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飘》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飘》有感1

  斯佳丽默默地望着他上楼。

  在故事的尾声。

  而瑞特似乎还是选择了离开。

  他说,哪怕是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被消磨掉的。他的爱被消磨殆尽了。被艾希礼和斯佳丽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她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沉默。疲乏了的沉默。他就像旧铜币上的衰老疲惫的凯撒。

  他还说,他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拼凑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破碎了也就破碎了。枯竭了的精力和感情。不是回避,更不是退缩。

  我想,他的那双眼睛里,定如无风的海面,波澜不惊。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没有希望,也没有失望,*静到极致。茫然若失。

  而她,凝视着那双她非常熟悉但又不理解的眼睛,静听他用*静的声调说些她起初听不懂的话。以往他的那些尖刻,嘲弄,和令人费解的话都没有了。没有了的,还有斯佳丽对艾希礼执著了如此之久的所谓的爱。斯佳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着的是谁,多么可喜而又可悲。就好像孩子曾那么样的喜欢糖衣那样,在没了解之前,在没得到之前,那糖衣有着无穷的魔力。

  可,瑞特还是上了楼梯。似乎即将踏上,没有她的未来。

  故事的最后,斯佳丽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明天,多么虚幻而又真实的字眼。斯佳丽总能那么的满怀希望。就像瑞特眼中的小孩子似的,勇敢,却也时常担惊受怕。任性,快乐而兴致勃勃,有着爱尔兰人特有的固执。此时此刻,绝望而固执。由恍恍惚惚的麻木变为剧痛,瑞特,就要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出去了。

  这大概就是世界上最最遥远的距离。斯佳丽和班瑞特。深爱着彼此,却不能让对方知道。即便知道,也已经成为过去,无关乎现在的过去。缘份,总是带着那么点或许。即便最后,斯佳丽仍然固执着她的固执。他们由最初的在宴会上的相遇,再到战争时的点点滴滴,战争后的相遇,直到结婚,直到他们女儿的意外身亡。。。直到斯佳丽的恍然大悟。

  他明明就是那些相识的人当中,唯一知道她底细却还能够爱着她的人。

  不然,他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穿越战争封锁线,多次回来。

  不然,他就不会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艰难,她的不易,她为塔拉的牺牲,她的所思所想。

  不然,他就不会默许她的心里,永远有着那个艾希礼,即便心里波涛汹涌。

  不然,他就不会在那个晚上,如此的疯狂,如此的义无反顾,而在隔天,却若无其事,这是最可笑的掩饰,最拙劣的.伪装。

  不然,他就不会在她病的那天,像个孩子那样的哭,在外面,不知所措,等待着她叫自己的名字。

  不然,他也不会那样的宠爱他们的女儿,倾注所有的爱,把小邦妮当作另一个斯佳丽。

  不然,他也不会,把那份爱,深深地,埋起来。

  不然,像他那么不可一世的人,根本就不会用一种掩藏这热爱的长声调的带刺的话,轻而易举地让她的真实想法,显露于世。

  不然,就不会有《飘》,不会有如此清晰而模糊的表意。

  可就像班瑞特说的,斯佳丽仍然是个孩子,只有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可她后来才知道知道,她能够了解他的精明狡诈,跟她自己那么相像,以及他因为生怕碰壁而不肯承认自己的爱那样一种顽固的自尊心。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却在即将相交时,就没有了后文。斯佳丽说明天会是新的一天,或许能挽回,或许不能。但玛格丽特-米切尔把故事带进了坟墓,无从得知。

  但是,究竟是谁,搁浅了谁。斯佳丽潜意识的爱,班瑞特深沉的爱,如此的相似,却不得而知。我们总以为对方会知道,我们总以为这样就够了,我们总以为。。。甚至,会把自己的放弃,当成对方的放弃。可,不是所有的默契,都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所有的理解都是真实的,不是所有的念想,都有被诠释的一天。没有人踏出那一步,也就意味着,咫尺天涯,可,踏出了那一步,也可能意味着尽头。矛盾而真实。

  爱情是一种冒险。华丽而危险。

  因为你不知道究竟心里的喜欢,是否纯粹。就像斯佳丽对艾希礼,因为不了解,因为得不到,而竟然曾显得如此的不可取代。就好像把艾希礼当成一块白布,然后,把心里所期待的形象,投射到这块白布上。然后,疯狂地爱上这块看似独一无二的白布。可,这个所谓的乌托邦,终会有毁灭的一天。

  斯佳丽如果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喜欢上他。正如她如果了解班瑞特,就不会有失去他的可能。可事实上,又怎能够总是如此透彻地了解呢?

  这,永远是个谜。

  喜欢斯佳丽的真实,任性,敢于追求,总能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似乎永远不会倒下。而不是那种虚伪的礼貌,对过往的念念不忘,对逝去的不可挽回的东西的追寻,不是那种自欺欺人。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一路走来,却不知来时的路,但,同样的悲哀还在于,一路走来,却只盯着来时的路。过去的,就该过去,也总会过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谁又会被谁搁浅。

读《飘》有感2

  娇美的容颜在炮火声中衰老,岁月的痕迹拂过她的鬓角,犁过她的眼角。原本她也有过明艳的青春,只不过家庭的变故和战争使她不得不担上生命里全部的重担。19—29岁,10年里的蜕变成就一位乱世佳人。她叫斯嘉丽。当父亲痴呆,当塔拉庄园被毁,当十口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她站了出来,在苦难中撑起了那个几*支离破碎的家。犹记她在夕阳残照的庄园中高举胡萝卜向天发誓:“我一定要让我的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时的勇气与坚定的眉眼;犹记她为了生计将自己的青春裹挟这利益嫁给瑞德的时候;而想到现在的我们,当朴实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汗水日夜浇灌着城市之花时,当他们在自己生命的锦缎里,裁剪下最美好的岁月,然后亲手逢成城市最华美的外衣时,当他们用沉默诠释着朴实的时候,我们曾感恩过他们,感恩过现在的生活吗?相反,我们给予的却是不尽的鄙夷或是冰冷的眼神;当父母用奔流的青春做筹码,来换取我们的幸福生活时,当他们在岁月的打磨中,悄悄的将面容褶皱;当那些素色花朵点染着青丝,最后凝成一层笼罩的秋霜时;当那沉重的叹息包裹着无限期待与失望化成恨铁不成钢的打骂时,疼得难道仅仅是我们的身吗?我们怀着对世界的抱怨行色匆匆走在生活中,我们怪世界纷繁芜

  虽然斯嘉丽的生活被名利所充斥,仍积极寻找心灵的庇护所。在那乱世中方可苦中作乐,指针迅速拨转到20xx,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于是我看见曼妙的景。风景是窗外流动的画,夕阳西下时,万物有的不仅是静谧,更添了几分浪漫。琉璃易碎,而景仍然亮在窗外。光阴流转,优雅永恒,一窗静地满芬芳;岁月变迁,现世安稳,世事沧桑越千年。在感恩中成长,每日戴着一副感恩的眼镜,我们会发现和*与安宁本成一家,世界本是洗净铅华,美好如初。

  斯嘉丽是乱世中孕育的佳人,某种程度上,她是不幸的,但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没有被淹没的爱情,没有被战争与死亡的阴影笼罩,也没有用青春与命运赌博。我们在和*的时代享受着人间烟火,品人情冷暖。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学会在感恩中成长,当觉得世事坎坷的时候就想想斯嘉丽吧。——学会在感恩中成长,便会触摸到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读《飘》有感3

  这个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期间的美国。主角思嘉丽在佐治亚州古老的红土地上与新兴城市亚特兰大的喧闹声中上演自己的故事。像女王一样,思嘉丽用她魔鬼般的绿色双眼,巡视着自己高贵的双足踏过的每一寸土地。在这期间她征服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爱她的人不少,恨她的人也不计其数。最后她还是如愿了,回到觥筹交错的上流社会。而这过程中她最大的收获,是白瑞德这个总爱嘲弄她实则关爱她的男人——遗憾的是,在故事的末尾,瑞德带着爱女之死的悲痛离开她时,她才明白这一点。

  那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卫希礼,以为自己最厌恶的是卫希礼的妻子媚兰。直到媚兰撒手人寰,她才明白她爱慕的卫希礼只存活于自己的记忆中,她爱的不是希礼,是一个被回忆麻痹的幻影。而残酷的战争与艰难的生活,早已让媚兰不知不觉成了思嘉丽最信赖的坚强后盾。

  也许是因为我水*太有限吧,总很难界定《飘》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它包含了太多太多,有关一个女人的情史,一群人的奋斗史,一段心灵成长史,一页在美国历史上如雷贯耳的战争史……一部《飘》,在我的脑海里如同有声电影,画面色彩绚烂,播放了不知多少遍。每次回味,都有不同感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魅力所在。

  我有个小*惯,在阅读一部自己很感兴趣的书时,会看看书的前言。

  《飘》的前言是怎样的呢?最起码我那两册厚厚的绿皮书的前言里,少见的,看到了对主人公褒贬不一的评价。

  有人说,思嘉丽是好样儿的,她的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女性在逆境中爆发的巨大潜力与坚毅。虽然她的私心无数,坏心眼儿也不少,理性得可怕,但自始至终她没有抛弃过任何一个追随自己的人,这其中就包括她的假想敌——媚兰。

  有人说,思嘉丽这样的人根本不可取。原因洋洋洒洒很长一段,但总体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她太自私,缺乏人情味儿,情感方面显得很幼稚。

  但在我看来,幼稚,并不是只属于孩子或者傻瓜的特征。幼稚,有时它是会跟随一个人一生的。很多时候在我眼中,成年人的行为也很可笑、很幼稚。

  思嘉丽又为何幼稚呢?也许是因为她太不懂得珍惜,又太爱做梦了。她一直不知疲倦地做着关于卫希礼的美梦,尽管她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让人胆战心惊。但是在这个梦里,她永远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她太不懂得珍惜,不懂得珍惜媚兰与自己生死相伴的情谊,珍惜白瑞德对自己的真心实意。以至于后来,她只能追悔莫及。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不缺乏这样的人吧!也许自己身边的某个人,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在某段时间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不懂得珍惜某个人,不懂得珍惜时间,不懂得珍惜手头有限的财富,不懂得珍惜自己的身体……在给自己无意识的放纵中,丢失了好多好多。蓦然回首时,灯火阑珊处已是踪影难觅。

  与其成天设想着未来,不如把握住现在,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这句话说起来简单,真正把它丢入生活的大染缸里,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它、认出它呢?

  我相信,世人不会因一个人执着地追逐飘在天边的东西就指责他,那毕竟这是心中有梦,但世人都会为一个人在前进的路上丢掉了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叹惋。

  就像思嘉丽弄丢了白瑞德。

  谁也不会忘记玛格丽特在《飘》的最后对思嘉丽心理活动的精彩描写,那样的痛彻心扉而又茫然无助,因为瑞德终于还是选择离开他们的家,留给她满室富丽堂皇却空寂无声。不过,玛格丽特终究是宠爱思嘉丽这个自己笔下漂亮的“绿眼睛魔鬼”的,她写出了那句传诵为经典的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是的,连战争与死亡都闯过来的思嘉丽,怎么会就此倒下?

  当然,在这之前,如果学会了珍惜,思嘉丽明明可以过得更幸福。

  《飘》留给我们的思考当然不止这么多,但,光是其中一点也足以让我们津津乐道。

  多年前,玛格丽特执笔《飘》时,是否也在某个伏案写作的夜晚曾有这样的感叹?

  学会珍惜吧!

  珍惜你眼前流过的一片云,因为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云。

  珍惜屋檐下的一抹阳光,因为也许明天就是阴雨天气。

  珍惜你身边爱你的朋友,因为人生在世炎凉不止,能得到他人真心相待着实不易。

  如此,你会发现你人生的行囊中竟然有那么多宝物,你可以满怀信心地大步向前。

读《飘》有感4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飘》有感5

  随着二十世纪美国现实主义文坛的长展,玛格丽特·米切尔执笔的《飘》无疑是十分耀眼的。整部作品以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怨为主线索,成功地再现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清晰晓畅的语言组织,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不禁令人叹为观止、拍案称快。

  斯嘉丽作为在这个时代中出色的女性人物,是极其让我印象深刻的。

  她乐观坚强、积极向上,为人处世雷厉风行、精明果断,有着美若天仙的容貌与魔鬼般妖艳的身材为众男性所倾慕。可越是受众男性的渴慕与追捧,她就也就越想得到艾希礼的注意,愈加疯狂地迷恋这个唯一拒绝她的男子。

  出于对艾希礼迎娶梅勒妮的发泄,斯嘉丽嫁给了不爱的查尔斯,后来查尔斯在战场上不幸身亡。为了拯救身陷困境的塔拉庄园她不得不投入自己妹妹未婚夫的怀抱中去,以此经商赚钱。然而这两段并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并没有削弱斯嘉丽对爱恋艾希礼的执着,不顾一切地争取自己的爱情,哪怕彼此都束有婚姻的枷锁,她也要挣扎挣脱。在她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独立的,是不受道德束缚的,是可以像无际草原上的马儿般疯狂奔放的。

  富商白瑞德对斯嘉丽的爱恋最终动容了她,然而在他们的婚姻期间斯嘉丽对艾希礼的始终牵挂,从照片到梅勒妮的去世,斯嘉丽都迷惑在自己对艾希礼所谓的爱恋中,忽略了真正爱的,真正爱她的人。这一切的一切终究还是伤了白瑞德的心。当她从艾希礼的怀抱中走出,跑到迷雾中寻找白瑞德的影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真正深爱的早已是白瑞德,自己亲爱的丈夫了啊!艾希礼在她心中的完美形象不过只是曾经在众多追求者之外的独树一帜的虚影罢了,“也许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样错误的迷恋就像气球带着她离真爱越来越远最终总会破灭。

  于此,不得不说有的时候你认为你所渴望、期待的美好远在天边,因此你想要不顾一切地去得到,却忽视了*在眼前的人和事。也许,有些执着是需要思考斟酌的。

  斯嘉丽回到自己与白瑞德的家后,丈夫正在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离开斯嘉丽,让她和她心爱的艾希礼在一起。面对白瑞德的冷嘲热讽,斯嘉丽哭诉极力挽留白瑞德,告诉他自己才发觉的内心,然而白瑞德心意已决丝毫不为所动,带着自己受伤的心断然离开。望着渐渐消失在迷雾中的背影,回看身处的空荡荡的别墅,经历的种种不幸瞬间涌上斯嘉丽的脑海,失声痛哭。

  值得欣慰的是,斯嘉丽不*凡的性格造就了她奇迹般的人生,注定焕发光芒。她在阶间清醒,重拾她对爱情的执着 ,决定回到塔拉庄园向着新的人生勇敢前进。好像所有心灵的创伤在斯嘉丽这个奇迹般的女人面前都是要被劈斩的荆棘,她要让白瑞德重新回到他身边。

  于是,她对自己说:“还是留给明天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在她的爱情观里没有什么是不可挽回的,既然相互珍惜就一定能破镜重圆。其实回归现实,倘若人们能够如斯嘉丽面对爱情这般乐观,哪里会存在那么多的悲剧。

  《飘》,是唯一一部让我认为震撼人心的欧洲爱情小说,其中反映的多种现实发人深思,令人醐醍灌顶,不愧是文学中一道耀眼的风景。

  于是,在任何事情面前我总能想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6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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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飘》有感9篇

读《飘》有感1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飘》有感2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读《飘》有感3

  世界名著《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用了10年的时间,创作出的唯一一篇长篇小说,一篇即是经典,更是永恒与传奇。该作品于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是文学史上耀眼的明星,后被改编成好莱坞电影《乱世佳人》,又荣获当年奥斯卡最佳故事片、最佳导演和最佳主角奖等多个殊荣。

  杨绛评价《飘》:“横看全书,是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似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以戏剧的力量揭示出女主人公在与内心的冲突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此书就犹如走进原始森林,越深越美。”

  该剧以美国南北战争中亚特兰大城以及附*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围绕着斯嘉丽、瑞德、艾希礼及梅兰妮等人的爱情纠葛,描写了塔拉庄园贵族小姐斯嘉丽的成长经历。战争的流离失所让斯嘉丽失去了双亲,为了重建家园,她发誓不再忍饥受饿,放下大小姐的身段下地干活,将自己的一双纤手磨出厚茧,用自己羸弱的肩膀扛下了所有的磨难。在动荡的社会里重建家园谈何容易?更何况是一个女子。但斯嘉丽凭着自己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天生不妥协的倔强,成功解决了所有的棘手问题,让农场逐步恢复了生机。能使她做出改变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力量,更是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斯嘉丽救助了无数疾病交迫、无家可归的士兵,甚至一个女人抛头露面经营起木材加工厂,这在当时的社会是会被排斥的,而斯嘉丽还是义无反顾地做到了,亦如现在我们眼中的“女超人”,其实她们都是被生活硬生生地打造成为“女强人”,就因为她们的心里有自己想要照顾和保护的人。

  斯嘉丽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配上乌黑的睫毛和韵味十足的嘴唇,极具女人魅力。不过比起她迷人的外表,她内在坚韧不屈的精神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她的身上,不仅仅有女性的觉醒,更有男性刚强的一面。倘若没有战争,斯嘉丽的生活会一直处在舒适圈里,骄傲而任性。因为对艾希礼专一、痴情和盲目的爱,为了一个承诺斯嘉丽可以将自己的生命置于生死边缘,战火纷飞中斯嘉丽冒着枪林弹雨帮助梅兰妮生下孩子,历经艰险,想方设法带着梅兰妮和孩子回到了自己的家。原本对情敌梅兰妮是嫉妒恨,可是两人历经战火后却成为了患难朋友,朋友是什么?朋友是你遇上困难,想方设法帮助你的人,哪怕别人远离你,她也会包容你的缺陷,心里一直惦念着你。斯嘉丽不是完美的女性,经常会被别人指责,而梅兰妮却一直理解她、维护她,她们的感情已经融入到彼此的生命里。斯嘉丽赚钱养着梅兰妮和她的孩子,在这里没有情敌互撕的场景,有的便是生死与共的友谊,这便是爱情与友情最好的结局,爱到深处是成全和克制。

  梅兰妮一直都是淑女形象,长相一般的她宽容大度,浑身上下散发着慈爱、善良的光芒。她是一位称职的贤妻良母,这也是艾希礼始终如一深爱她的理由。她与斯嘉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一个逆来顺受、温柔真诚,处处为他人着想,一个精明能干、冲破束缚,勇敢追求自我。

  瑞德深爱着斯嘉丽,他的爱看似*淡不经意,实则痴情深沉。他是一个有骨气、不忘本的热血男子,更是一位具有敏锐商业头脑的商人。瑞德对斯嘉丽说过一段话:“我喜欢把邦妮当作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她。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看着瑞德心灰意冷、毅然决然地离去,斯嘉丽在泪流满面中幡然醒悟到:原来自己最爱的人不是艾希礼而是瑞德,可是一切都已经无法弥补。

  陈奕迅在《红玫瑰》歌曲中所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斯嘉丽为了心中的艾希礼,一次又一次的惹怒瑞德。故事结局时斯嘉丽才明白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根本就不是爱,只不过是自己脑补了对方的完美,因为被拒绝过不甘心罢了。可是感情的世界里,从热烈到崩溃,看起来好似是一时兴起,其实人心都是慢慢变凉的。没有顷刻之间的心灰意冷,只有日积月累的失望堆积。所以不要把别人对你的爱当做是理所当然,爱是有来有还,珍惜所拥有的,幸福才能更长久。

  卡耐基有句名言:经济独立的女性,自身带着创造幸福的能力,她们不需要取悦和依赖男人。就像斯嘉丽一样,她的骨子里就是一名现实主义者,也是生活的主宰者,她为一代又一代女性的自强自立树立了榜样。现实生活里,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历一段或几段至暗时刻,或情感、或失业、或疾病、或亲人的离去,有些人坚强地挺过来了,有些人却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而人生中所有的劫难,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当你在迷茫困惑之时,倘若看到面前的阴影,请别害怕,那是黑暗的隧道里有一道久违的阳光照射出的倒影。亦如《飘》中所写: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路再难,也要一步步走下去。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路的尽头会有怎样的风景,甚至会有怎样的惊喜等着你。正如斯嘉丽所说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正是这种精神信仰,支撑着斯嘉丽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向了黎明。

读《飘》有感4

  有一部电影,名叫《乱世佳人》,这部影片一举夺得10项奥斯卡大奖,成为电影史上经典名片之首。而这部驰名中外的影片,就是根据《飘》这本小说改编的。

  《飘》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现代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出生于亚特兰大市,曾获文学博士学位。1937年获普利策奖,1939年获纽约南方协会金质奖章。《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作品。

  《飘》这本书成功地塑造了赫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赫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即将和媚兰结婚,倍受打击。一气之下,她答应了媚兰的哥哥查理的求婚。但不到两个月,查理就在军中病故。不久,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赫思嘉带着刚生了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北军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

  思嘉为了筹到300美元的地产税款,不惜与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结婚。后来,一个黑人抢劫了思嘉,甘扶澜同其他的*人聚在一起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多亏船长白瑞德带他们转移才脱身,但甘扶澜却被打死了。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赫思嘉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儒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白瑞德更值得她去爱。等她明白这些,白瑞德已离她而去。赫思嘉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出来,因为此时她才26岁,仍然年轻美丽。

  倔强的赫思嘉是南北战争发生后美国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灭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飘》这本书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史诗,令看过这本书的每一个人都被思嘉及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

读《飘》有感5

  这部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在风云突变的乱世中,斯佳丽从一个贵族家中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变为一位成熟坚强的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她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痛创与打击,但她没有被打倒,她也不再去留恋那奢侈的生活,她知道既然已经如此回忆过去是无法改变现实的,只有坚强的站起来,用双手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现实。在这里也充分地表现出了斯佳丽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性格。战后回到故土塔拉,面对她的是破败的庄园,和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那一双双无助的眼睛,生活的重担坚实地压在了斯佳丽的身上,他仍没有退缩,坚强的站起来,下地摘棉花,不惜让自己娇贵的双手长满老茧,而目的只是为了让住在塔拉的人不在挨饿。正如斯佳丽的父亲所说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土地与日月同在。塔拉这片红土是斯佳丽的希望。这股强大的力量加之她固有的爱尔兰血统潜在的反叛思想,使她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的筹码,三次婚姻中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家园的北方佬做生意,而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斯佳丽就像是一个永远被打不到的不倒翁,不管困难从何处袭来,都不会为之所屈服。

  但在爱情方面,斯佳丽又像是个充满稚气的的孩子。她一直固执地“爱”着阿什礼,也以为阿希什也爱她,但她错了,他一直以来的爱全部源于她对阿希礼君子形象的憧憬,对他和对自己的真正感情不了解。但她一直对这份爱执著着。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原本可以守在母亲的身边,寻求呵护,寻求安全,可是她不,她宁愿面对北方佬的铁蹄,也要实现对爱情的许诺,为了照顾虚弱的梅兰,她把千方百计找来的食物给媚兰吃,把家里唯一的一双鞋子给梅兰穿,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赤着脚下地摘棉花,这决不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女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她拥有对爱情的绝对信仰,只是搞错了对象,在守望爱情的征途中。

  到了小说的最后,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深爱着的是瑞特,但瑞特已经完全对她失去了希望,斯佳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瑞特因为自己的固执而离她远去。

读《飘》有感6

  思嘉承担了家族的责任,她努力挣钱,为塔拉纳税,购买农具,雇佣自由黑人。她抛弃了世俗的观念,作为一个上等女人整天驾着马车为钱奔波为生活奔波。但为了更好的生存,为了保全塔拉,她丢弃了善良,放弃了尊严,雇佣犯人榨取劳动力,讨好北方佬和她们成了朋友去赚钱。后来她嫁给了白瑞德,挥霍无度,抛弃了一切她从小受到的教养,以及伴随她长大的朋友,邻居,亲人。战争给她烙下了深深的烙印:饥饿、寒冷、恐慌。只要不再忍饥挨饿、受冻,她什么都肯做。

  媚兰,用书中白瑞德的话讲她是他所见过的真正高尚的女人,面对北方佬战士,她不畏惧,让她瘦小的身体去干农活,她一样可以。她带着善良和爱看待每一个人和事,每一个和她相处的人无论老少都感到无比舒服。

  白瑞德,是我最喜欢的人,他聪明,看的清战争的本质,敢于在战争中谋利。敢于做自己,不拘泥世俗对他的看法。却永远坚持底线,有一颗爱国的心。有自己的原则。他爱思嘉,成全思嘉。为了孩子的未来,他愿意努力做一切。

  书中最后思嘉才知道自己爱的不是艾希礼,是白瑞德。白瑞德也才是真正爱他的人。好多东西值得人深思:原则、善良、爱。

读《飘》有感7

  有一位女子,她复杂、独特,集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于一身,她接受的教育给了她雅的外表,亦步亦趋地遵循淑女风范,骨子里的反叛火花却不时地迸发出;她争强好胜,渴望得到一切,对得不到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欲望。她就是斯嘉丽,长篇小说《飘》的主人公。

  斯佳丽的一生是叛逆的。为了报复拒绝她的艾希礼,嫁给了他的小舅子,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又嫁给了瑞德。身为一个女子,自己经商,还像男人一样风生水起,这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可以算的上离经叛道。

  她的一生又是悲惨的。丈夫新婚两个月便战死了;母亲死的时候她却因为战争不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她的女儿邦妮也不幸去世;而当她最终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对她彻底失望并且离她而去。此时此刻,对斯佳丽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塔拉庄园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似乎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绝不仅仅是摧毁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废除奴隶制这样简单。从深刻的意义上说,它改变的是南方固有的价值观念、传统体制和生活*惯。它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这对南方人的心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有的南方人如艾希礼,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甚至还为已经无法挽回的过去,犹如飞蛾扑火,盲目地牺牲生命。这注定他们和南方一样成为历史的弃儿。而另一些人,犹如斯佳丽,克服了失败沮丧的心里,凛然面对残酷的现实,成为现实中不畏困难的强者,重新前进在生活的旅途上。南方正是靠这些人才重新站了起,恢复了新的生机。

  斯佳丽失掉了自己真正的爱情,痛苦万分,但她相信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依然对明天充满信心。这种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决定了她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在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坚定。

  过去都会成为过去,未会更美好。生活需要这种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勇气和进取精神,不能灰心丧气,即使现在失败了,那又如何?站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

读《飘》有感8

  很小的时候,我就接触到“大海”这个名词。但那时对大海还很陌生,只知道它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是一个蔚蓝色的世界。随着阅历的加深,我渐渐对大海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

  地球的大部分都被大海覆盖,从遥远的天际看地球,地球是一个蔚蓝色的水球。海洋水在地球水体总水量中所占的百分比为96.53%,站在海边向大海望去,一望无垠,在水天相接的地方,偶尔出现一两艘货轮,是那么渺小,微不足道。想当年曹操东临碣石,看到沧海,感叹曰:“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博大。

  大海中隐藏着丰富的资源,石油,天然气,深海锰结核,各种鱼类,蟹类,为人类的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物质资源。人类利用这些资源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不断满足自己的物质文化需要。一座座海滨城市拔地而起,并迅速发展繁荣,这不正是大海的馈赠吗?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奉献。

  观察整个太阳系。地球正放射着灿烂的光芒。与其他几个行星的土灰色形成鲜明对比。深入海洋内部,我们会看到一个光彩夺目而又惊险刺激的世界,各式各样的鱼欢快地游动,各种水草 、珊瑚将海洋装扮得更加生动。突然,海洋“霸主”鲨鱼张开血喷大口横冲直撞而来,周围小鱼四散而逃。海洋里正演绎着一个个精彩的画面。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精彩。

  大海中蕴藏了无尽的秘密。那会跳跃的“飞鱼”,会放电的水母,给大海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而令人匪夷所思的“百慕大死三角”以及种种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更增添了大海的神秘气息。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神秘。

  直到现在,我还未曾亲眼见过大海,更谈不上读懂大海。但我始终坚信,大海,不远了。

读《飘》有感9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沏一杯茶读一本书,那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想着,站起来,缓缓抽出一本书,翻开一页慢慢品读。

  《飘》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一个故事,女主人公斯嘉丽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养尊处优的生活令斯嘉丽变成了一个善良但又自私的姑娘,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当时虚伪的社会风气和战前南方人的自大造成的。

  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塑造了一个斯嘉丽,有人说斯嘉丽“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了。斯嘉丽拥有着叛逆的性子但是又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与此同时还反对着当时绅士淑女的管理方式。对于她最终失去了两个他问“爱”的人,米切尔夫人这样评价“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

  战前的南方人富有所以自大,认为北方的野蛮之人根本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威胁。因此在“十二橡树”的宴会上大部分男人都期盼着战争的到来,并扬言要把北方人打退。说它是大部分那是因为还剩下一个人,有且仅有的一个人,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大的南方人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野蛮的北方人厉害到那里去,同时也意识到了这场战争的最终结局不过是失败。这个人正是米切尔夫人倾力塑造的另一个人物——雷特·巴特勒。米切尔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并没有给他一副好看的皮囊,让他看起来不同于其他的"绅士",雷特的身上充满着自私与利益的气息,他被家族甚至是家庭抛弃,令他成为别人饭后的谈资,但这丝毫没有阻碍到他的前进与成长。

  雷特对斯嘉丽一见钟情并且暗自喜欢多年,但是斯嘉丽眼中只有阿什利,为了梅拉妮与阿什利结婚一事而赌气一次又一次地与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结婚,从未把雷特的感情当一回事儿,这也就预见了斯嘉丽感情的悲惨结局。

  让一个女孩儿变成女人也许只需要让她独当一面,让她面对生活的残酷与苦难,让她面对亲人的离去,面对往日的繁荣不复存在,这就足矣。持续的战火烧掉了塔拉,烧掉了斯嘉丽养尊处优的生活。财富与沃土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希望与热血却一直存在。上帝是公*的,战争带给了人们苦难也送给了人们承担的勇气。这种勇气和力量让斯嘉丽蜕变,让斯嘉丽成长。正如书中所述“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斯嘉丽是一直在蜕变的,而雷特见证了她的成长。斯嘉丽还是斯嘉丽,那个已经变得勇敢机智的女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困难,但是方法总比困难多,要向斯嘉丽一样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信任》有感 (菁华6篇)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别相信任何人》。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 J. 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值得相信的东西,我们都是怀着这份信仰生活下去的。如果有一天发现信仰变成虚假的谎言,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别相信任何人》。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 J. 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值得相信的东西,我们都是怀着这份信仰生活下去的。如果有一天发现信仰变成虚假的谎言,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本文讲述的是离家出走的马修因犯下抢劫、盗窃案而入狱,出狱后马修决定洗清革面重新做人。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却因此把小便利店的顾客都吓走了,而小便利店的老板格雷特却依然信任着他。一日,马修因救一个女子而打伤一男子,又是格雷特老板的信任让他免受入狱之苦,不至于毁了马修的前途。

  在许多老板的眼里,服刑后的犯人是不能轻易任用的,因为他们很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犯案。而格雷特老板却打破了这样的逻辑,他坚定马修会因为自己的信任而改变他的一生,引导他走上光明的道路,因此格雷特老板任用了马修,甚至在马修吓跑了小便利店的客人之后也不解雇马修,甚至在马修因为救一女子而大打出手,导致伤人,上了法庭,而格雷特老板却毅然而然地站在了马修这一边,因为他相信马修,相信马修的人品,从而马修才被是放出来。

  信赖,就像一座桥梁,使人们通往成功的彼岸,信赖,一种美好的品质。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上*台演讲,老师的信赖给了我鼓励,我第一次站上了*台,对着全校师生,心里怀着感恩的激情。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星期天,我读了《信任》这篇文章后,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失望?是警察对犯人与生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因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翻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

  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人与人相处需要信任,商人与商人之间需要互相信任,更别说同学与朋友之间了。如果人们彼此间失去了信任,给自己的心灵上了一把沉重的铁锁,那么,那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社会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死气沉的世界。那时候,世间的一切都将变得陌生。

  读了《信任》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件事:一位衣衫褴褛的学生模样的人跪在路边,脚下是一张乞讨求学的纸,一个铁罐头里,零零落落地放着几枚一角的硬币。一个个行人走过,一辆辆汽车驶过,未曾有人向这边望一眼,有的干脆视而不见,更别说施舍了,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自从报上登了几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之后,人们便不再可怜这些人。可是,你们想过吗?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那当你从那些人跟前走过,你又于心何忍。说到底缺的还是两个字——信任。

  信任,是架设在人心的桥梁,是沟通人心的纽带,是震荡感情之波的琴弦。由许多例子可以看出,信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它可以在任何人心中掀起喧然**,促使他悬崖勒马。

  我们不应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人人多一份信任,就少一分隔阂,这样,难道不好吗?

  无锡市南长区华晶小学张幸瑜

  指导老师陈映真


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杨家将》有感 (菁华6篇)

  《杨家将》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忠烈家史,我被杨令公一家以死报国的爱国精神所折服。

  《杨家将》讲的是杨令公一家三代,保家卫国与入侵的辽国作战,与西夏誓死抗争的悲壮事迹。其中好多故事广为流传,比如孟良盗马,辕门斩子,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女将出征等故事早已家喻户晓。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杨令公殉国》这一章。辽兵进犯中原,宋太宗任命潘仁美挂帅。和辽兵交战时,潘仁美只给杨令公五千人马与辽兵十万大军作战,致使杨令公寡不敌众,撞碑而亡。潘仁美那条老狐狸,因为儿子潘豹横行霸道,被杨七郎所杀,结果他就官报私仇,真是天理难容!潘仁美禽兽不如,杨令公一心为国,誓死不投降。他忠心耿耿保卫国家的精神永远直到我学*。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六郎杨延昭。杨六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遇到危险也很冷静,为大宋打了许多大胜仗,令人佩服!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所以我才喜欢他。

  杨家将一书主要写了北宁抗辽名将杨继业和他的八个儿子的抗辽事迹。其中打得最悲壮、最惨烈的一仗就是“金沙滩一战”。那一仗,大O替了宋王死,二郎替了八王赵德芳,三朗为救八郎被马踩如泥,四郎、八郎流落番营,五郎出家为僧。整个杨家死了、没了一大半。狼牙谷那次老令公杨继业饿死不吃北国饭,渴死一喝北国水,最后碰李陵碑而死,七郎因去奸臣潘仁美那借兵,潘仁美官报私仇,用乱箭射死杨七郎。最后只剩下 余太 君高龄挂帅,带着寡妇太太们还有八姐九妹、孙子杨宗保、孙媳穆桂英东征西杀、南征北战。读完这本书,因为他们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我心里久久不能*静。

  我曾在书上看过这么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外国青年故意丢下一分钱,让过往的路人随意踩踏,而他不时地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这时一个警察叔叔好像从天而降不卑不亢地对外国青年说:“小伙子,您好,我是*警察,请你捡起你脚下的一分钱。”外国青年傲慢地说:“不就是一分钱吗?我不稀罕。”警察叔叔收起笑容严肃地说:“虽然只是一分钱,但这一分钱上刻有我们国家的**,如果上面是你们国家的**,你愿意让人随意踩踏吗?”这话说得让外国青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好意思地对警察说:“警察先生,对不起,我错了,你真是个了不起的警察 。我会告诉 我的家人和朋友,*人了不起,是*人激起我的爱国情怀。”

  我想:一个民族的发达和兴旺是靠大家共同努力维护的。炎黄子孙不论身在何处,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一个*人,时时处处要维护祖国的尊严,更不能背叛自己的国家。身为*人,要为自己是*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寒假期间,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真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讲述了*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忠良英雄——北宋大将杨继业一家保家卫国、誓死抗争的传奇故事。小说塑造了深受人们喜爱的爱国英雄形象,如英勇忠义的杨令公、智能双全的杨六郎以及巾帼英雄穆桂英、佘太君等杨门女将,他们保家卫国,屡立战功,让人不管什么时候读都荡气回肠。

  分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后,有了深深的感受。

  这是一部关于英雄的传奇小说,是一部将忠君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发挥到极致的伟大作品。故事讲了北宋开国初年,以杨业为首的三代杨家将为保卫国家*安,与辽兵浴血沙场,殊死作战的故事。历经千百年流传,一个个英雄人物的忠烈事迹令世人耳熟能详。

  杨业,一位忠君爱国的英雄,浴血奋战一生,最后被潘仁美陷害。在走头无路时,发现了前方的李陵碑,他不想像李陵一样屈膝投降,就撞碑而死,为国捐躯。

  杨业死后,其子孙后代继承他的事业,继续征战在保家卫国的沙场之上。杨六郎、杨宗保、佘太君、穆桂英等等,一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杨家将的勇武,更为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

  在春节期间,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我被他们的伟大爱国情怀深深地震撼了。祖国在他们心中,已经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他们宁可舍弃金银财宝和荣华富贵,默默无闻地为祖国而奉献。

  这本书描写了北宋立国之初,杨家的杨业和他的七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及他们的后代如何尽忠报国与辽军浴血沙场、殊死作战的故事。杨业他宁死不降,是撞在李陵碑上而死的。在另一次与侵略者的大战中杨业的五个儿子又战死疆场。杨家的后代却依然为保卫国家尽心尽力,每当国家危难之时,他们总是挺身而出。为国家的利益,为人民的安居乐业,血洒沙场,在所不惜。

  读完了这本《杨家将》,再看看我们,不说保家为国了,连点活都不愿干,大扫除时溜走,在家里不肯帮父母做家务事,做点事情还要“劳务费”。连老师派的“重任”也不肯干,与杨家将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渺小了。杨家将为保家卫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为了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幸福,我们的先辈流血牺牲、英勇奋斗,我们要学*他们的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优秀品质。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要学杨家的那种爱国精神,将来才有机会为国效力。

  他们为国尽忠的精神,在*人民口中世世代代传颂。杨家,生亦光荣,死亦光荣。

  《杨家将传》是一本记叙了杨家所有人为国付出而不索回报。它写出了杨家一门忠烈的赤胆忠诚,为后人树立了一群伟大的榜样!所有的杨家人都为了国家不怕牺牲自我,让我赞叹不已!

  读了《杨家将传》后,我深有感触。我感觉到了他们一门忠烈的英勇无畏和自强不息!在他们身上,我看见了一种深深地爱国精神,我被这家人的精神打动、感化了!我也要成为他们一样的爱过的人,要把他们的精神传递下去。

  读了《杨家将传》后我想到《负荆请罪》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赵国,当时大将军廉颇多次羞辱上卿蔺相如,但蔺相如却毫不计较,而且每次都躲着廉颇。廉颇以为蔺相如因怕自己而躲着他。可事实并非如此,蔺相如是因为不想让赵国灭亡。待廉颇知道了原因后,就背着荆条去找蔺相如请罪。从此,将相和好了,还成为了刎颈之交,共同辅佐赵王。从这两个人身上,我也看见了一种爱国精神,明白了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知道了蔺相如是一个顾全大局,深明大义的人,而廉颇则是一个爽直磊落、知过必改、一心为国的人。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孟子》有感 (菁华6篇)

  千年的岁月,转瞬即逝,时间的车轮依旧向前滚动,无数的英雄豪杰,峥嵘岁月已成往昔,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已化作尘土。人,匆匆的来到这世上,又匆匆离去,或许留下了些什么,又或许是赤裸裸而来,又赤裸而去,幸运的是,孟老夫子有先见之明,留下了《孟子》一书,让我们得以看到他一生的精神财富。

  孟子是一个富有使命的大丈夫。“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他的为人之道,身处战国乱世,他希望用自己的仁政思想辅佐诸侯统一天下,然而现实的残酷,却让他无路可走,但他没有自暴自弃,“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他仍以天下为己任,“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谣辞,以承三圣”,从而匡正世风世俗。这样有目标、有理想的人,无论在何时何地,终有其伟大之处。

  曾经有位作家,他从书中看见了“吃人”二字,自此,*文学就涌入了一股正气浩然的劲流,流进了千万人的心中,他就是鲁迅,一位以笔为武器的战士,仿造他的方法,从孟子的书中,我也得到一字“顺”,是顺变的“顺”,是顺从的“顺”,是顺流而下的“顺”。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史上,孟子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孔子死后,孔门弟子曾子和孔子嫡孙子思都曾当过继承与传播儒家思想的重任,然而从春秋时代到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发展,建立新的儒家思想体系,对儒家思想进行新的诠释已是势在必行。于是孟子顺应了时代变化,提出性善、仁政、王道一系列思想,从而维护了儒家发展,“天下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孟子的顺变是儒家思想兴起的重要因素。

  在他的思想中,提升个人修养是关键。所以他提出了性善论,“人之初,性本善。”是故,人的行为要顺应本心,顺应胸中的恻隐之心,从而学会“仁、义、礼、智”的君子精神,在政治领域,他提倡仁政,“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提倡君主应顺从民心,顺从民意,同时也要百姓如同对待父母一般,顺从君主。如此,国家的强大也就如水一般顺流而下,无可阻挡,由此观之,孟子的思想确实是关于“顺”的。

  《孟子》中有许多哲理性的句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人,治于人者食于人。”这句话看似现代社会的分工关系,想想看,远在古代的人就能有这种思想能不让人敬佩吗?

  所以说,《孟子》在今天读来,仍不失其深刻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

  孟子的智慧——超越时代的治国之道中华文化,包罗万有,华夏历史,博大精深 。五千年历史长廊,笑看风云变幻;五千年文化长河,独揽灿烂辉煌;五千年人物长幅,阅尽千姿百态,五千年战争长卷,历经硝烟弥漫。岁月巨轮辗过的痕迹上,留下了无数让后世炎黄子孙景仰的名字。孟子,无疑是其中最为闪亮的名字之一,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千古不灭。

  孟子(前372年~前2*),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鲁国人(今山东邹城人)。这是一个纷扰的乱世,群雄并起,七国相互制衡。奴隶制度进一步崩溃,取而代之的是逐渐成型封建制度,社会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旧势力在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斗争进入白热化,进而扩展到思想领域。许多优秀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出发,对当时的社会变革、民生民情、治国之道,发表了不同的主张,互相展开争论,各个学派应运而生,这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农,杂,并称为“先秦诸子十家”。而孟子,便是儒家杰出的代表人物。最初对于孟子的印象,来源于课本上的一篇短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告子下》):“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借先贤为例,看似在论证逆境使人成才,下文却是笔锋一转,转到治国之道,提醒君主身处安逸中仍要居安思危,显示出他的学识、抱负,以及千年一遇的治国之能,注定了他在乱世中有所作为。孟子被后世尊称为“亚圣”,相比起孔圣的传道授业思想,他的才能更多体现在治国*天下之上,那是一种超越时代的智慧。

  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孟子·公孙丑下》)——一脉相承的外交策略这里的“道”,在当时是指仁政,这是儒家千古以来坚持的思想。孟子的主张是,施行仁政的人,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多;不施行仁政的人,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少。放眼当今,“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具有了更为深刻的诠释。这句话经常被用来阐述这么一种情况:坚持正义的道路,就能得到多方面的理解、支持与帮助,若背离正义的轨道,就会陷入众叛亲离、孤立无援的境地。在这里,我们把“道”理解为“正义”,是指“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现代汉语词典》)这是最贴*时代的理解,然而,却是和它最初的含义一脉相承的。 1954年6月,为了促进我国同印度、缅甸及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代表**首倡“和*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等互利、和*共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共处五项原则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影响日益深入,已经逐渐成为指导政治、经济等诸多领域的国际关系准则,成为最有生命力的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从中,我们仍可以读到儒家思想的博大精深,以及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思想深深的烙印。

  二.“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经济教育两手抓孟子的观点是,有一定产业收入的人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假若没有一定的产业收入,就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乍看之下,这是孟子对于封建土地所有制下自然经济所引起的民生问题的决策。小农经济,自给自足,只有使人民拥有“恒产”,解决了温饱问题,安居乐业,他们才不去触犯刑律,为非作歹。当拥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人民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统治者再兴办学校,用孝悌的道理进行循循善诱,这就可以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在那个教育尚未普及的战乱时代,孟子的理论为统治者指引了一条强国之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先解决温饱问题,再推行教育,提升国民素质。经济教育两手抓、两手硬,才能真正达到“国富民强”。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当教育的地位在历史的洪流中稳步上升,直到今天形成了稳定的义务教育,素质教育等制度,我们是否会怀念,千年之前,有一位道骨仙风的圣人负手而立,在君王睥睨天下的威严之前,从容道出一句“谨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三.“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寡人之于国也》)——超前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拿来主义”在*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缠绕了数千年之久。战国乱世,谁也不知道下一场战争什么时候会打响,自然人心惶惶,随时准备收拾细软远离战火。面对着充足的资源,需求之庞大,大多数人会选择毫不客气地将其笑纳囊中,久而久之,便无法收敛内心潜藏的贪婪,小到市井小民,大到一国之君,皆无可避免,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然而在当时社会经济的大环境下,孟子却能清心寡欲,保持自身的修养,洞悉人性的贪婪,提出了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质的发展方案。 “

  北宋著名理学家和教育学程颐如是说:“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可见孟子的地位以及其为儒家文化传播所作出的贡献之大。时光荏苒,智慧的光芒却未曾消散消散,孟子超越时代的治国思想,在千年之后仍然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并应用到当今的各个领域之中,影响力之大,实属古往今来第一人。

  *有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它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我们应该把它传承下去,把它发扬光大。

  我读了《孟子》中的《寡人之于国也》这一篇文章后感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孟子是一位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也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最伟大的成就就是提出了“仁政”学说和“性善论”的观点。他的思想对后代的影响很大。

  文中,孟子告诉我们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告诉我们只要不耽误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就会吃不完;“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只要按照时间砍伐树木,材木就会用不尽。是呀!顺应农时,就能使民生得到保障。如果人们忤逆大自然,人们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 。假如人们不按照时间进树林砍伐,而是乱砍乱伐,就会造成树木死亡,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就会荒漠化,最终造成耕地总面积减少。人们一切美好的愿望都会被摧毁。有电视新闻中报道某一地区,在海边冲上来一条12米的鲸鱼,这条鲸鱼已经奄奄一息了,就在工作人员检查它的身体时,它突然吐出了很多垃圾。这就是人们不爱护环境,把许多垃圾扔进河里造成的。如果再这样下去,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动物濒临灭绝,造成的后果是食物链被破坏,我们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所以我们要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发展,这样才能让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

  反观现代社会污水横流,土地沙漠化严重,雾霾笼罩着都城,这是我们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带来的严重后果,是我们国家遗忘祖宗的祖训遭受的惩罚。我们坚决对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执政理念说不。我们需要的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竹之属,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理想的生活状态。

  文中,孟子还告诉我们要孝敬长辈。“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他告诉我们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之后,要兴办学校,教会人们孝顺长辈,尊敬兄长的道理,只要人们有孝心,头发花白的人就不用再劳作了,社会也就安宁,和谐了。可是,今天许多人早把我们的“孝顺”这个优良传统抛到脑后了。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一件小事而和长辈顶嘴,吵架,甚至殴打父母和长辈。新闻报道说,有一位初中生在学校里看到同学们都在玩手机,而且都是名牌手机,他觉得自己的不是名牌手机,拿不出手。他就回家叫他母亲帮他买一台名牌手机,他母亲没钱给他买。因此他很生气,对他母亲进行殴打,打到额头都出血了。他母亲不给他买手机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家是单亲家庭,而且生活不是很富裕。我觉得他的做法是不对的',父母是生我们养我们的人,我们应该孝敬他们。俗话说:乌鸦有反哺之情,羊羔有跪乳之恩。更何况我们是人类,所以我们更加应该孝敬父母。孝敬父母这一传统文化一直从古代流传到现在,我们更应该把它发扬光大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品读经典著作,吸取其中文化精髓,让我们把其中的精髓传统发扬下去。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孟子的故乡—邹城。在书店里我买了一本书《孟子》,这本书里面讲了孟子的思想和很多有趣的小故事。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主要思想有:仁者无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在《孟子》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子路孝敬爸爸妈妈》的故事:子路小时候家里很穷,天天吃野菜,他想自己吃野菜没关系,老是让爸爸妈妈吃野菜他们的身体会受不了,为了让爸爸妈妈吃到米,他就去很远的地方去买,不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他始终坚持自己去买米。夏天,烈日炎炎,他从不停下来歇一会,只为了早点回家给爸爸妈妈做可口的饭菜。遇到大雨时,他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不让雨淋着。后来,子路在卫国当官后过着很富足的生活。

  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我也要向子路学*,好好学*,长大后好好孝顺父母。

  《孟子》这本书,我也被深深吸引住了。由于在去看书时,历史知识如同绝不变枯的泉水源源不绝地涌进我的人的大脑。

  看见看见,我好像进入了历史悠久的春秋时代,好像看到孟子童年逃学孟母脸部生气的表情;又宛如听到两军对战时人喊马嘶的响声,看到一个个青年人名将浴血奋战,九死一生,乃至为不可以帮上忙而感到遗憾。哪个时期的诸侯国的成功与失败盛衰依然在我的脑海中里不断再现,令我感慨不己。我都对春秋时代的礼仪知识规章制度加重了一层掌握,也更清晰地了解了孟子的为人正直。

  《孔子》和《孙子》因为我看了,但一件事而言,却沒有《孟子》帮我的震撼力那么大。我想好好地储存这本书,并把孟子纳入我最敬佩的人之中去,给予纪念。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孟子的故乡—邹城。在书店里我买了一本书《孟子》,这本书里面讲了孟子的思想和很多有趣的小故事。

  孟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主要思想有:仁者无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在《孟子》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子路孝敬爸爸妈妈》的故事:子路小时候家里很穷,天天吃野菜,他想自己吃野菜没关系,老是让爸爸妈妈吃野菜他们的身体会受不了,为了让爸爸妈妈吃到米,他就去很远的地方去买,不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他始终坚持自己去买米。夏天,烈日炎炎,他从不停下来歇一会,只为了早点回家给爸爸妈妈做可口的饭菜。遇到大雨时,他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不让雨淋着。后来,子路在卫国当官后过着很富足的生活。

  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我也要向子路学*,好好学*,长大后好好孝顺父母。


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古诗有感 (菁华6篇)

  今天天气不好,外面下着蒙蒙细雨,不得出行。*家中,便翻阅了崔护的诗:“题都城南庄”深有感触。

  原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译文:去年的今天,正是在长安南庄的这户人家门口,姑娘你那美丽的面庞,和盛开的桃花交相辉映,显得分外绯红。时隔一年的今天,故地重游,姑娘你那美丽的倩影已不知去了哪里,只有满树的桃花,依然笑迎着和煦的春风 。

  这首诗隐藏着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故事中包含着才子佳人的纯真之情,情节曲折神奇,人们称之为·“桃花缘”。

  崔护出身于书香世家,天资纯良,才情飘逸,喜欢独来独往,偶尔偷闲出游。崔护考进士落地,心情烦闷,这一年的清明时节,适逢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屋外桃红柳绿,蝶舞峰飞。清风微拂,春意袭人,午后春风暖照,深为春的气息所感染。苦读不知春意浓的他,顿感身心清爽。一路远行,看不尽的红花绿柳,春山春水,他肆意享受这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微风吹来,清香绕人,让人疑是误入桃花源中。适逢口渴,便叩门求饮,不一会美丽女郎打开了门,崔护一见顿生爱慕,第二年清明节,旧地重游时,见墙院如故,而门已锁闭。他帐然若失,便在门上题诗一首。·······

  该诗以“人面桃花,物是人非。”这样看似简单的人生经历,道出了千百万人似曾有过的共同生活体验,叙述了人们感兴趣的故事,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遇到美好事物,而当自己去有意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此诗设置了两个美好背景,寻春艳遇,与寻春不遇。读罢此诗,如亲临其境,仿佛看到诗人,艳遇时那高兴的情景,少妇的纯真和灵秀,宛若一朵春风中的桃花,一份娇羞,把它点缀得更加动人。姑娘的美丽无不令人心动,使人心动神摇的情状,跃然纸上。可见诗人在写这首诗时,有一种无比激动的心情,和欢乐的情愫。

  重寻不遇时,则令人感慨,写得回环往复,曲折尽致,赋予传奇色彩。

  诗风精炼婉丽。语言清新,耐人寻味。读后令人神思飞跃。诗尽而意犹浓,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古诗,包涵了古代诗人的智慧,包涵了古代诗人的感情。社会中的风气,思念家乡的哀伤,美丽景色的舒写等,都可以成为古诗的内容,简洁的语言,结合内心的思想,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情感,这就成为一首诗。

  陆游是我最尊敬的爱国诗人。一首《示儿》令我难忘,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知乃翁。这首诗是陆游临终前给儿子的遗言,表达了诗人因为没有收复失土,连去世也不安稳。第一句死去元知万事空,诗人说的是死去后本是万事皆空的。第二句但悲不见九州同,表达的是诗人悲哀有生之年没有看见祖国统一。第三、四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各乃翁,写出了作者的遗言,希望等到失土收复的那天,后人祭祖时别忘了告诉他。整首诗反映了一个爱国诗人强烈的爱国之心。陆游另一首《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同样强烈反映出诗人盼望尽快收复大好河山,统一祖国的愿望,流露出了对南宋统治者长期未能收复失地的悲愤的心情。

  除了陆游,我还喜欢李白。他的诗又别苟一格。他写的《古朗月行》,充满着童趣。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这四句话写出作者小时候的幼稚可爱,看见了月亮,好奇心十足,把它比作天宫里的明镜。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这两句又写出了作者小时候美好的猜想,月中的仙人是垂着双脚的吗?月中的.桂树是长得圆圆的吗?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描写了作者年幼时的心情,真想问问小白兔,做完了药给谁吃呢?这首诗把李白小时候写得天真烂漫,充分表现了儿童的单纯可爱。

  陆游,我最敬佩的人,我最喜欢这种爱国诗,真没有想到,几个字就能使人感动。李白,伟大的诗人,富有激情,充满着无穷的想像力。古诗词只有*有,可想而知,我们的古代人民的智慧有多高,诗——就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明的伟大瑰宝。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给我们带来物质上的财富,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升华!细品《古诗三百首》一书,给我带来美妙感受。透过诗行,我们的眼光将望透千年尘埃,看尽悲欢离合;穿越诗意,我们的心灵将浸透诗情画意,融汇爱恨情愁;走进诗境,我们徜徉在千万年的诗路上,我们的心灵有着少有的宁静和惬意!

  华灯初上,雨过天晴,窗前三色堇花开正好。呷一口清茶,指尖滑过泛黄的书页,古诗的悠远诗境在心中流淌,恍若释迦拈花一笑,笑尽天地沧桑。一代名家苏轼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他本人“立志读尽人间书”终成大家,写出了“大江东去”的千古绝唱!走在*古诗的路上,可谓是揽尽人间胜景,阅遍人世沧桑;诗中的故事与情感,让我等更是回味无穷!

  阳光明媚,风中的蔷薇花扬起快乐的笑脸。品一口醇香的咖啡,目光穿过厚厚的书本,诗人们带来的漫漫红尘在心底拂过,恍若穿过浩瀚大洋,穿越飘渺时空。读曹公的《短歌行》,不禁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迈击节叫好;细品陶渊明的《归田园居》,更为诗中描述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之田园风光所陶醉;品读王安石的《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思乡情结油然而生,每个游子都会为远在千里万里的故乡祈福安康:诗经中的《关雎》一诗,那“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诗句,把人间的爱情述说得更加明净而美好。当一首首诗歌读完,诗中的世界让我们更加向往,诗人们用手中的笔为我们撑起了一片精神的澄明天空!

  很难想象,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诗歌,人类将会怎样?我们将没有激情飞扬的乐观,我们将没有慷慨激昂的豁达,我们将没有缠绵悱恻的柔情……*古诗,在*文学史上是一座不朽的丰碑,对世界文学史也是巨大的贡献。当我们如数家珍的把一首首诗歌吟唱,那美妙的韵律、那深厚的底蕴、那丰富的情感、那柔美的诗行为我们展示了一张最美的画卷。这幅画卷它直通蒙昧的历史长河,更感染如今瞬息万变的浮躁今天。

  如果没有诗歌的滋养,我们的眼光放到何处?心灵停留何处?漫长岁月的智慧积淀被一笔抹杀,我们将没有灵魂的归宿,世上无诗歌,奈何多寂寞!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古诗,我们精神的天空将被阴云覆盖,眼中无天地,心中亦无天地。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古诗,人类真的会流下凄凉的眼泪,然后立于茫茫宇宙,任身后时光倒流……

  徜徉诗路上,一路是芬芳!

  飘飘洒洒,淅淅沥沥,醉人的小雨跳跃起灵动的舞蹈。我独倚窗前,静听冷雨,记忆似乎开始变得缥渺,思绪最终定格在古诗中的雨上……雨天是最适合读古诗的日子,尤其是读古诗中的雨。

  打开窗,清新的泥土芳香中夹着淅沥的雨声飘然而入。呵,此情此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不出的惬意,说不出的怡人。我要三分易安的婉约,三分东坡的豪放,三分耆卿的淡薄,一段纳兰的心绪,凑成十分的惬意再来倾听自然的雨声。

  雨是有灵性的,在“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清明时节,雨飘飘洒洒地下了起来,似乎为逝者悲泣,替生者哀伤。她似乎还顺从人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带给人们无尽的欣喜。雨同样是温柔的,不见“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不见“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么?

  我的思绪飘过窗外的细雨,飘过时光的隧道,飘到古时的每一个牵动诗人情怀的雨天。我看见王勃曾在滕王阁上痴看“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卷暮西山雨”的美丽;我看见苏轼曾在望湖楼醉听“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的活泼;我还看见李攀龙曾在广阳山道中静赏“雷声千嶂落,雨色万峰来”的壮观……

  欣赏雨的诗情画意,感悟雨的自古多娇,品味雨的百年沧桑。古典的雨像飘飘落落的花瓣芳菲着时空,芳菲着阅读的心事。

  而今,我喜欢一个人在夜里倾听古诗中的雨的声音,和着自然的旋律,醉心于远离尘世的优雅从容。凡人多一分世故便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便多一分优雅从容。我宁愿做一个与世无争毫无心机优雅从容之人。

  噢,雨天读古诗,读古诗中的雨,读得清清爽爽,读得恍恍惚惚,读得轻轻松松,读得沉沉重重,读得欢欢欣欣,读得悲悲戚戚,读得分不清哪是现实中的雨,哪是古时的雨。

  雨天读古诗,读古诗中的雨,把自己也读成一首雨中的诗,飘逸在“草色遥看*却无”的天街上,只听见“淅淅沥沥,淅淅沥沥”……

  暑假里,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拿回家后,我爱不释手,读得津津有味。

  其中有一篇是叶绍翁写的“夜书所见”,我非常的喜欢。

  “萧萧梧叶送寒声, 江上秋风动客情。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这首诗写的是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他忽然看到远处篱笆下的灯火,料想是孩子们在捉蟋蟀。这幅图景令他倍感亲切,也许他由此想起了自己的家乡和童年吧。

  古诗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古代文人对时事、对生活、对大好河山的一种深刻情感的抒发,体现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大好河山的赞美之情……

  古诗韵律优美,词句流畅,读起来朗朗上口。我喜欢读古诗,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通过读古诗,让我了解到了许多人文地理知识,陶冶了情操……我以后将会更加喜欢读古诗。

  古有凿壁偷光、萤囊映雪,*则有宋濂求学之苦,就让我们走进这篇蕴意深刻的古文,开启学*的另一扇成功之门。

  《送东阳马生序》是作者宋濂对前来拜访的马君则所写的赠序。文中提到了宋濂自己的求学历程。他自幼因家境贫寒而无书可读,但这并不是他放弃他最大的爱好——读书的理由。在严寒的冬天,笔墨都已经结冰,他为抄向别人借的书一刻也没有怠慢,并从未违约。直到成年,他对学说更加仰慕,不远百里去求师,遇师叱咄未曾灰心,坚持不懈地询问疑难。最后,求学之路的艰辛和同舍生的华丽衣饰也没能动摇他对学*的热爱。作者通过这段曲折的求学经历来勉励马生珍惜现有的学*条件,勤奋学*,才能有所成就。

  令我触动的当然不是作者的写作目的,在当时那个年代,穷人家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可宋濂凭着似乎天生就具备的热爱读书的精神,和后天的勤奋与不畏艰辛,获得了应有的成就,也成为一名“先达”。他所拥有的这些可贵的精神,是我们现在缺乏也是最应该学*的。我们生活在今天这个幸福的年代,书籍对于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可我们有好好珍惜吗?没有磨难的生活反而造就了我们的慵懒,我们的学*劲儿是远远比不上宋濂的,除了学*他,还是否有些惭愧呢?学*还应有技巧,例如宋濂的多问才能多学,谦虚地向他人请教,与老师和睦相处,也是学*之路关键的一步。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孔乙己有感 (菁华6篇)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如果你遇到一个迂腐潦倒的读书人,你会怎么做?讥讽?嘲笑?还是落井下石?我想谁都会不齿这些行为,但这一切的冷漠就发生在孔乙己的身上。

  偶有的机会,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书中的孔乙己是个读书人,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当看到落魄的孔乙己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时,“冷漠”一词涌上我心头。掌柜是冷漠的,邻里是冷漠的,连12岁的作者也是冷漠的。孔乙己自然有可恨之处,但这一切都是科举制度造成的,所有的看客都只看到他的丑态: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还赊账,偷富人家的书,被富人家打折了腿,最后爬到酒馆里。冷漠的看客们不伸手帮助,还嘲讽他偷东西,迂腐的孔乙己极力维护读书人的尊严,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生活的窘况,这不禁让我对他的遭遇感到扼腕叹息。

  最后没人知道孔乙己的下落,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死是活,掌柜只记得孔乙己欠的十九文钱,邻里也渐渐地忘记了他。可以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悲剧,也是当时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的时代离我们有百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寒心的是:先生笔下的看客依然存在。网络上人们热情讨论“犀利哥”,让他红遍全球,现实中无人伸出援手,如今他依旧病困,流浪街头无人问津;年轻女孩被拖拽、辱骂,围观人群甚至拿出手机拍照留影;抑郁失意的人将情绪抒发在*台,被民警拯救后却有网民嘲讽“博眼球”、“卖惨”、“不死你就是骗子”……这些,不正是《孔乙己》里穿短衣长衫的那群人吗?

  冷漠固然可怕,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不乏热心肠。河南郑州水灾时的共患难,鸿星尔克的鼎力相助,都是暖人心的义举。我想如若我生活在百年前,我一定与他同阶而坐,认真听他讲“茴”的四种写法……我想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合上书本,孔乙己遭受众人的取笑,以及用手爬出咸享酒店的场面,让我不仅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但愿世上再无孔乙己。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飘》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散文有感 (菁华6篇)

  又是一年的寒假,屋外是阴冷暗沉的肃杀,寒冷的天气似乎能够冻结一切,却不曾冻结我的的记忆……我窝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书,在书中我能够找到些许宽慰,对于内心的困惑,寻求合宜的答案。

  还记得那时树木葱茏,维叶萋萋。一位同学与我发生争执,扇了我一巴掌。我深觉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秉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旧训又扇了回去。后来我们虽然经过了老师的调节互相道了歉,但是对于她的行为还是令我所诟病。很多时候,我在走廊走过的时候,紧锁着眉头,从她身边低头匆匆而过。相比起她所期待的令我敬畏的心情,更多的还是嫌隙。

  直到当我读到了这样一句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一开始,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很是诧异。极富斗争精神的人啊,这难道不是奴隶哲学吗?于是,浓郁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往下读:

  “因为利益的争夺,观念的差异,隔膜,误会,等等。一句话,因为狭隘。一切恨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爱在哪里?就在于超越了人局限的地方。”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宽广的胸怀,并为我的狭隘而羞愧。

  “因为,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假如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上帝又何必奖赏你们呢?”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博爱的伟大。本能地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在的国家,这有什么难的呢?难的是超越这些局限,不受狭隘和*俗的支配地去爱。

  那么,一味地宽容忍让,是否就代表着懦弱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读了林清玄《飞鸽的早晨》这篇文章,我才领悟。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的那一天,多少南京同胞为日本军阀所杀,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多少人民共同悼念!那时候,全国都弥漫着仇恨与报复的情绪:“虽然说被艰苦得来的胜利所掩盖,但如果没有蒋*在重庆的这段宣言表明*的态度,留在*的日本人就不可收拾了。”蒋介石的行为与日本军阀在南京大肆屠杀形成鲜明的对比,即打脸了日本军阀,彰显我国圣人孔子主张的'仁政观念,又体现并传扬了“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国民族传统至高至贵之德行,这种宽宏大度的胸怀实在值得敬佩。

  “我们一贯声言,我们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不要报复,更不可对敌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们只有对他们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这不正是超越局限的爱吗?在网络上,我时常看到某些自恃为爱国的人,谩骂日本人。或许他们心中不是没有爱,只是不知如何去爱。就好像从前的我,为了给好朋友出气而惹恼了那位同学。想到这里,我大彻大悟。

  如果连杀死同胞的血海深仇都可以不计较,我仅仅被扇了一巴掌,算的了什么呢?自尊心吗?蒋介石在重庆的宣言,作出退让的态度,照样被后人赞为宽容大度。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就一定要打回去吗?冤冤相报,何时了结呢?或许“把左脸也送上去”只一是种比喻,意思是要我们远离狭隘。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正真成为了我们身躯及精神的主人,而计较的人只念着自己被打的右脸,他就成为了他右脸的奴隶。我当然不要做“右脸的奴隶”。我相信,在右脸被打后把左脸递上去的姿态也是可以充满尊严的。

  可是,一味地宽容忍让,使人恣意无畏呢?

  我在寻找,宽容与底线这两者的*衡。究竟怎样,才是最好的状态?有一天,我听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妈妈是公司里一名财务,她老板娘是江苏人,做手机的。老板娘有一个亲戚,她很信任他,以至于让他去看管仓库这样的重地。但是这个亲戚好赌成性,不学好,每次拉货的时候偷偷拿走几部苹果手机,久而久之,妈妈和几位同事发现账目对不上了,公司亏损很大。老板娘当然知道是他拿的手机。除了他,没人这么轻易就能拿到手机。念在多年老乡的情面上,老板娘没有马上报警,只是私下和他沟通而已,可他丝毫不知悔改,说反正没有证据。老板娘对他说过,如果他不承认的话她就要报警了,他仍然无动于衷。最后,警察调查下来,手机确实是他拿的,他赔了公司50万,还要坐三年牢。

  起初,我觉得这个老板娘太狠心,为了金钱利益可以不顾亲情。后来,我仔细想了一想,这个看仓库的人好赌成性,已是昏了头脑,又为了要钱,去偷亲戚家的钱,哪里还有亲情可言?如果善良之心不能将他感化的话,或许只有在监狱里面能让他清醒,安静地忏悔吧。

  在书中,我领会到了为人处事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一种正确的方式和一条坚定的底线。

  她出生于上个世纪10年代的一个旧式家庭,既是管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五岁识字,七岁读《诗经》,九岁学《论语》,十岁就可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她善于记录身边的琐事,并将它们撰写成简朴又不失典雅、直白又充满温情的精美文章。她就是琦君,在这几年间里我读过的最优美的散文集就是《琦君散文》。

  《琦君散文》按内容分类编排,我尤其喜爱描写亲情的第一章节内容。琦君最常写的也是亲情,尤其是描写母亲的散文。如《妈妈的手》,先从“我”与儿子的互动着笔,牵引出妈妈那双布满岁月沧桑的手,通过母亲那双手在日常一天中的忙忙碌碌的经历,表现出那个年代劳动妇女的艰辛,同时也流露出她对母亲的深深思念和挚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母亲洗手的片段。母亲的手布满沟壑,散布着因常年浸泡在水中而开裂的伤痕,像张开着红红的小咧嘴。母亲洗刷常常用到强碱水,那开裂的伤口经常被抹布和碱水搓刺得直皱眉头,却不曾见过母亲因此而停止过劳作。直到洗刷完了,母亲才接上一盆滚烫的热水,把自己的双手浸泡到里面很久很久,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这是母亲最大的享受。

  世人皆爱牡丹,然正如晋朝陶渊明独爱菊花,琦君一家都偏爱桂花。大多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天总是“悲寂寥”的,琦君的父亲却吟诵出“秋花远比春花净,春月何如秋月明”的诗句。琦君因此写出了《秋花远比春花净》的散文。桂花是在秋天开放的,这也是他们一家喜爱秋天的原因吧。琦君在《桂花雨》一文中这样写道:“桂花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显得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她从不与繁华争艳。”如此低调的桂花,怎能获得琦君的喜爱呢?那是因为:“桂花的香气味,真是迷人,不但可以闻,还可以吃”。生长在*最南端的海南岛的我,此前不曾见过桂花,但琦君笔下的桂花,在我的心头拂起大大的波澜,优雅、质朴、清香,这是琦君笔下的桂花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世态万千,而我却可在琦君的散文中找到一份感动、一份幸福、一份温情、一份思念……

  在莱芜博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他论述了一个道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我对此产生了很大的反思,如果说正义与罪恶,到底哪一方是正义的呢?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一般来说,正义就像圆一样,从自身出发,向外扩张。”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自己做的事自己认为一定是正义的,从而向外发展,一旦有人要阻止你想达到的目的,他一般会被称为罪恶的。但其实对方在阻止你时,你只顾自己的目的,忽略了你对他的阻碍。这样说来到底谁是正义的?我们都以自己为中心,把所有阻碍自己的人敌视,把自己的当作是正义的,在自己正义的范围中,绝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人。你是不是这样?那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

  前苏联的领袖*是最好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高度集中和自我为中心是他最为骄傲的东西。*有伟大功绩,在他的世界里,他绝对是正义的,但是在二战期间,*擅作主张与美国签下了对*不*等的条约。这是正义的吗?在*眼里,他得到了利益,这便是正义。再说现在的国际问题,哪一方是绝对的正义,又或是绝对的罪恶。正义的一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阴暗,而罪恶的一方也有着鲜为人知的光彩。正义是难衡量的,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定会有阻碍你前进的人,你前进的路上出了绊脚石,踢走是本能。当你想要学*时,有人来和你请教问题,而问题正好是你也不怎么会的,你并没有听他讲话,而是把他轰走了。从中很难定夺公*的存在,很难说正义或罪恶。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正义和罪恶在不同人眼中有不一样的看法,我们只需要看清事实,就足够了。《正义论》里的正义就是人们眼中和社会上的公*,但公*又如何存在?很多问题都是难以辨别的。正义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罪恶也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

  依稀记得在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时,大约来源于那篇打架斗殴所了解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谢了,有再开的情况下。但是,聪明伶俐的,你告诉我,大伙儿的生活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些人偷了她们罢:那是谁?又藏在哪里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如今又来到在什么地方?这话不知不觉便变成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经典,或许更是那个时候,我便刚开始了解您,掌握您。

  您说过,洗手的状况下,生活从水槽里过去;就餐的状况下,生活从工作里过去;静静地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看见一个一个的字,细心玩味美好的另外,因为我观念到了時间的匆匆忙忙,回首往事,错过很多,转眼之间,立刻就需要进到焦虑不安的高二,时间如流水,我这才知道時间的珍贵。

  您的《春》带来我的是绮丽而无失的美,也是它要我钟爱您的抒情的散文。看,看,像毛针,像花针,像细条,密密麻麻地斜织着,他人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我第一次知道,这般不同寻常的雨,也可以被你勾勒的那么美,我常常在她们正中间见到你的潇洒,你的淡泊,读到你心情,欺压的情绪。

  果树、杏树、杏树,你不能我,我不能你,都盛开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著清甜味,闭了眼,树枝好像早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规格的蝴蝶花飞着。野草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百花丛里,像眼睛,像星辰,还眨呀眨的。见到这儿,眼下闪过出一片祥和的景色,在您的笔下,一切是那麼轻快,那么美。

  高一刚学过的您的那篇《荷塘月色》一开始见到题型时,禁不住想到了荷塘月色那首歌,而您的荷塘一下子把我拉到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边,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片水流量很高,像亭亭的舞娘的裙。逐级的叶片中间,零星地牛羊些白色花,有袅娜地开过的,有羞涩地喊着菲儿的;好似一颗颗的耀眼明珠,又如碧时间的星辰,又如刚出浴的丽人我好像看到了繁星满天流一般,静静地泻在这儿一片叶子和花上,光和影有着和谐的节奏感,如梵婀玲上奏着的经典名曲。我乃至听到了树枝的蝉声和水中的蛙声,可就在这时候,您说但繁华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刹那间,我好像能触到你的凄凉声,由于您一直不经意间的流露自身的简直感情。

  我慢慢地发觉,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深层次的实际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是有对*部门的讥讽。他的文章内容,看起来口味淡,却颇具哲理,有一层回味无穷的颜色,将会他的人生道路品格表露到了他的文章内容中,才使他的文风这般质朴吧!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伯联系,筹备创办*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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