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散步》有感1

  莫怀戚的《散步》一文,叙写了一家三代人在*凡的现实生活——散步中发生的一件小事,主旨是赞扬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美满和谐的真挚情感。

  全文字数不多,共分八个自然段。

  首先,文章第一句就交待了散步中的人物“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然后点明了散步的原因,是母亲“身体不好”。一个“熬”字,以祖孙三代人闲暇散步为线索,叙写了散步过程中人物的心理活动和行为举止,以自然景色“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描写了生生不息,永不停止的世间万物,其实这也是作者有意地在喻物明理,“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寓意了“生命在于运动”的人生自然规律,揭示了“生命”是人生第一要义。

  在散步的过程中,儿子朴实的话语“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表现出了一家祖孙三代人闲暇散步时的乐趣,在抉择到底是“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问题上,反映了作者从尊老爱幼的观点出发,注重现实,“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背起了儿子,”并且“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于是作者产生了想法,直抒胸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体现了作者的家庭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

  综观全文,人到中年,正是上有老人,下有子女,肩负双重责任,同时又要兼顾事业与家庭的双重矛盾。子女尊重老人,也是尊重历史现实,老人爱护子女,也是爱护未来前途。敬重老人与爱护子女、孝顺老人与教育子女,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由此才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只有尊重、孝顺老人,才能更好的达到教育子女的.目的,传承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同样,真正的关心爱护子女,才能使子女从内心深处感恩和敬重老人,彼此相敬如宾,谱写新时代精神文明的和谐篇章。

读《散步》有感2

  母亲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它会给你无限的关爱。《散步》这一篇文章主要描绘了祖孙三代一起在风景如画的秋色里散步,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因为大路顺畅,作者的儿子要走小路,因为小路有趣。这时作者想到了他的儿子还小,陪伴他的时间还长,而母亲已经老了不知何时想陪也陪不了了。所以作者准备委屈儿子,当作者说出走大路时母亲改变了主意。这一篇文章描绘了一个温馨的场景,就是在这个很*常的日常里体现了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优良美德。

  读完这一篇文章我感悟到母爱都是无私的,记得去年国庆70周年的时候,参加*方阵已经训练了三个月的我,因为生病最后没能站在*的对面舞动双旗。我当时非常遗憾,心里像丢了一件心爱的东西一样难受。晚上,我躲在被子里,伤心的哭了起来。妈妈发现后,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轻轻的说:没关系,你已经很努力了,以后还会有很多机会的。听了妈妈的话,我的心里舒服些了,由于生病发烧,我很快又睡着了晚上妈妈整宿都没有睡觉,给我换凉毛巾降温。直到第二天早上,经过妈妈一晚上的细心照顾,我的体温渐渐恢复正常。坐在电视前,看阅兵式的现场直播时,当我们的方阵出现在电视屏幕的那一刻时,我兴奋的告诉妈妈,那就是我所参加的方阵,妈妈微笑着对我说:你们这个方阵很棒,你也是这个方阵的一份子,妈妈为感到骄傲。当拿到奖章和证书的那一刻,我感到非常的有收获,我想到了妈妈说的话:有付出就有收获。虽然没有参加成正式表演,但是在训练的过程中,我克服了各种困难,懂得了什么叫做坚持。是妈妈的话给了我帮助,教我从另外的角度看待事情,使我通过这件事成长了。

  《散步》这一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亲人之间的爱是无私的,我会在这无私的爱里茁壮成长。

读《散步》有感3

  今天我认真阅读了莫怀戚的散步,感受颇深。其实莫怀戚的.散步,说的是一件家庭中非常小的小事,就是一家三代人散步——儿子背母亲,母亲背儿子等细节,但是通过他的描述,我们能感受到一家三口的浓浓亲情,非常温馨和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读了莫怀戚的散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孩子的教育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尤其是很多富二代,可以说是传统文化缺失,家庭教育没有到位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个,父母是有很大的责任的。那为人父母的,该怎样在日常生活中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言行教育引导孩子?莫怀戚的散步给了我们一个完美的答案。其中莫怀戚的描述的陪母亲、携妻子散步,从犹豫该走大路还是小路到决定背起母亲走大路等,无不表现出对年长母亲的关爱呵护,以及对幼小儿子的教育和引导。

  另一个,我们还可以看出做子女的很重要,肩负着家庭和谐的重任。现在物质条件虽然好了,但是人情却更为淡漠了。有的子女和同事朋友跑的比父母要勤。人间亲情还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莫怀戚的散步告诉我们,尊老爱幼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一直延续下去。父母其实不需要你为他们做很多,哪怕是春天里的一次散步,也能让他们感受到子女的孝顺。

  而父母是孩子最好的导师。莫怀戚的散步中主人公给孩子言传身教,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相信,主人公的孩子长大后,也会如他孝顺父母一样来孝顺他。而我们每个人只有都做到了家庭的和谐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世界也才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散步》有感4

  新学期开始,又一次赏读并执教莫怀戚老师的千字美文《散步》 ,感触颇深,遂作此题。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初春的田野,乍暖还寒。但因有浓淡的绿意、密的嫩芽、冬水冒起的`咕咕的水泡,让人想起蓬勃的生命,让人展开丰富的想象。春天尽管来得太迟、太迟了,但在“我”心里仍值得欣喜:年老身体又不好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儿子又长大了一岁,越来越聪明(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妻子贤惠(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即使后来在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一切还是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可见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儿子尊敬母亲: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母亲疼爱儿子: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怕走小路要让儿子背着,劳累儿子。母亲又疼爱孙子: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此文确是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

  分歧解决了,我们一家人朝着那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的小路走去。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在一个家庭里,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但尊老爱幼的光荣的民族传统让我们走向阳光地带。

读《散步》有感5

  曾经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上帝交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可是蜗牛爬得实在是太慢了,我不断地催它、唬它、责备它,它却用抱怨的目光看着我,仿佛在说:“我已经尽力了!”看着它蜷缩的身体、惊恐的眼神,我不禁生了怜悯之心,不忍再催它、逼它,干脆跟在它后面,任蜗牛慢慢向前爬。咦,这时候,我忽然闻到了花香,原来这里是花园。接着我听到了鸟叫虫鸣,感受到了温暖的微风,还看见了漫天的星斗。陶醉之余,无意中向前一看,蜗牛已经爬出了很远,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在迎接我,它带着我,自信地向下一个驿站出发了。

  看罢沉思,在我的教学工作中,我又何尝不是那个牵蜗牛的人,常常因为要求学困生进步急于求成而感到筋疲力尽,也会因为恨某个德困生炼不成钢而心灰意冷。再仔细想想这一路走来,其实沿途有风景、有惊喜、有感动。

  航是一个白白胖胖、高高壮壮的`男孩。他单纯得可笑,会让你觉得是那要种不屑一顾甚至可笑的幼稚。或许因为这种单纯,学*起来,他总是单一的思维,不能把所学的知识揉捏合一、融会贯通,而且学过就忘了。为此,在教学中我特别关注他,在解答具体问题时,会帮助他分析,这些问题里边包含了哪些知识点,以及要用到哪些知识怎样去解答,一点一点地回忆、捋顺、巩固,一段时间下来,他有了一些进步,我有了自信,他也有了信心。我连忙和家长交流,让家长在家里就这样辅导他。开始几个星期,航在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没想到,时间不长,家长就找到我说,他们没有那份耐性了,每次下来都是气呼呼的,结果孩子什么都忘了,什么都不会了,真是要急死人,还是麻烦老师帮忙辅导,说航听老师的。听到这儿,面对家长,真是又气又恨。这不是刚给孩子建立的信心泼凉水吗?如果我也那样,岂不是直接将孩子打回原形。看到航的单纯可爱,我实在不忍心扔掉手中的绳子放弃他。没办法,我只好在班上用结对子的方法,让同学们和我一起去帮助他,帮他一点一点地进步。面对这样的孩子,在生活中我能体会到家长们是爱他们的,可是面对孩子的不足时,为什么就不能耐心地拉着他、陪伴他呢?我想对家长说:如果爱,别放弃!因为爱,请坚持!

  “你们班上如果没有他,我们上课就轻松多了。”每每和科任老师谈及班级时,总是因为他而头疼。森,是一位灵思善变、成熟而叛逆的孩子。

  他生活在一个离异家庭,父母离婚后,他跟着爸爸和后妈生活。爸爸常年不在家,只好把他托在保育院,后来家里有添了一个弟弟。他的生母怕他吃亏,常常教他一些怎么欺负弟弟的法子,经常惹后妈生气。就这样时间久了,和后妈的关系也很僵,同时也形成了处处和他人作对的叛逆的性格。因此,在和老师同学相处时,也会用一种对立的情绪去处理关系,经常有同学告他的状,就连科任老师也会为他头疼。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怕了,我怕学生来告状,更怕听到“森”的名字。放弃吧,他还是一颗小树苗,只会让他这些坏*惯滋生蔓延、有恃无恐,这样既会影响他一生,还会影响班级的纪律;管吧,他生活在那样一个家庭,即使得到的关爱也都是极端的爱。刚开始,我用最简单的方法,把他的座位调到讲桌边,以为这样既不影响其他同学,老师也好盯着他。没想到本来心里就孤僻的他,认为是我有意识地要孤立他,他更加放肆地找同学和老师的茬儿。我发觉自己在处理上确实太过简单,还得让他回到同学们中间。可是应该把他放在哪儿?又有哪些同学愿意呢?于是我找来班上品学兼优,而且在同学中信服力较强的瑞和捷,给他们做工作,让他们帮助他,并和他交朋友,同时,又和森耐心交谈,找他身上的优点鼓励他,给他讲和睦相处、与人为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和他约法三章,如果表现好,可以自己挑选座位,如果违规了,自己主动到我办公室和我交流自己的做法和想法。就这样,他成了我办公室的常客。

  有时,是我找他谈话,更多的是他主动找我讲一讲当天的事情和想法,我及时帮他分析,帮他改正。并且放假后,利用QQ和他聊天,给他发一些有趣的小故事,让他谈谈自己的读后感。后来,虽然他仍然是我办公室的常客,但我们却成了朋友,他敞开心扉给我讲在家里的苦闷、保育院的孤单,让我进一步地了解了他,理解了他。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下楼把脚崴了,他是第一个过来用稚嫩而又坚强的小胳膊,一路搀扶,送我上车,当他满头大汗地和我说:“老师,你要小心哦!”我看到了一颗热情善良的心。那年教师节,他捧着一束鲜花来到办公室,笑容是那样灿烂、真诚!以前的调皮捣乱,其实真的不怪他!森,本性善良,我们只要紧紧地拉住他,耐心地引导他,他一定会让你感受到不一样的风景,而收获的是同一种感受——因为爱,请坚持!

  想起一位伟大的父亲坚信自己的孩子只是一粒花季稍晚的种子,他迟早会绽放的。是的,在我们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我同样坚信每一位孩子都是一粒花种,只是花季不一样,或早或晚,他都会光彩夺目地绽放。让我们用耐心、爱心、智慧和包容,牵着他们的手,陪他们一起散布,慢慢地成长吧!

读《散步》有感6

  《散步》是我上初中学的第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并不算长,作者用了短短的文字描写了一件极为普通的小事——散步,却彰显出了普通记叙文没有的主题与特点。

  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与母亲、妻子、儿子在田野里散步,在走哪一条路时起了分歧。儿子要走大路,母亲要走小路,我无法选择起来。最后决定听从母亲的,走小路。于是,每到一处,我背起母亲,妻子背起儿子,我们就在田野里慢慢地慢慢地走着。

  这以小见大的事,彰显了文章的主题:尊老爱幼。从小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要经常打电话给爷爷奶奶,多与他们聊聊天,要尊重他们,说话不可以没有礼貌。对比自己小的孩子,要爱护。我并不喜欢小孩子,经常做不到后面的那一条规定。看看自己的父亲呢,每个月都会跑回农村老家看一看爷爷奶奶,对那些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孩更是极具耐心。而我呢,虽然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给爷爷奶奶,但说不到三言两语就挂了电话,对小孩子更没有耐心。虽然父亲一再教导我,但我总是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有耐心。

  有一个最好的例子,奶奶耳背,身体不好,有很多食物都不能吃,但是奶奶又不知道。经常看到父亲一遍一遍地在对奶奶说食物的名字。如果按照我的作风,就会打一张表格,拿去看吧,别来问我。在这一点上,我与父亲要求的尊老爱幼完全不符。

  课文的最后一句“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体现出来的就是母子之间情谊深厚。有句名言说得好,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所以说,多去和父母交流,多去和老一辈人聊聊天,做到传统美德中的孝敬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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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散步》有感9篇

读《散步》有感1

  今晚和儿子一起认真拜读了莫怀戚的《散步》,文中描写的.情景仿佛身临其境,脑海里不断的出现自己生活中同样的场景。两位妈妈各自拉着自己的儿子,手牵手、心连心,漫步在临街的马路上,公园的小路上、河水边、过桥上,母亲的步履蹒跚和儿子的欢声笑语再次浮现在眼前、回响在耳边。

  全家人一起散步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生活在如此快节奏的今天,这样的时间也不是每天都可以拥有的。作为儿女或父母双重身份的我们,真切的感受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感受到身上的担子沉甸甸的,深深地体会到人到中年的责任重大。面对社会,要爱岗敬业、不断学*、自我提升、与时俱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面对家庭,我们上有老,下有小,为儿女要赡养和关爱父母,陪伴他们慢慢变老;为父母要培养和教育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陪伴他慢慢长大。

  人到中年多不易,生活琐事常相伴;回首往事细品味,真情流露亲情在。送给奋战在敬老爱幼、努力工作的中年朋友们。与君共勉!

读《散步》有感2

  莫怀戚先生的散文《散步》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所写的是散步,这样一件小事,作者却让我们感受到了那份浓浓的亲情。所以说幸福的家庭是美好的温馨的,幸福家庭的生活细节也渗透着浓浓的亲情,真切感人的关爱,可见生活中时刻彰显爱。可以说,阅读这篇文章,让人在对生命的感悟上接受了一次洗礼。

  在散步时,作者的母亲和儿子发生了分歧,因为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对老人来说是比较方便的。而作者儿子却要走小路,因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但是,作者毕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听他的,作者考虑到母亲体弱多病,应当顺她的意。所以作者决定委屈儿子,因为作者陪伴他的时日还长。作者便说:“走大路”。然而,出于对孙儿的爱,就决定走小路了。

  从这件开始由意见分歧到因为作者对母亲的孝心和母亲对孙儿的爱而意见一致的事,充分说明了他们一家人是多么和睦。

  是啊!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重视人伦道德、讲究家庭和睦是我们文化传统中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与亲和力的具体体现,*古代就有“卧冰求鲤”的故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做人的准则。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作者对母亲是多么孝顺,而我呢?我母亲40多岁,现在咳嗽咳了很久了,一直吃药没有效果,而且母亲早出晚归,原本光滑细腻的手变得粗糙无比,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家。每一次赶集,对于我想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母亲都会尽量满足我,只是,这一次母亲没有满足我的要求,因为失望,因为赌气,我一连几天都躲在屋子里,当母亲累倒时我连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实在是太惭愧了!

  敬老爱老的美德是黑夜里的`一盏灯,是寒冬里的一把火,是沙漠中的一泓泉,是久旱时的一场甘霖。因为生活中爱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身边时刻彰显爱,它更需要我们用一生的光阴来感悟。爱不单是父母无条件的付出,它更应该是儿女们无言的回报。让我们的家永远洋溢着亲情,让我们的家永远充满爱!让生活中时刻彰显爱!

读《散步》有感3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在这五千年中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孝顺父母的故事数不胜数。中华 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那二十四孝的故事。读后,心里那种感觉无法用语言形容。现代也有。

  前不久,我读的一篇文章—《散步》就展现一个大家庭互敬互爱,珍爱亲情,珍惜生命的故事。它大概讲述的是三代四个人一起去散步,他们散步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争执,老 母亲想走大路,大路*坦,走着稳。儿子想走小路,小路风景好,有意思。“我”夹在中间。想了一会,决定走大路。老母亲心疼孙子,也要走大路。小路上,小男孩说了一句—“前面也是妈妈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儿子”。啊。一家人显得那么和谐,温馨,令人羡慕不已。

  《散步》是的主题就希望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时代会继续发扬光大。柯尔特认为*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我也认为这样,可是现在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少,因为要钱,总腾不出时间去和自己的父母去相处。更别说像《散步》那样在路上悠闲的散步了,一家人在一起开心的谈笑。可怜天下父母心,总想和自己的孩子有多一点的时间聊聊家常话。想一想,我们真的要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小时候妈妈为自己孩子无私奉献,长大还是,永远都是。母亲永远都为自己的下一代奉献。有时候,家里难勉会发生一些分歧,要多体谅体谅自己的父母。做事要多想一想。

  《散步》这篇作者借散步时出现的“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分歧,”和几处传神有趣的细节描写,逐渐展现了一家四口祖孙三代,两对母子之间互敬互爱,和睦融洽的关系,浅显而又深刻地颂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前面也是妈妈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儿子”,这句稚嫩的语言,充满了生活的情趣,让人感到这个孩子的天真,可爱。

  在现在的社会影响下,小小的孩子都精明得不得了。刷个碗都要钱,干什么都要钱,没有钱免谈。没有以前那么天真了。难道社会越进步,孩子的天真就要被剥夺吗?应该好好检讨一下了,给孩子一个榜样。

读《散步》有感4

  曾经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上帝交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可是蜗牛爬得实在是太慢了,我不断地催它、唬它、责备它,它却用抱怨的目光看着我,仿佛在说:“我已经尽力了!”看着它蜷缩的身体、惊恐的眼神,我不禁生了怜悯之心,不忍再催它、逼它,干脆跟在它后面,任蜗牛慢慢向前爬。咦,这时候,我忽然闻到了花香,原来这里是花园。接着我听到了鸟叫虫鸣,感受到了温暖的微风,还看见了漫天的星斗。陶醉之余,无意中向前一看,蜗牛已经爬出了很远,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在迎接我,它带着我,自信地向下一个驿站出发了。

  看罢沉思,在我的教学工作中,我又何尝不是那个牵蜗牛的人,常常因为要求学困生进步急于求成而感到筋疲力尽,也会因为恨某个德困生炼不成钢而心灰意冷。再仔细想想这一路走来,其实沿途有风景、有惊喜、有感动。

  航是一个白白胖胖、高高壮壮的`男孩。他单纯得可笑,会让你觉得是那要种不屑一顾甚至可笑的幼稚。或许因为这种单纯,学*起来,他总是单一的思维,不能把所学的知识揉捏合一、融会贯通,而且学过就忘了。为此,在教学中我特别关注他,在解答具体问题时,会帮助他分析,这些问题里边包含了哪些知识点,以及要用到哪些知识怎样去解答,一点一点地回忆、捋顺、巩固,一段时间下来,他有了一些进步,我有了自信,他也有了信心。我连忙和家长交流,让家长在家里就这样辅导他。开始几个星期,航在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没想到,时间不长,家长就找到我说,他们没有那份耐性了,每次下来都是气呼呼的,结果孩子什么都忘了,什么都不会了,真是要急死人,还是麻烦老师帮忙辅导,说航听老师的。听到这儿,面对家长,真是又气又恨。这不是刚给孩子建立的信心泼凉水吗?如果我也那样,岂不是直接将孩子打回原形。看到航的单纯可爱,我实在不忍心扔掉手中的绳子放弃他。没办法,我只好在班上用结对子的方法,让同学们和我一起去帮助他,帮他一点一点地进步。面对这样的孩子,在生活中我能体会到家长们是爱他们的,可是面对孩子的不足时,为什么就不能耐心地拉着他、陪伴他呢?我想对家长说:如果爱,别放弃!因为爱,请坚持!

  “你们班上如果没有他,我们上课就轻松多了。”每每和科任老师谈及班级时,总是因为他而头疼。森,是一位灵思善变、成熟而叛逆的孩子。

  他生活在一个离异家庭,父母离婚后,他跟着爸爸和后妈生活。爸爸常年不在家,只好把他托在保育院,后来家里有添了一个弟弟。他的生母怕他吃亏,常常教他一些怎么欺负弟弟的法子,经常惹后妈生气。就这样时间久了,和后妈的关系也很僵,同时也形成了处处和他人作对的叛逆的性格。因此,在和老师同学相处时,也会用一种对立的情绪去处理关系,经常有同学告他的状,就连科任老师也会为他头疼。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怕了,我怕学生来告状,更怕听到“森”的名字。放弃吧,他还是一颗小树苗,只会让他这些坏*惯滋生蔓延、有恃无恐,这样既会影响他一生,还会影响班级的纪律;管吧,他生活在那样一个家庭,即使得到的关爱也都是极端的爱。刚开始,我用最简单的方法,把他的座位调到讲桌边,以为这样既不影响其他同学,老师也好盯着他。没想到本来心里就孤僻的他,认为是我有意识地要孤立他,他更加放肆地找同学和老师的茬儿。我发觉自己在处理上确实太过简单,还得让他回到同学们中间。可是应该把他放在哪儿?又有哪些同学愿意呢?于是我找来班上品学兼优,而且在同学中信服力较强的瑞和捷,给他们做工作,让他们帮助他,并和他交朋友,同时,又和森耐心交谈,找他身上的优点鼓励他,给他讲和睦相处、与人为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和他约法三章,如果表现好,可以自己挑选座位,如果违规了,自己主动到我办公室和我交流自己的做法和想法。就这样,他成了我办公室的常客。

  有时,是我找他谈话,更多的是他主动找我讲一讲当天的事情和想法,我及时帮他分析,帮他改正。并且放假后,利用QQ和他聊天,给他发一些有趣的小故事,让他谈谈自己的读后感。后来,虽然他仍然是我办公室的常客,但我们却成了朋友,他敞开心扉给我讲在家里的苦闷、保育院的孤单,让我进一步地了解了他,理解了他。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下楼把脚崴了,他是第一个过来用稚嫩而又坚强的小胳膊,一路搀扶,送我上车,当他满头大汗地和我说:“老师,你要小心哦!”我看到了一颗热情善良的心。那年教师节,他捧着一束鲜花来到办公室,笑容是那样灿烂、真诚!以前的调皮捣乱,其实真的不怪他!森,本性善良,我们只要紧紧地拉住他,耐心地引导他,他一定会让你感受到不一样的风景,而收获的是同一种感受——因为爱,请坚持!

  想起一位伟大的父亲坚信自己的孩子只是一粒花季稍晚的种子,他迟早会绽放的。是的,在我们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我同样坚信每一位孩子都是一粒花种,只是花季不一样,或早或晚,他都会光彩夺目地绽放。让我们用耐心、爱心、智慧和包容,牵着他们的手,陪他们一起散布,慢慢地成长吧!

读《散步》有感5

  春天是一年四季中的第一个季节,春天是一个好季节。春天的时候,春暖花开,是最适合散步的好时节。你们喜欢散步吗?你们有没有试过在春天的时候,一家人走在田野小荫,悠闲和美地散步?今天,我读了散文——《散步》,读完之后,我感触颇深。

  《散步》是莫怀戚写的抒情散文。莫怀戚,重庆人,笔名周*安、章大明。当代作家。*作家协会会员,重庆作家协会副*。1994年他荣获全国庄重文文学奖,他写的短篇小说《孪生中提琴》入选“20××年当代*文学最新作品排行榜”短篇小说。

  《散步》这一篇课文主要描写了春天的时候,作者一家三代四口人到田野里散步的故事。在文中,他们走着走着,发生了分歧: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作者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作者一时处于两难之间,作者深知自已是母亲、妻子以及儿子最信赖的人,也是家里的顶梁柱。但是经过自已的深思远虑,作者还是决定尊重母亲的意愿,不是因为他不爱自已的儿子,而是作者认为自已陪同儿子的道路还很长,而相反母亲年岁已高。但是母亲最后却拒绝了作者,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这正说明了,母亲虽然想走*顺、好走的大路,但她更深爱自已的孙子,更愿意听从孙子的愿望。文中的最后写道:作者背起了母亲,而妻子也背起了儿子,作者感到自已背上的加上妻子背上的,就是整个世界。这足以说明作者和妻子背上的重量之重,是不明而喻的,那正代表着作者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说明作者深感自已的责任之大,作者深知自已是家里的顶梁柱!

  读了《散步》这一篇课文,我感触颇深。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在文中,作者对母亲的孝顺之心正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眼前。他愿意听从母亲的心声,母亲愿意听从他的话,就像小时候他愿意听从母亲的话一样,读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句话:我陪你长大,你陪我变老!作者跟母亲的心情大概就是这样的境界!家是温暖的港湾!看到这一家人——三代同堂,有商有量,其乐融融,我感到一股幸福的暖流遍了全身,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亲情永远是最可贵的、最让人难忘的、最无价的!就像作者,难忘小时候母亲对自已的爱,现在母亲老了,就是自已孝顺母亲的时候了。对于儿子,作者也是深爱的,我想假以时日,作者老了,他的儿子也会像现在作者孝顺母亲一样来孝顺作者。作者是一个有深度责任心的人,他深感自已责任重大,他深感自已现在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刻,作者在文中深度表明了他要挑起家中大梁的决心。这是一种责任与义务,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亲情无价,其乐融融——就是这一篇《散步》给我的深切体会。

读《散步》有感6

  新学期开始,又一次赏读并执教莫怀戚老师的千字美文《散步》 ,感触颇深,遂作此题。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初春的田野,乍暖还寒。但因有浓淡的绿意、密的嫩芽、冬水冒起的咕咕的水泡,让人想起蓬勃的生命,让人展开丰富的想象。春天尽管来得太迟、太迟了,但在“我”心里仍值得欣喜:年老身体又不好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儿子又长大了一岁,越来越聪明(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妻子贤惠(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即使后来在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一切还是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可见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儿子尊敬母亲: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母亲疼爱儿子: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怕走小路要让儿子背着,劳累儿子。母亲又疼爱孙子: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此文确是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

  分歧解决了,我们一家人朝着那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的小路走去。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在一个家庭里,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但尊老爱幼的光荣的民族传统让我们走向阳光地带。

读《散步》有感7

  认真地读了女儿的课文《散步》一文,文章描写了一家三代人在初春田野里的一次散步的情景,通过因为走大路还是小路而发生分歧并得以解决的一件小事情,以朴实真挚的语言写出了人生之路上的人性之美。

  文中南方初春的田野,新绿、嫩芽、咕咕地起着水泡的冬水,到处是欣欣向荣的新生命痕迹,世间万物正是在如此的新旧更迭中延续下去,包括人类。我的父母给了我生命,抚养我长大**,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如今,我则养育着我的孩子,哺育她成长,教导她**。虽然都说学校承担着孩子教育的举足轻重的任务,但是作为父亲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之重,因我懂得,无论她在学校的学*成绩优秀与否,关于做人,对她影响最大的却一定是她的父母,我们是孩子的榜样,我所给予她的一切必将会在有一天,由她再给予我的孙子,世代相传。那么,要给予她什么,是我现在常常在思索的。

  在文中,面对走大路还是小路的分歧,作者决定委屈儿子,顺从母亲走大路,让我体会到了他的孝顺;而母亲最终依从了孙子走小路,又让我看到了奶奶的慈爱。这一切,都让我真切地联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记得有次因某事有感而发,我对女儿讲过这样的一番话:“爸爸一开始是抱着你走,再是扶着你走,慢慢地牵着你走,而后是陪着你走。总有一天,爸爸走不动了,就只能站住了看着你走了。”女儿听得哭了,而我在说话间同时想到的还有我的父母和我的爷爷奶奶。孩提时,我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中要风得风;长大后,父亲给我的言传身教让我早早学*了以“孝”为*人的立身之本。这也是我的父亲一直身体力行并教导我将此传承给我的孩子们的。

  在意喻着人生的那条小路上,全家人相伴一起走着……困难的地段,是正值壮年的“我”承载了孝顺父母与引导儿女的双重责任“慢慢地,稳稳地”走。“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是的,亲情,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感谢生命,让我拥有我的亲人们,是你们让我的世界如此完整。无论工作有多忙,生活有多难,我都感到温馨,因为这一路上有我的亲人!

  《诗经》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对于同时为人子女又为人父母的我来说,我所终此一生都努力学*的是怎样更好地以爱的方式认真地把生命和亲情一代代地延续、传承下去。

  这是人生最根本的真谛,也正是我所最想要给予孩子们的。

读《散步》有感8

  一天,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扯一只蜗牛去散步。 日记

  我不能走得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但每次总是挪那么一点点。

  我催他,我唬他,我责备他,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在说:“我已经尽了全力了。”

  我拉他,我扯他,我踢他,蜗牛受了伤。他流着汗,喘着气,继续往前爬。

  真奇怪,为什么上帝叫我牵扯一只蜗牛去散步?

  “上帝呀,为什么?”你不是在折磨我么?

  天上一片安静。

  好吧,松手吧,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

  任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

  咦,我怎么闻到的花香,原来路边有个花园。

  我感到微风吹来,原来夜里的风这么温柔。

  慢着,我听到了鸟叫,我听到了虫鸣,我看到满天的星斗是多亮丽!

  咦,以前怎么没有这些体会?

  我忽然想起来,莫非是我弄错了?

  原来是上帝的良苦用心,他是让蜗牛牵着我去散步,让我拥有身边美好的世界。

读《散步》有感9

  《散步》是我上初中学的第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并不算长,作者用了短短的文字描写了一件极为普通的小事——散步,却彰显出了普通记叙文没有的主题与特点。

  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与母亲、妻子、儿子在田野里散步,在走哪一条路时起了分歧。儿子要走大路,母亲要走小路,我无法选择起来。最后决定听从母亲的,走小路。于是,每到一处,我背起母亲,妻子背起儿子,我们就在田野里慢慢地慢慢地走着。

  这以小见大的事,彰显了文章的主题:尊老爱幼。从小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要经常打电话给爷爷奶奶,多与他们聊聊天,要尊重他们,说话不可以没有礼貌。对比自己小的孩子,要爱护。我并不喜欢小孩子,经常做不到后面的那一条规定。看看自己的父亲呢,每个月都会跑回农村老家看一看爷爷奶奶,对那些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孩更是极具耐心。而我呢,虽然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给爷爷奶奶,但说不到三言两语就挂了电话,对小孩子更没有耐心。虽然父亲一再教导我,但我总是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有耐心。

  有一个最好的例子,奶奶耳背,身体不好,有很多食物都不能吃,但是奶奶又不知道。经常看到父亲一遍一遍地在对奶奶说食物的名字。如果按照我的作风,就会打一张表格,拿去看吧,别来问我。在这一点上,我与父亲要求的尊老爱幼完全不符。

  课文的最后一句“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体现出来的就是母子之间情谊深厚。有句名言说得好,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所以说,多去和父母交流,多去和老一辈人聊聊天,做到传统美德中的孝敬才是最重要的。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信任》有感 (菁华6篇)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别相信任何人》。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 J. 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值得相信的东西,我们都是怀着这份信仰生活下去的。如果有一天发现信仰变成虚假的谎言,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别相信任何人》。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 J. 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值得相信的东西,我们都是怀着这份信仰生活下去的。如果有一天发现信仰变成虚假的谎言,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本文讲述的是离家出走的马修因犯下抢劫、盗窃案而入狱,出狱后马修决定洗清革面重新做人。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却因此把小便利店的顾客都吓走了,而小便利店的老板格雷特却依然信任着他。一日,马修因救一个女子而打伤一男子,又是格雷特老板的信任让他免受入狱之苦,不至于毁了马修的前途。

  在许多老板的眼里,服刑后的犯人是不能轻易任用的,因为他们很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犯案。而格雷特老板却打破了这样的逻辑,他坚定马修会因为自己的信任而改变他的一生,引导他走上光明的道路,因此格雷特老板任用了马修,甚至在马修吓跑了小便利店的客人之后也不解雇马修,甚至在马修因为救一女子而大打出手,导致伤人,上了法庭,而格雷特老板却毅然而然地站在了马修这一边,因为他相信马修,相信马修的人品,从而马修才被是放出来。

  信赖,就像一座桥梁,使人们通往成功的彼岸,信赖,一种美好的品质。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上*台演讲,老师的信赖给了我鼓励,我第一次站上了*台,对着全校师生,心里怀着感恩的激情。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星期天,我读了《信任》这篇文章后,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失望?是警察对犯人与生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因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翻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

  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人与人相处需要信任,商人与商人之间需要互相信任,更别说同学与朋友之间了。如果人们彼此间失去了信任,给自己的心灵上了一把沉重的铁锁,那么,那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社会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死气沉的世界。那时候,世间的一切都将变得陌生。

  读了《信任》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件事:一位衣衫褴褛的学生模样的人跪在路边,脚下是一张乞讨求学的纸,一个铁罐头里,零零落落地放着几枚一角的硬币。一个个行人走过,一辆辆汽车驶过,未曾有人向这边望一眼,有的干脆视而不见,更别说施舍了,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自从报上登了几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之后,人们便不再可怜这些人。可是,你们想过吗?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那当你从那些人跟前走过,你又于心何忍。说到底缺的还是两个字——信任。

  信任,是架设在人心的桥梁,是沟通人心的纽带,是震荡感情之波的琴弦。由许多例子可以看出,信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它可以在任何人心中掀起喧然**,促使他悬崖勒马。

  我们不应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人人多一份信任,就少一分隔阂,这样,难道不好吗?

  无锡市南长区华晶小学张幸瑜

  指导老师陈映真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尊严》有感 (菁华6篇)

  一本好书——《做一名有专业尊严的教师》,引领我再一次走进窦桂梅,带我去重新认识她,接*她,思考她,学*她……

  窦老师是一个爱读书、爱学*、爱思考、爱实践的老师,而这些还不足以让她成为小语天地的领头羊,真正成就她的,是在这些优秀教育态度与情怀下的坚持和创新精神,正因为这样,她有了今天的成就,有了*小语领域的一*之地,她的话带给我深刻的思考和反省。

  一、做“内升型”教师。

  做到读书、学*、思考、实践并不难,难的是过程进行时是否深入,难的是是否能够做到认真和坚持。“内升型”教师要做到自觉、自主的学*,具有积极向上的执著力,坚持读书、写随笔,更重要的是回到实践中积累和反思,捕捉有利于语文教学的现象,并转化为自己的教学经验,进而从这些经验中提炼出属于自己的教学理念。

  教师的最大魅力在于有丰富的内涵和优秀的素养,这些所带给受教育者的营养以及散发的能量,远比一节出彩的观摩课、一节优秀的教学设计、一张代表荣誉的证书要有价值的多。

  二、做“专业型”教师。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非学无以成才,无以存身、无以生活于世间”。窦老师喜欢学*,喜欢读书,读各种书籍,写各种随笔,家里、办公室里,书笔随处可见,她也同样是时尚的“低头族”,只是她不是玩手机,而是读书学*。所以她说:阅读与修养是源头活水,充分强调促进学生阅读。所以,专业型教师不仅仅是自己专业技能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素养的全面提升。本人也喜欢读书,但惭愧的是,读提升专业技能和水*的书却没有其他散杂书籍多,所以在接下来的学*计划中,读专业的书,走专业的路,会是我的重点。

  窦桂梅老师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带给人希望,追求和热情。我们也是多彩的玫瑰,或纯白清透,或芳香淡雅,或恣意浓烈,行走在教育事业的路上,追求着稳稳地安然盛放!

  尊严是山,尊严是水——读《不肯出让的尊严》有感作文我认为我们鸟类最厉害!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我又掉地上了,妈几点了。我们几个小孩子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拐一个弯,来到了长廊,来到长廊的中间,可以看见一片菜地,一个用石头雕刻的大象滑滑板,一棵橘子树,树上挂着一个个金黄色的“小灯笼”,长廊旁边有9只鸡,其中有3只黑色的,6只白色的。

  文章大意是这样的:一辆开往省城的客车,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看店的地方,卖票人和司机以强硬的口气宣布要增收10元交通费。其他乘客都纷纷拿出钱,只有收到那位坐在最后的`少妇时,她却望着窗外,好像不曾看见车内发生的一切;气极了的卖票人挥掌朝不肯交钱的少妇打去,少妇的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却又固执地转过脸来直面卖票人。刹那间,车上所有的人都被少妇的那份“顽固”惊呆了。

  剽悍强壮的售票人,华贵美丽的少妇。她绝对不是没有这区区的10元钱,她也绝对不是不肯出这10元钱,她不肯出让的只是车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随时随地都在一点一点出让的人的尊严。

  我还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春天,在珠海瑞进电子公司跪倒了一大片打工仔、打工妹。这只是因为一次破例的10分钟休息,令工人们高兴得忘了南韩老板金珍仙定下的铁规矩:休息时一律列成4队离开车间。

  唯一拒绝下跪的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金珍仙一遍遍地命令他,金(金珍仙)的家属也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但他仍站着。小伙子说:“死也不跪!我是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

  的确,在最需要尊严的时候,往往也是尊严沉重得让人难以用身心扛起的时候。

  《尊严》是一篇关于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发生的事情的文章。在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而又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都烧菜来款待他们,它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就是哈默,他骨瘦如柴,杰克逊大叔将食物端到他面前,他抬起头:“有什么活要我做吗?”杰克逊心想,给一个人留口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做。与是否定地摇了摇头……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尊严。哈默用自己的言行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信任。

  在生活中,那些在路边不用劳动而获得财物的乞丐,我想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不劳而获,那你们一辈子一定是穷人,因为你们是去了尊严。”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科学教室排队,当时我和罗子涵站在一起,当他的东西掉了下来,我不但不帮他捡起来,反而把他推了一下,当时我感到非常开心。此时,我学*了《尊严》这篇文章,才知道我当时的行为是错误的,这让我感到十分内疚,至今还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真让人难忘!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人要尊重,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才能让人信任。

  《尊严》这篇文章,对我真是一个提示。

  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饥肠辘辘的年轻人不愿白吃别人一口饭,坚持要凭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从而维护了做人的尊严,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掩卷沉思。年轻人哈默尽管如此饱经磨难,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坚持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这充分表现出他与总不同的人格,体现了他是一位有尊严、有骨气的人。当我读到这位年轻人哈默所严肃说的三句话当中连续出现的话语“不,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东西!”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无论现在的环境是多么困难,都不能不劳而获,如果白白的接受别人的施舍,不劳动,那么就会在你的自尊上永远的点上污点,从而失去最宝贵的东西。

  当我读到杰克逊大叔说的话“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从杰克逊大叔所说那位年轻人“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并不是指那位年轻人拥有大量的金钱,而是指他拥有尊贵的人格。在杰克逊大叔眼里,一个有尊严的人借等于拥有了一切财富,这表明了杰克逊大叔是一位懂尊严的人,他相信这位年轻人的贫困只是暂时的,它势必会凭自己的骨气和毅力创造出巨大的财富。

  来吧,让我们也拥有这样的美德——自爱、自尊,做一个骨气的人吧!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教会我什么是人格的同时,也让我深深的受到了感动。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位妇女和一个乞丐之间的一点事。这点事却让那个乞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座庭院向女主人乞讨。虽然乞丐只有一只手,可妇人也豪不客气的叫乞丐搬砖。乞丐很生气,认为自己只有一只手,妇人还忍心叫自己搬砖,是捉弄人。可妇人自己俯身仅用一只手搬了一趟之后对乞丐说:“并不是两只手才能干活。我能干,你为什么不能干?”。乞丐犹豫了一下便搬起砖来。他搬了很久才搬完。妇人给了他二十元钱。乞丐感激不尽的说“谢谢你!”。妇人说:“这是你用自己的力气换来的工钱,不用谢我”。乞丐深深的鞠了一躬便上路了。若干年后,一个很体面的人来到了庭园。他用唯一的一只手拉着女主人说:“如果没有你,我一定还是个乞丐,可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懂事长了”。 “懂事长”要妇人连同一家到城里去住,而且为妇人买好了房子,说这是妇人教会他什么是人,什么是人格的报酬。可妇人说:“那你就把房子给一只手都没有的人吧”。

  我读完这篇故事时,开始不知道妇人为什么要叫乞丐搬砖? 最后我终于知道了答案。其实妇人这样做的目的不在于搬砖,她尊重乞丐,愿意教会乞丐自尊,这样他才有信心和勇气,才能克服困难,尽自己的所能创造奇迹。

  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但只要自尊和自强,就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我以前的学*和生活中,也遇到过好多的问题,但每次受到老师同学、爸爸妈妈的帮助或鼓励,我又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篇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尊重和理解别人是多么重要!

  今天,我们学了《尊严》这一课,它令我过目不忘。

  里面主要是讲:一些人来沃尔逊小镇上避难,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烧火做饭款待他们,他们连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有一个人例外,他要用劳动换来食物,因为他有尊严。杰克逊大叔把他留了下来。两年以后杰克逊大叔又将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20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拥有了一笔让所有美国人羡慕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可见,尊严有多么地重要。有了尊严,就有了一切。街上有许多要饭的,他们没有尊严,比起捡垃圾的,我更佩服捡垃圾的,因为他们有尊严。

  我们宁愿劳动一下,也不愿去失尊严!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杨家将》有感 (菁华6篇)

  《杨家将》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忠烈家史,我被杨令公一家以死报国的爱国精神所折服。

  《杨家将》讲的是杨令公一家三代,保家卫国与入侵的辽国作战,与西夏誓死抗争的悲壮事迹。其中好多故事广为流传,比如孟良盗马,辕门斩子,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女将出征等故事早已家喻户晓。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杨令公殉国》这一章。辽兵进犯中原,宋太宗任命潘仁美挂帅。和辽兵交战时,潘仁美只给杨令公五千人马与辽兵十万大军作战,致使杨令公寡不敌众,撞碑而亡。潘仁美那条老狐狸,因为儿子潘豹横行霸道,被杨七郎所杀,结果他就官报私仇,真是天理难容!潘仁美禽兽不如,杨令公一心为国,誓死不投降。他忠心耿耿保卫国家的精神永远直到我学*。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六郎杨延昭。杨六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遇到危险也很冷静,为大宋打了许多大胜仗,令人佩服!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所以我才喜欢他。

  杨家将一书主要写了北宁抗辽名将杨继业和他的八个儿子的抗辽事迹。其中打得最悲壮、最惨烈的一仗就是“金沙滩一战”。那一仗,大O替了宋王死,二郎替了八王赵德芳,三朗为救八郎被马踩如泥,四郎、八郎流落番营,五郎出家为僧。整个杨家死了、没了一大半。狼牙谷那次老令公杨继业饿死不吃北国饭,渴死一喝北国水,最后碰李陵碑而死,七郎因去奸臣潘仁美那借兵,潘仁美官报私仇,用乱箭射死杨七郎。最后只剩下 余太 君高龄挂帅,带着寡妇太太们还有八姐九妹、孙子杨宗保、孙媳穆桂英东征西杀、南征北战。读完这本书,因为他们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我心里久久不能*静。

  我曾在书上看过这么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外国青年故意丢下一分钱,让过往的路人随意踩踏,而他不时地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这时一个警察叔叔好像从天而降不卑不亢地对外国青年说:“小伙子,您好,我是*警察,请你捡起你脚下的一分钱。”外国青年傲慢地说:“不就是一分钱吗?我不稀罕。”警察叔叔收起笑容严肃地说:“虽然只是一分钱,但这一分钱上刻有我们国家的**,如果上面是你们国家的**,你愿意让人随意踩踏吗?”这话说得让外国青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好意思地对警察说:“警察先生,对不起,我错了,你真是个了不起的警察 。我会告诉 我的家人和朋友,*人了不起,是*人激起我的爱国情怀。”

  我想:一个民族的发达和兴旺是靠大家共同努力维护的。炎黄子孙不论身在何处,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一个*人,时时处处要维护祖国的尊严,更不能背叛自己的国家。身为*人,要为自己是*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寒假期间,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真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讲述了*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忠良英雄——北宋大将杨继业一家保家卫国、誓死抗争的传奇故事。小说塑造了深受人们喜爱的爱国英雄形象,如英勇忠义的杨令公、智能双全的杨六郎以及巾帼英雄穆桂英、佘太君等杨门女将,他们保家卫国,屡立战功,让人不管什么时候读都荡气回肠。

  分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后,有了深深的感受。

  这是一部关于英雄的传奇小说,是一部将忠君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发挥到极致的伟大作品。故事讲了北宋开国初年,以杨业为首的三代杨家将为保卫国家*安,与辽兵浴血沙场,殊死作战的故事。历经千百年流传,一个个英雄人物的忠烈事迹令世人耳熟能详。

  杨业,一位忠君爱国的英雄,浴血奋战一生,最后被潘仁美陷害。在走头无路时,发现了前方的李陵碑,他不想像李陵一样屈膝投降,就撞碑而死,为国捐躯。

  杨业死后,其子孙后代继承他的事业,继续征战在保家卫国的沙场之上。杨六郎、杨宗保、佘太君、穆桂英等等,一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杨家将的勇武,更为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

  在春节期间,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我被他们的伟大爱国情怀深深地震撼了。祖国在他们心中,已经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他们宁可舍弃金银财宝和荣华富贵,默默无闻地为祖国而奉献。

  这本书描写了北宋立国之初,杨家的杨业和他的七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及他们的后代如何尽忠报国与辽军浴血沙场、殊死作战的故事。杨业他宁死不降,是撞在李陵碑上而死的。在另一次与侵略者的大战中杨业的五个儿子又战死疆场。杨家的后代却依然为保卫国家尽心尽力,每当国家危难之时,他们总是挺身而出。为国家的利益,为人民的安居乐业,血洒沙场,在所不惜。

  读完了这本《杨家将》,再看看我们,不说保家为国了,连点活都不愿干,大扫除时溜走,在家里不肯帮父母做家务事,做点事情还要“劳务费”。连老师派的“重任”也不肯干,与杨家将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渺小了。杨家将为保家卫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为了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幸福,我们的先辈流血牺牲、英勇奋斗,我们要学*他们的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优秀品质。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要学杨家的那种爱国精神,将来才有机会为国效力。

  他们为国尽忠的精神,在*人民口中世世代代传颂。杨家,生亦光荣,死亦光荣。

  《杨家将传》是一本记叙了杨家所有人为国付出而不索回报。它写出了杨家一门忠烈的赤胆忠诚,为后人树立了一群伟大的榜样!所有的杨家人都为了国家不怕牺牲自我,让我赞叹不已!

  读了《杨家将传》后,我深有感触。我感觉到了他们一门忠烈的英勇无畏和自强不息!在他们身上,我看见了一种深深地爱国精神,我被这家人的精神打动、感化了!我也要成为他们一样的爱过的人,要把他们的精神传递下去。

  读了《杨家将传》后我想到《负荆请罪》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赵国,当时大将军廉颇多次羞辱上卿蔺相如,但蔺相如却毫不计较,而且每次都躲着廉颇。廉颇以为蔺相如因怕自己而躲着他。可事实并非如此,蔺相如是因为不想让赵国灭亡。待廉颇知道了原因后,就背着荆条去找蔺相如请罪。从此,将相和好了,还成为了刎颈之交,共同辅佐赵王。从这两个人身上,我也看见了一种爱国精神,明白了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知道了蔺相如是一个顾全大局,深明大义的人,而廉颇则是一个爽直磊落、知过必改、一心为国的人。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贝多芬》有感 (菁华6篇)

  读了贝多芬传后,感触颇深。

  贝多芬一生坎坷,晚年时穷困潦倒,双耳失聪,贝多芬的父亲酗酒,童年时父亲逼着他练琴,并且常常打骂他。他的健康情况在中年时急剧恶化,晚年时被病痛折磨,做了3次手术,终于再留下几封遗书后,与世长辞。

  贝多芬总是能写出现实,他是伟大的,却终究受了命运的捉弄,他是音乐家,却失去了听力,他握住了命运的喉咙。然后,不断向命运抗争。

  他无视嘲笑,总是做着自己,无论怎样,总是大病折磨着他,他也不曾放弃,不曾言败,不曾放弃任何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创作着一部部传世佳作。

  读《贝多芬传》有感3

  现实生活中往往有很多挫折,俗话说:“人之挫折十之八九”。疾病、失败、困难等挫折就犹如掌握在我们手中的牌。

  罗曼·罗兰笔下的贝多芬拥有一团糟的牌,也经受了许多的痛苦:爱情希望的破灭,贫困,以及最后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最致命的打击——耳聋,但是,在精神上,贝多芬仍然坚强不屈,最后在欢乐的凯歌中完成第九交响曲的乐章。

  贝多芬对于自己的不幸,都选择了忍耐,忍耐并不意味屈服。忍耐是高瞻远瞩,超越常人的磨难之后成为一个伟人。

  其实事情是具有两面性的,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突如其来的暴风雨会使原本心情不佳的我们悲哀,但是我们不需要在暴风雨中伫立来表示自己的不满,我们无须抱怨,因为没有暴风雨的悲哀便没有雨过天晴的欣喜。也许突然降临的寒冬会使原本衣裤单薄的我们感到寒冷,但我们不需要与冬天对抗,我们无须抱怨,因为冬天来了,春天还远吗?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我们始料不及的“绊脚石”,正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要不怎么会有“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的感叹?但是如果我们正视挫折,我们还会涌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言壮语,正如贝多芬用一句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样“用痛苦换来欢乐”。给世界创造了欢乐。

  悲观的人,就会抱怨手中的牌,原本可能的事变成不可能,常常夸大挫折,放下痛苦,最后被生活所打败;乐观面对的人就会想着挽回局面,原本不可能的事也能变成可能,直面挫折化解痛苦,所受挫折无量前途也无量,最终战胜生活。好比贝多芬在耳聋下,但在精神上,仍然坚强不屈,最后在欢乐的凯歌完成了第九交响曲乐章的伟大创作、在患难结出丰硕的果实。

  贝多芬是一个生活在极其痛苦环境中的人.他的童年是不幸的不像莫扎特那样享受着家庭的温情而是非常的艰苦他既要担心一日三餐的食物又要承受疾病的折磨.生活的磨难伴随他的成长苦难使他失去了很多.1787年他失去了母亲1796年他双耳又去了听力……

  但正是这么一个从来没有安定生活的人却有着执着的追求凭着他对生活的热爱在他无声的世界中居然创造出《生命交响曲》等不朽乐曲成为万人瞩目的音乐家.他创作的美妙的乐曲给人们带来了美的享受.

  贝多芬的性格非常孤僻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看着天空很少有发自内心的微笑.不幸与苦难可能使一个人变得忧郁但不能使一个人失去对生活和创作的信心.他又是一个坚定的乐观的战士在法国大革命中把爱国的诗改写成乐谱用音乐来战斗.

  我们生活在新时代从来就没有挨过饿受过冻有着温馨的家庭在父母的百般呵护下茁壮成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有些孩子过着像小公主小王子般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些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不但学*不用功还整天无所事事.如果我们这样的`话就会像温室里的小草永远长不成参天大树.

  从贝多芬的一生经历当中我感到一个人要成为有益社会的人就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生活的热爱.我坚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把困难和挫折当做追求理想攀登高峰的阶梯我们也能像贝多芬那样谱写出人生的美妙乐章.

  命运,有人说是我们操纵着他,有人却说听天由命。不知为何,这句话让我心里面荡起层层涟漪。他是一位伟大的音乐家,他是一个耳聋的作曲家,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个人内心充满对人类的爱却得不到人类的爱,他天性傲岸,放肆不羁,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也不愿让别人理解他,正如他自己所说,别人休想轻易到达我的王国,他就是*代史上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

  贝多芬的一生都被锁在痛苦的悬崖上,与普罗米修斯伟大的神相比,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个人,甚至还够不上“普通”。“身材矮胖”“狮子的相貌”“整个面部显得古怪而不对称”,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他生活在我们周围,相信望向他的目光不是怜悯便是嫌恶。他的痛苦有过之而无不及。普罗米修斯虽然身体受到摧残,但是他受到了人类的理解和爱戴,他的精神是得到安慰的,贝多芬却没有如此幸运,他不仅身体上受到致命的打击,精神上的损伤也是一浪接一浪的。童年时期备尝辛酸,慈祥的母亲过早的离他而去,酗酒的父亲是他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忧郁症使他早已不*惯欢乐的笑容,终于在音乐上找到心灵的一方栖居之地时,命运之神却似乎还嫌他受到的痛苦不够,无情地夺走了他的听力。贝多芬曙光一现的世界又回归了黑暗,但是他在挣扎。此时的他多么渴望能有一只温柔的手拉他一把,但是什么也没有出现——他所衷情的女子先后离开了。之后,是侄儿卡尔的堕落……至此,世界吝啬地不肯让他有一寸安宁的土地,在承受个人、家族的压力时,维也纳也开始对他冷言冷语。贝多芬是被他所为之奉献的全部同胞所折磨,不被理解,被冷漠,被仇恨……如此多的不公*是不是真的如贝蒂娜所说:“此人远远走在现在文明之前!”最后贝多芬却怀着一生的苦难烙痕永远定格在了一八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暴风雪中,安慰他的只有一只陌生的手,这便是他为之奉献终生的人类的酬谢!

  虽然如此,贝多芬还是以他的善良和坚强为世界呈上了一曲曲杰作,里面没有他的悲伤、哀叹,而是欢乐!欢乐!因为他想要人类幸福,虽然人类加给他巨大的苦难。

  生命中还有许多这类的故事,它们如实的告诉了我们:我们要珍爱生命,不要向困难挫折低头,要与命运做斗争。我有一次在家里跟爸爸打羽毛球时,不小心打中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它不停的摆动着翅膀,希望能再次飞起来,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不向困难屈曲,更何况我们人呢?

  面对挫折,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尽自己的努力战胜它!在我的眼里没有失败,只有不努力和懦弱。向贝多芬学*,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导演着一切的,是自己,不是命运!我,不要臣服于命运之足下,要让命运向我屈服!命运,让我来主宰你!

  这几天,我因为在学*上有一些困难而烦恼。听朋友说,读书可以帮我解决,所以,我就从书店买来一本《贝多芬》,让这本书帮我解决困难。

  《贝多芬》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贝多芬,他是18世纪伟大的音乐家,别人都称他为“乐圣”。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但他从小就有音乐的天赋,五六岁就可以上台表演,并且经常受到他人的赞美,十四岁被封为"风管弹手"。

  但他在26岁那年,有一天,他听不见声音了,就像凶猛的雄狮失去了利爪,就像飞翔的小鸟失去了翅膀,对他来说这是多么残酷的事啊!但是,就那样他还记得去演出。那天在台上,他正在演奏,可一不小心弹错了音调,使台上一团糟,可是他什么也不知道。表演结束了,等他知道这个可怕的事情后,心情失落极了。贝多芬左思右想:我的一生就这样毁了吗?后来,他忽然想到:我听不见也好呀,别人不就打扰不了我写谱子了吗?就这样,他凭着不*凡的毅力和勇气站起来了!成功地走向了音乐世界的巅峰。

  我读着读着,泪水夺眶而出,这不正是我现在的处境吗?遇到困难要么前进,要么退缩。如果是我选择,也一定要选择前进,难道我的处境比贝多芬还艰苦吗?一定要勇敢去面对挫折和困难!

  我本书告诉我:遇到挫折困难,别趴下,站起来,做一个坚强有毅力的人。

  今天我读了《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

  我知道了贝多芬不只是音乐家,他还是一位爱国艺术家,他是一位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

  贝多芬十几岁就是一位音乐家,可命运却向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的耳朵失聪了,这对一位音乐家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他也沮丧过,可坚强的他和命运做起了斗争,开始创作第六交响曲。

  当交响曲在音乐厅响起时,人们激烈的鼓掌。可这位伟大的音乐家再也听不见了。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与命运抗争的贝多芬》。

  这个故事主要讲:贝多芬受了父亲的影响,小时候就表现出极强的音乐天赋,4岁的时候父亲就教他钢琴和小提琴,无论严寒还是酷暑,他从来都没有停过。

  后来,贝多芬来到维也纳学*作曲。正当他准备在音乐的世界里一展拳脚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听力出现了问题,慢慢的还更加严重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贝多芬也消沉过,但是对音乐的向往与追求,给了他与命运抗争的勇气。

  1824年,他在维也纳进行了《合唱交响曲》的首演,到演出结束的时候他都还没有停下来,直到一位女歌唱家拉了拉他的衣角,他才知道演出结束了。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贝多芬面对命运的捉弄,没有消沉,而是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与之抗争。这不像如今的我们,一遇到问题就只知道退缩。

  我一定会改正这个缺点的!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红岩有感 (菁华6篇)

  《红岩》记录了许多革命英烈在狱中丝毫不畏惧敌人的严刑拷打。他们为了新*的建立,为了人民的自由与幸福,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他们‘‘愿把这牢底坐穿’;他们宁死不屈,百折不挠,“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他们大公无私,甘愿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他们在刑场上吗,面临这生与死的决择,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那大义凛然的许云峰、坚贞不屈的江姐、视死如归的成岗、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等,无一不令人敬佩。

  《红岩》是我的心灵得到了充分的洗礼与净化,让我深刻地感悟到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十分珍贵,都是独一无二的。那些革命英烈们的青春也是美好而富有朝气的,而他们却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交付给了伟大的祖国,他们自己的生命告诉了我们: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生命的意义在于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

  这些令人佩服的战士们,面对着酷刑,却始终坚定不移;而我,一个从小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我对学*没有耐心和热情,容易被困难击垮,找借口说我还是个孩子。可现在,我明白了:越是艰难的道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苦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信念去克服。

  《红岩》真是使我受益匪浅!

  什么是坚强的毅志读了《红岩》这本书,让深深地感受到仅有具备不可磨灭的坚强毅志的人,才能不屈不挠地承受难以想像的焦熬,迎接最终的胜利。

  **前夕,在重庆我们地下党组织提高的群众开展工人运动、*,因叛徒出卖被关在渣滓洞和白公馆,受尽极残酷的严刑拷打,依然不屈不挠地与敌人作斗争,迎接最终的黎明……每次拿起这本书,都仿佛看见了那漆黑的地窖里,冰冷潮湿,层层岩块和岩石堵绝了一切阳光、空气,许云峰用那滴血的手指费力地挖着条石,不是为自我而是为战友,直到生命的最终一刻。那是怎样的钢铁意志啊

  爆竹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绽开笑脸,我们在迎接祥和的新年。在先烈们面前,我深深地感到惭愧。*时在学*中,我总是要偷点懒,总觉得学*累人,又要背又要记,还要做那么多的题,可是和他们比那又算的了什么呢记得有一次英语考的很差,我都傻了眼。还好我静下心来,每一天增加了英语的学*时间,常常背那些另人费解的课文,默那些枯燥无趣的单词,练*本一本本地用完,在周未还要做那多多的试卷。可就是因为我坚持下来了,才在期未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绩,并且也不觉得那么无趣和辛苦了。这也使我更加坚信:仅有坚强意志,坚持不懈的人,才能得到最终的胜利。

  有坚强的毅力,什么都能办成,胜利必须属于你!

  《红岩》是当代文学作品中的一部优秀的革命英雄传奇,体现了*员和革命烈士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巨大的人格力量,令我受益匪浅。

  《红岩》这本小说讲述了重庆**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异常是集中营狱中斗争,真实的记录了*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许云峰、江雪琴和成岗是《红岩》这本革命历史小说的主人公,他们和一大批*员为了推翻*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们,同特务不屈不挠的斗争,但由于被叛徒甫志高出卖,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和余新江相继被捕了。在被关押在渣滓洞里,江姐在狱中更是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子被反复的钉进江姐的十指里,她晕过去的时候,冷漠的敌人仍然没有罢休,他们立刻就会把江姐用水泼醒,然后再之后钉。应对毒刑,江姐宁死不肯说出党的一点点机密,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江姐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啊!

  江姐有一次受上级遣派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就在去华蓥山的路上,她却发现自我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她顿时热烈盈眶,但她一想到自我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立刻就止住了泪水,更英勇的投入了新的战斗。江姐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又怎样不使我们为之动容?

  江姐就是这样一个把自我的一生交给党,一生都愿意给党做贡献,把党的教诲全部烙在心底的人。

  怀着敬仰的心境,我抬头仰望着这座庄严肃穆的人民**纪念碑。*百年的日晒雨淋,仍未能削去他直冲云霄的气势。空间在我的眼眸中无限放大,眼前的景物飞速地变幻着,映入我眼帘的是民国时期熙熙攘攘的街市。

  我打量着周围的景物:咦,这不是《红岩》一书中描述的地下党员们奋力拼搏的战场——重庆市吗?那个行色匆匆的中年人,不就是英勇斗敌的*员许云峰吗?他那如利剑般锋利的眼神,仿佛能穿透人的内心,那刚毅的面孔显得更加精干而沉着。我环顾着周围的一草一木,心中思绪翩飞……

  《红岩》这本书讲述了该书讲述了1948年在*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红岩一书中刻画了众多不屈的英雄,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

  最令我难忘的是革命烈士被特务匪徒审讯的场景:应对着步步逼*的鬼门关,有勇有谋的许云峰临危不惧,反而更加坚定了自我革命的信念,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特务们为了从江姐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这位女*员忍受过十指连心的刻骨铭心的逼供。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因为江姐的坚贞不屈。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景下吞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躯,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勇气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究竟是什么神秘的力量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他们呢?是信念的力量!*员们怀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向着救黎民于水火的伟大目标前进。他们信奉的是马克思主义,唾弃的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

  在这些革命英雄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我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中遇到不顺心的事,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满腔热情的我易被小挫折摧垮,总找借口说自我还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书中最终描述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性命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日安逸的生活,完美的享受。我们不要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不要被幸福的生活麻痹了精神。我们要珍惜此刻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要记住什么叫英勇无畏、坚贞不屈。

  感激《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合上书,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一副画。顶上是一片蓝天,下边是金黄的山,翠绿的树林,山头上露出半个太阳。这是《红岩》里小萝卜头在牢中画的一副水彩画,这幅画是一个孩子对自由的向往,对光明的渴望。

  这本书中最牵动我的心的是一个乳婴阶段就和父母一起被敌人关进监狱的孩子—小萝卜头。他在监狱中承受了各种痛苦,暗无天日,度日如年。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不能像我们一样背着精美的书包,跨进优美的校园,有和蔼的老师和友爱的同学为伴,而是只能在监狱中让黄将军当老师,教他学*。

  这里没有阳光雨露,这里缺少歌声欢笑,但是即便如此,他仍然刻苦认真,不放弃学*是机会。读到这里,我泪眼模糊,即心疼小萝卜头,又为自己感到愧疚。

  放学回家后,放下书包总是先玩一会,吃一会,才开始写作业。又一次,老师临时布置了一项作业,说要放学前完成,我心想还早着呢,先玩会儿再说。就和同学一起飞奔向操场,有说有笑,玩的不亦乐乎。把作业是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最后一个课间悄悄的到了,我忽然意识到我还有重要的作业没有完成,当老师宣布没有完成作业的名单时,我感到羞愧无比,坐在座位上犹如座在针毡上。

  有这么一群人,在残酷的战争中,他们用钢铁般的意志,英勇的对抗敌人与侵略者,用他们的血肉之躯,铸就了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的先辈用鲜血和泪水换来了今天的和*年代,身为中华儿女,我们肩负着同样的重任,好好读书,作一位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有用的人,用一腔热血报效祖国。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红岩,读完后我的感受很多。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本书很难看,又不易懂,不如我常看的故事好看,这种书应该是男生看的,可是既然买了就必须得看下去。后来我抱着好奇心仔细读了这本书,结果只要我一用心,就立刻进入到了那个紧张、刺激的环境里,让我过足了瘾。其中最让我留连忘返的是我的‘自白书’这一章:

  许云峰为了不让更多*员的秘密泄露,故意暴漏身份......徐鹏飞审问徐云峰的时候他好像经过了严密的训练非常冷静。我特别佩服他这一点。最后逼徐鹏飞使出杀手锏——成岗,他命令手下的人把他打得血肉模糊,逼许云峰和成岗就范,不料,他手下的两个*都拼死不说,丝毫不让徐鹏飞得到一丝情报,我真是太佩服他们对党的忠诚了,要是我,在就吓哭了,他们真是太有毅力了。徐鹏飞竟然

  还不放弃,还想让他们写‘自白书’,成岗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拖着快垮的身子,在纸上写了一首诗,还大声朗读起来:任脚下响着着沉重的铁链,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我只是想象着就觉得害怕,但他还能在那样的环境、那样的气氛下干出这样的事情,真让我惊叹不以。原本我以为那样的书是男孩看的,现在我认为是*人的都应该看。

  对这些战士,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只能折磨他们的身体,可在那些战士的.心里,一心只为*,我心里不禁为他们感到骄傲。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散步》的有感实用5篇

  新学期开始,又一次赏读并执教莫怀戚老师的千字美文《散步》,感触颇深,遂作此题。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初春的田野,乍暖还寒。但因有浓淡的绿意、密的嫩芽、冬水冒起的咕咕的水泡,让人想起蓬勃的生命,让人展开丰富的想象。春天尽管来得太迟、太迟了,但在“我”心里仍值得欣喜:年老身体又不好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儿子又长大了一岁,越来越聪明;妻子贤惠。即使后来在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一切还是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可见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儿子尊敬母亲: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母亲疼爱儿子: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怕走小路要让儿子背着,劳累儿子。母亲又疼爱孙子: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此文确是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

  分歧解决了,我们一家人朝着那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的小路走去。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在一个家庭里,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但尊老爱幼的光荣的民族传统让我们走向阳光地带。

  清晨迷迷糊糊地被爸妈叫起洗漱、吃早餐,急急忙忙的赶去学校开始一天的学*任务,下午回到家写作业,有时又会因为磨蹭被妈妈不停的唠叨。吃一顿简单的晚餐,晚上明明很困却也要被催着才不情愿地睡下。按照固定的生活模式,一天天过着*凡的日子。

  开学那天拿到课本,第一次翻开书,认真地看着《散步》这篇文章。文中只是描写了散步的片段,却让我回想起了生活中的许多点滴。包括爸妈的唠叨和批评,还有我曾经心里偷偷埋怨过的他们太过严厉。我突然觉得这一切也是那么的温馨美好,好像淡淡的鹅黄色,好温暖。

  只是那么*常的生活琐事,却让我回想起了生活中许多隐隐的心酸。包括爸妈头上慢慢增多的白发,包括爷爷奶奶渐渐弯起的腰。对他们,我有太太多的感谢,和太多太多亏欠的抱歉。面对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苍老的脸,还有多久,你们可以陪伴在我身边。

  如水的岁月中渐渐地我长大了。渐渐地你多了几分沧桑,我少了几分稚嫩。渐渐地我才懂得那些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最最珍贵的。

  那些*凡的日子才是我最宝贵的财富。也是这样,我渐渐懂得,在我慢慢长大的时候,你们却会慢慢老去,你的手是会慢慢变粗糙的,你的背也不是永远累不弯的。

  但是无论再过多少个慢慢,请放心,我会帮你梳头,帮你系扣子、绑鞋带,会尽可能的陪在你身边。就像你当年做的一样。我会牵着你的手慢慢地、稳稳地、仔细地走。就像当年你牵着我一样……

  新学期开始,又一次赏读并执教莫怀戚老师的千字美文《散步》,感触颇深,遂作此题。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初春的田野,乍暖还寒。但因有浓淡的绿意、密的嫩芽、冬水冒起的咕咕的水泡,让人想起蓬勃的生命,让人展开丰富的想象。

  春天尽管来得太迟、太迟了,但在“我”心里仍值得欣喜:年老身体又不好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儿子又长大了一岁,越来越聪明(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妻子贤惠(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即使后来在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一切还是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可见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儿子尊敬母亲: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母亲疼爱儿子: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怕走小路要让儿子背着,劳累儿子。母亲又疼爱孙子: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此文确是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

  分歧解决了,我们一家人朝着那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的小路走去。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

  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在一个家庭里,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但尊老爱幼的光荣的民族传统让我们走向阳光地带。

  今天我认真阅读了莫怀戚的散步,感受颇深。其实莫怀戚的散步,说的是一件家庭中非常小的小事,就是一家三代人散步――儿子背母亲,母亲背儿子等细节,但是通过他的描述,我们能感受到一家三口的浓浓亲情,非常温馨和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读了莫怀戚的散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孩子的教育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尤其是很多富二代,可以说是传统文化缺失,家庭教育没有到位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个,父母是有很大的责任的。那为人父母的,该怎样在日常生活中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言行教育引导孩子?莫怀戚的散步给了我们一个完美的答案。其中莫怀戚的描述的陪母亲、携妻子散步,从犹豫该走大路还是小路到决定背起母亲走大路等,无不表现出对年长母亲的关爱呵护,以及对幼小儿子的教育和引导。

  另一个,我们还可以看出做子女的很重要,肩负着家庭和谐的重任。现在物质条件虽然好了,但是人情却更为淡漠了。有的子女和同事朋友跑的比父母要勤。人间亲情还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莫怀戚的散步告诉我们,尊老爱幼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一直延续下去。父母其实不需要你为他们做很多,哪怕是春天里的一次散步,也能让他们感受到子女的孝顺。

  而父母是孩子最好的导师。莫怀戚的散步中主人公给孩子言传身教,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相信,主人公的孩子长大后,也会如他孝顺父母一样来孝顺他。而我们每个人只有都做到了家庭的和谐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世界也才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散步这本书我是在放暑假的时候阅读的,文章中所描写的只是很*常的生活却体现出亲情。当第一读完散步的时候感觉非常的*淡,当再次品味文章内容的时候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家三代人散步的场景。看到了他们欢乐的模样即使在遇到分岔路问题的时候,依然可以祥和的去解决眼前出现的问题。

  文章中的父亲觉得自己的责任非常重大,眼前一位是养育自己成长的母亲,而另外一位则是自己血浓于水的孩子。但是自己却不知道该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

  最终父亲决定听从母亲的选择委屈孩子,父亲认为自己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陪伴孩子。但是祖母摸着孙子的脑袋居然说走小路吧。

  那里有美丽的油菜花还有整齐的桑树,转头对父亲说如果前方有过不去的路就背我吧。就从这么一段话我就可以体会到祖母的慈祥。为了保证孙子的需求居然不顾自己体情况是否允许。因此我也想到了唐代著名诗人孟郊所写的一首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也和文中描述的一般,总是会将好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孩子。想尽办法满足孩子所有的需求。可以说自己毕生的经历全部都花在孩子的身上。因此希望大家在有生之年都可以尽孝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也是必须要做的。面对长辈无私的奉献难道我们不该做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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