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牛虻》有感1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 ;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 矛盾和斗争。

  *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 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读《牛虻》有感2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读《牛虻》有感3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时的日积月累。

读《牛虻》有感4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读《牛虻》有感5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 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读《牛虻》有感6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不作为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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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牛虻》有感优选【十】篇

  读《牛虻》有感 1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读《牛虻》有感 2

读《牛虻》有感700字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读《牛虻》有感 3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读《牛虻》有感 4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 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 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 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读《牛虻》有感 6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读《牛虻》有感 7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13年,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读《牛虻》有感 8

读《牛虻》有感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腐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爱!

  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指导教师:

  牛虻从来都是被人像英雄一样而崇拜,它有常人无法比及的毅力、胆识和临危不惧的气概。就是这样一个英雄他也有他的弱点,他不敢表达自己的爱,对恋人、对父亲的爱,但是最后又为爱而献身。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值得我们学*的人。

  读《牛虻》有感 9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来源: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爱!

  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牛虻》有感 10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牛虻有感通用五篇

  读牛虻有感 1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读牛虻有感 2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 3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13年,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读牛虻有感 4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读牛虻有感 5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不作为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母亲”有感 (菁华6篇)

  想念,思念,怀念。念你,母亲,只记得你最初。——题记

  *,一个震耳欲聋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对于他的母亲,又有几人知道?

  他的母亲,叶卡捷琳娜,很*凡的一个人,从事着一份让她骄傲有满足的职业,裁缝。她终生都在为格鲁吉亚的穷人们缝补衣裳,但是她的儿子索索——*却不喜欢她缝制的衣物,认为布料太粗糙,腰身又紧。即使如此,她仍做着,她坚信,有一天她能改变索索。接着,索索上学,但很快被开除了,因为宣传异教思想。这位可怜的母亲,请原谅她,她只能哀求,因为她不知道该如何。在后来索索走政治道路后,有人问她,索索是为何被退学,她撒了这一生中唯一一个谎——得了肺炎。结果她就是死于肺癌。

  想念

  想你,从没停止。这位*凡的母亲总是不顾一切的去外地找索索,可是几乎每次母子俩都擦身而过。索索是故意的,但是母亲认为:这是上帝在考验一个母亲。这个母亲,真的好爱她的索索,但是,索索爱她吗?他知道什么是想念吗?想念是你的一字一句,想念是你的一举一动,想念是你的一言一语……无尽的想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思念

  殊不知索索在外奔波这么多年,母亲心里头有多难受。有句古话:“娘想儿,长如江。”她是位很*凡的母亲啊,总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又怎能不思,又怎能不想。而思念又是什么,索索你知道吗?思念是人海茫茫山长水阔知何处,思念是浪迹天涯何时并肩看彩霞,思念是朝朝暮暮相思两心各一方……无尽的思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怀念

  叶卡捷琳娜希望她的索索做一棵挺拔而优美的树,她不喜欢冷漠而强硬的钢铁。而索索啊,传异教思想而被学校开除、自作主张改名,有没有想过母亲的心呢?她又是如何的难过。在很久以后,人们发现了叶卡捷琳娜厚厚的日记本,那些想葡萄藤一样优柔、漫长而又温和的格鲁吉亚文,记载的全是索索。她这一生都没弄清索索在做什么,只是怀念,怀念小时的可爱,怀念儿时的嬉戏,怀念你……无尽的怀念啊!儿,你可懂母亲的心?

  念你,最初

  不愿想起你的过错,不愿想起你的失败,更不愿想起你那颗冷漠的心。想你,念你,只是最初的你。那时的你,宛如初生婴儿一般柔嫩;那时的你,宛如花儿一般绚丽;那时的你,宛如星光一般灿烂。

  不只索索最后是如何想的,这个*凡而孤独的母亲逝去时,索索没回来,因为那时苏联布尔什维克大清洗正在进行,她的儿子分身乏术。她的索索没回来,他的心呢?感恩吧,索索,这是位好母亲;感恩吧,人们,你们同样有母亲。

  今天,我读了《母亲的意义》这篇文章,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文章讲的是:1992年9月1日,洛阳道北小学来了一对母女,妈妈送女儿上学。这位妈妈是乞讨者。妈妈跪地地哭求,但学校为难,因为这对母女没家没户口,妈妈沾憨带哑,连自己的姓名和老家都说不清楚,学校不敢收。后来,妈妈又改成了带女儿捡破烂。有一次,女儿不走了,原来是一个女孩在弹古筝,妈妈拉女儿走了。后来,女儿经常去听。有一次,那个弹古筝的女孩收留了她,并给她取名张月,定为6岁,生日是相识的那天。那女孩带她学古筝。经过她的努力,许多次比赛都获得了一等奖。而她的妈妈却死在了窑洞里,经检查发现,她已经患癌一年多了。

  我十分敬佩文中的那位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供女儿学古筝,而自己一直都在捡破烂。但谁也不知道,她竟然串了癌症,她自己觉得不舒服也没有说。她为了女儿竟觉得自己的安危并不重要。其实,不光是这一位母亲特别的关心自己的孩子,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不光是像这位母亲一样的敢于牺牲自己,*常我们的母亲的一句问候就包含着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只要我们留心观察,就一定能够发现母亲对我们的爱!

  《母亲》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叫巴维尔的小伙生存在帝俄时代工人阶级恶劣的生活环境。但巴维尔却带领工人们学*马克思主义,并参加了对资本主义家们的*的过程。而另一个主人公尼洛夫娜就是巴维尔的母亲,她的一生也充满坎坷。当儿子走上革命道路时,她也被儿子所启发,积极参加,当儿子被捕时坚决担负起革命的重任。如她经常乔装打扮,躲过眼线,将传单发散到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民众对真理的觉悟。在结尾,她被暗探所包围,慷慨地说:“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巴维尔与他母亲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母亲对他那微妙而伟大的母爱。这里我要讲讲我所享受的母爱。她不惊天动地,而是那么的*凡,但让我感恩不尽,感动不已。母爱的伟大是鼓励与信任。

  在一次英语测验,我只考了89分,担心挨骂我情绪很低落。当我把试卷给妈妈看时,妈妈先是认真看了一遍卷子,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然后用温柔的语气和眼神对我说:“一次考不好没关系,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争取把下次考好,妈妈相信你能”。虽然妈妈这次没有批评我,但我已下定决心要努力学*。通过努力又一次测验我考了98分。妈妈微笑着鼓励我继续努力。母爱的伟大是悉心的照顾。有一次,我夜里发烧,妈妈赶紧穿上衣服,背上我上医院。

  冬天的夜晚很是嗌静,妈妈“嗒嗒”的脚步声显的格外清楚,这一夜妈妈没睡觉。母爱的伟大是默默的付出。在我7岁那年,因为调皮腿受伤。康复中要喝中药,妈妈担心我喝药苦口,买来糖给我解苦。为了让我恢复快一点,妈妈还经常给我熬汤,这汤一熬就是几个小时,看着热乎乎的汤,我叫妈妈一起喝,妈妈总是说吃过饭了。就在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的伤一天天的好转。

  3年后,拍出的X光片显示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我和妈妈都流下激动的泪水。那一次泪水是苦是酸是甜,我已无从得知。而我感受到的是那浓浓的,如阳光般温暖的母爱。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孩子长大将来有出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我都在努力着,想去报答这份母爱,不让母亲失望。假如让我说一句感恩的话那将是:“妈妈我爱你,感谢你陪伴我的每一个时光。”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在季羡林梦里出现的母亲是生身母亲也是祖*亲。季羡林在读大学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那时母亲年仅四十几岁,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对季羡林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后来季羡林出国留学期间,他觉得自己好孤独,一遍遍怀念祖*亲,同时埋头学术研究,从不敢懈怠。

  季羡林对母亲充满深深的愧疚,他对生身母亲和祖*亲怀有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热爱,使我真的很感动。我记得文中有一段话:他的房东激动地说今晚我儿子要回来。应该会在最后那趟车赶回来。我猜季羡林一定会想:母亲在世时也一定这么期待我回家吧?然后又把最好吃的留给我,那时候的我应该只顾着吃东西,连一眼都没有看母亲,都不管母亲有没有吃过。看着房东阿姨在门口张望等待儿子,季羡林肯定很羡慕房东的儿子,因为他说那一刻很想哭。季羡林感觉自己已经辜负了生身母亲,再不能辜负祖*亲了,所以他穷尽一生都在努力学*、努力工作。

  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对母亲的爱就是两个字怀念,它使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一小口的差距》,一道美味的食品,有人只尝过一小口就给另一个人吃;有人吃到只剩下一小口才给另一个人吃,这是谁和谁? 孝与不孝的区别,其实就差这一小口。

  季羡林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也教会了我如何去热爱祖*亲现在努力学*,将来努力工作。

 《怀念母亲》一文是季老的回忆录《留德十年》中的一篇。《留德十年》从1934年,青年季羡林大学毕业期待赴德留学终于成行写起,一直写到1946年归国返乡为止。数十篇文章,洋洋十数万言,写尽了十一年羁旅生涯中的跌宕起伏。《留德十年》中的文章,每一篇自成一体,各自独立;连在一起则以时间为序,整体呈现了先生十多年的经历。在这些文章中,《怀念母亲》显得有些特别,它没有像其他的文章那样以写事或写人为中心,而是在叙述文字中夹杂了相当比例的日记、文章片段,头绪比较多。它的主要内容,对母亲(生身母亲、祖*亲)的怀念是年轻的季羡林欧洲十一年中不间断的情感。写羁旅生活中对生母、故国的深切怀念,既没有像其他文章那样以叙事或写人为中心,也没有恣意抒情,这在季老是有原因的。

  季老在《留德十年》的《楔子》中说,“我特别强调‘实事求是’四字,因为写自传不是搞文学创作,让自己的幻想纵横驰骋。我写自传,只写事实。”为了遵从这样一个写作原则,写《怀念母亲》时,季老为了“避免用今天的情感篡改当时的感情”,几次引用当年的日记和文章片断,来“保存自己当时的感情”。这样一种组织语言材料的方式,是服从于整本书作为回忆录的性质的。

  读作者的其他作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读文本。季老的散文《赋得永久的悔》,回忆幼时的生活和表达对母亲早逝而自己无从迎养的愧疚、悔恨,对解读《怀念母亲》很有帮助。此外,《怀念母亲》中有两段文字摘自季老写于1936年的《寻梦》。《留德十年》附录中有《寻梦》全文,不但有助于解读《怀念母亲》,而且此文写得情深意切,读后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我从小就很喜欢看童话书,尤其是安徒生写的每一篇美妙而又神奇的童话故事,家中的书柜还放有他的《安徒生童话》全书册,里面的童话故事都被我读得滚瓜烂熟。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的故事》这篇童话。

  《母亲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凡的母亲想从死神的手中夺回自己深爱的儿子,而可恶的死神用那位母亲巨大的代价作为交换的条件,可母亲却丝毫不犹豫,她心里只顾着想儿子的安危。最后,虽然这位母亲付出了巨大代价,可是终于如愿以偿的换回了她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的儿子。

  在生活当中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对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我们这一代的儿童却不知幸福是何物,一点也不懂得把握幸福。在我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妈妈因为忙碌,忘记了煮我最喜欢吃的甜酸排骨。

  当我知道后就大发脾气,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一点也不疼我,不爱我。所以她才会忘记煮我最喜欢吃的食物。那时候我觉得十分委屈,就连午饭也不吃了,坐在一旁噘起嘴生闷气。妈妈一见我这副模样,赶紧来向我道歉,可我一点也不领妈妈的情,拧过头不理妈妈,觉得妈妈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整一个下午都没理睬妈妈,可妈妈却时常给我倒水喝、弄一些小糕点给我吃,还不时为我添一件衣服,就生怕我渴着、饿着、冷着。而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妈妈的付出,心里一点也不觉得愧疚,也没有想过要体谅一下妈妈。直到晚上吃饭时,妈妈给我做了一桌子我最爱吃的美味佳肴,我的气才散消。

  当我第一次读《母亲的故事》时,我脸上滚烫滚烫的,仿佛十几双火辣辣的视线望过来,他们好像在批评着我:你怎么只能一味地享受父母对你的付出,却从来没想过要回报父母,孝顺父母呢?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挑剔母亲做的菜,也不埋怨父亲忘记给我买玩具。并且学会了回报父母,同时也知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比我的父母更爱我。

  《母亲的故事》里的母亲诠释了世上所有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心。是呀,最爱你的人是谁?永远都最关心你的又是谁?是你的父母。故事中那位手无寸缚的母亲为什么会那么勇敢的从死神手里夺回儿子?究竟是什么力量驱使着她?是爱,是那位母亲对她的儿子的爱!我想,假如每对父母遇到了和那位母亲类似的事的话,他们都会与母亲所做的一样:无论要付出多少巨大的代价,也要救出自己的孩子!

  父母给予你的爱就如同大海般深沉,但又汹涌,而且是无价的。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与回报父母的爱。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皮囊》有感 (菁华6篇)

  《皮囊》这本书虽然已经有了很多大V推荐,但是一般针对网络畅销书都一些抵制,可能会认为都是一种“快餐”文化产生出的作品,可阅读性不高。然而由于出差上海,就想着在旅途中阅读一本文学类且又方便携带,因此在书店阅读时,就选中了它。

  虽然带着不一样的心态或目的翻开它的世界。但是还是要说:这是一本值得静下心来读的好书,很多作者都是在用笔写故事,传递一些自以为深刻的思考,是一些真实的故事表达。

  书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福建的一个沿海小镇,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刻意的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除了这本书,再次就在三毛书中看到,如一个老朋友讲故事那种表达,真实自然)。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

  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作者的眼睛,仿佛让人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我们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我们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

  翻开很多书评和读后感,都最大感触是第一篇写的是外婆的母亲阿太,九十多岁,却是看的最透的人。为了让作者的舅舅学游泳,将他扔进海里,差点溺死,邻居责备她,她反驳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她说的那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

  1、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然而整本书,感触最深就是“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虽然这句话在*最后的片段才出现。但是当你抱着“理解”的心态去看待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所做所为,不加以太多的评论,就是一项善举”。

  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片断,作者的父亲离世之后,母亲天天四处奔走,想要引父亲的魂回家去。他们那边有那些祭祀*俗,讲究人死以后也要跟家人在一起;而且那边也特别信奉神灵之类的。

  这让我想起三年前,失去至亲时,母亲在伤心之际,到处奔走,以当地的风俗*惯,问各种的神灵,渴望把他带回家。最后在家里安装一个神牌,坚信他还在这:只是他看到我们,我们看不到他而已。来寻求心灵的安慰和表达内心的不舍。因此学会理解:在你们看来是一种怪异行为,但是在他们内心却是一种信仰。

  正有了这种信仰,才指引我们去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具皮囊,皮囊里面包裹的是一颗心,而那颗心最终指引我们去向”。

  2、父父子子

  书有一个片断记录父亲对儿子的感情,虽然全程没有太多情绪表达,却通过一些动作,把父亲对儿子的牵挂与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我不由自主躺在父亲睡过的床上,父亲的气味顿时弥漫地将我包裹。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我才发现父亲的床头贴着一张我几年前照的大头贴,翻起身来看,那大头贴,在我脸的位置发白得很奇怪。再一细看,才观察觉,那是父亲每天用手摸白了。”

  看完最后一页时,突然感觉有点不舍,并不是说此书写得多精彩,而是书中很多故事,都让我们“看到了”自己。

  正如作者在最后写道: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这是我认为的“阅读的终极意义”。我因此多么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或提醒读者,“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本好书也会有不同的解读。引用书后作者所引用的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初读这本作品,带着我自己一些稚嫩想法,本以为会像浏览新闻简讯那样点水一过,却用了漫长的时间细细将它品完。读完后不忍再去翻看第二遍,即便我没有很多生活的经历,也在很多笔尖处与作者产生精神的共鸣,情感的共振。我想如果不在读后将想法记录下来实属可惜。这无疑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仔细想想它到底哪里好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自身文化的贫瘠让我无法盛赞其极,只能从小处细细品尝,梳理作品涓涓细流般流入心间的感悟,受益良多。

  读书给我们与作者延时沟通的机会,虽然无法也无资格与作者盘膝共谈,却也是直面的一种形式。这部作品的性质是作者多年来的随笔,由些许生活的小故事拼成,记录了作者半生的遇人、遇事,以及大量当时的想法与日后的感悟。每个小故事都是小说的形式,展现了作者本人的心路历程、父母亲人的往事、小镇居民的生活百态、新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小男孩孩童时期羞涩的内心、成长的烦恼、亲人离世的挣扎痛苦、好友的生到死、回家的意义等等,包罗万象。可以说作者的所闻所见也正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所闻所见,而作者的感悟却非常深邃,常人不能如法炮制。我想我从作品的语言与感悟两方面来浅谈吧。

  花架上的繁花

  读小说就像走过一片繁花似锦的花架,故事大半就像枯树搭成的花架。花架的用处只是支撑住一团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而故事的文字描写就是花架上的花,如果读小说只看故事忽略了文字就像只看到花架忽略了架子上的繁花。

  作者是一个操弄文字的高手,作品的语言朴实*淡,像讲故事一样用最简单的话说给读者听。却时不时地在任何地方击穿读者的心,像一把有力的语言之剑。你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是文眼,却能够在此驻足停留许久,慢慢回味,顿时意味深长。作者说到阿太,会写道阿太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文后作者又对自己说: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两句话瞬间点亮了阿太的形象,不禁让我脑补阿太不服老,坚强,却又对后辈谆谆教诲的画面。讲到母亲执意要花很多年的时间来修葺家中具有象征意义的房子时,作者说道:每次从工作的北京回到家,踏入小巷,远远看到这奇怪的房子,总会让我想起珊瑚——一只珊瑚虫拼命往上长,死了变成下一只珊瑚的房子,用以支持他继续往上长。它们的生命堆叠在一起,物化成那层层叠叠的躯壳。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文中母亲卖力地为房子画线,请工人,而作者却看到生命的轮回,母亲一生执念的房子与母亲本人就像落红散落在田里化作春泥,呵护新生的花蕾。作者说到自己:高中时父亲的病倒,让我必须保证自己积累到足够的资本,以便迅速找到一份工作,这份工作还得符合我的人生期待。这很难,就像火箭发射后,在高空必须完成一次次定点推送一样。我仿佛从这里读出了他的二十年,用这样的一段话总结了他的奋斗期被心中的“魔鬼”催促着前进,一步都不能停歇,背后的情绪是累与无奈。讲到大学的荒诞舍友厚朴在学校里勇敢地宣传自己音乐的梦想,将宿舍变成一个所谓“同道中人”的聚会之地,却没有实际的积累与脚踏实地,作者描写到:他走红后,我们的宿舍简直成了个性人士在这所大学的必游景点,这么多人来来*,都带着打开的内心,总会有和厚朴对接上,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一句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让我突然明白了作者对厚朴所谓梦想的褒贬,短短几个字就撕开了前文对厚朴又虚又实的情感背后作者本人的所感所想。我明白了原来厚朴因为自己的“梦想”走红以后,找到的女朋友只是睡到一起的人,原来他只是打着梦想的幌子来满足青春的.躁动不安,而他自己梦想的分量,也许只对他自己很重要,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罢了。厚朴故事的文末作者内心对厚朴说:厚朴,或许能真实抵达这个世界的,能确切地抵达梦想的,不是不顾一切投入想象的狂热,而是务实、谦卑的,甚至你自己都看不起的可怜的隐忍。这就是这个故事的文眼了,在前文的铺垫下,这句*实的话看起来是那么有道理,直指我们每一个青年的内心。

  以上的举例在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甚至多到“令人发指”,有时候想快速扫过一个故事却又怕错过一句作者的“醒世恒言”,全书在走走停停中慢慢淌过。忘记了时间,抬头看表却不为付出的时间后悔,让人“着魔”。我想对于这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慵懒安静地阅读,没有功利驱赶阅读速度,没有歇斯底里的过度解读,轻声走过花架采掷繁华中的一朵细嗅,没有非要对繁花进行分类的必要,闻过芬芳后放回原处,再等下一个有缘人前来。

  拓印在骨髓的生活

  说实话这部分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害怕让自己浅薄的经历误解了书中情感原本的价值。全书的基调是悲伤的,却悲伤的有道理有价值;全书的情感是现实的,没有英雄主义,家国情怀的大开大合,却以小搏大,像一根细小的针一点点松动读者坚实的心脏,最后发现自己的情怀与坚持也不过如此。我想无论怎样经历的人,都会有感同身受的部分,生活拓印在我们每个人的骨髓里,印记百年永存。我带着自己的印记,去享受作者的故事,无论斟赏或是扫略,都会在阅读的那一刻订下额外的印记,受用终身。这部作品能感受到作者的血与泪、愿与违,甚至能看到背后时代的创伤。不禁叹止作者*日的生活体会,想来他一定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人。

  我没有资格评价作品情感的好坏,但凭好恶。如果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剥一颗坚果,费尽心思去除硬壳,便发现白色的香甜果肉。那么这本书剥开的是有粘性的透明薄膜,你甚至可以透过薄膜看到内容,完全剥开后是黑色的苦药,却有良药苦口的韵味。因为剥开的是有粘性的薄膜,内在与外在之间被可以轻易撕开的细丝粘结,你可以轻松完全剥离,却又无法迅速从中抽离。第一次剥开它,尝到苦药,又难以下咽第二次,舍书而去,多年之后发现药劲灌满周身,大有脾益。这本书就给我这般感觉,不舒服的情感,太过现实的体验,却真实有用。

  这就是生活,有肆意长笑,有苦中作乐,有沉湎忘怀,有释然放怀,有做作,有流离,有怒嗔,有痴狂。这一切,都拓印在我们的骨髓中,生活也许没有核心,却值得慢慢品味,待养分在骨髓中吸收殆尽,留下怅然与释然便可。

  想与有心之人共勉此中情怀,希望不会味同嚼蜡。

  曾经看过,书分三种——第一种:工具书,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种:期刊杂志,用来消遣娱乐;第三种:闲书,可读可不读,但却能滋养精神。《皮囊》就是这么一本闲书。书不厚,一共十几个小故事,大多发生在90年代福建晋江的一个小镇上,基本上是作者蔡崇达的个人成长经历。

  蔡崇达年纪不大但阅历不少,写作只是他的副业。20xx年毕业就先后在《新周刊》、《三联生活》、《*新闻周刊》这些著名刊物担任主编,27岁又任美国《GQ》*版报导总监,还创办了男装品牌……履历相当精彩。

  《皮囊》写亲人亡故,写农村人对土地的天然的亲*、对盖房子的执着渴望,写儿时发小在成长路上的情感疏离,写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不断远离的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刘德华为他写序,讲:书当中都有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和感悟,所以共鸣,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韩寒说:我会把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这两个身份标签迥异但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发光的男人,因为这本书,有了一个温暖的交集。

  网上有个用到泛滥的金句: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想说:蔡崇达的灵魂足够有趣,而蔡崇达的《皮囊》也相当好看。

  书从阿太写起,也就是他的曾祖母。切菜切掉了手指头,她超冷静。她说:皮囊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这句话很牛,也算是开篇点题了。大家或多或少会从阿太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奶奶、姑婆或者别的什么亲人。阿太坚强,思想独立,有个性,同时又是千万传统*老人的缩影。

  书里面很多篇章都是描写亲情。关于亲情,龙应台有一句非常理性的发言: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纪伯伦呢,他是个哲思派,他说: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之渴望自身的儿女,他们来自于你,却不属于你。你是弓,孩子是弦上发出的生命之箭。(造物主)既爱那飞翔的箭,也爱那沉稳的弓……

  佛家又怎么讲呢,他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疼痛与无奈——生老病死对世间每一个人都是公*的,但贫穷又让这件事充满了不公*。蔡崇达写父亲住院:“医生会时常拿着两种药让我选,这个是进口的贵点的,这个是国产的便宜的,你要哪种?我问了问进口的价钱。‘国产的会有副作用吗?'’会,吃完会痛,进口的就不会。‘我算了算剩下的钱和可能要住院的`时间,’还是国产的罢。‘然后看父亲疼了一个晚上,睡都睡不着。”

  年初的时候,我爸爸也住院了。病房里呆着,我想给他削个梨。长这么大,我对付水果皮只用过刨刀,但医院只有小刀。怎么办呢,只好硬着头皮削。削得很丑,梨还差点掉地上,但总算削好了。下午开水房打热水,我给爸爸洗脚。这是我第一次给他洗脚。不知不觉,我的爸爸这么老了,女儿从小心里的英雄,现在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我在感慨之余似乎有点儿被自己感动。但我立即发现这感动是多么的可笑——对我的爸妈来说这算得了什么呀,他们养育我几十年,为我的付出,真的是恒河沙数;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我给他们的,是这么笨拙的回报。

  蔡崇达还写了一段,是父亲中风以后,母亲带他去庙里拜神:“母亲在祈祷一个可怕的事情,千万让我丈夫一定死在我前面,不要让他拖累我的孩子,如果我的阳寿注定比他短,先借我几年,送完他我再走。我则任性的跪在地上乞求,请让我和我父亲母亲寿命*均,全家一起走比较好。母亲一听,气得连连追打我,然后嚎啕大哭的对着神灵说,小孩说话不算数,请神明只听我的。”

  这,就是人生七苦——明明知道苦,但还是飞蛾扑火,为什么?为爱。人生在世上,寻求爱与被爱,是本能。亲情是其中之一,也是放不开割不掉,最不能扼杀的本能。

  这本书,讨论生与死,讨论人生的价值,但不是高高在上的,它有烟火气,让人有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书中并没有充斥太多的抒情,而是用一个个故事,直达人性深处最柔软的角落。普罗大众,谁没有面对过与朋友生离,与亲人死别?当然,书里不全是悲哀与别离,就好像生命也不可能只有苦痛。对故土的情思、对自我的解析、对生活本身的思索,都溶在这一本有着“小说质感的散文集”中,给读者带来良好的浸入式体验。一个人剥离了社会的、后天赋予的身份,最后他只是一个恋家的孩子,一个思乡的游子——当你说你想家,你想故乡的时候,你说的其实不是家和故乡,你说的是随时为你点燃那盏灯,盼你归来的人。人生来就只是一具皮囊、一颗心,我们都盼望在人生旅程中辛苦跋涉,皮囊老去时,心仍如赤子。

  写《追忆似水年华》的马塞尔。普鲁斯特有句话说得很妙:“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我也很赞同蔡崇达所阐述的“写作和阅读的终极意义”——他说:“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照亮彼此,温暖彼此。”是的,世间众人皮囊有异,而在皮囊之下,我们的血都流向同一片海:那里藏着对爱的渴望,对和*的珍视,和对文明的探求。

  身边的人都在谈论如何保养身体,如何美容养颜,如何延年益寿,无一例外大家都在珍视自己的身体——皮囊,有了皮囊能吃上山珍海味,穿上锦衣绸缎,住上别墅,吃喝玩乐无一不需要皮囊,但是该如何滋养自己的灵魂,让自己的生命更加自由呢?

  《皮囊》中阿太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了。因为有了污浊,我们的生命不轻盈也不自由,常常在感叹,我们是逼不得已,需要还房贷,需要还车贷,这是都是被我们的欲望所拖累。这些欲望常常让我们觉得身体与灵魂是分离的,身体不能跟上灵魂的需求,灵魂无法理解身体,就在这样的无法理解当中,人会常常生活在痛苦当中,遗憾过去,不切实际的期望未来,唯独忘记了我们所身处的当下。

  唯独忘记了我们身处的当下,以至于我们只是坐等梦想,而不去做,而且又特别的珍惜我们的皮囊,只想不做。

  阿太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育儿中,父母要学会使用孩子,学会舍得,当用的越多的时候,其实是让孩子的身体与灵魂合一,做的越多,身体越能动,灵魂与身体融合的.越好。

  舍了皮囊,得了生命的轻盈。正如绘本《你不知道的三个朋友》中所画的皮囊最终入土为安了,精神和思想永存。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是在高三,当时还在全力冲刺高考,偶尔周日半天假日有三个小时闲暇,一日在舍友老苗的柜面看到了它。看翻了几页,觉得很好,却没有时间细读。时光荏苒,风起青萍,如今再拿起它时已是大学生了。

  蔡崇达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描写,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奈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来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被古镇制度旧俗扼来生命的张美丽、满嘴“世界”和“理想”却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

  每一章每一个人物都深深打动了我。对于同样是农村家庭的我而言,我可以深深体会到作者拼命学*拼命攒钱的想法与感受,或许我又是有些小幸运的,我有着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健康,对于我来说只需在学校安心读书别无困扰。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如此拼博的蔡崇达一心想要送父亲出国治疗。过着安逸的生活的我们也很想很想给正在为我们艰弃付出的父母做些什么,反省自己,实然对在大学有吃有住时常悠闲的自己产生了愧疚感,好想逼着自己多努力。早起看书,多做功课,不知能否坚持,但这念头时时存在。

  没有天才文展的远大抱负,也应该有短期的计划。而不是将生活过得一团糟,每天得过且过,碌碌无为只会让将来的自己后悔。没有蔡崇达那样刻苦拼搏拿年级第一,也应该朝着这个目标出发,学生最重要的还是学*,用知识塑造起的灵魂是坚不可摧的。

  没有原朴大胆无所谓的尝试,也应该去做一些自己不曾做过的又可以做的事情,当然,这里说的是好事,而不是吸毒犯罪。张美丽死之前说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去追寻着自己的爱情,人生在世,哪需要那么多条条框框、人义道德束缚自己,不违法不违背良心的、想要的就大胆些去追求吧。大胆些,去攀一座峰,去爱一个人。

  看完全书,想要告诉自己的有很多很多,但最让我再次记在心里的是:珍惜父母,多为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吧,牢记牢记牢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到那一天再后悔莫及。

  好几年前就听说过《皮囊》这本书,这两天刚看完,便在此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本书围绕作者的亲身经历,通过一个个故事提现了其对亲人离世、理想与现实等问题的思考,而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是“阿小和阿小”,“天才文展”和“厚朴”。这几个故事都围绕“理想与现实”问题,叙述了两个阿小,文展还有厚朴对于理想的探索、追寻、热血以及对现实的不满和反抗,但大都以悲剧收场。我想我之所以喜欢这三个故事是因为我也正在挣扎,困惑,不知如何*衡现实与理想。或者我在想的是,究竟我有理想吗?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自信》有感 (菁华6篇)

  自信是战胜困难的关键,是成功的基石。

  今天,我读了《自信》这篇作文,使我对“自信是战胜困难的关键,是成功的基石”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会。

  《自信》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基恩博士常跟病人讲起自己小的时侯经历过的一件事情。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耍,他们每人都买了一个氢气球,高兴地玩耍;而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黑人小孩因自己是残疾人而不敢去买氢气球和跟别的小孩玩耍,显得十分自卑。最后,当白人小孩都走了时,黑人小孩才鼓起勇气,向卖氢气球的老人买了一个黑色的氢气球。后来,那个黑人小孩从老人的话“一个人的成败与否,关键是他的心中有没有自信”中得到了影响他的一生的启示。那个小孩就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基恩博士。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都缺少不了自信。

  朋友们,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自信,因为自信能让人胸有成竹,把事情做得更好!

  这几天,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的名字叫妥妥,是《自信的孩子有担当》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我非常喜欢这个新朋友,因为从他身上我重新认识了一个好品质——自信。

  生性腼腆的妥妥在开学第一天就出了大糗事:自我介绍时紧张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第二天上课,老师提问的问题妥妥明明知道答案却不敢举手回答。第三天,妥妥终于鼓起勇气站起来回答问题,却因为太紧张而溜出了家乡话。这又让妥妥更加不自信了……后来,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帮助鼓励下,勇敢的妥妥逐渐战胜各种困难,成为了一个自信优秀的'孩子。看到这些,我真想大声对妥妥说:“你真棒!”

  以前,我也像刚上学时的妥妥那样,是个腼腆、胆小的孩子。一到陌生环境就紧张,遇到困难就想放弃,希望和别人交朋友,却又不敢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新学期班里的一次班干部竞选演说让我战胜了自己,增强了自信:原来我也可以很棒!

  那天,老师说班里要竞选班干部时,同学们眼睛都亮了,我也跃跃欲试。可一想到有那么多优秀的同学都要竞选,我又有点胆怯。回到家,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知道我的想法后,妈妈鼓励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于是,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我也要参加竞选!

  终于到竞选演说的日子了:同学们一个一个精神抖擞地走上讲台,有的要竞选班长,有的要竞选军体委员,有的要竞选大组长……听着大家的演说,我的心“怦怦”直跳,手心都冒汗了。终于到我了,我深吸了一口气,信心满满地走上讲台,告诉大家我要竞选劳动委员。然后我说了自己为什么要竞选劳动委员,当上劳动委员会怎么做。演说完以后,教室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和另一名同学一起当上了劳动委员。公布结果的那一刻,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这次班干部竞选,是我相信自我,战胜胆小迈出的一大步。通过这次竞选,我明白了,有时候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只要愿意改变,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像妥妥一样变得自信。

  自信是最美的阳光!我们今天的成长是为了明天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面对任何事,我们都要努力争取,努力尝试,自信地对自己说:“我能行!”

  今天,我读了《自强自信自豪的民族形象》一文,使我感触很深。

  在公元20xx年10月1日上午,凡是收看新*成立60周年阅兵式的人们,都会有一种震撼。自强在于历经磨难而不屈,肩负重任而前进。中华民族5000年的文明脉络,170年的奋斗抗争,60年的艰辛探索,30年的改革创新,无不说明,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在10月1日的阅兵式中,振兴中华、复兴文明,建设出了一个富强、文明、民主、和谐的社会注意现代化强国。

  自信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我们民族曾经很不自信,曾被列强欺负,曾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受尽屈辱,走过弯路,错过发展机遇,落后过时代潮流。是60年前的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30年的改革发展,使我们的民族找到了自信。阅兵式上,无论是检阅三军的统帅,还是参与*的老百姓:无论是步伐整齐的队列,还是雄浑有力的回应,都体现出一种极强的民族自信。

  自豪是一个门组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是民族团结的情感纽带。观看这样雄伟激越的阅兵式,面对铁军生辉、银鹰列队、将士昂扬、彩莲迤逦的场景,一种民族的自豪感就会油然而生。

  是啊,祖国初步繁荣强大,改革开放取得硕果,经济建设成就巨大,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年进步,一个更加辉煌绚丽的明天已经展现在每个人的面前。大家要为自己是一个*人而感到骄傲: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这样一个时代而感到自豪!

  这个寒假期间,我读了《教育就是唤醒自信心》一书,这本书是由北京市光明小学校长刘永胜等编著,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刘校长在书中强调:教育就是唤醒自信心,并指出:多表扬、鼓励孩子的信心,比传授知识更重要。一个学生只要有了信心,便拥有了决心、意志、勤奋、耐心及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和奋力拼搏的斗志,其潜力就会得到充分挖掘、潜质得到彻底发挥,终有可能取得成功。

  本书是我国第一本自信教育理念读本,它从科学的角度上对如何培养孩子的自信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本书中,自信一词始终贯彻到底,从讨论自信的含义、重要性到如何培养自信。本书分了八个阶段,这八个阶段分别是:相信自己行,才会我能行;别人说我行,努力才能行;你在这点行,我在那点行;今天若不行,争取明天行;能正视不行,也是我能行;不但自己行,帮助别人行;相互支持行,合作大家行;争取全面行,创造才最行。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就是在讲述这八个阶段时,刘校长全部是通过事例来进行讲述,让读者能够通过事例更直观的体会到这八个阶段的含义,如:在讲述相信自己行,才会我能行时,刘校长用了会看“手相”的老师,在讲述能正视不行,也是我能行时他用了惟我独尊的“小皇帝”*民化等事例。

  读完这本书后,细细想来,收获颇多。“相信自己行,才会我能行;别人说我行,努力才能行”这两句话是第一层次,虽然是第一层次但却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两句话强调了学生首先要相信自己能行,并且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才能达到“我能行”的境界。

  由这两句话联想到我们现在的教育情况。众所周知目前我们的教育提倡的是素质教育,那么要求培养的学生也就是各方面都有良好素质的学生,自信心的培养是当今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朱永新教授说过,培养一个人就是培养他的自信,要摧毁一个人就是摧毁一个人的自信。一个有着良好的自我效能感的人,在任何一方面都是容易成功的,生活也更容易感到幸福。现在的学生普遍缺乏自信,即使是一些学*成绩优秀、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在面对挑战时也往往会缺乏信心。记得这次考试前,我跟班级里的部分后进生谈话,想让他们定一下期末考试的目标,这些孩子中有几个叫我不用担心他们,他们这次考试肯定会考好的,看起来十分有自信心,但是在考试成绩出来后,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连他们自己都觉得很差。这种现象在现在的学生中也十分普遍,表面看起来十分有信心,有着自己的目标,有所追求,这是成功的第一步,但是光想不练是没有用的,目标只停留在口头上,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实现的,一个自信心很强的人,必定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当然有些学生有目标,但是不去做,很多时候就是因为缺乏自信心。我们要给予他们鼓励,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要支持他们,尤其对于那些做了之后失败的学生,这种时候不应该去责备他们,而是应该帮助学生分析失败的理由,不能让学生对自己丧失信心,要鼓励他重新再站起来,不要放弃,应该要相信自己。

  那么当学生在受到鼓励之后,部分学生会燃起斗志,奋发图强努力去争取成功,但是还有一部分学生不管你怎么鼓励他,他嘴巴里说自己怎么怎么有信心,但是什么都不干,一点也不努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学生以前也努力过,但是努力了之后还是失败,觉得努力跟不努力对自己而言根本没有什么分别,对于这样的学生首先应该鼓励他们,其次应该是帮助这些学生克服困难和挫折,让他们体验成功,在成功中树立自信的观念。不能小看这第一次的成功,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可能就是通过这次成功而重获新生,给予他们莫大的帮助。

  自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是人格的核心,是做人的重要基础。只有自信的人才会百折不饶地去迎接人生的各种挑战,克服困难,去争取成功。作为一名教育者我们应该尽我们的绵薄之力帮助学生培养自信,带领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10种最具竞争力的素质教育丛书之自信篇》的书。这本书是代磊写的,他说:“一本好书,就像一粒包含智慧的种子。”我被他的这句话吸引了。

  我翻开书本:有一个女孩,她是一家裁缝店的打杂女工,她每天看着那些漂亮夫人来店里试衣服,非常的羡慕她们,但女孩并不自卑,她每天很开心,很温柔,很自信的微笑,脑子里幻想着自己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她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了老板的信任。后来,老板把裁缝店交给了女孩管理,渐渐的女孩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安妮特,最后终于成了一位著名的服装设计大师。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无论是家境贫寒,还是在现实的物资世界里心灰意冷,举步维艰时,我们都要敢于想象成功,因为这种思维方式会令我们积极地面对每一件事,从而会令我们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我还喜欢其中的另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因为家境贫寒总感觉低人一等。有一次老师带他们去罐头厂体验生活,让他们进行刷瓶子比赛,男孩想我从来没得过第一名,我一定要得第一名。在男孩不懈的努力下终于获得的第一名。从此他明白无论什么事,只要你肯干,就一定能干好。

  同学们我真希望你们有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他把换位思考和成长感悟都融入到了故事中,它可以充分调动我们思考问题的积极性。让我们在快乐阅读中收获知识吧。

  生活中,常常有人喜欢奚落、嘲笑别人。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大、能干。殊不知,如果你嘲笑的人本来就缺乏自信,那你的举动简直就是在刀口撒盐、雪上加霜;但是如果你嘲笑的人也了解你的不足,那不是自取其辱吗?《母鸡和蜗牛》这篇短文就告诉了我这样的道理。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母鸡遇到了一只蜗牛,便奚落了蜗牛一番,没想到最后竟然败给了聪明机智、自信十足的蜗牛。文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鸡前后的不同表现。一开始,它为了嘲笑蜗牛,竟然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装作不认识蜗牛,大声问话,还夸张地盯着蜗牛,讥讽地说:“你蜗牛是牛,人家犀牛也是牛。你这么小,我只要轻轻一踩,你就得粉身碎骨。就算几千只蜗牛加起来也不及一头犀牛大!你怎么配叫‘牛’呢?”当被蜗牛以牙还牙后,它只好把头夹在翅膀间,灰溜溜地走了。

  母鸡这样的下场是它自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呀,爱嘲笑别人的人,通常自己也不见得有多高明、多强大。

  我同时更加佩服故事中的蜗牛,它虽然弱小,甚至不堪一击,但它聪明机智,自信乐观。当受到母鸡嘲讽时,它不但没有自卑,反而能针锋相对,予以有力的还击。

  因此,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既要自爱,更要自信。不要只看到别人的不足,更不能总想讥笑、奚落别人;当然,即使遭到别人的嘲讽,也不必将这些放在心上,要相信自己,说不定嘲笑你的人就是一只不会飞的母鸡呢!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散文有感 (菁华6篇)

  又是一年的寒假,屋外是阴冷暗沉的肃杀,寒冷的天气似乎能够冻结一切,却不曾冻结我的的记忆……我窝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书,在书中我能够找到些许宽慰,对于内心的困惑,寻求合宜的答案。

  还记得那时树木葱茏,维叶萋萋。一位同学与我发生争执,扇了我一巴掌。我深觉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秉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旧训又扇了回去。后来我们虽然经过了老师的调节互相道了歉,但是对于她的行为还是令我所诟病。很多时候,我在走廊走过的时候,紧锁着眉头,从她身边低头匆匆而过。相比起她所期待的令我敬畏的心情,更多的还是嫌隙。

  直到当我读到了这样一句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一开始,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很是诧异。极富斗争精神的人啊,这难道不是奴隶哲学吗?于是,浓郁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往下读:

  “因为利益的争夺,观念的差异,隔膜,误会,等等。一句话,因为狭隘。一切恨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爱在哪里?就在于超越了人局限的地方。”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宽广的胸怀,并为我的狭隘而羞愧。

  “因为,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假如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上帝又何必奖赏你们呢?”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博爱的伟大。本能地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在的国家,这有什么难的呢?难的是超越这些局限,不受狭隘和*俗的支配地去爱。

  那么,一味地宽容忍让,是否就代表着懦弱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读了林清玄《飞鸽的早晨》这篇文章,我才领悟。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的那一天,多少南京同胞为日本军阀所杀,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多少人民共同悼念!那时候,全国都弥漫着仇恨与报复的情绪:“虽然说被艰苦得来的胜利所掩盖,但如果没有蒋*在重庆的这段宣言表明*的态度,留在*的日本人就不可收拾了。”蒋介石的行为与日本军阀在南京大肆屠杀形成鲜明的对比,即打脸了日本军阀,彰显我国圣人孔子主张的'仁政观念,又体现并传扬了“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国民族传统至高至贵之德行,这种宽宏大度的胸怀实在值得敬佩。

  “我们一贯声言,我们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不要报复,更不可对敌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们只有对他们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这不正是超越局限的爱吗?在网络上,我时常看到某些自恃为爱国的人,谩骂日本人。或许他们心中不是没有爱,只是不知如何去爱。就好像从前的我,为了给好朋友出气而惹恼了那位同学。想到这里,我大彻大悟。

  如果连杀死同胞的血海深仇都可以不计较,我仅仅被扇了一巴掌,算的了什么呢?自尊心吗?蒋介石在重庆的宣言,作出退让的态度,照样被后人赞为宽容大度。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就一定要打回去吗?冤冤相报,何时了结呢?或许“把左脸也送上去”只一是种比喻,意思是要我们远离狭隘。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正真成为了我们身躯及精神的主人,而计较的人只念着自己被打的右脸,他就成为了他右脸的奴隶。我当然不要做“右脸的奴隶”。我相信,在右脸被打后把左脸递上去的姿态也是可以充满尊严的。

  可是,一味地宽容忍让,使人恣意无畏呢?

  我在寻找,宽容与底线这两者的*衡。究竟怎样,才是最好的状态?有一天,我听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妈妈是公司里一名财务,她老板娘是江苏人,做手机的。老板娘有一个亲戚,她很信任他,以至于让他去看管仓库这样的重地。但是这个亲戚好赌成性,不学好,每次拉货的时候偷偷拿走几部苹果手机,久而久之,妈妈和几位同事发现账目对不上了,公司亏损很大。老板娘当然知道是他拿的手机。除了他,没人这么轻易就能拿到手机。念在多年老乡的情面上,老板娘没有马上报警,只是私下和他沟通而已,可他丝毫不知悔改,说反正没有证据。老板娘对他说过,如果他不承认的话她就要报警了,他仍然无动于衷。最后,警察调查下来,手机确实是他拿的,他赔了公司50万,还要坐三年牢。

  起初,我觉得这个老板娘太狠心,为了金钱利益可以不顾亲情。后来,我仔细想了一想,这个看仓库的人好赌成性,已是昏了头脑,又为了要钱,去偷亲戚家的钱,哪里还有亲情可言?如果善良之心不能将他感化的话,或许只有在监狱里面能让他清醒,安静地忏悔吧。

  在书中,我领会到了为人处事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一种正确的方式和一条坚定的底线。

  她出生于上个世纪10年代的一个旧式家庭,既是管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五岁识字,七岁读《诗经》,九岁学《论语》,十岁就可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她善于记录身边的琐事,并将它们撰写成简朴又不失典雅、直白又充满温情的精美文章。她就是琦君,在这几年间里我读过的最优美的散文集就是《琦君散文》。

  《琦君散文》按内容分类编排,我尤其喜爱描写亲情的第一章节内容。琦君最常写的也是亲情,尤其是描写母亲的散文。如《妈妈的手》,先从“我”与儿子的互动着笔,牵引出妈妈那双布满岁月沧桑的手,通过母亲那双手在日常一天中的忙忙碌碌的经历,表现出那个年代劳动妇女的艰辛,同时也流露出她对母亲的深深思念和挚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母亲洗手的片段。母亲的手布满沟壑,散布着因常年浸泡在水中而开裂的伤痕,像张开着红红的小咧嘴。母亲洗刷常常用到强碱水,那开裂的伤口经常被抹布和碱水搓刺得直皱眉头,却不曾见过母亲因此而停止过劳作。直到洗刷完了,母亲才接上一盆滚烫的热水,把自己的双手浸泡到里面很久很久,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这是母亲最大的享受。

  世人皆爱牡丹,然正如晋朝陶渊明独爱菊花,琦君一家都偏爱桂花。大多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天总是“悲寂寥”的,琦君的父亲却吟诵出“秋花远比春花净,春月何如秋月明”的诗句。琦君因此写出了《秋花远比春花净》的散文。桂花是在秋天开放的,这也是他们一家喜爱秋天的原因吧。琦君在《桂花雨》一文中这样写道:“桂花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显得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她从不与繁华争艳。”如此低调的桂花,怎能获得琦君的喜爱呢?那是因为:“桂花的香气味,真是迷人,不但可以闻,还可以吃”。生长在*最南端的海南岛的我,此前不曾见过桂花,但琦君笔下的桂花,在我的心头拂起大大的波澜,优雅、质朴、清香,这是琦君笔下的桂花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世态万千,而我却可在琦君的散文中找到一份感动、一份幸福、一份温情、一份思念……

  在莱芜博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他论述了一个道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我对此产生了很大的反思,如果说正义与罪恶,到底哪一方是正义的呢?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一般来说,正义就像圆一样,从自身出发,向外扩张。”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自己做的事自己认为一定是正义的,从而向外发展,一旦有人要阻止你想达到的目的,他一般会被称为罪恶的。但其实对方在阻止你时,你只顾自己的目的,忽略了你对他的阻碍。这样说来到底谁是正义的?我们都以自己为中心,把所有阻碍自己的人敌视,把自己的当作是正义的,在自己正义的范围中,绝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人。你是不是这样?那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

  前苏联的领袖*是最好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高度集中和自我为中心是他最为骄傲的东西。*有伟大功绩,在他的世界里,他绝对是正义的,但是在二战期间,*擅作主张与美国签下了对*不*等的条约。这是正义的吗?在*眼里,他得到了利益,这便是正义。再说现在的国际问题,哪一方是绝对的正义,又或是绝对的罪恶。正义的一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阴暗,而罪恶的一方也有着鲜为人知的光彩。正义是难衡量的,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定会有阻碍你前进的人,你前进的路上出了绊脚石,踢走是本能。当你想要学*时,有人来和你请教问题,而问题正好是你也不怎么会的,你并没有听他讲话,而是把他轰走了。从中很难定夺公*的存在,很难说正义或罪恶。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正义和罪恶在不同人眼中有不一样的看法,我们只需要看清事实,就足够了。《正义论》里的正义就是人们眼中和社会上的公*,但公*又如何存在?很多问题都是难以辨别的。正义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罪恶也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

  依稀记得在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时,大约来源于那篇打架斗殴所了解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谢了,有再开的情况下。但是,聪明伶俐的,你告诉我,大伙儿的生活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些人偷了她们罢:那是谁?又藏在哪里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如今又来到在什么地方?这话不知不觉便变成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经典,或许更是那个时候,我便刚开始了解您,掌握您。

  您说过,洗手的状况下,生活从水槽里过去;就餐的状况下,生活从工作里过去;静静地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看见一个一个的字,细心玩味美好的另外,因为我观念到了時间的匆匆忙忙,回首往事,错过很多,转眼之间,立刻就需要进到焦虑不安的高二,时间如流水,我这才知道時间的珍贵。

  您的《春》带来我的是绮丽而无失的美,也是它要我钟爱您的抒情的散文。看,看,像毛针,像花针,像细条,密密麻麻地斜织着,他人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我第一次知道,这般不同寻常的雨,也可以被你勾勒的那么美,我常常在她们正中间见到你的潇洒,你的淡泊,读到你心情,欺压的情绪。

  果树、杏树、杏树,你不能我,我不能你,都盛开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著清甜味,闭了眼,树枝好像早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规格的蝴蝶花飞着。野草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百花丛里,像眼睛,像星辰,还眨呀眨的。见到这儿,眼下闪过出一片祥和的景色,在您的笔下,一切是那麼轻快,那么美。

  高一刚学过的您的那篇《荷塘月色》一开始见到题型时,禁不住想到了荷塘月色那首歌,而您的荷塘一下子把我拉到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边,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片水流量很高,像亭亭的舞娘的裙。逐级的叶片中间,零星地牛羊些白色花,有袅娜地开过的,有羞涩地喊着菲儿的;好似一颗颗的耀眼明珠,又如碧时间的星辰,又如刚出浴的丽人我好像看到了繁星满天流一般,静静地泻在这儿一片叶子和花上,光和影有着和谐的节奏感,如梵婀玲上奏着的经典名曲。我乃至听到了树枝的蝉声和水中的蛙声,可就在这时候,您说但繁华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刹那间,我好像能触到你的凄凉声,由于您一直不经意间的流露自身的简直感情。

  我慢慢地发觉,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深层次的实际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是有对*部门的讥讽。他的文章内容,看起来口味淡,却颇具哲理,有一层回味无穷的颜色,将会他的人生道路品格表露到了他的文章内容中,才使他的文风这般质朴吧!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伯联系,筹备创办*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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