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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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1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读后感。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2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3

  从另一个侧面这可以说明,抗战对中国的.影响是全面的。回到故事本身,这样的一个情节匆匆闪过或许意味着: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故事也是这么演绎的。常看见有人评论:最喜欢看前半部分曼桢和世均慢慢好起来的情节,而对于后半部分的疏离则跳过为好。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似乎故事里面的情节正在现实里栩栩如生地上演着:到了一定年纪的男女都被长辈催着结婚;同样的,许许多多的人并没能坚持自己的爱与理想,而与现实选择了妥协。有时候,我们只是以为一小步的妥协,却是往现实迈进了一大步。

  这并不是说向现实妥协真的就是什么坏事。只是到头来才真心发现了曼桢一句“我们回不去了”这么一般的感慨。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实往往是国人最大的信仰。这倒可以再一次联系起抗战的话题:战争的硝烟从中国蔓延向世界,而上海和重庆依然能够车水马龙、歌舞升*。

  所以,我觉得后半部分的情节更有回味的价值。曼璐也不是坏人,至少她还是曼桢的姐姐,最终还能体谅这血缘里面的情感;世均也非无情,只是在现实压下来的时候无力抗拒;至于曼桢本人,倒更是太多的感慨。她本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女子,却在滚滚红尘中被风吹得飘荡,最后只留下一句“回不去了”的感慨。与之类似的还有叔惠。现实里的时间匆匆流过,没有公主王子一般的童话。

  应该说,目前为止,在我读过的中国小说中,没有一本能像这本小说给予我如此的震撼。自以为可以与时事隔离的人们,以为自己可以在自己有限的世界中寻求完满,却不知道现实与世界无声无息地压过来,到头来,空留下一句感慨——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4

  《半生缘》是张爱玲写的关于两对爱人有爱却失之交臂不能相守一生的故事,故事情节中爱意绵绵,却也夹杂着求而不得的痛苦,结合张爱玲的一生,也许这篇故事写的是她颠沛流离的一生。

  顾曼桢和叔惠在同一个厂里更工作,而叔惠和沈世钧是老同学,在叔惠的介绍下世钧也来到了同一个厂实*,在不断的接触中,世钧对这个安静、善良的女孩子投去的目光越来越多,在经历一些事情后他们在一起了,沈世钧为此感到十分的兴奋,并为了娶这个自己心爱的女人与家里做思想上的斗争,在新的一年来临时叔惠和曼桢一起来到世钧家,在这里,叔惠遇到了翠芝并慢慢的开始交心了,然而翠芝却是封建家庭的大家闺秀,而叔惠只是一个穷小子,在权横和顾虑下,叔惠只好忍痛与翠芝保持着距离,而在此时,曼桢的家庭情况被沈家知晓,世钧的嫂嫂不断撮合着世钧与翠芝的婚姻,最终两对恋人在家庭和当时的社会制度的迫害下硬是被拆散,曼桢进入一段痛苦的婚姻最终离婚,而叔惠也过着情感流离的生活,多年过去,当年轻的面容已布满沧桑时,叔惠回到上海,人还是从前那个人,但那段时关却怎么也回不去了,曾经的情即使还在,但怎么也没办法再拾起,物是人非,情在,阻碍却也比从前还来得坚固。

  读完这本书后,脑海中挥不去的是曼桢在忍受着痛苦时对爱人深深地思念和期盼,在得知爱人婚讯后的心灰意冷,和在家庭婚姻变故中的坚强和冷静,曼桢是可怜的,即使那时先进思潮已经开始蔓延,而她却依旧被旧思想牵绊,甚至赔上了自己的一生,此时,我想到的是张爱玲,这个出生在大家族中的小姐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而在明白情谊不再时勇敢的选择离开,敢爱敢恨的性格不正是文中的曼桢所有的。张爱玲出生在一个富贵的大家庭,免不了会有点势利的性格,她一生漂泊,最终孤独的病死在一个小公寓里,没有一人的陪伴,身体与精神上的痛苦一直在折磨着她,然而她笔下的人物却一个比一个坚强,满怀着对幸福的期望,同时每个人物都是敢爱敢恨的,性格鲜明。

  不管是曼桢还是张爱玲,她们的感情都是弥足珍贵却也是穷尽一生去付出的,联系现在的情况不免会有些对比,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广,快餐爱情时有发生,因为分手离婚产生的纠纷时常能占据新闻的头条,而早恋的思想也开始蔓延开来成为一种趋势。虽然时有这样的事件发生,但是不管在什么年代依旧会有千千万万个张爱玲或顾曼桢存在着,或者千千万万个沈世钧为了守护所在意的人而努力奔波着,年代的牵绊越理越清,那些满含真心的人也越来越坚定,我相信,世钧和曼桢的结局会变成一个美好结局。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5

  但凡是读过《半生缘》的读者,想必没有人是不为世均和曼桢没有结果的感情而感到惋惜的。我们惋惜造化弄人,明明彼此相爱的他们却不能相知相伴,我们更惋惜时间无情,岁月匆匆转眼间你为人夫我为人妇,回首过去只觉得恍如隔世,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灰意冷的了。

  小说的开头就说明了这段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多么残忍。爱情刚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满心欢喜,欢喜到幻想着以后的一切都会是美好的。她爱着他,他爱着她,这也许是极其普通的事情,然而对他们自己来说,却像是千载难逢的巧合。他们的正式交往这样让人意外,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追求,没有露骨的爱情宣誓没有玫瑰,但是却让我们觉得这样的开始是那么的浪漫。虽然张爱玲的语言极其*淡,但却可以让读者感动万分。原来爱情的告白可以这样,“曼帧,我有话对你说,我有好些话对你说”。简单到让人无法相信这就是爱情的告白语,但是就是这含糊的告白,曼帧却听懂了,也领会了。如果后面没有发生那么多事情的话,曼桢和世钧会顺理成章的生活在一起,过着*淡却幸福的生活。但张爱玲怎么能让她写的故事流俗,故事才刚刚开始而已。我忽然想起鲁迅曾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想必张爱玲就是非常擅长于把种种美好一一毁灭在人们面前的。内心里生生的疼才能让人更记住这个故事啊。

  一切都是因为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才会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我总是这样想着。但转念想想,他们也是两个可怜之人罢了。我渐渐对曼璐和祝鸿才有了一丝的理解和可怜。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全都是曼璐和祝鸿才的错吗?他们虽可恨,却不见得是这一切的原因所在。对曼桢痴心至此的世均最后不也放弃了吗,他和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女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觉得这真是可笑,但这却是现实。曼桢坚强执着如此,最后的最后也屈服了。我想如果我是曼桢的话,我可以为了孩子和我不爱的人结婚,但绝不会和我恨的人在一起,即使割舍不下孩子我会带着他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虽然对祝鸿才和家人的恨或许会伴随我一生,看到孩子会想起这伤心的一切,但我会努力去寻找一种方式来忘记痛苦的往事。然而她没有这样做,她和她深深恨着的人结婚了。他们就这样各自拥有了自己的家庭,仿佛过去的一切是一场梦一样。

  但十四年后的再次相见却提醒着他们这不是梦。他们曾是深爱着彼此,他们原可以好好地走在一起。但是什么都没有了。正如曼桢最后对世均说的,我们回不去了。谁都回不去了。隔着十四年的悠悠岁月,是怎么样的一种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啊。这样的结局让人多么不甘心,但在时间的洪流里他们改变了多少,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没有更多的言语,只有一声又一声的叹息。细细想来,一切的一切,都因为命运的安排那么多的巧合足以让人屈服。天意弄人,只是天意弄人。

  张爱玲在《半生缘》的最后说,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合上书,我想着,没有了热情,没有了怀念,但他们心里仍然存着彼此。是这样的吗?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6

  我为文章拟题目,并无定法,有时是喧嚣之后,梗括出中心,有时必先定题目,免得支蔓地太开,就如此际。

  *日重读《半生缘》,这是我读的张爱玲的第一部小说,从此,很长一段时间沉浸在张爱玲文字的风情里。

  世间事推究起来都很宿命,一旦电光火石般的碰撞起来,才发现因果的导线早埋在红尘里。大一寒假,我高中时代最要好的男同学把一本《半生缘》轻巧的放在我案头,以先知的口吻告诉我:“看看吧,你会喜欢的,符合你的气质。”就象中了魔咒一样,看看,就喜欢了。

  除了初恋男友直接晋升为丈夫的他之外,这位男同学是唯一的相交最深的异性。高中毕业后,我们保持通信五年,频率当以周计。青春懵懂的岁月里,一份至真至纯的友谊,但已失了音信四年多了,一如这小说的名子“半生缘”,多少情缘是无法一辈子的。淡若水的友情亦或书中的风月浓情,阴错阳差中,丢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小说中的这个句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总在某种情境漫上心头,浸的心酸酸涩涩的。任是繁华,任是落寞,谁又能回得去呢?

  曼桢和世均是回不去了,所以张爱玲安排他们向前走,让世钧与翠芝卸下旧情爱的包袱,达成一种谅解,去了新的天地。让曼桢在慕謹处照水临花,再现生机。初读时,我甚至是厌恶这样的安排。“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是我那时无法理解的,真爱一次,足可澎湃一生的,如何就潮*浪静了呢?渐经了一些人事,也相信了,命运的风无止息的吹,情感和灵魂行走在路上,总渴望寓所的,再执拗的人也走不回光阴里去。

  一直都喜欢张爱玲以*静的笔调写爱情,*实琐碎如家常日子。爱情到底不过是凡俗生活的一部分,任心底阳光普照,如花怒放,欣喜和激动,缠绵和深挚,表现出来,不还是一粥一饭,半丝半缕的沉溺和庸常吗。爱的佳境当是爱着而不自知,就如世钧冒雨走了远路为曼桢找回丢掉的一只手套,然后颇费踌躇的交给她。就如曼桢要为世钧整理回家的衣箱,他的衬衣领带和袜子,一样一样经过她的手,那种异样感觉,就如他们在不甚干净的小饭馆吃午饭,曼桢在水杯里为世钧涮干净了筷子。当时过境迁,这此曾漫淡不经的细节,成了心上的落英缤纷。有时越是情真意切,表现出来越淡越浅,回味起来越绵久纯正。

  太多的人*惯把爱情戏剧化,一旦说了爱,就要约会,礼物,急着关怀和殷勤,生怕负了爱的浪漫,而忘了扪心自问,正如张爱玲笔下的另一个人物所言“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

  世钧和曼桢是尽了工夫恋爱的,没有情书和密约幽会,只慢慢走*,渐生了解,情朦如隔雾,全非言情小说中,搭台唱戏一样尽情悲欢,是读到后来,曼璐鸿才这对卑鄙的夫妇,设了陷阱把同一轨道的两个人驱散,曼桢的抗争,她在绝望里对世钧的信任和盼望,曼桢被囚禁后,世钧的焦灼和追寻,十八年后知道了使他们分离的,多少年来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他们感到的凄凉的满足,我也才满足的确知,他们是那样爱着的,曾是彼此全部的需要和存在的快乐。如许深情,张爱玲只以浅语写就,看罢方知,一旦这爱消歇,便从此无心爱良夜,十八年都纠缠不能释怀的,就是,那时彼此是不是一心一意的。

  是的,是一心一意的爱的。擦肩而过的瞬间都奋力伸出了搀挽的手臂。奈何命运布下阴霾,让他们看不见对方,错过,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多少年后,我才理解了,我同学所谓的符合的气质,那时,我是爱生活的,如许多的年青的人,爱的热烈,简单,唯美,自然就有随之而来的惶然和落寞,张爱玲恰站在时间之流的彼岸,拍击着浪花,凉冽的渐落在此岸人的头脸上,指引我们向时间的深处望去,向人性的肤浅和算计里望去。他总是一副历经沧海指点归帆的闲雅姿态,一语就道破了我的寞。

  何止我,这一定也符合了许多人的所谓气质吧,总有一些人,如翠芝在新婚红烛下悲泗淋漓,对世钧的问:“怎么办,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但依然得把生活继续下去。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有些东西拥有过,却无法永恒,还占去了心地,只剩荒芜。不仅爱,许多东西。

  生命的底色就是苍凉。我们只是侥幸活得有些色彩。

  市场门口有卖氢气球的,美丽而饱满。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惶急又惋惜的喊:“我的气球飘远了,我抓不到它了。”她妈妈劝慰她:“飞就飞吧,放在那儿也慢慢瘪了。”其实,饱满的生命也如此,不知所终或日渐空瘪,抑或暴破。生命是终将荒芜的渡口。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7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我们处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动不动就说永远,好像我们做的了主似的。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永远,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吗,其实海很容易会枯,只要不下雨就行了,石也是很容易烂的,沧海也不会那么容易变成桑田。

  我时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幽僻的小道两旁,春深似海。阳光透过密密的叶子光影扶疏斑斑点点地照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空气中还合着新鲜泥土的芬芳。我沿着马路厓一路向北,停在一棵巨大的老槐树下,双手合十,白色的槐花上还未来得及蒸发的雨滴滑过我长长的睫毛,那时,外面的世界是书本上的世界,那时梦想是和大家一样成为科学家,那时,不懂岁月匆匆,可是我却忧郁的像一潭深蓝的湖水。

  当初说好的要一起迈向未来的发小,现在竟都过上了他们父辈一样的生活,早起晚睡,暮鼓晨钟。青春是一趟单向的列车,轰隆隆地从起点开向终点,却永远不可能返回。陌生的,熟悉的,一见如故的,日久生情的,分道扬镳的,念念不忘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或喜剧。

  高中时的一个同学,她经常会用“一切都尘埃落定”作为每次作文的结尾,我时常咬着笔头,接过她刚完成的大作,一边看,一遍望着窗明几净,三层的教学楼,下面是乌压压的人群,头顶呼啦啦的风扇吹得我手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个遍》沙沙作响。

  宿舍床头永远摆着看不完的课外书,每读到一句优雅的句子就好像照进了一缕阳光,深蓝的湖水激起了千层浪。我还记得当我读到“等到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辨”这句话时,兴奋了好久,生活的向日葵斗转星移,努力向阳花开不败。

  有一句特别好的话叫做“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大抵是失意之人所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孟郊定是写不出来,人总是在受挫时刻骨铭心,人总是在郁郁不得时妙笔生花。

  记得*慕蓉说过一句话“我的生命如此美丽,心中又怎能不充满诗意”。世界这么大,每一处污秽放大都会胆战心惊,每一处诗意放大都会美得惊心动魄。在碧波荡漾的青春里,用一支杨柳枝的笔书写那些年的樯橹灰飞烟灭,梅花落尽柳如烟。

  在浅浅的时光里,我想深深地说一句,此刻正青春,清风人相随。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8

  缘起缘灭,何以半生?

  读完张爱玲的《半生缘》,想到早年间有一个同名电视剧,主演是林心如,故事就是来源于张爱玲的这部小说。

  名为“半生缘”,男女主角们爱情的缘分也真的只有“半生”。世钧与曼祯的爱情让人唏嘘,两人之间缘分使然,不断错过。可怜一生一世一双人,最终没能长相厮守。书中描绘的两个人含蓄的内心世界让人无法理解,现代人的感情来也快,去也快,所以人们表达情感也更加赤裸裸,更加直接。喜欢是一定要让对方知道的,有什么误会也是及时解决的。如若曼祯与世钧能够在争吵时将误会解释清楚,怕最后的结局应该不会是悲剧。

  曼祯告诉世钧,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听到曼祯这么说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那么迷茫,他是在跟时间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从曼祯讲出回不去,他知道这是永决,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可能像电影或者小说里写的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哄闹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你无法掌控的,好像有魔力,他就是这样长在了你的脑海里,你的举手投足间,你的一颦一笑里。你没有刻意地去忘记,或者努力地去想起,那些静静地呆在角落的物品,那些呆在角落的照片,你从来不会触碰,也不会去看,不会去想,可你无法抹去他合理存在的事实,也抹不去那段时光,那段回忆。

  午夜梦回时,你像一个幕后操纵者窥探着他的一切,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身影,他的拥抱,他看着你时坚定温柔的眼神,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好像跟在他后面,他牵着你的手一起流浪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园,一会儿又好像带着你去父母家一起谈天说地,一会儿又好像牵着你的手在夜深人静的凌晨去压大马路,你在梦中仍然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么厚实,你迟迟都不愿醒来……

  不禁叹气了,正如张爱玲书中所写的:“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中间好像隔了一层,喝再多的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9

  其实真的读完了这本书,也就这样了。

  被之前的情节牵绊,心境也跟着起伏跌宕,好在最后结局也算完满,先前的遗憾在时间流逝中随着烟消云散了。

  我一定要夸一夸张爱玲的文笔!无论是比喻还是细节,仿佛不能再找到一个更好的描述了。她的立足点总是新颖脱俗又十分贴切,实在让人佩服。

  只是一想到她对曼桢遭遇的勾勒,就不免惋惜。爱玲人似乎是淡淡的,心也有些冷冷的。(之前喜欢她,就去看了传记,这里了解一点,那里补看一些,对爱玲也不是一无所知。)在她作品中的体现应该就是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的错过了。(其实每一个人物都很立体)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豫瑾,他有担当、有勇气,对于曼璐,他付出过真心,惋惜她的遭遇。对于曼桢,他总是给予关心,也是比起前者,曼桢应该才是他心里的一抹白月光。对于妻子,或许缺少爱情,但他们“看起来很幸福”,他给了妻子一个家和一个家该有的丈夫。这个开放式的结局:他去重庆了。我很庆幸他没有被写死,我相信这样的人总该有一个美好的后半生。

  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想着,我一定有很多话要来总结。可是零零碎碎的情感在书完结时也不想再捡起来拼凑了。

  也是看完了这本书,才大致明白所谓半生缘,大概就是:今生有幸遇到你,陪你走过“半生”,在分叉口告别,很多年后回头,你依然在那,只是我不能回去找你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10

  《半生缘》读来让人心是揪着的,刚开始的世钧、叔惠、和曼贞其实都在生活的洗刷下褪去了原本,他们都回不去了。

  世钧和曼贞最早也是因为叔惠才认识的,那时的三人组里世钧总是沉默的,而叔惠特别善于交际,曼贞又是那样的活泼。三人相处来倒好像世钧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人。然而又是世钧在中间起到了很好的调节。刚开始一度以为叔惠是和曼贞很适合的,包括最后也抱着这样的期望。世钧的退缩妥协其实在刚开始作者便表露出来了。一直不敢向曼贞表露,躲的远远的,即使在知道了曼贞也是喜欢自己的时候,也是那样扭捏说着:“要知道是这样,即使别人抢了去,我也要去抢过来的”。

  可见世钧是畏惧于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然后选择逃避的。世钧内心是深爱着曼贞的,但他可以说更深爱的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曼贞的前面的。对于他放弃工作回南京工作也是作出了决定辞职后才告诉曼贞的。

  想来就觉得世钧那种性格的人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还从没有想过同曼贞商量下。连作者好似也惊奇给他拉来了外衣,这样也可以为曼贞分担些,可以借用家里的钱来解决他们婚姻。世钧又怎可能不了解曼贞,她是绝不愿意这样的。然而他依旧这样做了,也只是事后去告诉了曼贞。想来当初他为了工作和父亲生气跑出来工作,现今又选择回去不正是他性格使然嘛。他对曼贞的爱也是深切的,纯洁的,但他从没有真正走进过她,没有懂她。两人因为曼璐吵架,然后再也没有相见,直到十几年后各自经历生活的顛沛流离再相见已经再也回不去了。两人从没有相到曼璐导致了他们吵架,最终也使得他们两个彻底分离。

  其实打一开始曼贞便和世钧讲到过了姐姐,这些好似不愿向他人提及,即使三人中的叔惠曼贞也没有提起过。当再次换做从世钧口里谈到姐姐曼璐的时候,竟成了他们的抉别。

  世钧是在曼璐将红宝石戒指送还他之后离开了上海,他还以为她同豫谨结了婚,然后匆匆忙忙回去赴了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宴。其实当初也有和丁小姐结婚的可能,甚至是其他几个表姐妹。只是正好那段时间出现在他身边的是石翠芝罢了。实在有些不解世钧并没有亲口听到曼贞决绝的话,便能抛去之前的一切。结婚当晚世钧和翠芝都知道他们走错了,可已经没有后悔了。

  其实这样或许才是注定最好的归宿,起码生活上是幸福的,只是各自心里备受煎熬罢了。曼贞始终在等他,最后那封情书中曼贞说得我想你知道,无论何时,总有个人在等你。

  她等来了世钧,可是也是她说得:“我们不可能了。“其实他们倒真的回不去了,世钧知道了自己真正的内心。倒好希望他们两个和叔惠、翠芝那般,从来没有真正走*开始过这段感情,便不必承受这薄薄的半生缘的煎熬。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1)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菁华5篇)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1

  初读她的书便被她所描绘的语言、情节、文章的脉络深深吸引,看着她写的书就好像在听她讲述自己悲凉的一生,这有着一世才华一世悲凉的才女,精妙的语言技巧让我猜不到结局只能跟着她向前走…向前走…于朦胧之中揭开神秘的面纱,于情节之中触感伤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她笔下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可以带给人无限美好的遐想与萌动,就这样用文字寥寥数笔拨动你的心弦,听她娓娓道来,跟着她去品味这爱恨情仇、这伤别离、无限心酸悲凉汇聚交织的一生。

  最喜欢她笔下的那个叫家茵的女孩儿也喜欢她笔下每个人物的姓名,惊叹于她所勾勒的人物形象并展现出来的赤裸裸的人性。莫桢和世均、翠竹和叔惠、莫璐和豫瑾…明明情投意合琴瑟和鸣的两个人却因为姐姐姐夫设计的圈套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抱憾终生,知道了结局又怎么样呢?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翠竹和叔惠也是彼此爱慕互为知己的两个人,但因为世俗的观念阴差阳错也没能在一起,莫璐的冷漠与人性的丧失、豫瑾的善良无疑被她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个人物的出现都在为后文作铺垫,一环扣着一环推动着情节的发展,小说里人物的相遇大都以美好开始又以悲剧收尾,命运里的兜兜转转也和她们每个人都开了一场玩笑,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与那个时代摆脱不了干系,封建旧社会的腐朽与压制、不*等的社会观念、当时的政治形势都是造成悲剧的源头。

  读着读着就发现这满纸都是萧索,满篇俱是悲凉,该是怎样的.人生?能让人寂寞到如此的地步,只能遁进回忆中寻找已逝的温情在文字中诉说这满世荒凉。她的文字让我惊叹于她的倾世才情,又感叹她的悲凉人生。生活在如今岁月,现世安稳,没有旧思想的束缚,每个人都渴望早日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感觉部分现代人对于感情的观念过于激进化,总是脑袋里天天想着盼着自己理想中的爱情,但那毕竟可遇不可求,不如好好生活用心生活,好好感受自己未知的生命,对未来抱有无限的期待,说不定在感知美好的瞬间就能遇见一个合适的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恰好地问一句:“咦,你也在这里。”从前慢,一生只爱一个人,所以慢慢来,我们又不赶时间。带着爱去生活并学会去感知爱,因为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终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2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3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作文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4

  可能这周工作太紧张了,从上班到下班都必须全身心投入的工作,所以天天晚上睡很少的觉,竟然也不觉得犯困。终于昨天晚上看到12点多,把张爱玲的《半生缘》看完了。

  以前没怎么看过张爱玲的书——虽然她是个名家,也有很多人追捧她的文字。可是我一直觉得她的`文字有点消沉阴暗,所以一直也没看过。大概是两年前借过她写的书,但是那时侯还是和同事住一个宿舍,是一边跟同事聊天,一边看电视,一边看了几篇。基本上没有印象,只是觉得她的文字很晦涩。就没再看过。前几天,我弟过来,带了本《张爱玲文集》放在了我这,因为这几天没好电视看,又是一个人闲着,就看起来。没想到这一次心态竟然是完全的不同,看起来也是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所以常常是晚上看到半夜。或许她的书就该一个人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我比较成熟些了,能看懂她的内心了。

  《半生缘》虽然书没读过,却也看过电视剧。所以对于故事情节也大体知道一些。可是再读书,确是一点不感到厌烦,相反看了后才发现电视剧真是太肤浅了。张爱玲那细腻的描写电视剧又怎么能够诠释的了呢!不得不说张爱玲的文字真的是太细腻了。表面上看似很*静,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大的矛盾,可是在这*静下面却早已是惊涛骇浪,紧紧的抓住你的心。我一直认为真正的大作家不是靠华丽的文字来征服读者的,当然文字和故事性是一方面,这一点张爱玲也做到了。还有一点重要的是他们能在故事里讲述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社会……的哲理——或者说轨迹更确切些,这才能显示出作家的智慧。张爱玲就是有着这样智慧的才女。她的思想是独特的,看问题也那么深刻,又能用一种很准确的文字把它表达出来。我真遗憾现在才读她的书,但是不管怎样总还是看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5

  初读她的书便被她所描绘的语言、情节、文章的脉络深深吸引,看着她写的书就好像在听她讲述自己悲凉的一生,这有着一世才华一世悲凉的才女,精妙的语言技巧让我猜不到结局只能跟着她向前走…向前走…于朦胧之中揭开神秘的面纱,于情节之中触感伤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 时间无涯的`荒野里, 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 刚巧赶上了, 没有别的话可说, 惟有轻轻地问一声: “噢, 你也在这里? ”她笔下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可以带给人无限美好的遐想与萌动,就这样用文字寥寥数笔拨动你的心弦,听她娓娓道来,跟着她去品味这爱恨情仇、这伤别离、无限心酸悲凉汇聚交织的一生。

  最喜欢她笔下的那个叫家茵的女孩儿也喜欢她笔下每个人物的姓名,惊叹于她所勾勒的人物形象并展现出来的赤裸裸的人性。莫桢和世均、翠竹和叔惠、莫璐和豫瑾…明明情投意合琴瑟和鸣的两个人却因为姐姐姐夫设计的圈套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抱憾终生,知道了结局又怎么样呢?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翠竹和叔惠也是彼此爱慕互为知己的两个人,但因为世俗的观念阴差阳错也没能在一起,莫璐的冷漠与人性的丧失、豫瑾的善良无疑被她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个人物的出现都在为后文作铺垫,一环扣着一环推动着情节的发展,小说里人物的相遇大都以美好开始又以悲剧收尾,命运里的兜兜转转也和她们每个人都开了一场玩笑,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与那个时代摆脱不了干系,封建旧社会的腐朽与压制、不*等的社会观念、当时的政治形势都是造成悲剧的源头。

  读着读着就发现这满纸都是萧索,满篇俱是悲凉,该是怎样的人生?能让人寂寞到如此的地步,只能遁进回忆中寻找已逝的温情在文字中诉说这满世荒凉。她的文字让我惊叹于她的倾世才情,又感叹她的悲凉人生。生活在如今岁月,现世安稳,没有旧思想的束缚,每个人都渴望早日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感觉部分现代人对于感情的观念过于激进化,总是脑袋里天天想着盼着自己理想中的爱情,但那毕竟可遇不可求,不如好好生活用心生活,好好感受自己未知的生命,对未来抱有无限的期待,说不定在感知美好的瞬间就能遇见一个合适的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恰好地问一句:“咦,你也在这里。”从前慢,一生只爱一个人,所以慢慢来,我们又不赶时间。带着爱去生活并学会去感知爱,因为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终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2)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菁华3篇)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1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2

  每次看张爱玲的书前,我都要给自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担心书中抑郁的阴霾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次读《半生缘》亦是如此。

  读完全书,我觉得作者的书名起得着实好。世均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都是只有半生的缘分,他们没有结局的爱情实在令人惋惜。读的过程中,我屡次替里面的主人公干着急,总是觉得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可以幸福了,但是这两对有情人就像是两对*行线,心系彼此,却永远无法相交。

  仔细想想,书中的每个人物其实都在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蒙上了一层无法脱离的悲剧色彩。在阅读前几章时我就已经抑郁得喘不过气了。在这里就讲讲故事中的男一和女一吧。

  世均,一个南京商人家的二公子,因为有钱的父亲逼迫自己继承家业,逃离了原来的城市只身一人到上海拼搏。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个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像叔惠一样出众大胆,但是却无法摆脱自己寡言沉闷的性格,把对曼桢深沉热烈的爱埋在心里,无法勇敢当着长辈的面把自己和曼桢订婚的事情说出来。也许,当初他早点把曼桢娶了,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曼桢是一个我又爱又恨的角色。我非常佩服她烈女般的性格,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显得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是她同时又是那么地软弱。我要是她,当时被祝鸿才侮辱后要么就自杀,要么先委屈自己假装迎合姐姐,最后再伺机逃跑。当她最终逃出来得知世均订婚后,内心肯定是非常绝望的,但是我觉得她绝望的同时也应该满足自己最后一个心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同时想办法让世人知道姐姐和祝鸿才的禽兽行为。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考虑的太多,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胆怯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的美好结局是被一帮旧社会思想封建的愚昧女人搅和的。要是世均的母亲支持他和曼桢的感情,要是她当时没有把曼桢寄给世均的信烧了,要是曼桢的.姐姐不会愚昧地想用妹妹把丈夫套牢,要是曼桢的母亲当时把故事的真相告诉世均,要是曼桢的母亲没有一味退让,要是……也许这对有情人就可以在一起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3

  本来在图书馆想找本《红楼梦》看的,扫了半天,愣是找不着。后来竟然发现了这本《张爱玲小说精选集》,眼睛一亮,立马抓住不放了。张爱玲,这个传奇式的乱世才女,早先我是从《百里挑一》里的谢梦口中略闻一二,当时便颇有好感,现在又让我喜得其精选集,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吗?我向来觉得书是有灵性的,先是用“狗鼻子”嗅出你的喜好,再用可爱的猫爪子骚扰你的魂,在你转身的一瞬间便以孔雀开屏般的娇美姿态呈现眼前,让你萌发如获至宝的喜悦。

  都说文如其人,我从张爱玲的几篇文章里总感觉到她的残忍。《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王娇蕊 ,《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半生缘》里的顾曼桢,同为女同胞,张爱玲却硬是让她们受尽苦痛,又总被感情所纠葛烦扰。可是,她又总是在最后貌似仁慈一下,就如波涛汹涌了一夜的大海忽然*静,海*面上亮光乍现。而她又就此打住了,让人不禁遐想。或许,就这么戛然而止,全然不顾读者产生搔不着痒之感也是种残忍吧!

  貌似大家都推荐《倾城之恋》,而我这鉴赏力有限的眼光唯独偏爱《半生缘》。从文首的“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的哀乐都经历到了。”我便感觉到这是个跌宕起伏,颇有看头的故事。后来从我妈口中得知,它曾经被拍成电视剧,也叫《半生缘》,我当即感叹怪不得。可是我妈又说看起来差不多,我立马忿忿不*。当她说女主角由林心如扮演时,我又一次感叹怪不得。在我的想象中,女主角顾曼桢绝不是林心如那种脸上带点婴儿肥的,应该从头至尾都是矫健的瘦,是那种不服输,铁骨铮铮的神气。而林心如因为演过紫薇,总给人温柔柔弱之感。在我看来,孙俪或许是不错的人选。说到底,电视剧当然没有书本好看。

  《半生缘》是围绕沈世钧与顾曼桢两人的恋情展开的。反派角色是曼桢的姐姐曼璐和姐夫祝鸿才。曼璐原本是个良家少女,因为父亲死的早,家里只剩外祖母,母亲和一大堆弟妹,又因为是最大的孩子,她便被生活逼迫着做了小姐。虽是做小姐,但心地也还善良,总是盼望着完成她那崇高的使命——供出弟弟妹妹。后来,她嫁给了穷嫖客祝鸿才。或是曼璐的帮夫运起了作用,祝鸿才大发。顾家稍许好了些,曼桢也在工作了,和世钧也开始谈婚论嫁了,只需等到供出弟弟,家里便一切安好了。

  一切都是充满希望的,怎料那只是在为悲剧铺垫,或是说暴风雨前的*静。祝鸿才靠钱壮胆在外花天酒地,曼璐被气的身体总不好,又因先前堕过两次胎,也没个儿子拴住他的人。又祝鸿才曾经向她坦白对她妹妹颇有好感,最终曼璐产生了荒唐的想法——让祝鸿才如愿以偿。“他倒也许从此好了,不出去胡闹了,他虽喜新厌旧,对妹妹倒好像是一片痴心。”虽然当时曼璐是一个劲地骂自己神经病,但“她知道它(荒唐的想法)还是要回来的,像一个黑影,一只野兽的黑影,它来过一次就认识路了,咻咻地嗅着认着路,又要找到她这儿来了。”

  不久,她便采取行动了。她先假装弥留之际,骗她妹妹来,把她安置在一个房间睡觉,然后大晚上放祝鸿才进房。曼桢当然是殊死抵抗的,却被敲昏了,然后祝“玩了个够,恨不得死在她身上”。曼桢醒后只想着出去再说,她狠心的姐姐却硬是把她关了一年,把儿子都生下来了。因为曼桢难产不得不进医院,才给她找着了机会只身逃了出来。

  至于沈世钧,先前在要人时,曼璐和她说曼桢结婚了,和豫瑾结的婚,世钧和曼桢曾因为豫瑾有过芥蒂,当时又因为曼璐的小姐身份在吵架,更巧的是,世钧听说豫瑾真的结了婚(真是无巧不成书啊),他便心灰意冷,信以为真,不久就娶了并不喜欢的翠芝。曼桢逃出来后听说他结婚了,便不去找他了。后来因为祝鸿才在曼璐病死后又衰败了,曼桢的儿子病急无人照料才嫁给了祝。这是曼桢一直后悔做的事。不久,祝鸿才在战时发了不义之财,又开始乱搞时,曼桢借机离了婚,还如愿抢回了儿子.......

  就这么一晃14年过去了,多少风风雨雨都这么过去了,曼桢和世钧心底还是念叨着对方,但世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纵然那样怀念,终究还是无法。后来命运又安排他们重逢了,可是,这样的重逢又有什么意思呢?“两人就这么站着,对看着......他眼睛里一阵刺痛,是有眼泪,喉咙也堵住了........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震动。她的头已经在他肩膀上,他抱着她。她终于往后让了让,好看得见他,看了一会又吻他的脸,吻他耳朵底下那点暖意......又半晌方道:‘世钧,你幸福吗?’........世钧说:‘我只要你幸福。’.......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今天老是那么迷惘,他是在跟时间在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却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跟死了一样。”

  看到这里,我一阵心痛。相爱本是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幸福,搁在这,却只剩无奈与怅惘。现实总是要令人叹息,人的思想总是要与之不一致,或许这才是生活的真相吧。有句话说的好,路是大地一道难愈的伤痕,因此人生每一步都是隐隐的痛......

  只能说,残忍的张爱玲!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3)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合集5篇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1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2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我想书的魅力总是这样,初读时还未进入状态,总是觉得看不进去,就像你还没有融入进一个集体,所以受到排挤。渐渐地进入状态,也领会到了故事的精彩,就像你和他们已打成一片。随着页数的减少,我知道,这个故事快结束了。难免会有不舍,毕竟它陪我走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其实我读书的速度很快,可是这一次,却想慢下来,慢慢的走进世钧和曼桢的爱情,不曾想,结局会是这般。世钧和曼桢已经决定共度一生,作走向未来的伴侣,也许是误会、是曼桢对姐姐的信任、是当时社会之下的无奈、是世钧的不够勇敢、是曼桢的不够小心,使这对原本相爱的人越走越远。
  
  当我读到曼璐病危,爱姐心切的曼桢随母亲前去看望,她不知,正因为这次探望,使她今后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她和世钧就此再见。曼桢怎么也不会想到曼璐是装病,而装病的原因却是为了把曼桢送给祝鸿才,让祝鸿才可以收收心,回归家庭。可是这种做法未免太残忍,对于自己的亲妹妹,那个最了解自己的人,就此毁了曼桢的一生。曼璐的本性是好的,当初为了养家走上了当舞女、**的'道路,现下好不容易安定,想好好过日子,结果却害了妹妹,从此变成了个恶人。(www.eduche.com)我得感谢我不是旧时代的女性,不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用每天被养在深闺之中,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就此过完一生。好了,对于曼桢的遭遇深感遗憾,也很可惜他们没能走到最后,也许只差一点点勇气,但我很是敬佩曼桢的勇敢,遭遇了那种事之后也很冷静,想好了今后的路,却迫于现实没能实现。断断续续读了一个星期,于今晚读完,我只能说张爱玲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惊喜、感动、惋惜。她是我和喜欢的一个作家。这里结尾了,但故事仍在继续,愿曼桢、世钧都能在那个年代生活的幸福。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3

  捧起张爱玲的《半生缘》,总有淡淡的感伤,也总想起那句“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辈子”。那个封建得荒谬的时代,把人禁锢得身不由己,爱情更显得苍白无力,幸福仿佛就*在咫尺,却又只能无奈地看着它渐渐远去。

  于千万人中我遇见了你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因缘际会地相识了,一起上班一起吃饭。世钧为曼桢清新脱俗的气质所深深吸引,为她坚强挑起家庭的重担而感动而心疼。言语之间,他们情投意合;眉宇之间,他们已渐渐认定彼此。就这么任爱情之火愈烧愈烈,未来虽然还需努力,但却可以嗅到满满幸福的甜蜜芬芳。世钧因家庭辗转于上海与南京,曼桢的牵挂也从未停止过,她相信他会带给她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所以曼桢写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年轻时什么都是美好的,什么都有个盼头,所以他们相信天长地久,徜徉于对未来的憧憬里,却不知道残酷的命运正一步步逼*,也不知道缘分也有半份的.。

  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曼桢徘徊于生死边缘,残喘于姐姐姐夫的迫害之下,世钧是她唯一生的希望。想到哪一天会再见到他,可以毫不保留向他倾诉她所受的苦,这时的她早已泪流成河。当她重获自由,却不知外面已换了一个世界,日思夜想的世钧也已为人夫。她像命运的玩具一样,在宿命面前只得低头认输,把眼泪留给夜深人静的自己。最终却为了孩子,抱着“自杀”的心情,嫁给祝鸿才,行尸走肉地活着。

  苦闷的生活她用沉默来应对,唯有想到世钧,想到年少轻狂的爱情,她才会痴痴地一笑。虽然这份来不及开花的爱情不明不白地逝去了,但她最温柔的心底永远装着世钧。因为“那样的恋爱大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回吧?也许一辈子有一回也就够了”。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八年后,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再次相遇,声音却颤抖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岁月在彼此脸上留下的痕迹,心里有说不出的怅然,心碎和难过也不过如此。十八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八年呢,岁月悠悠,爱情被世俗蹂躏得遍体鳞伤,转眼之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一把辛酸泪。即使相遇的场景在梦中已演绎了千遍万遍,纵然有满腹的千言万语,曼桢只能故作*静地说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世钧也只能默默的说“我只要你幸福”。十几年恍如隔世,有再多的眷恋这时也成了不合时宜。爱情从来只能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才能开花结果,命运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可是他们都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用回忆祭奠死去的爱情。

  隔着悠悠岁月,想想这半生缘,一半用来回忆,一半用来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而我也惘然了,因为爱情的列车一去不复返……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4

  缘起缘灭,何以半生?

  读完张爱玲的《半生缘》,想到早年间有一个同名电视剧,主演是林心如,故事就是来源于张爱玲的这部小说。

  名为“半生缘”,男女主角们爱情的缘分也真的只有“半生”。世钧与曼祯的爱情让人唏嘘,两人之间缘分使然,不断错过。可怜一生一世一双人,最终没能长相厮守。书中描绘的两个人含蓄的内心世界让人无法理解,现代人的感情来也快,去也快,所以人们表达情感也更加赤裸裸,更加直接。喜欢是一定要让对方知道的,有什么误会也是及时解决的。如若曼祯与世钧能够在争吵时将误会解释清楚,怕最后的结局应该不会是悲剧。

  曼祯告诉世钧,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听到曼祯这么说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那么迷茫,他是在跟时间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从曼祯讲出回不去,他知道这是永决,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可能像电影或者小说里写的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哄闹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你无法掌控的,好像有魔力,他就是这样长在了你的脑海里,你的举手投足间,你的一颦一笑里。你没有刻意地去忘记,或者努力地去想起,那些静静地呆在角落的物品,那些呆在角落的照片,你从来不会触碰,也不会去看,不会去想,可你无法抹去他合理存在的事实,也抹不去那段时光,那段回忆。午夜梦回时,你像一个幕后操纵者窥探着他的一切,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身影,他的拥抱,他看着你时坚定温柔的眼神,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好像跟在他后面,他牵着你的手一起流浪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园,一会儿又好像带着你去父母家一起谈天说地,一会儿又好像牵着你的手在夜深人静的凌晨去压大马路,你在梦中仍然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么厚实,你迟迟都不愿醒来……

  不禁叹气了,正如张爱玲书中所写的:“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中间好像隔了一层,喝再多的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5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我们处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动不动就说永远,好像我们做的了主似的。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永远,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吗,其实海很容易会枯,只要不下雨就行了,石也是很容易烂的,沧海也不会那么容易变成桑田。

  我时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幽僻的小道两旁,春深似海。阳光透过密密的叶子光影扶疏斑斑点点地照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空气中还合着新鲜泥土的芬芳。我沿着马路厓一路向北,停在一棵巨大的老槐树下,双手合十,白色的槐花上还未来得及蒸发的雨滴滑过我长长的睫毛,那时,外面的世界是书本上的世界,那时梦想是和大家一样成为科学家,那时,不懂岁月匆匆,可是我却忧郁的像一潭深蓝的`湖水。

  当初说好的要一起迈向未来的发小,现在竟都过上了他们父辈一样的生活,早起晚睡,暮鼓晨钟。青春是一趟单向的列车,轰隆隆地从起点开向终点,却永远不可能返回。陌生的,熟悉的,一见如故的,日久生情的,分道扬镳的,念念不忘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或喜剧。

  高中时的一个同学,她经常会用“一切都尘埃落定”作为每次作文的结尾,我时常咬着笔头,接过她刚完成的大作,一边看,一遍望着窗明几净,三层的教学楼,下面是乌压压的人群,头顶呼啦啦的风扇吹得我手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个遍》沙沙作响。

  宿舍床头永远摆着看不完的课外书,每读到一句优雅的句子就好像照进了一缕阳光,深蓝的湖水激起了千层浪。我还记得当我读到“等到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辨”这句话时,兴奋了好久,生活的向日葵斗转星移,努力向阳花开不败。

  有一句特别好的话叫做“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大抵是失意之人所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孟郊定是写不出来,人总是在受挫时刻骨铭心,人总是在郁郁不得时妙笔生花。

  记得*慕蓉说过一句话“我的生命如此美丽,心中又怎能不充满诗意”。世界这么大,每一处污秽放大都会胆战心惊,每一处诗意放大都会美得惊心动魄。在碧波荡漾的青春里,用一支杨柳枝的笔书写那些年的樯橹灰飞烟灭,梅花落尽柳如烟。

  在浅浅的时光里,我想深深地说一句,此刻正青春,清风人相随。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4)

——《半生缘》读书笔记3篇

  先说一下过了挺久后留下的一点点记忆。

  曼桢和世钧,有一段是曼桢在做家庭教师,世钧送她的路上,世钧在想,“也许今天天气不好,曼桢就不用去了呢”,“我在楼下等一会儿,兴许今天学生有事,曼桢一会儿下来,我好送她回去”,在这一段漫长又短暂,凄凉又美丽的爱情里,我的回忆,和替主人公的欢喜,留在了那个普普通通的夜晚。我知道那一段有描写灯光和星光,我能想象出来它描述的光,却记不清它如何描述,想来,这其实是我心中的光。

  张爱玲用陈旧而迷糊描写月光,这真是一个极美的词,用在这本书里感觉很合适,这月光是陈旧而迷糊的,这么漫长的一段时光,我经历起来,觉得一眼望不到将来,觉得浑浑噩噩,觉得难以忍受,居然心中有气又无可奈何,等到我见到了你,我们隔着茫茫人群,那陈旧的时光,好像就在眼前,好像又很遥远,好像我一伸手触碰到的雾气,但是它又与我隔着一层膜,好像我想对你诉说这岁月,却又无言可说。

  看过张爱玲的书以后就很喜欢下雨天,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张爱玲的文字,像蒙蒙烟雨,它繁琐而美丽,我看到它,能想到雨后脚下踩着的,脏的,甩不掉的泥土,但是这烦闷,淡淡的蒙在我脑海的最边缘,我最能想到的,还是那青草的香气。

  最后的相见是我看来这本书最惊艳的部分。

  你应是我唇上的胭脂色,衣襟的桃花绣,腕间的叮当镯,是心口的朱砂痣,是点点情丝化作眼中的万丈红霞,可是当我提起你时,你只是山间清冽的水,是青天疏淡的云,

  要有多缱绻,值得我折腰月下,拱手相送;

  要有多温柔,颠倒我庄生梦里,天光垂落;

  如今在这陆离斑驳的世间辗转,好似拉火的风箱,一时炽热过后,伤口重启靠时间舔舐闭合,清风一生吹雪,相思入骨可消。怎奈我长发还未及腰,高绾不成髻,敌不过红尘相扰。

  想来一程疏阔,历历烟树,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我为我不能给予你爱情最契合的描述而沮丧。

  让我们还留着尽幸存真性情的爱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人总是在接*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凡......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本来觉得,没什么恋爱经验的我对张爱玲儿女情长的文字应该没什么感觉的……

  可是看完《半生缘》还是心痛得不行。

  一开始很气愤曼璐对曼桢的所作所为,可到后面又不自觉地同情她。

  一开始很焦急于世钧和曼桢一直彼此误解着,可到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又觉得只是遗憾罢了。

  人活在世上,总是被命运摆弄的,总是被时间牵着鼻子走的。最初的愤怒和悲哀,被时间冲刷、被生活磨砺之后,总会变得浅浅的,只留下些痕迹罢了。

  爱情和生活不是偶像剧,不会有一辈子的刻骨铭心,不会有抛弃一切远走高飞的志气,更不会有十年之后的终成眷属。错过就是错过,不会再回来。

  然而人不能勇敢一些,顽强一些,向命运发起斗争吗?如果世钧硬气一些,带曼桢远离家庭逃去远方,会不会是另外一种结果?如果叔惠不那么在意门第观念,会不会和翠芝你侬我侬,相偎在同一个屋檐下?

  我读过人类战胜命运的书,也读过人类臣服于命运苟延残喘的故事;看过不顾一切在一起的情人,也看过败于重重阻碍的恋爱。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一种度过人生的方式,战胜命运的人不一定快乐,放弃情缘的人也不一定从此失魂落魄。

  这个世界总是过分真实,无论你有没有能力和他战斗,都是和他融为一体的,你是在和自己挣扎。

  写不下去了,最后说句很丧的话:有能力就去战斗,没能力的随波逐流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人是自己活着,存活的欲望会驱使你做出选择的。

  啊,读完《半生缘》真是太难过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5)

——《张爱玲传》读后感3篇

  其实好早之前就看完了《张爱玲传》,也想着做人做事应该有始有终,既然看完一本书,总得写点儿什么吧!不求能写出啥惊天地泣鬼神的佳作,但是学着小学生模样,为了应付“老师”,写个读后感、心得体会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况且,毕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在监督,也没有要像写考试作文一样,非得拿个高分,反正就是看菇凉心情,开心乐意了,写写随笔,聊聊人生,谈谈理想。可是,看完《张爱玲传》,我真不想写,因为我讨厌她的所作所为,六亲不认、自命清高,尤其是想到她和胡兰成的那点儿破事,就觉得糟心,那种感觉就像是:我种了十几亩地的大白菜,被胡兰成那头猪给拱了,恨呀!咬牙切齿的恨!一手人生好牌,被张爱玲打得乱七八糟,真是让人无语到泪崩。

  可是,耐下心来,静静思索着,又着实觉得很心疼她,虽是一代风华正茂的才情女子,挥斥方遒,指点文学的江山,也曾红遍整个上海滩,论及张爱玲,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呀!但怎奈命运待她,是如此的薄情寡义。得不到父爱,母爱也无故缺失,甚至当她跟父亲提出要出国留学时,父亲将她打得半死不活,并且将她关在家里,足足囚禁了半年之久,那段灰暗的日子,张爱玲日夜与空房作伴,与静月为友,对未来是生无可恋,没有半点儿期许。

  关于她和胡兰成的婚姻爱情,更是摧毁了她对幸福的渴望,尽管故事的开始,他们花前月下,吟诗作对,你侬我侬,恰一对神仙眷侣,即使做了第三者,张爱玲也没有觉得不好,反倒是乐在其中。可是,婚后胡兰成却变了,当他遇到年轻貌美的小周时,不仅想纳她为妾,还开始嫌弃张爱玲。胡兰成一次次的出轨与背叛,却换来张爱玲的忍让与原谅,不仅如此,张爱玲还给胡兰成邮寄稿费,出钱替范秀美打胎,种种作为,都让我这看客不能理解,张爱玲是脑子坏了么?天下男人都死绝了么?非得死心塌地的赖着胡兰成这个渣男?

  以上我写出来的东西,只是我讨厌她的一部分作为,还有很多细节,是不胜枚举的。不过,经过了两个多星期,我也冷静的想了想,对于张爱玲的厌恶,我太感性化了,我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用我的价值观,去评判一个与我,在社会生活环境,原生家庭完全不同的人的人生。我觉得,这对张爱玲来说,不公*,也不科学。因为我不是她,对于她的遭遇,不能完全的感同身受,试想,如果我的老爸不顾我的死活,仅仅只是因为我想出国留学,他就死命抽打我,并且囚禁我半年之久,我会不恨他么?如果我遇到一个,能让我卑微到尘埃里的男人,面对他的背叛,我会潇洒的挥一挥衣袖,斩断情丝么?

  我不知道,如若我的遭遇与张爱玲的相似,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但现在的我明白,如果不能感同身受,那就选择理解与宽待。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难言之隐,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情,好的、不好的,愿旁观者都能用包容的态度去对待,你要知道,世界并不只是非黑即白,还有一块灰色地带,在那里,我们学会看破不说破;在那里,我们学会善诚理解;在那里,我们学会让同类感觉到舒服。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口中所谓的:看穿社会人心,我们依然活得天真。

  对张爱玲,我只想说,虽你一生苍凉悲苦,但也活得明白;虽你伤得千疮百孔,但也不是无功而返;虽你至死不愿回国,但也无怨无悔。人生渺渺,你的一生值了!

  前些时候,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张爱玲的《天才梦》,我发现她是一位很独特的作家。之后,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爱玲传》,想了解一下张爱玲。

  我看完《张爱玲传》,知道了一些她的生活背景。张爱玲,本名张瑛,河北丰润人,生于上海。她的祖父张佩纶是清末清流派名臣,有这显赫的家庭背景。而她的童年并不快乐。她的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一度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最后只得远走他乡。1939年,年仅18 岁得张爱玲《西风》月刊上发表第一篇作品《天才梦》。因此在文坛上崭露头角。她的代表做有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也许是因为她性格中的矛盾,她的作品既有古典的韵味,又具有现实的气息。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族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却县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40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并且在喧闹与极度中孤寂。”

  张爱玲的作品在香港很受欢迎,用现在的流行语说,她有许多的粉丝。但因其涉及对大陆社会状态描写而被视为*作品。直到二十世纪后期,她的作品才在大陆得到了流传和热爱。她现在仍是读者心中最有感染力的现代作家之一。可以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在过去的日子里她引起了三轮热潮,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港台文化初入内地,张爱玲和沈从文一起被发现的“出土文物”;二 、1995年她在美国去世,文坛开始回顾和讨论她的作品和人生,她的书热卖;三、21世纪初,张爱玲以小资鼻祖的身份再次成为热门词汇。

  在张爱玲的散文中,我最喜欢的是《天才梦》。她使我大吃一惊,18岁的人,尽写出如此沧桑,如此悲凉的内容。大多是因为她生活的环境吧!因为有显赫的家庭,她什么家务都不用做而在她离家出走,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时,她发现她有太多的东西不会。她是一个天才,但她在生活上却是低能者。她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一部小说,但18岁得她却无法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在这篇散文中我最为喜欢的一句话是“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是一个兰心惠质,感觉敏锐,心理细腻的人,所以,她认识到了更加美丽的生命,把生命比作华美的袍,但同时有因为他敏锐的感觉,使得她是以个孤独的人,不善于交际,也使她认识到世界的丑陋和生活的艰辛。所以热爱生命就要正确和经历那些艰辛和苦恼。

  在读她写的内容时,心中不由得有些伤感,不由得想到了她的一生。只有她哪样的人,才可以细腻而又伤感的文字。也许在当今作家辈出的日子里大家都已不在怎么关心张爱玲,但她的作品,她的灵魂永远流传下来,影响着那么一些人,那么一些事。希望大家有时间也阅读一些张爱玲的作品,定有所感悟 、认知。

  最*心血来潮,又开始读人物传记。

  其实我个人总觉得,读人物传记总有那么点光明正大的窥探隐私和比对生活的人性弱点在里面。

  读到张爱玲,完全是在蜗牛上随机而为之的行为,但读完之后,居然觉得这本是我看过所有版本中最好的一版,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传记是在大学,完全出于伪文艺青年的需要;第二次读张爱玲是在工作最为忙碌和无聊的时候,因为要去跟片做后期,这是绝对无聊但耗时的工作,当时香港后期公司工作室的茶水间摆着一本张爱玲传,还是繁体,于是成了打发时间的好物。

  两本的作者我都不记得了,但读罢,绝对可以肯定两位的立场和生活境遇绝对不同,尽管传记的素材都是一定的,但用不一样的语言和立场去描述,自然结果是不同的,依稀记得,特别能分辨出一种是社会主义情怀,一种是资本主义视角。

  而这一版,却少了些立场性的东西,让我很喜欢。因为活到现在这个年纪,我们也是在努力从非黑即白的价值观中慢慢挣脱出来,个人认为*和和真正辩证的开始看待问题,是人成熟的标志,而可能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成熟,始终处于黑白分明的挣扎阶段。

  首先文章的语言真的好细腻,而且有一股子张爱玲文章的语言意境,不知作者是故意而为之,还是本身就*惯于这样的笔触。因为我google了一下作者的资料,实在不多,便无从知晓了。

  第二就是在描述张爱玲的童年,她的父母,她的爱情,她的写作,始终想秉持着更加中立的视角,我觉得这个尤其难得吧,毕竟我们写文章,总是希望最终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其中的仰慕之情还是完全可见的。

  如此一来,传记给了读者更多自我想象的空间,诸如张爱玲对母亲的情愫,张爱玲和胡兰成的爱情,张爱玲对自己作品一定要自己翻译的坚持,张爱玲对红楼梦的痴迷,张爱玲晚年始终不想回访上海的决绝......

  当然,同一本书,不同的人读,或者同一个人不同时期去读,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观感,在当下这个阶段,我觉得是我读过最舒服的一版《张爱玲传》。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6)

——张爱玲半生缘经典语录 40句菁华

1、毕竟日子是自己在过,不是为了别人在活。

2、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3、我谁也不怪,只怪我自己太好强了。

4、命运选择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恨意,而我们选择的命运,许多时候是含有恨意的。

5、相爱的人不能结合。结合的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这真是讽刺。

6、除了觉得一百个不对劲之外,紊乱的心绪里却夹杂着一丝喜悦。所以心里也说上来是一种什么滋味。

7、他们在沉默中听着那苍老的呼声渐渐远去,这一天的光阴也跟着那呼声一同消逝了,这卖豆腐干的简直就是时间老人。

8、5日,尽管我认为我在这一半一生恐怕只有在心境的晚上举行一个张爱玲的小说和逐渐让自己进入,无孔不入的在荒凉。

9、我们现在是什么都有了,可我却失去了所有人对我的爱,豫瑾,曼桢,妈妈,奶奶,强民,杰民,伟民,还有……还有你。

10、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样一个人。

11、感情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氛围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我们,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

12、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一生一世。彼此不会认识。相距咫尺却行如陌路,而有些人却如命中注定似的要在一起,篼都躲不掉,我和世钧就属于后者,认识的那么突然,仿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13、人的一生只限于半生缘,为何只有半生的缘分,却不是一生一世的缘分,难道天空中的星夜之上一轮圆月必须切割成另一半才能团圆完整只能在剩下的后半生里苦苦等待一个毫无痴心的知己吗?

14、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

15、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16、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17、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18、在你面前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我的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19、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你的妹妹,即使我们无法步入婚姻的殿堂,我也可以做你永远无法割舍的亲人!

20、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21、有些事终究要学会忘记,有一天,忘记你,忘记我们以前的誓言。

22、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23、男人对于女人的怜悯,也许是*于爱。一个女人绝不会爱上一个她认为楚楚可怜的男人。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总得带点崇拜性。

24、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25、因为*淡,我们的爱情有时会游离原本温馨的港湾;因为好奇,我们的行程会在某个十字路口不经意的拐弯,就在你意欲转身的刹那,你会听见身后有爱情在低声地哭泣。

26、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27、十指紧扣是一个很悲伤的全过程,由于十指紧扣之后是放开手!

28、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天才的女子结了婚。

29、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30、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

31、如果你拥有了爱情,那就别再去碰暧昧。面对弥足珍贵的爱情,我们需要从一而终。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唯有这样,才能给予彼此最大的安全感,爱情之路才会走得**坦坦。

32、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恋爱的女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就仿佛吸烟的人明知吸烟有害照样吞云吐雾一样。爱情是盲目的,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还会理性的思考吗?

33、生命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

34、你是到底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35、当你笑的时候,全世界和你一起笑;当你哭的时候,便只有你一人独自哭。

36、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37、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

38、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39、你又不是童,又不是叟,欺你一下也不罪过。

40、如果恋爱是盲目的,似乎旁边的人还更盲目。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通用十篇(扩展7)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范本十份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我们也许没赶上看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着凄凉。”

  的确,张爱玲笔下,月亮是最为常见的意象,无论是在小说还是散文。那片皎洁的月光,寒冷、光明、朦胧而又感怀,总能隐隐的触动人心中最为温热的地方。浩渺苍凉,仿佛张爱玲本身,细腻而又倔强。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一定要伴着她的散文一块读。只有这样,才能真真的体悟到那种苍凉下的美,才能感受到那份不二的永恒与感性。张爱玲的作品并不宽广也不深厚,却常常入人心,读着她的书,感觉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脑海里浮现出那些市井、那些琐碎、心里竟会不禁泛起涟漪。时间悄悄的消逝在她笔下那细微的生活中,静静地,很隽永,心里仿佛被细密的雨滴淋着;又会感觉像是在一个闲适的午后,慵懒的看着空气下的尘埃,安静的品味着生活,任凭思绪飞来飞去。当你从书中抽回眼,也许已过了小半天,透窗而望,看见的是一轮银色的月亮,很圆,也很美。

  读张爱玲的书,你会发现她的文章离不开生活,甚至有时让人觉得很世俗。但是细品这些世俗,你会发现她的入俗背后有着很深的文化与底蕴——细腻而又精致。读她的作品,你会感觉那么的自然流畅,娓娓道来,那样的自由,无拘无束,使人心里很舒服,既不做作也不煽情,真实,而且丰满。你会想到那个时期上海市井鱼龙混杂,充斥着油烟和喧嚣的生活;会想到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以及小市民家的柴米油盐和无奈繁琐。即便是如此庸俗和物质的画面,夜幕下却仍旧悬着一轮皓月,以无限的苍凉做底色,纯净简出,而又是那样的敏感细致。

  有时,你会感觉张爱玲是一个绝对的悲观主义者,有着“严肃而悲剧式”的人生观。就像她自己所说:“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出生于显赫的人家,到她这一代却已经是最后的绝响。阴暗的童年,混乱的时代,不幸的爱情,促成了张爱玲悲观而又现实的性格。正因如此,她的作品更加贴*生活,是实实在在的,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没有无病**,有的是人生的积淀和厚重。人们常说,能写出好的文章的作家必定有着百态的经历。张爱玲有着很深的人生体悟,她小说中的女主角,永远不是至纯至善的完美女人,她们会有小小的自私,会有城府,很坚强,很倔强,有血有肉,也很现实,让人又爱又恨。人物在她笔下,有了真正的生命。就是这些*人情的角色的永恒性加重了她文字里苍凉的味道,反复地提醒着我们所有现今的文明终会消逝,只有人性的弱点得以长存于人间。深色的夜幕做背景,月亮总是像个玉盘一样高悬,透过那些那一个个鲜活人物泪眼,月亮却又是“大而模糊,银色的,有着绿的光棱”,仁慈而又在冷笑着。

  “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梅雨时节,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咕滋咕滋锉过来又锉过去,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仁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这样的细节描写在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中有很多很多。细细回味,又会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她的成功不单单是因为她对文字那种特殊的感觉,更多的是因为她把生活和艺术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时而她很幽默,“时间就是金钱。女人站在镜子前的时间越长,那么她花费的金钱就越多”。时而她又很温婉,“每一只蝴蝶都是一朵花的灵魂,飞回来寻找她前世的影子”。更多的时候,她在抱怨中体味琐碎的乐趣,“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她的作品总是亦雅亦俗,让人如醉如痴。

  每次读完张爱玲的作品,总感觉像是从一个画展中走出来,她总是可以把事物的颜色形容的生动而又恰当。在她的文章里,生命和生活也是有了色彩的,所有的抽象几乎都成了有颜色的具体,是如此的奇特与细致。“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她像葱绿陪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将美术与文学如此完美的结合,是因为她对色彩和文字的敏感,更是因为她细腻的内心。翻阅她的书,你会感觉自己的身上也沾上了那种染料的味道,生活成了一个调色盘,周围的一切都浸在了或深或浅的颜色中。也许,有些东西不能用词语准确的描述,但是却可以用色彩勾勒出真实。那种厚重的,浓墨重彩的感觉,就好比时而混沌的月光,些许的昏黄浊色,却又是那样的耐人寻味。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曹七巧,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也说不透。她给我的感觉,像是走在淫雨霏霏的秋天,空气灰暗,路牙子七零八落的样子像是被狗啃过,潮潮的绿苔腻在上边。一只巨手像烂熟的苹果,罩着一股闷气,无边无际伸过来,压在头顶,也压在心上。偶有几丝微光从指缝中泄出,也像是闪烁不定的鬼火,让人分不清是曙光还是黄昏。七巧拖着她尖锐的影子,没于这蒙灰的道路。

  “七巧,何以成为七巧?”

  七巧最美的模样或许就停留在她跌跌撞撞冲上楼,从窗户中再看一眼她爱过的季泽时。“多少回了,为了要按耐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那可能是她唯一一次为爱冲动。不用像个提线木偶控制自己,不用被世俗的规矩缠住,不用在调情时压抑欲望。但是也是那一次,她主动失掉了爱情。爱一个人就是明明看透了他的坏,明明有按捺不住的恨,却终究离不得。但是她已经不是那个麻油店的巧姐儿,她是姜家的二奶奶,一个担不起情欲,情欲却在内心膨胀;渴求着金钱,金钱却将她埋葬的清醒的疯子。于是,故事在她美到极致,痛到极点时,换了方向。

  之前的七巧,泼辣疯癫,不招待见;至此之后的七巧,更像是一个怨妇,不择手段。

  她也曾单纯过。单纯的时候,她还在麻油铺子,踩着碎石子街走路,拿着大大小小的铁勺子。一阵风吹过,她做了姨太太,一个没有生命的肉体的夫人。做姨太太,是娘家人给的悲哀;爱上姜季泽,是姜季泽给的悲哀;为了那金钱,是整个姜家给的悲哀。可是,折磨自己的儿女,是她自己将悲哀盛满放进碗里。和儿女单过后,情欲和金钱欲交织着把一家人推向深渊。她发了疯,见不得别人的生活有一丝亮光,从灵魂深处迸出的嫉妒不断地缠绕身边的人。她要让她的孩子和她一样活在没有光的世界。她以“保护”的名义引诱他们吸毒,逼死了儿子两任妻子,用刻薄的谎言打碎女儿的爱情。

  她在报复。可是她唯一不该的,是将枷锁套在下一代身上。

  那个伴着昏黄月亮的时刻,瘦小苍老的七巧腮上挂着一滴不愿擦干的泪,或许懒怠,或许不愿。七巧仿佛置身于一个个有月亮的场景,看着自己,也在角落里看着同样的亲人,带着黄金的枷锁,一生就这样如电影般过去。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对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尽管那方式最终毁了她自己。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生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因此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正因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爱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正因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生(不仅仅是女生),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生: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样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但是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爱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因此把他撵走了。能够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正因猜疑,她放下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

  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生,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生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生,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能够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生,尤喜描述各色“坏女生”,《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但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杯具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之后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最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但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我性命中唯一一点的感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但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最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生最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生命。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能够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述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透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联和大致的状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正因她是*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最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正因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透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联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述,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联、人物形象交代得十分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但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向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一样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证明,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这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杯具命运是透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透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透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愉悦,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我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愉悦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我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生命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正因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我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正因她没有得过愉悦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正因她对男生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正因她就是被自我所爱的男生欺骗,这几*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此刻,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愉悦;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之后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感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咱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

  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读《金锁记》,读到的是一片苍凉。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子写出这么凄幽的故事,曾经的怨或喜,和月亮一起,沉了下去……

  七巧

  “她到了窗前,揭开了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衬衫搭在肩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高中时,在同学的摘抄本上看到这段话,以为是张爱玲在描写她自己的爱情,场景迅速在脑海里构建:她那时是一个正值芳华的女子,住在上海的一座老房子里,站在阳台上目送心爱的人,心里亦有小小的期盼,他,是否会有些留恋,是否会有一刹那的停步回望。我想象中的季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有些才情,有潇洒的姿态。

  然而,那只不过是有些花痴的幻想。现实的作用就是毫不留情的打碎它。事实上,“她”指的是七巧,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嫁到姜公馆,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嫁入姜家后,受到各种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得尊重。在这样得环境下,她的心理畸形,愈加口无遮拦,疯疯癫癫,招人讨厌。就连寻花问柳的小叔子季泽,也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七巧,却觉得自己是爱季泽的。至少她恍惚的认为——“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

  如果换一种场景,也许会是一个浪漫的想法。

  在我看来,季泽并无甚过人之处,游手好闲,沾花惹草。小说中的他,“是个结实小伙子,偏于胖的一方面,脑后拖一根**油松大辫,生的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着一点,有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着三分不耐烦。"这样一个俗人,为什么七巧会喜欢他?话说回来,七巧又何尝不是一个俗人,这俗世中的事,谁又能说清楚呢。

  七巧是制度的受害者,从未得到一个女人应得得幸福。而同时,她也用利刃,伤害了很多人,比如,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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