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3 00:00:00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渍等装臵运行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2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水箱水位正常。

  4、检查锅炉、除污器阀门开关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合GB/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二、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关、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检查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炉内水位。

  三、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1、开启锅炉电源,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声响有无异常。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3、巡视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天然气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

  4、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四、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臵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臵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按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紧急断开按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者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五、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

  3、关闭锅炉连续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气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气、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六、燃气不足时注意事项

  1、迅速与化产风机房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锅炉房安全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3

  1.岗位责任制

  1.1司炉工为锅炉岗位第一责任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锅炉运行记录完备,所有记录都需有当班人员的签字。

  1.3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4接班前按规定巡检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等装置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1.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安全生产。 

  1.6锅炉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巡回检查

  2.1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2.3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锅炉压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气管道阀门每个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检测试验,燃气管道法兰每个月做同样试验一次。

  3.定期维护

  3.1安全阀手动放气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试验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3.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3.4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进行一次法定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3.5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2交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4.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温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4.4.2五不交: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件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接;在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不到位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称: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编号总页数SG01-57共3页制订部门实施日期设备部

  4.5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得擅自离岗。

  5.安全防范

  5.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准擅自进入。

  5.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锅炉操作技术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3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开关、设备等。 

  5.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锅炉房配有消防器材,责任人需认真管理,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5.6锅炉房内动火作业需到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应急处理

  6.1超压

  6.1.1超压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6.1.2超压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施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③因定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从新调整。 

  6.2爆管事故

  6.2.1爆管现象:

  ①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②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③炉膛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④排烟温度下降;

  ⑤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6.2.2爆管处理:

  ①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②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③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6.3立即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①锅炉温度急剧升高,而水位明显下降;②补给水泵失效时;

  ③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④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⑤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⑥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⑦燃气泄露报警,排除误报警后。 

  *燃气泄露报警

  若燃气泄露报警仪报警,当班人员要立即查清报警原因,排除误报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①关闭燃气供应阀门,停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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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2

  燃气锅炉交接班制度

  1、接班司炉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接班人员没到岗,交接人员须坚守岗位,并报告有关领导,当锅炉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责任不清时,禁止交接。

  2、交接班时,司炉人员应检查锅炉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水、气、汽管路及辅助设备是否完好可靠。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

  3、交接人员必须按要求项目填写好交接记录,并做到认真、准确,记录本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缺。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接时要交接工具,交接运行情况并注册在记录本上,交接班时,锅炉房卫生,锅炉本体卫生及辅机卫生良好。

  5、每天的记录表上要注明用气数量,交接双方做到交的彻底,接的清楚认真,高度负责,一丝不苟。

  6、水处理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设备正常,各项软化水指标合格,化验仪器,玻璃仪器,药品齐全完好,记录填写正确,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7、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无异常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8、接班人员按时到岗,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异常现象,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异常现象排除后方可交接班。

  燃气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2、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衡阀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将锅炉水温度降低在60℃左右进行。

  4、安全阀每月必须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燃气锅炉运行记录制度

  1、每班必须填写锅炉运行,附属设备,交接班、水处理,设备检修保养和单位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的检查等各项记录。

  2、定时填写锅炉压力、温度,燃气数字,水位计水位,给水泵出口压力,排烟温度是否正常,并记录冲洗水位计和排污的时间和压力等。

  3、做好交接班记录,对运行锅炉情况做好记录,对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填写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4、水质化验由化验员认真填写软化水,给水及锅炉的监测数据,填写好每天的化验报告等。

  5、做好领导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时接待情况的记录。

  6、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7、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清本班运行期间所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配电柜、控制柜、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燃气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代班为主,每半小时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一切人为或自然事故发生。

  2、锅炉设备及锅炉附属设备安全及天燃气调压站进行认真检查。

  3、对运行和转动设备,锅炉的分汽缸、给水装置、疏水装置及所有阀门、压力装置、调节装置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

  4、对锅炉本体人孔、手孔、观察孔进行检查,,对转动设备油位随时检查,,发现缺油及时加油。

  5、每班必须按正常操作顺序冲洗水位表两次,防止产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连污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6、检查水箱进水阀门开度是否适宜,温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确。

  7、检查锅筒压力与电控柜,操作柜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无超前或滞后现象,并注意观察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及电源电压等,应维持在380V±5%范围。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规定的正常压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严禁违章操作,检查锅炉房内所有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巡回检查线路:锅炉控制盘,燃烧器,锅炉压力,燃气压力,锅炉水位,锅炉给水泵,自动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温度,分汽缸压力,生水压力,自动软水器,盐水罐,液位及盐水浓度,水箱间软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气调压站,天燃气调压器进出口压力等。

  10、班长要经常询问巡回检查情况,察看巡回检查记录,并可对其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燃气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国标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水质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2、要按规定做好炉水的检查,并注意按规定浓度补充水处理药液。

  3、分析化验用的药物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4、锅炉的水处理药品要使用指定的药品。

  5、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对特种设备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种设备定义

  锅炉压力容器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定义,包括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断炉、空压机储气罐、立式储气罐、油气分离器、烘筒、高温染色机、蒸压釜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医院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4、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将作业人员证件(副卡)随身携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医院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种设备安全认识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医院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医院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

  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

  1、在投入使用前,按《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逐**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喷涂、粘贴或悬挂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

  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制度,在检验有效期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锅炉分为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压力容器分为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试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阀一年校验一次,新的也要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新的也要检定后方可安装使用。

  八、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做好设备日常自行

  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记录等,要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是否灵敏,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3、锅炉压力容器的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改造。

  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医院应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日常自行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由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档案资料丢失。

  十、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医院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的安全监察工作(现场检查),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2、对监察、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4

  1、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包括燃煤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气蒸汽锅炉。

  3、使用锅炉的工厂应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理登记手续和锅炉技术档案,包括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

  4、必须高度重视锅炉安全工作。各工厂厂长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职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按其严格实行。严禁酒后和上岗饮酒及脱岗。

  5、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以及锅炉安全的各种仪表,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6、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没有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不得使用锅炉。锅炉水质化验员须经法定机关考核取证方可上岗。

  7、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修期,应及时组织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有安全隐患的锅炉投入运行,司炉工有权拒绝操作,并可直接向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报告。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炉胆、封头、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矫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等,应具有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方可进行修理。修理前应有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修理完工后,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工厂的锅炉技术档案内。

  8、对于提高锅炉运行参数和锅炉受压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有关技术标准。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9、为了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须制订司炉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气、水喷出伤人。

  10、非锅炉房操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场所内(含锅炉房、煤场)。外来人员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陪同方可进入。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5

  1.岗位责任制

  1.1司炉工为锅炉岗位第一责任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锅炉运行记录完备,所有记录都需有当班人员的签字。

  1.3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4接班前按规定巡检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等装置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1.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安全生产。 

  1.6锅炉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巡回检查

  2.1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2.3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锅炉压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气管道阀门每个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检测试验,燃气管道法兰每个月做同样试验一次。

  3.定期维护

  3.1安全阀手动放气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试验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3.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3.4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进行一次法定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3.5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2交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4.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温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4.4.2五不交: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件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接;在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不到位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称: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编号总页数SG01-57共3页制订部门实施日期设备部

  4.5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得擅自离岗。

  5.安全防范

  5.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准擅自进入。

  5.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锅炉操作技术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3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开关、设备等。 

  5.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锅炉房配有消防器材,责任人需认真管理,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5.6锅炉房内动火作业需到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应急处理

  6.1超压

  6.1.1超压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6.1.2超压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施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③因定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从新调整。 

  6.2爆管事故

  6.2.1爆管现象:

  ①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②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③炉膛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④排烟温度下降;

  ⑤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6.2.2爆管处理:

  ①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②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③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6.3立即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①锅炉温度急剧升高,而水位明显下降;②补给水泵失效时;

  ③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④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⑤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⑥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⑦燃气泄露报警,排除误报警后。 

  ***燃气泄露报警

  若燃气泄露报警仪报警,当班人员要立即查清报警原因,排除误报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①关闭燃气供应阀门,停炉;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燃气锅炉供暖方案(精选5篇)

  燃气锅炉供暖方案 1

  20xx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x副组长:xxxx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燃气锅炉供暖方案 2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和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市**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市财政局,市***,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监控,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保障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相关热电厂做好供热前准备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督促物业企业履行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市场***,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拆改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准运工作;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市城管局,市***,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监督全市**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市级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指导市级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依法监督处理利用供热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加强集中供热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协调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及时将投诉集中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管部门交办;将投诉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住建部门交办;将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改部门、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将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负责采暖期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信息;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集中供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并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事项;建立健全下属集中供热企业奖惩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区县**、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各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采暖期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开展**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市场***、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保障集中供热*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类媒体,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进行研判,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出现集中供热问题炒作现象。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要定期向市城管局燃气供热服务中心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要定期向市***报送天然气用气量、供气缺口等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要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燃气锅炉供暖方案 3

  随着新区的快速发展,热负荷特别是工业热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受国家严格控制燃煤电源项目建设规模的影响,新区与新区热电厂项目难以同步建设,造成新区热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为有效解决新区热力供应短缺问题,促进新区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供热范围

  北环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石武客运专线以西、县新城区北边界以南。

  二、供热现状与热负荷测算

  (一)供热现状

  热源现状。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现有热源为宏伟热力公司,该公司现有3×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1×7.5兆瓦+1×6兆瓦背压机组,理论最大供热能力215吨/小时。宏伟热力公司现有热用户实际热负荷130—150吨/小时,在不考虑备用容量的情况下,理论上尚有富余供热能力65—85吨/小时。但是,由于工业生产的不可中断性,为保证可靠的热源供应,该公司一般采用2开1备运行方式,因此该公司现有产能已基本饱和。另外,受蒸汽供热半径的制约,天健热电有限公司和能信热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参数无法满足该区域工业企业工艺用热要求。热力管网现状。自xx年以来,新区范围内已累计建成以蒸汽为主的配套热网15千米,供热管网已覆盖北外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昌盛路以南、文峰路以西区域。

  (二)热负荷测算

  初步测算,xx年前,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增热负荷为150吨/小时,其中卷烟厂50吨/小时。

  三、热源建设方案

  xx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A6兆瓦背压机组;xx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工A6兆瓦背压机组;中远期(年后)依据《市热电联产规划》实施。

  四、热力管网建设方案

  xx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尚集产业集聚区工业蒸汽网建设;xx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县新城区民用采暖高温水网建设。同时,根据中原电气谷用热需求,同步建设工业蒸汽网和采暖高温水网。

  五、投资估算

  热源扩建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2×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6兆瓦背压机组及输煤、化水、除尘、脱硫等公用设施扩建工程);热力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六、具体措施

  (一)给予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单位财政贴息支持。由于煤炭和钢材价格持续上涨,热力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造成热源和热网企业经营困难。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由市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新区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项目予以融资支持,新区给予3至5年的贴息支持。

  (二)民用采暖比照市区补贴机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倒挂,新区居民供热比照市区补贴机制,在核定居民采暖价格的基础上,由新区给予供热企业相应的财政补贴。

  (三)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新区在进行市政设施规划时要预留热力网的敷设位置,并在拆迁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热源和热力管网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妥善处理新区热电厂与宏伟热力公司的关系。新区热电厂建成后,如占用宏伟热力公司已有的热力市场资源,应对宏伟热力公司予以补偿(或重组),并妥善安置其从业人员。

  (五)妥善处理*远期热力网的衔接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能信热力有限公司尽快研究、制定宏伟热力公司与市区热网联网运行方案,提高市区北部的供热可靠性;中远期规划建设要按照《市热电联产规划》,搞好与新区热电厂的衔接与配套。

  燃气锅炉供暖方案 4

  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城市供热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供热、满足需求、节约能源、改善民生为目标,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坚持统一规划、市场导向、属地管理、分区建设的原则,完善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民生为本、保障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xxxx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要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争取到xxxx建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补充的热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热体系,实现多热源联网,具备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开展xx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自xxxx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xx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3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到xxxx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xxxx年采暖期,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规划管理

  中心城区、宣化区、下花园区要依据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全面满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热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供热老旧管网、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编制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

  责任分工:

  1.编制《xxxx~xxxx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分户改造及投资计划》。(各区**负责)

  2.制定《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市公用局会同市***负责)

  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市公用局负责,xx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设施建设

  按照我市集中供热热源总布局,加快热源厂建设进程,保障集中供热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实施张家口发电总厂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桥东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桥西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争取年内竣工;努力推进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项目、张家口热电厂二期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加快编制中心城区热源联网规划,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

  1.桥西恒峰热力公司2×70MW锅炉房续建工程,实现年内竣工。(桥西区**负责)

  2.桥东东源热力公司2×63MW锅炉房续建工程年内完成前期工作,xxxx年竣工。(桥东区**负责)

  3.张家口发电总厂2×300MW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力争年内竣工,确保xxxx年9月投产。(市***、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负责)

  4.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工程(2×35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xxxx年投产。(市***、河北省建设宣化热电厂负责)。

  5.张家口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xxxx年投产。(市***、大唐张家口热电厂负责)

  6.编制区域热源联网规划方案,实现各热网互联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关区**、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7.继续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增强供热安全性和稳定性。(市公用局、有关区**、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8.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市环保局负责)

  (三)理顺供热价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同时要考虑各种供热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

  责任分工:

  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市***、物价局负责,xx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xxxx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xx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

  责任分工:

  1.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xx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2.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负责)

  3.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责任分工:

  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3年完成供热计量改造170万*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

  3.到xxxx年底前,主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xx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六)创新供热能源模式

  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车站、宾馆、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

  1.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市***、市公用局负责,xxxx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市***、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负责)

  (七)提升供热服务

  完善管理体制,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

  责任分工:

  1.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xxxx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八)制定供热规范性文件

  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出台。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

  责任分工:

  1.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市***、市公用局负责,xxxx年9月底前完成)

  2.编制《张家口市突发供热事件应急预案》。(市公用局负责,xx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各区**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设立区供热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

  (二)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市公用局、各区**负责)

  (三)健全保障机制

  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区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本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采暖期的供热方案,经市公用局汇总后报市**批准,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燃气锅炉供暖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xx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

  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

  (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

  (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

  (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

  (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

  (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

  (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

  (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

  (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

  (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

  (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办主任

  xx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xx区建设局党委副**

  xx区安全办主任

  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xx区**分局副局长

  xx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成员单位有区建设局、区安全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分局消防大队、区***治安科、区交通局运管处。联系电话:xx,联系人:xx。

  为便于社会群众监督,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xx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合集五篇

  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 1

  一、燃油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危害

  徐州发电厂燃油系统已投用十五、六年,部分油管路腐蚀严重,阀门、法兰、接头易渗漏点较多,一旦发生燃油系统跑油。一方面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另一方面燃油渗入地沟造成水体污染,且造成浪费,降低效益。严重时会导致投油点不着火,甚至引起锅炉灭火,特别是灭火处理时,不能及时投着油枪,就会拖延处理时间,引发和扩大事故,甚至造成停机的事故。

  二、油管泄漏现象

  1、油管爆破时燃油压力迅速降低,爆破处大量燃油喷出。

  2、投油助燃时锅炉燃烧不稳,甚至导致灭火。

  3,爆破处如遇有明火或高温管道,喷出的燃油将会引起着火。

  三、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

  1、应急预案

  (1)燃油管路,特别是弯头或易锈蚀部位应定期进行检查。

  (2)阀门定期检修、打压,禁止使用铸铁阀门,结合面垫片应定期更换,活节接头应经常检查。

  (3)油枪软管应定期更换;及时对油枪进行手动吹扫,吹扫结束,隔绝炉前燃油系统并检查系统无泄漏,停吹扫汽(气)源。

  (4)锅炉公司每季度应对燃油系统所有滤网全部清理一次,安全部应将此列入季度反措计划。进行监督考核。

  (5)检修油系统完毕后,检修人员应要求对检修的部位进行压力试验,检查确无渗漏后,方可终结工作票。

  (6)检修工作开始前,应严格落实工作中的安全措施,长时间的检修,阀门或法兰处应加装堵板。临时性检修时,现场应有人监督。

  (7)各炉油管道排污门应加装堵板:设备巡查应细致,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2、响应措施

  (1)当燃油管路、阀门渗漏时,应立即切断油源(必要时停止燃油泵运行,并关闭燃油泵出口阀),并及时消除渗漏,渗漏油应及时清理,严禁直接排入地沟。

  (2)各炉投油助燃时,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燃油系统各部件的严密性,发现渗漏及时联系消除。

  (3)如燃油泵进口滤网堵塞、冷却水中断、强烈振动、轴承温度急剧升高超过规定值或电机发生故障等,应立即切换至备用泵运行,汇报主值班员联系检修处理。

  (4)发现燃油系统严重泄漏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现场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防止发生火灾,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积极组织消缺,燃油系统需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如发生火灾立即汇报值长。联系消防队并及时组织人员救火。

  (5)如锅炉发生灭火、发生火灾危及人身或设备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按紧急停炉处理:如油罐、燃油泵着火应立即停止燃油泵,切断电源,其它处理参照消防规程处理。

  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 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保证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社会影响,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尤建忠张宏

  副组长:宋志洪

  成员:王陆军史峻峰石俊生邱晓东

  1、职责及分工:

  组长:

  (1)确定可靠有效的抢险方案,发布抢险命令。

  (2)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3)指挥调动现场人员及相关设备,组织实施现场抢险。

  (4)成立若干临时工作组。

  副组长:

  协助组长落实抢险方案。

  2、现场处置:

  (1)在统一指挥下,按事故处置程序正确进行现场事故处置,尽量减少损失。

  (2)切断危险源,判定危险区域,并安排人员值守。

  (3)在现场处置时确保人员安全,包括自身安全。

  3、警戒疏散:

  (1)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因起火,要为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学校指挥部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4、后勤保障:

  (1)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2)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5、医疗救护:

  (1)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2)组织救护车辆及医疗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3)实施现场抢救伤员。

  三、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或总务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校长和学校主要领导,接收指令做好现场工作。

  四、事故处理

  1、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紧急停炉,锅炉应立即停止燃气供应停止燃烧,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2、炉管严重爆破后应紧急停炉。

  3、炉膛爆炸、二次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停止鼓风机。

  4、锅炉严重爆炸时要及时抢救有关人员,防止建筑物继续倒塌伤人,按消防要求正确灭火,防止周边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五、善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学校校长为指定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公布事故情况和处置措施等信息。

  3、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学校类型、经济类型与学校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当事人,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事故,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 3

  第一节 超温结焦的处理

  当流化床锅炉的燃烧温度达到灰的熔点温度时,流化床、返料器等处就会产生灰渣结焦现象,致使锅炉停止运行。

  当流化床温度上升较快,有超温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给煤,大幅度增加一次风量以降低床温。如果给煤自动控制时,应将自动改为手动,床温正常以后再恢复自动。当床温稳定以后,减少一次风量,逐步增大给煤量,恢复正常燃烧。同时密切注意风室压力、床层压力及炉膛出口差压值的变化,如压力值下降或存在较强烈的波动现象,应考虑床料是否有局部结焦现象,当床温稳定后,压炉检查流化床及*料器,确认无焦,或清除焦块后,再重新投入运行。如床温、床压均正常,应注意适当排灰、排渣,以检查灰渣排放是否正常,如排灰、排渣不正常,也应采取压炉措施检查,是否结焦,并查明排灰排渣不正常的原因。在压炉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分离器及返料器、返料斜管是否存在结焦和堵塞。切不可在已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强行运行,以防扩大事故,增加处理的难度。

  第二节 低温熄火的处理

  当流化床燃烧风煤比不当,给煤量不足,或给煤设备发生故障断煤,床温下降,低于燃烧的正常温度时,会导致熄火事故。

  当床温下降较快且幅度较大时,应立即检查是否断煤、卡斗,并及时调整给煤量,减少一次风量,直至最小运行风量,但不宜小于相应床料厚度的冷态临界风量。调整炉膛微负压运行。必要时,可关闭返料流化风,停止返料,关闭二次风门,停止输送二次风,待炉温稳定和回升时,再逐步恢复返料量、二次风。如床温低于800℃以下再继续下降较快时,或观察炉内火色变暗时应停止给煤,停止一次风,压炉闷火,利用炉墙温度加热床料。闷炉时间一般为15min左右。必要时,可打开炉门,查看床料火色,呈红色,可关闭炉门,直接启动,恢复锅炉正常运行。检查时,注意下部底料温度,如果床料较厚时,可排放部分底料,也可从炉门处往外扒出底料表面温度较低的一层炉料,再启动锅炉。启动时,注意一次风不宜提升过快,一般启动风机投入给煤时,给煤量不宜过大,注意炉温是否回升,如回升,可逐步增加风量到临界流化风量稳定一段时间,待床温快速回升时,再逐步提升一次风,并调整给煤量。给煤量应远小于正常运行煤量,以免给煤量过大,一旦床温正常,燃烧正常,床内过量的可燃物大量燃烧放热,床温无法控制,反过来又出现超温现象。但床温恢复到800℃以上,一次风量恢复到正常运行风量时,可控制好床温,逐步投入二次和返料循环燃烧,使锅炉完全正常运行。通过压火闷炉以后,如果检查底料温度过底,床料火色不转红,可投入木炭或烟煤重新加热底料,如同冷态升炉一样重新点火升炉。

  在处理熄火故障时,应注意床温变化,控制好给煤量,不能追煤过多,不要勉强拖延,果断根据实情压炉闷火,床料过厚量,适当排放冷渣冷灰,重新投入返料时,将冷灰排完后再投入,注意调整炉膛负压。

  第三节 返料器结焦、不返料的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中,返料器结焦不返料,会造成锅炉无法正常运行。

  当返料器出现超温、不返料的异常现象时,应调整燃烧,与用汽部门及邻炉取得联系,及时停炉压火,打开返料器检查门进行检查。如结焦,应及时清除,并检查分离器、返料斜管是否结焦并进行清除,同时,分析结焦的原因,防止重复发生。如果锅炉流化床正常,没有超温,也没有大量排灰,排渣现象,返料器内也无其他杂物,如耐火砖、混凝土块等,应注意检查返料器流化风室及放灰管、返料风的送风系统。如放灰管破裂,应修复;排灰口漏风严重,应用耐火混凝土密实,消除一切影响流化的因素。如返料器内既不结焦,也无其他异常情况,应考虑返料器温度计是否损坏,更换损坏的热电偶或导线。同时应注意检查返料器是否漏风,是否流化风量调整过大,使返料风返窜至分离器,造成分离器分离效果降低,使循环灰浓度下降。

  第四节 分离器结焦、堵灰、分离

  效果差的处理

  返料器工作正常时,循环灰在分离器内是不滞留的,所以,分离器一般不会积灰和结焦。但如果返料不正常,或者分离器耐火内衬损坏剥离,造成返料器、分离器料腿堵料时,分离器便会发生堵灰和结焦。

  如果返料器温度正常,排灰正常,灰浓度过低,应注意检查燃料是否颗粒过细,如果颗粒过细,应注意降低一次风量运行,尽量养厚床料,如还是不行,可适当加强飞灰再循环量,待有机会时,再停炉检查分离器是否损坏。如果有条件时,可以改变燃料质量,掺烧其他燃料。一旦返料器呈现不返料、排灰不正常,或温度下降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压火停炉措施,检查返料器和分离器,以便及时消除故障,防止分离器严重堵灰或结焦,给处理增加难度。一般返料器只要停止返料几分钟,循环灰便有可能由料腿堵上分离器,一旦堵上去,而且又结焦时,很难处理。只要堵灰不严重,处理及时,只要压火几分钟即可排除故障。如果分离器掉内衬,应注意清除干净,尤其是升炉前的冷状态,必须将那些将要掉、但还不掉的内衬及混凝土块,用外力将其捅掉,以免运行时,受热后因应力作用而松动掉落,影响正常运行。对于损坏剥落,形成裂纹的现象应及时修复,以免影响分离效果。

  第五节 循环灰浓度过高的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中,会因循环灰浓度过高,通风阻力过大,流化质量遭到破坏而塌床停炉。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出力与炉膛出口处差压值的控制范围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正常运行中,当供热负荷较重,运行床料较厚,悬浮段稀相区差压值较大时,一旦出现风室压力大幅波动现象,即说明循环灰流量过高,床内极有可能发生流化质量恶化的腾涌现象。这时,应果断采取排放循环灰及冷渣,适当降低循环物料量及床料,改善流化质量。如果汽压、蒸汽流量降低时,应适当减少供热负荷,稳定锅炉运行工况。但应注意,在排灰、排渣时,不宜在短时间大量排放,以防床温控制不住。

  如果床压剧烈波动,应立即停止给煤,压火停炉。适当排放冷渣,同时排放循环灰,待炉内物料量控制在适当的厚度后再重新启动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第六节循环灰浓度过低的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时,灰浓度过低,会降低稀相区的燃烧份额,降低炉内,降低炉内水冷壁的传热,影响锅炉出力。严重时,养不起床料,使密相区物料量越来越少,颗粒越来越粗,流化质量越来越差,严重时会造成薄料层局部高温结焦。

  当锅炉床料提升不起灰浓度过低时,应注意调整风量,维持一次风最小运行风量,适当增大二次风量。可在给煤机前给煤中适当掺烧冷料,以补充床料,我们锅炉房设备的布局操作这种办法较为困难;也可以利用压炉的机会由炉门往炉内投入冷料,适当加厚床料。注意改善原煤质量,增加含灰和矸石成分稍多的燃料,使用混合燃料,同时注意检查返料器,消除漏风,关小返料风。停炉后,注意检查分离器及炉墙,消除设备缺陷。

  当床料过低时,就注意防止床料粗大化现象的扩展,除了适当降低一次风、采取措施补充加厚床料外,并配合适当排放床层下部的粗颗粒冷料,排渣时,一次不能多排,渣门应开得大,动作要快。否则,长时间不排号渣,燃料中的超大粗颗粒会在床层底部越积越多,流化风量过小时,流化质量会变劣,新煤进入床内不易扩散,会影响局部高温结焦事故。只有在保证流化质量的前提下,才能采用降低一次风量,降低流化速度来养厚床料。要想通过排渣来防止床料粗大化,就必须想法不断往床内补充物料。所有操作,应环环相扣,否则,处理不当,将会雪上加霜,加速扩大事故。

  第七节炉管破裂的处理

  由于流化床锅炉燃烧的特点,受热面管道磨损比起其他炉型都要严重得多,尤其是布置在流化床内的埋管,悬浮段的水冷壁管、尾部的对流管及省煤器管较易磨损破裂,事故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也最大。

  若锅炉膜式水冷壁管、对流管、省煤器管等发生破裂,应迅速查明破裂位置,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A.立即停炉,停运行包含引风机在内的所有风机,以防烟气带水使除尘器的布袋、输灰管、灰库堵塞。

  B.停炉后超过30分钟,或得到锅炉主管的通知,应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阀,关闭锅炉电动主汽阀,并打开其疏水阀;若回料灰温>950℃,应放掉回料器内的回料。

  C.提高给水压力,增加锅炉给水,尽力维持汽包水位。

  D.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包压力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水位计中的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E.排放炉料冷却锅炉,准备检修。

  第八节 锅炉缺水事故的处理

  一.当锅炉蒸汽压力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75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B.若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改为手动控制并开大给水调节门,增加给水。

  C.若给水电动执行机构故障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改为旁路手动就地开大给水调节门,增加给水。

  二.经过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继续下降,且降到-100mm时,除应继续增加给水外,对所有排污门及放水门全面进行检查,并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三.汽包水位计水位继续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进行汽包水位计叫水。

  A.若经叫水,水位计在汽包水位计中出现时,可增加锅炉给水,并注意恢复水位,当给水压力下降时,向班长请示增开一台给水泵。且使汽包水位降低时应降低锅炉蒸发量,维持水位。在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时,禁止用增加锅炉蒸发量的方法来提高锅炉水位。

  B.若经叫水,证明是严重缺水,就立即停炉。严禁向锅炉进水,关给水总阀、关电动主汽出口门、关连排一次门;停止给煤、停二次风机,并关闭其风门,迅速排掉炉膛床料及返料器返料,然后停一次风机、引风机并关闭其风门;检查定期排污阀、紧急事故放水阀及其他疏水应关闭,以减少汽水损失,若汽压高要跳安全阀,可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阀泄压到1.0MPa又关闭。

  第九节 锅炉满水事故的处理

  当水位高于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时,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进水,迅速打开蒸汽管道疏水,以防发生水冲击。停止给煤,停送、引风机,锅炉压炉。打开锅炉海底排污,迅速将水位恢复至正常水位。排污处理时,应严密监视水位,以防满水排成缺水。待水位恢复正常以后,再重新启动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如果满水不严重,水位在锅炉水位计监视范围内,在关少或关闭给水阀以后,水位仍缓慢升高时,可不停炉压火,只排污,放水降低水位和打开蒸汽管路疏水,恢复正常水位。

  第十节 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一.汽包两只水位计指示水位线不同的处理

  1、汽包两只水位计指示水位线不同时,应立即检查:

  A.汽包水位计汽门、水门是否打开;

  B.汽包水位计汽门、水门、放水门是否泄漏;

  C.锅炉是否发生汽水共腾。

  2、冲洗汽包水位计,观察水位指示。

  3、汽包两只水位计指示值相差不应超过2mm,汽包水位有轻微波动,则认为水位正常。

  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1.当汽包水位计损坏时,应立即将损坏的水位计解列,关闭水门及汽门,开启放水门。

  2.如汽包水位计损坏一只,应用另一只汽包水位计监视水位,并立即找检修人员修复损坏的水位计。

  3.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具备下列条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A.给水自动调整器动作可靠。

  B.水位计警报器好用。

  C.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工作可靠,并4小时内与汽包水位计的指示对照过。此时,应尽量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只汽包水位计。

  D.如给水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太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运行20分钟。

  4.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第十一节 汽水共腾的处理

  1.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2.全开连续排污门,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门或其他排污门。

  3.维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必要时将汽包水位自动控制改为手动控制。

  4.开启主汽集箱疏水门和分汽缸的蒸汽管道上疏水门。

  5.水化人员取样化验,采取措施改善炉水质量。

  6.停止向锅炉加药。

  7.在炉水质量质量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负荷。

  8.故障消除后,应冲洗汽包水位计。

  第十二节 蒸汽管道或给水管道损坏

  一.给水管道损坏的处理

  1.如给水管道漏泄轻微,能够保持锅炉给水,且不致很快扩大故障范围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尽快投入备用锅炉,若故障加剧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则立即停炉。

  2.如果给水管道爆破,应设法尽速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若不能解列又无法保持汽包水位时,应停炉。

  二.蒸汽管道损坏的处理

  1.如果蒸汽管道漏泄轻微,不致很快扩大故障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停炉。

  2.如锅炉蒸汽管道破裂,无法向分汽缸正常供汽或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停炉。

  3.如锅炉房至用汽单位的蒸汽母管破裂,应设法尽快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

  第十三节 锅炉及管道的水冲击处理

  1.当给水管道发生水击时,可适当关小控制给水的阀门。

  2.如锅炉给水门后的给水管道发生水击时,可用关闭给水门、开启再循环门,而后用缓慢开启的方法消除。

  3.主蒸汽管道发生水击时,尽快开启主汽集箱疏水门,蒸汽管道的疏水门。

  4.锅炉并炉时发生水冲击,应立即停止并炉。

  5.在汽水管道的水击消除后,应检查支吊架的情况,及时消除所发生的缺陷。

  第十四节 烟道内可燃物再燃烧的处理

  如发现烟气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应首先查明原因,并校验仪表指示的准确性,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燃烧调整,消除不正常的燃烧的方式。

  2.燃料在烟道内发生再燃烧,经上述处理无效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立即停炉,汇报锅炉主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或生产部经理。

  B.停止给煤,停风机、引风机后并关闭其风门,严禁通风。

  C.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门,关锅炉电动主汽门,若未连续进水应开启再循环门。

  D.投入灭火装置,把烟道内燃烧的可燃物熄灭。

  E.在确认无火源后,可启动引风机,逐渐开启其入口风门调节挡板通风5-10分钟。

  F.经全面检查一切正常,可重新启动。

  第十五节 炉内可燃气体爆炸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另一个特点是,流化床密相区的燃烧过程呈现为贫氧燃烧,密相区会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如果操作不当,易发生可燃气体再燃烧爆炸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

  发生可燃气体爆炸时,应采取压火停炉措施,检查爆炸部位是否造成设备损坏。如果不严重,应分析产生可燃气体爆炸的原因,及时调整燃烧,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十六节 厂用电源中断的处理

  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如突然电源中断,应按下列进行操作:

  1.立即投入备用照明,保证水位计及主要通道的安全照明。

  2.同时,立即关闭主汽阀,停止供汽,注意监视汽压和水位,关闭所有的排污和其他疏水、排汽。如汽压过高时可适当排汽降压,压力正常后及时关闭。

  3.待风机自停后,关闭所有的风门及烟道门。

  4.启动汽动给水泵维持锅炉水位。

  5.床料温度>950℃时,要排放底料,以免床料结焦。

  6.待电源恢复正常后,应注意打开炉门检查床料是否正常,有无结焦现象,同时注意检查返料器、分离器是否正常,确认一切正常,再重新启动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 4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锅炉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遂宁市安居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杜绝和降低锅炉爆炸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校现有1台燃煤锅炉,主要用于学生蒸饭。由于锅炉是一种承受高温高压、具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特别是锅炉爆炸、爆管和缺水等紧急情况,不知道怎样应急,将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直接危及着师生的生命安全,并会造成巨大损失。

  锅炉是一种密闭的压力容器,在高温和高压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险。一旦发生爆炸,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身伤亡,破坏性非常惊人;锅炉运行必须非常可靠,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设备损坏,其损失将是非常严重;锅炉在运行中受高温、压力和腐蚀的影响,容易造成事故。

  1、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还容易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2、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

  3、水循环被破坏。结垢会造成水循环被破环,如锅炉碱度过高,锅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腾易使水循环遭到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子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子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子或发生爆炸事故。

  4、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史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使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5、超压运行。如安全阀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都将造成锅炉超压运行,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6、锅炉工误操作、错误的检修方法和对锅炉不定期检查等都将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锅炉事故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学校设立重、特大事故锅炉爆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特大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镜

  副总指挥:龙海军米逢唐红亮

  成员:刘永生唐刚罗智彭清泉陈联伟赵长春陈国建

  下设四个救援小组:

  现场处理组:由龙海军、米逢负责处置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事故及险情。

  抢险救援组:由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安全技术措施。

  物资供应组:由赵长春负责,学校办公室、后勤人员组成,保证抢险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事故调查组:由*镜、李云成负责,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

  总指挥:*镜

  副总指挥:支部**、副校长

  成员:教导处、总务处、治安保卫处、班主任教师

  (一)指挥协调处理组:

  组长:支部**

  副组长:教导副主任

  成员:治安保卫处和班主任教师

  具体职责:

  1、分析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以及应急措施。

  3、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自救处置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成立现场应急自救指挥中心,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6、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置情况。

  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3、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型,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4、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5、收集资料及事故现场相关数据。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赵长春

  成员:生活教师后勤人员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

  2、负责组织抢险救灾所需各种物资、人员和资金。

  3、负责安排抢险救灾人员生活保障。

  (四)治安保卫组:

  组长:唐玉良

  成员:保卫科人员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校,并在事故地点附*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闲逛,防止产生混乱,对抢救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治安保障人员不足时,可临时抽调其他教师协助。

  (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陈国建

  成员: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a.负责做好事故发生后相关外部关系来访的接待工作。上级及地方关系、相关人员家属来访,做好妥善安排。

  b.负责为事故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c.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安抚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负责抚恤赔偿。

  (六)事故调查组:

  组长:*镜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部门分管负责人。

  具体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配合上级***门对事故展开调查,负责事故上报工作。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危险源锅炉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锅炉)的监控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3)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4)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2、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45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45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二、预警行动:

  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要立即通知所在单位,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分管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三、信息报告:联系电话附后。

  第五章:信息报告程序

  一、响应分级:

  针对锅炉房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划分为三级: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本学校解决不了,需区**协助解决的为Ⅰ类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在一至三人,本学校解决不了,需区教育局解决本为Ⅱ类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在一人以下,学校解决为Ⅲ重大事故。

  二、响应程序:

  1、事故或险情发生后,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必须遵守统一指挥的原则,当主要领导人不在时,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任临时总指挥,任何部门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并设立专线指挥电话,保持畅通。

  2、险情发生后,各部门人员应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使用现场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并组织遇险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沿安全通道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部派专人负责清点人数,作伤亡统计。

  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措施,在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及时抢救伤员的同时,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5、重、特大事故除了为防止事故扩大和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在上级相关人员没有到达前,不得清理现场,并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对在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人员,学校给予立功奖励,对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而造成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7、及时上报各种材料,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各种档案,收集必需材料归档备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应受到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处置措施:

  蒸汽锅炉发生事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第六章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物资:

  1、学校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建立物资明细台帐存档备查。

  2、根据事故及险情的具体情况,听从指挥部随时调集所需物资。

  3、学校后勤保证抢救设备、器材、设施齐全。若事故重大,学校应急救援物资不足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二、装备保障:

  学校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火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学校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演*。

  燃气锅炉专项应急预案 5

  1 总则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避免或降低因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对本单位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结合发电部工作特点制订本预案。

  2 概况

  2.1 锅炉燃油系统概况

  锅炉的燃油系统是发电厂主要的工作系统之一,对锅炉启动,停炉以及制粉系统发生故障时保证机组稳定运行起着相当大的作用,锅炉的燃油系统是由燃料的油罐通过管路接引到各台炉的燃烧器前,再用高压油管接引到油枪,当需要投油时,开启有关的油管路和蒸汽管路阀门即可。系统燃用是的轻柴油。

  2.2 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引发的因素有:

  2.2.1 油管路漏油,并在附*有使用电焊,火焊作业,火星飞溅,造成油管路着火;

  2.2.2 制粉系统着火或电缆着火导致油管路着火;

  2.3 柴油是挥发、易燃、易爆物质,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管路及阀门漏泄,油气浓度过高或压力过大、温度过高达到爆炸极限,与静电或明火均会发生爆炸,爆炸威力巨大,轻则危及爆炸设备本身和值班人员,重则造成严重火灾殃及其它设备和周围人群,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 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发电部主任

  副组长:发电部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 值长组组长、当班值值长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a. 在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本单位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复燃油系统运行和将机组并网运行;

  b. 负责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c. 在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d. 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e. 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f. 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为全公司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g. 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人员、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h. 完成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i.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培部。

  j. 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

  3.1.3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号码:

  副总指挥电话号码: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7876207

  厂内火警:119

  新市区人民医院门诊:2063006

  新市区人民医院急诊:2063120

  厂内部值班报警:110 7876117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及处理事故,不断加强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事故判断能力及操作技能;

  3.2.2 在锅炉设计时,油燃烧器必须配有调风器及稳燃器,保证油枪根部燃烧所需用的氧量,新安装的油枪,在投运前应进行冷态试验;

  3.2.3 锅炉燃用渣油或重油时应保证燃油温度和油压在规定值内,保证油枪雾化良好,燃烧完全。锅炉点火时应严格监视油枪雾化情况,一旦发现油枪雾化不好,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清理检修;

  3.2.4 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煤油混烧,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传热部件,若发现结垢时要碱洗。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 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发电部主任汇报,由发电部主任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发电部主任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人员应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 通信联系按公司网上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直拨电话的畅通。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人员应沉着冷静,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

  3.4.2 正确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3.4.3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指挥人员应详细了解事故现场状况,有序指挥,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服装应符合安规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4.4 当班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开展自救工作,采取有效隔断措施,将储油罐供、回油门及时关闭,防止事态扩大;

  3.4.5辅网主值班员应立即停止运行供油泵,并联系值长将燃油系统停电,将2 台炉前供回油门关闭;

  3.4.6 运行应急组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援工作;

  3.4.7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本预案的要求,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4.8 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保证各安全通道的畅通;

  3.4.9 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接警人员讲清单位,着火部位、什么物品着火、火势大小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姓名;

  3.4.10 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讲清现场情况及注意事项,并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3.4.11 当事故现场火灾严重威胁应急小组人身安全时,应在值长的指挥下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到达安全区域;

  3.5 生活生产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 在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正常进行;

  3.5.2 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生产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 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应急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4 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发电部主任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菁选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油(气)生产设施(以下称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以下称《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但不适用于船用和移动式钻井*台上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 作业者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并按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并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作业者在锅炉、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应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称安全办公室)的地区安全监督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经审查盖章之日起生效。

  4.1办理锅炉、压刀容器使用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

  4,1.1按附件一、二的格式填写《锅炉、加热炉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以下称《使用登记表》)·式两份,分别由作业者和安全办公室地区代表各保存一份;

  4.1.2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4.1.3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o

  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锅炉、压力容器,不予登记:

  4.2.1无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的;

  4.2.2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合格的。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应及时到原登记地点持相应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查,登记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4.3.1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技术改造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2当需改变锅炉、压力容的原设计使用条件时,在改变使用条件前,改变使用条件方案应经检验机构认可后,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的改变使用条件方案认可报告办理

  变更手续;

  4.3.3当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时行定期检验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4未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在本规则颁布以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按4.1条款的要求补登记手续。

  第五条 经检验确认判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持检验机构签发的书面报告和《使用登记表》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准再继续使用。

  第六条 作业者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卡和安全技术档案。

  6.1应建立《锅炉档案登记卡》、《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

  6.1.1锅炉、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以下称登记卡)的格式,由作业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6.1.2登记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6.1.2.1锅炉、压力容器基本数据:名称、使用地点、登记编号、制造单位、发证检验单位、制造和投用时间、设备规格、性能、操作条件和所属附件规格及制造单位;

  6.1.2.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校验日期、校验结果、修理、更换、事故等登记o

  6.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有关资料;

  6.2.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

  6.2.3检测、检验、试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6.2.4修理或技术改造设计文件和修理或技术改造后的检验报告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6.2.5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6.2.6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第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日常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7.i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7.2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7.2.1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

  7.2.2锅炉、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

  7.2.3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应急报告程序。

  7.2.4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项目及其附件校验期限和项目。

  第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8.1作业者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作业者负责人签发安全操作证书,并对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书的操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

  次考核。

  8.2锅炉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操作证。

  8.3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第九条 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9.1作业者应按原设计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分别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

  9.2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方案、设计文件应经末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认可。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应向本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申

  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9.3下列单位之一经安全办公室认可后视为规则指定的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1安全***门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2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

  9.3.3国外依法注册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0.1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选用具有产品合格证书的合格产品;

  10.2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校验制度,安全附件的校验、更换、校验期限由作业者根据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确定。校验后的安全附件应挂牌明示本次和下次校验日期。逾期未

  经校验、更换的安全附件不准使用。

  10.3经计量部门、安全***门认可并经安全办公室认可的安全附件校验机构方可承担校验工作。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规则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1.1.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bdh(不含液体静压力);

  11.1.2内直径(非园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o.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包括快开端盖式压力容器;

  11.1.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1.2本规则不适用下列压力容器:

  11.2.1各类气瓶;

  11.2.2非金属材料压力容器3

  11.2.3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11.2.4电气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压力容器s

  11.2.5最高工作压力大于t00mpa的压力容器。

  11.3本规则锅炉系指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加热炉(包括热介质炉)。

  11.4本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元件:

  11.4.1安全阀3

  11.4.2爆破片;

  11.4.3易熔塞;

  11.4.4压力表;

  11.4.5液面计;

  11.4.6测温仪表。

  11.5当移动式钻井*台改为油气生产*台时,以及移动式钻井*台试油(气)专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仍执行本规则。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责任者,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有权按《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制定公司内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的组织、实施、陪检、监护工作。

  5、负责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上报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的总结上报。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职责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各类操作人员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规章制度应包括

  a、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设备安全检验检查制度;

  c、设备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a、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使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定期检验。新注册的设备检验周期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阀一年一次整定,压力表半年一次校验,液位计、温度计、自动联锁装置、远程变送器等要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定期的进行校验、校对,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运行。

  第三章安装、维修、改造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购买上述设备须向安全技术部早报备案,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招标购买。

  第十一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修前,要报安全技术部批准并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大修。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调出、调入、报停、报废必须向公司安全技术部提交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资质和许可的单位,并经安全技术部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行工作。

  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维修、改造;

  b、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资料齐全或使用中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或移装;

  c、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情况书面报告安全技术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和运行。

  第十六条安装、维修、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资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术部存档。

  第四章检验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监测、检验必须由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来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到规定年限,检验合格并经监督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责任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和个人,安全技术部将视情况给予员工100—500元罚款、干部降薪10%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领导和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成立事故紧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可按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设备所属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采取关、停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紧急疏散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再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环保等部门,并组织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备查。

  0 目的

  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生产事故。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作业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的管理与控制。

  2 职责

  2.1项目监管部负责锅炉、压力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2 安全保卫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装、检验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2.3 分公司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检验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运行安全、维护管理及气瓶的租用、发放、周转工作。

  2.4 项目经理部(含托管项目经理部,下同)负责本辖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日常管理。

  3 工作程序

  3.1 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的购置

  3.1.1锅炉、压力容器购置前应填报《购置固定资产审批单(附申请书)》报项目监管部审核同意后,报请主管经理批准,方可购置。

  3.1.2所购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7)、《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xx)、《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xx)的规定。

  3.1.3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

  3.1.4各使用单位负责气瓶进货和检验,填写《气瓶进货验收记录》。

  3.2 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改造

  3.2.1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改造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3.2.2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改造前,应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告知手续,并报安全保卫部和项目监管部备案,未经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批准不得施工。

  3.2.3锅炉和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阶段的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员负责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质量监督。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整体验收和水压试验必须报项目监管部、安全保卫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并请上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3.2.4使用单位所建的锅炉房,蒸汽锅炉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八章的要求;热水锅炉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章的要求。

  3.2.5锅炉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负责到锅炉所在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3 锅炉和压力容器的使用

  3.3.1项目监管部督促公司、分公司锅炉年检,锅炉年检报告由使用单位保存。

  3.3.2各使用单位应对在运行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日常使用状况的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3.3使用单位在取暖锅炉运行期间,每月组织一次锅炉运行检查,并填写《锅炉房检查记录表》。

  3.3.4锅炉房管理员、锅炉的司炉工、水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未取得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3.5锅炉司炉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锅炉运行记录》、《锅炉水质化验记录》。

  3.3.6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房管理员、水处理员、司炉工要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劳锅字(1991)2号)。锅炉房内应有如下制度:

  a.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 交接班制度;

  c. 岗位责任制;

  d. 巡回检查制度;

  e. 事故报告制度;

  f. 维护保养制度;

  g. 定期检修、检验制度;

  h. 水质管理制度;

  i.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

  3.4 各使用单位对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空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建立台账或档案,保存有关记录。

  3.5 项目监管部、安全保卫部或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各使用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做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并督促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3.6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7 锅炉和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项目监管部和安全保卫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8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锅炉、压力设备,相关单位应上报项目监管部办理报废,并向当地监察机构申请注销。

  4 相关文件

  4.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1996)

  4.2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1997)

  4.3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号令(20xx)

  4.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xx

  4.5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

  4.6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劳锅字(1991)2号

  4.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

  5 记录表式

  5.1 《购置固定资产审批单》jl/c/s4.4.6-10-01

  5.2 《锅炉安全运行记录》jl/c/s4.4.6-10-02

  5.3 《锅炉水质化验记录》jl/c/s4.4.6-10-03

  5.4 《锅炉房检查记录表》jl/c/s4.4.6-10-04

  5.5 《气瓶进货验收记录》jl/c/s4.4.6-10-0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的安全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绥芬河龙江商联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引用标准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应急预案优选【十】篇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天然气的特点以及泄漏时造成的危害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具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双重性,比空气轻。如发生泄漏能迅速四处扩散,会引起人身中毒、燃烧和爆炸。当天然气泄漏时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25%时,可导致人体缺氧而造成神经系统损害,严重时会出现呼吸麻痹、昏迷,最终导致死亡。

  2.天然气车辆发生泄漏紧急情况分类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2.1紧急情况分类:

  2.1.1车辆出站前发生泄漏;

  2.1.2车辆运输途中钢瓶发生泄漏;

  2.1.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未出现漏气情况;

  2.1.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出现漏气情况时;

  2.1.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超压状态。

  3.应急处理方案

  3.1车辆出站前发生泄漏的应急方案:

  3.1.1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未驶出气站时)检查出泄漏但未出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关闭各瓶组阀门,关闭上游环路阀门,同时熄灭发动机,消除附*存在的明火及隐患,通知停止充气。

  3.1.2驾驶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准确地报告给车队安检员、分队长、加气站站长及相关负责人,然后协助气站工作人员作好应对准备。

  3.1.3车队安检员、分队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加气站,查找漏点进行堵漏(如泄漏点过大,应采取对泄漏钢瓶进行放散),同时分队长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抢险小组。如安检员和分队长距离加气站较远,则应联系加气站内的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处理,驾驶员则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

  3.1.4待事故处理完毕,并确认无任何危险隐患后,驾驶员方可根据分队长指挥,确定是否可以行车,在完成交接手续后才能将气车辆驶离出气站。

  3.1.5充气站若发生火情(并非车辆起火),应迅速将车辆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3.1.6车辆若在气站发生火灾,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冷静判断是否能完成灭火(比如车内线路起火立即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当判断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3.2车辆运输途中钢瓶发生泄漏的应急预案:

  3.2.1当钢瓶发生泄漏后,车辆必须停下,但停放地点不得靠*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的地方,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点附*不能有明火。驾驶员应立即查找漏气点,找到后关闭各瓶组阀门,上游环路阀门,消除泄漏。

  3.2.2发生泄漏应立即止漏,如不能控制漏气点,应及时把漏气管段的气体进行放散(放散过程中需设立隔离区,熄灭周边火种),驾驶员在安全范围内进行监护。

  3.2.3驾驶员在进行安全监护的同时,要及时准确的把情况报给车队队长。

  3.2.4待事故抢险小组到现场后确认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处置,经过技术人员确定无危险隐患后,方可把运输车拖走或开走。

  3.2.5车辆若在运输途中钢瓶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在空旷地带,拨打119求救。首先要射水冷却,并迅速扑灭车辆体的燃烧,再用干粉或直流水枪扑灭气瓶喷出的火焰。在灭火过程中,为了避免爆炸伤人,应划出危险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当发现火焰发白,并伴有“吱宁”的声音,车辆有摇晃、颤抖等异常红火时,可能会发生爆炸。在不能有效防止爆炸的情况下,参加扑救的人员和车辆应迅速撤离危险区。

  3.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未出现漏气情况的应急预案:

  3.3.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首先检查管路、阀门是否漏气。事故现场有明火,首先应该灭火,并立即向122交通事故勘察报警。

  3.3.2当车辆未发现漏气情况时,应及时准确地把现场情况报告给分队长,由分队长逐级上报。

  3.3.3待分队长和安检员到现场后确认事故的严重程度,确认钢瓶无危险隐患存在,方可继续行驶。

  3.3.4若发生的是翻车事故,应听从技术人员的指挥进行吊装,吊装过程严禁产生火花。

  3.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出现漏气情况时的应急预案:

  3.4.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检查管路、阀门漏气现象。事故现场如有明火,首先应该灭火(初始火情最易控制并扑灭),并立即向122交通事故勘察、119消防火警报警(火势很大时)。

  3.4.2当发现钢瓶有漏气情况时,驾驶员无法控制漏气点时,应当关闭除泄漏管路之外其它钢瓶阀门,进行漏气管段的放散,放散的地点尽量避免在城镇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如只能在原地进行放散,应对周围设置警戒线,疏散附*居民。在高速路上放散时,至少要把同方向行使的车辆拦截在安全范围外的地方。

  3.4.3放散的同时,应立即把现场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分队长报告,分队长按事故上报程序的要求逐级上报,并由客服中心通知抢险小组的成员赶往事故现场。待事故抢险小组到现场后确认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处置,经过技术人员确定无危险隐患后,方可把运输车拖走或开走(在此过程中,客服中心应通知就*的燃气成员企业在事故抢险小组到来之前协助抢险)。

  3.4.4若发生的是翻车事故,待放散完后,应听从技术人员的指挥进行吊装。

  3.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超压状态的应急预案:

  3.5.1当车辆行驶途中罐体压力过高(超过0.7Mpa时),运输车应立

  即选择人员稀少、通风良好的位置停车,停车点附*不能有明火。

  3.5.2驾驶员打开管路放空阀进行放散,直至压力表显示0.4Mpa以下时关闭阀门,放散过程中要设置警戒区域,密切关注下风向人员。

  3.5.3驾驶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准确地报告给分队长和安检员,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继续行驶。

  4.注意事项

  4.1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车辆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

  4.2对阀门、仪表的日常检查,定期校验。

  4.3加强运输、装卸车过程的检查。

  4.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车辆和设备。

  4.5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速度60~80公里/小时。

  4.6加强对车辆得日常维护,确保刹车、灯光、方向机构等完好。

  4.7加强管理,严格作息制度,保证睡眠充足,不疲劳驾驶车辆。

  4.8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安全十八法”管理和调派车辆,选配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驾驶人员。

  4.9保持车况完好,不带病出车。

  5.急救简单处置办法

  5.1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

  5.2呼叫120或者其他急救医疗服务中心。

  5.3如果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5.4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应进行吸氧。

  5.5脱去并隔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5.6保持患者温暖和安静。

  5.7应让医务人员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关物质,并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一、目的

  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

  (一)、组织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李凯

  成员:相华、赵春阳、高鹏、武书剑、

  (二)、组织培训

  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

  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消防队电话:010-69243846。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仁和医院电话:010-69243286.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现场发现人在向有关部门汇报时,应注意严禁在室内打电话、手机,严禁在室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使用打火机,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燃气泄露发生爆炸后,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紧急疏散周围100米内的人员。

  5、对于泄露或爆炸造**员伤亡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自救,将受伤人员移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流通顺畅的区域。对于停止呼吸的伤员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现场救护人员协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员展开工作,转移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六)、现场清理

  1、安全小组组织人员负责对事故后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2、仅发生泄露而未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对现场燃气管路进行彻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位置。

  3、如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固体以及液体废物,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七)、情况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小组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并总结经验,报公司领导。

  (八)、预案评价

  安全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在事故过程中实施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出预案的适宜性,对不适宜的程序进行整改。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一、目的

  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

  (一)、组织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李凯

  成员:相华、赵春阳、高鹏、武书剑、

  (二)、组织培训

  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

  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消防队电话:010-69243846。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仁和医院电话:010-69243286.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现场发现人在向有关部门汇报时,应注意严禁在室内打电话、手机,严禁在室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使用打火机,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燃气泄露发生爆炸后,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紧急疏散周围100米内的人员。

  5、对于泄露或爆炸造**员伤亡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自救,将受伤人员移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流通顺畅的区域。对于停止呼吸的伤员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现场救护人员协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员展开工作,转移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六)、现场清理

  1、安全小组组织人员负责对事故后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2、仅发生泄露而未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对现场燃气管路进行彻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位置。

  3、如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固体以及液体废物,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七)、情况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小组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并总结经验,报公司领导。

  (八)、预案评价

  安全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在事故过程中实施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出预案的适宜性,对不适宜的程序进行整改。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一、目的

  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

  (一)、组织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李凯

  成员:相华、赵春阳、高鹏、武书剑、

  (二)、组织培训

  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

  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消防队电话:010-69243846。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仁和医院电话:010-69243286.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现场发现人在向有关部门汇报时,应注意严禁在室内打电话、手机,严禁在室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使用打火机,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燃气泄露发生爆炸后,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紧急疏散周围100米内的人员。

  5、对于泄露或爆炸造**员伤亡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自救,将受伤人员移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流通顺畅的区域。对于停止呼吸的伤员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现场救护人员协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员展开工作,转移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六)、现场清理

  1、安全小组组织人员负责对事故后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2、仅发生泄露而未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对现场燃气管路进行彻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位置。

  3、如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固体以及液体废物,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七)、情况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小组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并总结经验,报公司领导。

  (八)、预案评价

  安全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在事故过程中实施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出预案的适宜性,对不适宜的程序进行整改。

  1.天然气的特点以及泄漏时造成的危害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具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双重性,比空气轻。如发生泄漏能迅速四处扩散,会引起人身中毒、燃烧和爆炸。当天然气泄漏时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25%时,可导致人体缺氧而造成神经系统损害,严重时会出现呼吸麻痹、昏迷,最终导致死亡。

  2.天然气车辆发生泄漏紧急情况分类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2.1紧急情况分类:

  2.1.1车辆出站前发生泄漏;

  2.1.2车辆运输途中钢瓶发生泄漏;

  2.1.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未出现漏气情况;

  2.1.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出现漏气情况时;

  2.1.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超压状态。

  3.应急处理方案

  3.1车辆出站前发生泄漏的应急方案:

  3.1.1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未驶出气站时)检查出泄漏但未出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关闭各瓶组阀门,关闭上游环路阀门,同时熄灭发动机,消除附*存在的明火及隐患,通知停止充气。

  3.1.2驾驶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准确地报告给车队安检员、分队长、加气站站长及相关负责人,然后协助气站工作人员作好应对准备。

  3.1.3车队安检员、分队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加气站,查找漏点进行堵漏(如泄漏点过大,应采取对泄漏钢瓶进行放散),同时分队长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抢险小组。如安检员和分队长距离加气站较远,则应联系加气站内的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处理,驾驶员则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

  3.1.4待事故处理完毕,并确认无任何危险隐患后,驾驶员方可根据分队长指挥,确定是否可以行车,在完成交接手续后才能将气车辆驶离出气站。

  3.1.5充气站若发生火情(并非车辆起火),应迅速将车辆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3.1.6车辆若在气站发生火灾,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冷静判断是否能完成灭火(比如车内线路起火立即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当判断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3.2车辆运输途中钢瓶发生泄漏的应急预案:

  3.2.1当钢瓶发生泄漏后,车辆必须停下,但停放地点不得靠*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的地方,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点附*不能有明火。驾驶员应立即查找漏气点,找到后关闭各瓶组阀门,上游环路阀门,消除泄漏。

  3.2.2发生泄漏应立即止漏,如不能控制漏气点,应及时把漏气管段的气体进行放散(放散过程中需设立隔离区,熄灭周边火种),驾驶员在安全范围内进行监护。

  3.2.3驾驶员在进行安全监护的同时,要及时准确的把情况报给车队队长。

  3.2.4待事故抢险小组到现场后确认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处置,经过技术人员确定无危险隐患后,方可把运输车拖走或开走。

  3.2.5车辆若在运输途中钢瓶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在空旷地带,拨打119求救。首先要射水冷却,并迅速扑灭车辆体的燃烧,再用干粉或直流水枪扑灭气瓶喷出的火焰。在灭火过程中,为了避免爆炸伤人,应划出危险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当发现火焰发白,并伴有“吱宁”的声音,车辆有摇晃、颤抖等异常红火时,可能会发生爆炸。在不能有效防止爆炸的情况下,参加扑救的人员和车辆应迅速撤离危险区。

  3.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未出现漏气情况的.应急预案:

  3.3.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首先检查管路、阀门是否漏气。事故现场有明火,首先应该灭火,并立即向122交通事故勘察报警。

  3.3.2当车辆未发现漏气情况时,应及时准确地把现场情况报告给分队长,由分队长逐级上报。

  3.3.3待分队长和安检员到现场后确认事故的严重程度,确认钢瓶无危险隐患存在,方可继续行驶。

  3.3.4若发生的是翻车事故,应听从技术人员的指挥进行吊装,吊装过程严禁产生火花。

  3.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钢瓶出现漏气情况时的应急预案:

  3.4.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检查管路、阀门漏气现象。事故现场如有明火,首先应该灭火(初始火情最易控制并扑灭),并立即向122交通事故勘察、119消防火警报警(火势很大时)。

  3.4.2当发现钢瓶有漏气情况时,驾驶员无法控制漏气点时,应当关闭除泄漏管路之外其它钢瓶阀门,进行漏气管段的放散,放散的地点尽量避免在城镇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如只能在原地进行放散,应对周围设置警戒线,疏散附*居民。在高速路上放散时,至少要把同方向行使的车辆拦截在安全范围外的地方。

  3.4.3放散的同时,应立即把现场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分队长报告,分队长按事故上报程序的要求逐级上报,并由客服中心通知抢险小组的成员赶往事故现场。待事故抢险小组到现场后确认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处置,经过技术人员确定无危险隐患后,方可把运输车拖走或开走(在此过程中,客服中心应通知就*的燃气成员企业在事故抢险小组到来之前协助抢险)。

  3.4.4若发生的是翻车事故,待放散完后,应听从技术人员的指挥进行吊装。

  3.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超压状态的应急预案:

  3.5.1当车辆行驶途中罐体压力过高(超过0.7Mpa时),运输车应立

  即选择人员稀少、通风良好的位置停车,停车点附*不能有明火。

  3.5.2驾驶员打开管路放空阀进行放散,直至压力表显示0.4Mpa以下时关闭阀门,放散过程中要设置警戒区域,密切关注下风向人员。

  3.5.3驾驶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准确地报告给分队长和安检员,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继续行驶。

  4.注意事项

  4.1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车辆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

  4.2对阀门、仪表的日常检查,定期校验。

  4.3加强运输、装卸车过程的检查。

  4.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车辆和设备。

  4.5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速度60~80公里/小时。

  4.6加强对车辆得日常维护,确保刹车、灯光、方向机构等完好。

  4.7加强管理,严格作息制度,保证睡眠充足,不疲劳驾驶车辆。

  4.8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安全十八法”管理和调派车辆,选配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驾驶人员。

  4.9保持车况完好,不带病出车。

  5.急救简单处置办法

  5.1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

  5.2呼叫120或者其他急救医疗服务中心。

  5.3如果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5.4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应进行吸氧。

  5.5脱去并隔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5.6保持患者温暖和安静。

  5.7应让医务人员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关物质,并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一、目的

  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

  (一)、组织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李凯

  成员:相华、赵春阳、高鹏、武书剑、

  (二)、组织培训

  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

  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消防队电话:010-69243846。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仁和医院电话:010-69243286.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汇总5篇

  1、目的:

  为规范食堂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及食堂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安装、改进

  2.1液化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的需要。

  2.2液化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必须由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相应的资质单位实施。

  2.3设备的安装、改进必须满足食堂的使用要求,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

  3.1液化气实用的工具必须是专人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懂得安全操作,能识别不安全隐患。

  3.2操作人员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3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记录上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清除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等专业维修人员清除完隐患后再继续使用。不得隐瞒或谎报情况,更不得强行使用。

  3.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使用燃气。直到隐患解除才可使用。

  4、维修

  4.1燃气设备不能使用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时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

  5、安全检查

  5.1液化气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2食堂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5.3厨师在每次使用燃气前要检查燃气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门、***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燃气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五篇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1.岗位责任制

  1.1司炉工为锅炉岗位第一责任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锅炉运行记录完备,所有记录都需有当班人员的签字。

  1.3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4接班前按规定巡检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等装置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1.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安全生产。

  1.6锅炉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巡回检查

  2.1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2.3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锅炉压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气管道阀门每个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检测试验,燃气管道法兰每个月做同样试验一次。

  3.定期维护

  3.1安全阀手动放气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试验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3.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3.4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进行一次法定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3.5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2交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4.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温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4.4.2五不交: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件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接;在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不到位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称: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编号总页数SG01-57共3页制订部门实施日期设备部

  4.5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得擅自离岗。

  5.安全防范

  5.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准擅自进入。

  5.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锅炉操作技术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3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开关、设备等。

  5.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锅炉房配有消防器材,责任人需认真管理,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5.6锅炉房内动火作业需到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应急处理

  6.1超压

  6.1.1超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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