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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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 1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与外国之间的定期飞行,按相关法律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16年4月4日起施行。1996年3月2日发布的《外国航空公司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暂行)》(民航运函〔1996〕24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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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指定,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外航应当在其本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其正式指定后依据本规定向民航局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地区运营的外航航线航班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航局审批外航经营许可实行互惠对等的原则。外国**航空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和外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民航局采取对等措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申请程序

  第五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在计划开航之日六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

  外航申请经营许可不符合时限规定的,民航局不予受理,但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向民航局递交由该外航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书面授权的人员使用中文或者英文签发的申请书及其附带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计划开通的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开航日期、航班号和代码共享航班号、每周班次和班期、本企业所有或者以湿租方式租赁的飞机机型和航空器登记号。

  外航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的附带材料包括:

  (一)外国**指定该外航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文件复印件;

  (二)外国**航空主管部门为该外航颁发的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经营人许可证(AOC)复印件;

  (三)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或由法定企业登记机构出具的,载有企业主要营业地、企业性质(国有或者私有)、股份结构、投资方国籍及董事会成员姓名和国籍的证明文件;

  (五)企业的客、货运输条件;

  (六)企业的正式中、英文名称,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机队规模、航线网络等),总部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联系人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国际民航组织为该公司指定的三字代码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为该公司指定的两字代码;

  (七)使用湿租的航空器的,还应当提供湿租协议复印件以及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就使用湿租航空器经营的问题要求提供的文件;

  (八)民航局根据法律、法规、双边协议要求外航提交的其它资料或者文件。

  第七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开始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后要求经营新航线的,应当向民航局申请新航线的经营许可。

  外航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可不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或者文件。

  第八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规定航线或者在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民航局或者在提交新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时书面通知民航局。

  第九条外航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其向民航局申请经营许可的,应当委托具有办理相应业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并应当出具正式委托书。

  第三章经营许可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民航局对外航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可以进行实质性审查。

  外航对其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受理外航的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该外航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外航按要求补齐全部材料后,民航局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民航局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除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外,民航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民航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民航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外航。

  第十三条民航局依法做出批准决定后,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外航颁发经营许可。民航局依法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向外航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经营许可的延长和变更

  第十四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规定的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向民航局提出延长经营许可的申请。逾期提出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民航局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外航在经营许可有效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民航局注销其经营许可。

  第十五条外航申请延长经营许可,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需延长的经营许可复印件;

  (二)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航线表。

  第十六条外航申请改变所持经营许可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提出,并详细列明需要改变的内容及原因。

  第十七条民航局对外航提出延长或者变更经营许可的申请,在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

  第五章经营许可的管理

  第十八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允许的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

  第十九条外航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防止损坏或者遗失。

  第二十条外航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许可的,应当立即向民航局书面报告,并提出补发经营许可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外航不得涂改、转让、租赁、买卖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涂改、转让、租赁、买卖的经营许可无效。

  第六章航班计划申请和批准

  第二十二条外航依照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航线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夏秋和冬春两个航季申请航班计划,并在每个航季开始前六十日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向民航局提出。民航局根据本规定对航班计划进行审核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外航未按规定时限提出航班计划申请的,按照停航处理。

  第二十三条航班计划包括航线、班次、班期、航班号、机型、是否使用湿租航空器及是否利用代码共享的方式经营航班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因商业原因需要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在拟更改日三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天气、飞机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立即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外航应当按照民航局批准的航班计划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外航因商业原因计划停止执行全部或部分规定航线的,应当书面通知民航局并说明理由。外航擅自停航的,民航局对其提出的新航季航班计划不予批准。

  第二十七条因市场需求需要安排临时加班飞行的,外航应当在拟加班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特殊情况外,外航申请的每周加班数量不得超过定期航班的数量。民航局不批准外航提出的固定加班的申请。

  第七章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

  第二十八条外航依照经营许可的规定开始经营规定航线后,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按本规定附件《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的要求,向民航局提供上月航线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外航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民航局撤销该项许可,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该申请人自被撤销许可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航没有按时书面通知变更信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航涂改、转让、租赁、买卖经营许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外航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航班计划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外航向民航局迟报、瞒报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的情况或者资料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外航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与外国之间的定期飞行,按相关法律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16年4月4日起施行。1996年3月2日发布的《外国航空公司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暂行)》(民航运函〔1996〕24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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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指定,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外航应当在其本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其正式指定后依据本规定向民航局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地区运营的外航航线航班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航局审批外航经营许可实行互惠对等的原则。外国**航空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和外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民航局采取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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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在计划开航之日六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

  外航申请经营许可不符合时限规定的,民航局不予受理,但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向民航局递交由该外航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书面授权的人员使用中文或者英文签发的申请书及其附带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计划开通的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开航日期、航班号和代码共享航班号、每周班次和班期、本企业所有或者以湿租方式租赁的飞机机型和航空器登记号。

  外航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的附带材料包括:

  (一)外国**指定该外航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文件复印件;

  (二)外国**航空主管部门为该外航颁发的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经营人许可证(AOC)复印件;

  (三)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或由法定企业登记机构出具的,载有企业主要营业地、企业性质(国有或者私有)、股份结构、投资方国籍及董事会成员姓名和国籍的证明文件;

  (五)企业的客、货运输条件;

  (六)企业的正式中、英文名称,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机队规模、航线网络等),总部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联系人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国际民航组织为该公司指定的三字代码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为该公司指定的两字代码;

  (七)使用湿租的航空器的,还应当提供湿租协议复印件以及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就使用湿租航空器经营的问题要求提供的文件;

  (八)民航局根据法律、法规、双边协议要求外航提交的其它资料或者文件。

  第七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开始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后要求经营新航线的,应当向民航局申请新航线的经营许可。

  外航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可不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或者文件。

  第八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规定航线或者在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民航局或者在提交新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时书面通知民航局。

  第九条外航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其向民航局申请经营许可的,应当委托具有办理相应业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并应当出具正式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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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外航依照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航线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夏秋和冬春两个航季申请航班计划,并在每个航季开始前六十日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向民航局提出。民航局根据本规定对航班计划进行审核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外航未按规定时限提出航班计划申请的,按照停航处理。

  第二十三条航班计划包括航线、班次、班期、航班号、机型、是否使用湿租航空器及是否利用代码共享的方式经营航班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因商业原因需要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在拟更改日三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天气、飞机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立即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外航应当按照民航局批准的航班计划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外航因商业原因计划停止执行全部或部分规定航线的,应当书面通知民航局并说明理由。外航擅自停航的,民航局对其提出的新航季航班计划不予批准。

  第二十七条因市场需求需要安排临时加班飞行的,外航应当在拟加班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特殊情况外,外航申请的每周加班数量不得超过定期航班的数量。民航局不批准外航提出的固定加班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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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菁选

航空运输合同通用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航空运输合同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托运人(姓名)______与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运送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_____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银行帐号: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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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菁选

航空运输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航空运输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航空运输合同1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航空运输合同2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人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人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人负担。货物因承运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三、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四、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五、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3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协议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协议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4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自愿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委托甲方从事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项;甲方愿意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接受乙方的委托,办理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务;甲乙双方皆明确理解本结算条款与《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及其相关附件共同组成《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书》。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等协商,一致达成本结算条款如下:

  一、运价及杂费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1.1乙方应依双方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支付运费。

  1.2乙方如委托甲方从事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委托书,传真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其中须注明:

  1.2.1发货方、收货方及通知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1.2.2出运地及目的港;

  1.2.3每公斤货物的`运价及付费方式;

  1.2.4货物名称、件数、毛重、体积及唛头;

  1.2.5加盖托运单位业务章/公章。

  二、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2.1乙方收到发票后,最迟不得超过开航日期天内将发票金额付清。

  2.2甲方为乙方委托的业务设定人民币____________当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累计总额超过了此放帐额度时,乙方同意将超过的部分立即支付给甲方。

  2.3若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第2.1条和第2.2条,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0.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的其他货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2.4双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为:

  甲方USD:_____________乙方USD:_____________

  HKD:_____________HKD:_____________

  RMB: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业务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5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日。

  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6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型飞机_____架次运送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7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人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人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人负担。货物因承运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三、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四、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五、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8

  第一条代理事项

  1.1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_________地区的国际航线、地区航线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

  1.21.1所述的委托与代理是一个广义的范围;不能理解为一旦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个案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甲方就事实上成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

  1.3乙方对个案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的委托,必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单独签发委托书。

  第二条职责范围

  2.1对于个案的国际货物出口运输事务,乙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委托书(该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托书缺少上述括号内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书面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补记。对该甲方补记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承认。

  2.2乙方交给甲方货物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代号_____、参考号码_____(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_____、件数号码_____。

  2.3乙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应提供有关出口的报关文件。该文件应根据不同的贸易性质提供以下的相应单证,包括: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额、许可证、手册、合同、进口报关副本、协议书及国家有关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甲方有权拒收委托书。

  2.5甲方对乙方送交货物的空运出口业务,应及时承办收货、出口订舱、制单、报关、报验、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委托书以及补记内容或相应的书面补正材料正确地制作运单,根据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当乙方有要求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信息及出运航班信息,以及主、分运单号、板箱号。货物出运后,甲方将有关单证及文件返回乙方,乙方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前提下,运单视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户填制。甲方如认为乙方可能不依照协议的'规定如期支付运杂费,甲方有权利暂扣有关单证及文件。

  2.6甲、乙双方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或地区、到达国或地区**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2.7乙方保证在所出运的货物中不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按航空公司有关条例办理。

  2.8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2.9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双方对货物的收运要求: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不予接受。

  2.11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定妥舱位,乙方要求撤消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应承担由于撤消委托行为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9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10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型飞机_____架次运送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11

  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___公斤(内___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12

  托运人(姓名)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点),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同上,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13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航空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范围

  1.1乙方负责将收集的航空货物从盐城机场出港,现有北京、广州、长沙等多条航线。运输方式:航空运输。

  1.2乙方对甲方的北京航班、广州航班、长沙航班等(航班以实际运行时刻为准)出港货实行承包制,每天出港货量需达吨,(北京):吨;广州(珠海):吨;长沙(张家界):吨;全年货量至少达吨。

  1.3北京元,广州元,长沙元,放给乙方运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万元押金,今年未能达到合同指标时,万元作为补偿金,补给甲方,如乙方按量完成,甲方给予乙方货物运输补贴每吨元。货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4当货运旺季时,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货物正常运输。不得拉货,因拉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5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等),乙方需短期暂停执行包量协议时,至少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包量协议短期内暂停执行。

  第二条货物交接及验货

  2.1乙方应在先前一天晚上之前向甲方预报第二天货物的重量、件数和体积。乙方托运的货物品名、包装、体积等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甲方分别负责将包舱吨位(体积)范围内的货物全部装载当天的盐城-北京;盐城-广州;盐城-长沙等航班。

  2.2甲方应在装货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书上列明的货物名称、重量、件数、目的地等信息与实物进行核对,并检验货物的外包装。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服务要求

  3.1乙方不得托运危禁物品或在货物中夹带危禁物品,禁止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物品以及混装。甲方应对所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使货物受潮、受热、受损、丢失等,确保所托运货物的安全。

  3.2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危险品、禁运品,所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3.3乙方交运的货物超过包舱吨位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舱位许可的情况下保证给予优先发运权。

  第四条装卸责任和方法

  4.1乙方货物到达盐城机场后,由甲方负责装卸。

  4.2凡是在上机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损伤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按航空公司相关规定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自甲方从乙方接货之时起至该货物被乙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时止,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等现象时,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由甲方按照航空规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2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非到货地点或非接货人,应无偿运至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另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5.3如遇天气原因,机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双方互为免责,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取消货物运输。

  5.4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及航空公司运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油价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进行议价,但需提前通知乙方,进行运价或舱位调整,并签署书面确认函,如不能确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等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的附件与主文部分的内容发生冲突的,除附件中已约定解决此类冲突的具体办法的之外,悉以合同主文部分的内容为准。

  8.2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14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协议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协议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15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

  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

  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

  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

  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

  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

  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3)

——航空运输合同菁选

航空运输合同14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航空运输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航空运输合同1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美元($)(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航空运输合同2

  托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航空运输合同3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4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人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人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人负担。货物因承运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三、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四、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五、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5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自愿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委托甲方从事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项;甲方愿意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接受乙方的委托,办理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务;甲乙双方皆明确理解本结算条款与《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及其相关附件共同组成《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书》。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等协商,一致达成本结算条款如下:

  一、运价及杂费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1.1乙方应依双方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支付运费。

  1.2乙方如委托甲方从事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委托书,传真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其中须注明:

  1.2.1发货方、收货方及通知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1.2.2出运地及目的港;

  1.2.3每公斤货物的运价及付费方式;

  1.2.4货物名称、件数、毛重、体积及唛头;

  1.2.5加盖托运单位业务章/公章。

  二、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2.1乙方收到发票后,最迟不得超过开航日期天内将发票金额付清。

  2.2甲方为乙方委托的业务设定人民币____________当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累计总额超过了此放帐额度时,乙方同意将超过的.部分立即支付给甲方。

  2.3若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第2.1条和第2.2条,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0.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的其他货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2.4双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为:

  甲方USD:_____________乙方USD:_____________

  HKD:_____________HKD:_____________

  RMB: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业务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6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型飞机_____架次运送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7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航空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范围

  1.1乙方负责将收集的航空货物从盐城机场出港,现有北京、广州、长沙等多条航线。运输方式:航空运输。

  1.2 乙方对甲方的北京航班、广州航班、长沙航班等(航班以实际运行时刻为准)出港货实行承包制,每天出港货量需达 吨,(北京): 吨;广州(珠海): 吨;长沙(张家界): 吨;全年货量至少达 吨。

  北京 元,广州 元,长沙 元,放给乙方运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万元押金,今年未能达到合同指标时, 万元作为补偿金,补给甲方,如乙方按量完成,甲方给予乙方货物运输补贴每吨 元。货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4当货运旺季时,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货物正常运输。不得拉货,因拉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5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等), 乙方需短期暂停执行包量协议时,至少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包量协议短期内暂停执行。

  第二条 货物交接及验货

  2.1乙方应在先前一天晚上 之前向甲方预报第二天货物的重量、件数和体积。乙方托运的货物品名、包装、体积等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甲方分别负责将包舱吨位(体积)范围内的货物全部装载当天的盐城-北京;盐城-广州;盐城-长沙等航班。

  2.2 甲方应在装货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书上列明的货物名称、重量、件数、目的地等信息与实物进行核对,并检验货物的外包装。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服务要求

  3.1乙方不得托运危禁物品或在货物中夹带危禁物品,禁止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物品以及混装。甲方应对所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使货物受潮、受热、受损、丢失等,确保所托运货物的安全。

  3.2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危险品、禁运品,所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3.3乙方交运的货物超过包舱吨位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舱位许可的情况下保证给予优先发运权。

  第四条 装卸责任和方法

  4.1 乙方货物到达盐城机场后,由甲方负责装卸。

  4.2 凡是在上机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损伤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按航空公司相关规定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自甲方从乙方接货之时起至该货物被乙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时止,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等现象时,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由甲方按照航空规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2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非到货地点或非接货人,应无偿运至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另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5.3如遇天气原因,机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双方互为免责,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取消货物运输。

  5.4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及航空公司运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油价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进行议价,但需提前通知乙方,进行运价或舱位调整,并签署书面确认函,如不能确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等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的`附件与主文部分的内容发生冲突的,除附件中已约定解决此类冲突的具体办法的之外,悉以合同主文部分的内容为准。

  8.2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8.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4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8

  第一条代理事项

  1.1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_________地区的国际航线、地区航线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

  1.21.1所述的委托与代理是一个广义的范围;不能理解为一旦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个案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甲方就事实上成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

  1.3乙方对个案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的委托,必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单独签发委托书。

  第二条职责范围

  2.1对于个案的国际货物出口运输事务,乙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委托书(该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托书缺少上述括号内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书面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补记。对该甲方补记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承认。

  2.2乙方交给甲方货物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代号_____、参考号码_____(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_____、件数号码_____。

  2.3乙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应提供有关出口的报关文件。该文件应根据不同的贸易性质提供以下的相应单证,包括: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额、许可证、手册、合同、进口报关副本、协议书及国家有关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甲方有权拒收委托书。

  2.5甲方对乙方送交货物的空运出口业务,应及时承办收货、出口订舱、制单、报关、报验、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委托书以及补记内容或相应的书面补正材料正确地制作运单,根据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当乙方有要求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信息及出运航班信息,以及主、分运单号、板箱号。货物出运后,甲方将有关单证及文件返回乙方,乙方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前提下,运单视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户填制。甲方如认为乙方可能不依照协议的规定如期支付运杂费,甲方有权利暂扣有关单证及文件。

  2.6甲、乙双方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或地区、到达国或地区**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2.7乙方保证在所出运的货物中不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按航空公司有关条例办理。

  2.8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2.9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双方对货物的收运要求: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不予接受。

  2.11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定妥舱位,乙方要求撤消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应承担由于撤消委托行为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9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

  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

  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

  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

  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

  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

  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10

  托运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承运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_月__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_____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正确提供货物件数、重量、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方:_____

  甲方代表: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户:_____

  乙方:_____

  乙方代表: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户:_____

  签约时间与地点:_____

  签约时间与地点:_____

航空运输合同11

  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___公斤(内___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12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停留__________日;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停留____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

  经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从_________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人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_________/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承担。(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_________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其代理机关或地方**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本合同生效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13

  托运人(姓名)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点),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同上,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14

  托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2、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4)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菁选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过*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5)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10)份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3.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4.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5.货物的合理损耗;

  6.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承运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标准格式3

  委托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______月__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正确提供货物件数、重量、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方: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户:

  乙方:乙方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户:签约时间与地点:

  签约时间与地点: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承运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运输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在自愿、*等、互利的原则下,就货物运输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运输项目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设备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运输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输总费用为(含税)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2.付款方式:货物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承运费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运费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起止地点

运输起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终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期间,甲方指派运输项目的安全的具体联系沟通。

2)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应特种设备的捆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拉运的车辆进行检查

2)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负责落实厂区内的现场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要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4)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施工的管理。

2)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

3)负责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4)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5)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7)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8)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承运方承担。

9)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10)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11)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和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13)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14)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必须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不可抗力

如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预见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当事人一方无须因此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5

  (20___年1月1日修订)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它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它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第一条代理事项

  1.1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_________地区的国际航线、地区航线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

  1.21.1所述的委托与代理是一个广义的范围;不能理解为一旦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个案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甲方就事实上成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

  1.3乙方对个案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的委托,必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单独签发委托书。

  第二条职责范围

  2.1对于个案的国际货物出口运输事务,乙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委托书(该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托书缺少上述括号内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书面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补记。对该甲方补记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承认。

  2.2乙方交给甲方货物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代号_____、参考号码_____(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_____、件数号码_____。

  2.3乙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应提供有关出口的报关文件。该文件应根据不同的贸易性质提供以下的相应单证,包括: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额、许可证、手册、合同、进口报关副本、协议书及国家有关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甲方有权拒收委托书。

  2.5甲方对乙方送交货物的空运出口业务,应及时承办收货、出口订舱、制单、报关、报验、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委托书以及补记内容或相应的书面补正材料正确地制作运单,根据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当乙方有要求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信息及出运航班信息,以及主、分运单号、板箱号。货物出运后,甲方将有关单证及文件返回乙方,乙方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前提下,运单视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户填制。甲方如认为乙方可能不依照协议的规定如期支付运杂费,甲方有权利暂扣有关单证及文件。

  2.6甲、乙双方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或地区、到达国或地区**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2.7乙方保证在所出运的货物中不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按航空公司有关条例办理。

  2.8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2.9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双方对货物的收运要求: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不予接受。

  2.11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定妥舱位,乙方要求撤消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应承担由于撤消委托行为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正确提供货物件数、重量、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6)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优选【五】篇

  第八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A级的,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合格后准许其继续经营;

  (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

  (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预约出租汽车的许可,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中注明,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和标识应当有所区别。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二)保证营运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价器、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二)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七条 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二)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台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当按照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出租汽车;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任务后,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乘客未按约定候车时,驾驶员应当与乘客或者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第三十条 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二)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

  (四)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五)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六)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二)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7)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全文(精选5篇)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水路运输,除满足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资质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经营的范围内,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二)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第三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可以根据国内水路运输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运输。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或者外方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原许可机关发现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撤销其水路运输经营资质。

  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水路运输经营者可以租用外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从事不超过两个连续航次或者期限为30日的临时运输:

  (一)没有满足所申请的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

  (二)停靠的港口或者水域为对外开放的港口或者水域。

  第三十七条 租用外国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申请书、运输合同、拟使用的外籍船舶及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本规定规定情形的相关材料。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事由、承运的货物、运输航次或者期限、停靠港口。

  交通运输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并且颁发许可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三十八条 临时从事水路运输的外国籍船舶,应当遵守水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期限进行运输。

  第一条 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 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1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三)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和原油船(统称为危险品船)运输;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

  (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八条 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下列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附件2的要求;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

  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第九条 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中,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二)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具体实施下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一)省际客船运输、省际危险品船运输的经营许可;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许可;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控股公司的经营许可。

  省级人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但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申请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受理申请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具有许可权限的,当场核实申请材料中的原件与复印件的内容一致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

  第十三条 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应当通过全国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发,并逐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第十四条 除购置或者光租已取得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船舶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应当经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向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

  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根据运力运量供求情况对新增运力申请予以审查。根据运力供求情况需要对新增运力予以数量限制时,依据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安全记录、诚信经营记录等情况,公开竞争择优作出许可决定。

  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应当在船舶开工建造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在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出现运力供大于求状况,可能影响公*竞争和水路运输安全的情形下,可以决定暂停对特定航线、水域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新增运力许可。

  暂停新增运力许可期间,对暂停范围内的新增运力申请不予许可,对申请投入运营的船舶,不予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但暂停决定生效前已取得新增运力批准且已开工建造、购置或者光租的船舶除外。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对水路运输市场进行监测,分析水路运输市场运力状况,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对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暂停新增运力许可的决定,应当依据水路运输市场监测分析结果作出。

  采取暂停新增运力许可的运力调控措施,应当符合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在开始实施的60日前向社会公告,说明采取措施的理由以及采取措施的范围、期限等事项。

  第十七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有效期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确定。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后,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8)

——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合同范文5份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在运输服务期间向乙方提供运输对象和行车路线

  2、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运输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运输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及运输物的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运输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

  三、运输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项目部统计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承载物品、运输费用后报甲方财务部。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输车辆结算期限为半年,结算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运输车辆运输实际清单及费用,结算运输车辆运输期限内的费用;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章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运输费用的支付:运费在运输期满一周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运输车辆统计报表确定实际运输费用;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运输车辆的调配路线及车载物品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七、运输车辆事故处理:在运输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八、运输车辆的维修:运输车辆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运输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车辆运输合同期满,乙方续签合同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一周内。

  十、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五千元给对方。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请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及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和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

  4.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险,由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

  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20__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________)的0.5%×20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0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账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__________)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20__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10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15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全文范本5份(扩展9)

——最新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全文汇总5篇

  第一百四十三条本规定中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一百四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航空器经营人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参照本规定有关外国经营人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五条本规定自2016年5月14日起施行。民航局2004年7月12日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七条危险品航空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规定的详细规格和程序。

  第八条除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术细则》规定经始发国批准可以运输的情况外,禁止下列危险品装上航空器:

  (一)《技术细则》中规定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运输的危险品;

  (二) 受到感染的活动物。

  第九条禁止通过航空邮件邮寄危险品或者在航空邮件内夹带危险品,《技术细则》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将危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作为航空邮件邮寄。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第十条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载运《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况的物质和物品,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一)已分类为危险品的物品和物质,根据有关适航要求和运行规定,或者因《技术细则》列明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装上航空器时。

  航空器上载运的上述物品和物质的替换物,或者因替换已被卸下的物品或者物质,除《技术细则》允许外,应当按本规定进行运输。

  (二)旅客或者机组成员携带的在《技术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特定物品和物质。

  第十二条下列情况,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根据《技术细则》的规定批准运输:

  (一)对于《技术细则》指明经批准可以运输禁止用客机和/或者货机运输的危险品;

  (二)符合《技术细则》规定的其他目的的。

  上述情况下,运输的总体安全水*必须达到相当于《技术细则》所规定的安全水*。如果《技术细则》没有明确提及允许给予某一批准,则可寻求豁免。

  第十三条在极端紧急或者不适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或者完全遵照规定的要求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情况下,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技术细则》的规定可予以豁免,但在此情况下应当尽全力使运输的总体安全水*达到与这些规定要求的同等安全水*。

  第八十三条经营人在其航空器上载运危险品,应当在航空器起飞前向机长提供《技术细则》规定的书面信息。

  第八十四条经营人应当在运行手册中提供信息,使机组成员能履行其对危险品航空运输的职责,同时应当提供在出现涉及危险品的紧急情况时采取的行动指南。

  第八十五条经营人应当确保在旅客购买机票时,向旅客提供关于禁止航空运输危险品的信息。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信息可以是文字或者图像形式,但应当确保只有在旅客表示已经理解行李中的危险品限制之后,方可完成购票手续。

  第八十六条在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前,经营人应当在其网站或者其他信息来源向旅客提供《技术细则》关于旅客携带危险品的限制要求。通过互联网办理乘机手续的,经营人应当向旅客提供关于禁止旅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种类的信息。信息可以是文字或者图像形式,但应当确保只有在旅客表示已经理解行李中的危险品限制之后,方可完成办理乘机手续。

  旅客自助办理乘机手续的,经营人应当向旅客提供关于禁止旅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种类的信息。信息应当是图像形式,并应确保只有在旅客表示已经理解行李中的危险品限制之后,方可完成办理乘机手续。

  第八十七条经营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在机场每一售票处、办理旅客乘机手续处、登机处以及其他旅客可以办理乘机手续的任何地方醒目地张贴数量充足的布告,告知旅客禁止航空运输危险品的种类。这些布告应当包括禁止用航空器运输的危险品的直观示例。

  第八十八条经营人、货运销售代理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在货物、邮件收运处的醒目地点展示和提供数量充足、引人注目的关于危险品运输信息的布告,以提醒托运人及其代理人注意到托运物可能含有的'任何危险品以及危险品违规运输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这些布告必须包括危险品的直观示例。

  第八十九条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的经营人、托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等其他机构应当向其人员提供信息,使其能履行与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的职责,同时应当提供在出现涉及危险品的紧急情况时采取的行动指南。

  第九十条如果在飞行时发生紧急情况,如情况许可,机长应当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立即将机上载有危险品的信息通报有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以便通知机场。

  第九十一条航空器事故或者严重事故征候可能涉及作为货物运输的危险品时,经营人应当立即将机上危险品的信息提供给处理事故或者严重事故征候的应急处置机构、经营人所在国和事故或者严重事故征候发生所在国的有关当局。

  当运输危险品货物的航空器发生事故征候,该经营人应当立即将机上危险品的信息提供给处理事故征候的应急处置机构和事故征候发生所在国的有关当局。

  提供的信息应当与向机长提供的书面信息一致。

  第九十二条发生危险品事故或者危险品事故征候,经营人应当向经营人所在国及事故、事故征候发生地所在国有关当局报告。

  初始报告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但应当尽快完成一份书面报告。

  若适用,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将相关文件的副本与照片附在书面报告上:

  (一)事故或者事故征候发生日期;

  (二)事故或者事故征候发生的地点、航班号和飞行日期;

  (三)有关货物的描述及货运单、邮袋、行李标签和机票等的号码;

  (四)已知的运输专用名称(包括技术名称)和联合国编号;

  (五)类别或者项别以及次要危险性;

  (六)包装的类型和包装的规格标记;

  (七)涉及数量;

  (八)托运人或者旅客的姓名和地址;

  (九)事故或者事故征候的其他详细情况;

  (十)事故或者事故征候的可疑原因;

  (十一)采取的措施;

  (十二)书面报告之前的其他报告情况;

  (十三)报告人的姓名、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九十三条当在货物或者邮件中发现未申报或者错误申报的危险品时,经营人应当向经营人所在国和事件发生地所在国有关当局报告。当在旅客行李中发现根据《技术细则》要求不允许携带的危险品时,经营人应当向事件发生地所在国有关当局报告。

  第一百三十二条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品进行分类的;

  (二)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品进行包装的;

  (三)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品加标记的;

  (四)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品贴标签的;

  (五)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就所托运的危险品提供危险品运输相关文件的;

  (六)违反本规定,所托运危险品属于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七)违反本规定,托运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运输的危险品,未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八)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未保留相关文件的;

  (九)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未向其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或者相关指南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遵守《技术细则》规定运输危险品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八条或者第十四条,未经批准、未经豁免、未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者未按照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内容运输危险品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在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时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或者材料发生变化未按要求报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未按要求提供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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