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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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读后感 1

  (一)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二)

  读张爱玲的《爱》,不仅读出了那种情窦初开的悸动,更是读出了人生的遗憾和凄美。

  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有一个村庄小康人家的女孩子,约摸十五六岁,花样的年华,生得美,上门说媒的人都快踏破她家的门槛,但她却无动于衷。她穿着月白的衣衫,静静地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纯美的画面定格在她永远的记忆之中。她今生也许无法忘记,对门住的那个沉默寡言却目清眉秀讨人喜欢的年轻小伙,竟然主动开口和她说话。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激动而甜蜜的感觉顿时涌遍全身。仿佛就在这一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心中的爱情鸟,拍着翅膀扑扑扑地飞向了他,这种感觉,更强烈地坚定了她渴望的爱情信念。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终究要跟着他,无论天涯还是海角,都会义无反顾。

  这,就是爱。教人沉醉,又让人迷恋。

  遗憾的是,当他开口说出,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两人静静地立着,各自走开了。

  美好的初恋,有时像一朵含苞未放的鲜花。还未来得及在温柔的春风中盛放,就被一场突至而来的暴雨打落在地。后来,她被拐卖了。拐卖她的人贩子,不是什么强盗土匪,而是她的亲眷,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

  无数次历险和饱经风霜后,她再也回不到从前。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唯有挥之不去怀念,伴随着深深的喟叹,祭奠着青春时那夜桃树下美好的画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那个穿着白衣衫,被皎洁的月光洒满一身的姑娘,究竟在何方?那个帅气的小伙子,还会记得芊芊玉手扶桃树的那个纯美的姑娘么?两颗青春的火热心跳,是否被满枝的花瓣窥见和保存?

  春风不语。被命运捉弄的人儿,就像被时光扔进静静流淌的河流中去。即使泪流满面,水底的游鱼也不会知道心痛的感觉。

  在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的眼睛竟然有些湿润了。不是我脆弱,而是被深深地感动了。

  在人世相遇的时光中,千万别错过了握手和表白。错过了,也许就不会再来了。

  (三)

  一直很喜欢张爱玲。都说张爱玲的小说好,散文更好。她的小说大部分渗透着一种苍凉,使读者常陷入一种很深很沉的痛与窒息的压抑状态,而她的散文却常是她对生活的理解和感悟。

  张爱玲的文章向来深刻,她的这篇《爱》很短小,却又很精美。有着散文的质朴,同时又有小说的情节。它描写了一段短暂的爱情情感片断,却又将这个片断化为了永远。

  《爱》描写了一个很美的故事:春天里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她邂逅了他。轻轻地,他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么?”就这一句问候,却胜似无尽的话语,深深触动了她的心。世事的变化无法预料,女孩的命运十分坎坷,他们没能再相见。老了的时候,她依然怀念那相见短暂却是她一生中最绚丽的瞬间,依然记得那句“噢,你也在这里么?”

  这篇文章的结构如它的故事一样简单,开头交代“这是真的”,这是作者的坦言,简单却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让

  张爱玲读后感 2

  初涉《金锁记》时,并不喜欢曹七巧这个角色,她粗鄙小气,尖酸刻薄,然而待到最后“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无声怅然地走了,心中蓦地涨的难受。一生悲剧,年华葬在金钱这件“长满了虱子的华丽袍子”之下,谁见得曹七巧的辛酸,徒留人性兀自挣扎,只余一个“可恨可悲”的疯妇。

  七巧嫁入姜公馆,又当上了二房奶奶,这一切本是她所渴望的好事。长在市侩的七巧,对于金钱自然是追求的,但不至于疯狂。然而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七巧自卑多疑,小气刻薄,搞得婆媳不和,与其他几房闹心,连下人都对其指指点点。

  待她终于有了一双弱儿女后,她也未因此获得婚姻的幸福。二房终日病在榻上,她又自以为是地爱上了小叔子季泽,偏偏流连花丛的季泽颇顾忌伦理,不沾家里人,到头来还是七巧一场无奈的单相思。婚姻与爱情双双落空,七巧不甘心,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现在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她不甘心,不甘心。老二和老太太的死,更是加剧了这种心理,放大了她对金钱的占有欲,开始耍泼,但是一直到这里,曹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并不过分,仍可以说是一个市侩小寡妇为了日后不被欺负而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搬出了姜公馆后,姜季泽找上门来。此时的七巧已是一个守寡富婆,她牺牲了青春和爱情得到的财富终于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因此,在这个时候她也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身心已被黄金枷锁禁锢的曹七巧机警地想到了自己生存的钱,“这一转念使她暴怒起来”,在试探中得知他的来觊觎着她的钱,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意识到爱情的虚假,大怒之下把季泽赶出了家门。七巧的精明虽然保住了自己用青春换来的金钱,却也同时无情地捏破了七巧对爱情最后的企盼和希望。七巧在瞬间的天翻地覆中,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爱情的无望,但却是自己将之明朗化,并将之毁灭,是自己将自己推到了这一步边缘。风吹过来,七巧猛然惊醒,她跌跌绊绊地爬到楼上,轻掀开窗帘,为的是再看一眼季泽那仓皇逃走的背影。风将窗帘吸了回去,也风干了她的泪,风干了她的那颗曾经爱过他的心……爱情破灭,泪眼婆娑的在窗前凝望着绝望:“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可以说,这时的七巧才真正地疯了,也许正如她所言,“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这或许是她曹七巧心中的底线吧,人性的底线崩坏了,整个人也就“疯狂”了。

  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一步步在金钱这件虚妄的华袍之下,人性一点点丧失,人格渐渐扭曲。她教育子女吸食毒品,教儿女漠视爱情,干涉甚至破坏儿女即将到手的幸福。她自个儿不幸福,也不愿别人圆满,即便是自己的子女。曹七巧就此从一个被迫害者沦为迫害他人的非人。一切都是以金钱来衡量,她老对长白长安说:“你们要晓得当心,谁不想要你的钱?”

  她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使得夫妻不和。至于女儿的婚事,“若是家境推板一点的,七巧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若是那有财有势的,对方却又不十分热心”,“高不成,低不就,一年一年耽搁下来”,待到长安真正有所倾心之时,曹七巧又好巧不巧地插上一脚,以儿女的幸福为自己陪葬。这种变态的心理,正是由于先前底线的崩坏,无限放大了她对金钱的欲望。

  什么都靠不住,只有钱,只有钱,才最忠诚。这种唯钱心理下,即便是儿女,也是无所谓的,只是恶毒地用他们的幸福为自己陪葬。七巧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儿女守住立身之财,但是实际上七巧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所作所为不是为儿女在觅幸福,只是一次次地打破他们原本就不多的幸福泡沫。若是真以金钱来衡量,那么世上怕是没有真正的幸福了吧。因为金钱,才错过真正的幸福,已经说不清是该恨还是该叹了。“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哪怕她自己能意识到“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但黄金枷已经牢牢地禁锢了她的身心,使她沿着自虐和他虐的恶性轨迹无可阻挡地往下滑,一直滑到人性扭曲的最底层。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可靠的,只有沉默的黄金才是最忠实的。

  也许七巧的过世并不是结局,一切还是在原来的轨道上继续,长百和长安已经深受七巧的影响,七巧的死对他们来说是解脱,但谁又能肯定他们不是下一个七巧呢?黄金枷锁,锁了几代人,伤了几颗心?作文

  张爱玲读后感 3

  如果说,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么我则认为,社会的不公,命运的苦难,教会的是成长和强韧。

  白流苏——读过张爱玲《倾城之恋》的人都知道,在众人眼中,她是一个用青春去并最终获胜的女人。她虚荣,做作,美丽的假面具下深藏着人性的卑琐。

  但我却不这样看。

  在张爱玲细腻笔调下,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性鲜明的白流苏,而且看到的是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其实,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个白流苏,不是她影响了社会,而是社会造就了她。

  并非每个人都能坚守自己的理想底线。能够流芳千古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在社会底层徘徊往复的*凡人。他们的生活并不理想,人生经历了种种不*与坎坷。如果事事顺心,谁不想过自己理想主义的生活呢?但是现实给出的回答是适者生存,你只有在摸爬滚打中才能继续前进。

  白流苏,再怎样,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曾说:“我又没读过两年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我能做什么事?”她甚至说:“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从她的字里行间,可见当时的女性根本就是个缺乏自立的弱势群体。在她们的潜意识里,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属品,婚姻则是她们的庇护所和炫耀的资本。

  白流苏在这样的社会大染缸里,成了卑弱、虚荣、庸俗的.金钱奴隶,她追求婚姻的动机也许就是这样。后来白流苏变得强势与精明,大概是对自己坎坷命运的一种无奈抗争吧!原本还指望婚姻能带给她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幸福的生活,但随后的婚姻失败浇灭了她的幻想。她忽然发现自己不仅失去了男人,还要忍受娘家人的白眼。世态炎凉把她赶入死胡同,她没有退路,只能做出选择。她不愿也不肯接受女人只能由男人支配和摆布的现实。为了命运,她宁愿把自己当赌徒,狠狠地与社会现实赌一把。

  她赢了,范柳原是她成功的作品,也是她炫耀的工具。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她选择的只是用女性特有的方式来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这难道有错吗?

  如果认为白流苏做作,那就是不理解她了。在我看来,像她这样并无多少赌本的人,能做到的就是尽量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确,范柳原一开始对她并非真心,两人在一起不过是各取所需。虽然最终两人患难见真情,但这是意料之外的,并不能抹去她的现实主义动机。

  尽管白流苏有些作风我不认同,但是她的性格不得不让人折服。人生困境教会了她成长,让她不顾世俗偏见,从单纯走向成熟,从大家闺秀转变为社交名媛,以老练的手法游离于各种场合。对于她后一次婚姻的胜利,我不得不说这是智慧与手段的完美结合,也是白流苏的高明之处。她大胆、努力,精于算计,敢于打破陈规,最终成全了自己的念想,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这便是我眼中的白流苏,一朵绽放在男权主义时代的强势玫瑰!

  张爱玲读后感 4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张爱玲读后感 5

  私以为这样的雨天,倚窗而坐,沏一盏清茗,读上半卷宫词,几篇散文实在不失为一件美事。在这喧嚣的城市中,偶尔附庸风雅仍是极为必要的化用襄王登兰台之宫时慨然之言:快哉,此雨!

  的确,这样的雨天邂逅爱玲的散文实在别有一般滋味。诚然,爱玲的散文远不及其小说为人所称道,但寥寥数语间仍可见那份独属于爱玲的惊心,冷艳。别人笔下千篇一律的温润缠绵到她这里竟是这般阴森,灰暗。

  是的,这才是爱玲,绝代风华的爱玲。虽然顶着才女头衔的她的名字几乎至于家喻户晓的地步,然而对她的了解和喜爱实在是小众的,甚至于将她当做那一派上不得高台盘的言情作家,这实在是大错特错的。

  爱玲的文字之美不在于情节,不在于辞藻,单单在那一点阴森的灰暗,那一丝惆怅与绝望,是真正的缠绵。

  所以曾经有有识之士谈到爱玲小说的改编剧,认为即便是王家卫都无法拍出那份味道来。《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半生缘》这几部脍炙人口的小说曾被改编过数次,无一例外,都是失败之作。电影电视剧,讲究的是市场,是营销手段,所以为了吸引眼球往往喧宾夺主,哗众取宠,抛却了本身作品的内核,基调,转而追逐大众的浪漫调子。实在是大错特错,尤其是类似于《倾城之恋》这样疑似大团圆的剧本更是惨遭毒手,私以为《倾城》的惆怅无奈不亚于《沉香屑》。所以说,许多人眼里的爱玲根本上是称不上才女与绝代风华的,或者说,他们所认识的,根本不是爱玲,因为爱玲的情怀,她的愁,人们不懂。

  看过爱玲的照片,实在称不上是一位美人。然而,她身上所透出来的那一份冷艳高贵却是直逼你的眼目的。曾经有人拿民国时代另一位有名的才女林徽因与她作对比。林的确也是难能一见的才女,然而不同的是林的美丽是明媚的,是较为贴*生活的,换言之所有女人都愿意自己成为林徽因,但是鲜少有人希望自己是张爱玲。爱玲的风华似乎全靠那一份冷艳的气质。那为什么说林也是难能一见的绝代风华呢?因为这两人的美不是源于外表,而是内心,才华使之出众。所谓美人,未必需要秉倾城之貌,最重要的还是蕙质兰心。试问谁会喜欢一个双目无神,空洞乏味的木头美人。单凭美貌,无人能真正做到风华绝。我们现在形容美人的倾国倾城一词最早源于汉武皇后李夫人,而让阅尽无数美人的汉武帝终生年年不忘的原因却是她最后拒见圣颜的聪慧之举。而即便是以红颜祸水著称的杨贵妃,她的美丽也不是空有美貌的,通音律,善霓裳舞,这些都表面杨玉环可并非只是一个木头美人。

  说回爱玲的文字。其实我一向是非常反感学校语文教学中对文章的鉴赏方式的,这种鉴赏仅仅只能停留在辞藻的层面,即使对情感的品位也太过于格式化,而不能深刻到韵味。真正好的文章往往不会是因为它华丽的辞藻,它往往只是一种共鸣,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并不是这些条条框框,简单粗暴的赏析所能表达的。对爱玲的文字,我想起红楼梦中,薛宝钗的花语:任是无情也动人。然而,她却也不是无情,反倒又是一种薄情转是多情累的感觉,是的,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靠的还是一种感觉。

  今日本来不过是心血来潮,却不想洋洋洒洒倒是写了这许多,似赏析又不是赏析,然而,依旧还是觉得有些亵渎了这份怦然心动,反倒败兴当真是悔之悔之!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阅读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1)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1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读后感。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2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3

  从另一个侧面这可以说明,抗战对中国的.影响是全面的。回到故事本身,这样的一个情节匆匆闪过或许意味着: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故事也是这么演绎的。常看见有人评论:最喜欢看前半部分曼桢和世均慢慢好起来的情节,而对于后半部分的疏离则跳过为好。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似乎故事里面的情节正在现实里栩栩如生地上演着:到了一定年纪的男女都被长辈催着结婚;同样的,许许多多的人并没能坚持自己的爱与理想,而与现实选择了妥协。有时候,我们只是以为一小步的妥协,却是往现实迈进了一大步。

  这并不是说向现实妥协真的就是什么坏事。只是到头来才真心发现了曼桢一句“我们回不去了”这么一般的感慨。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实往往是国人最大的信仰。这倒可以再一次联系起抗战的话题:战争的硝烟从中国蔓延向世界,而上海和重庆依然能够车水马龙、歌舞升*。

  所以,我觉得后半部分的情节更有回味的价值。曼璐也不是坏人,至少她还是曼桢的姐姐,最终还能体谅这血缘里面的情感;世均也非无情,只是在现实压下来的时候无力抗拒;至于曼桢本人,倒更是太多的感慨。她本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女子,却在滚滚红尘中被风吹得飘荡,最后只留下一句“回不去了”的感慨。与之类似的还有叔惠。现实里的时间匆匆流过,没有公主王子一般的童话。

  应该说,目前为止,在我读过的中国小说中,没有一本能像这本小说给予我如此的震撼。自以为可以与时事隔离的人们,以为自己可以在自己有限的世界中寻求完满,却不知道现实与世界无声无息地压过来,到头来,空留下一句感慨——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4

  《半生缘》是张爱玲写的关于两对爱人有爱却失之交臂不能相守一生的故事,故事情节中爱意绵绵,却也夹杂着求而不得的痛苦,结合张爱玲的一生,也许这篇故事写的是她颠沛流离的一生。

  顾曼桢和叔惠在同一个厂里更工作,而叔惠和沈世钧是老同学,在叔惠的介绍下世钧也来到了同一个厂实*,在不断的接触中,世钧对这个安静、善良的女孩子投去的目光越来越多,在经历一些事情后他们在一起了,沈世钧为此感到十分的兴奋,并为了娶这个自己心爱的女人与家里做思想上的斗争,在新的一年来临时叔惠和曼桢一起来到世钧家,在这里,叔惠遇到了翠芝并慢慢的开始交心了,然而翠芝却是封建家庭的大家闺秀,而叔惠只是一个穷小子,在权横和顾虑下,叔惠只好忍痛与翠芝保持着距离,而在此时,曼桢的家庭情况被沈家知晓,世钧的嫂嫂不断撮合着世钧与翠芝的婚姻,最终两对恋人在家庭和当时的社会制度的迫害下硬是被拆散,曼桢进入一段痛苦的婚姻最终离婚,而叔惠也过着情感流离的生活,多年过去,当年轻的面容已布满沧桑时,叔惠回到上海,人还是从前那个人,但那段时关却怎么也回不去了,曾经的情即使还在,但怎么也没办法再拾起,物是人非,情在,阻碍却也比从前还来得坚固。

  读完这本书后,脑海中挥不去的是曼桢在忍受着痛苦时对爱人深深地思念和期盼,在得知爱人婚讯后的心灰意冷,和在家庭婚姻变故中的坚强和冷静,曼桢是可怜的,即使那时先进思潮已经开始蔓延,而她却依旧被旧思想牵绊,甚至赔上了自己的一生,此时,我想到的是张爱玲,这个出生在大家族中的小姐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而在明白情谊不再时勇敢的选择离开,敢爱敢恨的性格不正是文中的曼桢所有的。张爱玲出生在一个富贵的大家庭,免不了会有点势利的性格,她一生漂泊,最终孤独的病死在一个小公寓里,没有一人的陪伴,身体与精神上的痛苦一直在折磨着她,然而她笔下的人物却一个比一个坚强,满怀着对幸福的期望,同时每个人物都是敢爱敢恨的,性格鲜明。

  不管是曼桢还是张爱玲,她们的感情都是弥足珍贵却也是穷尽一生去付出的,联系现在的情况不免会有些对比,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广,快餐爱情时有发生,因为分手离婚产生的纠纷时常能占据新闻的头条,而早恋的思想也开始蔓延开来成为一种趋势。虽然时有这样的事件发生,但是不管在什么年代依旧会有千千万万个张爱玲或顾曼桢存在着,或者千千万万个沈世钧为了守护所在意的人而努力奔波着,年代的牵绊越理越清,那些满含真心的人也越来越坚定,我相信,世钧和曼桢的结局会变成一个美好结局。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5

  但凡是读过《半生缘》的读者,想必没有人是不为世均和曼桢没有结果的感情而感到惋惜的。我们惋惜造化弄人,明明彼此相爱的他们却不能相知相伴,我们更惋惜时间无情,岁月匆匆转眼间你为人夫我为人妇,回首过去只觉得恍如隔世,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灰意冷的了。

  小说的开头就说明了这段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多么残忍。爱情刚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满心欢喜,欢喜到幻想着以后的一切都会是美好的。她爱着他,他爱着她,这也许是极其普通的事情,然而对他们自己来说,却像是千载难逢的巧合。他们的正式交往这样让人意外,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追求,没有露骨的爱情宣誓没有玫瑰,但是却让我们觉得这样的开始是那么的浪漫。虽然张爱玲的语言极其*淡,但却可以让读者感动万分。原来爱情的告白可以这样,“曼帧,我有话对你说,我有好些话对你说”。简单到让人无法相信这就是爱情的告白语,但是就是这含糊的告白,曼帧却听懂了,也领会了。如果后面没有发生那么多事情的话,曼桢和世钧会顺理成章的生活在一起,过着*淡却幸福的生活。但张爱玲怎么能让她写的故事流俗,故事才刚刚开始而已。我忽然想起鲁迅曾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想必张爱玲就是非常擅长于把种种美好一一毁灭在人们面前的。内心里生生的疼才能让人更记住这个故事啊。

  一切都是因为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才会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我总是这样想着。但转念想想,他们也是两个可怜之人罢了。我渐渐对曼璐和祝鸿才有了一丝的理解和可怜。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全都是曼璐和祝鸿才的错吗?他们虽可恨,却不见得是这一切的原因所在。对曼桢痴心至此的世均最后不也放弃了吗,他和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女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觉得这真是可笑,但这却是现实。曼桢坚强执着如此,最后的最后也屈服了。我想如果我是曼桢的话,我可以为了孩子和我不爱的人结婚,但绝不会和我恨的人在一起,即使割舍不下孩子我会带着他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虽然对祝鸿才和家人的恨或许会伴随我一生,看到孩子会想起这伤心的一切,但我会努力去寻找一种方式来忘记痛苦的往事。然而她没有这样做,她和她深深恨着的人结婚了。他们就这样各自拥有了自己的家庭,仿佛过去的一切是一场梦一样。

  但十四年后的再次相见却提醒着他们这不是梦。他们曾是深爱着彼此,他们原可以好好地走在一起。但是什么都没有了。正如曼桢最后对世均说的,我们回不去了。谁都回不去了。隔着十四年的悠悠岁月,是怎么样的一种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啊。这样的结局让人多么不甘心,但在时间的洪流里他们改变了多少,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没有更多的言语,只有一声又一声的叹息。细细想来,一切的一切,都因为命运的安排那么多的巧合足以让人屈服。天意弄人,只是天意弄人。

  张爱玲在《半生缘》的最后说,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合上书,我想着,没有了热情,没有了怀念,但他们心里仍然存着彼此。是这样的吗?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6

  我为文章拟题目,并无定法,有时是喧嚣之后,梗括出中心,有时必先定题目,免得支蔓地太开,就如此际。

  *日重读《半生缘》,这是我读的张爱玲的第一部小说,从此,很长一段时间沉浸在张爱玲文字的风情里。

  世间事推究起来都很宿命,一旦电光火石般的碰撞起来,才发现因果的导线早埋在红尘里。大一寒假,我高中时代最要好的男同学把一本《半生缘》轻巧的放在我案头,以先知的口吻告诉我:“看看吧,你会喜欢的,符合你的气质。”就象中了魔咒一样,看看,就喜欢了。

  除了初恋男友直接晋升为丈夫的他之外,这位男同学是唯一的相交最深的异性。高中毕业后,我们保持通信五年,频率当以周计。青春懵懂的岁月里,一份至真至纯的友谊,但已失了音信四年多了,一如这小说的名子“半生缘”,多少情缘是无法一辈子的。淡若水的友情亦或书中的风月浓情,阴错阳差中,丢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小说中的这个句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总在某种情境漫上心头,浸的心酸酸涩涩的。任是繁华,任是落寞,谁又能回得去呢?

  曼桢和世均是回不去了,所以张爱玲安排他们向前走,让世钧与翠芝卸下旧情爱的包袱,达成一种谅解,去了新的天地。让曼桢在慕謹处照水临花,再现生机。初读时,我甚至是厌恶这样的安排。“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是我那时无法理解的,真爱一次,足可澎湃一生的,如何就潮*浪静了呢?渐经了一些人事,也相信了,命运的风无止息的吹,情感和灵魂行走在路上,总渴望寓所的,再执拗的人也走不回光阴里去。

  一直都喜欢张爱玲以*静的笔调写爱情,*实琐碎如家常日子。爱情到底不过是凡俗生活的一部分,任心底阳光普照,如花怒放,欣喜和激动,缠绵和深挚,表现出来,不还是一粥一饭,半丝半缕的沉溺和庸常吗。爱的佳境当是爱着而不自知,就如世钧冒雨走了远路为曼桢找回丢掉的一只手套,然后颇费踌躇的交给她。就如曼桢要为世钧整理回家的衣箱,他的衬衣领带和袜子,一样一样经过她的手,那种异样感觉,就如他们在不甚干净的小饭馆吃午饭,曼桢在水杯里为世钧涮干净了筷子。当时过境迁,这此曾漫淡不经的细节,成了心上的落英缤纷。有时越是情真意切,表现出来越淡越浅,回味起来越绵久纯正。

  太多的人*惯把爱情戏剧化,一旦说了爱,就要约会,礼物,急着关怀和殷勤,生怕负了爱的浪漫,而忘了扪心自问,正如张爱玲笔下的另一个人物所言“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

  世钧和曼桢是尽了工夫恋爱的,没有情书和密约幽会,只慢慢走*,渐生了解,情朦如隔雾,全非言情小说中,搭台唱戏一样尽情悲欢,是读到后来,曼璐鸿才这对卑鄙的夫妇,设了陷阱把同一轨道的两个人驱散,曼桢的抗争,她在绝望里对世钧的信任和盼望,曼桢被囚禁后,世钧的焦灼和追寻,十八年后知道了使他们分离的,多少年来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他们感到的凄凉的满足,我也才满足的确知,他们是那样爱着的,曾是彼此全部的需要和存在的快乐。如许深情,张爱玲只以浅语写就,看罢方知,一旦这爱消歇,便从此无心爱良夜,十八年都纠缠不能释怀的,就是,那时彼此是不是一心一意的。

  是的,是一心一意的爱的。擦肩而过的瞬间都奋力伸出了搀挽的手臂。奈何命运布下阴霾,让他们看不见对方,错过,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多少年后,我才理解了,我同学所谓的符合的气质,那时,我是爱生活的,如许多的年青的人,爱的热烈,简单,唯美,自然就有随之而来的惶然和落寞,张爱玲恰站在时间之流的彼岸,拍击着浪花,凉冽的渐落在此岸人的头脸上,指引我们向时间的深处望去,向人性的肤浅和算计里望去。他总是一副历经沧海指点归帆的闲雅姿态,一语就道破了我的寞。

  何止我,这一定也符合了许多人的所谓气质吧,总有一些人,如翠芝在新婚红烛下悲泗淋漓,对世钧的问:“怎么办,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但依然得把生活继续下去。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有些东西拥有过,却无法永恒,还占去了心地,只剩荒芜。不仅爱,许多东西。

  生命的底色就是苍凉。我们只是侥幸活得有些色彩。

  市场门口有卖氢气球的,美丽而饱满。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惶急又惋惜的喊:“我的气球飘远了,我抓不到它了。”她妈妈劝慰她:“飞就飞吧,放在那儿也慢慢瘪了。”其实,饱满的生命也如此,不知所终或日渐空瘪,抑或暴破。生命是终将荒芜的渡口。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7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我们处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动不动就说永远,好像我们做的了主似的。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永远,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吗,其实海很容易会枯,只要不下雨就行了,石也是很容易烂的,沧海也不会那么容易变成桑田。

  我时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幽僻的小道两旁,春深似海。阳光透过密密的叶子光影扶疏斑斑点点地照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空气中还合着新鲜泥土的芬芳。我沿着马路厓一路向北,停在一棵巨大的老槐树下,双手合十,白色的槐花上还未来得及蒸发的雨滴滑过我长长的睫毛,那时,外面的世界是书本上的世界,那时梦想是和大家一样成为科学家,那时,不懂岁月匆匆,可是我却忧郁的像一潭深蓝的湖水。

  当初说好的要一起迈向未来的发小,现在竟都过上了他们父辈一样的生活,早起晚睡,暮鼓晨钟。青春是一趟单向的列车,轰隆隆地从起点开向终点,却永远不可能返回。陌生的,熟悉的,一见如故的,日久生情的,分道扬镳的,念念不忘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或喜剧。

  高中时的一个同学,她经常会用“一切都尘埃落定”作为每次作文的结尾,我时常咬着笔头,接过她刚完成的大作,一边看,一遍望着窗明几净,三层的教学楼,下面是乌压压的人群,头顶呼啦啦的风扇吹得我手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个遍》沙沙作响。

  宿舍床头永远摆着看不完的课外书,每读到一句优雅的句子就好像照进了一缕阳光,深蓝的湖水激起了千层浪。我还记得当我读到“等到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辨”这句话时,兴奋了好久,生活的向日葵斗转星移,努力向阳花开不败。

  有一句特别好的话叫做“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大抵是失意之人所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孟郊定是写不出来,人总是在受挫时刻骨铭心,人总是在郁郁不得时妙笔生花。

  记得*慕蓉说过一句话“我的生命如此美丽,心中又怎能不充满诗意”。世界这么大,每一处污秽放大都会胆战心惊,每一处诗意放大都会美得惊心动魄。在碧波荡漾的青春里,用一支杨柳枝的笔书写那些年的樯橹灰飞烟灭,梅花落尽柳如烟。

  在浅浅的时光里,我想深深地说一句,此刻正青春,清风人相随。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8

  缘起缘灭,何以半生?

  读完张爱玲的《半生缘》,想到早年间有一个同名电视剧,主演是林心如,故事就是来源于张爱玲的这部小说。

  名为“半生缘”,男女主角们爱情的缘分也真的只有“半生”。世钧与曼祯的爱情让人唏嘘,两人之间缘分使然,不断错过。可怜一生一世一双人,最终没能长相厮守。书中描绘的两个人含蓄的内心世界让人无法理解,现代人的感情来也快,去也快,所以人们表达情感也更加赤裸裸,更加直接。喜欢是一定要让对方知道的,有什么误会也是及时解决的。如若曼祯与世钧能够在争吵时将误会解释清楚,怕最后的结局应该不会是悲剧。

  曼祯告诉世钧,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听到曼祯这么说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那么迷茫,他是在跟时间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从曼祯讲出回不去,他知道这是永决,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可能像电影或者小说里写的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哄闹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你无法掌控的,好像有魔力,他就是这样长在了你的脑海里,你的举手投足间,你的一颦一笑里。你没有刻意地去忘记,或者努力地去想起,那些静静地呆在角落的物品,那些呆在角落的照片,你从来不会触碰,也不会去看,不会去想,可你无法抹去他合理存在的事实,也抹不去那段时光,那段回忆。

  午夜梦回时,你像一个幕后操纵者窥探着他的一切,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身影,他的拥抱,他看着你时坚定温柔的眼神,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好像跟在他后面,他牵着你的手一起流浪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园,一会儿又好像带着你去父母家一起谈天说地,一会儿又好像牵着你的手在夜深人静的凌晨去压大马路,你在梦中仍然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么厚实,你迟迟都不愿醒来……

  不禁叹气了,正如张爱玲书中所写的:“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中间好像隔了一层,喝再多的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9

  其实真的读完了这本书,也就这样了。

  被之前的情节牵绊,心境也跟着起伏跌宕,好在最后结局也算完满,先前的遗憾在时间流逝中随着烟消云散了。

  我一定要夸一夸张爱玲的文笔!无论是比喻还是细节,仿佛不能再找到一个更好的描述了。她的立足点总是新颖脱俗又十分贴切,实在让人佩服。

  只是一想到她对曼桢遭遇的勾勒,就不免惋惜。爱玲人似乎是淡淡的,心也有些冷冷的。(之前喜欢她,就去看了传记,这里了解一点,那里补看一些,对爱玲也不是一无所知。)在她作品中的体现应该就是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的错过了。(其实每一个人物都很立体)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豫瑾,他有担当、有勇气,对于曼璐,他付出过真心,惋惜她的遭遇。对于曼桢,他总是给予关心,也是比起前者,曼桢应该才是他心里的一抹白月光。对于妻子,或许缺少爱情,但他们“看起来很幸福”,他给了妻子一个家和一个家该有的丈夫。这个开放式的结局:他去重庆了。我很庆幸他没有被写死,我相信这样的人总该有一个美好的后半生。

  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想着,我一定有很多话要来总结。可是零零碎碎的情感在书完结时也不想再捡起来拼凑了。

  也是看完了这本书,才大致明白所谓半生缘,大概就是:今生有幸遇到你,陪你走过“半生”,在分叉口告别,很多年后回头,你依然在那,只是我不能回去找你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10

  《半生缘》读来让人心是揪着的,刚开始的世钧、叔惠、和曼贞其实都在生活的洗刷下褪去了原本,他们都回不去了。

  世钧和曼贞最早也是因为叔惠才认识的,那时的三人组里世钧总是沉默的,而叔惠特别善于交际,曼贞又是那样的活泼。三人相处来倒好像世钧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人。然而又是世钧在中间起到了很好的调节。刚开始一度以为叔惠是和曼贞很适合的,包括最后也抱着这样的期望。世钧的退缩妥协其实在刚开始作者便表露出来了。一直不敢向曼贞表露,躲的远远的,即使在知道了曼贞也是喜欢自己的时候,也是那样扭捏说着:“要知道是这样,即使别人抢了去,我也要去抢过来的”。

  可见世钧是畏惧于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然后选择逃避的。世钧内心是深爱着曼贞的,但他可以说更深爱的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曼贞的前面的。对于他放弃工作回南京工作也是作出了决定辞职后才告诉曼贞的。

  想来就觉得世钧那种性格的人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还从没有想过同曼贞商量下。连作者好似也惊奇给他拉来了外衣,这样也可以为曼贞分担些,可以借用家里的钱来解决他们婚姻。世钧又怎可能不了解曼贞,她是绝不愿意这样的。然而他依旧这样做了,也只是事后去告诉了曼贞。想来当初他为了工作和父亲生气跑出来工作,现今又选择回去不正是他性格使然嘛。他对曼贞的爱也是深切的,纯洁的,但他从没有真正走进过她,没有懂她。两人因为曼璐吵架,然后再也没有相见,直到十几年后各自经历生活的顛沛流离再相见已经再也回不去了。两人从没有相到曼璐导致了他们吵架,最终也使得他们两个彻底分离。

  其实打一开始曼贞便和世钧讲到过了姐姐,这些好似不愿向他人提及,即使三人中的叔惠曼贞也没有提起过。当再次换做从世钧口里谈到姐姐曼璐的时候,竟成了他们的抉别。

  世钧是在曼璐将红宝石戒指送还他之后离开了上海,他还以为她同豫谨结了婚,然后匆匆忙忙回去赴了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宴。其实当初也有和丁小姐结婚的可能,甚至是其他几个表姐妹。只是正好那段时间出现在他身边的是石翠芝罢了。实在有些不解世钧并没有亲口听到曼贞决绝的话,便能抛去之前的一切。结婚当晚世钧和翠芝都知道他们走错了,可已经没有后悔了。

  其实这样或许才是注定最好的归宿,起码生活上是幸福的,只是各自心里备受煎熬罢了。曼贞始终在等他,最后那封情书中曼贞说得我想你知道,无论何时,总有个人在等你。

  她等来了世钧,可是也是她说得:“我们不可能了。“其实他们倒真的回不去了,世钧知道了自己真正的内心。倒好希望他们两个和叔惠、翠芝那般,从来没有真正走*开始过这段感情,便不必承受这薄薄的半生缘的煎熬。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2)

——张爱玲《牛》读后感通用5篇

  张爱玲《牛》读后感 1

  在张爱玲《传奇》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张爱玲《牛》读后感 2

  张爱玲,一位才华横溢的优秀奇女子,本该享受童年快乐时光的她,在四岁时,母亲便离开她前往外国留学,八岁时母亲回来把她送入学校改名张爱玲,十岁时父母离异,童年没有父母陪伴的她依然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目标不抱怨,爱憎分明,敢爱敢恨。

  她的才表现在写作方面,她把母亲和姑姑的对话,从叔叔的口中所听到的故事都记录下来,编写成一部部广为流传和受喜爱的.小说,比如《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等等,她也有个怪癖,上学时期的她总会忘记写作业,每当有人问她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一声:“哦!我忘了”,她就是这样的独一无二。

  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那种享尽荣华富贵的舒适,只有一张床,简简单单地生活,写书,写文献。她描述自己的生活为“老鼠洞中的生活”,就是每天待在宿舍里面,基本不出门,偶尔要参加聚会也是悄悄的来,悄悄的走。有个粉丝戴小姐每天跟踪她,把她丢弃的垃圾都捡来研究,揭露了张爱玲的很多隐私,这让她非常的生气。之后她更加封闭了。

  她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尽量不让自己麻烦到别人,我觉得对于她,或许真的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得之所想,得之所欲。尽管这个悲惨的晚年生活让人觉得有点感慨万分,这么一个才女晚年竟然如此凄凉,当然这个凄凉要打个双引号,每个人的感觉不一样。在她临终前,她整理了自己的房间、信件及重要证件并打包,就这么清清白白又冷冷清清地走了。她在遗嘱上写到:“死后马上火葬,不要让人看遗体,不要局限任何葬礼仪式。骨灰洒向空旷无人的地方。”

  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不给别人麻烦却用孤独和才华给人留下更多真实、自然、坚持,做最真实的自己。在她的作品中承载了她对世界的看法,她值得我们一直铭记。

  张爱玲《牛》读后感 3

  *日,拜读了中国现代作家张爱玲的短篇小说《封锁》,心中颇有感触。作者以精致、细腻的写作手法,把电车封锁期间发生的人物故事娓娓道来,象叙家常般自然流畅、生动形象。使读者如同身临其境一样感受真实的故事画面。

  整个小说以电车封锁为主线,描写了封锁期间人们的各种表现形式以及吕宗祯与吴翠远的偶遇相恋的故事。又以一个山东乞丐的吆喝声首尾互应,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状态,使人物形象都活灵现地展现于读者面前。

  作者用敏锐的、善于观察生活的思维,把人物的形态、动作、语言都刻化地惟妙惟肖,让读者读起来沉浸其中、意味深长。象吕宗祯吃包子时被报纸粘住时粘住的细节、吴翠远衣着长相的描写、医科学生修改人体骨骼众人围观的情景、吕宗祯遇见妻侄董培芝的.逆反心理以及吕宗祯与吴翠远相遇时层层深入的情感描写等等,都如同作者亲自经历一样逼真,让读者读起来回味无穷。

  文中吕宗祯为躲避妻侄董培芝,假装与吴翠远套*乎,却假戏真做,互生好感恋爱的整个过程是充满戏剧性的,是美好的,可到最后电车发动那一刻,吕宗祯却又筱地离开了吴翠远,回到了原来的座位上,一切象没发生一样,又恢复了原样。这也让女主人公突然醒悟到:“象整个上海打了个盹,做了个不*人情的梦。”结局说不上伤感,但却充分讲述了男女在电车封锁的无聊状态下偶遇相恋,在电车启动时思维又恢复正常,如梦初醒般又步入正常生活的情感历程,让读者感同身受,无限想象。

  我只想再好好的地几遍《封锁》,感受作者那流畅、不俗的文笔和真挚细腻的情感,品味她带给我的美好精神食粮。

  张爱玲《牛》读后感 4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牛》读后感 5

  终于读完了手头的这本《张爱玲传》。说终于是因为断断续续读了有一段时间了,每天下午休息的时候会读几页,但是其实读得很认真,因为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机会看她的生*,而不只是她创作盛年时的作品和人们眼中她的作派。

  我算不上她多么铁杆的迷,因为性格里浅薄的一面让我本能地不太愿意看悱恻凄迷的故事,如果是故事,我更喜欢喜剧的结局,如果是散文,那另当别论。最*可以看一点情节曲折复杂或者一些从开始注定结局无奈的故事了,但也只是浅尝辄止,以前是更加囫囵吞枣地匆匆略过很多不愿意看到的关于人性恶的细节的。但是我对她有些好奇,可能是因为不太了解她去国离家之后的境遇,以前所有看到的都是关于她在上海出名出得辉煌灿烂以及这些年再次卷起的热潮,可我知道,那短暂的几年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

  我不太喜欢斩钉截铁地评价一本书或者一个人,因为觉得自己可能不完全了解背后的故事。从这本书我得到我想要的信息,这大概就够了。作者体会得比较细腻,对张爱玲的描述多引自张爱玲自己的散文集子里的原话,这大概是因为,对张爱玲这样一个人生*的描述得到第一手的.资料有一定的难度。有一点恼人的是,偶尔有错别字,还有就是有些大约是比较经典的话在不同段落里重复很多次的引用,使整个文章的气息也跟着压抑起来,也可能是因为在写张爱玲的缘故,而她的很多故事是那样一种调调。不过,我还是很勇敢地把它给看完了。关于她在美国三十多年的生活只占整本书的很小的一部分,想来一是因为资料有限,二则她最出名的作品都是在上海的日子里写就的,但这一小部分我仍然看得仔细,因为觉得,人生被隐去的大部分的岁月其实是*淡和挣扎。

  看的过程里,时常会停下来,想一想,总觉得是有很多话要说的。看完后,又在心里沉淀了几天,却突然觉得,说什么好像也都是花架子,再重复或者引用原文也没有意义。只感叹,人生,是一件很真实的事。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3)

——张爱玲传读后感通用5篇

  张爱玲传读后感 1

  默默地蹲在沉旧的地板上,那一刻的她,心中充满着惊惶和恐惧。她低着头,悄悄地啜泣着,是那样无依无靠,又是那样地楚楚动人,泪,顺着瘦削的脸庞,滴落在冰凉的地中,微微张着双眼,望着落日悄然而下,竟是如此凄美啊!余辉依然洒着大地,衬着她那张高傲的脸。

  是的,她要强,不会向命运低下她那孤傲的头。但今天,她却被他重重地打了,像阳光割锋利的玻璃般尖锐,耀眼的光芒四处飞溅,没有留下一点残照。她知道,是因为她,所以她恨她﹗或许有一天,她会轻轻地离开,离开这个昏暗的家!

  终于,她离开了,是那么的毫无牵挂呀!孤身一人,徘徊在车水马龙的街头,身穿奇装异服,昂首阔步地走着。是寂寞,还是孤单?可她却仍然有着如同曾经的高傲,不拘于世俗!只因她成了上海最受欢迎的女作家。

  她高傲,执笔淡淡地描绘着画,不辞辛苦地为自己的作品配着,不给予人。

  她高傲,爱呆在爱丁顿公寓中,却不轻易见人。

  她高傲,只爱胡兰成一人,直到最后被抛弃,也如初,尽管他无意于她常相厮守了。

  对,她被抛弃了,却仍至作文死不渝地爱着他,没有停止。在《半生缘》中,她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看看吧,这是一个多么疯狂的呐喊!但是,也很凄凉,因为她爱得太苦了!

  最后,她没有了他轰轰烈烈的爱,失去了她惊世骇俗的才,更是不能自拔。她依就无怨无悔,虽然“曲中人散尽了”,她只说了一句微不足道的话:我将只是萎谢了。

  她也很爱《红楼梦》,可能是爱那千古佳句吧“一曲红楼多愁梦,情天情海幻情身”,也可能是爱林黛玉和贾宝玉一见钟情的爱!不过,当黛玉红颜已逝,他们阴阳相隔时,她却只是凄怆地笑,我知道,那种笑叫苦笑,是情非得已,更是爱!

  我曾细细想过,她若没遇上胡兰成,也许就不再会拥有这“天涯海角有我在牵你招你”了。她会似曾经,慢慢地写着,写完她的成名作《第三炉香》、《第四炉香》、《第五炉香》……她会再成为上海最受欢迎的女作家,更不会不能自拔了。

  我看见她缓缓走了,仿佛只有她那若有若无的倩影,细长的指尖佛拭着脸,凄然泪下,只为说;什么都失去了,什么都没了。

  她真的什么都不再拥有了,她太高傲了。

  张爱玲传读后感 2

  默默地蹲在沉旧的地板上,那一刻的她,心中充满着惊惶和恐惧。她低着头,悄悄地啜泣着,是那样无依无靠,又是那样地楚楚动人,泪,顺着瘦削的脸庞,滴落在冰凉的地中,微微张着双眼,望着落日悄然而下,竟是如此凄美啊!余辉依然洒着大地,衬着她那张高傲的脸。

  是的,她要强,不会向命运低下她那孤傲的头。但今天,她却被他重重地打了,像阳光割锋利的玻璃般尖锐,耀眼的光芒四处飞溅,没有留下一点残照。她知道,是因为她,所以她恨她﹗或许有一天,她会轻轻地离开,离开这个昏暗的家!

  终于,她离开了,是那么的毫无牵挂呀!孤身一人,徘徊在车水马龙的街头,身穿奇装异服,昂首阔步地走着。是寂寞,还是孤单?可她却仍然有着如同曾经的高傲,不拘于世俗!只因她成了上海最受欢迎的女作家。

  她高傲,执笔淡淡地描绘着画,不辞辛苦地为自己的作品配着,不给予人。

  她高傲,爱呆在爱丁顿公寓中,却不轻易见人。

  她高傲,只爱胡兰成一人,直到最后被抛弃,也如初,尽管他无意于她常相厮守了。

  对,她被抛弃了,却仍至死不渝地爱着他,没有停止。在《半生缘》中,她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看看吧,这是一个多么疯狂的呐喊!但是,也很凄凉,因为她爱得太苦了!

  最后,她没有了他轰轰烈烈的爱,失去了她惊世骇俗的才,更是不能自拔。她依就无怨无悔,虽然“曲中人散尽了”,她只说了一句微不足道的话:我将只是萎谢了。

  她也很爱《红楼梦》,可能是爱那千古佳句吧“一曲红楼多愁梦,情天情海幻情身”,也可能是爱林黛玉和贾宝玉一见钟情的爱!不过,当黛玉红颜已逝,他们阴阳相隔时,她却只是凄怆地笑,我知道,那种笑叫苦笑,是情非得已,更是爱!

  我曾细细想过,她若没遇上胡兰成,也许就不再会拥有这“天涯海角有我在牵你招你”了。她会似曾经,慢慢地写着,写完她的成名作《第三炉香》、《第四炉香》、《第五炉香》……她会再成为上海最受欢迎的女作家,更不会不能自拔了。

  我看见她缓缓走了,仿佛只有她那若有若无的倩影,细长的指尖佛拭着脸,凄然泪下,只为说;什么都失去了,什么都没了。

  她真的什么都不再拥有了,她太高傲了。

  张爱玲传读后感 3

  其实开始对张爱玲并没有很多的认识,只知道她是很著名的作家,很受人喜欢,写的小说很被喜欢。尽管从小就听过她,却只看过她的《倾城之恋》。当时看的时候也是很粗略地一扫而过,以至于现在有些情节已想不太起来,对于“倾城”之说,也没有很深刻的理解。现在来看《张爱玲传》,才对张爱玲有了更多的理解,但也不算全面和深入。

  都说环境对一个人有很大的影响,显然地,这对于张爱玲来说同样是适用的。出生于那样一个显赫的封建贵族家庭,虽然张家早就走向了下坡路,但旧制度的崩坏一时还没有打破这些家庭日常生活的*静,张爱玲的幼年就是在富裕的物质生活、阔绰的排场下度过的。张爱玲的父亲是个典型的遗少式人物,有旧式的文化教养,会吟诗做赋,这对她的学*都有一定影响。幼年的生活于她而言是“温暖牌朦胧的、橙红色的岁月”,此时的她是快乐的吧。

  然而,在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同时,张爱玲对西式教育也有着深深的向往。后来父母离婚,在父亲家里受到严重的不公*对待,甚至差点因病而死,于是她进到母亲家中,开始她一心向往的生活。但她与母亲的隔阂渐渐加深,母亲致力于培育她成为一名标准的淑女,但她却常让母亲失望。母亲对她的冷淡也使她的生活越来越不愉快。而且在出国留学深造的计划失败后,她进入香港大学学*,在此阶段内打下了西方文化和历史的底子,也逐渐形成自己的人生观。

  “出名要趁早”,这是我对张爱玲的名言中记忆最深刻的一句。确实,她从九岁就开始写作投稿,“向编辑先生进攻”。后来陆续在学校发表文章,在大学毕业后开始在文坛上出名,红极一时。她一直渴望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于是她在西方一份英文月刊《二十世纪》上陆续发表英文文章,如《中国人的时尚和生活》、《中国人的亲教》等,这些文章也让外国人对中国有了新的认识。她的家庭背景和她受的西式教育使她能够以独特的视角真实地写出中国人的形象和中国现状,她对中国人的劣根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她是一个矜持孤傲的人,以其意智心灵对生活有着很清醒的认识。她的很多作品也体现着她对生活的认识,对世事的洞明.......

  她的作品到现在仍有很大的市场,现在也仍然有很多的张爱玲迷,对张爱玲及其作品深深喜爱着。张爱玲是一个善于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悲天悯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淡漠寡情。

  其实整本书读下来,我对张爱玲的认识也很浅,很模糊,最感兴趣的也是她和胡兰成的爱情。她是一位很有情才的作者,她的家庭背景和她受的教育使她对每一样事物都有自已独特的见解,她的勤奋好学也让她更加出色。她才华横溢,她淡漠孤傲,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人生。我既羡慕她的才华又同情她的孤独,她晚年生活的凄凉。曾有人这样评价张爱玲:“只有张爱玲才能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以及极度的寂寞”,而我很希望拥有同她那股对世界锐利而清醒深刻认识的眼光。

  张爱玲传读后感 4

  终于读完了手头的这本《张爱玲传》。说终于是因为断断续续读了有一段时间了,每天下午休息的时候会读几页,但是其实读得很认真,因为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机会看她的生*,而不只是她创作盛年时的作品和人们眼中她的作派。

  我算不上她多么铁杆的迷,因为性格里浅薄的一面让我本能地不太愿意看悱恻凄迷的故事,如果是故事,我更喜欢喜剧的结局,如果是散文,那另当别论。最*可以看一点情节曲折复杂或者一些从开始注定结局无奈的故事了,但也只是浅尝辄止,以前是更加囫囵吞枣地匆匆略过很多不愿意看到的关于人性恶的细节的。但是我对她有些好奇,可能是因为不太了解她去国离家之后的境遇,以前所有看到的都是关于她在上海出名出得辉煌灿烂以及这些年再次卷起的热潮,可我知道,那短暂的.几年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

  我不太喜欢斩钉截铁地评价一本书或者一个人,因为觉得自己可能不完全了解背后的故事。从这本书我得到我想要的信息,这大概就够了。作者体会得比较细腻,对张爱玲的描述多引自张爱玲自己的散文集子里的原话,这大概是因为,对张爱玲这样一个人生*的描述得到第一手的资料有一定的难度。有一点恼人的是,偶尔有错别字,还有就是有些大约是比较经典的话在不同段落里重复很多次的引用,使整个文章的气息也跟着压抑起来,也可能是因为在写张爱玲的缘故,而她的很多故事是那样一种调调。不过,我还是很勇敢地把它给看完了。关于她在美国三十多年的生活只占整本书的很小的一部分,想来一是因为资料有限,二则她最出名的作品都是在上海的日子里写就的,但这一小部分我仍然看得仔细,因为觉得,人生被隐去的大部分的岁月其实是*淡和挣扎。

  看的过程里,时常会停下来,想一想,总觉得是有很多话要说的。看完后,又在心里沉淀了几天,却突然觉得,说什么好像也都是花架子,再重复或者引用原文也没有意义。只感叹,人生,是一件很真实的事。

  张爱玲传读后感 5

  终于读完了手头的这本《张爱玲传》。说终于是因为断断续续读了有一段时间了,每天下午休息的时候会读几页,但是其实读得很认真,因为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机会看她的生*,而不只是她创作盛年时的作品和人们眼中她的作派。

  我算不上她多么铁杆的迷,因为性格里浅薄的一面让我本能地不太愿意看悱恻凄迷的故事,如果是故事,我更喜欢喜剧的结局,如果是散文,那另当别论。最*可以看一点情节曲折复杂或者一些从开始注定结局无奈的故事了,但也只是浅尝辄止,以前是更加囫囵吞枣地匆匆略过很多不愿意看到的关于人性恶的细节的。但是我对她有些好奇,可能是因为不太了解她去国离家之后的境遇,以前所有看到的都是关于她在上海出名出得辉煌灿烂以及这些年再次卷起的热潮,可我知道,那短暂的几年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

  我不太喜欢斩钉截铁地评价一本书或者一个人,因为觉得自己可能不完全了解背后的故事。从这本书我得到我想要的信息,这大概就够了。作者体会得比较细腻,对张爱玲的描述多引自张爱玲自己的散文集子里的原话,这大概是因为,对张爱玲这样一个人生*的描述得到第一手的资料有一定的难度。有一点恼人的是,偶尔有错别字,还有就是有些大约是比较经典的话在不同段落里重复很多次的引用,使整个文章的气息也跟着压抑起来,也可能是因为在写张爱玲的缘故,而她的很多故事是那样一种调调。不过,我还是很勇敢地把它给看完了。关于她在美国三十多年的生活只占整本书的很小的一部分,想来一是因为资料有限,二则她最出名的作品都是在上海的日子里写就的,但这一小部分我仍然看得仔细,因为觉得,人生被隐去的大部分的岁月其实是*淡和挣扎。

  看的过程里,时常会停下来,想一想,总觉得是有很多话要说的。看完后,又在心里沉淀了几天,却突然觉得,说什么好像也都是花架子,再重复或者引用原文也没有意义。只感叹,人生,是一件很真实的事。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4)

——张爱玲《心经》读后感 (菁华3篇)

  张爱玲的作品中,我顶中意那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心经》。它像天边一朵淡淡的微云,没有风情万种的浓烈,却一直余韵未了,久久回荡在心里。那一年,23岁的张爱玲已经红遍上海滩,她奇装眩人,才气放恣,不可一世地自恋着,如她自己坦言的那般“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在乱世里,她写人间烟火,她的那些女主角,个个失心疯般,爱得毫无道理,也没有退路。张爱玲的心里也是活着一个乱世的,她说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心经》的故事很简单,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和父亲间相爱的故事。二十岁的许小寒,有着完美的家庭,不错的追求者,这个年纪的孩子,也许所有的心事,就是学校的功课,周末的郊游,和橱窗里的漂亮裙子。可二十岁的许小寒,她所有的心事和秘密与父亲相关,那个四十岁不到的男人,和小寒一起去看电影,会被误会是她的男朋友。

  整个故事的调子是寂寥的,天地般苍茫寂寥。

  “她坐在栏杆上,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在那儿。背后是空旷的蓝绿色的天,蓝得一点渣子也没有……这里没有别的,只有天与上海与小寒。”典型的张爱玲的语言,让人心惊。

  小寒的父亲许峰仪在十多岁的年纪便结婚生子,因此在小寒二十岁的时候,他还是个四十岁不到的优雅男人。小寒与父亲间的默契,还有两人间奇怪的气场,在故事的中段才被点破。然而小寒的爱是绝望的,她二十岁了,不能再赖着不肯长大。二十岁生日的当晚,小寒在沙发上搂着父亲的脖子,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纵然母亲自动隐退,淡得像个符号,她的爱也是不可能的,没有退路。许峰仪当然心知肚明,除了孩子的天真,小寒没有一直待在父亲身边的筹码。许峰仪自然而然地爱上小寒的同学段绫卿,那个长得与小寒相像的女孩子——“绫卿看上去凝重些,小寒仿佛是她立在水边,倒映着的影子,处处比她短一点,流动闪烁。”也正如母亲说的那样,“你爸爸不爱我,又不能爱你”,所以他只能爱绫卿,把对小寒的一腔温柔转移到绫卿身上。

  一个唯美的故事,尽管有些病态,还是好看的。我始终觉得张爱玲有恋父情结,因为童年的缺失,也因为在她的两段里面,她都像那个天真的许小寒,需索着父亲般的爱。

  在小说的世界里,张爱玲写遍人世间最凄凉最绮丽的爱情,她也懂得人性的不纯粹,因此有了那些爱情里的女子曲折幽深的心事和计较。然而文字与现实始终是隔着一层距离的,当23岁的张爱玲遇见胡兰成,一点脑筋都不肯动了,不动脑筋只动心,“人生在撒手的一刹那”,奋不顾身地成就一段旷世爱情,金色的永生。在胡兰成面前,她的骄傲与不可一世的跋扈统统不见了,低到了尘埃里,在他面前,她像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仰视着他,崇拜着他。

  多年之后,人到中年的张爱玲落魄地流浪到了美国,遇见大她30岁的作家赖雅,在落魄的生涯里,仰仗他那么点的气概,站在他的身边,她也像个孩子般,天真地需索着他的爱和温度。文字的世界里成熟理性,现实生活里,她永远都是个孩子,仰着脸天真地注视着大人们来来往往,仿佛这个世界与自己毫无关联,只有在“失去人与人交接的场合”她才能“充满的欢悦。”

  《心经》与张爱玲的那些名篇比起来,也许太过晦涩,不够深刻,然而我就是如爱张爱玲般爱着这部边缘化的小说。我觉得在小说里面,是有着她自己的影子的。张爱玲的凉薄,注定了小说的悲剧,然而真正爱过的人,始终是幸运的。在她的小说里总是看到人生的苦短——又苦又短,而爱情的刹那,便是金色的永生。

  张爱玲无疑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所以,她的.作品也毫不忌讳的呈现出社会万千现象。在小说《心经》里,她向我们娓娓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故事,关于恋父情结。从心理学角度上讲,这种事也无可厚非,而张爱玲运用西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恰如其分地将这种隐匿的情感展现在我们眼前。无疑,恋父开始,注定是一场宛如飞蛾扑火的情殇。

  小说开头,张爱玲虽未直截了当地挑明许小寒和她父亲之间的微妙关系,但从小说细节之中也能略窥一二。

  许小寒对父亲的过分依赖和对朋友的炫耀,张爱玲写得细致入微。许小寒和父亲一起到国泰看电影,被人误认为是男女朋友时,她心中甚是得意的。而从她和父亲的合照及他父亲的化装照中,我们也不难想象出她对父亲撒娇的情态。许小寒一直拒绝长大,也正是因为她感觉到了长大后的微妙变化,她宁愿没长大,一直与父亲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

  许小寒爱慕着自己的父亲,必然于无形中伤害了自己的母亲。当一个女人过了三十,青春不在,她的心灵必定是敏感而又脆弱的。试想某一天,当她满心欢喜地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可她的女儿却不以为然的笑了,接着自己的丈夫也跟着笑,她的心情会是怎样。记得某一个人讲过,笑是最有魅力的,同时也是最有杀伤力的。而此时此刻,这种笑无疑成了最尖锐的武器,让她遍体鳞伤。可是,她无法去责怪她的女儿,因为,女儿依旧是那般的天真可爱。她只能默默地说服自己不必去在意。而当她最后明白,女儿那时是故意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心已*静如水。对于许小寒,她终究无法去恨。她只能幻化成一缕数不尽凄凉的轻烟,无奈地看丈夫离自己越来越远。

  而许小寒依恋着自己的父亲,这对她自己也不好受。她拒绝了其他爱慕者,选择蹉跎岁月,只是因为她的父亲。其实在这里,这一场情感纠葛的罪魁祸首何尝不是许小寒的父亲呢。因为他对许小寒的纵容,让许小寒先陷进泥淖里不能自拔。而他即时脱身,但他却不是选择好好对待自己的妻子,而是选择和许小寒的朋友段绫卿在一起。段绫卿,在见到她的那刻,他就说和许小寒有点儿像。段绫卿,对于他来说无疑是根救命稻草;而他对段绫卿来说,有的只是金钱和地位的诱惑吧。或许,我们永远无法看得真切。许小寒知道段绫卿家的难处,所以她开始极力撮合她和龚海立相好。龚海立家境好,又有前途;段绫卿,人聪明,又有美貌。她觉得两个人极有可能在一起,而这里或许也是她自己的父亲的缘故。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确的,当她听见父亲说段绫卿和她长得像时,她就害怕了。所以,她才会这么迫不及待。当她得知父亲与段绫卿的事时,她表现出来的激动高过她的母亲。她要去段绫卿家游说段绫卿的母亲,却被自己的母亲拽了回来。或许是赌气吧,她选择与龚海立订婚。这里,龚海立无疑是可悲的,许小寒之前假装不知晓他对自己的心意,是由于许小寒的父亲;现在,许小寒决定和他订婚,也是由于许小寒的父亲。这,对他是福,还是祸呢?

  仿佛在一夜之间,这个曾经令人羡慕的美满家庭突然变得摇摇欲坠。隐匿在其间的恋父情殇,不外乎是一颗定时炸弹。许小寒的母亲,心里是痛苦和绝望的,她最后也只能说自己会坚强地活下去,心中却是无限凄凉。

  《心经》,区区二百六十个字,却道理深深,其精神在于人们所有苦恼都是因为我们执着所带来的。执着自我主义,执着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执着自己所认识的一切,读《心经》就是要破除执着,在自己得到觉悟的同时,帮助他人醒来,**自己。

  世间一切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它们都不可能独立存在着,都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并按照自身不同的方式而存在着。

  为什么说苦恼都因为执着而来,因为我们对某一件事过于执着,就会使我们对某一件事情的理解和判断总是停留在已有的认识和固有价值之下,束缚了我们的思维,甚至把自己原本就是错误的认识作为正确的认识左右自己的思维,有时还会让自己走入迷洞,将自己错误的价值观作为判断事物的标准,许多时候在说的执迷不悟就是这个道理。人们往往因为太执着于一个目标,一种观念,一套方法,失去对自我的开放性,不知道因为时光的流逝和环境的变化,去改变自己的观念和思想,这种思想一旦形成是极其可怕和危险的。

  佛教所说“不执着”,并不是无所谓而放任自己的人生态度,这里所说的不执着是指不为过往的认识所局限,而要适时地因为事物发展变化的状态调整自己,“不执着”,是提醒我们要用变化发展的观念去观察事物,分析加工后得出正确的判断。人生不可能明白很多道理,但有一条是非明白不可的,那就是要知道,我们生活的社会每时每刻在变化,我们身边的每个人也每时每刻在变化,就是说,人的思想也是每时每刻在变化。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外界的变是相对的,内心的变是绝对的。一阵风吹动了柳枝,柳枝温柔地摇动起来,因而人们都喜欢看杨柳的美和柔。但事实上,风不动,柳不动,是我们心在动。无论自己曾经的观念多么正确,也要舍得放弃旧思想,去吸收新的符合形势的新思想,那怕是自己一时还不太接受的。人不可执着地固守着某一种观念和对某个人的认识,“不执着”永远是对的,“执着”却肯定是错的。

  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从事物的表面现象作出取舍和判断,眼见不一定是真的,而是要认识现象背后的因果条件。就像是一对夫妻,不能因为一时的吵闹去否定多年来的感情,既不可把夫妻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从一而终,也不可太执着夫妻间的每一件事和每一句话,要永远记住,夫妻首先是不同的独立的个体。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就是这个道理。

  旧事物不灭,根本谈不上新事物的产生,旧思想的不去,也不会有新思想的形成,没有新思想的形成,也就永远不会进步,甚至很快被社会淘汰,所以在生活中,一直被人们赞美的“执着”两个字,实在是需要我们重新去认识。有灭才有生,我们都是在生灭过程中,学到知识,得到精神。

  由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经历和经验,故此,纵然是相同的事物,不同的人也会是不同的见解,所以我们许多时候不要去追求对某个事物是否能得出相一致的答案,一切法则现象和事物都是变幻莫测的,是无常的,无我的,好的不会停留,坏的亦会消失,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执着呢?为什么不能看开一点呢?为什么不能够包容一点呢?

  读《心经》就是读一部易懂的哲学著作,里面许多道理正是我们生活中需要懂得的,读《心经》,用心去感悟。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5)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10)份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情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通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况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现在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而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悲剧。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可以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同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终于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己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己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来的轨迹。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这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惹自己家里人”。后来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知道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己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己的女儿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现在,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www.eduche.com)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表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知道而已。
  
  常常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自己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但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己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一定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前几天到网上找书单的时候看到推荐这本张爱玲的《金锁记》,想着从没看过张爱玲的小说于是准备翻翻看。

  最初对张爱玲的了解是看了一个关于张爱玲和前夫胡兰成的纪录片,觉得这是一个有才华却很悲情的女子,因为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胡兰成就问了一句她的收入情况如何,她就觉得胡兰成是在关心她了,付出了所有却还是难逃被抛弃的下场,可能是她原生家庭的原因,她让人觉得很阴郁,她写的这本《金锁记》也是个很悲情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七巧的女子,她是一个小商贩家的女儿,在当时门第观念深刻的时候原是不可能嫁到官宦人家当太太的,但是因为姜家二公子天生是个病秧子,其他门当户对人家的小姐不可能嫁给她,老太太为了让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二儿子,就取了七巧。

  故事一开场就是两个丫鬟在讨论七巧的身份,足见七巧在家里地位是很低的,可能七巧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被瞧不起,所以把自己保护在硬硬的壳里,在待人处事方面无比尖酸刻薄,处处使坏,实在不是一个让人喜欢的角色。

  七巧有个哥哥,应该也是个不争气的,他总想从七巧身上捞点好处。七巧嘴里骂着哥哥,但心里却希望哥哥能够关心和支持他,一边骂一边给哥哥钱物,她在娘家其实也是没有任何依仗的。

  丈夫和老太太相继去世,分家产的时候到了,起初对家产的分配七巧是万分不满的,但是发现撒泼没用后,也只得接受现实,带着儿子女儿租房度日,但因有田地在,日子应是过得不差的。

  倘使分家后七巧好好培养一对儿女,在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大家庭后,她的日子应该也是很好过的,但她继续挑事,不好好管教儿子导致儿子出去鬼混,怕儿子鬼混又急急忙忙给儿子娶妻,儿子娶妻回来她又经常从儿子口中打听他们夫妻的私事然后到处宣扬,儿媳气病之后儿子又出去鬼混,她就挑选身边的丫鬟塞给儿子当姨太太,为了不让儿子出去还带着儿子抽鸦片,简直不能更坏了。

  如果说对儿子的教育失败,那么对女儿的教育就更加失败,在不需要裹脚的年代,她硬是逼着女儿裹脚,女儿出去读书本来可以脱离她的魔掌了,她又硬生生把女儿关在家里让女儿一起抽鸦片,致使女儿快三十岁还未结婚,三太太给女儿介绍了一个对象,本来两人相处得很好,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女儿也坚定的戒掉了鸦片准备重新开始了,七巧又从中作梗让女儿的婚姻告吹,女儿又开始堕落抽鸦片。

  最后七巧病死了,女儿和儿子都搬走了,结尾说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应该预示着持续在儿子女儿身上的悲剧还将继续。七巧是可恨的,为人尖酸刻薄还拉着儿子女儿陪她一起堕落,同时,她也是可悲的,在临死前她觉得自己三十年来一直带着黄金的枷锁,倘若当初没有为了钱嫁进姜家,而是嫁给了隔壁肉铺里的小哥或者她哥哥的拜把子兄弟,生活也许清贫,但应该还是安稳的。

  关于婚姻

  老话一直说婚嫁要“门当户对”,这里的“门当户对”不一定是指的家里的官阶财产相当,更重要的是两家人的三观要合,在那个年代,门第观念是非常强烈的,七巧只是一个小商户人家的女儿,根本是不可能进入大户人家的,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在姜家的悲剧。

  七巧的个性应该是很要强的,为了不被别人欺负和看不起,她层层武装自己,让自己尖酸刻薄,但是这样也没有逃离她被瞧不起的事实,随便一个下人都可以在背后议论她,她的强势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分家产时不公*,在抗争无果之后就接受了现实,明明知道哥哥很不靠谱,她还是在心里期望哥哥能够关心她。

  关于教育

  曾今百家讲坛里有一段很火的话,你恨谁就把自己的女儿培养得很坏,然后把女儿嫁给他,然后他们家起码三代不得太*。虽是稍显夸张的玩笑话,但是却也不无道理。

  在大多数中国的家庭,母亲对子女教育上的影响远远比父亲大得多,其实在搬出姜家的时候,七巧完全可以重新开始,好好教育子女,乐享天伦,然而她却一步步把子女推向深渊,自己也因为抽太多的鸦片病死了。

  无论是前阵子看陈果《最好的孤独》还是弗兰克尔的《活出生命的精彩》都讲了心灵的富足的重要性,逃避现实或者伪装坚强都不能让自己真正的强大,要让外界都伤害不了你,自己正真强大才是正解。

  初涉《金锁记》时,并不喜欢曹七巧这个角色,她粗鄙小气,尖酸刻薄,然而待到最后“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无声怅然地走了,心中蓦地涨的难受。一生悲剧,年华葬在金钱这件“长满了虱子的华丽袍子”之下,谁见得曹七巧的辛酸,徒留人性兀自挣扎,只余一个“可恨可悲”的疯妇。

  七巧嫁入姜公馆,又当上了二房奶奶,这一切本是她所渴望的好事。长在市侩的七巧,对于金钱自然是追求的,但不至于疯狂。然而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七巧自卑多疑,小气刻薄,搞得婆媳不和,与其他几房闹心,连下人都对其指指点点。

  待她终于有了一双弱儿女后,她也未因此获得婚姻的幸福。二房终日病在榻上,她又自以为是地爱上了小叔子季泽,偏偏流连花丛的季泽颇顾忌伦理,不沾家里人,到头来还是七巧一场无奈的单相思。婚姻与爱情双双落空,七巧不甘心,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现在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她不甘心,不甘心。老二和老太太的死,更是加剧了这种心理,放大了她对金钱的占有欲,开始耍泼,但是一直到这里,曹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并不过分,仍可以说是一个市侩小寡妇为了日后不被欺负而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搬出了姜公馆后,姜季泽找上门来。此时的七巧已是一个守寡富婆,她牺牲了青春和爱情得到的财富终于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因此,在这个时候她也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身心已被黄金枷锁禁锢的曹七巧机警地想到了自己生存的钱,“这一转念使她暴怒起来”,在试探中得知他的来觊觎着她的钱,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意识到爱情的虚假,大怒之下把季泽赶出了家门。七巧的精明虽然保住了自己用青春换来的金钱,却也同时无情地捏破了七巧对爱情最后的企盼和希望。七巧在瞬间的天翻地覆中,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爱情的无望,但却是自己将之明朗化,并将之毁灭,是自己将自己推到了这一步边缘。风吹过来,七巧猛然惊醒,她跌跌绊绊地爬到楼上,轻掀开窗帘,为的是再看一眼季泽那仓皇逃走的背影。风将窗帘吸了回去,也风干了她的泪,风干了她的那颗曾经爱过他的心……爱情破灭,泪眼婆娑的在窗前凝望着绝望:“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可以说,这时的七巧才真正地疯了,也许正如她所言,“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这或许是她曹七巧心中的底线吧,人性的底线崩坏了,整个人也就“疯狂”了。

  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一步步在金钱这件虚妄的华袍之下,人性一点点丧失,人格渐渐扭曲。她教育子女吸食毒品,教儿女漠视爱情,干涉甚至破坏儿女即将到手的幸福。她自个儿不幸福,也不愿别人圆满,即便是自己的子女。曹七巧就此从一个被迫害者沦为迫害他人的非人。一切都是以金钱来衡量,她老对长白长安说:“你们要晓得当心,谁不想要你的钱?”

  她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使得夫妻不和。至于女儿的婚事,“若是家境推板一点的,七巧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若是那有财有势的,对方却又不十分热心”,“高不成,低不就,一年一年耽搁下来”,待到长安真正有所倾心之时,曹七巧又好巧不巧地插上一脚,以儿女的幸福为自己陪葬。这种变态的心理,正是由于先前底线的崩坏,无限放大了她对金钱的欲望。

  什么都靠不住,只有钱,只有钱,才最忠诚。这种唯钱心理下,即便是儿女,也是无所谓的,只是恶毒地用他们的幸福为自己陪葬。七巧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儿女守住立身之财,但是实际上七巧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所作所为不是为儿女在觅幸福,只是一次次地打破他们原本就不多的幸福泡沫。若是真以金钱来衡量,那么世上怕是没有真正的幸福了吧。因为金钱,才错过真正的幸福,已经说不清是该恨还是该叹了。“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哪怕她自己能意识到“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但黄金枷已经牢牢地禁锢了她的身心,使她沿着自虐和他虐的恶性轨迹无可阻挡地往下滑,一直滑到人性扭曲的最底层。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可靠的,只有沉默的黄金才是最忠实的。

  也许七巧的过世并不是结局,一切还是在原来的轨道上继续,长百和长安已经深受七巧的影响,七巧的死对他们来说是解脱,但谁又能肯定他们不是下一个七巧呢?黄金枷锁,锁了几代人,伤了几颗心?作文

  一个人要经过多少次折磨,才会对所有人都怀有恶意;一个人要经历过多少次失望,才会对世界充满绝望;一个人要经过多少人欺辱,才会变成一个欺辱别人的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七巧便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从人变成恶魔的人,可怜、可叹又可恨,正如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所写“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

  七巧是小商人家庭出身,嫁给了姜家的残疾少爷,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和情欲的压迫下,她的心灵终于变得扭曲,行为变得乖戾。她为了钱财可以拒绝季泽,将渴望了几十年的爱情推开;她用轻描淡写的一句“她再抽一两筒就下来了。”便毁了女儿长安的爱情;她设计留住儿子长白,在外人面前高声谈笑儿子与儿媳之间的床第之事,终致儿子婚姻破裂。初读这篇文章,看到这位七巧,便令人不禁感慨这世界的残酷。我觉得正是这世界的残酷,才导致这世人的残酷,但若心如磐石,即使外界诸多干扰,也不会转移。七巧若是在分家后好好教导一双儿女,在晚年也未必不会享天伦之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颠簸不破的名言,是对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一句劝告。七巧遭遇了不公待遇,她厌恶这个世界,对周围的人恶语相向。因此,她不满别人过得比她好,尤其是她的儿女,她更要将他们牢牢掌握在手中。这世界千变万幻,形形色色的人,半真半假的话,我们一生喜怒哀乐,在死后,这些情绪也都随风而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因此勿将自己不愿做的事加诸到别人身上,待人真诚,等死后,也还有这份真诚的心意。不要像七巧一样,最后死时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的金镯子戴在手上,周围人都厌恶。生命易逝,真情难变。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

  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

  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初涉《金锁记》时,并不喜欢曹七巧这个角色,她粗鄙小气,尖酸刻薄,然而待到最后“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无声怅然地走了,心中蓦地涨的难受。一生悲剧,年华葬在金钱这件“长满了虱子的华丽袍子”之下,谁见得曹七巧的辛酸,徒留人性兀自挣扎,只余一个“可恨可悲”的疯妇。

  七巧嫁入姜公馆,又当上了二房奶奶,这一切本是她所渴望的好事。长在市侩的七巧,对于金钱自然是追求的,但不至于疯狂。然而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七巧自卑多疑,小气刻薄,搞得婆媳不和,与其他几房闹心,连下人都对其指指点点。

  待她终于有了一双弱儿女后,她也未因此获得婚姻的幸福。二房终日病在榻上,她又自以为是地爱上了小叔子季泽,偏偏流连花丛的季泽颇顾忌伦理,不沾家里人,到头来还是七巧一场无奈的单相思。婚姻与爱情双双落空,七巧不甘心,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现在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她不甘心,不甘心。老二和老太太的死,更是加剧了这种心理,放大了她对金钱的占有欲,开始耍泼,但是一直到这里,曹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并不过分,仍可以说是一个市侩小寡妇为了日后不被欺负而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搬出了姜公馆后,姜季泽找上门来。此时的七巧已是一个守寡富婆,她牺牲了青春和爱情得到的财富终于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因此,在这个时候她也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身心已被黄金枷锁禁锢的曹七巧机警地想到了自己生存的钱,“这一转念使她暴怒起来”,在试探中得知他的来觊觎着她的钱,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意识到爱情的虚假,大怒之下把季泽赶出了家门。七巧的.精明虽然保住了自己用青春换来的金钱,却也同时无情地捏破了七巧对爱情最后的企盼和希望。七巧在瞬间的天翻地覆中,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爱情的无望,但却是自己将之明朗化,并将之毁灭,是自己将自己推到了这一步边缘。风吹过来,七巧猛然惊醒,她跌跌绊绊地爬到楼上,轻掀开窗帘,为的是再看一眼季泽那仓皇逃走的背影。风将窗帘吸了回去,也风干了她的泪,风干了她的那颗曾经爱过他的心……爱情破灭,泪眼婆娑的在窗前凝望着绝望:“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可以说,这时的七巧才真正地疯了,也许正如她所言,“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这或许是她曹七巧心中的底线吧,人性的底线崩坏了,整个人也就“疯狂”了。

  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一步步在金钱这件虚妄的华袍之下,人性一点点丧失,人格渐渐扭曲。她教育子女吸食毒品,教儿女漠视爱情,干涉甚至破坏儿女即将到手的幸福。她自个儿不幸福,也不愿别人圆满,即便是自己的子女。曹七巧就此从一个被迫害者沦为迫害他人的非人。一切都是以金钱来衡量,她老对长白长安说:“你们要晓得当心,谁不想要你的钱?”

  她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使得夫妻不和。至于女儿的婚事,“若是家境推板一点的,七巧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若是那有财有势的,对方却又不十分热心”,“高不成,低不就,一年一年耽搁下来”,待到长安真正有所倾心之时,曹七巧又好巧不巧地插上一脚,以儿女的幸福为自己陪葬。这种变态的心理,正是由于先前底线的崩坏,无限放大了她对金钱的欲望。

  什么都靠不住,只有钱,只有钱,才最忠诚。这种唯钱心理下,即便是儿女,也是无所谓的,只是恶毒地用他们的幸福为自己陪葬。七巧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儿女守住立身之财,但是实际上七巧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所作所为不是为儿女在觅幸福,只是一次次地打破他们原本就不多的幸福泡沫。若是真以金钱来衡量,那么世上怕是没有真正的幸福了吧。因为金钱,才错过真正的幸福,已经说不清是该恨还是该叹了。“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哪怕她自己能意识到“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但黄金枷已经牢牢地禁锢了她的身心,使她沿着自虐和他虐的恶性轨迹无可阻挡地往下滑,一直滑到人性扭曲的最底层。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可靠的,只有沉默的黄金才是最忠实的。

  也许七巧的过世并不是结局,一切还是在原来的轨道上继续,长百和长安已经深受七巧的影响,七巧的死对他们来说是解脱,但谁又能肯定他们不是下一个七巧呢?黄金枷锁,锁了几代人,伤了几颗心?作文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我庆幸在看这本书之间读了张爱铃的另一部作品《小团圆》,了解了她的身世,这让我轻松地理解了她笔下的众多悲伤的人物。张爱玲出生在富庶的大家庭,但家庭关系非常的不美满,这导致她自己的婚姻及一辈子的生活都不美满。她看到了更多的人生丑态,并用她灵动的心灵和充满智慧的笔触记录下来了。

  我个人非常喜欢《传奇》这本书,因为张爱玲的文笔太生动,太犀利。她仿佛是一位雕刻大师,用灵动的语言刻画出一个又一个立体而丰满的人物,另人难忘。

  《金锁记》里的七巧,为了钱嫁入豪门。她心里爱的是自己的小叔子,可是自己却每天与瘫在床上的活死尸丈夫厮守。她心里充满了怨恨,为了金钱她赔进了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心巧的心里由爱生怨,由怨生恨,并且将这种恨转嫁到自己女儿的身上。“我没有了幸福,其他人也不能有。”这个其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女儿。她变得尖酸怪谑,不可理喻。她贬低嘲笑女儿的爱情,并挑拔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在旧时代婚姻关系里被压迫的女人成为一个牺牲品,凄凉悲哀的活着。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地老天荒,书里的故事其实很现实,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人能享受爱情,那是一件奢侈品。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你我,过真实的日子。

  《苿莉香片》里的传庆,陷在自己母亲的爱情故事里,在生父和继母的责难下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他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因为没有人爱他。《第一炉香》中的薇龙,那么卑微地爱着一个不值得自己爱的人,并在梁太太的安排下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挣钱养着自己的男人。这种变态的爱情是那个变态的社会的产物。

  《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娶了“纯情”的大家闺秀愫西,她却在新婚之夜从家里跑了出来,告罗杰欺负侮辱她。这样一场戏反复了几遍,一个正常的男人罗杰却要被纯情少女愫西逼疯了。早知当初,罗杰还不如找一个坏女人。在那个缺乏正常性教育的家庭和年代,罗杰成为了又一个牺牲品。

  《心经》里的小姑娘小寒,一直爱着自己的父亲,她与母亲争宠,还与父亲的情人争高下。她用尽各种手段想独占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爱人,但是她失败了。这种变态的爱情在那个变态的年代应该也算正常吧!

  张爱玲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与她的成长经历和环境有关,她是唯一的,没有人再能和她媲美。

  初涉《金锁记》时,并不喜欢曹七巧这个角色,她粗鄙小气,尖酸刻薄,然而待到最后“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无声怅然地走了,心中蓦地涨的难受。一生悲剧,年华葬在金钱这件“长满了虱子的华丽袍子”之下,谁见得曹七巧的辛酸,徒留人性兀自挣扎,只余一个“可恨可悲”的疯妇。

  七巧嫁入姜公馆,又当上了二房奶奶,这一切本是她所渴望的好事。长在市侩的七巧,对于金钱自然是追求的,但不至于疯狂。然而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七巧自卑多疑,小气刻薄,搞得婆媳不和,与其他几房闹心,连下人都对其指指点点。


张爱玲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6)

——张爱玲作品读后感范本5份

  读了张爱玲的散文《天才梦》,看见了这样的张爱玲。自称是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她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她三岁能背诵唐诗,七岁写了第一部关于家庭悲剧的小说和第二部关于一个因失恋而自杀的女郎的小说,八岁开始写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为快乐村。九岁时学*钢琴,决定做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在她十六岁时,她妈妈从法国回来,发现女儿不会削苹果,怕见客人,学不会织绒线,不会识路,一个住了两年的房里,问她电铃在哪儿还茫然……,于是努力培养她做一个淑女:学*煮饭;用肥皂粉洗衣服;练*行走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照镜子研究脸部神态……,然而两年的培养计划却沉痛地宣告失败。

  在那个时代,女子就是该学会烧菜做饭,织衣补袜;该有优雅的举止,得体的言辞。爱玲看起来是不符合当时对女子的要求了,所以她说自己:“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尽管她说她还是会领略一部分的生活艺术: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比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

  而今天的社会里,我们现在的母亲是不会象爱玲的妈妈那样要求自己的女儿,他们顺应时代,着力让她们学文化,懂乐器,会书画,能舞蹈,善交际等,把他们培养成魅力十足的美女加才女。可是孩子们仍旧让他们失望,不思学*,不努力。乐器学得想砸乐器,各种补*,训练让她们喘不赢气。能忍受的就顺着母亲的意图或好或歹地发展着,成为人才或庸才,尽管心理不知是怎样的扭曲和压抑。不能忍受的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是象爱玲那样成为蜚声文坛的四大才女之一,也算是圆了她自己的天才梦。而是走向了倔强逆反,不求上进的废才,成为父母和社会的包袱和不稳定份子,当然,最终贱踏的是他们自己。

  尘封58年的张爱玲佚文《郁金香》*日出土。初读之下感觉故事比较*淡,不及《倾城之恋》的华丽苍凉,也不及《金锁记》的撼人心魄。但语言还是十足的张爱玲味,比如这样的描写:“一枝花的黑影斜贯一轮明月。一明,一暗;一明,一暗”。还有结尾处宝初“站在窗户跟前,背灯立着,背后那里女人的笑语啁啾一时都显得朦胧了,倒是街上过路的一个盲人的磬声,一声一声,听得非常清楚。听着,仿佛这夜是更黑,也更深了”,都是典型的张派风格。

  《郁金香》的故事并不复杂,一如张爱玲过去的作品,在新旧杂糅掩映之中,展开旧式大家庭衰微的背景之下,两个少爷宝初、宝余与丫头金香之间的或明或暗,或轻薄或深婉的关系。情节看似单纯,但是结构非常讲究。作品以金香推门亮相始,以宝初的凄然回忆终,金香仿佛迎面而来,转身远去。在人物关系的发展中,可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作品开头写宝余狂追金香,使人误以为是要写金香与宝余之间的纠葛,并引出宝初与阎小姐之间的恋爱,然而山重水复之后才发觉金香爱的是宝初,而宝余最终与阎小姐成了婚。作品前半部分节奏缓慢,极力铺陈旧家庭中两三天间的日常生活情态,交待错综的人物关系。后半部分节奏骤然加快,倏忽已到中年。这种节奏类似于《金锁记》。后半部宝初渐成主角,金香等人退出画面之外,成为侧写的对象。结尾处,宝初与金香之间本有重逢的机会,然而在拥挤的'电梯里,只听到别人喊她的名字,却无法分辨她的身影,两人擦身而过但却并未谋面。这与《红玫瑰与白玫瑰》结尾写振保与娇蕊在公共汽车上相遇的情景大异其趣。作品故事虽然简练,但是线索明暗交错,起伏有致,充分显示了张爱玲结构小说的才华。

  作品中三个最主要的人物宝初、宝余兄弟和金香之间的三角恋关系,从框架上看多少有点《边城》的味道,然而内涵是迥然不同的。宝余是张爱玲笔下最擅长的花花公子形象,是那种既轻佻又世俗的角色。宝初和宝余同是庶出,但是同父异母。由于母亲早逝,宝初由宝余的母亲养大,并一起寄居在宝余的亲姐姐阮太太家里。这样的成长环境养成了宝初沉静、忧郁的性格。与宝余对金香的轻浮举止不同,宝初是认真的,含蓄的。他尊重金香,爱护她,但他的爱是有限的,也是软弱的。

  对浪漫爱的拆解,尤其是对男性爱的怀疑一直是张爱玲早期小说的主题。只有到了《多少恨》《小艾》以及《十八春》(后改写为《半生缘》)里,张爱玲才渐渐露出温情的面目。而这 篇写于1947年的《郁金香》,通过宝初对金香的感情描写,透露出刚刚经历感情创痛的张爱玲对爱情的怀疑。作品写宝初出门的时候,金香将一个 精心缝制的小礼物悄悄装到他的口袋里:一个白缎子糊的小夹子,缎子的夹层下还生出短短一截黄纸绊带,是装市民证和防疫证用的。金香设想得非常精细,大约她认为给男人随身携带的东西没有比这更为大方得体的了,然而宝初并未珍惜,反而心里有点鄙夷、轻蔑,觉得这东西看上去实在有一点寒酸可笑,也不大合用。而且每“一看见,心里就是一阵凄惨”。可是“怎么着也不忍心丢掉它”,于是故意夹到书本里,让人家去摔掉它罢。这个看起来温文稳重、诚挚内向的宝初对金香的爱不过如此!陈子善先生说宝初的身上有《半生缘》里沈世钧的影子,我觉得从沉静、*和的性格来看自然相像,然而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张爱玲前期作品的爱情描写,多的是现实利益的斤斤计较,少的是花前月下的浪漫诗意,然而却不能说她是个爱的虚无主义者。她笔下的女人多少都带点怨女的气质。在男女爱情的“两个人的战争”中,女人往往是失败者。她们付出的感情总比男人多,对爱情的期待总比男人高,如葛薇龙之于乔琪乔,曹七巧之于姜季泽,王娇蕊之于佟振保,而金香之于宝初也不例外。从老太太的嘴里,我们得以约略了解金香后来凄苦悲惨的生活:嫁人,生孩子,男人待她不好,还不给她钱,她只能出来找事情做,养活两个孩子。读到这里,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在艰难的生活中辛苦辗转的身影闪现在画面之中,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漫上心头,留给我们无限的叹息和惆怅。这时候,我们才真正领略到这 篇小说题目的深长意味:“郁金香”原来是要把郁和金香拆开来读的。金香带着青春活泼的气息扑面而来,却连一个匆忙落寞的身影都未及留下。张爱玲又一次将她的“荒凉”抛洒在我们对“郁金香”的华丽想象之中。

  青春是什么?

  青春是一片云,朝也彩霞,晚也彩霞;青春是一阵春风,吹皱一池春水,扬起漫天飞絮。

  青春是一种激情,它充斥着你澎湃的血液,刺激着你那双孜孜求知的双眼让你对世界充满好奇,乐于接受任何挑战。

  青春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讲是一笔财富。因为年轻,我们拥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因为年轻,我们拥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魄力;因为年轻,我们拥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志向。我们年轻,我们是一群追梦者,我们可以驾驭人生的航船,在蔚蓝的天空下,在粼粼的碧波上,高扬着梦想的风帆,去追逐我们的理想。正因青春如此珍贵,如此美好,有人会在青春已逝后,凭栏独吟“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

  张爱玲的这篇《迟暮》正是向人们提醒珍惜青春。文中描写了一副在勃勃生机的春天,一个青春已逝的女子凭栏哀悼青春的画面。“成团的柳絮,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帘栊”,这是多么富有诗意的`意境,却有人在此凭栏悲伤。强烈的对比,让人心中惊醒。许多人不正是在“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许朦胧的睡意”的时候,青春已悄然离他远去了吗?而当他们醒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有在悔恨中悲伤。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对青春的缅怀,对青春易逝、红颜易老的感叹,同时也是对我们年轻人的一种警醒:不要等和文中女主人公“在心里千回百转的想着,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的口”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在这篇散文中,或多或少反映了作者对理想的追求和对青春的珍惜,但更多的是一种提醒,对拥有青春的我们的一种警醒。青春易逝,谁也不想凭栏独吟“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吧。

  从中我们至少读懂了一点,那就是:青春是宝贵的更是短暂的。青春是我们手中最大的资本,我们有本钱去追逐我们想要的,我们可以用青春放飞我们的梦想,去实现我们的梦想。我们虽然不能增加青春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增加青春的宽度;我们虽然不能让青春为我们停留,但至少我们可以让青春无悔。让我们把握现在,把握青春,把握未来,奏出最美的青春之歌。

  《倾城之恋》讲述的是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一段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六小姐白流苏,曾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来回到自己家中生活的时候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因一次陪伴妹妹到香港相亲,偶然认识了妹妹的相亲对象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就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流苏。在此生死交关之时,两人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发生在战乱之际。在我看来,作者想要通过《倾城之恋》这个标题表达的是不是指他们的爱恋若非“倾城”,就难以成就了呢?流苏和柳原看似甜蜜般配,言辞嬉笑有趣,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却是摇晃不定的,流苏不一定深爱柳原,柳原也不见得非她不可,他们之间的相遇,相恋,只是顺应着命运的齿轮,一步一步的嵌套而成的。若不是有了最后日军攻打香港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与流苏共度患难,从而在生死相关之际许下诺言,或许也就不能成就这一段浪漫的爱情了。

  昨天刚刚看完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小说集,其中收入张爱玲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创作的重要作品,包括《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十六篇中短篇小说。这个小说集实际上是张爱玲的第一个小说集《传奇》的再版,重新起了一个名字而已。

  这是我第一次看张爱玲的小说,以前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身,这次终于在卓越买到了她的书,心理非常高兴。

  这本书我看了有一个多月,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细腻!对人物形象、景致描写、动作描写都是非常的细腻,既细致入微而又不拖泥带水,让人看了对她想描写的场景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就在眼前一样。至于故事本身,我觉得一部分是反映的当时小市民的普通生活,还有很大的一部分应该是张爱玲自身的影子在里面,还有张爱玲内心的痛苦挣扎,要是现在能够有一本张爱玲的传记小说看看就好了,如果不了解她本人,看她的小说有时候会有一些迷茫的感觉。她的小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部小说的结尾,都给人以很大的想象空间,让人回味无穷。她不给你一个固定的答案,都是让我们来自己想象的。我觉得这是她的小说最大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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