期许的才华你还会喜欢我吗?萧军是这样回答的,怎么会呢。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怎么会呢,因为爱情,才把萧红从现实的窘迫中拉到文学的路上,并使她越走越远,萧军无疑是她文学上的一大助力。

  二萧因文学而相知相恋,却并没有相守。二萧在最美好的时光相遇,相遇是命中注定,分开更是宿命。萧军的大男子主义和敏感自我的萧红,注定无法相守,其实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却更希望萧红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能有份安稳,可是现实终归是现实,美好仅仅存在于憧憬之中。

  看完黄金时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更深印象的是萧红的决绝与坚强。作为一个女性,她私奔,追求自由,被抛弃,却仍有一份无可奈何的乐观去面对生活,孤独无依的生活;作为母亲,两次怀孕。却没有一个孩子在她身边,不是生活所迫,将骨肉送人,就是在逃亡中在黑暗中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内心却无比的孤独与寂寞。

  在医院的病床上,她脸色苍白,嘴唇紧闭,却有神经质一样的笑声,不知是讽刺还是苦笑。所幸,文字一直陪伴着她,在她孤立无援时,她用文字描述着世间的美好,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始终勇敢坚强,不管是爱情还是生活。

  破陋的瓦墙,糟乱的摆设,窘迫的生活,每日食不果腹。时刻逃亡,从北方到南方,从哈尔滨到香港。坎坷情路,汪恩甲,萧军,端木,还有陪伴她最后一段时光的骆宾基,究竟谁才是她最后的归宿,我们无从知晓,只能从她的文字中体会灵魂深处的声音。

  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够保持这样一颗单纯的心,说到这,我好像听到萧红对着远方自言自语:我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作,仅此而已。可是那个时代不允许,就这样,四处漂泊,她的文字好像也经历了风雨的洗礼,越发的精致,扣人心弦。

  我就像他划过的一根火柴,转眼就成为灰烬,然后他当着我的面划开另一根火柴。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何如此悲凉?萧红亦如那根火柴,在她的黄金时代邂逅了美好的爱情,即使没有结局;短暂的一生如烟花般绚烂却又一闪即逝,当她走在荒凉的街道是苦笑,还是黑暗?

  影片中曾演到萧红独自一人在屋内时,便关掉所有的灯躺在床上,只在头顶留下一个摇曳的蜡烛。她便制作手影,或大或小,或宁静或活跃。满屋的寂静,只有墙上的影子在黑暗中跳跃,照亮了她那苍白的脸颊。这情景,不禁让人感到心疼,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

  萧红曾对朋友说,自己的一生走的是败路。她感慨: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

  下面这句话。便是一语成箴:不错,我要飞,但与此同时我觉得,我会掉下来。她反抗家庭,逃婚,同居,未婚先孕,在三十年代的东北小城,足以惊世骇俗,但与此同时她又强烈的追求自由与爱情,追求一生的归宿。在待人接物上,她的幼稚与任性也为她的一生埋下了伏笔。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遇人不淑,颠沛流离。这十六个字准确的描述了萧红的一生。一次次的抛弃与背叛,这是她作为一个女性的不幸,也是新旧道德下积压的不幸,更是混乱时局下必生的产物。

  我们不知道历史中真实的萧红时怎样的,只能从文献中了解她的一些生活片段,拼凑出她那伟大却又短暂的一生,感叹她令人心痛的过往,沉浸于她笔下的文字,看着她似一个幽灵在荒芜的街道飘零,在精神世界里徜徉,在现实中勇敢顽强的生存。

  是的,生存,因为在动荡的年代,在文化高压的政策中,没有生活,只有生存二字可以形容。有人说,这部影片过于诗化,虽然唯美,却不符合大众的口味。而我们是无法使历史上的人物符合我们的想象的,因为那是活生生的人,有经历有情感的动物,而非美好的憧憬。我们无法看到真实的萧红历史重现,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演绎,通过故事回味那个被成就和被毁掉那个女子,在胶片上领略属于她的黄金时代。

  这是我第三次看这部电影,却是第一次有想要表达些什么的冲动。

  提起萧红,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其短暂的一生所经历的波折感情。对于萧红自己来说,感情也的确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仅仅是在文学创作方面。

  电影《黄金时代》以萧红的一生为线,通过对她几段感情的再现,期间再加上众多角色的独白,为我们勾画了一个生动的、鲜活的萧红。在我看来,这部电影的成功之一在于它并没有对萧红的感情有所遮掩,而是将其堂堂正正地表现出来。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在看时反而并不会有八卦的心态,而是很自然地把它当作萧红的一部分,以它作为一个窗口去走*萧红。

  萧红的身上有着极强的传奇色彩。她只活了31岁,但她所经历的,所承受的已然是完整的人生。她的一生逃过婚,失去过未婚夫,换了三任男友(骆宾基的后人澄清萧骆二人并非恋人关系),送走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影片里,许广*曾说萧红很擅长写饥饿和苦难,她写得令人触目惊心。饭桌上的一位文人在评价萧军和萧红时提到萧红是靠天赋和感受去写作的。天赋?萧红的天赋是什么?或许是丰富经历带给她的异于常人的生活体验吧。一直在流浪,一直在寻找。渴望自由,也向往稳定。

  全片最令我动容的地方便是萧红与萧军的命定相遇。“苍白色的脸,特大闪亮的眼睛,声音受惊而颤抖”,这是萧军第一次见到的萧红。那时的萧红肚子里还怀着汪恩甲的孩子,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两人夜里的相谈甚欢。人与人之间的点燃,可能从见面的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未婚夫离开,留下六百多元的债。萧军有心救助,却力量不足。一场洪水给了两人希望,也让萧红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大的转变。萧红遇见萧军,就像遇到了光。她怀着大肚子从楼上窗户跳下来时,是笑着的;和萧军租旅馆,房间简陋,因为穷困连铺盖都没有,她是笑着的;去巷子里吃饭,多了一份带汤的肉丸子,她也在笑。“电灯照耀着满城的人家,钞票带在我的衣袋里,就这样,两个人理直气壮地走在街上。”那时的萧红令人羡慕,她拥有着简简单单的幸福。不仅如此,萧军还带萧红去结识一众文人,在写作上帮助萧红。好的时候,两个人是真好,一起聊天,一起写作,一起去拜访鲁迅先生,一起做很多事。那是属于萧红的“黄金时代”。后来,日子渐渐好了,两个人的距离反而远了。在一次次的矛盾中积攒了越来越多的委屈与失望,最终她在分分合合中,选择了另一个人。我相信不少人看到这儿,应该都会叹息。

  萧军被萧红吸引始于才华。萧红后来反问:“如果我没有你想象的那种才华呢?”那个时代给文学创造了一种成长的氛围。越是压制,文学青年们自由的思想越是要冲破牢笼。萧军和萧红的感情何以裂变,我们很难知晓其中细节,也不宜过分关注。感情之事本就复杂,当事人都未必理得清楚,更何况他人。他们二人留在那个时代的是属于自己的文学印记,这也是后人应更多去关注的东西。

  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但他的生活不如普通人。他本可以接受父母的婚姻,过上普通人那时应该过的生活,但离家出走仍然是他最后的选择。他不愿意被这样摆布。她不想受封建制度的束缚。也许这个角色注定了他一生的悲剧结局。他是小红。

  萧军曾经问过萧红,当他在一个小旅馆的仓库里浪费时间的时候,你为什么还活着?小红回答:“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事情让我死不瞑目。”我们现在看到萧红说的让她死不瞑目的自然是旧的封建制度。萧红不愿意*庸或*凡。他想用他自己和他的笔来帮助被旧体制迫害的妇女。当时,萧军也被萧红非凡的才华和勇气所感动。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4)

——黄金时代观后感 (菁华6篇)

  今日终于看完《黄金时代》,我说过我不喜欢用比喻,写东西不喜欢用修辞,这本书的语言在*淡没有了,所以很合我的胃口。

  故事情节可以说是荒诞也可以说是正常,当然要看是在什么年代的故事了。虽然是小说,我倒是倾向于相信那些故事起码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真的。看此书给我带来最大的感觉是,似乎让我又重新体验了一边我的童年。这本书让我记起了很多我在那个荒诞的年龄干的荒诞的事情,我以为我将它们都忘了呢,但当那一个个场景甚至气味都清晰的再现时,我realize到原来我还没忘,起码没有全部忘记,多好。而我的黄金时代就我那荒诞的.年龄里结束了。

  此书(更多的是作者)让我对弗洛伊德产生了进一步的兴趣,早上视听说课上老师又刚好提到法学学生也要看看psychology的,于是晚饭后去图文找弗君的书,发现咱图书馆关于心理学的书还是不少的。弗君的书摞起来大概有三本牛津辞典那么厚,下学期再拜读。其实对于心理学我早就有一探究竟的想法,前几天我借了几本心理小说,大概不能在考试结束前看完吧,谁知道呢,上学期考试前也借了一大堆小说,结果还是看完了。

  Anyway,我还是觉得《黄金时代》让我记得了点什么,是关于自己的,至于书中的情节我想我已忘了。

  电影《黄金时代》是一部人物传记版的故事片,整部影片风格略显沉寂,体现了导演对已故女作家萧红的深切缅怀与追忆,通过真实的故事还原了一位饱受生活之苦却仍然天真大气的女作家。从她生*事迹看虽然文章的创作风格上“离经”,但感情生活并不“叛道”,反而还总被那些薄情寡义的负心汉所叛,就像她遗弃自己的孩子那样,自己也总是被男人遗弃,终其一生都未能实现她那个想做一名普通女人过*凡日子的心愿。

  自古文章憎命达,大多的优秀文章必须是经历过苦难的那些潇洒落魄的文人才能感受得到的,世态炎凉再加上落魄文人所散发出的那种独有的悲情色彩就更能很好的发酵成一壶陈年佳酿醉倒荧幕下的观众。而落魄文人大多都有一刻抛去私心杂念摈弃功名利禄后的纯洁之心,这纯洁之心就像是呼兰河上游坚冰融化的水,冰凉通明清无杂质,从远方而来又流向远方,任时光荏苒却永不枯竭,具有一股生生不息的魔力!

  萧红一生都渴望能找一个体贴爱护她的男人,但是最终都只是个幻想。第一个男人由于好马不吃回头草的“面子问题”遭到家人的极力反对黄了。第二个由于男人嫉妒心强,在女人面前深感自卑而最终选择去前线抗战离开了她也慢慢疏远忘记了她。第三个是由于胆小怕死,逃难的时候撇下了萧红自己先溜之大吉了。而且最令人为之流泪的是每次她都怀孕的时候被男友遗弃。其实作为女人她只是希望能有个名正言顺的归宿,体贴爱护她就心满意足了。可就这心愿也终究未能如意。因为她所希望要的和男人给他的或者男人以为她想要的之间总是错位,不禁令人感叹,在那样的时代里,女人的这些基本愿望原来显得是那样的奢侈啊!

  她一生都在漂泊流浪躲避战乱,甚至挺着大肚子时也照样是笔耕不辍漂泊继续,这真是生命不息折腾不止。这种薄命红颜总令人想到李清照说的“花自飘零水自流”的那种漂泊,她的创作灵感游走于童年记忆里家乡的菜园和小说创作之间,生活的希冀游走于对男人的幻想和被抛弃的残酷现实之间。可以说在那样的一个特殊时代里的这名普通女子,终其一生也未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情感归宿,但后人却在文学祠堂里给了她一个名分,也算是对她在天之灵的一丝慰借吧。

  她的文学造诣颇受人们认可,尤其鲁迅对她的才华更是青睐有加。小说《呼兰河传》里的呼兰河这个地名总令人联想到北方的丛林草场山田溪流,咋听上去感受到了一派浓郁的乡土气息。我没有生活过乡下并未亲眼见过电影中那样浪漫的画面,然而反而更加体会理解萧红笔下“呼兰河”的那番意境。可能是人对于没见过的事物有更加无比巨大的想象空间,也可能是“久在樊笼里”更容易被激起动物那熟悉并乐于回归自然的天性和本能的缘故。看了几段虽有点代沟,但字里行间所流露出来的那股灵气与清新之风还是蛮好的,就如同他本人那样大气纯洁不拘于俗!

  真的是一个纯真而无邪的女子。但是她的无知一样一直赤裸的展现出来,招人陷害却浑然不知,令观众同情怜悯。她的一生给人带来一种具有自虐倾向的快感,让性在撞击中升华,一个伟大的灵魂从电影中抽离出来,深刻地定留在你脑海深处。爱吧,朋友们,即使孤独,恨吧,朋友们,即使痛苦。在爱恨情愁中体会生命给你带来的厚重,让生命承受可以承受之重。

  观看完今天的电影后,才发现了萧红那*乎与悲惨的生活。在初读她的书《呼兰河传》时,对于她这个人也只有想象中的真实,也只有她在后园中玩耍时欢乐的景象与神态,与自己对那样美好生活的憧憬。但当她长大后,呼兰河那些热闹的市场,那些继续跳大绳的人们也已成为虚无缥缈的东西,眼下仅有的只是透心的寒冷与爱情的悲痛。她不敢回家不敢见父亲,因为她的事在那里已成为冷嘲热讽的常事,没有过多的关怀,只有短暂爱情间的温暖,只有儿子的灵魂与她日夜相伴。鲁迅的邀请使她又重看到了生命中的希望,是他的鼓励与他的悉心介绍,才使得萧红有了日后依靠的朋友,才感受到了一丝丝“大家庭”的温馨。

  日本的大举侵华加之身体原因,使她过起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在病床上的她最大的感受便是孤独与寂寞,幸好有她的丈夫与朋友一直帮助她到最后。

  一个时代、一种制度、一个选择造就了萧红既悲惨又充实的一生。她想到自己的祖父与那充满生机的菜园子,她向往*静同时也向往快乐幸福的生活,但命运道路却总与其背道而驰。她是痛苦的无助的,她希望被欢乐眷顾,但又一次次擦肩而过,可能只有死亡才是她最美好的归途。

  寒冷的北风再一次吹过呼兰河,而萧红的心却与这大地一样被冻的撕裂,她永远沉默在了白色的回忆之中。

  今日终于看完《黄金时代》,我说过我不喜欢用比喻,写东西不喜欢用修辞,这本书的语言在*淡没有了,所以很合我的胃口。

  故事情节可以说是荒诞也可以说是正常,当然要看是在什么年代的故事了。虽然是小说,我倒是倾向于相信那些故事起码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真的。看此书给我带来最大的感觉是,似乎让我又重新体验了一边我的童年。这本书让我记起了很多我在那个荒诞的年龄干的荒诞的事情,我以为我将它们都忘了呢,但当那一个个场景甚至气味都清晰的再现时,我realize到原来我还没忘,起码没有全部忘记,多好。而我的黄金时代就我那荒诞的年龄里结束了。

  此书(更多的是作者)让我对弗洛伊德产生了进一步的兴趣,早上视听说课上老师又刚好提到法学学生也要看看psychology的,于是晚饭后去图文找弗君的书,发现咱图书馆关于心理学的书还是不少的。弗君的书摞起来大概有三本牛津辞典那么厚,下学期再拜读。其实对于心理学我早就有一探究竟的想法,前几天我借了几本心理小说,大概不能在考试结束前看完吧,谁知道呢,上学期考试前也借了一大堆小说,结果还是看完了。

  无论如何,我还是觉得《黄金时代》让我记得了点什么,是关于自己的,至于书中的情节我想我已忘了。

  年轻时常看一本《黄金时代》的杂志,以致后来别人说起黄金时代时,总认为指的那本杂志。看2015年第34届香港金像奖颁奖晚会,才发现许鞍华导演,汤唯主演的关于民国女作家萧红传记《黄金时代》。

  本人学识浅薄,开博上网后学到了不少东西,逛博时曾看到过博友写有关萧红的博文,可因不喜欢终究没感兴趣。昨天逛博,又见一博友写了首关于萧红我的黄金时代诗文,于是在网上寻来汤唯演的《黄金时代》视频看看。感谢汤唯!真的,若不是汤唯,我至今还不见识萧红,也不会对此人感兴趣,虽喜欢文学,但从未看过萧红作品。认识汤唯,是从《色戒》开始,但这片我没看过,只是从此知道汤唯,看过她演的《晚秋》《北京遇上西雅图》。后来又在微博中看到过她的一些在外用外文演讲的视频,感觉汤唯不仅演技好,文采和能力也不错,不愧为人才!昨天午后闲来在网上看汤唯主演的《黄金时代》,汤唯,把那位民国女作家萧红,演绎得真是唯妙唯俏,棒极了!

  在我的眼里和心中,感觉萧红就是汤唯演的那样,看到网上萧红的照片时,反倒觉得那不是萧红,汤唯演的才是。汤唯演得那么好,可惜没能凭借《黄金时代》夺得第34届香港金像奖影后桂冠,片中她将燃着烟头按向手腕熄灭,将萧军离去,萧红痛苦表达的淋漓尽致,这就是汤唯,不知真实的萧红是否也这样?因为汤唯,我开始注意萧红。

  说真的,我不喜欢这个不长寿的民国女作家,至于她的作品,以后有空有机会就看,但决不会刻意,更喜欢丁玲。喜欢汤唯,喜欢汤唯演的萧红,在《黄金时代》影片末尾,我听到并看到了有关萧红的文字,我和祖父的园子。呼兰河这小城里住着我的祖父。我出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

  我家有一个大园子,这园子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些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的就跟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太阳在园子里是显得特别大。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从《黄金时代》中,我看到萧红是崇尚自由的,个性也很开放,她只想拥有一个安静的地方和爱,喜欢写作。她的写作能力是无限广阔的,感情也很细腻,以致于太专注于作品创作而脱离现实生活,生活对她也太不公*了。从她的文字来看,很接*生活,作品文字描写什么的都很细致入微,直入人心,令人感动,这个还是值得学*的。

  总之,《黄金时代》观后,见识了萧红,谢谢许鞍华导演导出此片,谢谢汤唯的表演,学无止境,我的黄金时代。

  三个小时,不觉得长,身为写作者,在《黄金时代》里看到的,是让我喉头为之一热的命运关键词:相遇。

  河与河相遇,野火和野火相遇,人和一群人相遇。相遇改变人,相遇改变时代,让蝼蚁变成神明,让绿皮火车变成银河列车999。让一个东北乡下的小姑娘,凭借一支笔,凭借那些不起眼的字与词,火烧云、倭瓜花、河灯、小团圆媳妇,汇入洪流,在刀枪不入的历史上,留下一声咳嗽。

  相遇之前,萧红的生活支离破碎,电影对此毫无粉饰遮掩。未婚夫汪恩甲、表哥陆振舜,陆续出现在她生活里,或多或少,改变着她的生命轨迹。但这些相遇,是生命准备期的相遇,是次一等的,狗粮般的,不足以喂养她。她和他们相处时的顺应、懦弱、反悔、挣扎,所有这些显得狰狞,被人视为狗血的举动,是她对他们的不适应,是一个人被狗粮般的满足拘禁时的必然反应。

  能够算作相遇的机遇终于出现,遇到萧军,遇到东北作家群,遇到该遇到的人,所凭借的,无非一支笔。他们讨论读书写作、爱的哲学,排演戏剧,在新年夜欢歌笑语,在街头和另一群年轻人拥抱。作家廖伟棠说,《黄金时代》里有一个青春*,那青春*,绝不是虚无的概念,就是这样一群人的拥抱,是他们交往中的灵光乍现,是琐碎谈话累积出的诗歌,他们因为写作相遇,相遇也成为他们写作的内容,他们的相遇像蝴蝶振翅,掀起风暴,至今不歇。

  即便相遇,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夭折、动乱、倦意都在发生,有人死去,有人被捕,有人悄悄退出那个时代,也有人谋求更大的相遇,例如萧红,她去了上海、青岛、武汉、香港,遇见鲁迅、许广*、胡风、梅志、丁玲、聂绀弩、舒群、罗烽、蒋锡金、骆宾基、端木蕻良。所凭借的,还是那支笔,笔是咒语,是让人们一瞬间心神相通的魔杖。所以,她的故事天然适合电影,她的经历,正是约瑟夫·坎贝尔所说的那种“英雄的旅程”。

  有评论者认为,这部电影,罗列许多名人,更像一部社交史,但正是许许多多个萧红的相遇,成就了许许多多个“黄金时代”。海明威从美国跑到巴黎去,和那一场流动的盛宴相遇;柯莱特从外省跑到巴黎去,和普鲁斯特、德彪西相遇;亨利·卢梭从海关收税员的职务上退休,和毕加索、阿波利奈尔相遇;还有罗克韦尔·肯特丢下锄头,从缅因州跑到纽约,莱昂纳多·科恩扛上吉他,搬进切尔西旅馆,紧跟着发生的,也都是生命爆炸般的相遇。

  读他们的传记,看到他们艰苦磨练自己、遭遇劫难、贫困潦倒,饿到出现幻觉,我都毫无同情,我知道他们必然遇到相遇,天将降相遇于斯人。为了出走,为了不断拓展生命的维度,他们抛妻弃夫、丢下儿女、欠债跑路、声名狼藉,他们无耻透顶,他们一点都不要脸,但和相遇之后的万卷诗书比起来,那都是细枝末节。

  《黄金时代》最惊心动魄之处,就在于此,它没有回避萧红的戏剧性情感,给了她的情史以充足的戏份,但最终却用貌似*实,实则风雷激荡的笔触,写出了人们是怎么从五湖四海奔赴而来,最终汇聚成一块新的大陆的。电影中,萧红死去后,丁玲、蒋锡金、骆宾基或者黯然神伤,或者悲痛难抑,那不只是本能的物伤其类,更是因为,他们所寄寓的大陆流失了一块,那是所有人的丧钟。

  这样的电影,必然不讨好,但是,许鞍华在接受采访时,曾把《呼兰河传》和艾米莉·勃朗特以及赫尔曼·麦尔维尔的作品放在一起比较,认为它们都是“探讨生命里特别原始及不讨好的东西”。这见解惊心动魄,也足以说明,即便在去世七十年后,萧红仍然能获得理解,相遇还在发生,和这样的相遇迎头相遇,是我们这镀金时代里,一道金子般的光。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5)

——《黄金时代》观后感 (菁华5篇)

  "对于萧红的生*经历,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老师在黑板上一个一个的`罗列了许多的名字:萧红,萧军,端木髸良,似乎还有骆宾基。那时候对萧红其人,只觉得是个才女,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

  我不知道《黄金时代》里对萧红的描述是否属实。电影是以倒叙和差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与萧红有关的人之口,将萧红的一声娓娓道来。

  电影中的萧红看似柔弱,却从骨子里透着倔强,她不要父亲安排的婚姻毅然离家,忍受着贫穷与孤独。却也为了不再孤独向未婚夫低头。当未婚夫撇下大腹便便的萧红悄然离去后,她却能安然的待在阁楼中静音创作。我想她就是这样一个如月亮般的女子,清冷,孤寂。

  萧军应该是她的太阳,他能带给她火热和陪伴。所以她义无反顾的追随着他,甚至他的冷漠,他的不忠。可太阳和月亮注定是不能同在的,他有他的壮志雄心,她却只想 要她的淡泊安逸。于是那怕是爱情,哪怕的骨肉,也阻止不了倔强的心。

  萧军走了,她便又陷入无边的孤独。萧军曾嘱咐丁玲“不要让她一个人孤孤单单。”萧红害怕孤独,非常。 我想,端木髸良的存在也不过是她太过害怕孤独的结果。记得老师讲过端木髸良是个汉奸,人品不太好,但我不知道,他是否如电影中那般懦弱。庆幸的是在萧红重病的日子里,他并没有弃萧红于不顾。

  最让我猜不透的是萧红对于孩子的态度。说她不爱孩子,那不可能,那样温婉细腻的女子怎么会不爱自己的骨肉。但她把第刚出生的孩子转手就送人,接着便投入到同萧军的爱情中。同样第二个孩子刚出生三天就病死了,她同样看不出悲伤,看不出绝望。

  看过了电影,我对萧红的疑问反而更多了,我想要解答这些,就得去萧红的文章中找了。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也都会在纷闹的人世间爱与被爱着。

  ——题记

  1911年,在呼兰河边的一个小村庄里,一个注定命运不凡的'女孩降生了,她就是张乃莹,也就是后来的著名女作家萧红。

  萧红成年后,父亲为她定下一门亲事,但她早已恋上表哥,为了心中的爱,便大胆的与表哥私奔。为此,萧红和家人惨遭他人的唾弃,表哥也因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最终背叛了萧红。萧红不得已只好投奔了之前的未婚夫。但没多久未婚夫一家也不辞而别,消失了。萧红在旅馆欠下了一笔巨资,她向报社写信求救,因此结识了萧军。萧军看中了萧红的才华,愿意伸手相助,萧红也认为两人情投意和,便走到了一起。但爱情有时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萧军、萧红的感情渐渐破裂,最终两人还是过到了尽头。后来,萧红遇到了端木,并于端木结婚。

  萧红的一生颇具悲剧色彩,短命、穷困、奔波,正是因为她这般不同的一生,才铸就了她特有的文笔风格。鲁迅先生曾在萧红最落魄时,给予她光明,对她的才华给予肯定。鲁迅先生的妻子许先生曾这样评价萧红的文笔:人都知道穷苦,但没有人像她写的那么深刻!

  萧红最终死于肺结核病,在她如流星般的人生中,划过属于她自己的光彩,和她自己的黄金时代!

  我不知道《黄金时代》里对萧红的描述是否属实。电影是以倒叙和差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与萧红有关的人之口,将萧红的一声娓娓道来。

  电影中的萧红看似柔弱,却从骨子里透着倔强,她不要父亲安排的婚姻毅然离家,忍受着贫穷与孤独。却也为了不再孤独向未婚夫低头。当未婚夫撇下大腹便便的萧红悄然离去后,她却能安然的待在阁楼中静音创作。我想她就是这样一个如月亮般的女子,清冷,孤寂。

  萧军应该是她的太阳,他能带给她火热和陪伴。所以她义无反顾的追随着他,甚至他的冷漠,他的不忠。可太阳和月亮注定是不能同在的,他有他的壮志雄心,她却只想 要她的淡泊安逸。于是那怕是爱情,哪怕的骨肉,也阻止不了倔强的心。

  萧军走了,她便又陷入无边的孤独。萧军曾嘱咐丁玲不要让她一个人孤孤单单。萧红害怕孤独,非常。我想,端木髸良的存在也不过是她太过害怕孤独的结果。记得老师讲过端木髸良是个汉奸,人品不太好,但我不知道,他是否如电影中那般懦弱。庆幸的是在萧红重病的日子里,他并没有弃萧红于不顾。

  最让我猜不透的是萧红对于孩子的态度。说她不爱孩子,那不可能,那样温婉细腻的女子怎么会不爱自己的骨肉。但她把第刚出生的孩子转手就送人,接着便投入到同萧军的爱情中。同样第二个孩子刚出生三天就病死了,她同样看不出悲伤,看不出绝望。

  看过了电影,我对萧红的疑问反而更多了,我想要解答这些,就得去萧红的文章中找了。

  1911年6月1日,在黑龙江呼兰城的一个在财主家族,一个女孩出生了,她就是后来的女作家——萧红。

  虽然出生在财主的家族,但萧红过得并不幸福,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父亲冷酷无情,只有在祖父那里才能感受到温暖的爱。

  20年后,父亲为萧红定下了一门婚事,但萧红对这门婚事并不认可,于是她和表哥连夜逃走了,后来表哥抛弃了她,她只好回家了,而家人并不欢迎她,无奈之下,她投奔了她当年背叛过的未婚夫汪恩甲,而命运又一次捉弄了萧红,汪恩甲也抛弃了萧红。此时,萧红身怀有孕被困在旅馆,她写信给报馆求救,从此认识了萧军,二萧情投意合,他们之间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最后两人却真正做到了相爱相杀。

  几年后,因战事,二萧永远分开了,后来,萧红与端木蕻良结了婚,直至萧红去世。

  萧红在困难时,她会去找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对于萧红也是亦师亦友。鲁迅先生十分欣赏萧红的才华,因此萧红更愿将鲁迅先生当作她的挚友,正因为鲁迅先生对萧红的鼓励,才让她鼓起勇气,继续走下去,走出了属于她自己的黄金时代!

  萧红是一位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女作家,她的作品中那种悲喜交加的情感,刚柔并济的语言风格,都来源于她那苦难的生活,她的一生是短暂的,是悲惨的,而正是这些苦难成就了她的文学造诣。

  萧红在写作上与出了她的黄金时代,但在生活上却是悲悯的,令人同情的。而这一切的根源,就像萧红说的,“只因我是个女人”。

  "最*喜欢听歌。很疯狂地听歌。

  我喜欢半夜戴上耳机,然后听一些情歌,会让我有所领悟的情歌。

  本来不该是这个时间在这里打字敲着键盘的。至少我昨晚是这样想的,今晚不能熬夜,我现在剩下的也只有青春了,我要好好保存我的青春,然后渐渐把它送入坟墓,看着他毁灭,看着阳光在它身上流转,看着它,想着有关它的一切。

  昨天看了《黄金时代》。有所感触。

  我不知道票房差的原因。将*三个小时的国产电影确实比较少见,毕竟你要把一个人的一生比较细节地告诉世人,导演一心一意的将这些表现出来。是国人不愿意把时间放在一部文艺片上吗。我不得不说这这年来我看过很多电影,大片还是国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个《黄金时代》是唯一一部能让我有观后感的影片。

  如果你对文学有感觉,如果你对萧红感兴趣,《黄金时代》确实是需要好好看看。觉得电影冗长无聊的观众,也许是没有耐心。在我看来没有哪一个情节是能让大家跳过或者说拉过去的。萧红和萧军的爱情在细节中感受的惊天动地,在贫穷中认识,共患难,每一个笑都像阳光。端木瘦弱的样子让人心疼却用一生只唯一一次的争执在萧军那里争取到自己的爱情,而萧红也将她这辈子唯一一次婚姻给他了。时间距离以及感情的不同造成了最后的悲剧。所以萧军才会与一个相识三个月的女子结婚却不愿意给与自己在一起共患难的萧红一个名分。萧红最后生病的时候,在*的大多数国情来看,男主角这时候会嫌弃或者抛弃。但让我想不到的是端木与萧红的对手戏,在无声的空间中演绎地淋漓尽致,他对她果真是爱。她对他果真是爱。最后,骆宾基的登场。萧红弟弟的朋友。在萧红生命中最后的44天,用极其的细心耐心陪伴着。对她的感情绝对是熬过真火。最后骆宾基在萧红去世之后,在大街上一边吃糖一边哭的情景,极为触动人心。

  没有单一的旁白。以人物叙述的形式。以不同人物的角度去描述萧红独立刚强自由的一生。这三个小时,我感觉是读了一本书。这本书,一页一页翻来翻去有滋有味。

  以获奖的形式说明没有为艺术献身,但是票房差,估计是不符合大众的口味,但是不能换成其他人的梦想,完成其他人的事情。是吧。

  其实。我本意不是想说《黄金时代》。我想说说最*的我。最*的我。想想也没有什么要说的吧。困了吧。自己在敲什么我都忘记。恩。晚安。自己就在自己心中。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6)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实用10篇

  “到排水管里来!”塔克说,“我们要为你的退休开个派对。”于是,这三个朋友便蹦着、跑着,静悄悄地进到塔克的家里,共享了一个很愉快的惜别宴会……

  你们知道这三个好朋友是谁吗?它们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它们都是在玛丽欧爸爸的报摊里认识的,它们三人一起分享食物,成了好朋友。因为是玛利欧把柴斯特从墙角的灰尘里救出来的,玛利欧是它的主人,所以它每天都睡在报摊的一个火柴盒里。有一次,它梦游了,把一张两块钱钞票当成一张柳叶吃,醒来时,发现那张两块钱钞票已经被它吃掉了一半,这时,玛利欧的妈妈来上早班,发现它吃了一张钞票,就把它关起来,是塔克用自己所有的积蓄让它重新获得了自由,多么真诚的友谊呀!

  还有一次,这三个好朋友在报摊里举行了一个派对,塔克很兴奋,传了个大圈,结果把一盒火柴给踢翻了,有一根火柴刚好掉在一堆报纸上,磨出了火星,着了火。玛丽欧一家赶到时火被扑灭了,他妈妈认为它是个不祥之物,要把它赶走,柴斯特演奏了一首名叫《重归苏莲托》的歌曲,非常动听,他的妈妈就同意它继续留下来了。

  一个星期天,一位音乐老师来买《美国音乐》,听到柴斯特演奏,觉得它比任何人演奏的都好,把它写在了一本杂志上,很快,所有人都知道了它,都来听它演奏,它成了名人,可它并不觉得快乐,因为它想念自己的家乡,而且天天都有人来听它演奏,它觉得很不舒服。

  最后,它坐着动车恋恋不舍的离开了纽约……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有一只蟋蟀,住在四根树桩里,他经常练*自己的跳跃,蹦来蹦去的,有一次,它贪吃的跳进了人们野餐篮里,但是还没吃完,就被人提到了繁华的纽约的时代广场。他慌慌张张地跳了出来。第二天,他幸运的遇到了一个叫马利欧的男孩,马利欧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柴斯特,柴斯特在那里认识了亨利和塔克,亨利是一只文静的猫,塔克是一只友善的爱收藏食物的老鼠,他们成为了要好的好朋友。一天晚上,柴斯特不小心引起了火灾,马利欧妈妈决定不要他了,但是柴斯特給妈妈唱了一首动听的歌,幸运的留了下来,因此他也成为了一个小小演唱家,他经常在时代广场的报亭那里演出,很多人来观看,亨利和塔克每天都给她快乐,和他排练歌曲。直到有一天,柴斯特想要回他想念的家乡了,亨利和塔克很伤心,为他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在他们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的回到了家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友谊有多么珍贵,我们应该学会善待身边的人,才能收获快乐。

  这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和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与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振颤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一一男孩玛利欧(本资料来自wwW.puxueWang.)。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因满满的日程和繁忙的生活而感到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这是一个充满友爱和温情的经典之作,这个上个世纪60年代的故事感动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人,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会永远记住那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记住那嘹亮而韵律无穷的鸣叫。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不幸被人类带到了最豪华的地方-纽约市。但它十分幸运,遇到了两个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还遇到了爱它的男孩玛利欧。玛利欧家不是很富有,因为塔克的一次失误,马利欧家破产了,柴斯特为了帮助马利欧一家,终于学会了人类的歌曲,并开启了它的演唱生活。每天两遍音乐会都有许多人,在最后,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在上个月读了这本书,是我倍受感动。

  看完书后,我对结尾很欣赏。虽然文字很阳光,但在我心里却有一种悲伤。我一遍遍地看着结尾,眼泪终于掉落下来。我也不知是为什么,有一种心酸的感觉。柴斯特回家后不知怎样了?

  我很责备柴斯特。它走之前,有没有想过它走后,马利欧一家该怎么办?他们家有遇到难关该如何是好?失去了朋友的塔克与亨利会不会想它到落泪,那些着急的人们会多么难过?!

  但我静下心来时,发现我想的问题都显得那么愚蠢!马利欧爱它,不想失去它,但他也希望柴斯特自由、快乐。塔克与亨利可以坐火车去柴斯特的家乡去看它,柴斯特也答应第二年的时候再回到纽约看望它们。遇到难关,马利欧一家可以用自己的双手闯过难关,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最后说人们。柴斯特不想做别人的工具,它真正想要的是一种自由的感觉,不希望被人规定时间歌唱,而是看自己的情绪,想唱就唱,想停就停。我终于原谅了他。

  这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跳进了野餐篮里,从没想过离开家的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老实忠诚的亨利猫和机灵也有一点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以他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乡下*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猫默默看着它回了家……

蟋蟀,在我们看来只是一种会叫的,有趣的小虫子。在书中乔治·塞尔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这只小蟋蟀的眼光,刚来时的对繁华楼塔惊讶,害怕与胆小;认识朋友时的欣喜,兴奋……

从书中能看出它是重情义的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无意吃下了一张2元的纸币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积蓄帮他补了回来。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才华,成了整个纽约的音乐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无忧,可就是会被关在笼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弃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谋求生计,而且还会遇到许多危险。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名利,回到自己温馨的家。如果让我们选择,谁会想离开“到哪都有粉丝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声,为何要离开?

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书,这是一本可以抚摸你灵魂的书。当你陶醉于那只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时,当你开始思考成名和自由孰轻孰重时,你就会明白,这本书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如果你爱读书,就请你品一品这本书吧!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讲《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主人公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亨利的故事。

  柴斯特本来不想离开康涅狄格州,因柴斯特贪吃被带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喧闹的城市中,柴斯特感到种种不适应。幸运的是它遇上了塔克、亨利,并成为了好朋友;它还遇上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奏家!然而有所成就的柴斯特仍眷恋着家乡的自由和宁静,于是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及友情所带来的巨大力量。在生活中,当自己伤心或是遇到困难的时候,因为有朋友的关怀与安慰,所以能坚强的走下去;当自己快乐或取得成功,因为有朋友的喝彩和鼓励,所以相信自己,不认输。

  这个世界,太多人在功成名就之后就忘记自己原来的本性,忘了人生追求的真谛,有多少人能像柴斯特一样呢,在有所成就的时刻,选择回归家乡,回归心灵的最原始。

  让我们向柴斯特看齐吧!

  最*,我们一起阅读了一篇长篇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述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之间发生的故事。而我却敬畏里面一个小男孩——马利欧,他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之一。马利欧的爸爸妈妈在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开了个小报摊,虽然客人不多,但每天还是可以卖出去一些报纸的。但有时候,马利欧的爸爸妈妈会没空来报摊,所以,年纪小小的马利欧就会帮爸爸妈妈卖报纸。在马利欧看管报摊时,一天收入也不是很多,但他已经很尽力了,所以父母也不会生气。

  看着马利欧帮父母看管着报摊,我的心里有些不好受。要知道,和马利欧相差不多大的我有时还会向爸爸妈妈撒娇,要这要那,缠得爸爸妈妈只好花钱去买。当自己乐呵呵的时候,我却常常忽略了父母的感受。有时,爸爸妈妈既要上班,又要担心着不懂事的我们,心思就不能完全放在工作上,这样不但影响了父母的工作,还给父母带来莫大的精神负担,这样的孩子多不懂事呀!

  有一个听话,乖巧的孩子是每一个父母的愿望,亲爱的爸爸妈妈们总是尽全力满足着我们成长需要的每一样东西,每一个愿望,渐渐长大的我们也该像马利欧一样,帮着父母实现他们的每一个愿望吧!

  就让我们从做一个乖小孩开始,把爱回报给最爱我们的爸爸妈妈!

  这是一个关于蟋蟀的故事。同学们,你们想听吗?那就让我讲给你们听吧!

  有一只蟋蟀,它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结果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他虽然离开了他的家乡,但是他也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亨利猫和老鼠塔克。

  还记得有一次,柴斯特在睡觉时不小心把一张两元钱的钞票给吃掉了,那可是白利克(他的主人)一家两天也可能赚不到的血汗钱呀!老鼠塔克便给他出了几个馊主意:一是把那张两元钱的钞票的另一半也给吃掉;二是把闹钟的玻璃给敲碎,把纸币给撒得到处都是,把零钱抛个满地,让主人以为是小偷进来了……但是,柴斯特都拒绝了,他决定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所以我觉得柴斯特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蟋蟀。

  不知不觉有一天,柴斯特拉出了一首意大利歌曲《重归苏连托》。一夜之间就出了名,但就在这人气正旺时,他却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柴斯特虽然出了名,但却失去了自由。在每天固定的时间之内都要表演一场,这让他感到很疲倦。他的主人玛利玛没有显得不开心,很高兴柴斯特能重获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柴斯特是一只勇于承担责任的蟋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像柴斯特一样,即使犯了错误,自己也要勇于承担责任,不拖累别人,这都是好的表现。柴斯特,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善良和勇气,我要向你学*!

  姐姐向我推荐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渐渐地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书中描述了蟋蟀、老鼠、猫之间的友谊。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过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结识了机灵,聪明的老鼠塔克和善解人意的猫咪亨利,还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但最令它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鼠的关怀。柴斯特用他奇妙的音乐天赋帮助主人一家摆脱了困境,从此一举成名。然而,功成名就的他却选择了回到了故乡,继续过他*静的生活。

  让我感动的是,是亨利、塔克、柴斯特之间那纯洁的友谊。不管柴斯特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的朋友总在身边支持着他,尊重着他的选择。在柴斯特感到迷茫时,聪明的塔克给他出了许多主意,而亨利则微笑着给予鼓励。有了朋友的帮助。柴斯特也不再感到孤独,无助了。

  朋友,是每个人都缺少不了的。有了朋友的帮助,困难就能迎刃而解。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7)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范文10份

  假期里,老师推荐我们看了《爱在时代广场》一书,看完后,我感动不已。它是一本令我百读不厌的好书,又是一本引起我深入思考的好书,更是一本引领我健康成长的好书!

  这本书让我“懂得爱,珍惜爱”。故事由小狗亨比的出现开始,围绕着亨比的成长发展,最终以亨比终于找到了新家结束,故事中,动物们以各自的方式爱着小狗亨比:如亨利用慈母般的爱温暖着亨比。他从死巷子里发现了亨比,还把亨比养了起来。亨比生病的时候,亨利为了让亨比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他差点困死在排水管里;塔克则用他的严父之爱关心着亨比。他天天为了亨比,去午餐摊找东西吃。为了让何瑞西接受亨比,它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小玩意给母猫凯瑟琳收藏,有一次塔克尾巴还被一位女士的高跟鞋踩烂了; 露露爱小狗亨比的方式是互相帮助的友情之爱。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获得了各种人群的爱,在爱的世界里幸福成长。

  在成长的路上,各种各样的爱也一直伴随着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教我走路,看我摔倒,就对我说:“勇敢站起来!”我当时太小,父母的话我听着似懂非懂,我还是张着嘴大哭。而他们呢,非常有耐心,最后,我终于在他们爱的鼓励下一次一次地勇敢站起来,学会了走路。

  上学以来,我也遇到了许多爱我的老师。我是个调皮的'男孩,自我管理能力差,学*上、生活中经常犯错,可老师们总是耐心地教导我。记得一次期末考试,由于考试时的不认真,我数学只考了八十多分,爸爸、妈妈都狠狠地批评了我,我自己也很难过,觉得对不起老师,都不敢见老师。可老师并没有责怪我,还和妈妈说,孩子考试没发挥好是正常的,不要责怪他,下学期继续努力。我深深地感受到,老师的爱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动力,激发了我的上进心。

  成长的路上到处都充满爱,只要用心去感受,我们都会是最幸福的人。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被书中的三个小动物: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小猫亨利之间真挚的友谊所感动。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老鼠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了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朋友间应当有难同当、有福共享,诚实守信,关爱他人……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若有了好的朋友,等于多了一面镜子,让自己对此反思,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到温暖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刚刚翻起,我便被文中的小主人公蟋蟀柴斯特与他的朋友们——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最让我难忘的是第八篇,这篇讲了柴斯特在梦游中,爬上钱箱,不小心吃掉了玛利欧一家的心血钱……妈妈发现了,怒不可遏地要让柴斯特的主人玛丽欧把钱补回来,否则不让柴斯特活动。老鼠塔克不忍心看自己的朋友受苦,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积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全部拿了出来,救出了柴斯特,柴斯特自由了,他们的友谊更深了。

  读到这儿,我不禁赞叹塔克,它是多么的慷慨大方,他又是多么的'善良,他们的友谊多么纯洁无私,塔克竟然能够把一生的财产一分不留,全给了柴斯特。这时,我想起了生活中的自己,想起了那些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自己曾经连卷笔刀都不愿借给别人,可对比塔克难能可贵的无私精神,他那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品质,我觉得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一本好的书,他不仅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而且,他还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清自己,改掉自己的不足。而这本书让我们知道的,正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他出生于1929年。在1956年,他出版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还是麦克米伦实际大奖小说之一呢!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他还结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塔克鼠,一个叫亨利猫柴。柴斯特被一个小男孩玛利欧收养。它的音乐天赋极高,征服了纽约的居民们,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柴斯特思念自己的'家乡,于是来到了火车站,坐上了火车,返回了它的故乡。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柴斯特吃钱的一章。由于柴斯特梦游把钱当作树叶来吃,可是它却不逃跑,而是留在这里。于是塔克担心柴斯特被白利尼夫妇批评,就拿出了它所有的积蓄来解救柴斯特。大家都知道:在当今社会上,谁会这么大方地把自己的积蓄都拿出来帮助别人呢?这让我赞叹不已。塔克真是一只善良、无私的老鼠啊!

  怪不得《纽约先驱论坛报》把此书评价为“这本书有一种纯粹、高尚的趣味”。

  暑假里,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人物是玛利欧和他的爸爸、妈妈,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有一只猫和老鼠,它们是好朋友,猫叫亨利,老鼠叫塔克。玛利欧在树叶下翻到了一只蟋蟀,后来塔克看到了柴斯特也想和他做朋友,晚上玛利欧在睡觉的时候,塔克带着亨利来找柴斯特玩,就这样它们成了好朋友。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柴斯特在玛利欧家演奏了很多曲子,所以围观的人非常多,它们都称赞柴斯特表演的`曲子很好听,史麦德利先生也表扬柴斯特对音乐非常的了不起。每天晚上塔克和亨利打开录音机让柴斯特演奏音乐,就这样它们幸福的过着每一天。后来玛利欧一家在报摊做生意赚了很多钱,后来柴斯特要回乡下了,塔克和亨利帮他找了一辆火车,柴斯特带着玛利欧送给它的铃铛向塔克和亨利挥手,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塔克和亨利回到排水管,它们躺在有很多纸屑的排水管里怎么也睡不着,塔克翻过身来轻声地对亨利说:“我们以后可以去乡下看看柴斯特。”它们对柴斯特非常地想念。

  暑假里,读了《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时长广场的蟋蟀》之后,以猫亨利和老鼠塔克为主人公,写成的第三部作品。

  《爱在时代》整本书的故事,由小狗亨比的出现开始,围绕着亨比的成长发展,最终于亨比找到了新家结束。

  故事中的人物,无论是亨利、塔克、母猫凯瑟林、小狗亨比,还是鸽子露露和流浪狗头头克斯斯文,个个性格鲜明,各有所长。我最喜欢文中的猫亨利,因为亨利是一个忠诚善良、憨厚的人。亨利对小狗亨比父亲般的关爱令人感动。亨利从死巷子里发现了亨比,还把亨比养了起来。亨比生病的时候亨利为了让亨比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亨利和塔比一起带着亨比一条迷宫般的排水管,差点迷路,困死在排水管里。

  猫亨利对小狗亨比的`爱让我想到了父亲对我的爱。我的父亲是一个极*凡的人,可他对我的爱是那么高大而坚定。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父亲总是向我投来欣赏的目光,给我源源不断的鼓励在,让我在困难面前重新站起来,让我变得勇敢而自信。

  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和我都受到了身边各种人的受,在爱的世界长大的孩子是幸福的。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很深刻。

  这本书主要讲了柴斯特、亨利和塔克在一起跳舞时,由于塔克过于兴奋,把火柴盒给踢翻了之后,把报摊给烧了。这一切都让白利尼妈妈非常生气。白利尼妈妈只爱听柴斯特唱歌,所以柴斯特只有唱歌才能让白利尼妈妈心情变好。由于柴斯特的歌声非常好听,所以把全纽约的音乐家都引来了,这让柴斯特很不高兴,它在一天的晚上6点开了它的'最后一场音乐会,第二天早上它的朋友把它送到了中央车站,回到了它的老家。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斯特在报摊上演奏音乐的情节,用自己美妙的歌声打动了白利尼妈妈,并为她举办了音乐会。使他很快成为地铁歌唱家。合上这本书,我浮想联翩。他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关爱是可贵的,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我要学*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宽容,多一点关爱,珍惜友谊,我们的社会将会更美好。

  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羡慕蟋蟀,猫和老鼠不*常的友谊。使我更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我们应该团结同学。有爱心,不斤斤计较,有一颗宽容的胸怀。

  我愿意做一个虔诚忠实的阅读者,认真阅读,用心感悟,感受书中主人公的悲喜人生,尝尽书中描绘的人生百态。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未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那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解决困难,而它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悠闲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正是因为友情,世界才更加美好。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与人之间充满了善意;而一个没有友谊的世界,那将是多么孤独的存在……

  故事虽小,内涵颇丰。这些点点滴滴的小故事,让我看到了一只小蟋蟀的美好品质和坚强意志!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能找到很多的情,友情、真情、热情、无情……很多很多,在这里面,也有很多的事情很感人,让你满脸的泪花。

  这是柴斯特在练*跳的时候,忍不住跳到了别人的野餐篮里,吃了一点别人的.腊肠,结果被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就是这样,开始了这次的惊险。

  被玛丽欧抓到的那天晚上,它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塔克”。听到了柴斯特的经历,它知道了柴斯特喜欢吃腊肠,便把自己明天早上的腊肠(早餐)分开了,多的一块儿给柴斯特。这就是友情。

  在一开始,白利尼老妈无论如何也要把柴斯特扔掉,而且还总是和柴斯特闹变扭,尤其是晚宴到不祥之物,我真是为柴斯特担心啊,我感觉这里面有一点无情。

  在玛丽欧刚抓住柴斯特的时候,还喂它了一点食物,让它吃的饱饱的,还让它住在了一个有温暖又舒适的火柴盒里,这让我感觉是热情。

  还有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之间还有一些真情,让我们久久回味,一直不能忘记……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情,让我们有很多的感受,让我们还想再读一遍……

  我感觉这一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

  最*我读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和老板玛利欧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尤其是蟋蟀柴斯特令我念念不忘。

  这本书讲了蟋蟀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但是因为贪吃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好心的老板玛利欧收养,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两个朋友,从马赛那里得到了前中国皇帝养蟋蟀的笼子,又遭遇了“晚上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事情。经过努力他成为了纽约著名的音乐师,被人们喜爱。但因为得不到自由,他和他的朋友们举办了一场告别晚宴,晚宴结束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护送着柴斯特登上了回家的地铁。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晚上柴斯特梦见了他回到了康涅狄格州,回到了属于他的树桩上,又吃到了想念的那片树叶,可它越吃越觉得口味不对,睁开眼睛一看,咬的是一个两元钱的纸币。塔克老鼠十分义气的.拿出了它攒了多年的钱来帮助朋友渡过难关。

  这个故事告诉我,荣耀、别人的追捧、财富都不是最重要的,快乐自由才是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情。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8)

——黄金心态读后感范本10份

  那如何改变这种看法而发现工作中的快乐呢?用《黄金心态》这本书的心态来说就是用阳光的心态来看待工作,用积极的心态去应对工作,用感恩的心态去回报工作。

  我们车站的工作的本质就是为乘车的旅客提供乘车服务,这些工作可以说是枯燥无味的,但这其中真的就毫无乐趣可言吗?看看《黄金心态》中讲的那名出租车司机的故事吧,通过心态的转变就可以将工作看成是带薪学*的过程。记得刚来汽车站的时候我对车站内的各个站点和车位都不太了解,死记硬背也没什么太好的效果,此时我想出的办法便是在*日的工作中积极帮助每一位找不到车位的乘车旅客寻找班车,用这个办法没用一个月的时间我便基本掌握了各个站点及其对应的车位。在这个过程中我自身通过回答旅客的提问学*和熟悉了业务知识,可以说是旅客掏了钱给我这个快速学*的机会,如果没有他们的不断提问我就不可能如此快速的掌握如此多的业务知识。除此之外与旅客的交流也是一种乐趣,他们每一句感谢的话语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他们每一个抱怨都是对我们工作改进的意见,所以我们就更应该用感恩的'心去回报旅客,用积极的心去学*和工作。

  想最开心的事,做最辛苦的活,帮最需要的人,到工作中去制造快乐。当你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之中,才能真正发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才能领略到人生的一分一秒都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有意义。有趣的是,快乐也一样遵循著名的马太效应:多则越来越多,少则越来越少。当你在每一天的早晨,用孩子般喜悦的心情从床上跃起,去迎接充满乐趣的工作时,你的工作才能越做越好,你也才能在快乐的工作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工作就这样循环往复,快乐也是无处不在。所以,热爱工作吧,这样会让你更加热爱生活,并以一种制造快乐的激情去追求梦想!

  黄金心态读后感【1】

  这本书运用了生活和工作中的大量案例,阐明了卓越和幸福人生所必须具备的七大黄金心态:阳光心态、积极心态、执著心态、老板心态、共赢心态、感恩心态和空杯心态。

  并且给出了具体明确的心态修炼方法和途径。

  确实令我耳目一新!

  “心态决定一切”,但在长时间内从事一项工作后,人们会感到心态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时而激情,时而消极;时而充实,时而空虚,需要做心理调节的频率越来越高,有时候这种感觉自己都说不清,但知道这是一件很恐怖,很要不得的事。

  学校为了提高教师的素质,提供了读书活动,当看到《黄金心态》这本书就觉得自己一定要看一看这本书,借此调节一下自己的心理状态,及时走出误区,我想有针对的去看,效果应该会很好。

  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学*阅读,我的心不再浮躁,我开始能*静下来去思考。

  心理学家曾研究发现,在*时我们的烦恼中,有40%属于杞人忧天,那些事根本不会发生;30%是怎么烦恼也没有用的既定事实;另外12%是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幻想;还有10%是日常生活中微不足的小事。

  也就是我们的脑袋中有92%烦恼是自寻的,只有8%勉强有些正面意义。

  自我对照,也确实如此,同样,这也让我大吃一惊,现在才知道自己一直在为不是烦恼的事情而忧愁而荒诞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

  生命的质量取决于你每天的心态,每天的心态取决于你每一片刻的心情,那些每天都快乐的人,并不是他很富有,并不是他拥有了一切,也并不是他掌宰着宇宙,而是他善于发现美好,他乐观豁达,他善于宽容。

  在我们以前的生活中,工作中,也许你曾经有过很多很美好的回忆,取得过很多次成功,但同时也许有过多次的失败,很多的懊悔,而我们需要的是总结昨天的失误和教训,却不能对过去的失误和不快耿耿于怀,因为伤感和悔恨不能改变过去,不能使你更聪明,更完美,追悔过去,只能失掉现在;失掉现在,就没有未来。

  正如俗话所说:“为误了头一班火车而懊悔不已的人,肯定还会错过下一班火车。”让我感到珍惜眼前和未来,比回忆更重要。

  我觉得一个人拥有了阳光心态,这种心态同样要积极,因为身在职场,每一天都在和学生、同事进行着较量。

  一方面是你自身积极与消极的对抗;另一方面,你与对手的竞争也反映在心态的竞争上,所以只有拥有了积极心态的人才能赢得胜利。

  但同时,你还要有一个执著的信念,因为任何事都不是一想、一做就能够马上成功的。

  你需要有一个百折不挠、永不放弃的信念,没有挫折和失败,执著就变得毫无意义,人生就不会再有成功的喜悦和更美丽的风景。

  失败并不可怕,即使是多次的失败。

  重要的是在失败的打击中留住希望,把一次次的失败当成一次次的锻炼、考验和学*的机会,执著追求,你将获得失败的财富。

  黄金心态读后感【2】

  当最初领到《黄金心态》一书的时候,当打开她的菲页的时候,我就发觉这正是我长久以来想要得到的读物、心中所想的境界。

  该书是宋振杰先生写的,他关于职业素质方面的见解曾使我受益匪浅,书中运用了生活和工作中的大量案例,阐明了卓越和幸福人生所必须具备的七大黄金心态:阳光心态、积极心态、执著心态、老板心态、共赢心态、感恩心态和空杯心态。

  并且给出了具体明确的心态修炼方法和途径。

  同时也让我真正意识到:我们生命质量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力,甚至不是知识,也不是能力,而是心态!

  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当中,一个人因为所发生的事情受到的伤害、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或遇到别人的不理解时。

  事情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对这个事情的态度。

  所以,如果改变不了事情,就改变对这个事情的态度,态度变了,事情也就随之变了。

  做为车站的一名中层干部、值班主任,我更应该具备书中所提到的各种心态,并要合理得将这些心态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去。

  在*时处理各种关系、应对各种问题时,理应保证一种超出常人的冷静心态和分析判断能力,勇于承担和直面责任的困难,让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让棘手的问题迅速扭转,从而化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这才是一名主任应该具备的工作能力。

  这就用到书中所说的阳光心态、积极心态以及老板心态。

  另一个方面,在车站上工作,要面对的除了员工之外,还有一部分就是个体班车和承包车辆的业主,从某种程度上讲,与他们的合作效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车站的效益和收入以及和谐度,而值班主任正是在其中做出有效工作的人,这其实也是一种共赢心态。

  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或者说误会是难免的,怎样能让事情由大化小,是我们这些人应该考虑的问题。

  与业户的`合作,也同样应该多从对方角度和利益出发,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双方都应该多为对方想想,多以大局为重,创造和谐共赢。

  而我感觉书中提到的与我们工作最直接、最重要也是最应该深刻理解的还是感恩心态。

  企事业感恩员工的奉献、员工感恩企业的保障;车站感恩旅客的支持、旅客感恩车站的服务;职工感恩领导的关怀、领导感恩职工的配合……总之,人生在世,感恩将无处不在,感恩别人的付出会让自己感到快乐,也会让效率事半功倍。

  黄金心态读后感【3】

  在很多时候,一个人选择工作岗位的自主性是有限的,然而你可以选择对待工作的心态。

  你现在选择积极还是消极的心态对待工作,将决定着你的未来。

  学会打开自己潜能的“油井”

  其实,成功并不难,成功人士并没有超出普通人的智慧,只是他们拥有一种积极对待工作,乐观对待人生的黄金心态。

  你首先要学会转换想法,学会改变精神,这样你就能很快地调整自己的心态。

  一个人有了积极的心态,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有时候,你不防尝试换一种角度去思考,或者去分析一下你身边卓越的领导人,你会惊奇地发现原来成功*在咫尺。

  其次,你要学会打开自己潜能的“油井”,只要正确认识它,充分发挥它,勇敢地激活它,你就会发现你想要多聪明就有多聪明,你想要多大的能力就有多大能力。

  在挖掘出自己的潜能后,你最需要的是不断进行自我激励。

  敢于说“我行!”的人,往往能把自己追求成功的信念付诸于行动;而经常说“我不行”的人,往往一生会被自卑的念头所纠缠,而无法实现人生价值。

  善于把苦涩的“野梅子“酿成“果汁”

  在走向成功的道路上,要善于把苦涩的“野梅子”酿成“果汁”。

  要善于消除面对困难时的恐惧心理。

  你可以尝试每天做一件自己最不想做的事,你会发现,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真正让人恐惧,恐惧不过是人心中的一种无形障碍罢了。


《黄金时代》读后感实用10份(扩展9)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实用十份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这本书主要写一只蟋蟀因为误入了火车,从康涅狄格州跑到了纽约,然后在一个报摊住了下来。他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蟋蟀在大家的帮助洗,一举成名。后来,蟋蟀想回去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帮助它回去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他很勤快,一旦有人来了,他都会为人们演唱。塔克老鼠在晚上帮助柴斯特训练,然后第二天史麦德利先生知道了,就在《美国音乐》杂志上写了。人们看了之后,都来听柴斯特唱歌,报摊也乘机卖起了报纸,赚了许多钱。

  我也像柴斯特一样,帮忙过别人。一次我捡到了5元钱,我很高兴,然后看见一个小朋友正在焦急的找着什么。我跑过去问了问,他说他的5元钱掉了,我想:会不会就是我捡到的这个钱呢?于是,我问他,这5元钱是不是他的。他很感激的接过钱不停的说“谢谢!谢谢!”我很高兴,5元钱找到了主人。

  这本书很好看,建议大家都看。这本书不仅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学会帮助别人。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快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

  最*,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这本书是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尔出版公司出版,1961年获得纽约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切斯特的蟋蟀,从美丽的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成为了名声鹊起的歌唱家,并和马里奥一家、猫咪哈里和老鼠塔克之间的温暖经历。

  切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它拥有无比美妙的歌声,活的无忧无虑。有一天,香肠的迷人香味把它引了过去,它跳到一群野炊人的篮子里大吃特吃,吃到昏昏欲睡,醒来时又被一块夹心面包压住了,于是阴差阳错的被人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到了时代广场,虽然它因有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切都很美好,却再也不能像在草场上那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令它很痛苦和烦恼,而它的朋友马里奥和塔克也感受到了它的不开心,虽然舍不得它,却很支持它,于是它义无反顾的放弃了这种生活,重新回到乡下的草场,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同时也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要懂得换位思考!

  我十分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透露出了十分真挚的友谊。那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哪些呢?它们是塔克、玛利欧、柴斯特、亨利,这其中塔克和亨利分别是老鼠和猫。猫不是吃老鼠的吗?它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想明白的话就跟我一齐走进这本书吧!

  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

  原先的小蟋蟀生活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到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而此刻,满眼都是闪亮耀眼的色彩;以前,清澈的溪水,鸟儿的歌声都是最美的音乐,而此刻,喧嚣的声音就像是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涌进了时代广场这个大贝壳。

  柴斯特白天跟白利尼一家在一齐,它活动着翅膀,奏出音乐,每一天会有许多人来听它演奏。玛利欧经常照顾它,把蟋蟀笼子打扫干净;晚上,塔克、亨利经常陪伴它。

  蟋蟀咬坏了一张两元的钞票,被关了起来,塔克和亨利帮它筹钱,等钱筹齐了,白利尼一家才放了它,柴斯特又过上了欢乐的日子。

  这是一本感人的书,从中看出玛利欧以及塔克、亨利对蟋蟀柴斯特的友谊。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当爱惜友谊,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忙,那么人间将会成为一个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www.unjs.com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感受很深,这是关于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故事。原先它默默无闻,只是一个“土老冒儿”,却无意间来到了时代广场,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小老鼠塔克,一只小猫亨利,还有善良的小主人——玛利欧。因为在夜里做梦吃掉白利尼一家的两张血汗钱,又把报摊给烧掉了,主人家的妈妈气急败坏扬言,一定要赶走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的小主人发现他竟能演奏乐曲,小主人的妈妈正好是个音乐迷,柴斯特的演奏打动了她的芳心,白利尼一家人决定不计前嫌,将他留下来,并为它开音乐会。

  演奏开始,柴斯特的演奏让大家听得聚精会神,演奏结束,大家纷纷给柴斯特鼓掌,过了几天,这只蟋蟀名声大噪,可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来。好不容易出人头地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看似不可理喻,其实这中间有着一个深层的问题——自由!正如它的朋友亨利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让人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

  是啊,荣誉是件好事,但也会让人感到疲惫,我想再重温一下柴斯特的故事,不但能够激活我们对昨天温暖的记忆,还能够唤醒我们对自由的渴望。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被书中的三个小动物: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小猫亨利之间真挚的友谊所感动。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老鼠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了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朋友间应当有难同当、有福共享,诚实守信,关爱他人……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若有了好的朋友,等于多了一面镜子,让自己对此反思,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自从老师给我发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以后,我就迷上了这本书。它的封面是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在一起进食。我看了,不明白的想:猫和老鼠是仇敌,为什么现在他们和好了呢?这只蟋蟀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我带着不解的疑问翻来了第一页,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

  哦,我知道了,这只小老鼠叫塔克,这只猫叫亨利,这只蟋蟀叫柴特斯。还有一个男孩叫马里奥。塔克和亨利是好朋友。柴特斯是贪吃而跳进了马里奥的菜篮子而被带进了城。马里奥收养了它,给了他许多关爱。它为了报答他,去街头演出为他们一家赚了许多钱。在这里老鼠、小猫、蟋蟀他们三个成了朋友,柴特斯成了一个著名的“音乐家”。最后,柴特斯回家乡去了,过着快快乐乐的生活。

  读完以后,我感觉一点儿也不悲伤。柴特斯真棒,我很喜欢柴特斯,因为他为马里奥一家挣了许多钱。但,秋天来到的时候,它要走了,因为他要让田鼠、蝴蝶・・・・・・也听听它的演出呢!当然我也喜欢他它的“经纪人”塔克老鼠和亨利小猫。

  我要向他们学*,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加油奋战!对动物也要好一些,让他们有好的生活,和他们做好朋友。

  读一本好书,贵在从中领悟人生,作者的这篇读后感,不是对原文一味的叙述,也不是读和感简单的.结合,而是从原文中提出自己感受最深的一点进行扩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原本它过着十分快乐的生活,可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陌生的纽约市。之后,柴斯特被喜爱它的男孩玛利欧当宠物养,柴斯特又和好的老鼠塔克和猫咪亨利结成了要好的朋友。每当玛利欧一家人睡着时,柴斯特、塔克和亨利都会听音乐取乐。但是之后柴斯特把纸巾当柳叶吃了一半,一不小心火烧报摊,玛利欧妈妈差一点把柴斯特赶走。幸亏柴斯特唱歌,震撼纽约市的所有人,报摊的生意瞬间变得特别好,使玛利欧一家人更喜欢的柴斯特了。最后,柴斯特放弃了荣誉,选择了快乐和自由,所以柴斯特决定回家,塔克和亨利虽然对柴斯特依依不舍,但还是帮柴斯特完成愿望,并为它欢送。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当柴斯特把纸巾当柳叶吃了一半时,塔克对柴斯特说:“柴斯特,你把另一半也吃了,再让我们把报摊搞得很乱,装成小偷来过,把钱偷走了。不然你会受到惩罚的。”但柴斯特说:“不,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当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一不小心点燃火火报摊时,亨利叫柴斯特快走,不然会被赶走,但柴斯特说:“我要待在这,承担错误。”

  现在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羡慕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有非常深厚的友谊,也使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柴斯特一样勇于承认错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十分喜欢!

  书给我启发是巨大的,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读书,我看过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本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力。她让我懂得了友谊与自由的重要。

  在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中央车站”这篇章节,它讲了一只蟋蟀在大都市里,失去了自由,他想回到自我的家乡,他的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经过了深思熟路,还是决定为自我的朋友着想,把他送上了火车。当蟋蟀上了火车,并且火车已经开了,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依旧向那已经远去的朋友――蟋蟀柴斯特挥手,我想他们的眼里必须含着泪。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亨利猫,塔克老鼠还有柴斯特,他们之间的友谊,这种友情是伟大的,是能够让人活动物忘记自我的感受,为朋友着想的。

  他们三只小动物的友情令人震惊,令人感动。我懂得了友谊的重要。*常我不顾朋友的感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个故事让我改变了,我变得在乎朋友的感受与想法。我也为自我以前不顾他人的感受欣慰,感到惭愧。因为动物都明白朋友的感受有多么重要,我却不明白。

  这本书也让我懂了以前不明白该怎样做的事情,应当怎样去做,如果我的朋友遇到困难,只要我能帮忙他我必须会尽全部的力量帮忙他走出困境。真正的友谊并不是在你开心,高兴辉煌时和你一齐分享的,而是你有困难时候伸出援助之手雪中送炭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当我们帮忙朋友的时候自我也很欢乐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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