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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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 1

  “美”难道就一定是完美吗?——题记

  没有人会十全十美,就像月亮阴晴圆缺一样。物是如此何况人呢?

  人们通常都说:没有人使你倒下,即使你的信念还在的话。这句话已经突破了我们现在的审评标准,我相信如果有人理解了这句话所蕴藏的道理,一切外界因素将都不是问题。就如从古往今立志的事一般,可现在我讲述的这个人,也许他并不是向古人一样拥有“头悬梁,锥刺股”般的志气,可他就是他,他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他就是史铁生。

  史铁生(1951年1月4日—2010年12月31日),著名作家。原籍河北涿县,1951年出生于北京。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去延安一带插队。因双腿瘫痪于1972年回到北京。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靠着每周3次透析维持生命。曾自称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史铁生创作的散文《我与地坛》曾激励了无数人。2002年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曾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中国残疾人协会评议委员会委员。

  正因为他这样“身残志坚”的品质,所以才成为了新一代作家。

  因为他我明白了:即使身体倒下,信念也不一定会倒下,结果就会越发不可思议。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 2

  如果有一本书浓缩的是人一生的日月精华,如果它带来的是无尽的感慨与感动,如果它如同一股四季融合在一起的囊括人生酸甜苦辣的风,如果它经历了历史的洗礼却还如同昨日般鲜活地流动在我们的血液里,激情澎湃地撩动我们心中那条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那它无疑就是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了。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它深蓝深蓝的封面牢牢地扣住了我的眼球,很蓝很蓝,蓝得像风寒病人的脸,蓝得散发出一阵阵诡异而神秘的气息。它令我想到压抑恐怖无生还之地的黑洞。史铁生先生的文章也是蓝色的,但是它就像一个单调的调色板,有时候加点白色,有时候抹点蓝色,因此它的蓝是多样的丰富的,组合在一起形成绚丽而耐人寻味的蓝色世界。

  《我与地坛》不仅仅是一本书,它更是一本智慧。它让我在另一个角度观察生命,在绝望和希望的临界点品味人生。

  生与死。这是一个在死亡线上侥幸被死神遗弃的幸运儿所必定要思考的问题,这也是社会上麻木忙碌的人们所没有时间思考的问题,这更是一个人对生命绝望却还残留不舍的时候徘徊不定的问题。但是这不是一个正值狂妄年纪的热血男儿所需要思考的问题,然而命运的作弄,史铁生先生便恰好在这个狂妄的时候成为了那个不幸的幸运儿。也正好,地坛适时出现,天时地利人和才酿造了史先生笔下的智慧。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句话的沉着稳重深深撼动了我。生死不是我们能选择和掌握的,它必定会来,它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因此我们所能够做得只是好好地利用生与死之间的时间。不需抱怨生在何时,不需寻觅为何生,不需担忧死的降临,不需计较死后如何。人生就是旅途,人只能在一辆没有转弯后退刹车的汽车上乘坐,生是起点站,死是终点站。倘若你的心思在汽车的快慢变速中焦虑,在估计着终点站的方位,在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地上的坑洼,那么不论是沿途大自然的千姿百态,车窗外行人的友善微笑,还是街道上的霓虹灯影都会与之擦肩而过,遗憾地成为省略的过去。死是不必急于求成的,我们何必去在乎它呢?我们不能匆匆忙忙赶时间似地跑完了一生,生命不是怕上班迟到的挤车族。

  母亲的爱与关怀。史先生是幸运的,因为他拥有一个睿智温柔的母亲,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支撑着他。他的文采,他的文学道路,他的人生感悟,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母亲的睿智和引导。可惜的是,直到母亲去世,迟钝的史先生才能感受到那份浓烈的爱。那份迟到的真心实意的追悔莫及的情感在书中每个角落里激荡,不眠不休地警示着我们。任何情感,一旦错过了懂得珍惜它的时机,错过了履行回报它的有限期,再怎么后悔莫及也是徒劳。史先生含恨后悔为什么不能早些想到这句话:“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否则也许他就能早些懂事了。

  《我与地坛》中的一句话很让人痛心和感动“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合欢树》《秋天的怀念》是对母亲的追念,是史先生的遗憾和悔恨。独爱《秋天的怀念》。北海的菊花开了,却没有和母亲一同去看看。这种遗憾是一生的痛,无法言语的。

  母爱的重量是永远无法估量的和计算的。人类有再丰富再深渊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母爱的力量。风是摸不到看不到的,但是我们能通过周边事物的动态来感受它的存在。其的强弱也是能感受的。它可以是只能吹起一片叶子的微风,也可以是能瞬间吞噬一座城市的飓风,也许它能更强劲。风是大自然的霸主,因为我们无法估量它,也许它能摧毁整个地球。母爱亦如此。

  《我与地坛》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本智慧。细细地品读它,无尽的精彩会在思想中跳跃迸发,无尽的感动会在心里汩汩流动。

  最后再看看封面那片刺痛的蓝,却显得不那么惊悚。它更多包含的是疼痛与恐惧后对人生的豁然开朗,正如在披荆斩棘、翻山越岭攀上悬崖后眼前的海天一色,只是它在经历了生死的磨练后显得更加沉重且珍贵罢了。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 3

  第一次看书名时暗自猜想,是一部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与一位名叫“地坛”的人的故事?还是另有他法?

  当我合上书页时,不禁被当时的天真给逗笑了。依稀记得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当时看了这本书的引荐语:“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地坛……”。其实这想法也并非大错特错。对于史铁生先生而言,地坛不仅仅是一个景点,更像是一位朋友,在他处于人生低谷悲痛之时,“他”给予他抚慰,听着他抱怨上帝的吝啬;在他寂寞孤独之时,“他”给予他温暖怀抱;在他对世界绝望时,“他”告诉他自然中蕴藏的壮美之景。于是,史先生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焰,不再悲天悯人,恍惚意思到,在这些白白流动的时间中,是该干些什么了!他拿起笔,开始*乎疯狂的创作,而这,却让他的精神失去自由,当他再走回地坛时,他释放了自己,明白了创作的目的,为活着而写作。

  我闭了闭眼,又抬头望向窗外,世间有多少不停忙碌奔波的人,又有多少在不堪压力最终被击垮,而史先生却全力坚持了下来,这其中原因为何?我想,应该是史先生有着他自己的精神家园吧,就像王小波曾著一本书,名叫《我的精神家园》,里面阐述了他对精神家园的理解和自己的寄托。于大家,每一个人都在被不同的挑战而挑战,有的人倒了,有的人继续咬力坚持着,惋惜的是,他们却又被下一个挑战给打败了。而这时,真正能让你再次满血复活的,正是你的精神家园!那里有你的信念,有你刻苦铭心的曾经,有你坚持不懈的缘由。在你强大精神的支持下,成功必将会再次属于你。

  或许那步着似荒芜又生机勃勃的土地——地坛——是史铁生先生最坚持的精神支柱,或许那个心心念念永远挂在心头上的人,是你勇往直前的动力;或许那段你可以为之上刀山下火海的感情,是你向更完美的自己进发的执念;或许是对国家,对自然的那份拳拳之情,让你忍受了一切苦难献身于世界。这么多的或许,却只为说明一件事,当你有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时,一切突如其来的考验最终会因为你的强大而退缩。

  我拿起笔,精神抖擞,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爽,想着我最后一年最期盼的成功,翻开了手头的书本。

  前两天,我读了《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感触颇深。

  《我与地坛》文中的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

  《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 4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 5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阅读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1)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优选【10】篇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1

  《童年》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2

  体会片断:“回想起那段日子,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我安慰自己说也许是我记错了,那并不是真的,可事实就是事实。”阿廖沙不愿承认那段在外祖父家的生活是真的,也许是一个十分悲惨的结果,因为这是一个开头,所以要往后读才能知道“我”为什么不愿说那是真的。

  “外祖父的家里充满了仇恨,大人之间的一切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就连孩子们,也都争先恐后地加入这个行列。”读到这句话,我十分的震惊。现在都是以爱去面对每个人的,而“外祖父”的家里却没有了一丁点儿爱,全是透彻的恨,想想和上文联系,怪不得“我”不愿承认那段生活。

  “他的脾气太坏了,从来不与人为善,总是摆出一副打人的架势来”因为“外祖父”的脾气不好,所以“我”的两个舅舅才要闹分家,有其父必有其子。“我知道,别人都有点儿怕我母亲,外祖父跟她说话也是小心翼翼的。”上句说“外祖父”那么脾气不好,脾气恶劣的'人跟“我”母亲说话也小心翼翼,可见她的威性十分高。

  “每一下抽到萨沙身上都会落下一条红红的肿线,表哥杀猪似的叫声震耳欲聋。”这句可见“外祖父”是多么严厉。“肿线”说明他打的十分重,丝毫手下不留情,真是不可想象他怎么能下得了手。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3

  童年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4

  读《童年》有感,我在初一时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文章中的阿廖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讲述了阿廖沙童年的生活,生动的写出了阿廖沙童年的痛苦,黑暗和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文中塑造了吝啬,残暴的外祖父;粗野自私的舅舅;善良坚强的外祖母等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

  让我看到一个弥漫着暴力和仇恨的家庭。在阿廖沙的童年没有多少光明,充满了痛苦,幼小的他过早的体会到时间的黑暗和丑恶。然而在阿廖沙孤独和无助的时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的外祖母降临到了我身边,她像一轮太阳温暖了阿廖沙幼小的心。外祖母的善良和热爱生活丰富了我那正义的心,是我在一个黑暗的环境中仍成为一个坚强勇敢善良正直的人。《童年》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世间是多么的黑暗,也让我知道了在黑暗中到处散发着人性的光芒,这本书让我感受到阿廖沙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让我得知自己的命运应该自己掌控。

  是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相同,有的人的童年是快乐的,有的人的童年是痛苦的。在不经意之间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在家乡度过,那里虽然没有城市先进,但却有美丽的田野和蓝蓝的天,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整天吃喝玩乐好不幸福。一大早起来就去找伙伴玩,爬树;钓虾;钓鱼,我玩到了很多城市人童年玩不到的东西,可以说我小时候非常幸福,我有一个愉快的童年。我很喜欢读高尔基的《童年》,因为它让我想到了自己美好的童年。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5

  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前苏联作家,生于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当过学徒、码头工、面包师傅等,饱尝人间的辛酸。他来自社会底层,自学成才,登上文学圣坛,成为前苏联最著名的作家。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一部,是他中期创作的代表作,内容包括了高尔基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点性特征,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基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仅揭示了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社会底层普通人物的美好心灵,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辉煌,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

  《童年》最基本的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他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和反抗精神。

  《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新人成长过程的作品,今天我们阅读这部作品,对于认识十九世纪俄罗斯劳动人民经受的苦难,认识人性的善与恶,对于培养审美情趣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6

  童年是每个人必经的一个阶段,它可能是美好的,也可能是艰难的,不幸阿廖沙就是在苦难中长大的。自从我读过《童年》这本书,我便对他越来越同情,也越来越敬佩。

  阿廖莎四岁丧父后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外祖父卡西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家境已经败落。严酷的生活使得这个本来就性情乖戾、吝啬的小老头变得愈加贪婪、古怪、暴躁,他喜怒无常,脾气极坏,经常谩骂甚至毒打亲人和幼小的孩子。两个舅舅米哈依尔和雅科夫也是极其自私、粗野的市侩。

  阿廖沙就是生活在这种黑暗的、令人恐怖的环境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身边那一切层出不穷的丑事和暴行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了:“一种无法抗拒的苦闷令我窒息好像身边注满了沉重的东西,好像长久地住在一个黑暗的深坑里,失去了视觉、听觉和一切感觉,像一个瞎子和半死不活的人……..”是的,阿廖沙在外祖父家,在自己的周围目睹了并且感受到了那么多的丑陋、污秽、残忍,即使是一个成年人的心灵也会受到腐蚀和摧残的。但是,阿廖沙并没有被这些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心灵的恶势力所压倒、所毁灭,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富有同情心的真正的人,这是因为,在这个现实中除黑暗势力外,还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是他们给予了他力量,给了他温暖,使他看到了光明。“孩提时,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种不同的普通的粗人都像一个蜂窝,各种不同的普通的粗人都像蜜蜂似的把自己的蜜-----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他们尽可能地、慷慨地丰富着我的心灵。”

  有幸相对于高尔基的童年,我要比他幸福得多。

  我从小就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虽然爸爸一直在外挣钱,不经常见面。但我总能收到爸爸对我的爱,无论他身在何处。妈妈一直都很娇惯我,我要的东西,只要她能弄得,就一定要把它给我。我几乎是在溺爱中长大的,没有丑陋,没有污秽,更没有残忍,唯有和谐、温馨和欢乐。

  而现在的我并没有阿廖沙坚强、勇敢……如此,还有几人与阿廖沙的童年往事相似?已不多了。

  《童年》是一部具有深刻教育意义和极大艺术魅力的优秀作品。在谈及这部作品的重要意义时,德国进步女作家罗莎.卢森堡曾深刻指出:“只有读过高尔基的《童年》的人,才能正确地评价高尔基惊人的历程。他从社会的底层上升到具备当代文化修养,天才的创作艺术和科学的世界观这样一个阳光普照的顶峰。在这一方面,高尔基个人的命运,对于俄国无产阶级来说,是有象征意义的。”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7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

  童年写的是高尔基3岁到11岁的一段时间。把人物描写地栩栩如生,巧妙地写出了从一个孩子的角度看到的俄罗斯人的闪光点和恶劣处的所在。

  这些栩栩如生的俄罗斯人当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相信上帝的高尔基的外祖母。因为她的优点实在太多了,简直无可挑剔!她从不说脏话,从不吝啬,永远支持高尔基,告诉了高尔基许多道理……

  但是,人无完人,金无足赤。高尔基的外祖母也有一个小毛病:爱喝甜酒。(暂时我只知道高尔基的外祖母只有这个毛病)如果外祖母改掉这些毛病的话,她就更加完美了。

  还有一个人对于高尔基后来成为作家是起到了关键作用的(起码我认为是这样的)。她就是:赫里桑佛主教!!!她那一次和高尔基知心交心的谈话,令高尔基有信心继续去上学,并且为以后成为作家打好了基础。

  我发现,书中描写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大部分是有许多我们不应该学*的精神的人,比如:嫉妒;讲脏话;不孝顺……

  这本高尔基的著作《童年》真好看!!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不同。

  高尔基的《童年》主要写了他在童年时可怜的悲惨遭遇,从而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读了这本书,我也有诸多感叹:对高尔基的怜悯,对当时黑暗社会的呼吁,对姥姥屡遭姥爷的殴打,臭骂而愤愤不*,舅舅们无烟的战斗等等。

  姥爷对姥姥的打骂,让我万分气愤:每个人都拥有生命、自尊心,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力殴打别人,人都是有自尊的!

  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植的诗得好呀!

  人的一生,正如一粒种子,不历经风险,怎能长大?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怎能变硬?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了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了基础。

  想到这儿,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吁:那些没有人性的野兽人们,醒醒吧!彼此明争暗斗是没有好果子吃得。不如彼此关爱,那时你会发现幸福就在你身边。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9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挫折和不幸是天才的晋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深渊。”以前我对这句话总是不太理解,但读过《童年》之后,我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高尔基是一位世界闻名的大文豪。他来自社会的最底层,拥有着许多人们所不为熟知的悲惨童年。高尔基从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爱,母亲也因过度的悲伤对高尔基缺乏关心,不闻不问,最终他母亲也去世了。但此后他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与祖母的生活中,充满了暴力、贪婪等许多不良因素。但他最终的成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唯有坚强、自强不息,才能扼住命运的咽喉。

  古今中外并不缺乏像高尔基这样的伟人。爱迪生的童年仅仅读过三个月的书,但他的一生却给世人留下2000多项发明。霍金从小便因患病被禁锢在轮椅之上,但他克服了残疾之患,成为国际物理界的超级新星,解开了宇宙之谜。在我国被誉为“西部民歌之父”的王洛宾也拥有悲惨的童年。幼年丧父,成年经历过妻离子散之苦,但是他顶住了种种压力创作了《在那遥远的地方》等多部耳熟能详的民歌。这些人是对“扼住命运的咽喉”的最好的诠释。

  现在想想自己的生活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从小便有健康的身躯以及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我们中有些人仍然不思进取,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真令我们自己羞愧,高尔基童年在带给我们震撼的同时,更激励着我们在学*、生活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不辜负父母、老师的期望,努力做好我们作为子女、学生的义务与责任。

  读过《童年》之后使我更加懂得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更加知道要发奋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每一个追求与梦想。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10

  《童年》是高尔基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我最喜欢其中的第二章。

  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两个舅舅为了分家而打起架来。米哈伊尔舅舅极无聊,指使小侄子把顶针拿去拷红,然后放到老工人格里戈里的手边,本想烫老工人,没想到却烫伤了外祖父。雅科夫舅舅的儿子萨沙虽然年纪小,但也学会了干坏事:他怂恿“我”把一块白桌布拿到染缸染成蓝色,结果“我”遭到了外祖父的痛打。痛打之后“我”失去了知觉还大病了一场,在此期间外祖父带来礼物来病床前看“我”,他给“我”讲他年轻时的故事。之后伊凡也来看“我”,教“我”如何减轻被打时的疼痛。

  在这一章中,有很多精彩的片段比如说:

  他*静地说,然而,不论是他说话,不论是萨沙在轧轧作响的凳子上动弹,不论是外祖母的脚磨擦地板,——任何声音都破坏不了那在厨房的昏暗中、低低的熏臭的天花板下令人难忘的寂静。

  外祖父向她猛扑过去,推倒她,把我抢过去,抱到凳子上。我在他手里挣扎,拉他的红胡子,咬他的手指。他狂吼着,夹紧了我,最后,向长凳上一扔,摔破了我的脸。我记得他粗野地叫喊:

  “绑起来!打死他!”

  这两段话都是写关于外祖父打人的情景,既写出了外祖父性情暴躁的特点,也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残酷。

  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仇恨的毒,连小孩也热烈地参加一份。而阿廖沙在这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却保持着坚强、勇敢、正直 和自信的高尚品质。因为他相信黑暗将会过去,未来属于光明,所以他战胜了黑暗。

  我们要学*阿廖沙,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挫折面前不放弃。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2)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实用10篇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狼王梦》的书。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只母狼叫紫兰。她生了五只狼崽,但第五只在刚出生时被水冲走了。后来剩下的四只狼崽叫黑仔、蓝魄儿、双毛、媚媚。黑仔野性最大,紫岚最喜欢他。媚媚是母狼,所以妈妈对媚媚的期望最小。但黑仔又一次不幸被金雕吃掉了。紫兰开始培养蓝色的灵魂,培养蓝色的灵魂非常强壮,但最终死在猎人的爪牙下,双毛奴隶不容易有野性,但也被狼王吃掉没有男狼幼崽紫兰完全绝望。就在这时,她把目光转向了媚媚。她认为媚媚可以生狼崽。就在媚媚想生狼崽的时候,老雕来了紫岚,以保住狼孙和他一起死。

  我明白,只有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我的愿望,同时我也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2

  在暑假一个晴朗的下午,我读了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

  这本小说说的是一匹母狼的故事:母狼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因为,她的丈夫被野猪拱死了,而母狼又禁止当任狼王。可他设计的种种杀狼王的法子都失败了,还让自己的孩子当场灭亡。自己也被雕叼走了,和雕同归于尽。剩下的一只小母狼生了五只小狼,能否当狼王?

  本小说通过母狼表现出了母爱多么无私、伟大!

  读完了小说,我感受到了母爱多么伟大!她给我生命,却不要回报;她上班这么累,给我挣生活费,却不要关心;她每次给我买这买那,买学*用具、食物、零食……却不要我给她报酬。她就是母亲给我爱却不要回报的人!

  记得有一天上午,我在妈妈上班那里看书,看到妈妈忙成这样,我去帮忙。妈妈却说,不让我帮,去看书。我知道妈妈不让我累着,母爱多么无私啊,我觉得听话才对。

  我下定决心:为妈妈争气,创造我美好的明天。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3

  最*,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大公狼黑桑一心想当狼王,可惜不巧遇难了,它便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孙身上,它的伴侣紫风,为它产下了4只公狼,一只母狼,可它们都没有完成黑桑的意愿,老大黑仔死在了猎雕手里,老二蓝魂死于捕兽夹,老三双毛却死在了狼王手中,老四在出生时发生了意外。这时紫岚只好把希望投向媚媚,让他产下狼崽,继续培养,成为狼王……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受。紫岚一生都投入与培养狼王,却不顾自己的身体,最后,弄的自己成了残废,但我坚信,它的子孙将来一定有一只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更加相信了一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有崎岖和坦珂,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在古时候就有很多例子,比如:编写《国鹤》的谈迁,发明灯泡的爱迪生,现在著名画家齐白石……

  以后我一定要向紫岚一样,有着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篇二:《狼王梦》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一开始我就很想知道其中的'内容,“狼王梦”的大概内容——母狼紫岚想完成黑桑遗志,让它生下的狼崽中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可结果它精心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分别被叼走、咬死、吃掉,狼王的“梦”,也成为泡影。

  这本书专写狼,作者沈石溪以狼为中心,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血洒碧空》这个章节。这个章节读得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狼母紫岚为了不让狼孙们被吃掉黑仔的那只老雕叼走,和老雕展开了一场智慧和生死较斗,最终两败惧死……这可是母亲的伟大啊!

  《狼王梦》这本书把人们所憎恶的狼写成有私心、有母爱的人,表面上写的是狼,其实深层含义是:人和狼一样凶恶,一样的爱,但狼杀其它动物,仅是为维持自己的口腹和生态*衡;人杀其它动物,为了它们身上的“珍宝”(如熊胆、狼毫、……)而掠杀它们。狼吃的羊,人也吃;人吃的烟,狼不吃……所以,人要忏悔,要行动。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了大自然!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4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6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让人读了欲罢不能。 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惑不解。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7

  清晨,一缕阳光照进石洞。迎着阳光,石洞中走出一只瘦骨嶙峋,看起来病怏怏的母狼来。这匹母狼嘴角耷拉,皮毛就像一块掉了毛的破布,肋骨突出,眼角堆积着一大坨眼屎,尾巴就像一根烂草绳,不再蓬松,六只乳房就像一个个瘪到极限的气球一样,眼睛半睁半闭,气息微弱。它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突然,脚一跛,身子一歪,摔在草坪上,两眼不住地往上翻,四肢抽搐起来,口冒白沫。这时,一只大公狼打了个哈欠,从石洞中慢悠悠的走出来,然后瞟了一眼昏倒在草上的母狼,脸上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担心和惊愕,反而狼脸紧皱,一脸厌恶、嫌弃,还用前爪狠狠地踢了两下,踢到一旁,继而一下子跳到老远,还嫌不够,狠狠地冲母狼发出一连串的咆哮,然后头也不回,扬长而去。没错,母狼就是媚媚,公狼就是卡鲁鲁。

  小狼出生一个多星期了,可媚媚的生活却是惨不忍睹。这一切,还是因为这五只小狼崽的爸爸——卡鲁鲁。

  要是在不称职的狼丈夫和狼爸爸中,卡鲁鲁可算是数一数二,出类拔萃的了。从媚媚生产到现在,卡鲁鲁哪怕将一点的关心都没有给过媚媚,根本就可以说是置之不理。先暂且不说媚媚的惨境,就连天真可爱的小狼崽睁眼的那一瞬间,它竟然都没有看见,而它当时在干什么?鬼知道,反正不在石洞里!再说媚媚,当它刚生产完之后,身体虚弱,十分饥饿,本指望卡鲁鲁能给它捕来丰盛的晚餐,而卡鲁鲁呢?!在倒头大睡!媚媚有些不耐烦,用前爪使劲捅了捅熟睡中的卡鲁鲁。卡鲁鲁醒了,两眼冒着怒火,朝媚媚发出了怒不可遏的.咆哮。媚媚一惊,回过神来,感到十分愤怒与惊讶,并且大惑不解,那个昔日对自己关怀体贴,宽容大度的如意郎君怎么会这样!?媚媚是一匹聪明狼,它晓得,与卡鲁鲁争吵也是白费,最后双方肯定会大打出手,暂且不说妹妹刚分娩完,身体虚弱,即使它没有分娩,身体也不虚弱,但它毕竟是一匹情犊初开的小母狼,哪里斗得过老谋深算并身体强健的卡鲁鲁?!退一万步说,即便媚媚靠斗智斗过了卡鲁鲁,结果也肯定是两败俱伤,你死我亡,对双方都没有益处,尤其是对它媚媚。于是,媚媚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自己外出捕猎。结果可想而知,媚媚只捉到了一只青蛙塞牙缝,这还是它打从娘胎里生出来第一次吃这么寒酸、这么不像样的东西。如果不是卡鲁鲁,它早就吃得肚儿溜圆了,媚媚恨恨地想。

  而现在,媚媚生命垂危,再不进食就会被活活饿死,落到如此这般田地,卡鲁鲁竟坐视不理,还不停的雪上加霜。媚媚的命运究竟如何?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8

  每一个人都在母爱的沐浴中成长,然而今日,我却被一种偏离的母爱深深触动,似乎,也迷失在这种过于偏激的母爱里。

  黑仔,是紫岚要重点培养的第一匹狼儿。它长得像极了已死去的黑桑,因此,紫岚过于急切地想要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结果,每一次的乳汁与可口食物,它都先让黑仔尽情享用。久而久之,黑仔形成了孤僻、不合群的性格,紫岚不以为然。在断奶后的一日,黑仔竟擅自跑到了石洞口,紫岚非但不制止,还加以放纵和鼓励。最终导致黑仔在一次独自外出捕食中,成为了金雕的腹中之食。于是,紫岚只好让蓝魂儿来顶替黑仔的位置。

  一个悄然的梦,在黑桑死去的眼眸中,飘然而起。然而,这个梦的第一个继承者,就是黑仔——紫岚的第一匹狼儿。是的,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为了让黑仔体格更加强壮,为了让自己的梦变为现实,紫岚狠心地牺牲了其它狼儿,把全部的美食、心血与精力,都投洒到黑仔的身上。可,紫岚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它从未想过,也不会想到,自己过量的溺爱,过分的迫切,造成的,是狼儿性格上的缺陷!狼的自然生存法则的违背!

  终于,厄运从天而降。终于,金雕永远夺去了黑仔的生命。终于,紫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想,当紫岚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它一定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更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第一个希望就这样破灭。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一切都已追悔莫及,一切都已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是草地上几滴殷洪的鲜血和几片凌乱的雕毛。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过分溺爱造成的悲剧有很多。曾经在网上看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一23岁小伙子杨锁,因为从小被娇生惯养而懒惰成性,父母去世后,他有活儿不干有事难当,基本生活不能自理,村里人给他的肉、菜一直放臭也不做来吃,最后活活饿死在家中。

  回忆着这一章的内容,我内心充满无尽苦涩。如果不是紫岚那样急于求成,不是这种偏离的母爱,一切,就都不会变得如此令人心痛。但是,紫岚不会死心,因为,狼王之梦它还并未实现。它要完成黑桑的遗愿,继续培养下一个“狼王”的继承者。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9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让人读了欲罢不能。 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惑不解。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10

  每一个人都在母爱的沐浴中成长,然而今日,我却被一种偏离的母爱深深触动,似乎,也迷失在这种过于偏激的母爱里。

  黑仔,是紫岚要重点培养的第一匹狼儿。它长得像极了已死去的黑桑,因此,紫岚过于急切地想要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结果,每一次的乳汁与可口食物,它都先让黑仔尽情享用。久而久之,黑仔形成了孤僻、不合群的性格,紫岚不以为然。在断奶后的一日,黑仔竟擅自跑到了石洞口,紫岚非但不制止,还加以放纵和鼓励。最终导致黑仔在一次独自外出捕食中,成为了金雕的腹中之食。于是,紫岚只好让蓝魂儿来顶替黑仔的位置。

  一个悄然的梦,在黑桑死去的眼眸中,飘然而起。然而,这个梦的第一个继承者,就是黑仔——紫岚的第一匹狼儿。是的,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为了让黑仔体格更加强壮,为了让自己的梦变为现实,紫岚狠心地牺牲了其它狼儿,把全部的美食、心血与精力,都投洒到黑仔的身上。可,紫岚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它从未想过,也不会想到,自己过量的溺爱,过分的迫切,造成的,是狼儿性格上的缺陷!狼的自然生存法则的违背!

  终于,厄运从天而降。终于,金雕永远夺去了黑仔的生命。终于,紫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想,当紫岚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它一定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更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第一个希望就这样破灭。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一切都已追悔莫及,一切都已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是草地上几滴殷洪的鲜血和几片凌乱的雕毛。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过分溺爱造成的悲剧有很多。曾经在网上看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一23岁小伙子杨锁,因为从小被娇生惯养而懒惰成性,父母去世后,他有活儿不干有事难当,基本生活不能自理,村里人给他的肉、菜一直放臭也不做来吃,最后活活饿死在家中。

  回忆着这一章的内容,我内心充满无尽苦涩。如果不是紫岚那样急于求成,不是这种偏离的母爱,一切,就都不会变得如此令人心痛。但是,紫岚不会死心,因为,狼王之梦它还并未实现。它要完成黑桑的遗愿,继续培养下一个“狼王”的继承者。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3)

——简爱第二章读后感(5)份

  简爱第二章读后感 1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旧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简爱第二章读后感 2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可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狠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可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并且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简爱第二章读后感 3

  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这也让我想到一些事,一些人。看着校园里的美丽景色,谁会想到这是园丁的辛劳?看着台前表演者的风光,谁想到,台后制作人员对表演设计的辛苦?看着一个个海外学者的归来,谁能联想到它们最初的启蒙和父母给他们的道德指引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台上人的光鲜,多少人注意过幕后人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献给了。

  简爱第二章读后感 4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并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我欢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可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简爱第二章读后感 5

  简﹒爱最终获得了她的幸福和欢乐。

  翻过了书的最终一页,我感到一阵释怀,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她将夏日的阳光带到罗切斯特先生脸上的时候,我的心也顿时明媚了。

  她的无时不飘扬在生活中的动人气质和人格已不知不觉地渐渐在我的脑海中沉淀——

  当罗切斯特先生一颗心在试图向她靠*时,简谨慎地躲开了,她一向以来独自开辟新生活的孤独和无助使她格外担心受到伤害,这却恰恰给她带来多一分优雅,少一分轻浮;她告诉罗切斯特先生什么是给一个教师最好的礼物,和那些出身高贵、傲慢又势利的太太小姐们比起来,简﹒爱自尊又不失礼貌的言行,真诚朴素的内心,善良又大方的品质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欣赏;为了尊严,她勇敢地诀别,流浪的生活更无疑是雪上加霜,可是她坚韧、无私、勤奋地工作使她在乏味的生活中找寻到了宁静和欢乐……

  是什么样的生命元素造就了她善良、坚韧的人格魅力?

  看看她童年的生活吧。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她是孤儿,就已经很让人为她心生怜爱了,然而,就连她祈求融入舅妈亲情的圈子,得到一点微薄关爱的愿望也被命运无情地拒绝了。我还记得还是个小孩子的简倔强又哀怨的声音在低诉:“我今年10岁了,然而从我记事开始,我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应对欺侮,简奋起反抗,她的反抗却遭到了更大的迫害,她应当反抗吗?她那脆弱无助而又不屈的心在向我倾诉:“我本想对人友善,也想得到别人的关爱,为什么生活让我拿起刀枪,去四处拼杀。”在严苛的洛伍德学校,恶劣的条件和无理的责备又给她的新生活蒙上了灰色,她表现出了一个孩子最真实的苦楚——他没有勇气独立承受孤独和这个世界上的风雨。

  然而,生活的艰难磨砺了她的羽翼,不幸没有将她变得像海伦一样学会忍受,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地应对生活。她不相信海伦走到生命尽头时在她怀里描绘的彼岸世界,她承受着命运带给她的苦难,却丝毫没有减损她对生命的.热爱。她向往淳朴的自然,她渴求知识,追求丰富的精神世界,追求完美的新生活。这就是她的性格,她的内心,她对世界的看法,她对自由的向往,她的反抗,她的尊严,她的爱和她的悲凉。

  这一切都让我不再疑惑她的倔强和坚韧从何而来。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4)

——《我与地坛》读后感10篇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我与地坛读后感1000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暑假里,读大学的表哥借给我一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让我度过了一个充满了感动的暑假。史铁生是一位坚强的残疾作家,然而在他背后有位更伟大的母亲却很少有人知道。不经意间,眼前总会浮现出这样一组镜头:史铁生狠命地捶打自己两条失去知觉的腿,对他的母亲吼:我活着有什么劲!

  母亲扑过去抓住史的手,忍住哭声说: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包含了做母亲的对儿子多少深情,哭出了多少对生命的无奈,又说出了多少母亲的坚强!<可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在一个秋天永远离开了史铁生,弥留之际牵挂的依旧是我那有病的儿子隐隐约约地,有一种痛自心底浮起。我想那个伤感的秋,已经存活在史铁生心中,植根在成长的足迹里了。我常常一遍遍想象史铁生母亲生前对儿子的不舍与眷念,一遍遍想起我那体弱多病的坚强的母亲,是她每日起床时的咳嗽叫醒了太阳,是她每天燃起的油灯送走了月亮母爱是那样饱满、丰润,而又是那样的琐碎,婆婆妈妈。母爱的感觉就好比喝茶,一口一口地品尝,回味无穷。当秋日悄悄的来临时,母亲,请注意身体,女儿在心里为你祈祷,如果你感受得到,那满树的`红叶就是我对您的爱和牵挂。

  我与地坛读后感附加资料:史铁生(1951-),*当代著名作家、思想家。1958年如北京市东城区王大人小学读书,1967年毕业已清华附中初中部。而后,于1969年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新桥街道工厂工作,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會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會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會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地坛它不仅仅仅是地坛,那里是作者重生的地方;那里埋藏着母亲的爱;那里拥有着许许多多人的故事。

  与其说《我与地坛》是一本书还不如说这是作者的一生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对生命、母爱与这个世界的种种感慨。

  地坛――重生在作者最痛苦的时期是地坛陪着作者度过的。作者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这又何尝不是宿命呢,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地方与生命紧紧相连而地坛就是属于作者的那个地方,它溶于作者的血肉里。

  重生――母爱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人都歌颂过母爱。而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词汇描述母爱却让人感受到了母爱。母亲看着儿子正因失去双腿了而痛苦万分却无能为力,如果能够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从古代的“临行密密缝”到现代“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要珍惜母爱享受母爱的同时不好忘了感恩,不好像作者一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重生――不放下我们要学*作者即使失去了双腿;即使曾迷茫过;即使曾想放下过生命。可他终是坚持了下来。人生总有许许多多的挫折无法避免,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因此,孩子请你一向坚持到最后。不为别人只为你自己你的家人,你要对得起为你日夜操劳的父母;你要对得起那些期盼的眼神;你要对得起你自己。

  第一次接触《我与地坛》里的内容是在课本里,学完那篇课文我便被《我与地坛》深深地吸引了。《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长篇哲思抒情的散文,对母亲的深深怀念。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人的脑海里李季涌现出朱自清散文里父亲买橘子的背影,也让我想到了母亲在大雪纷纷带我看病时的情景。作者是一个活到最狂妄二十岁的年轻人,上天却和他开了一个玩笑——瘫痪,瘫痪的他脾气暴躁,而他的母亲默默忍受,就像文中所说:“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也行。”母亲事事为儿子着想,母亲爱的小心翼翼,总是回避着“踩”“踏”一类的字眼、要照顾好儿子男子汉的自尊,对于儿子的暴躁脾气发疯的举动,他只能默默地偷偷地哭泣,她总是在儿子的面前微笑,哪怕是她仅有的儿子瘫痪,她也要微笑.....

  母亲总是自我安慰;总是走遍园子寻找儿子,看到儿子却悄悄走开;她总是用坚强的意志承受儿子的不幸带给他的打击;她总是看到儿子自己走出去,心中害怕却不能阻止;她总是明知道儿子不愿意有人跟着却担心的悄悄跟着,又时时不能被儿子发现。就是这样一位母亲铸就了儿子的辉煌。

  当辉煌成功就要走*他时,他挚爱的母亲却永远的合上了他那疲惫的双眼。用作者的话说:“她太苦了,上帝看他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是啊!这位母亲太苦了。

  *有句俗话叫:“百善孝为先。”陆游有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古代也有孔融让梨的故事。太多太多了......我们应该弘扬这种慈孝的美德,*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春暖花开,面朝大海”后卧轨自杀而她的母亲正倚在门前等待他的归来。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割开了自己的喉咙,他们谁又能想过自己母亲......

  我们应该懂得亲情,自己了却了生命,逃离痛苦,却不知把痛苦转到母亲身上,慈孝会让世界变得更缤纷,慈孝会让世界变得更和谐,慈孝会让人变得更美丽,我相信,弘扬慈孝这种美德会在这片神州大地留下足迹,中华美德会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人世间流芳百世。

  有些时候我也总在想,自己的生命中会不会也有一个想要用心守护的地坛。母爱在作者的笔下是伟大的,那么在我的生活中,是不是同样也存在这样伟大的爱。也许吧,也许是母亲付出了太多,让我*惯成自然,渐渐忽略了它的存在。然而读完《我与地坛》后,我总觉得,不应该再这样了,“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想,作者这样卑微的愿望,大概永远也不会实现了吧。等到失去后,无论怎样想珍惜,也没有用了。

  现在的我,已经学会注意到母亲为我所做的事。

  深夜里为我亮起的灯光,是母亲的等候;疲倦时桌上的牛奶,是母亲的关怀;入睡前细细的耳语,是母亲的体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亲对我浓浓的爱,虽然说不如史铁生母亲的爱那般沉重厚远,但我懂,我会知足。

  时至今日,我终于明白,我心中所想要守护的地坛,无非是母亲了。

  从总的来说,史铁生的散文质朴通透,蕴含深刻的生命哲理与丰富的人生况味,而且在文笔上朴实简介,但是文采奕奕,能从他的文章中感受到内心的情感,从生病到写作,一步步的.思想变化,成为了他对人生的重塑过程,其中将新*成立后的历史发展,由自己的亲身经历,再通过自己的文采修饰能让读者了解到过去*的发展现状。

  在这本书中,让我多次哽咽,对母亲的不理解到母亲去世后的懊恼,以及一个人坐在地坛时的忘际天涯,到旭日的涌落,每天的思考,每时的感悟,让他慢慢认清了许多,也懂得了许多。你可以从他质朴的语言中,感受到最纯清的内心。

  虽然史铁生有一半多的时间在轮椅上度过,但是他的知识,以及他的见识却比我们许多健全的人开阔的多。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确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

  “最后的练*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这本书的作者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作者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作者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作者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作者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5)

——我与地坛读后感10篇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地坛它不仅仅是地坛,那里是作者重生的地方;那里埋藏着母亲的爱;那里拥有着许许多多人的故事。

  与其说《我与地坛》是一本书还不如说这是作者的一生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对生命、母爱与这个世界的种种感慨。

  地坛——重生在作者最痛苦的时期是地坛陪着作者度过的。作者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这又何尝不是宿命呢,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地方与生命紧紧相连而地坛就是属于作者的那个地方,它溶于作者的血肉里。

  重生——母爱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人都歌颂过母爱。而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词汇描写母爱却让人感受到了母爱。母亲看着儿子因为失去双腿了而痛苦万分却无能为力,如果可以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从古代的“临行密密缝”到现代“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要珍惜母爱享受母爱的同时不要忘了感恩,不要像作者一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重生——不放弃我们要学*作者即使失去了双腿;即使曾迷茫过;即使曾想放弃过生命。可他终是坚持了下来。人生总有许许多多的'挫折无法避免,但生活还是要继续。所以,孩子请你一直坚持到最后。不为别人只为你自己你的家人,你要对得起为你日夜操劳的父母;你要对得起那些期待的眼神;你要对得起你自己。

  《我与地坛》这本书的写的人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写的人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写的人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写的人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写的人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beornottobe。

  关于人生——“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

  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仿佛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众生度化佛祖。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

  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一书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感受到无论有多少困难折磨,我们都应该勇于去面对,因为有许多人或事在引导我们走向美好未来,我们应该怀着一份感恩的心感谢他们。

  一个正直热血澎湃年龄,突然双腿瘫痪,这是一个怎样的打击,无论任何人都接受不了,都会一蹶不振。对于史铁生来说也是一样,他的脾气开始变得越来越坏,经常发脾气,总是逃进这个破败的地坛。他在逃避,他在恐惧,他开始脱离这个社会。

  地坛一个宁静而又充满启示的地方。慢慢的,似乎地坛在启示他对是生与死的考虑,地坛中那些微小的动植物周而复始的生存,启发了他大自然的规律。在无数次的与地坛的接触中,他由对生命失去信心转向选择生存下去。地坛在无形中引导着史铁生走向生活。在别人看来是一个荒芜的园子,但是他却看看出了他的不衰败,使得史铁生以豁达开朗的态度去对待生与死。

  地坛给了史铁生以生的启示,使他坚定了对生活的信念,具备了顽强生活下去的精神,慢慢地将自己与地坛联系在一起,使他不再混沌,对生活充满信心。

  同时,一个默默的在身后支持他,鼓励她的母亲,也在只因他了解生存的意义。

  他在瘫痪后,独自一个人跑到地坛,让母亲草了多少的心。母亲一边操持家务,一边还无私的奉献自己毫不张扬的爱。而他却冷淡的对待母亲,从未对自己关心的无微不至的母亲想过,后来直至母亲去世后才明白母亲。

  母亲坚强而苦难的一生,勇于面对人生的不幸,也指导了史铁生对生活坚强的态度和勇于直面不幸的人生。

  地坛和母亲成为他以后生活的方向指针,他们指引着,启示着史铁生勇于面对苦难,坚强生活下去,勇于奔向生活的信念。如果没有地坛与母亲,史铁生可能永远混沌下去,不能自拔。

  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又何尝不需要怀着这份感恩的心,看待身边的事物,他们是我们生活的方向标,无私的启迪我们,无私的爱护我们,无私的奉献一切。史铁生让我们明白,我们应该珍惜一切,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一切。

  在高中时期我们就学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说来惭愧,我们当时在上这篇课文的时候,我没怎么用心看这篇文章,没体会到母亲对儿子那种深沉的爱。在后来重读这一篇文章,文字很朴实,很*淡,简洁,但却深深打动了我。

  在我看到史铁生独自摇着轮椅去地坛散散心,母亲目送他出门,随后又偷偷的跟着他,他发现了母亲却还是假装没看到时,我被打动了,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母亲其实很害怕他会想不开轻生,同时又不想让儿子知道自己的害怕,只是用沉默的方式关爱着儿子;而史铁生的内心是痛苦的,他难以接受双腿残废的事实,那时候的他没有感受到他的母亲因他而承受着更大的痛苦与折磨。

  据史铁生回忆,当母亲送他出门的时候,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说这挺好。”许多年后他才渐渐明白,母亲的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他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母亲猝然去世后,他才有余暇设想。

  《我与地坛》在书写他与母亲的点点滴滴,没有热烈、哭嚎、哀励、宣泄等所有激烈的表达方式,也没有最常见的赤裸抒情,只是用一种内敛到*乎压抑的语调,讲述着母亲看似*常的几件小事自己母亲过早离世带给他无法挽回的损失与至痛。

  在人生的得与失面前,我们的父母总是显得比我们更紧张或是更喜悦,我们所表露出的痛苦远不及我们加给父母的痛苦程度之深。

  今天,我怀着对史铁生的深深敬佩之情,阅读了他的散文代表作《我与地坛》。史铁生经历了截肢与患病,立在风雨之中,但他有一把巨伞-他的母亲。

  对于史铁生来说,地坛是他的第二个家,他的灵魂归宿,他的快乐之源。但对他来说更重要的是一个词——母亲。

  史铁生面对挫折,心中有无尽之恼怒,无尽之悲伤,但上帝让他遇到了地坛。这对史铁生来说,是一个宝地,给予他一个安静的世界,让他明白,世间还有美好的所在。

  但这一切,都抵不过他的母亲,母亲面对病痛与儿子截肢的打击,却依然坚强地在狂风暴雨中跋涉,为儿子撑起一把伞,为他绽放,为他璀璨……她是最美的母亲!

  写着写着,我眼前的世界一片模糊,但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妈妈令我刻骨铭心的身影,她一丝不苟炒菜时的身影,她弯着腰洗衣服的身影,她寒风中屹立着的身影……我成长的路上,妈妈为我付出太多太多,而我只知享受,无欲回报。现在,妈妈的鬓上银丝渐现,脸上也不再光滑,而我已经走向成熟。往事如昔,历历在目。其实,我成长的每一个脚印都印在她的脚印上。我已经踏上新的征程,接下来的路,我将奋力前冲,用我强健的脚,印下自己的脚印。

  地坛它不仅仅仅是地坛,那里是作者重生的地方;那里埋藏着母亲的爱;那里拥有着许许多多人的故事。

  与其说《我与地坛》是一本书还不如说这是作者的一生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对生命、母爱与这个世界的种种感慨。

  地坛——重生在作者最痛苦的时期是地坛陪着作者度过的。作者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这又何尝不是宿命呢,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地方与生命紧紧相连而地坛就是属于作者的那个地方,它溶于作者的血肉里。

  重生——母爱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人都歌颂过母爱。而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词汇描述母爱却让人感受到了母爱。母亲看着儿子正因失去双腿了而痛苦万分却无能为力,如果能够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从古代的“临行密密缝”到现代“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要珍惜母爱享受母爱的同时不好忘了感恩,不好像作者一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重生——不放下我们要学*作者即使失去了双腿;即使曾迷茫过;即使曾想放下过生命。可他终是坚持了下来。人生总有许许多多的挫折无法避免,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因此,孩子请你一向坚持到最后。不为别人只为你自己你的家人,你要对得起为你日夜操劳的父母;你要对得起那些期盼的眼神;你要对得起你自己。

  在胃癌晚期人是生不如死的。这种情况下,作者陆幼青却没有放弃对生命的渴望,坚强地走过了最后的100天。他说:“死神在每个人的最后时刻都安排了一段孤独的时光。我已经走上了那条灰色的长地毯,何惧之有?我倒是觉得,正在做的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我能记录的可能很有限,但至少,我在这么做,记录一些真实的事情。生命是因为有结局才绚丽的,我坚信这一点。犹豫过后,我对自己说:写吧。”书出版后,封面是一朵象征生命美好和渴望的金色向日葵。

  弥留的人尚且如此,有何况那些无病无灾的人呢?我想,面对死亡时陆幼青的痛苦不会比那些作家少吧。

  “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颠布散热烈朝晖之时。”

  每一个生命,就是每一颗太阳。只要存在就一定有它的价值和光辉,就算暂时或长久地处于人生的低谷,也应当尽力地点燃希望,而不应该轻生。不管是作家,还是从事其他行业的人,都是如此吧。

  所以千万不要把失落和痛苦长久地留在心里。那样你就像领了一个恶媳妇回家,什么时候有人需要离家出走,准是你而不是她。

  假如我能使一颗心免于破碎,我便没有白活一场;假如我能消除一个人的痛苦,或者*息一个人的悲伤,或者帮助一只昏迷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它的巢中,我便没有虚度此生。因为如此,在一年的365天,无论微笑或痛苦,我都会快乐地活下去!人的生命就像一束光线,肯定会碰壁,肯定会有曲折。但只要不放弃前进的勇气,就一定能够到达心仪的彼岸!

  也许世界上有比生命更可宝贵的东西,比如爱情和信仰。为这些而死是值得的,但请不要因为自己而轻生!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6)

——城南旧事第二章读后感 (菁华3篇)

  人真的很奇怪,小的时候总希望长大**,可长大了,又回忆起童年的美好,童年也许并不美好,可是比起大人们的世界,童年却多了一份天真、快乐……

  最*我正在看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这是一位**代女作家——林海音写的一本代表作品。其中的第一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名字是“惠安馆”。

  它主要讲了:“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

  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只是可怜的母女俩最后竟惨死于火车轮下!而英子也因为爸爸死了,从而告别了她快乐的童年。”

  秀贞是一个十分爱孩子的一个人,但她的孩子——小桂子却被人扔了,相信全天下的母亲都能体会到这般痛苦……在她认识英子后对英子很好,就像英子是自己的女儿似的,从她对英子的态度,便可知道她有多么希望能找回自己的孩子。

  而英子又是多么的聪明、善良,不但帮秀贞找到了孩子,而且在后来还因为自己在荒草的上找到了一个小佛像,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使那厚嘴唇的年轻人被抓走而感到难过……

  英子真是一个既聪明又善良的好孩子!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次一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城南旧事》中同学们唱着骊歌送别英子的情境,《城南旧事》是由作家林海音以自己小时候的经历为素材创作的一部小说。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英子,她纯真善良,对任何事情充满了好奇心,对每一个人都真诚相待。她能与“惠安馆传奇”中的疯子秀贞一起玩,会在朋友妞儿被他人欺负的时候为其打抱不*,还会想办法让秀贞与女儿相聚,让我们既感受到了她们之间纯真的友谊,又为秀贞与妞儿这母女俩的悲惨遭遇感到难过。

  她会在杂草丛里与贼子共同约定“我们看海去”的美丽约会,会认真地倾听贼子的心事,在贼子身份被暴露的时候并不会因此讨厌他,她不时背出一两句“我们看海去”的句子,让我感受到了她对未来的憧憬,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的行为又让我感受到了来自她身上的那份孩子的纯真。

  她还会为了母亲而撮合“兰姨娘”与“四眼狗”德先叔;会在陪宋妈找女儿的途中用“驴打滚儿”哄宋妈开心;会在“爸爸的花儿落了”的时候明白自己已经长大要承担家里的责任了。这一切都不禁让我感受到了英子的纯真善良、活泼可爱。

  作者林海音在《出版后记》中说:“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想,唯有作者对童年时光的美好回忆,对故乡的深深眷念和热爱之情,才会使她写出这样一本佳作,才会在字里行间中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活泼的英子,而英子的纯真善良、活泼可爱又深深地打动着我。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叙述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有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有藏在草堆里的小偷、有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还有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英子贯穿始终,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京生活的点滴,记录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讲自己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构成了作者十分精彩的童年。

  这不仅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到很多人生道理。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7)

——昆虫记第二章读后感 (菁华3篇)

  在第二章中,法布尔为了探索圣甲虫的虫卵位置,而不惜大价钱让学生帮忙在粪球里找,同时也说明了,他的探索精神,以及他的大胆怀疑,实在令我佩服。他为虫子所付出的精力是我们所不能及得。

  并且,他每天去给虫子拾动物的粪便,并不感到这是丢脸的事。看到粪便,他还为此感到兴奋。真是不可思议。昆虫也是地球上不能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到受到尊敬。《昆虫记》不仅洋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也有着某种精神,那精神就是法布尔对大自然所付出的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尊敬。这也是值得我们学*的地方。法布尔不就是一个例子吗?他一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业士学位、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喜爱古罗马作家贺拉斯和诗人维吉尔的作品。他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才,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如果我们*时学*法布尔一样努力,坚持不懈,成绩一定会提升。

  大家都知道法布尔是法国的昆虫学家,他创写了《昆虫记》,它是一本多么令人着迷的书啊!

  我买这本书时,妈妈说:“多看看着本书,它能让你认识许多昆虫。”一开始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兴趣,直到我看到了《昆虫记》的第二章,我就对它爱不释手了。我开始对昆虫界有了了解。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美妙,是多么的令人向往,这也怪不得作者这么喜爱昆虫啦。这本书里的知识很丰富,语言也非常幽默、有趣,真是让我身临其境啊!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和死亡的科普书,人性化的虫子们登场,多么有趣,多么奇异啊!昆虫以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而我们却没有关注它们,甚至还会伤害、杀死它们。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它们生命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无论大小,都应该*等。它们的生活的精彩,可能远远地超过我们人类。昆虫和我们一样,它们也有自己的语言,会唱歌,会保护自己,也会自己的情感。也许你会在某个角落里找到昆虫的身影,你也有可能在草坪里找到,因为那里是它们的天地,乐园。

  你听,蟋蟀正在弹奏着优美的曲子,蝉正在疯狂地唱着歌。你看,蝴蝶在天空中翩翩起舞,身影矫健的蜻蜓也钱的楚楚动人,你说在昆虫界会不快乐吗?在昆虫的王国中,一滴露水就能滋润一直小甲虫,一块石头下的的缝隙就能给一对蟋蟀一个安乐的家。昆虫们到处谱写它们艰辛于顺利生存的故事,我们为什么不多一份心,去听听昆虫们的笑声和窃窃私语呢?这些小昆虫,我们难道不应该去观察它们?只有仔细观察了,才会有无穷的'收获。就比如说蝉吧,无人不知。夏天,蝉的歌声从头响到尾,你也许会厌烦,但是你知道吗?蝉要经历四年的苦工,一日膀,能在阳光中沐裕那声音高到足以歌颂他的快乐如此难得,有如此短暂。

  昆虫也是地球上不能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到受到尊敬。《昆虫记》不仅洋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也有着某种精神,那精神就是法布尔对大自然所付出的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尊敬。这也是值得我们学*的地方,如果我们*时学*法布尔一样努力,坚持不懈,成绩一定会提升。《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眼界开阔,这本书是值得一看的,同时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与我们息息相关,看到了昆虫的大千世界,又让我感受到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我们要学*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同时也要好好保护好昆虫,不去伤害它们。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昆虫记,它是著名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

  在这本书中主要介绍了4种昆虫,蝉含腰蜂萤和黄蜂,以往对它们了解不多,看了昆虫记后,使我知道了许多,原来昆虫世界也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在歌唱,蜘蛛在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进了昆虫的世界,认识了以前从未见过的昆虫,了解到它们的生长,发育,繁殖,死亡的过程,描绘了一个异彩缤纷的昆虫世界。

  一个人,或许还比不上一只昆虫,这并不奇怪,有的昆虫在这世界上生活的时间比人长得多,不要因为一只虫子爬到了你的身上而尖叫不已,翻翻昆虫记,你会发现它们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值得你学*。法布尔用了30年的时间去观察昆虫,30年的写作时间,最终写出了一套昆虫记,这让我想到,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勇于探索,勇于追求,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从内心深深地叹服于法布尔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精神,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8)

——人性的弱点第二章读后感实用10份

  人,生来就有许多缺点,不然的话,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又给谁看呢?

  自负,仰着面走路,怎能不撞墙呢?自负者从不听取别人的意见,一意孤行,认为自己永远正确。有的人,天生有本事,可以令人刮目相看,他们自负,情有可原,别人还能忍受,毕竟别人拥有自负的理由和原因。但是,有的人,脾气不好,又没本事,他凭什么自负呢?他只不过是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这种人自负,就是一种过错了,是不能让人忍受的。自负是一种不好的心态。所以,不管是有本事或没本事,自负心态都不可有啊。

  自卑,自己的天空总是灰色,认为自己事事不如别人好,对自己,没有信心。他们会不相信自己所取得的成绩,把“不可能”挂在嘴边,整天闷闷不乐,还会因天气、周围的气氛轻易影响自己的情绪,常会让自己盲目模仿别人。萨克雷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会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会对你哭。”如果不对自己的生活开心地一笑,生活对你的微笑又从何而来呢?自卑者与自信者的.不同不过是看待问题的角度罢了,比如说,两个人都被石头绊倒了,自卑者通常会伤心地认为是上帝讨厌自己或者有人故意欺负自己,而自信者,他们则会很开心地觉得,这给了他们一个教训,告诫自己下次不会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也不会再已同一种形式跌倒。换一个角度看待这个世界,窗外或许会是一片飘着悠悠白云的蓝天。

  自恋,对自己过度自信,认为自己十全十美,觉得别人事事不如自己,它是在自卑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病态自我依赖。拉・洛克福库德说过:“自恋是比世界上最善于欺骗的人更加善于欺骗。”它往往让人给自己按上一些不存在的“帽子”,让人以为自己多么伟大,常常会觉得别人在妒忌自己,总给自己的过错找个“美好”的借口,当收到挫折和失败时,会倍感失落。虽然比自负好一点了,但也不是个好性格啊。

  自信,对自己十分有信心,但不过度,能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心情、心态、情绪。李白曾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既然世界给了你生存的机会,那么,肯定有贡献的能力,一定对社会有用,只是看你明不明白,肯不肯去做,敢不敢去“冒险”而已。俗话说:“自信乃成功之本,生命之本。”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别人能够相信你吗?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怎么生存下去呢?所以,同学们,打起精神做个自信的人吧。

  我,呵呵,你们说是个怎样的人呢?

  上次回家,特意买了几本书带了出来,一年多过去了,直到最*,才把《人性的弱点》看完,略有感触,就想要写些什么。

  整部书分为三个大部分和一个附加特辑,第一部分是受人欢迎的原则,第二部分是打动人心的原则,第三部分是要改变对方的方法。

  第一部分受人欢迎的原则下又分为若干部分,与别人交谈时要付出自己的真心,给予对方自己的真心,给予对方真诚的关怀,与对方交谈时不要忘记了带上自己的笑容,等等,总的来说,就是要待人真诚,要由衷的赞美对方,无论是多久不见得朋友,都要记得对方的名字。

  第二部分是打动人心的原则:也是分为若干小节,我们要将心比心,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满足他的自尊,满足他的重要性,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很严厉的指出对方的错误,不能冲动,考虑对方的立场、困难。如果想要对方赞同一个方案,要让他误以为这个方案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同时可以使用夸奖,赞美等方法。想要打动人心,就要将心比心,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尊重对方,不要使对方难堪,给对方说话的机会,要清楚的了解对方想要表达的东西,了解对方的立场,要经常性的夸对方,赞美对方。突然想起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当时,有个跟我一同进单位的校友,大家都是小白,都是什么都不懂,他却总是想要对我指手画脚,我自认为我还是一个很能听进去别人意见的人,但是听了他的话,却总是踩到坑里边,然后再遇到问题的时候,他对我指手画脚的时候,我就直接回怼他。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年轻气盛。年轻人嘛,想要表达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意见,情理之中,毕竟,刚进入单位,总想得到别人的认可。他说的对了,就听着,照做就是,不对的话,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就好了,何必回怼,让他下不了台。

  第三部分是改变对方的方法,这个也是要顾及对方的颜面,尊重对方,如果要指出对方的错误,也要以赞美来开端,无论对方取得再小的进步也要赞美。如果自己错了,要勇于承认。

  贯穿整部书主线是尊重对方,将心比心,赞美对方,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说起来好像都知道,但是要做到更为重要。

  人,生来就有许多缺点,自负,仰着面走路,怎能不撞墙呢?自负者从不听取别人的意见,一意孤行,认为自己永远正确。有的人,天生有本事,可以令人刮目相看,他们自负,情有可原,别人还能忍受,毕竟别人拥有自负的理由和原因。但是,有的人,脾气不好,又没本事,他凭什么自负呢?他只不过是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这种人自负,就是一种过错了,是不能让人忍受的。自负是一种不好的心态,所以,不管是有本事或没本事,自负心态都不可有啊。

  自卑,自己的天空总是灰色,认为自己事事不如别人好,对自己,没有信心。他们会不相信自己所取得的成绩,把“不可能”挂在嘴边,整天闷闷不乐,还会因天气、周围的气氛轻易影响自己的情绪,常会让自己盲目模仿别人。萨克雷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会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会对你哭。”如果不对自己的生活开心地一笑,生活对你的微笑又从何而来呢?自卑者与自信者的不同不过是看待问题的角度罢了,比如说,两个人都被石头绊倒了,自卑者通常会伤心地认为是上帝讨厌自己或者有人故意欺负自己,而自信者,他们则会很开心地觉得,这给了他们一个教训,告诫自己下次不会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也不会再已同一种形式跌倒。换一个角度看待这个世界,窗外或许会是一片飘着悠悠白云的蓝天。

  自恋,对自己过度自信,认为自己十全十美,觉得别人事事不如自己,它是在自卑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病态自我依赖。拉・洛克福库德说过:“自恋是比世界上最善于欺骗的人更加善于欺骗。”它往往让人给自己按上一些不存在的“帽子”,让人以为自己多么伟大,常常会觉得别人在妒忌自己,总给自己的过错找个“美好”的.借口,当收到挫折和失败时,会倍感失落。虽然比自负好一点了,但也不是个好性格啊。

  自信,对自己十分有信心,但不过度,能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心情、心态、情绪。李白曾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既然世界给了你生存的机会,那么,你肯定有贡献的能力,一定对社会有用,只是看你明不明白,肯不肯去做,敢不敢去“冒险”而已。俗话说:“自信乃成功之本,生命之本。”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别人能够相信你吗?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怎么生存下去呢?所以,同学们,打起精神做个自信的人吧。

  本书是当今世界最伟大的成功学家――卡耐基。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又高兴,又开心。因为这里面的内容教会了我很多的道理。比如:与人相处的基本技巧,*安快乐的要诀,如何使人喜欢你,如何赢得他人的赞同,如何更好的说服他人,让你的家庭生活幸福快乐等。

  在读与人相处的秘窍,我发现与人相处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里面有我们难以想象的事,有我们难以做到的'事,那我们怎样才能做到与人相处,和善为乐呢?做到这些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可是我在书中找到了一些答案的方法。

  书中曾这样说过“你要些什么?并不是很多的东西,可是真正需要的几种东西,你不容拒绝的坚持要追求,差不多每个正常的成年人想要的是:第一:健康、生命的保护。第二:食物。第三:睡眠。:第四:金钱和金钱能所买到的等。前面几点,现在差不多都能满足,但是,我感觉,就算满足了这些,还有一种东西那就很难满足了。就像弗洛伊德所说的:“成为伟大的人欲望。”

  与人相处中,还有很多想这样的励志的话语,其中有这样一句我非常的喜欢,“凡我所遇到的人,都有胜我的地方,我就学他那些好的地方”。是呀,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的,不要依偎的羡慕别人,要行动起来,向他人学*,向他人请教,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这本书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我没有办法控制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然后我又读了一篇“给人一个好的印象”给人一种好的印象,不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不一定要戴着金银首饰,即使穿着一件很不起眼的衣服,只要你的气质、神态在,自己就是最亮眼的。

  这本书中,我还深刻地记着一个道理:若与我应当成就的学业相比,我们不过是,半醒着,只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努力,相信自己,一定能战胜半醒。其实,在我们人生中有很多人需要我们的鼓励,支持。因为有了我们的鼓励他们才有动力。又是一天了,这时我读到《人性弱点》中的“如何鼓励人们成功”这一篇好长呀,这里面的道理也好多呀,读完这长长的一篇,我真的明白了,真的。我终于知道以前父母的用心良苦了。一个人的成功不仅靠自己,还有家人在背后的支持。

  “如果你错了就承认”一听到这题目,内容肯定丰富。这里面告诉我们,错了,就要快速,坦直的承认自己的错误,如果你错了,就要承认,让别人知道,你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这一点,都又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读完这本全书的内容之后,我明白了,人这一生没有十全十美的,是人都有缺点,有了缺点好好改正。

  对于戴尔?卡耐基编著的《人性的弱点》一书早有耳闻,学生时期,曾匆匆浏览,并未留下深刻的印象。工作之后,重新阅读这本经久不衰的书籍,感悟良多。

  第一次见到《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名字,以为整本书在讲述高深莫测的人生哲理,但事实上书中道理很少,大部分都是一些具有很好教育意义的小故事,这些故事像是一面面镜子,从这些故事中我们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从别人的为人处事中受到启发,从而认清自我、了解自我。

  书中反复提到一个核心思想:态度决定一切。书中每一个成功的人士,都有着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众所周知,大多数人的禀赋相差无几。那么,是什么造就我们,改变我们?是态度!态度是内心的一种潜在意志,是个人的能力、意愿、想法、价值观等在工作中的外在表现。正如书中所言,“态度就是你区别于其他人,使自己变得很重要的一种能力。一个人的态度决定了他的行为,决定了他对工作是尽心尽力还是敷衍了事,是安于现状还是积极进取。”

  作为信管部大家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担负着不同的工作职责,无论是新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还是现有生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我们都要端正工作态度,尽心尽力的去做好。我们要热爱这份事业,享受工作中的乐趣。

  除去态度,我在书中的另一收获是要养成良好的工作*惯。书中的许多提示与建议对于我们的实际工作都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作为一名系统维护人员,我们维护的系统琐碎繁杂,所涉及的各类维护项目比较多,如果没有一套有序的预防性维护计划,进行巡检和排故将会显得杂乱无章,显然会影响工作效率。如果养成良好的工作*惯,每天上班时先按照计划做一遍巡检,将会预先发现很多隐藏的风险,变被动为主动,工作起来也会游刃有余。当出现故障并解决后,我们也要养成随手记录的*惯,进行总结,查找共性,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最后,让我们端正态度,养成良好的工作*惯,积极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作者戴尔・卡耐基在引言中讲到:“这本书并不是按照通常意义撰写而成的,而是像一个孩子那样成长起来的。它是从实验室和成千上万的成年人的经验中成长、发展起来的。”这本书的内容恰好证明了这句话。

  心理学层面上讲人性是一个两面性的东西,我们可以预料它的优点,但往往忽略它的弱点。人性的弱点导致的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的缺点。在通读这本书后,你会惊讶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被我们漠视的细节。书名虽叫“弱点”,但它是在教我们如何改变自己并克服“弱点”,很常见却也很鲜活。

  其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的故事。获得好感的最简单、最明显且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记住对方的名字,让别人拥有自重感。这位忙碌的皇帝用许多方法去记住会面者名字,不得不说这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不过“良好的礼节”,艾默生说过,“是无数微小的牺牲换来的”。记住并运用他人名字的重要性不仅是领导者独享的,这对我们大家都有用。我们应该意识到名字所包含的神奇魅力,同理我们应该意识到每一件小事的独有吸引力。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接触这个社会,去和他人交流,去和不同的人相处。《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很好的向我们讲述了如何与他人相处,它交给我们的并不是热情激动的交谈而是举止间的礼貌与自信。

  在我看来,这本书仅仅读一遍是不能完全理解的,它有许许多多的细节,正如它多次的翻新与修订。良好的言行举止并不是一日养成,成功也是这样。从这本书的总结来倒推,我愿意用通往成功山顶的基石来形容它。人们都想获得成功,但由于人性的弱点,使得通向成功之路布满了荆棘。这本书就是要告诉人们,正视每一个人都有的本性上的一些“弱点”,以积极的生活态度、恰当的言行举止,去适应这些“弱点”,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与人交往中存在的'一些误区,从而获得在各个方面的成功。

  这样的道理说起来容易,但常常为人们所忽视。卡耐基提醒人们:“人性虽有缺乏,但若能激发对方的高贵情操,多数人都会真的以诚实、守信等美德反求诸已,化冲突为祥和。”

  这位“20世纪最伟大的心灵导师”用最简洁的文字写成这本书,用千万人的真实经历教会我们成功的秘诀。相比那种以书名博人眼球的心理教育书籍,《人性的弱点》以贴*生活的例子,把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都转化成真材实料。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值得阅读并且长久收藏持续阅读的书。

  读一本好书,让人受益匪浅……最*我就读了一本好书,从那本书上我学到了许多道理。那本书就是―――《人性的弱点》。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是美国戴尔・卡耐基所著作。那天在书店在快要离开时候,我看见了这本书,封面介绍―――激励万千读者克服困境,打造辉煌人生励志经典,吸引了我,让我毫不犹豫买了下来。回到家我打开书。看了。大概是写怎么于人交往让自己更懂得怎样做人,和一些克服困难内容……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一口气我读完了整本,好厚,但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这其中有一个让我影响深刻小故事:“在批评别人之前先批评自己,说是作者本人有一位秘书,这位秘书是他侄女,刚上任时,什么都不会,基本处处都做错,可每当做错时,作者不是劈头盖脸骂一顿,而是把自己以前也犯过类似错误说给秘书听,然后再说自己是用什么方法改正并不会再犯这种错误方法。到了后来,那位秘书工作就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似得,十分优秀……这本书上还有好多好多这种故事……故事很广泛,都是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中,从故事中叶能让人懂得很多到底,让我们在人与人交往中,更上一层楼。

  这本书真很值得一看,是全球销量仅次于《圣经》第二大畅销书。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知识量。多读一些好书,能让我们了解许多科学知识。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俗话说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多读一些书,能通古今,通四方,很多事都可以未卜先知。读书可以让我们励志。读一些有关历史书籍,可以激起我们爱国热情。读书能提高我们写作水*。读一些有关写作方面书籍,能使我们改正作文中一些不足,从而提高了我们*作水*。读书好处还有一点,就是为我们以后生活做准备。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各种知识,提高我们认读水*和作文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都有极大帮助。所以我们要多读好书,让自己过更加充实!

  和谐的人际关系、人人喜爱的形象、说服他人的口才、温馨甜蜜的家庭都是成就事业和幸福的元素,如何拥有这些呢?深刻剖析人性的弱点,才能更好的理解人际关系和与人相处之道,从而唤醒迷茫者的斗志,发掘身心中潜伏的能量,让我们的思想更成熟,举止更稳重。

  首先,我们必须懂得待人的基本技巧。如欲采蜜,勿蹴蜂房。上帝在世界末日之前,尚且没有审判人类的打算,所以我们不要一味的的批评、斥责、抱怨,而要不断地学*宽恕、体谅、了解他人,懂得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因为人性中最深的渴求就是被认同的情绪。世界上90%的的人在90%的情况下都不能做到用心去发现对方的观点和需求,并从对方的角度看待事情,如果你能做到,那你就找到了成功的秘诀。

  其次,我们必须懂得如何受欢迎。第一原则:对别人抱以真诚的关切。一个从不关心他人,对别人不感兴趣的`人,他的人生必将遭受重大阻碍、困难,给别人带来的困扰和伤害也最大。第二原则:微笑。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勇敢、诚实、乐观,良好的精神状态能够激发人的创造力。第三原则:记住你接触过的每一个人的名字。记住对方的名字,能使对方感到自己很重要,它可能会有点费时费力,但礼貌往往来自小小的牺牲。第四原则:做个好听众。倾听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最得体的恭维,想要别人对自己感兴趣,首先要对别人感兴趣。第五原则: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最使对方难忘的谈话,莫过于谈论他所熟知的事情,并且从中发现对方的闪光点。

  再次,我们必须懂得如何让别人同意你。威尔逊总统说;“如果你握紧了两个拳头来找我,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拳头会比你我的更紧。一场辩论下来,十有八九的结果都是没有结果,无论输赢,双方只会对各自的观点更加肯定,想要在辩论中获得最大胜利的最好方法就是避免辩论。正如一句老话所讲:一滴蜂蜜比一加仑胆汁能捉到的蜂蜜要多的多。如果我们是对的,就巧妙婉转的让别人赞同我们的观点,如果我们是错的,就坦率承认并认错。

  最后,我们必须懂得让别人如何听从你。理发师刮胡子之前,通常先给对方敷上一层泡沫。必须批评他人时,要用真诚的欣赏作为铺垫,保全对方的颜面,并加以鼓励,让错误看起来容易改正,从而使对方心甘情愿的接受建议。

  洛克菲勒在事业如日中天时曾向白罗雪说:“和人打交道的能力,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可以购买的商品,就像咖啡和糖一样。我愿意为这种能力付出代价,而且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高。人是社会的一员,社会是由无数的个体组成的,学会与人相处是我们追求卓越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途径,《人性的弱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人生的航程,使我拨开迷雾,坚定前行。

  前段时间,趁着假期,我阅读了这本由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心灵导师”的戴尔?卡耐基所写的《人性的弱点》。感受颇深,写心得体会如下。

  戴尔・卡耐基是美国的一位作家,《人性的弱点》是他最成功的励志经典。在这部作品中,他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对人性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和分析。这部作品是从一篇简短的演讲稿,经过15年的实验和研究,不断扩充而成为这样一部深受成年人喜欢的书,它告诉我们如何了解人,如何与人相处,如何让人喜欢你,如何使自己获得成功等等。卡耐基基金会曾经作过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在一个人获得的高额薪水中,只有不到15%是因为他的技术知识,而其他的'85%则是因为他的人际交往,也就是他的个人品质和才能发挥。所以,卡耐基认为,教育的最伟大目的不是传授知识,而是教人行动,而《人性的弱点》就是一本教人行动的书。

  阅读这本书,我常被作者的观点同化。比如作者认为:在人际交往中,不要经常使用“批评”,因为任何人无论做错什么事,而且不论他的错误有多么严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自责,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真正有智慧的人,都不会简单地批评对方,而是要试着去了解对方,弄清楚他们为什么会那样做。人都不会轻易地接受别人的批评,但几乎所有人都会批评人,只不过上级对下级当面批评比较多,下级对上级背后批评比较多,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批评,都会给人带来不舒服。那么如何避免不舒服呢?卡耐基在书中介绍了科学家达尔文的办法:(达尔文在撰写《进化论》时已经知道会受到宗教界的攻击)不要等别人来批评我们或我们的工作,我们要成为自己最严厉的批评者,我们要在别人有机会指责我们之前就找出我们的弱点,并加以改进。成为自己最严厉的批评者,就是进行自我批评。用现在的语言说,就是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找出自己做得不够的地方,改进在别人发现之前。多反思,必定少出错;少出错,就能少受到别人的批评,少受批评,就会少受伤害,少伤害就会多快乐,这样就能形成良性循环,使自己每天生活在愉悦中。

  卡耐基还认为:成功的第一要素,就是一定要喜欢你的工作,或者做你所喜欢的工作。入值2个月以来,明白运行是份单调的工作,但是,既然我选择了,那我就得喜欢这份工作,从中找到乐趣,就得对这份工作负责,就得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就得脚踏实地、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直至做细做精。

  这本书教给我的是一些处世的基本原则和生存之道,但还需要我不断反复研读。

  美国作者戴尔。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一书令我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临睡前总爱看看。清晰地记得文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俄克拉何马州的乔治*约翰逊是一家营建公司的安全检查员,检查工地的工人有没有戴上安全帽是约翰逊的职责之一。据他报告,每当发现工人在工作时不戴安全帽,他便利用职位上的`权威要求工人改正,其结果是:受指正的工人常显得不悦,而且等他一离开,便又常常把帽子拿掉。

  后来约翰逊决定改变方式。他再看见工人不戴安全帽时,便问帽子是否戴起来不舒服,或帽子尺寸不合适,并且用愉快的声调提醒工人戴安全帽的重要性,然后要求他们在工作时最好戴上。这样的效果果然比前好得多,也没有工人显得不高兴了。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生活中批评不但不会改变事实,反而会招致愤恨。应尽量去了解别人,而不要用责骂的方式;尽量设身处地去想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比起批评责怪要有益,有趣得多,而且让人心生同情、忍耐和仁慈。俗话说:良言一语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在每天的生活之旅中,应该多留下一点赞美的温馨,别小看这点小火花,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让我想起来我在教学总遇到的问题,我总是摆出老师的样子,整天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孔,对学生没有好声气。而且坚信对学生严格就是对他们的爱,呵斥责怪常是家常便饭。我总认为他们只有这样在课堂中才能遵守纪律,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那些7、8岁的孩子心灵很脆弱,真正能承受老师呵责的只是少数。有时过于严厉只会招致更大的抵触情绪,不但没有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如此效果让我深思,我为什么那么吝啬,吝啬对孩子们的赞赏。曾记得对学生队列队形培养时,有些同学课堂上总是乱动,不能坚持一会,为此我严厉地责备了他们,其实他们心中还没有这样的*惯,他们还小。即使那一会因为我的严厉而听从了,但是过了一会,他们还是显露孩子好玩的天性。如果我把方法变一下,赞赏那些表现积极的同学,相信效果会比一味指责要好。


我与地坛第二章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9)

——读《昆虫记》第二章有感(精选5篇)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的第36页。从“我把幼虫装进一个广口瓶”到“在任何时候,人们都是这样推理的”,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就是:科学术语和农民朴素的词汇在这里是不谋而合的,他们都把这独特的生命看做一个占卜神谕的巫婆,一个出神入化的修女。

  这句话写的是螳螂,如果直译这种昆虫并不叫螳螂,而是修女的披风。这与农民的神话不谋而合。不少书本中把巫婆刻画成会各种歪门邪道的老太婆,把修女则刻画的圣洁高雅,与巫婆正好相反。那么螳螂的名字难道不矛盾吗?后来才得知雌螳螂的外表长得像圣洁的修女,实则是个**不眨眼的恶婆,只要有虫在它面前飞过,无一生还。它们甚至还会杀死自己的丈夫,品尝到只剩两片轻薄的翅膀,也会丢下刚产下的孩子,仿佛它们不是亲生的,哪怕有昆虫在他面前袭击卵巢,它也会无动于衷,冷漠的走开。

  这些行为让我对死去的雄螳螂和还未出生的小螳螂感到一丝悲凉,不过也感到一丝庆幸,不是雌螳螂凭借雄螳螂自己瘦弱的身子,恐怕早已死于它手,更不会繁衍生息,若不是雌螳螂的狠心,小螳螂要如何成长成为一名合格的猎手。昆虫界就是这么残酷,自然自有安排。

  法布尔用30年的时间来研究,撰写《昆虫记》。他用富有诗意的文艺笔调向人们展现出一个绚丽多姿的昆虫世界。他用生动活泼、风趣形象的语言,详细阐述着昆虫的生活*性。

  小时候,在看《黑猫警长》动画片时,有一集讲了母螳螂在结婚当夜将公螳螂吃掉,然后黑猫警长来破案,发现这是为了以后的小螳螂生长,所有螳螂都必须面对的。我一直以为这只是编造的故事罢了,看了《昆虫记》后发现,这个动画片是真实的科教故事。让我了解到了螳螂以及像有螳螂这样的婚俗的昆虫无奈,母螳螂为了亲生子女能健康成长,只能忍痛吃掉公螳螂。

  在这本书里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体,娓娓道来,在对昆虫日常生活*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作者对生活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热爱。在创作这本书时,作者亲身融入大自然,不顾野外冒险的危险,只为更真实,更细致地观察昆虫的生活。

  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能想象到昆虫在活动的画面,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多么神奇的大自然啊!

  最*,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叫做《昆虫记》,我爱不释手,只所以我对他十分着迷是因为“它”可以回答我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问题。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世界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在田野经常闪烁的光,大家都知道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一直认为萤火虫是一种食草的动物,读了昆虫记之后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的就是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牙像蜗牛注射毒液,再将一种特殊的消化液将肉汤液化,这样蜗牛就成了萤火虫的美食。

  这本书的内容还十分丰富,什么昆虫都有,红蚂蚁,黑蚂蚁,白蚂蚁,这些小动物虽然微不足道,但他们的生活*性却让我大开眼界,还让我知道了昆虫的许多生活本领,像屎壳郎如何滚糞球,阐释入后脱壳的,有些昆虫十分恶心,有些昆虫却十分有趣。

  昆虫记的语言十分生动,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昆虫描写得活灵活现。法布尔所叙述的昆虫*性源于它的仔细观察。他用心去观察将昆虫的*性完完全全的记录了下来,让人们知道昆虫。

  今年暑假,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懂得了许多知识和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十八世纪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自幼就喜欢捕捉各种各样的昆虫,观察它们,研究它们,所以他才能取得现在的成就。《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世界科学经典著作,作者以细腻的观察、生动的语言、细腻的笔触详细记述了昆虫的出生、觅食、筑巢、婚配、死亡等自然形态以及新鲜有趣的故事。如推粪球的蜣螂如何扮演一个好爸爸的角色;听不到自己歌声的蝉儿怎样向他人展示那不成调的音乐;优雅动人的螳螂又是如何残忍地捕食自己温顺的情郎……

  自从读了《昆虫记》后,我就变得懂事了许多。因为我从迷宫蛛为了自己的子女献出生命,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从蜣螂推粪球,明白了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蝉儿破土出壳,明白了只要永不放弃,就能走向成功……这本书像一位无形的老师,激励着我,鼓舞着我。

  书中各种各样的昆虫都写得生动有趣,使我看得津津有味,然而这些故事的背后是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法布尔用其一生,都在观察昆虫、记录昆虫,从而编写了这本旷世巨著,他的这种痴迷、忘我精神,值得我们敬佩。

  《昆虫记》不仅能够使我们学到很多自然界的动物知识,更让我们明白一些人生的道理。

  这个星期,我花了九天的时间阅读完了著名科普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也让我喜欢上了它们。

  其中我最喜欢红蚂蚁,红蚂蚁全身都是红色,红蚂蚁能在很远的地方返回自己的家,原来它是靠一种特殊的感官功能。红蚂蚁还喜欢“抢劫”,因为红蚂蚁打架特别厉害,它们又不愿意哺育儿女,也不愿意去寻找食物。所以它们对其他各类的蚂蚁实施抢劫,让它们成为自己的奴隶,为它养儿育女,寻找食物。

  我还喜欢天牛,它生活在我的身边,经常可以抓来玩,以前只知道它会飞。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它力大如牛,善于在蚕农中飞翔,因而得天牛之名。天牛的幼虫喜欢躲在枝干,吸取营养。天牛的身体在枝干中慢慢长大,成熟后便从枝干中飞出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年的时间,因为它不知疲倦的挖掘着通道,因为为将来的飞走做好一切准备。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昆虫对于我们很重要,它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但是昆虫们慢慢的灭绝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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