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极地特快读后感1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每天都要阅读一些课外书籍。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让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它就是《极地特快》。

  《极地特快》讲的是一个叫克劳斯的小男孩在一个*安夜的晚上睡不着觉,因为他在等待圣诞老人的雪橇车到来给他送上一份礼物。这时突然开来了一列叫极地特快的火车停在了克劳斯家的门口。克劳斯上了这列车,他又发现更多的小伙伴,大家在一起十分的开心,经历了一场难忘的旅程。 一位列车员告诉孩子们,这列车是开往北极的,在那里会看见小矮人,圣诞老人还会在那里送出第一份圣诞礼物。

  到了北极,圣诞老人的第一份圣诞礼物---一个银铃,竟然送给了小克劳斯。但在回列车上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衣服的口袋坏了不小心弄丢了铃铛,他伤心极了。没想到第二天他在圣诞树下发现了一个盒子,打开一看,就是那的银铃,还有一张署名为圣诞老人的字条。不过母亲认为铃铛坏掉了,因为它发不出声响。然而克劳斯心里却非常清楚,他知道只有相信圣诞老人真的存在的人才能听到小铃铛清脆的响声。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小克劳斯那颗快乐的心,只要坚持信念,只要相信,驯鹿身上的铃铛就会响,随着时间流逝别人也许听不到,但是它永远在小克劳斯心里响叮当。

极地特快读后感2

  世界上真的有圣诞老人吗?真的有小矮人吗?驯鹿真的会飞吗?读了《极地特快》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人心中都有不一样的圣诞节和圣诞老人。

  我心中的`的圣诞节是这样的:在*安夜的晚上,当人们都睡着了的时候,各种各样礼品盒包装的小木屋飞到每家的家门口,接上孩子们飞向北极。到了北极与小矮人们一起唱歌跳舞,当跳舞到午夜的时候,这时,背着一大袋子的圣诞老人从树里走出来了,给每个小朋友分发圣诞节礼品,然后再把孩子们两个两个的送回家。

  你心中的圣诞节和圣诞老人是什么样子的呢?

极地特快读后感3

  8月3日看了一本《极地特快》的绘本,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坚信有圣诞老人的存在,虽然他爸妈都告诉他圣诞老人不存在,于是在圣诞夜他就没睡着,等待着圣诞老人的到来。奇迹就真的出现了,一辆列车停在了他家门口,那辆列车里还有全世界各地对圣诞老人感到有些怀疑的孩子,这两车便是“极地特快”,将带领他们到达北极去见圣诞老人。到达了北极之后,他居然听不到美妙的铃声,精灵的歌唱和圣诞老人,于是就出现了男孩闭上眼睛,告诉自己相信那一切,睁开眼睛时,他真的看到了圣诞老人,听到了美妙的铃声。

  我也相信有圣诞老人,每当圣诞节在我的床头就有一只新袜子,里面总是会有一些漂亮的糖果,其实这是爸爸妈妈扮演圣诞老人送给我礼物的,但我还相信会有一天圣诞老人的出现,希望自己每年能收到圣诞礼物,因为那是童年的美好记忆和幸福的拥有不要再那么多疑,请你相信那生命中的最美吧!

极地特快读后感4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极地特快>>的书。这本书里面主要讲了一个相不相信圣诞节的故事。

  这个故事以里面的一个小男孩为第一人称,说了一个“我”在一个圣诞夜里等待圣诞老人的脚步声。结果我并没有等到圣诞老人的脚步声,却听到了火车的蒸气轰鸣声和金属的嘎嘎声。我受到列车长的邀请搭上前往北极的特快列车去了北极。与其他各地穿着睡衣的小朋友参加了圣诞老人的聚会,并收到了圣诞老人今年送出的第一份圣诞礼物--雪橇上的银铃。但在回来的极地特快上发现口袋有一个洞,银铃不见了。我带着失望和伤心回到了家。但让我惊喜的是圣诞老人竟然把银铃当圣诞礼物送到我的家里。我和妹妹都能听到那清脆悦耳的铃声,但爸爸妈妈却听不见。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就像我们*时做一件事一样,关键的不是先想着能不能成功,而是你有没有去尝试一下,同时要相信自己能够努力的做好。就像那个小男孩一样,他尝试了就登上了极地特快,他相信了就能听见悦耳的铃声。

极地特快读后感5

  年初三早晨,妈妈带我到园区“鸟巢”去看立体电影《极地特快》。进电影院的时候叔叔发给每个人一幅眼镜,带上眼镜后,感觉电影中的雪花都在我眼前飘,人都在我身边走动。一会儿我好像躺在了火车的底部,一会儿我象坐上了过山车,一会儿我又象飘到了空中,非常刺激。

  《极地特快》讲述了一个*安夜里发生的.故事,故事中一个小男孩和伙伴们坐上了一辆非常神奇的火车,火车开往北极去寻找圣诞老人,他们经历了很多危险,终于到达了北极,见到了圣诞老人,并且每人都得到了一份礼物。小男孩得到了一个铃铛,但只有“相信世界上存在圣诞老人”的人才能听到铃铛发出的“叮当”声,小男孩终于听到了美妙的声音,他从圣诞老人那儿学会了“信任”和“勇敢”。

  我真想也能遇上“圣诞老人”,得到他的礼物啊!

极地特快读后感6

  年初三早晨,妈妈带我到园区“鸟巢”去看立体电影《极地特快》。进电影院的时候叔叔发给每个人一幅眼镜,带上眼镜后,感觉电影中的雪花都在我眼前飘,人都在我身边走动。一会儿我好像躺在了火车的底部,一会儿我象坐上了过山车,一会儿我又象飘到了空中,非常刺激。

  《极地特快》讲述了一个*安夜里发生的故事,故事中一个小男孩和伙伴们坐上了一辆非常神奇的火车,火车开往北极去寻找圣诞老人,他们经历了很多危险,终于到达了北极,见到了圣诞老人,并且每人都得到了一份礼物。小男孩得到了一个铃铛,但只有“相信世界上存在圣诞老人”的人才能听到铃铛发出的.“叮当”声,小男孩终于听到了美妙的声音,他从圣诞老人那儿学会了“信任”和“勇敢”。

  我真想也能遇上“圣诞老人”,得到他的礼物啊!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扩展1)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

《极地特快》读后感1

  最*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极地特快》。

  主要讲了有一个叫克劳斯的小男孩本来不相信世界上有圣诞老人,但在*安夜听到了火车的声音,结果看见了一列名叫极地特快的列车,克劳斯就上了火车。他在火车上经过一系列的曲折,见到了圣诞老人,得到圣诞老人送给他的圣诞礼物,把铃铛送给了克劳斯,最惊险的是途中火车脱离了轨道但在车长的指引下,火车司机终于将火车开上了轨道,最终大家*安了。

  看完之后,我觉得这一切真的很神奇啊!

《极地特快》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极地特快>>的书。这本书里面主要讲了一个相不相信圣诞节的故事。

  这个故事以里面的一个小男孩为第一人称,说了一个“我”在一个圣诞夜里等待圣诞老人的脚步声。结果我并没有等到圣诞老人的脚步声,却听到了火车的蒸气轰鸣声和金属的嘎嘎声。我受到列车长的邀请搭上前往北极的特快列车去了北极。与其他各地穿着睡衣的小朋友参加了圣诞老人的聚会,并收到了圣诞老人今年送出的第一份圣诞礼物--雪橇上的银铃。但在回来的极地特快上发现口袋有一个洞,银铃不见了。我带着失望和伤心回到了家。但让我惊喜的是圣诞老人竟然把银铃当圣诞礼物送到我的家里。我和妹妹都能听到那清脆悦耳的铃声,但爸爸妈妈却听不见。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就像我们*时做一件事一样,关键的不是先想着能不能成功,而是你有没有去尝试一下,同时要相信自己能够努力的做好。就像那个小男孩一样,他尝试了就登上了极地特快,他相信了就能听见悦耳的'铃声。

《极地特快》读后感3

  最*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极地特快》。

  主要讲了有一个叫克劳斯的小男孩本来不相信世界上有圣诞老人,但在*安夜听到了火车的声音,结果看见了一列名叫极地特快的列车,克劳斯就上了火车。他在火车上经过一系列的曲折,见到了圣诞老人,得到圣诞老人送给他的圣诞礼物,把铃铛送给了克劳斯,最惊险的是途中火车脱离了轨道但在车长的指引下,火车司机终于将火车开上了轨道,最终大家*安了。

  看完之后,我觉得这一切真的很神奇啊!

《极地特快》读后感4

  8月3日看了一本《极地特快》的绘本,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坚信有圣诞老人的存在,虽然他爸妈都告诉他圣诞老人不存在,于是在圣诞夜他就没睡着,等待着圣诞老人的到来。奇迹就真的出现了,一辆列车停在了他家门口,那辆列车里还有全世界各地对圣诞老人感到有些怀疑的孩子,这两车便是“极地特快”,将带领他们到达北极去见圣诞老人。到达了北极之后,他居然听不到美妙的铃声,精灵的歌唱和圣诞老人,于是就出现了男孩闭上眼睛,告诉自己相信那一切,睁开眼睛时,他真的看到了圣诞老人,听到了美妙的铃声。

  我也相信有圣诞老人,每当圣诞节在我的床头就有一只新袜子,里面总是会有一些漂亮的糖果,其实这是爸爸妈妈扮演圣诞老人送给我礼物的,但我还相信会有一天圣诞老人的出现,希望自己每年能收到圣诞礼物,因为那是童年的美好记忆和幸福的拥有不要再那么多疑,请你相信那生命中的最美吧!

《极地特快》读后感5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每天都要阅读一些课外书籍。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让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它就是《极地特快》。

  《极地特快》讲的是一个叫克劳斯的小男孩在一个*安夜的晚上睡不着觉,因为他在等待圣诞老人的雪橇车到来给他送上一份礼物。这时突然开来了一列叫极地特快的火车停在了克劳斯家的门口。克劳斯上了这列车,他又发现更多的小伙伴,大家在一起十分的开心,经历了一场难忘的旅程。一位列车员告诉孩子们,这列车是开往北极的,在那里会看见小矮人,圣诞老人还会在那里送出第一份圣诞礼物。

  到了北极,圣诞老人的第一份圣诞礼物——一个银铃,竟然送给了小克劳斯。但在回列车上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衣服的口袋坏了不小心弄丢了铃铛,他伤心极了。没想到第二天他在圣诞树下发现了一个盒子,打开一看,就是那的银铃,还有一张署名为圣诞老人的字条。不过母亲认为铃铛坏掉了,因为它发不出声响。然而克劳斯心里却非常清楚,他知道只有相信圣诞老人真的存在的人才能听到小铃铛清脆的响声。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小克劳斯那颗快乐的心,只要坚持信念,只要相信,驯鹿身上的铃铛就会响,随着时间流逝别人也许听不到,但是它永远在小克劳斯心里响叮当。

《极地特快》读后感6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极地特快》,出自于奥尔斯伯格爷爷的笔下,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故事开头讲了一个小男孩在一个鹅毛大雪的*安夜夜晚等待着圣诞老人的铃声到来的故事。然而,小男孩非但没听到铃声,却听到了蒸汽机的嗤嗤声,他看到有一列火车稳稳停在家门口。原来,外面停着的火车是去北极的,名叫“极地特快”,小男孩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踏上了去北极的路了。

  男孩上车一看,全是小孩,都穿着睡衣、睡袍,吃着夹心牛轧糖。从这些事我知道了小男孩是一个比较天真的人,在家门口停着一列火车不仅不害怕还坐上去。火车在飞快地奔跑,经过漫长的旅程火车终于“到站了”,孩子们来到了市中心,又激动又高兴,正等待着圣诞老人发出的第一份礼物,这一位幸运的小朋友就是小男孩。

  他选了圣诞老人的银铃,不小心弄丢了,他很伤心、难过,因为我体会过这种感受,有一次我买了一样东西,付了钱却没拿。但神奇的是小男孩在圣诞节早晨竟然收到了自己丢掉的银铃,它发出了美妙的铃声。

  故事到这也结束了,在这本书中,我们要学*小男孩那种丢了银铃还很冷静的精神,还有那份幸运,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扩展2)

——围城读后感6篇

  有的参考书上,《围城》被列为给初中生的推荐书目,我认为这是不妥的。并不是说《围城》有多么地晦涩难懂,而是因为想要理解《围城》,必须要有一定的阅历,里面的讽刺挖苦,作为中学生就是可以读懂的了,但是想要了解人物在不同场景中的内心感受,就是非常困难的了。

  《围城》的一个特点是整本书中基本没有什么大事件,似乎描述的一直是一个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普通知识分子回国后的*常经历,从头读到尾,都没有什么能够让你内心激荡的情节。而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也给人一种没有什么可以赞美的地方的感觉。但是,这恰恰就是这本书的精妙之处,它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毫不留情地剖析了那个时代的所谓知识分子的冷漠、阴暗、狭隘、软弱并将这些展示到了读者的眼前。尽管钱老在出版这本书的时候强调过“这不是一本影射小说”,但是无疑,这本书的确给那些当时海外归来的所谓精英当头一棒。

  《围城》中从来没有眼泪,取而代之的是理性的批判;《围城》中从来没有搞笑,取而代之的是诙谐的讽刺。钱老以幽默来书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反而更能使沉浸在海归一梦的知识分子们惊醒过来。《围城》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感动或是崇敬,但带给了我们理性的思考。

  《围城》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故事的不完美性,方鸿渐的经历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故事的结尾也并不令人感到满意:方鸿渐与真正懂他知他的唐晓芙失之交臂,却和并没给读者留下什么印象的孙小姐结了婚,这无疑是可惜的,但也揭示了生活的不顺人意是普遍的也是正常的,一定也能让读者加以思考吧。

  钱老的学识渊博在这本书中完完全全的体现出来,古今中外的典故信手拈来,却又与故事配合得恰到好处。直到现在我还是对将鲍小姐形容成“熟肉铺子”的比喻记忆犹新。更加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即使是书写婆媳、妯娌之间的猜疑、矛盾、貌合神离也是入木三分,跟现在充斥在屏幕上的各种黄金档婆媳剧比起来,真不知道要高明了多少。

  现在的书中,都是些重口味的剧情,大起大落,爱得死去活来,经不得咀嚼,钱老这样的好作家,已经很少了。

  看完《围城》,心中不免有些许思绪在脑海中盘旋,仔细一想,我们生活中的种种,不就是围城里所描述的吗,虽然围城主要情节是讲他们几人去三闾大学任职,路上的.经过,已经到学校后任职情况,到达目的地后各奔东西,情节条理清晰,但是却是把人性的假恶丑,*,表露无遗,在行程中,他们之间,感情是冲突的,心理更是矛盾的,但是为了共同的目的地,不得不得一起前行,最后也诠释了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后作者描写他们家遗留下来的钟,正是对方鸿渐的隐喻,年代古老,节拍慢但也精确,方鸿渐虽然留学国外,但是却学无成,没有拿到真正的文凭,回国后在岳父那儿上班,也未长久,经朋友介绍去三闾大学任职,也是被人解聘,如此种种,可以看出,虽然方鸿渐留学,但是终究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至深,而西方文化对他的冲击却又不够彻底,就像文中所描述的,对于文,说懂不全懂,不懂也多少懂点,但是认真后又不够精通,方鸿渐或许就是当时中西文化碰撞的产物,而古老的钟,左右摇摆,可以理解为他的性格思想,人生命运摇摆不定,也可以说他的感情摇摆不定,模棱两个,含糊不清,对于唐小姐也好,对孙柔佳也罢,结局就像这古老的摆钟,终究会在时间的所谓的精确上,慢慢发现他的可悲之处…

  《围城》这本书,读来很有他独特的味道,最有意思的就是语言描写,其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可谓鞭辟入里,语言有时诙谐幽默,有时生动形象,把人物性格,精神状态,一一展现出来,读来如身陷其中,物我两忘,这不就是现实中的人吗,都说鲁迅的笔是匕首,见血封喉,而钱钟书的笔,大概就是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剖析,直到他流干血,直到死,还不让人失去知觉,诙谐幽默间且趣味无穷。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读书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学一科爱一科,拥有对学*所执着的精神,有的人频频出错,也很难学*好,他们厌烦念书,老是觉得别人的成绩如何如何好,却不知道自己根本没有用心学*过,直到成绩单发下来的那一刻,才回想起来,自己并没有用心,努力过。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上学情况来说吧,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有学*好的,也有学*不好的同学。有的同学觉得读书需要付出努力,长大后才有机会出人头地。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上学时的种种美好的记忆,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好朋友在一起,我们一起欢笑,一起玩耍,一起努力,一起难过。看到这些我不由的想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这些年的学*时光吧,外面的世界要比学校里复杂几千几万倍。切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因为,时光从来不等人。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传世的文学作品不靠华丽词藻,不求惊险情节,而是用日常语言为读者描绘出当时的社会百态。钱锺书先生的《围城》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先生对文字的掌握和运用炉火纯青,书中人物看似*常的对话里含着不动声色的讽刺,但又那么合情合理,轻松地把读者带入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的*知识分子社会。《围城》可以说是*现代文学史中写得最有趣,最细腻的小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成了人们对婚姻定义引用最多的名句。

  小说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船上旅程开始,到最后他走在飘着夜雨街上,只想找一个睡觉的地方结束,没有任何引人入胜的情节。可是我却读得津津有味,这全归功于钱锺书先生那不露声色的幽默和对文字的驾驭。

  下面再摘录几句精彩的句子与大家分享。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是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太太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

  "上了年纪的人动了爱情,就如同老房子着火,不可救药。"

  "吃饭和借书,都是极其暧昧的两件事,一借一还,一请一去,情份就这么结下了。"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个。"

  "打消已起的念头好比怀孕的女人打胎一样痛苦。"

  当一本小说里充满如此机智幽默的对话描写,你能不想一口气读完吗?我认为喜爱*文学的人都应该在他(她)的书単里有《围城》这本书。朋友,你同意吗?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读完《围城》,我发现,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扩展3)

——故乡读后感6篇

  最*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扩展4)

——杯弓蛇影读后感6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寓言故事叫《杯弓蛇影》。

  晋朝有个叫乐广的人。有一次他请朋友到家里喝酒。乐广待客十分殷勤,在客厅里摆了一个大酒桌。那位朋友吃得很高兴,可是当天端起酒杯,真准备一饮而尽时,忽然看见酒杯里有一条游动的小蛇,他内心十分惊恐,不过还是勉强喝了那杯酒。喝完酒,他老觉得肚子里有一条小蛇在游动。回家后他就病倒了。

  隔了几天,乐广去看那位朋友,了解他得病原因后,心想:“酒杯里怎么会有蛇呢?”于是,他就到当时喝酒的地方观察。这下才发现,原来在客厅的墙上挂了一张弓,弓的影子恰好映在那位朋友当时放酒杯的地方。他心里一亮,想到蛇一定是弓倒映在酒杯里的影子。弄清楚原因后,他马上派人请那位朋友再来他家喝酒,并且一再保证能把他的病治好。

  朋友很快应邀来了,乐广仍旧让他坐在上次他坐过的地方。那位朋友一直感到非常不安,端起酒杯往里一看,又看到一条小蛇在酒杯里游动!他心里愈发紧张,双手发抖,浑身直冒冷汗。这时,乐广指着墙上的弓,笑着说:“你看,哪里是什么蛇,不过是墙上挂着的那张弓的影子而已。”说完,他顺手把墙上那张弓摘下来,酒杯里的蛇果然消失了。那位朋友弄清了事实的真相,消除了疑虑和恐惧,并很快就好了。从此人们就把这件事称作《杯弓蛇影》。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遇事要弄*相,不要被事情表面现象迷惑,避免出错。

  《杯弓蛇影》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到别人家作客,主人赐给一杯酒,但挂在墙上的弓的影子映在了酒杯中,像一条蛇,他喝下酒后因心理原因感到难受,经主人解释才明白过来。现在多用此成语讽刺那些疑神疑鬼的人。

  故事中”乐广“喜欢追根问底,终于揭开了”杯弓蛇影“的谜。他的做法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先问一个为什么,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想办法弄清事情的真相,再采取正确的解决方法。

  我今天读了杯弓蛇影。一天,一个人请另一个喝茶,另一个人说:“我不敢喝。”一个人说:“为什么。”另一个人说:“茶里有蛇。一个人说:”那是弓箭的影子。“另一个人放心的喝茶了。

  我觉得另一个人很笨,如果茶里有蛇还给另一个人喝吗?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杯弓蛇影》,它讲的是:有一个叫应彬的县令,他的爱好是刀和箭。有一天,他的老朋友杜宣来看他,应彬设宴请杜宣吃饭,他们在喝酒时,杜宣看见杯子里有条蛇影,但是,他在那个时候刚好把酒喝下去了。喝下酒以后,杜宣觉得肚子很难受,像是吃了条蛇一样,其实,只是那把红色的弩弓照在酒里。回到家后,杜宣自己感觉很恶心,就病了。应彬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再次将杜宣请到家中,又吃了顿饭,杜宣还坐在他以前的那个位置上,这次杜宣又看见了那条小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副大弩弓的影子呀!从此杜宣的病就好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什么事都疑神疑鬼,就会吓到自己。碰到什么麻烦,要告诉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也许他们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呢!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叫《杯弓蛇影》。讲了一年夏天,县令应彬设宴招待主簿杜宣,酒*是在厅堂,北边挂着一张弓,由于光线折射,酒杯中映出弓的影子。杜宣以为酒里有蛇,顿时冷汗涔涔。但是不喝又没面子,所以硬着头皮喝了,他不敢再喝,起身告辞了。以后,杜宣常常感觉肚子里有蛇。家人请医生也治不好。应彬知道了,就也坐杜宣的位子,看见弓的折影,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应彬把杜宣接来,告诉他是弓在作怪。杜宣听了,病立刻就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错觉而疑神疑鬼,自己惊扰自己。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杯弓蛇影》,它讲的.是:有一个叫应彬的县令,他的爱好是刀和箭。有一天,他的老朋友杜宣来看他,应彬设宴请杜宣吃饭,他们在喝酒时,杜宣看见杯子里有条蛇影,但是,他在那个时候刚好把酒喝下去了。喝下酒以后,杜宣觉得肚子很难受,像是吃了条蛇一样,其实,只是那把红色的弩弓照在酒里。回到家后,杜宣自己感觉很恶心,就病了。应彬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再次将杜宣请到家中,又吃了顿饭,杜宣还坐在他以前的那个位置上,这次杜宣又看见了那条小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副大弩弓的影子呀!从此杜宣的病就好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什么事都疑神疑鬼,就会吓到自己。碰到什么麻烦,要告诉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也许他们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呢!


极地特快读后感6篇(扩展5)

——爱莲说读后感6篇

  很巧的,这次经典诵读培训,老师安排了《爱莲说》一文,此后,在众多国学经典文章中,我便深深地喜爱上了它。

  周敦颐从“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开篇深沉大气,既点明了《爱莲说》之莲也属水陆草木之花,也点明了莲的可爱,只是“甚蕃”者里之一罢了。如此开篇,出笔皆成不凡,吸人眼球也。一句“晋陶渊明独爱菊”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周敦颐为保持一份高洁,宁可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

  随之,直接进入正题“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写莲之语,爱莲之心,喻莲这志,可谓一气呵成,看似是对莲的直接描写,其实字字句句皆是借莲之表倾诉心衷也。此运笔之老到,实在让人叹为观止,读这句话,可说无一丝喘息之机。语言超凡脱俗,而回味悠长,越品越有滋味。

  收篇,周敦颐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普通,但让人读来别有一番滋味。“予谓菊,花之隐居者也;牡丹,花之宝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上下文可谓浑然一体,不露丝毫痕迹。作者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求荣华宝贵的心态描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让人过目不忘也。接着,他发出了深深的感叹:“菊之爱,陶后有鲜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是的,滚滚红尘,又有多少人能避世以求一份真呢?由此可见,周敦颐那种不从众只求宁静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

  荷花,可谓真正的君子。它身处污浊环境而不同流合污,不随俗浮沉的品质,庄重、质朴,不炫耀自己,这还不能充分说明它清清白白,不与俗人同流合污、令人尊敬的高尚品质吗?作者用莲表达了自己的人生态度,既不愿像陶渊明那样消极避世,又不愿像世人那样追逐功名宝贵、荣华富裕,他像莲,如同直正的君子,在“淤泥”中“不染”,永远保持清白的操守和正直的品德。我们的人生,难道不也应该积极向上,努力进取,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吗?

  《爱莲说》,此文高风亮节,清雅脱俗,精短,琅琅上口,每次品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爱那出淤泥不染的莲,它表里如一、行为端正,每次看到莲,心里便自然而然地想起那句脍炙人口的语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它展现的不仅仅是形态上的美,更是品德上的美,这种美,是值得我们每一代人赞扬、学*、发展下去,相信,莲花的美将在我们心中永世长存!

  予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

  夏日的午后,阳光像一只顽皮而可爱的小猫咪,在窗台留下了一串串小巧而精致的脚印。燥热的天气连吹来的一小阵风都是热的。太阳也早已不是二月的那位甜美的小公主,而是变成了一个小巫婆,仿佛要把全世界都变成火的王国。鸣蝉也躲在树叶后,躁动不安,仿佛下一刻自己就要被一片火海包裹,发出一阵阵哀鸣,听得人心烦意乱。

  唉,这该死的天气!打开身旁的小风扇,期盼得到一片清凉。然而她却像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如火一般让人透不过气来。关掉风扇,漫不经心的翻开语文书的首页,映入我眼帘的是开学时心血来潮写的诺言:努力学*!现在想起来,我实现这个诺言了吗?苦笑。翻开第二页,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名为《清风荷影》。心顿时*静下来,燥热感也不见了。看着这幅彩页:淡白的荷花体现出她的朴素与美丽,浅绿的荷叶映衬这洁白的花朵,使人产生无限遐想。

  翻开课本《爱莲说》,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画面:荷塘中,到处都是盛开的荷花,水润的荷叶,走在荷塘边,便会被满池田田的荷叶,亭亭玉立的荷茎和风姿绰约的荷花所吸引。不经想起杨万里的诗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望着满池的荷花,不经感慨万千。荷花,他就像一位正直君子,出淤泥而不染;像一位素美的女子,濯清涟而不妖;像一位声名远播的名人,香远益清;又像一位洁身自好的少女,亭亭净植......哦!荷花你是如此的高洁,让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正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与那些娇艳的花儿比起来,显得更加朴素与美丽,你用你的高洁征服了所有人。

  俗话说“*朱者赤,*墨者黑”,而荷花却能“进墨而不黑”,世上还有什么花能做到这一点呢?现今世上,有许多人在恶劣的环境下生长,最终变得一无是处,还为国家,为集体带来许多不良影响,他们应该像荷花学*!

  荷花还有一种君子情怀,他们不会趋炎附势,追名逐利,是多么正直高尚的气节。现今很多人为了升官发财,做一些违背人性道德的肮脏龌龊的事,让人们对之恨之入骨,而他们却能理所当然的,他们应该深刻反省!

  荷花,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随波逐流;不因为环境顺利,而张扬炫耀;他通达公正,没用歪的斜的:

  她越远越香,有一种禀然不可侵犯的人格力量;哦,荷花你是如此的高尚纯洁!

  合上语文书再次看到首页上的那句话。对!我一定要努力,荷花都有如此品质;我也应该向他学*!

  荷花,是你让我得到清凉,学会努力!你所散发出的人性魅力,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我爱你,荷花!

  周敦颐的《爱莲说》从“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众”。开篇深沉大气,既点明了《爱莲说》之莲也属水陆草木之花,也点明了莲的可爱,只是“甚蕃”者里的之一罢了。这为他下文的“予独爱莲”埋下了顺理成章的伏笔。如此开篇,出笔皆成不凡,吸人眼球也。接下去周敦颐并没在甚蕃里纠缠,只是直接缩景,一句“晋陶渊明独爱菊”,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

  接下句“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为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颐本人独爱莲与晋陶渊明的爱菊避世不同,为保持一份高洁,宁愿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这种在污世保持清白与独自避世求真的心态,与众人皆羡富贵(牡丹)的从众心态是有着思想境界上本质的区别的。这为爱莲说所要表达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铺垫。

  下句周敦颐就直接进入了正题“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写莲之语,爱莲之心,喻莲之志,可谓一气呵成,看似是对莲的直观描写,其实字字句句皆是借莲之表像倾诉心衷也。此运笔之老到,实让人叹为观止。可说通篇读者都无一丝喘息之机。语言超凡脱俗,而回味却是隽永绵长,越品越有滋味。

  收篇,周敦颐先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淡,但比喻帖切,让人读来也别有一番滋味。“予谓菊,花之隐者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此*淡之句接上节“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可谓浑然一体,不着丝毫痕迹。而更重要的是,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的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无一言直接指责。

  周敦颐通过这样的对比,将自已比喻为君子。君子难为,犹胜于避世也。从这一点来看,周敦颐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不过周敦颐也有些自知之明,接下去他发出了深沉的感叹“菊之爱,陶之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是的,滚滚红尘,又有多少人能避世以求一份真呢?晋有陶渊明,可现在却听都没听到还有人会这样做的。或是像我一样的,在尘世中能相守一份纯净的,有着我这样追求君子风范的,又有几人?大多数的人,皆在红尘世事中从众罢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周敦颐是高傲的,他那种不从众只求纯净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他感叹,是因为世风日下,大多数人皆被世事玷染也。

  此文高风亮节,清雅脱俗,精短,锒锒上口,实为古文中难得的精品短篇。而且一文双解,内容厚实而意境深远。加上其文*似白话,易读易解,所以成了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传世佳品。在赏析此文的时候,如果能感动于文中的志节,这也就是读此文的最佳所得吧。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爱莲说》?这是宋代的哲学家周敦颐的作品,他的这个作品可以说是赞美的莲花中的佼佼者了。里面更是有着千古绝句,予唯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话,仔细看上去只是有些古风韵味,可细细读来,思绪万千,深意更是颇多。

  在没读过《爱莲说》之前,我不是一个不怎么爱花赏花的人。可以说吧,我也算是一个没有情趣的人吧,可是自从读过爱莲说之后,我对于莲花的喜爱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以前的我,真的不怎么喜欢花,我以为花都是那种娇娇弱弱的,一不小心就会把它们玩坏的那种,可后来度过周敦颐的爱莲说之后,看过他巧妙富有韵味的句子之后,我就深深爱上了莲花不可自拔。更爱上了他所描述的,莲花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连话,她不一定是最美丽的花,但一定是最纯净优雅的花。是了,她从淤泥里面长出来,身上却没有一点淤泥,这就好比,她没有与世俗同流合污,鹤立鸡群却又高洁淡雅。让人不得不侧目,深深为莲花身上的气质所感叹。这也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赞美莲花的句子诗篇如此之多了,因为接触到她的人,都会被她身上的气质所深深折服。她自洁自爱,洁身自好,从不阿谀奉承权贵,正直又表里如一,不拉拢勾结,努力做好一个简单的自己,哪怕自己就身在淤泥污水之中,可却能半点不沾染世俗之气,淡泊名利,端正严肃。她的模样就像一朵高高在上的天山雪莲,美则美矣,可也正是应对了那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让人可以好好的观赏,却不能把它摘下来在手中把玩。

  不过为什么从古至今写莲花的人那么多,唯独爱莲说却一下子成为了千古绝章呢?是了,那就是因为周敦颐描述的莲花,短短一百一十个字,却已经把莲花的美丽,高尚的品质,优雅的姿态全都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他描述的莲花十分优雅动人。爱莲说里面其实还提到了两种花朵,一个是菊花,一个是牡丹。以前的我对牡丹也是有点好感的,可是看过爱莲说之后,更是觉得牡丹俗不可耐,就好像融入了世俗之中,与世俗之人无奈,身上皆是追逐名利,渴望富贵的姿态。如今在这个社会上,恍若牡丹的人也不在少数吧?是了,这个世界上能像菊花一样的淡泊名利,远离世俗,可以无视这个世界上富贵的诱惑。可是如今这个社会上像莲花一样能够反抗这个世俗的社会的人更是不在少数。菊花多表示了一种妥协,逃避的态度,虽然没有与世俗为伍,可却也没有反抗这歌社会的世俗不堪,只是逃避了而已。可像莲花这样的又能有多少人呢?

  学了《爱莲说》之后,我心里当真也是感慨颇多,思绪万千,对于莲花的喜爱突然就达到了一个最高峰,与其说我喜欢莲花,还不如说我爱极了莲花身上的一种品质,高洁高贵不可侵犯从不与世俗为伍,默默绽放它自己的独自的美丽,表里如一,不像这个社会上的人还有一些人表里不一啊。希望,这个社会上能多一些如同莲花一般的人……

  漫步荷田之畔,但见荷花各式各样,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似娇似羞,惹人遐思;盛开的花儿,似笑似舞,让人驻足;还有的迫不及待蜕去外边的几瓣,中间的莲蓬,让人想起母亲,想起孕育,想起希望。微风吹来,荷花左右摇摆,翩翩起舞。荷叶托着荷花,有节奏地跳舞。荷叶衬着荷花,美丽极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莲花别样红。”看着眼前的荷花,我不由地想起杨万里的诗。荷花的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花瓣上略带点白,给人一种纯洁的感觉。

  荷花没有牡丹高贵,也没有竹子的坚毅,但它却有着一种清纯超俗的美。虽然从污泥中生长出来,却很纯洁,并不显得妖媚。亭亭玉立的荷田中是那么引人注目。淡淡的清香在空气中飘荡着,在闷热的空气中添加了新的滋味,能让人心旷神怡。立于荷田之侧,世俗之心淡了,你会拥有一种旷达的境界,一种超然的心情便会油然而生。与荷相比,人只能算是一棵更高大的树,但那棵树的叶子上多少粘上了飞扬的尘土,他的枝干上难免有伤痕累累。一棵孤独的大树可以撑出一片孤独苍凉的景色,但是田田的莲花荷叶,给人的是恬静、旷远、雍容,虽贵而不华,虽傲而不形单影只。她有一颗悲苦的心,已经过千疮百孔的沧桑,却用生命的绿叶,擎起朵朵如火的花朵,脱下衣裳,把最美的肉身奉献给人类——这是一种怎样让人敬仰的品格!

  爱莲,还源于对故乡的记忆。

  很小的时候,家乡很穷。茅檐青苔,牛耕人种,鸡犬之声相闻;青柳碧水,袅袅炊烟,农人荷锄而归。如今想起,那是诗歌的意境。

  但是这穷,并非那时的感觉,更多是现在对比之后的心情。那时候,吃什么,穿什么,似乎并不重要,那种感觉已经淡忘了,遥远了。但是,每一次在荷田边等待三叔隔半天才会抛来的老莲蓬,那种心情是多么的富贵。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穷,哪怕是老莲蓬也是舍不得吃的。也许是我的羸弱多病而最让三叔疼爱罢,他总是能够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满足一下我满口清香的需要。他经常调皮憨厚的朝我眨眼睛,我便会灿烂一笑。

  那时候采来莲蓬之后,把莲子从莲蓬中剥出来是我们这些孩子的任务,我们也乐此不疲,经常进行剥莲子比赛,谁剥得多,或许就会得到老人的奖励。那时候,一颗莲子,都值得大家珍惜,都会让别人羡慕半天。

  剥出莲子之后,大人就会拿出莲刀,以一种熟练得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开始割开莲子的壳。我们这些毛孩子便在一边帮着把白白的莲子从割破的莲子壳中捡出来。经过烘干后,莲子的制作就算完成了。当年,很多农户就是靠这样的莲子置办了家庭用具,凑齐了孩子上学的学费,购买一年之中的油盐酱醋……小小的莲子,为老家那些憨厚勤劳的父老乡亲带来了踏实和依靠。我无法猜测他们的心情,但我终于理解了乡亲们那种*乎苛刻的“吝啬”:因为这莲子是全家的经济活水,因此不是孩子们嘴巴里的零食。

  每年过冬时,那田里只剩下残荷寂寥着。可那荷田确是农家不尽的菜篮子。有客人来了,主人家拿不出菜来招待,男主人便会挽起裤管子,走进荷田,用脚在荷田里面踩着。当忽然不动时,两只大手往下用力挖,一会儿一根粗壮雪白的莲藕就出田了。要是哪家没有荷田,忽然来客,那家主人也会和邻居吆喝一声,走进田里,挖上几节藕回家,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就成了。

  现在想起那些贫穷年代和莲子有关的故事,很感人,也难忘。那种纯朴的让人感动的农村特有的片断,就像五味的橄榄,不管你如何咀嚼,总是兴味绵长而让人遐思的。如今回到故乡,带着孩子在荷田边漫步的时候,孩子总会提出很多在我看来很无理的要求,诸如摘一朵荷花玩,诸如摘一个嫩莲蓬吃。路过的乡亲总会毫不犹豫的满足孩子的要求,我还是大声地喝斥制止,总会惹来乡亲大惊小怪的`埋怨:一朵花一个莲蓬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当年了!

  呵,是呀,不是当年了。如今故乡“志棠太空白莲”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莲子已经过太空育种,故乡人民已经把莲子作为发家致富的工具,已经不是那种靠它过过小日子的时候了。

  《爱莲说》是宋代的哲学家周敦颐的一个著名作品,生动形象地描写了莲花的美丽与纯洁的品格。而一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也写出了莲花的纯洁,更使《爱莲说》千古流传,天下皆知,成为世人咏人的经典。

  莲花,在盛夏开放,有着水嫩干净的颜色,亭亭玉立的身姿,还有那淡淡的清香,令人凉意暗生,惹人怜爱。周敦颐则通过这篇文章完美地表现出了莲花的美好以及对莲花与众不同的感情。那千古名句更是道出了他眼中的莲花的品质,不虚伪、不做作、虚心、高尚、正直。作者不仅仅是描写有娇美外表的植物,也说出了作者对自己的要求和对人生的态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他感叹了世人只爱富贵与美丽,甘愿随波逐流、不思进取、不重内在的做法,也对这样的社会感到惋惜和无奈。但是他会让自己像莲花那样出淤泥而不染,成为一个君子,而不是去隐逸,漠视这一切。

  周敦颐将莲花喻为花中君子,表达了对莲花的喜爱,更表达了对君子的崇敬。君子,不仅有着知书达理、正直坦荡的品质,更包含了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高尚气概。在现在,我们看似不需要成为君子,只要能有钱就行,人们缺少了君子的品质,为了利益同流合污。如果人们能有君子的品质,那么世上便少了勾心斗角,更少了战争,多了和*。所以我们要学*君子的品质,让世界变得更好。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有时候,我也意志不坚定,例如我看到别的同学在抄作业,也会忍不住跟着抄,不自己独立完成作业,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现在我知道我错了。我希望自己能变得正直、表里如一,像莲花那样纯洁高尚,成为一个诚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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